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关键词: 本质 管理水平 提高 班组

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通用6篇)

篇1: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浅谈企业安全教育培训

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预防职业危害的一项重要措施。科学、有效的教育培训工作,可以丰富企业广大干部员工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提升安全素质,逐渐养成规范的安全行为方式,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从而真正达到“我要安全”、“ 我会安全”、“能够安全”的安全生产宗旨。

一、明确培训目的、制订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对象和重点

根据党中央的要求,任何企业的发展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和谐发展,而“以人为本”首先就是要以人的生命为本,因此,我们安全培训的根本目也就定位在两个方面:一是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二是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

明确了培训目的,就有了培训的方向性,而要有效地开展好培训工作,还必须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培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设备点检、供电安全、特种作业、事故案例等多个方面,人员要涵盖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普通员工等各个层次,列出时间表有序实施。

任何事故的发生往往都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管理缺陷等方面的因素引起的。因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来开展:

1、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所谓人的不安全行为,它包括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因为偷懒未采取安全措施、误操作、不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具等不安全行为。

对绝大多数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表明,“三违”现象(即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要消除生产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安全教育培训就必须从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这三个方面着手。

安全意识教育是安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奠定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劳动纪律教育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的条件、减少工伤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前提。

安全知识教育是提高员工安全技能的重要手段。只有掌握了较为丰富的安全知识,才能做到“会安全、能安全”。它包括企业的基本生产状况、生产技术过程、作业方法和工艺流程;有关电器设备的安全性能;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和正确使用方法的知识等。

安全技能教育是巩固员工安全知识的必要途径。只有懂得设备的性能、作用、结构原理,才能做到会使用、会维护、会保养,才能按照工艺流程正确操作,并对潜在的危害和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发生事故后才能按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正确处置。

2、让广大员工学会识别物的不安全状态,自觉进行危险源辨识和管理

所谓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设备缺陷、保护措施和安全缺陷、环境状况等。只有让员工明白工作环境中存在什么危害(危险源),会造成什么样的伤害,员工才能自觉有效的去辨识和整改,营造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

3、企业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

一个企业,任何一项管理制度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定的缺陷,如岗位职责不清、分工模糊、监督不力等等,但这些缺陷极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建立一系列的安全规章制度弥补和完善,如《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业指导书》和《事故应急预案》等;以及国家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等,这些都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不可少的内容。只有通过学习,才能强化安全生产的法治观念,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以上三方面知识构成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基本的也是最重要内容。

二、根据岗位特点确定培训方式方法

由于需要培训的对象不同,决定了培训内容和培训的方式方法也各不相同。因此,我们认真分析各个岗位从业人员的工作性质,按照专业性的强弱确定培训方法。对于从事辐射作业的人员,因专业性极强,危险等级较高,要坚决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安排参加国家级、省级举办的培训班进行培训;对于企业主要负责人、中层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等,因涉及知识面较广,专业性也较强,应委托具有培训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取得资格证书,保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其它人员,因专业性不强,可采取公司内部培训的方法来进行,形式分为公司级、分公司级和班组级三个层次,采取哪种形式视具体情况而定。培训范围涵盖班组长教育、变换工种和“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教育、职业健康教育、全员教育、复工教育、新职工进厂三级教育等。培训内容根据培训类型,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及《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的要求进行选材。

三、打好培训基础,准备充足的培训资料

为了使基层管理人员能够胜任教育培训工作要求,知道讲什么,怎样讲,必须购买了大量安全管理方面的书籍、碟片等,并逐年订阅《中国安全生产》、《河南安全》、《劳动保护》、《中国安全生产报》、《班组安全管理》等报刊杂志,为安全培训工作奠定了扎实的物质基础。

四、拓宽教育培训渠道,满足不同层次需求

参加或举办培训班当然是最好的教育培训方式,但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使得相当一部分员工无法得到应有的及时生动的教育。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必须充分利用企业内部主办的安全生产简报、安全生产例会、各分公司的班组学习活动、班前会、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简报中,可开设法律法规、安全动态、专家论安全、大家谈安全、公司安全形势通报、安全知识学习、事故案例分析等栏目;在安全例会中,除了通报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布置下阶段的安全工作外,还要适时宣贯上级指示、会议精神、法律法规等内容,也可有针对地学习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有关知识;在班组学习活动中,主要应围绕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学习事故案例和危险源辨识等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为了指导班组学习活动的正确有效开展,公司安技人员要经常深入班组参与学习活动,进行现场点评和指导;班前会主要是对当班作业环境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交底,分公司主管领导要定期和不定期参与指导。另外,在安全生产月期间、“119”消防日等活动期间,可自行出题,对相关法律法规、《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的知识进行学习、考试和奖励。教育培训无定式,无论哪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方式,只要能起到增长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提升全员安全意识的作用,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从而做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就达到了最终目的。

社会在不断发展,安全知识在不断更新,新的安全理念在不断形成,因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也永远不会有终点,只有不断的学习和探索,充分借鉴国内外不同行业的先进经验,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更完美,真正实现企业的平安稳定、和谐发展。一如既往的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每一位安全管理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篇2: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实施方案(2013年—2015年)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促进全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盟现有非煤矿山104个证96家企业,其中阿拉善左旗61个证,地下开采5家、尾矿库3座、公司证1个、爆破公司4家、露天开采48家,阿拉善右旗地下开采3家、公司证1个、露天开采14家,额济纳旗地下开采4家、尾矿库2座、公司证2个、露天开采10家,乌斯太开发区露天开采4家,孪井滩移民示范区露天开采3家。开采矿种有铁、铜、金、玛瑙石、盐、芒硝、石膏、钼、铝锌、萤石、白云岩、花岗岩、石灰岩等,主要分布在阿拉善左旗敖龙布拉格镇、诺尔公苏木、乌力吉苏木、吉兰泰镇,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周边,额济纳旗黑鹰山镇、赛汗陶来苏木、额旗周边,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周边。

二、目标任务

2013年至2015年,全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以贯彻落实自治区安监局和盟委行署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为契机,以推进全盟“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有效实施为抓手,以预防事故为核心,全面实施“两创两强化一整治”,即创标准化矿山、创无事故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监管、深化专项整治,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全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一)杜绝较大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2013年全盟非煤矿山事故起数控制在当年的目标考核任务中,到2015年全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有显著提高。

(二)2013年6月底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达到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2013年达到二级标准化企业8家;2014年达到二级标准化企业12家; 2015年达到一级标准化企业1家,达到二级标准化企业13家;力争到2015年全盟非煤矿山企业完成34%二级标准化企业。

(三)2013年非煤露天矿山企业实现分台阶(层)开采、中深孔(微差)爆破、机械化铲装、机械二次破碎,采用先进技术企业数达70%;2014年达85%;2015年达95%以上。

(四)2013前非煤地下矿山按规定建成完善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2013年已完成4家;2014年计划完成4家;2015年计划完成4家。四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安装全过程在线安全监控系统。

(五)进一步深化企业法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度,2013年自治区100户地下开采非煤矿山班组建设企业,我盟要完成7户企业,阿拉善左旗有3户,阿拉善右旗有1户,额济纳旗有3户。2014年计划完成2户,2015年力争完成3户。

(六)分淘汰、整合小矿山和小尾矿库,2015年整合关闭布局不合理、浪费资源以及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36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中2013年10家,2014年10家,2015年16家。

三、实施步骤

各旗区安监局要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积极开展标准化达标工作,对标准化达标企业进行评定,将能够由三级达到二级的企业进行督促帮助,使其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对班组建设较好的企业,要进行树立典型,开展学习,积极交流;积极督促企业“6+1系统”的建设;提早拟定关闭矿山,并完成关闭任务;按照自治区安监局和盟委行署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严格的安全准入制度

1.提高新建矿山准入门槛。把符合安全条件作为立项审批或核准备案的前置条件,各旗区安监局对以下新建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1)低于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最低生产规模的;(2)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年限少于3年的;(3)相邻露天矿山矿界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小于300米的;(4)露天矿山矿界不利于推行中深孔爆破,难以实现分台阶(层)开采的;(5)地下矿山矿权平面距离不足300米,上下有重叠交叉的;(6)四等以上尾矿库没有采用全过程在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7)在尾矿库周边从事采掘作业对尾矿库安全造成影响的;(8)没有按规定装备采掘设备的;(9)没有按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

2.严格履行安全“三同时”制度。非煤矿山和尾矿库新、改、扩建项目,应按规定严格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竣工验收、不得生产、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期换证矿山或尾矿库,安全监管部门一律不得办理延期换证手续:(1)没有开采设计及安全专篇、未经安全监管部门批复文件的;(2)2013年6月31日以后未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的;(3)露天矿山未实行分台阶(层)开采、应推行但未推行中深孔爆破、具备条件但不采用机械化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的;(4)地下矿山未建成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的;(5)四等以上尾矿库在2013年12月31日未建成全过程在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6)未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7)危险性较大的设备不按周期检测检验的;(8)不符合其他相关规定的。

(二)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

1.制定并严格执行工作计划。2013年3月底55%的非煤矿山和尾矿库要完成达标任务。所有井工矿山要建设完成“六大系统”,不能按期完成的进行停产整改直至建设完成。在2013年6月31日前未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的矿山或尾矿库,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2.严把创标质量关。各旗区安监局和考评机构要严格把关,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对存在否决项的矿山和尾矿库一律不得启动安全标准化考评定级程序。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山或尾矿库一律不得纳入安全标准化考评范畴:(1)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2)已经纳入资源整合范围的;(3)一个矿体存在多个开采主体,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4)超层越界开采、不同业主井下相互贯通的;(5)新、改、扩建项目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6)尾矿库坝体超过设计坝高、超设计储存尾矿、超量排放尾矿的;(7)不符合其他相关规定的

(三)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要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地下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露天矿山不少于2人,小型露天采石场不少于1人。大中型非煤矿山企业要配备安全总负责人。要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2.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地下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下井带班制度,制定带班下井周计划和月度计划,并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企业负责人在井下现场带班,负责人姓名要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每班必须确保有专(兼)职安全员在岗,企业带班负责人要对井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隐患;督促作业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发现紧急情况,立即组织停产撤人。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未带班的,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4号令规定,依法从重处罚。

3.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大中型非煤矿山企业要设立技术总负责人,并明确技术总负责人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对矿山生产技术工作负总责;设立生产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小型非煤矿山企业没有条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必须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评价、咨询、技术服务等中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企业技术总负责人每月要组织召开一次技术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要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相关技术规范,每季度定时绘制矿山相关实测图纸,并报属地安监局备案,图纸要与实际相符。因不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而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4.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管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安全总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隐患整改结束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组织验收。重大事故隐患要建档备查。

5.强化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培训资质的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严格执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企业每年至少对全体员工进行1次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扎实开展地下矿山安全专项整治。2013年,要围绕创建标准化矿山、无事故企业,“完善两个系统、强化三防措施、推行一个制度”,即完善 “六大系统”生产系统,强化防冒顶片帮、中毒窒息、跑车坠罐事故,推行矿领导轮流下井带班制度,深入开展地下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到2013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验收工作。

2.继续开展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整治。2013年继续深化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巩固、深化和提高,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实现合法生产、管理规范、现场安全的专项整治目标。2013年12月底前完成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工作。

3.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各旗区相关部门要本着“打非”与“治违”并重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打击非煤矿山非法违法行为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群众参与支持的工作体制机制,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规范矿山安全生产秩序。

(五)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建设完善“六大系统”。非煤地下矿山企业要全面推行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和紧急避险系统,我盟将逐步建立安全生产在线监控系统平台,对“六大系统”实施在线监测。现已完成“六大系统”的矿山有内蒙古阿拉善盟鸿远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已陆续在安装设备的矿山有:阿拉善左旗荣力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迭布斯铁矿、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左旗万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左旗神山天然葡萄玛瑙矿,额济纳旗:额济纳旗康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右旗:内蒙古庆华集团阿拉善庆华矿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采区)。要本着“撤离优先,避险就近”的原则,逐步建设完善紧急避险系统,并随井下生产系统的变化及时调整。要按照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确保避灾路线和安全出口畅通有效、应急预案切实可行。2013年年底前,要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少于30分钟的自救器,督促所有入井人员随身携带,并按入井总人数的50%配备备用自救器;

2.强制推行先进技术装备。所有地下矿山必须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适合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技术和装备的露天矿山,必须在2013年底前全部采用以上技术和装备,因特殊原因不能采用的,要形成书面报告报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四等以上尾矿库要安装全过程在线安全监控系统。逾期未达到以上要求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停产整改。要大力推广应用地压和采空区监测监控系统、高陡边坡稳定性监测系统、非电起爆、干式排尾、尾矿充填等技术(工艺)装备,提高企业安全防范水平。

3.强制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非煤露天矿山要强制淘汰以下技术、工艺和设备:不分台阶(层)的高陡边坡开采,扩壶爆破,使用爆破方式进行二次破碎,人工装载矿岩,没有捕尘装置的干式凿岩,雷电多发地区采用电雷管起爆。非煤地下矿山要强制淘汰以下技术、工艺和设备:局部通风使用非阻燃风筒,井下使用非矿用局部通风机,主要井巷长期使用木支护,主提升设备使用带式制动器和凸轮式防坠保险装置,井下使用非阻燃的电缆和带式输送机,横撑支柱采矿法,空场法开采人工装载矿岩。对存在使用落后工艺和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各旗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提请政府关闭。

4.配备检测检验仪器。所有非煤地下矿山企业要把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便携式检测报警仪配备到矿山,人员进入采掘工作面时,要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从进风侧进入,一旦报警应立即撤离。开采有自然发火危险矿产的地下矿山,要配备足够的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和温度检测仪适时进行检测。要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并督促其按规定携带。

5.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所有非煤矿山企业都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无能力建立的,要与有资质的矿山救护队伍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要健全完善非煤矿山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尤其要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特点,在总体预案的基础上,编制包括边坡滑坡(垮塌)、水灾、火灾、中毒窒息、坠罐(跑车)、爆炸、地表塌陷、冒顶片帮、尾矿库垮坝等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

(六)努力推进矿业发展方式转变

1.积极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各旗区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将一个矿体多个开采主体、矿山开采范围及规模小、相邻矿山开采相互影响安全生产的列入本地区资源整合范围。对于已列入整合范围的重点矿区和矿山,要积极引导安全管理基础好、注重安全投入的优势企业参与整合。要坚持“一个矿体原则上只能有一个开采主体”的原则,促使整合后的矿山提高安全保障条件。对于决定整合的矿山,要严格按照“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实施。对于整合后的矿山,要督促其重新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投入生产。

2.加快推进产业重组步伐。各旗区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重组力度,推动非煤矿山企业组建大集团、大公司,提高矿山产业集中度和集约化发展水平,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七)严格安全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1.加大安全绩效考核力度。各矿山企业要研究制定安全绩效考核办法,把每起生产安全事故直接与岗位工人、各级管理者的收入和职务升降挂钩,推动落实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要研究相应的考核与奖惩措施,切实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2.实行约谈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存在非法和严重违法生产行为的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属地旗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认真分析原因、汲取教训、督促落实。

3.实行挂牌督办制度。非煤矿山和尾矿库一般事故的查处由盟安委会挂牌督办。要在媒体或安监局网站上公示挂牌督办的内容和有关要求,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前,要报上级安委办审查后方可批复。

4.实行挂牌警示制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单位),由盟安监局对事故单位挂“安全警示牌”进行为期一年的挂牌警示,警示期满后由所在旗区安全监管部门核实确认在警示期内没有发生事故的报经挂牌盟安监局同意后摘除警示牌。

5.严格落实查处事故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事故,切实提高事故单位的风险成本。凡发生责任事故的,一律按上限处罚;凡发生重特大事故或1年内发生1起较大事故的小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凡发生较大事故的小采石场、采砂场一律予以取缔关闭。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对全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面对我盟非煤矿山规模小、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基础薄弱、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各旗区安监局各企业务必保持清醒认识,按照盟委行署“一二二三四”的发展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监管,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并把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和细化,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岗位和个人,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事故防范、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制度措施,进一步优化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着力在制度配套上下功夫,着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创新安全监管工作手段和方法、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有力推进工作的落实。

篇3: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抽油泵修复, 油管、抽油杆清洗检测以及其他配套下井工具修复是胜利油田各采油厂挖潜增效的重要工作。经过多年的生产运行, 相应的修复及清洗检测设备逐步暴露出工艺落后、生产效率低下、本质安全性能不良等问题, 制约着修复检测等生产挖潜工作。孤东采油厂科学利用工业服务, 快速实现了相关设备的改造升级, 提升了设备本质安全水平, 提高了修复挖潜质量。

二、工业服务应用

工业服务通常包括信息服务、研发服务、物流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等子领域。在技术咨询方面, 产品厂商提供全方位的产品应用等咨询;在维修服务方面, 为每个客户量身定制维修保养计划。同时, 工业服务一般具有周全的售后服务体系。通过服务外包, 企业维修人员得以优化, 借以降低人力成本。本着这些优势和利用工业服务的准则, 厂内开展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 促进设备升级改造

H73型深孔珩磨机是整筒泵珩磨大修的主要设备。孤东采油厂生产准备大队工具队于2001年在同行业中率先引进了H73深孔珩磨机, 开展了整筒泵珩磨大修工作, 为采油厂挖潜增效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随着设备使用年限的增加, 设备故障问题日益突出, 珩磨机一直处于带病运转状态, 严重制约了抽油泵修复效率。另外, 原设备只能修复公称直径为56mm和57mm两种型号的抽油泵, 对于使用量较大的公称直径为70mm型号的抽油泵无法修复, 影响了抽油泵修复能力的进一步提高。但是要对珩磨机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需要涉及到步进电机及操纵柜总成的改进、珩磨砂条装夹工具及直径70mm珩磨头的研制、珩磨杆扶正系统的改进、珩磨头扶正装置改造等多个技术难点, 而孤东采油厂缺少相应的研发人员, 又难以购买到某些专用零配件。因此将这些工作外包给生产厂家, 通过专业化达到提升效率、降低成本的目的。仅利用两个月时间就实现了设备升级改造, 显著提升了挖潜增效能力及质量管理水平。

2. 提升设备安全性能

龙门吊是油管厂抽油杆清洗检测生产过程中吊转抽油杆的必备设备。但龙门吊很容易发生被大风吹跑而偏离导轨、损坏设备的情况, 特别是驾驶室在空中的行车, 操作人员无法及时从十几米的空中逃离, 对生产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也危害到了驾驶人员的生命安全。之前也曾自行研制过机械防风装置, 但效果不理想。后来一直采用钢丝绳套挂、角铁塞阻等方法保证龙门吊大风情况下的夜间停放, 可此类方法存在安全隐患, 且防风等级有限。胜利油田安全环保处经过调研立项, 由某设备维改公司为油田10多台龙门吊统一安装了TZJ-250型弹簧式自动常闭夹轨器, 使得龙门吊制动自如, 龙门吊操作者工作更加安全、快捷, 从本质上实现了龙门吊防风安全。

自2007年投产以来, 油管厂原有隔热管清洗设备已连续运转2年, 由于长时间在蒸汽环境中使用, 油管热清洗装置内部滚轮、连杆都腐蚀磨损严重, 故障频发。上盖板和骨架槽钢也已严重锈蚀, 出现大幅度变形, 起不到应有的支撑作用, 人员在上面排除故障已经非常危险。隔热管清洗设备是典型的非标设备, 设计厂家并不能全面考虑到操作使用单位各种实际情况, 设备设计本身存在一定缺陷, 无论是隔热管清洗下料机构、出管提捞机构还是传动机构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致使设备故障频率高、维修难度大。之后, 沈阳某工业服务项目公司通过直接到生产现场调研问题, 对设备进行了个性化的改造, 彻底解决了问题。

3. 提高设备工作效率

不锈钢绕丝中心管是目前油层防砂广为应用的下井工具。圆柱立式钻床用来加工不锈钢绕丝中心管的钻孔。由于钻床自身工作模式限制, 每天仅能加工中心管24m, 职工劳动强度高, 生产效率低, 满足不了作业前线对不锈钢绕丝中心管的需求。通过委托服务商, 进行改造调研, 成功选用、安装了ST125型多轴器, 中心管加工效率提高为原来的两倍, 工人劳动强度显著降低。

三、工业服务应用建议

篇4: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式,形成了一整套科学的设备管理方法,为矿井高效快速发展,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关键词:设备 管理 本质 安全型

随着矿井机电设备日益向着大型化、重型化、集成化和高功率发展,设备管理维护难度不断加大,设备管理的可靠性越来越成为矿井安全、高效生产的关键。翟镇煤矿针对设备管理的日趋严重性,通过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完善,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设备管理模式。

1 基本思路

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突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以人为本的管理思路,努力降低机电事故,完善各级管理职能及责任,以设备管理职能界定和责任划分、论证调研制度和事故分析制度、设备状态在线分析及病例化管理制度、设备验收制度和定期检修制度、技术培训及技能考评制度、油脂管理制度、供电管理制度、设备定期测试制度、设备点检制度、设备租赁及报废制度、走动管理检查制度、技术创新和改造制度为平台,提升全面设备管理水平,打造本质安全化矿井。

2 设备基础管理工作

2.1 明确各级工作职责,加大培训力度,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知识设备管理专业队伍。通过完善制度及职责实行从设备选型订货直至现场安装使用的全过程安全管理,特别是做好设备到货验收对安全设施、标志、证件的验证工作,建立设备安全管理台账,对设备安全设施性能、设备的“三证一标志”等情况进行详细验收,在安装使用时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2.2 抓好淘汰设备的技术更新换代工作。按照国家行业公布的淘汰落后工艺及设备目录要求,建立健全了淘汰设备更新改造规划,协调落实好计划的实施,提高了技术装备水平及安全运行可靠度。

3 创新管理模式,规范设备安装质量

制定并实行了设备准用证制度,矿井设备安装必须严格执行设备准用证制度,规范了皮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的安装质量,皮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各类保护齐全、状态完好的发放“准运证”,无“准运证”的设备,严禁开机运行,避免了因安装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设备事故,以此督促使用单位加强设备维修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准用证制度应用后有效的提升了设备安装质量。

4 加强现场设备管理,全面提高机电质量标准化建设

4.1 通过设备的包机制加强日常维护,把设备完好作为机电质量标准化的重点,同时严格设备大、中、小修的质量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从根本上改善设备性能和运行状态。

4.2 以经济杠杆强化抓质量标准化的力度,制定了设备使用单位周检、专业旬检、矿月检、集团公司季检的制度,不断改进对机电质量标准化的检查方法,变静态检查为动态检查,实施不定期、不定时、不定检查地点的突击性动态检查,消除了检查工作中常见的提前准备、弄虚作假现象。

4.3 开展菜单式设备检查治理活动。重点加强了采掘工作面的机电设备的管理,一是利用检修时间延长至一个小班的方法,从检查时间上得到了保证;二是制定检查菜单,对采掘工作面设备、缆线等进行逐项划分,依据企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检查菜单,逐台逐项检查;三是职责划分明确,由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带队,机电运输部检查人员和区队管理人员参加,对机电设备进行深入检查,排查存在的隐患,存在的问题下发通报,并监督落实。

5 利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建设高标准的机电设备管理网络,借用信息化先进手段,开发并应用机电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内容包括设备的计划管理、采购租赁管理、档案管理、日常维护维修管理、报表分析、配品备件管理、报废管理和系统信息门户等,充分量化管理指标,细化煤矿企业的经营管理,使设备管理目标、活动的执行过程、结果和效果成为可测量的参数,实现对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的管理,降低设备事故率,最大程度发挥设备效能,提升设备管理水平。

6 大力推行设备点检定修制,提高设备运行状态

根据矿井实际情况,讨论制定了设备点检定修制度,围绕全员参与设备管理的原则,建立以点检为核心的设备维修体制,实现设备技术管理和设备经济管理相结合,形成操作,点检,维修三位一体的点检管理模式。目标就是实现“以修为主”转为“以防为主”,以计划检修位次的管理体制,不断地创新使设备改造升级。

7 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为适应煤矿生产的需要,不断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依靠科技进步,采取提高装备水平与技术改造并重的原则,一是副井提升机变频控制应用:将副井提升机电控由串电阻控制改为四象限高压变频控制,制动及下放重物时,能量回馈到电网,节能在10%-30%左右,节能效果显著。二是皮带输送机变频应用:采用变频器对皮带输送机进行控制,节电率可以达到25%以上,提高设备节能、运行可靠性。

8 优化系统设备 达到经济运行

8.1 对井下原煤运输系统进行优化,安装破碎机、除铁器,有效控制大块煤矸的产生,将铁器拣出,提高煤质,减轻对煤矸分离系统的冲击,保障运输系统可靠运行。实现主运系统、供电系统、井下水泵、压风机、扇风机的自动化控制,采掘工作面推广应用远程自动化集中控制系统;主井底投用煤矸分离设备,对筛选出的矸石用于回填,解决了矸石不升井问题,减少原煤中矸石提升环节和提升电量,提高主井有效提升能力。

8.2 针对设备品种杂乱多现状,由浅入深对设备进行统一,从而实现一个配电点、一个工作面、一个采区的设备统一规范,方便备用设备、配件准备、人员培训,提升现场面貌。

9 设备油脂管理制度化

随着生产装备水平的不断提高,油脂管理工作直接影响到设备效能的发挥。据统计,约有40%的机械设备故障是由于润滑不正确引起的,可见加强润滑管理,对于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事故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设备油脂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细化油脂管理制度,明确各专业部门管理职责,成立专职油脂管理小组,对各类油脂计划审批、到货验收、取样化验、现场使用、加油换油、废油回收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10 加强业务素质培训 提高现场处置能力

为全面提升机电专业维修人员技术业务素质,打造一支业务精、专业尖、素质高、执行力强的维修队伍,更好的满足现场生产需要,对机电维修人员按计划分期到修理厂进行轮流实践培训,学习业务知识,扩展技能。培训方式采用现场实践培训方式,各单位机电维修工按照培训计划安排,轮流到矿修理厂机工班组、电工班组,跟班现场实践培训学习,培训结束,组织现场实践操作考试。通过培训,提高了机电维修工维修设备的维修技能,增强了机电维修工处理现场的机电事故的能力,减少了处理事故时间,保证了设备的正常运转。翟镇煤矿通过实行全面设备管理,减少了机电设备事故率,促进矿井安全高效发展,确保了机电设备高效的运行,为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姜欣欣,王可乐.浅谈如何运用信息软件提高煤矿设备管理水平[J].科技资讯,2013(01).

[2]程海伟.CZ煤矿设备管理系统改进研究[D].山东大学,2009.

[3]谭章禄,常金明,刘浩.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煤矿运销调度管理信息系统的研究与设计[J].中国煤炭,2012(10).

篇5: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安监总管三〔2012〕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近年来,全国危险化学品领域相继发生了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南京“7·28”地下丙烯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和河北克尔化工有限公司“2·28”爆炸事故等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暴露出我国危险化学品领域在规划布局、安全设计、自动化监控、生产管理、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本质安全水平不高。为着力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于2012年7月至2015年6月,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要求,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维护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秩序,完善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的安全设计和自动化监控系统,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完成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统称“两重点一重大”)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对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全面消除安全设计隐患;开展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整治,基本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非民用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工作,城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二、重点任务

(一)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安监总办〔2012〕64号),并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集中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治理违规违章问题,确保在2012年9月底前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快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1.全面开展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涉及已公布的15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要在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将原料和产品中均含有爆炸品的化工生产工艺纳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范围,涉及上述工艺的化工装置要在2014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今后新建化工生产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高度危险和大型生产装置要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2.开展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完善工作。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2014年底前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将受热、遇明火、摩擦、震动、撞击时可发生爆炸的化学品全部纳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范围。

3.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工作。要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的要求,改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监测监控系统,完善监控措施,2014年底前全面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等重要参数自动监测监控、自动报警和连续记录。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计安全管理。1.开展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2013年底前完成所有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聘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对装置布局、工艺技术及流程、主要设备和管道、自动控制、公用工程等进行设计复核,全面查找并整改装置设计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对新建项目的设计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相关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负责设计,设计单位要加强安全设计审查工作,建设项目设计要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合理布局,选择成熟、可靠的工艺路线、设备设施,配备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要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2010)的要求,在装置设计阶段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消除设计缺陷,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四)开展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专项治理。

1.开展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现状普查。重点查清城镇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的分布走向、物料名称、权属单位、安全现状和主管部门。在普查工作中,要组织企业单位、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或科研单位对城镇建成区现有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管网开展全面检验检测、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各类管道管网的安全状况和安全风险等级。2012年底前,完成城镇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现状普查工作;2013年底前,要建成统一、完整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各有关部门信息共享。

2.开展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集中治理,2013年底前全面完成治理工作。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违章占压和防护距离不足以及各类管道铺设重叠交叉等突出问题。管道权属单位或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开展停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清理工作。在城市拆迁、旧城改造、城镇建设、企业搬迁工作中,管道权属单位或主管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安全拆除废弃管道设施,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能确定权属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废弃管道设施,由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单位负责实施安全拆除。加强和规范地面开挖作业活动的安全监管,建立地面开挖施工作业证部门联合审批制度和管道设施权属单位作业前安全交底制度,确保地面开挖施工作业安全。

(五)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非民用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限期搬迁、转产或关闭,并于“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对于一时难以搬迁的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安全生产。要督促指导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制定计划和保障措施,平稳、有序地实施搬迁工作,防止引发事故和遗留安全隐患。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项目核准、搬迁用地等方面的鼓励支持政策,综合运用城镇规划、行政许可、环境治理、安全风险防控等措施,有计划地将城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至合规设立的化工园区。

(六)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

1.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进一步推动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控,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加强班组建设和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细化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进一步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10)的要求,从及时收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信息、开展化工过程危害分析、完善操作规程、加强人员培训、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加强动火及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机械仪表电气设备完好性、公用工程可靠性、变更管理、试生产安全审查、事故查处及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逐步提高化工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水平。逐步推行化工生产装置定期(每3至5年一次)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工作。

3.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明确责任部门、完善工作制度,确保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尽快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用信息化手段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发现、治理隐患,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4.推行化工园区一体化安全管理。按照规划先行、控制容量、统筹协调、一体化管理的要求,严格全面地论证、科学规划化工园区。严格企业入园条件,科学规划化工园区内的产业链,合理确定化工园区安全容量,优化园区内的企业布局。充分利用化工园区内各企业的监测监控、应急救援等资源,构建园区一体化管理信息平台,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

(七)提高从业人员准入条件和专业素质。

1.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从业人员准入条件。今后,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专业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操作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要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强化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取证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2.加快化工专业管理人才和产业工人的培养。要充分利用大专院校、大型企业集团,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多层次的化工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提供成熟的产业工人和专业管理人才。重点地区要大力发展化工职业教育,加快化工产业工人培养。新建化工企业要及早制定从业人员培养计划,依托大专院校、职业学校的支持,变招工为招生,从源头上保证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实施阶段(2012年7月)。

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2012年7月底前,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牵头将本地区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8月至2014年12月)。

1.集中开展“打非治违”阶段(2012年8月至9月)。各地区要组织有关单位对辖区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摸底和排查,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情况,并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分步实施阶段(2012年10月至2014年12月)。各地区要按照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确保按时完成阶段性目标。要及时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地区和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1月至6月)。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牵头组织开展本地区专项行动总结工作,对照检查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查找不足,提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措施,并于2015年6月底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区要把专项行动作为今后3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工作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要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框架内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地区开展专项行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周密安排,抓好落实,确保完成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

(二)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各地区要针对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统筹安排为期3年的专项行动,与其他各项重点工作共同推进。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提高企业开展专项行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影响专项行动开展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监管、及时总结。各地区要将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执法检查计划,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及时解决问题。要注意总结推广各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季度对本地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按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及时通报非法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根据专项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需要,及时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专项行动中的先进事迹、典型事例,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专项行动。

(五)督导调研、推动深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定期组织督查组,对本地区、本系统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帮助中小危险化学品企业解决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化工过程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篇6:硝化工艺本质安全提升参考标准

浙安监管危化〔2018〕66号

日期:2018-07-13 来源:危化处 字号:[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2日晚18点30分左右,四川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5-硝基间苯二甲酸中间体项目在试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已造成19人死亡。目前,事故详细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这起事故是继2015年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8·31”事故(13人死亡,25人受伤)和2017年江苏省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事故(10人死亡)后第三起涉及硝化工艺企业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为深刻吸取同类事故教训,持续深入推进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重大爆炸事故现场会和省局1月25日上虞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坚决消除我省发生类似事故的各类隐患,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对爆炸性化学品装置特别是硝化工艺装置高风险的深刻认识,全面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据统计,2005年至今,全国范围内涉及硝化工艺的生产企业共发生7起重大和较大事故,共导致71人死亡,184人受伤。2015年10月5日,位于绍兴上虞的浙江洪翔化学有限公司也发生过类似事故,造成7人受伤。事实证明,爆炸性化学品装置特别是硝化工艺装置反应控制难度大,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反应时间短,破坏威力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只要血淋淋的事故教训不吸取或吸取不充分,同类事故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我省是全球最大的染料生产基地,也是硝化工艺的主要集聚地。目前全省涉及硝化工艺的企业近40家,其中绍兴市就占了50%以上,其余还分布在台州、嘉兴、杭州、金华、衢州、宁波等地。近年来,我省通过引进国内外顶尖专家团队和积极培植省内骨干企业,深入研究剖析反应风险机理,强势推进反应风险评估工作,相关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企业风险管控重表面、轻本质的情况依然十分严重;部分地区安全监管专业能力不足,对省局布置的有针对性的工作贯彻落实不及时、不彻底的现象仍然存在。各地要深刻认识做好涉爆工艺特别是硝化工艺装置风险管控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二、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持续推进针对性重点防范工作措施的落实。

(一)持续推进对试生产项目的安全监管。各地要强化危化品企业试生产安全监管,按照危险化品安全风险承诺日志系统提供的信息,主动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认真做好项目试车前安全设施的检验、检测,确保安全设施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要求,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全面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专家做好试生产方案编制及论证工作,严格确认试车条件;建立健全试车组织指挥和

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加强试车人员培训和考核;及时研判试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或异常,切实做到试车前安全条件不具备不试车,试车过程异常未查明、隐患未排除不试车。

(二)持续加强对精细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各市要进一步强化新建及在役精细化工装置的安全监管。凡是涉及环氧化合物(如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过氧化物(如双氧水、金属过氧化物、有机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偶氮二异丁腈)、硝基化合物(如硝基苯、二硝基苯、硝酸胺)等自身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必须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凡涉及放热或加热的反应、蒸馏、稀释等工序的新建精细化工装置,在设计阶段必须提供热风险安全数据,数据不明的,必须开展热分解测试等风险评估工作,定量确定工艺参数,守住工艺安全底线;所有在役精细化工装置要进一步核实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核心安全数据,并强化对加热蒸馏等分离工序的风险管控,要高度重视放热或加热工序中中间体或混合物等的热稳定风险分析和研究;凡是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供应商、承包商、人员等变更的,必须进一步督促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的要求,严格程序把关,严格风险辨识,严格防控措施。

(三)持续开展硝化工艺本质安全提升工作。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处置或搬运,或者与这些活动有关的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和工艺变更等活动全过程,是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是化工企业过程安全管理的核心,是消除和减少工艺过程的危害、减轻事故后果的重要前提。各市要按照《硝化工艺安本质安全提升参考标准》(见附件)要求,逐家企业、逐条标准过筛,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实践证明,大幅减少危险场所现场作业人员

是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治本之策,对于存在高风险的爆炸性化学品装置特别是硝化工艺装置尤为重要。各市要把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改造作为本质安全提升的核心工作来抓,凡是没有按相关标准要求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安全仪表系统或系统不完善的企业必须立即落实整改;已经完成自动化改造的,必须确保自动化控制系统正常投用,对生产现场爆炸性区域范围内控制及操作人数超过3人以上的装置,必须作为重点整治对象。

三、切实抓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工作。

(一)强化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日志制度。各市要督促各类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做好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把风险研判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的核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予以高度重视。要紧紧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日承诺这个牛鼻子,强化督查,倒逼企业建立健全风险管控组织和制度体系,理清岗位风险清单,落实全员照单风险管控的责任和措施;采取通报批评、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措施,对工作不落实、不如实发布或发布虚假信息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确保安全风险日志管理落到实处。针对今年以来的事故特点,各市要重点加强对特殊作业风险的安全管控,督促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进一步提高对动火等特殊作业特别是环保设施改造过程涉及的动火作业的风险认识,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强化风险辨识和管控,严格程序确认和作业许可审批,加强现场监督,确保各项规定执行落实到位。

(二)加快推进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7月2日,在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省局已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进行了全面解读,并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地要切实对照工作进度要求,抓好各阶段的工作

落实,进一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水平,为下半年全省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打下扎实的基础。

请各市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并切实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硝化工艺安本质安全提升参考标准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3日

附件

硝化工艺本质安全提升参考标准

(一)建立硝化工艺安全信息档案,建立完善工艺各环节热力学研究数据库,特别是放热速度和放热量等热特性数据,筛选反应最佳控制点,实现工艺本质安全可控。

(二)开展工艺风险辨识,全面收集生产过程涉及的化学物料特性、工艺和设备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信息,提出工艺控制要点、设备选型要求、操作冗余要求、检查要点等安全要素参数,逐步完善工艺系统改造、工厂设计、生产操作、设备维修保养经验、应急处置措施等安全信息档案。

(三)设立硝化总控制室。

(四)根据工艺风险编制加料规程,放热且需控制加料速度的加料操作实现自动加料并设置安全联锁;计算工艺控制要求最大允许流量,设置固定的不可超调的限流措施;设

置滴加物料管道视镜。

(五)严格控制硝化反应温度上下限,禁止温度超限特别是超下限状态,避免物料累积、反应滞后引发的过程失控。硝化釜中设置双温度计,确保温度测量的可靠性。

(六)硝化釜等重要设备设置气相空间温度检测装置,与车间内火灾检测报警系统并网进入DCS等系统,并与紧急停车系统联动,实现物料着火在线检测。硝化釜内有易燃易爆介质时,采用氮气保护。

(七)硝化系统的关键设备,如硝化釜搅拌设置独立的后备电源(EPS),以防网电失压时能保证搅拌正常运行至安全停车;硝化釜设置紧急冷却系统(不间断)以保障冷却水故障、停电等突发状态下能保证硝化装置紧急安全停车。

(八)硝化釜与硝化釜、硝化物贮槽等在发生事故会有相互影响的设施之间,增设应急隔断阀(隔离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化。

(九)硝化工艺应环保要求设置的紧急排放收集系统,应有控制紧急排放物料安全收集存放的措施,以防发生次生事故;根据工艺控制难易和物料危险性,合理设置硝化泄爆方式,减少对周围的建筑和人员的伤害。

(十)硝化车间有其他危险介质或重要设施,设置自动喷淋等工艺降温系统或自动灭火设施,以便发生火灾无法靠近处理时,能进行远程自动控制火势或保证装置处于可控状态。

(十一)硝化车间设置有效的防火防爆隔离措施,减少

车间内不同工艺间的相互影响;设置DCS系统防雷隔离措施(包括电源和IO通道的SPD),避免感应雷对自控仪表的影响;车间和配套槽区现场设置声光报警装置和远程视频监控设施,确保临时作业人员接收到异常信息能及时撤退。

(十二)硝化生产装置的开停车,在DCS中实施“一键”操作或顺控程序组完成,减少人工误操作。

(十三)制订工艺变更管制制度和审批流程,并对变更后的工艺做HAZOP分析,对变更后的工艺进行人员培训和考核,工艺参数变更应严格执行工艺变更制度。严禁随意变更生产过程的反应工艺参数。

(十四)严禁停用硝化反应系统温度、进料、冷却、搅拌、紧急排放等报警和自动安全联锁系统;严禁停用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系统中必要的安全联锁要件在硝化装置运行时能自动投入,杜绝由于人为摘除联锁或忘记投联锁造成不可预测结果。要定期对硝化自动生产系统、安全联锁系统进行维护和测试,保证DCS和安全联锁系统可靠性。

(十五)严禁岗位人员未经培训合格进行硝化反应操作,定期进行OTS仿真操作培训,提升员工应急情况应对处置能力。

(十六)严禁堵塞硝化车间安全疏散通道;严控硝化车间内临时存放的可燃可爆物料数量,包括在线生产物料数量,降低事故的破坏后果。

(十七)严禁违章操作或无章操作。不断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岗位操作注意事项,明确操作人员操作范围、对

象和控制要求。

(十八)对生产管理和操作人员定期进行硝化反应异常情况的安全处置和紧急疏散演练,明确可以现场处置和必须紧急疏散的不同情形。

(十九)硝化反应产生的废弃物处置前必须进行风险辨识,提出处置时的安全控制要求,并将收集到的安全信息发送给处置方。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66553826@qq.com

上一篇:安全高效矿井大矿 下一篇:安全条件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