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规划建设局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5则范文

关键词: 管理制度

永丰县规划建设局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5则范文(共2篇)

篇1:永丰县规划建设局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5则范文

永丰县规划建设局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

目 录

一、总

二、工作职责

(一)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二)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职责(三)局长主要职责(四)党委书记主要职责(五)班子其他成员主要职责

三、管理制度

(一)请示汇报和内部协调制度(二)干部任免和考核制度(三)机关行政管理制度(四)首问责任制度(五)服务承诺制度(六)限时办结制度(七)政务公开制度(八)否定报备制度(九)失职追究制度(十)公文管理制度(十一)考勤制度(十二)财务管理制度(十三)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十四)接待管理制度(十五)廉政建设制度(十六)会议制度(十七)学习制度(十八)机关安全保卫制度(十九)卫生管理制度

永丰县规划建设局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

一、总 则

为认真履行永丰县规划建设局各项工作职责和管理职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树立“务实、勤政、高效、廉洁”的机关形象,根据永丰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我局实际,特 制定本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做到:

1、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依照客观规律办事;

2、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讲究效率效益效果;

3、开拓进取,求真务实,追求优良工作作风;

4、尊重知识,尊重科学,坚持民主科学决策;

5、依法行政,清正廉洁,营造文明正派氛围;

6、深入实践,调查研究,牢记宗旨服务意识。

二、工作职责

(一)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建设事业和测绘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负责制订本县规划建设管理、测绘的政策和制度,组织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2、管理全县城镇、集镇和村庄的规划、城镇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县城总体规划和区域详细规划以及乡镇规划的制订和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历史名镇进行审查;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国土规划、区域规划的制订工作;负责县域雕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3、综合管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和规范建筑市场;主管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璜行业;管理工程造价和工程定额;监督管理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根据国家规范的建设企业资质等级的标准,对全县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璜、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和建筑制品企业的技术资质等级实施动态管理。

4、管理全县城镇供水、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工作;指导城镇综合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镇防洪排涝工作;主管全县城建监察工作。

5、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商品化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和推进城镇住宅建设;负责城镇房屋拆迁、房屋交易转让、登记发证和物业管理等工作管理。

6、管理全县城镇建设和工业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建筑节能工作,参与管理全县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管理全县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指导企业对外开拓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和房地产开发等业务。

7、贯彻执行国家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测绘行政执法监督;负责管理全县测绘成果和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负责对外提供测绘成果的审批报批。

8、负责本部门税收任务的落实,税收征管统计和督查工作。

9、负责本部门招商引资任务的落实协调及督查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职责

1、人秘股

(1)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及全县建设行业发展规划,起草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和综合性文稿。(2)认真及时做好各类文件、材料的收发、呈送、清理归档和保密工作,做好领导批示文件的转办或承办工作。

(3)管理好局党委、行政公章,做好局党委、行政的会议记录。(4)做好机关考勤、保卫、后勤事务管理及会务承办工作。

(5)搞好机关财务管理,遵守财务纪律,做到收支有据,帐款清楚,结算及时,不出差错。(6)负责收集各单位财务、业务报表,监督各单位月、季报表的上报,督促全系统税收任务的完成,提出局机关财务预算安排等。

(7)具体办理人事、劳动、工资、统计、保密和车辆管理工作。(8)协助做好本局的学习、宣传、通讯报道、搞好信息报送。(9)协助做好全系统计划生育工作和工、青、妇方面的上传下达工作。(10)协助搞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登记、办理工作。(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规划建设股

(1)搞好城乡规划宣传,做好县城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其它各项专业规划编制的组织实施。

(2)抓好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项目详细规划审批上报,实行建设项目规划公示,抓好建设项目的实地查勘、选址定点、实地放线、竣工验收等工作,完善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审批程序。

(3)加强建设项目规划监督管理,实行项目规划跟踪服务管理责任追究制,及时督促处理违章建筑。

(4)抓好县城市政配套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预决算编制、施工验收监督审查工作。(5)做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文件、报告、请示、工作计划、总结等的起草工作。(6)协调管理全县测绘工作。

(7)协调管理全县城镇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全县燃气市场的规划选址和资质等监督管理。

(8)搞好城市建设统计报表工作,完成有关建设方面的通讯报道工作。(9)协助抓好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10)搞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施工管理站(招标办)(1)做好建设项目报建的审查工作,从程序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核发《施工许可证》。(2)组织本县建筑业企业及其项目经理完成资质年检工作。

(3)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进行监管,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的管理。

(4)做好建设项目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督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行为进行检查。

(5)组织建设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工作。

(6)及时向市建设局上报建筑业报表及招标投标情况报表。

(7)做好施工图报审工作,查处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直接用于施工的现象。(8)做好清欠办日常工作,处理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投诉。(9)做好造价管理工作,对施工合同审查备案。

(10)配合市局做好职业培训工作及执业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城管办

(1)负责起草城市管理工作各种文件,积极督促、协调机关部门认真落实城市规划建设、市容市貌、各类市场、城市交通、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食品卫生、环境保护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等综合性和专业性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

(2)负责起草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定各部门城市管理考评办法,并组织监督检查。(3)及时向城管委汇报城市管理工作信息,报告城市管理动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4)负责落实“门前三包”,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并按标准收取保证金,督促恩江镇政府、环卫所全面推行垃圾袋装。

(5)负责督促施工管理站、质监站、市政园林所、建设股、建筑企业、开发商规范建筑工地现场管理、加强市容市貌监管。

(6)负责督促城管大队加强和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根治垃圾广告。(7)督促工商、卫生、城管部门加大规范市场管理力度,查处违章行为。(8)督促交警、交通部门加大交通秩序管理力度,规范城区交通和客运市场。(9)督促客运汽车站环境整治,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10)督促文化管理部门加强文化市场整治,净化文化市场。(11)督促市政所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监管工作。

(12)做好有关城市管理和创建工作等各种文字资料、分析、统计、汇总、存档工作。(13)承办县、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局长主要职责

1、规划建设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规划建设局的全面行政工作。

2、局长确定规划建设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并召集和主持会议;局长确定和主持召开基层单位领导人会议、全系统干部职工会议,并布臵工作。

3、局长签发涉及全局性工作的重要文件,签发以规划建设局名义上报县委、县政府、市规划建设局、市城管局、省建设厅的重要文件。

4、规划建设局向县委、县政府、市规划建设局、市城管局、省建设厅报告的重要事项由局长确定并报告,必要时也可委托报告。

5、局长视规划建设局各股室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可直接找有关股室负责人了解工作情况,并不定期地召集局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研究工作。

6、局长可根据情况,调整局班子成员分工,并负责向其交办工作,必要时,可以授权其代表规划建设局处理分管范围以外的重要工作。

7、局长要虚心听取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研究工作、交流思想、开展谈心活动,有效地调动班子其他成员的工作积极性。

8、局长对突发性重大事件,在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有随机确定应急措施的处臵权。

9、凡集体讨论决定了的问题,以及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局长要带头坚决执行,认真办理。对一些重大问题在讨论中存在分歧意见而又必须决策时,局长行使最后决定权。

10、局长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决定、指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11、办理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四)党委书记主要职责

1、局党委书记主持全局党务工作。

2、党委书记确定规划建设局党委会议,并召集和主持会议。

3、党委书记签发涉及全局党务工作的上级来文的签阅、党组织请示、报告以及向各基层党支部下发的重要文件。

4、党委书记负责研究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事宜。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党委书记召集讨论决定中层副职以上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及全系统党员的立案、党纪处分。

6、按照“党章”规定,党委书记负责监督、检查、协调行政工作,督促依法行政工作和各项任务的落实。

7、党委书记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规、决定、指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8、办理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五)班子其他成员主要职责

1、局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协助局长负责处理分管的工作。

2、受局长的委托,班子成员可签发规划建设局的文件和以规划建设局名义报县政府、县委、市规划建设局、市城管局、省建设厅的文件。

3、受局长的委托,班子其他成员,可以规划建设局的名义向县委、县政府、市规划建设局、市城管局、省建设厅报告有关重要事项。

4、对于工作中事关全局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班子其他成员要及时向局长报告,对带方针政策性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局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化建议。

5、班子其他成员要关心全面工作,并按照各自分工尽职尽责创造性地做好工作。班子其他成员部署分管的工作,可以召集所分管股室的负责人及基层单位相关人员开会,并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于各股室和基层单位请示的问题,凡已有原则规定的,分管领导应及时负责处理;涉及班子其他成员分管的工作,要同有关人员商量决定。

6、凡集体讨论决定了的问题,以及在职权范围内决定了的事项,班子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办理。

7、班子成员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决定、指示,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8、局班子要本着以人为本,站在全局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认真、有效地办理职权范围内的一切事务。

三、管理制度

(一)请示汇报和内部协调制度

1、请示汇报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原则进行,除特殊情况和领导交待外,一般情况不越级请示汇报。

2、一般事项可以采取口头形式请示汇报,需要局里研究解决的问题,须用文字请示或报告,文字请示或报告统一由局人秘股收转。

3、对各单位请示事项研究决定后,统一由局人秘股以文字形式答复。

4、各单位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单位与单位之间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不得各行其是,更不得拆其他单位的台。

5、系统内部单位之间如在工作中有需要协调处理的问题,由单位向局写出报告,协调工作由分管领导或局人秘股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办理。

6、凡领导交办的工作,要善始善终落实,并及时反馈。

7、系统内单位之间如在工作中有需要协调处理的问题而不报告,造成本单位或其他单位工作出现问题或损失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干部任免和考核制度

1、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干部任用原则,推行干部任期制、交流制、竞岗制和试用期制。其干部任用按照永建环发[2004]19号文件执行(文件附后)。

2、股级干部的任期实行三年一届制,同一职务原则上不超过六年,在任期内,根据年终目标考核综合指数和干部考核情况,由局党委会议讨论提出任免和交流决定。

3、根据工作需要,经由党委会议讨论,适时拿出一定的股级岗位职数,进行公开竞聘,具体竞聘由局党委会议确定。

4、凡提拔、竞聘干部一律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原则上为一年,一年后,根据工作情况,胜任者由局提请有关部门正式任命。

5、下属单位中层干部的任用。原则上实行竞争上岗制,其工作方案由单位自行制定,股级单位的中层正职和副科级单位的中层正、副职报局党委会讨论通过后任命。

6、实行领导干部年终目标考核制。对年终目标考核优秀的领导干部实行奖励,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就地免职。

7、年终目标考核和干部考核的具体办法,参照县考核办法,结合系统实际,由局办公室制定。

(三)机关行政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局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按原则秉公办事。

2、按组织程序执行公务,实行逐级负责制。一般干部向股长负责,副股长协助股长工作,股长向局长负责,局长负总责,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在一般情况下,原则上不能越级请示汇报工作。

3、讲求工作实效,端正工作态度。全体机关和局直各单位工作人员都必须严守各自的岗位职责、高效、务实、勤奋、敬业,做到办事不拖拉、不推诿、不扯皮。

4、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增强服务意识,对服务对象做到热忱服务、礼貌待人,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态度粗暴”等现象。

5、加强行政公章的管理。行政公章原则上由人秘股长直接掌管,凡局机关内部一切行政公务和各项业务报表以及与外单位联合行文需要加盖行政公章的,应经局长签发后才能办理,未经局长同意,不得随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行政公章。

6、加强内部保密工作,重要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有关属密级的文件和帐表资料不得向外泄漏,如有外单位需要查询和检查文件及帐表的,必须先征得局长同意后,对口股室才能办理。

(四)首问责任制度

外来人员来局办理工作或打电话办事,被首问的人或接电话的人,只要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就是责任人,只要对方求问,不管是否与自己有关,都必须热情接待,并负责解释、联系。否则以失职论处。对前来办事的群众,承办人员要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材料、手续是否完整齐全,不允许出现解答不全、不透等情况。

(五)服务承诺制度

1、在健全承诺内容上要根据本机关业务工作重点的内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补充完善服务承诺内容。在制定承诺标准上要实际、实在、实用。对服务事项、内容、标准、时限的承诺要简洁明了,切实可行,实行量化管理。在落实承诺责任上要建立违诺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查纠群众反映的违诺现象,做到承诺必践、违诺必究。

2、在服务工业企业、创优发展环境工作上要求严格做到:

(1)凡工业企业反映问题,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必须实行首问责任制,并落实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处理问题。

(2)凡工业企业建房审批,只要具备有关审批手续,实行免费并当日办结。

(3)凡工业企业工程招投标,由企业采取自愿的原则进行。若需招投标的,将免费办理招投标程序。

(4)凡工业企业办理施工许可,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免费办结完。

(5)凡工业企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对已办理有关建筑手续符合监测对象的及时全面检测,其收费根据有关标准按北四县最低标准收取。

凡我局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服务承诺规定,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诫勉、警告或变动工作岗位,违反党纪政纪者严格按规定处理。

(六)限时办结制度

凡上级机关和领导的决定、交办事项要坚决执行,限时办结,在办理县委、县政府和局交办文件,必须在四天内(节假日扣除)回复,特殊、紧急的文件按紧急程序尽快回复,凡没有正当理由而拖延不办、贻误时机、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分管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凡法律法规对有关管理事项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必须严格执行,没有规定的,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审批时限,并公布于众,超过时限又无正当理由没有批复的,视为同意,应予补办手续;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告知办理时限,杜绝推诿、扯皮、误导现象发生,部门之间在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等方面,必须在二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否则视为失职。

(七)政务公开制度

凡是与群众直接相关的事项,只要不违反保密要求、不影响稳定的,原则上都要实行公示,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职责身份公示,主要公示办事人员姓名、职务、岗位职责,做到职责上墙、挂牌上岗、持证执法;二是办公制度公示,科室公布、办事流程图、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收费(罚款)项目及标准公布上墙;三是实行人员去向公示(设立工作人员去向牌),经办人员出差或其他原因无法在岗的,要明确人员代办办理或向管理服务对象说明;四是实行收费许可制度,外出执行收费(罚款)业务时,要主动向收费(罚款)对象出示收费证、收费(罚款)依据、项目、标准、行政事业单位收款票据和执行人身份职责。不出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拒绝。五是公开单位的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和资金往来,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八)否定报备制度

经办人员对群众申请事项按权限予以否定的,必须及时填写否定报备表,向业务主管领导报备。不能办理的原因和依据要向办事群众耐心解释。否定内容包括:(1)法律、法规确定不能予以办理的;(2)属于保密事项不能公开的;(3)须附送的证件资料或办理手续不完整的;(4)不符合办事程序或违反操作规程的;(5)超期或不到办理时间的;(6)其他不能办理的事项。

(九)失职追究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中梗阻”行为,以及违反有关文件制度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情节轻微者,给予告诫或诫勉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各单位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本单位出现严重问题的,要按照有关文件制度规定要求追究领导责任。

(十)公文管理制度

1、收文、发文应快捷、有效地即时办理,不得拖延、扣压或遗失,人秘股必须每天派人到公文交换站交换公文。

2、收文处理原则:凡来电来文,经人秘股收文后,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要求,呈送局长、党委书记、分管领导批示或签阅后,由对口股室承(转)办,并督促抓好落实。

县政府已收文、县领导交办需由建设环保局提出意见的文件,统一由人秘股领取、登记。涉及到经费拨款等重要文件,人秘股、对口股室要复印留底,并由对口股室或转呈分管领导四天内拟出意见,呈送局长或党委书记同意后,送政府办公室处理。县领导批复意见由建设环保局办理时,人秘股或其他股室分别复印收文页,会同文件复印件存档备查。

3、发文处理原则:属于已经研究的方针、政策、原则的日常工作问题,按照工作分工,由分管领导负责核稿后,由局长或党委书记审签。对于紧急重要事项,由人秘股报告分管领导,处理后应报告局长或党委书记。

4、收发文归档处理原则:已按规定程序处理好的收文,由人秘股妥善保管,人秘股每年收集整理一次,归档后的文件由人秘股派专人统一保管。

5、局直各单位收、发文件应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凡涉及到单位的主要事项或重大项目等问题,需报分管领导审核,必要时报局长或党委书记审定;凡涉及向县委、县政府等上级部门汇报、请示的文件,应先报县局,再以县局名义上报,局直各单位原则上不能越级上报。

(十一)考勤制度

1、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实行上班考勤登记,凡上班人员由本人签到,因公出差返回后,在考勤表内说明,考勤表由人秘股长签字,负责监督。

3、设立上班人员去向牌,由本人签注,人秘股长负责监督,各股室经办人员出差或其他原因不在岗的,要明确人员代为办理或向当事人说明。

4、干部职工有事需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并逐级请示,经批准同意后,请假人方可请假,请假条统一交人秘股保存,以便登记,同时在考勤表上签注。具体准假权限: ①基层单位副职领导请假1-2天,由基层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分管领导,3天以上(含3天)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②基层单位主要领导请假报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局长批准后方可请假。③局机关股长以下干部请假1天向分管领导请假,2天以上向局长请假。④局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向局长请假。

⑤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出县开会出差要向局长或分管局长报告。

如果有未经请假外出办私事者,按旷工处理,发现一次,扣除工资20元,以此类推,按月兑现;旷工1次,作罚款并写出检讨,旷工2次写出公示检讨,并实行诫勉谈话,旷工3次实行待岗。

5、上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必须佩带上岗证,认真履行职责,不准打扑克、麻将、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娱乐活动,不准串岗聊天,每发现一次按旷工半天处理。未注明去向擅自离岗两小时(含)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6、无故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缺勤者按旷工处理。

7、因公负伤需休息治疗的,由人秘股长登记“公伤”,不影响考评。一切奖金、补贴、福利照发;婚、丧、产假、探亲假等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8、为鼓励干部、职工自学成才,同时兼顾本职工作,凡经组织批准参加“五大”等学习的,其面授及考试期间,视工作情况可以请假。但日常自学应坚持在业余时间进行。

9、每月底将考勤情况进行公示一次。(十二)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财务做到日清月结、帐目清楚、数据准确,每月编制资金平衡表,分管领导及报帐员每月向局长汇报一次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2、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各种付款单据,要做到一经(经办)二审(审核)三批准(领导审批),严禁“白条子”进帐。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须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工程款的支付,按合同约定执行,其程序是:先由项目管理人员签字,再由分管该项目的局领导初核并签字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

3、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到市以外必须经局长批准,出差回来后及时填写报销凭证,并分别经股室负责人签字证明,按财务审批权限呈局长或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审签后核报。

4、严格控制公款私借,机关干部职工因出差或遇特殊情况需借款,须书面申请,确定还款日期,报经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后再报局长批准。

5、严格控制电话费开支,局机关电话话费统一由人秘股按月向电信局结付。除局长办、书记办和局办公室可打长途外,其余电话均实行包干。

6、全局办公用品根据办公需要经局长同意,由人秘股填写申请单(注明所购物名单、用处、谁用),由分管领导审批,再由人秘股采购,并由各股室负责人到人秘股签字领取。凡未经局领导批准私自购臵的物品费用自理。公用书、报、杂志的征订,须先经局长同意后,统一由人秘股办理订购手续。

7、公费医疗经费报销按医保规定办理。

8、建立固定资产台帐,由人秘股登记全局各项固定资产的购入、使用保管、转让(变卖)、报废等情况,并定期盘点清查,任何个人不得侵占单位资产。

(十三)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1、严格派车范围。原则上供副科级以上干部因公需要使用,各股室因工作上的特殊需要确需派车时,须按规定程序请示批准后方可使用。

2、规范车辆调度。在县城范围内因公用车,副科级以上领导可自行调度;因公下乡用车,由用车人请示分管领导批准,下乡用车超过一天以及超出本县范围(如吉安等地)用车必须由用车人请示局长批准,并由批准人直接通知司机或转由人秘股长通知司机出车。司机每天应做好用车记录(用车人、用车时间、去何地方办事等)。每月人秘股对用车记录进行检查一次。

3、从严控制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私用的,均须请示局长批准。春节期间干部职工可在县内安排用车一次,原则上先确保副科级以上干部用车,未用车的每人补助100元。

4、未按规定请示批准而私自出车的,全部费用由司机和用车人支付,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对司机按每次扣发一天工资进行处罚,如发生事故,由用车人和司机赔偿损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车辆保养维修须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并报经局长批准,并填写好修车申请单,由人秘股长、分管领导和司机共同在维修结算单上签字方可有效。

6、除经批准外出,车辆必须停放在机关院内指定车库,不得露天停放,更不得停放在院外过夜。

7、驾驶员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将油耗控制在合理定额标准之内,凡车辆加油,须由用车在场人在加油发票上签注“属实”予以证明,确保车辆用油真实合理。

8、驾驶员必须精心爱护和认真保养车辆,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将车辆给他人开,确保行车安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凡全年未发生责任事故者,年终按保险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9、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服从调度。(十四)接待管理制度

1、严格控制接待用餐人数。来客接待一律由人秘股长根据局长或受局长委托其他班子成员的意见统一安排,并及时填写好接待单,并在接待单上注明时间、地点、接待对象与人数及陪餐人员,其他人员不得自行安排,否则,费用自理。接待陪餐人员除办公室因工作职能必须有人参与外,其他人员由人秘股长及其委托人根据对口接待原则和局领导的意见予以安排。总的原则是:上级业务部门领导由局长或分管领导及有关股室负责人接待陪餐;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本县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领导由局长和其他班子成员接待陪餐;局组织的各种会议、检查用膳视情况由局长或分管领导接待陪餐;特殊情况在县城以外用餐时,回来后应补填接待登记。

2、本着节约原则,接待标准视接待对象而定,原则上早餐每人5—10元,中、晚餐每人10—40元;局里组织的系统活动,每人每餐10—20元。

3、接待用烟视工作情况由局领导提出,由人秘股统一安排,并由领烟人签字登记。(十五)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廉政自律的有关行为和准则。

2、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及大额资金使用,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程序,经集体讨论决定。

3、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十不准”:不准用公款吃喝玩乐,请客送礼;不准索拿卡要,刁难基层企业和群众;不准收受礼品和礼金;不准私设“小金库”,座支挪用预算外收入;不准违反规定购 臵和使用通讯、交通工具;不准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搞形式主义;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上级交办的事久拖不办,顶着不办;不准上下班迟到、早退;不准不经请假,擅自离岗外出;不准拉帮结派,闹不团结。

4、认真接待并妥善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5、干部职工下乡出差,不准携带家属、亲友同行。不准住高标准住房,不准大吃大喝,不准索要馈赠纪念品。

6、凡违反本规定的,视情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取消当年评先资格。情况严重,造成一定后果的,调离工作岗位。构成犯罪的,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会议制度

1、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参加并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召开。所需研究的问题,可根据会议内容,吸收基层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局长办公会议,是处理局行政日常工作的会议,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决议、决定、指示的措施;(2).讨论研究重大基建项目的实施方案,招标、投标工作;(3).讨论研究重大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重大财务项目的开支;(4).讨论研究内部各项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5).讨论研究重要工作的安排部署、检查落实;(6).讨论确定人事调整任免的方案和行政干部的行政处分;(7).讨论由各行政分管领导提出的要求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8).讨论其他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决议的事项。

2、局党委会议。由局党委成员参加。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或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1).研究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讨论和决定发展党员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讨论决定中层副职以上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及全系统党员的立案、党纪处分;(3).研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办法;(4).研究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事宜;(5).研究以党委名义向上级请示、报告的工作,向各基层党支部下发重要文件;(6).讨论其他需提交局党委会会议的事项。

3、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由局长、党委书记、副局长、纪委书记、工委主任参加。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其他局领导主持召开,必要时,可吸收基层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列席。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内容:(1).传达贯彻上级的批示、决定及工作部署;(2).决定和安排全系统的重要工作;(3).通报全局政治经济情况,协调基层各单位工作。

4、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局党委会议和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讨论的议题。由正副局长或正副书记提出,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出。局各单位需向局长办公会议、局党委会议和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汇报的问题及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或文件,必须事先作好调查研究和充分准备。对请示的事项和提出的建议,要充分考虑是否符合有关党的方针政策,符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及我局的实际情况。符合上述要求的,由局直各单位向局人秘股报送,局人秘股收文后,送分管领导、党委书记、局长签署意见。对需经县政府会议讨论和议决的事项,由局人秘股股长负责收集整理,报经局长审定签署意见后,呈报县政府。

(2)要求。

a.局长办公会议、党委会议及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分别由局长办公会、党委会及领导班子会 指定专人作记录。

b.与会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规定。会议过程中不同意见不得向外扩散。会议内容需传达的,应严格按会议决定进行。

c.会议原始记录、记录摘要要妥善保管,按规定立卷归档。

5、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开。会议内容主要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领导指示,宣布党委会、局务会有关决定决议。检查总结前段工作,讨论布臵下阶段各项工作任务,提出意见和要求。会议必须讲究效果,内容充实、精炼、紧凑,贯彻性强。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庄重、自觉,认真听取会议精神,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擅自离席、退席、自由进出会场。会前要清点人数,对无故缺席者,以旷工论处。

6、健全会议检查制度。各种会议必须要有记录,会议记录必须详细载明时间、地点、会议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会议人员、缺席人员、会议内容、研究讨论情况、会议决议等。对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按考勤制度规定处理,并列为年终考核优劣的依据之一。

7、局直各单位要健全会议制度,确保单位行政、党支部等各种会议召开规范有序。(十七)学习制度

1、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刻苦钻研业务。

2、学习坚持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局机关一般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日,学习内容由人秘股作出安排,主要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每月安排一个学习日学习建设环保业务知识,由各职能股室的负责人轮流授课。

3、集中学习严格实行考勤管理,每次学习必须备有记录,以本人签到为准。遇特殊情况并经分管局长同意方可请假,无故缺席以旷工论处。

4、局直各单位工作人员必须端正学习态度,积极参加,并认真摘抄笔记,学习笔记副科级以上干部必须有10000字以上,一般工作人员必须有8000字以上,局直各单位支部每半年将抽查一次,并公布调阅结果。

5、鼓励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文化和业务知识。凡经组织批准参加正规“五大”学习,取得对口专业文凭和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均按文件规定享受有关待遇。但所取得的资质证书在确保满足本系统工作所需的前提下,经局长同意后才可外借。

(十八)机关安全保卫制度

1、全局干部职工必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加强对物资、器材的管理,严防财物被盗被毁。

2、坚持值班制度,严格值班纪律,重要节假日必须安排人员日夜值班。值班人员应做到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做好上传下达及来访人员的接待处理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3、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不准超额库存现金或随身携带大额现金,到银行存、取款必须严格防范,确保安全。妥善管理印鉴。违反管理制度,出现现金被盗,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财务人员自负。

4、各办公室应做到人走门锁,下班时应收藏好重要文件、资料,关好门窗、电脑、空调、电灯、风扇等。不准随便把闲杂人员带入办公室。非本局工作人员不准配臵办公室的锁匙,调离人员应及时交回。

5、注意用电安全,非电工人员不得擅自拆装电线、电器或超负荷用电。

6、严格门卫制度,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上、下班前后要关好大楼前后门和楼道防盗门。早上6:30至晚上22:30为开门时间,对身份不明的外来人员要进行查问,并注意其行踪,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处理,门卫要加强楼院夜间巡逻,严防盗窃事故发生。

7、机关干部职工不得参与赌博、斗殴、嫖娼、卖淫活动,违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公职。

(十九)卫生管理制度

1、机关院内绿地和地面卫生实行分片分单位包干责任制,各卫生包干区坚持每周一大扫,绿化责任区适时浇水、除草、修剪,做到无杂草、无垃圾,修剪整齐,长势良好。

2、局机关各办公室坚持每日一小扫,确保其环境清洁卫生,整齐美观。

3、清洁工要保证局班子成员办公室、会议室、走廊、楼梯、卫生间等场所的卫生清扫,做到每日清扫一次,二个会议室开完会后应及时清扫,基本做到会后清理干净。

5、楼院内保持环境整洁,严禁乱停乱放,门卫负责管理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按指定地点摆放。

篇2:永丰县规划建设局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5则范文

1 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1 存在问题

1.1.1 水利工程老化毁埙严重, 工程建设标准较低, 还不能抗御较大的旱涝灾害。

主要河流及排水沟均淤积严重, 防洪除涝标准低:河道生产桥、除涝涵闸大多年久失修, 相当一部分已接近报废, 处于带病运行状态, 存在着交通安全隐患, 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农田水利工程标准低, 机井淤积报废数量逐年增多, 机井配套不齐、分布不均;现建有节水灌溉设施与当今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不适宜、不匹配, 造成节水设施闲置、损毁;部分农田如岗区水利工程建设发展缓慢, 农业灌溉保证率低, 农业“望天收”现象比较严重。洼地除涝水利工程治理不彻底, 没有统筹兼顾, 加之一些建设生产区域在建设时未完全考虑除涝需要, 随意平塘堵坝, 水利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排水出路) 突出, 致使涝灾不断发生。

1.1.2 工程管理滞后。

目前水利工程设施采取分级属地管理的办法。主要河道及涵闸由河道修防单位管理。由于缺乏日常维护经费, 造成管理滞后疏于管理, 特别是一些排涝涵闸由于损坏严重, 灾情严重时只有采取堵死的办法, 严重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发挥;内涝河道及干支沟生产桥由于管理主体不明确, 基本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因此经常发生安全事故;田间生产桥及田间机井由受益村负责管理, 受土地承包制度及经济条件等因素的制约, 管理水平较低。近年来虽然推行了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但受群众思想观念及经济条件的影响, 改制难度较大, 工程设施管理难落实到位, 有人用无人管现象比较严重。

1.1.3 组织农田水利建设日益困难。

农村税费改革以后, “两工”在全国逐步取消, 开展农田水利建设要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 但由于目前“一事一议”政策还不尽完善, 操作起来存在很多问题, 特别是一些较大的跨村, 跨乡的工程难以组织实施, 直接导致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大幅下降, 特别是公益型水利建设停滞甚至滑坡。有桥不能通车、有井不能浇地、有沟不能排水已成为突出和急待解决的问题。

1.1.4 农田水利建设建设项目中, 地方匹配资金很难落实到位, 群筹资金筹集困难。

上级下达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均有地方财政资金配套 (如群筹资金匹配) , 目前由于各地财力不一样, 在经济不发达地区, 其水利工程配套资金就不能兑现;“两工”的取消给群众集资带来了不少阻力, 群众没有积极性, 且群筹数额较大, 落实起来比较困难。由于上述原因, 常常导致农田水利工程无法按照预定工期竣工。

1.2 建议

1.2.1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农田水利建设对于稳定和提高粮食产量, 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各级财政应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国家在安排水利项目时, 要尽量缩小地方匹配及群筹资金比例, 凡属于农建资金如以工代赈、财政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小农水、土地整理等专项资金, 在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的情况下, 最好能捆绑使用, 发挥规模效益。

1.2.2 创新投入机制。

一是集中民力, 按照“谁受益, 谁负责”的原则, 动员群众自愿筹资投劳;二是聚集民资, 创新水利建设投入新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和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发展现代农业, 来加大对农田水利工程的投入, 从而带动并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投资投劳发展水利事业的积极性, 实现水利投资的多元化。

1.2.3 要科学、合理、公平地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目前大多数水利工程都是由国家、集体投资、农民投劳兴建的, 不管其产权如何界定, 农民对水利工程至少是具有初始使用权的。因此, 建议根据水利工程的类型分别进行不同的改革。对那些具有较高经济效益的水利工程可以采取拍卖, 股份合作, 承包等形式, 明晰产权;但对那些公益性较强的工程如涵闸、桥涵和效益受季节气候影响较大的水利工程如机电灌站等水利设施, 由国家和地方财政安排一定的管理维护经费, 由专门机构管理, 以保证工程效益的发挥, 切实将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1.2.4 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用足用好“一事一议”政策。

现在不少干部和群众对农村税费改革的具体内容知之甚少, 对“一事一议”筹资用于哪些公益性事业不甚了解。因此各级政府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要让广大干群明白税费改革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关系, 达到家喻户晓, 人人皆知。同时要严格正确区分农民自愿投资投劳与加重农民负担的界限, 尽快完善“一事一议”政策, 制定出台“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实施办法, 成立专门的办事协调和组织领导机构, 以及群众性组织, 以利于农村基层干部在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建设时有章可循。

2 水利规划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1 存在的问题

2.1.1 水利部门对水利规划重视不够, 其突出问题是:

编制水利规划时没有经过实地深入、科学、全面的调查, 第一手资料掌握的不够好;编制时“闭门造车”, 没有经过严谨的科学论证;编制后就无人问津, 真的被当成了“鬼话”。

2.1.2 规划本身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制定发展规划和安排年度工作时, 没有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的需求, 也没有考虑到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二是重视水利工程的争取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 轻节约保护, 忽视了人与水的和谐。三是没有把水利规划与当地的国民经济发展, 及当前的新农村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 没有把一个地区的水利持续发展问题放到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度加以统筹考虑, 就水利规划水利。四是规划缺乏创新性。用过时的观点编制水利规划, 不能适应新时期水利发展的需要。五是规划的操作性不强。操作性不强是我们水利规划的一个通病, 究其原因: (1) 规划没有与解决当地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2) 当年的水利投入, 规划设计部门不能解决, 往往经过争取, 才能知道。投资计划具有不确定性, 这是可行性不强的客观原因。

2.2 建议

2.2.1制定水利规划要在全面调查水利现状的基础上, 针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以及急需解决的水利问题, 在征求发改、财政等社会多方意见后, 科学编制。切记一蹴而就, 草率行事。

2.2.2制定新时期水利规划要把水资源的开源、节约和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重视对污染水的治理, 切实加强对水环境的保护;注重引导社会搞好生活节水, 企业搞好水的循环利用;建筑领域推广节水建材;加强对涉水事务的统一管理, 逐步实现水务的“一条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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