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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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精选4篇)

篇1:农业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农业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3日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玉政发〔2011〕105号)的工作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全市农业系统开展了近3个月的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对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生产安全、农村沼气池安全、渔业船舶安全等整治为重点的单位,进行了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有力促进了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将开展活动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了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领导

我局对全市农业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工作。一是我局主要领导亲自抓提要求。接到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后,局党组书记、局长曹仕祥对全系统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专项行动提出了工作要求。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余永清调研员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了具体研究,并就落实领导要求部署了专项行动工作。二是为强化领导,市农业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相关局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三是及时印发了《XX市农业局关于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玉农发〔2011〕212号),通知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明确了全市农业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对各县区农业局和市直农业部门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在实处。

二、加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方面在开展专项行动前期及开展行动期间,市、县农业部门充分利用市、县农业信息网及玉溪日报对开展这次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专题宣传,让广大的市民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必要性、重要性及开展工作的主要内容,使他们监督、参与行动;另一方面以印发宣传单的形式对与农业安全生产有关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开展活动的宣传,让他们积极配合专项行动的开展。通过开展上述宣传工作,在全市农业系统及相关涉农安全单位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为将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市农业局成立了由分管安全生产、农产品安全、畜产品安全、农村沼气安全的领导为组长各专业科站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三个专项行动督查组,于2011年10月17日至21日到各县区开展督查工作。同时,由市农业局负责综治安全工作的同志组织局机关相关人员对市农业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了督查。从督查的汇总情况看,这一期间的专项行动确实取得了工作实效。

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组织农业宣传员2856人次参加农业安全宣传工作,深入乡镇集市、村寨开展农业安全宣传工作1587次,共发放农业安全生产宣传资料245692张,发放农业安全倡议信4000余份,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培训80期,共培训6400人次;农业部门组织农业安全检查486次,联合性安全生产检查活动34次,共出动检查车辆987台次,共出动检查人员2645人次,清理出农机安全隐患346个,清理出农村能源安全隐患687个,清理出的其他农业安全隐患98个,共整治农业安全隐患1131个。

四、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工作的情况

在整个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各县区农业局及市直农业部门始终按照《XX市农业局关于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抓好相关领域的排查治理工作,有力促进了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行动的开展。(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一是各县区农业部门对各县区分属的“三品”生产企业的原料产地、加工车间以及生产过程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指导和规范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查阅其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通过检查各县区用标企业农业投入品及生产、加工等环节均符合要求,并开展了对“三品”和名牌农产品认证产品市场的监管,未发现违规用标问题,提高了优质安全农产品的比重和覆盖率;二是各县区农业部门分别组织农药从业人员开展了法律、法规知识及安全、合理用药技术培训,并组织了统一考试,考试合格的农药经营人员,由县区农业局核发《农药经营人员考核合格证》,组织农业部门工作人员深入乡镇集市、村寨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培训工作;三是各县区对部分蔬菜样品开展了农药残留检测工作,通过检测,及时掌握了各县区蔬菜的农药残留情况,为培育无公害蔬菜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各县区加强了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做到了辖区内的经营企业和畜产品生产企业在经营和生产中做好了生产记录和投入品使用记录,同时加大饲料抽检力度,杜绝了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行为的发生,确保畜牧业投入品安全;五是各县区对规模养殖场的兽药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杜绝了使用假劣兽药和滥用兽药行为的发生,做到了合理使用兽药,确保畜产品质量;六是各县区对部分畜产品开展了兽药残留快速检测,合格率为100%。同时,各县区加强了畜产品市场检疫监管检查力度,对各大农贸市场、专卖店、超市、集体伙食单位等畜产品销售经营场所进行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二)农机安全的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行动期间,一是各县区切实抓好了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认真办理各项农机安全监理日常业务。严把拖拉机注册登记关、检验关和拖拉机驾驶员的培训关和考试关,并强化了对非上牌农业机械的监管工作,组织经营非上牌农业机械的企业对购买者开展必要的操作培训和维护保养培训,从源头上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各县区农业部门多次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乡镇、村寨、集市、学校、作业现场、农户家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向广大农机驾驶员、农机操作手和群众发放农机安全生产告之书的形式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使人们群众意识到了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三是各县区农业部门积极参与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纠正和严肃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等违法行为,多次组织工作人员进企业、进作业现场、进农户家中、深入农村道路排查农机安全隐患,遏制了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市农机安全。(三)农村沼气池安全的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区农业局高度重视的农村沼气建设和沼气池管理维护的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开展沼气安全管理使用知识培训;督促各沼气服务网点全面开展好沼气池管理维护工作,确保了沼气安全、正常使用。加强了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指导农户做好沼气池出粪换料工作,防范了在换料过程中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各县区结合沼气巡查工作,解决好沼气池盖板缺损问题,特别是部分位于行道上的出料间盖板;结合老沼气管道维护和更新,理顺或地埋沼气输气管道,有效防范了沼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渔业船舶安全的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专项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户45家,未发现违规使用水产养殖禁用渔药及非法违规使用各种添加剂的情况,对船舶安全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未发现违规行为。(五)部门内部消防等安全的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各县区农业部门及市农业局局属各单位在专项行动期间,组织相关人员对所属单位的办公楼、职工宿舍楼和单位出租房屋围绕着水、电、电脑和网络设备运行情况、消防设施状况、门窗防护设施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做到了检查不留死角,认真的排查了安全事故隐患。并组织单位机动车驾驶人员开展了安全教育活动,对单位所属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增强了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消除了安全隐患。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我局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认识不到位,把专项行动当成阶段性任务来完成,后期有松劲情绪。一些隐患在检查时得到整改,但过后又重复出现。二是一些重大安全隐患还没有全部排查到位。三是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制度尚不完善,有些制度制定了但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四是一些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还存在薄弱环节。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好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我局排查未整改的事故隐患,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督促和治理力度,尽快整改到位。

二是切实抓好农机安全事故、农产品安全整治、沼气池安全整治、渔业船舶安全整治、消防等领域隐患排查和事故预防。三要继续深入研究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单位的监管职责,督促各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必要的隐患整改投入制度。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处理,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篇2:农业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迅速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乡属有关单位,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安委明电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晋宁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政办„2011‟6号)要求,决定在全乡立即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强调,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搞建设、谋发展都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可持续的理念,把

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坚持走科学发展的道路,坚持以人为本,处理好速度、质量、效益和安全的关系,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各单位、各企业要从全局及战略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识我乡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好抓细抓实。

二、目标任务

(一)专项行动时间

2011年8月30日至11月30日。

(二)专项行动重点内容

1.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非煤矿山重点排查治理地下矿山冒顶、中毒窒息、跑车坠罐和淹井、火灾,露天矿山坍塌、滑坡、泥石流,尾矿库溃坝等方面的隐患;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排查治理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方面的隐患;烟花爆竹重点排查治理储存方面的隐患;民用爆炸物品重点排查治理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方面的隐患;建筑施工重点排查治理公路、地铁、水电站、水利工程、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中脚手架、高支模、隧道、桥梁、深基坑、起重机械等方面的隐患;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治理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特种设备重点排查治理电梯、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 2 —

器、压力管道等方面的隐患。

2.全面检查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治理情况。乡内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单位、各企业 “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整治工作是否做到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预案五落实;对隐患严重无安全保障的企业,是否坚决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治到位的企业,是否依法予以关闭。

3.全面检查重大危险源、危险点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检查各企业是否开展过安全风险评估,危险源、危险点是否清楚和建立了档案,对重大危险源、危险点各种监控、防范、应急措施是否到位。

4.全面检查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企业是否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防洪度汛措施,对汛期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控防范是否到位,汛期预警、预报、处臵等措施是否落实。

5.全面检查事故应急工作。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可操作性强、实用性强的事故现场应急处臵预案,各企业是否制定了分类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检查事故应急处臵预案是否演练过,组织指挥人员和现场负责人是否熟悉应急预案,是否具备应急处臵能力,是否储备应急救援物资。

各单位、各企业要把事故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事故多发易发的区域、行业作为专项行动重点,组织力量,集中一段时间,全面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9月1日前)

9月1日前,各单位、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重点范围和内容,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加强宣传,切实营造专项行动氛围。各企业要认真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好自检自查,全面做好事故隐患登记和治理工作。

(二)企业自查(9—11月)

各企业要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开展全面、严格、认真、细致的隐患排查,做到不漏一个企业、不少一个环节、不放过一个隐患,全覆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一般隐患要及时消除,重大隐患整治要做到“七个一”:一张检查登记表、一个整改指令、一套整改方案、一份整改责任书、一个挂牌督办单位、一个整改验收结果、一件治理档案,各企业要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对重大隐患挂牌一批、督办一批、整改一批,真正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标。

(三)督查检查(9月中下旬)

乡内组织相关人员指导各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并进行监督检查。

(四)总结提高(11月)

各单位、各企业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所开展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的成果。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领导,乡人民政府特成立夕阳彝族乡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倪增武(乡人民政府代乡长)副组长:张建波(乡人民政府副乡长)马跃跃(乡派出所所长)

成 员:安卫国、赵永刚、肖艳祥、靳文荣、矣正科、周红强、李建林、毕立超、陈 凯、李奉学、刘道连、陈文佳、拔尚飞、法洪飞

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由赵永刚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综合指导协调工作,其他相关成员协同配合开展各项工作。

派出所负责指导消防安全、民用爆炸物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和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土管所负责指导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

程施工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乡中小学负责指导校舍安全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管站负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及水坝周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监站负责指导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负责指导本单位、本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严格责任追究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停产治理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专项行动工作组织不力、重大隐患治理不到位的,对有关政府领导及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理或监控,致使事故发生的,严格追究有关企业负责人及有关单位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乡安监站联系电话:7843148

附件:1.昆明市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登记表;

2.昆明市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隐患统计表;

3.昆明市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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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乡党委,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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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农业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筑安全防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住建发„2011‟352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全县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伤亡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结合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号次常务会议和住房城乡建设部7月29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核心,把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放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管理行为,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为实现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并进一步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重点是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整治主要内容和重点

1、认真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 监管部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省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指导建设、施工、监理等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及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情况。

施工单位:加强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充实管理力量,强化生产安全管理,不断改进完善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农民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纠正“三违”行为,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认真落实安全措施费等情况。

监理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审查、审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落实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带班制度,监理人员日常安全生产巡视检查和对危险性较大工程,重大危险源等旁站监理等情况。

2、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审核批准、实施及验收、检查及监控等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深基坑工程: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遵循先设计后施 工的原则进行开挖,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基坑支护、临边防护、检查验收、变形监测等。

二是高支模工程:查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查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查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

三是脚手架工程:查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搭设、检查验收及使用等。

四是建筑起重机械:查起重机械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登记、查安装公司是否具有并符合其安装资质;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安装、拆除、检测、验收、使用及维修保养等。

3、切实加强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今年以来国务院、省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防范意识,进一步做好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是及时掌握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预警,重点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工程的安全检查。

二是认真排查建筑施工现场(特别是临时生活设施)是否处于洪水、泥石流、滑坡体等自然灾害发生区域。

三是做好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 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汛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监理责任的情况。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建设局成立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小组:

组 长:# # 县建设局副局长 副 组 长:# # # 县建设局建管股股长 成 员:### 县建设局监理公司经理 ### 县建设局法规股股长 ### 县建设局城建股股长

陶 强 县建设局房管股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建设局建管股。主要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县建设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电话:####。电子邮箱。

四、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8月底之前):动员部署阶段。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原则,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派专人负责,具体部署实施相关工作。

第二阶段(9月至10月):自查整改阶段。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要对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32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结合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县建设局将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自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第三阶段(10月):集中整治阶段。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对在建工程的全面大检查,进一步治理纠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县建设局将按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对全县所有在建工程逐一进行排查,全面整治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和建设单位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方面的不规范行为和做法。

(四)总结分析阶段(10月31日之前)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认真总结分析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取得的成果、存在不足和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措施等,并形成书面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县建设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务必站在安全发展的高度,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 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好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

(二)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按照总体部署和要求,及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落实整治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结合本企业和在建工程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将专项整治具体工作传达落实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和作业人员。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法人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人。

(三)强化整改,确保实效。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县建设局将详细记录在案,按照“三定”原则进行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并逐项检查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将实行挂牌督办。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强化落实各方责任主体责任,规范监督管理工作,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县建设局将切实加强对施工、建立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坚决给予打击。对拒不整改或走过场的,尤其是施工现场仍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县建设局将把名单及详细情况上报市建设局,市建设局将从重从严查处。

篇4:农业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关于开展煤矿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工作的意见》(黔安监煤矿„2014‟16号)、《市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煤矿“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检查的通知》(六盘水安办通„2014‟42号)、《六枝特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煤矿“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检查的通知》(六安委办通字【2105】17号)文件要求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六枝特区安监局地方煤矿监管股立即开展煤矿“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开展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六枝特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煤矿“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检查的通知》(六安委办通字【2105】17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区的“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检查工作科学、有效开展,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六枝特区地方煤矿监管股坚持专项

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积极配合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的工作,对全区正常生产和建设的45万吨/年以下的地方煤矿进行专项督查并督促煤矿企业开展好煤矿“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督促各地方煤矿所属集团公司、煤矿企业严格按照省、市、特区的文件要求积极开展煤矿“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检查工作,分别成立了“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是督促各煤矿集团公司开展对矿井开拓系统与采掘部署、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水和矿井防排水系统、矿井防灭火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电气、提升运输及其他安全系统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并下达了整改意见书。

三是督促各地方煤矿所属集团公司聘请专家对所属正常生产和建设的煤矿进行全覆盖检查,在专项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逐项登记,并编制整改方案,在整改过程中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督促煤矿落实整改责任,对安全系统存在重大隐患的,坚决停止生产和建设,并进行隐患治理,并按时将开展“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特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是地方煤矿监管股在开展“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

大事故”专项检查期间,按要求对45万吨/年以下的地方煤矿进行督查、检查和指导。在此期间,地方股积极为煤矿企业做好监管和服务工作,深入煤矿企业进行检查和指导,为煤矿企业排忧解难,本着以服务煤矿企业为宗旨的思想,切实做到在服务中监管、在监管中服务。2015年共查出安全隐患和问题60条,共派出检查人员33余人次,检查煤矿4矿次。经过专项检查,确保煤矿开展的“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落到实处。截止目前通过我们及煤矿所属集团公司的共同督促,各煤矿企业针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编制整改方案报所属集团公司批复后进行隐患整改,整改结束均已经所属集团公司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煤矿申请,由特区领导小组对各煤矿存在的隐患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时所排查的隐患或问题均已落实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二、专项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集团公司认识不到位,煤矿资金短缺,隐患整改资金投入不到位,从整体上影响了煤矿的整改恢复进度。二是部分煤矿集团公司欠薪严重,没有工人工作,下属矿井生产建设受制约。

三是受煤矿整合和市场疲软等因素影响,煤矿恢复整改力度不大。

四是现场管理混乱,职工安全意思差,自保和互保能力

不足。

五是矿井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责任意识差,没有落实好个人责任制。

六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规章制度缺失或不健全,集团公司未切实落实公司管理职责且安全投入不足。

七是技术力量薄弱,图纸资料填绘不规范,技术人员对相关规定不熟悉、业务能力不强。

八是系统可靠性不足,部分煤矿采掘系统不合理,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是根据《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关于开展煤矿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工作的意见》(黔安监煤矿„2014‟16号)、《市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煤矿“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检查的通知》(六盘水安办通„2014‟42号)、《六枝特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煤矿“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检查的通知》(六安委办通字【2105】17号)文件精神,以后每年七月组织各集团公司、煤矿企业对煤矿进行一次“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检查工作。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和要求。

二是对煤矿在专项检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责令煤矿加

大资金投入,进行隐患整改,确保企业安全、稳步、有续、良性的发展。

三是督促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大职工安全培训力度,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严格杜绝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四是督促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改进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五是督促煤矿企业要严格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七是督促各级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统一要求抓好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各类突出问题,切实把煤矿安全生产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抓细、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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