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定位(精选三篇)
回归定位 篇1
第一, 回归教师本色
作为教师, 应该是一类特殊的知识分子。教师应该有一种文化的气质、知识的情结、理性的态度和批判的精神。但教师不是一般的知识分子, 而有其特殊性, 这表现在他们不仅要传承文化, 更要创新文化, 成为思想的策源地、观念的变化场和知识的产生地。在日益强调教师专业发展的今天, 教师既应成为专业的知识分子, 具有探求知识的欲望、整理知识的能力和发展知识的艺术, 成为一名反思型教师、研究型教师和智慧型教师, 同时更应主动承担作为一般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 即主动参与社会, 发展政治经济, 促进社会发展正如明代东林书院对联所言:“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 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第二, 回归教师本位
在过去对教师角色的定位中, 无论是古代教师作为道的代言人和形象大使, 还是近代以来对教师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强调, 始终突出教师的社会本位、工具价值和外在功能, 忽视了对于教师职业本身功能和价值的科学认识和准确定位。因此, 只有回归教师本位, 才能对教师角色有科学的把握。教师职业的本位就是教书育人。但教书并不是简单地传授知识, 育人也不只是塑造学生的道德品质, 这样的传统教师依然是将自身看做学生发展的外部力量, 强调教育的外铄、约束和限制。我们所说的教书育人, 是指教师应走进学生的内心深处, 成为学生人生的明灯、知识的源泉、智慧的使者和心灵的知音, 应从学生内部引领其精神力量的发展, 最终成为学生终身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第三, 回归教师本真
教师既不是高高在上的神灵, 也不是严肃刻板的卫道士;既不是满嘴“之乎者也”的夫子, 也不是“一箪食, 一瓢饮, 穷居陋巷”的清贫儒生。教师既是人, 又是培养教育人的一种职业。作为人的教师, 需要活得更有尊严;作为一种职业的教师, 应该成为有幸福感的职业。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只有回归教师本真, 回归教师的本来面目和生活世界, 才能让教师做到“诗意地栖居”。而要回归教师本真, 一方面需要看到教师作为人的基本需求, 既要满足教师的基本物质需求, 不断提高和改善其生活状况和水平, 更要提升教师的精神需求和审美水平, 用丰富的精神生活和高尚的精神境界充实其生活世界。另一方面, 还要看到教师作为一种职业和专业的基本需求, 不断满足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 提高教师的专业知识、品质、技能和水平。总之, 回归教师本真即是让教师既感受着做教师的光荣, 也体验着做教师的乐趣, 更品味着作为教师的幸福。
第四, 回归教师本体
当过分强调教师的社会价值、苛求教师的奉献时, 教师作为生命个体存在的生命价值将日益缺失。事实上, 每个教师都是真实生命的存在体, 都有其各自的意识和特性, 都有其对世界的不同理解, 也都有其独特的价值。可以说, 教师的生命价值是教师自身的自然生命与职业生命的结合, 而教师的生命成长历程是不断把自身的潜在资源变为现实资源、把内在价值变为外在价值的过程。目前, 教师的生命价值已经成为现代教育改革的核心问题, 能否实现教师的生命价值直接关系到学校变革和整个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系到国家教育理想的实现与和谐社会的构建。近年来, 教师生命价值和个体生命发展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叶澜曾指出:“没有教师的生命质量的提升, 就很难有高的教育质量;没有教师精神的解放, 就很难有学生精神的解放;没有教师的主动发展, 就很难有学生的主动发展;没有教师的教育创造, 就很难有学生的创造精神。”由此表明, 教师不仅要教书育人, 还要不断提升自我, 成为能够自主选择、自主建构、自主反思、自主发展的“自主成长型教师”。
职能的回归和定位 篇2
定位“跑偏”
在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员办人士看来,作为财政部的派出机构,专员办承担着中央财政在地方上的监管职责,不是简单地开展事后监督的机构。“1998年中编办三定方案,规定专员办的主要职责就是监督检查,导致专员办业务工作只能接受部监督检查局的领导,其他职能司局和专员办没有直接业务关系。”山西专员办副监察专员郑福清如此解释专员办职能何以“跑偏”。按照上述专员办人士的说法,是财政部业务司局将工作交给监督检查局,再由监督检查局交给专员办。
“跑偏”之后,必然产生种种副作用,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专员办的工作与审计等监督部门多有交叉。在这位专员看来,专员办监督检查主要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年度计划是由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安排或授权,一事一定,一事一办,缺少关口式、制度化检查,且许多检查事项经常和审计部门“撞车”。
据了解,我国的财政监督体系除了财政监管部门的内部行政监督,如监督检查局和专员办的监督、税务稽查等,还包括财政系统外的监督,如审计部门监督、立法机构(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其中,审计监督又是最主要的监督方式。
“专员办与审计部门的工作都是以监督检查为主,比如都检查账目,容易让人感到两者的工作是一样的。”青岛专员办监察专员臧雪涛说。湖南专员办监察专员周伟华也认为,专员办与审计部门的工作,如对央企、财政资金、项目等的检查确有一些重复交叉之处。而因职责分工不明确,专员办监督和审计监督没有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反而增加了被监督对象的负担,也增加了监督成本。
山东财经大学财税学院院长岳军曾撰文指出,专员办监管是中央财政监管在地方上的延伸,是财政部门内部监管的有机组成部分。专员办是财政部在基层实施管理的微观主体,是财政部实现其决策、管理、控制和监督等功能在地方上的微观基础。
换句话说,相对于审计部门的事后监督,专员办能够对中央财政收支,尤其是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参与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专员办却很难真正履职。这也是专员办职能“跑偏”的另一个后果。
“财政主体业务是收支管理,有其运行的轨道,预算、执行、监督是一个链条,目前专员办的监督并没有有机地嵌入这个链条,既置身其中又游离其外,往往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山西专员办工作人员表示。安徽专员办监察专员黎昭指出:“如专员办一直仅从事监督业务,无法体现出区别于审计等其他经济监督类型的特性,势必动摇专员办安身立命的基础。”
“财政的管理应通过制定政策、制度来进行管理,而不是单纯靠事后的检查。”江苏省专员办专员蔡润表示,专员办应该把财政政策执行当中的问题、情况反映给政策制定部门,通过这些情况来完善财政政策制度,来解决财政资金使用上的问题。“监督检查是为管理服务的,如果仅是一个部门内的监督检查,不应该铺现在这么大的摊子,它实际上是一种越位,是专员办职能的异化。”
以预算管理为主
“今年财政部司局做了大的调整,专员办只是其中之一。”财政部财科所综合政策研究室处长王泽彩介绍,专员办在业务上将转向预算绩效的评价,两个指标体系——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和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是各地专员办开展工作的依据。
转向预算绩效有迹可循。在去年底的全国专员办工作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刘昆指出,专员办转型后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预算支出监管、预算收入监管、监督检查。预算支出监管是此次专员办职能转变的主体内容,也是专员办工作转型成功与否的关键。
在7月底召开的全国财政厅(局)长座谈会上,针对专员办职能转型也提到了这一点:作为财政部的派出管理机构,专员办将根据授权承担中央财政对派驻地区的管理工作,实现由以检察业务为主转向预算管理为主转变、以事后监督为主向事前事中控制为主转变。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特别指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并不是在原有财税政策上的修修补补,更不是扬汤止沸,而是要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制度基础。为此,要求专员办作为财政部整体工作在地方的延伸,必须嵌入财政部主体业务,充分体现财政管理特色。
“从历史看,专员办每次转型都是配合社会经济发展的,此次转型战略层级更高一些。”王泽彩表示,这种说法的依据主要有三:第一,刚通过的《预算法》讲求绩效,这是法律基础。第二,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要求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其中三大核心之一就是现代预算管理制度,而绩效贯穿了整个预算管理制度的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第三,从探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角度看,2011年财政部第一次全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会议召开,提出建立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随后,预算司从项目支出、部门支出和财政支出分别出台了一套评价指标体系。另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也对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出了要求。
王泽彩介绍说,支出方面,要把所有中央对地方的补助或者转移支付上升到预算绩效管理的高度,加强对预算绩效的评价,看起是否真正实现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执行结果要评价、评价结果要反馈、反馈结果要运用这样一个支出预算管理模式。“这一块的工作量相当大,必须发挥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的职能作用,针对各地方的区域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合作与专项监管。”
为此,专员办的总体业务工作将由预算司负责归口指导,今后直接与业务司局的工作对接。据了解,与此同时,监督检查局的职能也将做出重大调整。监督检查局一直负责对央企收支、转移支付等方面监管,并在业务上指导各地专员办,转型后,将与具体业务基本上不再有关系,而是转向内部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将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对部机关的财物及其部直属单位的财物进行审计。成立内部控制委员会,研究部署内部控制工作,通报风险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变化如此巨大,阻力和压力自然不小。正如郑福清所说:“专员办转型实质上是对权力结构的一次再调整,专员办是增加权力,有关业务司是出让权力,阻力难免。”一位专员办人士也认为,面对转型需要提高认识的不仅是专员办,还包括财政系统上上下下,比如专员办将直接与业务司局对接,在对接时,业务司局愿意授权多少:是预算从编制到执行到评价的整体授权,还是最后找专员办检查?如何才能真正实现嵌入预算全过程?
而对专员办本身来说,更大、更直接的考验在于,在人手不增加的情况下,要如何应对繁杂的工作局面,要如何做才能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这一目标相适应。
让公务员群体回归正常职业定位 篇3
这么多社会职业中, 恐怕没有比公务员更受关注的了。一段时间以来, 关于公务员的待遇、去留等话题, 总能成为社会热点。最近, 有媒体发布了一组数据。政府、公共事业、非营利机构行业的从业人员跨行业跳槽人数比去年同期上涨34%, 近年来的公务员考试热也有所降低, 2015年的公务员考试, 虽然招考人数刷新历史纪录, 但是报名人数和平均竞争比都创下近5年来的新低。
近年来, 新闻报道中不时会有公务员辞职的消息, 但从总体上看, 现在的辞职现象, 与上世纪90年代初、新世纪初的公务员辞职潮相比, 能否等量齐观、称之为“潮”, 显然还有待观察和事实检验。不过, 通过辞职现象, 人们对公务员职业有了新的认知。
以往的公务员辞职潮中, 一个很大的动力是来自市场的冲击和机遇, 所以辞职往往是与“下海”联系在一起的。而近年来的公务员辞职现象, 一个重要原因是来自体制内的压力。从八项规定、反“四风”, 到反腐败, 养老金并轨等改革。一方面极大地压缩了非法收入、灰色收入、隐形福利等的空间, 另一方面, 也让社会对于公务员这一职业的定位趋于理性, 对其要求也越来越高。
曾几何时, 公务员是象征着体面、稳定和福利多的职业, 现在情况正在发生变化。正如一位学者所言, 一个国家, 一流人才都往政府走, 不是什么好事。这说明社会没有提供一流人才发挥的机会和条件, 因为大家都觉得, 只有当官才能享受到这种机会。看待公务员辞职, 需要平常心。
实际上, 在社会职业的序列中, 公务员应该只是个普通职业, 而不是人人趋之若鹜的“金饭碗”。公务员手中掌握的权力和资源, 不能成为职业吸引力的筹码;这一职业也应该在整个社会的就业和择业环境中, 出现符合规律的正常的人才流动, 也就是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相信随着改革的深化, 公务员职业会越来越回归正常化, 逐渐从过度追逐和关注中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