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与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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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与爱情(精选十篇)

宗教与爱情 篇1

关于剧中主角拉尔夫:他是一名神父,神父这个特殊的职业对他来说是作为神职人员可以造福平凡人,帮助他们获得救赎。但是这个身份同时也是对他自己束缚。他不能有一个正常人的七情六欲,他只能作为一个旁观者,背负这个职位给予的使命,他将永远不能有原罪之念。他必须禁欲,一切来自于人最自然的欲念他都必须控制。这些欲念都是他永远不能接触的禁忌。爱情,这个世间最美好的情感,他却是不可遇不可求的;梅吉,这个比他年轻、单纯,更重要的是她具有自由的灵魂和思想。少女初长成时,她甚至还不懂什么是爱情,却已经对神父的爱慕之情难以掩饰。渴望爱情对一个女人来说,是会陪伴她一生的欲念。可是往往命运就是会把人玩弄于鼓掌之间。它让最不应该拥有爱情的人和最想拥有的人碰到了一起。梅吉天生俱来的诱惑气质、与世无争的天真烂漫、对爱情渴望的浪漫情怀、美丽得令人陶醉的外表等等。这一切对拉尔夫而言都是没有抵抗力的,它们都像是无影针深深刺进他心中,打开他那沉睡已久的心门。

拉尔夫虽然只是小镇上的一名神父,但是他从未放弃过宗教事业的追逐,他渴望有一天能够当上红衣大主教,这个宗教界的神权核心的地位。这显然是他心灵深处对权力的渴望和扭曲的控制欲作祟。思想敏锐、洞察入微的他发现镇上最有权势的老女人,只要讨得她的欢心便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或者说是引见他的机会,提高社会地位的踏脚石。他充分的把握住了老女人对他的幻想,并控制住了这种悬乎的暧昧关系,让他与自己的梦想一步步靠近。而老女人何尝不是也利用了拉尔夫这种心理来满足自己的需要。所以都说异性之间没有纯粹的友谊关系,异性之间的“友谊”是基于一种相互需求与满足的暧昧关系。而拉尔夫卑鄙的利用了异性之间的这种暧昧关系从而获取自己的利益。从事这个职业开始,他就已经变得自负,内心的欲望驱使逐步让他成为一个负性的男性。

二、贯穿影片始终的理性诱惑法则

圣经中提到:人有两种罪,原罪与本罪。原罪是始祖犯下的罪行的罪性和恶根遗传给他们的所有的后代(圣经中所讲的亚当与夏娃受到蛇的诱惑偷吃禁果,违背了与上帝的约定,于是受到了惩罚。蛇从此被认为是邪恶的);本罪是指每个人今生所犯的罪。原罪的概念也来自于基督教义。影片的宗教信仰是基督教,基督教的产生就是为了今生能够通过信仰来赎罪。基督教中提到的罪,不是指现世的犯罪,而是支配人去犯罪的大脑意识中的罪念。教义中的罪: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嫉妒、暴怒、傲慢。所有的犯罪起源都是来自这七种恶念的一念之差。而基督教之所以成功的原因之一:它通过救世主的观念驱除了人性的罪疚感。

无可否认:宗教信仰本身是一种理性的东西,束缚和禁锢自由灵魂和思想的东西。而理性的思维方式往往让人联想到人的防御机制,因为害怕发生,所以不让它有发生的可能。也就是把发生的可能扼杀在心生念的这个最初阶段。这本身就是对自身行为的一种约束和禁锢。神职工作者则利用了人的这一弱点,以救世主的身份去给人消除心中的欲念,遏制事情的发生。这个特殊的工作并不是普通的人就可以胜任的,因为普通的人士无法斩断自己的七情六欲的;但是神职工作者也是普通的人,并不是神。他们的身份是矛盾的,惹人质疑的。他们是以自我强大的唯我主义信念来支撑这样一个观点:我是由上帝派来拯救你们的。他们控制别人欲望的同时其本身也在被信仰所控制。拉尔夫过分理性的策略下,他的话语只不过是诱惑命运的工具,他既是这个命运的受害者,也是其始作俑者。

梅吉是个天真善良,拥有一切自然美于一身的姑娘。这么一个完美纯粹的心灵的存在,无疑对拉尔夫来说是一种自然诱惑。他渴望得到这个纯洁的心灵,而不仅仅是肉体,就像他渴望得到权力而不仅仅是别人的敬仰。神职的身份下隐藏着一颗充满欲望、嫉妒的心灵使他不得不去诱惑梅吉,得到她的心灵就像自己拥有了一样。但终究他只是利用了诱惑的可逆性原则去得到了梅吉对他的爱慕之情。然而这一切就在他们冲动的发生了第一次性关系后便消失了。他悔恨到:“你对我做了什么?”梅吉对他说:“但是你爱我,你可以娶我。”他却回答:“但是我更爱上帝!”他认为梅吉的心不再像原来那样纯粹无暇了,是他亲手毁了这纯净,亵渎了神灵。他选择了抛弃梅吉,选择了逃避,选择了重新投入神的怀抱忏悔。而真正的意图是:一个欲望的完成,并没有阻止最初欲望的重生。因为最初的欲望才是心底最深的欲望。他毅然决然的选择了权力。他辗转到了神职的高层工作,并成为了红衣大主教身边的红人,这让他离希望更近了一步。

剧情到了这里并没有结束。她厌恶拉尔夫的这种虚伪而心里却始终放不下他。拉尔夫晋升红衣大主教的仪式的同时,梅吉心灰意冷另嫁他人,似乎这就是命运的驱使让他们错过。而拉尔夫也并没有忘记梅吉,这朵他保存了多年的玫瑰。玫瑰的出现打破了拉尔夫平静的生活,他又开始回想过去。前任主教发现了拉尔夫的这个内心深处的秘密,他让拉尔夫去“选择”。“上帝给予我们自由意志,我们总要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他们再一次的相见,竟然是梅吉生产时,他帮梅吉接生了这个孩子。命运是多么的讽刺,多么的自欺欺人。但是这一切没有让她得到幸福,失败的婚姻将她推向了人生的低谷,她选择逃避到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岛上生活。一个人生活久了,终究一日,梅吉失声痛哭在无边的寂寞里,就像个孩子一样的哭泣。而后拉尔夫的出现让梅吉不再相信他的原谅却还是义无返顾的重投他的怀抱。又在一起了,这一次又是多久?果然,没过多久拉尔夫终于做出选择,“你永远不知道,我爱上帝胜过爱你!”一次一次讽刺的话语让他选择了权力。让他亲手编织这个梦,再亲手毁了它。梅吉知道她永远得不到拉尔夫,但她却说她得到了上帝无法拥有的那部分。到这里,爱情与宗教信仰似乎已经比出了胜负。可是真正的赢家不一定就是最后选择的那一个。

主体是享受天堂的喜悦还是忍受低于的折磨,这取决于他自身营造的前提。什么样的态度,决定他过什么样的生活。对于宗教而言,诱惑曾是魔鬼的策略,巫术或爱情的策略,诱惑永远都是邪恶的诱惑。影片里的男主角似乎看起来是赢家,是他在操控这场人生的游戏,是他设定的游戏规则,是他把梅吉引诱进这个悲剧的圈套。但是实际上,带有目的性的诱惑注定是失败的诱惑,这是诱惑定律的可逆性所决定的。看似是操控者,实际是被别人所操控;看似在引诱别人,实际早已被别人诱惑。拉尔夫表面是个拥有大爱的人,想把本我的感情潜藏在大爱的范围以内。这种爱是可怕的:温柔的爱意之后隐藏着潜意识的敌意。这是人类情感矛盾的经典式例证。从他的一生可以看出被压抑的本我的三个表现阶段:形成是在小时候得不到母爱(孤儿院长大);在初期表现为防御和抵触,以及逃避,即使爱的种子已经在悄悄萌芽;在后阶段把压抑释放后,犯下自己违背教义的罪孽,和梅吉发生心灵与肉体上的关系;最后是回到压抑的本我。如此几个阶段在整个影片中循环的周转,也形成了故事独特的叙事风格和耐人寻味的感慨。

三、镜头中的诗意美感

影片是根据畅销小说改编而成的,像这种把文学作品搬到荧幕上的例子很多,但是导演如何选取镜头,如何表现人物心理,如何在叙述故事的同时又留给观众想象的空间等等。这些都是决定成功与否的关键。镜头没有旁白,除了故事发生的背景说明以外,对于一个个镜头的选取和剪辑以及蒙太奇的手法拼接是没有说明的。一个镜头表现的成功之处在于:它清楚的表述了故事的逻辑,充分的展现了人物的心理变化,系统的告知了人物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和地位层次划分。

该片的镜头风格在于对主要人物的镜头的拍摄方式方法几乎是划分开来的,展现不同人物的镜头是系统化的。例如,展现神父拉尔夫的镜头,不论什么景别的选取,只要是单独是他的镜头,角度永远是仰拍。面对祷告的人,仰拍的角度是很大的,这明显说明了他的地位、身份、和权力的表现手法。因为反过来观众可以了解到神父是在俯视众生的。他自己是高高在上的神派来的解救罪恶灵魂的使者。他的高度,决定他与救赎者的不平等,他的微笑表现出对世人的一种社会情感和关怀,他对于所有的爱都称之为大爱。拍摄女主角梅吉时,镜头总是画面偏暖色调的朦胧感。试着表现出梅吉的天真浪漫和美丽迷人的外表,以及对爱情的渴望。但是男女主角一旦同时出现在一个画面中,人物设定的也是把梅吉至于偏低的位置,即便面对个人的爱情,神父也是站在可以俯视一切的高度。由此可见,男女主角的表现镜头都对比强烈,从观众从视觉和听觉形成了冲击,也表现出了他们爱情的矛盾所在。

古人的诗词歌赋可以用写意来形容其韵味和意境,影片也用它独特的拍摄风格营造出那种意境和氛围。都说好的影片是要让人融入其中的,该片就是这样的例子。开场的镜头属于背景介绍,选用澳大利亚昆士兰作为拍摄地点,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乡下:连绵起伏的山脉,成群结队的羊群,策马奔驰的年轻小伙儿以及乡村风格的音乐都勾勒出一副世外桃源的感觉,引人遐想。单看画面拍摄,宁静温暖的暖色调和大景别的镜头选取都浓墨重彩的渲染出一幅幅油画的感觉。再加上具有浓郁乡村田园风格的音乐搭配这样的一幅幅画面,剪辑在一起描绘出书本上文字的美妙,又满足了读者对这美好世外桃源的想象。镜头的色调总体都偏向于油画的浓墨重彩的风格,利用光影的调和,填充出唯美的效果,色彩度饱满,充满独特的文艺气息。

总体来说,小说本身出彩的人物身份设置的特殊性,构成本片的一大看点之一。这部影片很好的把小说中的故事情节展现出来,并且利用了镜头的挑选和剪辑,来为主人公设计了特有的专属的镜头,成为本片的一个亮点。另外,本片很好的利用镜头的特性,配合演员来显露出人物的心理层面,内容丰富。小说的想象空间,也在影片中以诗意的情调让人遐想。

摘要:影片改编自同名小说《荆棘鸟》, 讲述的是早期澳洲内陆开发时期, 一个新西兰移民家庭, 一位虔诚的神职人员拉尔夫与清纯的梅吉之间的爱情故事。然而神父这个特殊的身份让两人无法结合。面对宗教与爱情这两个灵魂信仰的挣扎, 起初拉尔夫选择抛弃爱情, 追求他梦寐以求的红衣主教这个神圣的职位。心灰意冷的梅吉转嫁他人。最终却在命运和内心的渴望刺激下, 两人终于再次相遇, 带来的却是无可抵御的悲剧。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有与之相生相克的对立一面, 比如水与火、灵与肉。那么宗教与爱情似乎也是遵循这种自然的二元对立定律来进行角逐的呢?本文在故事情节的分析上采用电影本体心理学的分析方法, 在镜头的分析上采用接受美学的分析方法探讨影片的美感所在和隐藏在人后的黑暗的压抑成为导火索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宗教,爱情,压抑的本我,诱惑法则

参考文献

[1][法]克里斯蒂安·麦茨, 著.想象的能指:精神分析与电影[M].王志敏, 译.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2006.

[2][意]梅内盖蒂, 著.电影本体心理学:电影和无意识[M].艾敏, 刘儒庭, 译.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2007.

[3][法]波德里亚, 著.论诱惑[M].张新木, 译.南京大学出版社, 2011.

[4][奥]弗洛伊德, 著.论宗教[M].王献华, 译.国际文化出版社, 2007.

宗教与爱情 篇2

宗教与伦理之间:宗教伦理与世俗道德

宗教伦理是宗教学与伦理学之间的一个边缘交叉研究对象,但有人认为,“宗教无道德”,本文从宗教、伦理的.本义及人的神性与人性来讨论宗教伦理与世俗道德之间的辩证互动关系,认为宗教伦理是我们当今进行现代世俗道德建构时必须加以活化的一个重要思想资源。

作 者:刘泽亮 梅德高 作者单位:湖北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湖北,武汉,430D62刊 名: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PKU CSSCI英文刊名: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年,卷(期):27(2)分类号:B82-55关键词:宗教 伦理 道德 世俗

爱情就像宗教 篇3

就像我们对爱情的理解明显过于幼稚——要不根本不再相信,要不就肆意践踏。

其实,爱情就像一种宗教,它的存在不可思议,同样,没有它也不可思议,爱情与婚姻,就像我们的灵魂与肉体,也像宗教与现实。

爱情像宗教,支撑我们的精神,婚姻像现实,考验我们生活的智慧。所以有人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但没人说,没有婚姻的爱情是什么?这,让人类纠结了几千年。

很多人对爱情的艰难没有足够思想准备,他们往往只想分享爱情的快乐,用“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来训导自己,爱情的艰难留给以后,至于以后怎么样,谁也不愿去多想,“爱情”也患上了当今社会的“浮躁症”。

原来爱情在开始变成一种图腾,就像宗教,顶礼膜拜它,谁也不敢亵渎。你相信它,它就存在,不信,什么东西都可以没有,一个缺失信仰的社会,什么也可以不信,同时也没有什么东西不可以践踏。

孟德斯鸠说得好,一个没有地狱也没有天堂的宗教几乎是不能使人类高兴的。

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说,爱情有时像天堂有时像地狱,在它那里光明和阴影没有明显的分界线,它统治着男人、女人,它不靠强制力量让男女牵手,靠的是彼此的意愿和希望让你心甘情愿地服从,以后,上帝就把爱情交给了婚姻,交给了现实。

假如没有爱情之说,上帝也会赋予另外的东西来赞颂男女之情,因为这样的行为除了肉体的快乐,人们更想有精神的愉悦,为了延长这种精神,最后人类才找到爱情这个东西。

其实,爱情不偏好任何男女,更多的爱情失败不是错在爱情本身,而是错在自己。严格说,错在你处理这些问题的智慧。

不是因为爱情很复杂,而是我们曾经太愚昧。爱情保证不了永恒,只有时时更新和创造才是我们能够做到的。就像宗教,信仰不是承诺,是追求,孜孜不倦一生不悔,用信仰约束欲望,用爱情维护行为。不然,内心的黑洞你用什么东西都无法填充它。

证明爱情的存在,是我们精神的寄托;证明婚姻的幸福,是我们生活的需要,你说你能缺哪一样?

宗教本质与宗教功能略论 篇4

一、从宗教的内在结构看

唯物辩证法认为, 事物的内部矛盾决定事物的基本性质。系统论指出, 一个系统的性质是由组成系统的要素以及要素之间的结构所决定。所以, 要了解宗教的本质, 首先应当把握宗教的内在结构。

宗教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文化现象, 是一个内容十分丰富, 结构十分复杂的系统。依据宗教的基本要素划分, 可以将宗教的组成要素分为内在的和外在的两部分。宗教的内在要素有宗教的观念和思想以及宗教的情感和体验。宗教的外在要素有:宗教行为和活动以及宗教的组织和制度

1. 宗教的观念和思想

宗教的观念和思想属于宗教的意识, 属于宗教的理性认知层面。各种宗教都有一套说明其信仰的观念, 甚至形成一套论证其信仰的观念体系, 构成完整的宗教世界观和人生观。它是宗教行为的的最深层的内在根据, 是宗教组织借以建立信仰体制的构架, 对整个宗教体系的构成起着基础和核心的作用。

宗教的观念和思想集中体现在宗教的信条和教义中, 但从信仰者的文化素质来说, 宗教的观念和思想又可分为两个层次:一种是以理论化和体系化的形式出现的教理、教义。它是被宗教职业者、僧侣和神学家们所掌握和宣传的;另一种是缺乏理论性、系统性的一般宗教意识, 是广大基层信仰者对神圣物的盲目信念。

从信仰者的信仰目的划分, 可以将信仰者划分为高低两个层次:一个是以神为学习的道德楷模, 严格修行, 以达到最后自己成神;另一种是以神为实现个人功利主义目的的工具, 求神拜佛是为了得到神的宠爱, 以便得到现实生活的好处。最基本、最重要的宗教观念有:宗教宇宙观、宗教灵魂观、宗教神灵观、宗教鬼魂观、宗教人生观等。

2. 宗教的情感和体验

宗教的情感和体验是宗教意识中的低级成分, 属于社会心理层面, 但是又是最为直接的、最为强烈的宗教意识。宗教情感和宗教体验是相互区别、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

宗教情感是宗教徒在信仰超自然力的支配下, 在宗教仪礼、宗教生活、宗教修持过程中长期熏陶出来的一种特殊的心理现象, 是在宗教环境中培植出来的一种特殊的心理状态。这种宗教情感一经产生, 对于宗教的巩固和发展产生巨大的力量, 而且这种情感的巨大力量往往来自广大的基层信教群众。

宗教情感是希望与不安的交织、感激与敬畏的结合, 是信仰与疑虑、奉献与所得的双重心理。这种情感既是通俗的又是神圣的, 既是激愤的又是长久的。

宗教情感与非宗教情感有许多的不同之处:1、情感的对象不同。宗教情感是人对超自然的神灵的情感, 而非宗教情感是人对客观存在物或人的情感。前者的情感更加具有神圣性和神秘性;2、情感的强烈程度和持久程度不同。宗教情感比非宗教情感要强烈得多。因为, 在宗教徒看来, 神对于人生的意义是无限的和至上的;3、在情感的社会属性上也有不同。宗教情感往往维护旧的传统和旧的道德。所以比较保守。宗教情感又往往和民族情感交织在一起, 具有巨大的社会潜能。

宗教体验是信仰者在其修行、活动以及宗教生活当中, 对于神圣物的某种内心感受和精神体验。它的主要内容包括:与神灵的精神往来、对来世或前世的经历、极境感受、特异功能的激发和对经典和教义的顿悟等等。

宗教家和宗教学者认为, 宗教体验有如下特点:1、不稳定性;2、暂现性;3、知悟性;4、被动性;5、超言说性;6、模糊性。

人们历来对宗教体验有不同的评价。宗教体验究竟是信仰者故意编造的谎言还是某些宗教徒在宗教生活中亲身的切实体验?这些体验是人对客观存在的一定程度的真实反映, 还是当事人的病态心理幻觉?对这些问题的具体看法虽然很多, 但主要有两种极端的不同看法:一种是反对派, 即反对宗教体验真实性的一派。唯物主义者和反伪科学的人们也普遍认为, 宗教体验的对象——神或神圣事物——是根本不存在的, 宗教体验是没有客观对象的。所谓宗教体验不过是宗教徒在长期信仰的诱导下所造成的心理幻觉。

但是相信宗教体验真实性的也是大有人在的。他们普遍认为, 神灵或超级生命是存在的, 宗教体验是人与神之间真实的信息交流, 没有参加宗教活动的人们是没有资格对宗教体验进行说三道四的。

我认为, 对宗教体验有正确客观的认识, 必须放弃极端的立场:一种是宗教卫道士的立场, 另一种是完全脱离宗教生活经验, 仅从某种理论出发, 想当然地评价宗教体验的立场, 两种立场都没有从客观和唯物的角度出发。正确的立场和态度是:坚持从实际出发, 调查研究, 亲自参加宗教活动, 又拘泥于宗教的偏见和迷信, 运用现代自然科学成果, 解释宗教体验的秘密。

3. 宗教的行为和活动

宗教的行为和活动是指宗教信仰者内在的宗教观念和宗教体验通过外在的身体动作和语言形式表现出来。

宗教的行为和活动表现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主要有:巫术、禁忌、祈祷、献祭、崇拜、布道、法会、宗教节日庆祝、圣职委派、慈善事业、宗教修行、宗教管理、宗教礼仪等等。

4. 宗教的组织和制度

宗教组织是宗教群体内宗教徒的相互结合及其结构, 是在特定的宗教目的下构成的完成特定宗教任务的专门性集团, 它包括宗教徒在其中进行宗教活动的机构, 团体, 会社, 社区及其他形式的团体。

宗教制度是维系宗教群体, 规范宗教生活, 指导宗教活动的规章、教法、体制、惯例、传统等的总称。

通过对宗教内部结构的研究, 我们得出对宗教本质的看法:宗教是现实生活的必然产物, 宗教是现实关系的精神体现, 宗教是现实世界的虚幻反应, 宗教是现实社会的意识形态。当然, 恩格斯对宗教的表述也是非常全面的: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应, 在这反应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

宗教之所以能长期持久地生存和发展, 就在于它具有一种人们特殊需要的功能, 这大体上可以概括为三个不同层次结构的功能, 即宗教实体性的具体功能, 宗教神圣性的的基本功能和宗教世俗性的一般功能。

论及宗教的功能, 我们先要对宗教及其功能所涉及的问题有所了解和认识。首先, 宗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 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意识形态方面的, 如思想观念方面的内容, 即宗教的教义、教规等观念形态的东西一是客观现实方面的, 如物质方面的内容, 即宗教组织、宗教信徒、宗教活动场所等客观存在。宗教是包括这两方面内容的一个统一整体。所以宗教的功能应当是指作为思想观念和现实物质存在的统一体的宗教功能, 而不是宗教系统的某一个要素或者某几个要素的功能。如, 宗教场所的一些气势恢宏的建筑往往具有相当高的艺术欣赏价值, 具有审美的功能, 但我们不能据此就断定宗教具有审美功能。其次, 宗教的功能是由宗教的本质所决定的。但是, 宗教的本质是什么却至今仍是一个众说纷纭, 争论不休的问题。论者各执一端, 各认为其理论即为真理。西方宗教学者往往从社会学或心理学出发, 把宗教视为人的普遍需要, 把宗教定义为一种与神圣之物相关联的价值系统和意义形式。而马克思主义宗教学者则从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出发, 从唯物的立场出发, 站在认识论的基础上, 把宗教定义为一种意识形式和社会意识形态。但是, 宗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 仅仅从认识论、唯物主义, 社会学或心理学一个角度出发, 是无法全面、准确地把握其本质的。不能准确地认识宗教的本质, 也就无法把握宗教的功能。要认识宗教的社会功能, 就不能只从意识形态和世界观的角度出发, 必须考虑到宗教组织和宗教信徒的社会作用。忽视了宗教的这一方面, 就失去了准确把握宗教之社会功能的前提。再次, 宗教的社会功能并不是宗教的全部功能, 宗教的功能也不完全等于宗教的社会作用。宗教除了社会功能之外, 还具有其它功能, 如对心灵的抚慰功能、群体的整合功能、行为规范功能、经济行为功能等。宗教的功能是宗教本身所具有的东西, 宗教的社会作用则是其功能在具体的社会条件下的体现和发挥。宗教的社会功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即解释功能和实践功能。所谓的宗教的解释功能, 是指宗教对世界具有认识和说明作用, 它是一种特殊的观念解释模式, 为人类提供了一整套区别于其他社会意识形式的思想认识和价值评价。不仅对世界的一系列根本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 而且也对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具体问题提出了独特的看法。宗教的实践功能在于宗教是对待生活的一种人生观, 它赋予了个人和群体的生活以一种意义和目的, 为人们提供了一整套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的系统, 对实践具有指导和规范的系统。

宗教的功能除以上所论述之外还有宗教实体组织要素的具体功能, 包括宗教组织的构架功能、神职人员的支撑功能、信教群众的基础功能。当然宗教实体礼仪要素的具体功能以及宗教器物要素的具体功能, 宗教神圣性的基本功能和宗教世俗性的一般功能, 在宗教功能上也同样重要, 如宗教世俗性的一般功能包括政治功能、经济功能、文化功能三方面, 在社会生活中同样有着重要影响。宗教功能具有多样性与多重性, 但又具有共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一下几方面:一、宗教功能的社会效应是决定宗教自身历史命运的内在价值。二、宗教功能的社会作用具有历史的应变性。三、宗教功能的社会作用具有二重性。以上论及宗教的功能, 我们应该客观辩证的去认识和把握宗教的一些功能, 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以最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任务。

摘要:宗教是人类本质自我异化的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宗教是现实世界的客观异化反应, 是一种颠倒了的世界观, 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宗教在对抗阶级社会里是人民的鸦片。这是从不同的方面和意义上, 揭示了宗教的本质。通过对宗教本质的了解, 从而进一步揭示其宗教实体性的具体功能, 宗教神圣性的的基本功能和宗教世俗性的一般功能, 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宗教,本质,功能

参考文献

[1]陈麟书, 陈霞.《宗教学原理》.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 2003年1月

[2]李进新.《新疆宗教演变史》.新疆:新疆人民出版社, 2003年10月

[3]叶小文.《宗教问题怎么看怎么办》.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 2007年6月

[4]时光, 王岚.《宗教学引论》.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1994年5月

[5]尚九玉.《试论宗教之功能》.郑州:郑州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1997年7月, 第30卷第4期

宗教与爱情 篇5

在信仰与虔诚中行走-试论京派作家的宗教意识与宗教情结

20世纪30年代出现的京派作家与宗教文化的种种关系,使我们能够更加逼近与尖锐地切入京派作家内在的精神结构.人的精神结构是多层次的,越是优秀的.作家其精神结构的层次就越丰富与复杂,并表现出其独特的气质.在大多数的京派作家那里,一种宗教式的人格气质深刻地存在于作家精神结构的深层之中,它对于作家生存及其创作的影响也往往是采用潜隐的方式,因此作为研究就往往不敢对此忽视,更不能忽略.

作 者:曾贞  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文学院,四川・成都,610041 刊 名:安徽文学(文教研究) 英文刊名:ANHUI LITERATURE 年,卷(期): “”(6) 分类号:B9 关键词:京派作家   人性与神性   信仰   宗教意识   宗教情结  

宗教与爱情 篇6

就西方历史而言,法律与宗教之间的联系可以追溯到希伯来文化。希伯来法是法律、宗教和道德三者的集合,认为法是上帝耶和华的意志,先知、国王是代天立法、治理世人,法律惩罚犯罪称为神罚。古希腊的法被视为是由诸神颁布,通过神意的启示为人类所知。(3)古罗马时期,宗教仪式和习俗的地位十分重要。Romulus创罗马城时,最早便是设立占卜官,并规定国家大事均要占卜。而后,Constantine皇帝归信基督教和法律确认基督教为罗马国教,最终使罗马法与基督教融为一体。基督教涵盖了罗马帝国所有的人和物。皇帝既是教皇,又是国王,罗马法也被认为是自然法,基督教道德的工具。11世纪,罗马天主教会在西方基督教世界成为独立自主的法律和政治团体。近代西方最早的大学其主要教员分属神学,法学,医学。12至15世纪,教会要求大量新的管辖权,教会的权力扩张到一个无以复加的地步。教皇派遣使节以教皇名义行使司法行政权力,教会官员发展成庞大网络,教会法成为了进行的世俗法,法律成了教会统治的工具。法律是国家的地盘而非教会的地盘,是行政官员而非牧师的职责。新教改革实际上只是削弱了教会对世俗法的控制,但本质上,没有削弱宗教思想与法律的关联度。

中国发展的宗教,有不同于西方的种种特征。中国民间信奉的鬼神队伍庞杂,从神佛到活久的精灵。行业有不同的供奉的神,比如做工匠的拜鲁班,出海的拜水神龙王。神灵之间各有分据点,门有门神,灶有灶神。按功能分,想生儿育女的求送子观音,想发财的拜财神。在这种泛神崇拜下,信仰就无所谓虔诚。人们敬神灵,不是向西方那样,因为原罪说或者因为神给人的终极关爱而单纯的信服,更多的是畏惧心和功利心的遮羞布。中国民间的鬼神信仰带有很强的功利色彩。人们对鬼神烧香磕头,大多带着目的。费孝通形象地描绘道:“我们对鬼神也很实际,供奉他们为的是风调雨顺,为的是免灾逃祸。我们的祭祀有点像请客、疏通、贿赂。我们的祈祷是许愿、哀乞。鬼神在我们是权力不是理想;是财源不是公道。”供奉他们不是因为他们对本行业的贡献,而是因为他们所具有的权力和神通。人们供奉鬼神是为了请求关照,寺庙许愿和还愿行为更是直接的利益交换。百姓因为不同的利益或情感需求,创造了各样的神灵。宗教信仰的功利化、世俗化,证明了宗教信仰的没落。

法律与宗教都是社会系统的重要成分,维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现代法律被看成是用以解决纠纷和通过权利义务的分配来创造合作纽带的程序,宗教则被界定为对于生活的终极意义和目的的集体关切和献身。他们代表了人类生活中两个基本的方面”,(4)两者的社会功能具有互补性。宗教约束人的内心,法律约束人的外在行为。宗教宣扬因果报应,劝人向善,解释苦难,释放个体的怨恨,从而约束和协调社群行为,法律告知人的外在行为正确与否,从而调控社群关系。人们对宗教信仰的认同化为信念,从而实现心理平衡,法律则通过立法对社会利益给予肯定或否定,对于社会纷争以司法方式化解而实现平衡。宗教与法律社会功能的多方面互补,说明宗教与法律精神内核的高度一致性,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手段,一种特殊的精神力量,它特有一套信条和仪式,使人们确立一些基本的真善美价值和信念。法律吸纳了宗教中的自然法思想。自然法思想认为,法律与正义紧密相连,而正义观念往往受宗教的影响。(5)宗教是法律的渊源之一。真正的宗教都是劝人向善的,其教义包含着人类对真善美追求的思想,并与现代法律所倡导的价值理念相通。我国的宗教在事实上是为了巩固法律,巩固王权的统治而存在,甚至法律本身也是工具,也为巩固君权。

中国历史上没有出现过宗教式的政权统治,宗教的地位也一直是从属于世俗政权统治的。可以说中国没有形成真正独立发展的宗教,求助于宗教以保全法律,就好比求盲人指路,无济于事。因为宗教信仰本身也面临危机、面临如何恢复其活力的问题。如何恢复宗教与法律的积极关系,已经成为一个难题。笔者认为,首先应明确政教分离原则,保障宗教与法律的和谐共处,宗教信仰呈现个体化和自愿色彩,法律的管理范围以世俗生活为限,而精神领域的信仰应当自由。再者,必须引导宗教的健康发展,当代宗教圣地,无一例外在回归的道路上渐行渐远。弘扬宗教的积极向善精神,利用政策法规宣传宗教中积极的思想,解释宗教中晦涩的部分,注重宗教对自身修为的提高,以宗教滋养、促进法律生长升华,宗教为法律提供其获得权威和尊重所必需的神圣性和正义性,并据此提升法律的品质,增加法律与宗教的互动。在法科教育内部,加强对自然法思想的一个传承,从了解,接受,认同,再到热爱,令法工具主义,实用主义慢慢淡化。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和历史发展,结合当今实情,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而非照抄,加入中国元素,使法律与宗教产生新的发展力。在内在和外在上促进法律与宗教的回归,相互提高。

摘要:若无宗教,法律易成僵死的信条;若无法律,宗教易变为狂信。随着法律和宗教的日渐分割,法律在信仰方面呈现弱势,宗教也日渐衰败,本文旨在研究中西方法律与宗教的历史关系,分析双方分离的原因,并得出对策。

关键词:法律与宗教,政宗合一,法律信仰,宗教信仰

注释

1陈林林.对古代鬼神信仰的一种法文化观察[J].法律科学,1999(05):19.

2肖海英,吴青山.从<唐律疏议>看唐代法律与宗教的关系[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2).

3郭义贵.论西方法律与宗教的互动关系[J].中西传统法律,2001(00).

4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梁治平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古代东方宗教法与非宗教法之比较 篇7

1、宗教法国家的特点

古代东方的法律受宗教影响普遍比较大, 尤其以古印度法、希伯来法、伊斯兰法为代表, 三者都是典型的宗教法。其特点表现为宗教是法律产生和发展的主要原因, 宗教经典一般直接作为法律渊源, 规范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印度法律的发展就与宗教有着密切关系。最开始的婆罗门教, 以四本吠陀作为教义, 同时也是印度法最重要的法律渊源;其后释迦牟尼创立佛教, 佛教经典便成为法律的又一重要渊源;新婆罗门教等弱小宗教集合而成的印度教又不断丰富和发展了古印度法, 使之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伊斯兰教和犹太教也是如此。伊斯兰教的《古兰经》和犹太教的《摩西十诫》一样, 是人们至高无上的行为准则, 也就顺势成为了法律规范。

宗教法国家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宗教领袖一般也是国家的政治首脑, 在宗教领域和世俗世界中同样作为权威而存在, 实行专制统治。这点在希伯来法和伊斯兰法中体现最为明显。摩西是上帝的使者, 犹太教的创始人, 同时也是犹太人的政治领袖;穆罕默德是安拉的先知, 伊斯兰教的建立者, 同时也是阿拉伯帝国的统治者。在宗教法国家中, 宗教权力和世俗权力是合二为一的。

2、中国的特点

将眼光放到古代中国, 可以发现与宗教法国家明显的不同。在古代中国, 宗教也是人们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佛教的传入和道教的创立使古代中国信教者众多, 但是从来没有一种宗教能够占统治地位, 以至于指导法律的制订, 使人们完全按照宗教教义的要求去做。中国古代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也强调君权神授, 说皇帝是真龙天子, 但是这种有关“神”的说法是非常笼统与模糊的, 只是法律强调统治者统治权威的一种手段而已, 并不具有宗教的意义。

中国古代的政治体制也是专制制度, 但是其君主专制的色彩更为浓厚和纯粹。君主是政治的权威, 与宗教无关。即使有祭祀的活动, 也只是对上天的一种模糊的崇拜, 不能将之与宗教相提并论。

二、原因概论

1、宗教产生的必然性

宗教在人类社会早期产生, 在封建社会继续发展, 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古代人民由于科学技术文化水平的限制, 不能对所有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做出科学的解释, 因此将解释权归于神明, 于是创立宗教以求得心理安慰。可见一些国家实行宗教法是历史的必然, 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古代中国就是跳出这一必然规律的。古代中国的宗教不兴有其各种各样的原因。比如君主集权的强大, 在宗教盛行时对宗教进行打击。中国古代的科学技术相对发达, 对宗教的依赖性不强等等, 这些都导致宗教没有在中国真正发展起来。但是宗教在古代社会有其不可或缺的作用。比如统一思想, 规范日常行为。在我看来, 宗教的这一部分作用在古代中国被另一种事物所代替, 它虽然不是典型的宗教, 但是却行使了宗教的一部分职能, 它就是在古代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 相信这也是一些人将儒家思想直接称为儒教的原因。

2、儒家思想的替代作用

儒家思想经过历代统治者的改造, 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宗教特质。比较典型的就是关于等级制度的规定。古代东方国家基本都是等级社会, 在宗教法国家等级由宗教规定, 例如古印度的四种姓制度。而在中国, 具备这一功能的是儒家思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封建等级制度是儒家思想的核心部分。在社会行为方面, 儒家思想也有类似于宗教法的规定, 比如仁义礼智信。可见儒家思想代行宗教职能的现象是实际存在的。由此也可以看出, 古代东方法律无论是否以宗教法作为其形式, 它们的精神内核基本是一致的。任何国家都不能跳脱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

三、影响分析

1、宗教法的影响

虽说宗教法与非宗教法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 但是在实践中它们还是有明显差别的, 宗教法国家与非宗教法国家必然在社会的各个层面存在差异。在宗教法国家, 人们出于对宗教的绝对信仰, 对宗教法的贯彻执行往往更为彻底。由于宗教法在精神领域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所以也促使人们探究法的本质等问题, 由此产生出法学工作者与法学家, 比如说伊斯兰。人们遵守法律的动力是对神明的虔诚, 而不是对统治者权威的畏惧。这样的动力是更深层次的, 也更稳定。因宗教联系而结成的社会关系也会更加牢固。但是宗教法对日常生活的规范较为严苛, 可能影响到人们创造物质财富的欲望。宗教法也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人们的思想, 对科学技术的进步有不利影响, 同时可能会麻痹人们的意识, 使其放松对世俗幸福的追求。

2、非宗教法的影响

与之相比, 古代中国没有严格统一的宗教法作为规范与限制。世俗法律主要是刑法和行政法, 对人们的日常生活没有过多的干涉。而且由于没有宗教精神作为统领, 世人往往忽视法学正义等观念性的理论问题, 转而关注法律的适用, 因此古代中国律学发达而法学不兴。人们的自由也相对较多, 虽有等级制度但是也不像印度那样严格与苛刻。虽然有“礼”这一日常行为规范, 但是“礼”相比于宗教法也是比较宽松的, 它的规范一般是基本的道德要求。没有宗教来世观点等教义的寄托, 古代中国人更专注于现世生活, 执着于在现世为自己和后代创造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这也是中国人民以勤劳勇敢著称的内在根源。没有繁琐的教义教规需要遵守, 也节省了许多时间, 使人们能更多的投入到生产生活中去。没有宗教法律思想的束缚, 科学技术也比较容易发展, 中国古代的科技文明可能也部分得益于此。非宗教的世俗文化与宗教文化相比更加以人为本, 也更加丰富多彩, 由此产生古代中国灿烂的文明。

四、小结

古代东方既存在宗教法也存在非宗教法, 两者都是历史的正常现象与发展规律。宗教法与非宗教法只是形式不同, 并无本质差别。两者没有好坏之分, 只是不同民族的历史选择, 创造宗教法与非宗教法的民族都是智慧与伟大的。

参考文献

[1]林榕年、叶秋华主编:《外国法制史》,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宗教与爱情 篇8

拜占庭宗教镶嵌画《查士丁尼大帝及其随从》公元574年的作品。查士丁尼大帝身穿紫红色的长袍, 长袍上的装饰物闪闪发光, 手上捧着宝盒。在他的左边, 有两个穿着白底朱色长袍的贵族, 身后跟着一群侍卫。右边站着大主教马克西米安和两个助祭者。整幅镶嵌画没有空间效果, 每一个人都粘贴在一个平面上, 无透视、体积。查士丁尼大帝的双脚站在主教的后面而衣袍却出现在主教的前面, 人物比例被拉长, 身体除了衣饰有小的区别之外, 不同地位的人都有着分别统一的服装。虽然身体雷同但是面部有着每个人的特点, 看得出是按照真人所作的肖像。背景则用金色覆盖, 让人产生圣神感。《伊诺纳底乌斯的荣光》是意大利巴洛克大师波佐在罗马桑迪涅亚乔教堂的天顶画。这幅天顶画有数百个人物, 都是《圣经》传说中的人物形象:历代教主、天使、圣徒、玛利亚、耶稣和上帝等。大多以躶体、半裸体展现。高空的最中心是伊诺纳底乌斯背负十字架升入天国的景象。左侧站在高空云端里的是基督形象, 所有形象呈飞翔姿态。周围云气缭绕, 衣披的色彩缤纷, 使整个天顶显得豁然开朗。腾飞的人物, 深不见底的天国, 飞腾的运动感让人也脚步轻盈, 仿佛也要飞向天国。视觉的震撼, 宗教的力量得到很好的诠释。与拜占庭的刻板, 统一, 理性完全不同, 激情、浪漫、视觉游戏让人真假难辨。

二、建筑雕塑的差别

拜占庭宗教艺术由于对偶像崇拜的禁忌, 拜占庭宗教几乎没有什么雕塑, 但建筑成就十分明显, 圣索菲亚大教堂是拜占庭的标志性建筑。这时期的拜占庭建筑已经与建筑分道扬镳了。圣索菲亚大教堂二次建成后, 巨大的圆顶, 恢弘的气势, 使基督教东方教堂有了自己的特点。它不仅用作宗教仪式, 还用作皇帝举行重要国仪的场所。这座教堂内部装饰灿烂夺目:墩子和墙上全部用彩色大理石贴面, 有白、绿、黑、红等颜色组成各种图案。柱子大多是暗绿色, 少数是深红色;柱头一律用白色大理石, 镀以金箔。柱头、柱础和柱身的交接线处, 都以包金的铜箍镶饰;穹顶和拱顶全用玻璃马赛克作装饰, 以金色作底子, 也有以少量蓝色作底子的。地面上也用马赛克镶嵌成图案, 因而上下左右显得金碧辉煌, 色彩琳琅满目。

巴洛克建筑在世界建筑史上有着总要的地位, 利用透视增加层次, 拉大距离, 体积感强烈;建筑柱子不规则排列, 增强立面和空间的凹凸起伏和运动感;大量的运用雕塑装饰建筑, 追求视觉冲击感, 使建筑显得气势宏大, 壮观。圣彼得大教堂是典型的巴洛克建筑, 贝尼尼作为教庭的总设计师。此时的雕塑作品和中世纪宗教作品意义上有了一定的变化, 人文主义的影响, 虽然这些宗教作品描绘着宗教故事, 但却透露着人性。

拜占庭艺术和巴洛克艺术同样都为宗教服务但手法表现方式却不一样。这样的原因是由于不同的历史、文化、哲学等背景影响下, 它们才有如此大的差异。

三、基督教、哲学背景差别

拜占庭宗教艺术之中的宗教艺术指的是基督教的两大教派之一的“东正教”。随着罗马帝国的分裂, 基督教也一分为二, 西方欧洲各国则以天主教为主。自君士坦丁大帝皈依基督教以来, 拜占庭就是一个基督教国家。它不同于西欧教会和王权的纷争, 它是一个政教合一的社会体制。国王既是王权的最高领袖同时也赋有神权, 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言人, 与古埃及法老有相似之处。而西欧各国国王往往没有教皇更有权力和地位, 或者与之一直处于拉锯状态, 长久以来各种矛盾十分激化。而整个中世纪哲学称之为“经院哲学”。顾名思义, 也就是整个中世纪的欧洲哲学都是在基督教的统治之下, 但是看起来与古希腊不同, 其实也是一种消减过的传承。拜占庭帝国相比于西欧各国, 在中世纪避免了蛮族的入侵破坏, 完好保存了大量的古希腊古罗马的文明, 被称之为古罗马的正统继承, 当基督教成为国教合法化之后, 经院哲学在本质上吸取了大量的希腊哲学思想。由于在罗马社会, 大量的贵族依旧喜欢专研理性古希腊哲学, 基督教为了获得贵族和上层达官贵人的支持也必须建立起自己的理性哲学体系, 就产生了经院哲学。经院哲学的美学理念其实是对新柏拉图主义的继承, 蒙上了一层神秘主义, 把理式的概念换成了上帝, 上帝世界的美才是真实而现实世界的美都是不真实的, 美学理论的定调也就意味着整个宗教艺术的标准。

巴洛克宗教艺术盛期在17世纪, 此时西欧已经经历了文艺复兴思潮, 整个西欧文明得到极大的复兴和发展, “人的发现”, 人文主义运动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艺术家。马丁·路德由圣经“义人必因信而得生”得出的理论来解释他的“因信称义”学说。这样的改革对天主教统治给予极大的打击, 许多信徒纷纷离开传统教堂, 天主教的地位在文艺复兴中慢慢地衰退。再加上科学技术的发展, 人的物质条件也得到改善, 人们对宗教的虔诚大不如从前。17世纪巴洛克宗教艺术大部分实际为宗教挽回信徒而产生。教会不惜花大价钱用昂贵的材料, 修建巨大的教堂并且请贝尼尼这样的大师雕刻绚丽夺目的宗教雕塑。17世纪, 文艺复兴的浪潮已经衰退, 文艺中心移动到法国。这时期的思潮活跃, 涌现出很多流派, 巴洛克是贵族, 教廷和富足的上层社会所支持, 所以巴洛克宗教艺术浪漫、华丽、宏大、激情, 有着震撼人心的效果, 它与拜占庭宗教艺术不同的是, 它强调视觉冲击感, 很表面的要引人入胜, 不需要背后深层的寓意, 只需要表面的气势和氛围, 给人假象, 让信徒回到落寞的教堂里, 从新虔诚。不得不说17世纪西欧哲学走近近代哲学, 主体性的觉醒, 不仅关注自然科学也关注自我意识和本体的觉醒, 这都是对传统宗教哲学向背离的。巴洛克就是在这样的文化宗教哲学背景下发展起来。

处于西方东部的拜占庭宗教艺术和处在西欧腹部的巴洛克宗教艺术, 都冠以宗教艺术之名, 但剖析开来却大有不同。拜占庭艺术讲述抽象图案背后的天国, 巴洛克宗教艺术用华丽浪漫的方式吸引信徒, 前者精神苦修后者感官享乐, 都服从于宗教, 但宗教背景不同, 作品方式和手法也很大区别, 在艺术上给我们了不一样的视觉感受, 没有好于不好, 谁更盛一筹, 只有让我们看到不同时期人类智慧的结晶。

摘要:拜占庭宗教艺术和巴洛克宗教艺术同为宗教艺术但是其艺术手法表现方式差别很大, 拜占庭宗教艺术建筑为主, 雕塑基本上是空白, 绘画大部分以镶嵌壁画为主。巴洛克艺术则在建筑、绘画、雕塑都有大量经典作品, 这是与拜占庭艺术不同的。拜占庭镶嵌画大多数是彩色小石头或玻璃拼成的, 色彩艳丽主观, 不已现实实物为标准, 对具体的圣经人物有固定的配色, 标志性很强, 如圣母玛利亚用蓝色, 圣保罗用紫色等, 在背景上往往采用金色的背景, 产生一种金碧辉煌的效果。巴洛克艺术绘画是布面油画, 色彩遵循自然主义。它所处时代已经是文艺复兴之后, 科学技术, 人性得到解放, 对真实世界的再现被推上一个又一个的高潮, 同时期的现实主义代表卡拉瓦乔就是一个现实主义大师。巴洛克艺术又区别纯粹的现实主义, 在这些思潮的影响和教会的需求下, 更加追求运动感、激情、浪漫的视觉效果, 这和拜占庭宗教绘画有天壤之别。

宗教与爱情 篇9

关键词:明清,宗教,寺庙,教堂,特征,比较

一、中国明清宗教建筑特征

在中国明清时期, 佛教已成为我国的主要宗教形式。因此, 中国的宗教建筑主要体现在佛寺建筑上。我国现代留存下来的佛寺, 多数都是由明清两朝代重建或新建, 布局模式比较规范单一的, 总体呈对称分布。大体布局为:山门殿、天王殿, 二者中间的院落安排钟楼、鼓楼;天王殿后为大雄宝殿, 东配殿常为伽蓝殿, 西配殿常为祖师殿。后部配置法堂、藏经阁等, 或设在两侧小院中。明清大寺的特点就是它们多在寺侧一院另开辟罗汉堂。

从结构上来说, 在此时期的中国寺庙建筑上出现了一种拱券式的砖结构殿堂, 这种砖结构的殿堂通称为“无梁殿”。五台山显通寺内的无量殿就是一座“无梁殿”, 它是用砖砌成的仿木结构重檐歇山顶式建筑, 这座殿分上下两层, 明七间暗三间, 面宽有28.2米, 进深16米左右, 砖券而成, 三个连续的拱并列, 左右山墙成为拱脚, 各间之间依靠开拱门联系, 型制奇特, 雕刻手法也十分精湛, 宏伟壮观, 绝对是我国明清时期砖石建筑艺术的杰作。

还有一些新的样式值得注意, 就是这一时期琉璃塔的出现。

明代时期琉璃制作技术提高了, 把琉璃作为一种饰面材料用于建筑上, 以陶为底, 表面带有铅琉璃釉, 因为成分不同而产生许多颜色。尤其是清代将其使用范围大为扩展, 如琉璃牌楼、琉璃殿、琉璃门等, 甚至贴饰于整座佛塔表面, 就是琉璃塔。琉璃工艺以山西工匠的水平最高。现存山西洪洞广胜上寺飞虹塔就表现出了当时琉璃制作技术的高度水平。

二、哥特式建筑特征

哥特式建筑是以法国为中心发展起来的, 高耸的尖塔、尖形的拱门及绘有圣经故事的花窗玻璃是是它最大特色所在, 在设计中追求营造一种轻盈修长的飞向天宇一般的感觉。建筑具有竖直向上的线条感、恢弘雄伟的外形和内部宽阔的空间。再加之以镶有彩色玻璃的长形窗户, 将教堂内的宗教气氛渲染得十分浓厚。哥特式教堂建筑的独特之处就是每一种构造元件都非常高耸尖细。整个建筑有种似乎完全不受重力影响的感觉, 伸展到另人目眩的高度, 让人们觉得似乎能透过教堂那尖细垂直的屋顶, 通往天堂。

哥特式建筑减少了台廊和楼廊, 增加侧廊窗户的面积, 整个建筑运用大面积的排窗来修饰。这些高大的窗户在起到装饰美观的同时也承担了墙体承重的功能。窗棂也有十分精巧复杂的构造工艺。聪明的设计者们将从阿拉伯国家学得的彩色玻璃工艺应用其中。彩色玻璃窗以红、蓝色为主要构成, 蓝色象征天国, 红色象征基督的鲜血, 它们将玻璃拼组成一幅幅五颜六色的宗教故事, 不识字的民众们看到这些, 也会如同读到圣经一般受到教义的感染。

另外, 哥特式建筑的柱形截面已不再是简单的圆形了, 而是多根柱子组合在一起的形状, 使得竖直的线条感得到强调突出, 更加的衬托出了空间的高耸挺拔。整个建筑看上去线条简洁干练, 外观宏伟壮丽, 而内部又十分开阔明亮。

三、明清宗教建筑与哥特式建筑艺术比较

从古代文献记载或绘画中的古建筑形象一直到现存的古建筑来看, 在平面布局方面中国建筑是一种简单明了的组织规律, 即都是由若干单座的建筑体和一些围廊、围墙环绕成一个个庭院而组成的。由此明清宗教建筑也便沿袭了传统, 一般地说, 中国封建社会有个“长幼有序, 内外有别”的思想意识, 因此多数的庭院都是前后串连起来, 通过前院才能到达后院, 中国的这种庭院式的组群布局所造成的艺术效果, 与欧洲建筑相比, 有它独特的艺术魅力。哥特式大教堂的外部与内部都有同一特点——轻盈垂直的飞天之感, 一系列的正门、窗户、拱和雕像打破了外部墙壁的紧密结构, 从而形成了大面积的空当, 产生飘然超脱尘世之感。正西的塔楼加强了整个建筑物向上升腾的印象。而中国的古建筑却像一幅中国画长卷, 必须一段段地逐渐展看, 不可能同时全部看到。

1. 凡人的居住地与神的居住地

在古代的中国, 相对于皇帝的权威, 神权始终没有占据上风, 历代皇帝对于宗教也是采用的利用心态, 佛家与道家的思想都是被用作巩固皇权, 为皇权服务的, 而一旦宗教和皇权产生矛盾, 就会被坚决抵制。可见宗教受到皇帝颇高的礼待的同时却并不能凌驾于皇威之上, 这也在中国的宗教寺庙建筑的设计上体现出来。中国宗教建筑的规模是禁止超过代表皇权的皇宫的。

而在西方, 建筑不仅是人们用作遮蔽风雨的居住场所, 还是遮蔽灵魂的地方, 建筑高大空旷并赋予神性。西方哥特式的大小教堂建筑说明上天与人间的对立。坐落在德国的科隆大教堂就是欧洲哥特式建筑的一代佳作, 它是由两座最高塔作为主门, 内部以十字形平面为主体的建筑群。高塔远远望去如一座巍峨的石林, 直向苍穹, 将人的视线引向上天, 象征人与上帝沟通的渴望。内部空间高达宽敞, 彩绘玻璃窗是其最为独道的地方。在高大墙柱的墙壁几乎被总面积达一万多平方米的数个高大的窗子所取代, 而且全部镶着彩绘玻璃, 这种玻璃透过阳光的映射呈现多姿多彩的斑斓, 让人仿佛走进了神的居所。巨大的拱型穹顶由硕大的圆柱支撑着, 拓展出一个天堂般辽阔高远的空间。踏进教堂, 仿佛一步跨入了天境, 建筑的每处细节都意在表达天堂的宏伟气势与同人间世界的巨大差异。

2.“写意”与“写形”

论及审美行为, 中国人的理念偏于抒情, 重在意境的表达;西方人追求偏于写实, 重在形体的塑造;中国人偏于理想美的寄托, 西方人偏于现实美的享受。这一理念也就影响到了建筑之中。中国宗教建筑都是带有传统中国画的绘画风格的。中国画中对意境的塑造, 都是用粗细浓淡长短不同的水墨线条来表现。明清时期的寺庙建筑就像中国传统宗教建筑一样。类似国画的水墨线, 在建筑之中就变成了柱、梁、额、椽、拱等, 而且就像中国画中任何一条单独的线, 每一处建筑个体都不是独立存在的, 离开了它们就没有了整体完美的感觉。

欧洲教堂建筑是属于雕刻式的。“面”是它们的出发点, 具有强烈的体积感, 重在雕刻写实, 它利用墙和屋顶, 塑造出一个高大宽阔的天堂, 从视觉形体中直接感染民众。

明清寺庙建筑和欧洲中世纪的哥特式教堂让我们觉得有意义首先是因为他们都是整个时代的创造, 产生时间相近, 而不是个别的建筑师的作品。明清时期虽然有所突破, 但大都传承了中国传统的手法, 所有的建筑都和时代紧密联系。建筑是表现为活的、变化的、不断更新的一种空间的时代意志。建筑艺术写出了各个时代的历史, 各个历史时代因为其建筑风格而得名, 建筑依赖于自己的时代, 显示出时代的面貌, 是时代的真正标志, 它也是一门象征艺术, 它能象征性地表现出设计者与建造者的精神, 他是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的标志, 相当具有美学价值。其次他们都是从世代的劳动人民在长期建筑活动的实践中所积累的经验中提炼出来的, 经过千百年的考验, 普遍地受到承认而遵守的规则和惯例, 是劳动人民创造成果的总结, 它不是一个人一时间的创作, 它是整个民族和地方的物质和精神条件下的产物。

参考文献

[1].《中国艺术史-建筑雕塑篇》.史仲文河北人民出版社.石家庄.2006.

浅论宗教与体育 篇10

在历史上,体育与宗教经历了一段相辅相成的关系。宗教和体育都是文化的一部分,是人类文化史上的灿烂瑰宝,但当关于体育与宗教讨论往往就会引起混乱,容易陷入查尔斯·普利比什入观点:体育就是宗教。一味的强调宗教即体育,体育即宗教,是不可取的。宗教是体育产生的基础,体育反过来也促进宗教仪式的多样化。但是体育与宗教的关系并不是这样简单的陈述,他们有着更为复杂的关系,尤其是在当前,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人类对世界的认识已不在停留在原始社会对万物的崇拜和信仰的层次,宗教在当今社会生活总还是担任着重要的角色,对体育的影响仍然不可忽视。所以,本研究将从宗教与体育的异同来分析两者结合发展的双重性规律,从而为更好的挖掘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进一步为开发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提供新视角。

1宗教的概述

在最原始时代,宗教以一种超自然、超人间力量的形式,扭曲地反映客观世界,其实质是人为创造出来统治和束缚人本身的精神力量。那时人类开始的各种宗教规范往往成为人们共同遵守的社会规范。[1]所谓“早期宗教”实际上是指巫术;在当时法术和巫术即是众多宗教形式中最原始的、完全神化的准宗教现象。而现在关于宗教的概念是有很多种,大多数社会学家都同意这种概念,即宗教是一种社会共享的观念和仪式体系,它强调人类存在关怀:出生、生命、痛苦、疾病、悲伤、不公平和死亡。宗教观念和仪式包括一些特殊的意义和文化实践,因为人们假定自己与一个神圣的、超自然的王国联系起来。[2]

1 . 1体育雏形

众所周知,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地域、不同的种族其宗教形式和信仰有所不一,从而所创造的人类文化也是丰富多彩的,并且大多数的人类文化精髓都可以在宗教的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找到其雏形、演变和发展的印记。因此,在原始社会中体育的雏形也是多样的。

首先,在早期原始社会的法术、巫术中都包含和孕育着一些原始体育活动的萌芽和雏形,其运动形态具有多样性。[3]其次,在原始宗教时期,体育活动是宗教祭祀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早在荷马时代的祭礼竞技中,就产生了许多地方性或全希腊的运动会。[4]因为早期体育往往需要依托宗教仪式而生存,最明显的就是图腾仪式。例如,我国典籍中关于蛋尤的记载很多,择其要者有:“蛋尤兄弟八十一人(或作七十二人)”、“人身牛蹄,四目六手,耳龚如剑戟,头有角”等。当早期宗教意识淡化之后,而且在人的竞技意识的作用下, 童尤戏变为角抵相扑、争交等,并步入体育领域。[5]

1 . 2宗教对现代体育的作用

现在许多观点认为法术和巫术这些宗教表现形式在现代体育运动中已被较为彻底地“脱胎换骨”,历届奥运会开幕式是现代运动文明、民族文化精神与运动艺术完美结合的“包装”。这种人类与社会的文明与进步让人感受到体育发展中已经淡化了宗教的身影,但事实上体育与宗教的关联既有冲突的成分,也有传承的成分。体育活动发展还是在很大程度受宗教的影响。宗教对人具有强身健体、调节身心的功效,是现代体育项目的重要来源,推动竞技运动的规范、系统化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2宗教与体育的异同

体育与宗教都始于原始巫术或法术,即使在后来的分化过程中,体育仍需要长期依托宗教活动来获得自身的发展,工业革命后则完全分化成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活动。但是宗教与体育由于历史上种种原因,它们总是联系在一起,在很大程度上二者有许多相似之处,所以很容易引起人们对二者的混淆。现有以下三种观点对宗教与体育进行区分和解释。

2 . 1体育即为宗教的一种形式

在探讨这一问题时,最极端的观点即体育即为宗教的一种形式。曾有一位研究宗教的教授查尔斯·普雷比什(Charles Prebish) 说到:体育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宗教,以至于它是“一种比基督教、犹太教和任何传统宗教都更准确的、对个人笃信宗教的形式”(1992年)。他把两者等同为同一事物,在本研究的开篇就鲜明的提出他的观点来引起大家的兴趣。大家难以区分二者,是因为他们共同点太多,所以大家把体育说成是准宗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社会学家詹姆斯·马西森也有同样的观点:体育是一种“民间宗教”,因为体育把价值、信念、神话和礼拜仪式融入一种社会形式。我们可以轻而易举的罗列一系列的生活中的经验,如祭祖的龙舟竞渡,人们开始用龙舟竞渡来纪念先贤,这是人们对龙的信仰,寻求神灵来庇佑先贤的英灵。这无疑是一种原始体育形式,但也是一种原始的宗教祭祀仪式。[6]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把赛龙舟已经当做是一种习俗,是世俗的一种信仰,弘扬民族精神,缅怀历史的一种寄托。

总之,宗教与体育有许多鲜明的相似特征也正是这种鲜明的相似,把我们引入这样的误区体育即宗教,从而使我们忽视了二者在其他领域更深层次的不同之处。

2 . 2体育与宗教“质”的区分

首先,体育与宗教从二者的定义来说,是截然不同的。对于宗教,其观念和仪式有特殊的意义和文化实践,因为人们是假定自己与一个神圣的、超自然的王国联系起来,是一种超越时间和空间的存在。而体育是一项有组织、有纪律、有目的以及尤为重要的一点是具体竞争性的活动。其次,二者的基本特征也是不同的。宗教建立在神圣的、超自然的领域之中,体育是在世俗的、具体的领域中产生的;宗教从本源上是崇尚信仰,而体育则是强调具体的纪律和关系;宗教是非竞争的,但体育存在的根源在于其具体的竞争性; 宗教的目标是超越物质来追求精神目标,然而体育的目标却是关注实质性的事物以追求快乐、名声或者实实在在的财富等等。还有,二者对人的态度是根本对立的。体育是人类有目的地、有意识的积极活动,体育活动的过程就是人的身体和精神共同发展的过程,它存在的根本前提在于对人性的肯定;而宗教的本质恰恰要以否定人而肯定神,是以否定人在自然和社会中的地位和尊严,以贬低甚至摧残人的身体来获得所谓的“灵魂拯救”,以树立神的地位和尊严。[7]

所以,体育与宗教不应过于执着于外在是表现形式,否则容易陷入“实在论者”的误区,专注于找出“本性”,然后描述二者是人类行为“自然的”途径。我们不仅要看到二者的重叠之处,更要看到二者本质的区分。

2 . 3宗教与体育都是文化实践形式之一

文化是与自然现象不同的人类社会活动的全部成果,包括物质和非物质的东西;也可以说,文化是伴随人类的产生而产生的, 凡经人“耕耘”的一切均为文化。宗教和体育都属于文化的一部分, 从文化的结构来看,二者又都可划分为不同的文化模式;从“耕耘”方式来看,宗教和体育就是两种不同形式的文化实践,这两种文化实践在某些领域会互有重叠。历史的进程中,宗教与体育也是不断变化的,宗教与体育会根据社会和文化群体的不同而不同。首先, 宗教在文化变迁中产生了新的信仰,以及许多新的发现、新的教义、交规的重新修订等,如伊斯兰教致力于构建一个新的文化体系,打破传统血缘关系的藩篱,建立以共同信仰为核心的教胞关系。穆斯林妇女一直都被禁止参加体育活动,对穆斯林妇女的尊重为和倡导真主面前,男女平等,又一直是伊斯兰宗教主张,当今一些西亚国家把逐步解除妇女参与体育活动的禁令作为改变她们社会地位的重要举措,实现西亚妇女体育从无到有历史突破。[8]其次, 随社会和文化的不同,体育的变迁和体育的定义、组织和比赛方法也有所改变。体育的变迁中包括了对性别、种族、种群、社会阶层等不同侧重主体的演变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不同的体育文化形式。

总而言之,宗教与体育同任何其他文化实践和文化形式是一样的,二者的形成和变化是伴随人类探讨生命意义的实践过程中。

3当代宗教与体育结合的双重性

在当代,政治、经济、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人类对世界的认识已不在停留在原始社会对万物的崇拜和信仰的层次,宗教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还是担任着重要的角色,对体育的影响仍然不可忽视。当前体育与宗教都强调在追求成功的过程中需坚韧和忍耐的特性, 二者的结合发展蕴含着无限生机,同时也面临许多挑战。

3 . 1宗教与体育结合的可行性

人类社会的所有难题并不是都可以通过科学技术和数字信息解决,尤其是人的心理问题。在快节奏、高科技的现代社会,人们的恐惧、敌视、焦虑等情绪都可以通过宗教和体育所追求的人际间的信任、关怀、温暖得到缓解,因此两者之间是在互相利用并非互相排斥。宗教过程使人感觉轻松,体验畏惧的消除,得到“精神解脱”和“自我慰藉”,而体育积极作用于人的生命延续和质量的提高。因此,体育和宗教在人们追求精神和身体需求趋于一致的情况下,是更加合理的。[9]

宗教与体育的结合,是一个对立统一过程,不仅包含宗教教徒与组织运用体育来达到弘扬信仰的一个过程,同时也是运动员和教练员运用宗教取得预期目的的过程。前者,宗教通过融合体育提倡的强健的体魄,来宣扬身体与精神的融合,不再一味的重视精神层次的强大。国外许多宗教学校都成了运动队,并把体育参与作为一种学生表达信仰的一种途径。后者,通过宗教的信仰和仪式在个人和社会生活中存在的潜在的力量,运动员和教练员来解决体育中的挑战和对集中的不确定性、以及寻找体育参与和整个生命的意义、被用于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和为队员和运动队的控制提供基础。宗教与体育的结合可以促进二者的共生共存,宗教教义中的积极因素,如主张诚实、仁爱、为人正直、坚持正义、服务社会、反对自我中心、反对唯利是图、反对金钱崇拜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和体育的道德规范上有共鸣,这些积极的观念促进了当代体育的发展,特别是竞技体育的发展。

3 . 2宗教与体育结合所面临的挑战

宗教与体育的结合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这种趋势对人类文明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宗教与体育是不同的历史、习俗和目的的文化实践形式,二者的构建也是通过不同的途径、围绕不同的事物、通过不同的联系而形成的,所以,二者的结合不可避免有众多的矛盾冲突。

首先,运动员所面临的挑战有各自的宗教信仰与体育运动形式之间的不一致,很容易引起以下矛盾:宗教强调和平,而体育强调的是进攻;宗教中身体是应受到尊重的,那是天赐的,但是体育可能使其遭受伤害;宗教提倡向他人提供服务,然而体育则关注于身体训练和个人成绩。典型的例子就是佛教和印度教,它们强调身体和精神的自律,注重信徒们超越自我和一起尘世的事物,但也就是这种“超世”的信仰,他们并不期待成为杰出的或是优秀的运动员。这完全不适应体育,尤其是竞技体育的激烈竞争,不利于体育的向前发展。

其次,宗教的体育组织所面临的挑战是来自于人们明明意识到体育中存在的问题,人们却不是积极的进行改革或是解决,而是强调其宗教信仰以及如何弘扬。他们不是以体育为中心,体育的组织和比赛都是为宗教服务的,但是我们不可否认某些教派尤其是一些伪装的邪教组织的教规仍阻碍着体育的发展,例如有些国家和地区的宗教仍然压制妇女参加体育活动;有些民族的宗教礼仪活动也仍在损害人们的精神和肉体健康;某些恐怖组织利用宗教派别纷争制造体育赛场暴力活动和流血惨案,这不仅与体育的宗旨是对立的,也使体育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稳定和平的社会环境遭到破坏,对体育的健康发展极为不利。

4结语

通过分析宗教与体育之间的异同,阐述二者结合发展的双重规律,利用此规律可以更好的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进一步为开发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提供新视角。

摘要:宗教与体育之间一直相互联系与交错的关系,二者的结合既有可行性又面临不可避免的挑战。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等研究方法,全面分析了二者之间的异同以及结合的可行性与面临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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