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关键词: 定稿 校车 整治 方案

方案是一种常见的应用文内容,有着自身的格式和内容,那么一份详细的方案,应该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校车安全整治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校车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定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以下简称“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依法依规取缔黑校车、不安全校车,切实保障我镇小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根据宁都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宁都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自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在我镇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xx镇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xx中心小学,由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和范围

工作目标:通过采取坚决果断的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严格规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大力减少校车交通事故,切实增强师生、驾驶员安全意识,彻底取缔黑校车、不合格校车,坚决杜绝三轮车、摩托车和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确保校车运行安全有序,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三、整治重点

(一)整顿校车交通秩序。集中清理整治在学校周边非法营运的车辆,坚决取缔“三无”校车(无牌、无证、无保险)、假牌假证车、报废车、延缓报废车、违规加座改装车、各类货运汽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非法校车;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档案,严把校车及驾驶人准入关,查处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校车和驾驶人;严肃查处校车未按规定粘贴校车统一标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及未办理车辆交强险、驾乘人员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学校周边道路、校车接送停靠点、县乡道、“村村通”公路和山区公路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摩托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辆搭载学生现象突出路段的整治;完善学校周边及校车行驶路段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减速带、隔离设施、停车泊位等交通安全设施。

(二)督查校车日常监管情况。督查各校签订校车安全责任状情况,校车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教师跟车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有关校车安全文件的落实情况。

四、方法和步骤

(一)整治方法

以乡镇为单位组成整治工作小组,深入村(居)幼儿园,对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进行排查摸底,针对排查出来的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分继续保留、限期整改和立即取缔三类。对限期整改类当即发整改意见书,提出整改要求和具体整改措施,对拟依法取缔的校车当即下发取缔告知书。对需要采取联合执法的,由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二)工作步骤

此次整治分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集中整治、整改“回头看”四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8日—10月10日)

制定《xx镇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范围、方法和步骤,召开当地校车整治工作动员会,明确整治对象、目标及要求。

2、调查摸底阶段(10月10日—10月14日)

镇人民政府根据整治工作方案,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摸底,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开展核实登记,提出初步意见,分继续保留、限期整改、依法取缔三类,并将排查情况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集中整治阶段(10月15日—10月25日)

在梳理排查摸底情况的基础上,由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集中安排时间和人力进行联合执法,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取缔,不留后患。

4、整改“回头看”阶段(10月26日---10月31日)

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镇人民政府将针对不合格校车、非法运营车辆、三轮车、摩托车是否得到彻底取缔,是否还在接送学生上下学进行“回头看”,对限期整改校车是否整改到位进行路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乡镇对辖区内校车管理总负责,并将校车日常管理工作纳入本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各校在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就校车整治问题向当地乡镇政府专题汇报。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齐心协力抓好校车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为广大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上下学交通工具,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解决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加大对校车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宣传打击取缔黑校车、不安全校车,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人身安全的决心,宣传整治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整治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监督管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校车运行的监督管理。各校车的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定期不定期加强对所监管校车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确保我镇接送学生校车安全运行

第二篇:**镇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吸取甘肃省庆阳市“11·16”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教训,预防和杜绝校车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出行安全,维护校园的平安稳定,根据上级的要求和镇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专门设立**镇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是: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1、整治全镇学校(幼儿园)校车违法违规行为。

2、整治全镇学校(幼儿园)主要道路及其周边的交通安全秩序。

三、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校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杜绝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校车以及报废车辆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规范有序,坚决制止超载、超速、逆行、乱停放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建立和维护校车运行良好的交通安全管理秩序,增强校车驾驶人、学生、教师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防止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维护校园的平安稳定。

四、整治时间要求

2011年11月21日至2012年1月20日为集中整治时间。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1月21日—3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由校车管理单位对照校车安全标准要求进行自行检查整治,整治小组督查检查。

第二阶段:12月1日—2012年1月20日,为全面清查整治阶段,重点是整治校车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校车交通秩序,清除各种安全隐患,出台《**镇校车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五、整治成员单位职责

教育办:指导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按照要求审核校车使用申请和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建立校车管理台帐;加强师生以及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协调和参与交警、交通、安监、宣传、村(社区)等相关部门,开展校车安全的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师生的出行安全。

交警大队:负责对校车及驾驶人进行资质审查,办理校车注册、变更登记、核发校车标牌,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技能,依法查处使用非法校车接送学生以及校车道路交通超载、超速、逆行等违规行为。整顿和维护学校(幼儿园)及

周边的交通安全秩序。派出交警在学校(幼儿园)重要路段、重要时段负责协助指挥和疏导交通车辆,确保道路畅顺。

交通分局:会同交警查处违法违规校车上路行驶,完善学校路段交通的设施设备,排除影响校车交通安全的各种障碍,保障道路交通畅顺。在学校(幼儿园)以及学生集中乘车的主要路段增设镇公交线路和站点,减少学生滞留时间,减轻校车运营压力。

安监分局:积极参与对校车的安全资质审查,协助检查校车安全的设备、设施和技术性能,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车,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并做好跟踪落实,禁止校车带病上路、违规运营。配合交警、教育、交通等部门对校车进行安检及路查路检,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及时制止,及时整改。

宣传办:负责和协助教育办向社会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校车安全知识,教育和引导学生家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不乘坐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超载车辆,引导家长不租用不合符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通过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体及时发布校车交通安全的相关信息,对全镇校车专项整治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报道,每天黄金时段通过有线电视多次播放交通安全的公益广告。

校车使用单位:各村(社区)以及民办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工作。村委会主任是校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育工作的干部为直接责人。民办学校(幼儿园)举办者为第一责任人,校(园)长为直接责人,要切实履行校车的管理职责: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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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报废车作校车,坚决查处严重超载、超速、逆向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校车正常的交通秩序。

(四)加大奖惩力度。对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自觉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学校、幼儿园要给予通报表扬。对问题严重,经指出仍然不改的要给予严肃批评。对屡教不改,并且顶风不办、性质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和经济处罚。实行责任追究,把校车安全与用车单位的责任挂钓,村(社区)的与两委干部年终考核挂钓,民办学校的与年检挂钓,重大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触犯到法律的,直接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态度消极、极不配合、有意隐瞒、拒绝整改的分管领导、校长、园长以及校车驾驶员取消评先、评优和评奖资格,因思想麻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追究法律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开展调查研究。由教育办牵头,会同交警、交通等多个部门,组织力量深入各村(社区)、学校、幼儿园就如何加强校车管理进行深入调研,在充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新的措施,制订《**镇校车管理办法》,推行新的校车管理方式和运行模式,使校车管理更具科学性。新的管理办法争取尽快出台和试行。二是加强学校门前的交通安全管理。对学校门前复杂的交通路段,学校要组织人员在交警的指导和协助下,做好临时交通管制,确保道路畅顺和师生安全。三是建立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教育办与交警、交通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发行校车整

治《工作简报》,定期通报校车管理信息。教育学生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以及超载超速校车,设立举报制度,发现问题校车及时向教育办或交警大队举报。四是落实安全责任,政府与村(社区)、学校与校车驾驶人层层签订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担负起维护校车安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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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主管局关于 “全市校园安全信访维稳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工作的要求,我校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校车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本月开展“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汇报如下: 整治工作主要任务:

(1)、重点整治对象: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载人交通工具,校车、公交车、私家车接送车辆。

(2)、重点整治行为:未达到法定年龄的学生禁止骑自行车、未成年学生严禁驾驶机动车、电动车。学生私搭乘非运营车辆、超速、超员或酒后、醉酒车辆及无牌无证、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

(3)、重点地段时段:校门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特别是周末学生返家的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主要工作措施:

1、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从践行“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校车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职责。组织进行实地进行调查研究,定期召开会议,认真解决校园交通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同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将专项整治工作层层落实到各部门,各教师,确保校车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进一步加大了执法力度,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针对学生上学、放学时段交通事故易发和交通秩序拥堵混乱的特点,加大对超载、超速、越线、乱停乱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派出所、综治办对在校园周边摊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组织学生排好路队,保证有值班人员在校门口站岗执勤,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与畅通,特别是上午、下午和晚息后的三个放学时间段有值日人员、保安、门卫、督导队员组织学生安全通过。特别是周末路队组织有序并进行一系列如交通、防火、食品等安全教育。

3、进一步严格了校车管理,确保学校师生出行安全。对所有学生接送车以及车辆驾驶人进行全面认真的摸底调查,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实行户籍化管理。严禁使用报废车、检验不合格或非载客车辆接送学生,严禁农用车如三轮车、拖拉机等搭载学生上下学。对发现存在类似违规违法搭载学生的车辆及时制止,并加强对学生的教育,教育学生不要乘坐这些车辆。情节严重的上报交管部门。

4、进一步完善了交通设施,消除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学校进一步组织对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再进行反复全面的摸底排查,依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主要工作成效:

开展校车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努力实现了:学校师生和班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学生违法搭乘车辆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改善;未发生师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总之,在相关部门的有力支持与积极配合下,校车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保障了学生安全。

第四篇:校车安全整治方案

濠政发[2012]3号

关于印发《濠头乡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

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机关单位:

为做好二0一二年春季开学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监管,杜绝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濠头乡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2年1月16日

濠头乡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

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二0一二年春季开学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监管,杜绝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确保学生安全返校,强化校车营运和中小学生人身安全监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使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特别是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专用校车未按规定喷涂校车统一标识、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段。新生入学和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

(三)重点路段。校园周边道路、校车运行路线。

(四)整治时间。2月15日到30日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校车交通安全检查。在进一步建立健全校车

数量、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和路线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组织开展校车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要立即停运,不消除隐患禁止上路行驶,并将检查结果记入校车档案。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

(二)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会同交通、交警、公安等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定期与校车驾驶人进行谈话教育,并采取面对面上交通法制教育课等形式,组织校车驾驶人集中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强化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杜绝交通违法。

(三)开展校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加强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继续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对巡查中发现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面向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的校车的严重危害,会同学校劝告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学生。要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交通常

识,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校车交通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要充分认识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充分借鉴公路客运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措施和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周密制定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体干部职工分成两个大组,分别由人大主席和政协联工委主任带队,分路段包干负责。集中行动期间,无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请假,同时,整治行动与当月下乡补助相挂勾。

(三)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奖惩措施。要制定考核标准,完善考核程序,强化对集中整治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校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设立举报电话,动员教职工、学生和群众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濠头乡人民政府2012年1月16日

第五篇:皇姑区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皇姑区小学 (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

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职责

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要进一步 明确工作职责,具体范围包括以下二个方面: 一是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自有车辆(校车)参与接送学生(幼儿)工作。中小学(幼儿园)自有车辆(校车)指学校(幼儿园)购买并具有管理权,且用于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园)的车辆。教育局要对中小学(幼儿园)自有车辆(校车)进行登记造册,并加强管理。此类车辆除符合国家关于机动车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严格办理座位保险,并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违规行驶。同时学校(幼儿园)还要及时与乘坐学生家长签订乘车协议,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此外还要经常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驾驶教育和车辆的安全性能检测,确保安全、文明行车。

二是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活动或特殊时段租用车 辆接送学生工作。学校(幼儿园)由于工作原因需要租用车辆接送学生(幼儿)时,必须选择具备资质、运营状况良好的正规承租客运公司,并认真签订接送学生运营协议,办理座位保险,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监督,同时加强乘车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需要长期乘坐的,必须由乘坐学生家长与承租客运公司再签订一份接送学生运营协认,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同时学校(幼儿园)要做好对车辆规范行车的监督,发现违规现象,要立即举报。

二、工作重点

重点整治有关车辆未按规定登记、校车起速、超员、酒 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 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私车集中搭 载学生或幼儿及校园周边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1、进一步加强校车的登记、建档管理。要按照《机动 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一2004) 第2号修改单的要求,配合交通部门重新核定校车类型和乘 员数,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录入校车类型、乘员数(也括驾 驶员、学生及其照管人员)、学校或幼儿园名称、教育行政 部门名称等信息,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 和乘员数。对校车登记造册,逐校(园)、逐车建立校车安全管理档案。

2、开展校车交通安全检查。要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 技术条件》(GB7258m2004)和第2号修改单规定的标准,配 合交通部门组织开展校车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要立即停运, 不消除隐患禁止上路行驶,并将检查结果记入校车档案。达 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要严格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核, 配合交通运管部门,对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驾驶人进 行一次从业资格审核,审核不过关的,坚决取消其从业资格。

3、开展校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结合本地实际,配合 公安交通部门加大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监控, 严厉查处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 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或幼儿等交 通违法行为。继续加大对县乡道路的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 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营运客车非法接送学生或 幼儿。

4、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 媒体,采取发手机短信、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在社会上 进行广泛的宣传;要配合交通部门对所有校车驾驶人集中进 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切实 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真正做到不开超员校 车、不开带病校车;要强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聘请有 宣传经验的民警深入到辖区中小学校,对学生开展面对面的 交通安全教育,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自觉抵制各类交 通违法行为。

5、积极做好学生(幼儿)乘车的组织工件。学校(幼儿园)要与学生(幼儿)家长密切配合做好学生(幼儿)上、下学(园)的乘车组织工作,要认真做好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分时段管理工作,即上车前归家长负责、车中由车主(驾驶员)负责、下车后归学校(幼儿园)负责;反之亦然。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乘车学生(幼儿)上、下车的组织疏导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做好人数的统计和记实工作。积极推进 “实名制”乘车制度,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发挥家长的监督作用,同时教育学生乘坐合格车辆,主动不乘坐 “三无”车辆。

三、工作步骤

1、排查阶段 (10月15日至10月25日)。区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做好组织发动和社会宣传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配合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对校车进行彻底排查,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

2、整治阶段(10月25日至11月25日)。区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与交管部门紧密配合,研究解决校车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对发现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不符合要求的校车及其它安全隐患,要会同交管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彻底整顿,确保本次行动的实效。

3、验收阶段(11月25日至12月31日)。区教育局要会同交管部门,逐一开展检查验收,强化考核,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完善校车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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