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护制度(精选十篇)
管护制度 篇1
一、我国耕地管护中现存的问题
(一) 耕地管护法律制度存在不足
1. 耕地产权关系界定不明晰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 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或转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 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并报乡 (镇) 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这种模糊的耕地产权关系和限制流转的规定一方面造成了耕地管护责任主体缺失, 不利于耕地管护;另一方造成耕地流转程序复杂, 不利于耕地流转和集约化经营;同时还造成征地补偿中农民受益最低, 使得农民对耕地缺乏归属感, 失去管护耕地的积极性。
2.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欠完善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用地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占多少, 垦多少’的原则, 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 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但是本法并没有制定严格、具体的开垦耕地质量验收标准, 结果导致验收开垦耕地无标准可依。现实情况是一部分开垦出来的耕地质量跟不上被占用耕地的质量, 另一部分被占用耕地以缴纳开垦费的方式解决, 从而造成我国耕地面积不断减少, 质量不断下降, 并且已经对我国粮食安全造成影响。据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进口大米231.6万吨, 同比增3.1倍, 为2000年以来最高值。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明确指出:中国粮食自给率已经跌破90%。如果按一人一年吃800斤粮食, 2012年相当于进口粮食养活了1.9亿中国人。
3. 村民住宅及乡镇企业建设规定欠科学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 需要使用土地的, 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 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 或者乡 (镇) 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然而本法也没有对乡镇企业、乡 (镇) 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做出详细规定。
4. 违法成本低、执法不严
虽然《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 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破坏种植条件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 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现实中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极为常见, 尤其是占用耕地建房、建坟。现实中较为普遍的做法是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以罚代拆”, 对于占用耕地建坟的则只能不了了之。这种处罚对违法者毫无威慑力, 还会给农民造成一种错觉:只要有钱就可以违法。
(二) 耕地违法督查力度不够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目前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违法行为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 乡 (镇) 、村一级还没有专门的土地违法监督检查机构。
(三) 耕地管护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缺乏对耕地管护紧迫性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大力宣传, 一些农民甚至是乡 (镇) 、村干部对我国耕地面临的严峻形势不太了解, 对耕地管护的法律知识不知晓, 还总以为我国地大物博, 占用一些耕地没关系。一些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建坟、建厂的农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有的认为只要有钱、违法也没关系;一些乡村干部认为“兴办乡镇企业和建设公共设施占用耕地不是违法”;一些乡 (镇) 村土地管理人员认为“罚款就是执法”等等。所有这些都最终促成了目前违法占用耕地现象屡禁不止。
二、加强耕地管护的措施
鉴于上述耕地管护中存在的法律制度方面的问题, 笔者建议应该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完善:
(一) 明晰耕地产权关系
大量的实践证明, 设计良好的土地产权制度可以促使人们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和管护土地资源。我国许多地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创新实践也已经证明:通过“确权赋能”、“承包地换股权、社保”等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方式明晰耕地产权关系, 使农民真正享受到耕地保护金、养老保险补贴和公平的征地补偿金以及自由流转土地权利等, 既可以调动农民管护耕地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又有利于耕地流转、促进集约化和节约化经营。
(二) 完善耕地占补法律制度
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有关“土地复垦质量评价标准”的法律法规, 土地复垦验收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验收复垦土地;同时进一步加大耕地占补中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 严格实行专款专用, 切实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和实施管理, 切实保障被占用耕地及时、等数量、等质量地复垦。
(三) 完善村民住宅及乡镇企业建设用地的法律规定
严格按照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统一要求规范农民住宅和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引导农民集中建设新居, 并严格执行一户一处宅基地和按规定标准建房的原则。对于超标准面积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土地复垦费, 对于不再居用的宅基地, 必须限期自行复垦或者按照标准缴纳复垦费。乡镇企业建设必须符合规划要求, 并尽量选址在废弃地, 对于必须占用耕地部分, 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缴纳耕地复垦费。
(四) 健全耕地违法督察机构, 提升耕地违法查处权力和力度
在国家已经建立的土地督察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土地违法督察机构设置和职能。具体建议是:1.将土地违法督察机构归并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中, 以避免制度和机构重叠而造成冲突, 不利于开展工作;2.在乡镇一级设置有编制、有专业人员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3.切实实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干部人事、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垂直领导关系;4.提升土地违法督察机构权力, 在原有调查权、审核权、纠正权、建议权的基础上增加独立办案权、查处权和行政问责权;5.完善土地违法督察工作机制, 实行例行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 国家督察与社会监督相结合, 从而形成全国上下贯通、效力充足的土地违法督察体系。
(五) 加大耕地违法成本和执法力度
有研究表明:当行为人认为预期违法效益低于违法成本时, 有可能放弃该违法行为。因此, 加大惩处力度, 使得违法占用耕地成本的最低水平保持在高于违法效益的水平之上是惩处和预防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有效途径之一。此外在加大耕地违法成本的同时, 还必须加强执法力度:对任何个人、任何集体或政府违法占用耕地, 都必须一视同仁, 严格执法;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公平、正义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坚决贯彻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
(六) 加强耕地管护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宣传
在完善耕地管护法律法规制度的同时, 还必须通过各种途径如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公示公告、会议培训、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对耕地管护的紧迫感和法律责任进行最大广度和深度地宣传, 使其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使维权者信法、违法者惧法, 真正实现从“法制”向“法治”的转变, 切实管护好有限的耕地资源, 为早日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提供最基础的物质和法律保障。
摘要:近年来, 我国农村违法占用耕地现象愈演愈烈, 造成耕地面积不断减少, 耕地质量急剧下降, 对我国农业发展、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等产生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是耕地管护法律制度存在一些不足以及耕地违法查处力度不够、执法不严等造成的;因此完善耕地管护法律制度, 切实依法加强耕地管护已是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关键词:耕地管护,法律制度,缺陷,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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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董维鹏.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思考.[J].调查与研究, 2012.
巡山管护制度 篇2
一、责任区是管护人员的主要工作岗位,管护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
二、巡山管护是管护人员的主要工作方法,林场、管护站要结合责任区划分情况,成立巡山管护小组,每组2—3人,坚持经常巡山管护。
三、管护场长、站长要结合情况,坚持对管护人员每日巡山工作进行早安排,晚检查,确保巡山管护工作有效进行。
四、管护人员要根据场、站安排和责任区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巡山护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汇报,并坚持当日汇报,当日完成巡山日记。
五、场、站设立巡山管护工作登记册,坚持早晚登记,明确登记管护人员工作安排和工作情况。
六、局、场、站对巡山管护工作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导工作,每月局检查督导工作不少于1次,场检查督导工作不少于5次,站检查督导工作不少于己于10次。
七、管护人员未按单位安排开展巡山工作或脱岗、离岗,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工资20—50元,年累计超过5次,视为自动离职,林场应解除护林员职务,两年内不再聘为护林员。场(站)每少检查督导一次,扣除主管场长(管护站长)50—100元当月工资,年累计超过10次,解除其领导职务。
八、场、站都要建立管护工作巡山管护档案,按人登记巡山管护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工作依据,工作成绩优异者给予表彰奖励。
九、出现下列情况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者严格责任到查和责任追究。
1、巡查管护工作不到位,辖区发生破坏森林资源现象不能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采取工作措施者;
2、督查工作不到位,出现护人员巡山不力造成辖区发生破坏森林资源现象者;
3、宣传工作不到位,无故造成辖区发生破坏森林资源现象者;
4、出现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制止不力,造成事态扩大和损失的;
5、罚款不开票据和私自占用、挪用、贪污罚没款者
6、工作中出现吃、拿、卡、要和索要财物者;
7、酗酒闹事,影响到正常工作和社会秩序者;
8、不能按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造成工作损失者;
管护桑园七要诀 篇3
二、松土除草 夏伐后宜浅耕10厘米左右的土层。春季每次浇水后都要锄一次,以保墒和提高地温。夏秋锄草灭荒。
三、伐条 主要是夏伐,春蚕5龄时,桑园要分片采叶,随采随伐,以提早发芽。伐条要选晴天进行,工具要锋利,削口呈马蹄形,不裂、不撕皮。拳式桑不要留茬;定芽剪伐留芽高度要一致,留向外的芽,以扩展株面。
四、摘心 春蚕期一般在3龄或4龄初进行,用叶前7~10天摘去生长芽心(从看到叶柄但未放开叶片的叶位处摘除)。晚秋蚕在9月20日后进行,这时摘心不仅能控制桑条生长,增产桑叶,还可减少桑树消耗养分,充实枝条,有利于来春发芽。
五、疏芽 春伐和夏伐桑都要进行两次蔬芽。第一次在春芽长到7~10厘米时,将过密、过弱、过强的芽疏去。待桑芽长至15~20厘米时,结合养蚕进行第二次疏芽,按目的条数选留位置适当、分布均匀的芽。
六、采叶 春蚕用叶,1~2龄逐芽选择,每芽采1~2片叶;3、4龄采三眼叶;5龄期桑园划片采叶,采光一片,夏伐一片。夏蚕用夏伐桑叶时,4龄前利用疏芽叶,5龄自下而上采去条长1/2的叶片,条上部保留12片以上桑叶,中秋蚕结束,每条上部至少保留10~12片桑叶。晚秋蚕结束,每天上部保留4~5片叶,夏、秋蚕采叶注意留柄,保护腋芽。
七、剪梢和整株 桑树采叶后进行剪梢,从桑条基部算起,一般留条高度1.2米左右。剪梢后,将桑条用稻草或草绳捆起,以便于冬季管理,第二年早春把草绳解下烧掉。
管护制度 篇4
小农水 (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 是将灌溉水源引至田间地头的重要人工水利设施, 是农业基础设施的基本组成部分, 面对人增、地减及水少的严峻形势, 小农水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着大中型农田水利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小农水正常运行要依次经过投资建设、管理维护和灌溉使用三个环节, 投资建设是前提和基础, 灌溉使用是最终目的, 管理维护则是连接投资建设与灌溉使用的中介环节, 是投资建设环节的继续, 也是灌溉使用环节有效运行的保证。近年来, 国家高度重视小农水建设和发展, 小农水运行状况明显改善, 但小农水治理中普遍存在的“重建轻管”现象却严重制约着小农水整体运行效率的发挥, 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如何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建设管护机制”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 亟需深入研究。从已有文献资料看, 小农水治理研究多集中于投资建设[1~6]和灌溉使用方面, [7~9]管理维护方面的研究则比较薄弱。鉴于此, 本文拟运用进化博弈论方法对小农水管护场域中农民之间的博弈关系进行研究, 并从制度嵌入视角提出促进农民积极参与小农水管护的对策建议。
二、进化博弈论概述
1. 基本含义
进化博弈论 (EvolutionaryGameTheory) 是把博弈论与动态演化过程分析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理论, 其研究对象是具有有限理性且随时间变化的某一群体, 研究目的在于探索该群体演化的动态过程及如何达到稳健均衡状态 (个体在给定信息条件下通过学习、模仿等动态调整过程做出决策, 其均衡的结果有赖于博弈的历史以及博弈所处的社会环境等) 。进化博弈论把群体行为的调整过程当作为一个动态系统, 并把这一动态系统中每一个体行为及其与群体间的关系、个体行为和群体行为的形成机制都纳入到自己的模型之中, 从而为经济现象提供比传统博弈论更具说服力的解释。进化博弈论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 20世纪70年代Smith和Price提出进化稳定策略 (ESS, Evolutionarily StableStrategy) 后, 该理论的应用范围开始逐渐向生态学、社会学及经济学等领域拓展, 1992年在康奈尔大学召开的进化博弈论国际学术会议极大地推动了该理论在经济学领域的广泛应用。
2. 主要特征
与传统博弈论相比, 进化博弈论具有四个方面主要的特征: (1) 强调以有限理性为研究的假设前提。进化博弈论给定行为主体的理性是有限的而非完全的。 (2) 强调时间因素的重要性。进化博弈论强调, 行为主体在演化过程中修正、改进自己的行为及模仿成功的策略等均需较长时间, 且行为主体策略的演化与初始时间状态密切相关。 (3) 强调随机 (突变) 因素的重要性。进化博弈论模型中随机或突变因素起着关键作用, 演化过程被看作是一种模仿和学习过程。 (4) 强调动态演化均衡。进化博弈中具有真正稳定性从而具有较强预测能力的均衡, 只能通过博弈方模仿、学习的调整过程达到, 是一种能够经受错误偏离的干扰、在受到少量干扰之后仍能“恢复”的稳健均衡。[10]
3. 核心范畴
其一是进化稳定策略 (ESS) 。ESS最早由Smith和Price在解释生态现象时提出, [11,12]其基本思想是:若一个群体的行为模式能有效消除其中任何小的突变群体行为的干扰, 那么该种行为模式定能获取比突变群体更高的期望得益, 随着时间的不断演化突变群体将最终消失, 因此所谓进化稳定策略是指群体所选择的能有效消除任何小的突变的策略。[13]进化稳定策略具有以下两个基本性质: (1) 若k是一个进化稳定策略, 对任意的突变策略j都有u (k, k) ≥u (k, j) , 其中, u表示不同策略组合下的得益。这一性质说明:若k为进化稳定策略, 选择突变策略j的个体则在博弈中将获取较少得益, 因而不能侵入选择进化稳定策略k的群体之中。 (2) 若k是一个进化稳定策略, k≠j满足u (k, k) =u (k, j) , 则必有u (k, j) >u (j, j) 。这一性质说明:进化稳定策略k能够侵入到选择突变策略j的群体之中, 从而使得选择突变策略j的博弈方在演化中从群体中消失。[14]
其二是复制动态方程。复制动态方程是指描述某特定策略在一个群体内被采用比例变化速度的微分方程。假设采用Y策略博弈方在群体中所占的比例为y, e为采用Y策略的期望得益, ē是所有博弈方的平均得益, dy/dt为采用Y策略博弈方所占比例随时间的变化率, 则动态微分方程F (y) =dy/dt=y (e-ē) 即为复制动态方程, 该方程也说明:群体中采用Y策略博弈方所占比例随时间的变化率 (亦即博弈方学习、模仿的速度) 通常情况下取决于两个因素, 第一是模仿对象 (采用Y策略的博弈方) 数量大小, 可用采用Y策略博弈方的比例y表示, 反映学习、模仿的难易程度;第二是模仿对象的成功程度, 可用模仿对象的期望得益超过平均得益的差额 (e-ē) 来表示, 反映学习、模仿行为受到的激励程度。进一步地, 令F (y) =dy/dt=0可求出复制动态方程的平衡点y* (复制动态稳定状态) 。若y*处F (y) 的导数F′ (y*) <0, 亦即复制动态方程相位图上过y*处的切线斜率为负, 那么y*即为进化稳定策略。[15]
三、自然状态下小农水管护场域中农民进化博弈的“囚徒困境”
1. 基本假设
假设Ⅰ:同一村庄内的农民是同质的因而可作为一个群体加以分析, 农民之间的博弈属对称博弈。
假设Ⅱ:农民的理性是有限的而非完全的, 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 学习速度较慢、调整策略的能力较弱, 农民之间的博弈往往不是快速学习和调整而是缓慢进化过程, 在渐进的学习、模仿及策略调整过程中寻求优势策略, 实现稳健均衡, 因此, 农民间的博弈属对称性进化博弈。
假设Ⅲ:村庄内共用的小农水日常管护属于村庄公共事务, 需要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 每一农民都面临“参与管护”和“搭便车”的策略选择。
假设Ⅳ:任一农民选择参与管护策略的概率为x (0≤x≤1) (或选择参与管护策略的农民占村庄农民总体的比例为x) , 则选择“搭便车”策略的概率为 (1-x) (或选择“搭便车”策略的农民比例为 (1-x) ) 。为不失一般性, 进一步假设: (1) 在农民共同参与小农水管护的情况下, 农民的得益均为u。 (2) 在一个农民参与管护、一个农民“搭便车”的情况下, 参与管护农民的得益为w, “搭便车”农民的得益为v, 由于管护成本全部由参与管护的农民承担, 收益却由参与管护的农民和“搭便车”的农民共同分享, 所以有v>u>0, 同时假设w<0。 (3) 农民都不参与小农水管护的情况下, 小农水功能失效, 农民从中享受到的得益均为0。农民之间博弈的得益矩阵如表1所示, 这是一个典型的“囚徒困境”博弈。
2. 自然状态下小农水管护场域中农民进化博弈分析
本文所说的自然状态是指农民策略选择行为没有受到来自外部因素 (特别是制度因素) 刺激的状态, 自然状态下小农水管护场域中农民进化博弈的结果仍然是农民均选择“搭便车”的“囚徒困境”, 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 根据上述假设分别确定农民选择不同策略的期望得益、农民群体的平均得益, 并在此基础上构造农民选择参与管护策略的复制动态方程:
确定农民选择参与管护策略的期望得益e1:
确定农民选择“搭便车”策略的期望得益e2:
确定农民群体的平均得益ē:
构造农民选择管护策略的复制动态方程:
其次, 确定复制动态方程F (x) =x (1-x) [x (u-v-w) +w]的平衡点。令F (x) =0得复制动态方程的三个平衡点:x1*=0;x2*=1;x3*=w/ (v-u+w) 。显然, 复制动态方程的平衡点x1*、x2*均在x的取值范围 (0≤x≤1) 之内。就x3*=w/ (v-u+w) 而言; (1) 若 (v-u+w) >0, 由于w<0, 则有x3*=w/ (v-u+w) <0。 (2) 若 (v-u+w) =0, 则x3*=w/ (v-u+w) 无意义。 (3) 若 (v-u+w) <0, 则有 (-w) - (v-u) >0, 由于v>u, 所以- (v-u) <0, 即 (-w) - (v-u) < (-w) , 所以有 (-w) /[ (-w) - (v-u) ]>1, 亦即x3*=w/ (v-u+w) = (-w) /[ (-w) - (v-u) ]>1。综合上述三种情况可知:x3*取值范围为x3*<0或x3*>1, 即x3*=w/ (v-u+w) 不在x的取值范围 (0≤x≤1) 之内。这样, 复制动态方程的平衡点仅有两个:x1*=0;x2*=1。
最后, 确定农民博弈的进化稳定策略。根据进化稳定策略的性质及求解方法可知:使F′ (x*) <0的x*为农民博弈的进化稳定策略。
由 (4) 式F (x) =x (1-x) [x (u-v-w) +w]得:
由 (5) 式得:
由于w<0, v>u即v-u>0
所以有:
可见, x1*=0, 即农民选择“搭便车”是唯一进化稳定策略 (见图1) 。从进化博弈论视角分析所得
出的这一结论说明:尽管农民均选择参与管护策略所获得益 (u, u) 超过均选择“搭便车”策略所获得益 (0, 0) , 但在自然状态下农民进化博弈的结果依然是农民均选择“搭便车”策略的“囚徒困境”。可见, 有限理性博弈的复制动态机制是对完全理性博弈纳什均衡分析的支持。[16]小农水管护场域中农民之间博弈的“囚徒困境”在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落后农村地区普遍存在, 小农水治理中“重建轻管”、“有建无管”、“建管脱节”现象严重制约着小农水功能的正常发挥。如何化解小农水管护场域中农民之间进化博弈的“囚徒困境”?本文试图从制度层面寻求答案。
四、制度嵌入与小农水管护场域中农民进化博弈的合作均衡
1. 制度嵌入机制
简而言之, 所谓制度嵌入是指通过制度建构和实施而对主体行为选择产生影响。[17]任何有效制度安排均有惩戒和激励两种基本功能:制度的惩戒功能是指当行为主体的某种行为选择对其他行为主体和社会有害时, 有效的制度安排会使这种行为选择受到惩罚, 使行为主体的利益减少, 从而抑制行为主体继续实施这种行为;制度的激励功能是指当行为主体的某种行为选择对其他行为主体和社会有益时, 有效的制度安排会给这种行为选择以奖励性的利益回报, 使行为主体的利益增加, 从而刺激行为主体继续实施这种行为。制度能够影响行为选择的根本原因在于其惩戒和激励功能的发挥改变了行为主体的利益结构。从博弈论角度看, 制度的嵌入机制亦即制度对主体行为选择的影响机制具体表现为:制度嵌入→博弈方得益 (利益结构) 改变→博弈方策略选择改变→博弈方行为改变。制度有正式及非正式之分, 制度嵌入相应地可区分为正式制度嵌入及非正式制度嵌入两类。小农水管护场域中的制度嵌入就是通过相关制度的建构和实施来改变农民选择参与管护和选择“搭便车”两种策略的得益 (利益结构) , 具体到本模型中就是改变u、v、w之间的对比关系, 进而改变农民的策略及行为选择:通过制度惩戒功能的发挥使农民选择“搭便车”策略的得益v减少, 进而抑制其“搭便车”的机会主义行为;通过制度激励功能的发挥使农民选择参与管护策略的得益u和w增加, 进而激励其参与管护的合作行为。当制度嵌入使得u>v时, 小农水管护场域中农民进化博弈的合作均衡 (农民均选择参与管护策略的状况) 就可能实现;当制度嵌入使得u>v且w>0时, 小农水管护场域中农民进化博弈的合作均衡就必然实现。
2. 制度嵌入效应
其一, 当制度嵌入使u>v时, 小农水管护场域中农民进化博弈合作均衡就可能实现。由于u>v且w<0, 所以有 (v-u+w) <0, 即x3*=w/ (v-u+w) >0;由于 (v-u+w) <0, 所以有 (-w) - (v-u) >0, 由于v<u, 所以有- (v-u) >0, 即 (-w) - (v-u) > (-w) , 所以 (-w) /[ (-w) - (v-u) ]<1, 亦即x3*=w/ (v-u+w) = (-w) /[ (-w) - (v-u) ]<1。这样x3*取值范围为0<x3*<1, 即x3*=w/ (v-u+w) 在x (0≤x≤1) 范围之内。这样, x1*=0、x2*=1、x3*=w/ (v-u+w) 均为农民进化博弈中复制动态方程的平衡点。
由 (5) 式得:
由于u>v且w<0, 所以有:
所以, 只有x1*=0、x2*=1均为农民博弈的进化稳定策略 (见图2) 。从图2可以看出:当x的初始位置落在 (0, w/ (v-u+w) ) 这一区间时, 农民博弈的进化稳定策略为x1*=0, 即农民均选择“搭便车”策略;当x的初始位置落在 (w/ (v-u+w) , 1) 这一区间时, 农民博弈的进化稳定策略为x2*=1, 即农民均选择参与管护策略。这一结论说明: (1) 通过制度嵌入改变了博弈方的得益状况, 从而也改变了当初农民之间的“囚徒困境”, 当x>w/ (v-u+w) 时, 农民就会在不断的模仿、学习和调整自己策略的过程中走向共同参与管护的这一博弈合作均衡。 (2) 在农民不同策略选择的进化博弈过程中, 经济利益是农民学习及模仿行为的内在动力, 参与管护策略的得益越大 (u越大以至于u>v) , 其经济利益上的诱因就越强, 农民学习及模仿参与管护策略的速度就越快, 行为效果也就越显著。 (3) 选择参与管护策略的农民所占比例越大, 其示范效应就越强, 选择“搭便车”策略的农民向选择参与管护策略的转化就越快, 当农民群体中选择参与管护策略的农民所占比例超过w/ (v-u+w) 时, 所有农民最终都会选择参与管护策略。
其二, 当制度嵌入使u>v且w>0时, 小农水管护场域中农民进化博弈合作均衡就必然实现。在u>v且w>0的情况下: (1) 若 (v-u+w) <0, 则有x*3=w/ (v-u+w) <0。 (2) 若 (v-u+w) =0, 则有x*3=w/ (v-u+w) 无意义。 (3) 若 (v-u+w) >0, 由于u>v, 所以 (v-u) <0, 即 (v-u+w) <w, 亦即x*3=w/ (v-u+w) >1, 这样x*3取值范围为x*3<0或x*3>1, 即x*3=w/ (v-u+w) 不在x (0≤x≤1) 范围之内, 从而得到农民进化博弈中复制动态方程的平衡点仅有两个:x*1=0;x*2=1。
由 (5) 式得:
由于u>v且w>0, 所以有:
所以, x2*=1即农户均选择参与管护策略为唯一的进化稳定策略, 即小农水管护场域中农民进化博弈的合作均衡必然出现 (见图3) 。
3. 制度嵌入路径
一方面, 建构和实施以声誉机制为主要内容的非正式制度。随着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普遍实施, 尤其是农村税费改革之后, 原来用于小农水建设和管护的“两工” (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 被取消, 农民不再承担对小农水进行管护的强制性义务, 因此对小农水管护场域中农民“搭便车”行为进行惩戒的制度安排只能是非正式的, 而村庄社会中能有效克服农民“搭便车”行为的重要非正式制度安排之一便是声誉机制 (当然, 声誉机制也具有提升参与管护的农民长远利益的激励功能) 。我国村庄社会是典型的“熟人或半熟人”社会, 若某一农民经常采取“搭便车”策略, 其行为将受到其他农民的集体歧视, 其声誉也将随之丧失, 进而丧失与其他农民长期合作的机会及由此产生的长远利益, 因此, 声誉机制所产生的惩戒功能是长期和巨大的, 它会促使农民为实现长远利益而自觉抑制“搭便车”的行为冲动。特别是在目前我国传统的“共同体社会”破灭、习俗型信任解体、“秩序社会”尚未孕育成熟的农村社会转型期, [18]要构建声誉机制, 就要不断培育农民的契约、诚信等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社会理念及互助、互惠、互动的合作精神, 以丰富农民声誉资本的内涵;构建声誉传递系统, 使实施“搭便车”行为的农民迅速受到“声誉”惩罚;加强村庄信息化建设、拓展农民沟通渠道、扩大农民交往范围、延长农民活动半径, 以优化声誉机制的运作环境。
另一方面, 创新和完善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为主要内容的正式制度。我国于2008年出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并自2011年起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和推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既是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的完善, 也是我国目前仅有的与小农水管护有关的国家层面的激励性正式制度安排,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然而, 该项政策更多是关于对农村公益性项目建设进行财政奖补的规定, 而对小农水等公益性项目管护如何进行财政奖补尚未做出具体规定, 这也正是目前小农水管护经费普遍短缺的重要制度性根源。因此, 要创新和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就要: (1) 进一步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从全国情况看, 虽然近年来各级财政奖补资金逐年增加, 但投入比例仍然偏低, 2008~2010年财政奖补资金占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投入资金的比例基本保持在20%的水平, [19]这样的财政奖补资金投入力度很难对农民产生有效激励。 (2) 进一步扩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补助范围。根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规定, 小农水项目管护不在财政奖补范围之内, 政策设计上存在“重建轻管”的弊端, 因此, 为更好地保障小农水的有效运行和延长其使用寿命, 同时也为了提高农民参与管护的积极性, 建议将小农水管护费用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3) 进一步强化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机制, 确保小农水管护专项资金 (本文建议各级财政增加该项资金预算) 真正用于小农水管护活动以及增加参与小农水管护农民的利益。
五、结论及启示
森林资源管护制度 篇5
1、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国家级公益林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本单位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级公益林和生态建设工程,负责相关业务项目的质量管理并组织考核验收。
3、负责编制本单位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级公益林等相关业务的实施方案和设计。
4、负责拟定本单位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级公益林和生态建设工程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
5、负责本单位的营林和木材生产管理,并组织检查验收。
6、负责本单位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级公益林、生态建设工程、营林和木材生产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7、负责检查、考核本单位天保工程、国家级公益林实施方案和设计的落实情况,检查各管护所、站管护责任状(书)、责任卡、管护合同和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处理天保工程、国家级公益林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8、根据《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五好森林管护所站”建设管理考核办法》,组织负责管护所站的考核工作。
9、负责提出管护所、站建设计划,根据批复抓好各所、站建设的质量管理。
10、负责对管护所、站的人员配备、调整提出方案。
11、负责规范管理天保工程、国家级公益林、生态建设、木材生产等业务方面的档案,收集并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12、负责本科室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项工作。
13、积极参加上级及本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14、完成上级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管护所长工作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级公益林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2、负责协助本单位业务科室管理本辖区内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级公益林和生态建设工程,配合上级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管理、考核验收。
3、负责监督本辖区内的营林生产和木材生产,配合上级对辖区内的各项生产进行质量管理、检查验收。
4、防止辖区内的林木盗伐、滥伐和偷拉盗运、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进行汇报。
5、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测报工作,根据《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对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
6、防止牲畜践踏辖区内的幼苗、幼树。
7、配合上级或独立完成对本辖区内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级公益林、生态建设工程、管护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
8、严格遵循《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五好森林管护所站”建设管理考核办法》,接受并配合单位对本管护所站的考核工作。
9、对辖区内管护人员的配备、调整提出建议。
10、负责本管护所的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项工作。
11、积极参加上级及本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12、完成上级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管护站长工作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级公益林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2、负责协助所长和本单位业务科室管理本辖区内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级公益林和生态建设工程,配合上级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管理、考核验收。
3、负责监督本辖区内的营林生产和木材生产,配合上级对辖区内的各项生产进行质量管理、检查验收。
4、防止辖区内的林木盗伐、滥伐和偷拉盗运、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进行汇报。
5、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测报工作,根据《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对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
6、防止牲畜践踏辖区内的幼苗、幼树。
7、配合上级或独立完成对本辖区内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级公益林、生态建设工程、管护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
8、严格遵循《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五好森林管护所站”建设管理考核办法》,接受单位对管护站的考核工作。
9、做好本管护站点的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项工作。
10、积极参加上级及本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12、完成上级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管护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新疆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办法》、《自治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2、熟悉国家级公益林、天然林资源管护的相关业务,详细掌握管护区范围、界线及林班、小班界线;了解责任区内主要树种和重点保护植物分布情况;了解主要野生动物活动规律,全面履行管护工作职责。
3、积极协助森林公安和林政执法人员开展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4、要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5、管护站站长负责本站的日常管理工作,记录本站管护人员出勤情况,组织管护人员学习、培训和劳动,检查指导管护人员做好巡护记录。负责考评本站管护人员工作业绩,每月要进行一次工作小结。管护员要严格遵循《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五好森林管护所站”建设管理考核办法》,接受单位的考核工作。
6、技术人员负责本站责任区内森林资源管护中的技术业务工作,并对管护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7、管护员根据巡护制度提出的管护要求负责对责任区内的日常巡护工作,认真如实填写巡护日志。
五、监管员工作职责
1、监管员要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办法》和监管合同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护好监管责任区的森林资源。
2、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对管护人员的管理工作,定期深入监管区,检查指导管护人员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检查巡护日志记录情况并签署意见。
4、保证监管区各类保护设施和标志完好。
5、监管所属管护站点的环境绿化和卫生清洁工作。
6、加强对管护人员的监管,及时纠正管护人员的违规行为,制止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7、对林区野外用火,严格管理;发现森林火情,及时上报并组织扑救,协助有关部门查找原因,调查损失。发现有害生物,及时上报。
8、监管员未能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六、森林资源管护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管护人员巡山前要将巡山线路、时间告知其他工作人员或家庭其他成员。
2、巡山过程要充分准备必要的饮水、食品,严禁管护人员巡山时吸烟。
3、管护人员居住和巡山线路要严禁在陡坡、泥石流、滑坡、林木易风倒等隐患地段。
4、不在恶劣天气进行巡山,巡山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要避免在孤立木下避雨或打电话,避免在沟底和路面较滑的地方驾驭摩托车、骑马和行走。
5、驾驶的摩托车必须要有牌照、保险等,驾驶员必须要有驾驶执照。
6、驾驶摩托车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过程必须配戴安全头盔,严禁使用无照黑车。
7、严禁赤脚、穿拖鞋、酒后驾驶摩托车和骑马。
8、驾驶摩托车要严禁携带与本人工作无关的人员。
9、管护人员住房的用电线路要严格按标准架设,杜绝安全隐患,工作、生活用电严禁超负荷。
10、管护人员的生活用火,必须要设在草垛的下风口,并保持30米以上的距离。
11、居住地点应有一定的防寒条件和设施,保证燃料充足,避免冻伤。春秋两季的雨天和冬季取暖要注意疏通烟道,避免煤烟中毒。
12、在巡山时发现偷盗木材、森林火灾和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情况时,要在充分保障自身和家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下,及时上报、积极制止,并组织人员积极扑救森林火灾。
13、管护人员超出自己的管护范围外出,要向上一级领导请示汇报。
14、牢记本单位业务主管人员的电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就近求救,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七、管护所(站)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职责
1、负责本管护范围内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工作,按林场下达的监测面积完成各项监测任务。要充分发动群众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2、负责定期对林业有害生物进行调查,及时向林场上报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数据,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监测对象:云杉雪枯病、云杉落针病、云杉根小蠹虫、泰加大树蜂、苹果小吉丁虫、杏皱小蠹虫和鼠害。
3、报告和联系:管护所(站)监测点一旦发现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立即报告林场,林场新发生(发现)的危险有害生物疫情必须2个工作日内上报局森防站。
4、考核与奖励:将监测工作纳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全过程管理,实行目标考核制度,林场森防站对管护所(站)监测工作进行检查,同时,森林监测面积及防治情况列入林场和各管护所(站)签订的责任状中。
对监测工作认真负责,年终能完成各项任务有突出贡献者应表彰奖励,未完成任务或有明显失职行为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与适当处罚。
八、管护所(站)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保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
2、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学习。
3、开展辖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及管理工作。
4、开展辖区内野生动植物救护工作。
5、开展辖区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6、开展辖区内湿地资源保护工作。
7、参与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保护的科研与技术推广工作。
8、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的相关活动。
9、加强业务学习,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10完成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其它工作。
九、林区管理制度
1、凡进入林区人员应接受林区安全知识教育。
2、进入林区人员须持有“进入林区许可证”或有效证件。
3、进入林区人员不得破坏森林资源(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
4、遵守林区用火规定,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不得擅自移动和损坏林业标志。
5、进入林区人员要接受管护人员的检查、管理。
6、如发现火情,进入林区人员要尽法律规定的义务,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7、进入林区人员,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8、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实行登记管理。
十、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1、森林防火按行政区域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林业、计划、财政、气象、交通、邮电、公安等部门分工负责、通力合作,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2、森林防火以管护站为基本单位实行管护区域承包责任制。各管护责任区要加强巡护、设卡检查、控制火源、消除隐患。防火期要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禁止在林区吸烟和一切野外用火。
3、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众防火意识,提高“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自觉性。
4、加强对进入林区车辆及人员的管理,凡进入林区的非山区林业工作人员需经管护单位同意,并持有林场核发的“进入林区许可证”。严禁无证人员进入林区。详细记录进出林区车辆及人员的单位、姓名、车号、时间等。
5、防火期内,各级护林防火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积极开展防火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6、森林火灾突发性强、影响面大、危害深远。遇有火情要立即报告,并就近组织人员进行扑救。接到扑火命令的护林点和管护人员必须立即赶往扑火现场,并随时上报火情和扑救情况。
7、建立防火奖惩制度,对护林防火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造成火灾损失的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
8、管护人员要认真做好地面巡护工作,遇有火情要立即报告,并就近组织人员进行扑救。接到扑火命令的管护人员必须立即赶往扑火现场,并随时上报火情和扑救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完成森林火灾案件调查。
9、森林防火工作要严格执行《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森林防火工作管理制度》
十一、森林资源管护人员巡护制度
1、由森林资源主管部门或管护实施单位划分责任片区,制定巡护路线。管护人员要严格按巡护路线进行巡护,并遵守有关巡护安全制度。
2、认真安排每个工作日的巡护路线,重点管护期每月巡护25天以上,一般管护期每月巡护15天以上。每月至少将责任区巡护二遍,不留巡护死角。
3、巡护过程中要做好巡护记录、详细记录当天的起止巡护路线、发现的人畜活动情况、森林资源变化情况、野生动物活动情况等内容。
4、严格检查进入责任区内的车辆和人员,对毁林开垦、乱捕滥猎、乱采乱挖、乱砍滥伐林木、啃食损毁幼苗幼树等行为要坚决制止;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5、做好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工作,发现火情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扑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及时报告有害生物发生蔓延情况。
十二、管护所、站学习宣传制度
1、管护所夏季每月组织一次以上全所人员集体学习,冬季每季度组织一次以上全所人员集体学习。
2、二人以上的管护站每月组织一次全站人员集体学习,每半月进行一次以上自学。
3、管护所夏季每两个月集中时间组织一次以上全所人员集中或分散的宣传活动,牧民上山和旅游旺季应加大宣传力度和次数。
4、管护站夏季牧民上山和旅游旺季每星期进行一次宣传活动。
5、学习内容以国家、自治区的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国家级公益林等相关的政策、文件、规章制度以及局、场制定的规章制度,本单位本辖区基本情况,林业知识等材料为主。
6、学习形式应采取多种多样,学习时间应根据管护工作的需要灵活调配。
7、管护所、站的学习材料、学习记录、学习考勤、学习心得、宣传活动的有关内容及形式等要保存归档。
8、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天保工程、森林防火等各类培训、学习。
十三、森林资源管护人员考核奖惩制度
为提高森林资源管护水平,增强管护人员责任心,为兑现管护合同提供依据,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办法》、《自治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办法(试行)》和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考核内容
考核采取百分制,具体内容如下:
1、巡护——30分
以月为单位,按巡护天数定分值。
重点管护期内:巡护25天以上——30分;24-20天——25分,15~19天——20分,10~14天——10分,5-9天——5分,5天以下——0分。
一般管护期内:巡护15天以上——30分;7-14天——15分,6天以下——0分。
各月平均得分为考核本项分值。
2、巡护日志——10分
巡护期间必须做好巡护日志。巡护日志要记录当天的巡护路线、碰到的人畜活动情况、森林资源外观变化情况、野生动物活动情况等。缺一天扣0.4分。
3、管护任务——30分
管护区宣传牌、标志牌、界桩、围栏等基础设施完好无损得5分,否则不得分;封育区和幼林地内无牲畜啃食践踏幼苗幼树者得5分,否则不得分。
管护区无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得6分,否则不得分。
管护区发生森林火灾后,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扑救,没有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得6分,否则不得分。管护区发生毁林开垦、乱砍滥伐林木及时制止并报告或无案件的得8分,否则不得分。
4、案件报告——5分
发生林政案件及时汇报,不扣分。
5、出勤——15分
全年无缺勤15分。每旷工一天扣3分。
6、业务学习——10分
按时参加得5分,每缺一次扣1分。培训学习考试5分一依据考试成绩确定所得分值。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分平时考核、半年考核、考核三种形式。采取走访调查、实地察看、查阅各种记录等方法。
2、按以上考核内容进行打分评定结果。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秀,85分(含85分)以上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奖惩办法
全年月平均出勤22天以上,且考核结果达优秀等级的,支付全部管护合同规定的劳务报酬,由实施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表彰或奖励。
全年月平均出勤20天以上,且考核结果达合格等级的,支付全部劳务报酬。
全年月平均出勤20天以下,或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级的,由实施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劳务报酬。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除管护聘用合同:
1、全年无故连续旷工10天以上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的;
2、全年事假累计30天以上或病假累计60天以上的;
3、考核不合格的;
4、责任区发生森林火灾后,不及时上报,不组织扑救、有害生物未及时上报;
5、责任区发生毁林开垦、乱捕滥猎、乱采乱挖、乱砍滥伐林木、损毁幼苗幼树,没有及时制止和上报的。
6、对于严重损毁基础设施行为,没有进行制止的。
7、管护合同中约定的其它解除合同的事项。
十四、森林资源管护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管理,督促管护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工作日数不少于22天。
二、实行请假、销假制度
1、有事必须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分病假和事假。
3、请假须填写请假审批单,无请假审批单或病假证明者按旷工处理。
4、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超过假期而不销假的时间按旷工处理。
5、请假期满需要续假的,应按请假程序重新办理请假和销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考勤管理
1、考勤由各管护站站长记录。
2、考勤结果分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旷工五种。
3、管护站站长应每天检查管护人员出勤情况并做好记录,每月25日前将本月考勤报管护所——工程科——森林资源管护实施单位。
四、考勤统计及使用
1、集体活动迟到15分钟记迟到一次,60分钟记旷工一天。三次迟到做一天旷工处理。
2、集体活动早退15分钟记早退一次,60分钟记旷工一天。三次早退做一天旷工处理。
3、事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
4、病假一天扣除当日50%管护费用。
5、旷工一天扣发3天管护费用。
6、国家法定节日管护员可自行调休。
十五、国家级公益林档案分类及管理制度
1、国家级公益林档案分类
国家级公益林建设档案分为技术档案和管理档案两类。技术档案包括资源档案和管护经营档案等。管理档案包括财务档案、制度法规档案和权益档案等。
2、主要建档材料
(1)森林资源档案:包括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图、文、表等成果(电子介质)资料、管护实施方案、森林资源调查和各种检查材料;资源监测数据采集资料;资源统计年报资料等。
(2)森林管护经营档案:包括国家级公益林管护经营阶段(管护、抚育、改造、营造、更新、利用等)全过程的技术资料;林政案件调查处理资料;施工作业验收资料;科学研究;森林巡护、上级检查考核、学习培训、宣传活动的文字、视频、图片等资料。
(3)财务档案:包括投入与收益资料。
(4)制度法规档案:包括国家级公益林建设与管理法规、规章、办法、规定与制度等;工程招投标、施工、监理、开工与竣工日期、工程质量验收等资料。
(5)权益档案:包括管护单位批准建立文件、机构设置与编制文件、公益林现场界定书、林地权属证明等。
3、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保密法》,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做好本职工作。
4、国家级公益林档案除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保存外,国家级公益林技术档案由管护实施单位和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各存一份,以备查用。巡护日志保存5年。
十六、管护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热爱本职 高度负责 艰苦奋斗 坚守岗位 谦虚谨慎 实事求是 严格管理 质量第一 客观公正 依法办事 科学管理 讲究实效 廉洁奉公 不谋私利团结协作 真诚服务
管护所站制度牌内容方案
管护所站制度牌内容包括15个部分:即
1、管护所长工作职责
2、管护站长工作职责
3、管护员工作职责
4、监管员工作职责
5、森林资源管护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管护所(站)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职责
7、管护所(站)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保护工作职责
8、林区管理制度
9、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10、森林资源管护人员巡护制度
11、管护所、站学习宣传制度
12、森林资源管护人员考核奖惩制度
13、森林资源管护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14、国家级公益林档案分类及管理制度
15、管护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管护所制度牌内容:
1、管护所长工作职责
2、管护站长工作职责
3、管护员工作职责
4、监管员工作职责
5、森林资源管护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管护所(站)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职责
7、管护所(站)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保护工作职责
8、林区管理制度
9、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10、森林资源管护人员巡护制度
11、管护所、站学习宣传制度
12、森林资源管护人员考核奖惩制度
13、森林资源管护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14、国家级公益林档案分类及管理制度
15、管护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二、管护站制度牌内容:
第一方案:
1、管护站长工作职责
2、管护员工作职责
第二方案:
1、管护站长工作职责
2、管护员工作职责
3、森林资源管护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4、森林资源管护人员巡护制度
5、管护所、站学习宣传制度
6、管护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方案:
1、管护站长工作职责
2、管护员工作职责
3、森林资源管护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4、管护所(站)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职责
5、管护所(站)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保护工作职责
6、林区管理制度
7、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8、森林资源管护人员巡护制度
9、管护所、站学习宣传制度
10、森林资源管护人员考核奖惩制度
11、森林资源管护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12、国家级公益林档案分类及管理制度
雪后巧管护 棚菜获高产 篇6
1.催芽期间低温处理。在种子浸种催芽期间,根据不同蔬菜在种子萌动后所能承受的最低温度,进行低温处理,可以大大提高蔬菜在深冬季节的抗寒能力。
2.嫁接换根。通过嫁接换上抗寒力强的砧木,可大大提高蔬菜根系的抗寒能力,减轻灾害天气的危害。
3.增施有机肥。可以增加土壤的热容量,缓冲连阴天热量散失带来的棚内降温,还可以促使根系提高耐寒能力。
4.合理用水。冬前适度控水,降低室内空气相对湿度非常重要,同时要制造一个底墒足、表土干的环境条件。
二、下雪时重管理
1.连阴雪天揭盖草毡。连阴天不下大雪时,都要揭盖草毡,争取宝贵的散射光。要比晴天晚揭早盖1个小时。
2.降温管理。在连阴天的情况下,蔬菜的光合作用很弱,合成的光合产物很少,为减少呼吸消耗,必须降低温度。夜间一般比晴天要降低2~3℃。
3.中午放风换气。在连阴雪天的情况下,呼吸消耗大于光合作用,温室内会积累大量的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因此在连阴3天以上时,中午要放顶风1~2个小时。
三、晴天后巧管护
秋冬果园管护 篇7
秋季, 根据产量、树势, 结合深翻施足有机肥。基肥一般以667m2施5000kg优质农家肥为主, 配施一定数量的尿素、过磷酸钙或二铵, 易获得壮树、高产、优质的良好效果。有机肥以早施为好, 灌溉地区, 尚未进行秋施肥的果园, 基肥应结合灌冬水施入。
二、及时清园。
果实采收以后, 首先要对果园进行一遍清理;死枝、病枝、支顶棍都要清理出园。支顶棍需重复利用的需要进行水浸、烘烤、消毒处理。同时对树体发生的腐烂病等病害进行一次扫除。果树落叶以后要清除落叶, 集中深埋或烧毁。果树叶上有许多病菌和越冬害虫, 在果园内深埋 (20cm以下) , 既可增加土壤有机质, 又能杀灭害虫, 千万不要扔在地边、地角。废弃的苹果纸袋也不要到处乱丢, 内有大量病菌和害虫, 应集中烧毁或深埋。生草的果园清园较为困难, 应结合春喷铲除剂, 重点对地上杂草树叶喷药。
三、喷施叶肥。
叶面喷肥补肥效果快, 肥效直接, 能有效增强叶片光合作用, 增加树体营养和干物质贮备, 促进花芽进一步发育, 对春季新梢生长及提高坐果率都有明显作用。果实采摘后叶面喷肥不能间断, 原则上每10~15d喷一次0.5%~1%的尿素加0.3%~0.5%的磷酸二氢钾或同浓度的二铵, 也可以直接喷施经过滤、放置、澄清的沼液, 叶面喷肥时间可持续到果树落叶为止。
四、深翻保墒。
在秋末冬初, 应集中劳力, 在清园后, 结合施肥进行深翻或耕翻, 把害虫、虫卵、茧、蛹及病菌翻到地面冻死干死, 或被天敌吃掉, 或翻入土中使其翌年不能危害。干旱地区果园, 在晚秋或初冬深翻改土保墒, 翻后及时耙细磨平, 可加深根系的分布层, 提高土壤的保水能力和吸水能力, 在土壤解冻初期, 应及时将地表已解冻的土层轻耙, 耙后随之镇压, 以提高土壤的保墒能力。
五、适时修剪。
修剪前一定要对自己果园在整形修剪方面存在的问题搞清, 必须朝着有利于生产高档果品的方向努力。整形修剪应根据具体的栽植密度、树形、树龄、树势及结果情况制定出修剪方案, 对一些密闭和结构不合理的果园, 要下决心改造, 要坚决“干掉”那些只吃饭不干活且扰乱别人生产的“坏家伙”。
六、培土防寒。
冬季要做好果树抗冻预防准备工作。对果树以主干为中心, 树盘培土10~20cm, 但在开春气温回升后要扒开主干周围的培土, 露出根颈。果农要注意天气预报, 防止因天气突变, 超过临界低温, 造成果树冻害。
七、灌越冬水。
土壤封冻前对果园灌一次封冻水, 既可提高地温, 又可满足果树冬春生理需要。
八、冬季刮皮。
结合清园, 刮除粗皮、翘皮、病皮等, 破坏在树皮缝隙中越冬的红蜘蛛、卷叶蛾类害虫及腐烂病菌的越冬场所, 达到消灭害虫的目的。结合冬剪, 仔细检查枝干病害并加以标记, 以便以后重点防治。
九、树干涂白。
我国北方大部分地区冬季寒冷, 树体易受日灼冻害。树干涂白后, 日光直射的热量可折射一部分, 树温度变化稳定, 可减少日灼、冻害及晚霜的危害, 并且可杀死在树皮内越冬的害虫及病菌。所以应在果树落叶后土壤封冻前进行涂白。
十、防病治虫。
秋冬季节山羊管护技巧 篇8
(1) 放牧补料。秋季放牧, 应坚持早出、晚归, 延长放牧时间。中午可让羊在树荫下休息1~2h, 傍晚让羊吃饱后再赶回圈, 每天让羊饮水2次。每只羊每天取食盐5~15g, 将其化成1%的溶液, 在上午放牧前让羊饮服, 放牧回来后最好给山羊饮用井水。羊群白天放牧, 夜间应适量补喂营养丰富、适口性好的精料, 如玉米、饼类、麸皮等, 以利促长增膘, 特别是怀孕母羊每只每天应补料0.5~1kg, 哺乳母羊每只每天应补料0.5~0.7kg。
(2) 分管配种。秋季是山羊的配种旺季, 公羊常追逐、爬跨母羊, 若公母羊同群放牧, 同栏饲养, 常会因性活动的干扰而影响山羊吃草、休息, 易造成怀孕母羊流产等现象。母羊1.2~1.5岁, 体重在25kg左右即可配种。9月、10月是母羊最佳配种时间, 此时的母羊膘肥体壮, 排卵多, 易受胎, 有利于胎儿发育。母羊发情表现为减食, 鸣叫不安, 外阴部潮红肿胀, 阴道流出分泌物, 频频摇尾, 发情持续期1-2d, 发情后30h左右配种最好。
(3) 驱虫防疫。秋季应给山羊进行一次全面性的驱虫。危害山羊的体内寄生虫主要有线虫、吸虫和绦虫, 且常混合感染, 驱虫可用丙硫苯咪唑, 用量为每千克体重15mg, 加水一次灌服。体外寄生虫有螨、虱等, 可用松针粉或1%敌百虫溶液涂擦患部, 也可用虫克星针剂进行皮下注射。秋季应给羊注射疫苗, 预防传染病。要清除羊舍内粪便, 保持干燥清洁, 定期用2%火碱液或福尔马林液消毒。
2 冬繁任务重, 舍饲要精心
(1) 精心舍饲。冬季, 山羊体热消耗大, 加上绝大部分母羊处于妊娠阶段, 所以入冬前, 要维修好山羊舍圈, 并注意栏内防风干燥保暖。立冬时, 起出舍内羊粪, 以后不再起粪, 以利羊舍冬季保温。还要特别注意加强饲养管理, 保证山羊青干草和秸秆类饲料, 补给山羊黄豆、玉米、麦麸等精饲料。为了增加羊的运动, 应让羊在栏内设置的土堆或木制高台上吃草, 晴天还应让羊外出多活动, 以增强体质。
(2) 科学放牧。冬季放牧一般应选择避风向阳、地势高燥、水源较好的阳坡低凹处。初冬, 一部分牧草还未枯死。这时要抓紧放牧, 迟放早归, 注意抓住晴天中午暖和的时间放牧, 让山羊尽量多采食一些青草, 但不要让山羊吃到霜冻的草和喝冰水, 这段时间若山羊不能吃饱, 回栏后要进行补饲, 到了深冬季节, 一般大雪覆盖或气候更加寒冷, 应将山羊收回进行舍饲。
(3) 保胎冬配。冬季绝大多数母羊处于妊娠期, 所以必须注意抓好保胎工作, 公母羊要分开饲养, 放牧时不要让妊娠母羊吃到霜冻和有冰雪的草, 防止因打架、冲撞、挤压、跌倒而引起流产。多给母羊喂精饲料和加盐后的温水, 并注意抓好空怀母羊的配种工作, 以增加经济效益。
断奶仔猪的饲养管护 篇9
1断奶仔猪的特点
断奶仔猪日耗料量呈递增趋势, 消化机能, 趋于完善。胃蛋白酶、脂肪酶、蔗糖酶、麦芽糖酶的活性增加, 能较好地消化植物性饲料;出现“旺食”现象。断奶仔猪的免疫机能尚不健全, 加之断奶应激, 使仔猪抵抗疾病能力减弱, 易患腹泻等疾病。特别是2~3周龄早期断奶的仔猪表现出明显的免疫抑制现象;在低温应激下, 仔猪的免疫抑制更加明显。所以, 提高早期断奶仔猪的免疫力很重要。
2原因分析
仔猪断奶产生的应激使胃肠消化酶减少, 活性不足, 易引起消化不良性腹泻;同时肠道绒毛在仔猪断奶后会断落、减少、萎缩, 使吸收能力下降。仔猪体内的母源抗体随着生长而下降, 3~10周龄时仔猪已无母源抗体保护, 处于免疫空挡期, 易受到病菌的侵袭, 易发生消化和呼吸系统疾病。
栏舍的变化, 编群的应激, 从由吃母乳变成采食坚硬的固体颗粒饲料的应激, 忽然离开母猪失去母爱及保护而导致的心理应激等均会影响仔猪的生长发育。
疾病因素主要有大肠杆菌、支原体、繁殖与呼吸道综合症病毒、圆环病毒等细菌病毒, 以及寄生虫、霉菌毒素等因素。
3相应对策
(1) 仔猪采食饲料量一般2~3周龄为6g/d, 3~4周龄为30g/d, 5~7周龄为300g/d。因此口甫乳期提前诱料可减少仔猪断奶后对饲料的应激。方法是在保温箱内, 从仔猪2日龄开始对乳猪料产生兴趣时可改用料槽, 每天上下午各清空1次料槽并进行清洁消毒后再用, 投喂5~6次/d。
(2) 断奶时母猪转出, 仔猪保留原栏继续饲养3~5d, 仔猪在熟悉的环境中, 可减轻因忽然母猪和饲料的改变而产生的应激。为了使喂料时同窝仔猪同一时间采食到饲料, 可视窝头数的多少适当增加1~2个料槽, 避免出现强猪越强, 弱猪越弱的情况。第4天或第6天开始转入保育舍。
(3) 临产母猪进产房、断奶母猪和仔猪出产房、断奶仔猪转保育舍等过程, 都必须是全进全出。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圈舍的彻底清扫、冲洗、消毒和空栏一定时间, 确保圈舍环境卫生。进猪后的圈舍要保持干燥、温暖、舒适、空气新鲜, 还要做到定期带猪消毒。
(4) 仔猪断奶后一般实行3~5d的限量饲喂, 继续喂给教槽料, 每天分4~6次投喂。因为仔猪刚断奶时会比较烦噪, 四处乱窜, 最初几个小时不大吃料, 过后因饥饿又会猛吃, 造成消化不良, 引起腹泻。投在仔猪断奶后的第1周内实行限喂, 同时在饮水中加入抗菌素和维生素E以防应激。断奶第2周由教槽料过渡到断奶料, 可在饲料中加入预防呼吸道疾病及各类细菌性疾病的药物。
(5) 断奶仔猪分群, 可按拆多不拆少、拆强不拆弱的原则进行。按大小分栏饲养, 禁止不同批次不同舍的仔猪互调或混群。每栏饲养头数以不超过20头为佳, 密度3~4头/m2为宜, 可提高仔猪的整齐度。应避免不同岗位的生产和技术人员随意窜舍。这样做能减轻仔猪混群产生紧张不安的情绪, 减少固强凌弱、相互争斗而造成的伤害, 有利于仔猪的生长发育。
(6) 控制环境温暖, 减少应激, 控制疾病。温度要求仍很高 (21~30℃) , 保育舍每个栏都应调用有保温区, 可铺上木板、麻袋或吊挂保温灯。
(7) 做好仔猪的疫苗注射工作。对刚断奶至转入保育舍第1周内的仔猪最好减少疫苗注射次数, 因此时仔猪还未适应新的环境, 混群、转栏造成的应激刚刚缓解, 如再进行多次的疫苗注射, 会加大仔猪的应激, 影响生长发育。
浅谈造林与管护 篇10
关键词:造林,管护,措施
随着人类对可持续发展认识的提高, 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成为对林业的主要需求, 谈到可持续发展就应该对造林管护工作提出更高更严格的要求, 除对现有的森林资源进行更好的保护和利用外, 造林是储备后续森林资源和永续利用的重要途径。
1 造林前的准备工作
1.1 造林地的清理与整地:
造林地的清理是造林前改善环境条件的一道主要工序, 清除地表的灌木、杂草和藤条及采伐剩余物在造林后的一段时间里增加直接投射到地面的透光度, 还可以改变小地形使透光增加或减少, 整地后改变了土壤的物理性使土壤温度状况发生变化, 因而整地是提高造林成活率的前提, 同时有利于造林施工, 提高造林质量。1.1.1造林地的清理可分为:全面清理、带状清理、块状清理三种方式。清理方法有割除清理、火烧清理和化学清理。最常用的方法还是割除清理, 清理后归堆码放整齐以不影响整地、植树为标准。人工或使用割灌机或使用化学药剂将杂草、灌木割除杀死。1.1.2整地方式有全面整地和局部整地。局部整地分为带状整地和块状整地, 全面整地适合机械化程度施工较高的平原地区, 山区局部整地比较适合。局部整地就是翻垦造林地部分土壤的整地方式, 包括带状整地和块状整地。1.2植树造林的常用方法:造林种苗的选择要本着:“适地适树”的造林原则, 选择适合当地环境生长良好的种苗进行造林, 也是保证造林质量的重要前提。1.2.1播种造林法:又称直接造林, 是将种子直接播种在造林地进行造林的方法, 播种造林使用条件:适合于种粒较大、发芽容易, 种源充足的树种, 如:胡桃秋, 红松等大粒种子。其要求造林地水分充足, 各种灾害较轻, 对于边远山区且人烟稀少地区的造林更适宜。1.2.2植苗造林:又称栽植造林, 是用根系完整的苗木作为造林原料进行的造林方法, 其特点是对不良环境条件的抵抗能力较强, 生长稳定, 因此对造林的立地条件的要求相对来说不那么严格, 但是在造林时苗木的根系有可能受损或挤压变形和失水, 栽植技术要求高, 要先育优质壮苗。1.2.3分植造林法:是利用树木的营养器官, 作为造林原料直接进行的方法, 其特点是节省育苗时间和费用, 造林技术简单操作容易成活率高这种方法适用于营养繁殖的树种。1.3造林的初植密度:合理的造林密度能促进林木的生长, 提高林木单产能力, 充分合理利用林地资源。
2 造林管护:
我们的营林基本方针是:以营林为基础, 普遍护林, 大力造林, 采育结合, 永续利用。这就充分说明管护的重要性, 管护是培育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重要手段。
2.1 造林地的管护:
在我们这个地区对造林抚育采用的是2-2-1的抚育模式即:造林当年和次年每年抚育两次, 第三年抚育一次。第一年和第二年的两次抚育在每年的六月和八月各一次, 第三年的抚育在7月份左右。抚育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进行。造林地的抚育可采用全面抚育和局部抚育。采用最多的还是局部抚育, 方法是:将植树行内的杂草藤条铲除让幼苗充分接受阳光的照射充分吸收水分, 在植树穴内松土。2.2划定封山育林区, 禁止放牧、打柴、取土、挖沙、采石等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设专人管护并设立明显标志牌。2.3加强造林地内病虫鼠害的监测、预防工作。2.4加大执法力度, 对不听劝阻违法进入造林地的人员从重予以处罚。2.5建立健全长效的管护机制, 加强管护队伍的建设, 提高管护人员的素质。
俗话说:三分造, 七分管。在我们多年的实际工作中也充分体验到这一点, 可见管护的重要性, 管护跟不上植再多的树造再多的林到后来也是荒山一片, 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