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澳大利亚经验(精选九篇)
澳大利亚经验 篇1
澳大利亚通信和媒体管理局 (ACMA) 对VoIP业务有一套完备的监管框架。在澳大利亚, VoIP服务提供商被看作是运营服务提供商 (CSP) 的一种, VoIP提供商通过电信网络 (ADSL、cable、无线) 向用户提供服务。与基础电信运营商一样, VoIP提供商应当遵守澳大利亚相关法律法规, 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目前, 澳大利亚VoIP提供商超过269家, 约三分之二针对住宅市场。
细化Vo IP义务
当前澳大利亚对VoIP业务的管制主要集中在第二、三、四类, 即与PSTN网互联的IP电话, 将其纳入到传统电信监管框架中, 逐步施加类似传统话音业务的要求。ACMA对VoIP的监管重点集中在准入政策、接入紧急呼叫服务、码号资源管理、本地号码携带、用户服务保障 (CSG) 要求等。
1.准入政策
在市场准入方面, ACMA实施较为放松的管制, 不要求VoIP提供商获得许可证除非他们打算拥有“网络单元”。网络单元包括有线线路连接 (如铜双绞线、同轴电缆或光纤电缆) 和无线电通信设施。
2.接入紧急呼叫服务
澳大利亚政府高度重视VoIP接入紧急呼叫服务。早在2002年ACMA就发布了《电信 (紧急呼叫服务) 决定》, 并在随后几年里对该决定做了多次的修订。2010年10月28日, ACMA发布了新的《2011年电信 (紧急呼叫服务) 修订决定 (第一版) 》草案, 进一步修订了《2009年电信 (紧急呼叫服务) 决定》, 对VoIP业务接入紧急呼叫服务做了详细明确的规定。
新决定规定, VoIP提供商必须免费接入紧急呼叫服务, 呼叫号码为0 0 0、112或10 6, 其中, 0 0 0为第一紧急呼叫服务号码, 112和106为第二紧急呼叫服务号码。000和112用于普通人群手机发起的语音呼叫, 106用于耳聋或听力/语言障碍人士发起的文字呼叫。该决定主要应用于拨打到PSTN网的第四类VoIP双向呼叫服务和第二类VoIP外呼服务, 其中, 第四类VoIP必须无条件接入紧急呼叫, 第二类VoIP也应尽可能接入紧急呼叫。
3.码号资源管理
VoIP业务的开展离不开码号资源。第三和第四类VoIP业务 (从PSTN网呼入到互联网) 需要分配电话号码确保呼叫能准确路由, 而第二类VoIP业务 (从互联网外呼到PSTN网) 则需要分配电话号码确保能让接收方识别。澳大利亚通信和媒体管理局通过制定《1997年电信号码计划》, 并发布《指南》, 明确了各类VoIP业务所对应的号码。
4.本地号码携带
澳大利亚通信和媒体管理局明确用户转换VoIP提供商时仍可以继续使用原来的电话号码。2008年4月16日, ACMA将本地号码携带列为当年的重点监管要素, 以更好地促进竞争和提高用户选择权。
5.用户服务保障 (CSG) 要求
ACMA规定, 为住宅和小企业 (最多5条线路) 用户提供标准电话业务的服务商应满足CSG所确立的连接和修复时限标准要求, 除非他们有适当的用户减免或豁免。由于VoIP业务本身的通话质量通常达不到传统电话质量, ACMA认为VoIP提供商可以适当使用用户豁免, 但前提仍需要尽可能满足用户服务保障。
可分步纳入电信管制框架
目前我国对VoIP的管制采取严格管制、谨慎对待的态度。除了PC-PC完全基于互联网的Vo IP已全面开放外, 其他需要与PSTN网互联的VoIP (包括PC-Phone、Phone-PC、PhonePhone) 定位为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 现阶段只有基础电信运营商有权运营。其中, PC-Phone模式的网络电话只有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四个试点 (深圳、上饶、长春、泰安) 有牌照, 只有这些试点才是合法的。但是, IP化是未来电信网发展的趋势, 基于IP网络的语音服务必然会代替基于传统电信网络的语音服务。因此, 逐步开放Vo IP也是我国电信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虽然我国国情和澳大利亚有所不同, 但澳大利亚VoIP的监管体系为我国Vo IP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意义。首先, 以积极的心态面对VoIP发展, 将VoIP逐渐纳入电信管制框架中, 在市场准入、紧急呼叫、码号资源管理、消费者保障、执法监听等方面制定完备的监管体系, 使VoIP的监管具备一定的可规范性;其次, 以码号资源管理作为VoIP分层次管制的有效手段, 制定符合我国的码号分配政策, 既方便用户识别VoIP业务, 又便于监管者根据码号情况溯源;最后, 采取分阶段开放的原则, 制定计划开放的具体时间表, 给传统电信运营商一个转型的时间, 控制好VoIP业务的发展速度, 避免VoIP业务在短期内“一哄而上”, 对电信行业造成过大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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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MA将VoIP业务分为四种类型
·第一类:纯基于互联网的IP电话
·第二、三、四类:与PSTN网互联的IP电话
·第二类:仅VoIP外呼
单向去话服务——指仅允许用户从互联网外呼到PSTN网的语音通话服务。
·第三类:仅VoIP呼入
单向来话服务——指仅允许用户使用电话号码从PSTN网呼入到互联网的语音通话服务。
·第四类:VoIP外呼和呼入双向呼叫
澳大利亚城市建设经验给我们的启示 篇2
在澳期间,学习了澳大利亚的政治、文化理论,政府战略远景规划、城市规划与发展、基础设施投融资、水资源综合利用、城市废弃物管理、环境保护与生态可持续发展。实地考察了阿德莱德、堪培拉和悉尼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澳洲之行,虽然是走马观光,但从抽象理论和直观感受两个层面对澳洲有了进一步了解,特别是大家边学边议,结合所在地工作谈体会、议思路,互相交流、互相借鉴,在比较中思考,在讨论中启发,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尤其对澳洲优美的城镇建设、可持续的发展规划和超强的节能环保意识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澳大利亚现代城市管理的主要特点
尽管澳大利亚建国仅200年,但其在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一)规划注重科学性、连续性和严肃性
澳大利亚规划建设充分利用山水地形等自然要素,科学合理。悉尼、阿德莱德充分利用海岸线,沿岸布置大片绿地、文化娱乐建设等,城市建筑按离海岸距离成正比逐渐升高,不仅使每排建筑都有良好的海景视线,同时从海面眺望城市则可见到逐层叠起的特色景观。悉尼市为应对人口增长的状况,在规划中明确保持中心商业区现有竞争力的前提下,将公共设施和教育、医疗等优质资源配置在新建立的三个核心商业区,每个区之间车程不超过1小时。可以说,澳大利亚城市规划十分科学,真正成为城市各项建设的灵魂。
澳大利亚非常重视规划的连续性和严肃性,不会因为城市领导人的变动而随意改变。如首都堪培拉,1911年美国建筑师格里芬设计的规划方案中标,近百年来,该市始终围绕该规划进行建设。通常地方政府每8年重新制定一轮实施性规划。澳大利亚建立了完善的规划法律法规和执行机制,城镇体系规划大致可分州政府负责的区域规划和地方政府负责的实施性规划两大类,每类之中又包含若干规划层次。规划法对规划的制定、修改、审批、公示都有严格的规定,同时,还要遵守规划法以外的其他法律规定,如环境保护法、水资源法等。对项目建设,规划法不仅有安全、健康、宜人等方面的规定,还有风貌、体例的规定。对于违反规划的行为,有专门的法庭审理。
(二)规划强调以人为本,注重公共参与
澳大利亚城市的显著特点是享受自然、回馈自然。澳大利亚总体上地广人稀,在城市,由于人口密度低,除了市中心矗立高楼外,其他都以两层以下建筑为主。虽然每个建筑的形成不同,但风格统一,并与周围的环境相协调。澳大利亚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已实行标准化、规范化。澳大利亚重视城市绿化,民众可以很方便地接近绿地,坐在上面休憩。市中心的公园、广场基本上都是绿地和树木,没有奢华的建筑,这充分体现了“人”在城市中的主导地位和“物”的从属地位。澳大利亚城市管理者认为城市首要的不是一种景观,而是一种服务,牺牲功能性的市容美是一种矫情,是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是城市平民消受不起的奢侈品。
澳大利亚规划编制过程和成果是完全公开的。由于充分征求了各方意见,规划可操作性强,实施效果能够保证。
(三)城市建设和管理积极引入市场机制
澳大利亚是高福利国家,围绕高福利的社会保障类支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是主要的政府支出。多年来,澳大利亚进行了以“再造公共部门”为主要内容的“新公共管理”改革,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市场开放,引入竞争机制。在城市建设中,对于城市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他们认为政府没有必要拥有,民众也不关心所有权归谁,他们关心的是基础设施建设能否提高城市的交通、卫生、安全等公共服务水平。所以,政府采取多种灵活的方式来建成城市基础设施,尤其是吸引私营企业参与投资建设,主要方式有DBO、BOOT、EPCM等。在城市公共卫生管理方面,城市保洁任务通过签订合同,由政府承包给私营保洁公司,每三年重新进行一次招标。
(四)城市资源和公共服务全民共享
城市是高密度的人类聚集场所,这决定了城市资源短缺的必然性。不同社会群体在获取资源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能力依他们的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不同而有很大差异。一般来讲,社会中弱势群体,获取资源和公共服务方面能力比较差,澳大利亚城市政府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上向弱势群体倾斜,以确保弱势群体也能与其他社会群众共享城市资源和公共服务。
(五)极为重视可持续发展
澳大利亚把可持续发展视为重大的公众利益问题。可持续发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为政府主导型,在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都设有专门的环保机构。各州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十分完善。联邦政府严格制定全国统一的污染目录、空气质量、工作场地污染、包装材料、垃圾废弃物运转、汽车尾气等一系列标准。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财政支出越来越多,每年环保投资约占GDP的1.6%。澳大利亚的环保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公民教育全过程。重视发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对从事环保事业的企业在税收、设施等方面给予优惠。澳大利亚十分重视节能减排工作。由于是缺水国家,对水资源的节约和利用做得非常成功。
二、借鉴与启示
中澳两国政治体制不同,发展处于不同阶段,国情也不一样,他们的一些做法,我们不能简单照搬,但有些方面、有的做法还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城市的规划和建设要以人为本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规划法律法规,严格按规划设计要求开发建设,规划和城管部门要加强服务和监督,对于违反规划的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违反规划的建筑坚决予以拆除,切不可一罚了之,以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其次,要坚持阳光规划,让群众广泛参与城市的规划设计,听取他们对未来城市发展的意见。第三,规划建设要考虑方便群众生活,在规划建设居住区时,要充分考虑配套设施建设,满足居民对购物、上学、就医、出行等方面的要求。对已规划的公共设施,必须做到同步建设、同步建成,否则不予验收,不准预售。在房地产开发中,要规划配建适当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
(二)规划建设要坚持可持续发展
一是要把生态保护作为主要内容。树木和绿地是保持良好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的最好载体。我们在城市规划建设中要尽可能预留足够的绿地空间,对自然的地形地貌和湿地予以保护,这样不仅可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位,美化城市景观,还可以为城市未来发展预留足够的空间。在菱湖风景区东岸和新河整治中要坚持生态为主。二是要把节能环保作为强制内容加以落实。要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标准,对验收不达标的房屋不得注册投入使用。三是要把可持续发展作为主要内容。在城市规划中,我们必须考虑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和市财政的承载能力。在城市建设中,因地制宜,有自己的特色,不贪大求洋,力求少花钱。
(三)重视城市战略规划
澳大利亚城市政府的城市战略规划是城市政府安排任期内各项工作的总纲,是政府工作的宣言书,此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当前我市正在进行总规和土地利用规划的修编,今年将编制“十二五”发展规划,由于这三个重要规划分别出自不同的部门,且每个部门在条条上都有一系列法律法规依据和工作方面的要求,时序上也各有不同(经济发展规划到2015年,土地利用规划到2020年,总规到2030年),造成衔接上的困难。因此,必须加强战略研究,统筹协调,尽可能做到“三规合一”。
(四)善于利用市场机制解决城市建设和管理中问题
城市建设要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对那些被实践证明能够市场化的公共服务,如市容环卫、保安保洁、园林养护等,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变花钱养人为花钱办事。对供水、供气、公交、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由于目前国内基础产品价格尚未理顺,在选择市场主体进入时要权衡利弊,围绕优质、高效、稳定的目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重风险控制和管理,千万不能一卖了之,放任不管。
(五)重视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澳大利亚服务业高度发达,服务业占GDP比重达70%,房地产是长期的支柱产业,占服务业比重高达70%。我们应采取措施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当然,澳大利亚在城市发展中也暴露出自身存在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与澳大利亚的特点,城市化模式密切相关,也值得我们深思。如他们蔓延式、扁平化城市发展缺乏可持续性,低容积率住房,土地和基础设施建设浪费是惊人的;人口老龄化与技术工人短缺也影响经济发展;水资源严重紧缺是澳大利亚能否持续发展的关键;城市主干道卫生状况一般,烟蒂满街都是;澳大利亚人缺乏吃苦耐劳精神,办事效率低下。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发展速度之快,面貌变化之大举世公认,所到之处,澳洲普遍赞赏。我们坚信,只要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实践经验及其启示 篇3
[关键词] 澳大利亚 职业教育 启示
澳大利亚坚持推行发展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的职业技术教育,使人口不足2000万的澳大利亚经济发展迅速,达到发达国家第13 位的发展水平。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培训的迅速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工人的技能水平,改进和提高了他们的生产和研发能力。笔者于2007年8月赴澳大利亚Gordon职业技术学院参加为期一月的TAA培训与评估课程。通过上课、听讲座、与政府官员、专家学者、老师、学生、企业经理等座谈,对澳大利亚的职业教育有了比较充分的了解。笔者认为澳大利亚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实践经验能对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有所启发。
一、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发展历程和现况
1.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发展历程。澳大利亚的职业技术教育从19世纪就开始出现,但真正得到全面迅速发展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19世纪中后期澳大利亚职业技术教育效仿英国的学徒制,并受源自西方的科学主义思潮影响,所有的工艺和机械学校办学宗旨都强调科学实践应用。20世纪上叶,澳大利亚大部分州都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技术教育训练体系,建立了以中等教育为主的一条龙的技术训练体系。从这一时期开始,澳大利亚职业技术教育有了自主发展的特色。经过二战的低谷期,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澳大利亚职业教育进入战后复苏阶段,1973年3月,澳大利亚成立了澳大利亚技术与继续教育委员会。从此,技术教育被称为技术和继续教育(Technical and Further Education, 简称TAFE)。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 随着服务业的兴起, 职业学院从采矿、制造和建筑业等传统领域扩大到服务行业等新兴行业。经过不断改革,澳大利亚职业技术教育进一步制度化。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成立,标志着澳大利亚职业技术教育向国际水平看齐,从20 世纪90年代起, 澳大利亚职业技术教育更加系统化和制度化,建立了“国家培训框架体系”, 在学校引入了职业教育与培训,开发了“培训包”等。
2.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体系现况。
(1)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和培训管理体制。澳大利亚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由联邦政府、各州和领地政府以及工业界共同组成一个全国性体系。1992年澳大利亚设立了国家培训署, 负责起草国家职业教育和培训发展战略;制订或建议制订国家职业教育和培训政策, 确立国家职业教育和培训目标;监督国家培训框架的发展管理实施等。2005年澳大利亚国家培训署撤销, 其职责由联邦政府教育科学和培训部接管。联邦政府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制订政策、设置计划项目; 对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全国性问题提出意见;监督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质量等。州和领地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内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实施与管理;颁发职业教育文凭证书;管理技术和继续教育学院(TAFE);负责证书及文凭互认等。此外,澳大利亚有很多行业培训顾问机构、行业雇主委员会、行业技能委员会等,负责企业和职业教育、培训之间的联系与沟通。行业技能委员会要由政府认可,代表该行业企业和工人在职业教育中的利益,负责开发培训计划,制订培训包和职业能力标准等。
(2)澳大利亚国家培训框架。澳大利亚国家培训框架由资格框架、培训包和培训质量保证框架三个核心部分组成。首先,资格框架是从高中证书直到博士学位资格认可的统一框架,该资格框架将所有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多元化教育与培训,以及文凭和证书有机联系,并形成国家教育与培训统一的系统框架。第二个核心是培训包。培训包是用于指导培训、鉴定人们达到某种技能水平的全国统一的标准和资格。培训包规定了有效工作所需的技能和知识,是由行业通过国家行业技能委员会来组织开发的,以满足具体行业和行业领域确定的培训需求,培训包必须经国家批准实施。最后一个核心是培训质量保证框架。澳大利亚培训质量保证框架于2002年7月开始全面实施,取代原来的学历承认框架。该保证框架确定了全国统一的标准,以保证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质量, 同时确保注册培训机构及其学历证书在全国得到认可。
(3)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实施。政府与行业共同建立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VET),VET的基本目标是:满足个人对技术的探求和行业对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最新需求;按以行业需要为国家的运行策略。VET能对行业因科技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产生的岗位职业能力变化, 用最新的培训计划和大纲反映出来, 适时地培养出行业最需要的管理、技术和服务人才。VET的教育实施系统是TAFE—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的主体力量。截至2006年底,澳大利亚全国共有TAFE学院近100所,是集学历和非学历职业教育、技术教育、职前的资格培训和在职的岗位培训于一体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另外还有按信誉招标形式运营的私立培训机构4000多家。
二、澳大利亚高等职业教育实践的经验
1.政府的高度重视。澳大利亚政府搭建了由政府、教育和科学及培训部(DEST)、国家职业教育与培训研究中心(NCVER)和行业技能委员会(ISCs)等机构组成的独特的有效管理网络。DEST的主要职能是代表联邦政府管理职业教育, 落实政府制定的政策, 对全国职业教育实施具体控制, 对各州、领地的职业教育院校进行管理、协调、指导和监督, 并负责每年的经费划拨。NCVER是职业教育的研究和统计调查机构,向社会收集和发布国内外职业教育的研究数据与信息。澳政府非常重视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 政府承诺在2005年~2008年期间向各州、领地提供约50亿澳元以支持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建设。
2.行业引领制定职业能力标准。澳大利亚设有21个全国性行业培训咨询组织,进行本行业的就业需求预测和职业分析, 制定职业能力标准,并将其整理成培训包形式, 其中包括能力标准和将能力标准组合形成资格框架。与此同时,政府强制要求所有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学院和其他职教培训机构在讲授专业课前应先讲授行业资格培训包的内容。
3.全国建立了统一的证书、文凭和学位模块结构。澳大利亚为义务教育之后的教育和培训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与工作岗位相对应的教育和培训证书体系。模块式结构使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高等教育相沟通, 使就业前后教育教育相联系,体现了终身教育理念。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就可以自由地选择职业教育课程;进入TAFE学院后,以前所得的职业教育课程的学分得到承认,可直接学习后续课程模块。学生从TA FE学院毕业后, 也可以进入大学学习,其在TA FE学院相关专业课程也予以承认。学生可以进行全日制学习, 也可在就业后进行部分时间学习,使就业前后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4.注重建设具有实践经验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澳大利亚进行职业教育的主体力量TAFE学院非常重视教师实践经验, 教师一般都有三到五年行业内的专业工作经验,每年还为教师提供带薪行业进修时间。教师在应聘之后, 同时也成为有关专业协会的成员, 接受最新的专业知识、技能和信息。在教师的管理上,终身雇佣制教师越来越少,合同制和兼职教师越来越多,他们主要来源于行业第一线,能更好的理论联系实际,传授学生最新的技术或技能。
三、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实践经验对中国高职教育的启示
1.政府层面:加强重视和增加投入。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的成功与政府的高度重视是分不开的。澳大利亚完善的国家培训框架体系的建立、职业教育经费的投入等等都离不开澳大利亚政府的大力支持。
我国的职业教育起步较晚, 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职业教育,不仅在高等职业教育改革, 而且在高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上都有很大的举措。《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了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到2010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十一五”期间,要为社会输送1100多万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普遍改善, 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等。但我们尚未形成一个完善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缺乏全国统一的高等职业教育资格标准,行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的参与度还较低,高等职业教育经费不足等诸多问题。政府行为有助于引导我国的职业教育良性发展。
2.行业层面:激励企业参与高职教育。这是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体制获得成功的关键一环,澳大利亚的各种行业咨询委员负责收集企业对职业教育的改革建议, 并与政府沟通。同时,向政府提供岗位信息和就业信息,并参与指导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和组织技能考试。相关行业企业还积极参与职业教育经费的投入与管理,并协助职业院校建设实验基地。
相比而言,我国的企业目前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并不是太高,这与我国的职业教育体制有一定的关系,也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身的问题。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培养出来的学生的研发能力、动手能力和综合能力偏低是当前的普遍问题。校企“订单式”培养模式虽有成效, 但面窄量小。对企业而言, 招聘不到合适的应用型技能人才也是企业发展的一个障碍。因此, 如何发挥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是我们当前要应对的问题。职业教育的性质决定了行业与教育本身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行业在职业教育的专业开发、办学质量评估等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从而推动培养出企业需要的人才。
3.职业教育机构层面:改革课程设置, 改变教学模式。澳大利亚“培训包”将行业技能需求和职业培训的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 根据资格证书等级设定学生要达到的能力标准。“培训包”以能力为本位,把考证与课程设置完全结合起来,能确实培养出经济社会和行业所真正需要的技能型人才,对我国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参考作用。我国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的课程设置、教学模式都是照搬普通教育,实际上提供的是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要求相去甚远,例如,技能课程与理论课程脱钩严重,技能课程所占比例少,技能认证与课程不一致等。而制定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的专家或教师,对生产现场所需的技能不一定很了解或熟悉,不一定知道企业真正需要哪些专业理论知识,哪些专业技能。这样会造成教师过多地侧重于理论教学,从而对实践技能的提高产生影响。我国高职技术学院毕业的学生,毕业后还要在工作岗位继续接受学徒式教育。这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也制约着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我们开展高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可借鉴澳大利亚经验,把当前的各种认证进行筛选, 挑选出能真正代表行业需要的各种专业认证,然后根据认证的要求确定能力标准,课程体系建设则围绕能力标准进行,校企联合制定以能力培养为本位的教学和考核体系,并根据市场变化进行调整,培养适应就业市场需要的人才。
4.师资层面:选拔和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专职和企业人员兼职师资队伍。澳大利亚高等职业教育非常注重教师的技能, 要求教师传授给学生的是企业所需的最新技术和技能, 这就要求教师要与企业界保持紧密的联系, 及时进行技术的更新和技能的提高,澳大利亚高等职业教育建立了一支专兼职师资队伍来充实职业教育师资和保证传授知识实用。
我国高职院校的师资有着浓厚的普通教育背景,由于制度和观念的原因,很少有企业人员兼职职业教育师资。高职师资的认证和评价也是参照普通院校的标准, 背离职业教育要求。我国应针对职业教育的特点, 强调师资综合实践能力,支持教师多渠道进修和实践。同时采用灵活的聘用制度, 到一线的企事业单位选拔技术与生产管理人员兼职教学, 鼓励企业参与教学和师资培训,使职业教育更密切地联系所服务的市场。
完善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和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造就了职业教育和培训高度发达的澳大利亚, 在我国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今天, 借鉴和学习澳大利亚的成功经验有利于促进我国职业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政府应该加大对职业教育的重视和投入,行业应该更多地参与职业教育,把职业教育和行业需求更好的联系起来, 此外,培养出适应社会需要的职业人才需要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和更合理的课程设置。
参考文献:
[1]曲正伟:我国职业教育的困境及其制度解答[J].教育发展研究,2006(1)
澳大利亚经验 篇4
一、澳大利亚基础教育的供给状况
2003年澳大利亚全国共有中小学9 590所, 其中政府学校6 970所, 占学校总数的73%, 非政府学校2 620所, 占学校总数的27%。在澳大利亚, 学生由5岁起入读幼儿园或预备班, 之后是6年的小学、3年的初中和3年的高中。大部分州的基础教育学制与我国基本相仿, 也有的州实行不同的学制。学生完成12年中小学教育后, 即可获得由州政府颁发的学历资格。澳大利亚所有的大学以及其他国家的一些大学都承认这种学历资格。学生可以选择继续升学、接受职业培训或者直接就业。
澳大利亚的教育管理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共同负责。联邦政府主要负责制定教育的宏观政策, 确定国家的教育目标, 但不直接管理学校。州政府主要负责中小学教育和职业教育, 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具体的管理办法。
在澳大利亚, 义务教育经费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共同负担。中小学教育主要由州政府兴办, 占75%;私人办学占25%。澳大利亚中小学的办学经费由各州政府投资, 约占4/5, 联邦政府提供的教育经费约占1/5, 下拨给州政府, 也由州政府统一管理。联邦政府还负责非政府举办的中小学的部分经费。
澳大利亚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子女在公立中小学享受免费教育, 但须缴纳教材、学校设备的使用费等费用。此外, 学校要求每位学生每学期缴纳一定数额的“捐款”。学校尽管没有明确具体数额, 但一般每年都要交纳数百澳元的“捐款”。
二、澳大利亚高等教育的供给状况
(一) 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机构的分类
澳大利亚共有拥有自我评定权的大学42所, 其中公立大学有38所, 私立大学4所。高等教育在校生有69.5万人。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机构分为四类:大学、其他有自我评定权的高等教育机构、非大学类高等教育机构、宗教院校。
第一类机构是大学。澳大利亚对“大学”这一名称的使用非常严格, 有一定的使用标准。现在以大学名称命名的高等教育机构共有39所, 其中两所为私立大学。联邦政府建立的大学有两所, 是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和澳大利亚海洋学院;其它大学都由所在的州、领地立法成立。各大学都有自主开设课程和授予学位的权利, 都接受或部分接受联邦政府拨款, 一般都有多个校园。
第二类机构是其它有自我评定权的高等教育机构。这类院校尽管不以大学命名, 但都依法成立, 有自主开设课程和授予学位的权力。有的院校由联邦政府拨款。根据联邦教育部的统计, 前两类高等教育机构2000年的学生数量约69万, 其中公立大学的学生数约为64万, 私立高等教育机构的学生数约为5万人。
第三类机构是非大学类高等教育机构。澳大利亚非大学类高等教育机构共有60所, 这些机构一般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证书、研究生文凭中的一个或多个学位或学历授予权。他们属于非自主类院校, 无权自主开设课程或提供学历教育。如果要开设课程或提供学历教育, 须得到相关州或领地高等教育审批机关的批准。
第四类机构是宗教院校。这类院校共有32所, 与第三类院校一样, 这类院校也是非自主院校, 其课程和学历都要由其所在州或领地高等教育审批机关的批准。
(二) 澳大利亚高等教育的管理
澳大利亚联邦议会或者州议会负责立法设置大学, 大学与政府达成协议, 根据协议自主管理。联邦政府并不直接管理学校, 但通过对州的控制间接管理学校。每年, 联邦教育部长都和各州、各领地的教育部长召开会议, 共同探讨澳大利亚教育的国家目标。
联邦政府主要负担职业教育与培训、高等教育。联邦政府给各州政府的教育拨款, 有的是附加条件的。各州在获得拨款之后, 需要每年向联邦政府提交报告, 上报经费的使用情况, 接受联邦政府的监督。带附加条件的专项拨款用于实现国家的教育目标。
(三) 澳大利亚高等教育的经费来源
2001年度, 澳大利亚42所高等教育机构从联邦政府和社会各界所获得的高等教育经费总额达90亿澳元, 约占GDP (5952.08亿澳元) 的1.51%;其中联邦政府对高等教育拨款总额达58.6亿元, 约占GDP的0.98%。
1987年以前, 澳大利亚的高等教育经费完全由政府支付, 学生可以免费接受高等教育。这一政策使澳大利亚政府财政入不敷出, 限制了高等教育的继续发展。从1987年开始, 澳大利亚开始对高等教育实行成本分担制度, 学生不再享受免费接受高等教育的优惠。为了防止一些学生因为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无法负担学费, 澳大利亚建立了完善的高等教育资助体系, 既包括高等教育供款系统、研究生教育贷款系统等帮助学生支付学费的贷款, 也包括青年津贴、学习津贴和学生财政支持系统贷款等帮助学生支付日常生活费用的贷款。
高等教育供款系统是联邦政府向学生提供的无息助学贷款, 学生可以用于支付学费。这笔贷款在学生毕业工作之后, 收入达到一定水平的时候才开始偿还。如果学生毕业后的工资水平低于这一水平, 则无须偿还。目前, 毕业生年薪达到22 000澳元的时候, 必须用3%的年薪偿还贷款;当年薪达到42000澳元的时候, 必须用6%偿还贷款, 直到还清为止。如果学生在毕业后立即支付学费, 则可以享受25%的折扣。如果年薪始终没有达到22 000澳元, 则终生不必偿还。
这种偿还贷款的方式给学生的压力较小, 因为没有利息, 学生不必急着还贷;而且将还贷金额与年薪挂钩, 对学生毕业后的生活影响也较小。对于政府来说, 至少一部分学生是需要偿还贷款的, 高等教育给政府的财政带来的压力有所减轻, 政府可以用学生偿还的贷款扩大发展高等教育。但另一方面, 政府必须提前预支学生的学费, 仍然需要强大的财政支持;而且, 需要制定良好的相关配套政策, 防止有些学生瞒报收入, 拒还贷款。同时, 由于人才的国际流动性日益加强, 需要防止学生出国之后延迟或拒不偿还贷款。
研究生教育贷款系统是为攻读研究生课程的学生提供的无息贷款。学生可以申请研究生教育贷款, 用以支付全部或者部分学费。贷款由联邦政府直接支付给学生所在学校。学生毕业后, 收入达到规定水平后, 开始按一定比例偿还贷款。
高等教育供款系统和研究生教育贷款系统是有区别的。高等教育供款系统中, 学生支付的学费只占培养成本的25%, 联邦政府支付其余的75%;而研究生教育贷款系统中, 学生须支付全部的培养成本。如果一名学生通过高等教育供款系统完成大学本科课程之后, 又通过研究生教育贷款系统攻读硕士研究生, 那么两笔贷款将合成一笔, 待学生毕业工作后偿还。
上述两种贷款是帮助学生支付学费的, 还有一些贷款是帮助学生支付生活费用的, 如青年津贴、学习津贴和学生财政支持系统贷款。
澳大利亚16岁~24岁的学生可以得到青年津贴。如果学生独立生活, 则可以得到较高的青年津贴;如果学生和父母一起生活, 则可申请的青年津贴要根据父母的收入情况而定。
25岁以上的学生可以申请澳大利亚学习津贴, 每两周对25岁以上的学生发放一次, 但不包括研究生学历以上的学生。
学生财政支持系统通过私人银行提供, 学生可以用青年津贴和学习津贴换取两倍的学生财政支持系统贷款。贷款免息, 前5年无需还款, 5年后政府向私人银行买回债券, 由税务部门向学生收回贷款。
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政府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 使澳大利亚的高等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在澳大利亚实行免费高等教育的时候, 教育规模受政府财力的限制, 很多学生没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1988年, 澳大利亚的公办高等学校只有16所, 在校生41万人。采用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政策之后, 学生承担了合理的教育成本, 教育规模扩大了, 使更多的学生拥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目前, 澳大利亚的公办高等学校已增加到37所, 在校生70万人。
通过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政策, 澳大利亚成功地增加了国内的教育供给;同时, 澳大利亚政府还积极鼓励外国留学生到澳大利亚求学, 为外国留学生提供到澳大利亚接受教育的机会。1988年, 澳大利亚通过《高等教育经费法》, 规定外国留学生必须承担全部培养成本。澳大利亚的教育机构加大了海外宣传力度, 赴澳留学的留学生与日俱增。根据“2003-2005高等教育研究报告”, 2002年澳大利亚通过招收留学生获得的收入高达50亿澳元, 占其出口收入的2.3%, 成为澳大利亚重要产业之一。澳大利亚的一些学校还在有些国家开设了自己的分校。
三、对我国的借鉴
通过研究还可以发现, 在澳大利亚的基础教育供给中, 私立学校所占的比例约为25%。相比之下, 我国的私立学校还不够发达。私立学校不但能够增加基础教育的供给, 还能为学生和家长在公立学校之外提供另一种选择, 有利于社会福利的提高。因此我国应当鼓励个人和组织兴办私立学校, 增加和丰富我国的基础教育供给。在澳大利亚, 联邦政府还负责非政府举办的中小学的部分经费, 即政府对私立学校拨款, 提供经费扶持。这也值得我国借鉴。
首先, 澳大利亚高等教育的管理是通过联邦教育部长和各地的教育部长每年召开会议, 共同研究澳大利亚教育的国家目标。这种管理方式便于联邦政府了解各地教育的实际情况, 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制定教育政策、方针。
其次, 澳大利亚高等教育的成本分担也很值得我国借鉴。澳大利亚高等教育的成本分担很值得我国借鉴。澳大利亚曾经一度实行免费的高等教育, 后来开始实行收费制度, 这与我国颇为相似。澳大利亚的高等教育开始收取学费以后, 必然会造成一些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学生无力支付学费的现象。为此, 澳大利亚政府建立了完善的高等教育资助体系, 资助的内容包括学费和日常生活费用, 极大地改善了高等教育的供给条件, 减轻了贫困学生的经济负担。其中的高等教育供款系统是学生毕业后的还款与工资收入联系起来, 既为政府分期收回了部分教育成本, 又不会给学生带来过重的负担而使他们望而却步。我国如采用这一方案, 应当建立相关的个人信用记录档案和工资收入审核机制, 确保符合还款条件的学生都能按时还款。
再次, 澳大利亚的高等教育学生, 很多贷款都是无息的, 这实际上是对学生及其家长的一种福利。澳大利亚的高等教育学生贷款还有一个特点, 就是政府和私人部门都参与其中。这是因为政府的力量是有限的, 单纯依靠政府提供学生贷款会给政府带来巨大的财政压力。发动私人力量分担高等教育成本, 能够使高等教育的经费渠道更广阔, 有利于增加高等教育供给, 满足人们对高等教育的需求。
最后, 在成功扩大高等教育国内供给的同时, 澳大利亚还鼓励外国留学生来澳留学。外国留学生缴纳的学费和澳大利亚本国学生相比较高, 这为澳大利亚带来了大量收入, 可以用作发展教育的经费。这是值得我国学习借鉴的, 应当注意的是, 要吸引外国留学生, 必须提高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 使外国留学生觉得来中国留学是值得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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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费菊瑛.改善义务教育投融资体制研究[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 2007.
澳大利亚经验 篇5
(一)充足的财政投入与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
澳大利亚是高福利的国家,政府为居民提供了全面的和高水平的服务,内容从基本的教育、养老、医疗卫生、司法和危机管理,到社区服务和住房等社会性基础设施建设。为了提供这些公共服务,政府建立了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并有充足的财政投入作保障。
澳大利亚的医疗卫生服务最能说明政府公共服务的高水平和完善性。政府为医疗卫生、教育、司法、应急管理、社区服务和住房等服务投入了大量资金,2004年7月—2005年6月澳财政年度总额超过890亿澳元,约等于政府花费的61%和几乎占GDP的11%。因为有政府的大力支持,个人支出在整个医疗卫生支出中的比例就相对较少,只有21%,这还主要是因为部分高收入阶层自愿选择服务水平较高但费用也昂贵的私立医院的缘故。
在澳洲的公共服务体系中,值得一提的是澳大利亚的中央联合部。中央联合部是从家庭与社区服务部分离出来的一个直接服务于公民的公共服务机构,它是联邦政府近年来新成立的一个机构,其职能就是为全澳洲居民提供更便捷的公共服务。该机构成立的背景是,以前澳大利亚居民享有的各种服务,分别由政府不同的机构来提供。比如,政府对盲人提供的特别服务,由健康部门负责;而再就业方面服务和培训,由家庭与社区服务部负责等。因此,居民经常不是很清楚,他们究竟享有什么样的服务,可以从哪里获得。中央联合部就是把以前分散的政府服务,集中起来进行管理。
中央联合部有庞大的雇员队伍和遍布全国的网络。该部门通过电话、邮件和电子邮件形式,和全国潜在的服务对象进行联系,并经常以面对面交谈的方式,了解居民的需求,对他们提供帮助。在全国的很多危机事件中,中央联合部组织了支援队伍,赶到现场,提供各种可能的服务,真正体现了公共服务“以人为本”的要求,体现了澳洲公共服务体系的有效性。
(二)严格的财政问责制度与对效率目标的高度重视
澳大利亚的各级政府都把效率放在非常突出的地位,从部长到工作人员,在各项工作中都把“效率”作为重要的目标,效率、效果和公平并列作为考核政府绩效的三个主要指标。政府内部对效率的追求源于议会民主体制中,纳税人对政府最高首脑要求的财政问责制,并且这种问责按政府层级,从政府首脑开始向下级各部门负责人逐级传递。问责制能够建立的基础就是澳大利亚的议会民主制;能在部门内有效向下传递的基础是部门首长负责制。
以维多利亚州为例,维州政府的最高长官是州长,州长由民选产生,直接向选民负责。州长的行政权力受议会的制约和监督。州长负责向州议会提交年度预算,并在年终的时候提交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但是,批准预算或者增减税收的权利,却在州议会的手中。因此,面对议会和选民,州长首先具有以最小的投入来以提供最高水平的、令居民满意的公共服务的压力。通过州长向议会提交的预算报告、议会内部的调查讨论,以及新闻媒体的报道,纳税人对自己上交税收使用状况的信息相对透明,并以自己手中的选票作为奖惩手段,创造了政府追求效率目标的原动力。
在维州政府内部,代表州长负责预算分配的是财政金融部部长,财长直接向州长负责。政府各职能部门,分别向财政部提交自己的预算申请,内容包括:详细的业绩目标,以及所需要的资金预算,并可能就其中的内容与财政部部长讨价还价。预算批准后,各部门还要向财政部递交季度和全年的预算执行状况,以及自己的业绩报告,财政部将对之进行审核,确保公共资金确实用于预算所列项目,并达到了预期的绩效指标。各部门公共资金的使用除了接受财政部的审查外,还接受总审计署的审查。
严格来说公共资金的高效使用,包含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首先是公共资金不被非法侵占;其次是公共资金的使用方向符合居民的真实需求;最后是以最少的投入提供最大数量和最高质量的服务。这三方面的问责制度,分别通过不同的机制加以保证。首先,澳洲有良好的法律环境和法律传统,特别是有独立于政府的司法系统,确保了公共资金不容易被非法占用。同样,议会民主体制下,选民意见的充分表达和被尊重,确保了公共资金能最大可能流向选民真正需要的领域。
即使公共资金不被非法侵占,提供的也确实是符合居民需要的产品或服务,政府仍然面临如何提高公共资金利用效率的问题。提高运营效率,需要通过制度创新,改革管理方法,来达到的。法院很难做出这方面的规定,并进行有效的裁决。因此,以提高财政效率为目的的改革,其原动力是来自于从最高首脑开始的财政问责制度。
(三)充分的内部分权和不断提高透明度要求
为了有效克服外部监管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高成本问题,澳大利亚通过政府内部的分权和提高透明度的改革,进一步强化了财政问责制度。分权最主要的原则是,把政策制定、执行和评估的权力分别授予不同的机构。特别是政策的评估权力,经常赋予一些独立的机构。这些机构依法成立,但独立于政府部门,直接向政府首脑、议会或者公众负责。这些机构的工作特点是独立、公开、透明,从而很大程度保证了其公正性和有效性。澳大利亚生产力委员会和维多利亚州基本服务委员会就是这样的机构。
(四)招投标过程中的透明度要求
澳大利亚政府对透明度的要求体现在政府项目的公开招投标中。澳大利亚的大部分政府采购都需要招投标,其招投标的过程与我国的法律规定没有太大的差别,只不过依法执行的程度不同而已。其中,令人印象最深的是,澳大利亚招投标过程中所有的文件必须在网上公开,包括报价、质量标准,以及评标人员的评语。任何落标的竞标者,也能得到评标委员会的反馈,解释说明落标的原因。这些资料都可以在网上公开查阅。这种彻底的公开性,无疑是打击暗箱操作、贪污腐败的有力工具。
(五)以引入市场机制和激励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
从上世纪70年代起,澳洲政府又开始推行了许多新的改革,其主要内容是:重新思考为保证给居民提供合适、经济、一致和及时的服务,什么服务适宜由官僚机构来提供,什么服务可以通过市场来购买,以及这些机构怎样才能做得更好;具体做法就是向下放权,尽可能利用市场机会和建立激励相容的机制。
二、澳大利亚经验对我国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启示
一是大力发展经济,夯实政府财力基础。经济发展是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前提条件。没有强大的经济基础,高水平的公共服务是无水之源,无本之木。我国连基本服务产品也常常提供不足,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政府的财力有限。尤其是中西部落后地区,财政捉襟见肘是无法逾越的障碍。因此,在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要真正实现公共服务水平的持续提高,发展是第一要务。
二是完善转移支付体系,确保政府之间事权和财权的一致性。在我国的公共服务体系分工中,提供基本服务的职能主要由省级以下政府承担,而收入主要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由于缺乏中央政府的必要支持,许多地方政府根本无财力来提供最基本的服务,最后造成现在普遍的县乡财政负债问题。这种现象在中西部地区尤其严重。因此,要完善我国的公共服务体系,首先是建立起有法律保证的、充分体现科学、合理、公平的转移支付体系。
三是强化财政问责制度,确保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要确保公共资金不被非法侵占,首先是要完善、高效的监督机制和执法体系。而要促使政府不断提高效率,确保公共资金按照纳税人的意向来使用,最关键的是纳税人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志,能进行有效的监督。政府的责任感,首先是从政府部门首脑开始的,并逐级传递至下级部门。只有充分发挥民主的监督作用,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目前我国各地政府机关普遍存在的奢侈浪费,杜绝各种楼堂馆所、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让公共资金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四是分权和提高透明度。要确保外部监督的有效性,政府内部的分权和提高透明度是最有效的方法。政策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权力,应尽可能进行分离。同时,政府的工作流程、工作文件,应该尽可能向公众公开,提高透明度。澳大利亚的机构设立中,令人印象最为深刻的是生产力委员会、基本服务委员会等独立于政府的监督机构。我国政府也应该把更多的监督权力,赋予独立的机构,实现权力的适当分离,促进透明度的提高。
澳大利亚经验 篇6
1.1 我国企业财产险条款的现状
目前我国企业财产保险条款分为国内、涉外两个系列共四个主险条款。系列一为针对国内企业开办的财产基本险条款和综合险条款, 这两个条款通称国内条款, 是当时的保险监管机构人民银行颁布的全国性条款, 于1996年7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系列二为三资企业、外商独资 (控股) 企业, 以及驻华使馆、领馆及外商租用的房屋和外国在华人员的个人财产开办的财产险和财产一切险条款, 也是当时的保险监管机构人民银行颁布的全国性条款, 于1995年8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此后个别保险公司开发了专用的财产险条款, 但市场主流使用的仍是上述条款。
1.2 我国企业财产险条款存在的问题
(1) 企业财产险条款存在两套体系, 不利于保险行业发展。
(2) 两套体系之间存在差别, 增加企业财产险业务展业难度。
国内条款和涉外条款之间存在的差异客观上增加了保险公司展业的难度。首先, 不利于业务人员向客户介绍保险条款。客户并非保险专业人员, 两套体系增加了客户对条款理解的难度。其次, 国内的中国企业客户和外资企业均可投保国内和涉外两种条款, 降低了保险条款的严肃性。第三, 条款存在差别增加了产生保险纠纷的可能性。
(3) 条款使用时间较长, 不适应现有经济法律环境。
(4) 费率长期脱离市场, 远远高于实际费率。
(5) 承保模式僵化, 难以满足客户需求。
2 澳大利亚企业财产险条款设计思路
澳大利亚根据企业财产保险目标客户的不同设计了两款产品来承保企业财险保险业务。针对大企业风险保障要求高的特点设计ISR (Industrial special risks) 保单条款, 针对中小企业要求灵活、便利的特点设计商业组合保险条款 (business packs) 。
2.1 ISR保单条款
(1) 总体架构。
ISR保单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物质损失险, 也就是企业财产损失险, 第二部分是业务中断险。企业财产损失险是以一切险的方式来承保, 凡不在除外责任里的风险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均承担。
() 保险财产。
保险财产包括客户所拥有的所有有形财产, 即动产和不动产, 其中包括了现金、支票等有价证券, 还包括了保险期限开始之后取得的所有财产。客户要在投保时和保险结束之后提交财产的声明价值。如果发生了价值变动, 将根据价值变动情况对保费进行调整。
(3) 保险责任。
凡不在除外责任里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保险人都承担。如果是除货币和商品之外的财产发生损害, 在临时搬运到澳大利亚的其他地方途中, 保险人提供火灾、闪电、爆炸、地震、航空器、暴乱、罢工、恶意损害、暴风雨直接造成的损害的保障, 同时还承担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必要的评估、测量费用, 向政府或其他法定机构支付的必要的费用或关税, 因盗窃造成的换锁、密码的费用, 清理残骸费用, 必要的拆除费用及董事和雇员不过超2000澳元的个人财产保障等。
(4) 除外责任。
除外条款中包括了除外财产和除外责任。除外财产主要包括了运输中的财产, 因为有更加专业的保险来承保;一般行业不涉及的财产如码头、隧道、钻井平台、船舶、飞机、牲口等财产, 但可以通过特约进行承保。除外责任比较详细, 主要包括非偶然因素损失的危险, 如洪水、损耗、露天环境的盗窃、存货短缺、自燃等;政府行为, 包括战争、没收、国有化等;污染;设计失误;锅炉;电脑病毒等。
(5) 赔付基础。
赔付分为两种方式, 一种是复原价值, 一种是补偿价值。复原价值是将投保财产充分恢复到与原来相同的状况所必需的置换、维修或重建成本, 所恢复的情况既不好于, 也不超过全新投保财产的状况, 也就是以旧换新, 像房屋、机械和设备等大多数财产所投保的都是复原价值。补偿价值与复原价值的区别是要考虑使用年限、状况和剩余的使用寿命, 也就是要减去折旧。
2.2 商业组合保险
(1) 总体架构。
商业组合保险的设计目的是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份可以自由选择投保多种保险的保险。最常见的保障包括物质损失 (财产损失保险) 、营业中断险、盗窃或入室盗窃险、现金险、玻璃险、机损险、责任险、货运险、个人意外险及雇员忠诚险。物质损失 (财产损失保险) 是列明保险所承保的风险类型, 未列明的风险不承担责任。
() 保险财产与保险责任。
类似我国涉外条款, 保险财产分为四类, 建筑物、租金损失、存货、室内财产 (机器设备等) 。与ISR保单相区别的是不需要声明价值表, 而是直接确定投保金额。一般不包括机动车辆、游艇、飞机、活的动物、珠宝首饰、金银、现金等财产。保险责任, 提供的保障一般包括火灾、闪电、爆炸、暴雨、暴风、管道泄漏、飞行物体坠落、暴乱、罢工、恶意损害、地震及火山爆发。在保单中对每种风险都有非常明确的定义。除外责任, 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的风险之外的风险造成的财产损失, 保险人都不承担赔偿责任。
(3) 赔付基础。
赔付也分为两种方式, 一种是复原价值, 一种是补偿价值。在投保时客户可自由选择保险财产的赔付方式, 两种方式的保费不同。一般来说, 复原价值的保费要高于补偿价值, 因为复原价值的赔付金额要高于补偿价值的赔付金额。
2.3 澳大利亚企业财产险条款的经验
(1) 使用组合保险承保业务。
澳大利亚保险市场比较成熟, 企业投保意识较强, 企业主要通过经纪人来购买保险。经纪人为方便招揽业务, 减少管理费用, 在实际承保业务中与保险公司共同开发使用组合保险承保业务。ISR保单和商业组合保险均属于组合保险, ISR保单就包含和财产损失险和营业中断险两种最常用的险种, 商业组合保险包括了中小企业常用的多种保险。
(2) 目标客户尽量明确。
ISR保单的目标客户是企业资产价值高昂, 风险要求较高, 议价能力较强的大型企业, 所以ISR保单的特点就是风险全面, 方式简便, 对于特殊财产如地下财产、企业拥有的铁路等财产可特约承保。而对于中小企业开发专有的组合险种, 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自由选择, 基本上所需要的险种都在组合保险内容之内。
(3) 可设计两种赔付方式。
ISR保单和商业组合保险都设计了复原价值和补偿价值两种赔付方式。根据企业财产的不同选择不同的赔付方式, 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 有力的支持企业的重建。因为一般来说厂房、设备等重要资产可能存在时间较长, 在通货膨胀较高的情况下一旦发生保险事故, 补偿方式往往不足以完全弥补企业的损失, 而复原价值的使用可满足企业的需要。
(4) 保障尽量全面。
不论是ISR保单还是商业组合保险, 对客户提供的保障比较丰富。ISR除基本财产损失之外还提供了临时转移保障和事故发生后必要的评估、测量费用, 向政府或其他法定机构支付的必要的费用或关税, 因盗窃造成的换锁、密码的费用, 清理残骸费用, 必要的拆除费用及董事和雇员不过超2000澳元的个人财产保障等保障。商业组合保险提供多险种供客户选择。
(5) 合理安排条款结构并使用通俗化语言。
澳大利亚的企业财产保险条款结构相对比较合理, 总体结构是总的明细表, 术语解释, 保险财产, 保险责任, 除外责任, 适用的条件等部分。条款都使用平实的语言撰写, 任何有可能有疑问的术语都会进行解释, 保证一般人士都可理解保险条款。
3 澳大利亚企业财产险条款对我国企业财产险条款开发的启示
3.1 设计新型体系架构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 企财险产品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两套体系并行的问题, 将国内涉外条款两套体系合并, 保留两套体系的优点, 克服其弊端, 开发设计一套更为规范、有效的企财险产品体系。建议借鉴澳大利亚企业财产条款和我国涉外条款的体系, 设计两个条款, 一个针对大型企业的以一切险方式承保的综合险条款, 一个以中小企业为对象的列明风险的基本险条款。进一步发展思路可设计组合保险, 综合险中增加营业中断险, 基本险中增加营业中断险、雇主责任险、现金险、雇员意外伤害险、公众责任险、雇员忠诚险等。
3.2 合理设计条款内容
第一放弃目前国内条款以资产负债表为核心的国内条款保险财产方式, 融合涉外条款的做法, 企业可自行申报财产清单及估价, 也可根据资产负债表确认投保财产和非投保财产。其次, 基本险将火灾、雷击、爆炸、飞行物体坠落设计为主险保障, 其他自然灾害如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下陷下沉可根据性质分为附加险, 意外事故也可设计为附加险。第三借鉴澳大利亚商业组合保险的赔付方式, 在投保时客户可自由选择保险财产的复原和补偿两种赔付方式, 两种方式的费率不同。
3.3 根据市场厘定费率
第一充分调研市场费率水平, 借助现代精算技术, 对新产品厘定一套保障充分、公平合理的费率体系。其次对地域性较强的特殊风险, 可考虑根据地域厘定相应的差别费率。第三设计多种费率因子, 如企业生产风险程度、周边环境、企业管理水平、历史赔付等因素综合考虑, 确保既促进企业财产险的销售又满足保险人的费率充足性要求。
3.4 条款措词进行完善
首先合理设计条款结构, 建议可采用下列顺序:保单明细表, 术语解释, 保险财产, 保险责任, 除外责任, 适用的条件等。其次术语解释中增加火灾、爆炸、暴风、暴雨、龙卷风、被保险人代表和重大过失等以前放在条款解释中的重要术语以减少法律风险, 第三明确条款责任, 减少争议, 如明确爆炸风险责任是否包括锅炉爆炸责任, 企业财产自燃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等国内、涉外条款规定不一致之处。第四, 对条款进行可阅读性测试, 保证具有中等文化水平及以上的客户理解保单。
3.5 新增多种附加保障
认真进行企业需求调研, 在借鉴澳大利亚的条款的基础上增加设计多种附加保障, 如保险事故发生时临时避难过程中提供火灾、闪电、爆炸、盗窃等风险造成的损害;保险事故发生后必要的评估、测量费用;员工一定额度的个人财产保障等。另外国内部分行业如商业零售、粮食收购企业存在因季节变动导致存货大幅变化情况, 可设计浮动存货条款, 注明在某个月份存货可上浮一定比例以满足企业实际需求。
摘要:通过澳大利亚和我国企业财产保险条款的比较, 对我国企业财产保险条款开发提出下列建议:推出新型体系架构设计、合理设计条款内容、根据市场厘定费率、条款措词进行完善、新增多种附加保障。
关键词:产品开发,企业财产保险,澳大利亚经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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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经验 篇7
澳大利亚政府把职业教育作为提高国家综合竞争能力和生产力水平的重要手段, 形成了成熟完善和高度发达的职业教育体系。政府举办的技术与继续教育 (简称TAFE) 机构作为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展示了其特有的机制与活力, 得到世界各国越来越多的关注。
2013年, 国家教育部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组织部分高职院校领导赴澳大利亚TAFE学院进行为期近一个月的培训学习。根据个人研修主题, 笔者将重点围绕澳大利亚西南悉尼TAFE学院师资培养和建设情况, 分享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在师资构成、教师准入、师资培训与管理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并结合实际, 提出对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些启示与思考。
1 西南悉尼TAFE学院师资概况
西南悉尼TAFE学院 (South Western Sydney Institute of TAFE) , 位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 (New South Wales) , 紧邻澳大利亚最大的城市悉尼, 设有房屋和建筑、商业和金融、社区、健康、餐饮服务技能、基础技能、电子技术、信息通讯和设计、制造和运输等六个二级学院, 现有学生72670人, 教职员工3278人。经咨询和了解, 该学院的师资状况大致如下:
1.1 教师来源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的师资大部分来自于各州的TAFE学院, 只有少部分来自于其它零散的培训机构。西南悉尼TAFE学院的教师来源主要有两种渠道:一是通过引进高校具有高学历和高素质的毕业生;二是从社会选聘接受了师范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
1.2 人员结构
澳大利亚TAFE学院的教师队伍构成方式十分灵活, 从签订的劳动合同类型上可以分为:永久性教师和临时性教师。永久性教师类似于我们国内的正式在编教师, 学院不能随意解雇。永久性教师又分为全职的和非全职的两种, 非全职教师与我们国内的兼职教师并不是一回事, 而是指那些依据工作时间划分的, 低于一定标准的工作时间的教师。临时性教师是根据每学期开设的课程临时灵活聘用, 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期结束合同自动解除。2013年西南悉尼TAFE学院全职教师640人、兼职教师1228人, 兼职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6%;专兼职教师比例为3∶7。这一现状说明澳大利亚TAFE学院的师资队伍中“终身雇佣”的逐年减少, 多数是合同制和临时性的教师, 以兼职教师为主, 专兼职共同参与教学。
澳大利亚的师资结构根据年限和能力分为八个等级。一级至六级教师属于层次较低的教师。七级教师称为高级讲师, 他们除了能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外, 还参与监督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八级教师为首席教师, 他们除了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 还在一些领域取得了重大成果等。
1.3 教师准入
首先, TAFE学院的教师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专业资格证书, 即教师必须拿到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且必须高于所教专业的等级标准;二是教师资格证书。在TAFE学院从事职业教育培训工作, 都必须具备四级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每十年须重新评估且评估费较高;三是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 即必须在本行业有3至5年的工作经历。其次, 教师招聘的程序严格规范。先由院系提出申请, 经批准后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优先考虑调岗人员和申请调动人员, 然后接受有意者的咨询, 再进入选拔阶段, 选拔必须由2人以上人员组成评委会, 进行专业 (实操) 测试和面试, 评委会拟定名单后报学院审批。最后还必须做好申请人后期咨询和未被录用人员的咨询和解释工作。拟聘用的新教师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实际上学院新聘的教师这时已经具备了相关任职的条件并具有一定的行业工作经验了, 但还是要经过TAFE学院的教师上岗培训, 这点也说明了TAFE学院十分重视每一位上岗的教师的培训是否到位, 从而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一般来说, 培训方式主要有观摩、听课、参加教研活动等, 他们会安排有经验的教师传、帮、带, 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学院环境和提升自己的能力, 入职培训制度有利于新教师尽快融入执教角色。
1.4 教师培训
西南悉尼TAFE学院十分重视师资培训, 成立了专门的机构——新学习技术部, 并配备10名专职工作人员。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多媒体授课技巧及新技术的运用等, 培训方式主要有: (1) 通过网络调查教师教学知识和职业技术能力; (2) 与院系负责人进行沟通探讨; (3) 到二级学院向教师传授技能和技巧; (4) 通过远程视频等网络平台传授新知识新技术;学院专门安排5名专职人员向全校3000多名教师进行在线培训; (5) 与企业结合, 鼓励教师定期去企业进行技术培训, 鼓励教师在企业兼职。通过与企业的融合为师资培训服务, 提高企业参加教师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促进校企共赢。除此之外, TAFE学院还通过有效的师生考核来激励老师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教师教学全过程都受到学生的考核与监督, 学生们可以通过有效的渠道把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教学。如果整改无效, 学生还可以反映到其他部门, 甚至州教育部门, 直至问题解决。上述这些灵活的教师培训与考核途径和方式, 不仅使学院的老师知识技能时时更新和提升, 同时也促使教师重视知识更新和教学手段的提升, 增强他们对学生负责的意识和责任感。
1.5 管理考核
为便于对教职员工的管理以及学校日常运行的维护, 西南悉尼TAFE学院拥有一套完备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州教育培训部门也共同参与对师资的管理。根据职责和分工, 政策层面由州教育培训部负责, 如教师的工资收入等级标准、教师的任职资格标准、兼职教师管理条例, 以及各类津贴标准等规章制度;学院的院长由州教育培训部负责招聘和考核;同时员工的培训计划和协调监督学院人力资源部等也由州教育培训部承担。TAFE学院的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设置机构、划分职能、配置资源及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等具体工作。如教师招聘与考核、接受员工辞呈和辞退员工、发放工资和津贴等;同时负责定期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 对教育教学优异者予以工资晋升的奖励, 对于欠佳者不予以晋升工资并提出正式批评, 对不合格者予以除名。评估内容包括教师的视野、进取精神和对学生能力发展的重视程度、教师的工作能力、教学技巧和对学校政策的理解贯彻情况等。总体来说学院采取的管理制度和评估体制透明、公正、合理, 每一步都有公开的标准和要求, 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这样就有效地保证了教师管理考核的高效和科学, 促进了教师的自主发展。
2 TAFE学院师资建设的特色、成效与不足
2.1 教师准入与认证的规范性
澳大利亚政府十分重视职业教育, 因此对教师的执业准入资格要求特别严格。首先, 教师必须取得培训行业的四级证书。这个证书和我国教师资格证书并不一样, 它不是通用的, 而是专门针对职业教育特点的认证证书。在我国, 大多数是刚毕业的大学生通过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 而在澳大利亚, 则多数是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行业技术人员获得这样的认证, 并且还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培训学习与考核, 培训考核期一般是一年或一年以上时间。
澳大利亚师资培训与认证的重要工具是专门的培训包, 教师培训和资格认证的课程设置和标准都涵盖在“培训包”中。澳大利亚政府对从事教师行业的人制定了小组培训授课计划、系列培训授课计划、培训的评审、考评的准备、考评的实施以及考评的评审等8个培训包, 教师只有通过所有“培训包”的考核才能取得资格认证。
2.2 教师培训与考核的职业性
西南悉尼TAFE学院在对教师进行培训时充分考虑了职业教育的鲜明特点, 精心设计培训方案。主要表现在:首先, 教师培训用的“培训包”是专门针对职业教育设立的。“培训包”贯穿于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的各个环节中。由此可见培训包在教师培训中的重要作用。其次, 教师的考核必须是按照职业教育规律及与之相适应的考核办法来实施的。职业教育的职业性决定了它与其它教育类型的不同, 职业教育主要是针对工作岗位的教育与培训, 因此能力的培训是教师培训工作的重点, 澳大利亚TAFE学院在对教师的培训考核采用的就是考核能力的方法, 使受训教师在培训过程中就对这类重能力的培训考核方式有非常直观的认识, 以后在实际教学和后期的培训考核中不会感到不适应。
2.3 教师管理与评估的能力本位
以能力为本位的职业教育理念始终贯穿澳大利亚TAFE学院教育的各个环节, 包括教师的管理与评估。在澳大利亚做一名职业学校的教师不容易, 除了准入和培训考核十分严格之外, 他们还十分重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每名职业学校的教师必须制定每年的个人学习和发展计划, 学院为教师们提供培训课程的可选菜单, 教师根据自身专业和能力情况, 选择适合的培训课程并列入个人年度发展计划。西南悉尼TAFE学院专职教师平均每周35个小时的工作时间, 全年课时数不少于720小时。其中每周授课课时大约20个小时, 一周内其它15个小时是用来备课的。另外每年平均每位教师还有5周的时间还须承担培训提高、实践锻炼、出题出卷等工作。除此之外, 学院还要求教师每学年必须有不少于两周的时间下到对应的企业实践, 了解行业最新动态、更新技术与知识、提高实践操作水平。
2.4 教师队伍结构的专兼结合性
澳大利亚TAFE学院为强化师资, 还会从行业企业选聘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来充实教师队伍, 这些人员具有丰富的行业专业技术能力, 但可能缺乏教育教学经验, 所以他们一边在TAFE学院从教, 一边到学院接受为期1至2年的师范教育, 以获取教师职业资格证书。近年来, 这类从行业企业选聘来的兼职教师在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师资队伍中所占的比重逐年增加, 逐步与专职教师持平, 甚至比例更高。澳大利亚TAFE学院专兼职结合的教师结构, 能充分发挥从企业一线聘来的有经验的兼职教师的作用, 以解决师资不足的瓶颈问题。
综上所述, 严格的准入制和培训规定使澳大利亚TAFE学院拥有一支理论扎实、技术过硬的稳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同时打破了职业院校与行业之间以及职业院校之间的界限, 真正实现了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的互通互融, 共享共赢, 行业同时也有了一支相对稳定的职教培训专家。澳大利亚政府在行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的导向性作用, 不仅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充足的经费保证, 同时也不断推动学校与行业、企业之间合作的良性循环。当然, 正是由于政府全资举办TAFE学院以及长久形成的习惯做法, 在师资建设上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一是教师薪酬较高且缺乏退出机制, 导致教师就业压力不大、岗位竞争意识不强, 对教师梯队结构的形成及个人成长都有相当程度的影响;二是制度单一和传统习惯, 尤其是繁琐陈旧的教师进出制度、有限的考核奖惩激励办法等, 使师资管理缺乏相应的灵活性与生机;三是教师队伍庞大, 人力资源成本居高不下, 学校8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付教师薪酬, 用于发展投入的资金因而显然受限。据此, 在学习、借鉴TAFE学院建设经验时, 应予以重视, 力求扬长避短, 取之精华。
3 启迪与思考
近年来, 我国的职业教育正处于飞速发展的关键时期, 学习和研究澳大利亚TAFE学院师资建设的成功经验并从中得到启示, 从而解决我国职业院校在师资培训及师资建设上的困惑和难题。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近几年来在江西省政府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 发展速度较快, 在江西仍至全国职教改革等方面发挥着骨干示范作用。2013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教职函[2013]12号文件, 学院以“优秀”等级通过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 这标志着学院五年来的示范建设历程和改革发展成果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认可。但在师资队伍的建设上还存在着很多疑惑和问题, 师资的整体素质还无法全面适应职业教育发展的要求, 如教师队伍结构的不合理、专业教师实践教学能力较弱、教师来源渠道单一且不稳定等。结合研修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得到的收获和启发, 笔者认为, 解决当前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的困惑与问题,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进行探索、研究与尝试、实践。
3.1 严格职业教育师资准入机制
一方面, 改革教师资格证的考试制度。建议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分类指导, 在考核内容上适当增加教学技能所占的比例, 形成一套有中国特色的“培训包”与培训、考评制度。另一方面, 职业院校在进行教师招聘过程中要把好关, 成立由行业、政府、学校相协调配合的招聘委员会。同时, 在对应聘者进行考核的过程中注重对专业技能的考核, 多方面考核其综合素质和能力。通过多方努力, 实现从看重“三证” (学历与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与技能证) 到注重“三项能力” (专业理解与实践能力、教学组织能力、职业道德传授能力) 的有效转变。
3.2 创新方式、多措并举培养师资
我国对职业教育的教师定位是“双师型”的人才, 因而在对其培养的过程中更应注重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培养。但我国职业教育教师大部分还是来自于高校大学毕业生, 这些师资大多理论基础较为丰富, 而实践能力不强, 只有通过后期创新培训模式和方法, 不断完善培训标准和教师资格考评方式才能不断提升他们的实践能力和水平。政府职能部门可以建立和完善针对性强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与规划, 以统筹师资培训工作;职业院校应制定并落实符合人才培养需要的教师发展规划与培训计划, 并加大与企业的合作力度, 加强教师学习和掌握新技术、新知识的意识。无论是新教师入职或在职教师培训, 都要把了解行业发展、走进企业实践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 切实提高教师动手实践能力, 从而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
3.3 拓宽教师选聘渠道, 形成合理师资结构
主动打破师资队伍建设上的身份瓶颈, 按照“不为所有、但为所用”的原则, 开放教师社会化聘用渠道。政府部门可以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制度, 在教师职称评聘、承担教研科研任务、院校检查评估等工作中, 不以传统的编制概念而以合同、实绩界定教师的身份, 允许业绩、经历互认, 鼓励有能力的教师参与教育科研、技术革新等社会性工作项目, 参与校企、校校间的横向合作。同时, 职业院校应根据自身教学的实际需要调整专、兼职教师的比例并加强科学管理。在教师的聘用上应灵活多样, 实现多元化、多渠道聘任职业教育教师, 制定鼓励政策, 使更多的优秀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成为职业学校的兼职教师。应注意的是, 体制的灵活放开并不意味着门槛的降低, 这就需要职业教育上级主管部门或是各个职业院校制定出明确详细的聘用标准和流程。
3.4 强化层面工作责权, 构建科学管理体系
从政府层面看, 可以搭建师资共享共管平台, 实行区域统筹、分类管理, 在宏观指导与政策协调上给予支持。从学校层面看, 要建立起一套规范的自上而下的完备管理系统来规范师资管理。从教师层面看, 每名教师都必须知道作为一名合格教师的职责和权利。学校根据各专业教师的能力要求和岗位标准制定出教师培训的课程和内容并提供相应的实训实验硬件设施, 制定政策鼓励教师大胆采用先进、实用和科学的教学模式和授课方式。同时还需建立科学的管理和评价体系, 对教师进行监测、评估与调控。在此基础上实施分明的奖惩措施, 从而激发教师的竞争意识、提高教师的培训积极性, 并逐步形成稳定的长效机制。
3.5 重视企业在师资培训中的作用
一方面, 建议各级政府要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 参与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创建一个良好的平台。通过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保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义务和权利, 规范其应履行的职责, 做到权责明确。另一方面, 职业院校师资建设应着力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和技术研发实力, 为企业提供高效的员工培训。企业在“权责明确”的情况下, 派遣优秀的管理、技能型技术人员到职业院校开展讲座、担当兼职教师, 还能为职业院校的师资培训提供实践操作场所。职业院校应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来保障教师有机会进入企业进行培训提升。
4 结束语
师资队伍建设是影响职业院校发展的基础工程, 也是一项永不停步不断创新的工作。从师资队伍建设入手, 借鉴澳大利亚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和成功经验, 结合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及各职业院校的实际, 不断完善我国职业教育体系, 树立大职教的理念, 努力探索职教创新改革的新思路新途径, 是我们职业教育从业者的共同责任。
参考文献
[1]赵聪.澳大利亚TAFE学院师资建设[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0 (12) .
[2]王联晓, 朱正浩, 邱素芬.借鉴TAFE经验探索高职师资培训新模式[J].天津职业大学学报, 2008 (10) .
澳大利亚经验 篇8
大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对国家税收收入做出了巨大贡献。据统计,全国最大的45家企业集团贡献了超过25%的税收收入,而最大的4 000个企业集团贡献了高达70%的税收收入。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成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司,但目前我国大企业遵从管理仍然面临着较大的困难,全面的大企业税务审计制度尚未建立。
如何提高大企业纳税遵从度成为世界各国税务机关最关注的问题之一。本文结合澳大利亚的纳税遵从管理办法和税务审计流程,分析了我国当前税务审计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我国税务审计模式的意见。
税务审计是税务机关运用现代审计技术方法,结合企业整体税务风险状况及其他相关信息,对风险程度较高的企业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审核和评价的过程。大企业税务审计是大企业纳税遵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环节。随着我国税收体系的不断完善,大企业遵从管理逐渐成为各级税务部门的工作重点。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简称《规程》),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通过信息采集,识别大企业涉税风险,并根据风险评估报告,按照大企业风险等级,对企业实施针对性管理措施,主要包括纳税服务、约谈企业、案头审计、布置企业自查、反避税调查等。《规程》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我国大企业风险管理和税务审计流程,提高了对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的重视程度,但依然有一些薄弱环节亟待改进。本文系统地分析了澳大利亚大企业风险管理和税务审计流程,以期寻找值得借鉴的经验。
二、澳大利亚大企业纳税遵从和税务审计方法
1. 风险识别。
风险导向的税务审计主要利用风险分类框架来区分大企业的风险类别,并将税务风险不遵从可能性和不遵从后果严重程度作为风险识别的两大重要指标。其中,税务风险不遵从可能性指标主要取决于企业自身税务管理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不遵从后果的严重程度由企业规模大小、员工人数多少、企业每年纳税金额及所占比重等方面因素决定(见表1)。
2. 风险分类框架(RDF)。
以风险识别设定的不遵从可能性和不遵从严重程度作为风险评估指标,按照风险分类框架(如下图)将大企业纳税人分为高风险纳税人、重点纳税人、中等风险纳税人和低风险纳税人四大类,这是进行税务风险管理的基础。
(1)高风险纳税人。上图框架将不遵从可能性大、不遵从后果严重的纳税人归为高风险纳税人。澳大利亚税务局对该类纳税人投入了大量资源,进行持续审查。采取全面审计、风险评估等措施,及时了解和发现相关风险点,掌握更多潜在问题的信息;同时,让纳税人能够在信息更加充分的情况下选择恰当的税法遵从方式。
(2)重点纳税人。风险框架图将不遵从可能性低、不遵从后果严重的纳税人归为重点纳税人,大多数特大型企业归入此类。由于重点纳税人对整个税收体系影响重大,因此澳大利亚税务局特别将该部分纳税人纳入降低税法遵从风险管理和治理框架。重点纳税人应在潜在的争议事项出现时及时向税务局完整地披露相关事宜。澳大利亚税务局一直重视投入必要的资源与重点纳税人建立良好的征纳关系,以便及时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如果识别了潜在的争议事项,税务局将与该类纳税人共同解决问题,并评估他们的税法遵从度。
(3)中等风险纳税人。风险框架图将不遵从可能性高,不遵从后果轻微的纳税人归为中等风险纳税人。澳大利亚税务局采取特定措施来处理识别出的遵从问题,包括风险复评、审计等。根据识别的风险,国家税务局对存在同类型问题的纳税人采取特定类型的风险评估方式,确保在风险处理过程中保持较高的一致性。
(4)低风险纳税人。风险框架图将不遵从可能性低、不遵从后果轻微的纳税人归为低风险纳税人,多数大企业归为此类。对这类纳税人主要采取定期监控方式,确保分类的正确性。主要遵从活动包括:询问特定事件情况、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常规内部检查等。
3. 风险处理。
在自我评税的大环境下,澳大利税务局将工作重点确定为:为大企业纳税人自愿遵从国家税法提供支持和帮助。如果发现交易事项存在潜在涉税问题,国家各级税务局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提供服务和帮助,使纳税人自愿遵从税务管理。
税务风险的处理过程也就是税务审计程序,针对处于不同级别的税务风险的企业,采用差异化的应对政策,其审计流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1)风险分析与选案。其主要目的是确定实施风险复评的纳税人、主要风险点以及应对措施。首先通过对所有大企业进行初步筛查,采用量化分析和数据系统参数来选取存在潜在风险的案件,其关注领域通常是澳大利亚税务局已经公开发布的年度遵从方案中所概括的领域。然后进一步确定或调整纳税人在风险分类框架中的位置。通过分级流程,将所有不遵从后果较高的纳税人确定为持续风险复评对象,而选定为不遵从后果较低的纳税人,则要接受一次性的风险复评。
(2)风险复评。风险复评是遵从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税务审计的前置环节,澳大利亚税务局利用风险复评程序鉴别企业是否存在涉税风险,判断税法遵从事项是否需要进行税务审计。风险复评过程中,税务局会利用BISEP模型(见表2)重点了解企业的业务范围、经营环境以及公司税务治理结构,并根据“不遵从的可能性”和“不遵从的后果”对企业税务风险进行评估。
在风险复评结束后,澳大利亚税务局与大企业共同讨论复评的结果,并告知大企业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如果风险重大,税务局很有可能会实施审计程序。如果风险不重大,一般不会进行审计。根据风险的性质,税务局还会与企业进行一次约谈,讨论可供企业选择的降低审计可能性或降低潜在负面影响的策略。
(3)税务审计。税务审计是对已识别的特定风险展开的深入检查程序,包括审计计划、收集信息、确定审计意见、沟通和结束四个环节。
一是审计计划。审计负责人在风险假设的基础上制定审计计划,并检查大企业是否与税务局存在其他交涉事项,尽量协调时间。在准备和制定审计计划阶段,案件负责人需要通过电话告知大企业审计事项,并安排约谈时间,在约谈时并要做好会议纪要。
二是收集信息。制定收集信息的策略,一般情况下,税务局采用非正式的途径获取信息。在特殊情况下使用正式途径。需要使用正式途径时,提前通知大企业并确定具体过程。澳大利亚税务局收集纳税人的信息既包括来自于纳税人自身的信息,也包括来自于第三方的信息。
三是确定审计意见。审计负责人和遵从小组对大企业的信息进行检查和分析,并咨询技术专家,对已确认的风险事项形成意见书向大企业通报。税务局将回复大企业提出的问题,并告知大企业最终审计意见。
四是通报与结案。案件负责人以信件形式告知大企业审计结果,包括税务局对每一个实质问题的最终审计意见、处罚和行政收费的原因。如果大企业提出和解方案,案件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对和解方案进行考虑,并与大企业讨论,适用《争议和解法》。在审计结束阶段,税务局组织总结性约谈,并结束审计程序。
三、进一步完善我国大企业税务审计方法的意见
1. 加强风险防控,提高纳税人自主参与度。
澳大利亚税务局在税务审计过程中非常注重事前管理和风险防控。该国的税收参与度非常高,95%的税收收入来自于自主申报,查补收入仅占5%左右。可见,税务审计并非澳大利亚税务局广泛实施的遵从管理措施,而打造合作、互信、透明的税收环境,建立良好的征纳关系才是澳大利亚税务局的最终目的。通常,澳大利亚税务局每年会对30%的大企业进行正式的风险复评,复评的重点是不遵从可能性较大、不遵从后果严重的高风险纳税人。接受风险复评的纳税人中,仅有18%会接受进一步的税务审计,也就是说,澳大利亚每年审计的大企业仅占所有大企业的5.4%。因此我国应借鉴澳大利亚先进的管理理念,通过加强政策发布与传送、事先裁定制度、申报前检查制度、定期发布行业税务检查指引、要求纳税人建立税务风险内控程序、主动披露等措施,降低纳税人不遵从风险。
2. 完善审计系统,规范税务审计流程。
在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大企业存在结构复杂、业务繁多、信息量大等特点。而以风险为导向的税务审计在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大企业进行差别化的税务管理,可以帮助税务机关鉴别重点审计对象,合理配置管理资源。国家税务总局将风险导向的税务审计作为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核心业务后,如何开发现代化的软件工具,为税务审计提供信息技术支撑是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面临的重要任务。毫无疑问,现代化税务审计系统应集合数据收集、数据分析和测试、持续监控、舞弊侦测等多项功能,为审计人员提供规范和高效的工作平台。
3. 利用风险分类框架,加强大企业的分类管理。
澳大利亚事务局风险分类框架以不遵从税法的“后果”和“可能性”为横纵坐标,将大企业划分到四个不同象限中,税务局根据大企业在框架中确定的位置,有针对性地采取管理手段。而充分利用风险分类框架有助于税务机关采取一致的、确定的税务风险管理方法,增加了税收管理透明度,利于更有效地配置审计资源等。但是,风险分类框架建立在健全的信息体系基础之上,我国目前大企业管理部门信息系统尚不善,因此,我国可以在初期采用简化的风险分类框架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确定投入资源和应对措施,并不断完善大企业遵从管理体系,建立系统的、全面的“风险库”,加强大企业的分类管理。
摘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新型组织结构和商业模式为大企业提供了更多且更隐蔽的避税途径和手段,而如何提高大企业纳税遵从度已成为世界各国税务机关最关注的问题之一。本文结合澳大利亚风险导向的税务审计流程,分析了我国当前税务审计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我国税务审计模式的意见。
关键词:税务审计,风险管理,风险分类框架,澳大利亚经验
参考文献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课题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国际经验及其借鉴[J].涉外税务,2011(6).
刘磊,钟山.大企业税务审计软件开发研究[J].国际税收,2014(5).
澳大利亚经验 篇9
1 借鉴澳大利亚的职业教育体系, 找准在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中的角色
1.1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体系
澳大利亚建立了职业资格框架体系, 实现了中学教育、职业教育 (包括职业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短期培训) 、高等教育的对接与互通, 相互间学分可互认, 毕业文凭可分级对接。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建立了立交桥, 经2013年修订, TAFE (Technical and Further Education) 学院或其他认证机构可颁发1~4级证书、文凭、高级文凭、研究生证书、研究生文凭共8级文凭[1]。同时制定了职业教育能力标准体系———培训包, 规定了从业者在工作岗位上有效工作所必需的技能和知识标准。培训包是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一个主要特色, 是统领整个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与培训的纲领性文件, 它对各级文凭间能力培养的要求进行了统一和对接。培训包公开透明, 可通过国家专门的培训网站查询[2]。
1.2 我国职业院校在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中的角色
我国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之间有一定联系, 但尚未建立职业教育立交桥, 没有成为相对独立的体系。《国家“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 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终身教育体系”。
借鉴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体系, 我国一是应建立自己的职业资格框架体系, 完善中学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体系框架, 建立各类教育立交桥, 实现各类教育的衔接;二是完善职业教育体系, 建立中职教育、高职教育、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的立交桥, 实现各级职业教育的对接;三是应组织建立培训包, 将职业教育与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有机融合, 实现毕业证与职业资格证统一, 实现教育与就业的对接。
建立职业教育体系是一项系统、复杂且艰巨的任务, 需由政府组织制定并权威发布。在示范院校建设过程中, 许多学校做了诸如中职与高职的对接[3]、职业资格证书与毕业证书的对接[4]等工作, 这些探索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但作用极其有限。笔者认为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 关键看政府。只有教育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强有力地组织, 实现各级政府部门的对接, 方能取得较好的效果。所以, 在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中, 政府是主角, 只要建立了学历资格证书体系, 中职与高职的衔接通道就自然打开, 职业院校就无需“上下探索”, 只需做好本层次人才培养即可。
2 借鉴澳大利亚行业企业参与体制, 找准在制定人才培养标准中的角色定位
2.1 澳大利亚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体制
澳大利亚行业技能委员会在职业教育中起主导作用[5], 主要体现在培训包的开发和更新过程中, 行业技能委员会是主导者和制定者。培训包由政府牵头, 具体由行业技能委员会主导开发设计, 由行业专家顾问、学校、政府、社会专家 (有行业经济导向分析能力) 组建团队进行开发。行业技能委员会能把握行业发展状况, 了解行业人才需求, 能将职业岗位能力要求进行一定程度的细化, 以能力单元形式确定下来。它将制定的人才培养标准交由国家培训质量委员会进行质量认证, 认证合格后经政府权威发布, 自然能被广泛认可, 成为学校培养人才的统一标准。
澳大利亚劳动力匮乏, 企业一方面需要大量聘用职业教育毕业生, 另一方面也积极主动地承担培训任务。只要经过国家培训局认可, 任何机构、企业和个人都可以承担培训任务, 政府一视同仁地给予经费支持[6]。许多学生一边学习一边工作, 其在TAFE学院学习时, 部分课程可在工作单位学习, 并可在工作单位考核。所以, 澳大利亚企业既有巨大的内在动力参与职业教育, 也有相关法规等外在因素促使其重视职业教育。
2.2 我国职业院校在制定人才培养标准中的角色
我国行业学会也参与到职业教育中, 但是行业企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参与主动性及发挥的作用都不够。我国也建立了职业分类及基本的行业规范, 但无系统的职业教育培训包, 无专业能力标准。
在示范院校建设过程中, 各学校积极探索校企合作机制, 部分学校组建职业教育理事会, 由学校牵头邀请行业专家、教育专家、学校教师等成立专业建设委员会, 按照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要求, 从工作领域、行动领域、学习领域分析构建专业课程体系和能力标准[7]。面对跨界的职业教育[8], 这样做存在较多问题, 一是针对同一个专业, 多个学校重复做, 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二是制定的标准不权威, 得不到行业企业的认可, 也得不到相关院校的认同。
笔者认为, 在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中, 行业学会应是主角, 应该由政府牵头, 行业执笔, 教育部门参与, 建立中国的培训包, 完善职业资格证书的标准体系、质量认证体系和应用体系, 尤其要明确各职业岗位能力要求, 细化能力单元。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根据行业制定的标准培养人才。实际上, 我国相关部门已经认识到了这个问题, 如当前国家组织了43个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9], 正在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专业教学标准。遗憾的是, 虽然吸引了不少行业人员参加, 但是组织者还是教育部门, 政府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如果由政府建立综合协调机构, 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标准, 其效果会更好。更关键的是, 我国应完善职业教育法规, 明晰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在职业教育中的权利与义务, 从体制上解决行业参与不足、校企合作只是学校“一头热”等问题, 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3 借鉴澳大利亚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 找准在人才培养中的角色定位
3.1 澳大利亚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
澳大利亚的培训包只规定应该达到什么目标要求, 但对具体培训和教学模式没有做强制性要求, 各教育培训机构可根据学生情况和相应证书的能力要求, 灵活开展教学。
澳大利亚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多为有从业经验者, 学习目标明确, 入学时学校会对学生进行多项评估和分析, 教学安排最大限度地为学生考虑。学生生活基本独立, 学校基本不考虑学习外的管理。对学生实施先前能力评估, 即学生先前所学的知识和技能, 不论是通过何种方式、在何时何地学到的, 均可在入学时通过相关考核得到认定并折算为学分, 以免修相应的模块课程[10]。
教学以能力为本, 以学生为中心[11], 教师是引导者和帮助者, 教学目标是帮助学生掌握各能力单元。为达成能力培养目标, 各学校采用和开发的教学资源非常丰富, 实训操作时每人均有操作工位, 如调制鸡尾酒时, 不论用料多贵, 均使用真材实料。
3.2 我国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中的角色
我国也在大力倡导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 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传统教学模式根深蒂固, 以学生为中心教学“形似”多于“神似”。二是教学资源相对不足, 班级规模较大, 不能很好地满足每个学生的学习要求。三是基本上未实施学生先前能力评估, 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人力、物力和财力, 也浪费了部分学生的时间。四是面向专业和课程等过程性评价多, 但未真正建立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为本的评价机制。
笔者认为, 在人才培养中, 职业院校是主角。借鉴澳大利亚经验, 职业院校应从4方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一是以学生为中心, 将教学焦点对准学生, 因材施教, 在培养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 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方法, 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二是着力提升教师能力, 转变教学观念, 从说教者转变为引导者, 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角, 实现有效课堂。三是大力开发教学资源, 尤其要注重整合市场教学资源和数字教学资源建设, 为学生学习提供有力的条件支撑。四是改变评价方式[12], 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评价体系, 注重学生职业能力测评, 注重第三方评价, 让评价更加客观真实并能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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