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民生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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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民生工程网(精选6篇)

篇1:安徽省民生工程网

安徽省民生工程问答

什么是民生工程?

答:民生即为百姓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就业等基本问题。民生工程,是安徽为更有力地保障和改善民生,而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集中精力和财力,促进最突出民生问题的解决。简而言之,就是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民生工程主要解决那些问题?

答:2006年底,省委、省政府针对我省民生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矛盾进行深入分析,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提出实施民生工程。以民生工程为抓手,通过民生工程这一载体,运用工程化的措施、项目化的手段,加快解决部分群众“生活难”、“看病难”和“上学难”等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1、什么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的对象和标准?

答: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对农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贫困居民给予差额补助的救助制度。农村低保对象是持有我省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农村居民。有下列情况,不列入保障范围:如家庭成员有使用非经营性机动车辆等非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两年内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经常出入餐饮、娱乐等场所的,因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而造成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生产劳动等。

2012年,我省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提高10%,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具体执行标准。

2、农村“五保户”供养的对象和标准

答:农村“五保户”是指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农村居民。

2012年,我省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10%,由不低于1400元/年增加到不低于1540元/年,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具体执行标准。

3、什么是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救助的对象和标准?

答: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是指对符合条件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给予生活救助,着力提高城乡贫困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的一项救助制度。贫困重度残疾人是指我省享受城镇或农村低保待遇的、持有《残疾证》的且残疾等级在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残疾人,标准为每人每月补助55元。

4、什么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指引导城乡居民积极自愿参保,建立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一项制度。

5、城乡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

答:覆盖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筹资标准: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l0个档次,试点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按照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试点地区补助,目前为每人每月55元。试点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提高养老金水平。省财政和试点地区财政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财政承担20元。对于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为每人每月55元,试点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6、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的对象、资金来源和参合程序?

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主要目的是通过报销部分医药费用,让农民能看得起病、减少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

新农合对象包括我省农村户口居民,失地农民、务工农民及虽有城镇户口但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事实上长期居住在农村的居民,行政上独立的农、林、牧、渔场的农业工人和开发区、风景区的农民,长期居住在当地农村但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外籍农村居民及农村户口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

新农合资金的主要来源:一是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按人缴纳参合资金(2012年每人每年缴纳50元);二是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2012年每人每年补助标准是240元)。

当地政府一般在10—12月收缴下一的参合资金。一般由乡镇政府派工作组与村干部进村入户收取,或在规定时间,由农民凭户口本(或身份证)到指定地点缴纳并领取新农合就诊证(或就诊IC卡),农村五保户及民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救助对象的个人缴费资金,由当地民政部门代交。

7、参合农民如何看病、报销?

答:参合农民须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IC卡)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看门诊或住院。原则上,首先在县(市、区)内定点医院看门诊或住院。如须转诊到县(市、区)外的医院住院,应提前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以便备案。

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当场减免相应部分的费用。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出院时,在医院新农合结报窗口按照规定的比例和相关报销范围获得报销。凡是已经与省内省市级定点医院签订协议开展“即时结报”(异地结算)的地方,都能实现“在哪里住院、就在哪里报销”,出院当时就拿到报销款。对于不能在医院即时结报的,出院后,请持《新农合就诊证》(或IC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出院小结、医院住院发票、住院每日清单等材料,回县新农合中心或乡镇报销。

患有慢性病(包括20种常见慢性病和9种特殊慢性病)的,可以向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申请鉴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慢性病就诊证。常见慢性病的门诊费用半年或一年结报一次,补偿比例不低于40%。特殊慢性病的门诊费用,比照同级医院的住院补偿政策,定期结报。

8、参合农民的补偿待遇?

答:参合农民住院就医费用,符合“安徽省新农合药品目录”和“新农合基金可予支付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按政策规定的比例予以报销。

医院等级不同,起付线和报销补偿比例也不同。乡镇卫生院等Ⅰ类医院最低起付线为100元,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为85%;县城一级二级医院等Ⅱ类医院最低起付线为400元,报销比例为80%;城市一级二级医院等Ⅲ类医院最低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75%;城市三级医院等Ⅳ类医院最低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70%;被处罚的医院等Ⅴ类医院最低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大病保底补偿比例不低于40%。当年住院补偿封顶线不低于20万元。

鼓励参合病人在上级医院诊断明确后到下级医院住院诊治,多次住院,分次计算起付线,起付线以下费用个人自付,对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对象不设起付线。参合产妇住院分娩定额补助500元,分娩合并症、并发症,其可补偿费用的1万元以下的部分按40%比例给予补偿,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同级医院疾病住院补偿比例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在非定点或被暂停、取消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住院的费用不予报销。对有责任的各种意外伤害(如:交通肇事导致的他伤和自伤、刀枪伤、搏斗伤、在工厂作业时负伤等),新农合基金不予补偿。

9、什么是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答: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是指由政府出资,对因病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的贫困群体实施的专项救助制度。

10、城乡医疗救助的对象和救助病种?

答: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是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救助病种包括:(1)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不设病种限制。(2)对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实施医疗救助,必须是大病或重症慢性病。主要病种是:恶性肿瘤、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脑中风、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急性坏死性胰腺炎、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急性心肌梗塞、需外科手术或介入手术治疗的心脏大血管疾病、精神分裂症、艾滋病、晚期血吸虫病、重症慢性病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病种等。

11、什么是农村危房改造和补助对象?

答:农村危房改造,是指从2011年开始,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为重点,在全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务院确定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县,全面启动我省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工作,逐步解决试点范围内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贫困户。

12、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范围和农民筹资筹劳标准?

答: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的“村内户外”的公益事业建设属于财政奖补范围,具体包括村内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村内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环卫设施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等,以及村民认为需要的其他村内公益事业建设。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投入,应主要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按现行的投入渠道筹集资金,原则上不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法来解决。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由农民自己负责。

农民每年每人筹资不超过15元,农村劳动力每年每人筹劳不超过10个工日。中央根据地方工作开展情况和奖补资金情况,按规定比例兑付奖补资金。省、县(市、区)根据参与一事一议的农业人口数分别按年人均10元、年人均5元以上的标准安排奖补资金。

13、家电下乡的补助对象和补贴标准?

答:凡具有我省户口的农民和国有农林场职工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给予销售价格13%的财政资金补贴,并设补贴上限。

各类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补贴上限分别为:彩电455元,冰箱(含冰柜)325元,手机130元,洗衣机260元,空调(壁挂式空调325元,落地式空调520元),电脑455元,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52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95元,燃气热水器325元),电磁炉78元,微波炉130元,电动自行车260元。每户家庭每类家电下乡产品限购2台。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党的十七大报告

篇2:安徽省民生工程网

一、新增3项民生工程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在全省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新农村建设,2011年各级财政投入资金15.4亿元。

(二)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从2011年开始用5年时间,投入40亿元,完成6000余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任务,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2011年投入资金8亿元。

(三)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全省开展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进一步扩大城乡消费,提高居民生活质量,2011年投入资金14亿元。

二、调整完善6项民生工程

(一)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从2010年起,国家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在2009年小学325元、初中525元基础上提高100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由小学500元、初中750元提高到小学750元、初中1000元。2011年继续按照提标后的政策实施。

(二)调整高校和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政策。从2010年秋季开始,国家进一步提高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水平,由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将中等职业学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实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平均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2011年继续按照提标扩面后的政策实施,并将原高校和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调整为“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三)提高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2011年,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1200元提高到1400元,新增部分由省与县(市、区)按8∶2分担。

(四)充实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项目内容。将特困精神病患者药费补贴作为已有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项目的扩充内容。2011年,向5.7万名持有低保证的特困精神病患者每人补助500元药费。同时,统一城乡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将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50元。

(五)调整农村清洁工程项目政策。2011年,将原农村清洁工程项目调整为“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在实施农村清洁工程项目的同时,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完成5万户危房改造任务。

(六)充实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项目内容。将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和血防机构能力建设作为已有的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项目的扩充内容。2011年,进一步推进全省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工作,实施淘汰耕牛、封洲禁牧、建设无害化厕所、加强血防机构能力建设。

三、继续实施24项民生工程

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已按期完成目标任务,自2011年起退出民生工程;随着各地将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逐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受益人数将不断减少,自2011年起转入部门正常工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光荣院建设、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农村留守

篇3:安徽省民生工程网

民生工程的思想起源可以追溯至“民为贵, 社稷次之, 君为轻”的理念。而古代中国生产力远不及现在发达, 财政资金也相对薄弱很多, 民生问题一直得不到实际解决。直到建国以后, 它才得到了初步保障与解决, 但同样受到国家财政资金数量的限制, 保障力量一直很薄弱。直到上世纪80年代, 保障力量才得到逐步增强。当然, 安徽省的民生工程计划起步时间也比较晚, 从2007年开始, 经过近8年的建设, 总体而言, 我省的民生工程发展速度相当之快, 资金投入额逐年加大, 覆盖面越来越广, 社会公平也在得到逐步体现。不过, 彩票公益金在我省民生工程的建设与发展过程起到的促进作用不可小视, 需要深入研究与思考。

彩票公益金是按照规定比例从彩票发行销售收入中提取的, 专项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它是彩票资金的一部分。按照现行规定, 销售额的35%用作公益金。该项资金属于专项资金, 纳入政府性预算管理, 结余部分可以留在以后年度使用。为了进一步规范该项资金的使用与分配, 更好的让该项资金服务于民生工程的建设, 财政部于2012年3月对原《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与完善, 并立即开始施行。这样, 从全国层面看, 本项资金的运用有了更加统一、确定、规范的制度保障。

安徽省福利彩票工作自1988年开始, 已走过了27个春秋。虽然在起步阶段彩票事业发展较为艰难, 但是经过近30年的发展后, 到目前为止, 我省彩票投注站已接近7000个, 为20000多人解决了就业问题, 发行收入也实现了快速迅猛持久的发展。尤其是2014年, 在当年11月就已提前实现了全年发行收入的预算数额。更重要的是, 经过20余年的发展与改革, 我省彩票公益金的使用与分配情况的规范性逐步增强。此外, 为了更好地配合财政部对于彩票公益金的最新改革举措, 也为了更好的将彩票公益金用于我省民生工程的建设, 《安徽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于2013年出台并实施。因此, 本文的第二部分主要对比改革前后有关彩票公益金的相关法规的变化情况;第三部分着重阐述现阶段该项资金的使用与分配上存在的一些问题;第四部分针对彩票公益金在民生工程方面的运用提出相应的建议与优化措施。

二、改革前后相关法规的变化

(一) 全国《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变化

2012年财政部修订公布新的《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 同时宣布原《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废止。通过比较两部管理办法, 我们会发现如下一些重要变化:

1. 新办法将逾期未兑奖的奖金也纳入该项资金, 压缩了以往存在的一些灰色地带。

在现实的彩票发行过程中, 确实在某些地区某些时候会发生逾期未兑奖的情况, 个别情况下奖金数额还比较大, 但在原来的管理办法中, 并没有明确说明这些逾期未兑奖的奖金如何处理。在这种情况下, 这一部分奖金很可能无法发挥其正常用途, 甚至可能会被中饱私囊。因此, 基于现实存在的这种情况, 新办法对此做出了此项具体规定。这样, 既进一步规范该项资金的运用, 又能在侧面促进民生工程的发展。这一处变化堵塞了原管理办法中的一些漏洞。

2. 新办法中明确规定了省级财政部门需要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财政部报送《彩票公益金统计报表》。

这有利于加强内部管理。原管理办法中只是要求上缴省级财政的彩票公益金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即可, 并没有其他相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 收缴彩票公益金该项资金的部门就得不到相应的监督, 可能无法确保其完全用于民生工程的建设。此处变化有利于加强财政部对省级财政部门的监督, 增强内部的信息透明度, 防范公益金在中途被截留, 更好地促进民生工程的发展。

3. 细化了申报材料的要求。

当前, 某些地区的某些民生项目完全是一把手拍脑袋决定的, 根本没有结合地方实际, 可行性难免会大受影响, 进而会影响民生工程的资金利用效率。原办法中只要求在申请时提交彩票公益金项目申请报告, 没有其他申报材料的要求, 无法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评判, 很可能导致资金的无效率使用。而新办法明确规定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其他材料等四部分内容, 尤其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能够从源头上评判项目的实际可操作性, 能够从源头上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将该项资金用在民生工程真正需要之处。

4. 具体规定了信息公开的时间及内容。

新办法规定:各使用部门、单位, 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 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本部门、单位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情况。本条要求能够大大加强社会对彩票公益金的监督作用及信息的透明度, 提升人民群众对彩票公益金的关注程度, 更好地将该项资金投入到实际所需之处。

(二) 《安徽省生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变化

1. 公益金的管理有了专门的法规。

在本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之前, 安徽省没有明确的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 只是将彩票公益金纳入省级民政事业专项资金进行管理, 缺乏具体要求。而本办法的出台明确了彩票公益金的相关规定, 大大规范了彩票公益金的使用, 从而进一步保障了我省各项民生事业的资金来源。

2. 资金分配的标准具体量化。

在原办法中, 没有对资金的分配作出确定的量化标准, 而在新办法明确规定:养老服务业的资金投入比例为50%, 并逐步提高。这些具体明确的量化标准有利于合理的安排彩票公益金的支出, 减少在资金分配的过程中人为干预或者主观臆断的程度, 有利于突出重点、统筹高效, 最终促进我省各项民政事业有条不紊的均衡发展。

3. 监督管理力度显著加强, 信息透明程度明显提高。

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只是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的内容与范围公开相关信息, 没有规定公开的内容与时间, 对信息公开程度的约束和监督力度均有所缺乏。但新办法明确规定:在每年6月底前, 需要向社会公告上年度使用本项资金的相关信息。这样就能够在法规层面对信息公开进行监管, 同时能够对资金的运用进行监控, 还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对彩票公益金使用状况的知情权, 最终从根本上促进我省民生工程的质量提升。

三、现阶段安徽省彩票公益金使用与分配存在的问题

虽然安徽省彩票公益金的规模在不断扩大, 相关的规章制度也在不断得到健全与完善, 但是, 从近三年省民政厅公布的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来看, 还是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一) 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透明度不够, 有待于提高。

首先, 新办法规定:“每年6月底前, 各部门及单位向社会公告上年度本部门、单位公益金使用情况。”但是, 2013年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时间却是在2014年12月24日, 远远晚于规定的6月底, 说明该项规定没有得到认真执行, 及时性要求还做得远远不够。其次, 通过研读本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我们能发现信息披露还不够细致, 仅仅是在宏观上对各种民生项目的支出情况进行了说明, 没有公布分配给各市彩票公益金的具体数额, 没有说明收支数额分别是多少, 也缺乏纵向与横向的对比信息。因此, 有关彩票公益金的相关信息披露还需要在及时性、透明度和详细程度上下功夫。

(二) 民生工程重点项目的投入比例不能完全达到暂行办法的要求。

随着时代的变迁, 我省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严峻, 已成为一个至关重要的民生问题。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一重大民生问题, 新办法规定:“公益金中50%用于养老服务业, 并逐步提高投入比例。”从这项规定中我们能够看出, 50%的投入比例是养老服务业的一个硬性标准。但是, 2013年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所占比例却达不到50%, 只有44.20%, 而且没有解释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原因。此外, 近三年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占比变化较大, 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彩票公益金的使用与分配还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没有完全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做。更重要的是, 对于养老服务项目而言, 达不到规定的投入比例可能意味着投入不足, 这可能会进一步导致我省老年人的基本权益得不到基本保障, 最终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 也会影响民生工程的持久发展。下表1是有关近三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占比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三) 各个民生项目的资金分配量有待进一步优化与改进。

目前新办法中福利彩票的发行宗旨是“扶老、助残、救孤、济困”, 原则是突出重点, 统筹高效和公平公开。此外, 对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 暂行办法规定投入比例不得低于50%, 而其他各项民生项目则没有明确的比例规定。在这样的制度框架下, 对于其他各项民生工程项目的资金分配数量, 可以根据其产生的社会效益、社会需要程度及我省的现实情况进行恰当安排, 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是, 从近3年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情况, 我们很容易发现一些不尽合理之处。比如:对“省特教学校建设经费”投入只在2013和2014年有200万元的投入, 2012年根本没有投入, 即使在进行投入的两年里, 所占比例也不到2%。而我省面临的现实情况是:省特学校的需求缺口巨大。而且, 省特学校的建设本身就会产生巨大的社会意义, 而资金分配在这个项目上的投入力度不够不仅仅解决不了部分特殊人群的需要, 还可能会加剧该方面需求的缺口, 甚至引发一些其他的社会问题。此外, 对于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的投入也极度匮乏。

(四) 民生工程的投入项目缺乏相关后续跟踪管理与监督。

民生工程要想得到长期持久的良好发展, 不仅仅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更重要的是需要后续的跟踪管理与监督, 随时进行调整与改进。但是, 回顾近三年的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我们会发现公告中仅仅披露了项目的投入情况, 并没有说明项目的进展与完成情况, 更没有说明已经完成的项目实际发挥了多大社会作用。在这样的情况下, 部分民生工程项目可能会由于缺乏监督而流于形式, 或者由于实际的社会效益不明显而导致资金的浪费, 进而导致部分急需的民生项目得不到资金支持。资金结余比例过高, 预算准确性不够, 影响公益金的作用发挥。从已经公布的近三年的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情况来看, 只有2014年具体列明了本年度的收支数额及结余情况。进一步分析可知, 2014年实际支出23360.8万元, 预算26768.5万元, 结余3407.7万元, 结余比例占预算总数的12.73%, 这就意味着有八分之一左右的资金处于闲置浪费状态。因此, 从这个角度而言, 彩票公益金的预算准确性需要提升, 资金的闲置量需要大大压缩, 让资金得到更加充分的运用, 最大化的促进民生工程的建设。

四、对策与建议

为了更好地提升安徽省彩票公益金的运用效率和合理性, 也为了全面促进我省民生工程的全面健康发展, 针对上述出现的问题, 可以考虑从如下方面进行改进与优化:

(一) 健全与完善有关该项资金使用与分配的信息公告制度。

首先, 对于现有的规章制度中存在的不够具体的规定, 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进一步的具体实施细则, 更加细化的规定信息披露内容, 提升相关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其次, 可以考虑引入多方管理机制, 让审计部门、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监督, 让信息公开化、透明化, 从根本上完善信息公告制度。再者, 要大力加强宣传力度, 提升社会公众对公益金使用与分配的认识及关注度, 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彩票公益金在民生工程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 积极参与彩票公益金的监督, 促进该项制度的完善。最后, 对于信息公告中存在或发现的问题要立刻整改, 防止以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二) 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培养以及问责力度。

信息不能在规定时间按时披露, 以及重点民生项目的投入比例达不到暂行办法的硬性要求等问题, 都体现出相关人员工作的随意性太强, 法制意识较为淡薄, 问责机制缺乏等多方面的问题。因此, 要大力培养相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 认识到彩票公益金对于民生工程发展的重要性, 从而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加强职业道德的培训力度, 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及主人翁意识, 问责力度同时要提升:对于重点民生项目投入比例达不到暂行办法规定的最低要求且没有合理理由说明的情况, 要查明资金的具体分配流向及异常分配的原因, 并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通过这样多管齐下的应对措施, 逐步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 明确彩票公益金的具体分配流向, 减少资金分配的随意性, 确保其真正地投入民生工程的建设。

(三) 对于急需的民生项目要加大投入力度, 比如省特学校的建设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

在前文的分析中, 已经提到省特学校的建设以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 对于我省社会民生工程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积极意义。同时反映出现阶段我省对于省特学校的建设与发展需求较为迫切, 社会专业人才极为稀缺的现实状况。还阐述了近三年我省彩票公益金对于这两项的投入数量远远不够的事实, 其中省特学校的建设经费不足彩票公益金总数的2%, 专业人才建设经费无具体投入额, 与其他项目经费合在一起总计计算, 总计数额也非常小。因此, 在今后的资金分配过程中, 可以考虑对省特学校的建设经费以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费加大投入量或者划出一部分专项建设资金优先发展, 缓解现阶段已出现的需求远小于供给的情况, 同时也能提升我省社会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务水平, 最终促进我省民生工程的持久发展。

(四) 调整现行预算方法, 招聘高素质专业人才, 提升彩票公益金预算的准确性。

由新办法的规定可知, 公益金需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这在客观上对公益金的预算准确性提出了要求。此外, 在前文中已经提到2014年的彩票公益金预算结余为3407.7万元, 结余比例已高达12.73%, 预算准确度不够, 引发大量的闲置资金浪费, 从而对民生工程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因此, 可以从如下一些方面克服上述问题:第一, 采用零基预算或滚动预算方法增强准确度;第二, 招聘一些高素质专业人才, 特别是对于预算领域有较为深刻研究的人员, 以此从根本上促进预算工作更加准确;第三, 加大检查预算执行力度, 若有问题, 立即改正。

(五) 优化营销手段, 扩大彩票公益金的资金来源, 缓解民生工程资金不足的压力。

现阶段出现的部分社会需求较为迫切的民生项目没有给予足够的资金投入量的问题, 一方面是因为分配不够合理, 另一方面与彩票公益金的资金总量不够充足有关, 因为彩票公益金在民生工程在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虽然我省的福利彩票工作走过了27年的发展历程, 彩票投注站的数量也已接近7000个, 但是营销手段仍然较为传统, 不能为彩票收入的增加起到相应的促进作用。尽管最新规定网上不能再进行福利彩票的投注, 但是革新营销手段也不失为一种优良的创收办法。比如:各投注站点可以举行一些趣味活动带动销售;对于多次参加投注的人员, 给予适当优惠;增强票面设计的趣味性;对于没有中奖的顾客, 设置小型安慰奖予以鼓励。

摘要: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 民生工程正成为一个受到人们关注的热点。民生工程不仅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密切相关, 而且对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其资金来源有彩票公益金、民政专项事业基金等。当然, 前者属于民生资金的一个重点组成部分。在我国福利彩票事业规模的日益壮大之时, 该项资金在民生工程资金中所占比例也随之逐步提高。同时, 财政部于2012年修订并公布了新的《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 安徽省于2013年修订并公布了《安徽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 这些新法规的出台使得该项资金的关注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因此, 需要对它对民生工程中发展的作用进行思考与分析。为了使相关研究更具体、更有针对性, 本文以安徽省为例, 针对改革前后有关彩票公益金的法规变化进行分析, 并指出现阶段彩票公益金的使用与分配所出现的一些问题, 最后提出相应的建议及措施以更好地配合民生工程的发展。

关键词:民生工程,彩票公益金,政府预算

参考文献

[1]马海涛, 和立道, 民生财政.公共财政保障民生的次序研究.地方财政研究, 2010 (02) .

[2]谢兵.工作研究.安徽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现状与对策研究.中国民政, 2014 (12) .

[3]2014年安徽省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4]2013年安徽省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5]2012年安徽省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篇4:民生“兜底网”

“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围绕和谐解难题,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机制,着力破解老百姓的上学难、就业难、就医难、养老难等难题,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是湖南省省长助理、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友志在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对全厅干部职工提出的要求。

洞庭湖渔民的上岸工作正体现了这样的推动力,不该遗忘的角度也列入了常德市财政的民生平台。

洞庭渔民梦想成真

7月2日,记者过轮渡,走水坝,从常德市赶到了汉寿县的西洞庭湖区域,这里有一批刚上岸的渔民,正在加紧建设着自己的岸上“不动船”。

在远离湖区防洪坝外,一些渔民正在忙碌着“装饰”自己的新屋,记者见一位中年妇女正在门口清理垃圾,便径步走去。这是一幢建筑面积达125平米的房屋,四角翘檐,四壁正在镶瓷砖,看到几乎一尘不染的堂屋,记者正犹豫要不要脱鞋,中年妇女忙不迭地招呼“不要脱鞋,赶快进来坐。”见记者望着堂屋里摆放的全新电视机、卧室里的席梦思床,自称赵华的女屋主笑着说,“这些都是县法院送的”。

赵华一家四口,她和丈夫唐登红是常德市汉寿县坡头镇群英村的典型渔民,“我们过去主要靠打渔为生,都快20年了。但近些年来鱼越来越少了,去年只赚了6000多块钱。”赵华有问必答,“以前24小时都在船上过,现在老父亲80多了,岸上只有一间小破屋,老人百年后来个人都没法安置;更担心的是20多岁的儿子,没有像样的屋子,姑娘都不见”。

这种担心在去年12月得到了纾解,“我们听村干部说,政府帮我们出资修房屋,省市拿2万块钱。你说这还不是好事?!”她笑呵呵地告诉记者。

正是在湖南省财政厅启动洞庭湖区捕捞渔民上岸定居解困工作以后,赵华一家得以实现了新房梦。“我们马上拿出积蓄,再加上从亲戚朋友那里借点,凑够了大约8万块,从今年正月动工,现在刚刚搬进来不久”。

“以前,这个村的情况不是很好,大多数渔民都是以船为家,根本没有上岸修建房屋的能力。省市财政为建房户补贴2万元。现在这个安置试点已安置无房户22户,市里还支持安置点的道路、排水、绿化等基础设施工作,”汉寿县坡头镇人大副主席王业新向记者介绍说。

“自去年省渔民解困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全县286户无房户中已安置87户,全县渔民解困工作计划经费913万,其中县财政配套预算200万,目前已到位618万元。渔民安置解困工作正有序进行。”汉寿县财政局副局长王众豪显露出财政人特有的数字敏感。

“湖南财政超前谋划、主动买单的精神,在洞庭湖渔民上岸定居这点上体现得十分突出。2008年初,省财政厅就洞庭湖渔民上岸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政策建议,提请省委省政府决策,得以采纳,下发了《关于解决洞庭湖区捕捞渔民生产生活困难的意见》等通知,建立了洞庭湖区捕捞渔民解困机制。”常德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李国清对此了如指掌。

正在忙着项目建设年工作的常德市财政局副局长娄远军记忆清晰,据其介绍,为了推进洞庭湖渔民解困机制,湖南省财政还健全捕捞渔民社会保障制度,纳入城乡低保,给予救助;加强捕捞渔民转产转业,给予税费减免和出台优惠政策;清理涉渔收费减轻农民负担,免征和取消的费用由省财政列入预算;建立洞庭湖渔业资源管理机构,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省财政对渔政执法装备及设施维修予以补助支持。“更重要的是不管户籍,只要是洞庭湖区的渔民,你愿意上岸就给予一视同仁的帮助。这体现的是一种怎样的湖湘文化!”省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唐政多次感慨。

压低“官”费力保民生

洞庭湖渔民上岸解困只是湖南财政主动构建以人为本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心系民生福祉”的一个缩影。

此外,湖南财政重拳出击,在公务支出上“动真格”:要求从2009年到2010年底,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暂停办理办公楼等楼堂馆所新建项目的审批手续;2009年各级各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公务出国(境)的机票、中介服务等逐步实行政府采购;2009年各级各部门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至少降低15%,省本级公务购车经费比上年压缩30%……

“湖南财政主动为民生买单,主动向‘三农’倾斜、向苦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倾斜、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这是以友志厅长为班长的财政厅领导班子的重要特点。”常德市财政局副局长娄远军如是评说。

2005年,湖南财政厅积极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财政“三扩”,帮助全省200万余贫困学生从中受益,省财政也因此增加支出1.46亿元。2008年,李友志主动提出,今后三年,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每年保持20%的增幅。

2006年,湖南财政厅在全国率先启动“部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项目,着力缓解部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的特殊困难,并被列为当年省政府为民办八件实事之一。通过积极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和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目前基本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友志厅长高度关注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既要落实好中央已有的解困政策,又要善于发现、主动研究、突出解决中央尚未明文规定、尚无资金支持的问题。”常德市财政局局长卢武福感触道。此前不久,卢武福就与市领导调研了石门广福桥煤矿和雄磺矿社区,被“遗忘”的改制企业社区角度也享受了民生财政的阳光,在省财政厅相关处室倾斜下,推出了一系列以人为本的初步解困方案,不仅给予50户困难居民每年每户1200元的临时生活救助,还转移财力,从2009年起,市财政连续两年每年拿出100万补助石门县等。

事实上,湖南财政主动干的都是看起来“并不起眼的小事”:2005年,湖南省财政厅着手解决5100户部省属老水库特困移民户无住房问题,每年投入1700万元,目前基本完成既定目标任务;2006年,湖南省财政厅按人平每月150元的标准,对2248名原工商业者及其遗孀给予了补助……但对于老百姓而言是“天大的事”解决了!

“对民生和社会发展的支出,对‘三农’的支出,财政怎样支持都不过分,怎样保障都公平合理。”李友志将其归纳为“多予少取”和重点倾斜。而这,正凸显出湖南“民生财政”的本色。

篇5:安徽省民生工程网

皖政〔2011〕8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民生工程“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安徽省民生工程“十二五”规划

为科学系统实施民生工程,根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民生工程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十一五”时期,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创新体制机制,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自2007年起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民生工程,并以此为抓手,逐步推动各类民生问题的解决。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民生工程已经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的重要政策平台,成为促进社会和谐、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品牌,开创了群众得实惠、政府得民心的良好局面。

一是惠及全省6000多万城乡居民。2007—2010年,4年间全省共实施34项民生工程(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2008年完成任务退出),全省6000多万群众人均受益1400多元,民生工程推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二是促进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007—2010年,全省民生工程累计投入853.8亿元,其中补助到人资金529.6亿元,项目建设资金324.2亿元。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拉动了消费,扩大了内需,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发展。

三是推进了和谐社会建设。各项民生工程的实施,促进了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公共服务体系;注重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帮助力度,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支持了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民生工程涉农项目由2007年的10项,逐年增加到2010年的28项,累计投入资金662.4亿元,占民生工程总投入的77.6%,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推动了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

五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社情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全省群众对民生工程知晓度、满意度均在80%以上,新农合、农村五保供养、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等项目满意度达到90%以上。民生工程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了生活变化,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普遍好评。

2007-2010年民生工程投入情况

2007年投入78.4亿元,惠及4000多万城乡群众,人均受益200多元;

2008年投入176.4亿元,惠及5000多万群众,人均受益300多元;

2009年投入254亿元,惠及6000多万群众,人均受益400多元;

2010年投入345亿元,惠及6000多万群众,人均受益500多元。

二、“十二五”时期改善民生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安徽科学发展、加速崛起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转型、兴皖富民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消费结构加快升级,国内外产业转移深入推进,政策叠加效应逐步释放,我们完全有条件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更高水平,财政经济实力大幅跃升,也为我们进一步改善民生工作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十二五”时期我省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十分繁重。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较为突出,困难地区人口众多,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城乡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区域协调统筹发展任务艰巨。二是经济发展方式亟待转变,资源和环境面临更大压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可持续发展任重道远。三是社会事业和民生领域欠账较多,人民群众改善民生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加强社会建设、保持和谐稳定面临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四是当前民生工程的实施还存在着政策措施不够系统完善、民生工程效应发挥不够到位等问题,必须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健全民生工程长效机制。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围绕“五有”目标,顺应新期待,优先保民生,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不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安徽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顺应民意。坚持从安徽实际出发,将群众期盼并且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作为民生工程的重点。尊重群众意愿,适时调整项目和政策,有进有退,滚动发展。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新增财力向民生倾斜、向基层倾斜、向困难群体倾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民生工程,使改善民生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财政实力相匹配。

——注重普惠,突出特惠。既要健全制度体系,让广大城乡居民普遍得到实惠,共享发展成果;又要雪中送炭,对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给予特殊关照、更多关怀。

——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坚持保基本、先起步、全覆盖、再提高,逐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加强政策衔接、资源整合,逐步扩面提标,努力让群众直接得到更多实惠。

——建管并重,完善提高。进一步加强建成项目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努力提高民生工程政策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坚持财权事权相统一,强化落实责任,形成整体合力,确保供给有效扩大,服务方便可及,民生工程知晓度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总体目标。

通过5年的努力,扩大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就业服务覆盖范围,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均衡发展,着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使全省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更加充分。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就业培训实效,增强劳动者就业创业和增收能力;加快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建设,2012年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完善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政策,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到2015年全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水平提高到70%以上,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力争到2015年末城镇住房保障的覆盖面达到20%;建立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标准与物价挂钩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城乡低保标准、五保供养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实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贫困残疾儿童实行免费抢救性康复,调整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保障特困群体基本生活。通过建立健全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就业、养老、医保、住房等民生问题,努力实现就业持续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贫困人口显著减少,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优先发展公共教育,全面完成校舍安全和农村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室)建设任务,加快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实施农村儿童安全保障项目,加快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力争2015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5%,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计划,全面完成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心卫生院建设,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积极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事业更加繁荣,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加快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完成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光荣院建设任务。通过健全完善配置公平、发展均衡的社会事业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需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和均等化。

——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更加改善。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进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切实保障水库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惠及2000多万农村居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满足群众出行需要,全面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争覆盖全省95%以上的行政村;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继续实施农村沼气工程,推进农村使用清洁能源和节能减排,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整合一事一议资金加大投入,显著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努力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强农业抵御风险能力,推进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提高城乡群众生活质量。通过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四、“十二五”时期重点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

围绕上述目标,建立安徽省2011——2015年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库(见附件)。按照不低于16%的年均增幅,不断加大投入,重点实施八大类民生工程项目。

(一)公共教育类。围绕学有所教目标,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加快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校舍安全和农村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室)建设任务,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

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加强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改扩建公办幼儿园,积极引导、扶持民办幼儿园,努力构建覆盖城乡、主体多元、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争取201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5%。依托农村中小学校和乡镇文化站建设留守儿童之家,添置图书和体育活动器材,配备电视机、电话等,使农村留守儿童课余有去处、课外有关爱。实施农村儿童安全保障项目,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宣传教育,防止儿童溺水等安全事故发生。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购置图书、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和教学实验仪器,开展县镇学校扩容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到2015年实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实施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改善农村教师基本工作生活条件。加快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对中小学校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和食堂3类重点校舍实施加固改造或迁移避险,提高防震能力和综合防灾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继续实施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二)就业服务类。围绕劳有所得目标,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农民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增强农民就业创业能力。推进实现全省到2015年城镇新增就业3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目标。

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调整农民工培训政策,丰富培训手段,采取订单式、定向式等多种形式,分类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到2015年,力争使有培训需求和就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得到1次以上的技能培训,掌握1项实用技能。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公共就业服务,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落实鼓励自主创业政策,促进各类群体以创业带动就业。

加强新型农民培训。围绕一、二、三产业,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食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其中,阳光工程培训,重点面向现代农业、农村服务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从业人员,开展从业技能、农业经营管理等知识培训;农业专业技术培训,主要面向从事农业生产的专业农民、基层(县、乡)农技推广人员,开展农业科技知识、实用生产技术等培训;农民创业培训,主要对在农村有创业愿望并有创业基础的人员,开展创业必备知识和能力培训;农民科技示范培训,主要围绕当地主导产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开展培训,使技术指导员全面提升业务素质,科技示范户和辐射户提高应用农业科技能力。

(三)社会保障类。围绕老有所养目标,力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2年基本实现全覆盖,逐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年提高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实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项目,继续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实现困有所济、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目标。

解决城乡居民养老保障问题。逐步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1年覆盖60%的市、县(区),2012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2011年覆盖60%的市、县(区),2012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建设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提升困难群体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人均补差额年递增10%以上。逐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和集中供养率。加快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步伐,全面完成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光荣院建设任务。

加大对特殊群体的救助力度。实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项目,向社会散居孤儿和集中供养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继续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建立奖扶(特扶)金标准动态增长机制,逐步推进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全覆盖。

(四)医疗卫生类。围绕病有所医目标,巩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新农合制度全覆盖,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到2015年将医保基金支付水平提高到70%以上。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计划,调整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切实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实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基本全覆盖,逐步建立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建成具有较高保障能力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和普通门诊统筹,全面实现新农合“一卡通”和“异地结算”,逐步提高参保参合人员的医疗待遇水平,扩大政策受益面。到2015年,全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水平提高到70%以上,参保参合率达到95%以上。

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慢性疾病和重症精神病人管理、孕产妇保健、0-6岁儿童保健、老年保健、卫生监督协管等项目,逐步扩大服务人群、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到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城乡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巩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通过改扩建、新建、购买等形式,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强化中心卫生院建设,提高中心卫生院的服务条件和服务能力。实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项目,提供免费婚前保健服务,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补助,进行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全覆盖,接种率达90%以上。

完善医疗救助体系。调整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将白血病、尿毒症两种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在医保报销后给予二次救助,切实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实施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继续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向特困精神病患者发放药费补助,对贫困儿童开展免费抢救性康复,解决0-6岁贫困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问题。实施健全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机制,加强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进行晚期血吸虫病病人医疗救治。

(五)住房保障类。围绕住有所居目标,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

加强廉租房和公租房保障。实行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加快建设廉租房和公租房。到2015年,新增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以及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200万套,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明显缓解。

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重点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困难户的住房进行加固和重建,加快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

(六)文化惠民类。以基层文化建设为重点,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实现民有所乐。

加强文化平台载体建设。继续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强城乡文化活动室建设,到2015年基本实现每村、每社区均有文化活动室(文化活动中心)的目标。支持农村电影放映,保证每个行政村一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完成95万场电影放映任务。

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数字信息化网络。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以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为载体,借助手机、数字电视、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以互联网、移动通讯网、广电网、农远网等为通道,向社会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个性化的文化数字信息化服务。实行全省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文化站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

(七)基础设施类。统筹城乡发展,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切实改善农村环境状况,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

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中型、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切实保障水库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惠及2000多万农村居民,让广大农民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争覆盖全省95%以上的行政村,建成7.5万个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推进新农村建设。实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基本完成公路养护统计年报中在册的县、乡、村道上并经过检测认定的6000多座四、五类危桥重建或加固、维修工程,完善农村交通出行安全网。

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继续实施农村沼气工程,推进农村使用清洁能源和节能减排。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每年配套建设240个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整合一事一议资金加大投入,逐步向村级延伸,健全“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卫生保洁制度,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和垃圾处理,显著改善农村卫生状况。

(八)其他。实施菜市场升级改造,优化城镇消费环境,搞活农产品流通,保障农产品安全稳定供应。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开展大宗农作物、重要畜禽产品和森林保险,不断扩大保险品种和范围,增强农业抵御风险能力,促进“三农”和农村金融的发展。推进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进一步扩大城乡消费,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五、实施“十二五”民生工程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调高效的推进落实机制。坚持财权事权相统一,强化落实责任,形成整体合力。强化民生工程品牌理念,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进民生工程机制科学化、系统化、长效化。落实工作责任制,健全协调推进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省各主管部门充分发挥政策规划、分类指导、督促检查职责,市、县政府强化统筹协调、资金保障、政策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加强民生工程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强协调力、执行力,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多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建立科学系统的项目选择机制。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取向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省委、省政府每年研究决定民生工程实施计划,项目主要从《安徽省2011—2015年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库》中遴选。省各主管部门和各市、县(市、区)进一步细化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逐年落实推进。在项目安排上向皖北和大别山革命老区倾斜。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市县,适当扩大实施范围,提高保障标准,更多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加强对项目有效性、合理性的系统论证,加强不同项目的有机衔接,完善民生工程项目储备和遴选机制,实现项目有进有退,循序渐进,滚动发展。统筹资源,细化措施,建立民生项目和资金整合机制,有效解决多头立项、重复建设、“撒胡椒面”等问题。

(三)形成稳定多元的资金筹措机制。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各级政府都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探索建立民生工程预算制度,将每年新增财力的主要部分用于改善民生。省级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政策,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市县对民生工程规划的重点项目,要优先安排,重点保障,落实配套资金。拓宽民生工程筹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企业和个人投入,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筹资机制。加快民生工程资金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严禁挤占、挪用、滞留以及虚报冒领等行为。

(四)健全规范长效的项目管理机制。对资金补助类项目,抓好调查摸底、审核评议、公开公布3个重点环节,确保基础数据核清、发放对象搞准、各项程序走实。对工程类项目,严格执行建设计划、建设标准,完善落实招投标、政府采购和竣工验收等各项制度,确保工程建一处、成一处。健全完善建成项目后期运行维护制度,确保项目持久发挥效益。省直各有关部门出台所有工程类项目管护指导性文件,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和乡镇政府承担运行、管理和养护职责。实行民生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将建后管养纳入考核内容,逐步统一民生工程设施形象化标识,接受群众监督。

(五)巩固民主公开的政策宣传机制。倾听基层意见和群众呼声,适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有效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用民主的办法推进民生工程,引导群众参与、支持、监督民生工程。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改进政策宣传方式,建立走访和社情民意调查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服务,实行公开、便民、利民制度,努力提升群众的知晓度、满意度。

(六)完善严格透明的激励约束机制。将民生工程规划实施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增加民生指标在各类综合性考核中的权重。加大执法监察、审计监督、财政检查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民生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引入绩效评价制度,继续实施民生工程考核评比,严格兑现奖惩措施。

篇6:安徽省民生工程网

2010-05-19 08:

212010年2月5日

皖政〔2010〕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省政府决定201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原有28项民生工程

(一)落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省政府2009年第27次常务会议决定,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860元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全省平均保障覆盖面由3.5%提高到4%,全省审核审批保障对象212.1万人,2010年继续按照提标扩面后的政策实施。

(二)加快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10年,将全省尚未纳入民生工程的5911个村卫生室纳入建设计划,共建设8411个卫生室,增加投入2.7亿元。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人均13元提高到15元,增加投入4736万元。

(三)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80元提高到年人均12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元,省财政补助45元,县财政承担15元,农民个人缴费从每人20元提高到30元,累计投入资金61.2亿元。

(四)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12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元,地方财政补助60元(省财政对市级补助30元,对县级补助45元;市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0元,县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5元),累计投入资金10.8亿元。

(五)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率。201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率进一步提高,全年承保农作物8254万亩、牲畜197万头,累计投入资金9亿元。

(六)充实高校和中职困难学生资助项目内容。将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免费教育作为已有的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的扩充内容。从2010年秋季开始,全面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涉农专业学生免费政策。2010年投入资金4460万元,2011年起每年投入资金8900万元。

农村“五保户”供养、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城乡医疗救助、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农家书屋”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农村沼气建设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22项民生工程,继续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实施28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09〕1号)规定执行。

二、新增实施5项民生工程

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2010年全省新增实施5项民生工程:

(一)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从2010年开始用3年时间,新建、扩建61个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新增床位5400张,每张床位投入6万元,三年总投资3.24亿元。2010年安置床位1800张,投入资金1.08亿元。

(二)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从2010年开始用3年时间,整合利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文化室、寄宿学校等现有资源,在全省1308个乡镇创办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每个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2万元,投入资金2616万元,由省妇联负责实施;在农村地区确定2万个留守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之家配备电话、电视机(3000元),投入资金6000万元,由省教育厅负责实施。2010年计划建设400个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启动7000个留守儿童之家配套工程,投入资金2900万元。

(三)光荣院建设。2009—2011年,用3年时间,在全省建设30所标准化光荣院,安置床位3800张,项目完成后,集中供养率达到30%。光荣院建设每张床位投入2.7万元,3年总投资1.026亿元。2010年安置床位1515张,投入资金4091万元。

(四)农村清洁工程。从2010年开始用5年时间,投入15亿元,在全省每个乡镇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开展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促进农村环境改善。2010年在皖北3市和沿淮6县120个乡镇以及“千村百镇示范工程”的125个镇共245个镇建设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投入资金3.2亿元。

(五)校舍安全工程。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2010年投入资金50亿元。

三、有关工作要求

实施民生工程是我省解决各类民生问题的重要抓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精心组织实施,务求更大实效。

(一)完善民生工程实施和管理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贴基层需求,进一步细化实化措施,改进方式方法,努力实现民生政策效益的最大化。要本着节约、集约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民生工程和其他各类基础设施,形成集聚效应。要进一步创新思路完善补助或发放到人的民生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类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运行效果。要建立健全已建成项目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确保民生工程项目持久发挥效益。

(二)形成稳定、多元的筹资机制。各级政府要优先安排民生工程资金,打足预算,重点保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省级财政要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尽量减轻市、县财政配套压力。要采取政策扶持、以奖代补、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要加大各类民生资金的整合力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高效的协调机制。省、市各有关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工作效能;要强化分类指导,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级政府作为民生工程的实施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应尽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程实施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早受益、多受益。

(四)健全项目储备遴选机制。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目标,各地要结合需要与可能,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要结合编制“十二五”规划,科学制定阶段性民生工程目标,完善民生工程项目储备和遴选机制,实现民生工程的滚动发展。

(五)强化激励约束机制。要对照省、市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责任书,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强化督促检查,对省政府组织的综合性督查以及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开展的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整改到位,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将督查及检查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省政府将继续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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