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书附件

关键词: 监理

招标书附件(精选5篇)

篇1:招标书附件

监理单位招标技术要求

专用要求

1、资格要求

参与

投标单位必须为房建甲级;

具备河北省邢台市建设主管部门认可,保证在邢台市进行监理工作的专业公司;

具有大型综合性小区监理经验,尤其总监具备20万以上建筑面积高档小区任职总监经验; 服务国内著名房地产开发公司经验优先。

2、开发规模及计划

项目为

有限公司在 投资建设的大型高档小区,建筑类型为别墅、洋房、高层、部分临街商业,采用人车分流,全部采用地下室停车,大面积小区园林。

小区总建筑面积(计容)约为

万平米,计划分 期开发。本次招标

期开发面积约为万平米,建筑类型为高层和洋房。其中高层面积约为

万平米,洋房约为

万平米。

3、人员配置(二期)

总监1名(必须常驻项目)、资料员1名、土建监理员6名,水监理员2名,电气监理员2名。

具体监理员进场根据甲方要求及工程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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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要求

监理项目工程质量目标

本工程目标质量等级均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相关配套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之合格品要求。

监理公司组织、管理要求

1、监理公司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规范、标准、规程等。

2、为满足实现委托人的质量目标,监理公司应理解、接受委托人的相关工程管理制度。

3、管理体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中的管理职责、产品实现、测量分析和改进等一系列的程序文件、作业指引及细则范本等符合委托人工程管理需求,有矛盾时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修订。

4、监理公司应正确处理与委托人、承包商的关系,坚持“科学、公正、为顾客服务”的监理原则。

5、接受并认可委托人工程管理的理念:

① 完善委托人内部量保证体系,强调预防和过程控制;

② 监控、管理外部质量保证体系,充分利用并整合社会资源;

③ 加强质量公共关系,提高员工素质和管理能力,对人力资源全面持久的动员。

6、接受并认可委托人的核心价值观:

① 我们1%的失误,对于客户而言,就是100%的损失;

② 尊重客户,理解客户,持续提供超越客户期望的产品和服务; ③ 衡量我们成功与否的最重要的标准,是我们让客户满意的程度; ④ 在客户眼中,我们每一位员工都代表委托人; ⑤ 与客户一起成长,让委托人在投诉中完美。

7、监理公司应对监理部提供的管理与支持

① 监理公司与委托人共同对监理部进行检查与考核,至少每月一次。同时对主要工程 施工过程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a)监理部管理工作应符合双方签订的具体约定。b)落实委托人对监理部的考核意见以及管理要求。

c)监理资料整理归档应达到ISO9000标准,认真填写执行委托人有关质量管理记录。d)监理部管理工作是否符合监理公司的质量保证体系。

e)监督检查监理部的技术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改进,对工程的每个阶段(如基础、主体等)质量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书面报告委托人项目经理部。f)工程实体的观感质量及对监理部测量的复查;上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② 监理公司每月将检查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委托人项目经理部。监理公司有关领导应与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每两个月一次。③ 监理公司向监理部提供技术支持

a)监理公司的管理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应在重要的施工环节与监理部、委托人项目经理部进行技术沟通;对存在的技术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书面报委托人项目经理部; b)监理公司的管理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应直接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工作和施工图会审,协助监理部完成审查意见,并报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审核; c)监理公司应有专家资源管理体制,对工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技术问题召集专家进行专题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处理意见,报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审核; d)监督检查监理部的技术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改进,对工程的每个阶段(如基础、主体、装修等)质量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书面报告委托人项目经理部。④ 监理公司向监理部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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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因项目进展需要,委托人提出增加管理人员时,监理公司必须保证;

b)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公司将委托人奖励的资金当月完全分配给服务于委托人的监理部,此部分的资金不得挪为他用。

c)因监理部职员工作不力,委托人提出更换人员时,监理公司必须无条件更换;对严重失职的职员,监理公司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除名、记过和警告处分。

d)监理公司必须保证监理部正常的资金供应,保证按时向监理部职员发放工资和奖金。如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发现监理部有流动资金不足、拖欠员工工资等现象,委托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先支付监理部资金,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支付的费用在应付监理费用中扣除,并视情节要求监理公司支付扣款费用20%的违约金。

e)监理公司对所派出的监理部进行必要的物资配备,满足委托人工程管理的需要,基本要求:电脑不少于二台;数码相机二部;彩色打印机一台;每人必须具有保证办公期间联系的通讯方式,总监及总监代表须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工程质量检测必备的仪器、设备、工具等。

f)对监理部所配物资不能满足监理办公需要,监理公司又不能及时解决,已影响监理工作正常进行时,委托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进行配给,所需费用从应付监理费中扣除。g)监理人员应委托人要求参加委托人组织的培训、交流、考察等活动,监理公司应给予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

⑤ 监理公司应不断对监理部人员进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满足委托人工程管理的需要,对被项目经理部退回的不符合要求的监理人员,监理公司应及时补充符合要求的监理人员。

8、监理大纲、规划、细则

① 监理人应当在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提交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包括旁站监理方案),经委托人书面签字确认后5日内提交相应的监理细则。

② 监理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确认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工作,但委托人的确认并不免除监理人作为专业性公司应承担的责任。

监理部主要人员素质要求

1、总监的基本条件

① 从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10年以上,至少担任过两个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具有20万平米以上大型项目监理经验;

②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民建(或类似专业)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③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从事监理工作5年以上; ④ 遵纪守法,思维敏捷,沟通能力强,敬业精神好; ⑤ 必须能常驻工地现场。

2、总监代表的基本条件

① 从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10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岁,具备工程施工或设计经验; ②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民建(或类似专业)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③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从事监理工作5年以上; ④ 担任过一个以上类似工程的总监代表工程师工作; ⑤ 遵纪守法,思维敏捷,沟通能力强,敬业精神好; ⑥ 必须能常驻工地现场(与监理工程师不得兼职)。

3、监理工程师的基本条件

① 从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3年以上; ②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③ 从事监理工作2年以上,国家或地方注册监理工程师; ④ 担任过类似工程的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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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奋工作,专业水平符合委托人工程管理要求; ⑥ 必须能常驻工地现场。

4、监理公司派驻监理部的人员必须专业齐全。所有参加委托人项目的监理人员,在进入现场前,监理公司应先将其个人资料报委托人项目经理部,经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及委托人采购管理部面试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履行监理职责。

运作控制

1、项目施工开工前,项目总监负责组织检查、确认施工准备工作,协助业主或为业主办理工程开工的法律文件、手续。开工检查必须按《施工阶段管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根据业主要求和法规规定,确认开工条件是否得到满足,可采用文件审查和现场检查方式。

2、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必须有计划地进行,监理部应按《施工阶段管理规程》的要求,审查承建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及进度计划,并据此对监理工作作出安排。审查分包商资质,检查承包商质检体系是否有效运作,严格监控物料及工序质量,严格控制不合格的处理,对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做到有效控制。

3、工程完工验收,项目总监按《工程验收管理规程》的规定组织有关单位、机构进行。预验收包括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查和竣工资料的审查,对存在的问题,应以书面方式通知承建商整改。工程验收后,项目总监负责编制《监理总结》,同时按规定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4、保修阶段的监理,由监理部负责按《工程保修管理规程》的规定执行。监理部应根据保修阶段监理的任务及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理计划,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责任分配,形成相应的记录。

检查评审

1、职责

① 监理公司:定期组织对监理项目经理部的检查评审,形成评审报告并监督其执行情况。② 监理项目经理部:接受委托人及监理公司组织的检查评审、执行检查评审报告意见并反馈执行情况。

③ 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对监理项目经理部进行监控、检查和评审,具体方式包括:日常检查及月度评审。

2、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应通过工作联系函发送监理项目经理部,对于工作联系函中提出的问题,监理项目经理部须及时组织整改,并书面向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反馈整改情况,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验,直至问题封闭。

3、月度评审

月度评审完成后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应编写《检查评审报告》,及时发送监理项目经理部,监理项目经理部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委托人项目经理部书面汇报,委托人应及时验证;

月度评审的意见作为委托人对监理项目经理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评审内容详见《建设监理工程管理检查表》,包括但不限于:

a)各相关单位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是否畅通; b)有无违反合作协议及合同的情况;

c)文件记录是否全面真实,是否按合作体系文件的要求执行;

d)是否按体系文件要求对项目质量、进度实施监控,质量、进度控制水平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e)对合作及工程中出现的问题有无预防和纠正措施,执行状况如何; f)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变化,如:人员的变化、管理力度的变化等; g)以往评审的跟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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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记录控制

1、质量记录分为三类:一类是委托人项目经理部质量体系运行的记录;二类是不需移交政府城建档案馆的质量记录;三类是必须移交政府城建档案馆的质量记录。

2、记录书写:所有的质量记录应字迹清楚、基本内容齐全,记录中的数据不允许用涂改液涂改,若书写有误,应用横线划掉,并且应能识别原记录。

3、记录格式:监理的质量记录格式应满足行业管理部门或政府建设管理部门的具体格式要求;所有质量记录应该有统一编号和版号以便查询。

4、记录编号:质量记录编号按委托人公司文件管理规范要求进行,委托人公司对文件管理没有统一要求的,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应制定文件管理规范并执行。

5、记录收发、形成与保存

① 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和监理项目经理部必须按《质量记录一览表》进行工程质量记录的编制;

② 为便于索引、查阅,监理项目经理部应分别对收集到的质量记录进行归类存放,并制订质量记录目录;

③ 委托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利对监理项目经理部的质量记录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检查发现问题的监理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整改;

④ 对于需要双方签字确认的质量记录,监理项目经理部应在完善纪录后督促委托人项目经理部按时签字以形成有效纪录。

6、保存职责

① 项目建设期间,该项目的质量记录分别由相关部门和监理部等分别保管;

② 项目建设完成,监理项目经理部应分类整理所有有关该项目第二类、第三类质量记录,填写《文件移交清单》,移交给委托人项目经理部保管,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应对接收的文件进行查验签收;

③ 第一类质量记录由委托人项目经理部保管,委托人项目经理部撤消时,移交委托人一线公司档案管理部门。

施工准备阶段工作要求

1、监理单位职责

① 按照合作要求提供施工监理服务,保证住宅产品满足国家及委托人质量要求;

② 负责对承建商、供应商进行过程以及产品的监视测量工作,包括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设备材料供应、验收等; ③ 协助委托人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④ 主持开工预备会、工程例会和其他专题会议;

⑤ 协助委托人向总包交付测量基准点并检查总包的施工准备; ⑥ 审核承建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签署意见报委托人批准; ⑦ 组织施工图会审,并落实审核意见;

⑧ 根据施工准备情况,检查开工条件,满足条件后签署开工令并报委托人批准; ⑨ 监控材料设备质量及工序质量;

⑩ 组织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 ⑪ 组织设备进场验收、组织设备调试验收; ⑫ 跟踪进度计划执行情况,每周将进度执行情况报委托人项目经理部; ⑬ 审核施工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报委托人项目经理部批准,落实跟踪变更执行情况; ⑭ 对承建商上报的工程计量及工程支付等签署审核意见,报委托人项目经理部批准; ⑮ 检查承建商的安全保证措施,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2、监理进场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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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监理部进驻现场前,监理公司应与委托人先行沟通,结合《监理合同》共同商定监理部进场时间,及时组织现场监理人员进场,做好施工阶段监理的准备工作。② 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部监理人员应进行交底,并填写《交底记录》。

③ 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监理部的人员组建和分工,建立《监理部人员分工表》。

3、监理策划 ① 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管理指导书》组织编制,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定稿,报委托人批准实施。

② 监理细则: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导和安排专业工程师在施工开始前根据《工程管理指导书》、《监理规划》编制完成本专业的《监理细则》,并报委托人项目经理部批准。

4、协助委托人办理工程开工手续 ① 协助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若基础工程提前开工时,协助委托人办理提前开工手续。

② 协助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及《施工安全受监工程登记函》。③ 提醒委托人向监理工程师下发《建材取样送检见证人授予权书》,并办妥有关手续。④ 检查开工条件,委托人应确保现场具备“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并督促委托人办妥下列手续: a)临时用水批准文件; b)临时用电批准文件;

c)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临时路口审批文件); d)建设场地原始地貌图或场地平整后的标高测量图。

5、组织场地移交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委托人书面并于现场向承建商进行场地移交。监理如实填写《场地移交记录》,移交书面资料作为附件,参与移交的相关负责人签认存档。移交内容包括: ① 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的坐标点和水准点。② 水电接驳口及水电表读数。

③ 建设用地内及场地周围城市管网、道路网、路水、污水、雨水、燃气、供电、电话、有线电视的埋深、直径、走向、预留接口以及道路标高、接口情况,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基础、结构竣工图或情况说明。

④ 建筑场地原始地貌图或场地平整后的标高测量图。⑤ 对于不能提供完全资料但确知其存在的障碍,应明确将此情况书面告知承建商备忘。

6、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承建商须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一起报监理部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会审,监理部负责将会审意见形成会审纪要,承建商根据会审纪要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调整、修改

后报监理及委托人完成相应审批手续。

7、施工图纸会审

总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委托人提前二周提供施工图纸,有关各方应及时熟悉,并将发现的问题书面上报监理部,由监理部汇总整理后及时提交给设计单位准备,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及时组织施工图交底及会审,督促承建商整理好会审记录,各方及时进行签认。

8、工程开工报告审核

① 总监理工程师在核查开工条件具备后及时签发开工报告,开工报告应征得委托人同意。②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开工报告之前,应审查确认: ③ 委托人及承建商负责的施工条件已经得到确认;

④ 委托人及承建商根据有关法规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的各项许可证已经齐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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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阶段工作要求

1、工程质量控制

① 分包管理、材料验收控制

a)施工总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分包由总承包单位报监理初审。监理通过后报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审核;

b)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原材料及半成品订货前,承建商须填报《建筑材料报审表》、《成品、半成品申报表》向监理部提出申报,并将生产厂商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准用证及实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作为附件。必要时,监理工程师还应组织有关各方对生产厂家进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形成报告上报委托人,必要时,监理工程师还应要求承建商提供样品,监理、委托人、设计共同审查确认后对样品进行签字封样; c)甲供材料设备进场,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报审,监理单位负责组织验收;

d)监理工程师应对原材料拟送检的试验室的资质、设备、人员、服务时间、信誉等进行审查并报委托人批准。

② 隐蔽工程验收

a)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说明及规范要求对照施工现场对须隐蔽的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以确保其施工符合图纸及规范的要求。其中屋面、厨卫、外墙及地下室防水工程、门窗塞缝、室外管线工程的隐蔽验收,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必须参加;

b)隐蔽工程验收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承建商完成内部交接检查并合格后,监理工程师自接到承建商的书面申请 24小时内,到施工现场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复核;

 若已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以便承建商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  若不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应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督促承建商进行整改,待承建商整改完成后,再按上述程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之前,监理工程师应禁止承建商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

③ 特殊检验与试验

a)对施工中存在的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应建议委托人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试验分析,条件确实具备后方可批准在工程中使用;

b)无论是在工程进行中,还是在工程结束进行质量验收时,若监理工程师对构件或结构的质量有怀疑,均应建议委托人委托具有专门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试验结论应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

④ 工序质量控制

a)应严格执行样板引路原则,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在大面积施工前,均应先做小范围样板,样板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相关单位按图纸、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开始大面积施工。

b)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须遵照《分部分项工程工序检查一览表》要求,负责跟踪、监控承建商的作业过程,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负责验证,且记录应能封闭。

c)委托人项目经理部负责对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进行抽查验证(抽查数量按《分部分项工程工序检查一览表》要求)。所作记录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

d)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过程应进行有目的的巡视、检查,对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出现问题后难以处理的重要工序及部位,监理工程师应对其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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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完成施工的工序,承建商内部必须进行内部交接检查,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验收检查,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同意承建商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不同施工单位之间有工序交接时,前一工序完工后经监理工程师及紧后工序的承建商检查确认满足施工要求后移交,并填写《场地/工序移交记录》;

⑤ 质量事故

a)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时,承建商应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紧急处理并向监理单位、委托人项目经理部报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b)监理单位根据事故性质负责组织委托人项目经理部、承建商及其他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监理单位全面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落实。

⑥ 中间检验、调试验收 a)设备进场检验

 监理工程师接到设备到货验收通知后,按合同要求对照设备详细清单对设备进行检验;

 对于检验合格的设备,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批准该设备进场;

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设备,必须按合同约定办法处理。未经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该设备不得进场;

 监理工程师不同意设备进场,应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b)设备安装的中间检验和验收

 设备安装开始之前,承建商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其施工技术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后方可同意承建商进行设备安装的施工;

 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承建商的设备基础放线进行复验,在未获得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之前,承建商不得进行设备的安装;

 在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进行跟踪检查,以确保设备的安装符合设计与验收的规范要求;

 对于设备安装过程中的隐蔽工程,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其质量进行确认,并签署同意隐蔽的文件,该文件签署后,监理工程师方可同意承建商继续后续工程的施工;

 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单机无负荷运转调试检验,并对调试检验记录进行书面确认;

 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系统内所有单机都通过调试检验合格后,方能组织联动检验;  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建商的联动检验申请后,应组织委托人项目经理部、设计人及有关政府部门的代表对设备联动运转进行检验,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建商作出书面的联动检验结论;

 联动检验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方可签署承建商要求进行设备工程竣工验收的申请报告。

2、工程进度控制 ① 进度计划

a)工程进度计划包括监理控制进度计划、工程总进度计划、单位(单项)工程进度 计划及作业进度计划;

b)监理部应及时编制监理控制进度计划,并征得业主同意后实施。监理控制进度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 图纸计划;

 分包商进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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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原材料及半成品进场计划;  工程施工验收计划。

c)承建商应及时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报监理和业主审查后实施。工程进度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 工程项目的总工期;

 各施工阶段所需要的工期、最早开始和最迟结束时间;  各施工阶段所需要的各种资源以及资源供应的可能性;  各分项工程之间的逻辑关系。

d)承建商应及时提供作业进度计划,报监理和业主审核后实施。作业进度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 月进度计划;  周进度计划。

② 进度计划的审查

a)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求承建商在开工前按照合同约定或在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合理时间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应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单位(单项)工程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

b)审查承建商提交的进度计划是监理工程师进行进度控制的基本工作,施工进度计划由总承建商负责编制,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 c)监理工程师应对进度计划的如下重点进行审查:  项目划分的合理性、全面性;

 工期目标和时间安排与施工合同的一致性;  材料物资供应的可行性;

 劳动力、材料、机具设备供应计划;

 承建商与分包商的进度计划及专业分工的衔接。

d)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求承建商按照合同约定或在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各种详细的进度计划,以及对原进度计划进行相应的修改; e)各种进度计划都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③ 施工进度计划的跟踪与调整

a)监理工程师应重点跟踪检查项目节点计划的实施情况;

b)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的实际工程进度进行跟踪,并将施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中;

c)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和审核承建商的进度统计分析资料和进度控制报表;

d)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例会上对周进度计划与实际工程进度进行比较,在《监理月报》中对本月进度计划与实际工程进度进行比较,对影响进度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建议承建商采取相应的措施;

e)若发现实际进度过慢并可能影响工程按计划如期完成而承建商又无任何理由取得合理延期,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建商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保证工程进度目标如期实现;

f)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进度协调会议,分析、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并协调承建商之间的生产活动及承建商与其他各方之间的关系。

④ 停工

a)工程暂停指令,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的授权,并经甲方项目部经理书面同意后向承建商签发的暂停施工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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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工程暂停指令可以针对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并经甲方项目经理书面同意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其签发的工程暂停指令中明确指明暂停施工的范围;

c)出现下列情况时,监理工程师可视情况严重程度,签发工程暂停指令:

 承建商未按有关法规或合同的规定,在获得有关许可之前,自行进行相关部分的永久工程或辅助工程的实际施工作业;

 承建商不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对工程造成或将造成损害;

 承建商的施工管理混乱,对工程造成或将造成质量、工期、费用、安全控制方面的损害;

 承建商拒绝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正常管理,不能对监理工程师的管理作出适当的实质性回应;

 承建商有其它违约行为。

d)出现下列情况时,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指令:

 工程继续施工将造成对第三者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  委托人要求停工;

 政府或有关部门要求停工;

 为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停工进行处理;  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须停工的理由。

e)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暂停指令应通过委托人的同意才能生效;

f)在紧急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可以先口头发出工程暂停指令,然后在尽短的时间内报告委托人并用正式的工程暂停指令确认。

⑤ 复工

a)复工令,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的授权,向承建商签发的恢复施工的指令; b)若停工是由于非承建商的责任造成的,监理工程师在承建商提出复工申请后,必须检查造成停工原因的消除情况,具备复工条件时,应及时签发复工令;

c)若停工是由于承建商的责任造成的,监理工程师应在造成停工的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后,及时签发复工令;

d)复工令可以针对工程的部分或全部,监理工程师应在其签发的复工令中明确指明复工的范围;

e)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复工令应通过委托人的同意而生效。⑥ 停工责任及其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后,应对造成停工事件的事实,视需要进行独立的调查或组织调查,并将调查得出的对停工损失的评估与责任人认定的意见,书面告知委托人和承建商。冬季停工时,要求监理公司有人员进行日常值班。

3、合同管理

① 工程计量、审核工程进度款

② 工程计量是对工程支付进行审批的基本依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工程计量,并对工程计量严格控制,认真执行计量的相关程序;

③ 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承建商申请计量的项目进行认真的审查,在施工过程中的计量范围包括如下方面:

a)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项目; b)合同文件中规定的费用项目; c)工程变更项目。

④ 工程计量依据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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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合同文件;

b)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c)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记录; d)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

e)工程变更指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⑤ 工程计量的程序主要包括:

a)对于已经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对于合同文件内规定的费用项目,在该费用项目实际发生后),承建商在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计量申请;对于不合格者不予计量;

b)监理工程师对承建商提出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验收手续齐全、资料符合验收要求并属于规定的计量范围内的项目,方可同意进行计量;

c)监理工程师在进行工程计量时应按约定的时间提前通知承建商参加,若承建商未按要求参加计量,则以监理工程师计量的结果为准,如监理工程师未按约定的时间通知承建商,致使承建商无法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d)所有的计量结果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署后方可作为工程支付的依据。⑥ 审核工程进度款。承建商申报工程进度款须填写《工程款支付申报表》、《工程付款报告》及相关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对承建商上报的工程进度款进行初审,总监理工程师复审,然后报委托人终审。⑦ 处理工程变更 a)工程变更

 工程变更,是指对图纸、合同文件的任何部分作形式、质量、数量和内容上的变动;

 监理工程师必须协助委托人对工程变更进行严格控制,并密切注意其对质量、投资及工期的影响。b)工程变更的种类及程序

 所有变更均应经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审批;

 委托人提出工程变更,或者设计人提出变更,应经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审核,监理公司总监签发方可实施;

 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提出工程变更时,须征得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同意和审核,并监理公司签发方可实施;

 承建商提出工程变更时,监理部应对变更进行审查,若变更要求合理,报委托人项目经理部批准后,由监理公司总监签发实施;

 小业主提出变更应由委托人项目经理部下发变更指令,由总监签发实施;

 所有批准的变更,均应在图纸相应部位进行标识,将变更的编号、批准时间进行记录,最后还应加盖监理部公章加以控制。c)工程变更指令

 工程变更指令由委托人项目经理部签发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工程变更的项目、部位;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文件、图纸等;工程变更后,施工安排的相关事宜。

 监理部接到委托人项目经理部签发的工程变更指令后,应督促承建商进行施工并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提出工程变更费用签证,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审查并报业主审批。

⑧ 工程索赔

工程索赔的处理要求一事一单,如承建商根据与委托人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条款,以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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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据提出经济或工期索赔要求,则监理部应要求承建商提供具体索赔证据,并填写《索赔申报表》,经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核准后,报委托人处理。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在签署索赔文件时,必须详细列明同意或不同意该项索赔所依据的合同条款、法律、法规等,慎重处理每一项索赔。

⑨ 合理化建议

监理工程师针对项目设计方案,施工方法等提出改进措施或建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以书面形式报告业主。如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监理部应计算该合理化建议所产生的造价节约额,总监理工程师填写《合理化建议审批表》,报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审批。a)信息管理

 应设置专职信息管理人员,负责整理、收发、登记工程相关信息、资料、档案管理。

 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召开工程周例会,形成《工程例会纪要》,会议必须包含工程进度、质量管理、合同管理等工程管理基本内容,相关记录由监理单位整理,并报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备案。

 监理单位负责每月组织一次由监理单位、委托人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参加的全面质量巡查,巡查情况形成《月度工程巡查报告》。

 其他会议:必要时,由监理组织相关的专题会议,如技术交底会、工程质量研讨会、开工准备会等等。

 每月必须遵照国家规范要求及双方的约定,检讨各专业记录、监理日志、监理通知、文件收发是否完整、及时等等,且向委托人项目经理部提供相关报告

b)验收

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内部预验收、竣工初步验收;委托人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入伙前模拟验收。具体要求见《工程验收管理规程》。

工序质量控制规程

1、工作程序

① 应严格执行样板引路原则,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在大面积施工前,均应先做小范围样板,样板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相关单位按图纸、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开始大面积施工。② 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负责跟踪、监控承建商的作业过程,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负责验证。承建商对整改通知书应有书面回复,通知书及回复应报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备案。

③ 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召开工程周例会,形成《工程例会纪要》,例会上应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纠正、预防措施。监理单位判断必要时,可临时召开质量专题会议,会议中形成整改意见,由承建商整改完成后报监理单位验证,监理单位负责将记录报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备案。

④ 监理单位负责每月组织一次由监理单位、委托人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参加的全面质量巡查,巡查情况形成《月度工程质量巡查报告》。

2、工序质量控制 ① 工序质量控制要求

a)监理工程师应监督并协助承建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将客户关注的分项工程及工序作为质量控制点加以控制;

b)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承建商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若不满足要求应及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建商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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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过程应进行有目的的巡视、检查,对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出现问题后难以处理的重要工序及部位,监理工程师应对其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督; d)完成施工的工序,承建商必须进行内部交接检查,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验收检查,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同意承建商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

e)不同施工单位之间有工序交接时,前一工序完工后经监理工程师及紧后工序的承建商检查确认满足施工要求后移交,并填写《场地/工序移交记录》。

② 工序质量检查

f)工序质量检查为监理部的日常工作,由监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g)《分项工程工序检查一览表》涉及以下各主要分项工程及工序:土方工程、桩基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门窗工程、幕墙工程、抹灰工程、饰面砖工程、涂料工程、地面工程、橱柜制安工程、防水(地下室、厨卫、外墙、屋面)工程、室外工程、室内给排水系统、室内采暖系统、卫生器具安装、室外给排水管网、室外供热管网、游泳池系统、室外电气、变配电室、供电干线、电气动力、电气照明安装、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安装、防雷及接地安装、智能化系统等; h)监理部根据《工程管理指导书》中质量控制的相关要求、《分项工程工序检查一览表》、《监理细则》及工程具体情况汇同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共同编制适合本项目使用的专用“检查表格”,“检查表格”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时间、部位、检查人、具体内容、复查情况等;

i)监理部应根据检查表要求的检查比例对工序质量进行检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形式发承建商进行整改,并负责验证整改情况。《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报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备案;

j)委托人项目经理部负责对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进行抽查验证(抽查数量按《分项工程工序检查一览表》要求)。所记录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

3、质量事故

①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时,承建商应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紧急处理并向监理单位、委托人项目经理部报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监理单位根据事故性质负责组织委托人项目经理部、承建商及其他相关单位召开专题

会议,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监理单位全面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落实。

工程保修管理规程

1、职责

监理部负责保修阶段监理工作的策划与实施

2、程序

① 保修阶段的监理策划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入伙前根据工程保修项目编写保修阶段的监理细则报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审批,在细则中明确保修期限、责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确保保修责任落实、保修及时、保修质量达到要求,保修阶段结束后及时签署文件,及时进行监理总结。

② 保修阶段的监理

a)工程保修期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持续时间的确定:详见合同内容。b)保修期的质量缺陷与解决

 保修期内若发现工程质量缺陷,监理部应组织业主、设计人、承包商及有关各方确定质量缺陷的事实和责任,必要时,可建议业主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及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部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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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质量缺陷责任确认后,监理部应要求责任方提出缺陷的处理方案,审批并督促该方案尽快落实,处理方案须报委托人备案;

 若缺陷处理方案不能得到及时实施,监理部应书面通知委托人,并建议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上述工作,其处理的费用应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处理。c)保修期的延长

 若在工程保修期内发生质量缺陷或损害,导致工程不能使用,则工程保修期应相应延长,其延长时间为其引起工程不能使用的时间,监理工程师应对这一时间进行确认;

 若对工程缺陷的处理并不影响整个工程的使用,则整个工程的保修期不再延长,但经过处理的部分保修期应相应延长,其延长时间为该部分工程由于缺陷或损坏而不能使用的时间;

③ 保修阶段监理总结。工程验收管理规程

1、职责

① 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参与验收阶段的策划、组织及实施并对全过程进行监督。② 委托人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及交付模拟验收。③ 监理部负责组织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验收。④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阶段的监理策划与实施。⑤ 监理人员负责验收阶段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2、程序

① 竣工预验收

a)总监理工程师安排监理人员与承建商一起对完工工程进行检查,并填写《完工前检查记录表》。记录应详细记载检查部位、检查时间、检查结果、检查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检查的记录进行审核和抽查验证。

b)对竣工预验收发现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应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督促承建商限期整改并验证整改情况。

c)《完工前检查记录表》应报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备案 ② 竣工初步验收

a)承建商完成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并自行组织验收达到使用要求后,提交工程完工资料和初步验收申请。

b)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提交的完工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设计人员、承建商及有关方人员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c)工程竣工初步验收之前,总监理工程师应提前三天将初验计划报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将派人参加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d)对初步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并提交《完工前检查记录表》,该表应记录检查部位、检查时间、检查结果、检查人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检查的记录进行审核和抽查验证,并责成承建商整改,承建商整改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总监理工程师方可同意承建商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在该过程形成的所有记录均须报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备案。

e)完工资料和检查记录如存在影响验收为不合格,总监理工程师应向承建商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督促承建商落实整改后,经验证予以封闭。

③ 竣工验收

a)工程项目经过初步验收合格后,承建商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须经承建商法人代表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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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监理对《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初审,符合要求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后,报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审查;

c)监理部协助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在竣工验收前就需进行专项验收的内容分别提请规划、消防、环保、技术监督、城建档案、燃气和民防等有关部门进行专项验收,并取得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 规划验收:委托人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 燃气工程验收:监理部负责督促燃气工程承建商向政府部门申报验收并取得《燃气工程监督及质量等级证书》;

 消防工程验收 :监理部负责督促消防工程承建商向政府部门申报验收并取得《消防工程验收合格意见书》;  民防工程验收:监理部负责督促民防工程承建商向政府部门申报验收并取得《民防工程验收证书》;  电梯工程验收:监理部负责督促电梯工程承建商向政府部门申报验收并取得《电梯(扶梯)验收结果通知单》;

 环保工程验收:当发电机及其降噪工程施工完毕后,监理部负责督促降噪工程承建商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当室内外排水工程施工完毕后,监理部负责督促排水工程承建商向排水管理部门申请验收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 档案验收:工程主体施工完毕后,监理部协助委托人项目经理部通知各承建商进行竣工资料收集并组织自检,委托人负责验证并向市城建档案馆申请竣工资料验收;

 室内放射性检测:监理部负责协助委托人项目经理部按规范要求组织室内放射性检测并取得相应证明文件。

 承建商签署了工程保修书,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审查确认竣工验收报告符合要求后,由委托人项目经理部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勘察等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提前通知质量监督机构进行验收监督(须提交有关工程质量文件和质保资料,以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工作进行监督);  工程通过验收人员的现场检查评估,达到验收要求后,验收人员应签署书面的验收结论;

 监理工程师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应详细记录验收人员对工程的验收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经检查验证后予以封闭;  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将整改结果报验收组再一次做现场验收。d)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④ 监理部协助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⑤ 交付前模拟验收

委托人负责根据内部有关程序组织交付前模拟验收,模拟验收主要解决入伙后客户关注的重点问题。验收应根据项目规模、人员状况分组进行,人员组成应包括:客服、物业、工程、监理、承建商等。验收前,委托人应组织相关单位根据《入住前细部检查表》编制“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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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验收检查表”,验收前应针对检查验收内容对参加验收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监理部应组织承建商全程参加模拟验收并负责督促承建商对模拟验收发现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整改结果

须报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备案。

验收质量检查标准模拟验收检查表的编制:模拟验收检查表应根据合同、规范及客户所关心的具体问题由委托人负责牵头参考《入住前细部质量检查表》进行编制。

⑥ 工程交付

a)工程交付的条件:

 在按上述规定完成竣工验收及交付模拟验收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建商逐步落实整改意见;

 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移交证书之前,应审查确认:

 竣工验收及交付模拟验收已获通过、承建商已按要求完成了相应的整改工作;

 承建商书面提交了《工程移交申请》、《工程移交清单》和《存在问题清单》;  委托人提交《房屋使用说明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 承建商签署了《工程保修书》。

b)工程移交证书的签发

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符合上述规定前提下,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并见证交付过程;

 如果施工合同或其补充合同有分部移交工程的约定,监理工程师对移交部分的工程,应按全部工程交付相同的办法处理。

安全管理规程

1、职责

① 监理公司对安全监理承担领导责任;

② 监理公司负责组织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监督活动; ③ 委托人项目经理部检查督促相关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活动; ④ 总监兼任监理部安全主任,负责项目安全监理的组织和监督;

⑤ 监理部应指派专人担任安全工程师,全面履行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2、程序 ① 策划

监理公司及委托人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的安全监理服务的检查评价,制订和持续改进安全监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监理部具体实施安全监理工作并负责将安全监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

② 监理公司

a)组织每月对监理项目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及评分办法详见《安全检查评分表》,检查人员由监理公司及委托人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组成,要求监理部安全主任、安全工程师、承建商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参加,检查内容包括监理形成的安全监理活动记录和现场实际情况,监理公司将检查评比结果《安全检查月报》在检查完成一周内发到监理部及委托人项目经理部;

b)发生重大突发事故后,负责重大安全事故的事后调查、分析、善后处理及预防等工作,并写出《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

③ 委托人项目经理部

a)审批监理部根据施工合同及相关法规草拟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 b)参与月度安全检查;

c)抽查现场日常安全工作,并将发现问题交监理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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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参与重大突发事故的全过程处理;

e)根据合同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对承建商及监理部予以奖罚。④ 监理部

a)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其中包括:安全组织机构,有无安全责任人,区域安全责任人等,督促承建商建立和完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b)检查承建商办理安全监督站安全监督手续情况;

c)开工前编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报委托人批准,并负责向承建商明确; d)安全巡视检查:

 安全工程师每天巡视一遍施工现场,检查承建商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针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薄弱环节进行研究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承建商整改;审查特殊机械和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制止,并拟定《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经总监签字后发承建商进行整改并验证整改情况;每天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应记录在监理日记中,《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须抄送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备案;

 其它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施工现场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制止,并拟定《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经总监签字后发承建商进行整改并验证整改情况;每天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应记录在监理日记中,《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须抄送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备案。

e)内业资料检查:安全工程师每月检查一次承建商的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监理月报》中,对不符合要求的应拟定《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经总监签字后发承建商进行整改并验证整改情况,《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须抄送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备案;

f)在每周的内部例会上,总监应检讨本周安全监理情况、安全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

g)监理部每月应将上月《监理月报》报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及监理公司;

h)监理部收到监理公司的《安全检查月报》后,安全工程师应将安全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拟定《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经总监签字后发承建商进行整改并验证整改情况,对检查得分在70分以下的项目必须制订整改措施,《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须抄送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备案;

i)奖励与罚款:检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并依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进行奖罚;

j)重大突发事故处理:现场发生安全伤亡事故,监理部任何人员有义务在第一时间通知总监,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及监理公司,并组织一切在场人员抢救;监理部应督促承建商写出事故报告,按有关规定上报安全监督机构,并报委托人项目经理部、监理公司备案。

监理实施过程特殊要求

监理部在工作中,除满足监理公司自身的管理要求外,必须满足委托人项目经理部的具体管理要求。监理合作的特殊要求规定如下,未涉及到的监理工作内容应符合国家监理规范

和项目所在地区监理规程的要求。

1、旁站制度

a)监理部应在旁站监理工序施工前4小时安排好旁站监理人员,根据工序施工时间长短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数量,一般不少于二人。每周编制旁站执行情况及下周旁站计划,报 项目经理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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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监理部应对旁站人员事前做好培训,制定旁站检查内容和记录要求;

c)在旁站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应随施工不间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较为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总监和 项目经理部,待隐患处理完后再继续施工,必要时发停工令;

d)旁站记录要真实、全面,保持记录的连续,不得编造假记录,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e)旁站监理记录须在施工结束后24小时内整理完毕,项目经理部将抽查执行情况; f)对旁站监理人员做好安全检查交底工作,特别是夜间旁站监理,不仅要做好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也要做好自我保护。

2、样板引路制度

a)工序样板。主要工序施工前必须先做施工样板,样板经 项目经理部和监理组织专项现场验收,得到确认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同时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样板交底; b)根据 项目经理部要求,做好施工样板间、交楼标准间、示范单位的监督和交底工作。c)装修工程施工前,监理部应组织施工单位,按 项目经理部所发设计图的要求进行装修材料的样板选择,经项目经理部确认后,监理部应将确认的材料样板记录存档,监督施工单位按材料样板进行采购。

3、监理作息时间要求

a)监理部所有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b)监理部的作息时间一般与施工单位作息时间一致,8小时以外只要工地有施工,监理部都应安排适当人员加班进行巡视;

c)节假日监理部要安排人员值班,并将值班人员安排表报 项目经理部备案,若施工单位节假日正常上班,监理部应根据施工内容安排好相应专业监理人员值班,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

d)监理部应制定值班日记制度,值班日记应挂墙以备查阅。

4、巡视检查要求

a)监理部的监理人员必须保证白天正常工作时间内,有6小时以上在施工作业面巡视; b)监理工程按照现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附表《工序检查一览表》要求进行巡视;

c)巡视中对主控项目100%检查,对一般项目不少于50%的检查,对一般实测检查不少于30%自行检测;

d)应记录检查的分部分项、检查位置,观测项目质量描述应包括存在质量问题、数量多少、是否符合验收要求;实测项目应有监理工程师亲自实测的数据;

e)监理部应根据工程进度要求,编制简单易行的巡视检查表,每位监理人员要有专门巡视记录簿。

5、对监理公司在销售期的配合要求。在销售入伙期间,监理部应派各专业工程师配合项目经理部和销售人员对顾客所提的问题进行解释,必要时应带顾客到现场或样板间进行现场解释工作。

6、监理人每月需向委托人提供10分钟左右的的录像资料(用数码摄像机拍摄,以便后期剪辑)。

7、景观园林、精装修监理工作要求及标准以委托人下发的任务书及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准,监理人须无条件接受。合同终止条款:

委托人单位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30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当委托人单位认为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单位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单位发出通知后14天内没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次通知发出后30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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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招标书附件

1工程概况

(1)地理位置描述;(待定)

(2)工程内容描述:(待定)

2服务的目的在_____(工程名称)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将负责按施工合同进行施工监理,包括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安全等行政管理,处理与施工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为工程按时,高质量完成提供优质服务。

3服务的期限

监理服务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的保修期结束时止。非监理服务原因造成的延期,业主按附加服务向监理工程师支付报酬。

4正常服务

(1)制备监理所需的准则、核对单、表格和证书等。

(2)建立监理程序和行政管理系统。

(3)参与编制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协助评标与合同谈判。

(4)审查施工图纸及施工图预算,参与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5)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6)实施监理确保监理组织能有效地和顺利地进行监理包括:

a批准承包商委派的管理、骨干人员施工计划与材料来源;

b合理安排出图及时颁布施工图纸;

c审查批准承包商的工程图纸;

d严格检查放线与施工测量e质量控制与材料和工程试验;

f工程进度的控制与评估;

g执行现场材料与工程量的计算,编写有关记录与报告;

h签发变更命令、评估变更,确定未标价工程的费率,指派计日工或决定要求的替代;

i制备并颁发付款证书,签从工程的完成;

j根据操作工艺与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查工程的施工情况;

k检查工程进度;

l核对承包商的帐目、发票、索赔及其它呈报;

m保存付款记录;

n监督承包商的安全和工程保护情况;

o安排与承包商的每周会议,以审查图纸、工程进度和其它有关事务保存经有关方签字的会议记录;

p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发票、索赔和其它报告井作出答复;

q在帐目、索赔、问题、争议与分歧等方面协助业主处理或在需要时作出决定,需要仲裁,协助业主为任何法律行动制备支持文件;

r保存与合同计划不符或更改的记录,提供一套已标明修改处的主图作为竣工图纸的基础;

s督促审查承包商各阶段提交的竣工资料及全套竣工资料;

o编写并保存月度进度报告;

t定期编写进度和财务状况报告(季度、半年由)以及工程完工时的竣工报告。

5附加服务

(待定)

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及其他服务《业主根据条件提供或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

附件C报酬与支付

1支付条件

本合同为人一月合同,按监理工程师实际执行服务花费的时间计算。如服务时间一个月,按日历日计算,一个月按30个日历日。费用按本附件第六条规定的相应费率计算。

2动员预付款

2.1动员预付款的支付

在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开工时间28天内,业主应向监理工程师支付_____的款额作为动员预付款,该款额相当于除应急暂定款、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以外服务费用的5%。

2.2动员预付款的偿还

动员预付款按月度应付发票上的数额的10%扣回,直至完成全部动员预付款。

2.3支付的方法

业主向监理工程师支付动员预付款的方法应为监理工程师的银行向业主提供可接受的不可撤销银行信贷。这是业主支付动员预付款的条件之一。

3价格调整

单价按每年_月_日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价格格数进行调整。

4税收

(a)本合同实施过程按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现行的法律与法规监理工程师应缴纳的一切税收由监理工程师负责。

(b)本合同实施过程按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现行法律与法规业主应缴纳的所有税收由业主负责。

5最终支付

不迟于本服务完成后的28天内,监理工程师应将如下第六条所述的费用,连同本合同所实际产生的由签收的发票证明的最后申请提交业主审批,业主据此审批并向监理工程师支付余下费用。

6费用估计

6.1职业服务的报酬

姓名职务人月数月价估计费用

6.2 住宿费

6.3 交通费

6.4 杂费

篇3:拟制招标书应考虑的三对问题

首先是流标与失控问题。所谓“流标”, 是指招标活动 (评标时) 未选定中标者。其表现主要有两种情况:其一是无人投标或参与投标者达不到国家政策规定的3家以上 (含3家) , 形不成规定的竞争比较条件。其二是参与投标者虽达到政策规定的3家以上, 但全部以招标书规定的废标条件, 认定为废标。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 有的是招标购买的产品特殊, 社会能供给的商家不足3个。如能满足招标者某种特殊需要的特殊技术或知识产品, 只有1个或2个商家可以提供, 达不到招标规定的3家条件。有的则是招标书规定的条件出了问题, 即招标所针对的产品可供应商数量达到政策规定的3家以上, 由于招标书设定的选定条件限制, 使一些可供应商感觉中标无望而不去投标, 或虽去投标但被废标。所谓招标书设定的选定中标者条件, 主要有3个方面:其一是投标者资质类条件, 如业务资质等级、业绩信誉历史、服务条件等。其二是产品技术参数类内容。其三是评标办法。一般来说, 潜在投标人都是针对招标书规定内容衡量自己的条件, 认为有中标希望才去投标 (那些串通作弊的衬托性陪同投标即俗称的陪标除外) 。如果认为可能中标的商家少于3家, 就会导致招标流标。有时候, 认为可能中标而去投标的商家达到3家以上, 但评标者严格按招标书规定的废标条件, 认定他们全部属于废标之列, 从而也造成招标流标。

当然, 按照规定, 一次招标流标, 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或改为竞争性谈判, 或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但是, 招标重组, 毕竟又需时间。因为按现在招标常规要求, 招标书需在网上公示3天, 无异议后再公告招标20天, 招标确定中标者后再公示7天。整个过程进行完毕, 在没有任何停顿和干扰的情况下, 至少需用时间1个月。这多用的1个月时间, 肯定影响招标方工作的需要和计划进度。不仅如此, 在招标的项目实际具备国家规定的招标竞争条件的情况下, 即社会实际存在的招标项目的可供应商达到3家以上, 人们会怀疑流标的招标行为特别是其招标书内容规定存在不合理甚至私心因素, 这对招标方来说, 无疑是负面影响。所谓竞争性谈判, 是指采购项目的意向供应商有2家, 由采购方分别与其谈判, 从中选定1家供应商。竞争性谈判的采购公告时间为7天, 比正式招标要求的公告时间短。从时间因素方面说, 对采购方的工作需要影响相对小些。但是, 在人们已知招标项目实际具备国家规定的正式招标竞争条件的情况下, 政府招标主管部门是不会轻易批准招标流标的项目改为竞争性谈判方式来选定供应商的。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顾名思义, 就是采购项目按只有1家供应商来申批采购, 其程序和规定公告时间与竞争性谈判相同。但是, 除非采购项目确属只有1家可供应商, 否则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也不会轻易批准采购项目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所谓“失控”, 是指招标活动不能按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确定中标者。与“流标”的符合招标书规定条件的投标商不足3家的状况不同, 它是符合招标书规定条件的投标商达到或超过3家, 但由于招标书内容规定的限制, 使评标时无法选中最符合实际需要或相对更理想的投标商。与流标的可能主要影响采购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同, 招标失控可能造成的是采购方的经济利益损失或失去获得更大利益的机会。其具体表现是, 本来招标应依据物美价廉的总原则选定中标商, 但在具体评标时, 由于受事先制定的必须遵守的招标书某些不合理内容规定的限制, 结果使相对不理想的投标商无法排除在可能中标的范围之外, 从而使相对理想的投标商失去中标机会, 导致采购方与理想投标商合作的机遇错失。与造成流标的招标书内容构成类型相同, 其影响招标失控的主要因素也是3个方面, 即投标者资质类条件、产品技术参数类内容和评标办法。有的是资质限制不够, 结果使相对资质低者入围中标。因其服务能力相对较差, 难以满足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有的是产品技术参数限制不够, 结果使产品性能相对低者入围中标。因其性能相对较差, 难以满足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有的是评标办法规定不恰当, 如过于看重价格因素, 或分项计分评价但有关项目赋分数值不当, 造成评标时无法选中理想的投标商, 从而使采购项目的实施受到影响。也有的可能3方面因素都有。总之, 不管是哪方面因素造成的招标失控, 都可能导致采购方的经济利益损失或失去获得更大利益的机会。

招标流标和失控是招标活动可能出现的两种极端现象, 前者主要由于中标条件限制过当 (即条件苛刻) 造成, 后者主要由于条件限制不足造成。但不管是两种情况中的哪一种, 都会对采购方的利益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 在拟制招标书时, 一定要考虑这两种不利后果, 慎重确定限制条件和评标办法, 并把握好度, 避免这两种后果的出现。

其次是意向与合法问题。我们知道, 任何招标, 采购方都有自己的需求意向。招标书中明确地表达采购方的意向, 不仅有利于采购方找到合适的投标商, 而且有利于潜在投标商明白自己是否适合对之响应, 从而做出是否参与投标的决定。采购方在招标书中表达需求意向的方式仍然需要通过前文提及的设置的投标商资质类条件、产品技术参数类内容和评标办法来实现。从道理上讲, 采购方可完全按自己的需求意向来设置这3方面内容, 但实际情况则是除了要防止出现前文述及的流标结果外, 还必须考虑设置的投标条件及评标办法是否合法。如有的招标采购方希望投标商在采购方或采购项目所在地有服务场所, 这从便于服务项目实施来说, 有一定道理。但按国家招标法要求, 它涉嫌地域歧视, 不利于充分竞争。因为大多非本地潜在投标商可能在本地未设服务场所, 此项要求无异将非本地企业排除在可能中标的范围之外。再如有的采购方由于合作过或使用过等原因, 信任某商家或某品牌产品, 希望继续使用。从人之常情角度来说, 这没什么问题。但招标法要求, 招标时不能指明厂家、商家和产品品牌, 也不能按某一品牌产品性能、规格等为依据来提技术参数要求。因为这容易使人怀疑采购方有私心, 或采购方与有关厂商有不正当交易。又如采购方希望中标商的实力较强, 因此对投标商提出注册资金数额等实力方面的要求。应该说, 这项要求对项目实施是一种保证性的要求, 具有合理性。但按现在招标的有关规定, 除有些大型工程、特殊工程等外, 一般的商业招标, 不能作这样的硬性要求, 否则是对中小企业的歧视。当然, 这样说并不意味着采购方的某些实质性需求不能表达或不能满足, 而是说如前述的本地服务、注册资金等不能作为排他性的决定条件, 即不能作为直接废标条件。不仅不能作为直接废标条件, 也不能作为影响中标的十分重要的条件。如按每项条件赋分综合评标, 本地服务、注册资金额度等不能赋分数值过大, 实质上将非本地企业或小型企业置于投标竞争的劣势地位, 否则将引起人们的质疑。

第三是常规与意外问题。各单位招标, 一般是按常规情况考虑问题和拟制招标书内容, 投标商也大多按常规情况进行承诺和中标后服务。但是, 也不时有个别投标商以人们意外的方式进行承诺和中标后服务, 较为隐蔽地损害采购方的利益。因此, 拟制招标书时必须考虑社会人员的复杂性, 预防个别投标商的投机牟利行为。虽然按采购程序招标后签订合同可将招标书的内容进行完善, 但《招标法》规定, 合同内容应以招投标书内容为主要依据, 不得随意更改, 以避免实际规避招标的行为。所以, 为防止投标商的投机牟利, 必须在拟制招标书时考虑周全。下面这几种情况应特别注意:

1.产品质量投机。既包括购买产品的整体质量, 也包括产品的材质、配件等。如一单位招标采购摄像机支架, 按常规该类支架三角腿上的盘座是铁制品, 可招标采购到货后发现中标商供应的支架盘座竟是塑制品。由于同样规格的塑制品比铁制品轻很多, 造成支架总体重量不足, 摄像机架上后支架不稳, 无法使用。招标使用单位想退货, 中标商以招标书及合同未明确该项为由拒退货, 由此造成招标采购方的被动和损失。

2.投标资格投机。某些采购, 需要大型供应商或产品的生产商投标供应, 才能满足工作要求。但某些小型供应商临时加盟大供应商, 以大供应商名义参与投标, 或某些产品的临时代理商以产品的生产商派出机构名义代表产品生产商参与投标。可项目实施后, 若需要后续服务, 这些临时加盟商或代理商可能已退出原加盟机构或不再代理某产品, 无法提供项目后续服务, 也造成项目采购方的被动甚至损失。如某高校招标采购一批电子图书, 当时中标的是该批电子图书生产商在该高校所在地的某代理机构。当时合同约定, 该批电子图书在该校安装后, 次年起5年内中标商应每年为其更新一定比例的电子图书。而事实是该项目实施第二年, 该代理机构就不再代理该批电子图书生产商的产品, 造成无法进行更新。

3.服务投机。这在招标采购劳务服务时极易出现, 包括劳务的数量和质量。如招标采购物业服务, 由于需服务的内容庞杂琐碎, 质量标准不便时时事事衡量, 极易出现漏洞。

篇4:招标书附件

美的VRV多联中央空调系统维护保养范围:

1.图文信息中心美的VRV多联空调机、新风空调机、单元空调机年度保养 其中:室内机513台,室外机130台、屋顶式空调机3台、卧式全热交换器23台。

2.新教学大楼美的VRV多联空调机、新风空调机、单元空调机年度保养 其中:室内机65台,室外机29台。

3.招生办公楼美的VRV多联空调机年度保养

其中:室内机11台,室外机3台。

4.国际交流处美的VRV多联空调机年度保养

其中:室内机17台,室外机2台。

5.理学院办公楼大金VRV多联空调机年度保养

其中:室内机79台,室外机9台。

6.校部办公楼美的VRV多联空调机年度保养

其中:室内机33台,室外机3台。

7.音乐堂、工会俱乐部美的VRV多联空调机年度保养

其中:室内机73台,室外机4台。

8.国际文化交流村美的VRV多联空调机年度保养

其中:室内机75台,室外机6台。

10.行政服务中心美的VRV多联空调机、单元空调机、全热交换器年度保养

其中:室内机60台,室外机14台;单元空调机2套,全热交换器4套。

11.职能处办公楼美的VRV多联空调机、单元空调机年度保养

篇5:招标书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集中规模

招标采购管理的意见

随着公司物资集约化管理的深入推进,招标管理工作不断加强,招标采购策略不断优化,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取得了显著成效。近期,公司组织开展了招标采购流程梳理和“总部统一组织、网省公司具体实施”招标采购专项督察活动,从总体情况来看,各单位能够积极贯彻落实公司物资集约化管理各项部署,规范有序运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但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招标计划方面,属于总部招标采购范围的,有些单位未经批准直接纳入省公司二级采购平台自行组织实施,存在越权采购行为;部分单位招标需求计划申报不及时、不准确,物资采购标准执行不到位,少数非标物资未报送审批。二是在招标采购方面,有些单位对潜在投标人资质业绩条件设臵不合理,招标文件审查不严格,甚至出现限制性条款;评审细则不严谨,废标和澄清审查不严格、尺度执行不一;有些单位未按规定随机抽取专家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中存在专家评分雷同或替代打分等异常现象;个别专家主观倾向性较大,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个别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授标原则定标;有的单位框架招标和非物资招标管理不规范;少数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到位,保密制度执行不严;部分单位招投标档案管理混乱,归档文件不全。三是在合同签约履约方面,招标结果执行不严肃,合同签订不及时,有些单位不按照招标结果签订合同,随意变更采购数量、合同金额、交货期等实质性条款,甚至出现签约单位与中标单位不一致的现象,部分单位到货验收标准执行不严格。四是在落实整改方面,部分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力、更不能举一反三解决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招标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带来较大的经济和法律风险,而且产生了不良的负面影响,有损公司作为责任央企的良好形象。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切实规范公司系统集中招标采购行为,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不断提高集中规模招标采购质量、效率和效益。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采购计划管理

加强计划申报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各单位要按照总部下发的批次计划安排,按期、全面、准确报送采购计划。首先,要加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深度,深化项目计划管理;对于需政府核准的项目,必须有项目批复与采购计划一同上报;需求部门在报送采购计划时,要充分考虑采购周期和设备生产周期,确保物资供货时间与工程里程碑计划的紧密对接,严禁将供货时间盲目提前,避免因设计深度不够、项目计划调整等原因造成物资供应不畅。其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司招标采购范围与目录,属于“总部直接组织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和服务,一律报总部按规定流程招标采购;属于计划外采购的项目,须报总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严禁不执行目录瞒报计划,或未经批准越权采购。

为确保计划申报的准确率,各单位要加强计划填报人员和设计人员的培训,深化采购标准在设计环节的应用,设计单位要按照ERP信息系统中物料编码提交物资清册,确保申报物资的特征描述与技术规范书相一致。同一项目、不同电压等级设备材料的采购计划在同一批次申报、同步审查。

加强计划申报中采购标准执行的刚性。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司的物资采购标准,在项目建设的规划、设计、采购、验收等各个环节深入应用。今后,各类物资采购计划,不分项目属性一律全面应用物资采购标准,原则上非标物资采购计划不得进入申报环节。对技术规范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需求,各单位必须单独行文上报总部,经总部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活动。

二、进一步加强招标采购管理

公司将加大对“总部统一组织、网省公司具体实施”模式下10-35千伏等主要设备材料集中采购的管控力度,按照“方案审查、标准流程实施、关键环节管控、评审结果公示”的原则,特别是要加强对网省公司“六统一”的贯彻力度,首先是由总部对招标文件、供应商资格业绩、评分因素权重设臵、价格评审办法、废标条件、授标原则等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要求,组织各单位对招标采购结果实行备案公示,并定期开展招标采购业务督察,督察结果进行通报。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总部统一要求编制物资采购方案,每批次招标不再重复进行方案审批,仅对修改变化内容实行审查。对于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与发布,应严格执行物资采购标准和统一的合同标准文本,严禁指定特定产品型号、技术参数和指标;对于属各单位自行招标范围内的物资,也要建立健全采购标准或规范文件;招标公告必须在法定媒体上发布,公告的时间和内容要充足、完整。对于资质业绩的设臵,不得仅将本地区或本单位的供货或运行业绩作为限定条件,不得随意提高或变更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对于评审规则和细则的制订,加强设备关键元器件性能指标评审比对,合理确定评分规则,不得简单地按照国产和合资分类设臵,不得“量体裁衣”设定限制性响应指标;对于价格评审规则设臵,积极推行区间复合平均价法、偏离基准价双向减分方式,倡导价格有序竞争,保障产品质量。对于废标和澄清事项,严格按照专家提出、组内讨论、组长审查、法律确认、评标委员会主任批准的程序,实施责任追究,严禁废标尺度不一造成评审不公,严禁对价格、技术响应等进行实质内容澄清。对于标包划分,要科学合理,确保竞争充分,但也要防止过度恶性竞争;对于非物资招标,总部已制定了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请各单位严格执行,应公开招标的,不得邀请招标;严禁未经招标直接指定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于框架招标,要建立严密的管理制度,严防数量和价格的失控。对于招标采购结果的确定,必须召开招投标领导小组会议,进行集体决策定标。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总部统一要求,加大招标文件审查力度,加大开标、评标、定标等关键环节管控力度,监督及法律部门要全过程参与,严格审查开评标程序的规范性、开评标记录的真实性、专家抽取的合规性、评审打分的合理性、废标澄清的合法性、招标采购结果的公正性、全过程的保密性,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必须签字齐全,并经法律、监督人员签字确认,招标资料要归档完整,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确保招标全过程严谨规范。

对于10-35kV等主要设备材料定标结果报总部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备案的同时,在公司统一平台上公示三个工作日,各单位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中标结果、废标原因等,公示期满无投诉,由各单位组织发布中标通知书。公示期间,如有投诉,总部将组织进行受理,经查实的投诉由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报总部批准。

总部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各单位招标采购结果公示和投诉受理,招标采购结果公示平台为国网招投标网(http://newbidding.sgcc.com.cn);各类投诉受理的处室设在物资部监察处,并由专人负责投诉的受理、查处和回复。监督热线为:010—63413452。

三、进一步加强评标专家管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筛选、推荐和评审,建立严密管控的评标专家库,确保专业水平高、工作作风正、职业素养强的专家选入专家库。

建立专家随机抽取机制,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要求,采用计算机系统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抽取专家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在评标前评标委员会组成名单要严格保密。抽取到的专家应按时参加评标,不能参加的应提前履行审批手续。

建立专家标前会常态机制,科学组织评标活动,加强专家业务知识、保密知识、法律知识的培训,并由监督部门组织评标纪律宣贯。通过标前会的培训,保证所有专家熟悉招标项目情况和评标工作流程,掌握招投标信息系统使用、废标和澄清等相关规定,确保专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

建立专家独立打分约束机制,坚持商务、技术“背靠背”打分原则,充分尊重专家个人专业判断,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干预专家正常评标工作。严禁一人评审其他专家拷贝打分,或专家之间互相替代打分,严禁在组内一人打分多人签字的行为。

建立专家违规行为处罚机制,加强专家评分在线跟踪监督,对打分异常情况提前判断预警,对专家倾向性评分要实行诫勉谈话,防止预控不到位造成评审不公。对于严重违反招标评标工作纪律的专家,取消其专家资格,并在公司系统通报批评,性质严重的实行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加强合同签约履约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使用公司统一的合同文本,严格按照中标结果中确定的技术规范和商务文本及时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采购结果进行实质性变更,合同签订主体、物资名称、数量、金额等必须与招标采购结果保持一致。如因设计变更、项目调整等原因对合同签约数量进行变更,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签约,但招标采购的单价不得进行调整。对于非物资项目,严禁超越招标文件规定的分包范围,在签约时将主体工程违规分包给其它承包商。

为提高合同签约效率,各单位要加强招标文件审查,除技术复杂或项目实施的关键设备材料,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情况外,原则上不再单独签订技术协议,招标采购结束后直接按照招投标文件进入商务合同签约。各单位要优化合同审批流程,明确规定各部门审批重点与审批时限,确保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对于供应商投标时虚假承诺、报价失误等原因造成毁约的,要及时上报总部。

各单位要加强合同履约管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依法履行合同。对于因项目需求计划调整、设计变更、现场不具备收货条件等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履约的,要追根溯源,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增强集团意识、全局观念。要建立合同履约督察机制,做好物资到货安排,加快完成物资现场验收,及时在ERP系统中办理手续,确保系统信息与实际业务同步。

五、进一步加强监察与绩效考核管理 明年将调整同业对标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物资业务指标,同业对标增加集中招标采购和招标采购规范性方面的指标,监督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规范招标采购管理,提高执行力。总部将公布各单位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和同业对标的评审、打分、分类和综合排序情况;建立监察工作常态机制,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建立内控机制,拓展检查范围,加大通报力度;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对供应商投诉和业务督察中发现的框架招标、资质业绩、废标澄清、评标定标等方面的问题,在公司系统进行通报;对严重违规,影响较大有损公司形象的,总部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该单位各项考核指标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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