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村食品药品协管员职责
村(社)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业务培训工作总结
龙潭镇2014年村(社)食品药品安全
协管员业务培训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好《关于印发区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实施培训项目和协管员培训内容的通知》(渝食药监人[2014]109号)及《关于印发2014年村(社)协管员培训施方案的通知》(涪食药监发[2014]10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我镇村(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管员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的作用,龙潭镇食药监所于10月27日至10月31日组织举办了为期5天的村(社)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培训会,现就培训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接上级通知后,我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我镇村(社)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集中培训的各项事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培训实施方案,并提前印发了《关于印发龙潭镇2014年村(社)食品药品协管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涪龙潭府发〔2014〕 109号)到各村(居)委。
镇食药监所负责本次培训会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督导等具体工作,将培训安排电话通知到各村(社)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并积极邀请区食药监分局法制监督科 、餐饮食品科 、食品生产科 、镇食药监所负责人 等领导主讲。
二、联系实际、重点突出
本次集中培训会,主要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农村家宴管理规范、食品药品全知识机法律法规、食品药品日常事故应急管理和行政执法基本程序等方面工作,根据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实际,结合近年来食品药品监督实践,突出难点、重点,开展了一系列食品药品协管工作迫切需要的、针对性强的业务培训。
一是重点讲解了村(社)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二是从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五个方面介绍了食品药品安全基础知识,利用日常检查工作图片给协管工作人员以生动形象的举例。三是结合龙潭实际,从村(社)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要点、工作程序与简明方法等三方面重点讲授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工作实务操作。四是结合家宴管理实际案例讲解了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实务操作。
三、强化考核、收效明显
本次培训为期5天,培训对象为全镇各村(居)委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22人及镇食药监所人员4人,共26人全部按要求参加各次培训,参训率100%。
培训结束后,由镇食药监所负责组织培训考核考试,考核平均成绩83.08分,最高分95分,最低分69分。
通过这次集中培训,我镇各村(社)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清楚了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熟悉了基本的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基本掌握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工作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了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为我镇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
1、继续抓好培训教育工作。我镇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继续加强对村(社)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促进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的良性健康发展,推动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努力完善更新培训内容。以需求为导向,充实多类别的培训内容,把“树立新理念、运用新方法、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放在培训工作的首位,着力培养和提高食品药品协管员运用知识研究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引导食品药品协管员学习文明礼仪、管理技能、电脑运用、公文写作等到综合知识,提高食品药品监督工作管理能力、应对处理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能力。
3、积极创新培训载体。在传统教育培训模式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网络、多媒体等现代培训手段,根据培训内容的要求和单位的实际,灵活的采取举办集中学习、案例分析、考察学习等模式,鼓励协管员在职学习培训,推进高层次学历发展。
龙潭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2014年11月17日
第二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
1、宣传食品药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安全基本常识;
2、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发现无证经营行为及时上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
3、负责本行政区内就餐10桌以上或人数在100人以上自办宴席的登记备案工作;
4、发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及时向当地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报告,对有可能灭失的涉案证据进行就地维护保存,控制事发现场;
5、配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部门组织的本行政区内食品、药品案件监督稽查和查处工作以及专项整治行动。
第三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责。
2、了解掌握本辖区食品种养殖、生产、流通、消费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情况以及群众对食品药品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月报表等报表的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并定期报送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
4、协助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日常工作,确保本辖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5、负责本辖区内制售坐收渔利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和责任人进行举报,协助涉药案件调查取证,报告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6、按时参加上级食品药品安全会议和各种培训活动。
7、配合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知法守法和依法权威的意识。
8、完成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开展巡查活动,及时了解村(社区)内“四品一械”的市场情况,收集“四品一械”的质量安全信息,掌握“四品一械”的安全动态,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二、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四品一械”的执法检查活动;
三、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四品一械”监管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宣传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安全饮食用药知识;
五、按时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会议等活动;
六、完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篇:村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规划、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和考核机制等,并组织实施;
二、积极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政策法规及安全知识宣传,组织并督促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
三、按委托权限和范围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检查、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受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四、收集、整理、分析、评价、报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按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工作总结、报表、工作信息等;
五、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巡查,受理和收集有关食品、药械、化妆品方面的信息的反映和投诉,及时了解其购销渠道和质量动态,对存在质量可疑问题或其它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以及投诉的,应立即处理或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六、督促辖区内涉药单位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工作;
七、监督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提出改进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建议;
八、分类建立各种工作记录和工作档案;
九、按时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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