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关键词: 总则 预防为主 责任制 生产

第一篇:安全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环保处安全生产业务保安责任制

第一章 总则

1.1 为了加强对公司环保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环保安全生产、综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减少和避免环保安全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治环境污染,维护矿区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产生的污染物的环保管理工作,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等一切污染源的防治管理。

1.3 公司应不断改进和完善环保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环保安全责任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1.4 公司环保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环保处管理科,负责环保安全生产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环保安全管理办公室依照本制度对公司环保安全工作实施全面综合监督管理。

1.5 公司环保安全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下属单位的各级领导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环保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支持、督促公司各级环保安全管理组织依照本制度履行环保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各单位专、兼职环保安全员对责任区域内的环保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采取措施。

1.6 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工艺技术研究和先进管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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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涉及环境保护的报告资料、文件资料、图件资料、环境管理资料归档整理,内容完整。

2.9 按时完成当年环保局下达的排污费上缴任务;按时完成当年公司环境监测站例行监测的监测交费任务。

2.10 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及时消除环保安全事故隐患。

2.11 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评审、演练。

2.12 避免污染物超标排放,杜绝任何污染事故的发生;如有环保安全事故发生必须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和部门报告。

2.13 负责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采取板报、横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生产自觉性。

第三章 环境保护现场管理

3.1 确保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有序,实现文明生产。

3.2 杜绝在生产经营全过程可能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辐射污染、噪声、粉尘、刺激性气体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严禁未经处理偷排废气废水、丢弃废物。

3.3 应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4 公司环保处按计划对各单位污染物进行监测,监测采样、分析符合规范要求,原始监测记录齐全规范;各单位须积极配合。

3.5 各单位锅炉烟气、外排污水管线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正常,数据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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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等工作,试运行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4.9 建设单位在试运行,生产运行基本稳定并达到应有的生产规模时,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环境监测机构或调查机构对建设项目环保工程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监测和考核,编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调查报告)》;委托有资质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竣工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报有审批权的环保和水保部门进行验收审批。

第五章 污染物控制管理及排放要求

5.1 废水排放主要有如下要求:

⑴废水排放执行上级环保部门批复的废水排放指标。

⑵废水排放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雨污切换形成制度,严格执行,形成记录。

⑶事故废水、初期雨水收集进入事故水池,经污水系统处理达标后复用或外排。

⑷各重污染装置界区设置集水围堰,界区污水和初期雨水经污水管道排入污水系统处理,雨污管线切换形成规定,要有记录。

⑸节约用水、废水进行综合利用,外排废水达标。 5.2 废气排放有如下要求:

⑴工艺废气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主要污染物有SO

2、颗粒物、NMCH、NH

3、H2S;NH

3、H2S等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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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禁止将危险废物以任何形式转移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转移到非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中,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有相应的配套设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⑷对已经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建设符合标准的专门设施和场所妥善保存,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所的选址,必须报公司相关部门论证与批准。

⑸危险废弃贮存、处置场所必须设立危险废物标示牌,在处理处置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体积、重量和危险程度。

⑹危险废物要根据其成分,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容器分类收集。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贴有标签,在标签上详细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成分、特性以及发生泄漏、扩散污染事故时的应急措施和补救方法。

5.5 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处置: ⑴医疗垃圾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HJ 516-2009)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⑵医疗垃圾的收集、贮存、焚烧、处置等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⑶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⑷生活垃圾应按《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进行垃圾填埋场的选址及垃圾处理。

⑸生活垃圾严禁与煤矸石、锅炉炉渣等工业固体废弃物混排;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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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艺体处安全目标责任书

九龙口镇中心小学艺体处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落实学校治安综合治理,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完善的学校治安防控体系,使学校各级人员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学校决定全面签订安全教育与管理责任状。艺体处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所在,为了加强学校艺术、体育活动的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校园安定、稳定,创造良好的治安秩序和育人环境,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与艺体处签订本责任书。

1、艺体处主任是艺体处安全责任第一人。

2、学校艺术、体育要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纪律,与艺术、体育老师签订安全责任书。

3、学校组织艺术、体育活动,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操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4、学校大课间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5、学校组织学生艺术、体育活动,要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协办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

6、对活动的场地应事先考察,确保学生安全进行。艺术、体育课和课外艺术、体育活动,教师要对活动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7、活动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8、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9、活动期间领导和教师要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学生,发现学生身体不好,及时送医院治疗,发现学生的异常举动,及时做好思想工作,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10、所有艺术、体育活动,班主任必须跟班,特别是要注意观察、管理本班学生的纪律、秩序,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11、若遇事故发生,当事人或目击者应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立即到达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区教育局,并通知受害者的亲属或监护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时间。

12、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的财产、师生生命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逐级追究责任,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与有关人员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限期一年,即2017。

九龙口镇中心小学(公章)

校长(签字): 分管校长 (签字): 2017 年 2月12 日 2017年2月 12 日

艺体育处主任(签字): 2017 年 2 月12日

第三篇:安全处工作汇报

本周是新生入学的第一周,也是安全易发生的第一周,为此安全处对本周进行了周密安排,防患未然。

本周召开两次工作会,周日大会后,在李书记的安排下,对学校的门口、宿舍、食堂、操场等场所进行安排监视督查,防止各类不安全案件发生,保证新生安全入学,到学安全就读。聂树青老师,兢兢业业,尽心尽责,在门口等处进行督查监督,把各种不安定因素处理在萌芽状态。

周三,在李书记的主持下,进行一次安全工作部署,详细部署了安全工作思路,让每位成员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尽心尽责,来不得半点马虎,并对安全“六个一”活动进行详细解读,以及安全周的活动安排。会后,陈文杰主任起草了《曲周县第二中学安全责任书》和《曲周县第二中学安全工作计划》;黄如庆老师整理打印《曲周县第二中学安全工作排查记录表》和《曲周县第二中学安全整改记录表》;马安国老师起草了《曲周县第二中学防汛预案》和《曲周县第二中学防溺水预案》;聂树青老师把档案柜里的档案进行了详细的整理。

第四篇:处安全生产约谈办法

X运管字[2015] 15 号

关于印发《XX市XX区道路运输管理处

安全生产约谈办法》的通知

处各站、办,各道路运输企业:

现将《XX区道路运输管理处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xx市xx区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5年12月1日

xx市xx区道路运输管理处

安全生产约谈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参照《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和xx市交通运输运输局《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约谈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沾化区道路运输管理处组织的安全生产约谈工作。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约谈,是指区运管处与道路运输经营者进行的安全生产监管诫勉谈话。

第三条 全区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领域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区运管处应约请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有关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约谈:

(一)6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责任事故;

(二)发生较大事故,存在漏报、谎报或瞒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

(三) 有必要进行安全生产约谈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安全生产约谈的形式分为个别约谈,集体约谈。

个别约谈,是指被约谈单位发生第三条情形的,由是运管处组织的单独约谈。

集体约谈,是指相近时间内,2个以上被约谈单位发生第三条所列情形的,由区运管处组织的集体约谈。

第五条

区运管处提前书面通知被约谈单位,告知约谈事项、约谈时间和约谈地点。

第六条

被约谈单位应在收到约谈通知后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确认,并上报参加约谈人名单。

参加约谈的人员包括被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等。

第七条

安全生产约谈以谈话形式进行。约谈时,约谈人听取被约谈单位对有关情况的陈述,并针对被约谈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质询,提出整改要求。

第八条

约谈时,被约谈单位应陈述下列情况:

(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陈述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吸取的教训,已采取或将采取的措施,事故教育情况;

(二)漏报、谎报或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的,应陈述事件处理情况,对违规行为的认识或相关整改措施;

(三)其他情况约谈的,应陈述原因,及下一步整改计划和措施。 第九条

被约谈单位应在约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上报区运管处,区运管处安委会办公室将做好整改跟踪和督查工作。被约谈单位整改不力的,区运管处再次组织约谈,对两次以上整改不到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向市运管局提请给予停止办理相关业务。

第十条

被约谈单位无故不参加约谈或未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应给予通报批评。

因约谈事项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相关部门追究被约谈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一条 约谈需经区局分管领导同意。区运管处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约谈的具体组织工作,有关安委会成员按职责分工参与约谈工作。

第十二条

区运管处安委会办公室应安排专人做好约谈记录,约谈记录和被约谈单位上报的材料等资料应存档备查。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五篇:信息安全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和信息产业部有关电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并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电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有关电信网络信息安全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宣传贯彻工作。

3.保障电信网络信息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依法对电信网謝言息安錢行监管。

4.负责对各电信运营企业的信息安全保障制度、措施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配合有关部门对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有害信息的行为进行查处。

6.配合有关部门对危害电信网络信息安全的行为进行查处。

7.负责对私自设立国际关n局或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的行为进行监管。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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