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目的论的文学翻译论文提纲

关键词: 原则 目的论 翻译 理论

论文题目:从翻译目的论看朝中文学翻译方法 ——以《告密制度》中译本为例

摘要:翻译目的论于20世纪70年代在德国首次被提出,并成为当时功能主义翻译学派的核心理论。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是该理论的三大原则,同时该理论至今仍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翻译目的论与其他翻译理论不同,其赋予了译者更多的自主权利。根据翻译目的论的第一个原则——“目的原则”,译者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多种翻译方法,将原文的内容和原文作者想要传达的思想传达给译文读者。同时,根据翻译目的论的第二条原则——“连贯原则”,译文应该符合译文读者的阅读水平,切合译文读者的文化环境和社会环境。此外,翻译是一项有众多形形色色的参与者参与的活动。根据翻译目的论的第三条原则——“忠实原则”,译者不仅要使译文忠实于原文内容和原文作者,有时还需要做到对出版社、资助人和翻译活动发起人等多样的翻译活动的参与者保持“忠实”。本论文在先行研究的基础上,将翻译目的论与中国朝鲜族作家金学铁的中篇小说《告密制度》相结合,分析考察了翻译目的论的三大原则在朝中文学中翻译方法的选择。本文认为,根据翻译目的论的第一个原则——“目的原则”,译者可以运用增译、减译和意译等翻译方法处理原文信息,实现不同文化间的交流与沟通;根据翻译目的论的第二条原则——“连贯原则”,译者可以通过分译、合译和移译等翻译方法处理原文,最终向译文读者提供阅读性强、易于接受和文脉连贯的译文内容;根据翻译目的论的第三条原则——“忠实原则”,译者可以通直译和模仿等翻译方法处理原文,以实现对不同对象的忠实。本文立足于翻译目的论,并以中国朝鲜族作家金学铁的小说《告密制度》为讨论文本,旨在能够拓宽朝中文学翻译的理论内容,验证由西方引入的翻译目的论在朝中文学翻译中的适用性和妥当性,以求能为之后的朝中文学翻译理论研究提供一些新思路,同时也希望能为翻译批评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翻译目的论;文学翻译;朝中翻译;《告密制度》;翻译方法

学科专业:朝鲜语笔译(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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