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测试卷

关键词: 工号 验收 药品 记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测试卷(精选8篇)

篇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测试卷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测试卷

姓名:工号: 得分:

一、填 空:(50分)

1、冷库温度为,各库相对湿度应保持在之间。

2、首营品种应填写

3、药品验收应做好记录,验收记录记载、数量、品名、、、、、、和验收人员等内容。

4、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药品与30cm,与

库房散热器或供暖管道间距cm、与地面距离cm。

5、进品药品包装的标签以,并有。

6、对销后退回的药品,应存放在,的标识。

7、药品批发企业在药品出库复核时,做好复核记录,应包括、品名、、、、、、、、、等项目。

8、运送有温度要求的药品,途中应采取相应的,或

9、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自

10、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符。

购进票据和记录应保存至超过1年,但不得少于年。

11、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每日,定时对库房温湿度进行记录。

如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并予以。

二、是非题,(20分)

1、企业应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质量领导组织,其主要职责是:适应企业

质量体系,实施质量方针,并保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2、养护组或养护员属于行政部监督指导。)

3、药品连锁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该是执业药师或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

技术职称,并能坚持原则,有实践经验,可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4从事验收,养护、计量、保管等工作的人员,只要有相应学历或一定的文化程度,可以上岗()

5特殊药品必须实行双人验收,双人保管。()

6、《进口药品注册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效期均为3年。)

7、)

8、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应进行抽样,由养

护检验。()

9()

10、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应加盖供应单位质量管理机构的原

章。()

三、问答题(30分)

1、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应索取的资料有哪些?并写出审核程序?

2、哪几种药品在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中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或忠告语或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篇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测试卷

职务:姓名:日期:成绩:

一、单选题(每题4个答案,请选择一个正确答案,每题6分共30分)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何时起施行。()

A:2001年2月28日B:2001年12月1日

C:2001年12月15日D:2002年1月1日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何时起施行()

A:2000年3月17日B:2000年7月1日

C:2001年7月1日D:2000年12月1日

3、药品批发企业按其经营规模设置相应的库房,其中小型企业其库房的面积应为:()A:1000平米B:1500平米C:200平米D:500平米

4、小型批发企业年销售额应为:()

A:1000万以上B:500万以上C:500万以下D:200万以下

5、《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必须经常考察本单位所经营的药品()

A、数量、质量和中毒事故B、质量、销量和信誉程度

C、质量、销量和市场占有率D、质量、疗效和反应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4个答案,请选择二个或二个以上正确答案,每题10分共70分)

1、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

A: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B:具有与所有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备,卫生环境

C: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D: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2、关于假药,正确论述的有:()

A: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B: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C:变质的D:超过有效期的3、关于劣药正确论述的有:()

A: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B: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C: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D:被污染的4、哪类药品的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

A:麻醉药品,精神药品B: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C:外用药品非处方药品D:处方药

5、仓库应具备的设施和设备:“()

A: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备B:避光,通风和排水的设备

C: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备D:防尘、防潮、防霉

6、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有()

A:麻醉药品B:精神药品

C:生物制品D: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7、企业应对质量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其管理重点为:()

篇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测试卷

新修订GSP共4章, 包括总则、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附则, 共计187条。新修订GSP集现行GSP及其实施细则为一体, 增加了许多新的管理内容。如新修订GSP借鉴了国外药品流通管理的先进经验, 引入供应链管理理念, 结合我国国情, 增加了计算机信息化管理、仓储温湿度自动检测、药品冷链管理等新的管理要求, 同时引入质量风险管理、体系内审、验证等理念和管理方法, 从药品经营企业人员、机构、设施设备、文件体系等质量管理要素的各个方面, 对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销售、运输、售后管理等环节做出了许多新的规定。

新修订GSP是药品经营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同时也规定:“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 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将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涉药物流等的相关活动纳入适用范围, 是GSP为适应新的要求, 弥补监管工作空白, 实现对药品流通全过程监管的重要修订。由于使用环节药品质量管理的差异性, 此次新修订GSP没有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储存等活动纳入适用范围, 但鉴于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质量管理与经营质量管理密切相关以及药品监管职能的要求, 新修订GSP规定了:“医疗机构药房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药品采购、储存、养护等质量管理规范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制定”。

本期点睛:

本文回顾性分析该院为顽固性癫痫患者行胼胝体切开手术的治疗作用, 并进一步确定其预后相关因素, 综合评价该手术的有效性及安全性, 得出结论:胼胝体切开术可以有效地减少顽固性癫痫患者的发作频率, 虽然具有较大的并发症风险, 但对于致痫区广泛并且不能手术切除的顽固性癫痫患者, 胼胝体切开术依然是有效而且必要的。参见“胼胝体切开治疗顽固性癫痫 (附102例病例分析) ”。P194

近年的临床研究表明, 腰椎间盘突出症经皮穿刺腰椎间盘臭氧注射融核减压术是一项具有创伤小、并发症少等优点的新治疗方法。本文对就诊的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在传统经皮穿刺椎间盘臭氧注射治疗的基础上联合经骶管穿刺臭氧疗法治疗, 并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治疗效果, 得出结论:腰椎间盘突出症经皮穿刺椎间盘联合骶管注射医用臭氧治疗是一种安全有效且对患者而言较为经济的微创疗法, 能够达到满意的治疗效果。参见“经皮穿刺椎间盘联合骶管穿刺臭氧注射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67例临床分析”。P240

我国肝癌患者多因肝炎、肝硬化发展而成, 肝脏免疫系统独有的特征在其癌症的发生和发展扮演着重要角色, 常伴机体免疫功能低下, 因此在手术治疗过程中易发院内感染。本文探讨甘露聚糖肽注射液对肝癌手术患者免疫功能的影响, 和预防术后并发感染的临床效果。得出结论:甘露聚糖肽注射液能改善肝癌手术患者免疫功能, 降低术后并发感染, 提高临床疗效。参见“甘露聚糖肽注射液对肝癌手术患者免疫功能及并发感染的影响”。P288

目前的内分泌治疗和针对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 (Her-2) 的靶向治疗对三阴性乳腺癌 (triple-negative breas cancer, TNBC) 无效, 因而探索一种疗效满意的治疗方案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以GRP78为靶点, 研究内质网应激反应 (UPR) 调控三阴性乳腺癌细胞对西妥昔单抗 (Cetuxmab) 耐受的机制, 明确Cetuxmab的体内外抗三阴性乳腺癌作用, 得出结论:体内外试验均表明西妥昔单抗对三阴性乳腺癌有治疗作用, 但受到内质网反应的调节, GRP78有可能成为三阴性乳腺癌患者治疗的新的靶点。参见“内质网应激反应调控三阴性乳腺癌细胞对西妥昔单抗耐受的研究”。P334

前期已有研究探讨了乌苯美司在动物体内的药动学和绝对生物利用度, 但针对本药在肿瘤患者体内的分布和代谢特点的研究尚缺少。本文作者采用专属性好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HPLC) 测定乌苯美司胶囊在NSCLC患者中的药物浓度, 为临床用药提供参考依据, 得出结论:采用HPLC法测定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乌苯美司的含量方便准确, 可用于临床监测乌苯美司的血药浓度。参见“HPLC法测定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乌苯美司的血药浓度”。P365

本期重点基金论文:

“217例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头颈部CTA检测资料分析”。P185

“中医学“天癸”概念内涵解读”。P330

“早期子宫颈癌患者血清骨桥蛋白的表达及其意义”。P187

篇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测试卷

1、推行药品批发配送制的优势

我国从事药品经营的企业或公司比较多,这其中规模比较小的企业或者公司占了很大一部分比重。为了能够保证我国的药品经营市场和谐有序的发展,我国开始实施药品批发配置制,效果比较好,不仅保证了药品质量,也使一些不具备药品质量把关资格的企业退出市场。其具体优势如下:

第一,药品经营过程中,使用药品批发配大大降低了进货成本。因为此种方法是集中采购,每次的进货批量都比较大。以某医药公司为例,应用药品批发配送方法,采购成本下降了1.3%,半年就能够增加超过200万的经济效益;第二,可以有效防止重复进货,也可以防止重复设库。因为药品批发配送之后,管理更加系统化,科学化,存库资金占用量减少,药品过期问题也得到有效缓解;第三,其他方面的费用也有所降低。比如药品公司或者企业不必频繁的安排人员参加订货会,人员出差费用、商品损耗费用都大大降低,对于规模比较大的医药企业来说,此次昂费用至少就能够节约几十万元;第四,药品质量能够得到有效保证。因为药品批发配送,进货口只有一个,对货源单位要求会更加的严格,货源单位自然会尽可能的保证药品质量,此外在进货过程中,质量监督人员首次合作的企业、首次经营的品种进行更为严格的检查,同时药品批发配送与网络连接,有关药品企业能够进行跟踪,尤其是可以对药品分流情况跟踪,防止药品分流期间出现质量问题。

除了上述几点优势外,药品批发配送制的应用,还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优势,即:便于药品资源进行更合理的配置,尽可能的避免浪费现象的出现。早期我国的药品批发单位基本上都拥有外采权,而这样每个批发单位都要建立一个检验室,以便对药品进行检验,这样不仅对浪费药品与检验室资源,同时也难以形成有效的检验数据。但是药品批发配送之后,需要集中进行采购,一个检验室即可。药品经营单位也没有必要构建一个库存量比较大的仓库,库存量减少,绝大部分存库都防止在统一的仓库中,统一进行管理,既利于仓储条件的改善,也利于仓储管理的改善。

2、药品批发配送制实施的必要性

2.1有利于转变经营方式、便于药品经营企业扩大再生产。现阶段,我国的药品经营方式相对比较落后,这使得医药企业市场竞争秩序比较混乱,假药产品屡禁不止。药品购销期间存在着违纪行为,这使得很多的规模比较小的医药经营企业负负债经营,效益不高,难以继续维持。但是如果运用药品批发配送制方式,则能够有效的缓解上述问题,这主要是因为能够将具备集中采购能力的企业看作是中心,进行统一采购,制定标准化的质量要求,标准化的管理方式等,一旦出现问题,核心医药企业需要负绝大部分责任。这样不仅降低了成本,也保证了经营效益。作为核心医药企业,为了保住核心地位,定要细化管理,构建管理部门,加大管理力度,以便能够提高市场竞争力。

2.2有利于精简药品批发企业。现阶段,我国药品批发企业数量庞大,尤其是规模比较小的药品批发企业数量所占比重非常大,而这些小型企业基本上都不能进行质量把关。市场上某些药品批发企业正是依靠贩卖假药,任意降低经营成本,或者是依靠偷税漏税来进行经营。这样类型药品批发企业的存在,影响了药品行业威信的树立,对民众的身心健康也非常不利。但是运用药品批发配送制之后,医药批发企业需要进行重组或者改组,那些不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企业定要被淘汰,这对净化医药批发行业有着积极的作用。实施药品批發配送制之后,只有哪些拥有质量保管的企业能够留存下来,而这些企业在进行药品批发时,也会受到核心药品批发企业的制约,因此能够保证药品质量。

3、实行药品批发配送制应注意的问题

虽然药品批发配送制拥有很多优势,但是如果在实施的过程中未能注意到一些问题,这些优势未必能够发挥出来,不仅如此,可能会适得其反,产生一系列的不良的连锁反应。

3.1实行批发配送制的前提是参与企业应以资产为纽带,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和强有力的领导机构。这就要求配送制应在同一个法人企业内部实行,或者在不同的法人企业之间进行了企业重组后实行。在一些仅有松散联合关系的企业之间要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是不大可能的,因此不具备实行配送制的先决条件。

3.2要选择一家经营实力强、仓储条件优越、人员素质较高、企业管理比较先进、计算机管理比较成熟、经营规模相对较大的医药企业作为承担药品集中采购职能的核心企业。

3.3要把各个单位原有的货源基地和主要进货人员集中到核心批发企业设立统一的进货部门,实行统一进货和管理。否则某些重要品种的货源可能发生问题,与原有进货合同执行的衔接也有一定困难。

3.4要注意维护转为配送制企业的原批发经营单位的既得利益,其原来直接外购药品能够享受到的各种优惠,应尽可能予以保留。核心企业主要应通过扩大经营规模和进一步降低进货成本来增加效益。

3.5要在对核心企业资金流动规模和质量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核定每个配送制单位的资信额度,严格结算纪律。否则,可能形成资金大量沉淀到客户和配送制单位,导致核心企业资金压力过大、调度失灵的后果。

3.6要明确整个配送体系的药品质量责任主要由核心企业承担,在完善整个配送体系质量把关手段的基础上,重点健全核心企业的质量体系,制定科学合理、严密有效的运行程序,确保药品质量时时处处都在受控状态下。

3.7要健全核心企业对配送制企业的发货和售后服务体系,确保配送制企业能够快速提货,快速向客户配送,对售后出现的问题能够得到快速合理的解决。3.8小型经营单位习惯于购销一些小厂家生产的低价药品,并形成了一个相应的客户群。实行配送制后,虽然质量有了更加切实的保障,但是满足习惯使用低价药品的客户需求有较大难度。针对这一问胜,应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注重满足特殊客户群的需要,不要一味追求品牌,而应适当组织一些虽不太知名、但价格较低、质量仍然能够得到切实保障的货源。

4、结语

综上所述,可知推行药品批发配送制,的确是规范我国药品经营的最有效的方法。虽然现阶段该制度还未大规范应用,但是其应用作用已经显示出来。只是在推行的过程中,有关人员需要注意一些问题,比如参与的企业经营实力必须达到一定水平等。

篇5: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心得

一、作为企业,要认真学习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和2012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与2002版的比较。

二、我省现行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同于卫生部90号令。

三、认证申报要求(一)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总局局、省局要求

2申请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应具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依法标准仓库。

3、到期认证企业申请药品GSP认证前12个月内,企业应正常经营。

4、企业机构与人员、设施与设备等认证现场情况与《药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内容一致。

(二)申报主体忌要求

1、实施委托配送的零售连锁企业,原则上应在被委托的批发企业通过新修订药品GSP认证后,方可实施认证现场检查。

2、零售连锁总部应提前或与所属门店同时通过新修

订药品GSP认证。门店许可证效期早于总部效期的,可适当延长。

3、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应单独认证。各市可根据监管实际,简化办事流程、优化审批流程,加快零售连锁门店认证工作。

四、认证现场检查

1、依据标准是卫生部90号令和《药品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2、认证由市局负责,企业认证现场还应符合省局相关许可文件规定。

3、具备处方药销售资格的药品零售企业(单体)的主要管理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为执业药师,同时保证销售处方时有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工作:药品零售企业9(连锁总部)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为执业药师;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在保证执业药师对处方药销售实行有效审查、确认、签字的基础上,可3-5个应配备1名执业药师。

4、在新修订药品GSP检查中,GSP检查标准与我省许可标准存在不一致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处理。5、2014年4月15日起,认证时检查企业冷链极低温的验证,2014年9月1日起,认证时检查企业冷链极

高温的验证。6、2014年5月1日起,药品经营企业应查验、留存冷链药品到货时温度数据,确认运输全过程温度状况是否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拒收。2014年5月1日前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在现场检查时,也应符合规定要求。

五、认真做好以下几点

1、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2、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3、企业应当具有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文件,并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简称5大体系)

4、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

5、全员参与,职责明确

篇6:《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测试卷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具体实施办法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根据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自2016年2月6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药品经营企业的认证工作。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实施办法和实施步骤,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织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取得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格式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规定。

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应当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发给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组织对申请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或者药品零售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认证;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三)《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市本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德府发〔2015〕3号)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年4月30日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20号公布 2012年11月6日原卫生部部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15年5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6年6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修正)的规定。

(二)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药品经营企业。

(三)在申请认证前12个月内,企业无因违规经营造成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

(四)GSP证书到期申请重新认证的企业必须于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

三、申报材料:

药品零售单店和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申请GSP认证或GSP证书到期重新认证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的目录。

(二)德阳市药品零售单店和药品零售连锁门店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暨GSP认证和重新认证申请表。

(三)药品零售单店或零售连锁门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审原件);批准企业经营特殊药品的,还应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审原件);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重新认证的,还应交《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

(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审原件;药品零售单店不涉及)。

(五)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报告主要包括:质量管理与

职责、人员资质与培训、质量管理文件、设施与设备、计算机管理系统、采购与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管理、售后管理等部分内容。

(六)企业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架构图。

(七)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处方审核、采购、验收、养护、调剂等人员的任命文件或聘书、身份证、学历证、技术职称证、执业药师证、执业药师注册证、职业资格证的复印件(审原件)。

(八)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目录。

(九)企业营业场所、仓库的地理位置图。

(十)企业营业场所、仓库(委托配送仓库)的平面布局图(注明相应的面积)。

(十一)企业办公经营场所、仓库地址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审原件)。

(十二)零售连锁企业同时申报多家门店认证的,提供申请认证的连锁门店情况汇总表(药品零售单店不涉及)。

(十三)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材料。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GSP认证或GSP证书到期及应重新认证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的目录。

(二)德阳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暨GSP认证和重新认证申请表。

(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审原件);批准企业经营特殊药品的,还应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审原件);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重新认证的,还应交《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

(四)若零售连锁企业是委托配送的,需要有受委托配送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委托配送协议(审原件)。

(五)企业开展内审情况的综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的基本情况、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的总体描述以及上一企业药品经营质量回顾分析;

2.企业的组织机构及岗位人员配备整体情况; 3.各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和定期体检制度管理情况; 4.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概况; 5.设施与设备配备状况及验证情况;

6.计算机系统概况,简述与药品经营质量风险管控密切相关的计算机系统的设计等情况;

7.简述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运输、配送、退货、投诉处理、不良反应报告、追回和配合药品生产企业履行召回职责等方面的管理情况和运作程序;

8.票据管理制度执行概况;

9.内审评定结果以及整改措施及效果。

(六)企业组织机构图和各岗位职能架构图。

(七)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机构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任命文件、身份证、学历证明、技术职称证明的复印件,若为执业药师须提供执业药师资格证和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复印件(审原件)。

(八)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目录。

(九)企业办公经营场所、仓库的地理位置图。

(十)企业办公经营场所、仓库平面布局图(标明相应面积)。

(十一)企业办公经营场所、仓库地址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审原件)。

(十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材料。特别提示: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使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每份申报材料均须加盖红色印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同”并加盖红色印

章。

2.申报材料一式二套,每套附目录,并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编订页码。

3.该事项涉及的表格可在/)网站上下载。

4.受委托办理人应提供委托方的委托书,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受委托办理人的权限、委托期限,并附受委托办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

5.申报材料附真实性声明,保证申请材料各项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声明,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向市政务中心食品药监窗口提出申请;

(二)市政务中心食品药监窗口受理,审查资料;

(三)市政务中心食品药监窗口组织现场检查、技术审评、公示,审批;

(四)准予许可的,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药监窗口领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特别提示:不予许可的将书面说明理由。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66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检查、公示等时限)。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不予许可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德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向德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联系电话:0838-2305511);提起行政

诉讼的,在6个月内依法向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方式、投诉渠道:

联系电话: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监窗口电话:2510915

咨询投诉: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838)2514005、2514015

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500417 网

篇7:麻醉、精神药品管理规范试卷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规范试卷

单位:姓名:成绩:

一、麻醉、精神药品购销、保管监督管理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

二、麻醉、精神药品的使用和医师麻醉药品处方权资格认定工作由

哪个部门负责?

答:

三、麻醉、精神药品应怎样存储保管?

答:

四、麻醉药品注射剂处方一次用量是多少?

篇8:《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测试卷

执业药师是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 在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而在取得执业药师之前都是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毕业, 在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一定的年限, 具有一定实践经验, 并熟知相关法律法规,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本技能操作的药学从业人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零售药店的进货、验收、储运、养护、销售、售后服务、咨询、处理投诉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 只有通过执业药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地努力工作药店才能顺利通过相关的验收工作。以下是执业药师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验收中的作用简单小结。

1 执业药师负责相关资料的审核

1.1 进货企业资格的审批

在如今商业社会零售药店的进货渠道是多种的, 可以从当地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货, 也可以直接从生产厂家进货。但不论从哪里进货都要求对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进行审核。比如从药品批发企业进货需要审核的文件有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认证证书》等资料, 而直接从药品生产厂家进货需要审核的文件有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认证证书》等资料。这些资料的审核都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需要执业药师严格把关, 才能保证零售药店从合格企业进货。

1.2 药品质量的审核

药品与其他商品不一样, 在质量上不能降级处理。消费者只有在预防、保健、治疗疾病时才需要购买药物, 但不是所有的患者都具有药品专业知识, 如质量有瑕的药品直接威胁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为药品质量把关的执业药师在审核药品质量相关资料时更应谨慎小心全面, 要坚持药品质量第一的思想, 不能盲目追求企业的经济效益。比如为保证药品质量要审核批发企业的采购人员资料 (包括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推销员证书等) 、填写《质量保证体系调查表》, 要与批发企业签定《质量保证协议书》。而要求生产厂家提供的资料就更多了, 还有药品的生产批准文件、质量标准、药品说明书批件、说明书、内外包装标签样张、药品样品等资料。

2 执业药师对药店所营药品的验收、保管、养护工作有指导作用执业药师要制定药品的验收、保管、养护制度, 并对药品的验

收、保管、养护工作有指导作用。零售药店所营药品种类少则千种, 多则数万种, 再加上同种药物又可能是不同厂家生产、不同规格、不同批次的药品。比如对购进药品要进行逐批号检查验收, 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剂型、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效期、生产厂家、供货单位等, 并检查包装质量及药品外观质量。

3 执业药师对药品销售起指导作用

在药品销售方面执业药师起着更为直接和重要的作用。药品的质量和为群众提供的药学服务质量直接关系患者的用药安全、有效。执业药师要利用自己所掌握的专业知识, 科学地向患者介绍药品, 包括 (1) 客观地分析药品的毒、副作用等不良反应及药品使用注意事项; (2) 在患者需要时提供用药指导; (3) 在患者购买处方药时审核处方。

4 执业药师负责药店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药品经营行业不同于其他商品销售行业, 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高低对药品能否发挥良好作用起着一定的作用。为提高药品从业人员的素质,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执业药师要负责人员的培训工作和考核工作。比如执业药师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药店从药人员的定期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 并负责相关内容考核工作。

5 执业药师要负责药品的售后服务及投诉处理工作

现在药品零售行业的竞争也很激烈, 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是药店的生命线。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执业药师应该制定相关的药品售后服务制度和顾客投诉处理制度, 并在工作中努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改进服务态度, 使用户的意见和要求通过各种不同的渠道得到及时满意的答复和解决;认真处理顾客投诉, 尽最大可能顾客的需求。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6 执业药师要注意搜集药品相关信息

国家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在媒体上公布一些药品的信息, 包括药品质量抽查情况报表、药品不良反应情况表等, 执业药师要主义搜集并整理相关药品信息并根据药店具体情况对经营做出适当的调整。比如接到某药品因毒副作用大而禁用的信息后药师要清查药店药品, 发现禁用药品要及时上交药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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