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安装路灯合同(共9篇)
篇1:安装路灯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路灯和光纤线安装工程项目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约,并约定有关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名称:总库路灯改造项目
第二条:工程地点:公司总库区
第三条:工程内容:
1、乙方在甲方需求之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完成路灯设备的安装及相应调试,使甲方正常使用。
第四条:合约总价:人民币:_______整。(_______元)
1、如果工程数量有所增加,按合约工程报价单办理追加。
2、由于设计变更,经甲方确认后所发生的费用,按第八条执行。
3、本条款所涉及本合约工程数量之增加,工程设计之变更,必须是因应甲方之需求,或事先得到甲方之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_),作为项目启动款;工程安装完毕,系统调试正常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60%,即人民币:_______)。
2、剩余10%在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清计人民币:
3﹑付款方式:由甲方开立即期支票或以电汇方式汇款至乙方帐户,汇款费用由乙方承担。
上述款项乙方需持合法合规的发票,按甲方的付款流程向甲方请款;
4﹑迟付款罚则:如甲方未能按合约规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甲方付款为止,若因此对工程进度产生延误影响的责任,由甲方完全承担。
5﹑本工程依实际工程总数量订定工程总价,因此乙方不得要求任何物价指数增减而调整工程总价。
6﹑上述合约金额均为包工的总价,并含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及1年保固的费用、相关税项。
第六条: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为20天。
开工日期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12月08日前完工。
2、因故延期:因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减工程数量,工程数量增减而须延迟开工日期或延长、缩短完工期限者,须于事先由双方同意。因天灾人祸及法令限制确非乙方人力所能挽回;甲方相关工程未能按时完成,影响进场施工;甲方未按合约规定拨付工程款项;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相应顺延,甲方依照实际情况给予确认。
第七条:工程变更: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加工程数量的权利,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数量,双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加;但不得以新增项目价格未议妥而擅自停工;因甲方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加工程数量,乙方必须废弃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由甲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付给乙方。
第八条:施工管理
1、乙方对于工程所在地法规或条例应一律遵守。
2、施工期间乙方应于工作地点设置警告标志或加防护设施,对于工地附近公私财产的安全均应由乙方预为防范。
4、凡遇不适宜工作的天时,乙方应遵照甲方的指示将工作全部或一部份暂停,并须设法保护已经完成的工作免使损坏。
5、本工程在未经正式验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于工地的机械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保护,凡一切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6、施工时严格要求工程品质符合国家标准,并确保工程安全。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建筑物破损或因施工需要进行挖墙开洞等动作,乙方有修复责任。
8、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清理工地及由本工程产生的废料、垃圾、鹰架、工具等,以确保工地安全。本工程完工时,乙方应在验收前清理工地所有废料、什物等。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将乙方留存于工地之施工设备、未用材料等全部撤离工地。
10、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应当配合乙方施工,提供食宿等便利条件,在施工期间乙方接受甲方的管理,不得对损害甲方已有之建筑及财产。
第九条:工程监督:甲方可派人员监督工程。
第十条:检查与验收:
1、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约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及检验并为检查及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理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自身原因导致之返工及修改费用。
2、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应于十日内完成试用与验收程序。如不合格,乙方应根据甲方合理修改意见进行工程与资料修正,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并重新提报竣工报告,如甲方逾期超过十日仍未办理验收则视同验收合格。
第十一条:售后服务及保固责任:
1、质量保固范围为承包范围内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本工程的质量保固期为一年,质量保固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属于保固范围内的项目,在保固期内所发生的一切故障、损坏,只要不是因为甲方的故意、或基于法律所规定之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之状况,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负责免费修护。保固范围内的项目,如因甲方故意、过失行为或天灾造成故障、损坏,乙方同意酌收甲方基本费用进行修护或。
3、保修期满,甲方可与乙方再次签署维护协议,乙方承诺每年维护费用不高于工程费用的10%。
第十二条:违约条款:
甲、乙其中一方违反合约之规定,致他方受有损害者,受损一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如违反合约规定是因为天灾人祸等人力所不能抗拒所致时,不在此限。
1、甲方责任:
①未能按合约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②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品质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③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2、乙方责任:
①因乙方原因造成该工程逾期交付的,处逾期罚款,罚金按日处该工程项目工程款的千分之一计算。
②由于工程品质造成甲方及其它第三人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纠纷及仲裁:
双方因本合约之效力、履行各自义务,任何相关事项生异议时,应本诸最大诚意,依公平原则协商解决。凡因本合约引起的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任何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双方约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合约附则:
1、本合约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约如有附件的,为本合约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约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约的补充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有限公司(签章)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地址:地址: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2:安装路灯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路灯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城区320国道长龙至楮塘段、兴廉大道、车站路三、承包范围和内容:
范围:按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除甲方提供的的材料清单以外的所有路灯安装、调试、管道敷设、路灯基础等相关工程直至亮灯验收。(清单附后)
内容:1、人工挖、恢复路灯线沟槽土方;2、路灯安装、调试、铺设路灯线、路灯基座;3、残渣外运。
四、工程合同造价: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
1、负责办好工程施工许可手续。
2、负责提供地下自来水管线布置情况,为乙方施工提供临时用水、用电的施工场地,提供临时设施所需场地。
3、负责组织承、甲方和设计人员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要求交底会审,交付道路或管线平面、测量控制点和路灯安装点。
二、乙方:
1、负责施工区域所有矛盾处理及用水、电的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等工作,并缴纳用水、用电费。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及用水、用电计划并送甲方。
3、负责维护施工范围甲方交付的测量控制点,维护施工区域出现的文物、古迹等。
4、做好施工区域交通秩序维护。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工程总工期天(日历天),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验收。
二、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2、重大设计变更,致使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
3、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水灾、地震等)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施工
一、本工程质量除甲方特别要求以外均要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二、本工程以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依据,由邵东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实行质量监督。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监督。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经甲方验收检验合格方可用于工程施工。2、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甲方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经甲方派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和有关规定通知有关部门、人员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或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站。
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和有关部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或监理单位);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甲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并签证后才能实施。
6、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7、乙方严格施工操作规程,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
一、除甲方供应的路灯全套、线材等(见附材料清单)以外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乙方对甲方交付的材料均要签字确认,对甲方交付后的材料造成的损坏和浪费均由乙方负责(包括灯具的调试等)。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甲方为对乙方提供的材料需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
一、工程款支付:本工程由乙方垫资施工。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审查,甲方在接到结算文件审查完毕后一年内拨付工程款的95%,5%留作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质保金保修期满并经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工程款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息。
二、乙方所交的工程保证金30万元在机械、材料进场时拨付5万元,工程完成一半时再拨付10万元,工程完工时拨付清。
三、工程结算
1、工程计量:依据甲方的预算价和工程清单双方代表现场签证单计算增加减工程量。
2、计价、取费依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xx】406号文件)及现行有关补充文件。定额按20xx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计价方法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取费不包括养老保险
3、主要材料价格调整:施工时的材料价格涨幅均与甲方无关,如因第二条第三款工期延误原因造成的其材料价格涨幅必须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签证认可。
4、按上述结算方式进行造价计算,总造价下浮_______%做为该工程结算造价。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交付的设计要求、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甲方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增加造价时,必须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好后乙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奖罚条件
一、工期提前或拖延的奖罚:按合同工期完工者不奖不罚;对合同工期每延期一天(按日历天),由乙方按2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工程质量的奖罚:达到合同约定条件,不奖不罚;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工程质量的合格均由当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评定。
第九条工程维修
质保期内,该工程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不及时修复,甲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费用在乙方质保金或工程款中扣除。工程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十条附则
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须知、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甲方提供的材料清单、甲方工程预算造价。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承、包方各执三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篇3:城市路灯安装管理研究
1 城市路灯安装的管理原则
路灯作为城市中密度最大,数量最多的市政设施之一,在城市景观中的用是不言而喻的,为确保道路照明能为车辆驾驶人员以及行人创造良好的视觉环境,提高交通运输效率,照明设计应达到美化城市环境的效果。在路灯安装前应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可行的设计方案,遵循一定的设计原则,首要的原则就是安全原则,路灯的照明功能最主要的就是为了为人们出行提供便利,保障人们视野的明亮,避免因为太暗或者路面不平而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危险情况,因此路灯的照明能力必须保证路灯下的范围能够被人们清楚的看到,如果照明区域大就提高路灯亮度或者增加路灯数量,确保行人能够看清道路上的情况。其次路灯的安装需要考虑经济性的原则,在安装完成后便于维护和管理,在满足照明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路灯数量,节约用电、经济环保。最后路灯还要遵守舒适性的原则,如果照明太刺眼反而会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路灯的照明强度一般以能够辨认其他车辆的种类为宜,要时刻保持人们夜间视线的舒适性。
2 城市路灯安装管理的注意事项
2.1 保证路灯持续照明,清除遮挡物
在国内许多城市的街道上,常常能发现这样一个情况,街道两边的路灯发射着耀眼的灯光,但是周围的行道树却枝繁叶茂,将光线遮挡住,无法将路面完全的照亮,给路人行走和车辆行车时带来了不便。在一些行人比较少的道路上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就会比较危险,存在安全隐患,增加了人们夜晚出行的难度。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是由于路灯在安装过程中设计管理的疏忽造成的,路灯周围的环境没有进行仔细的勘查或者路灯的高度不合要求都会造成这种情况的发生,路灯的照明效果受到阻碍会影响到道路上行人的正常通行,也会对路灯使用的电能造成浪费,降低了路灯的使用效率。针对这种情况,政府管理部门在进行路灯安装过程中,必须做好提前的规划,在熟知当地路况以及周围环境的前提下再进行路灯的安装工作,安装过程中需要分配好任务内容,清理周遭的遮挡物,而且还要考虑到季节的因素,一些树木在冬季可能不会对照明产生影响,但是在春夏季节繁茂的枝叶可能就会阻碍照明,要综合考虑这方面的问题,最终使城市道路灯光明亮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对道路绿化也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使两者协调发展。
2.2 加强城市路灯的监管工作
根据数据显示,我国各个城市的道路路灯等公共设施经常出现损坏和被偷盗的情况,这不但对城市的经济造成巨大的损失,还会对整个城市的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针对这种现象必须加强城市路灯的监管工作,加大管理力度,特别是一些路灯破坏比较严重的路段,可以在隐蔽处安装监控设备,一旦发现偷盗者就必须进行严厉的惩罚,严厉打击这种偷盗公共财物的不道德的行为。另外,在预防路灯偷窃的发生同时也必须做好维修工作,安排不同的工作人员对不同路段街道的路灯进行管理,定期对路灯的照明情况进行检查,如果发现路灯闪烁或者线路出现问题就要及时的修理,对工作时间较长的路灯也需要进行一定的线路维护,每个城市公民也都应该树立起主人翁精神,对路灯的破坏、偷盗等现象进行监督,保持照明的时间确保能够持续的为道路行人提供方便。
2.3 提高城市路灯的节能效果
目前我国的许多城市采用的大多是以前的高压钠灯作为照明光源,这种光源虽然亮度高、光线穿透性远,但是其耗电大的特点也非常明显。节能环保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在路灯的安装管理上也应该做到节能的原则。如果路灯都采用高压钠灯,将会对城市的供电系统造成很大的压力,节能型的路灯在购入价格上虽然比普通的路灯高一些,但是它的使用期限更长,亮度也更高,并且可以节省电能的消耗,这在另一方面为城市建设节省了一大部分的资金投入。比如新出现的LED型号的路灯类型,与原有的路灯相比在能耗方面就可以降低35%左右,这大大提高了城市照明的节能效果。
3 城市路灯安装过程的要求
在路灯的安装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一些施工中的细节问题,确保路灯的使用效率以及使用寿命达到要求。比如施工的电缆应该尽量的增加长度,不能频繁的切断,每隔三个路灯进行切断是比较合适的距离,这样做是为了避免路灯使用过程中因为接头数量过多、接触不良引起电路烧毁的情况。另一方面,路灯的灯杆在设置安装完成后,禁止在灯柱上悬挂物品,比如条幅等广告标语,这样很有可能会影响灯杆的荷载情况。路灯导线的接头部分必须在电缆的分线井内部进行连接,确保它的绝缘程度符合路灯施工管理的相关要求,城市路灯的安装管理必须注意细节问题的处理,路灯能否正常工作直接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主要标志之一。
4 结束语
路灯的安装管理不仅要保证其使用寿命的长度,还需要结合周围的外在环境挑选适合的路灯以及照明系统进行安装,既需要体现城市节能环保的理念,也需要路灯光源与周边区域环境相统一,在为城市夜晚照明的同时又能起到一定的装饰作用,路灯安装管理的优化不仅依赖于政府部门的组织领导,还需要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城市居民的积极配合,一起为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孟庆才.关于城市路灯安装问题的几点思考[J].科技致富向导,2013,06:207.
[2]赵光.城市路灯安装技术和日常维护分析[J].科技传播,2014,21:75+90.
[3]高萍萍.城市路灯管理中的路灯节能性研究[J].山东工业技术,2014,23:294.
篇4:路灯安装在现代城市夜景中的作用
现代城市夜景是指现代城市利用各种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以各种灯光设备为主要的表现手段,综合城市里的各种大环境为主要的特征的整体环境,其主要包括了各种灯光设备、实体环境如街道、各种建筑物、绿化带、广场等,以及各种技术手段等元素,毫无疑问,现代城市夜景观是现代城市整体环境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一个城市现代文明程度和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其不仅可以给整个城市营造一种更加舒适的氛围,提高和丰富普通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给城市中的人们创造一种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而且恰到好处的城市夜景观也可以极大的延长人们的夜生活时间,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现代城市的发展要求。
二、路灯安装在现代城市夜景中的作用
本次针对德昌路、塔基路延伸段、滨夹路延伸段的路灯安装工程这一项目为背景,由本人蒋志远在所在公司苏州市洪鑫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安装工程开工时期为2012年6月,总价为117.6808万元。毫无疑问,路灯安装对于现代城市夜景中的作用十分重要,随着现代城市的快速发展,路灯在现代城市夜景中的作用已经远远超出了其本身具有的照明功能,更是衍生出了许多的额外的功能,进一步促进了现代城市的发展,综合来看,路灯安装在现代城市夜景中的作用主要有:
照明作用。这是路灯安装在城市夜景中的最为传统的作用,自从路灯发明之后并安装在城市中以后,路灯在城市夜晚中发挥着重要的照明作用,极大的延长了人们的夜生活时间,路灯的照明作用尤其是对于一些人们经常去的地方例如公园、广场等地方的照明作用尤其显著,城市中的公园、广场等地方是人们经常去休闲、游玩、娱乐的地方,尤其是对于城市上班族等来说,在白天他们大部分时间都在上班,到了傍晚这些时间下班以后才有时间来进行放松休息,而路灯在这些地方的大量存在正好可以满足他们的休闲娱乐需求,延长了他们的休息时间,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这些地方都是普通市民集中地地方,路灯的照明作用极大的丰富了广大群众的生活,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www.ems86.com总第539期2014年第07期-----转载须注名来源同时,路灯安装可以照明道路,给人们走夜路提供照明需求,也给人们在夜晚的出行提供了安全上的保证,有效降低不法犯罪的发生率。
点缀装饰功能。这是现代路灯在城市中的最重要的作用了,随着现代城市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城市路灯的功能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照明功能,现代城市也需要路灯对城市夜景进行点缀装饰,随着现代城市规划的不断发展,城市路灯对于现代城市夜景的全程规划也具有这极大的作用,其已经越来越成为现代城市夜景规划中的核心部分,利用好城市路灯对现代城市夜景进行整体规划,可以有效塑造出一个城市另外一个不为人所熟悉的别致景色,创造性的利用各种路灯设备在城市夜景中的作用,对其进行一个合理的组织布置,可以极大地延长现代城市空间和整体轮廓,塑造出一个城市的一个全新的形象,可以给人们造成极大地视觉冲击力,重塑一个城市在夜色中的艺术美感,富有层次美感,可以有效地塑造出城市中的另类良好的氛围,有效提升一个城市的整体生活质量。
经济功能。路灯安装对于现代城市夜景中的同时具有良好的经济功能,合理的对一个城市进行路灯安装可以极大的刺激这个城市的商业经济的发展,有效的延长了人们经商的时间,以前没有有效的路灯的时候,人们可能在夜色降临以后就需要打烊了,现在有了路灯的存在,人们就可以极大的延长自己的做生意的时间了,同时,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各种各样的路灯的存在也可以极大的促进一个城市的旅游业的发展,通过这些各种各样的路灯的匠心独运的规划和布置,许多现代大城市成为了著名的“不夜城”,极大的刺激了这个城市的旅游业的发展,同时带动了这个城市的商业、饮食业、娱乐也等相关的一系列的产业的发展,产生了一系列的连锁作用,有效的促进了市场竞争,例如现在在西安就有著名的“大唐芙蓉园”就是利用各种灯光设备在夜晚进行各种点缀,极大的促进了西安的旅游业的发展,并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创造性的利用好各种灯光效果来加强城市的整体的夜景,利用其给城市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近年来,在我国的不少大中城市中例如天津、上海、北京、深圳等城市已经对其整个城市的真题夜景进行了合理的规划,利用各种路灯设备等对城市夜景进行设计,有效的促进了这些城市的旅游业的发展,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关于我国的东北城市哈尔滨,其在每年的元宵节等节日就利用各种灯管对于各种冰雕进行设计,使人们感受到了不一样的冰雪美感,每年都吸引了中外数以千计的游客慕名而来,不仅有效的促进了哈市的旅游业的发展,目前已经成为该城市的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而且还有效的提升了该城市的整体形象。
路灯安装在城市夜景观的整体的规划中具有的核心性功能。众所周知,现代城市夜景规划已经逐渐成为一个城市发展规划中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一个城市的长远发展是否规划的合理,其中的一个主要的因素就是要看其夜景规划的是否合理科学,而各种路灯作为城市夜景规划中的核心部分,城市夜景观在进行整体的规划的时候,要进一步考虑到城市的现实经济状况,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背景,要符合城市的整体的规划需要,符合城市的规模、城市长远发展的方向,同时,还要符合城市的整体美观的特点,考虑到人的因素,以人为本,而城市夜景观的设计和规划是不可能离开灯光的,是需要灯光来进行点缀的,因此路灯在进行具体的安装的过程中要结合城市的整体的夜景景观的设计和规划来进行安装,不能不顾这些具体的现实条件而进行随意的安装,那样的话就会破坏城市的整体的夜景的效果。
总之,路灯安装在现代城市夜景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是整个城市夜景中的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因此,对于城市中的路灯安装不仅在质量上要有保证,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要在路灯的整体的规划上和城市的整体夜景相得益彰,融为一体,发挥好路灯安装在城市夜景中的作用,要对城市中的路灯安装进行整体的规划,有效结合整个城市的经济状况、自然环境和历史背景等条件进行一个合理科学的规划,不断满足现代人们对于城市夜生活的需求。
篇5:路灯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二、项目总造价
1、本路灯项目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2、整个路灯项目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三、款项支付
1、签订合同之日起_3_日内甲方安排总工程款的30%作为生产预付款。
2、货到施工现场后_3_日内甲方付总工程款的85%;
3、工程全部完工,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付总工程款的95%。
4、预留质量保证金5%,一年期满后在 5日内付清工程质保金。
四、供货及安装:
1、本路灯工程安装施工日期总计 个工作日内完成路灯安装施工项目。
2、本路灯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3、在安装过程中,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甲方责任、变更设计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安装方式改变、工期延误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五、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维修保养
本路灯项目保修期为_壹_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路灯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24_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互相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起即日生效。
八、其他约定事项: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篇6:路灯购销安装合同最新
路灯购销安装合同范文1
买受方:__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方:__道路设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天__”牌新型环保的再生树脂复合井盖井座和水箅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材料名称、品种、规格、单价、交货时间及数量
室外市政工程雨污水再生树脂复合井盖井座和水箅采用_道路设施有限公司生产的“xpa材料名称型号承载力单价品牌颜色、数量及交货时间圆型井盖井座?700重型240kn310元/套天目山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圆型井盖井座?700轻型20kn188元/套天目山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方形水箅750×450mm150kn215元/套天目山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注:以上单价包括材料价、运杂费、装卸费、运输损耗及材料税费;甲方要求在产品上增加标志和字样的(附页说明),由厂家免费制作。
第二条材料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再生树脂复合井盖井座和水箅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根据建设部ct/t121-_标准和甲方要求加工生产。
第三条交货地点、方式和运杂费负担
交货地点为__项目部施工现场(具体地点由项目部指定)。由乙方负责送货,所有运杂费(含装卸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要求乙方发货,必须提前七天向乙方下达书面发货通知,并以书面形式注明该批货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数量、交货时间等事项,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七天后,配合甲方工程施工进度陆续向工地供货。
第四条验收方法
货到工地后接乙方通知,甲方必须派人在24小时内清点验收完毕,并给乙方开出验收单,运输破损材料由乙方承担,在甲方验收人员清点时当场予以扣除,甲方逾期验收,则乙方不承担上述破损。
第五条对材料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一、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一方面应妥为保管,另一方面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
二、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材料符合合同规定。
三、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七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付款办法和期限
乙方供应的材料质量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供应的材料一个半月内给予结清全部材料价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货(或拒收)部分货款总值15%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退货的运输费用及运输损耗。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0.5%的违约金,甲方款项未付清之前,乙方有权暂停供货。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1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0.5%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材料品种、型号、规格、颜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向甲方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报送甲方公司经营处、分公司各一份备案。
二、本合同甲方、乙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材料款结清之日失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电话:电话:
手机:手机:
路灯购销安装合同范文2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备注:以上灯具光源保一年,电子镇流器质保两年。结算数量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第二条 质量要求: 符合北京消防验收标准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 第四条 附随必备品、配件、工具的数量及提供办法:送货时必须附产品
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并提供配套的吊链。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
第六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出卖人所有;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七条 交付(提取)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方式、时间、地点:由出卖人将出卖物直接送至 北京丰台区东铁匠营宋庄路38号中天集团公司施工现场仓库。从本合同签定后即按买受人要求供货,此后以买受人电话通知为准。实际交付货物的规格、数量等必须以买受人指定的人员 潘光跃签字认可的入库单为准。买受人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5天通知出卖人。
第八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出卖人将出卖物直接送至北京丰台区东铁匠营宋庄路38号中天集团公司施工现场仓库,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第九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北京相关部门有关标准和规定在标的物送至本合同指定地点后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发现出卖物有质量瑕疵等问题的,买受人享有要求出卖人调换或者予以退货的权利,并由出卖人承担
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第十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无
第十一条出卖人对标的物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量保证期(质量异议期)为两年,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在接到买受人书面通知后二天内到交货的工地进行无偿维修或调换,逾期未到的,买受人可另行聘请他人维修或自行调换,产生的一切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扣除部分,出卖人应另行支付。
因出卖人产品质量问题产生质量事故致买受人或任何第三人损害的,无论是否在质量保证期内,出卖人均应根据产品质量与受害人损失因果关系而应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全额对受害人承担责任。如果买受人已对第三人承担了责任,则买受人对出卖人有追偿权,出卖人应在收到买受人对第三人承担责任依据之日起7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单价以本合同为准,数量以买受人指定人员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签收单据为买受人提供的入库单,自进货之日起,期满一个月内支付发生货款的50%,20_年春节前付至95%,余款5%作为质保金,一年内付清。付款一律使用支票等票据方式支付。付款顺序:先货款、再利息或违约金、再其它费用。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出卖人违约责任:当出卖人未能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如到货时间、货物质量等),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直接扣除;如严重耽误买受人进度,则买受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订购;出买人所供货款按70%结算,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买受人违约责任:如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则按应付款的3‰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转让债务,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不得转让债权。
2、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买受人盖章或项目经理签字方可生效,其他视为合同未变更。
3、出卖人应当将以下资料提交给买受人存档备案:出卖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提交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一份,出卖人为个人的,应当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出卖物的产品质量标准及相关说明;国家或地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各种备案所要求的文件材料;以委托代理人身份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供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本合同一式四份(注:至少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4、双方确认来往函件包括分支机构函件,按对方营业执照上的住址或合同中载明的联系方式邮寄,即视为已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5、出卖人必须保证标的物不侵犯他人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否则一切行政、民事等责任由出卖人承担;造成买受人损失的,买受人有权抵扣货款并向出卖人索赔。
6、工程剩余标的物买受人有权按本合同或附件约定价格退回出卖人,出卖人不得拒绝。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通知后三天内到交货工地现场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出卖人遗弃该退回货物,发生遗失、毁损,后果由出卖人承担。
甲方:乙方:年月日:
路灯购销安装合同范文3
买方:卖方:
一,供货范围:
1.货物名称:市电路灯
2.规格、型号、数量:
3每套具体参数全部按设计图生产!
4.保修范围:卖方产品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保修三年,人为或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对产品质量问题的,不在保修范围。
二、合同金额
1.合同的总额为¥0元人民币(大写:元整),此合同价为该批市政路灯最终价(含运费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受市场因素影响。如果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发生变化,双方另行商议。
二、交付货物的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本合同签定后,全部货物在元月15日前到达施工地点。
2.交货地点:贵州省榕江县古榕镇三宝景区内。
三、付款方式
1.买方付款以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2.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卖方合同总额20%(0.00元)供货定金。
3.发货款:卖方货物装车后上路前,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额40%(0.00元)货款。
4.到货款:货物到施工地点后,付合同总额30%(5.00元)的货款后方可下车。
5.余款支付:乙方在施工完成安装调试后付7%货款(5.00元),剩余的3%(1元)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一年后付清卖方。
四、包装要求
卖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均应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之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鲁装卸要求,以确保设备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设备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五、运输
1.从卖方至合同目的地的设备运输由卖方负责。运杂费、保险费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卖方应在设备发运后12小时内,以书面或传真将本次发运的货物名称、件数、编号、发运日期、发运地点通知买方,并派代表前往交货地点清点交货。
3.设备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损坏由卖方承担,并负责同运输部门交涉。
六、卖方责任卖方应履行以下责任:
(1)质量问题;卖方必须按照双方确定设计方案实施。如因颜色、规格、尺寸与设计方案不合格造成的退货损失由卖方全部承担。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设计、制造等造成的缺陷以及路灯维修保修所造成的费由卖方全部承担。
(3)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施工方安装,并负责技术培训、解决凝南问题。(4)本次市政路灯灯杆钢筋基础乙方自负。
七、检验:卖方应对设备的质量(包括外观)、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相关文件。证明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提供给乙方。
八、交货时间的相关约定
1.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在规定地点交货和履行相应伴随责任。
2.本批合同数量分为两次交货,第一批交186盏(其中壁挂灯146这、琵琶路灯28盏、萨玛伞灯12盏),在第一批在20_年元月15号前交货。第二批在元月20号前交清。合同履行过程中,每延迟一天交货时卖方支付买方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延期交货最长不超过10天,否则将承担买方因此合同造成的全部损失。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买方索赔全部损失。
3.买、卖双方如有特殊情况,延长交货期限不能超过5天。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或延期5天交货。延期超过10天的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约定执行。
九、争端的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友好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贵州榕江县法院)提起诉讼。
十、资料提供卖方向买方提供货物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路灯安装、操作说明书
2.产品合格证、保修单等
3.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查项目和出厂检验报告。
4.卖方在供货时必须提供各项产品的备品一套(除灯杆以外)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复印件、扫描件、传真件具有同等效率。合同一式四份,买方执二份,卖方执二份。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买方:卖方:
篇7:路灯安装项目施工工程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浙江卓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毕节市七星关区
路敦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根据浙江卓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黔西北产业区A区3号路照明工程。
工程地点:七星关区海子街镇蚂蝗村至邵关村。
工程内容:路灯基础、穿线、灯杆、灯具、控制箱、安装调试等。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中设备材料供应,管线安装、灯具、控制箱、线路安装和管井砌砖,也即是项目建设的全部内容,照明施工图底所含的全部工程。
三、合同日期
开工日期:2012年8月 20日
竣工日期:2012年8月 30日
(因天气等特殊原因影响双方协商顺延)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设计图纸及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相关要求。
2、灯、灯杆、电线材料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以及施工工艺按设计标准,进场材料必须按程序报验批后才允许使用,应提交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
3、路灯共计68盏,灯杆为10米杆,路灯间距30米,路口为双面设置,其余地段单面设置,特殊地段间距可以作调整。
五、合同价款
单价:2938元/杆
清单附后:
六、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价款的85%,亮灯3个月后支付总价款的9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乙方,竣工后如甲方逾期付款,则按月息5%计息。
七、本项目保修期限为2年,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并负责支付相应费用;b不可抗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由双方酌情协商处理。
八、乙方在项目实验中,必须做到安全施工,否则,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因本工程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相应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甲方负责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发包人或甲方(公章):
承包人或乙方(公章浙江卓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甲方代表:
****年**月**日
篇8:路灯安装方案优化设计分析
关键词:路灯安装,方案优化,设计
上式中L, L0, S都为已知量 (在实际路灯安装中可以通过测量取得) , 它表示的是未知量路灯高度以及安装间距关系的函数表达式。
综上所述, 文章分别对电气参数、单杆路灯以及多杆路灯的情况进行了比较科学详细的分析, 建立了三个相应的数学模型与安装方案, 简单易懂, 计算简便, 可行性强;并且可以方便地将方案推广应用到不同路段路灯的安装或相关领域的应用。
参考文献
[1]孔凡建.太阳能路灯的设计和应用[J].电源技术, 2011, 35 (8) .[1]孔凡建.太阳能路灯的设计和应用[J].电源技术, 2011, 35 (8) .
篇9:路灯购销安装合同范本
8.1.合同生效后按合同总金额的30%定金;全部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定金转化为付款,并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自产品验收合格起壹年内无质量等问题余款无息结清。供货方仍承担所有售后服务准则。
9.供方售后服务准则、维修承诺
9.1.正常情况下因产品的设计或生产的原因造成的产品部分或全部损坏,供方公司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因产品已经使用的供方公司只免费提供产品在功能性的维修处理,不提供免费的外观维修处理。
9.2.保用期限:
9.3.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的电话后,2天内到达现场,4天内修复故障,4天内不能修复的,承诺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维修配件到后再换回。
9.4.保修期限的界定:产品的保修期依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10.违约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0.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的违约金。
10.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2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10.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10.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10.5.在产品验收合格后的安装或调试期间,产品质量及外观损坏由供方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因需方工地人员人为埙坏,由需方自担。
11.不可抗力
11.1.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11.2.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12.争议处理
12.1.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签订合同双方应积极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xx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其他
13.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动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签字):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签字):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签订日期:_____年_月日
路灯购销安装合同范文篇三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新校区教工单身宿舍路灯采购安装工程工程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新校区工程内容:新校区教工单身宿舍路灯采购、安装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情况:自筹资金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项目为路灯等照明灯具的采购、调试与安装、移装,电缆电线敷设,灯座基础制作、安装及相配套的设施施工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贰拾叁万玖仟壹佰捌拾柒元(人民币)¥:239187.00元
6.合同生效
6.1合同订立时间:
6.2合同订立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
6.3本合同双方约定之日起生效。
7.材料的采购、安装与验收问题。
7.1直接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采用正规厂家的合格国标产品(材质为中高档),必须保证质量,附有材质证明、进货厂家、合格证、化验单、质量证明及价格,并且要得到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的检查验收和书面认定。若承包人供应的材料检测不合格,达不到项目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另行指定材料供应商。
7.2施工期间,承包人采购的各类货物需符合承包人投标文件,发包人与监理公司指定相关人员对承包人采购的主要货物进行现场检验,材料入库时需由四方共同验收,签证备案。对未签字验收的材料,发包人不予认可。
7.3商品运至发包人施工地点后,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安装期间发包人、现场监理人员可随时对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承包人需无条件更换,安装所需一切配件、耗材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中,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7.4承包人负责调试设备,调试完成后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向发包人提供使用说明、相关资料及培训服务,同时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日常巡检服务。
7.5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项目经理负责该项目安全责任,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对所属的施工设备、机具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7.6做好施工现场协调工作
项目经理负责与发包人、总包单位、监理公司的组织协调工作,对交叉作业等情况做好充分准备,不得延误、影响总包及其他分包单位正常施工工作。对不服从发包人、监理公司负责人管理的相关人员,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撤换,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8.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规定:
8.1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8.2质保期内所有元件、灯具等因产品质量原因承包人均免费更换。
8.3质保期满后可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9.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缴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所有路灯安装完成后,甲方付至已完成工程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实际已完成工程款的10%,审计结算完成后付实际已完成工程款的15%,剩余5%作为质保金,使用三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当承包人出现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可缓付工程款。
①工程实际进度滞后约定的计划进度7日以上,承包人无切实措施确保工期的;
②工程质量出现严重缺陷的;
③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承包人不能及时消除隐患的;
④不按约定提交竣工资料的;
以上情况彻底整改解决后,发包人即恢复正常拨款,但以上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全额承担。承包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有权自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此项费用,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
10.违约责任
10.1依据鲁政办发[1993]72号文有关规定,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达到质量标准的,应承担总造价5%的违约责任,并承担返修义务直至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返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承包人所供货物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或供货物不符合投标样品的规、样式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当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金额时,承包人还应赔偿该差额。
10.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赔偿承包人相应损失。
10.4履约合同如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济南市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11其他事项
11.1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2解释顺序为本合同、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文件及附件。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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