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指数(精选三篇)
工资指数 篇1
工资指数化, 是指职工的货币工资随物价指数浮动, 按照价格指数自动调节收入的一种工资制度。实施办法是以职工的货币工资与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挂钩, 并把具体挂钩的办法、挂钩指标的计算等通过法定形式或法规确定下来, 以期保证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不受价格上涨的影响。
指数化体系始于英国统治时期, 1942年一个负责调查工资问题的委员会提出, 当消费价格指数 (CPI) 在3个月内超过了某个最低临界点时, 就应该给所有的工薪人员发放生活补贴费。英国委任统治当局用生活补贴费来补偿雇员因通货膨胀而受的损失, 来避免与雇员发生争端。最早使用工资指数化来进行调整工资的是美国通用汽车公司, 之后又有了以色列、比利时、意大利、巴西等国家。
1、美国的工资调整方法。
美国企业的工资决定是纯市场机制。企业雇员的工资每年调整一次, 工资增长的幅度是劳资谈判双方根据生活费用调整指数来确定的。美国劳工统计局根据七大类321种商品价格变动情况, 计算全国的消费物价指数, 每月公布一次。劳资双方就是根据劳工统计局公布的生活费指数换算表、换算指数、换算程序来对雇员工资的增加进行谈判, 并达成协议。早在1948年, 通用汽车公司和工会在工资协议中就达成了工资指数化的条款, 称为“自动调整条款” (escalation clauses) 。以后这种条款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 美国通胀严重, 工资指数化的制度普遍采用, 不仅企业工人, 而且公务员的工资, 各种福利补贴, 都指数化了。
以通用电器公司与美国工会签订的工资协议 (1994—1997年) 为例, 职工的工资增长标准的第二条为按照生活费用的变动调整物价补贴标准, 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指数化工资调整。协议规定:在普调工资的同时, 依据美国劳工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工薪阶层消费价格指数 (以1982—1994年为100) 每增加0.125%, 小时工则每小时增加1美分 (长期工每周增加40美分) 的物价补贴。
2、以色列的工资调整方法。
1948年, 以色列国成立后政府采用了指数化工资调整方法。规定了生活补贴费的最低临界点, 也就是说, 消费价格指数超过该临界点, 就应该给所有工薪人员发放生活补贴费。生活补贴费是消费价格指数上升时调整名义工资的一种手段。1975年总工会与雇主联合会达成了一项协议, 协议规定每个月由雇主按上个月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70%~90%发给雇员作为生活补贴费, 同时规定最低临界点为5%。劳动和社会事务部同时发布命令, 规定所有雇主必须付给雇员生活补贴费。
由于工资指数化制度的实施, 在1961—1986年之间的25年里, 以色列的职工实际工资增加了1倍多。从1987—1996年的10年中, 按不变价格计算, 平均工资增加了近1.7倍。国民收入中劳动的比重也在逐步上升, 而资本的比重则在逐步下降。根据特拉维夫产出与收入研究所的《年度报告》, 1971—1975年国民收入中平均劳动比重为72%, 资本比重为28%。1977—1982年, 国民收入中劳动比重达到83%, 资本比重下降到17%。1983—1985年, 国民收入中劳动比重上升到88.3%, 资本比重下降到11.7%。1986年以后, 由于经济衰退和失业人数增加, 劳动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略有下降。1989年国民收入中劳动比重为87%, 资本比重为13%。20世纪90年代初期, 劳动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有所回落, 但总的趋势是国民收入中劳动的比重增加, 资本的比重下降, 到目前为止, 国民收入中劳动比重仍然居高不下。
3、意大利的工资调整方法。
意大利的职工工资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劳动协议规定的最低工资和随物价浮动的物价调整津贴。这里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工资报酬中最低保障部分, 视同于“基本工资”。物价调整津贴就是职工工资的指数化部分。
物价调整津贴制度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复兴期的高通货膨胀时代, 由劳资双方通过协商设立, 目的是防止工资购买力的降低。最初的物价调整津贴的计算方法如下:劳资双方根据物价浮动频率计算出一个指数, 当指数提高到一定程度以上时, 以计分的形式表示, 将事先确定好的每分分值金额乘以分数, 便可确定物价调整津贴的数额。分值金额因性别、年龄、资格而有所区别, 受20世纪70年代前后的平均主义影响, 1975年1月根据全国联合协议, 引进了单一记分制度, 从而消除了上述差别。
1973—1983年是意大利通货膨胀较高的时期, 通货膨胀率达到2倍数以上, 物价调整津贴也因此提高, 成为工人收入要素中的主要部分。同时, 由于单一记分点数制度的实施, 工资收入更加趋向平均化。
进入20世纪80年代, 为控制劳动成本的增加, 意大利开始压低物价调整津贴额。例如, 1983年1月22日政府、劳、资三方协定, 将物价分值金额削减了15%;1984年6月12日第219号法令决定采取记分增减与实际物价上涨挂钩的事前决定的激进措施。
1986年意大利再次对物价调整津贴制度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革, 取消记分制, 物价调整津贴的计算直接与工资挂钩, 将工资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协议最低工资与物价调整津贴各自的定额部分, 定额部分100%与指数上涨率相乘, 构成物价调整津贴的定额部分;第二部分是超过上述定额协议最低工资和物价调整津贴的部分, 这部分乘以指数上升率的25%, 构成物价调整津贴;第三部分是协议最低工资和物价调整津贴以外的收入, 这部分不作为物价调整津贴基数。新制度改变了以往在单一记分制度下, 对所有劳动者按同一水平支付物价调整津贴的方法, 采用了以收入中的一定数额保障所有平等, 超出部分按收入比例支付的新办法。
近年来, 由于欧洲统一市场的逐渐形成, 该项制度在1992年7月31日由政府和劳、资三方协商被废除。
二、对指数化工资调整法的评价
指数化工资调整法, 货币工资的增长直接与物价指数挂钩, 自动随物价指数的升降而变化, 它是应对通货膨胀, 使劳动者实际工资和生活水平不受物价变动影响的制度化保障, 具有很多突出的优点。
1、保障消费者的购买力。
根据物价指数来调整工资, 能够抵销物价波动的影响, 使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水平不发生变化, 保障了消费者的购买力, 维持了劳动者的原有生活水平。
2、削弱政府搞通货膨胀的动机。
根据物价指数的变动对工资收入进行调整, 可以剥夺政府从通货膨胀中获得的好处, 从而可削弱其搞通货膨胀的动机。
3、减少工资不确定性, 防止社会动乱的发生。
在信息不完整、预期不稳定的情况下, 合同 (或协议) 中规范的指数化工资增长标准, 可以稳定劳动者的信心, 防止社会动荡的发生。
4、减少收入不公问题的发生。
所有职工都按照既定的指数进行调整工资, 可以起到缩小工资差距的作用, 减少收入不公问题的发生, 但指数化工资调整法也有其不可逃避的缺点。 (1) 工资的调整往往滞后于物价的实际上升。通常工资的指数化调整部分是以上一年的物价指数为基数进行计算的。 (2) 强化了工资和物价交替上升的机制, 容易引发工资、物价的螺旋上升。 (3) 普遍的指数化调整, 使工资的增长体现不出市场原则和效率原则, 长期的指数化调整, 容易使工资收入趋向于平均化。 (4) 工资调整只和物价挂钩, 而没有考虑其他因素, 会导致工资增长与实际支付能力和经济增长等的偏离。
三、指数化工资调整法对我国工资调整的借鉴意义
目前, 我国职工工资存在工资水平低、工资性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低、工资性收入差距大等问题, 工资如何增长迫切需要解决, 国外的指数化工资调整方法对于研究我国工资调整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根据以上对指数化工资调整方法的优缺点的评价, 我国的工资增长机制也应该借鉴其指数化的形式, 不再是仅仅考虑物价这一单一要素。
1、指数化的工资调整形式, 有利于我国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形成。
我国职工工资的增长具有不确定性、无预期性的特点, 从而造成了我国居民的无保障心理和消费的无预期性。消费需求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低, 使得我国经济增长过分依赖于投资和净出口。而规范化的指数化工资增长标准, 可以使工资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减少工资不确定性问题的发生。另外, 我国职工工资近年来行业之间和企业内部分配不公, 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而工资增长指数化, 将有利于形成透明化、科学化的工资增长机制, 减少分配不公问题的发生, 缩小收入差距。
2、把经济增长、劳动生产率、就业情况等要素, 连同物价指数一样, 纳入到指数化体系中来。
国外的指数化工资调整法只是把工资增长同物价指数挂钩, 考虑因素过于单一, 容易引发工资和物价螺旋上涨、工资增长脱离实际等问题, 因此, 多种因素的考虑是必要和现实的。劳动是一切社会产品价值的来源, 劳动者是劳动的承载者, 有权利分享社会进步和经济增长的成果, 所以工资的增长要跟得上经济的增长。边际生产要素分配理论确定了工资要由劳动的边际生产率来决定, 因此, 工资要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相应增加, 但工资的增加不应超过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速度。此外, 工资的高低还受限于劳动力市场的供需情况, 故工资的增长还要考虑到就业情况的因素。多要素的综合指数化工资增长模式, 将使我国工资增长朝着科学、合理、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摘要:本文介绍了国外指数化工资调整的方法, 并评价用此方法调整工资的优缺点。文章结合我国职工工资目前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提出指数化方式调整我国工资的方案, 综合了经济增长、劳动生产率和就业情况等多项因素, 来共同决定工资的增长。
关键词:工资增长,指数化调整,物价指数
参考文献
[1]通用电气公司与美国劳工联合会签定的工资协议 (1994—1997年) [EB/OL].中国劳动咨询网.http://www.51Labour.com.
[2]意大利的工资制度[EB/OL].中国劳动咨询网.http://www.51Labour.com.
[3]以色列的工资分配制度[EB/OL].中国劳动咨询网.http://www.51Labour.com.
[4]魏军:关于行业收入差距与垄断的思考[J].集团经济研究, 2007 (4) .
工资指数 篇2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中国现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概念,是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的计发基数。属舶来品,即Average Indexed Monthly Earnings
能够正确反映“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标政策业务意义的计算公式为:
S=[ X1×(C1/C1)+X2×(C1/C2)+...Xi×(C1/Ci)+...Xj×(C1/Cj) ]/n 公式1
公式1中,X1、X2...Xi...Xj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j年本人缴费工资额;
C1、C2...Ci...Cj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j年全国/省/地市“职工平均工资”或称“社会平均工资”;
n为企业和职工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数合计(等于12N,N为企业和职工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特别的,公式1中,(C1/C1)、(C1/C2)...(C1/Ci)...(C1/Cj) 为(基于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指数”,Indexing factors for eligibility year;
X1×(C1/C1)、X2×(C1/C2)、...Xi×(C1/Ci)、...Xj×(C1/Cj) 为(基于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的)“指数化缴费工资”,Indexed earnings。
参保人员i年度的本人缴费工资Xi通过工资指数(C1/Ci)得到指数化缴费工资Xi×(C1/Ci),从而使各年度不可比的Xi换算为相当于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社会平均工资C1水平的、可比的各年度指数化缴费工资Xi×(C1/Ci),各年度指数化缴费工资Xi×(C1/Ci)加总再除以参保人员应缴费月数和n,进而得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S。由此,该指标能够反映参保人员在整个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平均水平。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人缴费工资指数”(即Xi/Ci)是个容易令人产生歧义的说法,且并不是一个有明确政策业务含义的独立概念。特别是遇某参保人员某个或某些年度未缴足12个月时,各年度Xi/Ci并无可比性,更谈不上计算所谓“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地区间由于社会平均工资不同,地区间的Xi/Ci更没有任何可比性,同一个参保人员在不同地区其所谓个人工资指数Xi/Ci的高低并不决定其指数化缴费工资Xi×(C1/Ci)的高低。可比的是指数化缴费工资Xi×(C1/Ci)。同一个参保人员不同地区间指数化缴费工资Xi×(C1/Ci)的高低取决于两地工资指数C1/Ci的高低、也即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的高低。由于“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在中国被概念化,造成了对“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一系列误解和扭曲。美国采用在应缴费年限中选取35组实际最大缴费年度数据求和除以420个月,从而减少了参保时间,中断时间,退休时间等个别时段对整体缴费计算结果的影响。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还可以有2个正解公式:
令Yi=Xi×(C1/ Ci),即Yi为“各年度指数化缴费工资”,则有简单算数平均算法:
S=(Y1+Y2+...+Yi+...+Yj)/n 公式2
令yi=Yi/ni,即yi为“各年度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则有以各年度应缴费月数ni为权数的加权算术平均算法:
S=(y1×n1+y2×n2+...+yi×ni+...+yj×nj)/(n1+n2+...+ni+...+nj)公式3
其中:n=n1+n2+...+ni+...+nj
在不将“本人缴费工资指数”(Xi/Ci)作为独立的政策业务概念的前提下,
S=C1×(X1/C1+X2/C2+……+Xj/Cj)/n (其中n=12N)公式4
是可用的,显然,公式4只是公式1的简化形式。
2评价编辑
还要说明的是,在中国,参保人员各年度的缴费工资实际为本人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实际采用的计算公式应为:
S=[ X0×(C1/C1)+X1×(C1/C2)+...Xi×(C1/Ci+1)+...Xj-1×(C1/Cj) ]/n 公式5
公式5中,X0、X1、X2...Xi...Xj-1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以及退休前1年、2年……i年本人缴费工资额。
工资指数 篇3
养老基金现阶段的发展状况如何?
符金陵:中央财政将从两个方面做好工作,来保障基本养老金的平衡和可持续发展,来保障企业职工和其他养老单元的落实。一方面,将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力度。2012年中央财政对企业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补助达到2170亿元,地方也增加了一部分资金,规模还是很大的,很好地解决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持续问题,特别是企业职工的养老待遇的落实问题。
政府将通过哪些具体手段保障养老金的可持续发展?
符金陵:一是要加强顶层设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从宏观方面来推动它制度化的改革,要从政策设计上来加以完善;
二是要推进全国统筹。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要全面落实基本养老金的省级统筹,同时要研究制定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的思路和方案;
三是要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要使养老金的水平与物价指数、与工资增长水平相适应,能够反映出物价变动情况和改革发展的成果,能够保障企业退休职工基本权益;
四是要拓宽基金投资运营渠道。坚持安全第一和审慎原则上,在完善发挥严格监管的前提下,适当拓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进一步更好的实现保值增值;
五是要加强扩面征缴。使扩面征缴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并通过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数,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和清理企业欠费力度,努力增加基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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