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如何应付税务检查

关键词: 车辆 检查

第一篇:教你如何应付税务检查

教你提车时如何检查

第一步:检查车辆外观。首先慢慢的绕着车走一圈看车身有没有明显的漆面外伤,车辆在数千公里的运输途中免不了会沾染上一些脏东西,朋友的这辆新车车头车侧就有很多飞虫的尸体,这些位置你一定要仔细检查,确保这些地方没有剐蹭,漆面没有问题,同时看看防撞条粘贴,安装是否平整,挡泥板安装是不是牢固。然后蹲下让眼睛与检查面在一个平面上,仔细看看有没有小坑,打开车门推拉几个角度让光线从不同的角度照射来检查板金是否平整。因为车体钢板轻微的凹陷近距离是不容易发现的,因为凹陷的地方反光有别于其他地方,所以用这种方法这些小凹陷很容易发现。

第二步:检查各车门。分别拉开四个车门,检查对应的左右两个车门开门力度是否相同,各阻尼段的阻力是否相同,然后观察车门看是否有下垂现象,将车门慢慢打开到推不动的位置,感觉限位开关是否起作用。我们把车门拉开一个很小的角度,然后轻轻的关车门(注意一定要轻)听关门声音是否有尖锐的撞击声,有撞击声说明阻尼和密封不好。

检查完车门的漆面和钣金后,我们检查下各车门的密封条。用手顺着密封条方向滑动,稍微用点力,看密封条是否均匀,粘贴是否平整,每一块手感是否一样,按在上面是否有弹性。检查的最后后备箱门别忘了,看看开合是否顺畅,特别是锁止是不是正常,里面的照明灯是否能正常工作。打开后备箱就顺便检查下备胎,看看备胎是否完好,气压是否正常。备胎和随车工具一般都在一起,检查工具的同时自己也可以熟悉下这些工具怎么使用。

第三步:检查钣金接缝和轮胎。检查车身各个部分接缝是否均匀,每个车门,机器盖,后箱都打开关闭几次检查机构运转,观察玻璃,大灯,塑料件有没有裂纹。特别是车体两侧对应的缝隙一定要均匀。各灯组与车体的接缝是检查的一个重点,一定要用手摸摸,装配良好的车这样的接缝很均匀、紧密,对应位置给人的感觉完全是一样的。一些低档车如果车体钣金不是特别好的话,这里的接缝都能暴露出钣金质量问题。轮胎的检查,先看看看胎面有没有磨损,轮胎上的毛刺是否完整,如果不能确定,你可以将轮胎和备胎进行对比。第四步:灯光系统检查。下面我们进入车内对新车的车灯进行检查,打开点火开关,首先先看看车的里程表,你提车时如果有的挑选,一定要选择行驶里程少,出厂日期短的车。因为时间、里程越长,车存在问题的风险就越大。打开各种灯组,看看远光,近光、雾灯,双闪灯,转向灯等是否正常,检查左右灯的亮度,闪烁频率是否是一样。尾灯的检查和前面各灯组一样,除了转向灯、双闪灯,一定要记得检查刹车灯、高位刹车灯、倒车灯和后雾灯。第五步:电气系统检查。首先喷一些玻璃水,检查雨刮是否正常,各种档位的下的速度是否有变化,雨刮运行是否流畅。然后逐一检查下每个车窗,升起,落下,注意听有没有不顺畅的声音,检查一键升降,防夹手功能。检查车窗防夹手功能可以把一个矿泉水瓶放在窗框上沿进行实验,正常的话水瓶被压缩一部分后车窗马上回向下运行。有天窗的车一定别忘记检查天窗。音响的检查我们首先看CD、收音机、AUX接口等音源能否正常工作,音量调节,各种音效调节是否正常,最后把声音开大,听喇叭是否有破音。检查空调和暖风时,主要保证空调和暖气工作(发动机工作时)时出风口没有风扇振动的嗒嗒声,特别是冷风开启时继电器吸合的声音是不是很大,对发动机怠速影响如何。其他的电气系统像电动后视镜等,也要检查确保其能正常的工作。

第六步:座椅内饰检查。检查座椅,折叠推拉,用力往下坐一下,前后晃悠一下,听听有没有松动的声音。如果是电动座椅,看看电机工作是否平稳,有没有异响。检查完后关闭车窗,用力关下车门,听声音,有沉重感的说明密封很好。打开所有车门,看仪表台上下结合是否正常,接缝是否均匀,接缝的地方用手压压看有没有松动,用手掌轻轻拍打中控台,听是否有由于安装不好而产生的松旷震动声音。门板与内饰板之间是用卡子连接的,用手指

轻轻往外拉内饰板的边缘,看卡子是否安装好了。同样的方法检查下A,B,C柱上的内饰板。车内的各储物格、手套箱、遮阳板等也都开合几次,看是否工作正常。

第七步:发动机舱检查。打开发动机盖,首先看整个机舱是否干净整洁,如果很脏,而且有油污渗漏,这辆车肯定是以前频繁使用过的车。听听发动机怠速的声音,用大拇指按住发动机上塑料盖子,用力压住,感受发动机传到你的胳膊上的震动是否平稳,是否有固定的频率,确保不要有凌乱的震动。让车上的人踩下油门,听发动机加速运转的声音是否平滑,有没有凌乱的感觉,加速是否灵敏。

最后别忘记看看发动机机舱里的各种液面是否在正常的位置,机油的颜色是否正常。 到这里一辆新车的静态检查就算完成了,一般情况下车辆这时车辆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了。最后我们可以简单的试开一圈,看看发动机变速箱的响应是否正常,左右打方向,有意的过几个减速带,看看车辆的悬架方向机构是否正常。一般新车在这个环节都不会出现问题的。总结:按说新车在出厂前已经做过检查应该没什么问题了,但是目前国内的商品车基本上都是用长途板车运输的,这个过程历时好几天,整个运输途中难免会出现些小的磕磕碰碰的,另外新车入库存放的过程中因为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也经常会出现损坏车的情况,一家4S店几乎每个月都会出现几辆有小瑕疵的车,所以买车时检查还是很有必要的。如果你买车时运气比较好,有几辆车可以让你选择的话,你可以从发动机先检查起,哪辆车发动机运转最平稳、哪辆车最新你选那辆,然后再从开头做车辆检查,这样的话可能最省时间,同时还能挑到最好的车。希望以上的一些经验能对你买车有所帮助。

第二篇:如何应对税务检查

五大课题:随机检查、五年轮查、集中稽查、联合检查、黑名单联合惩戒

一、随机检查

(一)随机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

定向抽查是指按照税务稽查对象类型、行业、等特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进行稽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进行稽查。

对随机抽查对象,税务稽查部门可以直接检查,也可以要求其先行自查,再实施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对自查如实报告税收违法行为,主动配合税务稽查部门检查,主动补缴税款和缴纳滞纳金的,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3年内已被随机抽查的税务稽查对象,不列入随机抽查范围。

(二)随机和竞标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各级税务局建立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员分类名录库。实施抽查的执法检查人员,通过摇号方式,从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员分类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也可以采取竞标等方式选派。在一定周期内对同一抽查对象不得由同一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对同一抽查对象实施检查,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二、集中稽查

集中稽查是什么意思?省税务局直接抽调派员轮流随机检查。

仔细看看“改革属地稽查方式,提升税务稽查管理层级,增强税务稽查的独立性,避免执法干扰。”这句话含义深刻、意义深远。对某些人来说,天要下雨,只有当地保护伞可能不够大了……

据统计,迄今有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实现了省级稽查。

海南地税从2009年开始实施,重庆国税从2011年开始执行,河北国税、河南、湖南、青岛从2012年开始试点。广西地税从2014年开始、深圳国税从2015年、北京地税从2016年等开始均已实现省级稽查,由省税务局稽查局统一选案、派单、选人、检查。

随着省局直接检查的覆盖面扩大、比例提高,县市税务局对本地政府、企业的影响力势必逐步减弱。

三、五年轮查

(一)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和案源管理制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对重点税源企业,采取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抽查比例20%左右,原则上每5年检查一轮。

对非重点税源企业,采取以定向抽查为主、辅以不定向抽查的方式,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3%。

对非企业纳税人,主要采取不定向抽查方式,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1%。

也就是说,所有全国、省、市重点税源企业以及其他纳入检查库的企业,五年之内,必定会被税务检查一番。当然,小规模企业、非企业纳税人(如个体户、自然人)除外;另外,对疑点企业会有更高频次检查。

(二)进度安排

2016年起,普遍推行先开展案头风险分析评估查找高风险纳税人再开展定向稽查的模式,增强稽查的精准性、震慑力。依法加大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坚决防止以补代罚、以罚代刑。定期曝光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震慑不法分子。加强税警协作,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有机衔接,严厉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 2017年起,实现国税、地税联合进户稽查。

四、怎样避免进入税务黑名单

严重税收违法行为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一)哪些是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1、查补税款100万元且占10%;

2、逃避欠税100万元;

3、出口骗税;

4、抗税;

5、虚开增值税专票或其他抵扣发票;

6、虚开普通发票100份或者金额40万元;

7、伪造发票。

触犯上述七条标准的,就要上税务黑名单。 上了税务黑名单,会有什么严重后果? 严重后果就是联合惩戒!

(二)联合惩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铁路总公司共同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1.纳税信用级别判D级;列为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D级;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 2.阻止出境;限制担任职务(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飞机、列车软卧和动车);

3.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

4.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禁止参加政府采购;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

5.限制证券期货市场部分行为(IPO、再融资);限制保险市场部分经营行为;限制企业债券发行;限制进口关税配额分配;

6.D级纳税人列入税务重点监控对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7.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8. D级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每次不得高于25份,当月再次购买需按3%预缴增值税;普通发票实行交旧供新、限量供应。

五、税务稽查71项重点内容 增值税(不含营改增)

(一)进项税额

1.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2.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运输业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所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是否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是否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3.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具体包括:扩大农产品范围,把非免税农产品(如方木、枕木、道木、锯材等)开具成免税农产品(如原木);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虚开数量、单价,抵扣税款)。

4.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否真实合法;进口货物品种、数量等与实际生产是否相匹配。

5.发生退货或取得销售折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6.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7.是否存在将返利挂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或冲减营业费用

(二)销项税额

1.销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是否存在以货易货、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账不转收入的情况;是否收取外单位或个人水、电、汽等费用,不计、少计收入或冲减费用;是否将应收取的销售款项,先支付费用(如购货方的回扣、推销奖、营业费用、委托代销商品的手续费等),再将余款入账作收入的情况。

2.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如用于内设的食堂、宾馆、医院、托儿所、学校、俱乐部、家属社区等部门,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无偿捐助、赠送及将外购的材料改变用途对外销售等,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

3.是否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4.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例如手续费、补贴、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运输装卸费等等)是否按规定纳税。

5.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用于销售,是否作销售处理。

6.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是否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 7.是否有应缴纳增值税项目的业务按营业税缴纳。

8.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是否依法纳税:对增值税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征税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纳税;从事货物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是否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9.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对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是否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10.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代购货物、代理进口货物的行为,是否缴纳了增值税。

11.免税货物是否依法核算: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有无擅自扩大免税范围的问题;兼营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免税额、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是否准确。

企业所得税

各项应税收入是否全部按税法规定缴税,各项成本费用是否按照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税前列支。具体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问题:

(一)收入方面 1.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是否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从境外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所得是否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税计税。

3.持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份(限售股),在解禁之后出售股份取得的收入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是否存在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税问题。

5.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中间科目如“预提费用”等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收取的授权生产、商标权使用费等收入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6.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收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7.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

8.是否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9.是否存在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0.是否存在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未按地区税率差补缴企业所得税。

(二)成本费用方面

1.是否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是否存在不予列支的“返利”行为,如接受本企业以外的经销单位发票报销进行货币形式的返利并在成本中列支等。

4.是否存在不予列支的应由其他纳税人负担的费用。

5.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6.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范围、是否符合合理性原则、是否在申报扣除实际发放。

7.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8.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为职工支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进行纳税调整。是否存在应由基建工程、专项工程承担的社会保险等费用未予资本化;是否存在只提不缴纳、多提少缴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9.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10.是否存在未按税法规定年限计提折旧;随意变更固定资产净残值和折旧年限;不按税法规定折旧方法计提折旧等问题。

11.是否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未进行纳税调整等问题。 12.是否存在擅自扩大研究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违规加计扣除等问题。

13.是否存在扣除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金等支出。

14.是否存在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未进行纳税调整;是否存在应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关联方利息支出是否符合规定。

15.是否存在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未作纳税调整;是否存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未作纳税调整。

16.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扣除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将回扣、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计入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收取对象是否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机构及个人;税前扣除比例是否超过税法规定。

17.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或超过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未进行纳税调整。

18.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管理性的服务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以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母公司是否提供了相应服务;子公司是否实际支付费用。 19.是否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视同经营性租赁,多摊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20.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改变用途后,是否进行纳税调整。

(三)关联交易方面

是否存在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四)扣缴预提所得税

境内企业向境外投资股东分配股利,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重点检查以各种形式向个人支付的应税收入是否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一)为职工发放的年金、绩效奖金。

(二)为职工购买的各种商业保险。

(三)超标准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四)超标准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五)以报销发票形式向职工支付的各种个人收入。

(六)车改、通信补贴。

(七)为职工个人所有的房产支付的暖气费、物业费。

(八)股票期权收入。实行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的,员工在行权时获得的差价收益,是否按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以非货币形式发放的个人收入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十)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十一)赠送给其他单位个人的礼品、礼金等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十二)是否按规定履行全员、全额代扣代缴义务。 房产税

(一)土地价值是否计入房产价值缴纳房产税。

(二)是否存在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未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三)未竣工验收但已实际使用的房产是否缴纳房产税。

(四)无租使用房产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五)应予资本化的利息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土地实际面积与土地使用证存有差异情况下,是否按照土地实际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一)是否混淆合同性质,从低适用税率或擅自减少计税依据,未按全部所载金额计税,将应税凭证划为非税凭证,漏缴印花税。

(二)是否应纳税凭证书立或领受时不进行贴花,而直到凭证生效日期才贴花,导致延期缴纳印花税。

(三)增加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后是否补缴印花税。

大阵容:税务局打响第三次“税务稽查”,财政、发改委、国土、工商、银行部门配合,你准备好了吗?

据《经济观察报》昨天报道,2017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将选取10个省税务机关开展跟踪督导和检查工作,据了解,目前执法大督察已进入省局重点抽查阶段。

本次税务稽查是税务系统近年来参与单位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监督检查,并且联合了财政、发改委、国土、工商、银行等第三方部门的协作配合。

据报道,截至目前,全国税务系统大督察共组织走访1.72万户纳税人,发放3.97万份调查问卷,征集归并纳税人意见建议1000多项。

2017税务稽查“三连发”,拳拳到肉

2017年1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全国税务稽查规范》,对2017年的税务稽查工作进行了总体的安排和部署。

2017年2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印发了《2017年税务稽查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税、地税全面出动,撸胳膊挽袖子对税务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结合“金税三期”大数据系统的强大功能,触碰政策红线的企业在劫难逃!

注意!2017年,大数据税务稽查时代全面来临!(附:2017年税务稽查重点)

2017年4月26日,税务总局组织8个督查组,对北京、江苏等8个省区市国税局、地税局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放管服”改革措施、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和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本次税务督察比上两次来的更加猛烈,“本次大督察业务量大、涉及面广,能否举全系统之力协同作战直接影响到督察成效。”国家税务总局督察内审司司长郭晓林介绍,此次税收执法大督察由税务总局十余个司局协同推进,各省税务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税务局均成立工作专班,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推进,搭建起“横联纵贯”的工作架构,确保大督察“落地有声”。

有了“金税三期”做靠山,税务机关可以大显身手

这么大的阵势,真的是前所未有,新的一轮“税务稽查”风暴全面展开。毫无疑问,这次又要给“金税三期”记头功,有了大数据系统的鼎力支持,税务机关就像有了“顺风耳”和“千里眼”一样,所有的经营信息都一览无余。

有了“金税三期”系统做靠山,税务机关在本次稽查中有三大最新变化:

1)优化税务风险识别及稽查选案能力

税务机关联合五大部门,运用第三方涉税信息对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比对,区分不同风险等级分别采取风险提示、约谈评估、税务稽查等方式进行差别化应对,有效防范和查处逃避税行为。 “金税三期”逐步实现涉税数据在国税总局和省税务局集中处理,并为导入第三方信息预留接口,实现涉税数据与海关、银行、工商等系统的自动互联和信息实时比对。目前,税务稽查局的选案系统已与金税三期成功对接,通过金税三期数据自动筛选高风险企业,较之原来的选案方法将更为高效。

2)增值税发票管理信息化

在销项端,除特殊情况外,纳税人的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均须通过升级版系统在线开具,并实时上传至税务机关形成电子底账,作为纳税申报、发票数据查验以及税源管理、数据分析运用的依据。在进项端,发票升级版的使用也会改变纳税人的涉票操作。

通过对进销两端实现信息化,纳税人得以降低发票管理成本,而税务机关通过对发票信息的纵向、横向分析比对,能加强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纳税情况以及行业平均水平的了解。在发票信息实时、全面报送给税务机关后,纳税人也必将面临更为高效、严格的税务管理。

3)严格执行程序性规定

金税三期将现行所有税收法律法规集成到了系统中。其中的程序性规定,特别是一些之前在执行中未被严格落实的时限要求将受到系统的严格监控。

长期零申报的企业要注意啦!税局可能会跟你谈谈

企业进行零申报比较常见。但长时间零申报或负申报就属于异常申报,本次税务稽查一大重点就是对长期零申报的企业进行进行联合督察。

为什么要联合财政、发改委、国土、工商、银行等第三方部门来督查长期零申报企业呢?这是有原因的:

首先,企业设立的核心目的是为了创造价值,长期零申报也就是意味着长期没有收入来源,那么企业的存续是不会长久的。

其次,企业的营运是有成本费用的,如人员工资、门面租金、水电气费等,如果没有收入来源,那么我只能对你说呵呵,毕竟没有人愿意“赔钱赚吆喝”

再则,如果长期零申报企业有发票,那么风险更大,可能涉及“走逃户”、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情况,后果就不逐一阐述啦!

那么,零申报如何定义?长期零申报到底有什么后果?

1、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发现其存在隐瞒收入、虚开发票等行为,要求其补缴当期税款与滞纳金,并可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稽查;

2.纳税人为走逃户的,按规定纳入重大失信名单并对外公告,同时利用系统核查“受票方”,核查其是否存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恶意串通等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查处,同时将走逃户纳税人直接评定为D级纳税人,承担D级纳税人后果; 3.对长期零申报且持有发票的纳税人,发票降版降量。同时可以按规定要求纳税人定期前往税务机关对发票的使用进行核查;

4.税务机关通过核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采用成本费用公式核定纳税人收入。

不要傻傻被查,1分钟掌握税局6大稽查方式!!

长亏不倒活得很好难继续

据重庆市国税局官方微信近日透露,在日常风险管理中,重庆万州国税局发现某企业经营达三年以上,增值税税负一直偏低,但在长期亏损的同时又有资金不断投入(属于长亏不倒户),处于风控系统高风险范围。

为进一步核查该企业情况,该局风控中心安排专人对其进行案头分析,发现该纳税人财务报表各项指标中规中距,且单项指标(如存货变动率、毛利率等)均在正常范围内。通过认真校验,该局风控中心的小伙伴在电子底账数据分析系统发现了疑点!发现出该纳税人发票开具收入明显小于当期申报收入!

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再分析下申报表,发现该企业申报了大量未开票收入。疑问来了!其接票方基本上是国营医疗机构,不开票对方能入账?答案是否定的,那么疑问又来了,该企业是如何实现发票开具的呢?

风控中心通过系统抽查发现,该企业主要销售对象除正常收取该企业开具的发票外,还收取了不少以个人名义代开的发票,且发票开具的产品品名与该企业开具给接票方的产品品名基本一致,但价格有所偏差,基本上个人代开的产品单价>该企业开具的产品单价。为消除怀疑,该局风控中心实地核查,通过对该企业职工花名册与个人代开明细表对比,合同确定收入与发票开具收入对比,国营医疗机构主要财务负责人谈话校验,确定该企业利用个人代开发票进行账外经营,核实出该企业在3年时间隐瞒销售收入450万元左右,少计增值税63.35万元,现该企业已按要求补缴增值税税款与滞纳金,并在当年被评定为D级纳税人。眼看一个长亏不倒活得很好的企业被毙了吧~

其实,对企业来说,账外经营可是存在不少危害的!

账外经营有哪些危害?

侵蚀税基税本。采取“账外经营”手段隐瞒销售收入,直接减少增值税计税基础和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偷逃了国家税款,罚款不说,严重者还得承担刑事责任。埋下管理隐患。“账外经营”给经办人员捞取“灰色收入”提供了便利,侵蚀了企业投资人的所有者权益,给企业发展埋下了隐患。

加大违法风险。按照总局及相关部委发布的相关文件,企业上了税收“黑名单”,会计也会被牵连,不仅会计证被吊销,严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企业一旦被发现存在账外经营行为,其不缴或少的销售额还是要依法缴纳,而且滞纳金更是少不了。根据《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国税发[1998]66号)第一条第二款,纳税人的偷税手段如属账外经营,即购销活动均不入账,其不缴或少缴的应纳增值税额,即偷税额为账外经营部分的销项税额抵扣账外经营部分中已销货物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已销货物的进项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已销货物进项税额=账外经营部分购货的进项税额-账外经营部分存货的进项税额另外,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1999]739号)纳税人帐外经营部分的销售额(计税价格)难以核实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

(三)项法规按组成计税价格核定其销售额。

排查账外经营方式多种多样

尽管不少企业账外经营的技术堪称炉火纯青,但税局多种排查账外经营的方式终究会使账外经营无处遁形。

1、互联网+税务

最强大的排查方式莫过于利用互联网技术了。通过上述案例,不难看出,重庆万州国税局风控中心能快速发现疑点得益于电子底账数据分析系统,税务机关通过电子底账数据分析系统与第三方数据进行比对,使得纳税人所有数据处于“全天候”监控、分析、处理状态,一旦纳税人数据存在疑点信息,系统能够第一时间推送给税源管理部门。而且目前各税务机关职能部门还在进一步完备与升级该系统,不仅是实现发票数据电子化,其它如水、电、气、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等重要数据也实时共享。因此!可以说账外经营已经丧失生存土壤。

2、账户核对法

一是到企业的开户银行调查其开户情况,掌握其全部银行账户,然后同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对比,如果所掌握的账号比提供的多,就有账外经营的情形存在。

二是将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逐笔核对,对银行对账单上有业务记录而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无记录的经济业务事项应作重点调查。

三是将销售收入明细账与库存商品明细账中有关记录进行核对,如果存在库存商品明细账有减少记录,而销售明细账无记录的现象,应进一步调查库存商品的去向,检查是否有隐匿收入的行为。

四是将生产车间的生产记录与库存商品入库单核对,检查有无将库存商品少入库或不入库而进行账外经营的现象。

3、投入产出核对分析法

即在掌握企业生产能力的基础上,根据生产部门的消耗与产出配比,计算出产品的产量,再按企业产销比率计算出企业应实现的收入,然后与企业实际销售收入进行对比,若相差较大,就有可能存在隐匿收入不入账的问题;还可以将企业生产部门的生产统计日报、月报和年报中反映的产品产量与会计账表所核算的产品入库产量进行核对,若不相符就有可能存在产品不入账、账外销售的问题。

4、核对营销业务记录法。

企业销售业务一般在营销部门都有所记录,可以通过核对营销部门的业务记录,并与货运文件、相关销售发票、会计记录相比较,如果营销部门的业务记录与货运文件、相关销售发票、会计记录不相符,就有可能存在现货交易或销售收入不入账、账外设账、偷逃税款等问题。

5、突击盘点法

即对库存资金及存货进行突击检查,从中查找漏洞。

一是对库存现金的盘点采取临时检查的方法,检查其账实是否相符。如果盘点的实际数大于账面数,且无正当理由的,就很有可能存在账外经营,需进一步进行核查。二是对存货实施突击盘点,如果实际数量、品种要比账面多,说明有库存商品少入账或不入账的现象,应进一步检查其是否存在账外账的情形。

6、票据、存根核对法

企业的票据、存根是业务发生的原始记录,核对票据存根和会计记录可从中发现账外收入。将单位对外开具的发票、收据存根联与记账联逐一进行核对,检查记账联是否有缺号的现象,是否与存根联相符;同时将发票、收据存根与销售合同核对,检查企业有无隐匿收入、设置账外账的行为。

在了解了账外经营的危害及税局排查账外经营的多种方式下,账外经营还是企业所谓的“生存法宝”吗?而且在2017年这个“大数据治税”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治税”的大环境下,企业面临的挑战是空前的,如果企业和个人上了税收黑名单,不仅将受到多部门的18项联合惩戒,而且还会影响企业的生存和个人的生活。

因此,企图通过账外经营达到偷逃税款的途径是不可取的!现在的一个小动作就有可能铸就无法挽回的后果。再次提醒小伙伴们,一定要合法经营,依法做账,诚信纳税!”

“金三”系统下税务稽查严打,增值税发票管理绝不能碰的三大高压线! 案例

2017年第一季度,国家税务总局曝光了兰溪市一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兰溪市**建材经营部位于浙江省兰溪市诸葛镇长乐村,经浙江省兰溪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5年01月01日至2016年04月30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9份,金额33.05万元,税额5.62万元。还有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37.87万元。

最后,兰溪市**建材经营部受到了追缴税款37.87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26.94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户,无论金额大小,都不要报侥幸心理。现在不是以前,过去可能你公司有过类似买票的情况,或者少缴税和不交税,都没有被预警和稽查。但现在金税三期大数据上线,税务局系统升级后只要动态数据比对后发现不对,税负率偏低,系统会自动预警,税务局评估科的人员会马上打电话让拿三年的账交过去进行查账,后续的麻烦就不是当初抵扣的那点税款可以解决的。■2017税务稽查“三连发”,拳拳到肉

2017年1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全国税务稽查规范》,对2017年的税务稽查工作进行了总体的安排和部署。

2017年2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印发了《2017年税务稽查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税、地税全面出动,撸胳膊挽袖子对税务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结合“金税三期”大数据系统的强大功能,触碰政策红线的企业在劫难逃!

2017年4月26日,税务总局组织8个督查组,对北京、江苏等8个省区市国税局、地税局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放管服”改革措施、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和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本次税务督察比上两次来的更加猛烈,“本次大督察业务量大、涉及面广,能否举全系统之力协同作战直接影响到督察成效。”国家税务总局督察内审司司长郭晓林介绍,此次税收执法大督察由税务总局十余个司局协同推进,各省税务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税务局均成立工作专班,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推进,搭建起“横联纵贯”的工作架构,确保大督察“落地有声”。 ■绝不能碰撞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高压线”

千万不能再接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买票)抵扣,也不能虚开增值税发票(卖票)赚钱。大部分企业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包括3种情形:

1、向甲方购物,通过甲方介绍或者同意甲方的安排,接受乙 方开具的发票;(接受第三方开票)

2、购买甲商品,开具乙商品的发票;(改变商品名称开票)

3、没有购物,直接买发票。(完全虚开发票)

上述3种情形,都是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 税务机关除经常性的进项认证、抵扣比对发现异常情况会进行检查外,总局“金税三期”风控系统对开票企业开票情况、受票企业进2项抵扣情况进行自动筛查,能够比对贸易公司“进项品名”与“销项品名”是否一致,开票与抵扣是否正常,与企业实际生产经营能力是否配比,开票金额增长是否异常,金额波动是否异常,等等。发现异常,就下发“黑名单”通知当地税局检查、核实。

千万不要相信“开票公司”讲的“发票认证通过抵扣了就没有问题”的鬼话,那些专门卖票的企业,开票不可能正常,他们向你开票,也向其他人开票。他们靠“开票量”赚钱,迟早都会被税务稽查系统筛查出来,被税务机关盯上。另外,开票公司的抵扣链条一旦出现问题,他们会立马“卷款走人”,当月开具的发票就不申报,必然东窗事发,所有买过他的发票的企业都会“带出来了”。

最终,买票企业往往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从现在起,不再接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买票)抵扣 ,宁可增值税税负高点,也不能去买进项抵扣。 不接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关键在企业负责人,但风险控制与防范的“窗口”需要前移,要设置在采购环节。签订采购合同时就需要审核供货商的增值税开票资质,在采购合同中明确供应商增值税发票的法律与风险责任,仅仅靠财务部门是无法控制风险的。

温馨提醒您:

❶现在不仅仅是强化会计人员做账技巧的时代,更是税务稽查大数据分析的时代;

❷税务预警不仅仅来自于国税系统的预警、以后会更多的来自于地税系统、工商系统、社保系统、银行系统、公检法等系统的预警;

❸财务人员务必记住三句话:做好账、开好票、报好税!平平安安做个好会计,让企业省心、也让家人放心!

❹因此企业只有真实的、准确的取得进项发票,并同样真实的、准确的开具销项发票,才是根本解决企业的税负重的问题,企业才可安全地长久经营下去!

财税新政日新月异,营改增后续工作的重担加上金税三期上线后的频频预警,以及税务稽查下的严征管,逼迫财务人员必须天天学习。只想不劳而获、故步自封的会计必将被淘汰出局!

第三篇:如何应对税务检查

当税务局要到检查时,你首先要搞清楚,来的是国税局的,还是地税局的?

一、如果是国税局的,那就是主要检查增值税及所得税的计交情况:

1、增值税:

你应该准备好如下资料:

(1)本的销售收入

(2)销项税额分月总计

(3)进项税额分月总计

(4)进项税额转出数的分月总计

(5)是否有留抵税额

(6)本应交增值税

(7)本已交增值税

(8)是否有欠交现象

(9)每个月的进项抵扣联、表

(10)每个月的发票使用明细表

(11)每个月的应交增值税申报表

(12)计算一下本年的税负率(本年应交增值税÷销售收入)

(13)看一下去年全年的税负率

(14)如果今年税负率低于去年的税务率,应该考虑一下原因,并准备一个书面的说明书

2、所得税:

你应该准备好如下资料:

(1)根椐《税前扣除办法》对照一下自己企业的财务情况,主要有这么几种问题:

A、是否有计税工资已提未发现象?(如有会让税务局贴作利润而补交所得税)

B、临时工工资问题:按照人数与工资同口径计算;

C、向非金融机构借款时的利息率是多少?(税务上的标准是6.39%,低于这个标准可按实列支)

D、关联交易是否公允。

E、企业提而未缴的工会费,不得税前扣除(对没有设工会组织的企业,可凭工会专用凭证按标准按实列支)

F、业务宣传问题:没有广告专用发票的广告支出,不能税前扣除G、劳保用品:劳保服装按照不超过500/年、人的标准,现金发放劳保一律不予认可

H、业务费开支是否超过标准?

I、人均工资支出是否重大异常,是否超过当地税务部门的统一标准?J、其他应付款和预提费用科目中是否有多计成本费用的现象。K、其他当地税务部门作为重点检查的内容

L、是否存在白条入账的情况。

M、对收入、成本、费用是否核算正确。

2、如果是地税局的,那就是主要检查营业税及个人和其他小的税种的计交情况、 1

还有发票的使用及管理情况:

个人所得税:

1)、对职工的各项补助是否按正常计入应税所得;

2)、对超过计税工资的部分是否代扣了个税?

3)、每月个税是否按时缴纳?把每个月的纳税申报表汇总装订起来。

4)、对职工的年终奖及单项奖是否代扣了个税?

5)、对于其他非货币性福利是否纳入应税所得?

6)、是否存在以其他发票冲账的情况?

7)、其他应扣应缴的情况。

营业税:

各类企业的营业税的检查重点不同。

(一)文化体育业

1、有否将属于计税营业额的收入挂在往来帐科目,如:茶艺园保证金、铺位租赁管理费、绿化树木补偿费等不申报纳税。

2、门票收入与赠票有否全额申报纳税。

3、收取合作企业固定利润分成收入有否申报纳税。

4、以租赁方式为外单位提供文化活动、体育比赛场所取得的租赁收入是否按“服务业一租赁业”税目申报纳税。

(二)旅店业

1、营业收入明细帐是否已将所有的经营收入完整登记入帐,要与营业收入日报表、收款凭证相核对。

2、将发票存根联与营业收入帐核对,有否将已开出发票,但未收到款的营业收入不纳入计税营业额,不申报纳税。如收取长包房租金、包车租金。

3、“营业收入”帐户贷方有否以红字冲减旅客住宿使用信用卡结算而支付给银行的信用卡手续费、介绍旅客住宿的费用。

4、旅店附设的娱乐场所如:歌厅、舞厅、卡拉加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保龄球场、游艺场等娱乐场所,向顾客收取门票、台位费、点歌费、 酒、饮料和小食等收费,有否按“娱乐业”税目申报纳税。

5、旅店附设的收费停车场取得的收入有否申报纳税。

(三)饮食业

1、将出纳收银的原始帐单(水单)与营业收入日报表和交款凭证相核对,有否瞒报营业收入。

2、有否出租房屋给外单位经营,取得租金收入未申报纳税。

3、有否取得与外单位联营的固定利润分成未申报纳税。

4、饭店附设的收费停车场取得的收入有否申报纳税。

5、饮食企业的“坐支”有否申报纳税。

6、饭店附设的娱乐场所如: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保龄球场、游艺场等娱乐场所,向顾客收取门票、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和小食等收费,有否按“娱乐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四)物业管理

1、水电费、燃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等代收费用是否单独列帐分别核算,是否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是否使用地方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对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收费,有否按规定申报纳税。

2、 收取承租户的保证金。押金、租金以及其他杂费,有否申报纳税。

3、有否将租赁滞纳金申报纳税。

(五)货运代理

1、货运代理的营业额,有否减除属于企业自身的费用,如仓租。

2、代办运输收入有否按“代理业”税目申报纳税。

(六)旅游业

l、审阅组团协议和接团协议,与“应收帐款”及“预收帐款”帐户的明细帐相核对,有否存在应结转而未结转的营业收入。

2、有否以不合法凭证列支为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费、门票等费用,并以此抵减计征营业税的营业收入额。

3、计税营业额有否减除属于旅行社自身的费用,如旅行袋、旅游宣传品等。

4、“管理费用”帐户借方有否用红字冲减为运输公司提供旅游车辆使用而收取的车辆使用费,少计营业税。

(七)广告公司

1、代理广告业的营业额有否扣除以非广告业专用发票支付的广告发布费。

2、收取宣传制作费有否及时结转收入。

(八)其他服务业

设计、咨询、监理服务收入有否按抵减转交外单位设计、咨询、监理服务支出后的差额申报纳税。

其他小税种的计交情况

包括城建税、教育附加、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按以上情况准备之后就不会到时手忙脚乱了

第四篇:手把手教你如何去做肺结核检查

一.为什么要体检

英国签证从2013年12月31日开始,申请赴英期限超过6个月的个人均需到指定机构接受肺结核检查。 注意:

1.肺结核报告要签证的时候跟申请材料一起递。

2.一定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否则,不承认。(认可的医疗机构名单详见附件)所有11周岁以上申请英国定居签证的儿童必须进行肺结核检测。对于不满11周岁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必须带其到指定的检测机构完成一份健康调查问卷。医生会根据问卷答案决定您的孩子是否需要进行检测。若医生认为您的孩子无需进行检测,您将会得到医生出具的证明。该证明须在您的孩子递交定居签证申请时一并递交。所有不满16周岁的儿童到访指定检测机构时,必须有父母或监护人陪同,并且所需体检材料。

二.体检流程- -手把手教学 1.体检时间

2014年1月1日起,周一到周五都可以体检,最好在上午8点--10点半,下午1点半----3点半体检(最好在没有咳嗽,感冒的前提下做体检)

建议各位在4-5月份去进行检测,尽量避开检测高峰时段,并保证报告的有效日期在递交签证之时没有超过六个月的有效期。(所以算好签证时间,最好是提前2-3月,如果你是中介申请的,中介会通知你什么时候做肺结核检查。) PS.我做检查的时候,浙江医院周一至周五只有上午可以体检。建议预约的时候把时间也确认一下!!

2.预约!!!

提前两天进行预约。预约的时候,工作人员会告诉需要带的材料及一些注意事项,包括体检表。一般提前一天通过邮箱发送。

杭州预约电话:0571-86028780 (其他地方网上搜一下都有) PS.如果没有收到邮件,看下垃圾邮件里有没有。如果还没有,拨打预约电话,会重新发。

如果需要预约女性医生,请在预约时向检测机构说明。

(一般来说,有更衣室让你换上专门的袍子——就是一块布= =,女医生也比较多,真的计较就提前说明。)如需取消预约,请联系相关检测机构,按其规定和步骤进行。

3.体检费用

体检的费用(肺结核筛查即拍X光)是550元/人,该费用不包括肺结核治疗费用。需要带现金,不能刷卡,自备零钱50的!!

4.携带的材料

①护照原件,护照首页复印件2份

②身份证原件(没有身份证的学生直接带护照就可以) ③两张2寸白底彩照,背面写好名字_中文

④体检表(可以提前填好,也可以到体检的地方再填)

⑤英国的地址,邮编,Email和电话(可以写学校的地址等信息)中国的地址,邮编,Email和电话(中英文)PS.中国地址如果不清楚英文怎么写,可以不写,医院会帮你直翻。杭州是这样的,其他地方不清楚,准备充足总归没错!!!

⑥如果之前感染过肺结核或其他肺部疾病,需要提交之前筛查的相关证明,如果可能,也请提交之前的诊断报告和X光检测报告。

5.浙江医院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路12号

PS.杭州堵车挺厉害的,建议早点出门,切记空腹!

我上次去就堵在路上,好慌张。到了医院门口,进门右边第一幢楼。最好问门卫大叔一遍(我怕我记错),他会指给你看。 上楼(3楼还是4楼来着),找到体检中心,有字,很好找。在咨询台旁边有个小门,进去交钱,拍照(拍的好匆忙= =)在咨询台,和工作人员说你叫什么,体检表,照片写好名字交给她。她会问你要自己取报告还是邮寄。邮寄的话,还要填地址信息,到付。

工作人员会把你的护照塞进一个工作证一样的卡里给你,进更衣室换衣服,就是一片布。进去做CT,几分钟,啥感觉都没有就出来了。检查到这儿就结束了。有的同学还抽血了,说是中介要求的。这个看各家中介了。反正我就做了个胸透。换好衣服,先别急着走。

前台会给你几张表让你确认签字。真的结束了。可以回家了。 3后续

6.体检结果

正常胸片结果一般情况下是半天出结果(比如你上午体检,下午出结果;下午体检,可能要第二天才能出结果),胸片结果出来后,医院会整理您的体检证书,然后马上就会电话通知本人过来取走。各地取件时间不一样,做检查的时候,医生会说的。该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所以算好签证时间)

7.体检结果异常

胸片的结果出来后,放射科医生会有一个报告时关于您胸片的结果,到时候体检证书上面就会如实写上这个报告的内容,最后的审核结果还需要英国大使馆的医官去评价及判断,她们如果觉得您的胸片异常,需要复查的话,就会电话通知您们,您们到时候过来我们中心做痰培养,这个痰培养的过程需要8周左右的时间。

P.S对结果表示异议,医生开具的同意表说明该检测结果为最终结果。 一句话,他们说了算,有异议没有用!

8.肺结核治疗的时间

治疗周期为6个月至1年。具体治疗时间视病情和治疗情况而定。在此期间无法申请英国签证。

一般来说,是不会有问题的,祝大家留学顺利~

第五篇:税务机关如何检查假发票?对假发票如何处理

所得税专家。 注册税务师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人才库成员 北京财税研究院研究员 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兼职教授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所得税系统官员 税务干部业务培训兼职教师

假发票分为两类,一类是发票本身就假,属市场上倒卖的非税务机关监制的假发票;二类是发票本身是真,但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假,属伪造经济业务事实的假发票。

一、税务机关检查假发票如何鉴别发票本身造假?

一是从发票质量上鉴别。假发票质地较差,用的纸张是普通纸,其印刷字体、荧光度与真发票相比都有质差,无税务水印防伪标志,即使有也印刷不清或印刷突出。

二是从发票是否已作废鉴别。有的已经在工商部门注销的单位,其税务发票未全部收缴销毁。此类发票若被不法经营者使用,不但经营者逃避了税款,也为某些单位伪造经济业务提供了方便。核查的关键是通过调查工商、税务部门的企业登记、注销情况,核实发票是否作废以鉴别真伪。

三是从发票刮擦奖区覆盖层鉴别。假发票覆盖层较薄,且质地硬滑不宜刮出奖区隐藏文字,假的商品销售发票奖区覆盖层背面没有重叠“8”字码。

四是从发票代码编制规则鉴别。通过咨询税务机关可以核查出发票代码设定的涵义和单位税号,再与具体印刷发票单位和发票开具单位的的地理区域、服务类别相比对,可以核实发票真假。

五是从发票印制内容上鉴别。假发票存在内容印制不全或不规范问题,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或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各类发票彩色票样核对发现。

二、税务机关检查假发票如何鉴别虚假经济业务?

一是篡改发票。发票内容涵盖广,属消耗品或更改商品服务名称不易核查。目前被公认的虚假经济业务开具的发票内容多为“办公用品”、“电脑耗材”、“打印纸”、“烟、酒、茶”等,如在大型商场用于购买代金券,大部分成若干“办公用品”发票开具。有些发票内容涉及“培训费”、“宣传费”、“会议费”、“维修费”、“修理费”、“网络维护费”等事项,且发票金额较大,如酒店餐饮类发票往往被改开为会议费,公费旅游支出篡改为培训费。以上可疑经济业务,可通过延伸审计进行追踪检查。比如对发票存根、发票明细表、购买的实物或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实际消耗量进行调查,确定支出事项是否合规、合法。

二是套开发票。分开填写发票存根联、记账联、报账联,报账单位可通过在限定额度内随意填写金额达到多报账的目的。可通过查看发票字迹、填写是否错位、复写痕迹及调查发票存根等方式发现疑点。

三是近似限额发票。比如千元版发票,开具金额可达到999元。此类发票可通过银行查询、实物查证、询问排查等方法确立疑点。

四是号码异常发票。发票号码连号或一事开多张发票且断号。发票号码连号,可能是假发票且属伪造经济业务事项;一项经济业务连开多张发票,断号号码间隔大或者时间长,可作为疑点经济业务。出现上述情况,可通过直接询问和追查发票来源确认是否属于虚假经济业务。

五是异地虚假发票。利用异地发票难以核查作弊。如:异地报刊发票,差旅费中有异地住宿费而无车票等情况,可通过积极函证和银行账户查询法核查。六是异常情况发票。大致分成三种情况,一是频繁使用同一销售单位开具的各类商业发票。因与开票单位的特殊关系,容易取得发票而频繁使用。二是小商店大发票。由于零售小商店提供商品服务有限,而从零售小商店累计开具高额发

票,属异常情况。三是多张餐饮或差旅发票一次报销。多张餐饮及差旅发票间隔时间长,所属不同地域,票据新旧不一等情况,都可以确认为疑点。可通过银行账户查询、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取证等方法查实情况。

三、税务机关检查假发票的准备工作:

【一】、实施准备阶段根据企业类型制定预案。

1.初步了解企业基本情况。通过征管软件查询企业相关税种的税收管辖、税款申报缴纳、发票的领购、企业变更、纳税核定等基本情况。

2.多渠道收集企业的相关信息。包括通过媒体、广告收集信息、现场观察、在网上收集有关企业经营情况,以及企业改组、并购等信息。

3.确定检查方式、明确职责分工。鉴于假发票在开具、入账过程中,可能存在用票单位与开票单位不符的情况。建议先从用票单位入手,查明线索和证据,再对开具单位进行检查。

【二】、准备充分,注重程序

1.调查与检查过程中的文书要分清。行使检查权时,使用《税务检查通知书

(一)》,该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设置(六项基本检查权)。发现相关线索后,行使调查权时,应适用《税务检查通知书

(二)》,该文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设置的,主要用于调查取证。因此,建议先使用《税务检查通知书

(一)》,后使用《税务检查通知书

(二)》。在实际检查中,可对一家开票单位先使用《税务检查通知书

(一)》。然后打出《税务检查通知书

(二)》以备用。

2.“发票换票证”的使用。《税务检查通知书

(一)》下达后,发现疑点发票的,应及时使用“发票换票证”调取发票,以便进行检验,保存原始证据。“换票证”可以提前填开备用。(《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3.检查时应提前准备好《询问通知书》及《询问笔录》。一旦发现假发票线索时,应对相关当事人及时询问。在使用《税务检查通知书

(二)》时,可以用证人证言代替。

4.需要调账时,事先要做好“金税三期”的审批程序。

5.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录音、录像、复制。应先期准备好录音设备、无线上网卡、笔记本电脑等。

6.有电子查账软件或电子设备,也要提前准备。在调账过程中,及时对电算化记账以及其他电子数据进行复制。

四、税务机关检查假发票过程中的具体操作:

1.直奔主题,尽快发现假发票的线索。

(1)可根据提供的假发票的信息,如开具时间、内容、金额等,直接在企业原始凭证中查找。

(2)也可以根据企业性质,在相关明细账中查找线索,如开发企业的开发成本、管理费用、应付账款的借方,以及现金、银行存款。然后查找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

(3)根据原始凭证中记账凭证的账务处理判断是否具有固定往来关系,是否会有连续性行为。盯住有疑点的工程项目,逐笔核实该项目的所有发票。

2.及时利用网上验证系统进行发票验证。如发现疑点发票利用“换票证”取回后,可登陆税务机关外网,在“发票查询系统”中进行查询,初步判断真伪。

3.对疑点进行验证,确认是否为假发票。需要双方认证。

4.调取相关证据,形成证据链条。

(1)核实假发票开具的真实性。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合同的执行情况,工程的形象进度等,判断发票开具的业务是否真实,根据结算情况、资金流向进行进一步验证。

(2)核实假发票的来源。主要是通过询问笔录。询问负责人、甲、乙双方财务人员。

(3)双方签订合同的真实性。是否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以便确定纳税义务人。注意假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

(4)用票、开票单位的账务处理情况。包括收入以及成本的归集情况。

(5)假发票以及完税凭证的鉴订情况

假发票应由发票管理部门出具鉴定结论;完税证可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鉴定。

五、税务机关打击假发票检查处理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处理问题

(一)对于用票单位的处理情况

1.如果是虚构经济业务,并在成本费用中列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在账簿中多列支出”认定偷税。

2.如果是真实的经济业务,而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责令限期换取符合规定的发票。如在规定期限内取得了符合规定的发票,允许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没有取得的不允许列支,并按规定补税,加收滞纳金。

上述两项均应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进行处罚。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有行为之一的即可处罚(未按规定领购、取得、开具、使用)

3.对于多次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的处理,按未按规定取得发票一次性进行处理。

(二)对于开票单位的处理

1.如有证据表明,利用假发票取得的收入没记账的。造成少缴不缴税款后果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认定开票单位的法律责任。

2.如果证据表明是个人行为,私刻公章、财务专用章,签订合同,开具假发票,结算价款。应以个人确定为增值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补征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进行处罚。个人所得税应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进行征收。可查实,也可按照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

还书应面通知其申报:仍拒不申报的可认定偷税

六、虚开普通假发票,也可以追究刑责

承德某宾馆开假发票40余万元责任人被刑拘

来源:中新网承德 时间:20123年3月27日

承德市双滦公安分局27日透露,该局近日成功破获一起虚开发票案,涉案金额40余万元。目前,相关责任人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介绍,3月21日,双滦分局接承德某商贸有限公司报案称:承德某宾馆以该商贸有限公司名义开具大量假发票,严重损害了该公司的利益。接到报案后,双滦分局立即立案调查。

经查,承德某宾馆为降低成本,以承德该商贸有限公司的名义开具20余万元假发票,另外,还以其他公司名义开具假发票近20万元。在公安机关调查期间,该宾馆为了逃避打击,虚开40余万元发票将假发票全部替换并冲账,该宾

馆的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

为严厉打击该种经济犯罪行为,双滦分局通过缜密侦查,在证据确凿的基础上迅速行动。3月24日,将该宾馆的责任人抓获,并依法对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贵阳市地税局查处一起企业使用假发票偷税案件

2011-06-24 近日,贵阳市地税局接到群众举报,某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用假发票列支成本,涉嫌重大偷税行为。检查人员在对群众反映的材料进行认真分析后,进行了立案调查。同时,及时将案件情况反馈给公安、检察机关的相关部门。在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该企业下属分公司的一名财务科长承认了其伙同一名杨姓男子开具假发票做账的事实。检查中共收缴假发票49份,涉及开票金额2980万元。此案现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该财务科长与杨姓男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相关涉税违法问题待公安机关对此案侦破后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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