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消防安全责任

关键词: 违章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消防安全责任(共12篇)

篇1:项目经理消防安全责任

项目经理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经常组织学习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安全技术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3.领导和组织开展活动和训练,使每个人员掌握一般的防火常识,具有一定的灭火技能,会逃生自救。

4.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组织本队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防火检查,确保人员住宿点符合防火规范。

5.发生火灾事故,需及时抢救伤员、扑救火灾,妥善保护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责任人:年月日

篇2:项目经理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项目经理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维护我单位正常工作,生产的生活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防火灾事发生,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项目经理

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实施细则和各项消防法规,把消防工作台纳入生产工作范围,接受总公司和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消防工作。

三、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消防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施工中消防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四、严格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对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有严格的控制制度,严格领退,手续明确自的防火职责。

五、根据工程特点确定消防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消防保卫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消防人员的工作。

六、对外包队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七、严格明火管理,执行用火证制度,一切用火有审批手续,有用火证,严格把关,确保用火安全。

八、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防火消防检查,及时发现消防工作中的问题,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消防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整改。

九、加强夜间值班护场人员的管理,认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隐患和险情。

十、施工现场、生活区配备的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确保灵敏有效,要经常检查和维修检测。

十一、对违章、违制或造成火灾隐患及火灾的责任人要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参加消防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法予以消除。

项目经理签字:

北京龙建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九分公司

篇3:浅谈项目经理责任制

项目经理责任制是为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国际化而推行的一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该制度自2006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实施以来为提高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但在该制度实施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使得该制度的优越性打了不少的折扣。

1 项目经理负责制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06规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全面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不断改进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该规定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我国目前对于工程项目管理“全面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该规定还明确了“项目经理责任制是企业制定的、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确保项目管理目标实现的责任制度”。同时规定了项目经理责任制的实现途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企业管理层通过与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将项目管理任务委托给项目经理,并通过责任书明确项目经理部应达到的成本、质量、工期、安全和环境等管理目标及其承担的责任。项目经理负责制有很多的优点,如有利于明确企业和项目部或项目经理的责、权、利的界限;有利于强化对项目经理履行职责的激励;有利于提高项目经理的综合素质等。但是目前我国项目经理负责制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不少的问题。

2 目前项目经理责任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工程项目的实施基本上实现了项目经理负责制。但实施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项目经理权责不平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06的6.4.2(后面文中简称规范)规定了项目经理应具有的权限包括参与投标和签订合同权;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部和用人权;资金投入、使用决策权和内部薪酬决策权;物资采购权;选择使用作业队伍权;主持工作和协调内外部关系权等。但在现实中,很多应该赋予项目经理的权利没有落实。比如,(1)合同签订权,一般项目经理会参与投标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等工作,但很少有机会参与合同条款的谈判,由于多数公司是营业部参加投标取得工程,而营业部的人员很少能了解具体项目的实施难点导致签订了实施难度很大或者风险很大的合同;甚至有些营业部的人员为了取得中标奖励而不顾合同内容,导致项目经理实施合同过程中承担了过大的风险。如某工程在招标文件上对某种材料报价的规定是“推荐品牌,待定。同一材料的参考品牌不少于三个品牌/规格,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必须按确定的参考品牌范围进行报价,业主有权在三个参考品牌/规格中指定最终选择的材料规格”。而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业主最终选择了三个品牌/规格中价格最高的材料,最终导致了项目成本大幅度提升。加大了项目经理的风险。(2)针对用人权或选择作业队伍的权利,在现实中也很难实现。多数企业对于施工队伍的选择由部门领导决策。现在施工企业较少有自己的施工队伍,一般通过工程发包的形式将取得的项目发包给小的施工企业或者由包工头带领的施工队伍完成。而施工队伍的选择对于项目的目标实现来说是决定性的条件。由于现在工程领域竞争激烈,很多施工队伍为了取得工程施工权,会采取一些非正常的竞争手段。这也使得很多工程部的经理不愿意将工程发包权下放给项目经理。施工队伍由于和部门领导的这种关系,就导致了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出的指令在很多情况下不能得到有效执行。进而加大了项目经理的管理风险。这些导致了项目经理的权责不等。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了应达到的项目进度、质量、安全和成本目标,而项目经理却没有完全拥有实现这些目标的相应的权利。这就使得项目经理也成为高风险的职业。(3)项目的采购权在很多企业也集中于专门的采购部。对于所用建筑材料的选择项目经理也缺少足够的决策权。

2.2 项目经理的收入与风险不对等

项目经理的收入组成一般采用年薪制加项目节约提成。由于前述的项目经理的权责不对等,导致了项目经理承担的风险过大,而其收入更多的时候取决于项目节约提成。这某种程度上也成为工程质量不高的诱因之一。

2.3 目前很多项目经理综合素质无法达到要求

规范6.2.3中明确规定了项目经理应具备的素质:具有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相应的项目管理经验和业绩;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经济、法律和法规知识;敬业精神和健康的身体等。由此看出,不仅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专业知识,也要求项目经理具有管理能力,经济、法律知识。在目前我国建筑行业整体水平低下的情况下,很难要求所有的项目经理达到这一标准。而若这些基本素质不具备,则很难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2.4 缺乏对项目经理的有效激励机制

规范规定项目经理的利益通过以下方式实现:工资和奖励或处罚,评优表彰、记功等奖励。目前很多公司对项目经理的薪酬采取低工资加奖励的方式。奖励方式主要是节约奖励和完成目标奖励。这种激励措施虽然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缩短工期等。但也会促生偷工减料等不良现象的出现。如何设置一套技能激励项目经理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又能有效地调动项目经理的积极性的激励制度成为项目经理责任制成败的关键。

3 提高项目经理责任制效率的措施

项目经理责任制的目标能够全面实现不是单纯靠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就能保证的。受到很多组织的、管理的、经济方面的条件限制。要提高项目经理责任制的效果,必须从多方面采取措施。

3.1 合理划定组织界限,明确企业与项目经理的责任界限

企业对于项目使用各类建筑材料集中采购有利于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如果企业集中采购的材料不能满足要求,最终导致工程事故,其责任却要项目经理承担,对项目经理来说是很大的风险,这必然会降低对项目经理的激励。因此在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时,要取得良好的激励效果首先要明确企业和项目经理对项目的责任界限。

3.2 为项目组织的高效运行创造好的企业组织环境

项目经理负责制有效运行的基本前提条件是对项目经理的充分授权。充分授予项目经理履行项目必要的决策权,特别是对施工作业队伍的权力,如果项目经理被剥夺了选择施工队伍的权力,则可能导致项目失控。因此企业在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情况下,要对项目经理进行充分授权。授予项目经理完成项目必要的决策权和指挥权。

3.3 建立合理有效的项目经理绩效考核机制

绩效考核是激励机制设置的条件。如果绩效考核机制存在问题,必然导致对项目经理的激励产生问题。如果绩效考核仅仅是关注成本的降低,那么很可能导致某些项目经理为了达到节约的目标而不择手段。因此全面有效的项目经理考核机制是项目经理责任制成功的关键。在考核中既要包括项目的三大目标的实现等硬件方面的指标,也要包括和业主的关系等柔性指标。这样才能保证项目目标的全面实现。

3.4 平衡项目经理的责权利

不要让项目经理承担过大的风险。企业要和项目经理分担项目的风险。工程项目的合同目标的实现受很多条件的制约,如人们常说的自然条件、市场条件、地质条件、项目相关各方的干预,同时还受合同条件的制约。合同的签订和谈判一般项目经理参与不多,有时候销售人员签订的合同可能会有很大的风险,企业应结合具体项目、具体合同内容来合理定义项目经理应承担的风险,使得项目经理的责权利达到平衡。

3.5 加强对项目经理的培训,提高项目经理的综合素质

现在很多企业奉行拿来主义,即直接招聘有经验的项目经理,忽略了对项目经理的培训。使得很多项目经理无法实现真正的自我提高。由于目前有经验的项目经理和经验不丰富的项目经理相比薪酬差距很大,对于企业来说对经验不丰富的项目经理做适当的培训实际上不仅不会提高成本,反而会降低成本。对于很多项目经理来说相对于自我提升来说,薪酬可能并不是最重要的,对项目经理的培训也有利于留住高水平的项目经理。

3.6 为项目经理做好职业规划

可能很多企业看来项目经理的职业规划是项目经理自己的事情,和公司没有关系。如果公司不注重项目经理的职业发展,可能会导致高水平项目经理的流失。

4 结论

项目经理负责制是为提高我国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同时与国际工程管理接轨而提出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实施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由于我国目前的建筑行业的整体管理水平低下,行业整体素质偏低等现状,使得该制度在运行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可以从组织、经济、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来实现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效率。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2]特莱沃.L.扬.成功的项目管理[M].长春出版社贝塔斯曼亚洲出版公司,2001.

篇4:项目经理消防安全责任

【关键词】建筑施工;施工项目;项目经理责任制

0.前言

建设施工项目是一项复杂且周期较长的项目,若想项目能够顺利有序的实施,就需要有专门的人员来负责,这个专门的责任人就是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责任制是我国建筑企业深化改革的产物,是随着建筑行业蓬勃发展而产生的符合新世纪、新时代的施工项目领导机制,本文将对施工项目管理中项目经理责任制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做简要介绍。

1.施工项目中项目经理的作用

在施工项目中,项目经理所起到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①建立高效、有序的项目管理机构。

②合理配置资源,将企业资金与其他生产要素有效地结合起来。

③协调各施工企业内外部的各种关系,使各种关系紧密协作、配合。

④是施工项目全权委托代理人,是施工项目的总负责人。

⑤承担合同责任、履行合同义务、实施合同款项、处理合同纠纷。

2.施工项目管理中项目经理责任制的作用

项目经理责任制在项目管理中具有巨大的作用,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①明确企业、项目经理、施工人员三者之间的责任、权利、经济效益的关系。

②有利于施工企业运用经济手段强化对施工项目的法制管理。

③有利于施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有利于提高施工的质量。

④有利于促进和提高企业项目管理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项目经理责任制现存问题

项目经理责任制在目前的施工项目中已基本得以实现,只是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具体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3.1项目经理的权利难以实现

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中有规定:项目经理具有参与投标、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组建项目经理部并选择部门人事的权利;具有项目经理部资金投入和使用的决策权利;具有部门内部的薪酬决策权利;具有物资采购的权利;具有择选施工队伍的权利;具有主持工作和协调内外部关系的权利。虽然规范中存在着这样的明确规定,但是在实际项目施工中,这些本该项目经理拥有的权利并没有得到实际落实,其具体表现在:

①在合同的签订中,项目经理往往没有参与合同条款制定与谈判的机会或是说权利,使得合同的内容存在很大的隐形风险,为后期项目实施带来诸多麻烦,甚至可能损害工程的经济效益。

②在项目经理部用人以及选择施工队伍上,多数施工企业对于施工队伍的选择都是由部门领导决定,决策权很难落到项目经理的头上。

③上述问题还将导致由部门领导选择组建的施工队伍,仗着与领导的某些关系,不服从项目经理的安排,对项目经理发布的号令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使项目经理的管理工作很难实施,增加了管理的风险。

④在工程施工材料的采购上,大多数施工企业的采购权都是掌握在采购部门的手上,权利很难落实到项目经理的头上。

3.2部分项目经理的综合素质没有达到要求

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中提到,优秀的管理与沟通协调能力、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与业绩、良好的专业技术及经济法律知识、爱岗敬业的精神和强健的体魄是一个合格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但在实际情况中,项目经理中文化水平不高,对经济、法律、管理知识掌握较少的人大有人在,这使得我国建筑行业整体的管理水平比较低,项目经理在责任制中难以发挥其强大的作用。

3.3对项目经理的激励机制匮乏

项目经理的劳动报酬是由工资、奖励或处罚、评优表彰、记功等奖励组成。目前很多施工企业对项目经理的酬劳都是低工资加高奖励的方式,奖励主要是节约奖励和完成目标奖励,这种激励政策表面看是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缩短工期,但实际中却存在很大的问题,项目经理为了拿到奖励可能会发生偷工减料等现象,因此,如何制定科学、合理、能够激励项目经理保证质量的完成任务的机制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项目经理责任制成败的关键。

4.项目经理责任制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4.1提高项目经理的核心地位

若想项目经理责任制得以较好的实施,首先就要保证并提高项目经理在施工项目管理中的核心地位。项目经理作为工程项目的最高责任人,必须拥有绝对的权利,必须在项目管理中起决定性作用,只有这样,项目经理才能有效的组织项目经理部开展项目管理活动,制定管理的总目标及各施工阶段的目标,并组织落实各目标,对项目管理作出及时、准确的决策,严格执行各项合同,建立完善的内部及对外信息管理系统,保证施工高效率的开展。其次还要保证项目经理应享有的正当权利,只有项目经理拥有相应的权力,才能履行项目经理的责任,要保证项目经理有项目管理队伍的组配权、项目施工的指挥权、管理权等,这样项目经理在签订承包合同后,就开始承担项目经理的全部责任,对施工项目的开工、施工、竣工、交工及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负责。

4.2明确企业与项目经理各自的责任界限

企业对于项目使用各类建筑材料集中采购有利于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如果企业集中采购的材料不能满足要求,最终导致工程事故,其责任却要项目经理承担,对项目经理来说是很大的风险,这必然会降低对项目经理的激励。因此在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时,要取得良好的激励效果首先要明确企业和项目经理对项目的责任界限。

4.3平衡项目经理的责、权、利

企业要和项目经理分担项目的风险,工程项目合同目标的实现受很多条件的约束,如市场条件、地质条件、外界干扰等,同时还受合同条款的约束,项目经理很少参予合同的谈判与签订,销售或商务人员在签订合同可能会有很大的风险,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项目经理应承担的风险,使得项目经理的责、权、利达到平衡。

4.4加强项目经理的综合素质

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的项目经理,要在拥有政治素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首先要懂政策,项目经理由于处于项目管理的核心地位,加之项目管理的特征突出表现在综合性管理上,因此项目经理必须学习、 熟知、掌握和运用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制定的建筑业各项经济政策、法规以及各种法律,做到知法守法、依法办事,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对项目的管理作用,促进项目目标的实现。其次要会管理,项目经理应经过专门的学习或培训,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要既懂施工又会技术,既懂经营又会预算,要具有处理问题的能力,敢于决策,善于决策。

5.结束语

项目经理责任制是目前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主要流行趋势及走向,该制度由施工理论指导产生,并将目标管理及责任制管理等时下较为先进的管理思想吸收,再结合我国国情及国内相关行业经验在近年逐步发展并形成趋势,经过近年来的诸多项目实践证明,项目经理责任制在控制项目成本、保证项目进度、提高项目质量等方面有着显著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只要施工企业不断完善项目经理责任制,不断完善其中存在的问题,我国的建筑市场必将与国际建筑市场接轨。

【参考文献】

[1]张雪峰.推行项目经理责任制的问题探讨[J].建筑安全,2007,22(1).

[2]李文富,陈继纯,张永宏.项目经理责任制在施工项目管理中的作用与实施条件[J].集团经济研究,2007(21).

[3]崔云龙.关于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设的几点思考[J].中国科技博览,2009(13).

篇5:项目经理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产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现与

(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第一条:订立责任书双方:

甲方:

(单位负责人)

乙方:

(项目经理)

第二条: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项目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

自进场施工起至项目工程完工为止。

责任要求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江苏省、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建立、健全并落实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经常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障应急设备、器材的配备,保障应急救援体系的健全;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结果的审查、处理。

甲方:

乙方:

******项目经理部

篇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为了确保张胜业项目部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正常运行,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到位,明确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公司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书,用来考核评定。

一、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重伤以上事故发生。

2)轻伤事故控制在2‰以内。

3)安全教育面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百分之百。

4)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文明施工文件要求施工,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5)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和生活场所,施工现场符合JGJ59现行标准要求。

6)场界噪声控制:白天≤65dB,夜间≤55dB。

二、项目经理安全责任:

一、项目经理 张胜业 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产必须安全”的方针,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冒险作业。当进度、效益、人财物资源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二、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责。

三、认真试行安全规程、制度和上级的指示、决定,认真执行上级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内容。

四、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活动中必须把

安全生产贯穿到每个环节中去,要做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五、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六、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

具,并检查执行情况。

七、对新进场的临时工、民工以及变换工种的工人,必须先

进行安全培训,后上岗。未经安全培训的工人,无操做合格证的特殊工种不得在本工地安排上岗。

八、抓好班前必检。督促、检查电工、卷扬机手、架子工,组长等做好班前检查和签子手续,并抽查其工作质量。

九、负责脚手架、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电线架设、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安装后的安全验收工作,合格后方可交工人使用。

十、对施工项目的危险部位或危险阶段,要组织好工序交接的安全检查工作,专职安全员验收,签字同意后方可施工。对危险部位要设醒目警标。

十一、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

即上报。

项目经理签字:分公司主管领导:

河南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篇7: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安全生产责任是: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上级各项管理制度。

2.组织制订并实施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组织编制、审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保证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源配置和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4.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作用,保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5.主持编制本项目实施性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批准后督促技术部门进行交底并组织实施。

6.主持对临近营业线、深基坑开挖支护等高风险的专项施工方案的制订,邀请专家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风险分析,并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后组织实施。

7.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针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组织技术部门编制相关控制措施,并落实实施。

8.组织编制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并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评价和完善。

9.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联系相关部门对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的安全培训、取证工作。

10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劳动保护、安全防护、防寒、防暑用品,并督促员工正确使用。

11.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推广应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进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对科技推先和安全管理先进集体和人员,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12.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等活动,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三违”行为进行评比、处罚。

1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员工安全思想动态,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14.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现场应急抢救、施工现场保护、配合调查组的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进行事故处理。

15.督促有关部门按时上报安全统计资料,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安全职责是:

1.认真组织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上级各项管理制度。

2.组织贯彻实施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使用情况,确保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源配置和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4.参与编制本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批准后督促技术部门进行交底并组织实施。

5.组织、参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针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组织落实整改。

6.参与编制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参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评价、完善。

7.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劳动保护、安全防护、防寒、防暑用品,并督促员工正确使用。

8.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等活动,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三违”行为进行批评、处罚。

9.参加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在生产

篇8:项目经理消防安全责任

“十三五”时期以来, 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及单位主体有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在推进消防工作全面快速发展,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及维护地方经济社会稳定上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但也有在一些地区、的总要求, 全面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部门和单位存在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够, 消防安全基础仍然薄弱的情况, 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消防工作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等突出问题。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和实践, 对构建“十三五”时期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新格局提出几点思考意见。

二、“十三五”时期政府、部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存在的问题

(一) 各级政府对“统一领导”缺乏足够重视及领导。

从“十三五”期间的消防工作总体上看, 地方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和驾驭体现在较浅层次, 主要体现在以会议落实会议, 以文件落实文件, 满足于形式, 制定颁发落实措施较少, 落实措施工作机制和奖惩、督促机制流于形式, 缺乏强有力的“政府统一领导”机制, 加之政府工作千头万绪, 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不够, 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 消防经费投入也不不足, 致使消防工作“叫好不叫座”, 即使有分工, 也只是消防部门汇报一次抓一次, 检查一次整改一点, 领导意识缺乏、监管意识薄弱、主体意识淡漠, 缺乏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管理消防工作的理念, 形不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消防格局。

(二) 职能部门“依法监管”缺乏的主动性协调性。

各部门消防意识淡薄, 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认为消防工作就是消防部门的事情, 对行业监管主体作用不能有效发挥, 监管失之于软。虽然职能部门能够长期配合开展联合执法, 基本上形成联合执法整治隐患的共识, 但是缺乏联合执法的工作流程机制来保证联合执法的效果, 通常是凑人数的多, 解决实际问题的少, 结果是各行其是, 效果和力度大打折扣。同时部门监管依赖于主要领导人的零时性工作安排, 口头要求多, 按规章制度检查整改的少, 企事业单位没有形成符合自身实际的消防管理制度, 即使形成制度大部分也成为挂在墙上的虚要求。

(三) 社会单位“全面负责”的主体责任意识严重缺乏。

《消防法》虽然规定了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要求, 但是仅靠以消防机构为主力的监督检查全面靠实责任制显然不够现实, 单位的安全管理没有实现“常态化”, 在主观上, 认识不足造成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没有有效落实, 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混乱, 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应付思想严重, 总是检查一次, 整改一点, 单位存在的隐患难以彻底根除。2.4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意识不足和消防常识淡薄。

调查显示, 我国46%的民众对消防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了解十分有限, 26.6%的人甚至根本不了解, 这还是中东部地区人口指标数据, 西部地区两项数据将高于西东部10个百分点以上。同时由于在消防宣传教育方面, 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只是时不时的开展一下宣传, 没有将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技、普法、就业、教学、安全生产内容, 有偿宣传还是当前消防宣传的主流, 使有相当比例的人未得到过系统的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和应急训练, 直接导致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意识不足和消防常识淡薄, 此外, 还有大量外来流动人口居住在出租屋、城乡结合部等条件较差的地方, 消防安全意识更加缺乏。

三、“十三五”时期构建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新格局的几点思考

(一) 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对消防安全“统一领导”的工作职责

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 政府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必须纳入法制化进程。要切实将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其他副职应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定性, 定量分解, 以法律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加以明确。推动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举行联席会议、逐级督促检查、消防工作考核和奖励等措施, 促使消防安全职责得到履行。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主要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政府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分别对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落实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 协调、督促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工作的政策、措施。县级以上政府消防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 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考评问责机制

在年初召开 (省、市、县) 消防工作会议, 由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由地方政府与职能部门、由主管部门与与辖区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了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和考核规定, 重点加强对各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的监督考评工作。在每年年底, 对辖区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专项考核, 组织抽查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单位, 实地检查各地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 通过打分, 评选出先进单位和个人, 并给予表彰奖励。同时突出过程与结果并重的问责原则, 形成消防安全责任“经常化”问责格局。笔者所在的云南曲靖市制定了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 建立“责任明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具体明确规定了各类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方式和结果应用。

(三) 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的联动制约机制

社会化消防工作不能单靠消防部门“单打独斗”来实现, 一定要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良好格局才能有效推动社会化消防工作的进程。一方面要全力抓好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机制的落实, 不断强化行业纵向管理职能, 狠抓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发挥联席会议监督、交流的平台作用。市政府坚持联席会议制度, 督促指导会议成员单位落实消防工作的组织制度、检查措施、隐患整改、考核奖惩等工作, 加快了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行业、部门和单位消防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另一方面要建立安全评估制度, 完善综合性的前置行政许可法规, 使其成为消防工作的有力助推, 对消防公共设施建设、消防产品售卖、竣工验收审核、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等相关检查验收工作, 要建立政府牵头, 部门协作, 消防参与, 共同签字通过的良性监管工作机制, 使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成为常态, 提升消防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 为消防执法提供良好的法理环境。

(四) 要进一步推动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按照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为出发点, 推动各级政府部门要自觉把消防工作置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总要求中来研究, 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来抓, 形成完备高效地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把消防工作全面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层层签定社会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 依法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推行标准化管理。

(五) 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企业单位自我监管机制

以深入贯彻公安部61号令为着力点, 采取强有力措施, 增强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 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完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 健全各项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自除制度, 规定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和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 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 制定整改措施, 保障整改资金, 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促进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的转变, 从根本上提高单位自身消防管理水平, 增强单位的防御火灾能力, 逐步完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同时创新思路, 将法定代表及相关人员通过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纳入企业、场所开办必备条件, 建立信用安全等级制度, 加强信用安全评估与银行贷款、投资规模相联系, 政府扶持优惠政策相挂钩, 提高公众严格遵守消防法规的主动意识。

(六) 进一步强化宣传提高全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

多年的工作实践证明, 消防宣传应顺应时代的发展, 拓展消防宣传渠道, 扩大消防宣传的力度、深度。只有通过各种贴近群众, 贴近实际的宣传形式和手段, 积极扩大宣传面, 普及消防法律知识, 安全常识和消防信息, 才能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这就要求加强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建设的同时, 还要加大对此的宣传教育、指导和规范, 发挥其在规范全社会消防行为中的自我规范作用, 提高相对人的消防法制意识, 更好地配合消防执法, 从根本上优化消防执法环境, 减少和避免因相对人不懂法而不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带来的法律自由空间。在新形势下, 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采取措施, 把加大消防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 深入开展消防法制宣传, 普及消防消防法律常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使之深入到政府各部门, 机关、团体、企业、事单位的直至社会各个层面, 形成单位和公民自觉遵守, 消防部门依法监督管理的良好局面。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云南省消防条例》

[3]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篇9:项目经理消防安全责任

罗某与柳州某建筑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新农村建设安置工程是柳州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工程。罗某称其于2010年12月1日进入柳州某建筑公司承建的新农村建设安置工程从事木工工作,2011年3月20日,其在该工程工地上工作时受伤,并由该工程的项目副经理韦某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及支付医疗费。罗某庭审中提交的证据住院病人结帐交款清单上交费人签名处签有韦某的名字。柳州某建筑公司认可其派到新农村建设安置工程的项目副经理是叫韦某,但否认住院病人结帐交款清单上韦某的签名是公司项目副经理韦某所签,亦否认与罗某存在劳动关系。

[申请人请求:]

确认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5月10日期间申请人与柳州某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处理结果:]

确认罗某与柳州某建筑公司于2011年3月20日至5月1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罗某要求确认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19日期间与柳州某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缺乏依据。

[争议焦点:]

单位项目副经理的签字是否属于履行单位职务行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而柳州某建筑公司项目副经理韦某在申请人住院病人结帐交款清单上交费人处的签名是否是履行单位的职务行为,则是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关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罗某提供的住院病人结帐交款清单的经办人签收处有柳州某建筑公司承建的新农村建设安置工程项目副经理韦某的签名,柳州某建筑公司虽然否认结帐交款清单上韦某的签名是其公司项目副经理韦某的签名,但不能提供证据反证交款清单上韦某的签名并非其派到新农村建设安置工程的项目副经理韦某所签,也不能提供证据证明韦某经办申请人受伤结费交费事实与柳州某建筑公司无关,因此应承担不利后果。韦某系柳州某建筑公司项目副经理,负责新农村建设安置工程,其在申请人的住院病人结帐交款清单的经办人签收处签字,应属公司行为,应视为柳州某建筑公司支付申请人的住院医疗费,因此,认定罗某与柳州某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作者单位:广西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篇10:项目经理安全责任制(范文)

一、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指令,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二、对该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三、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活动中,必须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要做到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交底。

四、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五、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新工人进场安全教育,对特殊作业人员按规定送出培训,坚持有证操作规定。

六、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七、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工具、材料、工作地点和生活用房的安全卫生,制止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八、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制订作业计划和工艺规程,要符合安全生产,以及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和生产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

九、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拟定整改措施,督促检查贯彻实施。

重庆渝海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呈贡.雨花毓秀项目部

篇11:项目经理安全责任述职报告

项目部经理----**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08年自大学毕业后来到建筑多经公司工作。几年来,在公司领导的亲切关怀下,我积极工作,努力学习,去年顺利地通过了二级建造师的考试,现被公司任命为项目部经理。对于建筑行业,安全问题不容忽视,自上班的第一天起,我就把“安全”二字牢记在心,时时处处想安全,从没有半点懈怠。现在我将任项目经理半年来的安全工作述职如下,请各位领导批评指示:

一、明确责任,牢记在心。

作为项目经理,我是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与实施的主要责任人,必须具有懂管理、会管理、有较强责任心、熟悉工艺流程、懂规范、有技术、有经验的基本管理素质,必须首先掌握和执行国家的强制性安全管理规范,并经过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培训,执证上岗,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我在施工安全生产中的主要职责为:

(一)、项目经理是承包项目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贯彻落实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把安全生产摆在首位,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包括安全生产的内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必须保证安全;

(三)、健全和完善用工手续。加强对现场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岗位安全生产教育;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组

织对新进场工人按规定进行上岗的安全教育和定期的安全学习;加强

劳动保护工作;

(四)、发生因工伤亡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

报。参加重伤及轻伤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

故教训;

(五)、每周组织一次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

中存在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

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二、切实履行安全职责,狠抓施工安全工作。

今年本部项目部工程项目多,工地零散,施工队伍良莠不齐,致

使安全监管任务繁重,对此我加强了安全方面的管理工作,主要做到:

(一)、按照经理指示,严于律己,重点工作放在现场。上半年,我坚持做到只要有工地开工,我都会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赶往现场,检

查工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公司汇报。平时不

间断地对各个工地循环检查,特殊时期突出检查重点。如进入雨季后,我项目部将检查重点放在防洪隐患上,**工程、**工程等靠近山体的工程成为检查重点。进入雨季,我组织项目部所有安全员召开紧急会

议,传达公司事故分析会议精神,详细地安排了防洪工作,要求安全

员要留意天气情况,每天检查防洪隐患,观察山体,及时发现问题,每天汇报工地的安全状况并认真填写雨季“三防”检查台账。

(二)、对项目和施工队实行差别化管理,好的奖励,差的增加

检查的频率,严管重罚,力争将一般隐患及时消除,将较大隐患控制

在事故发生之前。要加大对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特种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检查力度。要进一步提高正常工作的办事效率,积极宣传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进行安全岗位描述,创新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三级安全教育。

(三)、对本部安全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在本项目部努力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局面。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就自身而言,我工作时间不长,缺乏一定的工作经验,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不够全面,尽管做了详实的考虑,但仍会有遗漏,自己也深感压力大,需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今后我会加紧步伐,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加强学习,在提高自己专业知识的同时,更要注意管理能力的提高。

(二)、项目部的施工人员来自各地,语言上的障碍、环境上的差异、文化素质不高、安全生产意识的淡薄是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这些实际问题,我项目部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每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在日常施工操作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章操作的进行及时纠正。

(三)、目前项目部大多数安全员参加工作时间不长,有些所学专业不对口,现场安全管理方面经验欠缺,所以加强对他们的岗前培训尤其重要,在工地现场让他们在有经验的人员带领下,尽快熟悉现场,熟知自己的岗位职责,懂得现场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能够更好的胜任本职工作。

四、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经验,细心查找存在问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抓紧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和跟踪管理,保证全年零事故。

(二)、做好工程台账,对已完的工程抓紧时间做好结算工作。对未开工的工程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制定安全措施,做到未雨绸缪。对已开工的工程加强安全管理,组织文明施工。

(三)、加强自身修养,我现在正积极准备11月份的建筑经济师资格考试,争取顺利通过,全方面发展自己。

总之施工安全管理是项目部管理的重要内容,转变安全监管方式,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与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筑牢安全生产基础,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我们要居安思危,尽力抓好、抓实、抓出新成效。

谢谢大家!

篇12: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全生产责任书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0 年4月1日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考核条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关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特签订2010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项目部的安全方负直接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程序运行,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管理、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项目部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和解决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切问题。

二、认真按照JGJ59-99标准进行施工安全的检查和评价。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便桥、防护栏、安全警示灯、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及所有安全防护装置,都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三、做到不违章指挥,组织本项目部的员工和外用工学习和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员工和外用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四、项目部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先探明地下管网情况,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后,才能进行施工作业,并在作业时要有现场专人监护。

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定,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五牌一图”;管理人员佩戴工作牌;沟槽(坑)开挖施工,必须在槽坑边1米—5米距离沿线上,牢固、整齐、规范设置安全护栏,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安设警示红灯。现场材料对方整齐;道路平整、畅通和不扬尘,现场生活设施必须符合卫生要求,施工作业场地无泥浆、积水,控制粉尘和噪音;食堂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设置符合消防安全的消防设施。现场作业达到便民、利民、不扰民,做到文明施工。

六、支持专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工作,配合责任工长和安全员对新进场的员工和外用工进行安全生产入场“三级”教育及安全宣传工作,认真采纳安全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七、加强审查对外租用机械设备、车辆进行验证工作,随时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对外租用机械设备、车辆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和车辆坚决清退出施工现场。

八、随时督促和检查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运行情况,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政策,改善劳动生产条件。

九、随时督促和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安全工作,搞好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坚决杜绝食品中毒事件发生,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十、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组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组织采取有效的措施和防范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安全科。

十一、对本项目部发生的大小工伤事故、施工工程事故必须如实上报公司职安办,不得隐瞒不报,对隐瞒不报,查实核准后公司将对项目部安有关规定加倍严肃处理。如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应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积极进行救治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工伤事故的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十二、劳务单位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合同书必须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劳务合同须经公司、劳资科和工程部认可,不得私招乱雇。

十三、责任达标:

1、确保分公司员工责任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为“零”。

2、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机动车交通肇事负主要责

任以上的死亡事故为“零”。

3、在职员工职业病发病率为“零”。预防公共卫生事故。

4、火灾事故为“零”。

5、轻伤负伤率为“零”。

6、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整改率大100%。

7、对新进入场的员工和外用工安全生产入场教育、安

全技术

交底达到100%。

8、特殊工种作业持证上岗率达100%。

9、所建工程100%达到绿色环保工地要求,加强扬尘治

理、噪

音控制的管理。

10、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综

合治理

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十四、年终公司将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逐一进行考核,对未达标者,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奖罚条例进行奖罚或经济处罚。

十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生效。

浙江一建建设集团项目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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