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项目安全文明管理目标(精选8篇)
篇1:建筑工地项目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建筑工地项目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为做好本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工作,根据行业及公司有关要求,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结合本工程特点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目标:
1、确保本工程为“合格”工地。
2、本工程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责任事故,最大限度控制轻重事故的发生,安全负伤频率控制在2‰。
3、全员安全教育率100%,管理人员持证率100%,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100%。
4、无设备火灾事故的发生。
5、做好工地治安保卫工作,不发生火灾,偷窃和打架斗殴事件。
6、做好食堂卫生工作,食品采购确保新鲜,杜绝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事故。
7、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冬季防寒保温工作。
8、做好场内排污设施,保证施工污水不外流,现场无积水。
9、施工现场搬运水泥,清扫垃圾等产生的扬尘浓度应符合国家环保有关规定。
10、认真做好现场文明创建工作,做到施工不扰民,在各级文明创建活动中不丢分,确保投诉率为零。
篇2:建筑工地项目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一、安全管理项
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各部门未执行责任制,罚款1000元。
2、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渎职、未履行或拒不履行安全员职责的;罚款
1000元。
3、未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罚款1000元。
4、施工组织设计无安全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
项安全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且安全措施不全面、无针对性的;罚款1000元。
5、分部(分项)工程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罚款500元。
6、施工方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拒不配合甲方、监理组织的各次安全大检查的;罚款1000
元。
7、无安全教育制度;无具体安全教育内容;施工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的;罚款500元。
8、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从事特种作业;未持证上岗的;罚款500元。
9、工伤事故私自隐瞒未按规定报告的,罚款1000元。
10、无现场安全标准布置总平面图;未按安全标准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的;罚款500元。
二、文明施工项
11、施工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挡,或设置的围挡没有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的,罚款1000元。
1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100元;经指出后拒绝改正的,每人
每次罚款500元。
13、现场材料堆放不整齐,罚款500元;施工人员现场吃饭随意丢弃饭盒的,每人每次100
元;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包括兜网内施工垃圾)未及时清理,未装容器或归堆的,每次罚款500元。
14、施工场地地面未硬化、道路不畅通、无排水设施、排水不畅通、工地有积水,罚款500
元;施工场地内无吸烟区随意吸烟的,每项每次罚款100元。
15、在建建筑物兼作住宿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拒绝整改的,每延期一天,罚款500
元。
16、宿舍无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失效的,罚款500元;宿舍周围环境不卫生、不安全的每次
罚款500元。
17、现场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的罚款1000元;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无消防水
源或不能满足消防要求、无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的;罚款1000元。
18、大门口处挂的五牌一图、内容不全,缺一项扣200元。
19、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无厕所、随地大小便,每次罚款200元;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罚款500元.20、施工现场无保健医药箱、无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的、未设置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急
救人员的,罚款500元。
三、脚手架项
21、脚手架无施工方案的、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的、施工方案
不能指导施工的,罚款1000元。
22、每10延长米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的;每10延长米立杆缺少底座、垫木、无扫地杆的;每一处罚款500元。每10延长米无排水措施的,每一处罚款200元。
23、每10延长米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规定要求的,每一处罚款200元;不按规 1
定设置剪刀撑的,每一处罚款500元。
24、脚手架不铺满的、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罚款300元。
25、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的,或设置的安全网陈旧、破损严重的,或网间不严密的,每一处罚款1000元。
26、脚手架搭设前无交底,罚款500元;脚手架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罚款1000元。
27、小横杆设置、杆件搭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一处罚款500元。
28、施工层以下每隔10m未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的,每一处罚款1000元。施工层脚手架
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的,罚款500元。
29、脚手架采用木杆,直径、材质不符合现场施工要求的;采用钢管,但钢管弯曲、锈蚀严
重的,每一处罚款500元。
30、未设置施工通道的,罚款1000元;施工通道架体不设上下通道的及施工通道设置不符
合要求的、,每一处罚款500元;
31、卸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搭设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罚款1000元。
四、基坑支护项
32、基坑施工无支护方案、或施工方案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施工的,罚款1000元。
33、基坑深度超过5m无专项支护设计的,罚款1000元;支护设计及方案未经上级审批的,罚款1000元。
34、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的,罚款1000元。
35、未执行方案设置支护的,罚款1000元;支护设施已产生拒不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的,罚款500元。
36、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的,罚款500元;无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的,罚款
1000元。
37、基坑内施工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的,罚款1000元;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的,罚款1000元。
38、土方开挖司机无证操作的罚款500元;未按规定程序挖土或超挖的,罚款1000元。
五、“三宝”、“四口”防护项目
39、施工作业不戴安全帽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高空作业未戴安全帽的,罚款200元。
40、在建工程外侧未用密目安全网封闭的,罚款1000元。安全网破损严重,悬挂不符合要
求的,罚款1000元。
41、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42、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与坑井,每一处无防护措施的,罚款200元。
43、通道口,每一处无防护棚,罚款1000元。
44、阳台、楼板、屋面等每一处临边无防护的,罚款500元。
六、模板工程项
45、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过审批的,罚款1000元。
46、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无设计计算的,罚款1000元。
47、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立柱底部无垫板或用砖垫高的、未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的、间
距不符合规定的,罚款1000元。
48、大模板存放无防倒措施的,罚款1000元,各种模板存放不整齐、过高等不符合安全规
定的,罚款1000元。
49、模板拆除前未经拆模申请批准的,罚款1000元。
七、施工用电项
50、施工场地内二级总配电箱未设置防护棚或操作室的,罚款1000元。
51、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元。
52、不符合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罚款500元。
53、开关箱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漏电保护(或断路器)装置参数不匹配,每发现一处
罚款500元。
54、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的,罚款500元。
55、配电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的,罚款1000元。
56、架空线路(如:脚手架上架空电缆未用瓷瓶架设)、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罚款500元。
57、配电线路未使用五芯电缆的,罚款500元。
58、(施工临时用电)无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罚款1000元。
八、物料提升机、塔吊项
59、架体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的,罚款1000元;架体制作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罚款1000元。
60、吊篮无停靠装置的,罚款1000元。
61、连墙杆的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连墙杆连接不牢的、连墙杆与脚手架连接的,罚款500
元。
62、钢丝绳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的,罚款1000元。
63、楼层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或防护不严的、平台脚手架搭设不严或不牢的,罚款500
元。
64、吊篮无安全门、安全门未形成定型化和工具化的,罚款500元;违章乘坐吊篮上下的,罚款500元。
65、架体安装拆除无施工方案的,罚款1000元;架体基础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0元。
66、卷扬机地锚不牢固的,罚款1000元。
67、物料提升机无操作棚的,罚款1000元。
68、塔吊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的,罚款1000元。
69、塔吊司机无证上岗,罚款1000元;指挥无证上岗(高塔指挥不使用旗语或对讲机)的,罚款1000元。
70、塔吊接地、接零不符合要求,其他电气部分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元。
71、塔吊路基不坚实、不平整、无排水措施、高塔基础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罚款1000元。
九、施工机具项
72、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的,罚款500元。
73、钢筋机械未作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器的,罚款1000元。
74、电焊机未作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罚款1000元。
75、电焊机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的,罚款500元。
76、搅拌机未作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操作手柄无保险装置的,罚款500元。
77、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明火小于10米又无隔离措施的,罚款500元。
78、潜水泵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罚款500元。
十、其他项
79、其他存在的安全隐患,经甲方、监理指出后拒绝(或延迟)整改的,罚款1000元。
80、以上所有项目,受罚方在被处罚后,必须在处罚方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否则每延迟
一天罚款500元。
81.、本条例自2011年5月1日起实行。
篇3:建筑工地项目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在很多城市中, 工地的脏、乱、差成为了人们对工地的一种固有印象, 也是很多工地实际情况的一种体现, 不仅人员散乱、难以管理、具有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且由于施工中伴随的环境污染而对整个城市的形象产生了非常严重的影响, 并成为了很多城市管理者非常头疼的一项问题。
本文将构建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体系, 通过建立安全文明标准来规范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行为, 优化工地现场管理结构, 提高工地管理素质, 从而提高现场管理效率, 改善施工环境, 降低安全隐患或施工事故发生率, 为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贡献力量。
1 建筑工地安全文明管理现状
近年来, 我国的建筑事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越来越多的建筑在城市中得到了建设。伴随着建筑建设的, 是城市中大量的建筑工地, 尤其在城市新城区, 工地的数量更是以百十量计, 具有着范围广以及数量多等特点。在很多城市中, 工地的脏、乱、差成为了人们对工地的一种固有印象, 也是很多工地实际情况的一种体现, 不仅人员散乱、难以管理、具有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且由于施工中伴随的环境污染而对整个城市的形象产生了非常严重的影响, 并成为了很多城市管理者非常头疼的一项问题。在我国现今积极建设绿色城市、号召环境保护、和谐社会的情况下, 对城市建筑工地的脏乱差问题进行整治则成为了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也成为了很多城市管理者目前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
对于工地问题, 近年来很多城市都积极创新方式进行解决, 并有很多城市积极倡导了“工地文明建设”活动, 城市的工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不仅对城市人民的日常生活具有非常严重的影响, 且对于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卫生城市建设也具有非常大的阻碍。
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是目前一种比较先进、规范的工地现场管理方法。在该标准中, 其从工地容貌、现场出入口、噪音控制、扬尘控制、现场围挡、宿舍管理、食堂管理、垃圾管理、厕所管理、急救设施管理、卫生管理、办公设施管理、资料管理以及安全保卫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要求, 通过不同内容方面的具体要求实施以及标准界定使工程在工地建设方面有据可循, 有标准可依, 具有着较好的操作性。在此种要求下, 很多城市的建筑工地在面貌方面具有了明显的改观, 且施工方在工程建设中所造成的污染也逐渐减少, 获得了一定的成果。
2 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要求
标准化是企业提升管理水平的有力措施, 是企业追求效率、减少差错的重要手段。“AAA级安全标准化工地”是全国安全文明施工的最高奖项, 被业内誉为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鲁班奖”, 每一个建筑工地都应该以创建“AAA级安全标准化工地”为目标, 把创建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工作作为提高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和治本之策来抓, 突出重点, 强化举措, 通过文化引导、政策约束、落实激励、信用考核、样板工地宣传等措施, 鼓励企业转变观念、加大投入, 执行标准, 致力于全面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在业内形成了争优创优的良好氛围。
3 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
3.1 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架构
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架构如图1、图2所示。
3.2 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实施策略
3.2.1 安全管理标准化
针对现场场地大、作业面广等安全管理问题, 我部设置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机构,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将安全职责分解并落实到人。施工过程中检查督促安全施工措施, 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交底等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并按月进行安全目标责任考核。项目部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检查, 采取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 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本着发生一起、纠正一例、教育一片的原则, 及时整改。专项查重点, 查施工用电、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 临边防护等特种作业岗位、重点设备、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 限期落实, 清除事故隐患。项目部把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源以及控制措施、办法制成图牌, 张挂在现场醒目位置。引导作业人员在施工时特别注意的安全环节, 提前编制专项工程安全技术方案, 确保安全隐患得到预控。根据本工程实际, 编制了施工现场边坡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塔吊安拆、临时用电等安全技术方案, 并经过上级主管和专业部门的批准。确保了安全技术方案切实可行, 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有效的技术保证。现场安全防护管理不留空白点。确保安全措施万无一失。
(1) 落地式脚手架搭设规范, 定期检查。 (2) 模板支撑体系满足支承强度和稳定性能的要求。 (3) 施工用电严格执行标准, 实现三相五线制。按“三级配电, 两级保护”的原则, 配制符合安全用电标准的配电箱。 (4) 钢筋、木工等生产加工棚均采用钢管构件搭设双层防护棚。机械用电按标准敷设。施工机械定期保养, 做到机械运转安全可靠。 (5) 临边、四口安全防护到位, 确保作业面安全。 (6) 消防设置配置齐全到位, 标识明显。
3.2.2 工地文明建设标准化
通过提前策划, 在文明工地建设的内容上、形式上应该不断探索创新, 将“创建绿色环保型、节约实用型文明工地”的先进文化理念融入工地文明标准化建设中。
①施工部署按照“先总体、后单体”的工序安排, 先进行临时施工道路的施工, 单体工程施工时, 把临时施工便道和原有道路作为主干道, 满足运输、消防安全要求。
②在对工程施工总平面进行布置时, 依据施工场地实际情况, 以人为本, 统筹安排, 力求科学合理。对现场分区、施工围挡、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和环境保护都提出明确而详尽的要求, 并监督落实, 切实做到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
③施工区、生活区分区明显, 生产加工区井然有序。施工区设置热水器, 保证开水供应, 办公区设小超市方便工人日常生活;在主入口设置循环水冲洗车辆系统, 避免车辆带泥上路;施工现场及道路排水。夜间施工所有照明应采用铝质方框灯罩并朝向施工场地。土方堆放时, 采取覆盖、淋水降尘等措施。另外, 应该根据图3、图4所示的结构图对工地范围内的路面进行硬化处理, 并指派专人负责清扫现场主要施工道路, 以确保工地现场达到硬化、绿化、美化、净化的效果。
④为了改善工地环境脏、乱、差的状况, 施工现场应设立围档、建筑文化墙, 妥善堆放施工材料, 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指示牌。其中, 建筑文化墙就是工地标准化管理的一个亮点。为了保障文化墙的应用效果, 在具体建设中, 需要做好以下方面的要求:第一, 对建筑工地的遮挡是文化墙的重要作用之一, 对此, 则需要在高度方面做好要求。对于建筑工地围挡墙, 位于主干道的, 高度需要在2.5m以上, 在其他位置的, 高度需要在1.8m以上, 以保证建筑工地的封闭性施工。在文化墙设置方面, 需要具有整洁、美观、安全以及牢固的特征, 并避免将工地内建筑废土以及建筑材料等挡墙堆放;第二, 对于建筑工地沿街区域为挡墙, 需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文化墙的设立。内容方面, 要保证不存在商业用途、内容积极健康、宣扬正能量, 并根据不同内容类型设计成建筑图案以及书画作品等;第三, 在建筑工地入口, 需要做好大门的设计。并保证门柱、门框的牢固性, 具有良好的门卫制度。
文化墙是对城市文化、和谐精神进行积极体现的载体类型, 禁止对广告进行设置。同时, 应加强日常清洗和维护, 避免其污损, 确保其始终以干净、文明的形象向群众展示工地的管理环境和文化底蕴。
4 中国铁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
4.1 工程概况
中国铁建·国际城一期二标段工程由四栋楼组成, 10#楼、11#楼的建筑面积均为16120.4m2, 均为地下二层, 地上住宅三十四层, 建筑高度99.05m;结构类型:剪力墙结构;14#楼建筑面积34961.73m2, 15#楼建筑面积25754.6m2, 均为地下一层, 地上住宅三十三层, 商业二层, 14#楼建筑高度97.85m, 15#楼建筑高度97.4m;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建筑性质:一类高层商住建筑;建筑耐火等级:地上、地下均为一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
4.2 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目标
在工地现场管理方面, 施工方确立了安全和文明两大标准化管理目标:①安全管理标准化目标: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减少一般事故发生, 轻伤事故发生频率控制在2.0‰以内。②文明施工标准化目标:安全生产达标, 争创市级文明工地。
4.3 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应用
根据上述标准化管理目标, 工地建立了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体系, 规范了工地各部分的管理秩序, 在强调“安全第一”的前提下, 同时重点加强了工地人员文明教育, 具体措施如下:①项目部制定职工文明公约, 积极开展文明教育活动, 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知识教育、形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等。②项目经理部负责对职工文明行为进行督促检查, 对工地操作面抽烟、说脏话、赤身、穿拖鞋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批评指正, 屡教不改进行处罚, 对乱涂乱画, 乱扔垃圾、随地大小便等等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③遵纪守法教育。工程开工后对职工进行治安消防安全教育, 提高职工的法制意识, 增强全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本工程施工期间, 无重大治安、火灾、扰民事件。④宣传娱乐。办公区设篮球场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进行图片展示等各项活动, 组织体育比赛, 营造团结、活泼、和谐的文明氛围。⑤设置文化墙, 积极宣传文明、和谐的文化理念, 对内推行标准化管理, 对外展示中铁企业文明形象, 实现可持续发展。
4.4 成果
(1) 工地文明标准化建设成果 (图5、图6、图7) 。
(2) 安全建设标准化成果 (表1) 。
在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过程中, 我们按照标准做了很大的努力, 取得了一些成效,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后续工作难度大、工期更加紧迫。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时刻都不可有丝毫的松懈, 因此, 我们将更好地落实各项措施, 进一步深化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活动, 确保一期二标段工程实现预定目标, 为推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做出我们的贡献。
5 结论
工地是建筑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的内容之一, 如果没有做好管理, 将对城市环境带来非常大的影响。在上文中, 我们对建设工地文化墙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建设进行了一定的研究, 需要城市管理者以及工程施工方能够引起重视, 通过对文化墙的科学应用在改善工地环境的同时获得好的文化传播效果。
摘要:在现今我国建筑事业蓬勃发展的形势下, 越来越多的新建筑工程得到了建设。在建筑建设中, 工地是不可缺少的一项组成部分。在很多工地中, 脏、乱、差是最为显著的一种现象, 并因此对城市环境产生了较为负面的影响。近年来, 我国各地也对此种情况引起了充分的重视, 并尝试性的使用了一定新方式对该种情况进行缓解、解决。其中, 工地文化墙建设可以说是较为有效的一种方式, 在对工地形象进行良好塑造的同时也对工地乃至城市起到了文化的宣传作用, 具有着较好的应用效果。在本文中, 将就建设工地文化墙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进行一定的研究与探索。
关键词: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现场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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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用电安全管理
关键词:施工工地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施工的用电需求骤然增加。电在建筑施工中发挥的作用举足轻重的,但其对人们构成威胁也不容忽视。触电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电气还可能毁坏用电设备或引起火灾。因此,加强施工工地用电的安全,减少用电事故的发生,对保证施工正常、安全、顺利进行具有重大意义。
一、建筑施工工地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
(一)建筑工地环境复杂
施工工地户外不具备等电位联结的场所,在相同的故障条件下施工工地的电击致死的危险更大。此外,施工工地是环境条件恶劣的场所,它不仅日晒、风吹、雨淋等恶劣气候条件使电气绝缘水平下降,而且由于场地内众多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的运作,使电气设备和线路易受撞击、碾压招致机械损伤。
(二)没有悬挂警示标牌及保护措施不到位
施工工地露天电气设备、电源箱、闸刀没有注意防雨、防触电保护,在电源箱旁没有设置警示标识,电气设备不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机械设备不按规定安装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采用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时,埋设深度且没有设置“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
(三)用电安全意识淡薄
操作人员不懂用电知识或用电技术,检修设备时操作错误,手触及设备或设备元件的带电部位,用湿手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使用非专业工具检修设备等。
(四)电气设备的不安全因素
现在,建筑施工工地使用的电气设备其产品的设计一般为通用型,很多不适应施工工地和使用环境(多尘、室外、潮湿、移动,加上高温季节等),很多电器(漏电开关、空气开关等)新的产品参数正确、状态正常,使用一段时间后反应迟缓,漏电动作数据不准确,甚至失效;有的电气设备部件损坏后没有及时修复、更换,而是采取不安全的替代措施,例如:电焊机二次侧搭铁线损坏或遗失后不及时添置,而用钢筋、扁钢等替代;有的施工企业为降低成本而采购低价的电气产品甚至是劣质产品,这些电气产品的技术参数不稳定,安全性能差;有的则不按产品技术要求使用电气设备,使设备的安全性能大打折扣。这些都是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临时施工设备电源线搭接混乱
在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中,由于施工工地的需要,经常会出现一些施工机械临时搭接用电电源进行短时工作的情况,而在工地操作的电工往往会认为短时接线布置麻烦,忽视这类施工设备临时用电安全。在施工工地经常会看见将刀闸开关外绝缘胶盖直接取下,然后将设备电源线直接挂在保险丝上的违规用电现象,从而造成了刀闸内部保险丝裸露在外面,增大了触电危险率。
(六)漏电保护器布设不合理
一些建筑施工工地没有按照相关安全用电规范,安装总漏电保护器和作业危险点漏电分保护器,这就导致临时用电系统自身安全性不高,少数施工工地虽然安装了漏电保护器,但大多在选型和布设过程中,没有充分结合施工工地实际情况考虑漏电保护器的剩余电流、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等特性功能,也没有充分考虑漏电保护器相互间的动作匹配问题,导致临时用电误动拒动等情况时有发生。在设备选型时,尤其没有考虑水淋、阴雨、潮湿等自然安装环境条件,设备选型和安装布设随意性较大,更没有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做定期检查、试跳、送检、试验以及记录等工作
(七)用电监督不全
目前大部分建筑施工工地都缺乏具备专业技能的电力施工技术人员,这样就导致了施工设备无法得到正常运行,损害设备,减少设备的使用寿命;其次,这些技术人员对施工临时用电的记录也不完善,缺乏针对性;而且一些安全检查记录、档案很多都是不真实的,很多都只是为了应付安全监督而假造的。假资料的存在,未能及时为往后临时用电的情况提供一个真实的数据,由此带来安全隐患,不堪设想。
二、加强施工工地用电安全的管理措施
(一)加强用电安全意识
自建筑工程项目开始,就将用电安全放在重要的地位上,尤其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一定要将安全生产贯彻并落实到整个工程项目的始终,将安全意识灌注到施工人员的脑子里,加深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将安全生产的责任具体落实到相关人员身上,严格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二)建章立制
建立健全用电安全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用电组织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以及用电安全的工地管理措施
(三)加强配电设备的管理
由于施工工地的环境条件相对比较恶劣,对成套配电设备的要求更高,对工地用的成套设备主要有以下几点要求:能够适应施工工地的诸多不利条件,如日晒、撞击、水溅、震动以及沙尘等;成套配电设备在各种不同条件的工地上都能使用;能够满足不同人员的需要。非电气工作人员经常使用电源插头接用电源,应将插座安装在没有裸露带电导体的插座箱内。只能由电气工作人员对有裸露带电导体的开关电器和保护电器的配电箱进行操作;应放宽保护电器和开关的容量,尽量减少类型和级次,以满足各种用电的需要,便于更换,以减少备用数量。
(四)强化管理,普及安全用电知识
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施工工地用电知识的普及,项目部管理人员要重视工地用电的安全,增加安全教育中的安全用电知识内容;教育有关操作人员正确使用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提高预防触电的防范意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对作业人员应针对环境(高温与潮湿)等因素进行必要的有针对性的临时用电安全教育和交底;应在项目部及各施工班组设立意外伤害急救人员,急救人员必须经过触电后急救等方面的培训,并根据施工工地应急预案对触电事故发生后的急救进行定期演练,熟习急救程序,以减少触电死亡事故发生带来的危害。
(五)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用电安全规范
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电流表、电压、电度表等应配置齐全。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也应分别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配置齐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而且,在特别潮湿、容易被碾压、易进水的地方进行工作和操作诸如振动棒(器)、手电钻、手动砂轮机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均必须加装动作(分断)电流分别小于6mA、30mA的末级漏电保护器,同时,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末级漏电三级保护器在核定动作电流时应调有15mA及以上的动作电流级差,动作(分断)时间应有0.05s的动作时间级差。
(六)加强日常巡查
施工工地的电气装置安装和使用情况经常会发生变化,不仅要在使用前进行检验,在使用时也要每天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巡查的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点:漏电保护器动作是否有效;断路器整定值和熔体额定值是否正确;用电设备和接地引线的PE线连接是否良好可靠;线路和设备的状态是否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是否处于人的伸臂范围之外。
结束语
总之,建筑施工工地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多种多样,任何环节处理不当,都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在实际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健全施工工地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还应结合施工工地的工地情况,按照规范的要求,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以减少临时施工安全事故的出现,确保施工质量、安全与施工进度,从而保证项目得以正常顺利完工。
【1】王元华.浅谈建筑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J】.建材与装饰:中旬,2012(1).
【2】刘大祥.施工工地临时用电安全之我见【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9).
篇5:建筑工地项目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一、工程概况
我公司承建的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楼工程地上六层,建筑面积9672.33平方米,基础为独立基础,主体为框架结构,六度抗震设防。钢筋连接采用绑扎搭接及机械连接。砼等级为C30。钢筋采用HPB235、HRB400。主体填充墙为加气混凝土心砌块,砌筑砂浆为M5混合砂浆。
二、创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计划目标: 争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三、创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保证措施
(一)、落实组织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构成由施工、技术、安全、质量负责实施的文明施工管理网络,具体抓好每一个班组的文明施工,真正做到纵到底、横到边,在管理上消灭死角。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长:韩文强 副组长:张宏永
成员:贾众年、张训德、张成全
2、本工程配备专职安全检查员张宏永,负责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以及整改措施的实施。
3、加强职工岗位培训,所有特殊工种:架子工、电工、焊工及各类机械操作工等均应持证上岗。
4、加强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工人进场由工程技术人员及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质量要求和文明施工方向教育。施工长对各班组的具体工种进行安全交底,实行班组自我教育,将“要我安全”变成“我要安全”,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5、各班组分项承包合同中均签订安全、质量条款及有关责任措施,建立各阶段的文明措施、文明施工责任制、奖罚制度、检查制度,对平时安全文明施工记录及各阶段的检查情况建立文明施工档案。
6、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及有关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7、搞好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8、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每个月定期对施工作业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质量及现场环境卫生检查评分,进行评比奖罚,对需要整改的立即整改。
(二)、施工现场文明管理
1、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我司采用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分开布置的方式,方便施工现场的管理及管理上不会造成混乱,对施工作业区进行全封闭式管理。
2、大门设于工地西南角路,大门两侧写对联“创文明施工工地、促工程质量安全”,横批为工程名称及承建单位。大门出入口挂设“八牌二图”及宣传栏,宣传栏出版各种操作规程和阅报栏。
3、制订保卫制度,进场管理人员必须佩戴胸卡,保安人员对进场职工“穿戴整齐”进行把关,不戴安全帽、不穿工作鞋一律不得进入场内。保安房备有一定数量的安全帽,方便外来人员进入场内使用;做好防盗工作,确保场内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4、大门出入口地面采用砼捣制,并设置洗车台。在出入口处设有污水沉淀池,保证场外路面不污染,保持路况整洁卫生,做到现场道路畅通,排水良好,地面无积水。施工材料堆放及道路作硬地化处理,保证材料的有序堆放和雨天行车方便。
5、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规划场地材料堆放布置,有规律、有计划堆放材料。木工及钢筋的加工制作场及小型机具堆放场、钢筋堆放场对场地进行填高夯实后捣制砼,并设钢筋砼墩条来堆放钢筋,确保钢筋场不积水。做到不乱堆放、挂牌管理、责任到人。
6、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脚手架、井架及各类机械设备进行严格验收合格并得到安监站验收认可后方准使用,并做好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工作,确保上岗职工能按有关规程操作,杜绝违章操作现象。
7、工地设置吸烟区及开水供应站方便职工。加强医疗防病的宣传工作,禁止上班人员随意吸烟和随地大小便,发现违章者将予以罚款。
8、外墙竹脚手架搭设牢固整齐,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内侧搭设全封闭围护。按有关标准挂设安全、文明、卫生标志牌。每层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应验收后方可使用。
9、工地作业区设有厕所,楼层备有小便桶,并落实专人清倒,严禁随地大小便。
10、工地各项机械设备用电及临电线路另作专项方案。井架基础采用捣制钢筋砼地梁予埋螺栓的方法,确保井架平稳牢固。
(三)、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
1、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①按《济南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评办法(试行)》的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布的“一标准五规范”及国家、省、市有关生产法令、规章制度,努力搞好安全生产。
②与各施工班组签订“工程承包协议书”,甲乙双方均应受到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的奖惩约束。③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a、各级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b、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多形式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c、通过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各种安全宣传工作。④对施工用电、外脚手架、砼现场搅拌、“三宝”及“四口”防护、高速吊安装等制订专项措施。对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⑤做好各工种、各分部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以便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
⑥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均应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⑦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监督,总公司每月组织一次、项目经理部半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工地安全员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⑧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日活动,从而提高工人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⑨建立遵章守纪、违章奖罚制度,做到奖罚分明,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⑩在施工现场适当位置挂设安全标语,在危险部位、重点部位悬挂安全标志,以提高现场所有人员的警惕性,减少人们的不安全行为。
2、“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
①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帽,进行高处作业都要求佩带安全带。脚手架外墙内側全部挂设密目式安全网。
②井架每个出入口、投料口上方均用钢管、竹笆搭设防护棚,非出入口加设围栏,井架出入口设置防护门。现场搅拌区按规定搭设防护棚,配电箱进行编号分区管理,责任落实到人。③较小的预留洞口采用木盖板或钢筋网片进行遮盖。
④管道口采用钢筋网加设密目式安全网围护,或用合板将洞口全部封死。
⑤阳台、楼板、层面等临边,均用脚手架作临边防护,楼梯加设1m高的临时扶手。
3、施工用电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认真按照用电方案施工。实行“三相五线制”,设置三级漏电保护,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
采用厂家生产的标准配电箱、开关箱。场内干线均采用架空电缆或套管地下敷设,严禁将各层电线架设在脚手架上。
配电专职电工负责施工用电的架设和维修管理工作,确保用电安全。现场配备的配电箱、开关箱均上锁,由专职电工保管,露天的配电箱及开关箱均加设防雨顶盖。维修设备时,切断电源,并挂“有人维修,严禁合闸”的警示牌,严禁带电工作。
夜班作业,照明由电工统一布设,并且跟班管理,不准施工班组擅自私拉乱接。
4、主要垂直运输机械
工程垂直运输主要采用平衡式井架进行运输,均为正规厂家的定型产品,产品有出厂检验制度,有安全可行的运行保证。做好防断绳、停层防护门等各种安全装置,为防止砼、砖块等杂物在提升过程中伤人,井架均挂设密目式安全网对其封闭围护。
① 严格遵守该机械的操作规程,各项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并做好垂直运输方向与建筑物进行联接。
②实行专机专人,持证上岗操作,加强垂直运输机械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制度,建立检查、维修记录。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工作。
③当机械发生故障造成设备损坏或发生事故,及时进行抢修、抢救。发生事故,及时调集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制订防范措施,对事故按“三不放过”的要求处理。
5、施工机具
本工程主要施工机具有:电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套丝切管机、砂浆砼搅拌机、高压泵、潜水泵及各种震动棒等。各种机具的防护罩、安全装置均齐全,每机一闸一漏电,并与专用保护零线进行接零保护。
6、安全防火
施工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均按要求采用非燃料搭设,符合防火要求。所有临设库房、宿舍、木工棚、办公室等处均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钩等专用消防器材。
配备水泵,利用自来水水源作为楼层施工用水及消防用水。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教育,做到防重于治。组建义务消防队,搞好消防员的培训。
加强现场用电管理,对施工电焊、气焊做到按规程操作。做好防火措施,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气炉。
(四)、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① 施工产生的污水及生活用水经化粪池后才排入市政下水道。② 散装水泥及砼搅拌机做好防扬尘、防噪音措施。
③ 散装料进场或建筑垃圾外运。均加盖封严,防止沿路散落。④ 车辆出场均冲洗干净,做到不带泥出场。
⑤ 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而又产生噪音扰民的工序,都向环保部门办理申报批准手续,尽量减少噪音的产生。
施工现场设置排水明沟,对工地出入口进行绿化布置,均有专人管理各路道及厕所的清洁卫生工作。
(五)、环境卫生管理、文娱及应急措施
1、环境卫生管理
施工现场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场地平整、道路畅通、现场无积水,四周排水沟保持无杂物堵塞。
明确划分施工区及生活区,设置标志牌,注明管理人姓名及管理范围。
办公室进行装璜(吊顶、封墙)、装饰,使办公室整洁明亮。职工休息室天天打扫,做到窗明地净、文具及生产工具摆放整齐。职工宿舍各班组实行门前三包政策,保持宿舍干净通风无异味,不准私拉乱接,不准烧电炉。
生产、生活所产生的污水不乱倒乱流,集中处理后排向指定沟渠。厕所有专人清洗,有冲洗水源,便后及时冲洗,禁止随地大小便。建立卫生包干责任区,责任到人分区管理。
食堂灶面铺贴瓷砖,地面用水泥砂浆压光,并有一定的流水坡向,以便经常冲洗清洁。对炊事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持有健康证,并对炊事用具每周不少于3次进行消毒。
剩饭、剩菜倒入加盖的塑料桶内,不准随意乱倒。经常打药进行除“四害”工作。
2、文娱及应急措施
①生活区设立文娱活动室、电视室,设宣传栏、阅报栏,及时公布有关形象进度及个别突出表彰等新闻新事,供职工学习、休闲。②设立专职保洁员负责生活区、作业区的文明卫生清洁工作。③设置医疗应急处,并配备药箱、现场事故医疗应急措施;在生活区、施工作业区放置茶水桶并加锁,每天由炊事员更换提供开水,并根据气候情况定期煲凉茶供职工解暑降温。
(六)、现场保安、消防制度
1、制定落实现场保卫制度,聘用专职保安人员,加强外来人员管理。
2、成立现场防火领导小组,制定现场安全防火管理规章制度,配备各种消防器材,培训专(兼)职消防人员。
3、现场备有消防水池(地下水池贮水),安装高压水泵,以便各层消防供水使用,配备专用消防设备。
4、成立消防小组,组织定期对工人进行培训教育之后,提高职工的防火意识,使之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隐患于未然。
5、加强现场用电管理,对施工电焊、气焊应做好防火措施。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不准使用钨丝灯烘烤衣物。
6、所有住宿职工必须在保卫室登记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片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如有探亲访友者必须由相关班组长或老职工在门卫处登记来访时间,出去时应办理注销手续,非相关人员一律不得了留宿。
(七)、做安全、文明施工资料建档工作
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设立专职资料员孙胜军,负责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中的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及时做好各项隐蔽验收签证资料、质量保证资料等工作,对各时期奖罚情况进行登记评比,总结经验。
四、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目标责任书,落实到各班组长。
五、奖罚制度: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实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给以奖励,否则处罚。
济南舜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篇6:建筑工地项目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本市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最高奖。
第三条
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评审工作由宁波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成立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委员会,建立评审验收专家库。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和副主任各一名,委员若干名,由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
评审验收专家库由全市建设系统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20人。
第四条
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主要依据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的情况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情况。
第五条
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数实行总量控制,择优评选。创优申报计划个数原则上控制在60个,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每年评审数为当申报总数的80%。
第六条
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每年一次,评审时间为10月份。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
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评选的工地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二)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
(三)150间以上的饭店、宾馆;
(四)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商场、别墅区、单体住宅等;
(五)2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群体建筑,3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10000平方米以上的高层商住楼,10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
(六)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第八条
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一年内未发生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二)企业安全机构及人员配备符合有关规定;
(三)申报企业应为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
(四)申报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的企业一般为主承建单位。主承建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
⑴在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承建面积最多的一家企业,其建筑面积应达到小区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上,且不少于15000平方米(群体建筑不少于12000平方米,村镇住宅群不少于6000平方米);
⑵当有两家以上企业符合条件⑴,且两家企业承建面积之差小于10%时,可由两家以上企业联合申报,均为主承建单位;
⑶当参加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施工的每家企业承建建筑面积均达不到上述规定,无主承建单位时,由业主组织申报,可选择三家符合条件的参建单位。
专业承包企业完成建安工程量占工程分包工程量20%以上的,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的施工企业承建工程量占该工程建安工程量10%以上的,均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但参建单位总数不得超过三家。
第九条
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二)已列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创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计划,且被确定为“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参选工地”并已获得挂牌的工地。
(三)在上10月1日以后本9月30日以前竣工。
(四)未发生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已获得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筑安全标化工地。
(五)施工现场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结构安全。
(六)办理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统筹手续。
(七)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因项目管理不善而引起周边居民投诉事件;未发生一定社会影响的民工工资拖欠、治安案件及其他事故。
(八)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中,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和相关人员未受到过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的。
第三章 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第十条
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企业应在该工程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30天内将创省、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目标计划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汇总企业创省、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目标计划,并在当月月底前统一汇总后将计划申报表报市建委备案。
第十一条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择优推荐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推荐申报名单的文件和有关资料于当年10月15日前上报市建委。
第十二条
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四)参建单位的证明材料(如:分包合同复印件);
(五)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签署意见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原件);
(六)工程办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和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统筹手续(复印件);
(七)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文件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证书(复印件);
(八)一篇介绍工地创建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组织网络和实施计划与措施的书面说明材料,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
(九)工程基础、主体结构、主体结顶和装饰四阶段的工程有关检查分项(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十个检查分项)及安全状况的彩色效果照片和介绍施工过程的录像资料各一份(录象放映时间5-10分钟,采用光盘制作);
(十)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标化工地的证明(文件形式,主管部门负责提供);
(十一)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地在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主体结顶和装饰四阶段有关安全检查分项的评分情况(主管部门负责提供,参照JGJ59-99执行);
(十二)《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参选检查记录表》(主管部门负责提供,附件三)。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十三条
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程序分为考核检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两个步骤,考核检查时间为工程施工阶段。
第十四条
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程序:
(一)考核检查
考核检查结果由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督中的四阶段评分、评审验收专家组评分和评审委员会现场检查情况汇总而成。
1、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工程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阶段、主体结顶阶段和装饰阶段分别组织检查,并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评分。
(1)基础施工阶段的检查重点为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情况,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批情况,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设置情况以及工地围档、临舍的布置情况;
(2)主体施工阶段的检查重点为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责情况,外脚手架、模板支撑架的搭设情况,四口及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和使用情况以及现场硬化、材料堆放情况;
(3)主体结顶阶段的检查重点为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四口及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施工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和使用情况以及文明施工的总体情况;
(4)装饰阶段的检查重点为总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各管理人员就位情况,四口及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情况,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和拆卸情况,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堆放清理情况和施工人员住宿情况。
2、市建委将组织评审验收专家组进行考核,并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评分。
(1)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施工企业应在主体工程结顶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考核申请;
(2)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要求的须在主体结顶前报市建委;
(3)市建委从评审验收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验收专家组对该工地进行考核评分。
3、市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整个施工阶段,将随机组织现场抽查,由不少于3名的评审委员参加。检查重点为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及履责情况,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总体情况,并根据检查情况将工地分为“好”、“较好”和“一般”三个档次。
(二)评审
1、市建委组织人员对申报工地资料进行初审,汇总考核检查结果和其他监督检查情况,计算考核检查得分,并形成初审报告。
(1)在考核检查得分中,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督中的四阶段评分占60%,评审验收专家组评分占40%。
5次评分都必须达到合格等级,其中至少3次评分应达到优良等级。
(2)评审委员会现场检查实行一票否决制,凡被评审委员会评为“一般”的申报工地将取消评选资格。
2、组成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主要议程有:
(1)听取初审意见报告;
(2)听取参评工地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日常监督情况的汇报;
(3)委员审查申报相关材料;
(4)委员会评议;
(5)举行无记名投票;
(6)现场公布投票通过名单。
3、对评审投票通过的工地在全市范围公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4、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工地,经公示后由市建委发文公布并颁奖。
第五章
评审纪律和奖励
第十五条
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行贿送礼,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消申报,情节严重的,取消该企业下一的评审资格。
第十六条
检查、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消其检查、评审资格,直至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
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创建和评审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设在市建委质安处。
第十八条
对获得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给予以下鼓励:
(一)主承建单位授予《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荣誉证书与奖牌,参建单位授予荣誉证书。获奖工地及其主(参)建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经理名单一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表彰;
(二)在各类建设系统市、省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中优先考虑;
(三)编入当年市政府《宁波年鉴》之中。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九条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创建市建筑安全标化工作的领导,主动指导和积极帮助相关施工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要高标准严要求,逐年提升创建工地的整体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
对已列入创建计划的工地,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整改不及时、不主动、不彻底的,要取消其申报资格。
第二十条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凡列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作创建计划的工地,在工程基础完工后,对符合挂牌条件的,由企业申请,填写《建筑安全标化参选工地匾牌领取单》(附件四),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同意后,在工地大门口醒目处悬挂“宁波市建筑安全标化参选工地”匾牌,接受社会监督。
“宁波市建筑安全标化参选工地”匾牌由市建委统一制作和颁发,工程竣工后由企业负责归还。
如同时申报“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则根据《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施行,不再另挂“宁波市建筑安全标化参选工地”匾牌。
第二十一条
对列入创建计划并已获得挂牌的参选工程实行动态管理,评审委员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将随机组织现场抽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不少于四次的抽查,填写《建筑安全标化参选工地检查记录表》,该表作为该工地评审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或各类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问题的,可实施摘牌处理。
摘牌分为临时摘牌或永久摘牌。临时摘牌可待存在问题整改完毕,经复查符合要求后重新挂牌。对予永久性摘牌处理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第二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给于永久性摘牌处理:
(一)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
(三)无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方案无针对性、操作性,专项施工方案与现场实际严重不符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签的;
(四)发生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或社会治安案件及其它事故的;
(五)因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和相关人员受到通报评批及以上处理的;
(六)累计被临时性摘牌二次以上的。
第二十四条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挂牌工地建立检查记录台帐,对挂牌工地进行的每次监督检查,都应按照《建筑安全标化参选工地检查记录表》的要求进行记录。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建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的具体申报评审要求,另行布置。
第二十七条
篇7:建筑工地项目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建设厅发布的《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我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从而规范和推动我省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市政标化工地)创建活动的开展。
第二条
省市政标化工地的工程施工,其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和实际效果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相当的社会效益,是我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管理的示范工地。
第三条 省市政标化工地的创建实行备案制和参选制两种。在浙江省内所有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企业都应开展标化工地创建活动,并向当地市政行业(工程)协会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主管单位报送备案表(见附件一)进行备案;要求参加创建省市政标化管理示范工地的施工企业应在当地备案的基础上填报省市政标化示范工地参选表(见附件二)和创建市政标化工地专项方案。
第四条
全省范围内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企业都应按照国家和省建设厅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活动,自觉执行政府和行业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法规,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注重民生,为创建平安浙江、小康和谐社会承担社会责任。
第四条
全省范围内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企业都应按照国家和省建设厅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活动,自觉执行政府和行业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法规,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注重民生,为创建平安浙江、小康和谐社会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
受浙江省建设厅委托(浙建建〔2005〕41号文),省市政标化工地的评选和推荐工作由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
建立省市政标化工地评选专家库,成立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评选委员会成员(须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无记名投票确定省市政标化工地。评选委员会成员由省市政行业协会会长(或授权人)在每次评选会议之前,从评选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选专家库人员由各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主管部门推荐,由省市政行业中从事施工安全管理的专家组成,专家库人员应不少于评选委员会人数的3倍。
第七条
省市政标化工地评选,主要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建筑业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例环保、治安、卫生、交通等)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第八条
创建省市政标化工地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市政标化工地与工程质量创优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省市政金奖示范工程和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市政工程的参评工程应首先获得“省市政标化工地”称号。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九条
评选范围:在浙江省城市(镇)规划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项目:
(一)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管道铺设、垃圾处理、河道整治、公交场站、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工程。
(二)建安工作量在3000万元以上的城市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净配水厂、污水收集、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市政公用工程。
(三)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人行天桥、过街通道、市政民防、市政标志性构筑物等特殊工程。
(四)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在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十条
申报条件
一、申报省市政标化工地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一年内(指上10月1日后至本9月30日前)未发生有责人员伤亡事故和其他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二)浙江省内注册或登记进浙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
(三)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
1、承建建安工作量最多的一家,其建安工作量应达到工程总造价的30%以上;
2、当有两家以上企业符合条件1,且两家企业承建建安工作量之差小于10%时,可由两家以上企业联合申报,均为主承建单位,但主承建单位总数不得超过3家;
3、当参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每家企业承建的建安工作量均达不到上述规定,无主承建单位时,由业主组织申报,可选择施工工作量依次为大的参建单位,最多为4家。
二、申报省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工程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参与建设的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二)有创省市政标化工地计划,且在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备案和已挂牌;
(三)工程在上10月1日以后,本9月30日以前已通过竣工验收;
(四)施工现场积极推广使用符合要求的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
(五)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人员落实;
(六)施工人员已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建立民工学校,学校制度健全,活动正常;
(八)工地标化工作已获得工程所在地工程施工安全主管部门(或市市政工程协会)确认;
三、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省市政标化工地:
(一)发生有责人员伤亡安全事故和工程建设严重安全事故的;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相关人员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本工地发生恶性病疫或10人以上食物中毒的;
(五)发生重大危害市政管线事故的;
(六)在省级和设区市相关部门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
(七)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有责投诉、治安案件等其他事件的。
第三章
备案与检查
第十一条
省内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都要开展创建省市政标化工地活动。备案制按下列程序备案:施工企业填写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备案表,经设区市市政协会及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在项目工程开工一个月内,送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备案。申报参选创建省级市政标化示范工地的应报送《申报表》并向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领取“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牌,在工地大门口醒目处悬挂,接受社会监督。各市创建省市政标化工地汇总表由各市市政协会在当年6月30日和9月30日分两次填报(见附表三),“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匾牌,由省市政行业协会统一制作。
第十二条
创建省市政标化工地实行目标管理和全过程控制。日常检查采用项目部和企业自查;设区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不定期检查(一般在基础、主体结构、安装或附属设施施工三个阶段分别进行);省市政行业协会对参选省市政标化工地的工程项目组织两次检查(一次明查,一次暗查)。明查由省协会秘书处会同施工、质监监理专业委员会组成若干检查组进行。检查依据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浙江省建设厅发布的《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省建设厅发布的有关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文件要求,在听取各市开展创建活动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到工程工地查看安全台账和基础资料。按现场安全管理(15分)、文明施工(15分)、施工用电(15分)、土方工程施工(15分)、桥涵施工(10分)、隧道施工(10分)、脚手架与模板工程(5分)、安全防护(8分)、施工机具(7分)等九个项目进行检查(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三,括号内为总分值中各项的加权分值)。检查评分实行100分制,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加权方法确定分值,权数的分配原则应为:专职安全人员的权数为0.6,其他人员的权数为0.4(见附件四)。检查情况应填入《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附件四),作为评选省市政标化工地的重要依据,同时体现施工全过程跟踪评价的原则。在检查中发现文明施工或安全生产问题比较严重时,可实施警示或摘牌处理,摘牌分为临时性摘牌和永久性摘牌。受临时性摘牌处理的,可待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经复查符合要求后重新挂牌;受永久性摘牌处理的,则取消其申报参选资格。暗查工作由省市政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实施。
第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地,应给予永久性摘牌处理:
(一)明显违反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规和文明施工规定的;
(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按照已经批准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并不听从劝告的;
(三)发生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情况之一的;
(四)受临时性摘牌处理两次(含)以上的。
第十四条
省市政行业协会对各地开展创标化工地的情况,每年调研一次,及时总结、宣传、表彰创标活动中的先进事迹,促进标化工地创建工作又好又快地开展。
第四章
申报材料与评选程序
第十五条
对经设区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推荐的申报省市政标化工地,实行全数评选。推荐申报名单的文件和供专家评选的11项资料于当年11月15日前送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申报省市政标化工地需提供的11项资料分别为:
(一)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工程总承包、分包合同(复印件);
(四)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创建省市政标化工地的专项方案;
(五)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签署意见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原件校核件);
(六)工地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七)一篇介绍工地创建省市政标化工地的组织网络和实施计划与措施的书面说明材料,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
(八)获设区市市级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证明件(由设区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主管部门或市市政行业协会提供);
(九)省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参选工地三阶段检查记录表(市市政行业协会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单位提供);
(十)项目部民工学校活动总结;
(十一)反映标化工地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含民工学校活动)的录像资料(录像放映时间在10分钟内,注重标化的内容,采用DVD制式光盘制作)和《浙江省市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办法》中所指的九个检查分项安全状况的彩色效果照片资料(包括悬挂参选牌的实照)各一份(15~18张)。
第十六条
省市政标化工地名单的产生应坚持以下评选程序:
(一)在评选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3─5名,设组长1名,组成评选专家组,对推荐申报工地的资料进行审查,综合平时监督检查情况,形成审查意见;
(二)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成员若干名;
(三)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主要议程有:
1、听取评选专家组审查意见汇报;
2、查阅申报材料;
3、评委评议;
4、无记名投票确定省市政标化工地名单。申报建设工程钱江杯奖(市政公用工程)所必须的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名单,在省市政标化工地名单中按条件择优选报。
(四)评审结果报会长会议研究审核,并征求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五)省市政标化工地评选实行公示制,对评出的获奖工地在《浙江市政》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正式确定名单,发文公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省市政标化工地评选每年一次,评选时间为当年11月份。
第十八条
申请省市政标化工地备案数量不受限制,参选省市政标化工地数量由当年常务理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确定并公告。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若浙江省建设厅发布新的规定,本《实施细则》与新规定有差异时,则以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篇8:浅谈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是企业向外展示形象的窗口, 为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提高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文明施工意识, 做到施工现场整齐有序、安全文明施工, 规范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使安全文明施工有章可循, 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化、规范化, 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 对在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做出以下浅析:
1、施工现场出入口设大门, 大门宽6m、高5m, 两边门柱600×
600 mm, 门头标注施工单位和工程名称, 装修后的大门为白底蓝字, 大门上标注施工单位名称。大门右边外墙留一定空间用于建设工程的宣传, 主要内容有:项目主要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各参建单位名称、工程开工及竣工日期等。大门内左边设门卫、右边紧临围墙, 在围墙上方设置工程总规划设计鸟瞰图。
2、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至施工出入口之间的道路为施工主道路。
主道路采用混凝土硬化路面, 宽度不低于5m, 以满足施工车辆双向出入, 任何单位不得挤占和堵塞施工主道路。
3、施工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围挡, 封闭管理。
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围挡高度应不低于2.5m, 其它路段的围挡高度应不低于2.0m, 围挡使用砌体或彩色压型钢板等硬质材料, 做到安全、稳固、整洁、美观。沿城市道路的临街围挡外墙可对企业进行宣传, 展示企业业绩。
4、施工主出入口设立门卫封闭管理。
大门口上方或两侧门柱上设置施工单位规范简称。大门里侧的明显位置设置“五牌一图” (即:工程概括牌、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名单牌、设计进行架设, 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 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12、合理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应有消防水源, 超过30米的高层建筑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 每层留设消防水源接口。
13、现场料具库房应设货架分类摆放、堆设, 设标牌, 库内整洁, 行走道畅通。易燃易爆物品按有关规定分类存放, 并在明显处张挂警示牌。
14、危险区域要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夜间施工设警示红灯及照明。在市区内施工, 对产生噪音、振动大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 减少噪音扰民,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
15、操作面及楼层上的堆放物料不得影响施工和通行, 严禁楼层超载乱堆物料。落地灰、砖渣等废料做到随做随清、工完料净场清, 不得长期堆放在楼层内。建筑垃圾要按规定地点集中堆放, 不得乱堆乱放, 统一安排清运。
16、“三宝”、“四口”、“五临边”等按相关规定配备和围护。
17、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胸卡, 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18、生活卫生管理要纳入施工现场管理的总体规划, 建立健全工地的各项卫生制度, 有专 (兼) 职人员负责。
19、办公室内卫生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办公区空闲场地应有季节性绿化措施。
20、厨房卫生清洁、无积水, 设有通风排气和污水排放设施;门窗安装有纱门、纱窗, 有防、灭蚊蝇等措施;灶台贴瓷砖;炊事餐具放置有序, 能及时消毒;生、熟食品分开储藏;炊事人员持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健康合格证上岗并保持个人卫生, 操作时穿戴工作服
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和包括“安全第一, (帽) ;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预防为主”等安全标语标牌, 要求标牌固定牢固、内容字体端正、规
格适当, 并设置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设施。
5、施工道路应出入通畅、坚实平整, 满足施工车辆出入畅通的
要求, 施工工地的出入车辆应有防尘措施, 不得撒漏飞扬污染物, 安全卫生应符合当地交通及环卫部门的要求;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及主要施工场地之间的人行路必须硬化, 宽度不低于1.2m。砂石料场、搅拌机或搅拌站周围地面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 钢筋、木材等加工区地面可采用砖铺或其他材料硬化处理。
6、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域有明显的划分, 生活区设封闭围挡与施工区、办公区隔开。
7、施工现场应有排水、排污措施以确保排水畅通。
道路上、材料堆放处不得积水, 场区内不得有大面积积水和临时给水管漏水现象。
8、建筑用材料应堆放整齐、有序, 并设置明显的状态标牌。
砂、石料成方;砌块成垛, 码放整齐、稳固;模板、钢管等周转材料及加工的产品, 其下部设不低于150mm高的支垫物并按品种、规格分类码放整齐、稳固;拆除下来的周转材应及时整理, 余料及垃圾及时清运出场或按指定地点堆放, 指定地点堆放的垃圾应定期清理。
9、水泥库房内应有防潮、防雨水措施, 应设有产品标识牌, 内容包括:
名称、品种、产地、出厂日期、检验状态。水泥按不同种类和强度等级分别堆放整齐, 水泥纸袋及时打捆归库。
1 0、建筑物四周立面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遮护封闭, 挂设要求整齐、美观、无漏挂、无脱落。
1 1、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规定, 并按照施工组织
21、宿舍建设牢固、卫生整洁、通风;夏季有防蚊蝇、冬季有防寒保暖措施。在建工程不得兼作宿舍。
22、厕所符合卫生防疫要求, 设冲洗设施并有专人负责清扫、冲洗、消毒。
23、创造文明有序安全生产的条件和氛围。24、减少施工对居民和环境的不利影响。25、落实项目文化建设。
摘要: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和基本国策。“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是企业向外展示形象的窗口, 提高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文明施工意识, 做到施工现场整齐有序、安全文明施工, 规范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使安全文明施工有章可循, 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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