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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州区“×博览会”期间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共5篇)
篇1:玉州区“×博览会”期间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精选范文:玉州区“×博览会”期间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共2篇)我区高度重视“南博会”、“玉博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市“610”会议、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会议后,认真贯彻落实市会议精神,把“南博会”、“玉博会”期间维护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抓紧、抓实、抓好,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全区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1— 9月,全区化解重大矛盾纠纷32件,占排查以来总数的91.42%;全区刑事案件立案数和治安案件分别同比下降12%和15%;全区没有发生大的群体性事件和10人以上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南博会”、“玉博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 做好当前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南博会”、“玉博会”能否顺利、成功举行至关重要,因此,区委、区政府决心以“南博会”、“玉博会”为契机,狠抓“南博会”、“玉博会”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改善玉州区社会治安和生产安全状况。一是成立了由李秀通副书记为指挥长,区四家班子分管领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党政一把手参与的“南博会”、“玉博会”期间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指挥部,为确保“南博会”、“玉博会”期间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区委、区政府抽调精兵强将组成5人督查组,从10月27日开始,深入各镇进行为期半个月的蹲点督查和调查,督促各镇(街道)落实社会稳定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措施,指导帮助镇(街道)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三是召开区四家班子领导、各镇(街道)一把手、分管政法领导、综治办主任、公、检、法、司中层以上领导、区直机关各部委办局主要领导参加的“南博会”、“玉博会”期间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区委郭书记、区政府江区长在会上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四是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先后制定了《玉州区“南博会”、“玉博会”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方案》、《玉州区“南博会”、“玉博会”期间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方案》、《玉州区“南博会”、“玉博会”期间维护社会稳定指挥部工作方案》、《玉州区“南博会”、“玉博会”期间防范冲击铁路群体性的处置预案》、《玉州区“南博会”、“玉博会”期间对“*”邪教组织防范措施的工作预案》、《玉州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南博会”、“玉博会”期间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的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制定了有效可行的工作措施。五是签定责任状,在10月27日我区召开的“南博会”、“玉博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动员大会上,区长江贵成与各镇(街道)一把手签订了《玉林市玉州区“南博会”、“玉博会”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
二、采取措施,落实责任,把当前的社会稳定作为压倒一切工作来抓紧抓好
(一)严厉打击突发性侵财犯罪分子,突击打击“两抢”、“两盗”犯罪活动。
1、区委、区政府启动了今年4月制订的玉州区社会治安集中整治活动方案,全区分10个战区开展活动,由各战区的主要领导、负责人到战区开展工作,区领导实行分片责任到社区。
2、从10月25日开始,以玉州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和城区各派出所为依托,成立工作组,加强对繁华地段、交通拥挤、复杂场所、易发案路段和时间及易受伤害部位重点巡逻,严厉打击“两抢”、“两盗”等街头犯罪。
3、从2004年10月25日8时起至11月10日24时止,在玉林城区通往南宁及各县(市、区)各交通要道设立三道关卡,拦截到玉林城区或南宁集体上访、闹事的人员,防止**、管制刀具、*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品流入玉林城区或南宁,检查无牌、”这一特殊敏感时期上访。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对近期在信访办排查出的10件群体性突击上访事件,由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办制订打击责任表,逐件落实领导包案的具体责任,逐件研究制定措施,坚决防止重复上访、集体上访的发生。同时加强对重点上访户、老上访户的控制工作,防止在“南博会”、“玉博会”期间进京赴邕到玉林上访特别是群体上访。区里已组织人力在进出玉林城区主要通道增设6个临时上访接待点,各临时治安检查站发现到邕或入玉林城区上访人员后,由公安民警带到附近的临时上访接待点,交由区信访办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接访。接访组从区经贸局、区交通局、区文化和体育局、区司法局、区调处办抽调人组成,由区信访办统一负责并统一指挥。一旦发现已到邕进京上访的,按“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所在地的镇(街道)、部门、单位出人、出资,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把上访人员带回玉林,做好说服劝解工作。
3、实行“五个一”,一抓到底。一是7月份,区综治委下发了《关于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把区综治办、区维稳办上半年排查出的35件不稳定因素通报乡镇(街道),要求各镇(街)综治委主要领导签收,按照“五个一”的要求,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做调处化解工作。全区对排查出的35件重大矛盾纠纷案件,做到每件都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包干工作组、工作措施和化解期限。二是区镇(街道)村(社区)把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签订责任书,形成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确保调处矛盾纠纷落到实处。三是落实追究责任,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列入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因工作不力,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造成影响社会稳定的追究主要领导人责任。通过全区上下一致的努力调处,目前全区35件矛盾纠纷已调结32件,还有3件正在调解之中,这3件是:(1)南江镇孔庆南与名山镇名山村土地纠纷,村民对纠纷地权属提出异议,阻止孔庆南施工。(2)城北镇排榜村8、9组与睦马村新来何发生老爷山土地权属纠纷。(3)城北镇谷山村8组与18组发生北界园土地权属纠纷。第1件区政府要求双方维持现状,待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再作出处理决定;第2、3件调查取证阶段已结束,待区政府讨论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五)继续加强同“*”邪教组织的斗争。近期来,玉州辖区内“*”邪教组织捣乱破坏活动有所抬头,宣传煽动违法活动十分频繁和嚣张。针对这种情况,我区紧紧围绕维护“南博会”、“玉博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和“三零”目标的持续实现,继续加大防范和处理“*”邪教组织的力度。一是区委、区政府和各镇(街道)相继召开会议,认真传达贯彻9月10日玉林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同“*”邪教组织的斗争与综治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在防范工作预案方面抓落实。制定了《玉林市玉州区“南博会”、“玉博会”期间对“*”邪教组织防范监控的工作预案》专项预案,并把防范和处理“*”问题和“*”突发事件纳入到玉州区维护“南博会”、“玉博会”社会*稳定有关工作预案中。三是在打击方面抓落实,对“*”邪教组织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共刑拘“*”顽固分子15人,目前送劳动教养7人。1— 9月份共收缴“*”内容书籍57本,传单943份,标语6条,录音带36盒,光盘264张,快译通6台。四是在对“*”人员在排查方面抓落实。下发了《关于落实外出“*”人员“五知道”和全力查找不知去向“*”人员的通知》,对外出已转化“*”人员落实好“五知道”,对未转化失控“*”人员,制定查找方案,组织力量追查,目前失控在逃“*”人员2人,已抓获1人。五是在防范监控责任措施方面抓落实。实行党政“个环节的安全。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3、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确保能及时、有效处置各类安全事故,进一步提高应对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
4、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并强化安检后的警戒控制措施。
5、增加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及防护设备。对达不到安全防范要求的坚决责令停产整改。
6、实行每天24小时领导带队值班制度。规定当天情况当天报,遇到重大紧急情况立即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7、要求单位安全员每天定时检查,辖区镇领导和区直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
(四)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1、对“南博会”和“玉博会”期间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检查组都责令其当场整改,当场未能整改的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盯紧抓实按要求整改。如拒不整改,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对其实行停产停业整顿。
2、对历次的安全大检查、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一一建档登记,分级管理,落实企业的整改责任及政府和有关部门人员的监督整改责任。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的“五落实”。
(五)制订预案,有备无患。区政府制订了《玉州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也相应制定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规范和强化了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对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管理,从组织机构与职责落实、救援队伍的训练、危险源的监测与报告、救援物资的储备、应急保险措施制定和落实等方面开展一次全面的应急救援工作检查,落实有关人员责任,保证应急救援预案有效运行,确保能及时、有效处置各类安全事故,进一步提高应对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要求在玉博会期间有接待任务的宾馆、场所和承担活动项目的单位,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对高危险的领域和企业,如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也都制订了各自的预案,对列为玉州区重点监控的市中药材市场、龙船市场、工业品市场等单位已进行多次演练。(六)事故调查处理和行政责任追究规定执行情况。玉州区今年9月发生了一起工伤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区安监局已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准备对有关责任人员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玉州区“×博览会”期间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共2篇)]篇一:玉州区凤村小学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玉州区凤村小学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2013-10-8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校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强化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做到“安全
的鲜明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和特点,明确指出青少年学生应禁止哪些行为,并从青少年学生应树立远大理想、正确的法律观念和正确对待网络等方面引导学生如何预防和减少犯罪、如何学会保护自己,给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六、校园周边环境
[玉州区“×博览会”期间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共2篇)] 本次活动,有组织、有行动。共出版宣传版报2版,印发安全教育资料240份,印发告家长通知书160份,参加安全知识竞赛80人次,组织安全教育文艺演出演讲1次,组织观看安全教育电视、电影2次,组织学生家长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240人次 参加安全教育征文、征字、征画比赛80人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10班次,安全教育演练3次,宣传标语3幅,安全知识培训4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后的工作中,要将这次取得的成效保持下来,努力创建“平安校园”,努力营造“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和教育事业发展的安全环境。
篇二:关于切实做好近期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近期重大节假日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分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5年9月、10月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中阿博览会、古尔邦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放假时间相对较多,同时又是我分局“迎国检”工作的重要时段,做好我分局安全稳定工作尤为重要。根据公路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近期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公管发[2015]310号)精神,现就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学习宣传,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自治区领导关于抓好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稳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充分认识当前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把确保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中阿博览会顺利召开、古尔邦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深刻吸取近期全国重特大事故惨痛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认真部署并组织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分局安综办会不定时地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要及时掌握各类突发事件信息,积极排查各类
矛盾和隐患,加强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适时启动交通运输保障方案和各项应急预案,做好维稳处突演练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力营造节日期间和中阿博览会、“迎国检”安全生产环境。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突出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扎实开展节前及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矛盾排查、隐患治理工作,做好检查记录,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安全、稳定。
一是加强防火、防爆工作。目前已进入秋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逐渐增加,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防火、防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吸取“8.12”天津港发生危险品爆炸事故教训,清醒判断当前防火、防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分局各单位要对收费站点、治超站点、物资库等重点场所认真组织检查,重点检查防火、防爆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备设施和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机械库房的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科学,并配足配齐相关消防装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高防火、防爆防范能力。
二是切实做好公路安全保畅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危险路段和危桥等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加强收费道口的安全监管,加强养护路段的施工安全管理,加大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治理力度,提前做好应对车流高峰、客流高峰、公路拥堵等突发事件的准备。
三是做好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要进一
步提高养护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重点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防止触电、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等意外事故发生。按照新颁布《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进行作业控制区布设,做好养路工的自身保护,确保安全。重点排查施工驻地、施工作业现场,防范垮塌、塌陷、滑坡、山洪和泥石流等危险。
四是加强收费站安全[玉州区“×博览会”期间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共2篇)]防范工作。各收费站要进行一次收费日常工作检查,做好通行费现金管理工作。健全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以及防火、防盗、防抢、防灾害事故措施,必要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收费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避免各类事故发生。各收费站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安委会对危化品车辆凌晨0时至5时行驶高速公路通行管制的要求,负责此时段通行的危化品车辆劝返工作,劝返无效要报警,否则将承担主要责任。在通行管制时段做好劝返工作,尽力避免危化品车辆在收费区域、收费广场长时间逗留,防止发生碰撞、泄漏、爆燃事故。
今年国庆节又是小客车免费的重大节假日,预计公路交通流量可能会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公路尤其是收费站或周边区域出现交通拥堵的程度可能会进一步加剧。各单位要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做好收费站及广场的交通疏导与秩序维护工作,合理利用现有收费车道,加强公路交通信息发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交通纠纷、堵塞、混乱等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庆长假小客车免费通行平稳有序实施。
五是加强路政管理工作。各路政大队、治超站要坚持路政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影响行车安全的隐患并妥善处理。加大治
超治洒工作力度,各固定治超站坚持严防死守,严格限制超限超载货车上路过桥,确保公路桥梁安全运行。加大重要节点交通管控。重点加大养护作业现场、危桥管控力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加强大件运输车辆管理。按照要求和规定严格管理好大件运输车辆,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大件运输车辆安全顺利通行。
各路政大队、治超站要配合收费站做好对危化品车辆凌晨0时至5时行驶高速公路通行管制工作,对危化品车辆进行稽查管制时,避免有可能发生的追尾等事故,确保场站及人员安全。
六是抓好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自身安全。各单位要严格车辆的调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对暂时闲置不用的车辆,要及时封存。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安全行车意识。针对秋冬季来临气温降低的特点,高度重视行车安全,加强对车辆的检修保养,严禁酒后驾车、人货混装、超速行车、开带病车、违章超车、无证驾驶和无令开车等违章行为。
三、坚守纪律,严格落实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落实24小时值班和交通运输突发事件
工作自检情况上报分局安综办。
年9月22日 2015
篇2:玉州区“×博览会”期间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期末及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立即召开行政会议,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专题研究部署期末及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现将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暑假学生网络安全教育不放松
暑假期间,我校组织学生参加“泉州市安全教育平台”中的“全国中小学生2017平安暑假专项活动”、“2017年全国首届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定期通报各班完成情况,督促学生完成各项活动,使学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会由于放假而出现“空档期”。
二、强化暑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不放松
我校在放假前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得乘坐“三无”车,不得在河、池塘水域边沿进行嬉戏、玩耍、游泳等危险性活动,认真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纪律。在暑假期间不定期通过班级微信群、校讯通等途径提醒学生家长确实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特别注意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
三、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值班不放松
暑假期间,我校进一步健全、落实值班制度和值班纪律,安排好值班人员,加强日查夜巡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特别加强防汛、防台风期间值班,由于措施到位我校没有发生突发事件。
四、暑假期间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放松
我校进一步落实“安全大于天、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对学校进行全面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对宿舍、食堂、实验室、配电房等要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措施,大检查中排查出来的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施设备要全面清理,一次性整改到位。切实消除麻痹心理、侥幸心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时时抓。
五、利用教师家访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不放松
组织教师立即深入到每位学生家中进行家访,并做好家访记录,家长外出打工的要及时进行电话联系、短信提醒等方式,关注学生暑假期间人身安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总之,由于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做到措施得力、教育到人、排查到点、整改到位,在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暑假期间学校各项安全稳定工作井然有序的开展。
篇3:玉州区“×博览会”期间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一、建立多元联动平台, 完善检调对接工作机制
(一) 建立公检法司沟通协调平台, 形成矛盾化解工作合力
该院积极与公安机关、法院、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借鉴其他省市的成功做法, 联合出台了“轻微刑事案件调解衔接”工作规定, 建立由公安、检察、法院、人民调委会组成的多元联动平台“人民调解中心”, 具体集中负责对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和交通肇事案件进行调解, 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如庞某荣故意伤害一案, 该案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系同胞兄弟, 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而打架致伤。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 被害人多次找到公诉承办人, 请求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承办人经审查后认为该案系因家庭纠纷而引发, 主观恶意小, 被害人已原谅犯罪嫌疑人且要求和解, 不起诉犯罪嫌疑人不仅没有社会危害性反而有利化解家庭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便将此案的相关材料移送到人民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调解时承办人在现场予以见证和监督。经调解后, 双方达成互谅协议, 该院遂据此对庞某荣作不起诉处理。后承办人对该案进行回访发现, 庞某荣与庞某德兄弟关系已和好如初。2011年来, 该院通过“人民调解中心”平台, 成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不起诉35件35人, 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二) 建立民主监督协调平台, 助推矛盾化解工作
2011年来, 针对社会公众对刑事和解案件存在的不解与质疑, 该院探索建立了听证式和解制度, 在检调对接过程中引入民主参与, 助推矛盾化解工作。建立了由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以及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听证员库, 对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但当事人或者相关部门尚有质疑的案件, 召开由听证员、案件承办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参加的公开听证会, 对案件进行全面质证、评议。通过面对面讲明事理、说透法理、融入情理, 消除疑虑和误解。2011年8月24日, 犯罪嫌疑人罗某为帮好友张某出气, 在玉州区江滨路丽江花园持刀将闫某砍成轻伤, 殴打过程中, 闫某也将罗某打成轻伤。此案双方当事人之前是朋友, 均认为对方有过错, 因此都不愿意认罪也不愿意赔偿, 如果按照程序将此案移交法院一判了之, 不仅双方矛盾难以化解, 还有可能出现缠访缠诉事件的发生。鉴于该案属轻微刑事案件且双方是朋友关系, 本着冤家以解不宜结的角度考虑, 该院拟对罗某、闫某都做相对不起诉处理。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 也为了借机化解两人矛盾, 该院迅速将不起诉答疑说理书送达给相关部门, 并邀请了玉州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当事人村委会干部, 以及侦查人员、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友和聘请的律师, 召开了听证会。听证方通过听取各方发言、提出询问、进行辩论, 认同了该院的不起诉观点, 并当场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思想开导和教育。在各方的协助下, 当事人双方均愿意认罪并作出赔偿以求对方谅解。
二、延伸公诉职能触角, 探索调查帮教工作机制
该院在办理轻微犯罪不起诉案件时, 延伸公诉职能, 积极探索“诉前社会调查、不诉跟踪帮教”的工作机制, 全年共对42人作相对不起诉, 无一人越级上访, 缠访, 件件案结事了, 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 探索社会调查工作机制, 夯实矛盾化解工作基础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对于公诉办案工作而言亦如此。该院办案人员在对轻微犯罪案件拟提出不起诉意见前, 要深入嫌疑人所在单位、社区、学校、家庭去了解嫌疑人的品行状况, 综合考虑嫌疑人的一贯表现和涉案情况, 才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是否作不起诉处理。实践证明, 社会调查不仅为是否作出不诉决定提供重要的参考, 办案人员还注意将社会调查与刑事和解、帮教扶助等有机结合起来, 为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帮助嫌疑人改过自新夯实了工作基础。如梁某淇涉嫌信用卡诈骗一案, 犯罪嫌疑人梁某淇系玉林市某高中的高三学生, 其于某日在一银行内的自动取款机前, 发现取款机内有一张尚未结束运用程序的银行卡但持卡人已离开, 便从该卡转出300元到其所持的银行卡账户上, 接着又分6次取出了4700元。该院承办人员在审查此案时, 发现嫌疑人梁某淇是高中生, 其认罪态度诚恳, 多次表示了悔意, 且梁某淇的家属已退还全部赃款。鉴于本案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又是在校学生, 可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为慎重, 承办人在拟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前走访了嫌疑人的家庭、所在社区、就读学校, 就其家庭情况、性格特点、成长经历、社会交往及社会各界对本案的意见和建议等展开了调查。此外, 还邀请了社区、学校、人大、政协、共青团、人民监督员、辩护律师等各界代表召开了社会调查座谈会, 充分征求各方的意见, 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对梁某淇作不起诉处理。梁某淇得以重返学校, 完成了学业, 并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广西一所大学。其家长非常感激检察官对其儿子的关爱, 并送来一面锦旗以表感谢。2011年来, 对25人作相对不起诉之前, 都做了诉前调查, 作不起诉之后, 均没有再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二) 探索建立跟踪帮教机制, 延伸矛盾化解工作触角
为弥补对不起诉人员帮教管理的不足, 解决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 延伸矛盾化解工作触角, 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制定了《玉州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对轻微犯罪不起诉人员帮教管理工作意见》, 规定对轻微犯罪作相对不起诉人员进行为期一年的跟踪帮教工作, 帮助其回归社会, 重走正路, 社会效果显著。如宁某军故意伤害一案, 该案犯罪嫌疑人宁某军酒后因向其母亲索要100元钱未果, 又被他父亲教育了几句, 便一时怒从心起, 持刀将其父亲砍成轻伤。承办人在讯问宁某时, 察觉到宁某非常后悔, 而且还写了悔过书, 宁某父母也多次到该院反映其已谅解儿子的行为。考虑到该案双方是父子关系, 处理不好可能会毁了一个家庭, 因此, 该院决定对宁某作了相对不起诉处理。之后, 承办人按照对轻微犯罪不起诉人员帮教管理工作意见的规定, 与宁某的父亲及其所在社区签了帮教协议, 共同对宁某进行一年帮教。在帮教的期间内, 宁某按时写了两份深刻的思想汇报, 承办人也不定期对宁某进行了走访, 发现宁某跟家人关系融洽。
三、坚持“人文关怀”理念, 探索教育感化预防机制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 该院不断拓宽工作思路, 创新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机制,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预防并重”原则和人文关怀的理念, 探索建立“分案办理、圆桌教育、心理咨询、帮教预防”四项工作机制, 既维护了未成年犯罪人的合法权益, 又有效地预防其重新犯罪,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 探索建立分案办理工作机制
2005年该院就成立了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科长及两名女干警为成员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小组, 专门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实现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为探索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诉审模式, 该院与玉州法院、玉州公安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实行分案起诉分案审理的暂行办法》, 明确办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实行“公安机关分案移送, 检察院分案起诉, 法院分案审理”工作机制。2011年来, 该院共分案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9件。
(二) 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心理矫治工作机制
多年的办案实践表明, 大多数犯罪的未成年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疾病, 要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感化, 必须矫治和消除不良心理为重点, 从“心”抓起。为此, 该院与玉州区法院少年法庭联合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顾问, 在诉前审讯及庭审中积极尝试把心理矫治手段引入到犯罪个体教育感化。如梁某和苏某两位在校中学生故意伤害案, 梁某为报复与自己有矛盾的傅某, 纠集苏某等人在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门口将傅某殴打成重伤。该院在审查该案时, 发现梁某从小学习成绩优秀, 还是三好学生, 只是其父母忙于生计, 对其心理健康关心、引导过少, 致使其面对冲突不懂如何正确处理。苏某性格活泼, 是学校球队健将, 因法律意识淡薄、讲哥们义气而走上犯罪道路。两人在被捕后均表现出深深的内疚和悔意。为帮助梁某、苏某找出心理症结所在, 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自己, 纠正错误观念, 学会用合理恰当的方式来处理问题, 在诉前审讯及庭审阶段邀请了玉林市专业心理咨询师对他们分别进行了现场心理测试、心理引导、劝诫和互动交流, 并对他们的家长如何帮助孩子走出困境和阴影也进行了相应的辅导。通过心理辅导, 两人都敞开心扉, 梁某、苏某参加了中考并在一所技术学院就读。2011年来, 该院对5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引入了心理矫治, 都取得很好的效果。
(三) 探索优先办理、圆桌式庭审工作机制
针对未成年人正处于从幼稚转向成熟的过渡阶段, 其可塑性较强, 在羁押过程中容受到“二次感染”, 该院与与公安、法院达成共识, 制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门、分案、快速办理制度》, 统一了快速办案操作规程, 加快办案节奏, 有效缩短诉讼时间。同时, 还与玉州区法院少年法庭对未成年被告人探索圆桌审理模式。开庭时, 未成年被告人和审判法官面对面坐在圆桌两头, 而公诉人和辩护律师、监护人分坐两侧。法庭审理中, 办案人员通过对话的方式, 尽量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紧张情绪和抵触心理, 促使他们主动敞开心扉, 同时通过其法定代理人、学校老师对其情感教育, 帮助分析犯罪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 促使其真诚悔过、鼓起重新做人的勇气。
(四) 探索建立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工作机制
篇4:玉州区“×博览会”期间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正确定位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安全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需要,是国泰民安的重要目标,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只有实现了安全生产,职工的生命和健康才能得到保护,家庭的平安幸福才能有保证,人民的安居乐业才能实现,社会的安定和谐才有保障。因此,安全生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
推进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和谐矿区的必然要求。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成立六年来,认真履行职责,突出三项监察,实现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工作方式的转变。在执法实践过程中,执法理念不断强化,执法方式明显改善,执法力度不断加强,执法水平显著提高,执法效果日渐明显。通过进一步强化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大大地提高了煤炭企业遵纪守法的意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重特大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据粗略统计此前的六年多的时间里,全国的煤炭产量翻了一翻,而死亡的总人数却比原来的减少了三分之一。因此,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维护矿区中稳定、构建和谐矿区的作用和地位得到全社会的承认。
建设和谐社会要求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必须公正执法
和谐社会首先是依法治国方略得到贯彻落实的法治社会,没有完善的法制基础作保证,和谐社会只能是海市蜃楼。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也必将是人们的法制意识逐步增强、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逐步提高、各种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的过程。近些年来,煤矿安全监察的法制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行政诉讼的情况在数量上逐年增高等等。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与煤矿企业的关系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我说、你听、我管、你从”的简单的监察与被监察关系,而将是互动的新型合作关系。确立这一新型合作关系,消除对立,达成共识,增加和谐,为安全生产同一个共同目标而做好各自本职的工作;二是要求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监察工作中努力促进企业自律,提高企业遵纪守法的意识,使企业成为遵纪守法的主体,这样就可以使行政执法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要求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更重视企业的意见,使企业更广泛地介入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察工作中来。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不仅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施为,也是被管理者不断反馈意见、对管理产生深刻影响的过程。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的执法行为需要企业的积极配合,企业的意见建议也时时影响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的行为决策,煤矿安全监察系统与企业自我管理、相互协调与密切配合方面应分别做出承诺,通过动态的信息交流与共享,使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和企业在合作互动中,同时实现各自的工作和价值目标。
认真履行煤矿安全职责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特有的职能和性质,以及建设和谐社会的特殊要求,决定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在以下方面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一)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要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安全工作格局中找准自己的位置。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安全工作格局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是依法促进地方监管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落实的关键。因此,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肩负“国家监察”的重担,负压前进,认真完全的履行好安全监察职责。首先,要认真履行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职能,及时交流监察监管工作信息和建议,达到以监察促监管的目的;其次,要严格执法,坚决把超前防范、有效遏制煤矿重大事故的职责落到实处,要抓实抓细监察执法工作,及时发现和治理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安方针,督促煤矿企业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自觉行为的转变。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促使煤矿企业实现“本质型安全”的终极目标;再次,要坚持严明公正执法与热情文明执法相结合,努力构建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和企业主体之间和谐有序的局面,真正实现执法与服务的高度统一,从而解决监管不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二)要注重对关于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打铁必须自身硬。熟练掌握运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是对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最基本要求,同时,具备一定的煤矿业务知识和现场经验是搞好煤矿安全监察的前提。特别对于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一线的安全监察员来说,这一点尤为重要。否则,真正执起法来就会感到捉襟见肘,力不从心,甚至会出现煤矿安全隐患查不出来或者应用法律不正确的问题,造成执法不到位而影响监察队伍的形象。
(三)要正确使用执法文书,规范执法程序。要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提高对法律程序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规范煤矿安全监察的执法程序,坚决按法律程序履行执法职能。目前在行政执法时,重视实体法律而忽视程序法律的现象必须得到纠正。要正确运用执法文书,高质量的执法文书对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提高执法效能、树立执法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避免调查不取证、现场无笔录、行政处罚不制作执法文书或执法文书不规范的现象,切实维护法律文书的严肃性。
(四)在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同时,要注意执法方式的改进,做到“刚柔并济”,彰显“以人为本”执法理念。在公正执法上,要坚持原则不走样,严格程序不变通, “一把尺子”量到底,依法监察不动摇。严格执法就是要狠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体现执法的严肃性,法律法规怎么规定的就怎么执行,决不能马虎从事。严格执法就是要敢于碰硬,只要能减少伤亡,保证安全,就不能怕得罪人。要做到执法到位,增强执法的震慑力,维护执法的权威。同时还要注重执法效果,注意执法方式的改进,坚持杜绝硬性执法、呆板执法、粗暴执法等现象,力争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以及其它一些“不和谐”现象的发生。
(五)要善于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安全生产涉及方方面面,协调配合是监察监管机构必须掌握的一门基本功。各部门职责分工不同,在安全工作方面体现出的着力点肯定存在差异。相关部门围绕“安全生产”这一共同目标,保持交流和沟通的畅通渠道,主动、及时交流安全生产阶段性工作重点、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措施,征求意见,形成共识,商量办法。意见有分歧时,要求同存异,或者采取适当的变通办法,努力形成合力。同时,对属于其他部门牵头、需要安全监管机构配合的工作,也要积极主动,当好配角。
(六)努力消除执法腐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煤矿安全监察队伍。保持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内部的和谐与稳定,建设一支政治坚强、业务过硬、值得信赖的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推进煤矿安全监察事业的发展,实现自身和谐,就是要不断强化煤矿安全监察系统能力建设,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体现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就是要不断强化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的宗旨意识,在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内部大力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使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的队伍保持旺盛的生机与活力;就是要大力弘扬正气,坚定地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消除执法腐败,使煤矿安全监察系统汇聚成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强大力量,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承担起应该承担的神圣责任。
篇5:玉州区“×博览会”期间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要求,我局立足部门实际,切实加大就业再就业帮扶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重点抓了三方面工作:
一、抓就业帮扶
针对女性就业面偏窄,就业意识相对较弱,就业相对困难的实际情况,我们强化三项措施:
一是着重强化就业用工观念的转化。通过街道、社区、企业广泛宣传,尽量避免就业性别歧视,鼓励女性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取得一定的效果。
二是着重强化妇女就业技能的提高。我们在就业技能培训中充分考虑女性的就业实际,近年来先后开办了家政服务、插花、计算机操作等贴合妇女实际的专项培训班31期,培训妇女3137人,并经过考核发放了职业资格证书。同时,鼓励乡镇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类似培训班,例如××镇、××镇积极举办家政服务班,有效促进了本地大龄妇女就业。
三是着重强化大龄妇女就业的扶持。2002年起,我们开始实施“4045”再就业援助工程,即对城镇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大龄人员,通过提供就业优惠政策、发放社会保险补贴等形式,促进就业;2003年,我们又对城镇“4045”人员实施“121”阳光扶助工程,即只要有就业愿望,一次申请,提供二次推荐,一个月内实现上岗就业。2o02年至今,共帮助40周岁以上的大龄妇女就业3042人。截至2005年12月底,全市登记失业的城镇女性2001人,无论在总量上还是在所占比重上与过去相比都有明
显下降。
二、抓保障完善
为切实解除就业妇女的后顾之忧,我们采取了三项措施抓社会保险体系的完善。
一是城镇抓完善。按照“巩固城区,突破外企,覆盖私企,鼓励乡企”的工作思路,广泛宣传、强化征管、集中攻坚,努力使全体城镇就业妇女都能够享受社会保险。截至2005年12月底,全市城镇企业从业人员参保职工人,其中女性万人;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万人,其中女性万人。2004年起,又对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大龄失业人员每年发放1000元社会保险补贴;帮助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目前共有760多名女性人员享受了社会保险补贴。
二是农村抓拓展。在推进城镇保险,解决城镇就业妇女后顾之忧的同时,我们切实关注农村妇女社会保险问题,在全市乡镇各类企业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截止2005年12月底,全市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有万人,其中女性万人。
三是生育保险抓规范。在推进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同步推进女职工生育保险,使女职工生育由企业管理逐步过渡到社会化管理,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女职工权益。今年,共有2165名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生育保险费892万元。
三、抓权益维护
以贯彻实施《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着重在取消性别歧视和禁止使用童工上下功夫,全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一是加强女职工就业保护。对劳动合同中涉及女职工权益保护的内容作了重点规范,并积极纠正了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在推荐、录用过程中的性别歧视行为,女性从业人员的就业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近5年来无一例违反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的事件发生。
二是加强女职工劳动争议处理。针对近年来女职工劳动争议案件有大幅上升的特点,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争取提前介入,不断改进办案方式,努力提高处理女职工权益案件的效率,2005年共受理涉及女职工的劳动争议案件159件,结案159件,结案率达到100%。
三是加强违法使用童工行为的查处。我们在全市各镇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中队,通过市镇两级执法监察网络,广泛宣传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并建立了“日常巡视、专项检查、举报专查”的监察执法机制,切实加强对违法使用童工行为的检查监督和查处力度,对违法使用童工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每年集中开展了一次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检查。2005年共查处并清退非法使用的童工38人,并全部由用人单位将童工护送至其父母或监护人手中。
近年来,我局在保护女职工权益和禁止使用童工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实事求是的分析,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女性就业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在劳动力供求矛盾相对突出的情况下,招聘用工过程中的性别歧视现象依然存在,相当一部分失业女性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职业技能偏弱;再就业难度较大。女性就业结构、就业层次有待进一步合理优化,农村妇女就业仍然不够充分。二是违法使用童工的现象依然存在。由于企业用工管理不够规范,对外来人员中的年龄掌握不清,了解不够,导致使用童工的行为时有发生。
“十一五”期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要求,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突出“就业、保障、执法”三个重点,努力推进全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女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
充分发挥职业介绍服务网络体系 的作用,在女性从业人员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等方面实行一条龙服务,进一步优化女性从业人员就业、择业、创业的大环境。继续深化“4045”再就业工程和“121”阳光扶助工程,积极鼓励和引导城镇失业女性自谋职业、自主择业、自强创业。同时按照统筹城乡就业的目标,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工作力度,切实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就业技能,提高农村女性劳动力的竞争上岗能力。
二、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扩面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攻坚,对参保企业依法动员参保,努力使所有城镇女性从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并逐步扩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为农村女职工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险保障。
三、进一步加大女职工和儿童权益
保护力度
坚持“日常巡视、专项检查、举报专查”的监察执法机制,在平时对用人单位进行抽查的基础上,每年开展l-2次女职工特殊保护和禁止使用童工的专项检查,对职工的举报投诉坚决一查到底,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争取彻底杜绝违反女职工特殊保护要求和违法使用童工现象的发生,全力维护起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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