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筒安全主体责任移交协议

关键词: 煤层 突出 掘进 煤矿

煤矿井筒安全主体责任移交协议(精选10篇)

篇1:煤矿井筒安全主体责任移交协议

xx公司安全措施井 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移交协议

甲方:xxxxxxx公司 乙方:xxxxx政府

按照国家去产能关闭矿井有关政策要求,xxx(以下简称甲方)xx煤矿实施矿井关闭。根据xx县人民政府2016年12月9日《xx人民政府关于保留xxx煤矿主排水系统及其配套的主井、副井、西风井的请示》(x政【2016】61号)文件所提要求及2016年12月14日xx省煤炭管理局《关于同意保留xx煤矿井筒作排水井的函》(x煤安监函【2016】xx号)批复文件,x煤矿在矿井实施关闭后将保留副井、西风井及排水系统设备、设施并移交给xx县人民政府管理(以下简称乙方),乙方用于矿区排水,消除周边煤矿安全隐患。根据xx省煤炭管理局(x煤安监函【2016】xx号)批复要求,xx煤矿副井、西风井、主排水系统移交xx县人民政府后其矿井的安全主体责任同时移交给xx县人民政府。由政府落实排水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人,确保安全。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所属xx矿井正式关闭。按照x煤安监函【2016】xx号文批准保留的原副井、西风井及主排水系统设备、设施(以下称安全措施井)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移交给乙方。Xx煤矿按照矿井关闭流程进行相关证照注销。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甲方按x煤安监函【2016】xx号文保留的安全措施井的设备、设施等实物资产移交给乙方管理。具体移交的实物资产详见资产清单,乙方负责移交资产清单内资产的运行、维护、管理等费用;资产处置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置。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将保留的副井、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安全监控系统、调度系统、回风系统等设备设施逐一列明清单,移交清单内的设备经甲乙双方现场清点并经乙方验收,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2、设施、设备移交时,甲方帮助乙方做好有关设备操作讲解,同时将有关设备操作规程移交给乙方。

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按照国务院(国发〔2016〕7号)、国资委(国资发改组〔2016〕241号),中央企业化解过剩产能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并支持甲方做好

xx矿井关闭、验收及相关证照注销工作。

2、根据xx省煤炭管理局(x煤安监函【2016】xx号)批复要求执行。严禁从事非抽排水等无关的工作,同时监管已关闭井口,一切因违反本条约定的内容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3、在甲方资产处置前,负责维护甲方资产完整性,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xx煤矿安全措施井及设备、设施、井上下的安全管理责任移交至乙方。

六、本协议一式七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上报xx省煤炭管理局、xx煤矿安全监察局、xx市人民政府、xx煤监分局各壹份。

附:xx煤矿安全措施井及设备、设施资产移交明细表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煤矿井筒安全主体责任移交协议

答:“煤矿、矿长、矿工”三者浑然一体。煤炭是我国能源的主体,作为高危行业,煤矿安全重中之重;矿工是煤炭生产的主体,长年工作在不见阳光、异常艰苦的井下,以肉体之躯开采光明、奉献社会,他们的生命安全必须得到最有力有效的保护;矿长作为一矿之长,是煤矿安全生产主体的第一责任者,是矿工生命的护卫者,所作所为关乎矿工和家庭安康幸福、社会和谐稳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以总局令正式发布。条律千条,要害几处。虽规定七条,却条条是铁律;虽字不足300,却字字铄金,既是经验的总结,更是血与泪的教训。

规定有了,落实了才有意义,见到效果才是真本事。“规定”之前,散见于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但往往一些煤矿和矿长视而不见或见而不做、做而不实,引发恶性事故。七条规定,概括为证照、采界、通风、瓦斯、水患、火灾、设备、人员,要素集中,强调的是重点,抓住的是关键,要求的是矿长,体现的是生命。“令行禁止”,着力之处是以此为纲,每一个煤矿、每一名矿长都要严抓落实。攻坚首要,是发轫于现场,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矿长责任重大。之所以责任之重,在于岗位之重、生命之重。规定于矿长,也寄重托于矿长。希望全国千万名矿长不负党和政府、矿工和家属的殷切期待、望眼相盼。

经验和做法:

1、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精神,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活动,上上下下学习“七条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成立机构

为确保落实到位,取得成效,成立以矿长、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逐条制定严格措施,并落实责任人和监督检查人。要求全矿牢固树立“煤矿事故可防可控”理念,将“七条规定”内容与推广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相结合,做到超前防范,风险预控,把矿工兄弟当亲人,带着真挚的感情抓安全,凭着良心抓安全,敬畏生命抓安全,切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第六题 煤矿企业主体责任有哪些?你矿是如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

答:为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十条,请各煤矿企业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煤矿企业必须依法持有《采矿许可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

第二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集团公司<矿务局>董事长、总经理、煤矿矿长或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到科(室)负责人、班组、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必须建立奖惩制度。

第五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煤矿企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将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定标准、定措施进行整改。

煤矿企业按规定每季度向县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区域煤矿监察机构提交重大隐患及排查情况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的原因、现状及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煤矿企业存在国务院第446号令第8条所列15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及时排除隐患。

第六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必须按规定组织实施对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选送法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进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井下作业人员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建立培训档案。每年免费为每位职工发放煤矿职工安全手册。

第七条 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制度,并建立下井档案。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下井带班不得少于8天,行政副职(含总工程师)每月下井带班不得少于12天,安全管理人员每月下井带班不得少于18天,带班人员全面负责井下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 煤矿企业必须配备满足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具有相应安全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证合法有效,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 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必须经再次审批才能组织施工,未经竣工验收并批准不能组织生产。

第十条 严禁将煤矿企业承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严禁再次转包,严禁将采掘工作面或井巷维修对外承包。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必须制定瓦斯灾害治理方案,建立和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与上一级煤矿瓦斯数字化远程监控系统平台联网。建立和坚持“以风定产”公示牌制度,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全面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第十二条 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生产安全费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 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执行煤矿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按时足额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压金。

第十四条 煤矿企业必须依法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制度,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保险费。

第十五条 煤矿企业使用的安全设备、仪器仪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定期检测、校验,保证正常运转、使用。

第十六条 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入井人员必须建立检身登记制度并携带自救器下井。

第十七条 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使用新标准备矿煤(双光源矿灯)。第十八条 煤矿企业必须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 煤矿企业必须向中介机构提供安全评价、生产能力核定和瓦斯等级鉴定的真实基础资料。

第二十条 煤矿企业严禁接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违规入股投资。

如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落实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必须明确谁是主体即谁来落实;

2、明确责任的内容,即落实什么;

3、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为什么不落实,落不实;

4、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的途径: ① 要靠煤矿企业自身;

② 要靠强有力的国家监察和地方监管; ③ 加强法治力度和社会舆论监督;

④ 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和全社会的广泛监督也是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不可忽视的力量;

⑤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和守法意识也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

篇3:煤矿井筒安全主体责任移交协议

随着深部煤炭资源的开采, 井筒深度随之增大。淮南矿区近年建成了多对千米深井, 这些超深井筒的安全高效运行成为煤矿安全的重点。由于新建井筒安全信息封闭和分散, 使得在矿井建设生产过程中难以得到完整详细的实时信息来进行更加有效的监测和提前干预, 所以有必要建立煤矿新建井筒的安全自动监测系统, 将各个独立的井筒安全系统连接到一个统一的信息化监测系统平台上。为此, 笔者设计了一种新建井筒安全监测系统, 通过该系统可监视各井筒的安全状态, 收集有关的安全参数, 并能够联接信息管理网, 实现矿井各部门之间以及与集团公司之间的信息交换。

1 系统结构组成

煤矿新建井筒安全监测系统采用C/S (客户机/服务器) 、B/S混合架构。与实时井筒数据紧密相关的部分采用C/S结构, 服务器采集的数据在客户机中处理后通过页面形式显示, 并将处理结果返回服务器中。而与管理相关的部分采用B/S结构, 服务器中井筒安全监测信息直接通过网页形式供管理人员在浏览器端读取, 这个过程又称为井筒安全监测信息Web发布。混合架构充分发挥了2种架构的优点, 满足了系统应用的要求。

煤矿新建井筒安全监测系统分为数据采集层、数据传输与存储层、图形显示与信息发布层3层, 如图1所示。数据采集层中传感器的模拟信号通过井下电缆传输到数据存储层——PLC数据采集箱中, PLC数据采集箱将模拟信号转换后加以存储并定时传输到数据库服务器中, 最后系统实时数据通过煤矿局域网到达图形显示与数据发布层, 即井筒安全监测数据的Web发布。

2 系统基本功能设计

煤矿新建井筒安全监测系统的主要功能有数据采集、数据传输和数据统计、计算与查询。通过埋设在井筒内壁的一次敏感元件将井筒混凝土和钢筋的内力和变形的电信号存储到PLC数据采集箱中。在PLC数据采集箱中的实时数据通过接口分时上传到系统服务器中并备份, 最后通过数据库操作达到井筒安全信息实时查询和报警的目的。

2.1 数据采集功能设计

冻结工程的实时监测内容: (1) 井壁混凝土受力; (2) 井壁钢筋应力; (3) 井壁混凝土变形; (4) 井壁温度等。测点通过埋入井壁的信号电缆连接到采集终端。采集终端具有以太网接口, 通过预设IP地址可实现网络环境下的实时数据采集。PLC数据采集终端放置在专用的机柜中, 包含开关电源等。

2.2 数据传输功能设计

VC.NET提供了MSComm控件, 通过串行口进行PLC数据传输和数据库服务器接收, 为系统提供串行通信功能。MSComm控件通信功能的实现实际上是调用了API函数来解释并传递设备驱动程序, 即MSComm控件的属性提供了通信接口的参数设置, 能实现串行通信。

2.3 数据统计、计算与查询功能设计

煤矿新建井筒安全监测系统的数据库服务器长期保存监测历史数据, 并对大量历史数据进行备份和在线查询。用户可通过定义计算公式来完成所需的计算, 同时包括年、月、日的最大、最小、平均值查询等。

3 工程应用

3.1 工程概述

淮南矿业集团朱集矿是淮南矿区开采水平为千米的深井, 工业广场内有主、副、风、矸石井4个井筒, 其中风井井筒净直径为7.5 m, 穿过表土层厚330.9 m。为了保证井筒在建设生产期间的安全, 将煤矿井筒安全监测技术应用于风井井壁结构。

3.2 传感元件的布置

在风井井筒中设置具有代表性的被监测水平:垂深为262.35~277.75 m, 厚度为15.4 m, 土性为粘土的第一监测水平;垂深为314.85~324.00 m, 厚度为9.15 m, 土性为钙质粘土的第二监测水平。传感元件的水平布置如图2所示。

在井壁各水平共布置6个压力盒, 在井壁机构的钢筋上和混凝土中沿东、南、西、北4个方向各布置1个测试断面, 每个测试断面沿环向、竖向和径向各布置1个钢筋计和应变计。每个水平布置钢筋计和应变计各12个。

3.3 井筒安全监测数据的Web发布

登陆朱集矿网址首页, 然后进入朱集矿信息化施工监管平台, 点击图标进入朱集矿井筒受力与变形监测系统。

通过监测系统可以实时查询井筒安全数据报表, 及时调整建设期间的工程进度和生产期间的安全措施预案。表1为朱集矿风井井筒第二监测水平安全数据生产报表。图3为系统主界面。

4 结语

煤矿新建井筒安全监测系统应用计算机、网络和自动监测技术实现了对井筒工程的自动安全监测, 提高了新井建设的信息化施工水平。它通过PLC采集与存储数据, 保证了数据采集的连续性和完整性;通过混合架构的自动监测系统的实施, 加强了数据的监管, 扩大了井筒安全信息的共享范围, 实现了井筒安全参数与人的简单交互, 提高了煤矿新井建设的管理水平。

本系统已应用在淮南矿业集团和肥城矿业集团的部分井筒中, 获得了大量的实时数据, 得到了400~500 m层位深厚粘土层井壁受力的力学特性。在梁山某矿的主井通过监测系统的及时报警, 对外层破裂井壁及时制定了防护安全措施, 确保了井筒的后续掘井。在淮南潘集某矿风井通过监测系统的实时报警, 对井壁实施了提前套壁施工, 保证了井筒外壁的质量安全, 并为冻结施工赢得了时间, 强化了井筒下部开挖的安全。

参考文献

[1]梁化强.矿井井壁变形监测及治理研究[J].矿业安全与环保, 2008 (10) :54-55.

[2]王立.基于组态王的监控系统应用研究[J].微计算机信息, 2008 (2) :111-112.

[3]刘鹏飞.井壁变形全自动监测系统工程应用[J].煤炭科学技术, 2008 (2) :8-9.

[4]汪芬.基于PLC和组态王的煤矿压风机监控系统[J].煤矿机械, 2008 (11) :671-672.

[5]夏才初, 李永盛.地下工程测试理论与监测技术[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 1999.

篇4:要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一、必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地位

企业组织行为,是组织企业从事社会产品生产和经济活动的主体资格。而有组织地进行生产,并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更是它不容或缺的一项基本活动。尤其是现代企业,它是对劳动者、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三者进行有效组合,形成一个有序的生产过程的一个实体。因此,现代企业无疑是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主体,对安全生产负有主体责任。

然而,当前在我国经济转型阶段,各类事故屡屡发生的问题,多与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错位或缺位无不相关。在安全生产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着政府的越位,企业的缺位,这种管理角色的错位,恰恰是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最大隐患。尤其是有些生产经营者对安全生产思想麻痹、心存侥幸,甚至重效益、轻安全,存在“以包代管”或短期行为。由于这些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明确,造成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自我约束和保障机制不健全。而目前安全生产中更多的是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上或在外施压,大有“外紧内松”之势。因此,不仅要重视从体制和机制入手,解决安全生产监管滞后问题,而且尤其要重视从思想和制度上入手,增强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地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二、必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企业是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建设者又是受益者,是安全生产中不容置疑的责任主体,在社会生产中负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企业必须认识到安全生产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必然选择。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是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物质利益和社会效益的最佳结合。

在发展中增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该着重帮助企业在内部建立和完善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只有切实增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才能使企业视安全为命脉,重视企业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才能使企业从维护自身利益和职工安全健康入手,建立起自我保障机制;才能使企业变压力为动力,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变“要我抓”为“我要抓”。

三、必须重视建立“四个有效机制”

一是必须重视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制。

安全生产教育,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做到分层次、有重点地推进安全生产教育。

分层次,就是在企业内部对管理者而言,重点应从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关心职工安全健康,强化安全责任为重点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教育;而对广大的生产者,重点应从增强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为重点的安全生产职业规范教育。有重点,就是强调对从业者中的不同对象采取因人施教和因事施策。要区分不同从业对象,进行“岗前教育”、特殊工种和岗位人员的“专业培训”及“全员教育”。只有通过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把企业安全生产的普遍教育和重点教育、思想观念教育和专业知识教育相结合,才能把本行业安全生产贯穿于本单位生产活动的全员、全过程。

二是必须重视建立安全生产自我防范机制。

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自觉建立安全生产自我防范机制。首先,企业要根据行业特点及生产性质,建立职责明确、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第二,要对本单位区域内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列为安全生产重点防范目标,强化重点防范措施。第三,要认真分析安全生产态势,针对各个时期影响安全生产的原因,进行安全隐患分析排查;并抓住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最薄弱、最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和环节,研究相应措施和办法,促进查隐患、堵漏洞。第四,要建立一支技术精良、作风过硬、训练有术、行动协调的应急救援队伍;并根据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合进行专业演练,做到专群结合,不断提高应急自救能力;以及能有效配合社会救助,形成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三是必须重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必然是安全生产投入的主体和实体。增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客观上要求企业在生产中重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把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扩大再生产投入与重视安全生产保障投入并重,不断投入更新改造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要重视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投入,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和科技监控水平。以及必须高度重视落实“在同时”,即无论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安全设计要与主体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投产和使用。只要不断增强安全生产主全责任,企业就会自觉加大投入,注重设备更新改造,引进先进生产技术,改变落后生产条件,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是必须重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自我保障机制。

篇5:煤矿井筒安全主体责任移交协议

安全是煤矿生产永恒的主题,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煤矿企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是煤矿企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搞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企业的迫切需要。因此作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落实企业抓安全的责任。

(一)要落实企业主要责任人抓安全的责任。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抓生产经营是第一责任人,抓安全生产也是第一责任人。既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负责,又要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其他领导也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共同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

(二)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留死角。抓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煤矿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格局。要坚持做到“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层层落实责任,建章立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分解逐级延伸落实,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

(三)要加大推行安全责任制和追究制的力度。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追究制,关键是要坚持做到“四个同时”,即安排生产经营等工作时,同时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工作上应负的责任;在下达经济指标时,同时向安全管理人员提出安全责任要求;在考虑经营的执行情况时,同时要考虑安全责任制和追究制的执行情况;在干部提拔重用时,既要考核政绩同时考核安全生产的贡献,对安全生产搞不好的,一律不用。从而进一步增强煤矿安全管理人员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和紧迫感。

二、落实加强安全管理的责任。

(一)安全工作要到位。当前,在一些煤矿企业里,存在一些部门的管理者没有把本部门、自己的岗位纳入到安全工作中去,把自己当作一个旁观者,当成局外人,认为安全工作与己无关。其实,企业里,所有的管理者、所有的管理部门都不是旁观者,都不是局外人,在安全工作中都承担着重要的安全责任,都必须按照自己的职责,来完成安全工作中所担负的责任。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检查在设备、技术、质量、工作环境、员工技能素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思本部门工作是否到位、责任是否落实,分析员工,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党群部门要认真检查在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员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方面方面工作是否到位、责任是否真正得到落实。只有各部门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增强责任心,才能切实发挥作用。

(二)安全规章制度要落实。无规矩不成方圆。要加强执行力文化的宣传,教育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责任意识,自觉遵守、执行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把制度落实到位。同时,要积极创新安全管理模式,使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有效。

(三)要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安全评估体系。要使制定的安全评估体系将有安全责任的各个部门捆起来,使之在安全工作中承担一定的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同时,对那些没有真正落实安全责任的单位部门,以及在安全工作上不尽职、不尽责的人进行严格考核,监察管理部门要进行全面监察。

三、落实安全投入的责任。

资金投入保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安全需要投入,安全是要付出成本的,企业生产设备老化,安全设施缺失是事故发生的重大隐患之一。不仅安全费用、工伤保险要按规定提取提足,而且一定要保障安全投入,如果必要的投入舍不得事先支付,一旦出事就会付出更为沉重的代价。实践证明,通过事先的安全投资,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之中,是最经济、最可行的安全生产建设之路。

四、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责任。

加强技术创新,有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要通过技术创新求可靠、求安全。一是对于任何煤矿生产工艺,在开工之前,都要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安全作业规程,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证。二是在生产过程中,要认真执行制定的安全作业规程,并切实落到实处。三是要不断引进高科技、新技术,用高科技保安全,要加快自动化控制安装改造步伐,提高本质安全。

五、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

(一)要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群众的责任意识。

(二)要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要增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投入,加强宣传、培训基础建设,扩大宣传阵地,完善培训教育机制。要充分发挥工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维护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的作用。要继续探索加强舆论监督的有效途径,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四)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康杯”劳动竞赛等活动。通过开展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五)是广泛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尤其是对于一些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要及时掌握,认真贯彻。

六、落实安全标准化活动。

开展煤矿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是落实煤矿企业责任主体、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根本途径。煤矿企业的发展目标必须必须依靠广大职工的辛勤劳动才能实现,煤矿企业的生机在于活力,最根本的还要依靠全体员工的积极性来创造,对国家已有标准的,督促指导煤矿企业尽快达到安全标准化要求。督促企业抓好落实,使各个岗位都有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要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采用““安全、健康、环保”的现代管理方式,推进煤矿企业安全制度化和规范化,要督促企业从组织领导、工作规划、规范标准、制度建设等基础环节入手,组织开展达标和达标升级工作,把这项工作广泛地开展起来,扎实持久地坚持下去。

篇6:煤矿井筒安全主体责任移交协议

兴仁县四联乡顺发煤矿党委书记 矿长 张同森

摘要: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搞好煤矿生产、建设,实现煤矿安全的根本措施,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煤矿通过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强化业务保安,健全基本制度,加强培训教育,狠抓技术管理,强化队伍建设,严格质量标准等措施,切实把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从而实现煤矿的长治久安。关键词: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搞好煤矿生产、建设,实现煤矿安全的根本措施。

一、落实主体企业管理责任:

为全面深化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安全生产法》、《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导: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

主体企业必须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技术管理体系等,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遴选有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起到宏观决策和安全管理两个作用。认真履行三项职能:

1、选好一个矿长,遴选配备其他五职矿长;

2、结合矿井实际制定生产建设目标,签订责任书;

3、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奖惩兑现。

二、落实煤矿安全责任

煤矿必须是相对独立的法人经营企业。煤矿必须建立以矿长为核心的生产建设和安全管理体制及责任权利相统一的安全机制。煤矿应做好以下十项工作:

1、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严格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突出主要负责人责任,实现自觉、自愿、自律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救援到位。这就要求煤矿企业必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专业人员。达到工作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至少要设置安全科、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地测防治水科、监控室、调度室、掘进队、采煤队、运输队、通风队、探水队、抽放队(高瓦斯矿井)。安全科要配足专职安全员,确保每采掘工作面每班有一名安全员;探放水队要独立设置与掘进队分离。配足专业骨干技术力量,特殊工种人员按规定配备到位,完善技术管理体系。

2、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煤矿企业要建立高效、实用的内部安全管理体制。煤矿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通风、机电、地测、调度、监控等科室要搞好业务保安,要压责任、查问题、除隐患,各岗位人员要做到自主保安,切实解决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强化业务保安,形成齐抓共管、互保联保机制。

3、建立安全责任清单,实行对单履职。健全基本制度,强化日常

管理。煤矿必须完善区队班组与专业科室的整章建制,开展强化培训,对不熟知各自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内容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做到人岗相适。

4、加强培训教育,提升全员素质。要强化培训、教育工作,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安全生产意识。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组织对企业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井下作业人员具备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

5、狠抓技术管理,夯实安全基础。建立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向技术要安全。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及变更,必须由总工程师审批;采区设计、采掘计划、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图纸必须由总工程师把关;一通三防、防治水工作由总工程师直接管理。

6、抓好两面管理,加强两点治理,严格落实五项重点防范。煤矿企业在抓好采掘两面基础管理的同时,要重点加强水害和瓦斯治理,向现场管理要安全。在防治水方面,要做到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在瓦斯治理方面,要做到采掘正规、通风可靠、抽放到位、监控有效。

7、强化队伍建设,保持职工稳定。用统一思想管理人,用百分百的满意稳住人,用优美的环境留住人,用事业的发展激励人。

8、安全效益挂钩,严格考核奖惩。煤矿企业要统筹兼顾职工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制定明确奖罚标准和考核办法,将安全与职工收益挂钩,严格考核,做到奖罚分明。

9、强化生产过程管理领导责任。建立矿长负总责,分管矿长各负其责的生产过程管理领导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明确带班领导职责、权力和任务,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及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遇到险情时,立即停产撤人,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险区。

10、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安全水平。煤矿企业要开展学习标准、贯彻标准活动,说标准话、干标准活、做标准事,做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用安全质量标准化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三、结语

篇7:煤矿井筒安全主体责任移交协议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

方 案

曲靖富源黑路山煤业有限公司黑路山煤矿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曲靖富源黑路山煤业有限公司黑路山煤矿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黑路山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实现根本性好转,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方案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落实本矿主体责任核心,以提高我矿本质安全水平为重点,以提高煤矿自主管理水平为目的,以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促进本矿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构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着力解决各岗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促进煤矿在安全制度、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管理责任、投入资金、设备设施保障、教育培训、职业危害防治、应急救援等工作的有效落实,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不断提高煤矿各工种、各岗位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实现杜绝轻伤以上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的目标,推动本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

三、成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领导小组

组 长:闵 杰(法定代表)

副组长:史正祥(矿 长)袁明爱(总经理)

成 员:杨保柱(生产副矿长)肖本国(安全副矿长)冯跃山(技术副矿长)余其江(机电副矿长)

何保国(安通科科长)杨超虎(技术科长)陈开旺(调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肖本国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成员由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通科、调度室负责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主要任务

(一)煤矿主要负责人履职到位。

(1)煤矿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责任人:闵杰(法定代表)

(2)确保煤矿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

责任人:闵杰(法定代表)、史正祥(矿长)

(3)建立煤矿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度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责任人:史正祥(矿长)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责任人:史正祥(矿长)、袁明爱(总经理)

(5)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杨超虎(技术科长)、肖本国(安全副矿长)

(5)规范落实安全会议制度,每周星期天组织开展1次安全办公会,在调度室召开,由陈开旺负责记会议记录;每天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调度会,在调度室召开,会议时间19:30至21:00,由陈开旺负责记会议记录;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全矿职工大会,在煤矿大会议室召开,由陈开旺负责记会议记录,研究分析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责任人:袁明爱(总经理)、史正祥(矿长)、陈开旺(调度主任)、肖本国(安全副矿长)

(二)管理队伍配备到位。

(1)配齐配强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的矿长,持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且具有相关专业(含大专)以上的学历,从事煤矿安全工作3年以上,其中矿长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责任人:闵杰(法定代表)

(2)配齐配强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有3年以上井下工作经历。

责任人:闵杰(法定代表)

(3)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矿长、副矿长、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

责任人:闵杰(法定代表)、冯跃山(技术总工)

(三)安全教育培训到位。

(1)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场地、经费、教材、教员及必要的实验仪器设备,每月停产1天—2天组织开展全员教育培训。

责任人:史正祥(矿长)、冯跃山(技术总工)

(2)煤矿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的副矿长由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

责任人:闵杰(法定代表)

(3)煤矿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具备三级以上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

责任人:史正祥(矿长)

(4)煤矿从业人员按照规定学时组织陪(复)训,统一考试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实习满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

责任人:冯跃山(技术总工)

(四)隐患排查治理到位。

(1)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安全隐患分析会,每天由带班领导组织1次自检自查,每旬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及每月10日、20日、30日召开自检自查会,4月15日前委托第三方开展煤矿安全体检工作,负责安排好工作,确保安全体检工作的顺利有序的开展。

责任人:史正祥(矿长)

(2)建立落实隐患排查清单和台账,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现成隐患排查、整改、复查、验收、销号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机制。

责任人:杨超虎(技术科长)、肖本国(安全副矿长)、余其江(机电副矿长)、汤大志(带班领导)

(3)煤矿隐患要在井口挂牌公示公告,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标准、整改责任、直到整改完毕。责任人:肖本国(安全副矿长)

(五)现场管理到位。

(1)建立科学完善的现场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和安全员跟班制度,每个班必须有一个矿领导带班,每个采区必须有一个安全员跟班。

责任人:杨保柱(生产副矿长)、肖本国(安全副矿长)

(2)严格落实劳动定额定员标准,按照核定生产能力控制井下作业人数(每班下井作业人员不得超过100人)。严格执行班前会议、交接班、瓦斯检查员、探放水、爆破管理及岗位报告制度。

责任人:杨保柱(生产副矿长)、肖本国(安全副矿长)

(3)严禁两班交叉作业,除带班人员、瓦检员等人员应当在现场交接班以外,严禁其他人员在采、掘作业现场交接班以外,严禁其他人员在采、掘作业现场交接班。

责任人:杨保柱(生产副矿长)、肖本国(安全副矿长)

(4)完善警示标志标识,在危险有害因素部位必须有警示标识牌和告知牌,并做到清晰可见。责任人:段中成(职业危害防治科科长)

(六)技术管理到位。

(1)煤矿必须制订开采计划和中长期开采规划,合理布置井下工作面,按要求编制开采设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及时填绘图纸资料,真实填写各类记录台账,对防治水、火、瓦斯、顶板及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隐患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责任人:冯跃山(技术总工)、杨超虎(技术科长)

(2)必须完善技术审批制度,煤矿所有技术资料要层层审阅签字,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要组织会审。

责任人:杨超虎(技术科长)

(3)采掘工程平面图每月实测填图1次,每月与煤炭分局交换图纸1次。

责任人:杨超虎(技术科长)

(4)煤矿必须建立建全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每月组织召开1次技术分析会议,每月组织1次技术专项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责任人:冯跃山(技术总工)

(七)安全装备保障到位。

(1)煤矿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矿井正常安全生产投入。

责任人:袁明爱(总经理)

(2)加强安全技术改造,积极实施技术装备安全更新工程,采用安全性能高、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由机电科负责逐一排查。责任人:余其江(机电副矿长)

(3)煤矿井下特种设备必须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由机电科负责逐一排查。

责任人:余其江(机电副矿长)

(4)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在规定时限内达规定的等级。

责任人:史正祥(矿长)

(5)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成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并保障正常运行,按照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的规定于3月底完成。

责任人:陈开旺(调度主任)

(八)职业危害防治到位。

(1)必须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建立建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确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责任人:史正祥(矿长)

(2)严格按规定使用有毒物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备,落实职业危害告知、日常检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健康监护等措施,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及有关权益。

责任人:段中成(职业危害防治科长)(3)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随访,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责任人:段中成(职业危害防治科长)

(4)按规定对职工发放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责任人:丰凯(办公室)

(九)应急救援保障到位。

(1)编制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预案并报煤炭管理部门备案,并组织全员学习,根据本矿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正调整。

责任人:杨超虎(技术科长)

(2)建立应急救援机构,按规定配备专业或兼职矿山救护队,配齐应急救援机构,本矿单独成立矿山兼职救护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按规定配备专业或兼职救护队,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质,与县矿山救护大队签订应急救援保障协议。

责任人:肖本国(安全副矿长)

(3)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责任人:冯跃山(技术总工)

(4)井下所有作业点设置灾害事故避灾线路,巷道交叉口、巷道设置避灾线标识。责任人:杨超虎(技术科长)

(5)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责任人:陈开旺(调度主任)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3月)

按照本方案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机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于2017年3月21日由矿长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4月—10月)

煤矿全面落实横向到边(到科室),纵向到点(到一线职工),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发现问题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创建煤矿安全规范和制定标准,真正打牢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三)督促检查阶段(2017年11月)

在领导小组的组织指挥下,由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落实开展情况和煤矿科室进行检查督查,对工作到位、效果显著的进行奖励;未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或履行不严格不到位的,督促其整改。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2月)

篇8:煤矿井筒安全主体责任移交协议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生产和掘进过程中的一种复杂的自然灾害, 严重威胁着煤矿的安全和生产。淮南矿区属于多煤层群开采, 主采煤层大多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 在这些煤层掘进与回采过程中多次发生突出。因此, 针对淮南矿区顾北煤层瓦斯赋存条件, 研究立井开凿过程中如何防止煤与瓦斯突出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1 矿井概况

潘北煤矿是一座正处在建设中矿井, 位于淮南市西北, 潘谢矿区顾桥井田的西部, 东及东南起F1断层, 西止十一勘探线;西南自石炭系太灰顶界线, 北至13-1煤层-900 m底板等高线的地面垂直投影线和尚塘~耿村集向斜轴, 其中中部由F92、F93、F94、Fl00和F104等断层围成的三角形块段构造较复杂。矿井设计生产能力4.0 Mt/a, 采用立井开拓方式, 在工业场地内设有主、副、风三个井筒。井田有可采煤层14层, 可采煤层厚度32.74 m, 主采是13-1煤、11-2煤、8煤、5-2煤、4-1煤、3煤及1煤层。本文只介绍风井井筒施工过程中揭穿13-1煤层、11-2煤与8煤层过程中防治瓦斯突出的一些经验总结。

2 主要研究内容

通过揭煤探测孔, 提取煤样, 测定煤样气体组份, 研究瓦斯组份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之间的关系;研究立井所揭煤层采取措施前后, 煤层物理力学性质变化规律, 及煤层突出危险性指标 (如f、ΔP、钻屑量等) 的变化规律, 为实现快速揭开突出煤层提供理论依据;实验测定煤样瓦斯含量系数, 利用反演法计算煤层瓦斯压力;完成所揭煤层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效果检验。

3 煤层瓦斯组分测定

结合地质钻煤样测定的结果用相应的计算公式得出潘北煤矿主要可采煤层瓦斯含量的预测情况和其最大瓦斯含量值, 如表1所示。

%

4 煤与瓦斯突出指标

(1) 煤的瓦斯放散指数 (ΔP) 。

一般情况下, ΔP≥10时有突出危险, ΔP<10时无突出危险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

(2) 煤的坚固系数 (f) 。

一般地, 当f<0.5时有突出危险;f>1.2时, 无突出危险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

(3) 综合指标 (K) 。

一般地, 当K<15时为突出威胁区域;K≥15时, 为突出危险区域。

(4) f、ΔP、K指标值的测定。

根据上述各突出预测指标测试规范的要求, 在井筒掘进头距揭煤层10 m时, 打钻测压并取岩芯和煤芯, 对取的煤样分别测定其f、ΔP、K突出指标值, 测定结果如表2所示。

5 各煤层瓦斯压力的测定

井筒在揭透各煤时, 按《防突细则》有关规定必须进行煤层瓦斯压力测定, 各煤压力随时间的关系变化如图1~4所示。

6 突出煤层消突措施

为了防止揭煤期间的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 在揭具有突出危险性13-1煤、11-2煤及8煤前, 采取“井筒内密集排放钻孔+抽放, 井筒外密集抽放钻孔抽放+揭煤期间的连续抽放”技术, 尤其是在放炮、出矸、套壁等施工过程时, 始终保持注浆帷幕外钻孔连续抽放, 以降低井筒外圈煤层瓦斯通过煤层裂隙渗透到井筒内的瓦斯量, 提高揭煤过程的安全性。同时在揭煤期间利用4台FBDNO9.6/30kW×2型对旋式局部扇风机, 压入式通风, 采用两路强力胶质φ1 000 mm筒, 保证揭煤期间有足够风量, 防止放炮期间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 并有严格的瓦斯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施工指挥与组织、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手段等, 这些确保每次揭煤顺利安全进行。

7 主要结论与建议

(1) 通过研究揭开复杂地质条件下多个突出煤层的预测、预报、消突与检验的关键技术, 准确预报了所揭煤层突出危险性, 减少不必要消突工序与测压时间;借助于系统与图论理论, 分析揭煤过程所有工序之间的衔接关系, 画出施工网络图, 优化揭煤工序, 给出揭煤最佳施工方案, 使钻孔施工、钻孔封孔、煤层瓦斯压力测定等20多项工序接替合理, 互不干扰, 实现多个施工工序平行作业, 大大缩短揭煤时间。使潘北煤矿每个井筒实际揭煤时间比原计划提前3个月以上。

(2) 井筒周围注浆使大量浆水渗透到煤层, 改变同一煤层井筒内与外渗流的通道的连通性, 注浆帷幕对井筒内煤层瓦斯压力的测定是有一定影响的, 因此, 在预注浆井筒测定所揭煤层瓦斯压力时, 必须将测定煤层瓦斯压力钻孔的终孔位置设计在注浆帷幕宽度以外。

(3) 井筒基岩段施工前经地面预注浆, 注浆帷幕封闭了瓦斯补给源, 改变了煤层瓦斯赋存原生状态, 对煤层起到了封堵瓦斯通道、增加强度、提高煤的坚固性系数的作用, 有效地阻止了原始煤体及瓦斯向井筒中心移动, 从而大大降低了突出危险性, 同时大量浆水通过煤层顶板砂岩裂隙进入测压钻孔, 影响了煤层瓦斯压力测定。

篇9:煤矿井筒安全主体责任移交协议

关键词:安全;矿井;预防

1 明确区科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的可控性

区科在实现安全生产中肩负着主导作用,不仅要结合生产实际创新安全教育管理,而且更重要的是提升职工队伍的安全整体素质,实现管理规范、操作规范,杜绝各类事故,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一是抓好职工的教育管理。

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压倒一切、统领一切的头字号工程来抓,全力抓好安全文化建设,抓好安全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抓好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向员工讲清“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家庭”的关系,营造“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规是必须坚守的底线”浓厚的氛围,使每名职工能够牢记安全理念,坚持安全第一,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范操作,远离“三违”。

二是抓好管技人员和现场班组长安全责任的落实。

以不断增强管技人员和现场班组长安全责任意识为着力点,加大安全素质能力培训力度,提升管技人员和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坚持生产现场走动管理,不断规范管理内容和程序,发现安全隐患坚持“一分钟不能滞留”,及时组织人力进行处理,做到先安全再生产。加大对操作岗位职工安全监管力度,提升职工岗位操作能力和水平,随时解决突发性安全隐患问题,为职工提供安全可靠的生产环境。

三是超前性抓好安全预防。

将安全隐患排查作为确保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和途经,每周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对公司各区科、生产区域、工作岗位进行系统隐患排查。查出的隐患问题立即整改,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由主抓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召开安管部门、区科长安全生产联席会,研究方案,制定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确保安全隐患问题发现一处,整改到位一处,把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为安全生产提供有效保证。

2 明确班组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班组自我管控能力

班组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和重要保证,提高班组安全自我管控能力,就必须明确班组安全责任,夯实安全基础,严格进行考核。

一是明确责任。

将班组长的安全管理责任,细化到班组职工安全教育、落实安全制度、岗位技能培训、岗位规范化操作、安全确认、手指口述以及自我保安、相互保安等各个方面,使班组长明确肩负的安全责任,清楚安全管理内容,加大对班组安全管理力度,做好安全无把握人员的教育管理,尽心尽力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促进班组职工自觉遵章守规,安全操作,确保班组职工“高高兴兴上班去、安安全全回家来”。

二是夯实基础。

建立体现本班组特点的安全理念和安全信条,建立健全班组安全动态管理考核制度,实施每天考核,每周讲评,增强班组职工履行安全责任的自觉性,使班组职工时时刻刻保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不安全不生产的高度警觉状态。进一步规范准军事化班前会,把好安全生产第一关,做到开工前、班中、班末安全“三确认”,规范操作不安全不生产。抓好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每项工作、每项工程、每批产品都要做到精益求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是严格考核。

以班组职工安全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岗位规范化操作、安全确认、手指口述以及自我保安、相互保安为主要内容,采取区科长、公司安管部门、公司党政领导打分的方法,对班组进行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考核。区科长打分占60%;公司安管部门占20%;公司党政领导占10%。经考核,达到90分的为一星级班组,90-95分的为两星级班组,95分以上的为三星级班组。按照安全风险共担,安全利益共享的原则,年度对星级班组进行总结表彰,提升班组安全自主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3 明确职工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职工自我管控的自觉性

职工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每名职工的安全行为都决定着能否实现安全生产。

一是要把职工安全主体责任放在重要位置。

要坚持引导职工自觉自愿地遵章守规,自主自发地保证安全,切实发挥职工安全主体责任的作用,运用各种宣传形式,让职工清楚自身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地位、坚持安全生产第一的理念不动摇。清楚实现安全生产我有责,增强遵章守规,自我保安和相互保安的自觉性。清楚保证安全与家庭幸福的关系,坚持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对工友的安全负责、对我的家庭负责,规范操作,绝不违章。

二是要教育引导职工切实履行安全责任。

要以“承诺践诺”的方式,组织职工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目标”,要以岗位职责、岗位规范、落实安全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简便易行,具有可操作性和考核性。实施每天职工向班组长汇报落实安全承诺情况,每周班组长对职工落实承诺,取得明显成效情况进行考核,每月底对职工落实安全承诺综合情况进行讲评,讲评结果作为安全工资考核的重要依据,形成长效运行机制,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证。

三是凝聚正能量形成正激励的氛围。

篇10:煤矿井筒安全主体责任移交协议

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微观主体,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全局中所处的地位最重要、发挥的作用最大、承担的责任最重、得到的收益也最高,确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局的关系和意义十分重大。

1、确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是安全生产工作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需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这一目标,政府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管理不能按以前那样“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无所不包、无所不为”,而应是有所为有所不为,将那些不属政府该管、管不了也不管好的应属于市场、社会中介、企业和公民个人承担的事务交由市场、社会中介、企业和公民个人承担,成为“有限政府”。同时集中精力抓好属于政府该抓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成为“责任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政府必须管好的宏观事务,是企业必须抓好的微观事项。通过近年来的政府机构改革,原来承担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职责的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已大量撤销,大量的企业成为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该管什么、怎么管、负什么责任,政府及监管部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该怎么管、管什么及管到什么程度是必须加以认真研究和界定的。显然,由于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三者在整个安全生产工作全局中所处的地位、职责不同,它们对安全生产所起的作用及应承担的责任也不同的。政府是安全生产的领导主体,必须依法正确履行领导职责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监管部门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必须依法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直接主体,它承担的是安全生产最基本和最直接的责任。如果政府及监管部门用大量的时间、精力来代替企业抓本应由企业自己负责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和隐患查找等,其结果是将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应发挥的功能实际上降为企业内部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机构的功能,从而导致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三者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上的“错位”,一方面政府及监管部门因为“包揽”了企业该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好自己该管的工作,“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另一方面企业作为主体应发挥的作用却被弱化、淡化,这一状况如不改变,整个安全生产工作必将陷入极为被动和无序的局面。因此,对政府及监管部门来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实现职能转变,要从原来替企业抓安全生产工作转变为督促企业自己抓安全生产工作,确立其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地位,让企业管好自己应管的事。

2、确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安全生产适应监管体制变革新情况的现实选择。建国以来,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经历了多次的变动与调整,但由于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定位问题,整个体制基本上处于临时或过渡的不稳定状态,特别是2000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几乎每年都在变,到目前也还没有最终成型到位。而现有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演变所出现的几个非常值得关注的倾向,使得确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的紧迫性进一步显现。一是在整个安全生产监管大格局不变的情况下,一些原由有关专业监管部门承担的危险性大、风险程度高、技术性强、协调难、重特大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等的监管职责已逐步集中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使整个安全生产监管系统从上到下的履职风险不正常地增加,因为以安监部门现有的机构、队伍、装备、经费状况,根本不具备承担众多高危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的条件,要使各项监管工作和防范措施真正到位更是难上加难,一旦这些领域或行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被追究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必是“在劫难逃”,被追究责任的原因可能不是因为不认真不正确履行职责,而是因为给这一部门的职责是它根本无法承担和不应承担的。二是安全监管部门自身职责与其所负责任的不对称问题更加突出,与所承受的压力和承担的责任相比,目前各级安全监管机构职权相对较小、权威性不足、以小权负大责甚至无权也有责、以有限职权负无限责任的的问题较为突出。三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工作后,不得不把大量的时间、精力用于审核、发证及其监管工作,对这些领域、行业企业的安全监管将更为直接,而作为综合监管部门的色彩会有所冲淡。面对以上三个方面的挑战,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有清醒的认识和清晰的思路,合理界定政府、监管部门与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职责,合理确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把自己工作的重点和着力点放到抓好对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情况的监督与检查上,监督企业真正管好抓好自己该管和该抓的工作,督促企业依法实现安全生产,而不是把企业该做的事兜过来自己做。

3、确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是现有经济结构条件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证。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历程表明,当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时,正是经济结构变动最快的时期,同时也是事故多发并呈总体上升趋势的时期。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正步入工业化的加速阶段,经济结构变动对安全生产工作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一是企业所有制结构多元化步伐加快,以三资、个体、私营、混合型企业为主体的非公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不少三资、个体、私营、混合型企业已成为一些地方、行业发展的支柱或排头兵,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确保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但不可否认的是,非公经济成份的企业绝大部分是小企业,不少小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法制意识差、技术落后、工艺陈旧、管理水平低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基础十分薄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差,甚至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成为事故多发的群体。二是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差距加大,一些发达地区高危企业开始向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转移,而经济不发达地区也将吸引高危企业的投资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之一,在一些地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量大、面广、分布散,不少小煤矿、小非煤矿山、小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设施缺乏、安全管理粗放的问题非常突出,而不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老化、安全生产投入欠帐、应急预案不完善的问题也长期没有解决。三是用工结构中以农民工为主体、以临时工为主要用工形式的状况,使不少非公有制小企业集中了大量文化素质低下的从业人员,一些小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节约成本,对新招的员工不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发给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等等,从业人员在极为恶劣、危险的生产条件和环境下作业,冒险、蛮干、违规、规章作业的现象十分普遍。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立足于发挥的企业主体作用,靠企业自身加强管理、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完善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等,而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则要通过行政、经济、法律、教育等手段严格监管、督促、引导企业成为安全生产工作主体。否则,政府及监管部门是绝对没有可能也不应该再承担所有应由企业自己承担的安全生产工作的。

4、确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是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确保自身生存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基本单位,依据需要独立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决策并对自己的决策承担相应的责任。安全生产是企业决策必须认真考虑的重要问题,也是维系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生命线”。其一,安全生产是企业存在的基本条件。近年来我国不少企业发生重特事故后生产经营难以为继,最终走向破产,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其二,安全生产是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基本前提。当一个企业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处于极为危险或事故多发的状况时,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的管理人员必须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抓隐患的整改或事故的处理与善后,职工的人心、情绪肯定无法稳定,其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也难以正常进行的。其三,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并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全过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方方面面一刻也离不开安全生产。其四,安全生产是企业应对市场竞争和企业社会责任约束不断强化的需要。如SAI(社会责任国际)制定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即SA8000,对童工、强制雇佣、联合的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差别待遇、惩罚措施、工时与工资、健康与安全、管理系统等方面作了规定,将对企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一个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及安全生产情况越来越成为国际市场上目标客户选择合作对象的重要考虑因素,成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门槛”之一。一个没有良好安全生产环境和安全生产记录的企业,将很难跻身国际市场,最终也难以成为永续经营和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因此,自觉确立自己在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地位,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保证自己处于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下生存与发展,是企业最为理性的选择。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包含多方面的内容,归纳起来主要有七个方面:

1、从作为市场竞争一个独立的基本单位看,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谋划者。安全生产是企业不可推卸、责无旁贷的天然职责,搞好统筹与谋划是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首要工作内容。一是建立安全生产统筹与谋划的领导与组织系统,如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等,由主要负责人任安委会主任或领导小组组长,并形成“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其他领导相应负责”的领导格局,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全面统筹、正确领导、合理规划、科学安排、及时实施及有效控制,使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二是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由于所处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的差异,我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表现出一定的层次性,对于大部分的企业来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以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应具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为基本目标。而对于规模大、经济实力强、外向程度高、立足于国际市场竞争的企业来说,安全生产工作则以实现安全生产与生产经营良性互动、建立完善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为高层目标。三是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实施、控制与修正,即组织必要的力量,保持必要的力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的实施,全面了解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为做好下一轮计划打下基础。可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与谋划不是一次完成,也不是一个孤立、封闭和静态的过程,而是一个持续改进、多因素关联和开放的动态过程。

2、从各相关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的地位看,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格局中,“企业全面负责”是最重要和最关键的,因为只有企业才能及时、全面地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承担起主要实施者的任务。一是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及重要举措。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举措往往是方向性、原则性的,企业除了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组织宣传外,更重要的还应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贯彻措施和落实办法,消除和克服“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解决不落实、难落实和假落实的问题。二是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拟定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明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开展内部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检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并抓好整改,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考评,实施安全生产的奖罚等等。三是实施安全生产的预防及防范措施,包括:落实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规定;抓好企业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建档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制定完善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必要的演练;落实企业内部生产经营各环节、各方面特别是重点、要害岗位的保护与防范措施等;四是实施改善安全生产基础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与教育,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资料的登记建档及管理,探索安全文化建设等。

3、从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规定看,企业是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的全面执行者。《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所确立的各项安全生产保障制度,企业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一是执行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基本规定,主要有: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规定,职工安全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规定、设备管理规定、现场检查规定、设备场所租赁承包中的安全管理规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规定、不得与从业人员订立“生死合同”的规定、对从业人员的工伤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规定。二是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制度,主要有: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并落实企业内部各有关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六项法定职责,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要求,真正具备与所从事的行业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三是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制度,企业必须依法保障与落实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上的各种法定权利,包括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及获得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的权利等。同时企业也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督促与落实从业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如服从管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正确佩带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等。四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即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的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

4、从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的基础要求看,企业是安全生产投入的主要保障者。必要的资金投入是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的基本前提,由于安全生产工作涉及主体的多元化,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主体也是多方面的。凡属于公共安全所需的投入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整改、公共安全技术基础研究、政府及监管部门实施安全监管经费等,应由政府予以保证。而对于维持企业本身安全生产运行所需的相关投入,应由企业予以保障。《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企业作为安全生产投入主要保障者的法定地位。一是保障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是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之一,企业维持自身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投入由企业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个人经营的投资人负责筹措和保证。二是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必须满足企业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需要,通常是指维持企业具备动态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直接投入,以及为保持这一条件所必须进行的相关管理活动的间接投入。在实际工作中,由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和自身行业特点及工作需要提取并自主支配使用。三是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是指企业的安全生产资金必须及时、足额、持续地用于维持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及其管理中,不能挪作他用。具体说用于:企业安全设施投资、安全技术装备购置及日常维护管理费用、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投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投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费,安全技术改造投入、隐患整改投入、应急预案演练经费、安全生产奖励经费等。四是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必须对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承担相应的后果,包括企业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主要负责人的处分及相应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等。

5、从安全生产相关的要素组合及运行看,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之一,安全生产的种种要素只有通过管理才能实现科学组合并有效地发挥作用。企业既是安全生产要素的直接提供者,也是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有效管理者。一是企业应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与能力,具体承担本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组织、指挥、协调、检查与落实。二是企业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管理。各类企业量大面广,行业门类众多,产品技术特性千差万别,工艺路、过程复杂多样,加之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每个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程度也不一样,只有企业才最熟悉、了解自身的特点、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生产经营各环节、各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加以有效的管理。三是企业应对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控制与管理,及时控制、消除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存在的风险与隐患,使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得以全面落实。四是企业应加强对生产经营现场的检查与管理。作业现场常常也是各类事故发生的现场,企业应通过组织日常检查,督促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报告企业有关负责人,现场检查要有详细完整的书面记录。五是强化安全生产全员管理。企业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健全劳动组织纪律,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等,使安全生产成为每个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六是通过发挥工、青、妇等作用,调动企业内部各方面齐抓共管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日常管理。

6、从安全生产对企业所能发挥的作用看,企业是安全生产的最大受益者。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除了为全国或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保障外,企业实际上是最大、最直接的受益者,安全生产对企业来说,虽不表现为经济“收益”的直接增加,但却可为企业带来间接、基础、潜在、长期的无形效益,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是全面、深刻甚至是根本的。一是企业通过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地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甚至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损失,从而有效防止事故对于企业整体经济实力的冲击与破坏。二是通过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有效地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得以稳健、持续地开展,避免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正常生产经营链条的中断甚至企业的破产,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增强实力提供了可能。三是通过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推进与改进,在企业内部营造出安全、舒适、体面的生产作业环境,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先进、科学、符合人性要求的安全文化,充分体现对人的生命与健康价值的关怀和保护,并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等理念有机地融入企业的总体经营理念和发展战略之中,真正从战略层次牢固确立安全生产应有的地位。四是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融入企业每个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之中,全面提高企业的安全素质、改善企业的形象,使安全生产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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