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广告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共12篇)
篇1:加强广告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加强广告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根据社会群众的需求做好广告法规的宣传工作
消费者和广告观众是对违法广告最有力的监督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告已经进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融入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广大的消费者和广告观众是对广告市场进行监管的重要力量。广告市场的三个要素,每个要素都不希望自己所制作发布的广告因违法而受到处罚。现在电视报纸广告铺天盖地,并且消费者购买商品,初步印象都是来源于广告的介绍、说明,所以广告观众、消费者也想辨别哪些广告含虚假的内容,哪些广告是违法的。因此广告监管要不失时机,普法到位。我们应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台、广播电台及“一会两站”向社区居民和消费者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将常见的违法广告的行为、表现及部分法律法规制成宣传单发放到乡镇及村消费者投诉站,进行宣传。宣传工作要做到常抓不懈,宣传中不仅要有简单的法规、法条,还要有生动鲜活的案例。对一段时期查处的广告违法案件要向群众公示,予以警示消费者。
二、拓宽广告监管范围,做到不留死角
目前,我们的广告监管工作仅仅局限于大街、门店上的牌匾等户外广告以及电视、报纸等发布刊登的媒体广告,在广告监管的范围上,我们应该借鉴北京市工商局的经验。北京市工商局提出广告监管中要开展“五进”活动,即进社区、进楼宇、进医院、进学校、进网络,这里尤其突出的是网络上的广告,现在网络上的广告铺天盖地,并且是我们监管的盲区。对于网络广告,首先要掌握在自己辖区内有多少营业性质的网站,开始的时候可以找个较大的广告公司,一般来讲现在的广告公司都有自己的网站,他们也比较掌握情况,通过对广告公司的检查,慢慢就会摸清辖区内做广告的网站的数量,然后建一个网站广告的台帐。对有问题的网站复制下来,找到发布者,进行调查取证,再进行处罚。我们应该对所有能涉及到广告的场所进行全面的监测,对辖区内的广告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早防范、早控制、早处理。
三、运用高技术手段推动广告监管工作
一是监测手段现代化。对广告发布数量和质量的日常监测,是广告监管工作的基础和监测违法广告的主要手段。因此提高监测手段的科技含量,将大大提高监管质量和水平,也是提高对广告市场控制能力的必要途径之一。例如:我局设置在电脑上的电视接收器,就是一个有效监控县有线电视台广告发布内容的重要手段。在办公室就可以通过电脑随时掌握其发布广告内容,对有违法内容的广告可以随时录制下来,以便于监管查处。二是管理现代化。管理的现代化主要涉及到对户外广告的监管。户外广告数量大、内容经常变化、跨区发布、涉及多家审批管理等原因一直是监管的难点。在对户外广告的监管中,北京怀柔分局开发的“动态监管系统”软件,把户外广告的监管同网络化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计算机管理,做到直观、全面、准确、及时用科学的手段解决管理中的难题。做好户外广告的监管工作要从基础抓起,其中重点应该做好户外广告的登记及归案工作。对于广告发布者要求登记的户外广告,我们依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要求广告发布者在此次广告发布后,必须在2天内将户外广告设置的具体地点、广告内容及附近的参照物拍成照片送登记机关存档,这些照片按照广告发布者分类、归档。户外广告档案要分别设立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三本台帐,最好做到一户一档,便于以后监管。基础打好了,在监管过程中,对没有登记而发布户外广告的或原登记的户外广告变更内容而未登记的违法户外广告均可一目了然。在对当事人处罚时,当事人也就不会有什么异议了。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制成电子档案,存入电脑中便于查找。这样更方便户外广告监管工作的开展。
篇2:加强广告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坚持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旅游市场监管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系统工作,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宏观意识,坚持围绕部门职能,顾全大局,自觉服从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强化内部协调和外部联动,实现共同管理。在具体工作中,工商部门一定要“明己责”、“定准位”,职责内的要主动参与、积极介入、大胆作为,在旅游市场树立工商执法形象和权威,实现有所为、有所位;职责外的要多呼吁、多协调,当好政府及其他部门的助手,积极建言献策,依托自身职能优势,排忧解难,助推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要充分发挥旅游景区管理者的作用,建立旅游景区管理者“第一责任人”制度,做到监管重心前移,建立完善旅游景区管理者在旅游市场主体准入、规范经营行为、消费维权等方面的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机制,形成齐心同力、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
二、加强新时期旅游市场监管理论研究,创新监管机制和手段,提升监管效能要加强对旅游市场监管方式方法、体制机制、法律体系等的研究和归纳,形成理论,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在旅游市场概念的把握上,既要考虑旅游要素(吃、住、行、游、购、娱),也要考虑市场的区域范畴(景点、景区、核心景区、旅游城市等);在旅游市场监管体系的设置、监管机制的构建等方面,要充分考虑部门力量整合、执法优势互补、联动机制的建立和消费维权的便捷等问题。
三、厘清部门职责,完善市场监管指导规范,确保依法高效行政
要围绕国务院“三定”方案和工商部门职能,以《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为主要依据,按照“六分四定”的原则,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即将涉及的具体职责总体分成“市场主体准入、违法行为查处、商标广告监管、合同监督与信用、消保维权、其他”等六大类别,将工作性质确定为“组织(牵头)、监管、执法、服务(包括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商标注册与驰名商标认定保护、信用建设、消保维权等工作)”等四种类型,逐一厘清部门职责,明确工商部门在旅游市场监管中的职能定位,同时明确工商部门内部企业注册、市场、商标、广告、消保、竞争执法等条线的职责范围,制定旅游市场监管的具体指导规范,做到工商部门内部各条线职责分工清晰,职能部门之间不交叉、少交叉,有效解决“市场监管”到底“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避免出现工商部门“包打天下”,内部市场条线“统揽全责”,从而增强监管执法工作的专业性、条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有效遏制以往存在的“繁杂乱位、重叠交叉”等现象,确保依法依规、高效行政。
四、建立高效统一的执法维权体系,发挥消费维权生力军作用,树立工商部门新形象
在充分发挥各地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品牌效应和优势作用的基础上,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努力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和12315“五进”工程,逐步建立跨区域的全国统一监管协作平台和消费维权网络,实现监管执法信息共享,方便广大消费者就近投诉、就近解决消费纠纷,从而树立工商部门在旅游市场监管中的良好形象和执法权威。
五、推进市场主体信用建设,丰富市场监管方式,营造诚信经营氛围
在依法加大对旅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日常监管力度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积极依托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业务平台,整合政府部门资源,形成各部门、各层次、各条线、各类应用之间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共享,并运用信息公(警)示、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等手段推动行业及旅游经营者自律自治,增强旅游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提高市场竞争力,助推旅游产品品牌形象整体提升。
六、依托现代科学技术,提升市场监管手段的技术含量,实现监管方式现代化依托现代化通信网络平台,提升市场监管的科技含量和实际效能,加快推进“移动工商”系统的开发应用,提高“金信工程”业务处理能力,建立移动监管执法系统,运用无线虚拟专网把监管执法延伸到执法现场,使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能够运用更加快捷、高效的管理服务手段,使基层工商干部通过移动终端无线访问数据库,及时有效地开展移动办公、现场监管、信息查询等,确保工商部门在旅游市场监管中更好地履行职能,服务社会公众。
七、深化合同监管职能,加大旅游格式合同监管力度
篇3:加强广告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农产品质量监管成效
1. 农产品质量认证步伐加快
按照农产品认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原则和要求, 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食品的质量安全认证工作。2003年, 盘锦大米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04年, 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了“盘锦大米注册证明商标”;2007年, 盘锦大米同时获得“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殊荣;2008年, 盘锦大米被指定为“北京奥运会专用米”。至2012年, 全市建成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133.66万亩, 其中0.19万亩蔬菜生产基地被授予国家级蔬菜标准化示范园;有10个农产品取得无公害、绿色 (有机) 食品质量认证, 申报并通过认定的无公害、绿色 (有机) 农产品生产基地68个。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保持了快速发展的态势, 具备了一定的总量规模, 在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造安全优质农产品品牌上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2. 质量标准体系实施力度加大
到2012年底, 盘锦市已制定农产品生产技术及操作规程11部, 其中大米2部、蔬菜7部、玉米1部、大豆1部。按照农产品生产技术及操作规程要求, 积极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 建立以“粳冠”“天禹”等为代表的大米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130.03万亩, 以“东昇”“XINYIE”“古兴”等为代表的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3.63万亩。通过创建标准化生产基地, 充分发挥了基地引导农民全程应用标准的带动作用, 使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迅速推广, 有力地提升了盘锦市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3. 农业行政执法能力逐步强化
以“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为宗旨, 紧紧围绕保障农产品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两大工作重点, 积极组织实施执法专项整治活动, 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的规范与整顿, 加强禁用药物药残检测,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为农业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4.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能力日益增强
县乡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进一步完善, 职能的明确和竞争上岗的实施充分调动了农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通过开展农民专业技术培训等科技下乡活动, 极大提高了广大农民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水平, 增强了农产品生产者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盘锦市政府投资建立了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定期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生产基地农产品进行农残检测, 为盘锦市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消费提供了保障。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随着各项措施的逐步推进和完善, 盘锦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是, 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还有明显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 质量安全意识不强
由于生产者的素质参差不齐, 部分生产者的无公害生产意识不强, 掌握的无公害生产技术不全面, 导致不能很好地掌握农药的科学合理使用, 甚至有极少数生产者为片面追求治虫效果而非法使用违禁农药。
2. 工作经费及人员不足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涉及的面广量大,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无公害标准化技术的制定与实施、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等都需要一定的工作经费, 而一直以来各项管理经费投入不足, 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开展。
3. 标准化生产技术应用率不高
目前仍有很大一部分生产者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没有按照操作规程安全、合理使用农药。使用方法和技术不科学、不规范的现象普遍存在, 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未得到普及。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的几点建议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 坚持技术推广与执法监督两手抓, 全面推进盘锦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
1. 加强宣传, 营造一个好的发展环境
农产品质量安全环节多, 涉及面广, 要加大舆论宣传的工作力度, 提高各级领导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思想认识, 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推动“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生态”农业的主攻方向, 作为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根本措施。要充分利用盘锦市电视台、信息网等各种媒体及发放和张贴各种宣传资料等途径, 广泛宣传, 进一步增强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意识、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意识, 以期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农产品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2. 强化措施, 坚持技术推广与执法监督两手抓
农业部门要把农产品安全生产作为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部分, 既要积极推广应用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 又要做好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切实加强农产品的定期检测, 对检测中发现违禁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 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积极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的治理整顿和监管, 坚决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
3. 健全机制, 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
篇4:加强广告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关键字】招投标;监管;思考;建议
一、当前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陪标现象:由于现今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为中心转移到以“项目”为中心。一些部门滥用权利,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其他单位只是陪衬;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承包单位转包问题:“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現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三)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四)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当前招投标监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规范现象的产生,除了政府职能存在错位、越位、缺位,还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及其招投标的体制设定存在缺陷有关,同时也与多年招投标活动中形成的社会“潜规则”有关。
(一)设定了多个监管主体是造成多头监管的根源。国家和省上对招投标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明确,但在实际操作中,各部门为维护各自利益,相继出台部门规章,这是造成多头监管,依法扯皮,各自为政的根源,随即带来监督部门的缺失与监管工作的缺位。
(二)缺乏完善的监督体系,监督和处罚的力度欠缺。一是纪检、监察机关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只对招投标程序和结果进行监管,使招投标管理的后续监督出现真空,借资质、非法转包、擅自变更合同和工程内容等未能得到有效的制止。二是审计监督严重滞后,监督范围过小,审计整改难。目前,由于项目审计未提前介入,从而导致有的工程投用多年仍未决算,审计整改落实难。三是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也只有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罚款、取消一定时期内参加投标、评标的资格;刑法对串通投标罪量刑也较轻,最高也只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对违规违法者的震慑力不够。
(三)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招投标工作存在难点。从法规上说,行政主管部门目前主要依靠《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及有关部令和地方法规等监督招投标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实施细则。特别是法律规定的歧视性条款较难把握,导致行政自由裁量权过大,越位和缺位时有发生。当前扩大内需灾后重建和移民工程,国家投资项目占绝大多数,各相关部门代表政府作为一次性业主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项目管理经验,加之现有的建设体制,项目法人都不是本质意义上的法人,它是各级政府(公共财政)的委托代理人,他们有法律上提供的弹性空间,在执行公务(选择招标代理、资格审查、评标、定标)时,仅有道德的约束,来指导他们为所服务的机构决策。经济学上有个理性人的假设,当他们能以极小的风险(体制设计给他权力,法律提供弹性空间)获得个人利益较大的回报时,道德约束力就显得脆弱。实践中存在领导不干预,经办人员干预;项目业主不干预,招标代理人干预的状况,结果是造成国家投资的浪费。
三、对改进和完善现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通过媒体宣传、举办培训班和向领导干部发放提醒函等形式,普及招投标相关知识和纪律规定,增强各地各部门依法招投标的意识。
(二)修订完善制度。现行的招投标制度由于其形成和推广较快,其薄弱环节和漏洞显而易见。按照制度设计结构合理、调适有度、流程规范、救助有效要求,应当立即着手对现在已经显现的制度弊端和漏洞加以修改规范。尤其目前中介机构违法违规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的问题,建议省上尽快出台招标代理机构监管暂行办法,有针对性提出违规防范措施和惩罚规定。强化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三结合的监管作用。
(三)强化统一监管。有关法规将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划归各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这种行政监督主体的多元化格局导致招投标管理出现政出多门、政令不统一、管理边界不清,管理职责交叉、缺位越位和管办不分离等种种弊端的出现,降低了招投标管理制度监管功能,导致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管理缺少了权威的、统一的管理和统一处置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为此,建议像湖北省那样建立一个超越现行部门界限能够统一行使行政监督权的机构。
(四)规范操作程序,严格市场禁入。一方面,按“程序不减,周期缩短”的要求,将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贯穿于招投标、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规则中。另一方面,加强对开标、评标工作的监督,保证招投标活动公开、公正、公平进行。将规模以上项目全部纳入市开标评标中心,实现公开化,确保开标资料完整如实地提供给评标专家;评标室实行评标全过程录音录像监控及通讯屏蔽隔离,监管人员通过监控室对评标活动实行单向监督等。
(五)创新工作方法,防止串标围标行为发生。一是改进报名方式。汉源实行的双报名点取得较好成效,应在全市推行,探索网上报名方式,尽量减少人为设置门槛,增大竞争性。二是坚持基本帐户制度。三是强化财政评审作用。
篇5:加强广告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食品安全监管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显得愈来愈重要,新时期的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着 严峻的挑战。食品安全问题的成因是极其复杂的,既有社会变革时期法律法规、道德准 则失范因素,也有科技进步、环境变迁、全球化趋势的影响。既有监管部门监管方法因 素,也有企业行为、消费者行为因素影响。因此,建设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是一个 系统工程,只有当这个系统的每一个要素或环节的功能都能有效发挥,才能形成有效的 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应当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
1、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是国家运用法律手段对食品供应者提供安全食品的行为进行调 整的基本途径。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各国都建立了比较成熟完善的法律体系,覆盖所有 食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完整链条。我国也制定并颁布了《食品安全法》这样一部基本法律。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食品安全法》与原来已经存在并继续发挥作用的《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之间的协 调性还比较差,需要将各个法律法规统一起来,还要做很多工作。今后还应该在以下几 个方面加强:一是制定产品责任法。尽管现有与食品有关的法律都涉及到食品供应者的 法律责任,都没有明确食品安全责任的归责原则,这对激励食品供应者提供安全食品有 不利影响。英国、美国的实践证明,产品责任法的设计及司法实践是国家成功干预食品 安全问题的一个重要路径。二是解决执法过程中对执法者的监督问题。“监督监管者” 在我国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监督监管者”除了立法机构要有所作为外,还要 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执法的机制,在法律上设计食品安全相关方(消费者、生产者)介入 行政执法的程序,使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受到有效制约,疏忽、懈怠,玩忽职守现象 得到遏制。三是应当加强食品安全配套法规的规划工作,明确各有关监管机构制定法规 的权限,避免“行政法规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制化”,解决监管机构之间法规的矛盾和冲突,使整个法规体系协调一致,无缝衔接,形成闭环。
2、建立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体系
将食品安全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分离出来,建立我国的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体系。
①清理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产品和卫生标准,将国家公共标准和社会私人标准(含企业标 准、行业标准、协会标准、产业联盟标准)区分开来;②改革食品标准管理体制,对按 照前苏联模式建立起来的标准化体制进行改革,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建立统一、协 调的标准体系,还原标准的自愿采用性质;③建立强制执行的技术法规体系;④加强技 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前期基础性研究工作,建立食品安全检测数据库,使各项技术指标 建立在危险性评估等科学的方法基础上,提高合理性和有效性,⑤积极推动技术法规和 技术标准的国际化,在基础标准和重要技术标准方面提高采标率,尽快与国际接轨。
3、建立食品安全协作监管机制
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度过程中的混合监管 体制,这种体制的高成本、低效率已经严重妨碍着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改革现行体制 应当分步实施。
短期目标应当对现在的分工进行调整:①逐步将分散的监管职能整合到几个比较集 中的部门,按照监管工作性质和能力要求,由专业化程度低的部门向专业化程度高的部 门集中,考虑到政治障碍的影响,可以采取先易后难的策略合并同类业务,最后实现部 门整合;②将风险分析、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的职能分别由不同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监 督管理局等食品安全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科学评估,对消费者进行安全 教育,保护消费者利益,制定统一协调的政策法规体系,监督其他职能部门食品安全执 法行为。其他部门负责具体对企业生产者、经营者的监督管理;③重心下移,将监管力 量部署到食品安全链条最薄弱的地区和环节。在县及县以下的乡镇地区是食品安全高发 地带,应当有足够的部门监管食品安全事务;④进一步完善垂直管理体制,除一些重要 的食品安全领域外,应当将省以下部门交由地方政府实行分级管理,实现财权、人权和 事权相统一,责任和权力相匹配。
长期目标应当由政府部门独自监管转变为以政府部门为主,社会相关力量共同参与 的协作监管机制。政府监管部门的力量有限,占有的监管资源有限,在中国这样一个小 生产数量占绝对优势的国家,仅仅依靠少数政府部门的力量根本无力承担起监管责任,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监管。因此,应当把消费者联盟(协会)、社会中介组织、舆论 媒体、生产者纳入监管主体范围,实现监管对象的全覆盖。食品安全政策的制定是监管
部门承担的社会公共管理事务,但是政策能否正确制定并得到有效执行还需要企业和消 费者的积极配合。虽然消费者作为一个分散的群体组织成本很高,但可以委托消费者协 会等社会团体参与政策制定,反映消费者的意愿和要求,提供有效信息,增强各项食品 安全政策的可操作性和群众基础。听取消费者和企业意见也要成为制定食品安全政策的 基本程序,以增加监管部门和企业的互动了解,得到企业配合支持。
4、严格食品安全法律和法规的实施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我国行政执法存在的顽症。法律不能得到有效执行的原因,首先在于有些法律本身的弹性太大,如规定处以货值金额50%到3倍的罚款这类规定就 为人情执法和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其次是各种法律之间的处罚幅度不一致,卫生、质 检、工商、食品、商务各个执法部门往往依照部门法规行事。为了严格法律的实施,① 要以《食品安全法》的颁布为契机,将各个部门法规与《食品安全法》相左的内容统一 起来,尽量减少自由裁量幅度。②加强执法监督。针对目前各级人大主要关注司法监督,很少过问行政执法的现状,应当在程序上将行政执法纳入人大执法监督的范围。人大机 关应定期检查食品安全法律的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机构接受人大代表的质询,并定期向 同级人大汇报食品安全法律执行情况。食品安全执法还应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舆论监 督,重大案件要将案情及出发结果及时向社会各界通报,使执法过程更加、公开、公正、公平、透明。把上级业务监督、人大依法监督、社会公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格局,将有效提高食品安全执法效果。④加大民事法律维权力度。修 改现行消费者维权法律,在受到不安全食品损害后,消费者应当通过司法途径追究食品 安全生产企业责任,要求对生产者按照惩罚性处罚原则赔偿消费者生命和健康损失;同 时,消费者也应要求失职、渎职的监管部门承担连带责任,赔偿消费者损失。
5、进一步完善食品小企业安全监管政策
在现有食品安全市场准入政策的基础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经 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监管政策,弥补国家政策不足。①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和 居民收入、消费者偏好差异很大,对食品安全的有效需求也存在很大差异。应当在保障 基本食品安全水准的前提下,实行不同级别的差异性的食品安全政策。②使监管资源配 置和监管对象特点相匹配。从前面分析可以看到,目前我国食品生产单位的近80%分布
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小企业小作坊,而监管资源的近80%却配置在县城以上的大中型 城市,资源配置和监管对象错位问题不解决,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就不能提高。③对 最低收入群体实施安全食品专项补贴。收入水平很低的群体,由于没有足够的货币支付 能力消费安全食品,会导致他们选择风险较高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较高,降低了整 个社会的福利水平。针对这种情况,在理论上国家可以考虑研究设立最低食品安全保障 线,采用发放食品券的方式,保障低收入群体的食品安全。
6、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评估
篇6:加强基层工商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强化内部机构设置和体制建设。基层工商分局作为县局的派出机构,直接面对基层,其工作开展的深度、履行职能的广度、市场监督管理的力度直接影响到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的程度。建立科学的监督管理体系。首先要完善内部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提高办事效率。内部机构设置和管理.必须坚持内部职能的设置与工商监督管理方式相衔接。基层工商分局的基本职责是受理市场主体的登记、依法监督市场主体及其市场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和收取、上缴各项工商规费。可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工商分局内部分工及工作任务安排上打破以往的工作模式,实行分片(段)定人,落实目标责任。一是在工商分局建立和完善注册服务大厅。负责市场主体资格的初审及年检工作,充分发挥注册服务大厅的职能作用,实行统一登记注册,方便群众办事;二是成立市场巡查组。负责注册服务大厅呈报已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的有关情况,由市场巡查组进行实地刻查工作,杜绝无照经营和“三无企业”的产生;对辖区内已登记的市场主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监督,三是完善办案组。负责辖区内所有案件的办理及消费者举报、投诉案件的处理。四是强化内勤组。做好内当家,负责财物、文书、内勤管理、各项工商规费的收取等其它事务。通过以上职能分工设置,既可提高工作效率,又可使各组之间职责明确、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配合,达到内外互动、上下结合。
二、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工商部门作为政府监督系统的重要组成部门,是加强市场经营行为监督的关键。
(一)发挥市场主体登记职能,强化登记监管,经营造平等、公平的准入环境。严把前置条件的审核,消除市场主体潜在的不确定的竞争隐患。
(二)进一步拓宽监管领域,加强执法力度。积极探索新的市场监管领域,不断学习工商知识基础,充分运用现有的法律、法规,把监管领域拓宽到社会大市场的每个角落,做到有“市场”的地方便有工商的存在。
(三)加强基层工商队伍建设,稳固工商行政执法基础。一是加强基层工商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力戒形式,注重实效;二是加强基层的廉政建设。以科学、实用的制度来保障廉政建设工作
篇7:加强广告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摘要:本文根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一线工作实践,简要分析当前基层食品药品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切实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问题建议
前言
食品药品安全是一项民生工程,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有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随着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基层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愈发凸显,成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目前基层食品药品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食品医药产业城乡发展不均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缺乏,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后,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老百姓的经济负担,但村级医疗机构用药品种变少,一些常用必备药品无法买到,基层群众用药受到一定程度限制。农村食品加工小作坊、流动摊贩、餐饮摊点、农家乐等数量众多,多为个体家庭式经营,规模小、软硬件设施差,业态种类复杂,分布相对散乱,产业规模化、集聚化水平低。
(二)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基层食品药品从业人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经营管理制度不健全,操作程序不规范,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责任意识不强,行业自律能力较差。
(三)群众自我保护能力较差。以部分山区群众误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为例,基层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程度不高,辨别假劣毒害食品药品的能力较低,且容易受虚假广告误导,自我防范意识较弱,依法维权意识不强,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问题特别突出。
(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任务繁重。农村监管对象较为分散,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任务繁重,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检验检测技术手段落后,对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的日常监管显得捉襟见肘,特别是对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督检查频度较低,实际工作很难实现全覆盖。
(五)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突出。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问题不容忽视,高毒农药、禁用肥料、限用激素在种养植环节屡禁不止。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举办“健康讲座”、开展“专家义诊”等旗号向农村非法兜售假劣药械、保健食品,或者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蒙骗基层群众。极少数生产加工经营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生产销售假劣食品药品手段翻新,方法
隐蔽,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从城市流向农村的趋势比较明显。相对而言,农村更容易成为假劣食品药品的“重灾区”。
二、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明确要求,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内容,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并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与各行政管理派出机构密切协作,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等队伍,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和乡村食品安全专、兼职队伍的培训和指导。可见,基层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必须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在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的必要支持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相结合的科学有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一)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尽快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和装备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借鉴推广我省渭南、咸阳等地市的先进经验,落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和人员,力争“十二五”期间在全省建立健全镇级或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构,根据区域人口分布,每两三个镇设立一个食品药品监管站(所),按照监管对象数量多少,参照一定比例科学配置编制和人员,并将工作经费列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配备必需的执法工具和技术装备,使监管队伍与监管职责相适应。继续深入推进农村食品“三网”和药品“两网”建设,各镇聘用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行政村聘用信息员,并由政府财政给予一定经费补助或者按照工作完成情况以奖代补,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基层真正落到实处。
(二)建立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执法经费和监测经费,设立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切实保障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政府应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经费纳入财政统一预算,确保专款专用,改变“以收定支”的经费保障模式,破解“以罚代管”监管难题,并随财力增长逐年增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专项整治、快鉴抽检工作需要。
(三)完善责任追究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镇政府要加强对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管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相
互协作,形成整体监管合力。加强基层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和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企业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健全检验监测评估体系。加快基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安全评价和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检验检测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统筹规划部署,优化整合资源,制定以奖代补政策,建设县级食品药品安全检验监测中心,配备必需的检测设备,制定检验检测计划,落实检验检测经费,积极开展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检验监测水平。积极开展影响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因素的分析研判和评估预警,对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排查、早解决。
(五)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体制机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充实应急处置队伍,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制定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信息发布等配套制度,加快应急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强重点监测预警与日常安全巡查,开展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有效防控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确保一旦出现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能够做到有效应对、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尽最大可能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篇8:加强广告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实行内控逐级查批制度,落实国库资金风险防范责任制。
支行建立会计主管月月查、股长按季查、国库主任(副主任)半年查的逐级内控查库制度。分管国库的行长不仅对本支库风险负责,还要对县辖经收处风险负领导和管理责任。股长按月对本部门执行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国库会计主管发挥业务带头人的作用,承担直接业务领导的责任。
二、发挥临柜人员作用,严格柜面监管。
国库临柜业务监管是国库业务监管的基础环节。成立监管小组,通过临柜人员对平时业务的柜面审核,对预算收入、支出、退库、更正及国库会计对账等一系列会计核算行为进行审查、监督、管理,确保业务的真实、合法、合规。对于县政府有关领导签批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拨款,临柜人员在办理时除了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依据外,必须实行逐级审批后,方可办理拨款。
三、寓监管于服务中,规范待缴库税款管理。
在日常国库监管中,支行通过协调部门关系,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监管,在服务中加强监管。通过严格待缴库税款专户开立,加强专户资金的信息互通,有效疏通预算收入入库通道,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四、开展现场监管,规范商业银行代理国库经收行为。
现场检查是监管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国库监管的基本手段。在现场检查中,支行依照法律和制度,责任明确,现场查阅凭证、报表、登记簿及相关资料,被查单位现场签章确认,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五、建立信息联通机制,实行预算拨款单位银行账户国库备案制度。
篇9: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人事档案;管理;措施
人事档案是为人事工作服务的,作为人事工作的中心环节,在人事工作的生存和发展中是不可替代的,它全面地、历史地记载着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人生轨迹, 对于个人工资待遇、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等有着重要的影响。随着近年来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适应力差、跟不上时代步伐等问题显现,因此对于加强人事档案管理的工作迫在眉睫。而一个好的人事档案管理,确保着单位的正确人事调用,俗话说好钢要用到刀刃上,正确的人事调用决定着单位的发展快慢甚至是发展方向的正确性。
1.人事档案管理的现存问题
1.1人事档案认识欠缺
针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来说,很多人觉得简单,枯燥,没有想其它管理单位一样或多或少带来一定的利益,其实人事档案为单位带来着巨大的利益,只是它不是明面上的利益,因此,领导者们大多都对此不是很重视,对于人事档案认识欠缺。人事档案管理在各个单位中都是一项非常基础性的工作,但也是不可缺失的,很多单位领导对于这基础的人事档案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所以存在应付了事,落实不到位、督导不及时、检查走过场的现象。而有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对档案的保管甚至都没有专门针对的办公地点与存放地方,没有专门的保管人员,整理人员,有的也只是在别的工作岗位上的兼职做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保管档案的地方甚至没有防盗、防潮等安全保护措施,而档案一般存放的时间都是比较长的,纸张的存放非常随便,导致纸张变变质,甚至出现褪色、字迹模糊的现象,这对于纸张档案来说是非常危险的,使信息的查询有着很大的困难,更使人事档案显得不重要。
1.2档案材料不足
就现在各个单位的人事档案来说,在内容上简单,甚至档案知识一个过场,材料不够健全,案卷不够规范,档案的信息质量不高,甚至是千篇一律。有的管理人员对于管理档案不伤心,缺乏责任心,对档案资料的采集和整理懒散,不及时,致使人事档案的材料严重不全,此外干部职工对人事档案的重要性认识不全,觉得没有什么作用,填写中不认真,弄虚作假,这在管理人员中也不查询,人们都效仿,使其重要性下降。在档案内容中并没有针对于个人的德行、爱好、素质等很多重要的信息,或者是根本就没有这些内容,只在乎学历,成就等内容,由于不重视档案,档案中空话、套话、也就越来越多,显得档案是敷衍了事,完全不能反映一个人的综合素质
1.3管理人员的配置不合理
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在大多数单位都是其它岗位人员进行兼职管理的,单位里并没有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因此这些人员多数都是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做完表面工作后,对之置之不理。没有专业的培训,对档案管理工作不熟悉,不能够尽到工作职责,在工作中对其重视度不够可能导致档案参差不齐,内容真实度降低,同时对于工作操作章程不熟练,工作效率低下,档案管理敷衍了事等现象。单位管理人员的配置很多時候都是经常更换,而且只是简单的保管工作,对于人事档案管理上没有投入过多的精力,本来人事档案管理很严密,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变成了简单的保管,档案管理水平的提升更无从谈起。
2.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
2.1正确认识人事档案管理的价值
人事档案在人事管理制度中是一项非常中的工作,它所存在的社会价值,是由其自身的社会属性所决定的。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信息全集中人事档案中,因此对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等都是非常有利的证据,它可以很有利的展示员工能力,学识,让领导人快速了解自己的员工,对于员工的工作能力,社交能力快速认识,从而决定适合员工的承担工作,对于单位的快速发展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因此单位应该加强领导,提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单位应该把档案管理纳入到日常工作的考核范围,严格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进一步推进档案管理工作向着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加强对档案管理的检查、指导、督促工作,在行动上加大对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
2.2细化档案内容
在信息化时代,为了适应社会发展,跟上时代步伐,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现代化和信息化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迫在眉睫。注重人事档案的服务和利用功能,才能更好的服务于人事的需求、提高管理工作效率。针对于人事档案工作的细化转变,除了针对个人学识,能力之外,还需要着重德、能、勤、绩等方面的信息。而对与技术骨干干部更要侧重业务能力、科技创造、专业论著和职称评定等方面材料的搜集,这样才能使领导人事各个干部的着重能力点,方便领导对于各个干部的人事调动。同时必须加强资金投入,收集方面的投入,增添资料保管保密性,争取人事档案具体化,确保人事档案真实度。保证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坚强的信息保证,为单位的发展提供可靠,有效的人事信息。
2.3提高管理人综合素质
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对于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因此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必不可少,必须加强其自身的综合素质,另外单位应引进具有高专业技术水平,具有创新,社会协调等多能力的人才。而由于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性质,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具有敬业、求真务实、搜索的精神,针对人事信息查询,搜集方面有着卓越能力。设立专门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吸收具有搜索,查询高科技能力,并具备一定社会协调能力的管理档案人才。同时要及时了解信息档案学发展的新方向,及时更新人事档案管理方式,制度,提高人事档案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针对多方位的需求服务,让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彻底的发挥其作用,为单位提供可靠人事信息后盾。
结语
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对于单位的人事安排有着很大的影响,而一个单位的人事安排关系着单位的发展。而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牵涉到规章制度、管理与信息技术等多个方面,因此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改进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规范和完善。人事档案能够使领导充分认识到员工的价值。所谓良好的员工关系管理是实现人与事的最佳配合的重要手段,是促进企业优秀文化形成的重要手段。而增强员工内部的凝聚力,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都在领导充分认识到员工价值所做出的人事调动的基础上,能使领导充分认识员工能力的就在人事档案上,因此使人事档案焕发出新的活力与生机,提高人事档案利用率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富铎.浅析如何提升人事档案管理效能[J].现代营销,2013(12).
[2]张珠云.浅谈加强人事档案管理的对策[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27).
[3]门伟丽.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档案管理工作的思考[J].科技创业月刊,2010(08).
篇10: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几点建议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近年来,形势和任务的深刻变化,给基层党建工作带来了机遇及挑战。我们坚持立足实际,不断拓展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路子,促进党建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素质。在农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要通过农村基层党支部一班人向全体党员和群众进行引导和带领。村支部书记是农村党支部的核心,是发挥支部战斗力的关键。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必须把人选准、把班子配强,把那些真正靠得住、有本事的人选进村级领导班子,特别是要选准配强村党支部书记。同时,还要着眼于村级班子的长远建设,加大农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做好在青年农民中培养后备干部和做好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二是狠抓制度建设,形成保障机制。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不能忽视建章立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必须坚持用制度管人、按规章治村,以强有力的制度建设规范村级党组织和村级干部的思想和行为。要充分利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建立的各种行之有效的制度,健全村级党支部领导、保障和支持其他村级组织工作的制度,靠制度保证党支部发挥核心领导作用。
三是突出载体建设,调动党员积极性。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多开展一些如“五个好村党支部”等结合服务农村经济的主题创建活动,这样既可以加强、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党建工作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又可以对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产生有力的促进作用。
四是创新工作,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当前,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农村党组织,普遍存在结构不优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逐日削弱的状况。有的农村党支部甚至组织活动也不能正常开展,党员一盘散沙,处于瘫痪状态。党的威信和形象在群众中不断的下降。因此,我们要在以下几方面努力:支部书记的配备要优化,要拓宽支部书记的选拔范围,要从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行业采取“两推一选”、“公推公选”、“公推直选”、组织调配聘任等方法让素质高、文化高、品质好、能力强、有奉献和创业精神的优秀人才担任村支部书记,以优化结构,增强活力;党员队伍的建设要加强,力争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巩固一个;在党内建立完善一套针对党员的保障机制。使党员能切实感觉到党组织的温暖关怀无处不在。如对农村的贫困党员、丧失劳动能力的党员,要建立起基本生活保障机制,解决这部分党员基本生活问题等。
五是创新形式,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当前,由
篇11:加强广告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食品生产经营者向社会提供公众赖以生存的食品,是一个典型的良心产业。在食品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了该行业中的一些问题,如近年来发生的“三聚氰胺奶粉”、“苏丹红咸鸭蛋”、“瘦肉精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因此,在强调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保证食品安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管,十分重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则是食品监管工作不可缺失的组成部分和重要的辅助工具,对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监管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资料进行规范化管理,能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正常、有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规范化管理的作用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从事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监测、许可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监督机关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规范化管理的作用:
(一)了解食品生产经营状况
完整、规范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包含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项目、联系方式、许可办理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以及抽样检测情况、日常监督情况、投诉举报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等内容。利用这些档案资料有利于监管者了解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营状况,以便及时、准确发布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引导社会公众进行安全、健康的饮食消费。
(二)掌握食品安全监管概况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详细记载了日常监管工作中的各种信息,是日常监管工作的真实记录。通过研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可以获知区域食品安全监督覆盖率、监督频率,食品相关产品的抽检合格率等等指标,有利于掌握区域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从而指导食品安全监督机构高效开展食品安全监督。
(三)提供食品安全措施实施依据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工作档案已成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分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监管部门能对一些食品安全风险进行预测,从而有目的地开展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由此制定预警工作计划,采取有效食品安全防控措施。
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制度不健全
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制度建设不健全,没有针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的规范制度,使得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工作无法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其工作开展也得不到有力保证;
(二)认识不深
一些同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忽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工作,导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归档的内容不一,归档形式多样,而且档案遗失、损坏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管理水平不高
目前,监督员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参差不齐,部分人员专业知识老化,对新知识学习能力不强,计算机操作水平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加之近年来由于机构改革、人员轮岗等原因,致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的管理水平不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的延续性受到了不小影响。许多评先评优、提档升级、行政处罚等重要档案材料未能进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及时归档,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信息不能全面、准确地显示出来。
(四)信息化建设不够
从总体上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信息化建设十分滞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偏重于纸质档案的收集,对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的收集还不够;其次,由于缺乏现代电子信息管理人才,缺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的数据库,使得档案利用仅限于目录检索,不能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信息及时、全面反馈出来。
(五)资金投入力度不足
加快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规范化建设,需要资金的保证。要搞规范化,需要档案室、档案柜、档案盒,还需要计算机、路由器、扫描仪、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开通内部局域网,连接外部因特网,进行信息安全防护等等,这
些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当前监管单位由于资金投入不足,使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的信息资源不能充分利用和发挥作用。
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是工作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保障。因此,应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档案的管理与收集、整理、保护和利用等方面的制度,加强对工作档案转递、归档、存档、保管等各项工作的规范管理,加快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现代化步伐。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机构负责人及广大食品监督员都要强化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的责任意识,自觉支持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要把建设监管工作档案纳入议事日程,把其当作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常抓不懈。同时,要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切实落实档案管理所需的经费、设备等问题,做到经费到位、设备到位。
(三)更新知识,加强培训
要加强对食品监督员档案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其了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是由哪些类型的文件材料组成,日常监管中哪些资料属于有保存价值的材料,以及如何进行整理、归档等等。同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要加强对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等基础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以适应信息化社会的需要。
(四)引进人才,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
篇12:关于加强农技推广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修定和完善农技推广法和实施办法,为农技推广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1993年7月2日颁布的《农业技术推广法》,是中国农技推广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这部法律颁布12年来,为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起了重大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及加入世贸组织后新形势的来临,这部法律的很多内容已显得很不适应。和这部法律同时颁布的《农业法》,已经修订并于2003年3月1日实行。因此上,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完善和修改也应尽快实施。修改之后,应更能分清职能范围,要有实际操作性,更好的进行农业服务。
二、明确界定政府农技技推广的职能
目前,政府农技推广机构仍然是农技推广体系的生力军,根据农业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实际,公益性职能主要有:
1、重大和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
2、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
3、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的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疫;
4、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监测;5农业公共信息服务;
6、农民的公共培训教育;
7、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和行政管理职能。对于各级农技推广机构的性质要在新修定的《农技推广法》中予以进一步明确。
三、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的步伐。
为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规范建设布局,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检验检测能力,农业部03年08号文件“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对休验检测工作的指导思想、规化布局、机构设置、职能界定和工作任务作了明确规定。明确提出该机构属公益性非盈利性技术机构。意见下达后,市农技中心结合我市实际,在市政府的支持下成立了渭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职能主要承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验,负责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开展检测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抽样和生产过程中的日常监督检验;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标准宣贯和技术培训;接受其他委托检验和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但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普遍存在体系不健全、技术人员不足、检测手段薄弱和投入不足等问题,难以适应农产品国内外贸易对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的需要,影响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因此上,当前急需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
2、尽快赋予检测中心必要的开展农产品检测检验的行政许可法规授权;
3、要增加开展检测检验工作议器设备的投入;4是加强技术人员培训和工作经费的投入。政府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资金列入预算,并逐年加大扶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产
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四、加强农资(包括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种子等)管理,强化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农业行政执法是九十年代未随着农资市场的开放而建立起来的,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对稳定农资市场,促进农资产品的流通,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农业行政执法也在探索中不断进步,当前,在进一步完完善修定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要加大执法工作的力度,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同时,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投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的硬件设施条件,保证执法工作经费。
五、加强动植物检疫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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