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依法治国的重要性(通用6篇)
篇1:论述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十八大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解读
十八大报告明确了中国的法治进程,即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而十八大报告则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从宏观到微观的变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需要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法律体系再到法治体系是目前中国法治进程的一大特点。当法治体系构筑起来之时,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局面形成之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中的法治目标就会实现。
用宪法的平等原则反人治、反特权、反腐败。报告重申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强调指出任何组织、任何政党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与此相呼应的是,报告提出要坚决反对三种现象: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徇私枉法,态度非常坚决。这是用平等原则来反人治、反特权、反腐败。腐败产生于特权,反腐败如果不反特权等于不反。此次重申,既有现实的针对性,更具有长远的历史意义。
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司法职权独立始终是宪法对于司法的第一原则和根本原则。没有独立行使职权,就没有现代司法制度,也就没有法治保障。独立行使职权包含多层含义:司法权独立于行政权、法院和法院之间要独立、法官的人格独立、法官的判断独立和法官的责任独立。只有满足上述五个要求,才可以称得上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十八大报告中第一次使用“确保”的字眼来表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这是司法改革的新任务,也是我们对法治如何最终实现路径的新探索。在这个意义上,十八大报告抓住了法治建设的根本。
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起点,以公平正义为中心的一个逻辑推理过程。十八大报告要求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其实是要用法治思维来替代过去的领导思维、管理思维和行政思维,这说明党对提升领导干部能力又提出了新要求。
用法治保障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关于社会管理创新,此前的提法是四句话、16个字:“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十八大报告发展了这一体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法治保障”。这是法学界一直呼吁的,也是人民法院的一大贡献。重大的社会管理创新是法治基础上的社会管理创新,因此,管理社会最先进、最可靠的方法应该是法治,而不是其他。
突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法治开始于约束公共权力,“约束公权、保障私权”始终是法治的精髓。十八大报告以专门段落阐述了“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这是我党对法治功能认识的新水平。分权并形成制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法治得以实现的表现之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十八大报告,采用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说法。法治精神的地位排在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前,这是一个重要变化。关于法治精神,法学界赋予其六项含义:一是宪法法律至上,二是追求公平正义,三是尊重保障人权,四是约束公共权力,五是司法职权独立,六是自由平等和谐。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十八大报告的重大亮点。
(评论摘自2012年12月03日04:09 光明日报 作者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山东大学校长)
十八大报告重要论述
十八大报告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16字方针,这是对社会主义法治内容的丰富,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报告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不能以权压法、不能徇私枉法,反映了依法治国对党的要求。党章也作了类似规定。这是很有针对性的。这就要求我们通过确保党在法律范围内活动来带动依法治国,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这是关乎党和国家兴亡的大事。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要抓好以下重要任务:
一是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二是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
三是要完善基层民主制度。
四是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五是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六是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七是要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篇2:论述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依法执政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只有坚持依法执政,才能够保证国家权力严格依法运作;才能够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全社会成员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才能够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障人民的各项民主权利。
依法执政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律治理的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市场活动的多样性、复杂性,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制度化、规范化,这些情况都要求党的执政活动必须适应经济活动市场化、法治化的发展趋势,在法制的范围内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水平和能力。
依法执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要完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就必须善于运用法律的权利义务机制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利益关系,善于在法制的框架内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使社会成员既充分享有权利、行使权利、维护权利,又切实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做到权利义务相统一,实现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依法执政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法律通过确立和实施稳定的、公开的、规范的制度和规则,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牢固的基础、持久的动力和广阔的空间。我们党要抓好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就必须掌握法制的手段,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发展历程和科学总结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指出,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党的十七大修改并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正式以党规党法的形式把“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确定了下来,使之具有了党内最高的法律效力。这绝非偶然。“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反映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和对党长期执政正反两方面经验的科学总结”。
在庆祝建党90周年之际,回顾我们党执政方式逐步发展完善的历史进程,深刻理解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科学内涵,进一步明确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基本要求,对于把握执政规律,更好地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执政方式逐步发展完善的历史进程
执政方式,是指执政党实现其政治主张的基本方式,即执政党以什么样的途径、方法把其政治主张变为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执政方式的核心问题,是怎样处理党政关系、党法关系、党群关系问题。中国共产党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到执掌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到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党所处的环境和肩负的任务不同,执政方式也有所不同,但是科学、民主、法治,始终是我们党执政方式追求的目标。
党局部执政时期对执政方式的初步探索。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从井冈山革命斗争的实践中认识到,要巩固农村革命根据地,必须在农村建立红色政权。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召开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建立“工农民主政权”即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的开始。后来,适应战争形势发展和任务变化的需要,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先后建立了抗日战争初期的“抗日民主政权”、解放战争时期的“人民民主政权”。根据地政权建设为战争的胜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同时党在建立巩固和扩大农村根据地的政权建设的实践中,积累了一定领导经验和执政经验。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根据地政权、对人民军队和统一战线的绝对领导地位。二是提出处理好党政关系的主张。党的六大通过的《苏维埃政权的组织问题决议案》、毛泽东在1928年11月25日总结井冈山斗争的经验时的讲话、1942年9月1日党中央在《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都表明,当时我们党对党政关系的认识是正确的。只是后来为了使各抗日组织和各方面工作紧密配合,以集中全力开展对敌斗争,党在领导体制上出现了对后来历史产生过深刻影响的“一元化”领导体制。三是制定了一些法律,但主要依靠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四是具有民主性。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工农民主政权”、抗日战争初期的“抗日民主政权”和解放战争时期的“人民民主政权”都是民主政权。毛泽东在《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中指出政权性质是民主的。
新中国成立后30年执政方式的曲折发展。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已经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开始在全国范围执政。在如何执掌全国政权的问题上,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虽然有初步的正确的思考和设计,但是由于种种复杂情况,这些正确的认识和理论原则难以发挥指导作用,出现了执政实践与理论原则相背离的现象。从建国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党仍然沿用革命战争年代高度集权、以党代政的那套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在进行大规模政治动员、搞“群众运动”、以“阶级斗争为纲”和“计划经济”的框架中转圈子。其重要原因,就是我们还习惯于用革命战争时期的政治眼光、思维方式观察分析建设时期的社会环境、政治局势。建国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在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上还没有真正实现从革命党到执政党意义上的转变。
改革开放后30年执政方式的改革完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使我们党迎来了改革开放的春天。改革开放以来,党面临的执政环境和肩负的执政任务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来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以高度集权、以党代政为主要特征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显然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党中央提出了不断改革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要思想和基本思路。第一,在党的领导格局上,解决领导体制中权力过分集中、以党代政问题,由包揽一切、高度集权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转变。第二,改革领导体制通过制度规范来解决。第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逐步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由以政策治国向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转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完整地提出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命题,并把它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一。
执政方式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
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三位一体,共同构成党的执政方式,反映党对执政理念和执政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科学执政强调执政的科学性,民主执政强调执政的人民性,依法执政强调执政的合法性,三者结合在一起,勾画出党执政方式的完整框架,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科学执政,尊重和符合客观规律。胡锦涛同志强调,“科学执政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成功的前提条件。”所谓坚持科学执政,就是“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为指导,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其中,探索和遵循三大规律,按照客观规律进行执政活动,是科学执政的核心和本质,是执政的科学性之所在。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治国理政,是实现科学执政的途径、保证和目的。以上对科学执政内涵的表述,高度精确地概括出“什么是科学执政、怎样实现科学执政”这两个重要问题。坚持科学执政,必须不断探索和遵循客观规律,即深刻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探索和认识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探索和认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规律。坚持科学执政,必须以科学的思想为指导、科学的制度作保障、科学的方法来施政。以科学的思想为指导,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执政实践。以科学的制度作保障,就是要科学配置和运用国家权力,用科学的制度规范执政行为,既要科学配置和运用权力,又要健全科学决策机制。以科学的方法行使执政权力,一是民主的方法,二是法治的方法。
坚持民主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胡锦涛强调,“民主执政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本质要求。”所谓民主执政,就是
“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其中,“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讲的是民主执政的本质内涵。“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讲的是民主执政的实现途径。以上阐释,从为谁执政、靠谁执政、怎样执政等视角,揭示了我们党民主执政的本质特征和动力源泉,明确了党坚持民主执政的根本目的和实现途径。民主执政要以为人民执政为根本目的,以靠人民执政为动力和途径,以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
坚持依法执政,从法律上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实行法治,这是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的本质区别。我们实行依法执政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的多党制和三权分立。我们坚持的依法执政,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具体体现。所谓依法执政,就是党要紧紧抓住法制建设这个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重要环节,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其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坚持依法执政,必须依法用权,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保证国家法律的贯彻实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权。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
当代西方政党执政的基本模式及其分析
2010年01月12日 来源:辽宁大学学报 浏览次数:665 文字大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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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因此,“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体制的模式。”[1](p29)基于这一思想,我们在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过程中,有必要了解西方政党的执政模式,并对此得出科学和客观的认识,从中把握政党执政的一般规律,以更好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一、当代西方政党执政的基本模式
执政或参与执政是政党区别于一般政治组织的根本标志,也可以说是政党的“天职”。17世纪到19世纪,近、现代意义的政党最先在西方普遍出现,因此,西方政党执政的历史也相对较长。在长期执政的过程中,西方各国政党逐步建立和健全了政党执掌政权的一系列制度法规,形成了政党执政的基本模式。这个模式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环节:
1.参加选举,获取执政资格
当代西方的政党体制是竞争性政党体制。
所谓竞争性政党体制是指在一个国家中一般都存在几个具有平等竞争关系的政党,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党有单独或联合执政的可能。在这种政党体制下,最终谁能成为执政党,决定胜负的惟一途径是参加选举,选举获胜是西方民主中合法执掌国家政权的重要根据。特别是,目前欧洲许多国家在选举制度中都实行了“入选线”规则,即规定:如果一个政党在选举中得不到一定数量的有效选票(各国的有效选票一般在3%-10%之间不等),就不能参与议会议席的分配,无缘于议会这一进行权力角逐的重要场所。即是说,一个政党在选举中的表现,不仅关系着能否获取执政资格,而且关系着能否获得参政的资格。鉴于此,参加选举不仅成为了西方政党执政的第一步,而且被确立为政党的中心任务,包括调查选民意向、制定竞选纲领、提名本党的候选人、筹集竞选经费以及发动宣传攻势等,其它活动都要服从或服务于这一中心任务。尤其是,西方政党的中心任务是随着几年一次的大选,周而复始的。大选开始,党的中心任务就提到议事日程;大选结束,党的中心任务就暂时告一段落,政党也暂时退入后台,直到下一次选举来临,再重新活跃。即使在选举中获胜的党,也无权直接干涉政府的施政问题。从这一点上看,西方政党与政府的职能划分是十分清楚的,也可以理解为西方政党的竞选纲领和施政纲领是不能等同的。了解到这一特点,我们就能清楚地解读西方社会中的许多政治现象。例如,为什么美国两党在选举时和选举后总是表现出两种不同的对华态度,选举时,反华论调比较高,执政后,反华论调逐渐降低,这其中就有着重要的选举因素。选举时,政党考虑更多的不是国家利益,而是迎合某些人的需要,而执政后政党就必须兼顾国家利益。
2.控制议会,将政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法律
议会是西方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任何一个政党的主张,包括执政党的主张,只有在议会中讨论通过,才能具有法律效应而贯彻执行。显然,控制议会是西方政党执政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议会中的政党组织即议会党团,也因此取代了议会外的党的全国委员会,成为选举结束后进入议会内各政党的决策机构,负责研究和决定本党重要的投票立场,负责统一本党议员的立法思想和行为。议会党团和党的全国委员会相对独立存在,是西方国家政党组织结构的重要特点。
按照各政党的地位和实力,西方议会中的政党一般分为执政党和在野党(反对党)、多数党和少数党。在实行议会制的国家,如英国,由于政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立法选举,首先成为议会中的多数党,然后再组阁获取。因而这些国家中的执政党就是议会多数党,政府向议会负责,政策与立法的趋同性较强,执政党的权威性也相对较高;在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如美国,由于政党的执政地位是直接通过竞选总统而获取的,议会选举另期举行,一个政党不能保证在两次选举中同时获胜。因而这些国家中的执政党并不一定就是议会多数党,政府不向议会负责而向选民负责,政策与立法的趋同性较弱,执政党的权威性也相对较低,同时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在野党,往往是一党把持政府、一党把持议会。虽然,西方议会常常是由多数党控制的,但少数党或在野党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影响立法过程,牵制或阻碍多数党的主导作用,通过达成妥协,为本党争取利益。有人称西方议会中的这种现象为“搏奕规则”,即在通过何种方案和政策治理国家的策略问题上明争暗斗,而在维护现行政治制度方面却携手合作。西方议会中政党活动的这一特点必然导致议会内党派斗争的激烈与复杂,相互争吵、相互倾轧、相互牵制的现象十分严重,也使许多重要的议案得不到及时的通过和执行。鉴于此,邓小平同志曾明确地指出:“社会主义国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作出决定,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这方面是我们的优势,我们要保持这个优势,保证社会主义的优越性。”[2](p240)
3.间接介入政府,贯彻和体现政党的主张
在西方,政党赢得选举,成为执政党的标志,就是掌握国家最高行政权,执掌政府。但是,由于西方政党以竞选为自己的中心任务,政党与政府之间有较明确的职能划分,因此,执政党一般都不直接参与政府决策和政策执行,而是以执政党的领袖出任政府总理或总统的形式发挥间接作用。尽管这种间接作用的形式,使作为执政党领袖的总理或总统有了很大的自主权,政党对他们难以实行领导和约束,然而,为了赢得本党在各方面的支持,特别是为了使政府提出的议案能够在议会中讨论通过,一般来说,在实行重大决策前,执政党领袖都要征询本党议会内外领导集团的意见。所以,这种间接介入政府的形式,也多少体现了执政党组织一定的指导与影响作用。
二、当代西方政党执政模式的进步与局限
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已出现两种形态的政治统治形式,即君主政治和政党政治。二者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君主政治是把领导国家和社会的大权集中于君主一人之手,而政党政治则是把领导国家和社会的大权集中在一批人组成的政党之手。毫无疑问,相对君主政治来说,政党政治无疑是历史的进步。在君主政体下,人民毫无民主权利可言,而在西方政党政治下,尽管这一政治的实质是服务于资本主义社会发展需要的,但是,西方政党执政模式中所蕴含的代议制民主形式,毕竟赋予了群众一定的民主权利,保证了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人类社会政治文明的一般特征。
西方政党执政模式是以竞选和组阁为中心的,竞选获胜、掌握国家最高行政权力是政党执政的惟一途径。而要赢得选举,就必须发挥政党的利益整合功能,争取尽可能多的群众的支持。为此,政党一般都欢迎新团体的加入,给予他们在政党纲领形成过程中的发言权。比如,美国民主党为争取工会的支持,在党纲中就强调工会权利、公平的劳工制度、福利待遇和教育机会等以吸引工人。这就是说,在西方政党的执政模式下,各阶级、各阶层、各利益团体,包括劳动群众和工人阶级政党,都可以运用选举和议会这种舞台向当政者施加压力,迫使他们满足自己的部分要求。这不仅使群众获得了一定的民主权利,也大大减少了各阶级、各阶层间街头的直接对抗,在处理社会阶级矛盾中起到了重要的“缓冲”和“微调”作用,避免了大的社会动荡的发生,使西方社会百余年来长期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保证了西方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然而,我们在肯定西方政党执政模式进步意义的同时,还必须看到,这一执政模式在其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消极影响和局限性也是十分明显的,由此也给西方政党政治带来了严重的危机。这种消极影响和局限性最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在党的群众基础方面,人们对政党政治的兴趣日渐淡漠。
在西方政党执政模式下,政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参加选举,一切都服从于选举的需要。为了争取尽可能多的选民的支持,政党努力寻求代表各类选民的利益和包容各种“世界观”,党内各种派别、各种观点应有尽有。现在有人称美国两党为驴头象尾党(驴和象分别是美国民主党和共和党的代称),言外之意就是从党的主张上已经看不出是哪一个党了,选择谁都一样。此外,在西方,近些年来政治权力快速向权力政治转化,不少政党政治家为公益服务的精神在消失,为私利而奋斗的倾向增强。甚至为了选举的需要,政党候选人可以不负责任地随意许诺选民的要求,把对选民要求的承诺,作为玩弄政治的一种手段,而不是为了更好地体现绝大多数人的意志,致使人们对政党政治产生了极大的厌烦情绪。1995年,美国社会曾进行了一次民意调查,其中有88%的人批评政党在选举前乱许诺空头支票[3](p21)。同时,这种为了选举,不要原则的做法,使党的纲领日渐模糊。恩格斯曾精辟地指出:“一般来说,一个政党的正式纲领没有它的实际行动那样重要。但是,一个新的纲领毕竟总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而外界就根据它来判断这个党。”[4](p31)作为政党,如果没有一个积极明确的纲领,也就失去了可供人们判断党的运动水平的界碑,必然会渐渐失去群众。西方政党正是由于在党的纲领上的日渐模糊,从纲领党走向选举党,从阶级的党变为纯粹选举的俱乐部,使人们失去了目标追求,使党员没有了归属感,进而对政党政治产生了抗衡。人们对政党政治的抗衡有的体现为拒绝参加政党或选举,由此导致西方国家政党的党员人数和民众的投票率普遍下降;有的则表现为将选票投给无力主政的政党,其中包括右翼和极右翼政党,使这些党的支持率骤然上升,这也是近年来欧洲极右翼政党势力抬头的重要原因之一。人们对政党政治的兴趣日渐淡漠是当代西方政党执政模式面临的最深刻危机。
第二,在党的自身方面,金钱政治的实质日益暴露出来。
任何政党的生存和发展都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但并不能因此把政党的活动说成是金钱政治。我们之所以把西方政党的活动及其执政模式的实质,揭示为金钱政治,是因为对于西方政党而言,金钱已超出了维持政党正常运作的范围,政党已越来越为金钱所操控,其中最突出的体现就是操控政党的举举。在西方,政党要获取执政资格,就必须赢得选举,而要赢得选举,就要有足够的金钱支持。可以说,哪个政党控制的金钱多,哪个政党胜选的可能性就大。据统计,在1866年-1980年间的31次美国总统选举中,有26次为支出费用多的一方获胜,最近二十年也呈现出这一倾向。而且用于竞选的费用越来越高,去年的美国总统选举总花费是30亿美元,创历史最高[5](p130)。那么,用于选举的钱从哪里来,途径有三:一是党员的党费;二是国家的补贴;三是社会各界主要是垄断集团的政治捐款。前两个渠道的资金是有限的,政党竞选的主要费用来源于各垄断集团的政治捐款。政党选举需要金钱,垄断集团也就以金钱为诱饵,迫使政党日后运用手中的权力以合法的或非法的手段为自己谋取利益。由此,我们不难想像,垄断集团一旦用金钱操控了选举,就能够在日后左右议会的表决,影响政府的决策,金钱政治的实质是暴露无疑的。正是这种金钱政治的实质,使西方社会权钱交易的腐败丑闻不断出现。特别是作为引发腐败的政治捐款活动,有些是“合法”的,是资本主义国家法律和政治惯例允许的,因而由此导致的腐败,也必然是一种制度性腐败的恶果,必然成为西方政党自身无法克服的痼疾。可以预测,随着西方政党越来越热衷于选举,金钱政治的实质日益暴露,随之而来的腐败危机也将日益加深。资本主义世界一些大党、老党的垮台,如日本自民党和意大利天民党的下台,都是直接因为腐败而失去民意,在选举中失败的。江泽民同志多次告诫全党要吸取世界上一些大党、老党垮台的经验教训,其中也包括吸取资本主义世界一些大党、老党垮台的经验教训。
三、政党执政模式的客观性以及对当代西方政党执政模式的有益借鉴
西方政党在执政上有共同的特点,形成了基本的执政模式,但是在具体的操作上又是不同的。像英美两国政党执政资格的获取,执政党与议会多数党的关系,都是不同的;有的国家政党是一党单独参加选举和组建政府,而有的国家政党则是多党联合参加选举和组建政府。再如,意大利是典型的议会制的多党制,而法国则是“半总统半议会”的多党制等等。这种具体操作上的不同根本在于各个国家政体、选举制度以及政治力量成熟程度等的不同。由此表明,政党执政模式的确定同本国的国情是密切相关的,具有很强的客观性,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各国的国情千差万别,必然导致各国政党的执政模式各具特色。脱离本国国情的政党执政模式必定是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西方政党执政模式承载的是西方国家的权力动作规则、西方国家的国情和党情,因而我们决不能机械照搬西方政党的执政模式,而是要立足于我国国情,从促进生产力和社会全面进步,从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与优势,从保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团结,从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党体制。
当然,坚持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党制度和执政模式,并不意味着对西方政党制度和执政模式的全盘否定,我们必须以开放的胸怀对待人类社会的政治文明,积极借鉴其中体现政党执政一般规律和共同要求的有益成果,为我所用。客观认识西方政党的执政模式,至少有以下三点值得我们借鉴:
1.坚持依法执政。西方国家宪法对政党的执政模式从来没有从根本上确定,但是就如何组建政党,政党如何开展活动都有明确的规定,有些国家还专门制定了《政党法》,对政党的活动加以规范,从而迫使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任何政党都不能高于法律之上。这就是为什么西方议会中政党争吵激烈,在欧洲一些政党联合执政的国家,政府更迭频繁,包括这次美国拉锯式的总统选举,都没有导致大的社会动荡发生,都没有从根本上影响资本主义民主制度有序运作的更深层次的原因。可以说,对政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执政规律认识不够,以人治代替法治,是共产党执政的一条最深刻、最沉痛的经验教训,并因此给党和社会主义事业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今天,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已成为我们党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不断推动这一进程,要求我们既充分体现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科学性和民主性,又吸收和借鉴西方执政党依法运作的合理因素。
2.实现权力间的必要均衡和相互制约。分权与制衡是西方国家重要的宪法原则。这个原则体现在国家政权的组织上就是实行了三权分立;体现在执政党内部就是形成了来自议会党团、执政党政府、党的全国委员会的三种力量。这三种力量谁都不具有最高的权威,彼此间相互制衡。实践表明,这种分权与制衡的做法,对于防止权力的官僚化,限制权力的滥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毫无疑问,西方国家体现分权与制衡的做法是不适合我们的,但这种思想却可以为我们所借鉴。我们应以切合自己的实际做法,例如,要改革目前“议行合一”的党委领导体制,将党内的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适当分开,加强党内监督;要充分发挥我国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强化党外监督等等,以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
3.加强党的群众基础。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西方社会中的广大公民都享有了选举权。显然,政党要赢得选举,获取执政地位,仅靠金钱的支持是不够的,同时还要加强同群众的联系,争取足够多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因此,当代西方政党都日益重视自身的群众基础建设。像一些老牌的资产阶级政党,原本都是精英党、议会党、干部党,没有党的基层组织,现在不仅建立了,而且在努力发挥基层组织联系群众的作用;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布莱尔等人提出的“第三条道路”理论还专门发出了走向社区的号召,等等。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在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下执政的。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重要的建党原则,也是党重要的政治优势,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党能永远拥有执政资格。列宁在无产阶级政党刚刚执政不久,就尖锐地指出:对于执政的无产阶级政党来说,“最严重最可怕的危险之一,就是脱离群众。”[6](p372)
篇3:论述德育教育对中学语文的重要性
一、德育教育的概念及重要性
1.德育教育的定义及意义。
首先,德育教育指的是教育工作者依据社会需求,对受教育者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系统性的教学,注重对其思想、道德、政治方面的教育,让受教育者认识到、感受到,并能很好地实践,形成社会所需的品德的教育活动。单方面的从德育教育概念上讲,即教育者有目的地培养受教育者高尚思想道德的教育活动。其次,中学生各个方面全部处于发展阶段,道德品质也处于逐渐形成时期,这个时期的学生可塑性强,思想积极活跃,喜欢探索学习,追求上进,但是所知知识量少,判断是非能力弱,非常容易受到思想道德的熏陶。为此,必须采用积极向上的、正确正面的思想道德对他们进行教育,为他们打下良好道德品质的基础,加强对错误思想道德的抵御能力。
2.德育教育的重要性。
我国逐渐从传统的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素质教育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全面的综合素质。不再让学生局限于课本知识的学习,同时要求学生学会生活、劳动、健心、健体,让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协调发展。因此,中学语文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采用一切可使用的方法,让学生在学习语言之际汲取情感素养的精华,从而接受德育教育,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中学生德育教育由社会、学校、家庭三方面的教育组成,学校教育是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的关键,将德育教育与中学语文教育相结合不仅让学生学习到文化知识,同时也达到育好人的目的。
二、德育教育对中学语文的重要性
德育教育的过程,是将社会道德品质规范转化为学生个人行为方式的过程,是贯串学生整个学习、生活的过程,保证德育教育连贯性,才能保障学生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学生在学校接受教育,在课堂中学习文化知识,逐渐提高理性思维能力,提升道德判断能力。中学语文的教学,语文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特别注重端正自身的行为举止,及教学态度,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让学生从教师身上获取新的道德体验,从而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语文课程的教学目标,以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思想品质,提高审美情趣,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目的;语文教学的重点,在实际语文教学过程中,时刻关注熏陶感染,潜移默化,将德育教育内容渗透到语文教学中,以此适应现代社会对德才兼备人才的需求。中学语文教育是基础教育,语文教学责任重大,在注重文化知识传输的同时,更应加强学生道德品质的培养。德育教育与中学语文教学的结合,不仅是国家的需求,民族发展的需求,也是社会发展的需求。不仅如此,德育教育对中学语文教学的作用,还体现在培养学生道德修养、文化素养等方面,都有重要意义。
三、语文教师是实施德育教育的根本
语文教师是学生的人格教科书,语文教师的人格魅力会对学生产生一种特殊的人格感召力,因此语文教师必须注重自身道德素质的提高。首先,更新教育理念,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的高素质人才,现代社会要求现代人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会创造、会生存、会求知、会做人、会健身。语文教师必须转变传统的应试教育,转移停留在升学率上的目光,对学生的前途负责、对国家的未来负责、对民族的命运负责。其次,教学过程应以学生为主体,将文化科学知识内化为学生的个人精神财富,提升其主体性,成为未来社会的行为主体。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过程,可以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让学生主动地去学习文化知识,形成独立自主地主体。
四、语文课堂是实施德育教育的关键
语文教学是用语言构造的精神世界,是一种精神教育,一种生命塑造,构造了生命本身,因此语文教学与德育教育必须结合起来,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首先,语文教材内容丰富,包含了许多仁人志士的光辉事迹,都是对学生人格教育的好教材,教师要对这些正面人格素材,进行深入阐述,让其成为学生理想的人格目标。其次,语文教学的基本教学思路以人为本,让学生自主学习,自主阅读理解作品储备知识,享受艺术的同时,展示个性潜质。
篇4:论述园林绿化的重要性
关键词:园林绿化;存在的问题;功能;意义
人们的生活环境条件同人的生存寿命有着极大的关系。要想有一个好的生存环境,就必须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以提高全民的身体素质。那么改善水质、保证清新的空气、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是通过绿化植树、种花种草、改良土壤、调节气候等来实现的。
我国的园林艺术是从殷、周时代园林出现算起的,至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我国园林艺术是世界园林艺术史上起源最早的国家,在世界园林艺术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并具有极其高超的艺术水平和独特的民族风格。
伴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形态一时的进步,园林绿化行业在人们的心目中地位越来越被重视。在世界各历史文化交流阶段中,我国自然式的山水园林理论和极高的创作实践造诣影响着亚洲的各个国家,并且对欧洲园林的艺术创作也有过极大的影响。为此,我国的园林艺术被誉为是世界造园史上的渊源之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园林绿化作为城市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的规划中占有重要地位,并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城市的园林绿化不只是为了美化环境,作为游憩之用,更重要的是园林绿化的功能是多方面的,以下内容是对园林绿化进行的详细的分析。
1 城市的园林绿化具有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功能
1.1 城市园林绿化具有净化空气的作用
植物对净化空气有独特的作用,它能吸收空气中的烟灰和粉尘,能吸收空气中的有害气体,这对净化空气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由于城市是一个人口密集的地区,再加上每天生活中的各种燃烧和工业产区释放的大量粉尘造成环境污染严重。在城市每燃烧一吨煤就会排放出11公斤的粉尘,除了家用煤烟尘外,还有工业原料的粉尘,这种粉尘中含有大量的化学物质,并且还带有病原菌。虽然这些微尘颗粒很小,但是大气中的总重量是很吓人的,这些粉尘进入人的体内,会让人产生身体不适,从而危害人的身体健康。这些树木能够减少空气中的粉尘和烟尘,并且有吸滞和过滤的作用,一方面茂密的树木具有降低风俗的作用,这样可以减少气流中携带的大量粉尘。另一方面,大多植物叶子表面都有粗糙不平的绒毛,这些可以分泌油脂能够吸附空气中的大量粉尘。
1.2 城市中的园林绿化可以减少空气中的污染
工业生产中会产出大量有害气体,如二氧化硫、人呼吸及各种燃料燃烧排出的二氧化碳等各种有害气体会对人的身体健康产生威胁。但是树木是二氧化碳的消耗者、氧气的释放者,树木在进行光合作用后,吸收大量二氧化碳,同时会放出人们赖以生存的氧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吸附空气中的粉尘颗粒。由此可见,城市中的绿化带、人行道、公园小区等的绿化植物都对空气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
1.3 城市中的园林绿化可以调节气候
树木具有吸热、遮荫增加空气湿度的作用。城市人口密集,工厂及车辆排热、居民生活中用能释放出的大量二氧化碳、建筑结构及城市道路的特性造成一时间城区气温普遍升高,从而产生城市热岛效应。而树木具有强大的蒸腾作用,使空气中的水汽增多,从而可以调节空气中的湿度。在夏季一些高温地区由于没有绿色植物的覆盖,地面温度高达40多度,为了防暑降温,绿化地区的气温比建筑地区的气温低很多。这是由于树木可以减少阳光对地面的直接辐射,从而消耗许多热量以制造更多的水分和养分,对温度有降低调节的作用。
1.4 城市园林具有消减噪音、防风防火的作用
城市中工厂较多,车辆川流不息,各种机器的嘈杂声使人处于杂乱的环境中,从而影响人的生活和心情,甚至严重的还会引发身体上及精神上的各种疾病。而茂密的植物可以吸收噪音,能通过枝叶来扩散声波和吸收声波,从而可以阻挡噪音的传播。另外通过植物的增加空气湿度、涵养水源、降温调节气候的作用,还可以减少火灾的发生。
2 园林绿化中存在的问题
2.1 園林绿化行业标准体系还不完善
虽然我国在创建园林城市工作以来,有了进一步发展,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标准化成都还很低、一些系统还不完善、发展还不平衡、技术含量低等问题。我国园林绿化的发展还不能真正满足人们对它的需求,因为我国虽然已经意识到园林绿化的重要性,但是在环境与生态方面对它的保护和关注还是欠缺的,致使我国的绿化行业发展还不平衡。例如花卉行业发展的就比较快,而对园林绿化树种品种的考虑却很少,甚至在对园林绿化的管护方面和国外也有相当大的差距。因此,传统的园林绿化设计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发展的需要,我国必须要加快步伐在市场管理方面、施工设计方面、技术含量等方面进一步改进和研究。
2.2 缺乏专业化的行业协会和中介咨询机构支持
绿化行业的资金来源大部分还是靠政府的支持,一小部分来自民间和社会投资。在现代经济市场运行过程中,行业协会和中介咨询机构是连接企业和政府的桥梁。行业协会和中介咨询机构可以利用其组织优势为政府反映和提供企业的信息和情况,他们是协助政府实施行业扶持政策的有利机构,可以加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帮助企业拓宽国际市场和生存空间。因此,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行业协会和中介咨询机构的大力扶持,它是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有利屏障。
2.3 注重园林建设,轻视养护管理
国外的园林绿化发展中,对园林绿化的养护工作是他们的主要任务,他们认为只有保证高质量、多层次管理与养护,才能实现绿化的真正美。对绿化植物的养护和管理是一个长期循环的过程,只有不断的养护与管理才能维持绿化植被四季常青,呈现在人们眼前的永远是绿色的大自然环境。为此,我们不仅要注重园林绿化的建成质量,更重要的是建成后如何加强后期的管理工作,以此,来促进园林绿化行业的整体发展。
2.4 植物品种单一
近几年来,城市内大面积铺设草坪,而作为点缀的植物却很少,这样虽然简单,但是缺乏生机与活力。在生态方面,其它高大树木的除尘降噪、防风固土、等功能草坪是无法相比,而且草坪的用水量远远高于树木的用水量,这样绿地的分布极不平衡。再加上现在绿地向多元化、生态合理化方向发展,因此,现在绿地系统需要进一步提高,消费功能和还原能力都需要整体加强,这样才能保证人与生物、环境之间的平衡发展。
2.5 与国际园林绿化水平存在差距
我国现代的园林行业起步比较晚,虽然通过各方面的带动,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同国外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注重高生活质量,注重以人为本的理念,有着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在各方面都有着成熟的经验。相比较之下他们的园林绿化景观是绿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半以上是产值是来源于园林养护费用。因此,我国必须注重质量,完善我国园林绿化产业的标准体系,以快速推动我国园林绿化产业的发展。
总之,园林绿化不仅是增加绿地面积,美化城市环境,作为人居环境的重要因素之一,要想充分发挥其作用,还要不断吸引国内外企业到我国投资,国家及政府也要高度重视园林绿化的重要作用,加大对绿化行业的资金支持力度。
结语 综上所述,园林绿化是生态文明的基础,目的是为了改善环境,美化环境,增进人们的身体健康。因此,要逐步引入适应当地气候环境的植物,并加以合理的搭配设计,最大限度的发挥园林绿化的综合功能,创造出良好的园林绿化景观。
参考文献:
[1] 陈自新.城市园林绿化与城市可持续发展[J].中国园林,1998,(05).
[2] 陈自新.城市大园林——现代城市园林发展的必由之路[J].中国园林,
2001,(05).
篇5:论述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学习贯彻胡主席关于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一系列重要论述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我军长期建军实践确立的重要治军方略。胡锦涛同志担任军委主席后,对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非常重视,作过一系列重要论述,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扎实有效地把这些重要论述贯彻运用到新形势下的军队正规化建设实践中,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和重大课题。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必须贯彻系统建设的思想,努力在全面落实、整体推进上下功夫。
胡主席强调指出:“要把从严治军作为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紧抓不放,坚决贯彻到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建设的各个领域,贯彻到部队工作的方方面面,贯彻到战斗力建设的全部过程。”胡主席的重要指示明确告诉我们,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提高部队战斗力的必由之路,涉及部队建设的方方面面,必须全面落实、全程落实、全员落实,推动各项建设工作良性互动、健康发展。
全方位统筹。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内容的广泛性、对象的多样性、建设的系统性,要求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各方面工作统筹起来,把各方面力量整合起来,把各方面的作用发挥出来,加大领导“统”的力度,促进机关“合”的意识,而不能仅靠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去抓去管。必须按照全面抓、系统建的思路,全面筹划和运作各方面工作,坚持固强补弱重在补弱,使各项工作在各个方面都得到全面落实;坚持抓先帮后重在帮后,实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坚持扬长避短重在避短,汲取经验教训,在克服薄弱环节中求突破。
全过程衔接。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贵在长期抓、反复抓、持之以恒地抓,必须把落实法规制度当日子过,贯穿战斗力建设全过程。必须加强对大项军事任务和政治教育、行政管理、后装保障等经常性主要工作进行规范,使完成任务与从严治军统一筹划、同步实施、综合评估,保证任何情况下都自觉落实法规制度,不能因任务繁重降低落实标准。必须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防止和克服松懈麻痹、盲目乐观情绪,保证任何时候都自觉落实法规制度,不能因形势平稳影响落实力度。必须紧紧围绕深化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理思路、定措施,始终坚持依法搞建设,后任接着前任干,一茬接着一茬抓,不能因领导班子调整而朝令夕改。
全领域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坚持单位大小到边到沿,机关基层没有特殊,营区内外没有区别,职务高低一视同仁。抓好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既要注重一线平推、平均用力,做到依法施教、依法治训、依法施管、依法管后装,又要突出重点抓、瞄准弱项管,切实消除空白点,不留任何盲区和死角。小散远直单位和零星分散人员是落实法规制度的薄弱环节,应加大管控力度,配强干部骨干,加强指导帮带,提高其依法自建能力。针对团以上干部“八小时以外”管理难,应依据法规制度延伸管理“触
角”,管好“轮子”,控制车辆动用,管好“圈子”,纯洁个人交往,确保人人、事事都在法规管控之中。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内在要求是依法规范、依法办事,必须贯彻科学管理的思想,努力在有序运转、提高效益上下功夫。
胡主席强调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加强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军队正规化建设水平。”“不断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治军带兵的特点规律,把从严治军与科学管理、文明带兵结合起来,抓好经常性管理和经常性思想工作落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团结、友爱、和谐、纯洁的内部关系。”胡主席重要指示明确告诉我们,实现军队建设科学发展,离不开科学管理,关键是要坚持以人为本,走法制化、规范化之路。
规范领导机关行为。科学管理重在依法,只有依法才能科学。从当前情况看,领导机关工作指导不规范、主观随意性大,是造成机关忙、基层乱、上下累的主要原因。应依法部署工作,正确处理中心工作与其他工作关系,确保中心居中,防止中心偏移;应依法指导工作,防止政出多门、朝令夕改或层层加码,使部队无所适从,无力应付;应依法规范各种会议、文电和活动,避免干扰正常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造成不应有的忙乱。尤其应注重依法管权,解决权高于法的问题;依法管事,解决言重于法的问题;依法管人,解决情大于法的问题。
树立以人为本治军理念。管理的核心是人,广大官兵是管理的主体。必须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重要建军治军理念,把推动部
队建设与促进官兵全面发展统一起来,坚定相信和依靠广大官兵,增强官兵的主人翁意识和使命感、责任感,把官兵中蕴藏的巨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挖掘出来、调动起来,凝聚到军队建设上来。必须关心官兵的切身利益,不断改善官兵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必须维护官兵正当民主权益,认真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官兵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广泛深入地开展尊干爱兵教育,增强基层干部骨干依法带兵、文明带兵、科学带兵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团结、友爱、和谐、纯洁的内部关系。
坚持向科学管理要效益。科学管理的终极目标是提高部队建设效益,提高部队战斗力。当前,部队建设中有的一讲抓落实,不是先研究抓什么、怎么抓,而是凭经验、靠感觉指导工作;有的一讲从严管理,就是闭门搞整顿、定措施,热衷于表面上轰轰烈烈;还有的干了一件平常工作,却费千般工夫搞炒作,图虚名不遗余力,抓落实蜻蜓点水。凡此种种,对部队建设极为有害。应强化质量效益观念,端正工作指导思想,克服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内容、重硬件轻软件等倾向,力求部队建设的任何投入、开展的任何工作、制定的任何措施,都能发挥最大效益,实实在在地转化为部队战斗力。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着力点和主要抓手是军事训练,必须贯彻实践推动的思想,努力在彼此融合、相互促进上下功夫。
胡主席强调指出:“加强军事训练,不仅是打仗的需要,也是一种重要的治军方式和管理方式。抓军事训练,从某种意义上
讲也是抓教育、抓管理、抓养成。以军事训练为抓手和切入点,可以带动部队全面建设,也有利于从严治军要求的落实。”胡主席这一指示明确告诉我们,必须充分认清加强军事训练与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辩证统一关系,切实通过严格正规的军事训练促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落实。
靠严格训练正秩序。实践证明,部队正规良好的秩序,源于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也源于全面严格的军事训练。应把依法管训、按纲施训、从严治训贯彻于军事训练全过程,严格制定计划,严格组织实施,严格训练考核,严格训练奖惩,切实把训练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个步骤抓实,把战斗力生成全过程、全要素训实训精训深,从根本上杜绝管理松懈、纪律松弛现象的发生。
靠严格训练强素质。重视抓好技术战术基础训练,增强官兵的技能、智能、体能和心理素质,提高部队基本军事、技术素养。把安全训练纳入军事训练科目,使官兵熟知战备训练活动中的安全要求和武器装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处置各种特情的方法。把指挥员的训练摆在突出位置,不仅要提高科学文化素养,做到懂专业、懂技术、懂操作,还要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指挥控制、安全管理能力。加强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指挥演练,突出复杂困难条件下训练,提高各级指挥员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
靠严格训练促养成。军事训练抓得紧,就能凝聚和振奋军心士气,部队精神面貌就好,作风纪律就过硬;军事训练松松垮垮,部队思想就涣散,作风纪律就松弛。通过从严治训培养官兵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精益求精、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是必要手段,也是有效途径。应坚持以岗位为平台、以任务为牵引,着力引导官兵在新装备训练中认清精确管理、规范操作的重要性,在复杂电磁环境联合演练中感受步调一致、密切协作的必要性,在执行抢险救灾、维和处突等多样化军事任务中强化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自觉性,在各级各类训练考核比武中培养斗志昂扬、真抓实练的训风和考风。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标准之一是完成任务好、事故案件少,必须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努力在打牢基础、科学预防上下功夫。
胡主席强调指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实现军队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其中就包含安全发展的要求。”实践证明,实现安全发展,必须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在更高的层次和起点上抓好安全稳定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这是做好部队安全稳定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一条基本经验。预防为主的实质是思想重视、主动防范。任何事故和案件都存在着潜伏性、动态性和关联性,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应紧紧把握事故案件渐变突发规律,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以前瞻的眼光、多维的视角、辩证的思维,深入分析影响安全稳定的主客观因素,科学预测各类隐患动向,掌握工作主动权,做到未雨绸缪、标本兼治,把没事当有事抓,把苗头当问题抓,把小事当大事抓,把别人的问题当自己的教训
抓,真正将事故案件止于未发、禁于未萌。
坚持综合治理。事物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决定着事物的发展变化。单纯就安全抓安全、以牺牲战斗力为代价消极保安全,不可能做好安全工作。必须确立综合抓的思路,采取综合抓的措施,形成综合抓的氛围。必须坚持集中整治与经常管理相结合,抓基层与抓领导机关相结合,传统方法与技术手段相结合,扭住倾向性问题和薄弱环节,综合施策防范,逐项整改落实。必须注重加强部队全面建设特别是基层基础建设,以全面过硬保证安全稳定,以安全稳定促进全面过硬。
坚持从严执纪。治军不严,祸害无穷。加强安全稳定工作,必须全面落实从严执法、从严执纪的要求,以严格保安全、以严格促稳定。应严格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各级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定期地对干部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评,着力解决精神状态不好、工作不负责任、防范素质不高等问题。应增强党性,敢于较真碰硬,勇于同一切违规违纪行为作斗争,对隐情不报、重情轻报、急情缓报者严肃处理,养成动真的、来实的良好风气。应通过强有力的法规教育、执法监督,增强官兵遵章守纪意识,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具有鲜明的与时俱进特征,必须贯彻改革创新的思想,努力在把握规律、探索创造、推动发展上下功夫。
胡主席强调指出:“要深化对我军建设阶段性特征的研究,深入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建军治军的特点规律,把新使命对工作指导的要求搞清楚,真正使工作指导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只有紧跟时代发展步伐,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研究新情况、探索新对策,才能牢牢把握治军主动权,推动部队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更新思想观念。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迫切需要我们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解决思想观念滞后问题,使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有所突破、有所深化。当前,在治军观念和治军理念上,应努力实现六个转变,即由“言治”向“法治”转变;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由“封闭自守”向“开放创新”转变;由“不惜代价不计成本”向“效益管理”转变;由“以牺牲战斗力为代价消极保安全”向“严格训练、严格要求”转变;由“凭个人经验、靠情况刺激抓安全”向“依法从严、科学管理、正规秩序”转变,以观念更新推动正规化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改进管理手段。积极适应新军事变革需要,进一步增大知识含量,树立知识带兵、知识管理思想,广泛汲取系统管理、矩阵管理、风险管理等现代管理知识,注重用新理论武装头脑,使管理手段更具知识化、科学化,打牢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根基。开发信息资源,拓宽信息渠道,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不断优化和改进管理手段,努力提高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质量效益。
建立长效机制。机制创新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健康发展的
篇6:论述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
摘要: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就深化法治体制改革、依法治国、实现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等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许多新指示、新部署、新规划,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保障人民权益指明了道路。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就必须要将“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中国”结合起来,依法治国才能建设法治中国。关键词:习近平依法治国 法治中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聚焦各领域的改革,在法治体制改革方面,提出了“法治中国”这一重要概念。十八届四中全会,则将建设“法治中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并在党的历史上首次以“依法治国”作为中央全会的主题。“法治中国”与“依法治国”并不是孤立无联系的两个课题,建设“法治中国”是“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依法治国”则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路径和显著特征。
一、“法治中国”的内涵及特征
法治中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最美蓝图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之一。建设法治中国,是一个在制度上不断完善和在措施上逐步落实的过程。党的十五大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战略,将法治提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十六大则将依法治国提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物质进步的同时法治也在同步;十七大则使依法治国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时隔五年,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中国”的美好蓝图一步步绘就,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有着鲜明的中国特征。
1、“法治中国”是由党带领人民共同建设的。
“法治中国”的建设包含四个重要任务: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一体化建设,明确了建设的任务流程,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也指明了实施的主体,即党、政府、社会、公民个人。这幅法治蓝图是由党带领人民通过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领域的改革提升完成的。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前提要求,只有始终不移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永葆我国法治建设的社会主义性和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同时又必须协调人民参与,只有得到人民群众的热心参与才能群策群力,才会以主人翁的姿态维护和支持这项事业。
2、“法治中国”体现了鲜明的时代性和人民性。
我们党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认识随着实践不断深化,对于“法治中国”建设的规律性不断把握,能够随着社会主义实践的不断深入将法治的作用最大程度发挥。从十八届三中全会邓小平同志高度强调民主和法治的重要性,强调制度的作用,到习近平同志在法治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论断,法治中国体现着鲜明的时代性,是中国法治进程的见证和缩影。法治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保证,我国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民利益,做到让人民满意,人民性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初衷。
3、“依法治国”是 “法治中国”的重要特征。
建设“法治中国”是一个在不断实现的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有着与旧社会、资本主义法治显著的区别,最具内涵性的特征就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真正实现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党依法依宪执政,政府依法行政,社会依法治理,司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建立健全了一整套完善的法律实施和监督机制,整个社会形成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法治中国”最重要的特征。
二、当前我国依法治国面临的困境和法制建设的不足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拉开了序幕,但是当前我国依法治国依然面临着一些困境,法制建设也面临着一些不足。
1、宪法的核心地位还不突出,宪法权威还没有树立。
依法治国关键在于依宪治国,依宪治国必须首先保障宪法的核心统领地位,必须要树立宪法的权威。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其他一切法律制度、规则章程的源泉,有部分公民却不了解宪法的作用,认为宪法对某一具体案例、具体行为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实实在在的具体法律才有实用性,宪法没有现实意义只有研究意义,宪法精神还没有形成。人民群众包括不少国家公职人员都没有形成对宪法的信仰,从而不能很好地将宪法精神贯彻到我们生活和工作的实际。
2、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
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是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人民的权益得到保障,法律的权威得到尊重,社会的公平得到彰显,但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人情执法、金钱执法的现象依然没有铲除,老百姓深恶痛绝的“法外开恩”“法场救人”等不时出现,单位保护主义和单位赦免现象还没有完全绝迹,这些都是我国法制建设面临的不足,也是依法治国必须要解决的困境。
3、危害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然存在,少数国家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知法犯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
法律的意义在于实施,在于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打击危害人民利益的现象。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他们代表着人民行使权力,其行为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家公职人员的所作所为,往往会被放大为整个政党的意志,会被认为是国家重心所在,其不合适的作为会抹黑整个政党的形象,使国家的公信力削弱和法律的威严被践踏。在我国法律的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着少数国家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知法犯法、徇私枉法的现象,严重损害了人们的利益,也使人们对于依法治国产生怀疑,对于建设谁的“法治中国”心怀疑问。
4、我国公民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党员领导干部没有起到先锋表率作用。
“法治中国”的目标,也包含了整个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文化成为主流文化的一部分。法治意识,绝不仅仅是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翻法条、打官司、上法院,而是要有一种法律的思维,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坚守底线,不去挑战法律的权威同时也能很好地保护自己。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还没有形成,广大党员干部甚至也没有先行一步,法律意识淡薄。这也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解决的问题。
三、建设“法治中国”的路径——依法治国
当前我国依法治国面临的重重困境和法制建设的不足让我们看到建设“法治中国”、实现“法治梦”、达到“法治文明”绝不是轻而易举就可以实现的,而是需要在党的领导下人民参与、与时俱进、有目标、有步骤砥砺前行才能够达到,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始终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坚持和改进党的领导、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始终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领导干部必须始终严于律己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1、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必须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
“法治中国”的重要特征和保障之一就是宪法和法律具有权威性,这种权威性不受任何人、组织的挑战。只有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树立了,各项工作、事业才有保障,而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又必须严格立法、公平司法、公正执法。
2、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和改进党的领导。
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作用。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在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我们党不但科学执政,而且依法执政,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目标定会在党的领导与人民的共同努力中实现。
3、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1]这就明确回答了到底是“权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权”,表明了在法律指导之下行使权力,规范权力的运行的决心。
4、依法治国必须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2]明确了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中的特殊重要地位。可是在现实的工作生活中,存在着少数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无视法律凌驾于法律之上、操作影响法律的实施破坏法律权威与公平等现象,与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这一目标相背离。因此广大领导干部必须有坚定的信念、正确的信仰、完善的法治意识,助力与“法治中国”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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