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精选7篇)
篇1: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及教育的发展趋势,加速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知识复合型人才,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一些成绩突出、学有余力的学生能更充分地利用我校的教育资源,学到更多的知识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中实行主辅修制和双学位制。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双学位、辅修专业制。
(一)双学位。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不同学科门类,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中的一级学科门类标准划分的专业作为第二专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即可获得双学士学位。学位系统设置为:哲学学士、经济学学士、法学学士、教育学学士、文学学士、历史学学士、理学学士、工学学士、农学学士、医学学士、管理学学士。
(二)辅修专业。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其它专业作为第二专业,成绩合格即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第二章 修读申请
第三条 我校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原则上要求连续两学期的平均学分绩达到或超过65分,可以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平均学分绩达到或超过70分,且首次考试没有不及格者,可以申请攻读双学位。修读辅修专业和双学位的学生,每人只能选修一个双学位或辅修专业。
第四条 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院,应提前将所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接受名额报至教务处,教务处将于双学期 1
放假前予以公布。
第五条 符合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条件的学生,应于单学期开
学第一周内向学生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南昌大学修读双学位申请表》或《南昌大学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经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同意后,送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院审批。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院负责将录取情况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学院,同时将录取双学位、辅修专业的的名单汇总报教务处。教务处将于第二周对各学院录取的双学位、辅修专业名单,进行复审,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有关学院。
第六条 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院应于第三周通知学生在规
定时间内按规定交纳培养费;未交费学生不得参加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习。
第三章 教学安排
第七条 双学位、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由专业所在学院根据
专业特点和要求,按照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经教务处审核后实施;课程由该专业的主要学科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组成;教学培养要求应与该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要求相同,以保证培养质量标准的统一。
第八条 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习均实行学分制管理,双学位学习时间二年,辅修专业学习时间一年。辅修专业一般设置8-10门课程,总学分30学分左右;双学位的课程可在辅修专业课程基础上增加若干门课程,总学分60学分左右,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环节,毕业设计(论文)不高于8学分。
第九条 双学位、辅修专业的课程教学,可以采取单独开班、随
堂听课选修、网络辅助授课等形式,选修达到15人的专业,需单独开班。上课时间为双休日、节假日、晚上或寒暑假。攻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应根据主修专业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有计划地选修课程。
第四章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条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院负责建立双学位、辅修专
业学生的学籍档案,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和本办法规范管理。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成绩由开设双学位专业的学院负责管理,待学生修业完毕,将成绩单制作一式三份,待教务处验印后,一份送学生所在学院存入学生学籍档案,一份给教务处备案,一份留在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院存档。
第十一条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应按与本专
业学生相同标准和要求进行考核和评分,上课出勤、完成作业情况等平时成绩占20%,卷面成绩占80%。
第十二条 双学位、辅修专业学籍实行独立管理制度,其成绩的优劣不影响主修专业学籍处理。但是,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应首先保证完成其主修专业课程的学习,如在主修专业学习过程中达到《南昌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退学条件,将取消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资格。
第十三条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考核未通过的学生,可在下学
期开学初参加补考。若补考仍未通过,或对成绩不满意者,可按学分缴费随下一届学生重新选课学习。
第十四条双学位、辅修专业成绩合格取得的课程学分,可冲抵
主修专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个性课程学分和II类通识课学分。
第十五条修读期间,学生如果已经学习并获得某门应修课程的学分,可以向开课学院申请免听,但必须参加统一考试,重新取得学分。
第十六条修读期间,若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
在上课、实践教学环节或考试时间安排有冲突,学生应优先保证主修专业的学习和考试。未修读的课程内容应通过自学等方式补上;若考试时间冲突,可在考试前向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开课学院提出书面
缓考申请,经批准后,可参加补考或随下一年级的学生一同考试。
第十七条学生在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过程中,如遇特殊
情况不能坚持继续修读者,应办理退学手续,未办理申请退学手续而擅自中途退学者,其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课程已获得学分学校不予认可。退学申请向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院提出,由相应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章 毕业与学位
第十八条双学位、辅修专业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由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院负责,与本科应届毕业生授学位审查工作同时进行。双学位的授予应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报教务处学籍科复核后,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第十九条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在主修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的学分,发给“南昌大学辅修专业证书”和“南昌大学辅修专业成绩单”。未修满辅修专业规定学分的,仅发给“南昌大学辅修专业成绩单”,其学籍表不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二十条修读双学位专业的学生,在主修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环节),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的学分,且必须取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方可授予“南昌大学**(双学位)学士学位证书”,并在主修专业毕业证上加注“第二专业**”。体育、艺术类专业修读其它专业双学位,需达到相应的英语要求。未能获得主修专业学位或未完成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但达到辅修专业要求者,颁发“南昌大学辅修专业证书”;未达到辅修专业条件的,仅发给“南昌大学辅修专业成绩单”。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双学位收费标准按照《关于核定南昌大学、华东交通大学全日制本科双学位收费标准的批复》赣发改收费字[2009]536号文件执行,按学年收取。辅修专业参照《关于核定南昌大学、华东交通大学全日制本科双学位收费标准的批复》赣发改收费字
[2009]536号文件,按实际学分收取,一次缴清。未按期缴清培养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双学位、辅修专业学籍。若中途退课,所交当年学费一律不退。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二条此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其它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外校全日制本科生修读我校双学位,参照此办法执行。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篇2: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速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有余力的学生能充分利用西南科技大学多学科的教育资源,获取更多的知识技能,成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适应性强的复合型人才,提升就业及社会竞争力,学校决定试行双学位教育。
双学位是指在校本科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学有余力,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经自愿申请,学校考核同意,再完成跨学科门类的另一个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授予学位条件者,可同时获得另一个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为做好双学位教育工作,特制订本办法(试行)。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双学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办公室具体职责:负责双学位专业申报、指导和管理,拟定相应的文件。
3、学校学位办负责审核并颁发双学位证书。
二、培养方案和教学要求
1、双学位专业的培养方案由各学院制定,其中总学分要求:文科类专业75学分左右、理工科类专业80学分左右(含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2、取得双学位专业修读资格的学生,依据该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要求,按照主修专业的方式、方法和学校有关学分制管理规定参加选课、修课、考试(考核)、实习、实验和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并按该专业课程学分费用标准交纳修课费用。
三、报名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无违纪记录;
2、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学有余力的本校二年级(第三学期)本科生;
3、学生应修读与主修专业跨学科门类的双学位专业;
4、身心健康。
四、审批程序
1、各学院根据其专业特色、办学条件确定当年双学位专业招生名额并于每年10月向学生予以公布。
2、符合修读条件的学生可在当年11月(第三学期)向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申请,经接收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将于12月公布获得修读双学位学习资格的学生名单。
3、取得双学位专业修读资格的学生即可按学校学分制管理要求参加选课并从第四学期开始予以修读。
4、取得双学位专业修读资格的学生,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修读资格。确因无法坚持学习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中止学习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关学院和教务处同意后,可终止修读双学位专业。学校根据其修课情况,可出具修读该专业课程的证明材料。
五、学籍、成绩和学生管理
1、修读双学位专业学生的学籍关系保持在其主修专业不变,学生管理仍由主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
2、双学位的成绩与主修专业课程成绩同时在学籍档案中记载。
3、学生因故未修满双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分而终止学习,其所修课程可作为素质选修课处理。
4、修读双学位专业的学生在校学习年限如下,学制为4年的,学习年限为3-6年(不含休学时间);学制为5年的,学习年限为4-7年(不含休学时间)。
5、其他未及事项按照《西南科技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六、毕业与学位资格审定
1、双学位学生主修专业的毕业和学位资格申报及审查工作由主修专业学院负责,修读的双学位专业学位资格申报和审查工作由开设双学位专业的学院负责。
2、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取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的学生,如符合双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校审核后颁发双学士学位证书;
3、未获得双学位的学生,如修课学分符合学校辅修专业要求的,可颁发该专业的辅修证书。
七、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西南科技大学双学位专业及其培养方案学分汇总表
序号 学院 专业
双学位开课课程学分统计
必修课学分 选修课学分
毕业实习、设计环节学分 总学分 1 材料
材料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方向 20 45 15 80 2 环资 地质工程 47 11 22 80 3 计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7.5 15.5 17 80 4 经管 工商管理 39 18 18 75 5 经管 经济学 44 14 17 75 6 经管 市场营销 41 18 16 75 7 生命 生物技术 45 19 16 80 8 文艺
汉语言文学 47 12 16 75 9 信息 自动化 51 15 21 87 10 制造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9.5 14.5 16 80 11 土建 工程管理 45 25 11 81 12 政治
政治学与行政学 44 14 16 74
西南科技大学“双学位”授位细则
为确保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双学位”教育的通知》(川学位[2009]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授位细则。
1、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在学分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可授予双学士学位:
(1)学生必须是本校在校生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或毕业证书)和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资格(或学士学位证书);
(2)按照所修读“双学位”专业的培养方案,缴费选课,修完规定课程,取得规定学分,达到“双学位”专业的毕业条件;
(3)所修读“双学位”专业全部学位课程(毕业论文/毕业设计除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O0;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不低于70分;
(5)较好地掌握申请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如果在校修读“双学位”期间,因考试作弊等违反校规校纪而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以学校处分决定为准),不得授予双学士学位。
3、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其“双学位”专业达毕业要求和授位条件的,由“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报送名单,并需经“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和主修专业学院领导签字,上报学校审核批准后,发放学位证书。
4、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授予的双学士学位,国家承认学位,纳入学位信息备案。
5、本授位细则适用于西南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本科修读“双学位”的学生。从2009年开始执行。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西南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西南科大学位字[2008]8号)执行。
篇3: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
关键词:全日制,专业硕士,发展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就是为了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应用型技术人才, 重点不在于学术上的研究, 而是致力于为社会服务。换而言之,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优势在于能动手解决实际问题, 更能适应社会用人单位的需求。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 通过参加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教育既能提高学生自身的社会实践技能, 又能获得高于本科的学历, 全日制专业硕士必将逐渐成为被社会各领域所关注的焦点。
一、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专业硕士教育现状
目前, 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专业设有金融、国际商务、工业工程、物流工程。在以上专业中, 工业工程专业和物流工程专业是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分数线最低的, 这两门专业属于工学性质, 学生毕业拿的是工学硕士, 在上课期间, 所学知识全是纯文科理论知识, 但是在毕业时, 所撰写的硕士毕业论文中需要出现大量的数学建模、数学公式、以及仿真模拟图形。管理学院有一个硬性规定, 攻读专业硕士的学生在参加毕业答辩前, 必须发表一篇B类以上核心期刊小论文, 否则不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但是, 每个学校对于A、B、C类核心期刊都有不同的鉴定标准, 而且每年收录核心期刊的学校科技处都会进行重新收录和筛选。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专业硕士学制是3年, 第一年是理论课学习, 随后两年就是小论文的撰写以及发表和完成一篇硕士毕业论文。
1. 课程设置有待完善
就工业工程专业、物流工程专业开设的课程而言, 都有《管理学》《运营管理》《现代工业工程》《人因工程》等等课程, 大部分学生在之前本科学习阶段, 或多或少都上过相关理论课程。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未能充分考虑学生真正的需求, 以及学生所需要撰写的小论文和毕业论文的要求。
2. 全日制专业硕士培养目标定位模糊
全日制专业硕士是以职业需求为导向, 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 注重学生对于知识运用能力的培养, 逐步使学生成为高层次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在撰写的小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中体现学生的社会实践背景和实用价值, 对于作为主要生源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说, 他们并不能真正理解职业性的内涵, 且高校管理者及研究生导师也缺乏对职业性的深入理解。国家确定了应用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要求, 但对于应用型研究生和学术型研究生应具备的能力界定仍比较模糊, 培养目标定位的模糊造成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结果与社会需求的隔离。
3. 企业实习不能保证
企业实习是全日制专业硕士培养教育最显著的特征, 是实现全日制专业硕士培养目标的关键。在第一年的理论课学习过程中, 没有把去企业实习的课程渗透到专业硕士的日常学习中去, 大多数学生平时空余时间的安排就是呆在图书馆看书或者实验室学习, 做家教, 自己找兼职, 在寝室玩电脑。这与专业硕士教育培养目标相违背, 专业硕士培养针对的学生大多数是没有职业背景、工作经验的应届本科生, 只有贯彻执行把学生送到企业中进行实践, 才能让学生确切感受到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自身具备哪方面的技能。企业实践的工作内容也是具有针对性的, 不是复印、打印、收发信件, 而是通过在企业实习中, 习得一门软件系统的技术能力, 如果去企业物流部门实习, SAP系统是必须学会的, SAP系应用统涉范围很广, 采购、销售、财务、人事部门都需要用到该软件来处理日常的工作。
二、影响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专业硕士教育缺乏过硬技能的原因
1. 选课机制不灵活
每学期每位专业硕士研究生都要制定自己的培养计划, 就是选课, 其实大部分的课程都是该专业的相关课程, 如果想跨专业去学习其他课程知识, 管理学院只承认2门跨专业课程的学分且不能超过4学分, 而且选课会与已经定下来的课程上课时间相冲突。很多同学由于需要撰写的小论文和毕业论文都要用到大量数学建模知识、最优化、高级运筹学、MATLAB模拟仿真软件, 必须要跨专业选课去学习与以上知识相关的课程, 这样一定会与自己本专业的课程上课时间相冲突, 结果很多同学放弃听自己本专业的课程, 选择听跨专业的课, 这样做的结果, 是对教育资源的一种浪费, 其实在专硕培养中, 学生缺什么知识就应该去上与该知识相关的课程, 而不是设置该专业固定的课程去让学生参加学习, 即使学生在上本专业学位课时, 学生也在学习跨专业课程的知识, 这是学校和学生都不想要的结果。
2. 缺乏工作英语教学
英语技能是每位专业硕士踏出社会必须具备的一项最重要的技能。在人事面试时, 其他具备的技能不能立马显现出来, 只有英语口语技能可以, 现在很多企业都是要进行全英文面试, 尤其是外企, 至少需要五六次面试, 期间可能会有电话面试, 在外企常常有视频、电话会议, 开会中使用的语言通常是英语, 在平时的英语类课程教学中, 还是侧重于阅读, 英语口语、听力方面的培养较少, 英语听力课程的教学比英语口语课程教学更重要, 英语听不懂, 就是英语语言技能这扇门关了, 在日后的工作中, 和外国籍同事不能顺利沟通, 如果上司是老外, 给员工布置的任务, 你都不能完全明白, 连工作都不能进行下去。
3. 日常办公软件技能掌握局限于文字的输入
在社会实际工作中, office办公软件的实用性很强, 企业的任何一个部门工作人员都要用到这方面的技能, 但是对于现在的专硕研究生, 只能在局限于简单的文本输入, 在实际的工作中, 有大量的报告在会议中需要做汇报, 而制作PPT是最能呈现出当前的工作进展, 以及对未来市场预测发展的状况。在这种报告中, 文字不能更好地体现说服力, 需要有大量的数据分析、以及统计图表、企业运作流程图作为支撑, 才能不显得空洞, 没有实质性的内容, 汇报的PPT也仅仅是输入文字、插入几张图片那么简单。
三、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全日制专业硕士教育的培养对策
针对上述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专业硕士培养的现状, 还有专业硕士缺乏企业实际工作中需要用到的技能分析, 需要制定相关的对策来弥补全日制专硕培养中的不足。专业硕士教育能够培养出适应于为社会服务的应用技术型人才对国家经济社会建设至关重要。
1. 明确专硕培养计划以职业需求为导向
学校开设的课程应该与企业实际工作中需要运用到的知识相结合, 更能显出该课程的实用性, 而不是老师在上课时播放PPT, 考试以一篇与该课程相关的小论文作为考核来结课。对于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的专硕是否必须发表一篇B类以上核心期刊的小论文, 学校应该在上海市内、以及其他省市的高校进行调研, 学位论文更应该体现专业硕士在企业实践中的背景反映, 把从企业中习得的知识灵活地与自己的学位论文相结合。既然专硕研究生需要撰写的论文中, 需要用到MATLAB仿真模拟工具、有些还要针对数据做分析, 需要用到STATA软件、SPSS软件、EViews软件, 学校可以开设与该软件相关的上机实践课程, 以具体的文献中需要使用到的上述软件工具进行实践指导。因为专硕教育重心是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应用技术型人才, 重点并不是学术研究, 而是侧重于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现在社会处于大数据时代, 企业中大部分工作需要对数据进行分析, 才能预测市场未来发展动向。
现在还有多数本科应届毕业生并不能真正区分学术性硕士和专业硕士的区别, 对专业硕士存在误解, 专业硕士队伍中还有一批是实际参加过工作的同学, 深刻体会到学历教育的重要性, 清晰明白自己在日后求职中真正需要的是什么技能, 什么能力, 大多数拥有工作经验的学生选择上理工管院物流工程专业或者是工业工程专业, 是基于这两门专业在毕业时能获得工学硕士学位, 相对于管理学硕士、经济学硕士学位, 在求职中有一定的优势, 在当前的社会就业形势下, 理工科相对于文科来讲, 就业具有竞争力。
2. 英语技能运用于交流实践中去
现在上海理工大学等高等院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每年都在与国外高校洽谈访问、交换交流的项目, 每年都有送往海外的院级、校级的长期交换生、短期交换生项目。短期交换生项目一般执行于寒假、暑假、有的也开设在平时的日常学习生活中, 主要内容就是体验异国文化, 大部分还是以参观国外先进的制造企业为主。对于专业硕士来讲, 参加这样的海外交流学习项目, 无异于锦上添花, 通过参观国外企业, 不仅可以了解国外的就业形势、行业背景、学习海外的先进技术, 而且还能通过这样的机会, 去锻炼自身的英语口语, 在这样一个全英语的环境中, 强迫自己开口使用英语这门语言工具和国外的老师、同学、企业工作人员进行交流。
上海理工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下设五个文化中心, 分别是:日本文化中心、英国文化中心、美国文化中心、德国文化中心、北欧文化中心。这几大文化中心, 几乎天天都有国外文化体验的活动, 参加人员有国内学生、国外 (学历生、语言生) 、老师都是外籍教师, 通过参加上述文化中心的活动, 也能去锻炼学生的英语听说技能。
3. 落实好全日制专硕校企双导师培养模式
校内全日制专硕培养主要有三个环节, 即理论课程学系、专业实践、学位论文, 而企业培养则是专硕进入企业进行社会实践, 成为企业的“应用型技术”人员。一方面, 专硕学生需要与企业正式员工一起参加日常的工作, 视不同部门而决定学生的工作性质;另一方面, 学生通过企业的工作实践来完成自己的毕业论文。一般情况下, 专硕学生的企业导师均为中层级别以上的领导骨干或者是技术部门负责人, 这使得专硕学生才能真正参与到具有实质性的工作中去或者是技术研发工作中。企业导师都具有丰富的工作实战经验, 专硕学生跟随企业导师在工作中才能真正做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专硕学位毕业论文都会与企业开展的项目相联系在一起, 这样的学位毕业论文才能体现专业性和实用性, 而不是纸上谈兵、空洞没有实际意义。通过专硕学位毕业论文与企业开展的工作、校内导师在学位毕业论文中对于需要用到的理论知识的把关, 三方面相结合, 能使学生明确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 促进学生提升创新意识和现场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的能力, 最终成为社会需要的应用技术型的高素质、实用性人才。
篇4: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
甲方:(申请人)
乙方: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工作处
丙方:(指导教师)
丁方:学院
经甲方申请,丙方和丁方同意,乙方审核,同意甲方到湖南农业大学提前修读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愿意就以下条款签订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申请提前修读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必须为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申请提前修读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课程,一般应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所有申请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在办理提前修读手续前,甲方应对照报考条件自我进行资格审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录取,责任由甲方本人负责。
二、甲方办理提前修读手续,必须在第一次面授前一周内,过时不予办理。
三、甲方应向丁方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出的同意其提前修读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的介绍信,经乙方、丙方、和丁方(丁方接收甲方提前修读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签章同意后,填写提前修读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申请书及选课计划表,交丁方审核存档。
四、甲方自愿申请旁听类别专业(领域和方向)研究生课程,学习期限为一学年,自200年月 至200年月。甲方需向丁方交纳课程费2000元。费用交清后,由丁方办理听课手续。甲方可自愿选听本学年内研究生处或学院按教学计划开出的同一层次的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乙方或丁方不单独为甲方开课。
五、丁方为甲方联系并确定其提前修读期间的指导教师,丙方应履行导师的职责,指导甲方的学习,甲方应服从丙方的指导。甲方在学校进修课程期间须遵守国家法律和乙方、丁方一切规章制度,按时参加面授。乙、丙、丁方应为甲方
提供与同专业(领域)同年级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同的课程学习条件,将其纳入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管理。
六、甲方参加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与复试成绩合格,被录取为本校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需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完成规定的必修环节(培养计划、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等)才能进入中期考核环节和论文工作阶段。甲方取得入学资格后满两年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如甲方未能录取,丁方可向甲方出具所修课程成绩单。
七、因甲方个人原因没有参加所开课程的学习或考试,丁方不予退款。
八、若甲方被乙方录取后,甲方所交提前修读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费可抵学费。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年月。
十、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名:丙方负责人签名:
乙方负责人签名:(盖公章)丁方负责人签名:(盖公章)
篇5: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
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2009年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及《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为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扩展知识结构培养复合型人才,学校修订了《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附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第二条 双学士学位是指在本科学习阶段,主修本专业的同时,修读另一学科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要求者可获得另一个学科专业的学士学位。附修包括辅修及双专业,附修是指在本科学习阶段,主修本专业的同时,修读另一专业的课程,达到辅修或双专业培养计划要求者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或双专业毕业证书。
第二章 专业设置及教学安排
第三条 原则上已有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学院可以申请设置附修(辅修、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专业,报教务处审批。
第四条 四年制专业附修及双学士学位教学活动安排在二至七学期,五年制专业安排在二至九学期。
第五条 若主修专业的教学活动安排与附修专业、双学士学位专业教学活动安排冲突,学生应服从主修专业安排。
第三章 修读要求及程序
第六条 学生可在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申请修读附修专业、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修读一个附修专业或一个双学士学位。
第七条 学生修读附修专业可以选择与主修专业学科门类相同或不同的专业,修读双学士学位必须选择与主修专业不同学科门类的专业。
第八条 学生申请修读附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的条件:主修专业必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及格以上(含及格);在校期间未受退学警告及违纪处分。
第九条 教务处每学期末公布附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专业的招生信息。
第十条 教务处负责审查申请修读附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学生的资格。
第十一条 学生申请获批后,按有关规定到附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属学院办理选课及交费手续。
修读附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按学分收费,收费标准为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110元/学分,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115元/学分,艺术类专业240元/学分,软件工程专业180元/学分(2007级以前)、240元/学分(2008级以后)。
第四章 成绩及学籍管理
第十二条 修读附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学生的学籍由主修专业所在学院管理,附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在学院负责相关教学计划安排和成绩管理。
第十三条 学生在修读附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时,主修专业与附修专业、双学士学位专业存在学分相同、内容相近课程,取得主修专业课程学分后,可以免修相应的附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课程。免修的总学分累计不得超过附修专业(双学士学位)总学分的20%。
第十四条 附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专业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得重考,必须重修。
第十五条 学生在修读附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的过程中,主修专业必修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暂停其修读附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资格,待主修专业不及格课程考核通过后再申请继续修读。
第十六条 修读附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在学习期间,因违纪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终止修读附修专业、双学士学位,所修读课程成绩按选修课成绩处理;受退学处理者,按主修专业开具退学证明和肄业证明;受开除学籍处理者,按主修专业开具学习证明。
第五章 毕业资格审查及毕业
第十七条 取得辅修专业毕业资格的最低学分要求为25学分;取得双专业毕业资格的最低学分要求为50学分;取得双学士学位毕业资格的最低学分要求为60学分,其中双学士学位毕业论文8学分(含毕业实习)。
第十八条 学生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后,(1)若完成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要求可颁发辅修专业证书;(2)若完成双专业培养计划要求可颁发双专业毕业证书;(3)若完成双学士学位培养计划要求可颁发双专业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 修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后,若符合学校授予双学士学位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后,可获得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修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在主修专业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之前应完成双学士学位课程修读及毕业设计(论文)。
第二十一条 修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前六学期(五年制前八学期)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首次考核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且所修读双学士学位课程学分超过双学士学位培养计划要求总学分的80%,于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进入并完成双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学生进入双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后,有以下情况之一,按附修专业处理(完成双专业培养计划要求可获得双专业证书,不符合双专业但完成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要求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1.双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未能通过;
2.双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通过,但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第九、十学期)主修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首次考核成绩)低于75分;
3.第八学期(五年制第十学期)前未完成双学士学位培养计划要求;
4.主修专业只获得毕业证书,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修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前六学期(五年制前八学期)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首次考核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双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后,所修课程按附修专业处理。
第二十二条 主修专业结业或肄业者,所修读附修专业、双学士学位课程成绩按选修课成绩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附修及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时开始实施,此前修读附修和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按原有的管理办法执行。
篇6: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
XX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学生姓名
学位类别
专业领域
研究方向
指导老师
学院名称
XX大学研究生院
制
学位论文拟选题目
名
称
类
型
技术研发类,工程设计类,管理研究类,其他
来
源
国家项目,省部级项目,地、市级项目,横向项目,校内项目,自选项目,其他
一、与所选题目相关的研究进展、现状(主要分析本研究方向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情况,着重说明自己的选题经过、该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动态(所列中、外文参考文献数量应不少于20篇)、对开展此课题研究工作的设想、所选课题的意义(包括理论意义、实用价值、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等)、以及自己准备在哪些方面有所进展或突破及预期成果等):
(可加页)
二、主要研究内容(明确学位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
(可加页)
三、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阐明拟采取的试验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阐述课题研究工作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或措施):
(可加页)
四、论文工作的总体安排及进度:
五、仪器设备、研究经费(完成该项研究已有的基础及知识储备情况,仪器设备和其它方面已具备的条件,估算课题研究的工作量及试验研究经费等):
(可加页)
六、审核意见
校外指导教师对于学位论文选题的意见(阐明选题的意义或价值,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是否正确,可行性如何?)
指导教师(签名):
****年**月**日
校内指导教师对于学位论文选题的意见(阐明选题的意义或价值,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是否正确,可行性如何?):
指导教师(签名):
****年**月**日
审核专家组对于学位论文选题的意见
审核时间
****年**月**日
地
点
专
家
组
成员
姓
名
职
称
工
作
单
位
签
名
审 核 小
组
意 见
审核组长(签名):
****年**月**日
学院意见
审批人(签名):
****年**月**日
篇7: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
一、学校整体规划, 明确培养定位
吉林大学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从1996 年开始招收第一批法律硕士, 已经形成规模化效应, 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办学经验。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种类多、涉及领域广的特点, 学校于2009 年制定了《吉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总体规划》, 遵循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 努力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理念更新、培养模式创新和保障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长效机制。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 ( 教研〔2013〕1 号) 文件精神, 学校于2014 年制定了《吉林大学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章程》, 成立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的成员包含了一定数量的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根据学校法学学科的自身优势和多年的法律硕士培养经验, 确立了吉林大学的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 即培养认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现代法律精神, 恪守法律职业伦理, 谙熟法律思维方式, 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和能力, 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的、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级法律人才。
二、改革课程体系, 突出优势方向
为适应市场经济改革和用人制度改革的客观需要, 强化基础课与专业课精细化教育, 从法律硕士的应用领域与就业方向出发, 以拓宽法律硕士的知识面、夯实专业技能, 增强毕业生的择业竞争力和工作适应能力为主要方向, 依托吉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项目, 学校对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体系进行了改革, 形成了平台课为基础、传统的民商事法务方向和刑事法务方向为两翼、人权和社会公益方向为特色的“职业导向的项目式”课程体系, 具体课程设置见表1。
( 一) 平台课
法律硕士培养的是从事法律实务的专门人才, 除了法律硕士 ( 法学) 专业学位研究生外, 法律硕士 ( 非法学) 专业学位研究生都没有法学教育背景, 因此针对该类法律硕士, 强化法律基础理论知识的训练尤为必要。平台课是指法律硕士在第一年修习的必修课, 包括法理学、民法原理与方法、刑法原理与方法等7 门基础知识课程。通过一年的学习, 让学生打好扎实的法学基础, 为将来熟练运用法律创造良好前提, 同时也为第二学年的方向选择、第三学年的专业实习奠定基础。
( 二) 项目方向课
根据法律职业市场的需要, 结合我校培养能力和学科优势, 设置了三个项目方向课, 即民商事法务项目方向、刑事法务项目方向和人权与社会公益法务项目方向。在此过程中, 使教师以问题为核心, 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指导和讲答, 提高教学效率; 项目组学生可充分利用了导师组教师之间优势互补的有利条件, 得到更全面的指导和帮助, 着重建设人权与社会公益法务项目方向。学校与中国人权研究会设立了吉林大学法学院人权教育中心具体承担该项目方向法律硕士的培养工作, 组织撰写该方向的系列教材。
三、创新教学方法, 明确职业教育导向
在教学中, 以现行法律规范和司法政策为纲要, 以国内案例和国外判例为素材, 以权威理论通说为支撑, 系统阐释专业知识体系及要点, 并积极与司法考试内容的对接。遵循法律解释学的方法讲授知识内容, 培养学生按照法律解释学方法进行思考的能力。同时, 将课堂互动的表现作为课程考评的重要内容, 进一步激发法律硕士参与教学活动的主动性。
( 一) 开设法律诊所
诊所法律教育是一种“以学生为主、以教学为目的、以法律援助为手段, 采用案件讨论、角色模拟、单独指导、在实践中学习等方式, 培育与提高学生思考的能力”的教学方法。[1]法律诊所教育以国家重点学科刑法学科为主要载体, 受到法律诊所教育指导委员会、国际司法桥梁和福特基金会的支持。诊所教育的教学目标是在现场环境下实际体验法律实务处理过程, 培训学生民、刑法律实务的技能, 使学生在实践中增强法律工作者的角色意识和责任意识, 增强书本知识向法律应用实践转换的能力。
( 二) 设立模拟法庭
法律硕士模拟法庭赛季是法律硕士教学的核心内容。每年秋季都举办为期一个月的法律硕士模拟法庭赛季, 同时积极开展校际间的模拟法庭竞赛交流, 已成功举办两届东北高校模拟法庭竞赛。通过该过程, 让法律硕士在专业知识、法学理论、司法制度的实际运作等方面得到了较好的锻炼, 为法律硕士将理论与实际的紧密结合提供了感性认识。同时为法律硕士法律思维的培养创设平台, 锻炼了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 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法庭辩论与应变能力。
( 三) 组织模拟谈判
以模拟法庭竞赛团队为架构, 积极组织学生参与重要的国内、国际模拟法庭比赛, 如理律杯模拟法庭大赛、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等。通过组织学生参与、观摩这些比赛, 真正理解国际国内法律的应用与操作方式, 在模拟对抗中深刻体会法律职业的精髓, 锻炼了法律思维及英语法律语言能力, 学习并掌握谈判技能, 为将来参与国际国内法律职业市场的竞争做好充分准备。
( 四) 开展“庭审走入法学院”系列活动
学校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建立起长效的合作机制, 开展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审走入法学院”系列活动。在校园内审理真实民事案件, 近距离体验法律的运用, 让法律硕士领略到最高法院法官熟练的法律知识和精湛的审判技巧, 促进了法律硕士从理论思维到实践思维的转化, 进一步激发了法律硕士学法与研法的热情。
四、完善双导师制, 提高实践教学能力
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 必须解决师资队伍结构问题, 一方面从校内选聘既有较高理论水平, 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 充实专业研究生教师队伍; 另一方根据自身特点及建设需要, 从相关行业及企事业单位选聘高级专门人才兼任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或实践课程教师, 扩大相关行业领域在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工作范围, 提高专业学位实践教学质量。[2]
( 一) 强化校内师资的实践教学技能
1.面向全院教师征聘法律硕士课程的主讲教师, 接受法学院对所任课程教学质量的管理, 及时修正教学内容和方法。组织主讲教师开展常规教学研究活动, 并提供必要政策支持。
2.每周定期举办“法律硕士教育论坛”, 就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法律硕士教学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同时设立教研项目, 为教师开设职业导向课程提供经费支持。对应聘教师进行跟踪考评, 并在期末对教学质量进行量化评价, 对考评不合格的教师, 终止其法律硕士教学任务。
3.启动“法学教育精英人才培养计划”, 选派中青年法学教师到法学教育较为成熟先进的国家或地区进行学习或到法院、检察院、事务所等实践单位锻炼。目前, 有挂职经历和兼职执业律师的教师占法学院教师的比例保持在80%以上。
( 二) 聘请校外兼职导师
校外兼职导师分为兼职教授与合作导师, 由法律实务部门具有较强实践经验和较高学术水平的工作人员担任。兼职教授主要承担学术讲座、参与指导法律硕士毕业论文写作等。合作导师主要承担联合指导学生实务训练、参与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模拟法庭竞赛及“诊所式”法律教育等指导工作。
校外合作导师聘任人选由校内导师推荐。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聘任办法》规定的聘任程序, 校外合作导师聘任人选经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聘任为校外合作导师。校内导师负责激活合作导师, 提高学生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增加学生实践机会等。同时, 吉林大学法学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律师协会等部门联合组成“法律硕士培养协调委员会”, 具体负责法律硕士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工作。
五、搭建校内外实践平台, 强化实践能力
( 一) 校内实践基地
学校与吉林省司法厅合作, 建立了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援助站, 作为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基地。该基地吸收法律硕士参与法律援助,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 使法律硕士能够在此过程中学会事实调查、法律检索和法律文书起草、证据的甄别和批判性分析、谈判、调解等技巧。通过参与法律援助, 进一步增强了法律硕士对法律职业伦理的认识, 提高法律职业素质, 对现代中国法律实践中的程序问题、行政执法问题、人权保障问题有了深入的理解。
( 二) 校外实践基地
为了满足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需要, 学校积极与有关企业、律师事务所、政法机关等深化合作, 严格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的要求, 建立起长效、稳定的能够满足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要的培养实践基地。目前, 学校已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等法律事务部门建立培养实践基地32 个。同时, 将培养实践基地的专家聘为校外合作导师, 具体负责指导法律硕士的专业实践。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建立的法律硕士培养实践基地被评为校内示范性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
进一步明确专业实践要求, 确保专业实践质量。法律硕士参加专业实践前须与校内导师和校外合作导师共同制定专业实践计划, 根据专业计划完成专业实践工作。法律硕士专业实践结束后, 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 并填写《吉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 由校外及校内导师签署意见。每年定期组织专业实践总结, 针对法律硕士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培养实践基地进行沟通解决。
六、健全质量监督体系, 确保培养质量
( 一) 加强校内过程管理
1.学校层面进行政策引导。发挥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的作用, 制定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和质量标准, 完善专业学位教育质量审核和督导机制。积极开展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试点, 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与案例库建项目, 组织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评选等, 合理配置资源, 建立激励机制, 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2.学院层面积极发挥主动性。落实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 积极建设和配置专业学位教育所必备的软硬件条件; 严格规范法律硕士课程教学管理; 建设高水平的专业学位教师团队; 建立稳定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 实现校内导师与校外合作导师有效的联动机制, 保证法律硕士专业实践质量。
( 二) 加强社会监督与反馈
积极配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评估活动; 积极与政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部门深入合作, 引导行业专家参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加强法律硕士就业反馈, 及时调整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吉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 以职业化导向为中心, 坚持注重实效、可持续发展、突出特色、立足自我, 积极推进开放办学, 注意倾听就业市场反馈, 努力整合社会资源, 有效地提升了法律硕士在法律职业市场的适应性和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叶英萍, 黄丽环.诊所法律教育教学模式探讨.http://www.hainu.edu.cn/stm/lawflzs/2009526/10214104.shtml, 2009-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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