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卫工作检查制度

关键词: 创卫 学校 评价 教育

爱卫工作检查制度(精选6篇)

篇1:爱卫工作检查制度

学校爱卫创卫检查评比制度

一、健康教育:

1.按原国家教委文件要求查阅市教育局“教育行政部门健康教育评价表”,在各项指标中选项为“A”的学校分别达90%以上,得0.5分,每降低5%扣0.1分。

2.随机抽查中、小学“学校健康教育评价表”各10份,≥85分以上的占85%,得3.0分。

3.随机抽查其中中、小学各一所,核实健康教育评价情况,并现场检查相关知识和个人行为,核查得分比自查得分每降低1分,扣0.5分。

4.抽查市属中等职业学校1所,贯彻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得0.5分。

二、食品卫生

1〉.行政管理: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市人大或政府制定有实施食品卫生法的法规或规章,得0.5分,无法规、规章不得分。

2.每年有食品卫生执法检查活动,得0.5分,无活动,不得分。3.食品卫生监督:

⑴每年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活动,得0.5分,未开展,不得分。⑵食物中毒呈下降趋势,得1.5分;检查每年报出的月报、季报,不完整、不及时或有明显错误,扣0.5分;食物中毒原因查明率,(查出致病原因)低于前两年平均水平,扣0.5分。

⑶食品卫生监督覆盖率超过95%,得1.5分,每降低1%,扣0.15分,扣完为止。2〉.监督检查:

1.环境整洁,卫生设施完善,得1.5分。每查出一个单位垃圾无容器存放,扣0.2分;每查出一个单位容器不密闭,扣0.1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5分;每查出一个单位内无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扣0.2分;不完善扣0.1分;每查出一个单位内,苍蝇超标,扣0.15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5分;每查出一个单位环境不整洁、不卫生扣0.1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5分。

2.食品库房、操作间(冷荤间)整洁,设施布局合理,得1.5分。一个库房或操作间未做到生熟分开,扣0.15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5分;一个库房或操作间未做到分类分架存放物品,扣0.15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5分;一个库房或操作间未做到隔墙离地,扣0.15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5分。

3.抽查餐具消毒工作落实,得1.5分。每查出一个单位的消毒设施不符合要求或不能正常运转,扣0.3分,扣完为止。

4.食品卫生质量符合要求,得1.5分。抽查本市与外埠产定型包装食品的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或保质期,凡发现一种食品有缺项,扣0.15分,一种食品超过保存期或保质期限,扣0.3分,扣完为止。

5.卫生许可证与健康证完备,得1.5分。每检查一个单位缺少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扣0.5分,有一个人缺少有效的健康证,扣0.1分,扣完为止。

6.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上岗,得1.5分。在抽查的单位中各随访2名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到100%,询问所掌握的卫生知识并检查其个人卫生(衣、帽、指甲、头发、胡子),有1人1项不符合要求,扣0.2 分,扣完为止。

三、单位、家属区卫生:

1〉.单位卫生:

1.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2.环境整洁,环境卫生设施完善,清洁卫生,室内外厕所符合标准和卫生要求,下水道畅通,由专人负责日常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3.道路硬化好,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院内无违章建筑。4.绿化、美化好,可绿化面积超过90%以上。

5.室内整洁,会议室有禁止吸烟标志,公用茶具消毒措施落实,学生宿舍、单身宿舍做到公寓化管理。

6.职工食堂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各项设施、工具符合卫生要求。

7.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后上岗,卫生知识应答正确,个人卫生好。

以上每项得0.7分,如每项内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不得负分。

2〉.家属区卫生:

1.有卫生组织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2.环境整洁,环境卫生设施完善、清洁卫生,公共厕所符合标准及卫生要求,下水道通畅,并由专人负责日常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3.道路硬化好,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4.绿环美化好,可绿化面积绿化率超过60%。

5.饮食、商业服务设施设置规范合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设摊点现象。6.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7.居民区内无违章建筑,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8.楼道内整洁,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

以上1-6项,每项得0.7分;7-8项,每项得0.8分,如每项内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不得负分。

四、除四害:

1>.检查以往除四害工作:

1.市、区、街道有专(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得0.5分。

2.有完整的除四害工作计划,得0.5分;计划不完整,扣0.2分;无计划或临时补计划,不得分。

3.在灭蚊、灭蝇工作中坚持以孳生地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得0.5分;未进行蚊、蝇孳生地治理,不得分。

4.在灭鼠、灭蟑螂工作中坚持环境治理和化学防治并重的综合防治措施,得0.5分;只进行化学防治,得0.2分;均未进行,不得分。

5.在除四害工作中坚持科学用药、合理用药,符合国家和全国爱卫会有关规定,得0.5分;使用禁用药物,不得分。

6.有完整的四害密度监测资料,有专项检测经费得0.1分;无监测资料、无专项监 测经费或提供假数据,不得分。

7.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三倍,得2.5分,未达标,不得分。

2>.灭鼠:

1.检查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有鼠迹房间不超过2%,得1.5分;超过2%,每超过1%,扣0.2分(超过数不足1%,按1%计算,下同)。

2.重点场所的门窗、下水道(地沟)及通风口等处防鼠设施的情况。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得1.5分;超过5%,每超过1%,扣0.1分。

3.单位院内、住宅区等累计2000延长米的外环境,鼠迹不超过5处,得1分;如超过 5处,每超过一处,扣0.1分。

3>.灭蚊:

1.室内和院内的存水容器、积水中有无蚊幼虫及蛹,阳性率不超过3%(即查100处积水,仅三处有蚊幼虫及蛹)得1.5分;3%-5%,得1.0分;5%-10%,得0.5分;超过10%,不得分。

2.任选5个不同类型水体(湖泊、河流、沟渠、水池等),沿其边缘的不同地点,用500毫升收集勺,采集水样50勺,检查蚊幼虫及蛹的数量,0-5只,得1分;6-10只,得0.7分;11-15只,得0.4分;超过15只不得分。

3.任选5个特殊场所,包括废品、缸罐存放处、建筑工地等,下午4-6时,考核人员静坐在该处,暴露两小腿,诱蚊30分钟,观察有无蚊虫来叮,落到小腿上即算一只,平均每人每次诱获0-1只,得0.5分;1-2只之间,得0.2分;2只以上不得分。

4>.灭蝇:

1.检查房间内成蝇数和防蝇设施(纱窗、纱门、风帘、灭蝇灯等)。有蝇房间不超过1%,平均每阳性房间蝇数不超过3只,并且冷荤间、熟食橱柜等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场所未检出苍蝇,得1.0分;有蝇房间为1-3%,平均每阳性房间蝇数3-5只,或在不应有蝇的场所检出一处有蝇,得0.5分;有蝇房间超过3%阳性房间平均蝇数超过5只,或在不应有蝇的场所检出二处以上(含二处)有蝇,不得分。

2.防蝇设施不合格的房间不超过5%,得0.5分;5%-10%,得0.25分;10%以上不得分。

3.任选室内生活垃圾盛放容器60处,外环境生活垃圾存放容器(箱、桶、通道)40处,居民区外环境1000延长米,室内外农贸市场各2个,公厕10座,检查孳生地(物),计算幼虫和蛹的检出率。幼虫和蛹检出率小于3%,得1.0分;3%-5%,得0.5分;5%-8%,得0.25分;超过8%,不得分。

5>.灭蟑:

1.随机抽查重点单位200间房,一般单位50间房,居民50间房。检察蟑螂成虫和若虫(用药激法),卵鞘和蟑迹(用目测法)。蟑螂成虫、若虫;室内用0.3%二路氯苯醚菊酯酒精液喷洒蟑螂可能孳生栖息的场所,如水槽下、墙缝等处,检查10分钟内激出 的成虫若虫数量。有蟑螂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大蠊不超过5只,或小蠊不超过10只,得1.0分;若蟑螂或若虫侵害率超过3%,则每超过1%扣0.2分;阳性房间蟑螂平均数,若大蠊超过5只,小蠊超过10只,则大蠊每超过1只或小蠊每超过2只,扣0.1分。

2.蟑螂卵鞘;有活卵鞘房间不超过2%,阳性房间平均活卵鞘不超过4只,得0.5分;若阳性房间超过2%,则每超过1%,扣0.1分;若阳性房间平均活卵鞘超过4只,则每超过1只,扣0.1分。

3.查以上场所的地下室(地下通道)、暖气沟、下水道等处,以15延长米或一个井口折算为一间房,蟑螂成若虫和卵鞘侵害率分别不超过3%和2%,得0.5分;若分别超过3%和2%,则每超过1%,均扣0.1分。

在进行上述检查的同时,查看蟑迹(空卵鞘、蟑尸等)。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得1.0分;如超过5%,则每超过1%,扣0.2分(不足1%按1%计算)。五、二次供水

1.市卫生监督所有二次供水水箱基本档案(包括水箱总数、居民楼水箱、所属管理单位名称)得0.2分。

2.二次供水设施完备,有卫生安全制度,定期清洗,(每年不少于一次)有清洗纪录和清洗后检验报告。得1.5分,设备不完备扣0.5分,无清洗纪录凭证扣0.5分,无清洗后检验报告扣0.5分。

3.随机提问10名供管水人员,相关卫生知识应答全部正确,得0.3分。一人回答不正确扣0.1分。

篇2:爱卫工作检查制度

(2009年12月14日)

各位领导:

热烈欢迎市城管爱卫工作检查组各位领导亲临我局检查指导工作。下面我从五个方面汇报我局一年来城管爱卫工作情况。

一、宣传先行,爱卫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广泛发动,爱卫意识深入人心。爱卫办多次联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卫生单位在县城主要街道设置卫生宣传咨询点,向广大市民宣传甲型H1N1、手足口病等卫生防疫知识。坚持开展“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宣教活动,全县有50所学校3万多名中小学生参加了“无烟青少年”签名活动。组织开展了“临武农民健康行”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卫生宣传资料、画报近4万余份,张挂卫生宣传条幅70多幅,出墙报专栏80期,编写广播电视卫生新闻报道稿26编。全县建立健康教育普及村12个。与县卫生局和临武电视台联合制作播放《卫生与健康》专题栏目23期。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市民群众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卫生习惯养成率达90%以上。二是移风易俗,创建工作扎实有效。为保质保量完成省、市下达的改厕任务,年初,我们把提高爱卫意识,推进农村改厕步伐放在了首位,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加大投入,多方筹资,总投入80多万元,新建、改建三格式无害化厕所400户。今年,创建县级文明卫生村1个、省级文明卫生单位1个、市级文明卫生单位1个。同时加强了水质监测工作。县爱卫办督促县疾控中心对全县各水厂(站)的水质进行监测,监测数据做到了网络直报。三是科学灭鼠,环境治理卓有成效。为确保灭鼠效果,坚持科学合理用药,采用专业队伍与群防群控相结合的防治措施,先后举办灭鼠技术培训班2期,印发灭鼠宣传资料1500份,出宣传板报、墙报50多期,制作宣传标语500余条,利用电视台播放灭鼠科教片2次。按照灭鼠“四个统一”的要求,4月和9月底分别在县城开展了春、秋两季突击灭鼠活动,共发放鼠药3000斤,药物发放到位率达98%。同时狠抓常年灭鼠工作落实,督促重点灭鼠部门、特殊行业、居民集中生活区设置灭鼠亭,单位食堂、食品行业实行防鼠“五化”措施。县爱卫办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狠抓落实,对落实不力的单位限期整改,保证了灭鼠效果,鼠密度基本达到省级标准。

二、严格管理,城管形象明显改善

一是抓文明执法。执法期间,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执勤时举止得体,仪容端庄。特别注重了执法队员的上岗培训,全年举办法制培训4次,目前26名执法人员取得了执法证件,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纠章。二是抓依法执法。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过错责

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城管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要求执法人员在按程序执法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文书标准进行认真填写,做到文书规范、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处罚适当、案卷齐全、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三是抓规范管理。依据各条路段的规划布局、市政设施完善情况、人口流量、市容管理工作量的大小来确定各路段的管理档次:将人口流量大、流动摊位多、临近城关农贸市场的河滨路、解放路、文昌路确定为城市管理严管街;将东云路确定为城市管理规范街;将临武大道、晴岚路确定为城市管理示范街,并设置分类管理标识牌6块。实施“定人员、定路段、定标准”的路段责任制管理,将管理目标细化、量化,责任划分到中队,落实到执法队员,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逐步实现了由职责模糊向责任明确、由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的转变。四是抓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为进一步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我局从今年元月份起着手规范烟花爆竹燃放工作。年初与县公安局联合组建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公室,通过广泛宣传,加强排查,严格执法,市民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一年来,共张贴、发放《通告》800余份,下发整改通知400余份,有效制止红白喜事燃放爆竹316起,电视曝光5起,行政处罚32起,我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广大市民普遍反映较好,树立了文明执法、为民办事的良好城管形象。

三、创新机制,环卫质效明显提升

一是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将全城路段分成三片,由环

卫所三位副所长各负责一片,实行分片管理,将工作业绩与工资效益挂钩,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及时考核兑现奖惩。同时增加保洁频率,改路段集中保洁为单人分段全日巡回保洁,增加边沟、下水道、卫生死角的保洁力度,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有明显改观。在转变管理方式的同时,对清扫经费实行包干制,明确工作经费和人员,进一步提高清扫工人的工作积极性;实行了垃圾清铲、清运承包作业任务派发制,垃圾清运实行单车费用定额管理,车辆油料和维修费按工作量拨付,派车员每日2次巡查城区垃圾斗,及时下发派车单,做到斗满即清,无垃圾积存;科学合理调整了垃圾收集时间,撤除了城区主要路段露天公共垃圾斗,采用3台垃圾收集车每天定时定点与流动相结合方式收集垃圾,确保垃圾不落地,防止垃圾二次污染;合理调整洒水车冲洗道路的频次,有效提高了道路清扫保洁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全城垃圾日清运量150吨,全年共清运垃圾5.4万吨,垃圾密闭清运率达100%,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率达100%。二是进一步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加紧加快了垃圾处理场和垃圾收集站项目建设工作,完成垃圾处理场可研、环评、选址、国土预审、施工图和工程预算评审等前期工作,完成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无害化垃圾处理场项目计划在年底前开工。争取财政资金 23万元,在河滨公园新建垃圾收集站1个,9月份完成土建和设备安装。同时,在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投入资金6万元,对现使用的垃圾场及进场道路进行一次较大的修复,完成进场道路维护600米,垃圾黄土覆盖24次,确保了垃圾场的正常使用和清洁卫生。三是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由门店业主(单位)、城管队员、市容环卫监督员、环卫保洁员共同承担“门前三包”责任。即:门店业主(单位)负责“门前三包”责任的落实,城管队员负责对门店业主(单位)执行“门前三包”工作的监督,市容环卫监督员负责对乱倒、乱丢垃圾、乱贴乱画、乱停乱放制造“脏”和“乱”行为人的教育纠章,市容保洁员负责人行道、路面垃圾的清扫。四者之间协调联动,互相监督,确保街道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四、建管结合,城镇功能进一步发挥

一是着力建设精品园林。一方面是实施节点亮化。筹集资金近30万元,完成了城西出入口、晴岚路口等10多处交通环岛或节点绿化提质改造建设。新增园林绿化面积1000多平方米。今春以来,筹集资金近50万元,重点对城区损毁树木进行裁剪整枝、补种栽植和病虫防治,对广场、街道、游园内的绿篱、花池进行全面补种,共补栽行道树436株,灌木2186平方米。城区绿地面积达8.3万平方米,城区绿化率稳步提高。另一方面是牵头组织创园。我局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建设宜居县城目标,着力推进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按照创园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筹备召开了全县创园工作动员大会,组建了创园工作班子,大力开展了我县园林绿化工作调研活动,并明确了今年的创建重点。目前,县

城绿地系统规划和45个单位庭院园林规划设计已全部完成,绝大部分单位对创园工作已形成了较高的认识,全年呈报省级园林式单位15家、市级园林式单位23家,创建工作氛围已在我县形成。二是着力建设良好审批服务环境。继续组织实施《城管局行政审批工作管理监督暂行规定》,强化对审批事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以及行政审批项目的事后监督管理。今年,规范占破道施工210处,规范沿街门店招牌设置186户,各类户外广告、占道宣传等审批率达100%。加大亮化灯的巡查、监督力度,修复亮化灯35处,确保亮化灯正常开启。规范公汽、出租车的管理,充实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力量,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司机的文明服务教育,举办司机培训班2期,提升了出租车司机的文明服务水平,为出租车办好了 “三证”及其他相应手续,为出租车司机和广大市民安全出行提供了方便。认真做好燃气行业监管,对燃气企业坚持每季度检查1次,通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会议培训、发放整改通知书等形式,确保了燃气安全经营规范。三是着力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筹集资金近10万元,对县城主要街道酒店、宾馆、超市前的占道停车位进行了拆除,重新恢复了路沿石180余米、人行道路面530余平方米,较好地解决了多年以来,酒店、宾馆车辆侵占人行道、无序停车的问题,确保了行人的畅通安全。同时筹集资金10万元,完成了县政府老院门口人行道改造及解放北路武装部门口路面修补工程。投入5万余元,完成了舜峰广场

维护工程。在县城主要街道重新设置了38个摩托车、自行车停靠点,使摩托车、自行车有了规范的停靠场所。全年累计维修东云路、文昌路、东塔路、解放路、河滨风光带等损坏的人行道板760平方米,机动车路面修补530平方米,修补路沿石290米,更换下水道盖板103块,及时疏通下水道5处210米,县城区市政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功能发挥较好。

五、加强内部管理,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

一是强化纪律作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严明纪律,要求干部职工严格依法行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规范城管人员的行为。同时,针对薄弱环节狠抓制度建设,在制定完善20余种内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城管局干部作风岗位责任制月考核办法》、《城管局行政审批暂行规定》、《协管员管理制度》、《队风队纪管理10条规定》等规章制度。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工作中要求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针对自身问题,带头自查自纠,从而使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学习,并组织全体城管执法人员进行了4期法律知识考试。组织中层以上执法干部赴长沙参加省城管监察协会、省建设厅举办的干部培训班一期。三是提高队伍军体素质。

今年5月份组织城管队员到消防大队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军体训练。通过学习培训,城管队伍的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队伍形象得到了提升。四是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说纪,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防线。以行政效能建设为突破口,改进行政审批方式,简化办事程序,公开办事内容,开通城管行风热线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没有发生媒体、市民投诉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和违规、违纪行为。

篇3:中国古代新闻检查制度综述

关键词:古代新闻检查制度,历史综述,特征

新闻检查制度是指国家对报纸杂志、影视、广播电台等新闻传播媒介进行检查的制度。它有固定的程序、方式、范围和标准。新闻检查制度通常有预防制和追惩制两种。所谓预防制, 又称事先审查, 指的是新闻必须经国家新闻检查机关批准后, 方可向民众传播;追惩制, 又称事后追究, 指新闻传播前无须检查, 事后若发现有违法行为, 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新闻检查制度并不完全等同于言论控制。对于言论的控制, 历史上早有记载。但那些被控制的言论不一定就是新闻, 也没有形成一种制度。新闻检查作为一种制度正式确立下来, 首先, 有赖于报纸尤其是官报的发达。当整个社会的新闻传播形成一个网络时, 政府对新闻的控制就会显得非常迫切, 也就为新闻检查制度的诞生奠定了基础;其次, 有赖于中央官报发布制度的完善。只有当封建中央政府控制了官报的发布权, 使官报发布有一套固定的程序, 新闻检查作为一种制度才得以建立。因此, 可以说, 新闻检查制度是言论控制的一种手段, 是封建专制统治的衍生物。

本文所指的“古代”, 主要包括宋代、元代、明代和清代。一般认为, 我国的新闻检查制度始于宋代的“定本制度”。古代的新闻检查制度均以为封建专制统治服务为目的。在宋代, 邸报刊布甚广, 封建统治者为了控制报纸的内容, 规定进奏院必须将编好的邸报呈送枢密院审查, 审查通过后的样本称为“定本”, 所有邸报的内容均以“定本”为准。随后, 在明清两朝也有类似的做法。

一、古代新闻检查制度概述

(一) 宋代定本制度的出现:新闻检查走向制度化

在宋代, 报纸有了进一步发展, 开始出现了中枢部门统一管理下的官报。负责发行这一官报的机构是进奏院。宋初沿袭唐制, 各州在京城设有进奏院, 各自编发进奏状。在结束五代十国割据局面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宋王朝, 一开始就致力于强化中央集权, 所以对沟通中央与地方的进奏院必然要加以控制。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 朝廷在收回藩镇军、政、财诸权的同时, 也将进奏院的管理权归于中央。太宗太平兴国六年 (981年) , 对各州自置的进奏院进行整顿, 设“都进奏院”于大内侧近, 进奏官由朝廷统一任命, 各授铜朱印一纽, 每人兼三四州, 并以京官为进奏院兼官, 由“给事中”直接管辖, 从而将进奏院完全置于中央的控制之下。由此, 进奏院和进奏官从代表地方当局的立场和利益转而代表中央政府的立场和利益。

进奏院改组后, 其基本工作任务仍然是转递与发抄官方文书, 但邸报发布制度跟以前有所不同。以前是由地方诸州设在中央的进奏院和进奏官自行发报, 没有统一的章程。公元981年后, 邸报在朝廷的直接管理下统一发布, 权威性大大加强。在编发的方法与程序上, 也与过去不同:以往是各地方当局的进奏院与进奏官自行收集材料, 自行编发, 改组后却要经过枢密院审核, 甚至由枢密院官员 (后为门下省官员) 编定, 进奏院与进奏官员负责提供材料与发抄。这表明“进奏院状”的编辑权发生了转移, 开始向中央集权集中。 (1)

由于印刷术的提高, 邸报能够大量复制, 逐级传播到各级政府组织及民间社会, 使读者面越来越广泛。邸报如此流行, 新闻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统治者不断加强对新闻的控制, 便成为必然的事情。

为了加强对邸报内容的控制, 使之能维护封建王朝的利益, 从北宋真宗咸平二年 (公元999年) 起, 开始实行定本制度。具体做法是:进奏院要将编好的邸报稿样呈送枢密院审查, 审查通过后的样本称为“定本”, 进奏院向地方发布的消息, 即以“定本”为准, 不得擅自增减。“进奏院朝报, 非定本事辄传报者, 令尚书省检令已降指挥, 别行措置, 约束取旨。” (2) 此后, 这一制度曾两度取消, 一次在神宗熙宁四年 (公元1071年) 王安石变法时, 曾实行由枢密院官员抽检的办法, 一次在高宗绍兴二十六年 (公元1156年) , 但都在不久后恢复。到南宋时, 改由“门下后省编定”, 由“门下后省”长官之一的“给事中”“判报”后, “方行下都进奏院, 报行天下”。 (3) 这种制度一直实施到南宋末年。一般认为直到嘉定以后, “定本”才真正废除, 而这时的官报已不受重视了。 (4)

定本制度是宋王朝中央集权制度发展的必然产物。它的制定与执行, 加强了当局对邸报的控制, 迫使进奏官们只能按照当局允许发布的内容进行传报活动, 使邸报能更好地贯彻皇帝和当权派宰相们的宣传意图。定本制度的出现, 标志着国家对于新闻的控制迈向正规化、制度化。

(二) 元明清新闻检查制度的传承

蒙古贵族统治下的元朝, 崇尚武力, 多不习汉文, 所以, 它不存在由中枢部门统一发布的汉文官方报纸。元朝中断了两宋时期确立的邸报发布制度, 因此也就不能建立像定本制度这样严密的新闻检查制度。尽管元朝对言论的控制非常严格, 但是, 由于它没有官报发布制度, 因此对新闻的检查是不能形成制度的。

到了明朝, 又恢复了宋朝的传报制度。明朝不设进奏院, 而是设通政司掌管内外奏章, 同时主办中央级官报。各省在京师设置提塘官, 并各自成立报房, 专事邸报的抄发工作, 把抄写好的报纸通过驿传向地方发送。明朝的邸报简化了宋以前从抄发到传递的若干中间环节, 避免了脱离“定本”情况的出现, 使各级官吏能及时了解朝廷动态, 更鲜明地体现了中央政府公报的性质。传报制度更加严密, 直接导致了对新闻的检查愈加严厉。

明朝对邸报的控制, 主要抓抄传这一环节。由于臣僚奏章在邸报中占有很大的比重, 所以控制了这个环节也就基本上控制了邸报的内容。和宋朝不同, 在明朝邸报的传报活动中没有给事判报、枢密院审查那些环节, 也没有“定本”制度, 大权集中于皇帝。一般章奏, 只要皇帝认可, 批了红, 不涉及机密, 就可由邸报抄传。明朝各个时期对新闻控制的宽严程度有所不同, 但总体而言, 邸报稿件的抄传活动, 是一直受到严厉限禁的。这导致的结果是, 许多章奏不能发抄, 广大依靠邸报获知朝政和国家大事的官员们耳目闭塞, 信息不灵。由此可见, 明朝的新闻检查制度与宋朝是一脉相承的, 都对邸报予以严格的控制, 其目的都是为了强化中央专制统治。

清前期的制度大体沿袭明朝, 因此, 明朝的官报形式在清朝得到了延续。为加强皇帝的专权, 清朝的传报制度比以前更为严格。具体地说, 清代封建官报的发行方式经由通政使司、六科、提塘等三个环节。通政使司是收受臣僚题奏的机关, 据《清史稿·职官志》记载, 其职责是:“掌受各省题本, 校阅送阅”。报刊发的大量章奏就来源于此。六科是吏、户、礼、兵、刑、工六科, 主要任务是负责谕旨和章奏的发抄工作。提塘主要负责官报的抄传发行工作, 六科发抄的明降谕旨和应发章奏, 是由各省驻京提塘官抄录传送到地方的。

在官报发行的过程中, 每一个环节都是受到严密控制的。例如, 在通政使司中, 担任通政使的官员特别是其中的满员, 历来是皇帝宠信的大臣。中央通过对人员的任命, 进而对奏章的审阅工作加以控制。对于六科, 顺治十七年制颁的六科规则中, 就有“严发抄日期以慎关防”、“细阅本章以审抄参”、“稽察邸报以防虚伪”等规条。在官报的抄传发行中, 谕旨和臣僚奏章, 哪些应抄发、哪些不应抄发, 往往由皇帝作最后决定。清初的几个皇帝都十分重视邸报抄传这一环节, 能够批红下阁, 经过六科、提塘以邸报形式抄传出去的臣僚章奏, 只占全部章奏的三分之一左右。 (5) 以上, 我们分析了清朝前期对官报发行程序、内容的控制, 从中可以看出, 清朝前期有一套严密的新闻检查制度, 它渗透在报纸抄写传送的每一个环节。清朝的邸报、京报曾经一度辉煌, 为朝野人士所倚重, 但没多久便逐渐趋于没落, 究其原因, 很大程度上在于官方对这类报纸控制过严, 不能满足社会上日益增长的信息方面的需求。

长期以来清代并无专门的控制新闻出版权的法律、法规, 《大清律例》中刑律“盗贼”类的“造妖书妖言”一条是清政府用来处理有关报纸案件以及迫害民间出版物和办报人的主要法律依据。“造妖书妖言”被视之为“其恶已极, 其罪至大”的“十恶”之一。该条规定:“凡造谶纬妖书妖言, 及传用惑众者, 皆斩。”“各省抄房, 在京探听事件, 捏造言语, 录报各处者, 系官革职, 军民杖一百, 流三千里。” (6) 到了清末, 清政府颁布了五个新闻法规, 表面上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言论出版自由, 而实际上, 新闻检查制度依然存在。

(三) 清末新闻检查制度的发展

清末, 清政府在推行“新政”的进程中, 首次制定颁布了五个近代意义上的新闻法规, 即《大清印刷物专律》 (1906年7月) 、《报章应守规则》9条 (1906年10月) 、《报馆暂行条规》10条 (1907年9月) 、《大清报律》 (1908年3月) 和《钦定报律》 (1911年1月) 。清末报律的制定与国家社会的变革进程及报业的发展密切相关, 它表面上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言论出版自由, 而实际上是清政府用来控制报馆、保证其变法政策得到贯彻和推行的工具。在这些报律的背后, 新闻检查制度依然存在。

作为我国近代第一部新闻出版法, 《大清印刷物专律》对报刊的注册、审批、出版等都作出严格的规定。其对言论、出版自由方面的限制表现为:第一, 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凡印刷物及新闻记载均须向所在地巡警衙门呈请, 报交京师印刷总局注册;第二, 专门规定了“讪谤”条款, 凡有“令人阅之有怨恨或悔谩, 或加暴行于皇帝族或政府, 或煽动愚民违背典章图制”者, 须科以十年以下的监禁或5000银元以下的罚款等;第三, 法律赋予各级地方行政长官以很大的司法权, 规定他们有权管理对印刷物的指控, 逮捕被告, 随意封闭印刷所。 (7) 其他四个报律以此为典范, 在限制言论、出版自由方面均有详细规定。由巡警部门拟订的《报章应守规则》第9条规定:新开报馆必须经过报馆所同意;严禁刊载“诋毁朝廷”、“妄议朝廷”、“妨害治安”、“败坏风俗”和涉及“内政外交秘密的文字”。 (8) 1907年清政府拟订《报馆暂行条规》, “查现今风气渐开, 京外报馆, 日见增益。……而挟私攻奸, 籍端诋毁, 甚或煽动异议, 摇惑人心者, 亦在所不免。京城为根本重地, 报章论说, 动中外瞻听, 稽查约束, 刻不容缓”, 其内容与《报章应守规则》相似, 但把《大清印刷物专律》规定的注册登记制度变为更加严厉的呈报批准制度, 即“除已开报馆之外, 凡欲开设者, 皆须来所呈报批准后, 再行开设”。 (9)

1908年3月颁布的《大清律例》是以前所颁报律的内容全貌, 与以前相比, 在钳制报界、控制舆论方面更为严厉:第一, 呈送检查时限提前, “每日发行之报纸, 应于发行前1日晚12点钟以前, 其月报、旬报、星期报等类均应于发行前1日中午12点钟以前, 送由该馆巡警官署或地方官署随时查核, 按律办理。” (10) 第二, 禁载内容限制加宽, “凡谕旨章奏未经阁钞官报公布者, 报纸不得揭载。”第三, 对报馆的惩罚加重, 从第22条至26条充斥着发行人、编辑人、印刷人连带责任的规定。如报馆揭载诋毁宫廷之语、淆乱政体之语、扰害公民之语, 科发、编、印人6月以上2年以下之监禁附加20元以上200元以下之罚金, 报纸永远禁止发行。其情节较重者, 乃照刑律治罚。 (11)

由此可见, 清末颁布的几个报律表现出对言论、出版自由的控制逐步强化的趋势, 晚清的新闻制度由最初的呈报制向特准制, 最后向保押金制加事前检查制过渡。 (12)

二、古代新闻检查制度的特征

以上简要概括了宋、元、明和清代新闻检查制度的概况。可以看出, 这几个朝代的新闻检查制度是一脉相承的关系。自宋代定本制度产生后, 新闻检查就迈向了制度化。此后, 虽然在元朝曾一度中断这一制度, 但其对言论的控制依然是相当严厉的。明清两朝恢复了宋朝的邸报发报制度, 从而使得新闻检查制度得以延续并加以完善。综合起来, 古代的新闻检查制度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 以邸报发布制度的建立为基础, 且集中在对邸报内容的检查上有了固定出版的报纸, 才能为固定检查报纸这个制度的建立奠定基础。例如, 在宋朝, 建立起在封建政府中央部门管理下发行报纸的制度之后, 定本制度就应运而生了, 使得对报纸的检查制度化。而在元朝, 由于中断了两宋时期确立的邸报发行制度, 新闻检查制度就建立不起来了。

第二, 皆为事前审查制度邸报的内容必须事先通过中枢部门的检查与审定才能发布, 任何危及统治者利益的言语必须删去。这是一种赤裸裸的新闻检查, 没有任何掩饰。例如宋朝, 设立了“检正官”、“检详官”等专门的官员从事新闻检查工作。他们的任务主要是决定发报稿件的取舍, 有时皇帝本人也参与这项工作, 对有些稿件进行删节和修改。

第三, 都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者的利益这是古代新闻检查制度的根本目的所在。新闻检查制度使得传播必须以权力的意志为转移, 一切为封建统治者服务。邸报要绝对服从于皇权和中央集权体制, 不得批判占统治地位的道德与政治价值, 任何对此的批判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与压制。因此, 古代的新闻检查制度有利于维护历代封建王朝中央集权和专制皇权体制的大一统局面, 有利于帝制的内部协调、指挥管理、决策应变以及形成共识, 从而强化现存的统治秩序, 为封建社会的稳定起到了某种基础性作用。

古代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来规定新闻检查的范围、程序等等, 通常, 皇帝的命令就是标准。值得注意的是, 这里所说的“新闻”, 并不是现代意义的新闻, 它只是对一些臣僚奏章的抄传, 其时效性并不高。一直到了近代, 随着西方的入侵, 传教士和国人兴起了办报浪潮, 才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报纸。随后, 晚清政府颁布了五个新闻法规, 表面上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言论出版自由, 使新闻检查制度在法律的掩饰下继续存在着, 这是跟古代新闻检查制度最大的不同之处。

参考文献

(1) 吴军明:《从进奏院状到定本制度:传播制度的创新》,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04-5, P.139

(2) 《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之四五》, 北京:中华书局, 1957

(3) 转引自郎国华:《宋代的新闻控制现象浅析》,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0-2, P.76

(4) 李瞻主编:《中国新闻史》, 台北:台湾学生书局, 1979:P.5~8

(5) 方汉奇、张之华主编:《中国新闻事业简史》 (第二版)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3 (8) :P.33

(6) 戈公振:《中国报学史》, 三联书店, 1955:P.322

(7) 《大清印刷物专律》, 《时报》, 丙午6-25-26“要件栏”

(8) 《本馆接巡警部颁布报律9条专电及当时各大报刊》, 《申报》, 1906-10-13

(9) 春杨:《清末报律与言论、出版自由》, 《理论法学》, 2000 (3) :P.17

(10) (11) 《宪政编查馆考核报律内容及当时各大报刊》, 《申报》, 1908-3-23

篇4:浅谈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制度

关键词:船舶 安全 动态 检查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作为一个系统而存在的,而系统内部还存在若干子系统,既相对独立,又是互相联系。在安全管理上,把安全工作看作是一个多方位、多因素、动态和复杂多变的系统工程。因此,理顺安全与各个方面的关系,明确安全在企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建立严密的安全控制网络,真正做到以早为主,以防为本,早抓早防,齐抓共管,是企业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随着远洋集装箱船舶的现代化,大型化和高速化,给航海安全保障带来了新的挑战。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制度是船公司在安全管理上的创新与探索,通过实施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进一步实现在动态中对船舶现场的安全控制,进一步规范值班人员特别是驾驶台值班人员的行为,促进并强化当值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及时发现和纠正船员的“三违”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船舶航行安全、设备安全和人员安全。

中远集运和上远公司在中远集团“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科学管理;超前防范、重在执行”的二十四字安全理念指导下,建立起符合国际公约、规则,国家法规和行业标准,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地自主管理、自主检查和自主监督的船舶动态检查制度,并以科技领先、管理创新为突破口,以强化日常动态检查、科学全程监控为手段,以超前防范,实现全面安全为目的,在所属船舶安装“驾驶台视频记录仪”,运用公司“船舶管理信息系统(SMIS)”和“远洋船舶全球动态监控系统”,实现船岸信息交流与共享,使船舶安全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动态化和跟踪化,从而真正、有效地提升公司船舶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海上航行的本质安全。

一、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实质

安全管理的动态原理体现在管理的主体、管理的对象、管理手段和方法的动态变化上,同时,组织的目标以至管理的目标也是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因此有效的管理是一种随机制宜的管理。动态管理要求管理者不断更新观念,避免僵化的、一成不变的思想和方法。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的主体和对象是船舶和船员,均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而随机制宜就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航区、气象、设备、人员等),随机抽调检查人员,按船舶营运实际节奏科学安排,也就是从具体实际出发,不固定自查人员,不拘于检查表内容,特殊情况特殊检查。

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是船公司实现安全营运目标的一项主要措施,是现代安全管理的需要。公司以船舶各项安全作业为重点,每年都根据船舶新设备引入和新危险源的识别,通过风险评估,对综合管理体系进行修改和完善,根据评估后的风险拟定规避措施。但制度标准不代表人的行为标准,在实行安全标准化作业过程中,实现行动上由不自觉到自觉、在执行上由不标准到标准的转变,这就是安全动态检查的实质。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要遵循“细、实、全、深、严、狠”的六字方针,在动态中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船岸员工的责任心,提升执行力,将安全防范重心前移,实现安全管理从面上指导向动态跟踪转变;从事后检查向事前预防转变。同时,对安全动态检查中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关键性和突出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早整改,使标准化的安全动态管理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最终实现船舶营运本质安全的良好格局。

二 、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模式

成立船舶安全动态检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建立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制度四级管理模式,即中远集运(安全技术管理部)—上远公司(安监部)—船员部(政工科)—船舶(政委)。其中岸基相关管理部门有专人负责跟踪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制度实施情况,指导船舶开展安全动态检查工作,处理船舶反馈的岸基支持要求;海务监督上船检查驾驶台视频记录,并随机拷贝存档,岸基对驾驶台视频截图远程抽查。公司明确船舶政委是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第一责任人,负责驾驶台视频定期检查和记录,牵头组织船员实施动态检查,并负责检查情况信息的输入、审批、交流和存档工作。

在公司综合管理体系基础上,制订相应的方案和细则作为保证,船舶政委作为主抓手(第一责任人)组织和动员在船人员的全员参与;船长和轮机长本着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的理念,全力支持政委落实各项具体动态检查工作,建立船舶管理逐级负责制和安全监督员相结合的安全管理网络,运用SMIS系统实时向岸基反馈动态检查情况。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与本船先进评比和考评挂钩。

船长、政委、轮机长在船舶安全动态检查中的责任关系:船长是船舶安全管理的首要责任人,对船舶安全生产负总责;政委是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的第一责任人,根据船舶安委会、船长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要求,承担船舶安全管理中的过程监控、现场监督、动态检查等任务,负责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的人员召集、组织实施、纠正督促、信息汇总反馈等相关工作;船长、轮机长依据体系文件、职责要求所承担的安全管理责任,并不因政委作为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第一责任人而产生任何变化。

三、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运行

以往航运业各类安全事故案例表明:事故多发生在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新作业点或者危险源辩识不到位的作业现场,因此各项操作和作业的安全控制是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管理的主要内容。

1 .明确职责

公司明确船舶政委为安全动态检查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实施和监督船舶各部门各岗位的动态检查和信息输入存档工作。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要求体现全员参与和全方位过程管理,即政委随机组织相关人员实施安全动态检查,全方位过程管理就是实施检查的内容与实际相符,也就是干什么查什么,检查表分为驾驶台、机舱和船员行为安全三个部分,在一个循环中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重复,可以实施检查表中没有列入的项目,以体现全方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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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实时监控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重要内容之一是通过船舶局域网随机查看和回放查看“驾驶台视频记录仪”影像,并录入公司体系要求的“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表”。

船舶政委按公司船舶管理信息系统(SMIS)系统中“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表”内容组织相关船员随机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和侧重点以周为节点,以月覆盖驾驶台、机舱和船员行为全部内容对本船的安全管理状况开展动态检查。

公司安监部和船员部在SMIS系统中按“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表”对船舶进行实时监控,跟踪船舶安全动态检查活动,对船舶驾驶台视频记录仪不定期抽查航行中驾驶台值班纪律执行情况(调取截频);根据船舶反馈内容,特别是缺陷未整改和需岸基支持的项目,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完成整改并负责向船舶反馈。

3 .预知危险

随着航区和气象变化,设备更新或老化,从物的不安全状态上极易发生伤害事故;随着新船员、新上岗人员的不断补充,部分老船员安全麻痹思想等等,由于对安全认识差,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增多。采用安全系统过程中危险预知预测,应用行为科学的方法,分析作业现场工序中危险因素,找出人和物的不安全隐患,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基本原因,制定出危险防范措施。船舶应利用部门工前会布置工作的时机对作业危险预知对策分析,每个船员作业前应知晓经常作业项目的安全须知和操作规程,特别是新区域、新作业点、新项目、新设备重点做好危险源的应对措施,船舶领导、各主管人员和安全监督员在作业现场要随时抽查,以保证落实。工前会危险预知活动的开展,可以强化船员控制危险的能力,提高隐患检查整改率和船员整体安全素质。

4 .重点控制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的范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驾驶台管理动态检查,二是机舱管理动态检查,三是船员安全行为动态检查。船舶要对每个危险源制定重点控制措施,如驾驶台值班、机舱重大检修、各类危险作业和保安综合治理等,管理人员必须拥有预知危险的意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客观存在的危险源始终处于主观的受控状态。动态检查突出两方面重点:

(1)“急、难、险、重”生产任务和重要工作现场。主要包括:航行值班(特别是夜航、雾航、大风浪航行、进出港及复杂航区航行等),重要工作(如解系缆、机舱吊缸、危险品装卸、演习、靠泊期间梯口值班等),特殊作业(如封闭舱室作业,明火、上高、舷外、水上作业等)。政委应加强对上述重点工作的安全动态检查,亲自或指定人员到现场,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同时,应着重加强对驾驶台航行值班过程的随机检查。

(2) 船员日常行为安全。政委应根据船舶各部门上报的每日工作计划,加强对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作业人员劳动防护情况的检查督促,对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发现、立即干预、彻底纠正,并做好相关记录。

另外,各重点部位的各种醒目的安全标志也很重要,也是各危险源受控的手段之一。

5 .跟踪反馈

跟踪管理最简便的方法就是严格执行各种安全作业规程,安全动态管理就是把在动态操作的每个层次和各种职责分工制度化,作业程序化,以动态实时随机检查加强管理密度,实现集约和精细管理的统一,实现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同时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运用科技服务安全,如驾驶台视频记录,SMIS数据交换等。船舶还应以全面质量管理来加强船舶的安全动态管理,在船舶(部门)中开展安全QC小组活动,对本轮危险源进行跟踪控制,从事故苗头中寻找失控点,制定对策,杜绝重复性事故发生。船舶政委应注重检查过程的信息输入,按节点要求自查、记录和反馈,对现场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记录并上报,对自身不能解决的上报岸基支持,以实现船岸上下实时预防,层层落实查隐患、找对策、堵漏洞。

6 .设备保障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设备列入保养范畴,其硬件、软件如不能正常运转,公司规定作为缺陷及时报告岸基予以解决。

四 、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效果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全面实施以来,船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主动性得到了加强,驾驶台值班纪律执行情况有了明显的改观,值班、交接班不规范以及驾驶台用餐等现象得到有效制止。通过驾驶台视频记录仪,船长在房间就能及时发现驾驶员的不当行为,及时到驾驶台采取纠正措施,特别是对检查驾驶台视频历史记录中发现的违反值班纪律的驾驶人员采取批评教育或调离船舶进行培训的措施,从而确保了航行安全。船舶在营运实际动态中逐步实现了超前防范的过程管理,通过“船舶管理信息系统(SMIS)”和“远洋船舶全球动态监控系统”的船岸数据交流,船舶的驾驶台视频截图、自查情况、缺陷整改、岸基支持等信息可实时查看,公司能及时掌握船舶安全动态管理状况,也为船舶综合检查考评工作提供了依据。其中:

(1) 一些船舶细化工作做得很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船检查计划和细则,建立了安全动态检查不良行为档案统计表。

(2) 船员经历了从不理解到理解,从理解到支持,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执行的过程。一些安全隐患被发现,一些违章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在安全监督上敢于动真碰硬,发现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得到及时整改。

(3) 安装“驾驶台视频记录仪”后,驾驶台值班人员的一举一动随时处于视频记录之下,刚开始船员心理上有压力,少数船员产生抵触情绪和采取规避行为,导致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遭遇各种非议和阻挠。如果怕得罪人而执行不严,便会依然产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达不到预期效果。因此,船舶提出要坚持常抓不懈,要敢抓敢管,增强查处违章行为的执行力,敢于对违章乱纪行为动真格,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该通报的如实通报,该处分的就要给以必要的处分,以达到教育、警示的效果。

(4) 安全动态检查杜绝了船舶做假账现象,其检查时间和内容与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等相关记录结合,与船舶实际操作和船员安全行为结合。

五 、 结束语

船舶安全动态检查管理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其实施的目的就是各岗位船员在整个履职过程中,对现场危险源的应对措施和作业过程进行安全跟踪、预测及控制,使安全生产在每时每刻、每个环节和每个角落都得到保证,以有效地控制船舶危险部位存在的危险因素,规范船员的行为安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提高船舶安全管理水平。在现有条件下,加强船舶安全动态管理是公司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也是减少伤亡和各类灾害事故最切实、最有效的方法。

篇5:爱卫会工作制度

在园长领导下,全体领导小组成员带领全园教职员工积极开展爱园卫生运动,积极宣传卫生知识“已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为此制度订如下制度:

一组织本园爱卫会领导小组成员宣传贯彻有关爱卫会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接受区爱卫会的检查、指导,按时开展消灭“四害”活动。

四室内卫生坚持天天扫,环境卫生每周大清扫,每周五下午进行检查,每月最后一个周五下午由爱卫会领导小组进行大检查,并进行评比,发放流动红旗。

五爱卫会领导小组织每学期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开学初研究、布置工作重点,期末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改进不足之处。

篇6:爱卫工作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提高社会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我社区内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环境卫生管理质量,促进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现我社区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和办法。

(一)、宣传爱国卫生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城市卫生管理条例,坚持圈养家禽,发现有鸡鸭,及时动员处理。

(二)、加强环境与资源,人与自然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环境意识,减少环境污染,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公约和“十不”行为规范。

(三)、坚持长效管理,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楼道有人打扫,保持小区整洁卫生。

(四)、协助专业部门整治社区环境,及时举报违章建筑。

(五)、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出黑板报,及时张贴健康墙报。

(六)、消灭四害,保障健康,积极配合爱卫会定期投放灭鼠、灭蟑毒饵,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

(七)、带领居民植树养花,绿化美化社区环境。

(八)、加强与物业公司的沟通联系,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制度:

(九)、加强洁净社区创建设工作,社区包干区落实门前三包,并

和居民签订责任书。楼院定期做好卫生保洁,开展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社区加强对洁净情况的检查,坚持定期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还社区整洁、有序的环境。

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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