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财政分局“两项补贴”自查报告(共2篇)
篇1:XX财政分局“两项补贴”自查报告
XX财政分局“两项补贴”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县局建字[2012]43号《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分局积极抽调人员组成自查组,结合我镇实际,即时成立自查小组,对照检查内容,由分局局长带队负责对我镇20个村“两项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补贴资金按时兑付完毕,粮补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XX镇共20个村,经过三个抽查小组进村入户对农户采取抽查的形式,没发现有冒领、截流、抵扣、挪用现象,综补、直补直接发放到农户个人帐户较好地执行了国家这一惠农政策。通过“一卡通”2月29日按时完成向种粮农民兑现粮补、综补资金。
将各村组发放“明白卡”纳入考核机制,督促村民组长及时将明卡发放到群众手中。我分局于年度终了1个月内将明白卡打印发放到村,在村干部的配合下直接发放到组。抽专人以电话询问、上门走访等形式组织检查,督促村民组长及时将明卡发放到群众手中。
(二)加强与镇业务部门协作,规范审核补贴面积。
1、根据县农村局要求,及时上报发放资料,加强与镇业务部门协作,规范审核数据,不存在虚报农户、夸大补贴面积和多头申报等现象。
2、资金向农户兑付前,对各类补贴对象按照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有关数据配合镇农服中心在村里张榜公示,同时,对照各村上报农户补贴面积进行实地走访。
3、按照要求公示,公示到涉及的补贴对象的村或者村民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监督。公布财政所涉农补贴资金电话,随时方便农户询问有关财政补贴资金的问题。
(三)严格补贴资金兑付程序,认真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我分局自始自终坚持财政所直接将“一卡通”存折发放到户的发放方式,严令禁止村组干部代领代发,不存在违规收取农户“一卡通”存折情况,不存在阻挠农户自由领取补贴资金情况及虚报冒领补贴资金情况。
加强对村组干部“一卡通”管理的政策宣传,利用召开会议,设置固定宣传标牌,建立举报机制,实行全时监控,彻底消除村组干部利用“一卡通”存折收取任何费用的主观念头,从源头上保证了财政补贴资金的安全性。
二、存在问题
1、“两项补贴”公示往往张贴在村委会前的宣传栏里,农户无事很少专门去查看,所以少数农户对粮补公示情况不了解,无法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2、各村财政信息员工作难到位。多数基层村干部信息员不是专职,还要做好乡镇各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根本无法全心全意做好基础资料统计上报工作,更无法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做好粮食面积统计工作。尤其是对由村组干部统计小麦、油菜面积这个环节有待建立监督机制。油菜与小麦补贴标准不一致,如果两者错报,会导致补贴金额相差甚大。
3、邮政储蓄有汇总打印补贴资金,不便群众了解个人补贴信息,有待协调解决。农户邮政储蓄卡上仍有少量“短扣”现象。
4、年终“明白卡”发放工作,虽然由各村组干部配合财政所发放到农户手中,但是仍然会因为部分村组干部意识不强、责任心差,导致“明白卡”未全部发放到户。
5、惠农政策宣传还有待加强,多数群众对补贴项目和补贴标准不了解。应利用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1、进一步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发挥电视等现代传媒的作用。建议在电视上插播流动字幕广告,使农民及时了解粮食直补政策和动态。要提醒农户妥善保管专用存折,不得销户,防止丢失,并及时更换密码。
2、建立对村组干部监督机制,结合年终考核与“明白卡”是否发放到农户手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对优秀的村组给予奖励。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对村组干部加大培训力度、做好思想工作、增强责任心,让基础上报粮食面积准确无误。
3、开展定期、不定期自查自纠工作,可以通过电话抽查农民群众、直接进村入户自查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
4、进一步与邮储银行协调,能将每笔补贴名目清楚反映在存折本上,以便农户理解,同时减少农户来信来访。
总之,我镇在涉农补贴资金的落实兑现工作中,在上级要求的时限内,相关业务部门的同心协力,现已全面圆满完成,但不足之处难免。今后这方面的工作,将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为将党的惠农政策深入人心,切实做好该项工作。
XX财政分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篇2:XX财政分局“两项补贴”自查报告
新财政补贴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2011年4月1日)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传达的关于《鞍山市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我区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兑付情况
我区现与七个销售网点签定网点代理审核垫付补贴资金协议,其中有一个网点没有发生垫付业务,是立山新中信销售手机网点。
截止2010年12月末,市财政累计拨补贴资金637万元,其中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355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资金96万元、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资186万元。区累计支付补贴资金465.99万元,其中支付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286.54万元、支付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资金102.27万元、支付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资77.18万元。
二、资金支付
一是区、镇领导派专人负责家电下乡工作,从资料审核、登记备案、上网录入,都从严审核。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第一时间发放到位。二是网点上报资料,经我科专门负责家电下乡人员审核资料,电脑录入产品标码后,经科长审核、分管领导审核、最后局长审批后国库予以拨款,此过程经过一、二个工作日把款拨付到销售网点,资金拨付做到准确、及时。
三、财务管理
我区能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管理专项资金。家电、汽车下乡、粮食补贴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没有挪用、串用现象。专项补贴资金在国库通过粮食补贴账户进行核算,虽然一个帐户但我们分明细进行核算,记帐清晰准确,一目了然。另外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家电下乡工作,专门配备档案柜、资料盒。补贴资料保存整齐,查找方便。补贴资金临时出现缺口,在其他专项资金中先行垫付,保证补贴资金及时兑付。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工作 防止骗补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对一个户口本购买多种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以电话回访形式进行抽查,未发现骗取财政补贴行为。
四、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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