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管理思想解读

关键词: 解读 热点话题 思想 管理

中国式管理思想解读(精选十篇)

中国式管理思想解读 篇1

关键词:中国式管理,优越性,挑战

中国式管理, 就是以中国管理哲学来妥善运用西方现代管理科学, 并充分考虑中国人的文化传统及心理行为特征, 以达到良好的管理效果的管理体系。中国式管理的最基本的理念是“天人合一”, 以“以人为主、因道结合、依理而变”为三大理论主轴, 强调把人与自然看成是相互联系、和谐一致的整体, 寻求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融合, 把主客体的和谐当做是人们应该追求的最高境界, 即通过人的自我修养, 达到人与自然协同进化, 天下趋于大同。

一、西方管理思想反思

近年来, 随着世界经济、政治、文化的交流加深, 建立在西方管理制度上世界经济运行体系所产生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如前些年印度工厂“毒气泄漏”事件, 东南亚地区的“血汗工厂”, 诸如此类的跨国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企业伦理问题不断被人们揪出, 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 西方高度的趋利文化管理方式难辞其咎。

诚然, 由泰勒、韦伯、德鲁克等人构筑的西方式管理制度有其很强的历史价值和实践价值, 没有这套制度体系, 就不会有现阶段高度发达的商业文明, 也不会有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经济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因此, 有理由继续坚持运用这些成熟的制度方法继续指导我国企业的管理。正如TCL集团总裁李东生所说的那样, “20年前, 中国企业家不看西方管理的书籍, 那是无知;20年后, 还只看西方管理的书籍, 那就是无能了。”管理一旦成为模式, 就成了过去, 只是经验之谈, 而市场和企业本身却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很多情况下, 西方管理制度体系与中国的管理现状存在明显差距空间, 某些环节也是存在缺失情况的, 由此导致的各种问题也逐渐显现, 与其置之不理, 不如果断采取措施加以修缮, 当然, 这种“修缮”并不是对原有制度的缝缝补补, 而是对体系的核心进行重新的设计和定位, 这显然不可能是一朝一夕之功。

二、中国式管理思想优越性和发展机遇

当前, 世界各地区文化之间交流频繁, 冲突也不断增加, 因而迫切的需要包容性更强的中国式管理思想来应对这样的局势。中国式管理尊重个性和多元性, 应变能力强, 适合21世纪的变动不断、丰富多彩的环境。中国人崇尚与他人和平相处, 共同发展, 所以中国式管理很容易赢得其他民族的认可。

二战以后, 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亚洲地区开始出现一些腾飞的经济体, 代表是日本与亚洲四小龙。学者们对这些经济体的研究证明, 他们都是通过改造自己的传统文化, 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 而在其中, 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中国从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 中国逐步进入了世界市场经济体系。2000年, 进入WTO之后, 这种进程也迅速提速, 中国作为一个技术、管理水平都十分欠缺的后发国家, 过去的经济腾飞, 是值得国人骄傲与自豪的, 但问题在于, 随着中国市场的国际化与中国企业国际化的推进, 中国经济能否保持持续健康的高速增长?而中国传统文化能否像前面提到的那些经济体一样, 为我国的企业管理和经济发展服务?

在当前经济危机阴霾未散的环境下, 世界经济能否摆脱困境, 避免二次探底, 现在仍不得而知。不仅是中国, 整个世界的经济结构都会面临重新洗牌的混乱局面, 当然, 出此言, 并非意味着对未来经济失去信心, 有“危”就有“机”, 中国企业可以在这段时间静下心来考虑一下自己的未来, 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的企业管理模式。

三、中国式管理隐忧

1. 中国文化源远流长, 儒墨道法群星璀璨, 究竟哪个是中国哲学的体系核心我们不得而知。

同时, 中国传统文化在5000年历史长河中积淀了许多优秀的成分, 但不可否认, 也混杂了不少的糟粕。因而中国文化对于中国社会的影响也是双重的, 既有积极促进的一面, 也有阻碍社会发展的一面, 所以我们在利用中国式管理时既要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吸收与继承, 古为今用, 又要扬弃与更新, 同时, 我们也不能把眼光局限与中国文化上, 事实上, 人类的一切优秀文化都是可以学习和借鉴的, 因此建立起中国特色的现代管理体系, 工作量之巨, 难度之大是可想而知的。

2. 中国式管理实践积淀不足, 造成理论的相对空虚。

国内现代意义上的商业管理实践尚才有30年, 商业理论几无积淀, 国内企业与西方企业主要还在于阶段性差别, 而如果在此时推进中国式管理, 缺乏有说服力的案例则让我们对中国式管理的推进发展带来不少隐忧。美国式管理的福特模式、日本式管理的丰田模式, 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都产生了举世瞩目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 中国式管理却没有什么成功的案例, 这是一种遗憾, 同时更是中国式管理推进的一个很大障碍。

四、中国式管理展望

管理从来没有好与不好之分, 只有合适于不合适的区别。管理者要把管理思想与企业自身状况相结合, 借鉴别人成功的经验, 找出适合自己的方法。中国式管理并非是对西方现代管理的简单否定, 而是在理性对待西方文化和管理方式的同时, 为其锚定一个核心思想, 然后在此基础上, 恰当的借鉴, 为我所用。

中国式管理思想解读 篇2

从中国的现状解读米切姆思想的重要性

现代技术的飞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发展,但也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使人们忧心忡忡,所以许多学者从技术的本质着手,寻找一条融通之道来解决这两方面的冲突,中国社会需要快速发展,就更需要汲取国外相关理论来分析适合当前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

作 者:林娜 LIN Na 作者单位:中国矿业大学,江苏 徐州,221008刊 名:廊坊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英文刊名:JOURNAL OF LANGFANG TEACHERS COLLEGE年,卷(期):8(3)分类号:C91关键词:卡尔・米切姆 工程传统的技术哲学 人文传统的技术哲学

韩柳文章与管理思想的历史解读 篇3

自从汉代独尊儒术后,儒家的管理思想就在历史上占据了主导地位。其理论体系和内容框架,在汉代已经以经学的方式定型。后代的发展演变,主要以解经方式展开。到了唐代,人们更为关注的是如何在现实中推进儒学在国家与社会上的运用。而魏晋以来的清谈玄学和外来佛教的广泛流传,对儒学的主导地位形成了一定的挑战。儒学除了继续解经外,还需要对其核心理念进行重新诠释,并赋予其更为细密的学理说明以及更为可行的实践方法。韩愈提出的道统说和李翱提出的复性说,实际上就是要再塑儒学的价值理念,把“内圣外王”的儒学思想从实践操作的角度理论化。道统为外王设计出新的治理结构,复性为内圣提供了新的修炼路径。《大学》和《中庸》在儒学中的核心地位,由此开始奠定。这对儒学管理思想的影响是巨大的,它不仅仅是儒学的哲学化,而且更重要的是儒学的实践化。所以,尽管道统不是为管理而提出,却成为管理原理中的原理。正如近代西方韦伯的理论本来不属于管理学,但后来的管理学却离不了韦伯思想那样,道统说为士大夫在政治体系中进行了定位,复性说为养成士大夫人格提出了学术化路径。韩愈与李翱并不属意于管理,却影响了儒家管理思想的发展方向。

韩柳倡导古文运动,强调“文以载道”,所以,他们的文学实际上是应用文学,从此,纯文学在中国失去了意义。而纪实、议论、小品、杂说,都成了指点社会、参悟人生的工具。古代的管理思想,也随之而弥漫在各种文体之中。苏轼对韩愈的评价是:“文起八代之衰,而道济天下之溺;忠犯人主之怒,而勇夺三军之帅。此岂非参天地,关盛衰,浩然而独存者乎?”(《潮州韩文公庙碑》)韩愈思想对儒家管理思想而言,是从汉代经学到宋代理学的转折点。

柳宗元与韩愈不一样,他没有承担起儒家管理思想的转折定位重任,却发挥出以文论政的智慧光芒。他的各种议论,偏激而又深刻,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不是专门论证管理而又处处谈论管理。除了前面提到的篇目,柳宗元的各种论、议、辩、状、说、传、对、答、箴、戒,乃至墓志碑铭、来往书启,总会时不时地迸出一段振聋发聩的社会感悟,说上几句发人深省的管理格言。笔者在翻阅《柳河东集》的过程中,看到柳宗元的种种议论,不由会联想到当代的种种管理学说。尤其是他的纪实和寓言,似乎总能提出某些超越时空的卓越识见。柳宗元的灵光乍现,往往与现代管理的某种理论相吻合。限于篇幅,本文所提到的仅仅是柳宗元思想火花的吉光片羽,如果深入发掘,仅仅柳宗元的管理智慧一个主题,也足可以写出长篇大论。不过。柳宗元的管理思想,悟性极高却不成体系,需要进行梳理归类。他的管理思想,是古代文学与管理交织的成就典范。

当然,柳宗元的管理思想与当代的管理学说相比,灵动有余而缜密不足,缺乏严密的逻辑推理和实证检验,所以,我们不能看到柳宗元提出了某种想法,就断言某某理论在中国古已有之,更不能用柳宗元的例证贬低当今管理学的学术成就。柳宗元毕竟是文人,是失意官员,而不是管理学家,构建管理学理论体系和提出管理学观点的任务并非他能承担。但是,通过对柳宗元管理思想的探究,我们可以思考另一个相关问题:当今的企业家和经理人,读管理学专著的不多,读管理学论文的更少,但翻阅史书的却大有人在,他们为何不读管理学论文而宁愿读历史?

笔者认为,认知社会的方法就其本质来说是历史的,而认知自然的方法就其本质来说是实验的(科学的)。历史方法与实验方法的本质是相通的。当今的管理学研究,在实证主义的支配下,大量管理学论文采用数据化、模型化方法建构理论,试图以类似于自然科学的方式提高论文的科学性。然而,这种量化游戏,极难取得类似实验室的可控条件,更难取得完全客观的可重复性,所以,对现实的指导作用相当可疑。企业家放弃对这种论文的阅读而转身从史书中寻求智慧,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历史方法对实验方法的反弹。而德鲁克等人能够受到企业界的欢迎,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德鲁克等人的论著采用的是非实证历史方法。从柳宗元的管理思想探究中,我们无需过分拔高柳宗元的理论价值。况且他那种智慧言说,难免浮光掠影,加之缺乏验证,有些地方还会陷入谬误而不自知。但我们起码可以由此而思考一个问题:在管理思想的发展中,是不是历史方法比实验方法更切合认识社会的追求?

中国式管理思想解读 篇4

一、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观点

张教授开篇便提到,他在1982年发表的《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吗?》。他在其中的回答是:是的,中国会走上资本主义道路。这篇文章的背景是中国的改革开放,此次的改革目标是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非西方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社会主义不等于计划经济,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制度。中国在解放之前就曾经试图走资本主义道路,但却失败了。实践证明,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符合中国国情,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关于中国的前进道路,张教授认为必须要做到三点:一、交易费用的思维,如果制度不改,交易费用不会降低;二、更改制度,市场价值才是唯一不会导致租值消散的准则,而市价只能用于私有产权的制度;三、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这里的交易费用主要是指每天要花费几个小时的时间来背诵口号、排队轮购、搞关系、走后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实践向我们证明了,在没有改变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这些交易费用迅速降低,人们的收入也稳步增长,中国人民人均工资从1978年的615元到2010年的36539元,增加了近60倍。事实表明,市场价值不是仅能用于私有产权的制度。

关于市场价值,马克思曾经指出,市场价值既可以看作是一个部门中所生产的商品的平均价值,又可以看作是这个部门在平均条件下生产大多数产品的个别价值。在这个市场价值能够得到充分体现的商品经济时代,市场经济所决定并为其服务的政治思想观念,必然是民主、自由、平等的观念,而这些观念并不是资本主义私有产权的产物,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马克思曾经说过:“商品天生是平等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正在逐步推进这些思想观念,一大批精通市场价值的社会主要有经济建设的高素质人才正在养成之中。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这里主要是指国有企业的改革。是指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生产资料所有者将经营权委托给他人使用。我国国有企业进行两权分离绝不是偶然的,是在马克思经典著作的指导下进行的。国有企业在经过30多年的改革探索中,提出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两权分离理论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由此可见,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只是服务和服从于市场经济的经验策略,而不是引导社会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手段。

二、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的观点

1、减少政府干预

张教授认为,央行压制人民币的需求的行为是愚蠢的,应该取消外汇管制,让人民币大量流入市场。在他看来,中国应该尝试美国的无锚货币制,央行干预经济活动的权力,会破坏中国的县际竞争。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一理论首次向人们展示了现代市场经济两手并用的运行模式,也展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市场经济的新特点。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的,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的缺点混乱的市场经济不可能达到帕累托最优。政府通过宏观的经济手段进行调控,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即调节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关系,使之达到基本平衡;增加就业,即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第三产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稳定物价,即运用货币等经济手段对价格进行调节,必要时也可以采用某些行政手段(如制止乱涨价、打击价格欺诈),从而保持价格的基本稳定,避免价格的大起大落;就国家层面而言,宏观调控可以保持国际收支平衡。我国的市场经济,在强调市场竞争的同时,也重视宏观调控。宏观调控运用地好,才能维护市场稳定,为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而张教授所主张的无锚货币制,是以一篮子物品为锚的货币制度,其货币政策由银行和顾客之间决定,即由市场决定。如果货币政策由市场决定,而忽略政府的作用,那么市场的缺陷将会导致货币政策的失效。因此,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必不可少。

2、倡导自由竞争

张教授不仅认为汇率是可以自由浮动的,还主张约束竞争的合约与市场合约相分离,市场合约要具有自由和弹性。文中,作者以新劳动法为例,认为人们对中央上头的不当干预有顽固的弹性抗拒力。

在自由竞争中,少数资本雄厚、科技水平较高、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能够积极采用先进机器和新技术,从而减少成本,提高竞争力。其竞争的结果往往是大企业吞并小企业,使生产越来越集中到少数的大企业,也就是大资本家手中。其次,第二次科技革命以来,自由竞争中,科学技术不断进步,伴随着信用制度的不断发展,通过创办股份公司,许多企业联合成大型企业,加速了生产和资本的集中。此外,自由竞争所导致的经济危机的周期性爆发推动了大型企业的形成,而小型企业则在经济危机中被收购或破产,这就又加速了生产和资本的集中。总而言之,必然会引起生产和资本的集中,当生产和资本集中到一定程度时,便会自然而然地走向垄断,这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例子较多。

改革开放的伟大工程师——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计划经济并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等于资本主义,西方资本主义也有其计划手段。尤其是在2008年经济危机之后,尽管政府应对危机的措施不是不是社会主义措施,但是中低收入者们坚持认为其执政党在执政期间所推行的福利政策等,是社会主义政策的一种。在此次经济危机之后,社会主义所倡导的政府干预制度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广受欢迎。1929年的经济危机,将自由市场经济推上风口浪尖。隔了将近一个世纪的今天,自由竞争主义又一次引起人们的反思。由此可见,忽略政府干预,倡导自由竞争是不可取的。

三、产权私有化的观点

关于私有产权,张教授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中国当前的经济改革必须有一种转移,要从以等级界定权利的制度转到以资产界定权利的制度,也就是说约束竞争的方法要改变。

2、那所谓承包责任合约,等于国家通过土地租约授予私有产权。

3、把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使国有企业可以比较容易地私有化。

4、市价的使用是基于有私产的存在。

张教授得出中国是以等级界定权利这一结论的背景是,1979年他在广东,看到某级别的通知可以分享一部轿车,或隔天可以得到一个鸡蛋,或者有权到市场买鱼但需要排队。一个偶然的现象,并不足以支撑整个结论的成立。张教授认为:“中国的改革要从以等级界定权利的制度转到以资本界定权利的制度。”换句话说,就是“谁的钱多,谁的话语权就大”。也就是说,企业经营不受政府管制,只一味地追求资本就行了。如果这一观点成立,那么马云、王健林等人将执掌中国大权。而事实是他们必须在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按照市场规则开展业务,并非自己凡事都能擅自做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开展的,能够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同时还能够培养市场主体。以资产界定权力,并将导致资本集中,甚至导致垄断,资本将会充入大企业、大财团手中。因此,以资产界定权力并不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张教授还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简单地看作是国家通过土地租约授予私有产权。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土地实行公有制,分为“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两种形式,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我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只是将土地经营权承包给农民,而非所有权,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私有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张教授还主张将运用于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运用到城市的工业企业之中,但他忽视了两者之间的区别。我国家庭联产承包是实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而我国企业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土地属于国家、属于集体,但是我国经济体制中仍然有私营企业及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私营成分,两个体制的基底不同,所以不能简单地把承包责任制直接运用到企业之中。

关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以及市场的使用是基于私产的存在的观点,本人在第一部分已经进行展开解释,在这里不作赘述。

四、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相符的其他观点

1、关于贪污

张教授认为,改革开放势必会伤害一些人的利益,为了维系社会稳定,需要采取一定的补偿方式:第一、买断等级特权;第二、贪污,即用金钱补偿特权份子或减少他们对改革的抗拒。

等级特权不仅会腐蚀政府工作人员,还会形成一批又一批腐败分子,此外,还会扭曲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给正常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社会的发展造成了严重危害。等级特权不应该被买断,而应该被取缔。2002~2012年,国务院分六批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497项。新一届国务院组成后,不仅要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还要承担经济下行压力,因此,政府应该转变职能作为第一件大事紧紧抓住不放。

至于腐败,其后果非常严重:(1)导致权利的滥用和腐化;(2)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3)给社会带来无形的效率损失并造成资源分配不均;(4)使政府合法性基础丧失。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首先,打破“刑不上大夫”的潜规则,实现反腐无禁区。其次,要加强体制建设,明确政府关于职责。此外还要坚持依法治党与依法治国相结合,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制度。中国历届领导人均对贪污现象表明立场,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对贪污腐败现象不留余地。2016年,已有15名省部级官员落马。

2、关于“租”与“税”

张教授认为中国企业增值的17%的抽取是租(租金)而不是税(税收)。有两个理由:第一、任何投资者,只要用土地或房产从事生产的,都要付此税;第二、只要有产出,不管有没有利润,都要付此税。但是租金是相对于私人层面的,而税收是相对于国家层面的。张教授认为税收一部分由投资者和县政府分成,另一部分由县和上头高层分成。事实上,我国增值税包括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以及消费型增值税。我国的税收并不是张教授所谓的分成,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增值税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意义重大,不仅可以扩大投资、优化产业结构,还能够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扩大出口及内需,还有利于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此外还可以提升A股形象,促进我国走“绿色经济”发展道路。总而言之,我国增值税是“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归国家所有,归全民所有;不是“租”,不会流向个人账户。

3、关于中国的基尼系数

张教授认为中国的基尼系数没有上涨,至少没有上涨到危险的数值。而事实上,张教授发表《中国的经济制度》一书是在2008年,中国的基尼系数在2008年是0.491,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贫富差距的警戒线,我国居民贫富收入差距在当时是比较大的。

4、关于中国经济政策

张教授还以批判的眼光来看待近几年中国推出的经济政策,认为那些是西方归来的经济学博士的凭空想象,是愚蠢的政策。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邓小平曾经指出:“要坚决地试,大胆地闯”、“杀出一条血路来”。我们必须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实现改革开放永无止境、实践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而不是照搬西方的资本主义的一套理论,或者背弃社会主义道路。

5、关于社会发展

张教授认为,中国在县际竞争过程中,工业类聚的集中发展非常显著。中国的产品在今天已经泛滥地球,他还认为外间的人很少知道中国工业的地区集中与专业的程度。而事实是:我国是制造大国却不是制造强国,是机械大国却不是机械强国。目前,中国机械、汽车工业技术在总体上而言,总体自给率只有60%左右,尤其是在重大成套技术装备和高薪技术产品的核心技术和关键环节上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8-60年。我国工业企业仍然存在浪费严重、污染严重、自主创新能力低、国际竞争力低等问题。

五、小结

张五常教授的思想偏向于西方资本主义思想,属于新自由主义范畴,对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是,其中存在的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观点、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的观点、产权私有化的观点以及一些与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不相符的观点,可能会造成一些读者思想混乱,甚至产生错误的思想。因此,必须予以解释,以免产生歧义。

总而言之,我国的社会主义道路要求我们要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我们必须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之下,在坚定社会主义政治信仰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借鉴吸收其他社会思潮的可取之处,这样才能“杀出一条血路来”,为我们的社会主义道路、为我们的共产主义理想建桥铺路。

摘要:《中国的经济制度》一书以资本主义视角解析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中存在一些偏向资本主义制度的观点: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观点、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的观点、产权私有化的观点以及一些与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不相符的观点。这些观点属于新自由主义范畴,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视角进行解析,才不会引起思想混乱。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资本主义,自由主义

参考文献

[1]张五常.中国的经济制度[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9(10).

[2]李婧.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人均工资水平变化分析及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基于要素价格均等化理论分析[J].中国证券期货,2012,07:218-219.

[3]张剑辉.马克思市场价值思想梳理[J].南方论刊,2011,11:12-13+11.

[4]薛旭东.国企改制过程中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探析[J].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02:34-36.

[5]林善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研究[J].福州党校报,2007,02:45-48+80.

[6]厉以宁.世界经济危机和资本主义制度调整[J].社会科学研究,2009,02:48-53.

[7]康晓琳,张五常.中国的经济制度[M].中信出版社,2009(09).

[8]虞崇胜.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J].开放导报,2013,06:14-18.

[9]虞崇胜.中国反腐秘笈:以治标促治本[J].人民论坛,2014,24:51-52.

中国式管理思想解读 篇5

政治、经济板块

1.22日上午,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福建福州开幕。开幕式上宣读了习近平的贺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黄坤明出席峰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他说,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和各项指示要求,落实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数字中国建设,加快突破核心技术,推动基础设施优化升级,发展壮大数字经济,积极释放数据红利,让信息化发展更好造福社会、造福人民。

(考点链接:总体国家安全观;网络安全;信息技术;科学技术;经济建设;为人民服务;不忘初心等等)

2.农业农村部昨日发布数据显示,到2017年底,我国农村地区网民线下消费使用手机网上支付的比例已提升至47.1%。

(考点链接:农村消费新特点;网络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等等)

3.17个省份近日陆续发布第一季度经济数据,河南省一季度GDP总量首次突破万亿元,贵州省GDP增速达到两位数。

(考点链接:经济建设为中心,高质量发展;协调发展等等)

法制板块

4.大连日前发生一起一家4口被杀特大刑事案件,22日,嫌犯崔家会被警方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考点链接:特大刑事案件;犯罪的三大特征;违法必究;依法治国等等)

环保板块

5.江苏3家化工园区被曝存在工业废水废料非法偷排问题,省环保厅成立专案组对园区中所有企业进行排查。目前已有涉事企业关停,3名责任人被控制。

(考点链接: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违法行为;违法必究;加强环保监察等等)

原创中考模拟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近日,习近平指出,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要加速推动信息领域核心技术突破。核心技术靠化缘要不来,关键还得靠我们自己。这强调()A.自主创新的重要性 B.科学技术的重要性 C.信息技术的重要性 D.科教兴国的重要性

2.近日,江苏3家化工园区被曝存在工业废水废料非法偷排问题,省环保厅成立专案组对园区中所有企业进行排查。目前已有涉事企业关停,3名责任人被控制。此举()①是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贯彻 ②说明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公职人员的责任,与公民无关 ④能杜绝非法偷排问题,解决我国环境、资源问题 A.①③ B.①② C.①④ D.②④

③表明谁对自己不负责任,就要对这种不负责任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3.大连日前发生一起一家4口被杀特大刑事案件,22日,嫌犯崔家会被警方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嫌犯崔家会是()A.违法行为 B.违宪行为 C.刑事违法行为 D.一般违法行为

4.对下图漫画的,理解错误的是()

A.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求经济的一时发展 B.正确处理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 C.应该要增强企业、公民的环保意识 D.加强监督就能避免环保事件发生

二、简答题

5.材料:2018年4月22日上午,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福建福州开幕。开幕式上宣读了习近平的贺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黄坤明出席峰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他说,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和各项指示要求,落实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数字中国建设,加快突破核心技术,推动基础设施优化升级,发展壮大数字经济,积极释放数据红利,让信息化发展更好造福社会、造福人民。(1)材料说明了什么?(2分)

(2)九年级的小明说,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建设网络强国与我们关系不大。请对此观点进行评析。(6分)

【参考答案及解析】 1.A 2.A 3.C 4.D

5.(1)国家高度重视数字中国建设。(2分)

(2)错误的。这是因为:数字中国建设与我们有关,网络建设都与我们有关。因为网络有其正面作用:①互联网交往扩大了交往的领域、对象,改变了交往方式,丰富了我们的人生经验。②互联网为我们了解时事、学习知识、与人沟通、休闲娱乐等提供了便捷的条件。③以健康的心态把互联网作为生活的补充,就可以享受互联网交往的诸多益处,如开阔眼界、放松心情、学习新知、结交新友等。

网络也其正面作用:①沉迷于网络游戏,容易中“网毒”,上“网瘾”;②荒废学业,损害身心健康;③吸取无聊信息,浪费精力、金钱和时间;④容易诱发不道德的行为甚至违法犯罪,如偷窃,抢劫,诈骗。(6分)

解读孙式太极拳的中国传统哲学思想 篇6

关键词:孙式太极,中国传统哲学,文化内涵

1 孙式太极拳的特点

由于孙式太极拳是在杨式太极拳的基础上,吸取形意拳进步必跟、退步必撤的步法特点,八卦掌拧旋敏捷的身法特点,并融入这两门拳术的一些手法,创编而成的。故孙式太极拳与陈、杨、武、吴太极拳相比有较大的不同,孙禄堂对于太极拳曾有修改,并掺形意、八卦拳之新意,因而有独到之处,自成一家。

孙氏太极拳有五大特征:

(1)遵从老子“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以恬淡虚无的心态,蓄神以求中和,自然开发人体中和之气———神气合一之内劲,使习者从中完善身心本能,开启大慧。

(2)以《易经》为指导,由无极而生,太极而始,以三体式为基,内运五行,外演八卦,浑融一体,使拳式承接变化合于易理,使习练者产生先后天八卦相合之效。

(3)以丹道修为作为进阶基础,并融合贯穿于每一拳式之中,求以通过拳式产生动静合一之效,使技通于道。

(4)以“顺中用逆、逆中行顺”为行拳之总纲,并精练出行拳的“九要”法则,从而涵盖了《易经》、《洗髓》两经之精义,求以通过拳式产生动静合一之效。

(5)该拳拳式至简易学,而每一拳式之内意至深。主张不求呼吸,以致真息,式正气从。以形意拳之三体式为整套拳架之基础,要求重心上下无起伏,始终在一个水平面上运动,培育体内一触即发之本能。以八卦拳之进步必跟、退步必撤作为该拳之基本运动形式,要求重心始终在两足上交替变换,利用重心的连续变化协调、浑融周身的虚实、阴阳,求中和而达至灵、至空。以开合作为左右转身之连接,以至连绵不断,一气呵成。

所以,孙式太极拳既有形意拳之整实猛烈,又有八卦拳之灵活巧变,并将此融蓄在太极拳的柔顺中和之中,使之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2 孙式太极拳的中国传统哲学思想

由孙式太极拳的特点可以看出,它是以《易经》为指导,涵盖《洗髓》、《丹经》两经之精义并遵从道家哲学思想而创立的拳术。

2.1道家哲学对孙式太极拳的影响

2.1.1道法自然

中国古典哲学的最高范畴是“道”,而“道”的观念是老子首先提出的。老子在思想史上第一次提出天地起源的问题,认为天并非永恒的,并非最根本的,而最根本的是“道”。老子自述其创立“道”的名称时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老子的一个重要思想是主张“天道自然无为、人道顺乎自然”。老子认为天运行的法则即是“天道”,它是无为的,天之道就是自然运行的法则。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就是说,“道”作为宇宙的本体,它是自然无为的,正因为它自然无为所以它能生养万物,无所不能。即:“道者,万物之奥。”所以老子认为人必须去效法道性之自然,即:“人道顺乎自然”,意思是说人要效法道,效法道就要效法道的纯任自然,遵循自然的规律而不做作。

孙式太极拳受老子“道法自然”思想的影响,讲究虚领顶劲,含胸拔背,沉肩坠肘,虚胸实腹,中正安舒,端庄自然。要达到这些要求,关键要做到全身放松,自然沉稳,而丝毫不能做作;在呼吸上要求自然匀细、徐徐吞吐,要与动作自然配合,不能用强制的方法,要求整套动作都要与一呼一吸配合得非常密切。应根据动作的开合、屈伸、起落、进退、虚实等变化,自然地去配合。这种与动作自然配合的方法运用得当,可以使动作协调、圆活、轻灵、沉稳;为了使动作轻灵沉着、圆活连贯,孙式太极拳还在运动轨迹上要求处处循圆走弧。

孙禄堂在创拳术之初,遵从老子“无为而不为”的思想,以恬淡虚无的心态,蓄神以求中和,自然开发人体中和之气———神气合一之内劲。孙禄堂认为拳术的本质是拳与道合,一切拳术的基础是内劲,即人体内中和之气的顺、逆、合、化。内劲作为人体身心的适应机制,是“道”性在拳术中的体现,提出内劲是武术修为的核心。规范修为武术的正确方法是:通过修为内劲来提高人体身心的适应能力,从而达到完善人之身心,使人合于天道这一最终目的。因此在孙禄堂之前,武术在其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始终是作为一种技击和健身的技能在流传、繁衍。孙禄堂通过体悟自身的武学经验,提出拳与道合的武学思想,认为武术可以成为一门完善自我身心的学问;并根据《易》之原理参以儒释道之学,创立了以修为内劲为核心的孙氏武学理论及技术体系,从而使武术上升为一种以提高技击能力为表征、以完善身心的适应能力为目的的文化体系。这是孙禄堂对武学的研究与发展所做出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贡献。

孙式太极拳“道法自然”的要求充分体现了老子“天道自然无为,人道顺乎自然”这一思想。而孙式太极拳要求练拳时,注意力高度集中,心胸宽广纯而无染,这与老子“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的主张又是相合的。所以,我们不可否认,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对孙式太极拳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

2.1.2贵柔尚雌

“贵柔尚雌”是老子思想的一个重要特点。老子通过不断前进的生产现象与生活实践,看到“天下莫柔弱与水,而攻坚疆者莫之能胜”,意即看上去柔弱的水却能冲决一切坚强障碍。这一理论上升到哲学层次形成“贵柔”、“守雌”、“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的思想,在孙式太极拳中形成“以小胜大”、“以弱胜强”、“以柔克刚”、“四两拨千斤”的“反者”的技击思想。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这一思想被运用于孙式太极拳的战略思想中,成为孙式太极拳战略的基本原则。孙式太极拳要求刚柔相济,“运动之功久,则化刚为柔,练柔为刚、刚柔得中、方见阴阳”。动静结合,“静中触动动犹静,因敌变化示神奇”,“开中有合,合中有开;虚中有实,实中有虚”。因而练孙式太极拳的关键在于领会阴阳、动静、开合、虚实等的变化。阴阳开合,是尽拳术之妙。高明的太极拳家无不注重阴阳之变化,把矛盾双方关系处理得恰到好处。

孙式太极拳的虚实转化、开合相接是一大特点,要求重心始终在两足上交替变换,利用重心的连续变化协调、浑融周身的虚实、阴阳,求中和而达至灵、至空。以开合作为左右转身之连接,以至连绵不断,一气呵成。孙禄堂在《太极拳学》中说:“学者能于开合动静相交处,悟彻本源,则可在各式圜研相合之中,得其妙用矣。圜者,有形之虚圈是也,研者,无形之实圈是也。斯二者,太极拳虚实之理也”。

2.1.3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是道家的重要观点。“天”,指“自然”,“天人合一”,指人与自然在本体上的相通,指一切人与事顺应自然,追求的最终目标便是宇宙、自然、人的和谐统一。太极拳作为武术最具代表性的项目,是反映中国古代哲学天人合一思想的精髓,孙式太极拳要求人与自然建立一种和谐统一的关系,保持一种良性的生态平衡,继而追求一种人与自然共存共处、和谐发展的新型关系。

孙式太极拳在“天人合一”思想影响下,形成了“动静相互、刚柔相济、快慢相间、内外合一”等相互对立、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技术特色,在动作设计上也符合天人、身心的平衡调节。孙式太极拳习练要求在意念上使自己的身体与天地自然融为一体,获得宇宙中普遍存在的道气充盈身体。“天人合一”追求的终极目标是宇宙、自然、人、物的和谐与统一,以和谐为价值取向的观念贯穿在孙式太极拳的思维模式与实践规范之中。孙式太极拳之所以能以中国古典哲学为理论基础就是因为中国古典哲学本身就是研究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这与孙式太极拳的生命自爱与升华的最高健康理念相统一。孙禄堂先生将中国古典哲学中这些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内涵加以具体的定位与对应,与孙式太极拳的运动实践结合起来,使每招每式中都具有了哲学的文化依据,拳论的哲学含义在孙式太极拳动作中又有了具体的落实。

2.1.4气论

道家为了表达本体观,还用了“气”字来代表宇宙万物的根本。道家传统文化中的“气论”对后世整个中华传统武学都有很深刻的影响。《庄子·知北游篇》讲:“人之生,气之聚也。聚之则生,散之则死。”可见,“气”在古代就成了一个普遍存在的哲学概念。

在形意拳理论中“气”占有重要地位,“气”被视为形意拳的原力与根本,是形意拳生命的精微所在。形意拳的种种外在形态如形意拳功能、神韵、绝技等等,均为“气”的演化与体现。“混沦一气内修,泾渭不分至道由,空洞自然凝神静,化虚还原此中求。”(《形意拳无极歌》)形意拳家宋世荣论到:“吾心中有千万法可也,或吾胸中混混沦沦,无一着法亦可也。无一法者,是一气之合也,以致于应用之时,无可无不可也。有千万法者,是气之流行也,应敌之时,当刚则刚,当柔则柔,起落进退变化,皆可应致而用之也。”

孙式太极拳包涵有形意拳的思想,故孙氏太极拳也是讲究用“气”的,主张不求呼吸,以致真息,式正气从。孙禄堂《太极拳学》有云:“人自赋性含生以后,本藏有养生之元气,不养不俯,不偏不倚,和而不流,至善至极,是为真阳,所谓中和之气是也。其气平时洋溢于四体之中,浸润于百骸之内,无处不有,无时不然,内外一气,流行不息。于是,拳之开合动静即根此气而生;放伸收缩之妙,即由此气而出。开合像一气运阴阳,即太极一气也。”

2.2《周易》阴阳五行学说对孙式太极拳的影响

2.2.1阴阳学说

“阴阳学说”是中国古典哲学最基本的思想,阴阳学说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宇宙观和方法论。中国古典哲学认为,宇宙间一切事物都存在着阴阳两个方面,一切事物的变化无不是相互对应的阴与阳相互作用的结果,阴阳学说是武术传统理论的哲学构架。阴阳的对立和统一,各自以对方作为自身存在的依据,而且在矛盾运动中,阴阳又永远处于阴消阳长,阳消阴长的运动过程中。阴阳学说认为:天体宇宙,一切事物都可以分为阴阳两类。表现在孙式太极拳中就体现为虚实、动静、刚柔、上步退步、出手收手、掌心向上掌心向下等。孙禄堂在《太极拳学》中说:“太极即一气,一气即太极。以体言,则为太极;以用言,则为一气。时阳则阳,时阴则阴,时上则上,时下则下。阳而阴,阴而阳。一气活活泼泼,有无并立,开合自然,皆在当中一点子运用,即太极是也。”可见孙式太极拳是以动静之机,阴阳为母变化为基础的。

孙式太极拳在整个运动过程中,自始至终都贯穿着“阴阳”和“虚实”,这是构成孙式太极拳的基本原则。阴阳的关系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静并非绝对静止不动,而是静中有动;动也不是瞬息万变,而是动中有静,阴阳、动静始终处于不断变化、转化之中,这就是所谓相对;所谓绝对指练习太极拳时一定要区分阴阳虚实、开合、刚柔等。

2.2.2五行学说

五行,一般理解为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行”,天体南北东西中五个方位内星阵的运行,五种物质的运动变化相应于方位内的星阵运行,于是衍变出丰富复杂的五行体系。五行相生相克的顺序为: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周而复始;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循环往复。五行学说体现了对事物发展的辩证观点,一个事物对另一事物有促进作用,必定对另一事物起抑制作用。

由于孙氏太极拳是孙禄堂在武式太极拳的基础上,吸取形意、八卦的特点融合而成,它不但运用了八卦拳的闪、展、腾、挪,手动必先身动,身动必先腰动,使腰带动一切。而且利用形意拳中的起、钻、落、翻,起横不见横,起落不见落,出手不露形,一触即发之本能和太极拳中的粘、连、粘、随,以轻制重,以实破虚,把形意、八卦、太极三拳糅合为一体并用。所以,孙式太极拳包涵有形意、八卦的风格特点,也融有形意、八卦拳的哲学思想。

3 小结

孙式太极拳是太极拳五大流派之一,代表着传统武术研修的文化成就,是人类优秀的文化遗产和民族的瑰宝。不但包涵了太极拳的一般特点和文化内涵,而且由于其独到的融三拳于一炉的风格特点,具有更大的锻炼价值和丰富的文化内涵。但由于种种原因,孙式太极拳的开展状况不容乐观。因此,笔者建议广大太极拳爱好者加强继承孙式太极拳的力度和广度,为更好地开展孙式太极拳,使人们更多地了解孙式太极拳的文化内涵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孙剑云.孙式太极拳·剑[M].太原: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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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谊.论太极拳理的哲学基础[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0(3).

[6]程梅玲,朱继华.太极拳的中国传统哲学基础[J].体育文化导刊,2002(3).

[7]温力.中国哲学的太极观念与太极拳[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1995(4).

中国式管理思想解读 篇7

1 军国民主义教育思想在中国

近代中国在饱受帝国主义坚船利炮的军事淫威同时,国内局势混乱,军阀割据,战乱不断,社会极不稳定,人们生活处于流离颠沛之中。在这种国破家亡的危难之时,一些先进的中国知识分子开始主动接受和传播西方近代思想文化,向他们学习强国富民的道路。特别是“撮尔小邦”的日本战胜强大的俄罗斯和中日甲午战争中国失败之后,当时的部分中国人认为,日本的武士道精神、军国主义教育思想是其制胜的法宝。军国民主义在教育上的体现,简称“军国民教育”。而所谓的“军国主义”就是完全用军事来控制国家的一种黩武思想。这种思想最先是由中国近代资产阶级改良派从日本引进的。在国家危难的背景下,资产阶级改良派抨击中国教育的“重文轻武”,主张“以民为兵”、“尚武”,提倡用中国古代武士道精神来拯救中国。梁启超先生认为,“中国民族之武,其最初之天性也。……。今者爱国之士,莫不知奖励尚武精神之为急务”。[2]1906年公布的《学部奏请宣示教育宗旨折》写道:“所谓尚武者何也?东西各国,全国皆兵……凡中小学堂各种教科书,必寓军国民主义,……稍长者以兵式体操严整其纪律,……以造成完全之人格”。[3]针对当时中国的社会情况,毛泽东认为,“国力恭弱,武风不振,民族之体质日趋轻细,此甚可忧之现象也。……欲文明其精神,先自野蛮其体魄;苟野蛮其体魄矣,则文明之精神随之。”[4]在军国民教育思想指导下,当时教育总长范源濂认为,教育最重要的是:“明世界大事,示科学之重要,振尚武之精神,阐发爱国主义之真义是也”。“吾国人以爱和平著称于世界。和平固甚可爱也,然独惜光荣之和平,非不武之国民所得爱之耳。……天下虽安,忘战必危。今日之天下安乎?否乎?故振起学者尚武之精神,又当务之急也”。“诚以充实国力之最良制度,莫如全国皆兵”。[5]于是教育界提出了“强国强种”的响亮口号。

2 武术“强种救国”教育思想

2.1 国术名称由来

“国术之名称,本有中国武术简称而来。考其来源,会经几许之变迁:……民初称武术,或称国技,民十六之后,始称国术。”[6]在20世纪20年代左右,面对西方文化的入侵,特别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冲击下,一大批中国学者开始了“古今之辩”和“中外之辩”,前者是文化的时代性转化,后者是文化的民族性比较。在这两组矛盾运动形成的张力之中,产生了“西化派”和“国粹派”两大文化派别之争。特别是后者情钟国粹,拒绝外来文化的滋补,主张弘扬中国固有之文化。在这种背景下,武术同戏剧、国画一样,被国粹派称为国粹、国宝。张之江先生认为,“我国技击之术,发达本早,代有传人。……其方法途径,别具神妙,与国学同有优异之点,故正名曰国术。”[7]于是,他1927年申请将武术改为国术。鉴于当时时代需要,国民党政府当局给予了批准,并于1928年在南京成立了中央国术馆,称武术为国术。[8]一直到解放前夕,在中国内地一直称武术为国术;新中国成立后,改为武术。但是,今天在台湾、香港等地区仍将武术成为国术。

2.2 武术“强种救国”教育思想:社会名流和政府要人的武术观

当时一些社会名流和政府要人认为,武术在强种救国方面具有特殊的价值,“技击一道,广博精深。……大之足以强国强种。”[9]孙中山先生认为,“惟火器输入中国之后,国人多弃体育之技击不讲,则至社会个人积弱愈甚,不知最后五分钟之决胜常在面前五尺地短兵相接之时,为今次欧战所屡见者。则谓技击术与枪炮飞机有同等作用亦奚不可。而我国人曩昔仅袭得他人物质文明之粗末,遂自弃其本体固有之技能以为无用,岂非大失计耶。……我同胞然处竞争激烈之时代,不知求自卫之道,则不适于生存……。”[10]1911年初,《教育杂志》上宣扬:“拳艺者,体育之最上乘也。……后之学者,倘能与前人所表者推讨之,张大之,使我国尚武之风复振于今日,庶几泱泱大风之中国,不与黑奴红种相灭绝”。[11]认为:“中国击剑、枪术、弓法、骑法等为最佳之运动”,“以代西式体操”。[12]当时上海南洋公学的校长鼓动学生练习武术,“提倡技击者,则正欲以吾国固有之体育良法,以使吾民族有发扬蹈厉之精神,勇敢振奋之气概,以求达其国内之安全,俾世界日臻和平者也。”[13]

张之江认为,“其实我们四万万同胞,无论体力智慧,都不逊于欧美,衰弱的惟一原因,便是忽略了讲求自卫的国术。……完全因为我们把与国同生死的武化忽略了。……注意同生死的武化,就赶快练习国术。”[14]他指出:“我们要从次殖民地找一条出路,只有打倒帝国主义;要打倒帝国主义,提倡国术是一件重要工作。……要贯彻以上强种救国二大目的,非提倡学用一致能临敌应用的国术不可。”[15]在他心目中,“国术,已经有了几千年的历史,是我们祖宗留下来的国粹。这种国粹,是健身自卫,强种卫国的要素。”[16]他主张成立以“强种救国,御辱图存”[17]为惟一使命的国术馆。在他的努力下,1928年在南京成立了中央国术馆。在他主持的中国国术馆国歌中,也彰显强烈的“强种救国”思想。《国术歌》唱道:“国术历史民族同,刚毅文明运动备全能,六艺兼文武,……尚廉耻,重义勇,武装和平,国运兴隆,击技集大成。”[18]

金一鸣在《中国技击精华》中指出,“强国者,必先强身,强身即是强国。技击之学,制人之良方。制人者,必先自制,自制而后始能制人,能制人而不制于人。兵可百年不用,不可一日无备;技可百年不用,而不可一日不习。”[19]

从以上这些社会名流和政府要人的言行,可知,他们把提倡武术教育抬高到谋求国家富强的地位,使武术超越了本身价值,成为民族精神的象征。

3 自然体育观影响下的武术“健身强体”教育思想

自然体育观于20世纪20年代在美国成为一种系统的体育理论。其代表人物是韦廉士(J.I.Williams)。自然体育观在中国能有较大的传播,不得不归功于当时中国留美学生吴蕴瑞、袁敦礼等人。由于他们直接从师于韦廉士,回国后,有的担任大学老师,有的担任体育界领导。因此,他们在系统把握与传播自然体育观方面具有优越的条件。自然体育观的基本内容是:“强调体育的目的在于教育人;认为体育即生活,强调个性发展;推崇自然活动,否定认为活动”[20]等。

在自然体育观的影响下,一些人认为,“武术为卫生之方”、“为最良好之运动法”。力图强调武术与近代西方体育一样,具有强身健体的功效。当时北京体育研究社在“呈教育部请定武术教材文”中认为,中国武术有8个优点:“(一)使人身全体内外平均发育;(二)得精神之修养;(三)增进智慧;(四)陶冶性情;(五)便于锻炼;(六)富于应用;(七)材料丰富;(八)长幼咸宜。”[21]体育研究社是由许禹生、佟旭初等武术界名人在民国时期成立的、专门从事武术研究的组织。该文的意见虽然不能代表当时所有人对武术认识,但是至少可以看出一部分人在自然体育观的影响下把武术由“技击”向“卫生”转化的看法。张之江认为,“我国民气不振,相习成风,年龄尚未就衰,魂魄已游墟墓,……近代恒言德育智育体育,缺一不可,又言健康为事业之基础,中外一理,……研究国术,即为强健身体之捷径,……事半功倍。”[22]“国术锻炼的功效,能增长神气,调和气血,有百利而无一害。……国术是一种优美的锻炼,稍得门径,便有可观,果能得其精深,手眼身步,具有风虎云龙的变化,足以增加体育上的兴趣和美感。”[23]

近代中国出现从注重武术的技击功能向挖掘武术体育意义上的健身、修身、审美等功能转换,反映了在西方自然体育观的熏陶下,人们开始用新的理念、整理与研究武术,武术教育领域里出现了适应新潮流的教育理念。也许有人会说,太极拳中早就有健身的理念,“若言体用何为准?意气君来骨肉臣。详推用意终何在,益寿延年不老春”[24]的说法。要指出的是,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武术的健身功能不可能像近代那样得到系统的、科学认识,并且当时武术技击功能仍然是居于主导地位。那种健身的理念用现在眼光去衡量,也只能算是一种个人主观上的自我感觉。[25]而在自然体育观指导下建立的武术“健身强体”教育思想,为后来深化武术健身功能认识揭开了序幕。

4 结语

近代中国武术在军国民教育思想和实用主义的自然体育观教育思想影响下,接受军国民教育思想的人认为,中国应该提倡武术教育,通过武术教育,培育国民尚武及尚武精神,达到“强种救国”之目的;而传承自然体育观的认为,武术与西方近代体育一样,具有强健体魄的价值功能,武术为中国最良好的卫生之方,从而出现了武术的体育健身教育理念。

中国式管理思想解读 篇8

作者:张德余玲艳刘泱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2年4月

定价:33.00元

日前, 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小企业的成功范式:心力管理解读》一书正式上架发行, 与读者见面了。

本书由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系原主任、博士生导师张德教授策划、组织、执笔与统稿。从心力管理的维度、价值基础、方法论、驱动机制、哲学前提、实施艺术、目标模式等方面对《心力管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进行了解读, 并从文化视角研究企业管理, 重点探讨中小企业的成功之道, 对于研究中国经济的崛起之路, 研究中国中小企业振兴之路, 无疑提供了一把文化钥匙。

张德教授在序言中写到, 人类社会的竞争纷繁复杂, 既有与自然环境变迁相适应的挑战, 也有与社会环境变迁相适应的挑战。要在竞争中生存下来, 单打独斗是不行的, 必须靠群体的力量, 万众一心地去争生存, 争发展。而要凝聚成千上万的人, 必须建立一个共同的目标, 必须培养合作的愿望, 必须建立良好沟通的渠道, 必须制定形成合力的群体规范, 必须形成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念……一言以蔽之, 必须建立完善的文化。

他认为, 改革开放以来, 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 我国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新、改善民生等方面, 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 毋庸讳言, 中小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 经历了不少曲折和苦难, 其平均寿命只有4—6年。妨碍其生存和发展的因素很多, 有恶劣的外部条件和薄弱的内部条件, 内部条件最为薄弱的环节是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落后以及其背后的精神资源贫乏。这是一本以“心力管理”为对象, 研究中国中小企业成功范式的著作, 所以把本书推荐给那些想研究中国、研究中国经济崛起、研究中国企业振兴之路的人们, 更想推荐给那些苦苦寻找成功之路的中小企业家、中小企业的管理者以及研究中小企业管理的学者和爱好者, 祝愿他们从本书中吸取智慧, 得到借鉴, 推动中国企业持久地繁荣, 推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推动当今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链接《心力管理》

《心力管理》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系江苏黑松林粘合剂厂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鹏凯的第五本管理专著。

《心力管理》汇集了刘鹏凯的企业管理25法, 每法有理论更有实践, 是刘鹏凯从心开始, 用心做事, 探索中小企业经营模式、方法、经验的成功总结, 彰显了心之养、心之育、心之动、心之力的管理魅力。

在这本书的自序《我的心力管理之路》中, 作者认为, 心力在实践中就是指人依据自身的心思和能力、精神与体力、思想和才智, 发自内心做好某一件事的精神力量。心力管理是将企业员工的心之所及, 转化为力之所达的过程;是不断引导员工在工作与生活中, 善用其心, 自净其心, 消除恶心, 增加爱心, 发自内心, 共同构建心心相印的和谐发展环境的过程。

中国式管理思想解读 篇9

1.1 背景介绍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 智能电视、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快速发展和普及, 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可以方便地获取到电影、电视剧等不同形式的视频内容。当前, 通过互联网提供视频内容服务时主要有两种形态:互联网视频和互联网电视。

互联网视频是指是以视频网站、专用客户端软件、智能终端APP等形式提供通过互联网提供视频服务, 消费者使用PC、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连接互联网观看视频内容。视频网站、专用客户端、智能终端APP形态的互联网视频服务商包括:优酷、土豆、搜狐、腾讯、乐视、爱奇艺、百度、PPTV、PPS等, 开展此类互联网视频服务需要获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互联网电视是指以互联网电视形态开展互联网视频服务, 通过智能电视机、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等终端连接互联网将视频内容展现到电视机屏幕, 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视频服务。互联网电视形态的互联网视频服务商, 目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只批准了7个牌照, 分别是:CNTV、百视通、南方传媒、华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CIBN、湖南广电以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CNBN (央广广播电视网络台) 。

当前, 根据不同的商业合作模式, 互联网视频和互联网电视又表现为多种不同的服务形态, 总体来说可以抽象为三种典型的运营模式:独立运营模式、集成播控模式、视频服务汇聚模式。不同的互联网视频服务运营模式根据不同的商业合作, 可以产生各种不同的混合运营模式, 每种运营模式下, 又存在各种不同的视频服务产品, 包括基本的按次、按时段消费模式, 包天、包月、包年等模式, 以及各种不同的视频服务捆绑销售模式等等。

1) 独立运营模式

独立运营模式是目前视频网站所采用的模式, 该模式中互联网视频服务提供商通过在互联网上部署或租用CDN网络向PC、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提供互联网视频服务。独立运营模式的互联网视频服务商自行购买内容版权, 自行审核上线, 通过网络浏览器、专用客户端播放器提供服务, 拥有自己的终端用户。

2) 集成播控模式

集成播控模式是指视频内容提供商将内容提供给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 由集成播控平台通过部署在互联网上的CDN网络将内容提供给互联网电视机和互联网电视机顶盒。集成播控模式下, 由集成播控平台对内容进行审核、上线、统一运营, 集成播控平台拥有终端用户。

3) 视频服务汇聚模式

视频服务汇聚模式是指由互联网视频汇聚平台汇聚各互联网视频服务提供商提供的视频服务信息, 汇聚整理后以视频门户方式为用户提供服务。用户在消费视频内容时, 终端会跳转到对应的互联网视频服务提供商的CDN网络去获取相应内容。该模式下, 互联网视频汇聚平台拥有终端用户和汇聚的视频节目信息, 视频内容由各视频服务提供商通过各自的CDN网络为用户提供。

上述互联网视频服务的开展, 需要有效的技术手段来保护高质量的视频内容, 为多元化、灵活的视频服务营销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 确保互联网视频服务提供商获取应得的利益;在引进内容过程中, 版权方要求互联网视频服务商提供有效的技术手段保护内容的版权;目前在引进影片、电视剧版权过程中, 一般都是独家授权, 为保障互联网视频服务商独家授权的权益, 需要有技术手段保护视频内容的版权, 防止内容被非法利用、牟利。因此, 需要有效的数字版权管理技术支撑, 保护运营各方的合法权益, 保障互联网视频服务运营的可管可控。

当前, 国际上存在多种DRM技术标准与技术解决方案, 包括OMA DRM、Marlin、微软DRM解决方案等;但国外DRM技术标准与解决方案多存在专利授权政策不清晰, 专利授权风险大, 专利授权政策过于严格和授权费用高等种种问题, 国外技术标准的等效采用不利于国内视频服务相关产业的发展。

1.2 需求分析

互联网视频服务的版权管理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在保护内容版权的前提下, 支持灵活的商业模式配置, 支撑多元化互联网视频服务的开展。

2) 需要实现互联网视频服务的可管可控, 确保只有合法的内容通过合法的渠道分发给合法的终端, 实现互联网视频服务的内容合法、渠道合法、终端合法。

3) 数字版权管理技术的实施应该具有较高的效率, 不应该影响到用户的体验。

4) 有必要研究提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电视版权管理技术方案, 最大程度上规避国外相关专利, 实现自主创新, 保护运营各方的合法权益, 支撑我国互联网电视产业的发展。

基于此, 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领导下, 中国广播影视数字版权管理论坛成立互联网电视数字版权管理技术规范起草特别工作组, 着手起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电视数字版权管理技术规范。2014年5月6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GY/T277—2014《互联网电视数字版权管理技术规范》[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推荐性行业标准, 并予以发布, 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该标准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等单位提出的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为支撑, 实现自主创新, 保障互联网视频服务的内容、渠道、终端可管可控, 摆脱了对国外专利技术的依赖, 大大降低互联网视频行业版权管理成本, 有效保障我国互联网视频行业的安全。

本文将对该标准的技术框架、关键技术等进行解读分析。

2 技术框架

该标准面向互联网电视业务应用定义了内容封装格式、权利描述与授权、权利获取协议和信任与安全体系等数字版权管理基础格式、技术机制和方法, 其中内容封装格式定义了受保护内容在数字版权保护系统中的基本呈现形式, 包括内容标识、加密信息及获取许可证必须的信息;权利描述与授权定义了描述数字版权管理系统权利的方法和向内容使用方进行使用授权的技术机制;权利获取协议定义了DRM服务端和DRM代理进行安全通信和传递许可证的技术方法;信任与安全体系定义了基于PKI系统的信任技术机制, 包括内容保密性、身份鉴别和数据完整性。

采用该标准定义的基础格式、技术机制和方法, 能够构造一个端到端的互联网电视数字版权管理系统, 对互联网电视内容进行有效的数字版权管理。

互联网电视数字版权管理系统的逻辑示意图如图1所示。

3 关键技术

3.1 内容封装格式

互联网电视内容分发过程中应分发加密内容。加密后的内容应包含内容标识及获取许可证所必需的信息, 其中内容标识应遵循GY/T 260—2012[2]。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 需要定义不同的加密内容封装格式。标准既支持流式内容封装格式, 也支持存储类内容封装格式。标准中定义了基于ISO基础媒体文件格式的打包DRM内容格式 (PDCF) 、用以支持基于HTTP动态自适应流媒体协议 (DASH) 的内容封装格式、基于ISO基础媒体文件格式的通用加密格式 (CENC) , 以及支持HLS的内容加密封装格式。

1) 基于ISO基础媒体文件格式的打包DRM内容格式

打包DRM内容格式 (PDCF) 是在ISO基础媒体文件格式[3]基础上定义的加密内容封装格式。PDCF内容格式在ISO 14496-12中规定的Protection Scheme Info Box (‘sinf’) 的Scheme Information Box (‘schi’) 中定义China D-RMKMSBox (‘cdkm’) , China DRMKMSBox规定China DRM指定的结构和参数, 如图2所示。PDCF内容格式的基本数据结构由相应的基础文件格式规范定义。

上述文件中的媒体数据是以采样单元为单位存储的, 一个或多个采样单元组成一个访问单元, 加密操作是对访问单元进行的, 在加密过程中, 应在每个加密的访问单元之前插入China DRMAUHeader。

2) 基于HTTP动态自适应流媒体协议 (DASH) 的内容封装格式

ISO 23009-4规定了MPEG DASH[4,5]的分段加密与认证, MPEG DASH中媒体分块如果是加密的, 其加密相关信息通过MPD文件中的Content Protection单元来指定。符合该标准的互联网电视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在使用ISO 23009-4 MPD文件描述时, 在Content Protection的@scheme Id Uri属性中应指定由China DRM申请的唯一编号;在Content Protection的@Value属性中应按“China DRM版本/China DRM方案提供商/扩展信息”的方式赋值, 通过“/”进行区分, 如“China DRM V1.0/Company Name/Extended Information”。

3) 基于ISO基础媒体文件格式的通用加密格式

通用加密格式CENC[6,7]是基于ISO/IEC 14496-12的一种加密格式, 这种加密方式使不同的DRM系统能够解密同一个文件, CENC具体规定见ISO 23001-7及此文档的补充文档ISO 23001-7 Amendment1。基于该标准的互联网电视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在使用CENC通用加密格式时, 在Protection System Specific Header Box (‘PSSH’) 中, 将16 byte长的System ID的前8 byte设置为“China DRM”, 后8 byte保留为0x00;在PSSH的Data部分, 应包含获取许可证的URL;对Track Encryption Box (‘tenc’) 中的default_Is Encypted或Sample Group Description Box (‘sgpd’) 中的Is Encypted的设置增加对加密算法SM4-CBC的支持。

4) 支持HLS的内容加密封装格式

HLS[8]中媒体分块如果是加密的, 其加密密钥通过#EXT-X-KEY来指定, 格式如下:

属性包括METHOD, URI, IV, KEYFORMAT, KEY-FORMATVERSIONS。

URI用来保存获取解密媒体分块的密钥文件。密钥文件的格式用KEYFORMAT来标识。

该标准对HLS的支持规定为:如果KEYFORMAT=“chinadrm”, 表示URI中给出的是获取China DRM许可证的相关信息。China DRM的不同版本在KEYFORMAT-VERSIONS中指出, 不存在时默认为版本1。

3.2 权利描述与授权

互联网电视数字版权管理的权利描述由内容、被授权对象、权利、密钥、密钥使用规则、计算器和数字签名等逻辑元素构成, 如图3所示。

权利描述逻辑结构的元素说明如下:

1) 内容

内容是数字化的事物, 例如图、文、音频、视频、动漫及其集合 (如文件、数据库、软件、可执行代码等) 等, 一切可以数字化的事物都是内容。

2) 被授权对象

被授权对象是对指定内容相关权利的承载者。被授权对象通过其唯一标识描述。

3) 权利

权利是使用内容的权利, 如:播放、存储等。

4) 密钥

密钥是指该许可证中所包含的密钥信息, 包括密钥的类型、算法、密钥数据等。

5) 密钥使用规则

密钥使用规则包括密钥索引信息以及起始时间、截止时间、时间段、次数等相关规则信息。在使用密钥时应按照密钥使用规则中包含的规则合理使用密钥。

6) 计算器

计算器是内容许可操作的一种方式, 用来描述权利描述单元的逻辑运算方法。支持与、或、非、异或等逻辑运算。许可证中包括计算器单元的情况下, 通过内容、被授权对象、密钥、密钥使用规则、权利之间的逻辑运算实现对内容的许可。许可证中不包括计算器单元的情况下, 内容、被授权方、密钥、密钥使用规则、权利之间是逻辑“与”的关系。

权利描述编码由许可证索引单元和一系列的基本单元组成。许可证索引单元描述许可证的版本、许可证ID和基本单元的数量。基本单元包括:内容单元、被授权对象单元、密钥单元、权利单元、密钥使用规则单元、计算器单元以及数字签名单元等。许可证发布时由许可证索引单元和后续的一个或多个基本单元组成, 许可证索引单元应为许可证的第一个单元, 许可证编码结构如图4所示。

许可证中的许可证索引单元和基本单元均由单元标识、长度和数据3个部分组成, 单元编码如图5所示。

标识由2个字节构成, 包括类型和索引, 第1个字节是类型, 第2个字节是该单元在许可证中的索引, 用于支持许可证的分段传输。单元的索引从0开始, 许可证索引单元为许可证的第1个单元, 许可证索引单元编码后的索引始终为0;许可证索引单元后的基本单元的索引依次为1, 2, 3, …, 依此类推。

长度是该单元实际数据信息的长度, 由两个字节表示。数据是单元的实际数据, 单元类型规定见表1。

一个许可证由多个独立的不同单元构成, 单元的数量和种类由许可证索引单元标识。一个许可证可用一个签名完整传输, 同时也可以按单元分别传输。

3.3 权利获取协议

权利获取协议是DRM服务端与DRM代理之间用于交换安全上下文、请求和获取许可证的安全协议。权利获取协议包括:DRM服务端与DRM代理之间交换安全上下文的4-pass安全交互协议和DRM代理请求许可证的2-pass许可证获取协议。

1) 4-pass安全交互协议

安全交互协议用于DRM服务端与DRM代理之间进行完整的安全信息交互。一般情况下, 安全交互协议只在第一次交互时执行;但如果需要更新安全信息如DRM代理时间不准确时, 需要重新执行安全交互协议。

2) 2-pass许可证获取协议

DRM代理与DRM服务端通过4-pass安全交互协议建立安全上下文后, 可向DRM服务端发起许可证获取协议获取相应的许可证。

DRM代理可以根据用户的交互启动权利获取协议, 也可以根据其接收到的权利获取协议触发器触发权利获取协议。权利获取协议触发器由DRM服务端或运营系统生成, DRM代理接收到该触发器后应根据触发器的内容启动安全交互协议或许可证获取协议。

权利获取协议的消息利用URI的路径、查询信息和http报文的报文体进行传输。URI固定为“http”, 表示使用http或https协议进行传输;URI中的域名为DRM服务端的地址, 如“ri.example.com”。http报文体中的消息以JSON字符串进行描述。http报文体中的消息样例如下:

3.4 信任与安全体系

互联网电视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应实现满足以下安全需求的信任与安全体系:

1) 受保护的内容应加密传输, 许可证应被安全地分发和管理;

2) 内容只能被已鉴别和已授权的DRM代理, 按照许可证的要求合理地访问;

3) DRM代理应准确依从于许可证中的权利和密钥使用规则。

互联网电视数字版权管理系统的信任模型基于PKI体系。DRM系统中的各实体包括内容提供者、DRM服务器、DRM代理等都向认证中心申请获得一个数字证书, 作为自己身份的凭证。各实体之间的信任关系基于数字证书的有效性。如果DRM代理的证书被DRM服务器验证有效, 则DRM服务器信任该DRM代理。相似地, 如果DRM服务器的证书被DRM代理验证有效, 则DRM代理信任该DRM服务器。

4 参考实现

互联网电视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参考实现的技术架构如图6所示。

互联网电视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分为服务端和客户端两个部分。

服务端包括认证中心、内容加密和许可证管理;其中认证中心负责为客户端和服务端许可证管理发放数字证书, 并提供在线证书认证服务;内容加密负责与媒资管理系统对接, 提供内容加密服务;许可证管理负责与运营支撑系统对接, 为客户端提供许可证授权服务。

客户端包括互联网电视机顶盒、智能电视、手持移动终端以及PC等, 在客户端播放器中集成DRM代理模块与服务端安全交互, 实现内容的安全解密与播放。

5 总结展望

综上, 互联网电视数字版权管理技术规范包括内容加密、权利描述与授权、权利获取协议、信任与安全体系等部分, 支持直播、点播、下载等应用场景;支持多种主流媒体文件格式和协议;实现从内容提供、内容发布到内容消费端到端、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护, 支持灵活的商业模式配置, 支撑多元化互联网视频服务的开展, 实现互联网视频服务的内容合法、渠道合法、终端合法。该标准相关技术、系统、产品已完成产业化准备, 即将快速推广实施。

参考文献

[1]GY/T 277—2014, 互联网电视数字版权管理技术规范[S].2014.

[2]GY/T 260—2012, 广播电视数字版权管理数字内容标识[S].2012.

[3]ISO 14496-12, 信息技术——音视频对象编码第12部分:ISO基础媒体文件格式[S].2005.

[4]ISO 23009-1, 信息技术——基于HTTP的动态自适应流媒体 (DASH) 第1部分:媒体展现描述与分段格式[S].2012.

[5]ISO 23009-4, 信息技术——基于HTTP的动态自适应流媒体 (DASH) 第4部分:分段加密与认证[S].2013.

[6]ISO 23001-7, 信息技术——MPEG系统技术第7部分:ISO基本媒体文件格式文件通用加密[S].2012.

[7]ISO 23001-7, 信息技术——MPEG系统技术第7部分:ISO基本媒体文件格式文件通用加密补充1:AES-CBC-128和密钥循环[S].2012.

中国式管理思想解读 篇10

《办法》在审慎的规范框架下, 流露出生机与活力。首先, 在《高等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成为主要法律依据的同时, 全文体现了对教育主权的保护和教育规律的尊重;其次, 《公司法》精神与原则的大量借鉴和创新, 赋予了独立学院更加灵活、充分竞争的产权制度, “自生自灭”的企业生存原理将在高等学历教育领域出现, 效率与竞争将成为高等学历教育的一大景观;再次, 基于高等学历教育的特殊行业背景, 审慎的原则作为《办法》的另一主线贯穿始终, 出资人水平限制、第三人保护、“揭开公司面纱”等法律技术得到深入的应用。

笔者从独立学院的法律地位、出资、准入和退出机制、产权设计、出资人责任、审慎原则、自治原则等方面, 对《办法》做进一步的解读。

一、给予独立学院民办公益性法人地位

《办法》总则中, 明确了调整独立学院的法律是《高等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独立学院的身份是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它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独立学院的性质是公益性事业。这表明独立学院已由原来的“本科教学单位”变成“高等学校”, 其身份发生了实质性变化;民办公益性事业是独立学院获得的法律地位。给予独立学院这样的法律地位, 其目的是显而易见的, 那就是在尊重出资人获利动机的基础上, 把私人资本收益限定在合理范围内, 在增加高等教育竞争与活力的同时维护其公益性质。独立学院具有民办非企业法人资格,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依照《办法》第12条规定, 出资人作为出资的财产必须足额转移到独立学院名下, 确保法人财产权的真实与完整。

二、出资比例成为界定出资人权利和义务的主要依据

《办法》对独立学院举办者的出资办法做了公司法意义上的调整 (参见《办法》第11、12、13、14条) 。首先, 普通高等学校主要利用学校名称、知识产权、管理资源、教育教学资源等资产出资, 但是作为出资的无形资产必须经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或合作办学各方协商作价, 并以确定的数额和比例计入实收资本;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主要利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出资。合作双方出资比例是界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其次, 为了确保出资足额到位, 防止虚假出资, 除依法进行验资外, 举办者作为出资的财产必须过户到独立学院名下;而且国家的资助、学生缴纳的学费、独立学院的借款和接受的捐赠财产, 不属于独立学院举办者的出资。再次, 《办法》还对独立学院存续期间举办者抽逃资金、挪用办学经费的行为做了禁止性规定。

以出资人的出资比例界定出资人权利和义务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旨在保护产权界定的效率与公平, 实现出资人权利义务的对称性, 预防和控制出资人利用自身垄断资源要挟和敲诈合作伙伴、获取超额产权收益的机会主义风险。这一原则应用于独立学院, 也有利于明晰独立学院的产权, 形成民主、高效的法人治理机制, 形成合理的责任分担机制。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独立学院承担有限责任, 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控制权和合理收益权, 按出资比例分担办学亏损。这种有限责任的设计还使出资人财产与独立学院法人财产的分离, 实现法人财产的独立规范运营。

三、公平的准入和灵活的退出机制

关于准入机制。首先, 资格公平、程序公平原则。《办法》第17条规定:“设立独立学院由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向拟设立的独立学院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按照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设置程序, 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这表明参与举办的普通高校是具有资格的申请人;申请程序为“高校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这意味着凡是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和其他出资人都有资格通过法定程序申报设立独立学院。其次, 效率与非歧视原则。《办法》第24条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申请筹设和正式设立独立学院的时间为每年第三季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并提出申请。审批机关审批独立学院, 应当组织专家评议。专家评议的时间, 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办法》第19条规定:“申请筹设独立学院的, 审批机关应当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期限, 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 发给筹设批准书;不批准的, 应当说明理由。”对独立学院审批时限的设置, 有助于防止审批过程中的官僚主义和道德风险, 提高审批效率;对受理申请的限制性规定, 有利于形成公开公正的评审环境, 降低包括幕后交易的机会主义风险。

关于退出机制。《办法》采用自由与强制相结合的退出机制, 保障出资人的办学积极性, 保护教育公益性目标不受侵害。首先, 自由市场退出。《办法》第48条规定, “独立学院变更举办者, 须由举办者提出, 在进行财务清算后, 经独立学院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 报审批机关核准”;第50条规定根据独立学院章程条款要求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允许终止独立学院。这些规定为举办者退出独立学院这一领域提供了相对自由的通道, 减少了出资人的后顾之忧, 刺激了投资人投资独立学院的积极性。其次, 强制退出。《办法》第50条规定了强制终止独立学院两种情形, 即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其目的在于维护高等教育的公益性目标, 保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了出资者责任

首先, 提供信任的活动要通过独立学院的自身努力来实现。《办法》切断了为独立学院毕业生颁发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普通高校学位证书的通道, 规定对独立学院合格毕业生只能颁发以独立学院名称具印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并且独立学院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参见《办法》第38条) 。这项规定撤走了原来“母体高校”的品牌学位资源, 把独立学院提供信任的活动由依靠优势品牌资源交回到独立学院自身手中, 独立学院提供信任、创立品牌的重任已没有更多的捷径可走, 只能依靠自己出色的管理、鲜明的特色、良好的声誉与品牌来赢得多方信任。这里所指的“多方信任”首先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信任, 它关系到教育资源的分配, 对办学条件不合格或违规办学的独立学院给予减少招生计划或暂停办学就是相应的处罚措施 (参见《办法》第56条) ;其次是受教育者本人及其家庭和用人单位的信任, 受教育者及其家庭要求提供优质的、适合本人发展和职业需要的教育资源和教育服务, 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知识与能力储备充分、能够适应环境变化、具有创新精神的毕业生。这种提供信任的活动是一个艰苦、持续、创新的过程, 它要求出资人权衡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 追求公益性目标约束下的长期利益。这需要出资人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具有更远大的战略眼光, 具备宏远战略规划、战略推动与战略执行的能力。因此, 出资人的责任出现了层次化、立体化趋势。

其次, 足额出资控制机制得到强化。《办法》规定, 出资人必须足额履行出资义务;除执行验资程序外, 出资人用于出资的财产必须全部转入独立学院名下, 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办法》还列举了出资例外情形, 即国家的资助、学生缴纳的学费和独立学院的借款以及接受的捐赠财产, 不属于独立学院举办者的出资 (参见《办法》第11-14条) 。这些出资制度的设计对于独立学院的正常运行, 对于债权人、受教育者、独立学院教职员工等其他利益相关人的权利保护, 对于国家教育政策的有效性与连贯性具有实质意义。

再次, “揭开公司面纱”法律工具的创新性应用。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又称“公司人格否认”、“公司法人资格否认”、“股东有限责任待遇之例外”、“股东直索责任”, 它是指控制股东为逃避法律义务或责任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法人资格或股东有限责任待遇、致使债权人利益严重受损时, 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责令控制股东直接向公司债权人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我国把“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写入新《公司法》第20条和第64条, 以制裁有限责任股东基于公司法人地位和有限责任待遇的严重道德失范行为和损害债权人的机会主义行为。这一制度被创新性地应用于《办法》中, 《办法》第51条第2款规定, 独立学院举办者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挪用办学资金造成独立学院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除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 须提供在校学生的后续教育经费。这一条款的法律意义在于:如果由于列举的原因造成独立学院无法继续办学的事实成立, 有责任的举办者应对债务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或无限清偿责任;连带责任包括在校学生的后续教育经费, 这个经费按照第51条第1款的规定应得到优先清偿。《办法》之所以把举办者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挪用办学资金列为“揭开面纱”的理由, 是因为独立学院有很高的资本限制, 只要不出现列举的情况, 出资足额到位, 独立学院不能正常运行的财务风险较小。

此外, 《办法》还规定了对独立学院举办者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有限责任待遇行为的行政制裁措施, 制裁主体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构成, 制裁的办法是责令限期改正、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给予处罚, 制裁的行为是虚假出资、抽逃资金和挪用办学经费 (参见《办法》第56条) 。

“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创新性应用, 将有效预防和控制出资人的机会主义动机, 保护债权人及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打破“有限责任”的神话, 推动独立学院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合理取得回报的运行环境建设。

五、基于特殊行业的审慎原则

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高等教育是公益事业, 因此如同文化行业、金融行业一样, 举办高等教育时必须坚持审慎的原则。《办法》中基于审慎原则的规定很多, 目的在于通过提高出资人门槛、限制单一主体举办数量、审查出资人回报的合理性、提高办学条件、坚持合作方自治原则, 保障独立学院的健康发展。

首先, 出资人水平限制。水平限制旨在解决出资人办学的技术实力和经济实力。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须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 较好的办学条件,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参见《办法》第7条) ;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社会组织, 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总资产不少于3亿元, 净资产不少于1.2亿元, 资产负债率低于60%;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个人, 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个人总资产不低于3亿元, 其中货币资金不少于1.2亿元 (参见《办法》第8条) 。

其次, 独立学院设立程序限制。《办法》第16条规定:“设立独立学院, 分筹设和正式设立两个阶段。筹设期1至3年, 筹设期内不得招生。筹设期满未申请正式设立的, 自然终止筹设。”程序限制通过筹设和正式设立的分阶段审批, 可以增加对出资人办学实力和能力的考察深度与广度, 提高审批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三, 出资人资产来源限制。《办法》规定了出资人要提供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 并载明产权, 其中包括不少于500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国有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参见《办法》第18条) 。这类规定意在保证出资人出资的足额到位以及独立学院的基本办学条件。

第四, 举办数量限制。《办法》规定, 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一般只可以参与举办1所独立学院 (参见《办法》第15条) 。这是基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规模的制度安排, 即保持适度的规模增长;也是对普通高校参与举办独立学院能力的现实评估。但第15条使用了“一般”这个限定词, 也为一些办学经验丰富、能力超群的普通高校参与举办更多的独立学院留下了余地。此外, 《办法》第29条规定, “独立学院应当按照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名称、办学地址和办学范围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这一规定与独立学院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定位相符。值得注意的是, 《办法》对普通高校以外的举办者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数量没有限制。

第五, 广告限制。为防止虚假广告影响受教育者的选择, 进而侵害他们的受教育权利, 《办法》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发布 (参见《办法》第45条) , 否则给予警告、1-3万元罚款、减少招生计划或暂停招生的处罚 (参见《办法》第56条) 。

第六, 回报限制。《办法》第43条规定, “独立学院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需的费用后, 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 (本款与《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1条的规定一致) 。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标准和程序, 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设定的回报标准和程序 (参见《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37、44、45、47、47条) 是: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出资人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或者净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出资人从办学结余中按一定比例取得回报 (这里所称的办学结余, 是指独立学院扣除办学成本等形成的年度净收益, 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 并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的费用后的余额) ;确定取得回报的比例依据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支出占收取费用的比例以及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在确定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前, 独立学院向社会公布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独立学院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做出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 并且自该决定做出之日起15日内, 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出资人不得取得回报: (1) 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 骗取钱财的; (2) 擅自增加收取费用的项目、提高收取费用的标准, 情节严重的; (3) 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4) 骗取办学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5) 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 (6) 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受到税务机关处罚的; (7) 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未及时采取措施, 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 (8) 教育教学质量低下, 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9) 出资人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第七, 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限制。独立学院的招生纳入国家招生计划, 独立学院须按照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和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独立学院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参见《办法》第33、41条) 。

第八, 办学条件限制。《办法》对独立学院教学管理机构、教师聘用与管理、辅导员和班主任配备、办学设施、文化建设、党团组织建设、民主管理制度等各种办学条件都设定了标准和限制。

第九, 普通高校举办者在独立学院理事会或董事会中的席位限制。《办法》第25条规定, 独立学院设立的理事会或董事会中, 普通高校的代表席位不得少于2/5。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普通高校适当的表决权和参与决策权, 发挥普通高校在把握办学方向、提高办学水平等方面的优势与作用。

六、合作方自治原则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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