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2011年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关键词: 客运

局2011年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精选11篇)

篇1:局2011年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2011年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

项行动文件(摘录)

国家文件

一、安监总管二[2011]97号 6月23日

《国家安监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通知》 重点内容:

1、对企业法人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从业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对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交通事故情况逐一进行清理、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资金和预案“五到位”。

2、道路客运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准标化建设工作。

3、GPS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状态,分折处理动态信息,充分利用动态监控平台,建立建全对违法驾驶人的处罚制度,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调离驾驶岗位或辞退。

4、建立交通安全信息手机短信发布平台,及时通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警示安全隐患,发布提示服务信息,增强驾驶人安全意识,力争至2011年9月底对客运驾驶人短信宣传覆盖率达到100%。省市文件

一、厅高警[2011]125号文件 7月13日

《“决心—2011”整治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违停上下乘客联合行动方案》

重点内容:

1、坚决遏制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上下乘客的违法行为。

2、凡发现客运车辆驾驶员违法停车上下客的,要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各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限处理,并及时移交当地运管部门。

3、运管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一年内三次违法停车上下乘客的,应通报原许可机关依法吊销相应道路运输许可证件。

4、真正做到“一次违法,三次受罚”(交警部门处罚、运管部门处罚和客运企业内部处罚),增加违法驾驶员的违法成本,使其不敢违法,不愿违法。

5、对违法停车上下乘客的客车,要及时抓拍,固定证据,实行一律上网锁定、一律处罚到位、一律予以曝光、一律移交运管部门处理“四个一律”措施。

二、鄂公交[2011]124号7月13日

《关于切实加强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违停上下客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点内容:

1、今后,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凡是有卫星定位装臵的客运企业必须配备专职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所属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监管;同时,要定期检查车载卫星定位装臵使用情况,对不按规定使用、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臵和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人员,要依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致高速公路客运车辆驾驶员的一封信》7月15日

重点内容:

1、对一年内记满12分的驾驶员,坚决予以辞退;对发生负主要责任以上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直接予以开除。

2、做到随时掌握车辆动向,及时干预超速行驶、非正常停车、脱离正常运营线路反常现象。

3、推行驾驶员安全驾驶告知制度,要求当班驾驶员每次发车前必须向广大乘客承诺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违法停车,并向广大乘客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乘客的监督。

四、荆安[2011]6号 7月14日

《市安委会关说印发吴方军同志在全市道路客运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重点内容:

1、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建立车辆、驾驶员户籍化管理制度,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建立车辆、驾驶员管理日志。

2、每月底交警部门将当具有超速20%以上或超员记分周期内交通安全违法记分满12分等严重违法行为,和负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客车驾驶员名单汇总后,通知其车属单位并抄送交通运管部门,进一步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抄告和转递制度。

3、要严格落实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失职导致严重后果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和“四不放过"原则,严厉查处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荆运安字[2011]49号 7月19日

关于印发《荆州市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安案》的通知 重点:

1、整治内容 : 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查企业资质,落实技术条件;④查车辆技术状况,落实维护检测管理规定;

⑤查驾驶员资格,落实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制度;

⑥查GPS安装使用情况,落实车辆动态监控;

⑦查违法违规行为,落实经营行办规范。

2、各运输企业必须制定驾驶员培训教充计划,建立驾驶员档案、建立驾驶员家访制度,严格客运班车、旅游客车驾驶员考核制度,建立企业内部“准驾证”制度。推行驾驶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增强驾驶员安全行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3、依法从严查处做到“四个一律”。凡是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合格的运输企业一律依法停业整顿;凡是发生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员一律依法注销从业资格证;凡是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营运;凡是无营运资质,超范围经营、经营手续不全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理。

六、鄂运物运[2011]135号9月5日

《关于切实加强汽车客运站安生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点:

1、客运站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是第一责任人。

2、抓好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关键岗位:出站检查、排班调度室、车辆安全例检、危险品检查等安全生产管理关键部门。

3、迅速组织开展运管机构对客运站的按日排班巡查工作。

七、鄂运物运[2011]142号 9月6日

《关于迅速组织推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 重点内容:安全告知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

1、承运人及运输人员的基本情况。

2、营运客车基本情况。

3、运输行程按排。

4、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紧急逃生处臵。

八、鄂运物运[2011]146号 9月8日

关于印发《全省卧铺客车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点内容:

1、明确每辆长途卧铺客车在具体地点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或客运站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明确停车后,对车辆、乘客进行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职责。

2、途中没有高速服务区或客运站的选择合适的停车休息点,制定长途卧铺客车驾驶员落实休息制度,严禁在公路上、高速公路应急车道随意停车休息。

3、在客运站内明显位臵设臵告知牌,将停车休息卧铺客车信息包括中途停靠的站点信息告知旅客。

4、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保障措施,做到工作有记录、检查有笔录、会议有记录、整改有报告、宣传有声势。

九、厅高警[2011]182号 9月9日

关于转发省交管局《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道路客运车辆和驾驶员驾强社会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重点:从9月15日起,要严格检查通行于高速公路的省内客运车辆(班线客车、旅游车辆、车途车)“交通安全监督标识”的情况,凡没有张贴者由交警部门汇总后通知运管部门。集团文件

一、荆先行[2011]60号 7月8日

重点:

1、打击“三超”,反违规在高速路停车上、下客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对当事驾驶员给予立即下车学习并记扣10-20分处罚。

2、各客运公司要将不进站运营、发倒班、报停车辆列为重点监控对象,采取“三见面”(见车辆、见驾驶员、见车辆租赁经营人)的方式排查隐患。

二、荆先行[2011]74号 8月8日

重点:

1、车辆因违法违规被管理部门第一次通报、整改的停班一周,驾驶车学习并扣除考核20分,并对租赁承包者一律按上限处罚;第二次实行双倍处罚,停班半月,如继续通报以此类推。

2、各单位每月发生1起因车辆违法违规或安全岗位未履责被管理部门通报整改的,取消所属单位车队长和安全副队长或主管部门及科室负责人当月干部津贴。

3、各单位每月发生3起以上(含3起)因车辆违法违规或安全岗位未履责被管理部门通报整改的,取消安全副总和安全科负责人当月干部津贴;并扣除所在单位经济目标责任状涉及安全考核分1分。

篇2:局2011年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1年以来,我国多省市道路运输企业发生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3月份以来,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4起,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根据省厅《关于立即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鲁交安全明电[2011]4号)《关于立即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宁交安[2011]4号)文件精神,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决定于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现将制定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二次集中行动,及时发现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切实解决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推进本质安全系统工程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内容

(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业监管部门

1、重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2、内容: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情况;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

兑现情况。

二是安全生产经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交通工具等安全生产装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

三是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中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年审、年检、培训、考试、发证和质量信誉考核情况。①道路客运企业市场准入。严格道路客运企业市场准入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得入客运市场;对经常发生事故的道路企业,采取严格的整顿治理措施。②驾驶员市场准入。严格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等环节,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一律不得上岗;对辖区内营运客车驾驶员资质取得是否合法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取消非经合法手段取得资质驾驶员的从业资格。③严格客运班线管理。严格客运新增运力和营运线路控制,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公路,坚决不得批准客运班线;对现有客运班线进行一次清查,对不符合规定审批的,坚决予以纠正。④对旅游客车、非公车公营车辆等重点营运车辆的管理情况。落实包车管理规定并“一次一办理”包手续情况;研究非公车公营车辆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对“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情况。

四是开展道路客运“打非治违”情况。继续深入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活动,重点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车辆从事道路运输,营运车辆不按规定进站

经营和私拉乱跑,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非法违法行为。

五是《山东省道路运输条列》等法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六是道路客运责任事故查处情况。认真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按期结案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省厅印发的《山东省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办法》查处事故情况。

(二)道路客运企业

1、重点:班线客运、农村客运、旅游客运特别是非公车公营车辆。

2、内容:一是企业内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与内部各单位、班组、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装备配备及使用、奖惩情况;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落实情况;取得合法证件情况。

二是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和“三封闭”等管理规定落实情况;规范危险品查堵,100%“三品”检查落实情况;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出站检查落实情况;“四证一卡”和《即时驾驶证明》监督使用情况。

三是驾驶员聘用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驾驶员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再教育情

况;对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行为的处理情况;对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员的处理情况;对长途客运驾驶员的重点监管和按规定在途中休息、双班驾驶员及夜间禁行等制度落实情况;对近三年来发生的责任事故(一次死亡一人以上),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等。

四是运输车辆技术登记情况;安全检测和例行保养制度落实情况;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安装GPS及对其行车过程动态监管情况;车辆门应急开关,消防、救生设备和保养情况;车辆年审情况。

(三)按时报送《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每10天一次,报县局安全科。

宁津县交通运输管理所

篇3:局2011年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关于贯彻落实《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所属各股室、运输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根据交通运输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决定从4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我县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全面落实,交通局运管所成立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耿 磊 交通局副局长、运管所长

副组长:柳 涛 运管所支部书记

成 员: 田 雁 郭炜杰 邱振行 孙东辉 王 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我县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运管所客运股。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要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对客运企业、客运站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达到100%、对客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达到100%、对营运客车驾驶员资格审查达到100%、对违章违规营运驾驶员的处理达到100%、对营运驾驶员安全宣传教育达到100%;客运企业安全隐患整改达到100%。取缔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未经许可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的车辆,超范围经营、不依线经营的客运车辆。从而实现企业经营行为规范,运输车辆全部符合条件,营运驾驶员安全意识提高,客运站履行源头管理职责到位,不发生重特大道路客运安全事故。

三、专项行动工作内容

专项行动工作内容包括从事道路客运、旅游客运、公交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客运车辆和营运驾驶员的排查治理情况。

(一)客运企业隐患整治工作内容。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全面审查客运企业经营资格;审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履行职责等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违章违规经营情况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情况;经营场所、营运线路、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GPS安装、运行、监控管理情况;承包经营客车驾驶员安全管理情况,是否签订车辆承包安全协议,聘用驾驶员是否签订聘用合同和安全协议,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问题;安全生产投入和应急管理情况;对长途客运班线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等。

(二)客运车辆隐患整治工作内容。检查营运车辆类型等级、技术等级、线路牌、道路运输证与许可是否一致;车辆档案是否齐全;单车档案二级维护、综合性能检测、年审是否合格;客车座位数与行车证、道路运输证是否相符;客车车门紧急启动装置是否有效;灭火器、安全锤是否按要求配备。

(三)客运驾驶员隐患整治工作内容。检查营运驾驶员资质取得的合法性,是否经过了正规的培训,培训记录的签发、结业证核发及从业资格考试等环节情况;对公安部门通报的驾驶员违法信息,企业是否进行了处理;对多次有违法行为的驾驶员是否进行强制培训,情节严重的是否调离驾驶岗位;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执照的违法驾驶员,是否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等。

(四)客运站隐患整治工作内容。《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执行情况;客运站封闭式管理情况;“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执行情况;客运场站安全营运状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隐患治理情况等。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4月1日—4月15日):宣传发动,安排部署。利用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召开会议,建立组织,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分工;

第二阶段(4月16日—4月30日):调查摸底阶段。主要调查客运企业、营运线路、营运车辆、驾驶员情况;调查客运企业、客运站存在安全事故隐患以及企业、车辆、驾驶员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信息(通过日常监督检查、GPS监控和公安交警抄告等方式)情况,进行分类、登记造册;

第三阶段(5月1日—6月15日):排查治理,联合执法阶段。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第四阶段(6月16日—6月30日):总结阶段。对专项行动各阶段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到位。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全面加强安全工作的有力措施。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强力推进。要对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认真进行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排查整治到位。要深入分析企业生产经营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频发、非法违法经营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认真研究,明确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加强同安监、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地执法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三)加强督导,监督检查到位。要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防止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专项行动期间,省厅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我县执法大队、客运股,在检查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时,要填写检查记录,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对专项行动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对监管不到位,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到位。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专项行动,动员和引导运输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全面推动,营造浓厚的氛围。要加强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力度,通过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篇4:局2011年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目前,春运已进入返程客流高峰,全国“两会”召开在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处在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段。为确保我市在“两会”期间道路客运市场安全稳定,全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坚决实现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市处成立以赵金成处长为组长,其他副处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春运后期及全国“两会”期间道路客运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市)运管站、各道路客运企业(含包车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活动的领导,制定行动方案,集中力量、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春运后期及全国“两会”期间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二、明确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以强化营运客车驾驶人安全警示教育为核心,以包车客运、长途客运、汽车客运站特别是县级汽车客运站为重点,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集中整治道路客运企业。各道路客运企业要结合春运后期及全国“两会”即将召开的实际,迅速开展“七查七纠”,即:查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纠正安全制度贴在墙上、写在纸上、流于形式的问题;查营运客车驾驶人安全教育管理情况,纠正不参加安全学习,违章不处理、“三违三超”的问题;查车辆技术档案,纠正有车无档、记录不全、技术状况不达标的问题;查安全例会、安全检查情况,纠正隐患排查不及时,安全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查卫星定位装置管理使用情况,纠正营运客车不能正常在线及驾驶人违章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查安全告知制度落实情况,纠正司乘人员不依法履行安全告知义务的问题;查包车客运牌证管理情况,纠正不领取包车客运标志牌及使用伪造或无效标志牌擅自运营的问题。各客运企业要对本企业营运客车及其驾驶人全面进行逐一排查,做到“三个不漏”,即:“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漏一个隐患”。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逐一登记,详细填写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落实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资金和预案;对发现的违规违章驾驶人要及时进行处理,并作为教育培训重点对象,实施安全再教育、再培训。经营三类及三类以上班线客运和旅游、包车客运的各道路客运企业排查整治情况要于3月3日前形成文字材料报市运管处备案,各农村客运企业排查整治情况要于3月3日前形成文字材料报所属县级运管机构备案,文字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集中整治汽车客运站。各汽车客运站特别是县级汽车客运站,要以全面贯彻落实《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为契机,按照《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范》规定,对“三品”检查岗位、检票岗位、安全例检岗位、出站检查岗位等进行一次集中排查,确保“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及“三品”查堵、车辆安全例检、出站检查的工作程序和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防止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上车,杜绝超员车辆及未配备安全带的高速客运车辆出站上路,严禁相关工作人员在岗不尽职,履职不到位的现象发生;加强安检人员的管理及教育培训,确保工作时间在岗在位,尽职尽责,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的要严肃处理;二级以上客运站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按规定配备并有效使用旅客行包安检仪。各汽车客运站对排查工作要记录在案,二级及二级以上各汽车客运站要将排查整治情况于3月3日形成文字材料报市运管处备案,二级以下各汽车客运站要将排查整治情况于3月3日形成文字材料报所属县级运管机构备案,文字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集中开展督导检查。全国“两会”召开前,各运管站要按照包保责任制要求和“一岗双责”规定,完善督导检查工作分工,细化督导检查内容,明确督导检查责任,并由单位领导带队,组成督导检查组,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本辖区所有道路客运企业、所有汽车客运站。对每一个被检查单位,督导检查组都要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向被检查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在此期间,省局和市处将分别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四)集中开展“打非治违”。各级运管机构要严格履行“三

关一监督”职责,在专项整治期间,对各类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做到“四个一律”:凡是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合格的运输企业一律依法停业整顿;凡是发生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员一律依法注销从业资格证;凡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停运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营运;凡是存在安全隐患、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营运车辆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严格客运旅游包车的包保责任落实。整治期间,相关运管站要建立和完善所有包车客运企业和每一辆客运包车的包保责任,按照运管站领导包保包车客运企业、运管人员包每一辆客运包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包保责任制。整治期间,包保责任领导和具体包保责任人,要全面掌握和了解所包保的包车客运企业及每一辆客运包车的运行状态。在此期间,客运包车执行具体的包车任务前,包保责任人负责监督包车客运企业,对所包保的客运包车及驾驶人进行发车前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并核实包车一端在车籍所在地、标志牌申领规范有效、车辆卫星定位终端运行正常后,方可准予执行包车任务。市区客运旅游包车企业和客运包车的包保工作,由市处客运科按以上要求严格执行。专项整治期间,全市暂停新增包车客运运力审批;包车客运企业执行800公里以上包车客运业务时,市处客运科及相关运管站要从严控制、严格把关,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严禁核发包车客运标志牌。

(二)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活动期间,市处将按照上级“隐患按事故查处”的规定,对不履行责任、管理松懈、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与行政许可、站级验收等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直接挂钩,从严实行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隐患整治不及时而发生较大事故的,省局和市处将约谈事故单位法人代表,对相关单位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冀交安全„2013‟61号文要求,报请省厅削减或暂停交通项目审批和资金支持,并在全省、全市通报。

(三)严格进京车辆管控。全国“两会”期间,各汽车客运站要对乘坐营运客车进京的乘客持居民身份证实名购票,进京客车22时后不予发车,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各道路客运企业和各汽车客运站要按此要求,做好进京车辆和进京乘客实名购票登记工作,以备遇有情况及时核查。道路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进京营运车辆管理,加强对进京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充分利用卫星定位装置对进京“两客一危”车辆实施24小时动态监控,严禁超速、超员、中途违法停车、违法揽客行为。对进京营运客车,车属客运企业要配备随车安全员,严禁人员、物品未经安检登车。发现可疑人员、物品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严格值班值守及信息反馈。各级运管机构和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执行值班备勤及应急值守规定,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严格监控,严密组织指挥和协调,通讯联系及时畅通。根据省厅要求,发生重大事故,要在2小时内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专项整治期间,各运管站要每周向市处上报一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第一次报送情况的具体时间定在3月3日。专项整治结束后,要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市处。

市处联系人:安全科 鲁宏伟

联系电话:0312—3209945,邮箱:ygcaqsc@126.com。

篇5:局2011年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3月2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召开全国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梁嘉琨、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出席会议,并对专项行动提出明确要求。

近期以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道路客运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别是3月11日至16日,连续发生4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地区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重不落实,驾驶人和车辆日常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存在漏洞,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力度不够等严重问题。

对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要求,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自20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国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部署,一要采取有效手段,强化营运驾驶员的监管。严查营运驾驶员的资质,加强对违法营运驾驶员的查处,加强责任倒查和追究。二要落实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客运班线的管理,严格落实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的规定,严格落

实对夜间途经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以下山区公路,不得批准客运班线的规定。三要严厉整治客运市场秩序,强化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四要提高信息技术在道路运输行业的应用水平,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作用,围绕客车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做到“五个到位”:一是隐患排查到位。要对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客运班线道路安全状况开展排查。二是路面管控到位。坚持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三是源头把关到位,严把机动车登记和检验关。四是宣传教育到位。组织所有运输企业法人、管理人员和营运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五是抄告提示到位。及时将营运车辆和驾驶人的违法信息抄告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

篇6:局2011年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市安委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市安监局、交通局、公安局《关于印发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武安监发„2011‟88号)精神,结合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进一步加强对道路客运安全监督管理力度,预防客运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力遏制道路客运事故多发势头,印发了《关于印发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民安委办发„2011‟34号),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自5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了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安全责任,行动有序开展

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辖区所有客运企业开展了一次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承担起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安全性能不合格和报废车辆上路运营。在隐患排查中,对客运车辆未参加定期检验,达到报废标准而未办理强制报废手续的以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责令客运企业停止营运,对驾驶人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记满12分以及违法未处理的,责令客运企业不得安排驾驶客运车辆,为整治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专项行动中,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运输企业负责人深入客运企业,组织驾驶人和司乘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发23号文件、省市两个责任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向广大客运车辆驾驶人宣讲“超速、超员、车辆带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必然性和危害性以及遵章守法、文明行车的重要性,并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认识,提醒驾驶人不开疲劳车、不开超载车、不开超速车、不开带病车。共组织驾驶人学习6场次,散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发放交通安全提示卡800余张,同时在县汽车运输公司候车大厅和交警大队车管分所大厅摆放电视机,滚动播放交通事故警示片,让驾驶人受到一次深刻的教育,切实提高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对客运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并对接收培训教育驾驶员在学习卡上签字盖章,提高客运驾驶员的警惕性。

三、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源头管理

专项行动工作以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每一个运输企业、客运汽车站、营运车辆、司乘人员以及每一个安全生产环节定期进行逐车、逐线、逐站、逐人、逐环节深入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排查治理。要求运输公司严把门检、车检、安检关,认真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和“三品”检查制度,做好检查登记,把好道路运输生产安全源头关。客运企业主要领导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分管领导每个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于重点时段和重点岗位实行不间断的安全巡查和抽查,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同时,加强对企业GPS监控平台监督建设与管理,“两客一危”车辆全部安装GPS监控终端,切实发挥科技信息技术在运输安全监管上的有效作用。

交通、运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道路运输企业、377辆定线客车和445辆出租车的车容车貌,日常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责令整改,对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35名驾驶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强化培训,并在从业资格证上予以记录。促使企业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对出租车行业,共出稽查车辆85辆/次,562人/次,查处各类违规经营行为105起,查处黑出租28辆、黑教练车6辆,对42名不使用或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驾驶员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行政处罚,7名驾驶员在从业资格证上记分,2名出租车驾驶员被注销其从业资格证。

交警大队在民武公路、民左公路等客运流量较大的公路沿线设立临时执勤点,以农村短途客运、市县客运班线为重点,加强县乡道路管控,重点查处超员、超速、无证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查处的过程中,共投入警力920人次,出动警车263余台次,设臵交通安全服务站2个,临时执勤点3个,检查客运车辆40000余台次,查处客运交通违法行为18起,行政拘留2人,卸客转运20余人次。并对7座以上客车做到逢车必查、逐车登记,对超员客车坚决就地卸客转运,对违法行为突出的客运企业及时通报主管部门进行整改,确保了路面秩序畅通有序,加大客运车辆路面管控力度,充分利用客运服务站和临时执勤点警力集中、昼夜监控的有利条件,路查民警严格落实客运车辆逢车必查制度,对查出的客运车辆及其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对其从严进行处罚,并认真做好检查登记工作,确保了路面秩序畅通有序,消除了事故隐患。

道路客运企业结合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由主要负责人带领各分管领导,重点对车辆营运证件不齐全而安排发车的行为、未经安检或安检不合格车辆排班运行的行为、不按规定执行门检、安检、车检和出站车辆超负的行为、站内环境卫生脏、乱、差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源头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共排查车辆620辆/次,查出隐患80多条,现已全部整改。通过以上方式,使1000多名司乘人员受到了教育。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尽管我县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安全监管工作中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基层基础还很薄弱,安全设施设备落后,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完善,防范事故能力低等问题,这些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努力改进。

篇7:局2011年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四川宜宾长锋戎泰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开展道路客运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小结

各部门:

为深刻吸取宜宾直运公司“7.13”客车翻车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人命关天,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必须不可逾越的红线”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国务院6月7日和四川省6月9日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全省、全市7月14日防汛减灾紧急工作会及宜宾县7月15日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以及宜县运管[2013]118号(转发川防办发【2013】65号)文件和宜县运管【2013】119号关于应对新一轮降雨确保通安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宜县运管【2013】121

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3]8号)要求,宜县运管[2013]118、119、121号文件精神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了“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源头管理,充分认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警钟长鸣,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常抓不懈,切实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研究突出问题,部署重点工作,严格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监管,严查隐患,加大整治,尽职尽业,建立了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健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

(二)开展客运驾驶人大清理大教育。

一是公司对本公司所有客运车辆及驾驶员进行了一次集中排查,建立了驾驶员交通违法、肇事信息记录查询制度,建立健全基础台账,重点对驾驶员所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与所驾车型是否相符进行了清理。二是公司对交警部门抄告和查询中发现的驾驶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超过规定时速50%(高速公路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严重违法行为,在交通

特别是确保客车在断电、断气的紧急情况下,车门能手动开启进行了排查。安全科要将车辆检查情况造表登记在册,记入车辆技术档案。四是各部门加强了对驾驶员“三勤、三检”工作的落实,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完善工作落实档案,培养驾驶员良好的工作习惯。五是专项部署考生运输和新兵运输工作。六是开展驾驶员资质检查,确保符合要求。七是开展运行环境气候检查。

(四)开展路面行车秩序大检查大整治。

整治期间,公司加强了路查路检,加大打击超员、超速、超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不走过场,切实维护好道路运输良好秩序。同时,公司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一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客车运营管理,班线客车严格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站点上下旅客,不得站外上客或揽客,严禁非应班车运营、下线车运营。二是严格对加班车、普通包车进行了运营管理,包车严格实行趟次安全例检,安全例检不合格车辆,不得参加包车运输。

(五)进一步加强动态监控管理。

篇8:局2011年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交通环境,遏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环境明显改善”的总体目标。全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无为县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

二、工作措施

1、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要进一步完善乡镇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各行政村交通安全工作管理网络,发挥乡镇和村级组织在交通安全工作中的作用。要定期召开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分析研究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问题。要认真落实好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决议,与各职能部门之间加强信息反馈交流,主动争取部门支持。各职能部门也要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尽力帮助解决相关矛盾和困难。要通过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努力在全镇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强化源头监管。派出所要会同镇交管、安监等部门定期开展客运交通安全检查,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客车和驾驶人从事客运活动。镇交通运管部门要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严格把关,不得允许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客运驾驶人从事长途客运。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清理登记拖拉机、摩托车、低速汽车等“五小”车辆。对“五小”车辆驾驶员,要把好考试审核关,加强培训,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各客运企业和业主要对大、中型客车的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旅客安全有序流动。各专业运输单位要加强对承包经营者的教育管理,不能 “一包了之”。派出所、农机部门要严格把好办牌办证关,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要坚决查禁,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要强制报废。对非法生产、拼组装、销售机动车的,要发动群众举报,工商、质监部门要坚决取缔。公安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全镇交通事故多发单位,并通报交通、安监部门,相关部门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3、严查严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重点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派出所、交管、农机等部门要联合行动,严厉查

处报废车辆、无牌车辆上路、非客运车辆载客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巡警部门要充分发挥路面行车秩序整治主力军的作用,充实一线管理力量,在主干线实行全天24小时勤务制度,加强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的检查,严格依法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和危险品运输车辆违规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该记分的记分,该吊销驾照的吊销驾照,该拘留的坚决拘留。通过整治,使客车超员发生率不超过5%、重点路段的超速违法行为发生率不超过10%,其他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要坚持违法行为得不到处罚不放过,当事人得不到教育不放过,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过,安全隐患不整改不放过的原则,查禁一批违法行为,公开处理一批违法者,达到教育一批群众的目的。

4、加强集镇区交通秩序整治。要以解决交叉路口交通秩序混乱为重点。交管、派出所、建设、城管等部门,要集中力量整顿和规范客运的市场秩序,重点解决客运车辆不按指定路线营运、上下客、慢行、等客叫客、“黑车”摩的非法营运、乱停乱靠乱掉头、货运车辆违法停车、“黄牛”猖獗等各类扰乱营运秩序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要督促两站加强规范管理,合理设置进出口。交管、农机部门要加大对黑车、摩的等“五小”车辆非法载客的打击力度,不断规范营运市场秩序,缓解路面管理压力。城管、工商等部门要会同

交运公司,加大对流动摊点、商贩的取缔力度,抓好“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公安交巡警部门要把站外交通秩序管理任务和要求明确到位,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对车辆乱停、乱靠、乱掉头等影响路面正常秩序和道路畅通的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建设、交管、公安等部门要按照重点镇交通管理水平的要求,加快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各类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合理渠化交叉路口,加大镇区停车管理力度。

5、大力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各有关部门要对全镇道路,特别是主干公路、通村道路每季度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事故频发、易发路段,当地村(居)和交通部门要制定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要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经费渠道,明确养护责任。交通路政、公路养护、交巡警部门和各派出所要配合村(居)加强巡查管理,对长期占道堆物、摆摊设点,影响通行安全的,要坚决取缔。对沿河、陡坡、急弯等危险路段,要迅速采取必要的工程改造措施。

6、大力推进交通安全“五进”活动。各部门要继续把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活动贯穿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始终,做到宣传工作有网络、有目标、有场所、有资料。各村(居)要制定宣传方案,明确每个时段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目标,要按照《交通安全

示范村(社区)、学校、企业、道路创建规范》的要求,继续开展交通安全示范村、学校、厂企、道路等创建活动,完善“乡镇-村-厂-学校”四级管理网络,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和台帐资料,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镇文化部门要及时对一些重大事故进行剖析,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一切漠视他人生命安全,肆意违法、故意违法、严重违法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在全社会形成珍爱生命、文明交通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安委会成立以镇政法委书记为组长,镇交通、派出所、安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内。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2、严格落实责任。各村(居)“一把手”是本地区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责任制层层分解到村组。

3、加强检查考核。各部门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列入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凡本辖区、本单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镇政府将从源头和路面两个方面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凡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重

篇9:局2011年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工作情况汇报

酒泉市运管局:

根据省、市、县交通、公安部门关于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百日整治活动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县道路客运市场的实际,精心组织,扎实安排,深入开展了百日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了组织领导

为保证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县交通局、公安局成立全县道路客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沟通;运管所、交警队联合成立了由所长任组长,副所长、交警部门稽查队长任副组长,各稽查组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各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整治活动行动领导小组,召集运管所所里的中层干部、交警队带队人员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对当前我县道路客运市场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查落实,并制定《百日专项整治活动行动方案》,对各阶段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使整治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措施。

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我们在召开了动员部署大会,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让各客运企业了解百日整治活动的相关要求,同时,利

用广播、企信通平台向社会发布开展百日专项整治活动的信息和宣传口号,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单开展了宣传发动工作,为百日整治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三、出租客运市场整治情况

活动开展以来,我们采取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车行协管与经营业户自主维权相结合,运管与交警等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措施,加大了出租市场管理,实行无假日执法和无规律稽查,严看死守等办法,进行整顿清理,出租“黑车”的猖獗势头得到遏制。通过对出租车市场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摸排,针对我县出租车普遍采取停车待租、集中停靠的经营模式,重新制定了清理整顿方案,对县上划定的城区西栅子附近、汽车站、县医院附近等出租车停靠点实行全天候、无假日、无规律清理稽查,期间查扣黑车3辆。对非法运营“黑车”起到了有效的打击和震慑作用。

四、加强运输安全监管,确保行业稳定

一是明确责任,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从业人员。二是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对汽车站等重点区域实行运管人员驻站监管的办法,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坚持杜绝客运车辆不安检报班发车的和“三品”进站上车现象,认真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三是充分利用GPS监控系统对客运车辆进行动态安全监管,把好源头安全关。四是对班线客车的包租进行进一步规范管理,预防和减少因路况不熟或赶班赶时造成事故隐患。

五、存在问题

在活动的前期,我们经过多方面努力,做了大量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出租“黑车查处难度大,由于“黑车”具有流动性强、隐蔽性大的特点,在加上没有强有力的执法依据和手段,甚至在我们执法过程中,存在取证难、查处难、监管难、执行难的问题,在后期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创新思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努力取得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力争使活动开展取得实效。

金塔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篇10:局2011年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2011年11月30日)

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分阶段对班线客运、农村客运、城市客运、出租客运、汽车客运站等五个市场进行集中整治。通过各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依法行政,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市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县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市上视频会议精神,对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由主管副县长陶梅任组长,交通运管、公安交警、综合执法大队、物价局、监察局、宣传部、文广局、工商局、地税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泾川县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并在运管所下设了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行动的总体调度和协调。形成了统一行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为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职责和时间步骤等,县政府及时转发了交通运输局《泾川县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召开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会议4次,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细化了工作任务,明了确工作重点,靠实了工作责任,并抽组工作人员25名,成立了客运市场稽查组、交通秩序整治组和出租市场稽查组,集中开展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做到了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强化宣传,全面动员。为切实做好专项整治活动,县上制定了具体的宣传方案,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县电视台播放了《泾川县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散发了《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重点公告》,出动宣传车20辆次,悬挂宣传横幅10条,张贴宣传标语85张,散发宣传资料12000份,广泛宣传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关注整治活动,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为整治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积极配合市运管处执法支队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宣传车在我县城区主要街道和部分乡镇进行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开运管所、交警队投诉举报电话,对各类举报投诉案件进行专门记录,按时办结,在全县上下营造了良好的整治环境和执法环境。

三、齐抓共管,集中整治。为了将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运管所认真对辖区内客车、出租汽车及进站车辆进行彻底的摸排,并2次召集客运企业负责人对客运市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结合整治方案的工作要求,确定了整治工作重点及目标,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专项整治活动。

(一)强化客运市场管理。对泾川汽车站所有进站经营的客运车辆进行集中审核,认真核查站、运双方进站经营协议书和行车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对排班、票价执行、服务质量投诉处理以及设施设备安全性能等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落实汽车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和“三品”检查及进出站车辆安检合格报班制度。对不按规定在始发站发车、停靠和站外揽客、私自售票、哄抬票价以及宰客、甩客、倒客、私制线路牌、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认真开展法人结构治理,进一步明确了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分工,使经营者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明显增强,企业各项工作全面提档升级;开通县城至汭丰乡枣林村、县城至王村镇燕雷村城乡一体化客运班线2条,新增县城至长庆桥、县城经景村至荔堡班次2个,彻底解决了当地群众乘车难问题,有效缓解了“热线”交通运输压力。

(二)加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县交警大队以城区城市公交、出租车乱停乱放、违法掉头、超速、闯红灯、占道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等为整治重点,强化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施划停车泊位,对沿街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对县城泾灵路段实行机动车、行人分道通行管理,施划交通标线1600余米,更新交通标志标牌4面,确保交通通畅,行人出行和机动车行驶安全;综合执法大队采取整治与疏导相结合的方法,对5名在车站门前乱设摊位的摊商进行了依法处理,督促4名摊商与车站签订了进站经营协议,并将6处摊位纳入了市场统一管理,做到了“车进站、人归点、货入市”。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查处机动车辆乱停乱放370起,违法掉头、超速、闯红灯125余起,未按导向车道行驶85起,逆向行驶68起,实行告诫式执法、现场劝阻和教育212起,县城交通秩序和市民出行环境明显改善。

(三)规范出租汽车管理。对出租车夜间灯光不全、拒载、绕道、强行拼载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计程计价器使用和运价执行情况展开全面检查,查处出租车拒载行为2起,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器6起,占道行驶54起;切实加强出租车企业内部管理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车辆基础档案资料,严格落实出租车驾驶员、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召开职工会议、驾驶员会议,现场征求出租车服务和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5条,根据责任归属,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逐条整改,逐条落实,整改率达到100%。

(四)严厉打击非法运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黑车”、“摩的”从事非法运营的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积极响应,针对非法运营车辆具体情况及营运时间等特点,组织交通运管、公安交警、综合执法等部门执法人员采取上路巡查、定点检查、加班打时间差、动员群众举报等措施,对在重点区域、路段从事非法营运的“黑车”和“摩的”进行严厉打击。通过集中调查、公开处理、全面曝光,有力的打击了违法违规经营者的嚣张气焰。其中长期以来最受市民关注,社会反映最强烈的三轮“摩的”非法营运问题,通过正面引导、辅以打击整治,三轮 “摩的”已取缔;针对平庆两地长、短途客车超员、超载和危货车辆运输中存在的不规范经营行为,我所与庆阳市运管局联手,开展了客货运输市场不规范经营行为治理整顿行动,有效地遏制了客车超员载客现象和危货车辆运输不规范行为;配合市运管处执法支队开展执法互检互查活动,通过开展执法互检互查活动,进一步净化了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环境;为迎接“两基”国检,维护道路运输秩序,我所组织精干力量,对客货运输市场、出租汽车市场和城市公交车辆进行了集中整治,确保了“两基”国检期间的道路运输畅通,为广大市民营造了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抽组人员配合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开展了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抽组人员配合教育局、公安交警大队、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和单位,重点对县一中、二中、三中、职中、幼儿园、荔堡中学、太平中学、玉都中学、党原、丰台中小学及幼儿园等学生上下学交通运输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目前整治活动仍在深入开展中。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850人次,执法车辆265台次,查扣“黑车”107辆次,审核进站经营客运车辆156辆,核查进站经营协议书和行车安全责任书各156份,印制和发放票价提醒表99张,排查客运线路矛盾纠纷4起,纠正各类违规违章经营行为140起(其中:站外揽客21起,超范围经营20起,串线经营2起,超员超载35起,宰客、甩客、倒客12起,私涨票价2起,查处私制线路牌48面),处理服务质量投诉11起,清理车体内外张贴的“小广告”35张,通过努力非法营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黑车”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五)狠抓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对辖区内农村道路客运市场客车超载,农用车、报废车非法载客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超员超速和农用车、报废车非法营运载客,消除了威胁群众出行的安全隐患,确保农村客运安全有序发展;结合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和住建部门开展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和“文明县城创建活动”活动等,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活动开展以来,悬挂安全宣传条幅5条,散发安全宣传资料3500份,张贴安全警示标语40条,培训司乘人员250人次。为从源头上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深入运输企业组织召开安全学习会议6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7次,排除安全隐患4起,并督促运输企业建立了企业领导带(值)班、安全投入、应急处置等制度,完善隐患排查,责任落实,事故防范等相关制度,通过构建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有效提升了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

篇11:局2011年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站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强客运站场安全监管,规范客运秩序,维护经营者的合法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保障客运站正常营运和人民群众出行畅通。现结合客运西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活动实施。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应急预案,加强检查督导,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努力构建客运西站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管理到位。

二、工作目标

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责任追究奖惩体系,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力争安全生产达到零违章、零事故、零死亡,开创我站安全生产形势新局面。

三、加强领导、组织落实

根据工作需要,为强化我站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特成立客运西站安全管理专项活动小组: 组长:邓权心

副组长:赵广证、钟旭辉

成员:罗云山

卢光星

刘锦超

林云

罗连芳

曾丽红

四、活动内容和措施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的范围,谁负责”,全面落实生产责任范围内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安全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检查各部门办公室、营运车辆证件、站场内交通、站场内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出租物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三)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以及“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工作要求。

(四)把好“三品”堵查关,严禁“三品”进站上车,设置“三品”检查岗,配备“三品”安检设备(安检机),指定专人负责检查。

(五)严格落实“回场必检,合格放行”的管理规定。凡从车站发出的车辆都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例检,每日多班往返的短途车辆每日至少要例检一次,且在首班进行。负责安全例检的安检人员要如实做好记录,对例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排除或报告车队安全管理部门,由车队安全管理部门督促车辆驾驶员进厂修理。凡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车辆,车站不得发车,坚决杜绝带“病”车辆载人出站。

(六)把好营运车辆手续关,对各班线,每台营运车辆的有关手续的齐全有效性进行严格检查,防止出现漏洞。

(七)把好营运车辆出站关,坚持出站必检查。检票人员在应班车驶离月台前,要认真清点核对旅客和驾乘人员人数,核对车辆、驾驶员,确认无误后,方可打单放行车辆。坚决杜绝超载车辆出站。

(八)稽查人员要履行好自身职责,加强对车站周边客运秩序的整治力度,严禁客车站外上、下旅客以及站外随意装卸货物。

(九)稽查人员要履行好自身职责,加强对车站周边客运秩序的整治力度,严禁客车站外上、下旅客以及站外随意装卸货物。

(十)加强GPS管理,确保车载GPS在线率达100%,做好GPS信息统计记录。一旦发生违章行为,及时电话通知,予以更正。对于超速和人为屏蔽信号的车辆,每发现一次,给予严厉罚款。

五、活动计划

此次活动,作为2012年我站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分以下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时间从7月1日至7月10日。主要做好学习《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韶关汽车客运西站安全行车管理规定》及《韶关汽车客运西站站场管理规定》等文件以及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时间从7月11日至7月31日。我站对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严格执行,集中整治。时间从8月1日至10月10日。我站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出现车辆严重超速超载,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未经例检或例检不合格的车辆发车,车辆站外随意上下客、装卸货物等情况之一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第四阶段:活动总结。时间从10月11日至10月31日。认真总结,各部门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站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作出全站安全管理专项活动总结,随时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66553826@qq.com

上一篇:小学五年级第九册语文教学计划 下一篇:2011年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