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提出, 高等教育应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因此, 作为高等教育发展重要支撑力量的高校资助工作, 必然应以育人为目的, 全面构建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资助体系。
1 高校资助育人的价值意义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在教育部考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时强调, 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是我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 是实现我国长治久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教育, 作为决定人们生存发展质量与未来的前提因素, 它的公平正义影响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随着高校资助工作的全面铺开, 大学生的平等受教育权已得到基本保证。然而, 教育公平的含义不仅局限于此, 它还包括高校在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起点公平的基础上, 为获取教育资源先天不足的贫困生提供平等的成长机会和资源, 这才是真正的教育公平, 才真正体现资助的育人目的。
高校资助育人工作还满足了学生的个人成长需要。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 在高校资助满足了学生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后, 他们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的愿望会更强烈。因此, 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主阵地的高校, 理应以育人为本, 把资助与育人相结合, 充分重视并满足学生成长成才的内在需求, 这才符合高校资助的育人目标。
2 高校资助工作现状
目前, 我国初步建立起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2011年全国学生资助资金总额近900亿元, 资助学生达7600万人次, 基本实现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虽然, 高校资助系统已实现了贫困生全覆盖, 但资助工作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2.1 贫困生资格认定困难
目前, 大部分高校对于贫困生的认定过程存在很大的不规范和随意性, 一般仅凭学生开学时提交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贫困证明, 院系和学校就会给予审核通过。简单认定之后, 这些学生就拥有了获得国家、企业、校友等提供的一系列家庭困难学生专属资助的资格。
由于高校对贫困生认定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定, 且学生来自不同的地方, 地域、家庭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差别, 有些家庭不是很困难的学生也申请贫困资助, 希望以此减轻压力或者增加生活费用;而真正家庭贫困的学生, 因为自卑心理或自尊心要强而不去申请, 从而得不到应有的资助。这就给高校资助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2.2 资助工作重心偏颇
高校资助工作的目标与大学培养人的目标一致, 即通过帮扶, 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 最终实现“育人”目标。因此, 资助不只是对家庭困难学生的经济资助, 而应囊括大学生成长成才涉及到的学习、心理、能力等各方面的资助。
从资助的现实情况来看, 资助工作的价值目标和落脚点仅被定义为保障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物质资助成为主要表现手段。高校资助工作普遍注重经济助学, 使得资助的育人目标很难得到完全实现。
2.3 资助对象的现实缺失
很多贫困生仅凭入校的一张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便可无偿地接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种资助。面对天降“馅饼”, 大部分并不知道该如何有效使用这笔资助;由于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缺陷, 也不乏家庭经济尚可的学生挤进贫困生队列中, 更有甚者铺张浪费, 毫不珍惜国家和社会给予的资助。学生中滋生了“等、靠”助学金的不良风气, 家庭经济贫困证明的“含金量”也遭到了质疑。
国家助学贷款作为高校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旨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同等的受教育机会, 却屡遭诚信缺失的挑战。有相当一部分贷款学生毕业后不能或不愿意按时还贷, 给资助工作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更有部分贫困生拿着国家和社会的资助, 认为是理所当然, 毫无感恩行动, 这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高校公民意识教育的现实缺失。
3 创新资助育人体系的新思考
高校资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其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随着高校资助工作的推进与发展, 如何提高资助育人的效果, 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资助体系, 最终实现育人目标, 这是摆在高校资助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思考。
3.1 改进贫困生认定方法
3.1.1 建立院系贫困生档案, 实施动态更新管理
新生在入学后, 学校要求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由院系辅导员根据调查表内容, 分析并初步判断学生的困难程度;然后以单独谈话的形式, 准确掌握这些学生的家庭困难情况, 将学生按照西部地区、农村、城市低保、单亲或者家中有重患者等情况明确分类, 建立院系贫困生档案, 给每一位申请贫困生的学生定性。
对已经建立贫困学生档案的学生, 采取措施进行跟踪调查, 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 对已建档的贫困生等级进行适度调整, 包括提高、降低档次或者撤销贫困生资格。只有这样, 才能使得资助得到正确和有效的使用, 发挥其真正作用。
3.1.2 成立贫困生互助小组, 建立外部监督机制
针对贫困生群体的特殊性, 院系可以以年级为单位成立贫困生互助小组, 指定一名同学作为小组联络人。这样不仅方便辅导员召集开会, 通知相关特殊事项;也为贫困生提供交流、学习, 互助的平台;还起到了成员间彼此监督、彼此关注的作用。
建立学生干部外部监督机制。通过学生干部, 可以更真实地了解贫困生的日常生活状况及家庭情况。学生干部不仅能够帮助和引导贫困生同学, 同时也可以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对于贫困生同学的不恰当行为, 可以第一时间加以引导教育;同时告知辅导员, 由辅导员做出相应的判断和教育。由此可以提高贫困生认定的准确度, 让真正贫困的学生能够得到资助。
3.2 构建多角度资助育人模式
高校资助工作, 最终要实现育人目标。由前文分析得知, 资助并非单一概念, 而是多内涵结合体。因此, 在贫困生的成长过程中, 只给予经济资助是不够的, 需要在经济扶贫的基础上, 从思想、心理、学习、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扶贫, 构建多角度育人模式。
3.2.1 思想引导
随着国家对高校资助的重视和资助力度的提高, 学校各类奖助学金都集中投入到了贫困生身上。以南京大学为例, 每一位贫困生每学年基本都能够获得一定金额的国家助学金, 更有甚者可以得到一万元之多的经济资助, 这些资金解决了他们的经济困难。
经济资助为主的资助方式和国家助学金获取的容易性, 易让贫困生对教育资助工作产生错误认知, 歪曲教育资助的真正用意, 从而滋生一味索取、依靠的心理习惯, 导致部分学生自立自强观念的缺失。因此, 高校资助工作者应充分利用主题班会、贫困生座谈会以及个别谈话等方式, 积极灌输理想信念, 让贫困生从思想上正确认识高校资助的含义, 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1) 引导贫困生合理认识和使用各类资助:从授之以鱼到授之以渔。学校和院系应开展对贫困生的思想引导, 帮助其正确认识国家和社会的资助。让贫困生知道, 国家、社会和高校提供资助, 只是保障他们平等的受教育权, 机会均等参与大学竞争, 从而实现个人价值, 成为对家庭、社会有用的人。
对高校资助有了正确的认识, 才可能合理有效地规划和使用资助。目前部分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主要体现在物质上, 是一种“授人以鱼”的简单方式。然而, 这种方式培养出来的学生往往缺乏感恩意识和创新性, 明显违背了资助育人的目标。因此, 从高校培养人的目标出发, 高校资助必须采取“授人以渔”的方式, 在提供物质帮助的基础上, 引导贫困生把资助用在有意义的事情上, 锻炼能力, 提升素养, 促进个人发展, 同时通过勤工助学等岗位争取资助, 实现高校资助效用最大化。
(2) 鼓励贫困生参加勤工助学和公益社团:从无偿受助到有偿获得。贫困生得到的资助大部分是无偿的, 这在一定程度上让学生产生了依赖性, 认为不用付出就可以轻易获得。作为高校资助工作者, 必须改变这种现状。
首先, 提倡勤工助学。勤工助学相对于国家助学金来说, 其最大特点在于学生需要通过劳动获取资助, 这是一种有偿资助;同时也是最能让学生体会到自身价值的资助方式, 对学生自我成长具有重要作用。
其次, 鼓励参加公益社团。天健社、新鸿基社要求受助学生必须参加社团组织的公益活动或服务, 在得到资助的同时, 也帮助他人。真维斯助学金, 要求学生每年到真维斯店里做满规定时间, 才可继续获得该资助。这些从无偿获得到有偿争取的资助形式的变化, 改变了受助学生坐享其成的现状, 也让他们学会了帮助他人、回报社会。
(3) 培养贫困生诚信意识和感恩情怀。以高校资助为契机, 对刚进校的学生就进行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对于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向他们灌输诚信思想、责任意识。让贫困生了解诚信的重要性, 养成诚信品质, 做一个诚信的人。
高校提供给贫困生的各项资助, 是对其受教育权利的保障, 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贫困学生的关爱;相应的, 接受资助的学生就应该对国家、社会和高校给予的帮助怀有一颗感恩之心。因此, 对贫困大学生进行感恩教育是高校资助育人工作不可或缺的环节。这种感恩意识的培养, 不仅让学生学会感激国家、社会, 并且在接受帮助的同时, 也主动帮助他人、回报社会, 在感恩中成长。贫困生能够在大学里不断提升个人素质、全面发展, 顺利完成学业, 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这才是对国家、社会和高校的最大回报。
3.2.2 心理辅导
学院领导和辅导员要经常以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和关心贫困生的生活, 及时发现并疏导贫困生的心理问题, 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贫富观念, 防止学生由“经济贫困”导致“心理贫困”。
一方面, 安排帮扶结对。鼓励贫困生积极主动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 帮助他们建立自信, 摆脱因为贫困造成的自卑心理;同时, 院系定期组织召开贫困生联谊座谈会, 以低年级学生为主, 同时发掘高年级贫困生典型, 作为榜样代表参加。通过这样的交流座谈, 不仅院系可以了解贫困生生活学习等各方面的状况, 以便有针对性地引导, 同时贫困生之间可以相互交流沟通, 而且高年级学生以其亲身经历可以给低年级学生以榜样和激励, 帮助低年级学生解疑释惑, 树立信心。
另一方面, 高校积极开展励志模范和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比活动, 宣传优秀贫困大学生的事迹, 利用优秀贫困生的模范带头作用唤起其他贫困生的自强意识, 带动他们积极进取。
3.2.3 学习帮扶
当今社会, 是一个知识信息时代, 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是社会对每个人的基本要求。而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来说, 进入高校学习, 更是改变家庭现状和未来的重要途径。
为了帮助贫困学生提高学习信心和树立远大志向, 高校在大力宣传励志模范的同时, 应充分利用资助政策, 引导贫困学生客观认识自己的学习现状, 学会扬长避短, 有针对性地安排好自己的大学学习生活。
南京大学针对贫困生学习基础薄弱, 开设英语口语、计算机等应用性培训班, 让贫困生能够更快地适应并融入大学生活和学习中, 取得了一定的效果。2010年, 学校开始实施面向全校新入学贫困生的绿色成长课程计划。课程涉及日常礼仪、学习方法、选课指导以及社团活动、职业规划等多个方面, 这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贫困学生与一般学生的差距, 让他们在与同龄人竞争中处于一个较为平等的位置。
3.2.4 能力培养
作为资助的一个方面, 高校十分重视贫困生的能力培养, 这影响到贫困生的就业和未来发展。不仅高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供家庭困难的学生承担;院系也应鼓励贫困生参与各项社会工作, 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首先, 通过勤工助学岗位, 贫困生在为学校服务、方便全校师生的过程中, 体验帮助他人的乐趣, 实现自我价值、树立自信心;同时在工作中, 培养贫困生自我意识, 提高人际交往能力。而且勤工助学更是把国家资助的无偿性转变为有偿性, 让学生意识到不该再一味地等待, 而是需要用汗水去争取属于自己的东西。
其次, 各类社会工作对于提高贫困生的各方面能力具有极大促进作用。学生通过学生会、社联以及社团等工作, 得到了接触外界、锻炼能力的机会。尤其一些以受助学生群体为主的公益性社团, 如天健社、新鸿基社等, 更是给贫困生提供了自我发展的平台。只要贫困生愿意主动做事、展现自我, 终归能够得到锻炼, 实现自我价值。
总之, 高校资助工作的开展具有长期性和持久性。高校资助工作者必须全面把握资助内涵, 多角度创新工作内容和方式, 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资助体系。同时, 通过高校资助工作, 使学生明确自身价值和责任, 树立诚信和感恩意识, 在大学期间努力提升能力素质, 最终实现学生个人成长、高校资助育人和教育公平的最终目标。
摘要:高校资助对于学生的个人成长需求、教育公平、高校培养目标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都具有积极意义。本文从高校资助现状出发, 对创新和完善资助育人体系进行了重新审视和思考, 并提出了构建以经济资助为基础的多角度资助育人模式。
关键词:资助育人,价值意义,现状,创新,新思考
参考文献
[1] [2]余冠仕.扎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有力维护教育和社会公平[N].中国教育报, 2012-1-30 (001) .
[3]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Z].
[4] 南华大学学生资助中心.“全国高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实践与理论研讨会”综述[J].思想教育研究, 2011,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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