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关键词: 城乡 实施方案

沂源县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共9篇)

篇1:沂源县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沂源县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乡环境,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在全县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推进和谐城乡建设为重点,以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秩序化为主要内容,按照山东省和谐城乡建设行动三年总体规划,扩大范围,提升标准,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对全县城乡环境开展全方位、深层次、高质量的综合整治,使全县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乡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提高,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范围

县城规划区、各镇驻地及部分中心村、各旅游景区、交通主干线两侧。重点整治区域包括:城区部分主要道路,县城各主要出入口、公园广场、各类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高速公路、省道、县乡道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及两侧视野范围内的村庄,部分生态村,各旅游景区。

三、整治内容

以深入推进和谐城乡建设为工作重点,继续抓好“六项治理”,即:城乡垃圾治理、环境污染治理、城市六乱治理、绿化美化治理、公路路域环境治理、河道环境治理;大力实施城区重点道路改造改貌综合提升工程;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城区亮化督查、调度,确保亮化效果。

(一)城乡垃圾治理

按照城区“一日两扫、巡回捡拾、全日保洁”的要求,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环卫设备,抓好城区道路保洁和环境卫生治理,加强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生活小区等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彻底消除卫生死角。进一步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垃圾集中处理体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化,确保城区生活垃圾收集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的镇生活垃圾收集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95%,偏远村镇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以上。加大公路沿线、各镇驻地、村(居)主要道路保洁和垃圾治理力度,基本消除农村“五大堆”和“脏乱差”问题。(责任单位:各镇、沂源经济开发区、县城管执法局、住建局、交运局、公路局)

(二)环境污染治理

集中力量抓好城区水环境和大气污染治理,严把污水处理关,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安全处置,完善污水管网配套设施,确保城市污水集中率达到90%。开展以“四个杜绝”(杜绝化工异味、杜绝粉尘扬尘、杜绝烟筒冒黑烟、杜绝私拉乱倒偷排偷放)为主体的环境污染治理,取缔所有“土小”企业。对所有违法排污的燃煤电厂、集中供热锅炉等行业实施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对治理范围内的矿山、石料开采破碎点、混凝土搅拌站等实施粉尘、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对城乡结合部等易产生扬尘的场所实施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力度,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各镇、沂源经济开发区、县环保局)

(三)市容市貌治理

开展城市容貌“六乱”(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治理,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城区出入口、背街小巷、城中村、镇驻地、部分村(居)以及高速公路、省道、县乡道两侧等重要区域的环境治理。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运用市场化运作手段,对露天经营摊点进行统一规划定点,严格规范管理。加强对城区内摩托车、自行车维修等,严禁出门店外经营;取缔沿路洗车点;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各类早市、夜市、探头市场、城区农村大集、占道经营、流动经营等违法行为。深度治理户外广告,提升户外广告的设置档次,美化、亮化城市景观;开展主要道路两侧及重要的商业区、人口稠密地段范围内的楼顶、墙体、立式平面广告、大型立柱广告牌整治,对没有规划手续的要依法予以拆除,实施一店一牌制;严格控制临时性宣传广告的设置,规范设置门头牌匾。拆除废弃建筑物、构筑物和残墙断壁,对陈旧建筑物要进行粉刷或装饰、装修。(责任单位:各镇、沂源经济开发区、县城管执法局)

(四)大环境绿化工程

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工作目标,继续开展规划建绿、拆墙透绿、破硬建绿、见缝插绿、拆违建绿、沿河植绿。组织实施水汇园建设工程,高标准建设综合游园;抓好振兴路东扩西延、润生路等新建道路的绿化建设;抓好荆山路、历山路两侧改造改貌,对沿街空闲地段实施高标准绿化, 进一步完善城区绿化网络。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实施“果树进城”工程,对城区现有绿地逐步进行充实提高,提升园林绿化景观,丰富绿色植物多样性,彰显林果强县特色。加强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对城区原有道路和公园绿地进行充实提高,加强城乡结合部绿化建设,有序开展村庄绿化整治,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规划局)

实施“森林围城”工程,按照“统一规划,属地建设”的原则,突出抓好破损山体生态恢复,塑造体现山水生态特色的绿色山体景观。继续实施封山育林和“因景植绿”工程,抓好沿水系、沿道路、环城镇、环企业、环村庄绿化工程,着力改善大环境质量。加强路域环境绿化治理,抓好城市出入口及主要路段两侧绿化;加强日常管理,保持绿化带内无杂草、垃圾、白色污

染,不得种植农作物。加强病虫害防治,及时清理死株枯枝并及时补植,做到绿化带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各镇、沂源经济开发区、县林业局、交运局、公路局)

(五)路域环境治理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高速公路、省道、县乡道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进行整治。加强日常养护,及时处理路面病害,及时维修路肩、边坡、排水、护墙等设施;加强桥隧检查、检测,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加固、改造,确保桥梁安全运营;规范、完善公路标志、标线,整治、规范公路沿路店名牌、宣传牌、广告牌等非公路标志;加强道路两侧日常绿化养护管理,加大空白路段补植力度,提升路肩边坡绿化景观档次。增加路面清扫车上路频率和上路时间,淘汰落后的清扫保洁设备,严格控制并及时清理沿途撒漏,加强扬尘治理,依法查处撒漏扬尘、超限超载车辆,彻底清除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积存垃圾和白色污染;依法治理沿路集市贸易、打场晒粮、堆物作业、占道经营、随意停车、污染路面及桥梁上下游挖沙等行为,确保省道两侧外缘50米范围内无集市贸易;实施沿线与干线公路相连接的县乡道、村道及生产路平交道口硬化工程;依法拆除沿线违法或破旧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责任单位:各镇、沂源经济开发区、县交运局、公路局、交警大队、工商局、城管执法局)

(六)城乡水环境治理

加大河道治理力度,清理河道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等,保持河道整洁;及时清除水面漂浮物,保持水体清洁;加强河道管理,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涉河项目审查、审批行为,维护正常河道管理秩序。实施“清水润城”工程,对城区现有水系实施清淤和生态恢复,同时采取截流蓄水、分支扩容等方式,逐步将县城现有水系贯通一体。以城北新区和河湖新区开发建设为重点,加强对天湖、窗户沟水库、西沙沟水库的综合治理及周边区域生态修复,着力构建水清、岸绿、路畅、景美及循环利用的城市生态景观。(责任单位:各镇、沂源经济开发区、县水务局、田庄水库管理处、住建局、规划局)

(七)村镇生态文明建设

以建设生态文明乡村为契机,以治理脏乱差、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为着力点,依据全县地域特点和产业分布,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具有沂源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整体规划;发挥生态资源优势,综合利用生态林、果园、水库等资源,挖掘利用民俗、民风,依托风景名胜区和采摘活动,积极做好生态和旅游的结合文章,逐步打造一批集采摘、旅游、休闲、度假为一体的“农家乐”品牌生态村;依靠发展无公害果品、有机农产品、黄烟、药材等特色产业,以产业为主导,以生态为优势,以标准化生产、社会化合作、精品化经营为手段,大力推动生态村建设;积极发展循环农业,以农户庭院、果园、大棚为载体,以沼气为纽带,将养殖、种植和沼气建设三者有机结合,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打造更多绿色无公害生产基地;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全面治理柴草乱堆、污水乱排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建立农村远程教育活动室,配足文化体育设施,加快农田水

利设施建设,加大污染物减排力度,坚决关停村镇重污染企业;深入开展“靓丽村庄”、沿街“五星级文明经营户”评选等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热情,努力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乡环境。(责任单位:各镇、沂源经济开发区、县农业局、旅游局、文化出版局、环保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

(八)城区重点道路改造改貌综合提升工程

加大对荆山路、历山路、振兴路、鲁山路等主要路段的整治力度,对原长途汽车站、瑞阳大道与振兴路交叉口等地块进行改造,对鲁山路部分空闲地、平交道口、人行道进行有效整治;按规划对沿街宜拆除的破旧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拆除、改造,对沿街户外广告、店铺牌匾进行集中整治,依法对道路两侧流动摊点进行规范、取缔,对振兴路沿路部分路障、广告牌、栅栏和街边私设的“路沿坡”进行清理。按照“高效节能、注重质量”的原则,大力推广绿色、环保和节能景观照明灯具,对城区公园绿地、街头游园和各类户外广告进行高标准亮化,对道路两侧路灯、景观灯和沿街楼体亮化进行全面改造和提升,提升城区亮化景观效果和档次品位。增加环卫设施,提高道路保洁质量,清理各类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全天候保洁。(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执法局、供电公司)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经费,确保活动顺利进行。要结合实际,选准突破口,找好切入点,强化部门协调,齐抓共管,整体推进,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报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创新机制,精细管理。要创新城市建设管理机制,合理划分城市建设管理职责,强化属地管理和基层管理职能。对城市重点部位的市政维护、园林养护、环卫保洁、执法管理等工作,要进行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责,实行精细化管理。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新闻媒体要设立专栏,集中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编发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简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扩大社会影响面,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监查,绩效考核。县政府同各镇各有关单位签订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日巡查、周暗访、月通报、年总评制度,加大对重点整治项目的督导力度,建立整治项目档案,跟踪监督项目建设过程。要按照本方案和考核细则要求,对照目标责任书,认真组织好对各镇、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督查考核。对活动进展快、成效显著的镇、部门和单位,将予以表彰;对行动迟缓、未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沂源县人民政府)

篇2:沂源县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三城”创建成果,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的

深入实施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硬化、畅通“五化一畅”工程,进一步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完善城市功能、丰富城市内涵、提升环境质量,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城市管理提档升级,提升市民幸福感和归属感,为建设自然、生态、现代、宜居城市作贡献。

二、工作内容、标准及责任分工

(一)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工作内容:

1、全面清理平房区、棚户区、城乡结合部积存的生活垃圾、残土,清捡街路两侧、绿地、庭院、河渠视野内的飘浮物及绿地内的砖石瓦砾、塑料袋等废弃物。依法查处乱倒垃圾及各类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沿街抛洒行为。

2、全面治理乱贴、乱画、乱扯、乱挂行为,清除取缔建筑物、构筑物、护栏、橱窗上张贴的各类广告;对市区范围内一店多匾、随意设置灯箱及招牌等行为进行整治,广告牌匾管理规范;整治主要街路、居住区、商服门前及市场周边等各种乱摆乱放行为;全面净化建筑物、构筑物立面空间。定期擦洗、维护户外各种指示牌、公交站廊、果皮箱、护栏等市政公用设施。

3、实施网格化管理,落实人员、设备与考评机制,进一步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对接、全域覆盖”的城乡保洁格局。

4、全面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道路设施完好率,确保城市道路的畅通。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强功能照明和景观亮化设施管理,及时对破损、残缺的照明亮化设施进行维修、更换,确保街路、公共场所及节点的路灯照明和亮化。加强绿地管护工作,定期修剪乔灌木、绿篱、草坪,对裸露绿地或不完整绿地进行补植和恢复,提高景观绿化、美化档次。

工作标准:

1、市区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洁。视野内无裸露、积存垃圾、建筑残土、无塑料袋等漂浮物,垃圾日产日清,运输作业规范。无各类运输车辆乱扔乱倒及沿街抛洒行为。

2、市容协调美观,无乱贴、乱画、乱摆、乱放等行为,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各类市政公用设施整洁、完好、无污迹,临街建筑物无破损,外立面装修整洁。

3、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完好,功能齐全,道路设施完好率达到90%,主要街路照明设施完好率达到99%。

责任分工:此项整治工作由市城管委牵头负责,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产权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二)居住区环境整治

工作内容:

1、继续实施居住区环境改造工程,对万宝一、二、三区、怡园、光明、建安、萨中小区等共42个老居住区实施全面改造。

2、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强化垃圾收集运输管理;检修各类公共设施;规范小区停车秩序;整治和规范小区内便民市场;加强居住区绿化美化工作;清理各种不规范的牌匾、广告,违章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整治利用车库、住宅等从事店面餐饮、娱乐、加工修理等扰民及影响环境的经营行为。

3、加大棚户区、平房区环境整治力度,加快改造步伐。工作标准:

1、居住区公共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居住区环境整洁美观,无乱扔乱放、乱贴乱画、私搭乱建等现象。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2、住宅区内无地下室出租扰民行为,无利用车库、住宅等从事扰民及影响环境的经营行为。

3、居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规范、优质文明。

4、棚户区、平房区改造基础设施及环境建设要一步到位,达到改造一处、完善一处。

责任分工:此项整治工作中第1项由市城管委牵头负责,老居住区环境改造工程指挥部、相关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油田公司及石化公司组织实施;第2项由市城管委牵头负责,市工商局、市环保局配合,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第3项由市房产局牵头负责,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三)交通秩序整治

工作内容:

1、加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设施建设。整治行人及车辆的各种违章违法行为;清理占道停车,取缔擅自设置的道路停车场,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场(停车泊位),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保证车辆按位有序停放。

2、整治出租车、公交车车容车貌,实行标准化服务;规范货运配载、汽车修理等行为,整治马路汽车修理及在路边停放修理车辆、摆放修理设施的行为。

工作标准:

1、交通标志齐全、醒目、有效,无倒伏、破损。交通标线施划合理、清晰、醒目。

2、交通护栏设置规范、干净整洁,无残缺、破损。

3、车辆行人各行其道,交通秩序井然有序、道路畅通、无堵塞现象,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保证车辆按位有序停放。

4、出租车、公交车车容车貌整洁、美观,服务文明,货运市场经营有序,街路两侧汽车修理无店外维修及摆放修理设施现象。

责任分工:此项整治工作第1项由市交警支队牵头负责,市城管委配合,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第2项由市交通局牵头负责,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四)建筑工地整治

工作内容:改善建筑工地环境质量,整治建筑工地扰民施工行为,规范施工暂设,按标准设置施工临建宿舍,禁止设置通铺、地铺;工地内设置封闭公厕;施工工地周边要使用硬质材料密闭围挡,实行封

闭式管理;工地内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整齐,施工工地出入口实行硬铺装,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禁止车辆带泥上路。

工作标准:建设工地管理规范、施工文明,无环境脏乱差、无施工车辆带泥上路、施工扰民现象。

责任分工:此项整治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负责,市城管委、市环保局配合,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五)公共场所整治

整治内容:加强车站、码头、公园、广场、商场、医院及宾馆等公共场所的整治工作。整治公共场所周边环境,确保环境卫生清洁、干净;整顿规范停车秩序,加强停车场管理,确保车辆按类、按位有序停放;加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维护管理,确保设施齐全、功能完备、运行安全、外观整洁;加强公共场所秩序管理,合理规划功能区位,规范设置经营及功能设施,推行标准化文明服务;加强公共场所周边交通及治安管理,确保公共场所秩序井然。

工作标准:公共场所内外卫生整洁、干净。各类公共设施配套、齐全、完好、美观。公共场所外及周边功能区划合理、车辆停放有序、服务标准文明、公共秩序良好。

责任分工:此项整治工作由市三城联创办公室牵头负责,铁路管理部门、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落实,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六)集贸及便民市场整治 工作内容:

1、对全市城区内集贸市场的制度建设、环境状况、经营秩序等

方面进行规范,检查商品划行归类、规范摆放、明码标价;检查商品质量、食品安全、索证索票;检查规范持照经营、卫生保洁、从业人员着装行为;整顿市场内家畜家禽鱼类宰杀、销售野生动物等市场经营秩序等问题,确保集贸市场规范经营。

2、加大对临街设置的便民市场整治工作力度,加强市场经营区域周边的环卫保洁工作,规范商户经营秩序,整治乱摆、乱放、乱推、乱放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工作标准:

1、集贸市场功能完善,满足市民需求。

2、集贸市场内各项制度健全,各类物品摆放整齐,环境卫生整洁,经营秩序良好。

3、便民市场容貌整洁,经营区域周边环境卫生状况良好,无超范围经营行为。

责任分工:此项整治工作中第1项由市工商局牵头负责,市畜牧水产局配合,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第2项由市城管委牵头负责,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七)旅游景区整治

整治内容:以完善设施、健全制度、改善环境、规范服务为重点,加强旅游景点硬件设施建设,满足游客基本需求,全面提高我市旅游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旅游市场的整顿和规范,重点打击“黑社”、“黑导”等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加强旅游景区和星级宾馆(酒店)的综合整治工作,查处欺诈游客、强迫消费、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规范星级酒店管理。加强旅游诚信建设,建立旅游行业诚信

服务档案,加强旅游安全整治,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整治标准:

1、景区出入口、停车场硬化、美观。景区内各类功能设施齐全,建筑及设施定期粉刷、维护,文明卫生标准和指向性标志设置规范。

2、景区配备专业保洁队伍,定时清扫,全天保洁,内外及出入景区道路两侧无垃圾,无乱堆、乱放、乱写、乱画现象。

3、景区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文明礼貌、服务标准。景区市场管理规范,商店物品摆放整齐,经营文明有序。

4、星级宾馆(酒店)达到国家规范标准,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好,环境整洁,安全舒适,服务文明,秩序良好。

责任分工:此项整治工程由市旅游局牵头负责,市工商局、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配合,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八)城区绿化美化

工作内容:实施“提档”、“增量”、“治湖”、“廊带”等工程建设,整体升级街路沿线、公园广场、居住区绿地环境,打造“一街一景、一路一品、一区一味”特色景观;实施城市生态绿地项目群建设,以绿廊、绿环、绿带为纽带,将城市、油田、草原、湿地融为一体,拓展城市绿色空间;实施湿地公园、滨州湖公园(三期)等六个湖渠环境景观建设工程,治理湖泊、河渠的水体、水质,整理湖泊、河渠周边地形,恢复自然植被;抓好大广路、萨大路等七条沿路绿化,建设城市绿色廊带,构筑城市绿色网络系统。

工作标准:植树200万株,建设改造城市绿地1500公顷,建设景

观节点30处。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5.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1平方米。

责任分工:此项整治工作由市城管委牵头负责,市水务局、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各相关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油田公司及石化公司组织实施。

(九)城市细部整理

工作内容:组织开展闲置地及裸露地调查,制订整治规划和计划。结合居住区整体改造,辟建成休闲广场或停车场;结合绿化建设,对街路两侧、商服门前、集贸市场周边及商业中心区等的裸露地进行硬化,整理城区周边小开荒、土坑及工程竣工后未规范的施工场地;清理违章建筑,拆除主要街路两侧破旧厂区和低档商服,实施线杆下地,规范户外牌匾,更新完善亮化设施。

工作标准:主城区街路两侧、商服门前、集贸市场周边、商业中心区及居住小区内等区域无裸露地面,闲置用地按照城市功能区划合理规划使用且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城区内及周边完工施工现场地貌完整。

责任分工:此项整治工程由市城管委牵头负责,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各相关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油田公司及石化公司组织实施。

三、时间安排

整治工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2011年3月)。组织制订整治总体方案和各专项实施方案,召开整治工程动员大会,各单位按照全市统一

要求进行安排部署,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实施推进阶段(2011年3月至2011年11月)。各单位按照总体方案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完成任务。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阶段(2009年12月)。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全面验收,并通报验收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组 长:韩学键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

夏立华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组 长:沈宏宇 市委常委、副市长

油田公司、石化公司有关领导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巩固“三城”创建成果深化“三优”文明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房产局、市城管委、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畜牧水产局、市新闻传媒集团。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石油石化大企业分管部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委主任李忠惠兼任。负责组织、协调整治工作开展,检查、督促、验收各成员单位整治活动推进情况。

(二)落实责任,全力推进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政府“一把手”为整治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的整治工作。各区政

府、市政府相关各责任部门及石油石化大企业分管部门要根据本区、本部门的实际,组织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标准、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密切协作、通力配合,全力推进整治工作。

(三)督办检查,严格奖惩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市政府大事实事重点督办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实行定期检查、督办和通报制度,各单位要抓好工作落实,做到有安排、有落实、见成效。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整治工作,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定期听取各专项整治推进小组整治工程组织实施情况,通报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在整治过程中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通报表扬,年终对整治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四)舆论引导,营造氛围

篇3:沂源县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的通知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雷波县局(营销部)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部署以及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安排,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印发。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局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明确目标,制定方案,强化考核。

围绕省州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我局根据工作需

要,制定《雷波县烟草专卖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指导工作开展。局综合办牵头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察,实行责任追究;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年终由局综合办进行考核评分;日常工作由局督察小组开展工作联系和督促,定期督查工作开展情况,把督查结果作为对科室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据。

三、大力开展舆论宣传鼓动,扎实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工作。

在今年的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中,县局(营销部)积极动员员工参与。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满足群众健康知识的需求,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县局(营销部)积极利用会议、文件、简报、专栏、专项整治活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活动,利用下乡帮扶、节假日、法制宣传月等在乡镇等开展专项宣传或组织群众性的文明劝导活动,积极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主动参与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努力营造清洁、整齐、优美、规范的城乡环境,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县局(营销部)全面推行动态保洁,建立保洁队伍,健全动态保洁管理机制,按时打扫划分给县局(营销部)的公共地段,使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显著改观。进一步改善了环境卫生质量,保障了员工身心健康。

在今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做好“三个结合”,即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科学规范化的管理相结合;与巩固“州级文明单位”成果相结合;与创建“平安单位”相结合;继续开展“县级卫生先进单位”评比活动,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净化、美化庭院环境,做好单位美化、亮化工作。

(一)净化工程,落实“门前六包”责任(包门前卫生干净,包无乱停乱放车辆,包无乱摆摊设点,包基础设施无损坏,包绿化美化,包社会秩序良好);落实“门内达标”要求(住宅区内排水管道畅通,院内无积水,水沟内无沉积淤泥,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洒水除尘,不留卫生死角);按责任路段卫生要求,协助各单位保持责任路段净化工作,配合全县行动进行集中整治。

(二)绿化工程。院内绿化统筹安排、科学布局,见缝插绿,增加植物品种,美化环境。

(三)美化工程。围墙无破损无张贴,办公室、会议室内物品摆放有序整齐,车辆要定点整齐摆放。

(四)亮化工程。在大门口安装彩灯,亮化工作按县里统一要求一步到位。

(五)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积极配合政法、公安、城建、工商、卫生、文化、环保等部门认真参与对周边环境的整治。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环境建设资金和硬件投入,及时做好设施设备添置维修工作,增配垃圾筒,垃圾做到及时清运。

四、规范卫生整治资料管理,提升卫生管理水平。按照要求,做好爱国卫生、城乡环境整治资料的收集、完善、整理和归档工作。

通过以上工作,局(营销部)城乡环境工作取得较好成绩,顺利通过卫生工作复查,保持了县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2012年卫生工作打算:

(一)继续贯彻实施《四川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和《凉山州爱国卫生管理设施细则》及县爱卫会的安排部署,积极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继续保持县卫生合格单位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加强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工作,为争创州级卫生先进称号打下基础。

(三)认真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爱卫会交办的其他爱国卫生工作。

特此通知。

篇4:沂源县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加强群众宣传教育、自觉维护环境清洁卫生

1、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转播、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的宣传载体,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系列宣传活动,加强城乡居民文明知识、健康知识、卫生行为的教育,引导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环卫整治行动,自觉制止、纠正不文明行为,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的整洁有序。

2、开展义务劳动。坚持组织广大群众、职工开展清除卫生死角、清理乱堆乱放,强化门前“三包”,做到每年有突击整治月(4月),每月有重点清洁日,每周有义务劳动日(星期一),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3、强化检查监督。党委、政府成立“一把手”为领导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做到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宣传、弘扬先进典型,积极曝光群众、单位“脏、乱、差”行为,领导小组要聘请烟袋小学学生为监督员,公布举报电话,形成社会广泛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改善提升环境整洁程度。

1、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垃圾池、垃圾车及处理场的完善;二是有计划完善集贸市场基础设施;三是街道的污水处理保畅。

2、不断创新环卫保洁工作,首先环卫清扫要下放、转

包,做到政府监督,同时要提高环卫工人待遇。

3、抓好单位内部环境卫生管理。各单位始终要保持单位内外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动员干部职工参与义务劳动,开展清脏治乱为重点的卫生大扫除活动。

中共烟袋乡委员会 烟袋乡人民政府 2011年10月9日

篇5:沂源县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工 作 计 划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省委、省政府全面审视省情、关注民生、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采取的重大战略举措。自前年9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执行镇村建环卫中心决定要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以创建“和谐美丽陈家”为中心,力创“二星”级乡镇为目标,深入实施集中整治工程,狠抓“城乡风貌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城乡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现将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如下:

1、明确目标,认真规划

认真按照“科学规划、民生优先、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试点示范、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合理确定工作目标,确保两个月基本改观、半年上新台阶、一年见大成效。努力打造文明社区、卫生院落、平安和谐城镇。全社区范围内人居环境得到彻底治理,容貌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城乡居民素质明显提高。

2、强化领导,广泛发动

为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我社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镇政府成立了成立各类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社区也成立了领导小组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场镇采取分段、分片包干的办法,层层落实责任,主要由4050人员负责清扫场镇的卫生,并与他们签订了责任书,将清扫范围和责任具体到每个人。社区干部主要负责不定时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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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工作,每个社区干部也分段分片负责,进行不定时检查卫生情况。同时,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党员、居民代表和重点户集中学习,在全镇营造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良好氛围。

3、突出重点,扎实推进

积极发扬“万众一心、开拓奋斗、攻坚破难、勇创一流”的精神,具体做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全面治理,居住环境改造和环境整治,为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得以扎实推进。

4、加强督导,成效显著

为将城乡环境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真见实效,我们及时出台了《陈家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并制定任务分解表,还和场镇居民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建立健全了目标责任制、分段负责制、定期督查制、不定期召开例会等制度,逗硬奖惩,全力推进陈家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巩固成果,探索创新,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为使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顺利,我们将坚定不移地坚持“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统一思想认识。要从改善发展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深刻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的重大决策上来,增强执行力,注重效能,狠抓落实;二是,必须确定明确的工作目标。要有争创一流的思想,自加压力,敢想敢干,围绕目标不懈努力;三是,必须建立强有力的保障机制。重点是要建立常规投入、设施建设、日常管理、责任追究等长效管理机制;四是,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氛围。注重城乡居民素质的提高,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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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群众发动等工作,培养文明卫生习惯,增强群众参与整治的积极性与自觉性,让群众在参与中享受整治成果。五是,将充分发挥党员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店、示范户、示范楼院等党员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求从党员自身做起,主动承担起“门前三包”,在街道、楼院中积极宣传,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助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建设。

篇6:沂源县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步推进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面优化、美化城乡环境,根据《XX市2018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创建“三市一区”这一有利契机,通过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保护好我镇良好生态环境,促使城乡面貌不断改善,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振兴乡村”总要求,全面贯彻省政府“深入推进六大专项整治、加强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我市创建“三市一区”为目标,按照干净、有序、见绿的基本要求和“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城乡环境品质不断提升,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营造全镇干净整洁、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的城乡人居环境。

二、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城区、乡镇镇墟容貌环境,完善市政设施。(1)加强“十乱”整治。各村委会要持续深入开展绿色大扫除活动。大力整治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十乱”现象。全面清理各类小、野广告、卫生死角。在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合理规范设置垃圾点,及时将垃圾杂物清运处理。对镇墟内拆迁工程产生建筑垃圾,要随拆随清。建筑垃圾要运到专设的处理场进行处理。(2)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建立和完善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确保镇墟“门前三包”签订率达100%,建立起完善的“门前三包”监督、检查、落实和处罚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临街单位要负责门前及周围环境清扫、随脏随扫;按城市绿化要求负责保护树木、花草、做到严格管理、精心养护、确保设施不受损毁、环境绿化美化;维护门前及周围的市容和社会秩序;主要城镇街道和背街小巷做到无乱贴标语广告、无乱停乱放车辆、无乱搭乱建、无设摊、无占用人行道妨碍交通。

(3)实施绿化、美化、彩化、亮化工作。对缺株、缺损的园林绿化花草树木及时进行补缺、补损,消除黄土裸露现象,并及时清理绿地杂草、垃圾。

(二)开展重要专项整治(1)清理、拆除与交通设施没有保持必要的距离,遮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跑,影响通行的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广告牌、管线等。(2)专项整治“小广告”。对各类乱涂画、乱张贴的“户外小广告”予以清洗、清除或覆盖。加强巡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制作、张贴“小广告”的单位和个人。

(三)整顿交通环境。

(1)拆除城镇主次干道两侧违法建(构)筑物、违章棚亭和各类非法占路设施,整治出店经营、乱摆乱卖等现象,保证道路畅通。

(2)突出围绕客、货运车、小轿车、摩托车、电动车为整治重点,严查违法停车、无牌无证、酒驾、超载等影响通行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以城区交通主干道为重点路段,以车站、菜市场、学校、商场、宾馆等人流、物流、车流量相对集中的地区为重点整治部位,加强对机动车乱停放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形成常态化管理,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畅通。

(3)加快停车泊位划线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路段合理划线,设置停车泊位。

(四)强化工地管理。

(1)施工工地应设置全封闭围挡墙,工地的围挡高度不少于2.5米,必须覆盖创建“三市一区”工作标志,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建筑外脚手架与安全网要坚固,整齐,确保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2)加强工程车辆的清洁。施工工地必须按要求在工地出入口处配备施工车辆冲洗设施,出场车辆必须经冲洗后方可上路,避免车辆将施工现场的泥土带出污染路面。运输土石方、原材料、渣土、构配件的工程车上路前必须将所运输的材料覆盖好,避免散落路面造成污染,对不按要求做好保障措施造成污染大气和路面环境的工程、渣土车辆,要依法查处。

(3)拆迁作业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并严格要求业主单位对拆迁的废弃物及时清理并运往指定区域堆放。拆迁完毕后暂时尚未进行建设的,要及时进行临时绿化或围挡。

(五)治理水域环境。

开展城镇内河整治。落实“河长制”,建立水城卫生保洁机制,针对具体的治理水体,实行责任人挂牌管理制度,全面实现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基本消除“垃圾河”。

(六)净化农贸市场。

(1)加强市场内部环境管理,严厉打击占道经营现象,设置垃圾容器、公厕及其他环卫设施,安排专人进行保洁,及时清除垃圾杂物,保持环境清洁。

(2)保持市场通风采光,干湿货物分区,地面无明显积水和垃圾,货物码放整齐。

(七)优化景区环境。

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购物点的环境卫生整治。落实景区景点及旅游公厕保洁机制,认真执行旅游厕所星级标准,加强厕所管理服务,切实改善厕所卫生状况。开展绿化、美化、亮化工作,规范景区景点户外广告,清除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乱卖现象。

(八)治理公共场所环境。

加强辖区范围内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以及网吧、娱乐场所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干净整洁美观。

(九)加强校园整治。

组织全镇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展文明卫生素质教育,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统制定中小学校厕所卫生管理规定,落实公共厕所保洁制度,营造整洁优美校园环境。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前夕,在全镇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一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大行动,动员广大师生清理校园内外垃圾、杂物并及时清运。

(十)治理城乡污水。

(1)对目前污水设施不能覆盖的建成区,要加快推进相关设施建设,集中收集和处理城镇污水。

(2)加快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不断扩大生活污水处理覆盖面,减少污染,保护城乡生态环境。规划布点“乡村游”、“农家乐”的村庄,配建水冲式公共厕所。

(十一)全力做好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的环境卫生服务保障工作。

做好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环境卫生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开展全镇范围的环境整治工作。二是加强市场秩序整顿,主要街道铺面、门市、商店货物要归店经营、摆放整齐,明码标价,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加强对旅游市场、文化市场、沿街(路)餐饮及夜宵摊点的整顿和管理。三是做好主要道路出入口的园林景观设计和施工,重点部位的绿化、花化、美化、净化整治,全面检查维修路灯,提升绿化美化亮化水平。五是动员沿途居民群众开展义务劳动,对脏乱差现象进行全面整治。

(十二)加强农村环境治理。

(1)加强村容村貌整治。村庄居民院落、房前屋后、村边、路边、水边、山边生活垃圾等得到有效治理,木料、柴禾、砖瓦等物料堆放整齐,干净整洁,不留死角,清扫的垃圾及时清运处理。

(2)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清运陈年垃圾,统聘用农村保洁员,做好日常保洁,确保村庄居民院落、房前屋后、公共环境干净整洁。按“五有”标准(即有设施设备、有保洁人员、有治理技术,有经费保障、有运行机制)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维修或更换垃圾收运垃圾,集容器,确保每个村至少配备。个密闭垃圾桶,及时收防止垃圾满溢,组织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和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立常态化保洁员机制。

(3)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推进村庄道路(巷道).路灯、绿化、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等设施逐步建设到户,群众生活生产便捷,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4)实施“清洁田园”工程。严格实行“谁污染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组织清楚田间农药瓶、农药袋、肥料袋、塑料薄膜等各种农业生产废弃物,控制农药、化肥等过量使用,大力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实用技术,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到2020年底,农药、化肥包装物及农用塑料薄膜等生产废弃物清除率90%以上。推广秸秆造肥还田等资源化处理方式,避免燃烧破坏大气环境。

(5)大力推广禽畜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低排放技术,农村禽畜圈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到人机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主要领导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建立层层责任体系,在工作部署、人员安排、财力保障上统筹协调,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区域,实现责任到个人,结合整治“慵懒散奢贪”,强力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二)加大投入,落实经费保障机制。

各单位要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所需经费列入经常性年度财政预算,鼓励各类社会资金投资、建设、运营城乡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社会资金为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宣传发动,落实全民参与机制。

开展全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是清洁城市,美化乡村,得民心、顺民意的民生工程。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发挥社会组织力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城市“洁净工程”和农村“清洁家园”行动,营造共建共管氛围,共创美好城市和乡村环境。

(四)健全体系,落实立体监督体制。

健全监督体系,继续完善环境整治投诉举报制度,强化相关工作的刚性约束,发挥媒体力量,鼓励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监督体制。

篇7:沂源县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各村支部、村委会、永乐社区、乡级各部门: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2009—2011)》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决定的决胜之年,为深入推进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根据万源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2011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地,现就2011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达州市委、市政府和万源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城乡重规划、建筑重文化、管理重制度、环境重生态、长效重教育”的总体思路,以发展的思路和创新的方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完成主要工作目标,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11年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要在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所取得的成果基础上,纵深推进治理工作,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域覆盖”、“全面治理”,将治理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力争在2011,全乡70%以上的村庄达到“四化”标准;继续加强场镇及居民集中居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等主要环境指标达到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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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平均水平,建立起能够长期保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的设施系统,管理机制和专业队伍以及长效机制。努力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和“省级环保模范乡(镇)”,进一步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硬件基础。全面实现乡村容貌整治、人居环境优美、乡村管理有序、居民素质再大幅提高的治理目标。

三、工作重点

坚持规划先行,继续加大“五乱”治理力度,更进一步的完善设施,打造特色风貌,提升村居民素质,完善长效机制,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得到巩固并进一步提升。

(一)坚持以规范完善规划体系为基础,科学合理地治理城乡环境。一是按照城乡环境要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永宁乡总体规划的要求,科学制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2011—2015)、坚持以规划指导建设、以规划规范管理。二是根据本乡实际情况,完善村庄规划,按照村庄规划,制定村庄环境治理规划及市政公用设施,城乡风貌塑造,历史文物保护修缮,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专项专业规划,形成科学合理地的治理规划体系。三是认真坚持并实施好规划,由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持续开展“五乱”治理,巩固治理成果。一是大力推进乡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行动。加强薄弱环节治理,切实治理好新老场镇、巷道、乡界结合部、集贸市场和公路、村道、村庄等区域的环境卫生,特别加强卫生死角的长效治理和监督,消除“盲点”和“空白点”,切实引导城乡环境综合 –2–

治理向村庄、盲点和死角延伸。三是清除“牛皮癣”的力度不能松懈,防止出现反弹,规范广告设置,在农贸市场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对临时农贸市场的秩序管理,进一步规范摆摊设点。三是继续加大整治“车辆乱停”制度,严厉打击查处交通违规违章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驾乘人员行为文明。

(三)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场镇及村庄功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治本之策,只有环卫设备齐全,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得到科学合理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才能取得根本成效。一是完善更新垃圾清运车辆等环卫设备,改变人力车清运,逐步推进保洁作业机械化,提高机械化清理水平。二是持续抓好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特别是场镇新建和新村示范点建设,更要科学规划好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污水长网建设和垃圾收集中转设施建设与管理,逐步实现“村收、镇集、市处理”。三是加快建设农贸市场、停车场、场镇绿化等基础设施,完善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四)大力推进风貌塑造,切实提升乡村形象。城乡风貌塑造是一项需要坚持规划引领,有序稳妥推进的长期性工作。一是继续按照“四注重、四提升”的要求,在场镇马家坝综合新建区和喻家坝新村示范点,集中进行风貌打造,提升场镇和村庄形象及品味,集中开展场镇及公路沿线立面清理,巩固立面美化成果。二是坚持“三打破、三提高”,抓好场镇、公路沿线和村庄农房建设,因地制宜打造显山露水的小集镇及村落,切实改善农村人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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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三是狠抓巷道、分界结端的“全覆盖”。到2011年底,各薄弱环节的容貌治理要得到全面治理。四是按照规划,认真实施好场镇新建弱电管网下地工作,切实改善村容镇貌。

(五)加快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切实带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开展“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是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机遇。要继续深入开展示范工程,力争创优,在全乡发挥好典型引导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治理工作。奋力打好全省“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的迎检“攻坚战”,确保乡汽车站、乡农贸市场在5月底前建设竣工并投入使用。力争申报的“五十百千示范工程”示范乡镇创建成功,成为全省“五十百千”环境优美示范工程;迎接做好达州市“2010全市1521环境优美示范乡”考核评定工作。

(六)提高村居民素质,弘扬农村文明卫生新风。城乡居民良好的文明卫生素质,是深入推进治理工作的思想基础。一是在去年开展的“七进活动”和“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工作的基础上,创新宣传形式,持续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二是通过民间组织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城乡居民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三是继续组建自愿者服务队开展服务活动,组织文明劝导员队伍,开展劝导不文明、不卫生行为,形成持续整治不文明、不卫生行为的良好态势,促进城乡居民素质的稳步提升。

(七)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保障常态化治理。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贵在长期坚持,难在常态治理。一是进一步健全城 –4–

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考评机制。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好规划稳步推进,并严格考核和实施奖惩,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落实机制。二是进一步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按治理总体规划,逐年加大财政预算和投入,发挥好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三是进一步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完善劝导机制,构建起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和行政监督有机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监督体系,并强化督查问责,推行暗访、曝光、问责部门联动,保障工作务实高效。四是进一步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队伍建设机制。要健全完善队伍建设机制,配齐配强管理、技术和日常维护保洁“三支队伍”。五是进一步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追究机制。密切联系工作实际,切实将治理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常态化、制度化。

四、保障措施

(一)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把治理工作摆在更在突出的位置,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增强执行力,要把环境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永乐社区、各村委员会、乡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协同配合,形成推动治理工作整体合力,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继续强化宣传教育。要继续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道等各种媒介平台,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全方位、–5–

多层次的舆论宣传,营造更加浓厚的社会氛围,让更多的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来,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作用。同时要广泛普及健康卫生知识,规范不卫生、不文明行为,不断提升城乡居民文明卫生素质,形成良好的生活习俗和文明的行为方式,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继续加大经费投入。经费投入是治理工作的保障,要克服“等、靠、要”思想,全方筹资,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要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实行恢复重建和预算内投资等项目资金投入治理。要坚持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银行贷款、吸纳社会闲散资金等各种渠道,筹措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供强劲的资金支撑。

(四)继续强化督查问责。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采取明察暗访,定期检查,突出检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种的督促检查。对推进不力的要责令整改;对行动迟缓、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问责。同时要设立举报电话和建立群众监督机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合理化建议要采取并及时整改,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任务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切实加强绩效考核,推进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万源市永宁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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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4日

篇8:沂源县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活动工作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机关”活动的工作部署,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改善面貌、提升形象、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要求,努力使机关软硬环境得到最大改善,机关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把“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活动时间

第一阶段:2011年1月15日—6月15日,为期六个月。

三、工作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区整治办关于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最新部署和要求,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做环保忠诚卫士”主题活动,大力革除陋习,切实美化环境,深入实施文明行动计划,并结合机关全面建设发展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重点抓好办公环境、人文环境和人居环境的治理改善。

(一)美化办公环境。一是切实抓好办公配套、用电用水和清理完善的配套机制,对花台和各窗台做好绿化美化。

二是强化内部管理,正规办公秩序。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机关效能、办公纪律、着装仪表、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三是加强干部及家属行为养成,树立文明形象。把环境建设治理和提升干部文明素质结合起来,实施行为规范塑造,着力形成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按照“渐次展开、逐步升温、形成高潮”的要求,认真开展“美环境、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切实使“人人讲卫生、个个护环境、时时守秩序、处处革陋习”的要求成为全镇机关干部的自觉行动和行为准则。

(二)美化人文环境。一是注重文化熏陶,提高人文素养。通过理论武装、思想道德建设、文化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荣辱观建设、文明单位创建、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创先争优活动等方式,传播科学文明,弘扬人文思想,培育文明新风。第二,塑造机关精神,增强人文底蕴。通过深入开展机关精神学习实践活动,积极倡导和弘扬机关的文化品格与精神品质,不断增强机关干部的文化认同感、归宿感和自豪感。三是营造和谐氛围,体现人文精神。带着感情回应各类诉求,带着责任把“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培养人”落到实处。

(三)净化职业环境。一是坚持特别讲大局,统一思想认识,服从组织,服从服务于发展。二是坚持特别讲付出,保持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的公仆本色,珍惜岗位、干好本职。

三是坚持特别讲实干,保持坚韧执着、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倡导严谨求实、真抓实干的作风,深入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加强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环境。

(四)绿化人居环境。一是倡导生态文明,推进旅游镇建设,全面整治办公环境,着力增强机关干部和家属在清洁家庭、植树种花种草以及爱护花草等方面的自觉性,把居住小区打造成环境友好、品质高尚的绿色人居。二是突出文化主调,促进修身养性。经常性组织开展机关文化进社区活动,寓教于文、寓教于乐。三是崇尚文明新风,转变生活方式。通过参加“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和家庭卫生清洁活动,着力形成文明、健康、有序的生活方式。四是倡导低碳节能保护环境新理念。作为环保人,带头学习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养成节约一张纸、一滴水、一度电、一方气的好习惯。组织好世界环境日宣传纪念活动,带动身边人,积极响应每月出行少开一天车、熄灯一小时等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进机关”活动在改善机关面貌、提升机关形象、创造发展优势、锤炼干部作风上的重要意义,更加自觉地把“进机关”活动放到创造发展优势的高度来认识,作为提升干部素质、服务项目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推动,促进活动向广度拓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继续坚持“一把手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将“进机关”活动纳入全镇工作统筹安排,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建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办公室要服从镇“进机关”活动办的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齐抓共管,要教育引导所属机关干部积极参与“进机关”活动,参加相关主题活动,抓好责任区域卫生。

(三)强化监督检查。设置举报箱,由局“进机关”活动办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并在全镇机关工作大会上予以通报。

篇9:沂源县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全镇进村社环境治理工作,着力提升城乡环境质量,确保进村社环境专项治理取得实效,根据《某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某县农业局关于印发2011年某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环境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县治理办„2011‟50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长效机制、求工作突破、促形象提升”的要求,以治理场镇和村社“五乱”为切入点,以打造示范场镇和村社为着力点,以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为突破口,加强场镇和村社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创建卫生、整洁、优美的场镇和村社环境,促进全镇城乡形象显著提升。

二、工作目标

实施进村社环境专项治理,以治理农村“五乱”为基本目标,全镇农村“五乱”(垃圾乱倒、杂物乱堆、污水乱排、家什乱放、畜禽乱养)得到有效治理。以打造示范村社为重点目标,2011年底全镇示范村社达到村总数的5%;专项治理期间,全镇新打造示范村社2个:(大山村、凤竹社区(农村社区),达到“四化”标准。以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1-

果为根本目标,村社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三、工作重点

1.村社治理基本目标: 全镇村社“五乱”得到基本治理。

2.示范村社重点目标:在解决“五乱”问题的基础上,全镇按不低于2个村的数量标准新打造示范村社,基本达到“四化”标准。具体要求:

(1)组织管理。有健全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工作和经费落实;按照“三打破、三提高”编制有村社建设规划,在2010年以来无沿公路夹道建房现象;成立有村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组织开展卫生户评行动,卫生评比实行张榜公布或评比等级挂牌;制定有相应的村规民约,强化村民卫生自律;村社的宣传栏定期刊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内容;积极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村民对村社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满意率达80%以上。

(2)基础设施建设。每个示范村应打造相对集中或连片的示范农家20户以上,作为示范标准;通村公路应当硬化,新硬化5条通户路, 公共和户用垃圾存放设施布局合理且规范、环保;有垃圾清运车;完善了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分类设施,建立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运行机制。

(3)村容村貌治理。村社道路(桥梁)、公共场地及其附属设施、村社建(构)筑物、农村庭院绿化、水体与空气、村社内环卫设施、居民点、农村固体废弃物处置等基本达到“四化”标准。

(4)基础设施投入。专项治理期间,镇财政投入每个示范村社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不少于10万元。

(5)宣传教育。村社应设有专门的宣传栏,有宣传标语,进出口主要通道有宣传墙,户户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手册, 居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知晓率不低于90%,居民环境意识有提高,村民拥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3.村社治理根本目标。为切实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村社就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并组织实施。

四、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片区办公室是进村社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领导和实施本地进村社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全镇进村社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并实行进村社环境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某镇场镇及村社环境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牵头开展场镇及村社治理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制定场镇及村社治理专项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会同镇治理办指导各片区打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场镇及村社;负责组织指导全镇开展农田生产环境治理;负责农村机耕道沿线的治理工作;负责农村沼气建设,配合有关责任部门做好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改厨、改厕、改圈等设施建设;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及本部门的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镇场镇及村社环境专项治理行动的开会部署和工作考核总结。

(二)某水利站:负责督导农村河道、渠道、水库等涉水环境的清洁卫生,水库水质和水土保持等工作以及本部门的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某环保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秸秆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

(四)畜牧兽医站:负责集约化、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的处理。

(五)公卫中心:负责组织开展群众卫生健康教育工作,对手口足病等传染性疾病进行防治知识宣传。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片区办公室和镇级相关部门要迅速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职级管理原则,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层层落实责任,牢牢把握“以督导促管理、以管理促措施、以措施促实效”的工作思路,强力推进场镇及村社环境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督查,严格问责。镇治理办、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督查。各片区办公室和镇级相关部门要以“查机制、查措施、查考核、查成效”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对本地区、本部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达标的要按照《某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格问责。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片区办公室和镇级相关部门要积极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大造声势,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大力营造治理氛围,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形成专项治理的规模效应,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紧紧围绕场镇及村社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大力宣传治理动态及成效。场镇、村社应制作宣传专栏或厨窗,在主要公路沿线或进出口通道上设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墙,向村民发放宣传手册,提高村民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四)认真总结,长效管理。各片区办公室和镇级有关部门要对进村社治理的工作认真总结,深入分析研究,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措施,特别是要就如何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行认真探索,确保场进社治理成果得到长期巩固和发展。

(五)灵通信息,实行周报。专项治理期间,进村社环境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各片区办公室,于每周四下午3:00前,将本部门、本片区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镇农技中心,再通过公文无纸化平台报送县农业局办公室和镇治理办(城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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