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放射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共6篇)
篇1:放射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3:医院针对放射诊疗项目制定的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关于成立辐射安全防护小组的决定
各科室、各部门暨相关人员: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执行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落实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布的有关辐射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加强对本院辐射安全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意识,特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由医务科、总务科、设备科、放射科等部门共同组织的辐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业务副院长
副组长: 医务科科长、总务科科长、放射科主任
成 员: 医务科、总务科及设备科副科长、放射科副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严格遵守和执行本院放射防护管理制度,领导并共同做好放射防护各项工作。特此决定。
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 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放射科工作制度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2、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人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殊摄片和主要摄片,待观察照片后方可嘱病人离开。
3、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4、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写的诊断报告,应经上级医师签名。
5、X线片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师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医务科批准外,应有一定手续,以保证归还。
6、每天集体读片,经常研究诊断和投照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报告双签名。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8、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线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查。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放射安全管理制度
1、各诊疗设备专人负责安全,科室领导应定期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2、科室在一楼底层时,对外门窗应安装铁栅栏门。
3、各室机房设臵位臵要合理,应考虑到周围环境的安全。要有足够的面积和高度,周围墙壁、门窗均应达到防护标准。
4、须配备受检防护用品,如腰系防护巾,防护三角等以及监测设备、报警仪器。
5、放射科候诊处应达到防护要求。患者一般不得在机房候诊。
6、在摄片时,必须要有封顶的防护铅垒,不宜用铅屏风代替。
7、医护人员接触X线时,必须戴铅眼镜、铅手套、铅帽及铅围裙等防护用品。女性放射工作人员在妊娠的最初4个月,应避免直接接触放射线工作。妊娠妇女有禁止检查的醒目标示。
8、在放射诊疗设备室门上应挂符合规范要求的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和张贴有关警示标语。
9、放射设备工作时应检查红色警示灯是否正常,开机时门窗应关闭。
10、尽量减少受检者的X线照射,避免重复检查。对非受检部位应加强防护。儿童、孕妇及妇女月经期间尤应重视,必须接受检查时,应尽量减少下腹部接受不必要的照射剂量。除危重患者外,检查室内应减少陪人或尽量缩短陪伴时间,家属陪同病人进入射线室时应穿带防护用品。
培训制度、监测制度
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辐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参加放射专业工作。院内及科室每季度进行辐射防护知识的学习及考核,每二年进行换证培训。
凡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建立档案。体格检查后方能从事辐射检查与治疗工作。对体检不合格者必须暂时脱离或调离本岗位。
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在工作时应佩带个人辐射剂量计,并每季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检测数据及时收集并建立台帐,超标者必须暂时脱离或调离本岗位。
每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辐射环境的监测。
巡视仪及报警仪需每月对各工作场所进行监测,并做好台帐的登记。
医学影像科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1、医疗设备管理
在计划购买设备前,科主任及仪器设备的主管人员应充分考虑科室医疗的发展需要,做好调研、论证工作。
全科各室(X线、介入放射、CT、MRI)医疗设备、仪器、手术器械等均由科主任委派专人负责统一清领、报损、销帐事务及保管总帐册和分户帐册。
科内仪器设备应同意建立分户帐卡,做到帐帐(院设备科、器材科与放射科帐)、帐物、帐卡相符。
大型设备应指派专人管理,从仪器到货、安装、调试以及验收等过程,都应安排专人到场,协组设备管理部门工作,熟悉仪器的安装过程及操作规程。建立《机器设备使用情况》记录本,要有详细的使用、故障、修理更换元器件品种及数量、线路改动等情况记录,参阅本书科室管理中的有关章节。操作使用人员要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操作。
大型设备的帐卡和档案资料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员变动时,要认真办理清点移交,做到帐卡与物核对无误,帐卡不得涂改或遗失。
大型设备应储存一定量的易耗零配件和消耗品,材料物资要求妥善保管,建立换用和消耗情况记录。
对大型医疗设备的管理,应充分考虑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还本能力等问题,应由专人在负责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的同时,做好仪器设备的成本效益分析,充分发挥仪器的有效使用期的效益,尽可能做到用最小的投入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对使用已到寿命、性能指标明显下降且无法修复的仪器,应遵守医疗设备的报废制度,使用科室应及时填写“仪器设备报销调剂审批表”,办理申请报销手续。
2、建立大型设备档案
仪器资料:如产品样本,安装、使用说明书及其他有关资料。
(2)使用管理资料:如操作规程、日常维护保养条例、使用和维护记录、定期检查记录。
3、医疗设备检查维修制度
大型设备除日常维护保养外,还应每月检修一次,每隔一年全面大修一次,排除隐患,并按质量控制要求,对设备的各项参数进行稳定性测试。对不符合质量指标的问题,要找出原因加以校正,保证仪器设备正常使用。
各类医疗设备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检修人员应立即抢修,保证医疗工作正常进行。
每次检修及定期大修应有详细记录。
增加或修改线路应在原技术资料中增补注明,存档备查。全科各类医疗设备的使用率应达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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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射线机操作规程
使用方法:
打开电源总闸,打开机器控制面板的电源开关,机器系统自检。了解患者检查目的及投照部位,确定投照方式。去掉一切影响X线穿透的外物体。
制定投照条件,如:KV、mAs,是否使用滤线器等。选择胶片种类规格,放臵铅号码。按规定摆好位臵,定好投照中心。
先按曝光手闸预备键,待预备灯亮后按曝光键。检查完毕,将球管复位。
先断开机器控制面板上电源开关,然后再断开墙上电源总闸。故障处理:
按X射线机使用说明相关内容和放射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有关内容进行处臵。
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医院 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辐射岗位工作职责
放射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和医务科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根据本科室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对病员进行及时的诊断和治疗。
4、定期主持集体阅片,审签重要的诊断报告单,亲自参加临床会诊和对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经常检查放射诊断、治疗和投照质量。
5、经常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6、组织本科室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学习、使用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开展科学研究、督促科风我员做好资料积累与登记、统计工作。
7、担任教学工作,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8、组织领导本科室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技术操作规程,检查工作人员的防护情况,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9、确定本科室人员轮换,值班和休假。
10审签本科室药品器材的申领与报销,经常检查机器的使用与保管情况。放射科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X线投照、洗片诊断和放射线治疗工作,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3、参加会议和临床病例讨论会。
4、担负一定的科研和教学任务,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5、掌握X线机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投照技术,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6、加强与临床科室的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放射防护责任制度
一、我院放射防护工作在放射防护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分部门具体实施。
二、防护领导小组由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医务科、放射科、总务科等相关科室成员组成,其中院长为第一责任人。
三、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成员应经常深入放射机房现场,检查防护装臵,检测防护效果。
四、院部和医务科组织放射科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妥善安排休放射假。
五、院部和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应保持信息畅通,沟通及时,妥善处理有关放射防护的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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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防护台帐管理制度
1、X光机使用纪录、个人剂量测试纪录、人员健康体检纪录及机器保养维修纪录必须实行科学休、规范化管理,做到分类建档,归类清楚。
2、放射防护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加强组织纪律性,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放射防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办事效率。
3、做好各类放射诊断、维修保养的搜集、整理、登记,完善计算机相应数据库软件管理。
4、使用机器、进行个人剂量检测、机器的维修保养等必须严格登记,并按规定整理。凡调阅务类纪录数据,必须经防护领导小组批准,做到事事有登记。份份有着落,查找及时、准确。
5、所记录的台帐由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每季度核对检查一次,作为总结放射科工作的重要参考指标。
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医院
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
放射防护人员培训计划
一、积极委派相关人员定期参加省环保厅组织的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按照规定及时参加考核并申领合格证书。
二、从事放射操作及防护人员因新增、调动等原因发生变动时,及时组织新进人员参加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并申领合格证书。
三、参加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培训后,应及时将培训成果传达给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及放射科成员。
四、放射科成员及相关人员每季度组织一次内部防护培训,由放射防护领导小组监督实施。
五、放射防护小组成员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体学习。
六、遇到国家政策调整、出台新的放射防护管理法律法规或规章、标准等,由防护领导小组组长及时召集放射科人员及防护领导小级成员学习。
放射治疗室工作制度
1、凡需放射治疗的病员,由医师填写治疗申请单,携带病历及临床各种检查资料,(如X光片等),经放射治疗医师诊查,书写放射治疗病历,制定放射治疗计划,精确定位和填写放射治疗处方后,立即进行放射治疗。
2、治疗室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并要了解病情,介绍放射注意事项,观察疗效和放射反应。
3、治疗中要经常检查病员,掌握病情发展变化,并积极采取综合措施,科主任、主任医师和主治医师要定期检查,会诊疑难病例,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治疗结束后,要及时作好总结,并告知病人注意事项,治疗病历要妥善长期保管。
5、放射治疗后的病员,每半年要随诊或随访一次,以了解病情,巩固疗效。
6、对放射治疗设备要进行清洁、保养和定期维修。
7、严格执行《放射防护规定》做好防护保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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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疗病人须知
1、要保持照射野划线清楚,不要随便洗、擦掉,如有划线 不清楚者,应找医生划上,以便投照准确。
2、照射野不能用热水或肥皂擦洗,也不能在该处贴胶布,涂搽碘酊,掻抓及穿刺,以免皮损感染而不能放疗。
3、放疗开始后要多饮水,注意补充营养,要保证足够的睡眠,注意勿受凉感冒,忌烟、酒。辣等刺激饮食、4、每周必须找医生检查一次,以了解放疗变化情况。
5、在放疗期间,如出现发热超过38°C,白血球低于3500/MM3要及时找医生详细检查,作出相应的治疗,必要时暂时停放疗。
6、医生做好放疗计划后应自觉先交放疗费后才去放疗,如的确有特殊情况暂未能交的,可先放疗,但最多不能超过三天,如超过五天还不交者,技术人员有权拒绝执行放疗。
7、放疗结束后,应找主诊医生认真检查,作好放疗小结,并按医生要求,做定期门诊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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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机操作规程
1、开机前检查机头处于正常位臵(即放射源警戒于机头内),要求治疗室内环境整洁,空调机、电视机使用前正常,激光线等中心位正确。
2、合上墙上电闸刀,开放锁匙开关,按下电源按扭使压缩机启动,待气压大于4公斤后,检查紧急按扭是否可以工作。
3、摆好病人治疗位臵,关闭治疗室门,按下限时器“开”按扭,数字显示跳动,放射源即推出进行放射治疗。治疗过程中,观察病人情况,警戒天突出放射位。
4、RT完毕观察放射源是否自动复安全位,待限时器复“0”后作下次放射。
5、工作完后将机头摆至正常位,关闭空调机,整理治疗室内卫生,取下开关锁匙拉下墙上闸刀,每班做好使用记录和维修记录。
6、注意事项: ①、放射治疗完毕后,如放射源不回安全位,即按下紧急按扭,切断电源,叫病人出来,立即通知科主任及器械科修理人员。
②、操作旋转机头时,要密切注视以防碰撞。
③、空调机、吸湿机、过滤网,每周清洁一次,设备每周清洁一次,吸湿机每班倒水一次。
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
为防治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落实辐射工作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的有关规定,医院承诺:
一、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人。
二、设臵专职机构(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射线装臵的安全和防护工作。
三、在许可规定的范围内从事辐射工作。
四、健全安全、保安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制定辐射事故应急方案,并采取措施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将立即报告当地环保部门。
五、建立放射线装臵的档案,并定期清点。
六、指定专人负责放射线装臵保管工作。
七、保证辐射工作场所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并确保这些设施正常运行。
八、发生任何涉及放射线装臵的转让、转移行为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审批、备案手续。
九、在运输或委托其他单位运输放射线装臵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并有专人押运。
十、对本单位辐射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和应急响应等知识的培训教育,持证上岗。
十一、每年对本单位辐射工作安全与防护状况进行一次自我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估报告报省级环保部门备案。
十二、建立辐射工作人员健康和个人剂量档案。
十三、认真履行上述责任,如有违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承担有关法律及经济责任。
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
附件2:医院针对放射诊疗项目制定的应急预案
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辐射事故的发生及危害,规范有序地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保障工作人员及患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依据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安全和防护条例》、卫生部《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令第16号《放射事故管理规定》和国务院令第376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特制定《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药物)丢失、被盗,或者射线装臵、放射性同位素失控而导致工作人员、患者或公众人群受到意外的、非自愿的异常照射等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理。
在辐射事故中的职责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及军队日常工作要求开展预防与检监测工作。
发生放射事故后,应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和潮州市环保局报告、协助监督部门开展现场调查、接受当事人或军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组织放射事故鉴定。辐射事故分类与应急机制
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钴-60治疗机钴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臵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钴-60治疗机钴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臵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性、局部器官残废。
较大辐射事故:是指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臵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性、局部器官残废。一般辐射事故: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臵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二)医院应急机构组成:医院主管领导,医院放射安全防护领导小组,医务处,院务处,放射科,使用放射源和射线装臵的科室应急小组。
四、辐射事故应急处理
(一)发生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时,相关科室应当立即向医院报告,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医院放射安全防护领导小组,院务处保卫科等相关人员立刻到达现场,保卫科负责保护现场,控制范围。放射防护人员负责现场检测,相关科室迅速报告放射源基本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同时上报军队辐射防护主管部门和潮州市环保局。
(二)发生放射事故时,有关科室应当立即向医院报告。由院领导统一指挥,启动应急预案程序,并以书面形式同时上报分部辐射防护委员会和潮州市环保局核应急与辐射环境管理处。放射安全防护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事故现场调查处理:检测检验:放射损伤诊断鉴定工作。应急预案程序如下:
(三)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
(四)发生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污染事故时:
1: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迅速开展检测,严防对食物,畜禽及水源等环境污染。
2:对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或者放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并根据需要实施其他医学救治及处理措施。
3:迅速查明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活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4: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前,不得解除封锁。
(四)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时,总务科应当保护好现场,并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军队辐射防护及卫生行政部门,市环保局进行调查、侦破。
五、现场调查和检测
按照职责,现场调查处理小组和检测检验小组协同军队辐射防护及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共同进行现场调查和检测,不得单独或自行到事发现场进行调查或采样检测。现场调查和检测尽量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小组在初步了解事故情况后,必须携带相关快速检测仪器,携带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面罩等,携带现场记录或档案表等。
调查小组进入现场后会同军队辐射防护、市环保局及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的工作有: 现场控制; 保护现场;
决定相关人员是否需要进一步进行医学检查;
向现场负责人和作业人员了解事发经过,必须包括受照人员所描述的事发情况; 记录受照人员的临床症状和医疗机构检查的情况; 现场决定是否进一步进行现场检测;
现场决定病人是否必须进行其他项目的辅助间查: 进行现场检测时检测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个人防护;将检测数据及时送检测检验组进行分析;
放射源丢失的应当对事发单位的可疑地点进行检测,并告知其危害性。
六、检测分析与诊断鉴定
检测检验小组在收到事故现场检测数据后应当立即进行分析,即早得出检验结论,如涉及超出检测能力的项目要及时与上级单位或外部实验室联系,并负责送取分析报告。检测检验应当首选国家公布的标准方法进行,无国标方法的要予以注明。检测检验结果应当返回到调查处理小组。
需要对事故进行鉴定的应当由当事人或卫生监督部门提出,科室负责收集相关医学、现场等资料,联系有资质机构依法进行诊断鉴定。诊断或鉴定结论应当返回到调查处理小组。
七、结论
调查处理小组对有关资料和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必要时咨询上级有经验的机构,找出事故原因,属于放射源丢失事故的应当向公安部门、市环保局报告,由公安部门负责寻找丢失的源,必要时提供协助。形成书面的结论报告,必要时可模拟事发现场以进一步得出结论,难以得出结论的应当提请上级机构给予帮助。结论报告应当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 放射安全防护领导小组
篇2:放射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
起重机械设备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或不报。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起重机械事故的危害,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条例》的规定,特建立本预案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习。
(一)、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预案指在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紧急状态,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处臵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日常准备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起重机械的日常操作、维修保养和使用管理,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
(2)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维保单位或维保人员电话,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及时通知专业人员到达现场。
(3)起重机械投入使用后应由专人负责,该责任人必须熟悉该设备的各种功能,并能够熟练操作。
(4)经常检查消防通道的畅通,各种标识应清晰。
(5)发生各种可能影响起重机械安全运行的自然灾害或其它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只有经过全面检查并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使用。
2、紧急情况的处理和救援措施
(1)固定式简易升降机进水: 固定式简易升降机一旦发生进水事故,应立即就近平层,同时应迅速切断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动力和照明电源,待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电气部分完全晾干(或强制吹干)后方可送电进行全面检查。
(2)发生火警 :大楼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停用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并切断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电源。
(3)电气起火 :切断电源,立即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不得采用泡沫灭火器),通知安全管理人员,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要拨打119报警电话。组织好抢救队伍,疏散物资和人员。
(4)触电 :发生触电事故后,应及时切断电源或用绝缘棒将电线从触电者的身上挑开,并对触电者进行抢救,一般用胸腔压缩或口对口地进行人工呼吸的方法,通知安全管理人员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5)货物或车辆损坏 :迅速停车,抢救受损的物资,尽量减轻事故的危害程度,防止事故蔓延。在不妨碍抢救的情况下,应尽量保持现场。对于需要进行转移的,应在原地做好标记。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未排除故障的不得投入使用。
(6)因操作不当或设备缺陷引起的事故 :立即停止运行设备,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拉起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如确需移动现场,应在原地做出标记。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二)、意外事件和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
1、每年应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演习,提高救援人员的熟练程度,验证预案的有效性,从而保证发生事故时能得到妥善处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2、管理部门负责应急救援演习工作的组织,参加人员应包括起重机械使用、维护和管理的所有环节,并根据需要请专业维保单位派人予以协助。
3、进行应急救援演习前应制定书面的演习计划,明确演习的程序,落实相关人员的分工,尽可能多的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
4、演习应严格按照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所有参加人员应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分工范围内的工作。
5、每次演习可针对一种情况,也可结合多种情况综合演习。
篇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6月3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篇4:放射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
但笔者在实际办理一些小型化肥企业特种设备延期检验手续时,由于所在地的小型化肥企业,均由国有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私营企业的负责人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企业机构精减,相应人员缩减,安全重视不够,所以他们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内容比较简单,可操作性不强,有些是为了应付办理延期检验手续。为了规范小型化肥企业的特种设备发生安全事故时,不致于手足无措,导致事故扩大或发生次生灾害,笔者归纳整理出一份针对小型化肥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供大家商榷。
小型化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2、适用范围
(1)本单位内发生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及其更多伤亡人员的特种设备事故。
(2)本单位内发生性质特别恶劣(如特种设备爆炸事故),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特种设备事故。
3、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1)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抢险工作实行单位统一组织领导和各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单位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①总指挥:一般为单位负责人(即法人)。
②副总指挥:一般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即总经理)。
③成员:单位各部门负责人。
④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等专业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理工作。
4、应急救援机构职责
(1)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
在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
(2)专业处理组的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负责,生产技术部配合,承办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各专业处理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理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应指定专人负责。
抢险救援组:单位主要分管生产的领导负责,具体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应指定专人负责。
后勤保障组:由供销部和财务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提供各种抢险救灾物资和通讯保障工作;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联系当地医院急救中心,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理;应指定专人负责。
善后处理组:由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配合,配合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以及上级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
参与救援行动的全体人员应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安全、高效,有序完成救援任务。
5、应急救援预案
(一)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按下列程序报告
(1)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名称、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2)综合协调组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同时尽快通知指挥部其他成员以及各专业处理组,以便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部指挥及相关人员联系电话,见附件。
(3)应急救援指挥部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还应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消防、医院,以求得紧急救援。
(二)应急处理措施
收到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后,由指挥部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别和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1)现场救援:
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综合协调组应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指示,调整必要的人员,车辆及机械设备。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在事故现场抢救伤员,维护秩序,保护事故现场等。
①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②封锁事故现场。加强现场警戒保卫,防止故意破坏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③探测危险物质及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确认危险物质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④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
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⑤伤员抢救。在现场首先要及时抢救伤员或者安全转移,最大可能减少伤亡程度,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同时,后勤保障组应立即与当地医院急救中心或邻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⑥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协助、配合上级救援部门处理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等问题。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⑦保护事故现场。确认并保护事故现场,在救助行动中采取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消防、救灾时做好路线、方位、位置的选择,尽量保持好现场原始状况。不得随意改变事故现场的地形、地貌,不得移动或取走现场任何物品,不得改变现场设备、管子、管件、阀门、控制或保护装置、仪器仪表的位置、状态以及显示数字或指针的位置等。
破裂设备的断口,如不影响事故原因分析,可以涂机油以保护断口不锈蚀和腐蚀。
(2)事故调查
善后处理组要主动与事故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联系,报告事故情况和组织的救援工作,协助核实人员的伤亡情况,按照安全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协助事故的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
(3)善后处理
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对伤亡人员的家属做好相应的招待和安抚解释工作。
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扩大和环境的污染。
(4)责任处理
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在安全监管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对事故进行处理的基础上,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编写事故报告,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报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
6、预案管理与更新
将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本预案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7、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重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9、 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部指挥及相关人员联系电话。
篇5: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放射事故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篇1根据国务院《放射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和卫生部《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加强放射防护安全,为规范和强化应对突发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师生员工对放射事故应急防范的意识,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维护正常和谐的放射诊疗秩序,做到对放射事故早发现,速报告,快处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特制定本预案。
一、定期自查和监测制度:
1、科室每月对各机器进行一次大检查,并会按照规定请有关部门对机器进行监测;
2、要求工作人员每日开始工作前均要对机器进行常规的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
3、操作机器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加大宣传力度,使全院有关医务人员认识到辐射防护的重要性,高度警惕并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5、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防护检测和检查。
6、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关工作人员防护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培训。
二、事件报告制度:
1、放射科一旦出现超剂量照射发生放射事故的情况,应立即将病人情况及具体照射量必须于1小时内报告医务科。且放射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使用有关仪器,并进行检修。
2、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的放射事故由保卫科向公安机关报告,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还应当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人体受到超剂量照射的放射事故由医务科向韶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告或者阻挠、干扰有关科室执行职责的,对有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发现或遇到问题时,应首先报告科室负责人。
4、由科室负责人上报医务科,医务科上报上级部门。程序可参照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规定,在2小时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超剂量照射的,还应同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放射事件报告应急电话:
三、应急控制措施:
1、在射线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2、一旦有应急事件发生,工作人员应首先关闭射线源,保证患者立即脱离有害射线,并进行下一步的处理,同时保护自己,减少伤害。
3、工作人员应按照上级要求佩戴剂量监测计。如有事故发生,应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按照应急处理机构的人员和措施进行。
四、应急组织及职责:
医院成立放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法人代表,副组长为主管领导及放射卫生科负责人,成员各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应急准备工作,调度人员,指挥其他各应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首先采取措施
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最大限度控制事态发展;
(2)对放射事故的现场进行组织协调,安排救助,不让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现场,指挥放射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3)迅速、正确判断事件性质,负责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射污染事件应急救援情况;
(4)负责恢复本单位正常秩序。稳定受照人员情绪等方面的工作。
五、保障措施:
1、放射卫生科和急诊专家组成技术专家小组保障技术;
2、医院总务科、医务科和保卫科负责后勤工作保障;
3、先由医院支付保障经费,事件结束后再定责任;
4、放射科与放射卫生科、急诊科、临床相应科室、保卫科、后勤和院长办公室保障保持联络。
5、经常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进行学习,依法行医,提高预防突发事件发生的保障意识。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篇2一、目的x射线穿透人体将产生一定的生物效应,如果剂量过大或接触时间过长,对人体将产生一定程度的损害。因此,为了保证放射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医院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及院放射事故应急组织,其放射事件应急组织职责如下:
全面负责医院放射事件应急统一协调工作;
负责协调各个科室做好放射防护相关的工作;
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学习放射事件应急知识;
发生放射事件组织应急救援,并向相关部门汇报。
三、放射管理
(一)定期自查和监测制度
在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指定专人每周一次检查每一个场所的射线警示标志和安全指示灯是否完好,否则及时更换;每年进行一次射线装置监测;每个季度进行一次从放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集中统一保存;每年最后一个季度对本射线装置放射防护安全进行管理评审,制定下一工作计划与目标,对存在的内容提出改进措施;每1—2年安排一次从放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集中统一保存;每两年安排从放射工作人员轮训一次放射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在省卫生厅、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和省环保局的领导下,根据辐射剂量的大小与工龄长短,组织相关从放工作人员进行保健休假或疗养。
(二)放射事件报告制度
1、如果个人辐射剂量超标应立即向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及组长汇报,安排超标人员脱岗休息,分析原因,分类处理。
2、发生或发现放射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医务科报告(电话XXXXXXXX)。
3、医院必须立即向温江区环境保护部门(电话XXXXXXXX)和卫生行政部门(电话XXXXXXXX)报告。
四、应急处置措施
1、如果射线装置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装置电源,并迅速向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汇报。联系人:潘胜。联系电话:XXXXXXXX。
2、若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医院应当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
3、若放射源发生泄漏、丢失、被盗等,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医院保卫科或总值班。
4、发生放射事故以后,医院应立即组织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讨论,填写(放射事故报告卡)(见附件),上报主管部门。
五、保障措施
1、登记预约人员要热情接待患者及其家属,细心介绍检查流程,耐心解释其所关心的问题,告知其x线穿透人体将产生一定的生物效应,对人体将产生一定程度的损害,但其产生只是在x线发生器电源开启的瞬间,与可见光一样,当开关关闭之后,没有射线的残留,检查的受益(尽早诊断和治疗疾病)远远超过可能产生损害的风险,而且我们放射科的医生和技师已经接受过严格的培训,将使用最小的曝射剂量和最小的曝射范围可得到一幅可供诊断的影像资料;温馨提示患者在放射科候诊期间注意人身财产的安全。
2、照片技术人员或医生必须经过放射专业培训合格之后方可进行临床操作,对所操作的机器应十分熟悉;对遥控诊断床或机架机械臂的操作,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密切注意机件的动作和病人的情况;必须熟悉各机器的应急停止开关,并能对应急情况做出判断。操作中必须注意对患者敏感部位的防护及家属的防护,原则上检查时不需要陪护,确需陪护者请穿铅衣防护,绝对禁止无关人员停留,杜绝不必要的曝射。如果有疑问,应立即向科主任咨询。
3、保证全体放射工作人员定期参加培训,全面掌握放射防护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知识。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成员每周检查一次放射防护警示标志和放射安全指示灯是否正常工作,个人剂量监测仪是否正常佩戴,场所门窗有无关闭不严的情况。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成员的联系电话必须随时保持通畅。
4、责任科室应定期对各机器,特别是带电动步进设备如诊断床、机械臂、机架等的限位开关、锁死机件和运动情况进行检查,防止机件意外失灵。定期对球管管套、高压电缆与高压易击穿部件进行检查,严防高压电击事故的发生。加强日常维护。如果发现疑问,请立即向科主任汇报,并与总务科联系维修事宜。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篇31、发现事故人员立即通过电话向选煤厂调度室和矿调度室汇报,详细汇报事故的地点、范围、人员情况。
2、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并通知武保科封锁事故现场;并按照总指挥的指令,通知影响范围内的人员立即撤离险区,并在指定地点待命;同时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和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勘察,拟定具体处理方案,准确估计处理事故的时间,经总指挥决定实施;
4、由总指挥指派一名处理事故的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所有可能与影响范围相接的通道的临时封闭警戒。并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和接受指令。
5、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放射源处理专业队伍,事故抢救及处理工作必须在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6、放射源的拆除、运输、存放必须在矿武保科的监督下进行。
7、由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处理后的事故现场进行安全检测,以确定是否可以恢复生产。
8、武保科负责立即疏散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并设置警戒线,严禁与抢险救灾无关人员进入。
9、保健站医务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临时救护站,随时准备抢救受伤人员。
10、救护车开至指定地点待命,随时运送伤员至集团公司总医院。
11、事故单位的干部负责事故现场周围人数的统计工作。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篇4为有效处理放射性事故,强化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将放射意外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以保护患者、工作人员、放射设备安全和减少财物损失,特制定放射科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在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三、放射事故应急处理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由放射科主任为领导的放射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四、放射事故处理程序
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
发生工作场所放射性污染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
(一)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
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迅速开展检测。(二)对可能受到放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根据需要实施救治及处理措施。
(三)迅速确定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
(四)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在国家规定时间2小时内向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侦破。五、应急能力的保持
每月对放射科室相关医疗人员进行放射事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放射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通过每三月一次的放射事故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医疗从业人员在应对突发性放射事故中的应急处理能力。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篇51、总则
为有效处理放射性事故,强化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将放射意外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以保护患者、工作人员、放射设备安全和减少财物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事故管理规定》(20xx年卫生部令第16号)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2、成立放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其职责是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应急救援小组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领导。
组长:杨洁员(院长)
副组长:邱国庆(副院长)郑常青(副院长)龙剑(副院长)
成员:华明娥(医务科长)杨帆(放射科主任)
罗红(预防保健科长)朱伯鹏(设备科科长)
冯爱高(总务科长)邹勇祺(保卫科长)
曾富荣(急诊科主任)丁爱民(放射科副主任)
吴春华(内三科副主任)査国华(内三科副主任)
余耀鸣(内五科主任)邱锡荣(检验科主任)
秘书:丁爱民(放射科副主任)
应急救援办公室:医务科
电话:0794-xxx
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1.放射源泄漏污染
2.放射源丢失
3.人员受超剂量照射
(二)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三)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四)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1.发生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时,密切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迅速查找、侦查,尽快追回丢失的放射性物质。
2.发生工作场所、地面、设备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确定污染的范围、水平,尽快采取相应的去污措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篇61目的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辐射危害,在放射源(也称射源)发生故障、失窃、意外事故等情况时能迅速得到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辐射对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危害和财产损失,根据公司有关管理程序和具体情况,特制订本预案。按环保主管部门要求,做了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内容是报警程序和要求。
2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放射源存放、运输、使用及其相关的活动。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指挥组组长由公司管理者代表担任,负责射线探伤事故/事件发生时的领导、指挥工作以及协调相关方。组员由安全保卫部、金属试验中心和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3.2安全保卫部负责向公安部门报告,负责现场组织和公众疏散。
3.3金属试验中心负责现场事故/事件处理(配合处理),并联系专业人员。
4应急配置和管理
4.1库房由金属试验室、安全保卫部负责管理。金属试验中心负责将放射源存放在正确的位置,安全监察科负责库房外的警告牌和标志,安全保卫部负责库房防盗设施。
4.2放射源的运输,金属试验中心派出监护人要配带射线报警仪(一只)、计量仪(一只),运输要有专车和明显警示标志。
4.3放射源使用,工作人员要配带射线报警仪(一只)、计量仪(一只)、警示牌、红白带。
4.4由金属试验中心、安全保卫部对库房定期进行例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4.5射线报警仪、计量仪的管理。
4.5.1射线报警仪,射线计量仪计量合格后才能使用。
4.5.2维修过的射线报警仪、计量仪要重新通过计量合格才能使用。
4.5.3工作人员在接受工作前要检查射线报警仪、计量仪是否外于正常工作状态。
5潜在的辐射事故诱发因素
5.1放射源失窃。
5.2运输过程中交通事故。
5.3射线探伤机故障。
5.4现场工作意外事故。
5.5γ射线探伤机私自外借。
6预防措施
6.1射源存放于专用贮藏室内,专用贮存室的设施环境符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和《工业γ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如制作铅房、铅贮容器等,严禁与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放在一起,周围无生活设施。
6.2射源使用、运输均办理专门的手续,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五双”制度,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本账册、双锁、双人使用,定期由安全保卫和金属监督部门检查,严格管理登记制度;射源从贮存室带至现场均有专用可靠的铅贮容器。
6.3射源在施工现场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带离现场放入贮存室,严禁将射源留置施工现场,射源丢失或被盗,应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和业主方、监理单位。
6.4现场进行射线探伤时,须设置黄白带作安全围栏,悬挂醒目警告标志,并有专人监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射线探伤一般安排在每天下班后进行。
7应急处理程序
7.1当γ射线源出现故障发生辐射事故时
7.1.1放射工作(监护)人员应利用手中仪器,判断γ源大体位置,同时上报金属试验中心负责人。
7.1.2金属试验中心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前往事故现场并上报安全保卫部、及环保局、卫生防疫部门,现场组织人员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2现场应采取的措施
7.2.1围出警戒范围,设定安全区或,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主要是确保周围公众免受辐射伤害。
7.2.2工作人员迅速撤到安全地带,迅速有序地疏散周围公众。
7.2.3确定γ射线源所在位置。
7.2.4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紧急减少辐射措施。如堆放黄沙、设置屏蔽等。
7.2.5在事故处理专业人员到现场后,详细汇报事故情况。
7.2.6配合专业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7.3报警程序及要求
7.3.1失窃(遗失)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办公室公司领导
7.3.2报警要求:报清单位名称、路名、门牌号、有关情况、联络人、电话。
7.3.3公司金试中心(周晓鹏,电话:***);公司安全保卫部门(陈铭德;电话:64869666-30111)公司领导(张耀庆;电话:64869666-30901);环保主管部门:(电话:56087112);公安部门:闵行分局治安大队(电话:34074800-36419),紧急:110。
7.4放射源失窃、遗失
7.4.1保护好现场。
7.4.2启动报警程序。
7.5疏散程序
7.6事故处理程序
7.6.1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事故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
7.6.2公安部门负责立案侦察和追缴。
7.6.3卫生部门对受辐射人员进行医疗和应急。
8对放射源事故的原因分析
按《事故调查、处理和报告管理规定》(编号:Q/SDA255AQ20-2001)执行,进行事故分析,事故调查,总结教训,为今后对潜在事件的发生采取预防措施,提供改进意见。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篇7一、总则
为有效处理放射性事故,强化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将放射意外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以保护患者、工作人员、放射设备安全和减少财物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事故管理规定》(20xx年卫生部令第16号)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成立放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其职责之一是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应急救援小组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领导。
组长:(副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副院长)
委员:
秘书:xxxxxxx(放射科医师)
应急救援办公室:放射科
电话:0451-XXXXXXX11
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1、放射源泄漏污染
2、放射源丢失
3、人员受超剂量照射
(二)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三)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四)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1、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防止演变成公共卫生事件。
2、发生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时,密切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迅速查找、侦察,尽快追回丢失的放射性物质。
3、发生工作场所、地面、设备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确定污染的范围、水平,尽快采取相应的去污措施。
4、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的责任划分
(一)工会组织的负责人应全力协助安全第一责任人。
在抓好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同时,协助做好受伤害人员的家属的安抚工作。(二)放射工作部门要认真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调查事故、搜集证据,整理资料并做好记录。
(三)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主任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及指挥工作。
(四)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主任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中人员、物资的调动调配工作,向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快速上报,最迟不得超过两小时。
《放射事故报告卡》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五)加强对发生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放射工作部门安全责任人要密切配合、协助党政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防止现场物资及财产被盗或丢失。
(六)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要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为完成救援任务尽职尽责,通过积极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为尽快恢复工作创造条件。
四、放射性事故分类与分级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卫监发(95)第48号《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一)凡属于多种类别的放射事故,按其中最高一级的事故定级。
(二)放射事故按类别分:一类: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
二类:放射性物质污染事故;三类: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三)放射事故按其性质分为:责任事故、技术事故、其它事故。
(四)放射事故按其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放射事件(又称零级事故)、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
五、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六、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
(二)应急救援队队长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
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四)除上述工作外,防护检测人员还应进行以下几项工作:
1、协助和指导在现场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佩戴防护用具及个人剂量仪。对严重剂量事故,应尽可能记下现场辐射强度和有关情况。并对现场重复测量,估计当事人所受剂量,根据受照剂量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进行医学处理或治疗。
2、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迅速确定现场的辐射强度及影响范围,划出禁区,防止外照射的危害。
4、根据现场辐射强度,决定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的时间。
七、放射性事故的调查
(一)本单位发生重大放射性事故后,应立即成立由放射科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有工会负责人和总务科负责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和恢复工作组。
(二)配合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编写、上报事故报告书方面的工作,同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等各方面的相关事宜。
(三)调查组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起因、过程和人员伤害情况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分析,并认真做好调查记录,记录要妥善保管。
八、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实施过程中如有与国家、省、市应急救援预案相抵触之处,以国家、省、市应急救援预案的条款为准。
九、象整理编辑应急预案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篇8为了加强辐射污染防治工作,预防和减少辐射事故危害,有效控制辐射污染事件发生,切实保障放射源的安全使用,维护职工、群众身体健康,保持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事故应急措施如下:
一、事故处理原则:
1、控制源:首先要把密封源置于有效的防护措施之下,比如用铅皮或其它防护性材料进行隔离等。如果是密封源丢失,应协助公安、环保、卫生部门查找侦破追回丢失的放射源;如果发生放射源被盗,应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保卫、公安机关、环保、卫生部门查找。
2、及时处理:无论发生哪种类别的事故,也不管起程度如何,事故的处理工作要及时,特别是丢失放射源事故一定要采取措施全力追回,因为在无控制状态下会发生意想不到的后果。
3、防止异常照射:在着手处理事故前,应制定出]具体的处理方案和步骤,尽量缩短工作人员在事故现场的时间,尽可能减少工作人员受到异常照射的剂量。
二、事故处理步骤:
1、及时报告和处理:一旦发生事故,当时单位要及时采取妥善办法,尽量减少和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影响,并迅速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应将事故的危害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环保、卫生行政部门,由环保、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发生事故后不能等待,要及时组织人力、物理和制定合理的处理方案,在处理措施制定之前,应利用现有的条件迅速及时地采取一些必要的处理措施,切不可贻误时机,否则,一般性事故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2、控制事故源:不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故,在处理事故时首先考虑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先把事故源控制住,以防蔓延或造成更大的事故。为控制事故应尽快采取保护性措施,如封闭现场、划定禁区等,同时尽快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3、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危害:要及时认真地收集有关物品和资料,仔细分析事故原因,判定事故级别,采取各种方法估算人员的受照剂量,积极采取医学救护,必要时组织控制区内人员撤离,以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危害。
4、控制事故的不良影响:无论事故大小,都会给相邻的工作人员、居民及社会带来一定的影响,所以采取措施和宣传解释都应本着消除不良社会影响为前提,进行科学的宣传和解释。一切夸大、不符实际的宣传都不利于控制事故的影响。
三、应急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防火、防盗、防丢失、防泄漏安全责任制。保安部电话:
2、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对各类事故应急相应程序要落实到责任人、负责人。
3、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时应立即向当地环保、卫生、公安部门报告。
卫生部门电话:
公安部门电话:110
发生放射源火灾时,应立即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
消防部门电话:119
发生放射源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环境保护部门电话:
4、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事故现场,并向县级以上环保、卫生、公安部门报告。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同时必须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篇9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机制,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置各类辐射事故、事件,提高我单位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结合本公司放射源使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应急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公司内以下各类突发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
3.1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事故;
3.2密封放射源装置失控、破损、或其他事故导致人员超过年剂量限制照射事故;
4事故风险分析
4.1事故类型
放射源超剂量辐射、放射源丢失、被盗。
4.2危害分析
冷氢化装置装有14枚铯-137放射源,用于辐射料位计,有相应的防护、防盗措施,但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放射源装置故障、破损、放射源丢失、被盗等现象,造成对现场操作人员的超剂量辐射事故。
5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5.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
组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车间主任
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公司安全环保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应辐射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对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写、修订;
(2)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活动进行统一部署,对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3)检查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事故状态下批准调用备有应急物资,必要时批准向友邻单位申请支援;
(4)向上级汇报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等。
5.2机构及职责
根据公司放射源种类及其特性,公司放射源事故只属于一般辐射事故,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辐射事故的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5.2.1公司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1)总指挥
人员构成: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总经理不在公司时,可委托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行使总指挥职责。
职责:
①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指派专人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⑨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副总指挥
人员构成:由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担任。
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⑥根据本厂区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公司应急指挥部设在公司生产调度室,指挥部下设各专业救援小组,包括消防救援组、抢修恢复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保障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信息联络组等专业小组。各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五。
5.2.2各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1)专家组
人员构成:由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兼任组长,组员由公司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副总政工师、生产管理部主任、安全环保部主任、技术管理部主任、设备管理部主任、工程部主任等组成。
职责:
①负责做好日常技术性指导工作;
②应急时,专家组要迅速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对策和意见,并根据事态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建议。
(2)消防救援组
人员构成: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消防队长、各车间安全员、工程部专工和公司专、兼职综合救援小组等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
①迅速组织消防力量实施消防救援工作和抢救受伤受困员工;
②日常消防技能的训练及消防预案的演练;
③对全厂消防器材的管理,对消防隐患的日常检查整改;
④事故时的灭火、警戒、疏散工作,防止事故扩大。
(3)抢修恢复组
人员构成:由公司设备管理部、技术管理部和工程部等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
①负责排除险情,抢救受伤受困员工,抢救公司财产;
②抢险抢修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③协助总指挥完成对设备的处置、隔离、修复和抢险用物资的调用,防止事故扩大;
④及时抢修与维护通讯系统,确保应急过程中通讯畅通;
⑤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抢修任务。
(4)警戒保卫组
人员构成:由总经理工作部、公司治安保卫队等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
①制定、发布治安保卫方案,加强重点部位的保卫;
②指挥治安保卫队伍,必要时对事故区域进行封闭,实施交通管制。
(5)医疗救护组
人员构成: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会、安全环保部等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
①组织建立卫生救援队伍,做好医学救护准备及紧急救援药品的管理;
②日常做好医疗救护知识的学习,并加强医疗救援技能的训练;
③事故时,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负责联系医疗机构;
④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
(6)物资保障组
人员构成:由公司物资供应部、计划经营部等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
①贯彻应急领导小组的应急决策;
②做好紧急情况发生时必要物质的储备、采购和发放工作;
③针对突发事故提出物资保障方案;
④事故时,随应急工作的进展保障物资供应,必要时联系周边友邻单位进行支援。
(7)环境监测组
人员构成: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质量管理部等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
①负责事故影响区域辐射剂量的监测,以及大气、土壤、水质等监测工作;
②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通报监测结果。
(8)后勤保障组
人员构成: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政治工作部、计划经营部等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
①负责事故用车安排;
②组织应急过程中的宣传工作,负责对应急过程中先进事迹、人物的宣传报道;
③负责与媒体的沟通;
④对应急事件的处理提供法律支持;
⑤安抚职工情绪,负责应急过程中的员工安置工作。
(9)信息联络组
人员构成:由公司生产管理部、总经理工作部人员等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
①负责事故状态下联系各应急职能小组成员尽快赶赴现场参加应急救援;
②生产调度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严格按照应急救援小组下达的指令进行协调指挥。
6处置程序
6.1预防与预警
6.1.1危险源监控
(1)安全技术措施
①现场放射源都有铅箱、防盗锁,围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建筑物内外道路畅通并形成环状,利于消防和安全疏散。
②采用先进的DCS控制技术。操作人员在控制室进行集中控制,对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参数进行自动分析、自动调节和控制,确保安全生产。
③在放射源的存放地点,设有警示牌及放射源位置台账,设立安全标志。
④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监测仪现场配备剂量报警仪、便携式监测仪、操作钳、长柄夹具等检测设备和应急工具。
(3)现场管理措施
①安全环保部定期对现场开展辐射安全检查。
②岗位巡检人员每班定时对现场进行巡检,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③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对现场监控设施定期进行检测标定。
④按照计划做好设备、设施的和日常检维修工作。
6.1.2预警行动
当发生放射源丢失或人员超剂量辐射事故时,最先发现事故的岗位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和本车间领导汇报,车间主任立即向公司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发出预警信息,当班调度向公司其它生产车间发出预警信息。
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核实现场状况,并将结果汇报公司领导,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安排立即向全厂范围发出预警信息。
6.2信息报告程序
6.2.1信息报告与通知
①公司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设在生产调度室,号码为0477-2239727。
②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生辐射事故时,事故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当班班长和值班调度,班长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本车间领导。
③值班调度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生产管理部主任、安环部主任。
④生产管理部主任、安环部主任接到报告后,应当根据事故严重性,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启动应急救援程序,并通知应急救援小组其它人员和相关部门。
⑤报告时要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类型、事故严重程度、拟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联络电话(见附件二)
6.2.2信息上报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的大小,决定是否上报环保局、安监局、消防支队和上级部门。
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事故类别;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事故概况和处理情况;现场人员状态,伤亡及撤离情况;事故影响及发展趋势初步预测;请求协调和支持的事项;报告人的姓名、单位、职务及联系电话。
6.2.3信息传递
当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情况时,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定的对外联系人,采用电话联系的方式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信息。
通报的主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可能持续的时间;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等。
6.3应急响应
6.3.1响应分级
根据放射源种类及性质,公司的放射源应急事故只属于一般辐射事故。
当事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启动应急响应:
①放射源丢失、被盗;
②放射源破损、防护实施故障、设备异常等原因引起的放射源超剂量辐射;
6.3.2响应程序
公司应急救援响应流程图如下:
响应程序分为: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内容。
7.处置措施
7.1接警与报警
(1)最先发现事故者应立即按照公司报告程序要求进行上报,并拨打公司专职消防人员值班电话。
(2)生产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查清发生事故的地点和部位以及事故现场状况,并迅速按照公司报告程序进行上报。
(3)各单位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专业队,赶赴现场,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控制事故发展,并将伤员救出危险区域和组织群众撤离、疏散。
7.2紧急疏散
(1)建立警戒区域
事故发生后,现场警戒保卫组应放射源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2)紧急疏散
事故发生后,现场救援人员要根据现场指挥部的指令,迅速将警戒区及污染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
(3)撤离路线
公司在生产现场设置不同的应急集合地点,事故发生后,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组织人员撤离至指定地点清点人数。各车间按照公司制定的集合地点,结合本车间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本车间事故状态下的具体撤离路线,事故发生后,根据现场指挥部的指令,选择合适的撤离路线到达指定集合地点清点人数。
7.3现场急救
当发生超剂量辐射事故时,现场急救人员应穿好辐射防护装备,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要积极开展互救工作,及时将受辐射的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并实施必要的现场救护,待医疗救护组赶到现场后,应立即对受伤害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对严重的立即送往医院。
7.4应急措施
(1)如现场放射源丢失、被盗情况,应立即向公安局报案、同时向相关环保、安全部门汇报情况,配合公安部门配合调查,全力追回丢失或被盗的放射源。
(2)如放射源脱出,要将源迅速转移至容器内。
(3)指挥部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通知各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按专业分工开展救援工作,必要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汇报情况,请求支援。
(4)在应急救援指挥部未到达现场时,当班调度与岗位班长应组织组成临时指挥部,指挥对现场进行初期应急处理,并及时将现场情况进行上报,待指挥部人员到场后进行交接。
(5)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迅速设立警戒区域,加强现场警戒治安工作,严密注视事故发展和蔓延情况,根据现场状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必要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和友邻单位请求支援。
(6)生产管理部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做出局部或全部停车的决定。若需紧急停车,则按紧急停车程序作停车处理。
(7)消防救援组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佩戴好各种防护用具,协助事故车间切断或控制事故源。
(8)警戒保卫组到达现场后,迅速对现场设立警戒隔离区,对公司各出入口进行警戒隔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必要时,在公司周边道路设置警示标志,对过往车辆、人员进行提示。
(9)环境监测组到达现场后,迅速对现场以及周边范围辐射的剂量检测分析,将分析结果上报指挥部,为指挥部确定救援措施和隔离范围提供数据支持。
(10)医疗救护组到达现场后,配合消防救援组立即对现场受辐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配合做好伤员转移工作。
(11)物资保障组赶赴现场后,依照指挥部指令,对备用物资进行调配,必要时,根据指挥部授权,向周边企业发出应急物资调援请求。
(12)抢修恢复组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指令,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对辐射事故现场设备的修复、隔离、恢复工作。
(13)后勤保障组根据指挥部指令,做好事故信息发布和与媒体沟通等工作,做好车辆调配工作,以及人员安置和事故人员家属安置等工作。
(14)对受照人员要及时估算受照剂量,并根据需要实施医学检查和医学处理。
(15)污染现场未达到安全水平之前,不得解除封锁,将事故的后果和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16)当事故得到控制后,立即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开展事故调查及处理善后工作。
7.5社会支援
指挥部总指挥应根据事故的大小,及时做出决策,是否请求社会支援。在本企业抢险力量不足或有可能危及社会安全时,总指挥必须立即上报政府部门,请求消防部门和周边企业等社会力量予以援助。
8应急结束
8.1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辐射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2)辐射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辐射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8.2终止程序
单位根据辐射事故处理情况,由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宣布终止应急状态,并撰写应急处置工作的详细书面报告,应急响应结束。
9恢复
辐射应急事故应急终止后,安全环保部会同各部门(车间)执行下列行动:
(1)总结汇总所有应急日志、记录、产生过程,写书面信息等;
(2)根据有关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进行整改;
(3)根据实践经验,修改现有应急预案和程序;
(4)应急终止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交总结报告。
10应急能力维持
10.1组织能力
为保障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进一步加强应急能力管理工作,制定相关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职应急组织体系,全面提升应急组织能力。
10.2人员能力
为进一步完善单位辐射事故应急人员能力,加强应急人员的管理素质,提高技术水平,派相关应急人员去学习专业知识;结合相关技术人员、专业人员,组成有技术支撑的应急能力组。
10.3应急物资
为保证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设备和物资始终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应定期保养、检验和清点应急设备和物资。
10.4应急培训
单位应组织应急人员参加相关的辐射事故应急培训。
11应急演练
11.1演练准备
(1)演练前要制定演练计划,并且上报安全环保部获得审核批准,演练涉及到的其它所有部门要参与评审,并给出意见。经过审核批准后进入下一环节。
(2)预案涉及部门对所属员工进行培训,学习本预案及演练计划的内容,演练时的注意事项、纪律等等,熟练掌握演练中涉及工具的使用方法,以及发生特殊情况时的逃生方法及路线。
(3)物资供应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演练所使用物资的准备工作。
(4)如需外部支援时,要提前通知相关部门。
11.2演练范围与频率
放射源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由公司合成车间自行组织,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进行演练。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进行两次。
11.3演练内容
(1)放射源污染事故处理方法;
(2)通信与报警讯号联系;
(3)急救与医疗;
(4)防护指导,包括专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和员工的自我防护;
(5)设置警戒范围和人员控制;
(6)泄露污染区域内人员的疏散、撤离及人员清查;
(7)设备、装置、容器等污染物泄露的应急处置抢险;
(8)向政府主管部门、上级公司及周边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9)事故的善后工作。
11.4演练实施过程
(1)演练的准备和计划
(2)计划的上报和审批。
(3)成立演练组织机构或指挥部
(4)编制和发布演练的文件(说明演练的目的、内容、时间、做法)
(5)演练的培训
(6)实施演练
(7)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
(8)改进应急预案
11.5演练的评估
(1)演练前指定专业人员对演练进行评估。
(2)演练时,由评估者在一定位置对参演人员的行为和反应进行记录,对参演人员的实际情况与预期目标进行对比。
11.6演练总结
(1)对演练目的、场景设置进行评论;
(2)对存在的缺陷和偏差进行总结
(3)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4)对改进措施的完成时间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明确。
12应急保障
12.1装备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和各部门职责,应加强放射性物质的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应急处置、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辐射应急监测和动态监控的能力,保证在发生辐射事故时能有效防范对辐射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1)现场应急必备的交通车辆和应急通讯设备;
(2)现场应急必备的各种人员防护用品;
(3)应急监测仪器的维护管理;
(4)应急办公设备、污染源数据库和应急电子地图等的网络维护,应满足应急救援需要。
12.2制度保障
(1)涉源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3)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13附则
13.1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大纲。
(1)辐射事故
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事故;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异常照射的事故。
(2)辐射事件
指可能引起辐射事故的设备运行故障等,其影响虽未达到辐射事故级别,但若未有效处置将引发辐射事故。
(3)辐射事故/事件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事件,为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13.2预案的实施、解释、备案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执行,由xxxxxxxx发布、解释,并报于xxxxxxxxx环境保护局备案。
14附录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篇10一.总则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辐射事故所致的危害,加强医院射线装置的安全监测和控制等管理工作,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受检者以及装置周围人员的健康安全,避免环境辐射污染,在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特制定本应急响应预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xx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安部令20xx第16号《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xx第46号令《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xx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GBZ98-20xx《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
2.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科涉及射线装置工作场所内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下,可能发生的造成人员及设备设施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工作。放射危险性的主要表现:当发生意外及人为等原因(如射线装置失控)时,会发生工作人员或公众受到意外照射。
二、放射科放射事件应急小组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四、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二)应急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
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四)各种事故处理以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图:
放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流程图 突发事件 现场工作人员 应急领导小组 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应急工作小组 现场处理人员 医务处 急诊科 调查、协调、汇报组织临床科室协助救治 进行突发事件处理 提供支援和协调 组织救治 根据突发事件性质,通知有关部门
六、事故分级与报告:
放射突发事件小组全面负责放射事件应急有关工作,并根据放射事件的程度及时报告。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规定,在2小时内上报区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同时在12小时内填写《放射源事故报告表》报送区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
七、启动应急预案:
由放射突发事件小组统一指挥,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相互配合,支持。
现场控制:切断射线装置的电源,除了工作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出辐射污染区;
病人救治:对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而后转到指定医院治疗;
现场保护:配合区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进行现场调查;
接触隔离:对放射事故造成的影像进行评估和总结,找出原因,为整改提供依据。医务管理处组织对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通知设备科或相关公司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维修。
整改: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联合调查的结论和建议进行整改,杜绝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八、应急响应的终止:
篇6: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事故处理原则:
1、控制源:首先要把密封源置于有效的防护措施之下,比如用铅皮或其它防护性材料进行隔离等。如果是密封源丢失,应协助公安、环保、卫生部门查找侦破追回丢失的放射源;如果发生放射源被盗,应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保卫、公安机关、环保、卫生部门查找。
2、及时处理:无论发生哪种类别的事故,也不管起程度如何,事故的处理工作要及时,特别是丢失放射源事故一定要采取措施全力追回,因为在无控制状态下会发生意想不到的后果。
3、防止异常照射:在着手处理事故前,应制定出]具体的处理方案和步骤,尽量缩短工作人员在事故现场的时间,尽可能减少工作人员受到异常照射的剂量。
二、事故处理步骤:
1、及时报告和处理:一旦发生事故,当时单位要及时采取妥善办法,尽量减少和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影响,并迅速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应将事故的危害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环保、卫生行政部门,由环保、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发生事故后不能等待,要及时组织人力、物理和制定合理的处理方案,在处理措施制定之前,应利用现有的条件迅速及时地采取一些必要的处理措施,切不可贻误时机,否则,一般性事故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2、控制事故源:不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故,在处理事故时首先考虑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先把事故源控制住,以防蔓延或造成更大的事故。为控制事故应尽快采取保护性措施,如封闭现场、划定禁区等,同时尽快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3、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危害:要及时认真地收集有关物品和资料,仔细分析事故原因,判定事故级别,采取各种方法估算人员的受照剂量,积极采取医学救护,必要时组织控制区内人员撤离,以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危害。
4、控制事故的不良影响:无论事故大小,都会给相邻的工作人员、居民及社会带来一定的影响,所以采取措施和宣传解释都应本着消除不良社会影响为前提,进行科学的宣传和解释。一切夸大、不符实际的宣传都不利于控制事故的影响。
三、应急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防火、防盗、防丢失、防泄漏安全责任制。保安部电话:
2、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对各类事故应急相应程序要落实到责任人、负责人。
3、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时应立即向当地环保、卫生、公安部门报告。
卫生部门电话:
公安部门电话:110
发生放射源火灾时,应立即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
消防部门电话:119
发生放射源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环境保护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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