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关键词:

陕西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通用9篇)

篇1:陕西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陕西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陕安委办发〔2009〕15号 发布时间: 2009-4-23 9:45:18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49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6号),省安委办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陕西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49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6号)精神,为在全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按照《通知》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要突出抓好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消防以及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执法,重点对以下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或查处:

(一)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小煤矿应关未关或关闭计划不落实的;

(三)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四)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五)瞒报事故的;

(六)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七)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八)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九)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贯彻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4月底以前)。

1.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通知》和本方案要求,结合2008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级17个负责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要于4月底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2.要搞好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搞好自查自纠,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项工作(5至9月)。

1.由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级17个负责部门负责组织,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2.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检查基层开展执法行动情况的基础上,对前阶段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工作总结和对策措施要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3.配合各地区、各部门在9月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

1.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治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

2.要搞好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政府监管监察以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级17个负责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要于11月中旬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由各级人民政府及省级17个负责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要建立政府部门主管领导负责的工作机构,搞好组织协调。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行政监察、公安、交通、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并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牵头单位,强化联合执法;要明确向省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的部门,及时上报、反馈有关信息;要层层落实政府和部门的责任,逐级抓好工作落实;要明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督促相关部门从实际出发,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采取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对于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要在媒体上公布,并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证书等证照发放,以及项目审批、信贷等方面予以制裁和限制。

(三)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力度。要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坚决惩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落实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现场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四)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要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级人民政府都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对于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要搞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既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也要及时曝光一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以及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走过场的单位,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创造良好氛围。

(五)坚持统筹兼顾。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使“三项行动”相互促进、协调推进;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等“三项建设”,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六)加强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是一项关系安全生产全局的重要工作,各级人民政府、省级17个负责部门要切实搞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健康深入进行。要搞好统计调度,及时掌握各地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时编报发布有关信息,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执法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加强检查督查,在“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组织开展综合督查,确保执法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搞好调查研究,注意分析把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研究探索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规律,着力从法制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促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省安委会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在9月底前,将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级17个负责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要于每月25日前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篇2:陕西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实 施 方 案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 3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 3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府办发[2009] 47号)、《钟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府办发[2009] 77号)和《关于印发六盘水市钟山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钟安办[2009]1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街道,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部署,以开展“安全生产年”为契机,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取得成效,办事处决定成立由行政主任陈林庆同志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三、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领导小组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有色等工矿商贸企业:

2、道路交通、水运、铁路等交通运输企业,运输、旅游船舶、农机水利等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3、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幼儿园、医院、宾馆、酒店、网吧、公园、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

4、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5、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

6、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7、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

8、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重点内容

重点依法对下列8种行为进行打击或查出:(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建设的;

(2)非法开采、违规排放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4)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实施步骤

全街道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贯穿于“安全生产年”活动中,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规律,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计划准备阶段(5月25日前)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 32号)和本方案的要求,结合2008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认真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要搞好自查自纠,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25日至9月30日)

认真组织对辖区内的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对清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

针对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配合有关单位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巩固深化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巩固前阶段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

按期报送书面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本行业(领域)的特点,突出执法行动的工作重点,对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提出明确的要求。

(二)抓好协调推进。着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配合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务求实效。

(三)突出工作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条件;加大汛期、国庆及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按时报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

钟山区荷城街道办事处

篇3: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行动正式启动

农业部2009年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行动正式启动。据悉, 此次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行动主要以蛋白饲料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饲料添加剂为重点产品, 进一步加大对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物的打击力度, 保障饲料质量水平稳定提高, 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去年, 农业部严厉打击了一批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有效地净化了饲料市场, 提升了饲料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农业部指出, 当前, 中国饲料质量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主要问题是部分地区个别企业和养殖场户违法使用违禁药物、蛋白饲料原料生产经营环节掺杂使假等行为仍然存在, 经营环节监管薄弱的情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因此, 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任务仍很艰巨。

篇4:陕西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和谐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为主线,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严厉打击农机生产经营行业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提升农机管理、生产经营人员的安全素质,全面落实政府和生产单位两个主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推动“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确保实现2011年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三项行动”主要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有关工作。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以开展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农机行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农机运输单位及个体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为重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农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加大农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具体包括:

(一)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标准等贯彻执行情况。

2、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建设、执行和完善情况,“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落实情况。

3、明确依法打击的重点对象,以及执法行动的目标、责任、方法步骤、监督检查办法等。

4、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认真做好农机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换发工作。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及机手,依法取消其安全生产资质,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证照。

5、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推动农机行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违法行为屡纠屡犯者以及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单位及个人,在相关媒体上进行曝光,并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相关业务受理等证照发放和其他方面,予以必要的制裁和限制。

6、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的同时,指导督促下级治理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深入开展查“三违”、防“三超”活动,规范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

7、加强协调与配合,积极主动配合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开展综合治理,行成联合执法机制,完善农机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率效能。

8、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规定以及“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严肃、及时查处农机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惩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对瞒报事故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事故查处结果报告备案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二)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针对农机事故隐患特点,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是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二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搭客、超载超速、人货混装、无牌无证驾驶、未检车病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三是切实加强对拖拉机挂靠公司、农机驾驶员培训学习、拖拉机检验检测机构、农机维修行业、农机销售商家、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管理。四是继续开展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提出开展宣教行动的目标、方法和步骤、主要内容、重点对象、工作责任和其他具体要求

2、组织开展好六月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3、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法规“五进”宣传,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4、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及时召开农机专题会议,传达各级安全生产会议及文件精神,通报农机事故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公布农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特别重大事故的典型重大事故查处情况,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11]228号)精神,加大农民机手的培训力度。严格教育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严把考试关,确保培训质量,提高驾驶员技术素质,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6、强化农机安全学习联组学习,努力提高农民机手安全意识。扎扎实实组织好农机安全联组学习是增强机手安全法律意识的关键。一是要坚持学习制度。二是学习不能走过场,要充实学习内容,将一些具体的就近的贴近生活的事故安全以图片、警示录相或其他方式展示出来,用血的事实触痛心灵。同时,适时地传达道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以增强其安全法律意识。三是严格学习时间,每个学习联组每年学习不得少于4次,学习必须实行签到制。凡未参加学习的,一律不予办理农机监理相关业务。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分阶段实施,总体推进的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制订方案和工作措施阶段(5月30日前):结合第一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第一季度农机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检查出来安全隐患及问题,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及工作措施。

第二阶段为强化检查、全面推进阶段(6月至9月):根据二、三季度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农机安全检查、农机检验和6月“安全宣传月”工作,广泛开展农机安全打非执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第三阶段为检查总结、巩固成果阶段(10月至12月):结合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对“三项行动”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并通报相关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搞好“五个结合”

1、坚持与“三项建设”(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以“三项行动”推动“三项建设”。

2、坚持与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各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3、坚持与落实农机行业主体责任相结合,通过行政、经济、法律手段推动农机管理单位、拖拉机挂靠公司、农机维修服务组织、农机社会服务组织、农机销售商家等单位健全安全生产产责任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让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坚持与“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相结合,不断完善和补充“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内容。

5、坚持与应急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相结合,完善农机领域内各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重大危险路段、重点场镇、重点时段、重点车辆和重点人员的监控,坚决防止农机事故的发生。

(二)扎实抓好农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注重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对辖区内的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实行全方位“地毯式”的排查。在治理中,先整治重点、难点区域和突出问题,真正做到整治一个就消除一个。在路检路查中,检查一台,登记一台,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高限处罚,凡违法载客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三项行动”工作的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区农机局“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朝勋局长

副组长:刘红玲副局长

成员:周翔局办公室主任

陈玥局监理科科长

余明英局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监理科,陈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各镇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成立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好“三项行动”,主要领导为“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将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层层落实责任,任务落实到岗到人。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措施,严格考核。对贯彻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加强对整个工作的检查、督促、协调、督办工作。

(二)加强宣传,努力营造“三项行动”工作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以及图片、专栏、标语等各种资料,大力宣传“三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增强推进“三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鼓励群众举报农机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事故隐患,对“三项行动”实施不力、走过场的公开曝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

篇5: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6号,以下简称《通知1》)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皖安监综〔2009〕48号,以下简称《通知2》)精神,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市县安全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按照《通知1》和《通知2》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要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森林防火、地质灾害以及各地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执法,重点对以下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或查处:

(一)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四)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五)瞒报事故的;

(六)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七)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八)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九)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贯穿各地、各行业(领域)、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5月份)。

1.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本方案要求,结合2008年“隐患治理年”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2008年被列为县重点安全事故隐患没有销案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

2.要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项工作(6月至9月)。

1.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统一上报。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2.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对开展执法行动情况进行按月总结,对前阶段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将执法行动的月总结材料于每月28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和县委办,对需要进行集中整治的重大问题报请县政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3.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

1.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治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

2.要搞好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政府监管以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要于12月上旬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由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要建立主管领导负责的工作机构,搞好组织协调,安全监管、国土资源、经委、公安、交通、建设、教育、卫生、工商、质监和文旅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并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牵头单位,强化联合执法;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及时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反馈有关信息;要层层落实责任,逐级抓好工作落实;要根据县政府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规定,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采取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对于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要在媒体上公布,并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证书等证照发放,以及项目审批、信贷等方面予以制裁和限制。

(三)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力度。要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坚决惩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落实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现场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四)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要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乡镇(园区)、各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对于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要搞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既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也要及时曝光一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以及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走过场的单位,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创造良好氛围。

(五)坚持统筹兼顾。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使“三项行动”相互促进、协调推进;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等“三项建设”,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六)加强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在全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是一项关系安全生产全局的重要工作,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切实搞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健康深入进行。要搞好统计调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上报有关信息,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执法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加强检查督查,在汛期、高温、国庆、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组织开展综合督查,确保执法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搞好调查研究,注意分析把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研究探索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规律,着力从法制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逐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对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县政府督办室和安委会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在6月底前,将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书面材料每月28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和安委会办公室。

主题词:安全生产 执法行动 通知

抄报:市安委会,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铜陵县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 2009年5月6日印发

篇6:陕西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9‟54号和《盈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盈安委办发[2009]2号文件要求,为在全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全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保持和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民爆物品、建筑施工、消防以及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

实际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切实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以下非法违法行为:一是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二是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死灰复燃、应关未关或关闭计划不落实的;三是以探代采、超层越界开采、违规排放尾矿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四是地下矿山采取独眼井开采的;五是非法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六是不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七是机动车非法运营、违法载人的;八是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九是瞒报事故的;十是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二严肃查处违规违章行为。重点查处以下违规违章行为:一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执行“三同时”规定的;二是试生产不备案的;三是外来施工企业不按规定备案的;四是不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五是地下矿山没有建立机械通风系统的;六是露天矿山采取高陡边坡、扩壶爆破、掏脚开采的;七是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超能力、超药量、超定员、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的;八是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户违规进货、未落实封签制度的;(三严厉查处事故。各部门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惩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做到责任追究到位,经济处罚到位,定期公布事故查处结果。特别是对瞒报事故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联合执法。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安全监管、国土资源、派出所、消防、道路交通、环保、农机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联合执法措施,完善联合执法程序,明确各部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工作责任。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效率。

(五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督查和检查,扎实推进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继续开展企业安全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存储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组织安全大检查。在重要节假日,敏感时期和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大检查,并形成制度,确保经常性。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

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切实贯彻到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推进有力,富有成效地开展。

(一精心策划,细划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6月底以前

1、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2009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于6月30日前报镇安委办。

2、加大宣传力度,形式多样地宣传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搞好自查自纠,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监督检查,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全面推进执法行动各项工作(6至9月

1、各村委会要负责组织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改边打击、从

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2、各有关部门要对开展执法行动情况进行检查,认真总结和集中梳理前阶段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对重大问题要及时进行集中整治。要从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出发,把当前开展的执法行动与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深入分析研究影响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符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遏制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

3、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在9月底前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体系建设(10至11月

1、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和生产经营规律,坚决查处和打击治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

品等行为。强化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巩固扩大成果,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

2、进行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政策监管监察以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方面的不足,健全执法机构和队伍,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体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于11月25日前报镇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镇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组织实施。成立以镇安委会主任担任组长,镇安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安监局、派出所、消防、国土、道路交通、农机、环保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镇安委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项工作。镇政府成立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的工作机构,搞好组织协调。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明确本地区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镇政府和镇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德政发…2008‟283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

通知》(德政发…2008‟284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责任,层层落实村委会和部门的责任,逐级抓好工作落实;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牵头单位,落

实和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联合执法,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效率。要加强各部门的配合协作,及时上报、反馈有关信息,要明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督促相关部门从实际出发,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采取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

(二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严厉打击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屡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在媒体上公布,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证书等证照发放,以及项目审批、信贷等方面予以制裁和限制。

(三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力度,接受社会监督。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坚决惩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贯彻落实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现场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四强化社会监督,做好舆论引导。镇政府建立安全生产举

报制度,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接受群众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举报。对于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要认真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充分通过各类新闻媒体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同时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以及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走过场的单位及时进行曝光,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创造良好氛围。

(五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协调,全面推进。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其他工作结合起来,使“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相互促进、整体推进,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基础。各村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搞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在执法行动中发现的隐患情况和整改要求传达执行到位,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深入进行。要搞好统计调度,及时掌握各地安全生产执

法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时编报发布有关信息,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执法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执法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镇安委办将不定期对各村委会、镇级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在8月底至9月底前,将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

项督查。各村委会和镇级各有关部门每月24日前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报送镇安委办。(镇安委办联系电话及传真: 89730100,上报单位名称:昔马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昔马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8‟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9‟54号和《盈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盈安委办发[2009]2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全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以引导各级人民政府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搞好“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教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面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

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促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得到提高,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企业新进人员和重点行业(领域农民工得到全面培训,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二、工作重点和活动内容

(一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

1、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特别要使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安全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深入研究探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的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

2、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493号、《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普及安全法律知识,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法制意识,增强依法生产经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坚持法制宣传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

3、精心组织第八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集中采访报道活动。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主题,周密策划,及早部署,重点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文艺演出”、“安康杯竞赛”等系列活动,同时组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警示教育、温馨提示、有奖答题、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动员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和安全生

产执法、治理行动,组织有关新闻单位记者深入生产一线,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纵深行”活动。

4、推出安全监管监察一线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积极推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者对社会所做的贡献和崇高的职业精神,大力宣传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者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全社会树立良好形象。

(二努力推进“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 文化建设

1、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继续大力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活动,总结典型,推广经验,让安全生产在企业蔚然成风。加强安全文化理论研究和知识普及,编印安全文化知识读本,在报刊、网站开设安全文化专栏,推动安全文化理论研究与实践同步发展。

2、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安全诚信、安全道德,通过宣传教育、规范引导和典型示范等方法途径,在全社会特别是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倡导树立安全诚信意识和安全道德观念,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总结推广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承诺的做法,督促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向社会和政府做出公开承诺,保障安全生产,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行为和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在媒体上公布。

3、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9‟11号,大力开展安全社会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全镇安全社区建设。

(三加强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教育培训

1、强化镇政府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人员的安全生产专题培

训。对未经安全生产培训的行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领导干部积极组织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培训,分级分批组织各级安全监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

2、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抓好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推行高危行业企业全员持证上岗。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的监督检查。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到期组织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复训和轮训工作。加强对农民工安全培训覆盖面。抓好企业新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新招用职工未经安全培训不得上岗。推行高危行业企业全员持证上岗制度。

(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1、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健全重大事故快速报道制度,抓好对外宣传工作,注重宣传效果,协助、支持新闻媒体做好新闻采访及新闻报道工作,增强新闻报道的主动性。向媒体公布重大安全生产信息,定期公布安全生产事故信息,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2、依靠主流媒体,营造正面舆论。着力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通过专题报道、深度报

道、系列报道、跟踪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舆论引导。积极争取电台、电视台、报刊、新闻网站的合作支持,激励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关心、关注安全生产工作。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要在镇政府统一组织下,由镇安监站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镇安监站要成立由主管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机构,落实责任,明确分工,认真组织。宣传教育行动要做到有方案、有项目、有行动,做到方案落实、项目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完成时限落实。

(二建立制度,加强沟通。要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工作。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每季度要向县安委办报送工作情况,加强信息沟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县安委办根据统一安排和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重点抽查、异地检查等方式,对宣传教育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所需经费。要把宣传教育行动与监管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及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三项建设”有

机结合起来,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在全镇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 氛围。

篇7:陕西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常高才局长指出, 近期, 全国多个省份的不同行业领域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损失惨重, 教训沉痛, 再一次警示我们必须毫不松懈地以铁的手腕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彻底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切实避免一般性事故, 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 从现在开始, 全省质监系统要立即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常高才局长要求, 全省质监系统要进一步明确责任, 细化网格化监管措施, 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员、每个岗位、每个生产使用单位上, 做到责任全覆盖。对不认真履职尽责、发生重大事故, 特别是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即:监管人员因监管责任不落实、检查工作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等而导致发生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 检验人员存在不检验出具虚假报告、检验中应当发现问题而未及时发现等失职行为的, 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要予以严肃问责。以扎实的作风保障这次检查整治取得实效。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具体到这次检查整治工作, 就是要做到四句话:“人要到现场, 眼要见实物, 查要有记载, 改要抓到位。”人要到现场, 就是要推行一线工作法, 力戒浮在上面、讲在嘴上, 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 到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眼要见实物, 就是坚持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各种相关证件、规章制度、原始记录和现场操作等实际情况, 认真检查核实, 不能一问了之, 或者盲目轻信。查要有记载, 就是要实行痕迹管理, 对检查全过程, 必须在相关文书上详细记录, 并经检查人员和生产使用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字认可;对发现的安全隐患, 要下达书面通知书, 不能口说为凭, 以免责任不清。改要抓到位, 就是在隐患整改落实过程中, 要及时跟踪督促检查, 并采取报告政府、通报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等措施, 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篇8:陕西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华安三分公司安丘市新一中项目部)

根据安建限字【2015】第45号文通知要求,自接通知后,项目部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贯彻,组建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组,项目经理任队长,分管安全及主要管理人员为组员,按照要求进行了工作分工,明确了各自的分工职责。

一、基本情况:安丘市第一中学新校区工程,由我单位承建的四栋楼都已进入主体阶段。

二、对分包单位进行文件传达,学习和安全知识教育,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三、加大现场安全检查力度,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对临时用电,高空作业等作业场所着重进行检查、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私拉私扯,高空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章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并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四、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1、临时配电线路不规范;

2、总配电线漏保存在安全隐患;

3、安全帽佩戴不规范或个别人员不佩戴安全帽。

五、今后工作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按照管理小组成员的分工进行全面安全监管,不放过任何人,任何部位,确保工程顺利验收竣工。

安丘市华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三分公司 新一中项目部 附件:

安全生产“大快严”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牛桂江

副组长:李文才

篇9:陕西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行动方案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为加强市城区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打击、整治我市燃气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燃气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基本情况

经市燃气协会组织人员多次调查取证,发现在市城区范围存在近20个液化石油气黑市经营点,这些黑市经营点均无经营许可证,且设在偏僻小巷内和居住稠密区,较普遍存在使用过期瓶、报废瓶,更甚者采取“瓶过瓶”、充装劣质气等极不安全的操作方式谋取利益等现象,黑气供应点、黑气贩的行为已对周边居民中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还有部分非法经营燃气事主采取以车辆为销售点而不入室经营的办法销售瓶装气,试图通过钻法律空子来规避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打击,给住建、交通运输、交警、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取证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难以明确行政执法主体部门对该行为进行查处。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深刻近段时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惨痛教训,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 1 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燃气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努力解决市燃气协会反映的我市燃气经营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确保全市燃气生产经营无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继续保持平稳向好的态势。

三、主要内容

(一)行动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

(二)联合行动部门: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公安局、安全监管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工商局、消防局、城管局、区人民政府和市燃气协会,具体要求各相关部门派两名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参与联合执法行动。

(三)排查整治内容:

1、查处无证(《燃气经营许可证》、《充装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经营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2、查处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资格证以及危险品运输车辆押运员资格证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经营的行为,查处运输车辆违反安全标准的其他行为;

3、查处燃气企业充装未经有效检测合格的钢瓶、超期钢瓶、报废钢瓶的行为;

4、查处非法向个人或企业提供从事转供经营性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5、查处液化石油气市场短斤少两、掺假掺杂以及营销过期钢瓶、倒灌钢瓶等行为;

6、查处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7、查处个体工商户未加入已取得许可的燃气经营企业从事经营瓶装燃气供应的行为;

(四)部门职责:

1、宣传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相关宣传工作。

2、住建部门。对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及站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督促建立相关规章制度;查处未经许可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的企业,查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非法向个人或企业提供从事转供经营性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3、公安部门。根据自身职责,查处运输车辆行驶证和驾驶员驾驶证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运输货车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城区行驶的行为,查处运输车辆违反安全行车规定的其他行为,打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打击暴力抗拒执法的有关行为,对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行为追究刑事犯罪。

4、安监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履行政府对专项联合整治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的职责,督促各有关行业部门按其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并配合专项联合行动组做好有关工作。

5、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重点查处无经营许可、超经营范围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的行为,查处未取得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资格证以及危险品运输车辆押运员资格证 3 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经营的行为,查处运输车辆违反规定的擅自改装行为。

6、质监部门。负责查处无证充装液化石油气、短斤缺两以及充装超期未检钢瓶、报废钢瓶、“螺丝瓶”、掺混二甲醚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督促做好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工作。

7、工商管理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未经许可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的行为。督促指导从事燃气经营市场主体落实信息公示。

8、消防部门。负责对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及站点的消防监督检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9、城管部门。根据城市综合管理职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10、区人民政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燃气安全管理及执法检查的相关工作。

11、燃气协会。根据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需求,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对市城区燃气市场安全联合执法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XX市城区燃气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召集人:XXX(市政府副市长)第二召集人: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4(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XX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成 员:(市委宣传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市公安局)

(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质监局)

(市公安消防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和联合执法队。办公室设在XX市住建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部署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

联合执法队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抽2名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组成,由XX市住建局牵头组织指挥,对联席会议负责。联合执法队工作车辆及执法装备由各成员单位负责,具体由XX市住建局统筹组织协调落实。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XX市城区范围内燃气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液化石油气市场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参照市的做法,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行动方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燃气市场安全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安全有序关系千家万户,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全市各级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形成全力,联手推进,确保统一、开放、有序的良好燃气市场的形成。

(三)搞好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加强监督,树立典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把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日常监管与联合执法活动,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企业守法经营、群众广泛监督的液化石油气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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