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基层
关于煤矿安全的论文(共8篇)
篇1:关于煤矿安全的论文
·安全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安全是员工的最大福利。
·安全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
·安全是跌倒后又站立的一种醒悟。
·安全是流泪后的祈祷。
·安全是沉思中的祝福。
·安全是生活中扬起的风帆。
·安全是人生永不熄灭的光明。
·安全是人类永恒的主题。
·安全需要理解和支持。
·安全生产是效益之本、幸福之源。
·安全就是效益,就是青春,就是幸福,就是生命。
·安全是职工的生命线,职工是安全的负责人。
·警钟,生活的惊叹号。安全,幸福的守护神。
·人人遵章守纪,事事注意安全。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勿忘安全,珍惜生命。治理隐患,保障安全。
·百治不如一防。
·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
·注意安全,一生幸福。清除隐患,每日平安。祸在一时,防在乎日。一时违章。痛苦一世。
·安全防范,贵在坚持。一人违章,众人遭殃。步步小心,平安是金。
·查隐患、堵漏侗、保安全。
·抓安全,促生产,促效益。
·生产大发展,安全是起点。
·安不忘危,乐不忘忧。生产越忙,安全不忘。防范不严,祸从天降。
·愿安全驻进千家万户。
·抓管理有步骤,保安全尝甜头。安不可忘危,治不可忘乱。心中有规章,遇事不惊慌。
·安全靠规章,严守不能忘。不怕平日紧,就怕一时松。要想无事故,须下苦功夫。
·人人讲安全,安全为人人。扳紧一只螺钉,消除一个隐患。安全抛脑后,事故便冒头。隐患猛如虎,不治遭惩处。
·警惕加经验,危险靠边站。
·安全无“小事”,操作别大意。素质不过硬,安全无保证。
·操作走了神,事故敲你门。
·事故不难防,重在守规章。
·消防安全从幼儿教育做起。
·安全为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安全保健康,千金及不上。
·只有抓好安全,才能增加效益。不配灭火器,小火成大灾。
·查隐患,添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平时勤报忧,及时敲警钟。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短期行为,督促隐患整改。好钢靠锻打,安全要严抓。
·只要善于抓,不怕基础差。技术不过硬,安全无保证。要想无事故,须下苦功夫。
·安全两大敌,违章和麻痹。
·工作一扯皮,事故难逃避。提高自觉性,增强安全性。
·人人讲安全,事事要安全。人人需要安全,全民共建安全。
·敬业才能安全,敬业才能创业。
·操作规程是把尺,安全刻在分毫里。
·抓好安全如“磨刀”,“砍柴”之工误不了。
·安全第一要牢记,莫把生命当儿戏。
·人人有常备,无患可平安。每个人的安全都掌握在自己手里。民以食为天,企业以安全生产为天。
·安全为您的家庭扬起欢乐的风帆。宁为安全操碎心,不让事故害人民。
·事故牵动千万家,安全要靠你我他。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蛮干要人命。
·想要富,灭事故,要想甜,保安全。
·安全一脉不和,生产周身不遂。唠唠叨叨为你好,干叮万嘱事故少。
·今日放过事故苗,明日事故就来找。
·落实一项措施,胜过十句口号。
·严格要求安全在,松松垮垮事故来。违章违纪不狠抓,害人害己害国家。
·事故教训是镜子,安全经验是路子。
·秤砣不大压千斤,安全帽子能救人。不补细小的漏洞,难堵事故的洪流。
篇2:关于煤矿安全的论文
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力度、加强对安全意识普遍性的教育深度、加快对安全行为约束性研究的成果转化,对企业和社会来说都是极其重要和必要的,对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更加理性全面地认识。
一是安全工作是一项统揽全局的工作。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必须充分认识,一定要把安全工作看重、看大、看急;安全工作的阶段性特征必须充分认清,一定不可大意、不可自满、不可乐观,把安全生产纳入煤矿经济发展全局统筹把握。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煤矿企业必须认真领会好、宣传引导好、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搞不好,说什么都是假的;安全工作上不去,干什么都迟了。“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绝不是一句空话,没有安全,根本就没有谈生产、拉效益的前提和基础,只有首先安全了,煤矿才会有产量、有效益、有出路、有底气。
二是安全工作是一门值得探究的学问。煤矿工作条件差,实现安全生产的难度大,这是一个公认的问题,但为什么在同等的条件下,有的煤矿能够实现安全生产,而有的煤矿却事故频发?在同一个矿井中,为什么有的区队能实现安全生产,而有的区队却屡次发生安全事故?同样是矿工,为什么有的人下了一辈子井都平平安安,而有的人却是经常出问题?关键的一点就是思想认识高低和工作是否到位的问题,只要思想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实现安全生产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工人没有安全意识,施工没有相关措施,也没有正确到位的安全监督,整天靠自以为是、靠运气、靠侥幸干工作,早晚都要出问题、出事故。安全工作不是老大难,与煤矿也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和生产一样,安全仅仅是煤矿企业的一项本职工作而已,不具备多大的特殊性,只要肯抓,就能管好。
三是安全工作是一种维系整体共进的纽带。国家一再强调要加深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狠抓落实,不惜一切代价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说到底就是为了企业、家庭和职工自己。企业、家庭、员工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安全生产作为一种极其重要的纽带维系着三者的关系,安全生产既是企业创造效益、持续发展的保证,又是家庭平平安安、美满幸福的基石,也是员工个人职业进步的阶梯。没有了安全生产,企业就不存在;企业不存在了,家庭就难以为继;要是企业和家庭都没有了,个人还谈什么前途、还谈什么幸福、还谈什么未来;没有了安全,一切就都没有了。对那些因为发生事故而受到法律严厉制裁的责任人员来说,不搞好和重视安全生产,代价绝对是极其惨重的,教训绝对是刻骨铭心的,对多个家庭和个人的影响绝对是巨大的。可见,安全生产应当是企业、家庭和个人共同的责任,企业要当好主心骨、家庭要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个人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只有各负其责、各显其能,才能实现企业、家庭和个人的共同发展、整体推进。
四是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煤矿生产进度虽然不能拖拖拉拉,但也不能操之过急,因为确保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安全必须常抓不懈、常管常新。不能为了一时的利益去突击生产,忽略安全,体现在人的思想上就是只想着工资高、产值高、利润高,一口吃个胖子,井下出得煤多,开的钱就多,企业发展的出路就多,至于安全不安全没心思多想,工人是死是活没时间多考虑,总是急于求成,结果误了大事、失了大局、丢了长远。企业应当稳妥地发展、工资要慢慢地挣、日子要慢慢地过,细水方长流,保证安全才是最主要的、最长期的,煤矿管理者和职工群众必须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篇3:关于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思考
安全文化建设的方法与途径
1、物质层
大多数煤矿企业的作业环境都比较危险, 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都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因此, 企业首先要给员工创造一个可靠性高、装备现代化、工作标准化的作业环境, 以大大减少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在物态层面, 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一是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提高安全生产装备的现代化、自动化水平, 增强其可靠性。如, 对供电、排水、通风系统配备安全监测监控装置, 对运行胶带机设立防跑偏、防烟雾、防纵撕装置, 对大型机电设备设立防爆隔爆装置, 对电气系统防短路、防漏电、防过流装置, 对旋转的部件设立防护网罩, 等等。矿井还应建立入井人员登记考勤系统、信息定位系统、应急救援系统, 以便在员工误操作或设备误动作情况下, 也能有效保证人身安全。安全监测和防护系统的建立, 能够增强员工工作的信心, 提升对煤矿工作的自豪感和责任感。
二是设立安全管理的警示牌板和安全标识, 提示员工规范操作, 减少工作失误和盲动。如, 有的矿井在井下风门上张贴了安全格言警句, 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凡是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作业现场、设备设施, 均应设立明确的安全提示和安全警告。
三是建设标准化作业现场。整洁有序的环境可以使员工心情愉快、专心工作, 脏乱差的环境会使员工心情烦躁、精力分散, 甚至导致事故的发生。煤矿企业要大力改造井下的作业环境, 推行质量标准化和现场的“6s”管理, 推动安全工作上水平。
四是为员工发放可靠舒适的劳动保护用品, 发放的周期不能过长, 切实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精神层
煤矿的宣传部门要确立正确的、强势的宣传舆论导向, 教育全体员工以遵章守纪为荣, 以违章违纪为耻;以安全生产为荣, 以发生事故为耻。要鼓励和表彰安全先进, 批评和鞭策“三违”人员, 形成“生命至高无尚”的安全核心价值观。可在员工候车室设立安全宣传橱窗和家属安全寄语栏, 使员工在出入井口时就能受到安全教育。要定期评选安全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并进行隆重的表彰和奖励, 使全体员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安全宣传教育要贴近员工、贴近生产, 达到经常化、亲情化。要以“安康杯”活动为载体, 以技术培训、导师带徒、技术比武为手段, 开展不同层次、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 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 削弱不良思想对安全工作的影响。煤矿领导要经常深入井下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鼓舞员工士气。要认真开好班前会, 详细讲解当班安全注意事项, 举行安全宣誓仪式, 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要随时纠正员工的违章现象, 使员工规范操作、安全操作。要经常组织员工学习辨识安全风险源的知识, 讨论治理安全隐患的方案, 还可以组织员工签订《安全承诺书》, 组织员工家庭签订《联保安全责任书》。要帮助员工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每次操作前都要自问六个问题:是否知道本岗位存在的风险, 不知道就不要做;是否具备本岗位应有的操作技能, 不具备就不要做;所处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 不安全就不要做;有没有合适的作业工具, 没有就不要做;作业时是否影响他人的安全, 有影响就不要做;佩带的劳保用品是否齐全, 不齐全就不要做。员工操作时要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 不伤害他人, 不被他人伤害。
要采取经常性的正向激励手段巩固员工良好的安全行为。如开展无“三违”人员积分活动, 引导员工不断延长个人的“安全周期”。安监部门要对违章行为进行及时通报和处罚, 还要组织员工和家属对违章人员进行帮教。
要重视对员工的心理疏导, 实施对员工的情绪管理。传统的管理方式大多较粗放, 偏重于行政命令, 很少与员工进行真诚沟通, 这就往往造成管理层与员工情绪上的对立。从心理学角度讲, 每个人都期望受到他人的赞美, 都有追求高尚事物的美好愿望和动机。因此, 管理者应当学会沟通、激励和换位思考, 要关心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使员工心情舒畅地搞好本职工作。
3、制度层
好的制度会保证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的长效化, 使企业的流程清晰、责任明确、运作高效。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总体上可分为安全运行体系、安全检查和奖惩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设备运行和工程质量保障制度等。
煤矿制度的制订要科学、规范、全面, 符合企业的管理模式和生产流程。比如, 神东煤炭集团目前推行的《本质安全管理体系》, 符合企业生产规模化、管理信息化、装备现代化、服务专业化、人员精干高效的生产实际,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已经在全国煤矿行业被推广。其他煤矿也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建立一套适合自身管理模式的安全管理体系, 实现管理水平的提升。
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 从经济上、行政上、技术上、基础管理上体现对安全工作的重视。比如, 应当制定作业风险与危险源辨识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三违”现象检查处罚办法、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安全结构工资分配制度以及班组建设制度等, 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实现责任不遗漏, 工作无死角。与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制度, 要经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提高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和权威性。
安全文化建设需要重视的五个问题
一是安全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 需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企业“一把手”带头引领和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不仅是党政工团等组织的一项工作任务, 也是全体煤矿管理者应当倡导和推行的管理提升工程, 要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从物质上、精神上、行为上、制度上加强培育与建设。
二是要选择好安全文化的载体和工具, 促进安全文化与企业发展、员工思想的深度融合。安全文化要落地生根, 就必须与企业推行的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煤矿风险源辨识和预控相结合, 与员工思想相融合。
三是安全文化建设要坚持长期性、经常性, 要传承下去。安全文化建设是企业的一项战略目标, 不可能一蹴而就, 必须有计划、分阶段实施。在总结提炼本单位的安全理念时, 要结合本单位的发展历史、重大事件和先进事迹进行梳理, 通过组织员工交流座谈, 分析出鲜明的管理特色和工作精神。
四是安全文化的建设落脚点在基层, 要重视加强区队班组文化建设。班组是企业生产中最小的组织单元, 要充分利用班前会活动, 传播安全管理思想、安全理念和安全技术, 推动群众安全创新活动。
篇4:关于做好煤矿安全培训的探讨
【关键词】煤矿;安全培训;主要问题;对策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是一个动态性、多环节、多因素的系统性工程,而特大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率过高不仅是现阶段我国煤炭行业亟待解决的一项问题,同时也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产生了严重的阻碍作用。现阶段,随着各个煤矿企业对于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的逐步深化,员工安全培训和教育的重要性也逐渐受到了企业管理者的重视,在员工安全教育过程中融入安全心理学的相关知识也成为了煤矿企业安全心理培训的主要发展趋势,然而,依然有很多企业的安全培训效果不是很理想,下面,本文就谈谈如何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1.煤矿安全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认识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些煤炭企业没有把煤矿安全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总体工作部署,无培训计划和措施;一些企业安全培训责任不落实,全员培训工作有名无实,流于形式。特别是部分安全生产条件差的小煤矿,职工安全培训得不到保障,对新入矿工人不按规定组织培训,致使井下工人没有基本安全知识,冒险违章作业,酿成事故。
1.2培训的针对性不强,培训质量不高
部分煤矿职工的岗位技能水平与实际岗位操作技能要求有差距。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井下工人的实际操作技能,与所从事高危险作业岗位的要求不适应。部分培训机构培训教学走过场,考试把关不严格,特种作业人员侧重理论知识培训、考核,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内容达不到实际岗位需求水平。
1.3煤矿安全培训信息化建设工作进程缓慢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资格证在有效期内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当前及今后较长时期,煤矿从业人员人数多、流动性大,对“三项岗位”人员的证件的发放、查询、监督管理等带来诸多困难。目前,国家正在开展煤矿安全培训信息化建设推广试点工作,但进程缓慢。
1.4缺乏对培训的理论研究
没有专门从事培训策划和开展培训理论研究的工作人员,对成人学习特点、现代培训理念等缺乏深入的认识。
2.做好煤矿安全培训的对策
2.1研究成人学习的特点
关于成人的学习特性,著名美国成人教育理论家诺尔斯、达肯沃尔德、梅立安等人都进行过深入的研究,归纳起来,包括以下几方面:
(1)具有独立的、不断强化及自我指导的个性。从儿童到成人,人的个性逐步由依赖、他律阶段向独立、自律阶段发展。因此,成人总是希望作为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人参与一切活动,希望别人把他视为有自我导向能力的人。
(2)具有丰富多样以及个性化的经验。成人的学习是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基础上的再学习、再教育。诺尔斯认为,经验是成人学习过程中的一种宝贵的资源。成人学员的丰富经验除了可供其个人在学习中充分利用之外,还可供学员群体之间相互利用,以取长补短,共同探索。因此在学员培训的教与学的过程中做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
(3)成人的学习目的明确,指向清醒,学习以及时实用为取向,以解决问题为核心。成人学员一般带着问题去学习,其学习的重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和应用上,尤其以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为核心,追求学习的直接有用性和实效性。
(4)成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是随年龄的增长而明显下降,在某些方面还具有优势。现代成人学习理论认为,成人的学习能力在30岁时达到顶峰,30岁到50岁之间是平稳的高峰期,50岁以后才开始下降。虽然成人在机械记忆能力、感知能力方面有所下降,但在意义记忆、抽象逻辑和思维能力方面却有着青少年无法比拟的优越性。
2.2促进培训工作信息化
各培训机构通过加强培训网络建设、构建信息交流平台、促进培训工作信息化,让各企业及时了解到煤矿安全形势和培训信息及国内外最新的科研成果,以加强受训学员、培训机构及教师相互之间的交流,提高培训的实效。
2.3加强煤矿安全培训的理论研究
目前,许多培训机构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增加培训人次和数量上,缺乏对培训工作的理论研究,因而开展的培训工作缺乏创新,难以提升培训层次。为了保证培训工作持续、健康地发展,不断推进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各级培训机构必须加强理论研究,学习、吸取国内外先进的培训理念和管理制度,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不断创新培训教学模式。
2.4精心策划培训
2.4.1培训需求分析阶段
通过广泛深入的调研,运用各种有效途径和方法,获取煤矿企业培训需求信息,了解需要解决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提高培训的针对性。
2.4.2培训课程设计阶段
(1)课程设计遵循的原则。以需求分析为依据,以提高能力为中心,以现实问题和未来变革为导向,以学员的认知规律为立足点。
(2)课程模式。采用“宽基础、重实际、活模块”的集群式模块课程的模式,以提高课程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3)课程内容。课程内容的选择主要涉及知识、技能和态度情感三个方面;同时,在课程内容的编排上要注意顺序性和连续性、整合性和关联性。
(4)教学方法。应灵活多样,包括讲授法、研讨法、角色扮演法、案例法、模拟法和观摩法。具体应用时应针对不同的受训对象加以选取。
2.4.3培训实施
在培训实施阶段,主要需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采用现代化的培训设施;采用专家指导小组、项目研究和学员论坛等措施来提高培训实效。
2.5提高煤矿安全培训质量的特殊措施
与其他主要产煤国家相比,我国煤矿开采大多为井工开采,地质条件复杂,危险因素多,事故多,相比其它行业而言为高危行业。因此,在提高培训质量上应与一般培训有所不同、有所侧重。
2.5.1培训重点应放在安全态度和行为习惯的培养上
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良的环境以及管理缺陷所造成的。对煤矿企业而言,经过培训可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因此在开展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同时,更应强调安全态度的培养。通过典型案例让学员牢记血的教训,使安全的态度和行为逐渐成为习惯。
2.5.2开发虚拟现实模拟仿真培训系统
虚拟现实技术作为模拟仿真技术的最新、最高层次,为人们探索宏观世界和微观世界中由于种种原因不便于直接观察运动变化规律的事物,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目前,美国、英国和德国在煤矿安全培训方面已有所应用,如英国诺丁汉大学的AIMS研究所已经开发了许多与采矿工业安全培训相关的桌面虚拟现实系统。将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于煤矿安全培训,能够使受训人员以安全、良好的视觉和交互的行为方式置身于危险的虚拟境地,模拟展示实际的矿井布置、动态的操作和开采环境以及瓦斯爆炸、矿井火灾等矿井的主要灾害,认识灾害机理和发生、发展及演变过程,训练遇险情况下的应对处置能力。该技术系统的开发不仅可提高培训的实效,减少实际环境培训的危险性,而且可大大减低培训费用,节省培训投入。
3.结束语
煤矿安全培训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是实施科技兴国战略、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的客观要求。煤矿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大安全培训投入;各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严格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企业负责、培训机构具体落实、监管监察机构监督管理的煤矿安全培训体系,层层落实煤矿安全培训责任,为煤矿安全生产稳定好转发挥应有的作用。 [科]
【参考文献】
[1]李乃文,徐超.煤矿企业安全心理培训体系的构建[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0,1(7):40-41.
篇5:关于煤矿安全责任的思考
我是一个喜欢黑夜的人。
当白昼的喧嚣散尽,红尘凡事落定,夜晚便宁静而冷峻。那时,与白昼判若两人的我,冷静地、孤寂地端坐桌前,用思考记录着凡尘琐事,用平静考察着对错,以冷峻写着客观而冰冷的文字。
我总说自己是一个爱思考的人。
当然,思考必然需要氛围的:宁静、冷峻、理性。黑夜具备这些品性。
当然,思考必然需要大小不等的圈子:生活、工作、亲人、朋友。但,我又是一个极为感性的人。因为感性,我能更多的接收到让人激动的事与人,更多地接受或善或恶,或美或丑,或简单或复杂的东西。兼收并蓄是感性极强人群的特点。
因为感性而更多感受,但感受了未必能感悟。
多少年后,终于明白,因为理性,才让感受变为感悟。
享受生活,感受生活,最终感悟生活:生活哲理因此而存在。
同样的轨迹——
享受生命,感受生死,进而感悟生命。
理性、思考,让生命变得脆弱,变得渺小,变得苍白……
生命,一瞬间。湮灭,重生。
生死的分野,有时竞然一念之差。
二
我想到了我的职业。
腊月二十八。应当是个寒冷的季节。
清晨6时,电话铃将我吵醒,通知赶快下井,井下出事了。于是,带着必要的器具,十分钟更衣入井,沿着指定的线路,找寻着事故的蛛丝马迹。
高速皮带输送机上散落着一顶黑色的矿工帽,一具自救器,一条皮带。现场人员告诉我们,人已抬上井,死了。
据说,这名工人从乘坐高速皮带起点至死亡地点,已经过一个溜煤眼,一台破碎机(破碎大块煤炭设备),一个采区煤仓,三条各700米的皮带。再过二分钟,就进入矿井大煤仓。再过十分钟,便随同煤炭到达地面煤场。
有人说,这是一次生命的最后旅行。
事故调查很简单也很明朗:私乘皮带。只是因为皮带速度太快,没有经验更没有机会跳下皮带,在生与死一瞬、一念间,走过奈何桥。
无奈、无语、无为。这是这起事故的最深刻感受。
这是事故善后的一个场景:
招待所。
一位怀抱还在襁袍中孩子的少妇双眼红肿,面容憔悴,显然已欲哭无泪,只是不停地絮叨:“小强,为啥呀!我娘儿俩以后咋活呀?就差二天就过年了,你急着干啥呀?!”
另一位老者以头撞墙,嚎啕大哭:“儿呀,你咋就不懂事呢?你让我与你娘咋过这个年呢,又让你娃咋活呀,他才半岁呀”。
哭声,吵醒了熟睡的婴儿,一双眼睛看看妈妈,再看看哭嚎的爷爷,忽然“哇”的一声嘶心裂肺地大哭起来。
哭声已唤不醒那个鲜活的生命,白布冰冷地覆盖在冰冷的尸体上。
那是从事煤矿安全监察职业后遇到的第一起事故。因为那起事故,便对生死的选择有了直观的感受,更对生命有了最直接的感悟。
因为事故,生命竞如此不堪一击般脆弱。
因为事故,刚刚组建的家庭毁了,儿子因此没有父爱,父亲因此白发人送黑发人。
事后一周,我在惋惜之余,不禁叹道:“如果……”转念想,咳,如果什么?生命没有“如果”呀!
人呀,生与死,一时,一瞬,一念之差间。
三
我想到了责任。
关于责任,或许又是一串枯燥的文字。的确,用纯粹的形而上的语言对责任进行定义和诠释是颇费周折的。
但是,对于煤矿,责任却是感性的、直观的。因为,煤矿的责任能够将生命延续,更能将生命湮灭。
比如,岗位责任。该做而不去做的工作会使“敲帮问顶”责任的缺失导致重若千斤的顶板沉重地将生命压成一具冰冷的尸体。
又比如,管理责任。该严密的措施而不去求真求实,竞让处于高瓦斯无风的窝头变成火药桶般的灾难,进而让生命灰飞烟灭。
再比如,监察责任。安监员的不作为,让无序的作业现场变得以功利为目的,使明天的丰厚变得贫瘠。
还是让煤矿的事故直观地告知责任的本来面目。
这是八十年代末的一起事故。
“轰”。掘进工作面的炮烟还未散尽,班长便带着四名工人走过满鼻孔硝烟味的工作面。近旁的安全员坐着未动,一任帽沿耷拉着,打着盹,竟然没有睁开眼睛看一看走进烟雾里的工友们。
“轰”。掘进工作面方向又传来一声炮响。这一声,倒惊醒了安全员。“老李,咋又放炮呢?”放炮员问道,周围一片寂静。“老李,老李”安全员又喊两声,竟无人回答。这时,一丝不祥袭向安全员。
安全员急忙跑进工作面,在矿灯的光影里,刚才还活蹦乱跳的小伙子们,已有四个躺在肮脏的、黑色的煤堆上一动不动……
一个延迟起爆的炮眼让生命苍白无力。更让生死如此地近在咫尺。
忽然想起古人的一句话:人的生命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又想起江泽民总书记的一句话: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这时,我忽发异想:只有重于泰山的责任才能挑起重于泰山的生命啊。
当责任缺失或错位,又怎能撬起重于泰山的生命啊?!
我知道,那一刻,留给活着人的,只有死者轻于鸿毛般的生命的感受。
苍白而脆弱。
四
我想到另一种责任。
曾与友人讨论过死去与活着人的话题。
友人说,死了谁,苦了谁。人死了,老婆、孩子、房子都是别人的,不苦吗?那活着的老婆、孩子不是照样每天生活在阳光下,享受生命、享受生活,你说谁苦谁甜?!
沉思片刻。
我说,死了的人不负责任,死了死了,一死百了,苦的恰恰是活着的人。走了的已无苦乐哀痛,更无愁肠百转,但活着的人却仍要承受丧夫之痛,抚子之苦,养老之累,生活之辛。即使十载二十载,抹不去的永远是留在心中的伤疤。
你能讲活着的甜,死去的苦吗?!
其实,生命对谁而言,只有一次。为谁而活,为谁而死,并不是毫无意义的。换言之,当你呱呱坠地那一刻起,你便担负起生命的责任。
父母健在,你为父母而活!
结婚生子,你为妻儿而活!
于是,我想起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
那是一位大学同学,本是一位很潇洒的汉子,拥有娇妻爱子。只因一次酒后超速驾驶,连车带人翻入沟里,抢救后,在植物状态下让生命延续了一个月后,撒手人寰。
后来,几位同学一起去看望他的家人时,他的爱人吐出一句话:“我恨他”。
几年之后,我终于读懂了“我恨他”那三个字的含义和分量。她怨他,从喝酒驾车那刻起,他已卸掉了对妻儿的责任,他没有一丝的意识到,酒后驾车是要出事故的。她恨他,从超速驾车那一刻起,他已忘掉了父母养育他,他应赡养父母的责任,丝毫没有意识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
有人说,没有责任感的人首先没有责任意识。对于这个结论,这个故事就是最好的论据。
我不得不想到煤矿安全责任与安全意识的话题的讨论。
我同意关于事故的“300:29:1”的结论:每300次违章必有29种轻伤,每30次轻伤必定发生一次事故。
从行为心理学讲,当第一次违章出现的时候,违章者的安全意识已在灭失,安全责任也随之弱化。当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违章出现的时候,违章者的安全意识已不复存在,其安全责任已消失殆尽。
“煤矿事故在所难免”。是安全责任、安全意识淡薄者的终极推论。
当生命只有一息尚存的时候,事故遇难者总会留些善言于生者:假如多一点安全意识,假如多一些安全责任,假如能为父母、妻儿多一份责任感……
生命会有假如吗?!!
五
与生命对话?!不,是生与死的对话!是生者与死者的对话!
经常想,如果把生命的存在比作阳光,那么,我更喜欢让阳光般生命鲜活地、灿烂地释放光彩。
但,如果把死亡比作黑暗,哦,没有人喜欢这黑暗。因为这黑暗中只有冰冷与孤寂。只是,我又想,这黑暗却能让人类更理性,更理性地触摸到黑暗与阳光的距离;让人类在黑暗的踌躇中感悟阳光的灿烂与可贵。
煤矿事故,是一种存在,更是一个冰冷的事实。
煤矿安全,这是一道现实的多元方程式,条件满足了,则变成可解方程式。而责任呢?更是这个方程式可解的重要条件之一。
煤矿安全责任,有多重?!
重若千斤!重若泰山!重若生与死的抉择!
最后,只想把一期为科队长培训班而定制的讲义中的一段文字写给每一个人,以期共勉:
为了生活,我们必须进行生产活动。
为了更好地生活,我们必须进行安全活动。
篇6:关于煤矿安全的论文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取消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评审备案的通知
(煤安监监察〔2009〕13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有关煤矿安全评价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和《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监察工作,简化相关行政许可程序,强化煤矿安全评价机构责任,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9年第六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不再评审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煤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煤矿安全评价机构应按规定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并及时送交项目设计单位,供其编制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时参考;在煤矿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正常后、竣工验收前,煤矿安全评价机构应按规定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二、建设单位申请安全专篇审查时,申报资料应包括安全预评价报告;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申报资料应包括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三、煤矿安全评价机构应科学、公正、合法、自主地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并对所作出的评价结果负责。
请各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将本通知转发到辖区内各煤矿企业;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将本通知转发到辖区内具有乙级资质的煤矿安全评价机构。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篇7:关于当前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通报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自2017年8月8日进入公司,目前,由于家庭原因,现不能胜任公司矿长职务,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为了不让公司因我而造成的决策失误,我郑重向公司提出辞职,于2017年12月1日离职,望公司给予批准。
此致
敬礼
杨 杰
日期: 2017年11月20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当前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通报
煤安监行管〔2017〕15 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 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是决定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因素,煤矿安全培训是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素质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各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煤矿企业、有关安全培训机构积极建立健全煤矿安全培训制度,持续组织开展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有力地促进了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断提升,有效夯实了煤矿安全生产基础。2012 年至 2016 年,全国共培训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6.8万人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82万人次、特种作业人员223.1万人次;与 2012 年相比,2016 年底煤矿企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由11%提高到 15%,初中及以下从业人员比例由 60%下降到 50%。但是,从今年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开展的明查暗访、安全检查以及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专项检查、煤矿全面安全“体检”掌握的情况看,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部分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工作违反《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一是部分煤矿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应有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关于做好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5〕2号)规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未通过的,以及 6 个月内未参加考核的,应停止本岗位工作,在 1 个月内参加补考;补考仍未通过的,考核发证部门应向其所在企业提出调整工作岗位正式书面意见。检查发现,部分煤矿矿长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有的未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有的无视国家法律不参加煤矿安全培训考核发证部门组织的考核,有的通过考核后不能持续保持。截至今年 10 月底,内蒙古自治区伊泰煤矿有限公司宝山煤矿矿长马治等 56名煤矿矿长、副矿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通过考核,参加补考仍未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 1),各有关级考核发证部门已分别向其所在单位下发调整工作岗位函。河北、山西、江西等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检查时发现,39 处煤矿的 68 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在任职后6 个月内参加考核,共给予了 146 万元行政罚款。国家煤矿安监局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对 77 名“五职”矿长进行的随机抽考显示,有高达 51%的矿长考试不合格。其中,贵州省安顺市伍冲煤矿抽考的 3 名矿长、宏发煤矿抽考的 3 名矿长,全部不合格;安顺市平坝县马幺坡煤矿通风副矿长仅得 29 分,“一通三防”知识题全部答错。二是部分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问题突出。《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据统计,检查的 456 处煤矿中有 151 处煤矿(名单见附件 2)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违法违规行为,占所检查煤矿总数的 33%,涉及井下爆破作业、监测监控作业、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等全部 10 个特种作业类别。贵州省平坝县马幺坡煤矿所有采煤机司机,江西省铅山县丹顺煤矿和宜春市丰林村上角煤矿、湖南省浏阳市金凯矿业公司所有监测监控作业人员均未持证上岗。针对上述 151 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违法违规行为,各省有关部门共给予了 818 万元行政处罚。三是部分煤矿企业假培训、不培训现象严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检查发现有些煤矿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流于形式,部分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就下井作业,有些煤矿甚至培训档案造假、没有组织培训而制造已经培训的假象。河北、内蒙古、江西、河南、湖南、四川、云南等省检查中发现,有 18 处煤矿存在部分从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作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名单见附件 3)。企业培训档案造假、假培训现象严重,山西省焦煤集团杜儿坪煤矿培训档案记载今年 5 月 8 日至 12 日举办从业人员脱产培训班,但随机抽查的 3 名有培训考核记录的人员均在培训时段下井作业;贵州省平坝县马幺坡煤矿、安顺市宏发煤矿培训记录的全员脱产培训时段为春节假期,明显与事实不符;而贵州省安顺市伍冲煤矿记录的全员脱产培训时间,实际上全矿仍然正常生产。湖南省煤业集团白山坪矿业公司磨田煤矿、湖南省耒阳市开元煤业楠木山井新工人培训考试虽为闭卷考试,但所有工人的答卷全部一样,分数却不相同。国家煤矿安监局检查期间抽考了 44 名工人,合格率仅为27%,其中在河南省义马煤业集团耿村煤矿抽考 16 人,仅 2 人合格。除上述问题外,检查还发现,部分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法》有关安全培训的规定不了解、不掌握,不仅没有履行法定 职责,也没有按照要求配备安全培训管理人员、提取和使用安全培训经费。
二、部分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假培训、乱培训
一是部分培训机构档案造假、假培训。检查发现,部分煤矿安全培训机构重经济收入、轻培训管理,对培训效果不关心、不重视,甚至有些培训机构培训档案造假、假培训。如,湖南省耒阳市培训中心不能提供相应的培训档案材料;贵州省盘江精煤公司安全培训中心、四川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培训记录中显示脱产培训,但所培训人员培训期间在原单位都有下井作业记录。二是部分培训机构培训工作不规范、乱培训。《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2 号)要求: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应当依照国家统一的煤矿安全培训大纲进行培训。检查发现,一些培训机构没有按照国家颁布的培训大纲所规定的培训内容组织培训,培训学时不够,培训内容陈旧甚至存在错误,特种作业人员实操培训流于形式。贵州大学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学时为 40 学时,不符合培训大纲至少 48 学时的要求;湖南省白沙矿区安全培训中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仅为 32 学时,是培训大纲规定 64 学时的一半;云南省昭通市培训中心将井下爆破作业、采煤机(掘进机)司机等不同类别的特种作业人员混合培训;湖南省白沙矿区安全培训中心将特种作业初训人员和复训人员混合培训。河北省冀中能源邢东矿培训中心、云南省镇雄县融安煤矿培训中心 2017 年培训教案中,《安全生产法》的内容依然是 2009 年版本;云南省东源镇雄煤业公司培训中心培训教案中的矿井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等内容与《煤矿安全规程》不一致。云南省镇雄县融安煤矿培训中心未配备实操设备而进行特种人员作业培训;黑龙江省龙煤集团安培中心、河北省邢矿集团技工学校、峰峰集团培训中心、山西省潞安集团培训中心、河南省义马煤业集团培训中心多数实操设备不能正常运转,实操培训形同虚设。
三、部分考核发证部门审核把关不严
一是发证准入条件把关不严、乱发证。国家煤矿安监局检查发现,部分省级考核发证部门不严格执行考核准入条件、没有严格把控发证范围,乱发证现象突出。《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要求:生产能力每年30 万吨及以上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矿长、副矿长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贵州省安顺市生产能力为 30 万吨/年的马幺坡煤矿、伍冲煤矿和镇宁县突出矿井宏发煤矿的 10 名副矿长均为中专学历,不符合考核准入条件,但仍取得了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山东省煤炭工业局使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题库考核主要负责人,颁发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盘江集团公司 3 名副总经理颁发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湖南省煤炭工业局给耒阳市开元煤业楠木山井的 15 名女职工颁发了井下电气作业操作证,违反《劳动法》关于“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0 号)关于井下电气作业人员范围的 规定。
二是考试过程把关不严。煤矿安全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013〕104 号,以下简称《考试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特种作业技术实际操作考试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6〕19 号)对安全生产考试点条件及监考人员职责进行了明确。国家煤矿安监局检查发现,部分考试点条件达不到标准要求,监考人员监考不认真、不负责。山西省潞安集团培训中心考试点、三元煤业培训中心考试点,贵州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考试点,四川省达竹煤电集团安全培训中心考试点没有身份识别设备、没有考试影像存档资料;河北省邢矿集团技工学校考试点,云南省昭通市培训中心考试点、镇雄县培训中心考试点不具备实操考试条件,人为编造实操考试成绩;湖南省所有考试点均未使用国家颁布的实操考试标准进行实操考试;云南省未建立考评员队伍,昭通培训中心考试点培训教师与实操考评员同为一人,没有实现“教考分离”。上述存在问题已分别作出相应处理。现就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切实提高对安全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依法开展安全培训。煤矿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有效途径。各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煤矿安全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和批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等 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安全培训法定责任,依法培训、依法考核、依法发证、依法查处,真正做到总书记所要求的“培训到位”,从源头上解决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最为关键的因素“人”的相关问题。二是认真落实煤矿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做到全员培训、持证上岗。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也是能否实现“培训到位”的关键所在。所有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
培训规定》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职责,强化培训组织管理,配齐安全培训管理人员,保障安全培训经费,并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严格做到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新工人入井作业前培训合格,并每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再培训,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假培训、不培训现象。三是加强培训机构建设,提高培训质量、推进行业自律。各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要探索建立培训机构和人员登记制度及行业禁入办法,定期汇总通报本地区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名单和培训效果评价,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市场行为,逐步形成优胜劣汰市场机制。指导督促安全培训机构加强基础建设、改善培训条件、提升师资素质、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对于不具备安全培训所需设备设施、尤其是达不到特种作业实操培训条件的,以及不能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培训大纲和实操标准开展培训的机构,一律通报曝光,严防“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发生。
四是严格发证管理,推进考试点建设。考核发证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考核要求、发证条件、发证范围,落实“教考分离”制度,进一步完善考核发证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对于不符合发证条件、没有参加特种作业实操考核以及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得发证。要加强考试点建设,严格按照《考试管理办法》所确定的标准开展基础建设、配齐相关设备设施,承担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考试的考试点必须配备满足实操考试的设备设施;要强化监考人员和考评人员队伍建设,严格考试过程监督,严肃考场纪律,妥善保管考试过程录像资料。
五是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监管监察工作力度。各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安全培训列入日常执法检查重要内容和年度执法计划,重点检查煤矿企业安全培训责任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培训档案建立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情况,并加大对安全培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检查再次发现存在本通报所列问题的,要依法加大处罚。对没有培训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煤矿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探索建立“逢查必考”制度,在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中随机抽考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的掌握情况,以考促培,促进煤矿企业持续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引导煤矿企业实施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构建促进从业人员持续保持、不断提升自身安全素质的良性工作机制。国家煤矿安监局将把安全培训专项监察纳入 2018 年监察计划,进行重点推进。请各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将本通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及考试机构。
附件:1.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不合格矿长(副矿长)名单
2.151 家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煤矿名单
3.18 家部分从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作业煤矿名单
篇8:关于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的探讨
关键词:煤矿安全,本质安全,管理,人员行为
所谓矿井的本质安全化, 是人的行为本质安全、物的状态本质安全、系统管理本质安全的有机统一, 本质安全化也不是静止的, 而是动态的人本管理思想在安全实践中的运用。它是本质上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标志。矿井本质上的安全, 取决于人本质上的安全, 这就需要人的思想、业务、管理、操作等素质体现“安全第一”的根本, 从思想到言行都符合“安全为天”的基本要求, 从而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目标。
1 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总要求
煤矿建设本质安全管理首先要结合煤矿自身经济技术条件, 尽量做到选用先进设备、合理工艺, 科学的开拓布局和经济的资源开采, 人员整体素质要不断提高, 各环节做到科学、合理和优化。所有这些都有助于煤矿进行本质安全建设, 提高煤矿的本质安全可靠性。煤矿要有质量标准化管理基础, 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本质安全建设。
1.1 体系目标
本质安全管理的目标是通过以预控为核心的、持续的、全面的、全过程的、全员参加的、闭环式的安全管理活动, 在生产过程中做到人员无失误、设备无故障、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 进而实现人员、机器设备、环境、管理的本质安全, 切断安全事故发生的因果链, 最终实现杜绝已知规律的、酿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煤矿生产事故发生的煤矿本质安全目标。具体体现在人的本质安全、设备的本质安全、环境的本质安全和管理的本质安全等四个方面。
1.2 体系定位
本质安全管理定位为:是符合中国国情的, 以切断事故发生的因果链为根本目标的, 以预控为核心的, 以危险源辨识和本质安全管理标准、管理措施为基础的, 与传统安全管理相比更有效、更科学、更系统的管理, 使我国煤矿安全状况得到根本改善, 达到国际先进安全管理水平。
1.3 体系文件
体系文件主要包括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手册、程序文件和记录。
本质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本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生产责任制度、激励与约束制度、专家顾问制度、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矿用设备器材管理制度、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本质安全文化建设保障制度等。
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手册主要包括煤矿本质安全管理基本知识手册、风险管理手册、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手册、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手册、保障措施手册、安全文化建设手册等。本质安全管理程序文件主要包括煤矿本质安全管理工作启动程序、风险管理程序、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程序、人员准入程序、体系运行程序、安全文化建设实施程序、内部评价程序等程序文件。煤矿应该根据需要, 建立并保持必要的安全记录, 用以证实其安全管理工作符合其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以及取得的实际成果。
2 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风险管理是解决煤矿安全管理管什么, 而管理对象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制定就是要解决煤矿如何管, 管到什么程度危险源就不产生事故。管理标准是管理程度, 是一个尺码;管理措施是如何管, 是手段。
2.1 标准与措施制定目的
本质安全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制定的目的是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 提炼管理对象, 通过管住管理对象来实现对危险源控制。编写相应的针对管理对象的控制和消除危险源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切断事故发生的因果链, 使员工明白每一项任务应该如何做, 从而将风险消除、降低或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进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2 标准和措施内涵
本质安全管理标准是处于安全状态的条件, 是衡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合格的准绳, 是管理工作应达到的最低要求。有了管理标准, 还需要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来进一步说明如何做从而达到要求, 并且运用适当的方法使单位每名员工明确其职责权限及范围, 它是员工安全行为的指南。本质安全管理要求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要全面覆盖煤矿的所有危险源。具体地, 管理标准应做到“每一条已知规律的风险的产生原因, 都应有相应的管理标准予以消除”;管理措施应能够做到“只要员工按照管理措施要求, 尽职尽责, 每一条管理标准都能够得到落实”。
其内容包括规范人员作业行为的人员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保障机器设备完好及正常运转的机器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保障环境处于安全状态的环境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保障管理标准与措施完备性的管理制度方面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2.3 标准和措施制定原则
本质安全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的制定, 应遵循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适用性原则、动态性原则和全过程性原则等基本原则。
3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
人员不安全行为也是一种危险源。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与控制就是把辨识出属于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危险源根据不安全行为产生机理和发生规律进行分类管理与控制。包括制定相应的管理途径和控制策略, 制定配套的人员进入和上岗培训考核机制, 制定人员激励与奖惩机制、指定人员不安全行为校正制度等。
3.1 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的主要内容
煤矿不安全行为管理至少应该包括7个方面的内容: (1) 制定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流程、职责、行为规范、规章制度; (2) 识别工作人员的可能发生的不安全行为或不尽职行为; (3) 采取预防性措施消除或者减少可能发生的不安全行为或不尽职行为; (4) 现场检查现场工作人员的行为状态和工作条件; (5) 现场监督、指导和改正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 (6) 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因行为问题而导致的事故发生; (7) 总结不安全行为和不尽职行为发生规律, 不断提高行为管理水平。
3.2 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的基本途径
煤矿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应该是系统的和全方位的。全方位行为管理控制意味着应该从各个方面对工作人员的行为实施管理控制, 至少应该包括自我行为控制、横向行为控制和纵向行为控制这三个方面, 即三种基本控制途径。
4 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4.1 系统建设目标
煤矿企业本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根据建立的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和标准, 利用先进的计算机、通讯及自动控制技术, 建设一套能够实现危险源的辨识录入、危险源的分类分级、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的制定与录入、危险源的监测预警与考核、评价指标录入、煤矿企业内部评价、外部审核评价、评价指标的监测考核、权限管理及基础数据管理等功能的, 集安全性、先进性、成熟性于一体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4.2 系统功能
(1) 建立煤炭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 实现了煤矿安全管理的集成化、信息化和透明化。
(2) 建立基础资料档案数据库, 为员工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查阅及学习危险源、管理标准、管理措施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资料的功能。
(3) 使风险预控及时、准确。系统通过读取井下的实时监控数据, 结合本安体系的预警算法, 实现了对瓦斯、一氧化碳、硐室温度、风机等危险源的实时监测和预警;巡检员将检查记录录入系统后, 系统会自动判断当前警级并发出预警信息, 通知管理者对存在的危险进行及时处理。
参考文献
[1]冀慎利, 严文庆.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的探讨于研究[J].山东煤炭科技, 2006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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