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准入制度

关键词: 准入 会计工作 职业 会计

职业准入制度(共6篇)

篇1:职业准入制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劳动就业准入制度(附工种目录)

随着社会竞争的日趋加剧以及中国加入WTO后进入一体化国际市场,我国的人事制度逐步从学历证书向职业资格认证过度,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实行就业资格准入制度。2001年3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颁布了《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职业目录》,规定了90个行业必须具备职业资格证书才能进入,根据这个目录,与此相关的行业和部门必须从取得相应的职业学校的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招聘,这就说明,在许多行业求职,学历、学位证书不再是就业的唯一通行证,还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行。职业资格证书是从业者从事某一职业的必备的职业技能证明。就业准入制度是国际惯例,也是今后中国就业的趋势,今后会有更多的行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对于当今职业学校的学生来说,根据专业的特点及个人的爱好参加一些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对毕业后的就业及将来的职业生涯的发展将是大有裨益的。

(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依据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项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制定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要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规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2、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义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这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3、职业资格证书作用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机构

职业资格证书的国家管理部门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由省、直辖市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执行。考取该中心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不仅在全国范围内通用,还可以作为法律公正的有效文件,在全球90多个国家获得承认。

5、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

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6、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与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区别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对劳动者从业资格、执业能力的综合评价,除了必备专业知识、职业技能以外,对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知识及职业操守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而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仅仅是对某一专业领域知识掌握程度的评价,更强调技术层面的内容。如珠算技术等级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NIT)等。

(二)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它是由考试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条件

参加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其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考生要根据鉴定公告的要求,确定申报的级别。一般来讲,不同的等级的申报条件为:参加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大学专科的毕业生;参加中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初级证书。并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是经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参加高级鉴定人员必须是取得中级证书5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不少于10年、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

2、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报名程序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可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出申请,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报名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培训毕(结)业证书、《等级证书》或工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申报高级任职资格的人员,还须出具本人的技术成果和工作业绩证明,并提交本人的技术总结和论文资料等。

3、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

国家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这些内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即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编制试卷来进行鉴定考核。

4、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机构

职业技能鉴定作为考试活动的特殊表现形式,与各类考试活动的重要区别在于其评价的内容是劳动者从事具体职业活动的工作能力,通常要求在工作场所进行操作技能的考核。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是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具体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考试和考核场所。一般而言,社会通用工种的鉴定活动由国家职业技能所负责实施,行业特有工种的鉴定活动则由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实施。

5、职业资格证书的办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程序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经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再报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批准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证书编码方案和填写格式要求统一办理证书,加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专用印章,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验印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送交本人。

(三)劳动就业准入制度

1、劳动就业准入制度

所谓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

2、国家对实行就业准入的具体规定

职业介绍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告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各地印制的求职登记表中要有登记职业资格证书的栏目;用人单位招聘广告栏中也应有相应职业资格要求。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应要求求职者出示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查验,凭证推荐就业;用人单位要凭证招聘用工。从事就业准入职业的新生劳动力,就业前必须经过一到三年的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对招收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机构应依法查处,并责令其改正;对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工商部门才办理开业手续。

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职业(工种)目录(95)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48)

车工(车工、刃具铲工、飞机浆叶车工、数控机床工)、铣工(铣工、飞机桨叶靠模铣工、数控机床操作工)、磨工(磨工、宝石轴承操作工、永磁磨工、特种合金制(修)磨工、钢球研磨工、光学磨工、研磨工、数控磨床操作工)、镗工(镗工、数控镋工)、组合机床操作工(组合机床操作工、摩托车组合机床工、机价生产线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造工(铸造工、融化工、型沙工、型沙烘干工、仪表压铸工、清理工、永磁造型工、有色金属铸造工、轴瓦双金属带烧铸工、造型工、特种铸造工)、锻造工(锻造工、紧固件冷敦工)、焊工(电焊工、气焊工、盐浴炉钎焊工、化工检修焊工、钢轨焊接工、手工气割工、数控气焊切割机操作工、等离子切割工、钛设备焊工、氢气钎焊工)、金属热处理工(热处理工、永磁烧结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冷作工、飞机钣金工、飞机蒙皮落压钣金工、爆炸成型工、飞机钣金下料工、飞机发动机钣金工、化工检修铆工、船舶钣金工、汽车钣金工、扩口卷边工、钣金工)、涂装工(涂装工、喷漆工、汽车维修漆工、发动机壳体表面处理工、等离子喷涂工、涂料试验工、喷砂工、金属喷涂工、油漆工)、装配钳工(装配钳工、钳工、农牧机械类装试工、喷灌排灌机械装试工、农副产品加工机械装试工、港机装配钳工、港机结构装配工)、工具钳工(工具钳工、尺、表、量仪类装配工、铅锌模工、飞机模线样板钳工、飞机型架装配钳工、过滤器组合钳工、飞机模线样板移型工、硬质合金拉拔模制造工、金刚石拉丝模制造工、飞机浆叶钳工)、锅炉设备装配工(锅炉装配工、锅炉试压工)、电机装配工(电机(汽机)装配工、电机箝线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低压电器及元件装配工、高压电器及元件装配工、避雷器装配工、火花塞装配工、变压器开关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医用电子仪器装接工、医用电子仪器调试工、医用电子仪器换能工)、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工、电路仪器仪表装配工、电能表校验工、电磁计量鉴定工)、机修钳工(机修钳工、乳品设备保全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农机修理工、伐区机修工、润滑保养工、盐浴炉试车工、燃油设备检修工、卸储煤设备检修工、输煤机械检修工、泵电机电设备检修工、工程机械修理工、液化石油气机械修理工、化工检修钳工、纺织设备保全工、纺织设备检修工、纺织设备措施工、纺织设备楷车工、纺织设备专件修理工、测试修理工、纺织设备部件配套工、化纤设备保全工、汽车检测设备维修工、内燃装卸机械修理工、电动装卸机械修理工、筑路机械修理工、机场场务机械修理工、候机楼自动化设备操作机修工、印刷机械维修工、音像复制设备维修调试工、烟机设备修理工、合成药车间维修工、制剂药品生产车间维修工、井下钻井工具装修工、地面钻井工具装修工、石油钻机修理工、抽油机安装工、注输泵修理工、特车泵修理工、煤矿机安装工、采掘电钳工、综采维修钳工、矿井维修钳工、液压支架(柱)修理工、露采果剥机械修理工、生产线调整工、装卸工具修理工、建材设备维修工、包装设备修理工)、汽车修理工(摩托车维修工、农机轮胎修理工、汽车维修工、汽车发动机维修工、汽车底盘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轮胎工、汽车维修钣金工、汽车维修铁工、汽车维修钳工、汽车维修钳工、汽车维修材料工、汽车喷油泵调试工、民航特种车辆机械维修工、矿用重型汽车轮胎修换工、消防车辆修理工、汽车维修辅助工、)、摩托车维修工、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仪表调修工、电测仪表工、天线电定位仪修理工、测绘仪器修理工、CT安装修理工、X射线机机械安装维修工、齿科设备器械修理工、医疗器械、玻璃仪器检修工)、锅炉设备安装工(锅炉钢架安装工、锅炉受热面安装工、电厂筑炉保温工、锅炉铺机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农机电器设备修理工、电炉配电工、电工、维修电工、电工电路仪器仪表、装调工、辅机电器装配工、无轨电车修理工、化工检修电工、船舶电工、装卸机械电器修理工、港机装配电工、机场助航灯光电工、侯机楼自动化设备电气维护工、印刷电气维护工、音像复制设备维修调试工、X射线机电气安装维护工、体外循环设备电气安装维修工、综采维修电工、矿井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针式打印机维修电工、磁盘机维修电工、电子计算机维修工)、手工木工(木工、家具手工木工)、精细木工(木模型工、木雕工、木质成品制造工)、音像调音员、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首饰制作工、首饰摆件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推土、铲运机驾驶员、挖掘机驾驶员、打桩工、铲运机操作工)、砌筑工(砌筑工、瓦工、铸炉工、炉衬工、窑炉瓦工、船舶泥工)、混凝土工(坝工混凝土工、喷护工、混泥土工、碾压工、喷筑工)、钢筋工(钢筋工、坝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防水工、沥青加工工)、装饰装修工(抹灰工、建筑油漆工、金属门窗工)、电气设备维修工(工程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工、电梯安装维修工、煤矿电气安装工)、管工(飞机散热导管制造工、飞机导管工、航空发动机管子工、电厂管道安装工、下水道工、下水道养护工、管子修理工、管工)、汽车驾驶员(汽车驾驶员、超重型汽车列车驾驶员、民航特种车辆操作工、出租汽车驾驶员、无轨电车驾驶员、公共汽车驾驶员、汽车运材司机、矿用重型卡车司机)、起重装卸机械作工(天车工、起重机驾驶员、塔式起重机驾驶员、蒸气起重机司机、蒸气起重机副司机、装卸车司机、内燃装卸机械司机、电动装卸机械司机、流体装卸操作工、叉车司机、桥式起重机操作工、缆索起重机操作工、装载机司机)、化学检验工(林化化验工、电厂水化验员、水质检验工、煤气化验工、锅炉水质化验工、分析工、化验分析工、印染化验工、产品化验分析工、海洋化学分析工、化学检验工、理化检测工、仪器分析工、火工化验工、建材化学分析工)、食品检验工(热带作物初制品检验工、乳品检验工、食品检验工、水产品质量检验工)、纺织纤维检验工(纤维验配工、纤维含量分析工、原料检验工、纤维丝检验工、造茧质量检验工、纤维分析工、纺织纤维分类分级检验工、纺织纤维物理性能检验工)、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石检验员、防腐蚀工(化工防腐衬胶工、化工防腐喷镀工、化工防腐铅焊工、化工防腐砖板衬里工、化工防腐塑料工、化工玻璃钢防腐工)、农机修理工

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3)

动物疫病防治员(畜禽阉割工、兽医妨治员、动物疫情信息员、兽医消毒工)、动物检疫检验员、沼气生产工。

商业、服务业人员(38)

营业员(商品营业员)、推销员(推销员、商品供应员、商品运货员)、出版物发行员(音像发行员、图书发行员)、中药购销员(中药购销员、中药材收购员、中药验收员、中药保管员、中药养护员)、鉴定估价师(旧货估价员、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医药产品购销员(医用商品营业员、医用商品采购员、医用商品供应员)、中药调剂员(中药调剂员、中药临方制剂员)、冷藏工(制冷工、制冰工、冷藏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营养培餐员、餐厅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宾客行李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健按摩员(按摩师、足部按摩师)、职业指导员、物业管理员、锅炉操作工(热力运行工、供应仪表工、热力司炉工、专用供热工)、美容工、美发工、摄影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眼镜修理工、眼镜加工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视频设备维修工、家用音频设备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制冷设备维修工、家用电热器与电动器维修工)、照相器材维修工、钟表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保育员、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洗衣师、服装缝纫工(裁缝)、糕点面包烘焙工、熟肉制品加工工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6)

秘书、公关员、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制图员、话务员(话务员、长途话务员、查号话务员、国际话务员、无线寻呼业务业、信息服务话务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

什么是职业资格?

答: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目前我国推行的资格考试有哪些种类?

答:目前我国已推出的资格考试可分为三大类,即: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1)专业技术资格类目前实行以考代评的有:经济、会计、土建、统计、审计、卫生和计算机软件等系列(专业)。以上系列(专业)均为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2)职业资格类已实行考试的有:质量专业、出版专业、国际商务、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3)执业资格类已实行考试的有: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造价工程师、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注册税务师、拍卖师、企业法律顾问、矿产资源储量评估师、假肢与矫形制作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棉花质量检验师、矿业权评估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

什么是正常申报?什么是破格申报?

答:正常申报,即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资历等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在学历、资历中有一方面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但工作业绩突出、且符合省、市有关破格条件,要求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截止2009年6月30日全国已开考各类执业资格共计49项,主管部门及资格名称如下

司法部

1、执业律师 卫生部

1、执业医师;

2、执业药师;

3、执业护士;

4、注册营养师

财政部

1、注册会计师;

2、注册资产评估师;

3、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

农业部

1、执业兽医

水利部

1、注册水利工程师;

2、注册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注册造价工程师;

2、注册监理工程师;

3、注册土木工程师;

4、注册化工工程师;

5、注册城市规划师;

6、注册物业管理师;

7、注册电气工程师;

8、注册机械工程师;

9、注册冶金工程师;

10、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11、注册房地产经纪人;

12、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13、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

14、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

15、一级、二级注册建造师;

16、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

17、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国土资源部

1、注册土地估价师;

2、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3、注册矿产储量评估师

国家测绘局

1、注册测绘师

中国地震局

1、一级、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

环境保护部

1、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国家税务总局

1、注册税务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2、注册价格鉴证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中国精算师;

2、中国准精算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1、注册安全工程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1、注册设备监理师;

2、注册棉花质量检验师;

3、一级、二级注册计量师;

4、注册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共管

1、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共管

1、注册验船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共管

1、注册环保工程师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管

1、证券、期货特许注册会计师

专业技术考试

职称外语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公安(刑侦、技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假肢制作师、矫形器制作师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管理咨询师

注册建筑师

会计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卫生

棉花质量检验师 注册税务师

社会工作者

招标师土地登记代理人

质量

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

价格鉴证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含珠宝专业部分科目)

注册设备监理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国际商务

一级建造师

勘察设计行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水工结构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水利水电水土保持))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给水排水 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二级)] 房地产经纪人 房地产估价师

拍卖师 执业药师 审计 出版 造价工程师 企业法律顾问 注册城市规划师 统计 经济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职业资格考试

传媒考试、司法考试、心理咨询考试、人力资源考试、工程考试、公务员考试、财会类

篇2:职业准入制度

后续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推进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改革、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国家司法考试在我市实施以来,部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法院、检察院、律师、公证等法律行业,缓解了法律业人才缺乏的问题,为建设高素质的政法队伍提供重要的人才保障,而且为全面提升法律职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同时我们也意识到在司法考试制度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数量持续增加,但社会仍然缺乏大量的法律人才,而与此同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却无法从事法律职业的情况。在严谨考试程序的同时,如何加强后续管理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现有职业状况

我市从2002年开始组织本地区国家司法考试,至2014年12年间,报名人数3293人,参考人数2934人,通过考试人数461人(A证:128人,B证:10人,C证:323),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461人中,各级法院任命法官是84 人,各级检察院任命检察官是 66人,批准律师执业人数为75人,批准公证员执业人数为26人,2014年新申请实习律师9人,新申请执业律师9人。

根据我市每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备案情况及2014年在制作考生电子档案的过程中进行电话随访的情况来看,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职业情况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在司法机关或者律师事务所等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约占50%,他们大多在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前就已在这些单位工作,还有一部分是通过公务员招考或者应聘进入这些单位的;二是具有固定工作但不从事法律专业的人员,约占15%,他们基本上没有改变工作的想法,大多是法律爱好者,或准备兼职,或准备退休后从事法律职业的人;三是愿意从事法律工作,但因为多种原因没有从事且无固定工作的人员,约占35%,他们大多是在公务员考试中失利、或者缺乏经验、法律实践能力较差等导致就业失败。这些仅仅是不完全的统计,还有因多种原因而未能及时备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

二、目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使用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的使用机制不畅,导致了法律专业部门人才储备不足与胸怀法律梦想的人难以从事法律职业的矛盾。导致这一矛盾的原因是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没有通过公务员考试,或缺乏实践经验。由于国家 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比较低,而之后一系列层层遴选的考试,让最终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数变得更少。取消部门考试或降低部门考试难度,让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直接从事法律职业,成为大多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的心声。当然国家司法考试遴选标准与法律职业的实践需要之间的差距也十分值得关注。国家司法考试如何能确保通过考试者的法律职业前景,如何严格自身的考试制度、要求、程序,如何发挥国家司法考试为社会遴选法律人才的作用都成为一系列急需探讨的问题。

(二)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的管理缺乏系统性、科学性,没能起到提升职业能力、发挥社会法律效益的作用。现阶段,国家司法考试的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组织考试、公布分数、申领资格等一系列程序环环相扣、秩序井然,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结束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除了每年第一季度进行简单的纸质备案之外,基本没有诸如对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进行后期培训,强化职业素养,使其符合法律职业的需求等其他的后续管理。并且由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自身的原因和备案制度的不完善,很多人不进行及时备案,导致数据无法反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的真实现状。后续管理的现状与考试程序的严谨相比,让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自然产生了一种只要拿了证书就万事大吉的想法。而后续管理的缺乏使得数量年年增加的法律职业 资格证书持有人如同一盘散沙、各自奋斗事业,不仅没有全面发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的法律专长,更没有发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的社会法律效益。特别是有些拥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长达10年不从事法律职业,对于新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和培训,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职业技能需求。

三、完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后续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建立具有及时性、可操作性、可参考性的备案制度

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进行备案管理,是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后续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合理的备案可以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的整体情况、整体数量、就业情况及职业变更情况进行及时、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为用人部门选好用好人才提供依据。但现在的备案情况却未能达到当初设想:一是不方便统计,纸质备案不仅不利于全局情况的统计,也不利于观察个人变更的局部情况;二是不方便查询,只以年度为排列依据,且每年度是随到随备,只能逐个查点;三是不方便保管,手写版的纸质文档让保存年限和辨识度降低;四是不方便流动,法律人才特别是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才变更备案地点时手续不简便。另外现实情况下备案与未备案并不影响其从事法律职业,因此 很多人都未能及时备案。

解决这些问题,一要改革备案制度,让备案成为必需,备案者与未备案者在从事法律职业时要有区别,让备案者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发展机会,未备案者视情节给予处罚;二要尽快建立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起人才信息库,并实行网络化管理,便于统计、查询、保管和流动。2014年我们将2002年至2014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461名考生档案制作成电子档案,在制作的过程中我们进行了电话随访,对考生的档案信息进行了更正、补充,对就业情况、职业变更情况进行动态掌握,及时全面了解有关信息,为建立人才信息库奠定了基础。在具体操作中,还可以考虑让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自己参与到信息变更中来,特别是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项目的填写,确保信息备案及时、系统操作简单、情况数据具有参考性。

(二)建立可以直接进入司法机关或律师事务所的培训研修制度

通过培训研修,既减少了层层叠叠各个机构组织的考试,又增加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的职业能力。培训可按不同时段和法律职业类别分为常规培训研修和短期培训研修。短期培训研修可以选择在类似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这样的时间段里,进行如备案培训、从事法律职业的入门培训等;常规培训研修可以选择在每年度固定的日期,进行年度法律 知识更新、实践经验交流等。通过这些培训研修,增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知识储备,提高实践操作能力,也为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标准提供参考数据。

(三)争取各项优惠政策,促进法律职业人才就业 为了发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的法律专长,有效发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的社会法律效益,应积极促进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就业,尤其是在法律职业领域就业。

在这方面我们也准备进行积极的探索。今年,我们准备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争取落实各项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多渠道、多方式促进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就地就业,促使法律人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眼,一是解决法院、检察院在职人员任职困难;二是对于通过公务员考试笔试但面试未通过的人员,协调进入政法系统事业编制;三是对于想进入律师业或公证业的人员,我们可指派其进入我市律师事务所及公证处;四是基层法律服务所可通过给予事业编制的优惠政策吸引法律人才到基层服务;五是对于愿意从事法律援助专职律师的人员,可解决事业编制;六是协调律师协会,指派人员到有用人需求的企业担任法律顾问

(四)建立发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法律专长的网络平台

今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数量将继续增加,如何合 理化使用这不可忽视的群体力量,将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通过建立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网络平台,利用司法行政系统固有网站,发挥其法律专长。一可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学习交流提供平台;二可为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用人单位发布用人信息提供平台;三可为司法行政系统管理单位发布备案、培训信息提供平台;四可成立公益性社团,为社会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既可向人们群众宣传学法用法,又可提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的素质和成就感,也树立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的良好形象。

篇3:教师职业准入制度研究

关键词:教师职业,教师准入,教师注册制

一、中国教师准入的现状

改革开放前1949—1976年, 新中国教育规模扩大, 教育扩张带来对师资的大量需求。教师短缺时, 草根文人特别是政治立场有问题的、或者家庭出身不好的草根文人, 中小学教师是很好的选择, 这一时期教师门槛是相当低的[1]。改革开放后, 深化师范教育体制改革, 重组教师教育资源, 打破独立封闭的师范教育体系, 综合多元化的教师格局日渐形成。1986年9月, 教育委员会提出:“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应挖掘潜力, 积极主动地承担培训中小学师资的任务”, 确定了师范院校为教师职业发展主体的思路。1986年, 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国制定教师资格考试制度, 对通过考核的人员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这是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教师资格证书制度。1993年颁布的《教师法》第15条规定:“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2]。这让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吸纳非师范生作为教师职业的后备力量。2001年5月, 国务院提出, “完善以现有师范院校为主体、其他高等学校共同参与, 以培训相衔接的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 从此, 师范生与非师范生只要获得教师资格都是未来教师的中坚力量[3]。

自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之后, 对希望从事教师职业或教育教学活动的申请者只要通过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 就具备教师身份。接受师范教育的师范生, 只需要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关课程, 递交学历证书等材料直接申请, 经鉴定合格, 毕业时就能直接获得教师职业资格许可。对于非师范类的学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便获得教师职业准入许可。考试的流程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科目一般是教育学、心理学。经过为期几天的面试培训后, 通过试讲、说课等教学能力的面试后就可以获得教师从业资格证。这种方式的弊端也日益凸显, 教师职业准入机制也受到了质疑。

二、教师职业资格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

1. 职业资格许可缺乏完善的管理。

健全的职业资格许可制度, 能够有效地促进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加快转变职能, 强化市场监管。政府合理的规范职业秩序, 对关系重大的岗位实行准入控制, 能够促进人才能力的爆发和技术人才素质的提高, 有利于社会就业和再就业, 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职业资格制度体系是由各个部分组成的, 只有各个部分相互协调, 才会让职业资格许可制度效益发挥最大。但随着职业资格许可制度的深化发展, 职业许可向系统化深入, 如政府行政部门负责的职业资格有劳动部的人力资源管理师、电子商务师;人事部统一规划出台的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通过人大立法出台的执业资格:执业医师。各行各业主管部门负责的职业资格如报关员[4]。就整体上而言, 没有一个统筹职业资格管理体系的总舵手, 造成职业资格规划与管理上的混乱, 更没有设定一个合理有序的法律框架让执业资格健康发展。

2. 教师职业准入门槛低, 缺乏退出机制。

教育大计, 教师为本。教师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教育的发展。提高教师质量, 要从教师准入的源头抓起。然而, 现实状态下, 教师准入标准是相当低的。在教育学科领域, 缺少一个统一的教师标准, 各师范院校在培养教师时, 培养目标、培养方式、课程设定都具有极强的主观性。师范类学生教学能力的培养也仅限于1—2个月的实习。对于毕业生的评估也没有清晰的衡量标准, 似乎只要是师范院校毕业, 就可以从事教师职业。教师教育机构对教育质量把控尺度不一, 导致各类学校培养的学生质量差异颇大, 流入到讲台上的教师资源也就良莠不齐。教师资格证制度打开了非师范生进入教师队伍的大门。但教师是一种专门化的职业需要教师素养, 而非师范生没有经过系统的教育, 对教育素质、教育本质的理解难免存在偏颇, 可教育理念是教师区分于其他职业重要、隐形、宝贵的特质。对于知识结构体系, 教师资格认定只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进行考核, 仅仅学习这几门课程基本的教师理论水平略显不足, 不能满足现代教育发展的要求。[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师资格专家测试申请者的基本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 测试的方法包括面试和试讲。教育教学能力不是一蹴而就的, 要经过长期的锻炼慢慢积累的, 而非师范生几乎没有任何的经验, 所以谈不上经验的积累。约为20分钟的面试也很难看准申请者是否具有真实的教学能力。市场经济是追求师资的配置效率的, 但教师不适应教师行业时, 是被动怠工但仍占据一个教师职业岗位, 还是直接跳出教育体系, 目前缺乏一个退出的规范。

3. 教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程序不完善。

中国职业资格许可制度的实施程序是“培训—考试—颁证—注册—监督—再培训”。在中国现行的教师资格证实施程序中只具备前三个流程。意味着教师资格证一经取得, 就可终身使用, 教师自身几乎不受任何的监督机制制约, 这不利于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教师是一份与时俱进的事业, 终身学习的教育理念应贯彻教师事业的始终, 但申请者获得教师资格证后没有再培训的继续教育, 部分老师不能满足新时期受教育者多元化的需求。职业资格实施程序当中考试和注册是最重要的两个环节, 考试是资格控制的有效手段, 注册是职业管理的手段, 在教师资格证的实施程序中, 几乎没有注册程序, 各项考试合格、体检达标后, 有关部门就会颁发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证, 但注册管理等配套严重滞后, 难以进行有效的管理, 培训流于形式也极大影响了教师资格制度作用的发挥。

三、美国教师资格制度经验启示

1. 提高教师资格证的获得门槛, 提高教师队伍质量。

实行注册教师制度, 是为了不断地完善教师资格证制度, 提高教师质量。中国教师质量不高体现在学历低和教学技能不足。美国非常注重教学实践。教师教育学科毕业的大学生通过专业课后, 必须参加由专业机构组织的二次考试, 合格后才获得初任教师资格证, 再去中小学实习一二年, 实习结束后参加专业实践能力测试, 成绩达标才可获得正式的教师资格证。直接向教育机构申请者, 通过严格的考试后, 经历一段长时间教育教学实习, 并由上级部门对整个实习活动进行考评, 合格后, 才可以获得证书。在美国, 随着教师职业的专业化水平要求越来越高, 拥有大学学历是教师资格的前提条件, 中小学教师申请者需要学士学位, 有些地方初等教育教师要有教育硕士学位。部分州要求高中教学者有双学位。中国应提高教师准入的门槛, 加强申请者教学技能的考量, 师范院校积极为学生创造实习场所, 教育机构也应落实教师技能培训。在编教师加强自我学习, 提升学历, 实现自我价值。有一定学历并具有教育实践经历的人, 更有利于发展为合格的教师。

2. 严肃注册结果, 优化退出机制。

美国教师资格证书需要不断地更新来维持证书的有效性。美国教师资格证有二种更新方式:同级更新和升级更新。同级更新:符合更新要求的, 所持有证书期满, 延长证书的有效性。更新升级有二种方式。一是强制性升级:如威斯康星州, 教师资格证分为初始教师资格证、职业教师资格证、专家教师资格证。初始教师资格证书五年不可以更新, 三年之后五年之前出具证明书, 证明达到职业发展计划要求的新老师必须在初始教师证期满之前更换高一级证书才可任教。二是自愿性换证。在州获得最高资格证书后可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认证, 认证成功可以获得全国教师资格, 不成功也不影响任教[5]。注册作为一种监督手段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定期核查, 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 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在实际操作中要统一注册合格口径, 对于不合格的注册结果要严肃处理, 不能让注册制流于形式。注册制的实行也需优化退出机制以辅助。在中国, 教师是稳定性极强的职业, 只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经查实为使用假资格证书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 影响恶劣的情况才会撤销教师资格, 撤销资格而脱离教师队伍, 是一种被动的退出机制。市场经济追求的是资源的优化配置, 当个人觉得能力达不到教师要求想要退出教师行业, 需要有关部门主管主动退出事宜, 给教师行业一个有序的环境。需要完善主动与被动的退出机制, 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3. 完善职业资格程序, 继续教育落到实处。

纵观职业技能许可程序, 在实施注册制后, 也应该把握职业技能许可的最后一个环节:再培训。美国的教师资格证有时间长短的区别和五年一更新的限制, 为了继续任教美国教师必须进修, 加强继续教育培训获得更长的教师资格[6]。培训的效果是考量教师证能否更新的一个判别标准。在中国教师职业社会化是教师掌握从事教师职业的知识和技能, 以及从事职业后进行知识更新、技能更新再训练的过程。继续教育是注册的主要内容。继续教育培训的内容不因局限在根据学科分类也要根据教师所处的职业发展阶段避免让再培训成为过场, 触动教师职业发展规划的动力, 达到更新教师的知识储备、提高教育水平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李若建.荆棘大道:改革开放前社会流动视角下中小学教师研究[J].开放时代, 2014, (3) .

[2]国家教委政策法规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要览 (1949—1996) [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 1996:77.

[3]林群, 余桥, 吴节义.对非师范生热衷报考教师资格证的思考[J].教育探索, 2011, (8) :79-82.

[4]周光明.职业资格许可制度研究[J].湖南社会科学, 2006, (2) :59-60.

[5]梁桂莲.美国教师定期更新制度的启示——以中国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为视角[J].比较与借鉴, 2014, (1) :65-68.

篇4:职业准入制度

关键词:美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高校教师队伍;建设

一、美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的基本构架

教师准入制度最早源于1782年美国的佛蒙特州。教师职业准入是当前国际教师教育研究领域的重要课题。为了提升教师教育的质量,美国许多机构制定了教师准入标准。其中,爱达荷州立大学(ISU)尤具代表性,因为它包括了美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的总体框架:

(一)美国ISU教师准入的总体要求。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及其程序可以促使国家培养合格的教师,可以促进教师专业素养的培养,并成为一个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教育者。教师职业准入有以下要求:申请者要提交个人传记、教育信念陈述、儿童个别差异案例、案例研究分析等申请材料,同时还要参加口头交流评估、态度评估、职业技能评估、思维能力评估,以及问题解决能力评估等五方面的面试,以充分反映申请者的教育实践能力。可见,美国的教师职业准入制度研究对我国教师资格标准的制订有较好的启示作用。

(二)美国ISU教师准入的前提条件:12项准入标准。进入21世纪,美国不断推进教师职业准入制度的改革,如美国ISU的12项特色准入标准,其特色之处就在于非常强调“实践”标准,即教师的各种实践能力,包括教育实践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综合学科知识的运用能力。美国ISU的12项特色准入实践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课程内容知识。教师能利用课程内容知识帮助学生实现知识的内化,即帮助学生把课本上的理念内化为自身内心的理念,同时使课本知识成为学生的学习经历,并成为一笔巨大的人生财富。(2)专业学习和研究。教师选择某种理论观点和研究方法,在教学实践中引导学生培养专业素养,并具有一定的思想,即专业和思想同时并举。(3)学生个体差异。教师从“以生为本”出发,在对学生共同教育的同时承认学生的个体差异,采用“层次性”教育,实现教育教学“共性”与“个性”的有效统一。(4)指导计划。教师计划对学生成长有意义的学习经验,这可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5)指导性陈述。(6)评价。包括教师评价和学生评价,这样可以发现自己教学的不足,从而完善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7)教师创造一个安全与有效的学习环境。(8)技术。教师在规划、陈述分析和评估学习与教育时使用技术手段。(9)文化与交流。教师要引导学生获得知识的技巧,并组织学生进行相互的交流,从而使学生在交流中开阔视野, 扩大自己的知识面。(10)从学校到工作的转变。教师要理解核心哲学原理和从学校到工作的观念转变的过程并且要创造使学生具有职业意识、职业探索和职业决定的学习经验。(11) 家庭、学校、团体关系与资源。教师要培养家庭、学校和支持学生学习和幸福的团体三者之间的关系。(12) 个人特征和人际交往技巧。教师要传递可在伦理维度上引导专业实践的信念、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可见,以上12 项准入标准的核心就是“实践”,即强调教师要具备各种实践能力: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社会实践,以及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三)美国ISU教师准入的执行措施:申请材料与准入面

试。首先,教师准入的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个人传记、教育信念陈述、儿童个别差异案例、以及案例研究分析。个人传记主要是介绍自己的教育和专业背景、工作经历、以及选择教师职业的原因。教育信念陈述主要是要求申请人要评议对教育教学、儿童、学校角色等的认识;要说明什么是最好的教育环境,学校应该开设什么样的课程; 根据他们自身的经验,认为最好的教育技术是什么, 教师的主要角色有哪些,等等。儿童个别差异案例主要是要求申请人要详述学生个体差异的特点及表现。而且学生的特点必须是申请人通过系统观察和访谈而获得的第一手资料。对学生的了解必须包括其生理发展、认知发展、社会性和情感发展等方面。案例研究分析主要是要求申请人完成几项案例分析的研究报告,通过对每个案例的分析, 申请人会针对一些问题准备书面回答。其次,教师准入的面试。在申请材料获得通过之后, 申请人还要参加职业准入面试。面试的目的是进一步评价申请人, 以评价其教育实践能力及其潜能。面试的环节主要是:第一, 考官组成。面试小组由3 至4 名成员组成, 其中包括一名教育学院的教师,一名实习指导教师, 一名接受教师培训计划的候选人, 一名来自艺术与科学或健康专业等普通大学的教师。所有的小组必须至少包含其中三方面成员。第二, 面试内容。面试有五项内容构成,这五项内容主要是:口头交流评估、态度评估、职业技能评估、思维能力评估, 以及问题解决能力评估等五个方面。口头交流评估,即每个申请人与他人的普通言谈以及运用符合课堂情景的语言能力。态度评估,即申请人积极主动地接受新思想、尊重他人的态度和关注学生群体的话语权, 以及有关儿童与学校在总的情感方面的问题。职业技能评估,即评价申请人对面试的准备度,包括对面试的机敏度、课上着装的得体程度(注重为人师表)、面试材料的质量等几方面。思维能力评估,即评价申请人的思维技巧和基于候选人对标准即时问题的反应的想法的逻辑陈述。问题解决能力评估,即申请人是否能从多方面看待问题,了解复杂课堂情境的能力。申请人必须通过以上五个项目中的三项,才算是通过面试内容这一环节。第三,面试程序。整个面试持续大约20分钟。首先,自我介绍。每个申请人要用两分钟向主考小组成员说明他选择教师职业的原因。其次,申请人提供自己的教学视频短片与分析。每个申请人都要用3 至5 个视频片段来展示他与学生互动的场景。然后申请人将会向面试官描述他们将在接下来的视频中看到什么。接着,申请人要解释这段视频。最后,面试小组还会随机选择一些问题来提问, 这些问题均能反映申请人的实践能力。

二、大学教师不再是体面休闲的职业

首先,海外经历成为最有力的竞争资本。中国的大学教师增加幅度相当于巴西的3倍。2007年,中国学者在全球发表的论文总数已在世界上占到了第二位。当前,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如上海、浙江等)的大学已经把海外学习经历作为教师高级职称评比的重要内容之一,即如果没有出国学习的经历就无法评上副教授或教授的。这就给全国高校的教师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而且在质量上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给较落后的省市的大学也增加了不少压力,特别是对落后地区的青年教师的成长,海外学习经历无论在人力、物力上都给青年教师增加了不少的负担,但也增加了不少的学识和经验。其次,所谓的国家课题、教育部课题、省部级课题,以及“北核论文”、“南核论文”等科研事项让部分教师焦头烂额。随着当今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对研发性人才的需求不断的增长,可以说,这种需求改变了大学“重研究、轻教学”的不良风气,并要求高校的各种培养机制要对国家或当地的经济起到一定的服务作用,不能脱离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人类的培养宗旨。同时要坚持教学、科研与实践三者相结合的办学理念,而不是为了物质上的满足与需求而拿下各级各类科研课题。最后,高校教师即使戴上了博士帽也不等于获得职业准入。当前,中国高校特别是本科院校在用人上都偏向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原在校老师如果没有博士学位也要攻读博士研究生,这样就形成了“大学博士化”的局面,由此一来,获得博士学位就成为从事大学教师职业的基本条件,但还不是从分条件。

三、从美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谈高校教师队伍建设

篇5:医院技术准入制度

一、为了确保有效、合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我院鼓励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为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保证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国内外已经开展,而我院尚未开展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技术或项目。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是指在各医疗、医技科室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前须通过调研、论证及审批的制度。

四、各医疗、医技科室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前应向医教部进行申报,在取得准入后方可实施。准备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报医教部。其申报的主要内容有:

1、新技术、新项目的基本情况;

2、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的分析(合法性、伦理性、安全性、有效性、适宜性、可行性、需求、成本及效益);

3、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及考核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独立开展项目的科室须有3人以上);

4、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相应辅助支持条件;

5、新技术、新项目的诊疗常规、操作规范及临床路径;

6、新技术、新项目预见的风险、应急处理预案及知情同意书;

五、医教部在接到科室申请后对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新技术、新项目及人员资质须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进行专家论证;凡涉及有可能对社会伦理道德有影响的须经院医学论理学委员会讨论通过。

六、经专家论证后,新技术、新项目属于低医疗风险、创伤性小的由医教部进行审批;属于国内成熟的、外院已开展的、医疗风险较大的由业务副院长进行审批;属于多学科联合、探索性的、医疗风险高的由院长审批;属世界性创新的、实验性的需由院长同意后,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后方可开展。

七、各科室不得擅自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对未经同意擅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医教部责令停止,给予警告及处罚。因擅自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导致的不良后果,由开展的科室承担完全责任,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八、在接到批准文件后,由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开展此项新技术半年。

篇6:2015准入制度

班组长是煤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现场直接指挥者、组织者和管理者,离员工最近,知员工最真,组织员工最得力,其素质和能力高低,直接决定着班组建设成效,决定着煤矿各项工作的水平,班组长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是确保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关键。为此,必须把班组建设切实摆到突出位置来抓,对班组长管理实行“三个统一”:统一推行班组长准入制,统一班组长选聘解聘方式,统一实行班组长持证上岗,特建立《煤矿班组长准入制度》。

一、班组长准入条件

严格落实班组长素质准入制度,各单位任用的班组长,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准入要求。

2、具备中等专业(含高技)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本工种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参加三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专业培训和复培,且考试合格取得《班组长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4、热爱本职工作,关心企业发展,政治素质好,责任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规程措施,敢于同“三违”现象作斗争,自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6、具备安全精细化管理基本知识,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操作技能、质量标准、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本班组生产工艺流程,熟悉相关专业灾害预防和现场应急措施,具有较强的安全管理、检查、判断和应急应变能力。

7、服从组织领导,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抗灾避灾能力,善于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班组的团结和谐,在职工中享有较高威信。

二、班组长任免流程

班组长选聘程序为:队长提名→安全矿长、分管矿长批准→培训主管部门培训并颁发《班组长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本单位下聘任文件→调度、安监、劳资及班组安全建设管理部门备案。

班组长解聘程序为:队长提出→安全矿长、分管矿长批准→培训主管部门吊销《班组长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本单位下解聘文件→调度、安监、劳资及班组安全建设管理部门备案。

三、班组长职责 班组长应具有以下职责

1、在队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班的安全、质量和生产等工作,组织班组成员全面完成各项指标。

2、坚持把“安全第一”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岗位安全作业标准和上级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切实解决本班组在生产作业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保障安全生产。

3、坚持对本班职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准确掌握本班职工的思想、技能、身体状况,经常监督检查本班职工遵章守纪和运用“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操作法的情况,做好对本班职工的安全评估,不断增强本班职工自主保安意识和能力。

4、积极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总结本班组的安全工作。做到班前强调检查安全、班中巡查安全、班后讲评安全。把安全情况列为交接班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安排生产必须布置安全。

5、以现场管理为重点,优化劳动组织,科学组织生产,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强化质量管理,确保本班工作质量、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6、积极配合安监员和质量验收员做好现场安全班评估和动态监督,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切实维护职工安全权益,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7、充分发挥本班党员、群监网员、青监岗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凝心聚力,提高班组攻艰克难的战斗力。同时落实好“导师带徒”和安全帮教工作,保证本班组健康发展。

8、积极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班组竞赛等活动,组织本班职工参加学习培训,完成培训计划,提高班组职工综合素质。

9、坚持民主管理,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和建议,搞好本班内部分配,激发本班职工的工作热情。积极开展谈心、帮教、走访活动,向区队领导及时反映各种情况,切实帮助困难职工。

10、遇到险情时,要做到果断处置,及时报警,安全撤人。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向区(队)领导和应急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事故的救援、调查分析和处理。

四、班组长的权利 班组长应享有八项权利

1、行使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直接指挥权和管理权。

2、对各工种、工序、岗位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权。

3、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合理调配班组劳力分配权与经济分配奖惩权。

4、有制止“三违”权和对违章、违纪职工处分建议权。

5、对上级领导现场违章指挥,当场抵制权或越级上告权。

6、当作业现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并无法及时排除时,班长有停产整顿权;发现重大危险和异常时,有组织职工紧急撤离权。

7、对在安全生产中成绩显著者和制止“三违”、防范事故事迹突出者有建议奖励权。

8、对本班组职工的合法权益有维护权。

五、班组长的管理

严格落实班组长随班工作制度。班组长要与班组职工同上同下,加强班中巡回检查,认真做好班后总结,填写好随班工作日志,切实履行好班组长职责。班组长休假离岗期间,区(队)必须安排副班组长以上人员顶岗,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正副班组长不得同时轮休或请假。实行班组长动态管理考核制度。各队组要建立班组长管理与考核办法及相关档案,定期对班组长进行动态考核评比,实施优胜劣汰。

六、班组长待遇

1、各队给予班组长不低于本班平均分的1.3倍。

2、矿班组建设管理考核办公室将月度考核年终汇总,并打分排名,按照规定上报矿奖励名单及考核情况。凡按规定程序选聘的班组长,内班组无事故、无重大违章行为、出勤达到法定工作日的,我矿将按班组长在册排名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排名前十名的班组长,奖励情况如下:采掘开2000元/人,井下辅助1200元/人,地面800元/人。

3、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班组长,要给予经济上、精神上、政治上的激励。被评为“明星班组”、“明星班组长”的,除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择优选拔外,重点培养发展入党,优先安排外出疗养休养、考察学习、送到高等院校培养深造。

七、班组长准入考核

1、对违反准入条件和程序的,班组长配备不足的,处罚队长、书记各500元。

2、单位未建立班组长考核制度、管理考核档案或未及时组织班组长考核、无专人负责的,属于区队责任的处罚队长、书记各500元。

3、对复培不合格,不参加培训,班组长考核在矿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内累计三次倒数第一),现场违章指挥、作业或对违章制止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班组集体违章,不听从当班班评估员的建议、隐患排查不彻底或未排查隐患冒险作业的班组长,一经发现,一律处罚500-1000元/人,并吊销其资格证,向相关领导提出解聘申请,并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4、班组长未持证上岗的,按“三违”论处,一次处罚个人500元。

5、班组长考核内容见附表。

八、班组长培训

1、培训考核对象

矿属所有从事采煤、掘进、开拓、通风、机电、运输、洗煤作业的班组长

2、培训方式

(1)建立短信平台,利用短信平台发送培训学习资料。

(2)将培训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矿每一位从事采煤、掘进、开拓、通风、机电、运输、洗煤作业的班组长。

3、培训内容

以煤矿现场安全管理和劳动组织管理为主题,以《煤矿安全培训教学大纲》中有关采煤、掘进、开拓、通风、机电、运输、洗煤等工种班组长安全培训教学大纲为基础。

(1)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瓦斯治理等方面的有关标准。

(2)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瓦斯治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是《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

(3)煤矿有关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主要是采煤、掘进、开拓、通风、机电、运输及灾害防治等专业技术知识,煤矿安全生产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现场安全管理、劳动组织管理等。

(4)应急救援知识。主要是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基本知识,井下发生各种灾害后的避灾、救灾方法等。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主要是对近年来本地区或本企业发生的煤矿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等。

(6)经验交流。主要是现场安全管理和班组建设的经验,并研讨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整治“三违”和提升班组安全管理水平的主要措施等内容。

4、考核办法

(1)考核程序:每季度为一周期,在三个月内分三次考核50道题。考试日期为每月6号、16号、26号,参加考核的班组长每月视本人出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参加一次考试。合格分第一个月为75分,第二个月为85,第三个月为95分。

(2)考核规定

① 矿每日一题考试以当月劳资科出勤为依据,在矿正常上班的所有班组长必须参加考试,无故不到者视为考试不合格,扣除个人当月累计技能账户30%.② 严禁替考,发现替考者本人及替考者累计技能账户清零。

③ 每季度第一季度考核达95以上的,后两个月免试,由职工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

④ 各单位班组长在季度末有2人以上考核不合格的,处罚该单位,有一人次扣该单位职工累计技能账户的10%。

⑤ 考核方式为机考,考核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出勤时间在工作日内到职工学校预约进行原题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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