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区2009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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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区2009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通用12篇)

篇1:安源区2009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安源区2009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安源区位于萍乡市中心区域,农业人口92814人,耕地面积27000余亩,为保障我区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确保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根据市农业执法支队和区委、区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安源区农业执法大队联合区工商局、电视媒体等有关部门多次对全区农资销售经营户、农产品市场、农产品基地开展了农资打假及农药残留检测综合治理检查。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并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农药、种子经营户做好宣传工作,按照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对全省高毒禁用农药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赣农办字[2009]87号)文件要求,对全区的农资农药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检查监督管。

安源区农业执法大队从保障农民利益出发,加大农业执法,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台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0余份;排查农资经营户58户,监察农药数量达15500余公斤,未发现国家禁止销售的高毒高残留农药;没收在市场上销售的60余公斤青蛙,并全部放归农田。农民案件均得到妥善处理,农贸市场得以有序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农业执法大队严厉查处了坑农害农案件。涉嫌犯罪的案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坚决禁止以罚代刑。维护了农民的正当利益,减少农民上访上告事件,进一步加强了对“三农”的服务及社会的稳定。

二O 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篇2:安源区2009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制订方案

为认真贯彻农业部和省、市政府《2009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局党委对农业生产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始终那一世小说网 http://把农资打假工作作为全县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把农药监管年活动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农药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郭平超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王二木同志担任。下设办公室,由执法大队大队长王志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和有关行政执法机构都建立目标责任制。三是整合执法资源,实行联合检查,协同办案,市场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农药监管年活动方案和措施。

二、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农民自我保护意识

根据省农业厅[2009]4号文和市局农资打假工作方案。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为营造春季农资打假声势,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确保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同时在3月16日—22日,大队领导班子带领20多名执法人员和十多个农资经营单位携带优质农资产品及宣传资料到大桥乡、邢庄乡、门楼任乡、洧川镇、十八里镇、张市镇等,共150个行政村进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农药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介绍农资识假辩假,科学使用农业技术知识以及选购农资产品的注意事项,并向农民推荐优秀农资经营企业和放心农资产品,组织现场咨询,设立举报电话,提高了农民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达到了“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的目的,确保放心农资质量高、价格廉。四月下旬农资协会对全县农资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考核,评出17个诚信经营门店和16个农民信得过产品进行了表彰,充分发挥了协会作用。推进了协会工作扎实开展。

半年来,我们不失时机的在3.15、法规颁布普法宣传日活动中,积极组织人员在县城和乡镇人员密集地段大力的对农业方面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宣传车、横幅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做电视专题讲座1次,悬挂和粘贴宣传标语100条,宣传车120余辆次,宣传单1.5万多份。通过宣传,增强了农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真正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创造良好的环境。开展这些活动使农民特别欢迎,特别是对我们开展的现场培训、咨询深受称赞。

三、积极开展农业执法信息和调研工作

根据农业局党委要求,为使我们执法工作更透明,做到公正、公开、公平,更好的为三农服务,年初执法大队及时成立农业执法信息和调研工作领导组,把大队在农药市场管理工作的情况,及时的反映上级业务部门,使我们所做工作能受到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确保农业执法工作,扎实有效得到开展。半年来,共提供信息6条,调查报告1篇。

四、加快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通过开展诚信企业和优质产品推介活动,营造了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建立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逐步推行农资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和分类监管,充分发挥信用信息的监督、警示、规范、引导作用,建立“黑名单”制度,曝光违法违规失信企业,促使农资市场主体健全进销货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和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提高企业和行业的自律能力。

五、狠抓市场监管,规范农药生产经营

2009年我们继续对经营门店实行门店招牌、信誉卡、经营台帐、监督岗进行四统一。大力对农药市场进行专项治理。工作重心下移,重点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和乡、村农资集散地的检查力度,开展拉网式检查,清除隐患,不留死角。严把市场准入关,严厉查处产品标签、产品质量、广告宣传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商业欺诈和虚假广告。对农民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逐一进行了排查,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重点是加强禁用农药的管理,加强农药标签治理,进一步提高农药标签合格率。尤其在加强五种高毒农药管理方面,首先建立组织制定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对各经营门店鉴订管理责任,使农民提高了对五种高度农药违害社会的认识,经过对农药经营门店多次进行排查,我县农药市场上彻底杜绝了五种高度农药。

半年来,执法大队对全县17个乡镇农药市场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采取明查暗访、昼夜值班、蹲点、跟踪方式进行监管。严格农资市场管理,不放过任何一个死角。6个月来共检查企业6个,整顿市场17个,调解纠纷案件4起。

通过我们扎实有效的开展农业执法工作,农民对企业和经营者都有了较好的印象,现在的农药市场的产品合格率高于往年,农民基本上能够买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通过市场的监管,净化了农药市场,维护了农民的权益。为农民的增收,农业的增效,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篇3:安源区2009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淄博市2009年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的依据是《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地方性法规《淄博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等10余个法律法规或政府规章。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建设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办理了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安全监理等手续, 在工程建设中是否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依法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检查的方法是各区 (县) 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自检自查, 并向市检查组作出书面汇报。市检查组根据各区 (县) 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和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依据地方性法规《淄博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着重对被检工程是否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或商品混凝土, 是否向散装水泥管理部门足额缴纳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查阅在建工程相关资料和到工程施工现场检查, 发现全市在建工程使用散装水泥或商品混凝土及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总体情况是好的。在抽查的900多个建筑工程项目中, 多数建设工程都能按照有关规定自觉使用散装水泥或商品混凝土。一些重点建设工程如佳世客超市、运动员公寓和长途汽车站等工程都全部使用了散装水泥或商品混凝土。高青县被检工程使用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比率和其他区县相比达到了比较高的水平。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集中使用的建设工程, 因减少了沙子、水泥、石灰等建筑物料的现场存放, 施工现场比较清洁, 工地扬尘和噪声污染明显下降, 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进一步提升。在检查中对未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或商品混凝土的少数建设施工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亮起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红灯”。

淄博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执法检查中, 对每项被检工程按照检查程序进行了备案登记, 纳入工程检查档案, 以供将来对这些工程跟踪检查和工程完工后申退专项资金时核查。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结束后, 淄博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组织全体职工听取了执法人员的综合检查情况汇报, 认真进行了检查活动总结。针对在这次综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措施。如检查中, 在比较偏远的地区和农村, 有些建设施工单位不愿使用散装水泥, 认为散装水泥质量不如袋装水泥好;有的图价格便宜, 仍然进行现场搅拌混凝土;还有的单位弄虚作假, 偷漏交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等。针对检查中存在的这些问题, 淄博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制定了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的宣传措施, 特别是加强对一些偏远地区的宣传, 让人们充分了解使用散装水泥的好处, 知晓依法使用散装水泥和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有关规定, 打消人们对散装水泥一些认识的误区, 自觉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

篇4:安源区2009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会议指出,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是国家和省根据农业农村经济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农业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农业部《关于印发关于继续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农政发【2004】4号)要求:“争取3~5年内基本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形成一支素质过硬、廉洁公正、作风优良、反应快速的专职农业执法队伍。”2005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提出:“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搞好农业综合执法。”2010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提出:“推行农业综合执法”。特别是2010年省委1号文件明确要求:“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到2011年,县(市)全部实行农业综合执法。”2011年省政府12号文件再次明确:“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今年年底前市县两级完成建设任务。”国务院今年4月10日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意见》(国发【2011】8号)提出:“全面推进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可以看出,实行农业综合执法,绝不是哪个机构或哪个人的主张,是国家和省根据农业农村经济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做出的重要决策,是中央到省一以贯之的重要决定和部署。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实行农业综合执法的文件要求,站在全局的高度,以积极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会议明确,推行农业综合执法要以十七大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行政方针,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为中心,以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和构筑长效监管机制为重点,以改革创新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方式为突破口,以履行法律职责为己任,以整治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线,以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安全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会议提出,我省推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基本目标:一是建立健全县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到今年9月底,全省各县市全部实行农业综合执法。二是建设一支素质过硬、廉洁公正、作风优良、反应快速的专职执法队伍,担负起农业主要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三是加强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的制度建设,形成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农业执法机制。四是加快建立与市场经济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相适应,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监督制度。五是完善农业综合执法基础设施,执法装备和手段得到改善。

会议明确,全省推行农业综合执法:一是要整合农业执法职能。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主要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将分散在农业部门所辖事业单位的行政处罚权集中统一行使。凡法律、法规明确执法主体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统一由各级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行使。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原有机构停止行使行政处罚权,继续行使的,其行政处罚行为一律无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予撤销。成立后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与经营服务彻底分离,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二要是设置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农业执法机构设置,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要做到机构职能符合执法的基本要求,机构编制适应执法工作的基本需要,执法经费有稳定渠道和切实保障。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相分离原则,县级要对现有的农业执法机构、人员和职能等进行整合,以一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执法机构为依托,成立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可以实行一个机构加挂多个牌子,承担具体执法职能。根据规范统一原则,县级机构名称可以称“农业执法大队”,市级机构名称可以称“农业执法支队”。法制工作机构与综合执法机构可以合署办公。对报编制部门批准有困难的,可由农业局在机构内部先行设置,承担本县市的农业执法职责,条件成熟后再争取编制部门批准成立。按照行政执法主体化原则,农业局先行设置的综合执法机构,以局法制机构为依托设置,机构性质为农业局内设临时机构,名称可叫县(市)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办公室,由农业局正式发文设置。成立后的农业综合执法办公室承担本级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执法职能,集中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为了利于开展工作,综合执法办公室的人员可由局法制机构人员和从原委托执法单位中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从原委托执法单位中抽调的人员,其工作编制、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工作待遇等均在原单位保持不变。为便于协调工作,农业综合执法办公室的负责人,可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副职兼任。三是要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要严格执法人员的选拔标准,注重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使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在知识结构的搭配趋于合理。执法人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较强的工作能力、事业心及责任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廉洁、严格执法,关心群众、业务精通,行为规范。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办案水平,做到依法办事,公正执法。对不适应执法工作的,要及时调离执法岗位。

会议强调,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是农业行政执法体制的一项改革,涉及到职能和人员调整,必须要由各级农业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认真负起责任,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要求,研究解决综合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抓好这项有利于强化农业部门职能、有利于保护农民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把加强农业执法作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抓好、抓实,确保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有序、扎实开展。要积极争取支持。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需要多方支持。各级农业部门特别是还没有设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县市,要对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设置、职能界定、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与当地人事、编制、财政等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各方面的重视和支持,推动联合出台相关文件,为综合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环境。要加强工作督导。市州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的指导,深入基层开展执法调研,及时了解执法工作中特别是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有关问题的有效解决。

会议还实地考察参观了榆树市农业综合执法监察大队。榆树市农业综合执法监察大队在办公楼建设,大队的中队科(室)配置设施,工作职责、办公程序、会议、培训、检查、案件等工作资料的积累整理,队员的工作面貌和精神状态等方面,给参观者以形象直观的印象,对各县(市)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起到了促进作用。

篇5:安源区2009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2009年,局综合执法大队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履行大队职能,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各方面工作。现将2009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2009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及时转变安全工作职能职责,切实加强安全生穿越小说网 http://产和消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2009年,执法大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发〔2008〕123号文件要求,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外经、外贸、外资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持之以恒地对企业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

一是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尽快履行新的职责。2009年是我局安全职能重大调整之年。年初,局分管领导带领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及时与区安委会、区节假日办、区食品安委会、区消防大队等部门沟通协调,使商务部门的安全工作尽快步入了正轨。执法大队进一步强化对涉外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深入涉外企业,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为履行新的职能职责奠定基础。对外经、外贸、外资企业加强生产出口产品期间的安全监管,做到对涉外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不缺位、不越位。同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商贸流通企业的安全监管。新的职能职责转变后,面对新的监管对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强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遵守外事工作纪律,确保了外经、外贸、外资企业有一个安定、和谐的生产经营环境,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二是加强领导,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为切实加强对各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2009年,我局与6户外经贸企业、城区三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了2009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责任状,责任状签订率达到了100。

三是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执法大队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结合全区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实际,起草并下发了《××区商务局2009年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意见》(隆商务〔2009〕30号)、《××区商务局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区商务局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隆商务〔2009〕51号)。从创新和转变上探索推动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是狠抓落实,积极开展对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执法大队开展了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维稳安全工作,督促各企业把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经营安全。2009年,先后共组织了20次安全检查,出动检查车辆51车次,人员87人次,隐患整改17处。由于制度健全、措施到位、工作有力,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2009年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事故,达到了预防和“0”指标的目的。

五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意识。为切实提高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意识,我局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在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6月10日,执法大队和区屠宰办6人参加了全区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并要求企业加大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为广大群众宣传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知识。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营造了人人关心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重视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和谐氛围。8月5日—7日,我局组织举办了为期3天的全区商贸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培训班。全区各商贸流通企业、外经贸进出口企业、商场超市、“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成品油经营企业、生猪定点屠宰厂的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以及区商务局全体干部职工共计110人参加了培训班。在培训会上,区商务局副局长杨海东同志分析了当前全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形势,并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商贸流通企业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对下一步如何做好商贸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杨副局长从猪肉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商贸流通企业的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等知识三个方面进行了授课,通过培训,使与会者进一步增强了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知识的了解,提高了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意识,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保障。

(二)加强肉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

众吃上“放心肉”

2009年,执法大队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区猪肉及肉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全区非法屠宰、“注水肉”、“白皮肉”和病害猪肉上市等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杜绝。我区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穿越小说网 http://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务局综合执法大队,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是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全区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制定了《××区商务局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下发到全区21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企业。安排部署了我区开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时间、方法、步骤,明确了任务和职责。督促了21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天顺、百大超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采取有效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相继开展了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强了城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取得明显成效。自2008年12月10日至2009年4月10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出动车辆50余台次,累计检查单位67家,整治重点地区35个次,整治重点单位67家。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15条,并得到及时解决。整治期间,我区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接到举报投诉为0起,案件查处为0起。

三是认真开展猪肉食品安全专项大检查。执法大队和区屠宰办加强猪肉食品市场的监管和检疫检验督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2009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122台次,累计检查单位21家186人次,检查肉类市场20个4117人次。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20条,并得到及时解决。接到举报投诉1起,调查核实1起。我区没有发现出售

“白皮肉”和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以及猪肉及肉食品含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确保了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

四是认真做本文来源:公务员在线http://好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换证工作。按照每厂(场)“一证一牌”的要求,认真初审全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提出的换证申请,全面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符合条件的重新确认资格并换证,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合格的予以换证,仍不合格的予以取消资格。经审核,报上级批准,全区21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有18家符合资格条件,并取得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有3家不符合资格条件,责令限期整改。5月25日至5月27日,执法大队和区屠宰办分别到城区、河图、板桥、汉庄、辛街、瓦渡等乡镇为取得资格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颁发了证书和标志牌。

五是认真做好猪肉产品安全监测。综合执法大队和区屠宰办高度重视猪肉食品安全,严格检疫检验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城区各定点屠宰企业、农贸商场巡查鲜猪肉市场情况,掌握鲜猪肉市场供求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加强鲜猪肉市场的管理,确保猪肉食品安全。

六是认真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综合执法大队将原来的生猪屠宰情况月报表变为周报、月报制度,每天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供××城区生猪屠宰量,每星期发布××城区毛猪收购价,鲜肉批发价以及鲜肉不同部位零售价格情况,生猪屠宰管理的情况及时在《××商务信息》中向有关部门通报。同时,根据上级的指示,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做好疫情监控,信息报送工作。2009年完成××商务信息14期,占局对我大队考核量的140。

篇6:安源区2009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xxxx年,x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以执法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为抓手,严格执行农业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农业投入品、动物卫生监督和禁渔执法监管,切实履职尽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利益。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涉农专项行动为着力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助力新冠肺炎防控和非洲猪瘟防控提供强有力支撑。xxxx共完成执法监督抽样任务xxx个(食用农产品xxx个,农业投入品xx个,饲料xx个,兽药xx个,肥料x个)。处理各类投诉举报xx起,处理涉农纠纷x件。全年出动执法人员xxxx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xxxx余车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个体)xxxx余家次,发放宣传资料x万余份,指导培训x场次,指导培训xxx人次。办理涉农行政处罚案件xx件(其中xx件简易程序案件,x件移送案件),罚没款xx.xxxx万元,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二、分类执法监管情况

(一)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分时段对重点农资产品开展了四次专项整治行动。x-x月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和种子专项整治行动,在种子检查方面,以种子标签和经营档案为突破口,重点查处未经审定品种、无包装及流动经营行为,严格落实种子销售备案制度,大力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在肥料检查方面,重点查处未取得登记证号的肥料产品。在农药检查方面,加强对禁限用农药的监督管理,重点查处超范围经营限用药行为。x-x月开展了卫生杀虫剂专项执法行动,执法人员深入家乐福、好又多超市、世纪摩尔百货、利民连锁等各大超市,对其销售的蚊香、杀虫气雾剂、电热片蚊香、驱蚊花露水等卫生杀虫剂进行全面排查。x-x月开展了食用菌生产及菌种生产经营主体专项执法行动。通过调查企业、走访菇农、查看菇棚等多种形式,对全县食用菌菌种生产企业及食用菌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有无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建立经营档案、是否进行经营备案等。全年共检查农资经营门店xxx家次,种植基地xxx家次,出动执法人员xxx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xxxx余份。二是开展联合检查行动。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智慧监管平台,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通过系统随机匹配监管对象与执法人员,共检查农药经营企业x家、肥料经营企业x家、种子经营企业x家,其中,发现x起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改正,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传至智慧监管平台。三是严肃查处农资案件。严格落实农药经营许可证制度,限制使用农药定点销售制度,大力查处禁用农药、种子和肥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查处。全年共办理种子行政处罚案件x件,罚没款x.x万元,办理肥料行政处罚案件x件,罚没款x.x万元,办理农药行政处罚案件x件,罚没款x.xxxx万元,办理农产品行政处罚案件x件,罚没款x.xx万元,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四是积极协调处理农资纠纷。积极转变观念,受理群众投诉,加强对农服务。全年共处理涉农纠纷xx余起,既保护了农民利益,又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二)深入开展渔政监督执法,保护县域水生态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禁渔期及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为禁渔、禁捕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二是强化宣传,通过张贴《禁渔通告》《禁捕通告》《野生动物保护法》《水产(渔政)行业重要法律宣传海报》、树立宣传牌等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信、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全年共出动执法宣传车辆xxx余车次,发放宣传资料x.x万余份,张贴标语xxx幅,张贴宣传通告xxx张,花草牌xxx个,横幅xxx个,宣传画册xxx张,告示牌xxx个,开展宣传报道xx次。三是强化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结合“河长制”,以镇(街道)网格员、村(社区)治保员对辖区内河段开展巡查为主,相关部门、渔业执法人员开展全流域巡查执法为辅,逐步形成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四是大力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将“中国渔政亮剑xxxx”、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重点水域禁渔、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及清理整治违法渔具、打击电鱼活动、春季禁渔和十年禁捕工作有机结合。全县共组织联合执法行动x次,出动巡查及执法人员xxx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xx车次。加强对水生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的管理,检查水生野生繁育场所xx余家次,检查经营场所xx余家次。加强城区重点水域禁渔执法,对xxx余名游钓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劝离,对xx名不听从劝导的游钓人员给予警告处罚,清理整治违禁捕鱼网具xxx张(副),清理取缔涉渔艇筏xx艏,没收渔获物xx.x公斤,放生鱼获xx余公斤,组织集中销毁活动x次,行政立案查处xx起(含移送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x起)。

(三)全面推进养殖执法监管,维护畜牧业健康发展

针对农产品种养殖过程中质量安全管控不规范、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农业投入品交叉检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兽药市场专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消除风险隐患、行业“潜规则”和黑恶势力保护伞,规范农产品及投入品生产经营行为,全年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切实保障了x人民 “舌尖上的安全”。全年出动执法人员xxx余人次,检查养殖业生产经营业主xxx户(次),规范整顿畜禽产品经营市场x个,发放宣传资料xxxx余份,开展法律法规培训x次,培训人员xxx人次。

(四)强化动物卫生监管,确保全县肉产品质量安全。

以“智慧动监”和动物卫生监督“xxxx”工程为抓手,认真落实“动物移动严管”、动物标识管理、养殖屠宰环节卫生监管、动物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监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监管职能。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全年共开展法律法规宣传xx次,发放资料xxxxx余份,举办培训x期,培训执法人员xx余人次,全面提高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强化动物卫生监督。严格落实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规程,积极开展微信APP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率达xx%。全年共开展生猪产地检疫xx万头,禽类产地检疫xxxx万羽;屠宰检疫xx万头,检疫率达到xxx%;规模场备案xxx家。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以《打击违法违规生猪调运百日专项行动》和《打击违法违规生猪屠宰百日专项行动》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畜禽调运和屠宰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办理案件xx件,其中x件被x市农业农村局评为优秀案件,全年罚没收入xx.xxxx万元,移送公安x件。其中生猪调运和屠宰案件xx件。

二、xxxx年工作思路

1.积极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省市各级执法综合技能培训,提升队伍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

2.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保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执法监管的严打高压态势,确实保障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3.积极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加大对全面禁捕期电、毒、炸鱼的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渔业生态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我县渔业生态环境。

4.持续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大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实施检查,在检查中及时发现坑农、害农和损害农业生产行为问题。

5.继续加强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整顿零散商家,坚决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兽药饲料的行为,确保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

篇7:XX年农业综合执法队工作总结

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相关股站的大力支持下,我队的执法工作,以保证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用药、用肥、用种安全为工作目标,以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监管为重点。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不动摇,狠抓农资市场的源头治理和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执法职能作用,使我县农资市场秩序实现了好转,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多轮驱动,从各方面提升农业执法、办案水平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全体队员加强《农业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学习,每年都参加省农委组织的涉农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二、夯实基础,努力抓好农业法律法规普及工作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起步晚、底子薄,要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充分履行好依法治农的职责,让更多的群众增强维权意识,加强农业法律知识宣传学习,是一条必须遵循的规则。一是结合“放心农资进万家”活动的开展,向广大人民群众和农资经营户散发各种宣传资料5200余份,悬挂横幅6条、张贴标语350余张,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680多人次;二是 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为主题,以送科技、送法、送优质农资下乡进村为重点的宣传活动。

三、加强监管,全面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一是严格审核农资经营资质,从源头上防止假劣农资进入市场。我们对境内186家生产、经营农资的单位和个人都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经营者进行了备案登记。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按照工作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县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52余次,出动执法人员268人次,抽检农资样品39个,检查农资经营户178家,检查市场40处,立案查处案件5起,下达整改7份。在检查中突出重点,对重要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重要环节进行重点监管。确保了农民生产安全,有效净化全县农资市场,规范农资经营行为。三是加强日常监管,杜绝重大农业事故发生。一方面通过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有效结合,随时掌握经营动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对发现的大案要案进行从重从快处罚,另一方面加强对农资产品售后的监管,利用下乡执法检查,经常深入农村、田间地夕,进行调查研究,对因农资质量给农业生产造成影响的,努力责成相关责任人作出依法赔偿,尽力将影响消除在基层。同时构筑执法调解平台,本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认真做好涉农纠纷的调解 工作。我队今年受理因种子、农药质量等问题投诉案件多起。其中调处烤烟、西瓜药害:受害面积涉及烤烟240余亩、西瓜80亩,补偿金额合计25余万元,成功化解经销商与农民的经济纠纷;调处晚稻种子纠纷20余起,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耕地质量保护工作。

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通过强化市场准入、检测检验、查处曝光、督导检查等综合措施。在以粮食、水果、蔬菜、茶叶等农产品为监管重点,狠抓基地建设、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产品检测、质量追溯等执法工作。二是着力推进耕地质量保护。耕地资源是农业的基础,只有保持稳定的耕地面积和质量,才能保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矿业发展越来越迅速,导致局部地区的农田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耕地质量明显下降,我们把破坏耕地土壤肥力和恶意改变耕地用途的案件为切入口,严厉打击耕地质量违法行为。

五、再接再厉,把农业执法工作做得更规范、更圆满。

总体来说,我队XX的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工作比较到位,部署了全年农资打假方案,没有发生重大坑农害农案件。立案查处案件5起,全部已经结案。受理的农资纠纷已配合相关股室调解处理好。

篇8:安源区2009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2012年四川省有14个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被列入全国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项目。经过1年的努力,各项目实施单位完善了农业综合执法基本制度,开展了农业执法信息统计工作,加强了大要案及跨区案件的查办协办,配备了必要的执法取证设备,执法队伍更加规范,执法效率有了明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显著提升。

全省各级农业部门以全国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项目为契机,主动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强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机构设置和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手段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到目前为止,全省21个市(州)、181个县(市、区)均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大队),实现了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全覆盖。其中经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有194个,编批率96%。2012年,全省农业系统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 165件,与往年相比案件办理数量大幅上升,零办案执法机构数量大幅下降,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9 000余万元,更好地确保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篇9:安源区2009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从会议调度情况看,在5月23日召开的全省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会议后,全省各地高度重视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推进综合执法工作,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取得新成效。5月23日后,全省又有21个县市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全省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达43个,占全省应建数的90%。目前,全省还有3个县市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组建当中,有2个县市正在筹划起动中,这5个县市都表示,在今年9月底前都能按要求完成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建设任务。

会议进一步统一了对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认识。会议指出,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是国家和省根据农业农村经济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农业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和法定义务的要求。实践证明,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提升了农业部门市场监管能力,提高了农业部门社会管理的水平,强化了农业部门履行法定义务和工作职责的能力,促进了农业部门行政职能转变,强化了农业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地位,提高了执法效力和农业执法的威慑力与办案效率,树立了农业部门新的社会形象,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会议进一步明确,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主要是相对集中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不是对行政管理权、行政审批权和检验、鉴定权的综合。农业部门先行设立的综合执法机构,要以农业部门内设的法制机构为依托,整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权与相应的执法监督检查权,实行执法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执法人员统一安排调度、行政处罚权统一集中行使。

会议强调,全省各地要坚定不移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到今年9月底前,全省县市全部实行农业综合执法,全面完成综合执法建设任务。省对各地工作检查验收的主要标准有五项:一是要有設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正式文件;二是要有综合执法工作机构;三是要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执法人员;四是要有综合执法机构的办公场所;五是要有开展综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制度。

篇10:安源区2009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赵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赵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站成立于1998年,是农业部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第一批十个试点县之一。根据省农业厅、市农业局的指示精神,经县编委批准,于2005年7月更名为赵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能是对种子、农药、肥料、植物检疫、农业环境保护等进行统一管理,并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负责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审核上报,肥料登记证的初审及植物检疫办证工作。2005年赵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在省、市、县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全体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查处了一批不合格农资产品,圆满完成了上级领导交给的任务,理顺了农资市场秩序,为我县农业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为使明年农业执法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争取在全省居领先水平,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净化农资市场,规范经营秩序为目的,以打击假冒伪劣农产品为中心,以查处典型案例为突破口,以加强日常监管为手段,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减少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增强农产品竞争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稳定。

二、保障措施

1、继续深入宣传农业法律法规

法制科挂靠执法大队,负责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及日常法律监督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强大攻势。利用电视广播、集日咨询、阳光投诉、下乡检查等多种形式,送法下乡。在农资产品集散地、经营场所以

及集中居住地设立宣传栏,普及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2、建立经营人员自我约束机制

对经营人员进行培训。为提高农资经营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经营行为,开展集中培训,使农资经营人员对农业法律法规有关内容有了进一步了解,做到知法、守法,推进农资市场的诚信体系建设。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进一步健全 和充实农业执法队伍,加强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真正建立一支作风硬、素质高的农资打假队伍,提高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切实提高市场监管能力。

三、工作目标

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争取查处一批大案要案,确保无重大假冒伪劣农资案件发生,杜绝群体上访事件。突出抓好重点市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的查处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和生产、流通、使用三个关口,对规模较大的农资批发市场坚持长期监管,对各乡镇小经营门市进行拦网式检查,力争在本彻底取缔无照、无证、无标识生产经营单位,使种子、农药办证率和年检率均达到95%以上,各类违法案件结案达到95%以上。继续清缴毒鼠强,确保无恶性中毒事件发生。

四、工作重点

(一)、农药市场

1、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农药经营许可证进行年检,对经营资格重新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缔。

2、以高剧毒农药和杀鼠剂为重点,严厉查处含有五种有机磷的复配农药及高剧毒农药,加强蔬菜农药残留监管,确保农民用上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继续做好杀鼠剂经营核准网点的管理工作,抓好毒鼠强的清查收缴、安全置换工作,确保无恶性中毒事故发生。

3、继续落实农药销售台帐和诚信卡制度,实行可追溯管理。

4、加强农药标签的查处力度,确保农药质量,2-3月份进行标签抽查工作,重点查处麦田除草剂,5-6月份重点查处假冒农药登记证的农药及玉米田除草剂,7-8月份对标签不合格的常规农药产品、以肥代药的生长调节剂进行重点查处,9-11月份开展以冬小麦、蔬菜保护地用药为主的秋季专项整治活动,并对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禁、限用农药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从源头上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5、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农药行为。

(二)种子市场

1、按照《种子法》要求,严格审核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完善办证手续。

2、以种子标签和经营档案为突破口,重点查处未经审定品种、无包装及流动经营行为,大力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

3、加强常规种子生产管理及繁种田质量检验工作。

4、加强质量监督,保证种子质量。

(三)肥料市场

1、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检查生产企业产品是否取得登记,有无假冒伪造登记证行为,有效成份含量与批准登记的内容是否相符,有无转让登记证现象,是否附有标签,有无擅自修改标签行为等。

2、检查经营门市把好进货销售关,利用三夏、三秋,以复混肥、叶面肥、微肥为重点,以登记证号、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为主要内容,重点查处未取得或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和无产品质量标准、无质量合格证等违法行为。

(四)植物检疫

1、严禁未经检疫私繁乱调。

篇11:安源区2009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2011年高平县农业局综合执法大队以服务“三农”为方向,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强化农资市场管理、加强农业执法监督,使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轨道。为我县农业生产保驾护航。一年来经过执法大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现将2011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80余人次,检查125余次,出动执法车辆103余次,对全县农资经营单位的种子、农药、化肥市场进行拉网式巡回检查,检查企业7家,农资经营门点1300个(次),查处不合格产品数量13.5吨,货值30余万元,查处各类违法案件71起,其中:种子案件29起,农药案件24起,肥料案件18起;受理农民投诉案件2起,协商调解处理1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达14余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培训学习,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增强经销人员守法经营意识

为做好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我队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利用单位学习日组织学习农业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同时加强农资经销人员经营知识培训,举办了一期全县农资经销人员培训班,邀请区市农业专家重点培训学习了《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了经营人员业务知识能力,增强其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的意识。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为使农资打假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和农业部开展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于3月24日-30日组织相关企业出动宣传车26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农药管理条例》、《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农资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帮助农民识别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能力。共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播放录音磁带12盘,接待咨询群众2600余人次。

(三)、加强农资市场专项检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1、开展辖区内种子市场检查工作。以小麦、玉米种子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自2月下旬开始,我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拉网式检查,对辖区内种子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及种子代销点、送种下乡和走乡串户的种子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核查、清理。全面掌握了我县种子经营者的经营情况,建立起动态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将假劣种子案件的发生消灭在萌芽状态。重点查处侵权品种、无代销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未审先推品种、擅自引种等违法活动,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种子、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查处无证经营3家,封存未审先推玉米品种6个750公斤,封存无植物检疫证书4起,超范围经营5起,限期整改4起,由于整治力度大,加上正面教育,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经营者,规范了种子市场秩序。种子合格率提高了5个百分点,达90%以上。

2、加大农药市场监管执法力度。

(一)是实施农药市场准入备案制度,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市场准入的实施,在农药监管的源头建立起一道坚固的“防火墙”,杜绝假劣农药产品进入市场。全年备案生产企业83家,备案品种355个。

(二)是实行高毒限用农药定点专营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督促定点销售门店建立经销台账制度。定点单位进货时其经销台账要详细载明农药名称、生产厂家、登记证号、防治对象、毒性、进货时间、数量等内容。销售时实行实名制,严格记载销售对象的地址、姓名、联系方式、数量等信息,实行可追溯性管理。

2、建立单独存储、专人专管制度。对高毒高残留农药,定点单位应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专人专管。

3、建立定点经营责任制。执法大队与定点销售单位签订高毒、高残留限用农药定点销售责任书,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对违法销售假劣农药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农药的定点单位在依法严厉查处的同时予以摘牌。

(三)是开展农药市场巡查,严查假劣农药、过期农药、未经登记农药、高毒高残留农药、盗用登记证号、随意扩大防治作物和对象,随意更改农药毒性标志等行为。

(四)是开展农药市场标签抽检工作,在农药销售旺季按农药种类分品种进行标签抽查,从农药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登记证号、生产厂家等内容进行登记,通过农药电子手册查询标签合格情况,共抽查产品40个,合格36个,合格率90%;

3、加强肥料市场整顿力度。

今年执法大队分开展了两次肥料市场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销售无登记证产品、登记证过期产品、一证多用产品、假冒伪造登记证产品及养分含量与登记不相符产品,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肥料产品,无标签、标签内容不全,以及擅自修改扩大适用范围的产品。突出抓好重点品种。在春耕、夏种、秋种生产期间,以复混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及配方肥为重点,开展肥料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查处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等。全年累计查处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产品20余个次,有效成分含量与公告登记批准不符的肥料产品3个,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1个。总计查处各种不合格肥料产品300余吨。共抽取并送检肥料样品32个,其中合格29个,合格率达90.6%,比去年提高一个百分点。

4、开展植物检疫工作

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工作,严格按照小麦种子产地检疫规程对我县小麦种子进行产地检疫,对检疫合格的地块,依法发放《产地检疫合格证》,种子生产单位凭《产地检疫合格证》销售和收贮良种。尤其对统一供种的地块,执法人员多次深入基地进行检疫病虫害调查和种子质量检查。不合格基地坚决废除。不能作为种子收购。2011年共实行小麦产地检疫面积3.24万亩。检疫合格种子283.3万公斤,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书30份;办理蔬菜瓜果调运检疫18批次,检疫合格蔬菜瓜果21万公斤。

5、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今年我们对全县农资经营门店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大检查,要求农资经营者做到进货有发票,销货有经营台账,不违规经营违禁药品,产品分类摆放、明码标价、店面清洁卫生。二是加强无公害基地农业投入品管理。给无公害基地发放国家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单,指导农户科学合理施用农药,杜绝国家限用农药在蔬菜、瓜类、果树上使用的现象。三是开展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监督管理专项检查。深入全县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检查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情况、产品包装、标识情况、有无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现象,四是不定期对无公害蔬菜基地的产品进行抽检。每年平均抽取样品30个,合格率100%。今年4月份,省农业厅在我县随机抽取蔬菜样品22个,包括十余种蔬菜例行监测,全部合格。这也是连续三年全部合格,从而保证了全县人民能够吃上放心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力量及队伍建设薄弱,人员不稳定,特别是农业技术人员缺少。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执法经费投入不足,用于执法检查的业务参考资料缺乏,执法工具和手段 落后,致使正常的执法工作滞后。

(三)、没有必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仪器和经费,检测手段落后,无法正常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四、明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抓好执法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执法队伍。

(二)、继续实行农药备案和市场准入,目前,已在农业局备案农药200余种,全县设立限用农药定点专营店40个,并建立详细台账。2012年计划备案农药品种300个以上。

同时全年计划对全县所有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10次拉网式检查和4次针对高毒农药、违规烟剂的专项检查治理,检查生产企业32个(次),经营门市2000个(次)以上,抽取农药样品300个以上、质量抽检20个以上。

(三)、肥料市场监管

分春季和秋季两次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计划抽查经销单位150个次,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以上,重点开展“三查”:即,查肥料标签是否合法规范,有无擅自修改标签内容行为;查肥料登记证是否真实有效,有无转让、假冒、伪造登记证行为;查质量是否合格,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是否与登记批准的内容相符。(四)种子市场监管

计划三月份针对玉米种和十月份针对小麦种子的两次全县种子市场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种子标签标识内容、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和经营档案;重点检查漏报、瞒报的可疑品种;

(五)、继续开展植物产地和调运检疫工作,严把产地和调运检疫关,确保我县农业生态安全。

(六)、继续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购销环节检查整治,确保食品安全。

高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篇12:安源区2009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__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组织领导下,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整合执法职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农资监管手段,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水平,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的作用,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现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大队自1月24日开始,深入各乡镇辖区内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的农(集)贸市场、超市及特种养殖基地摸排宣传、监督检查。一是加强源头防控措施,集中力量联合强化对特种养殖基地、农(集)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禽类、野生动物等交易、屠宰的监管。二是督促特种养殖基地在疫情解除前每日按照卫生条例和本次疫情防控要求对场地和动物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严禁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三是督促农产品交易市场,一律关闭辖区内各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及屠宰活动。四是加强对从事市场经营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科普宣传工作。

截止2月25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4人次,执法车辆14车次,对全市辖区范围内3家次竹鼠、豪猪特种养殖基地、6家次畜禽规模养殖场,24个次农(集)贸市场、74家次活禽交易宰杀店、6家次餐饮店、6家次超市进行排查、监督检查。发放《****市农业农村局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宣传材料230余份。通过微信、QQ等进行疫情防控宣传110余条。

二、农资市场监管情况

(一)违法销售、使用除草剂等农药专项整治

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大队自2月2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销售、使用除草剂等农药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加快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打下坚实基础。

截止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31人次,执法车辆58车次,对全市8个乡镇25家农药经营店进行了专项检查,签订《农药诚信经营承诺书》25份。重点检查农药经营门店是否存在经营禁限用农药、高毒高残留农药、假冒伪劣农药、过期农药和上架销售除草剂等行为;是否存在购销台账记录不全、与其他物品汇杂销售、不按要求摆放的情况。对存在上述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同时,严厉查处街天无证非法流动摆摊经营农药行为,共没收街天无证流动摆摊销售除草剂等农药27件(500余市斤),老鼠药(溴敌隆)2公斤。通过两个阶段的集中专项整治,目前农药市场秩序得到全面治理,全市25家农药店无上架销售除草剂等高毒高残留农药。

(二)春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

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63人(次),车辆15车(次),对全市8个乡镇23家种子企业的门店进行监督检查,并分别签订了《种子经营质量承诺书》。抽取种子样品94个,代表种子批125.7吨。其中杂交玉米抽取72份样品,代表种子批114.3吨、杂交水稻抽取22份样品,代表种子批11.4吨,样品抽取率达100%。

1、经营主体合法性。种子经营备案登记和种子经销人员持证上岗检查情况:种子经营网上备案24个经营门店419个品种,备案受理22个经营门店404个品种。在检查中发现有2家种子经营门店部分品种备案不及时及上传资料不全(原因:正在申请办理备案证书);不存在无证经营现

2、种子经营档案及购种凭证检查情况:在检查的种子经营门(店)中,销售的种子都已备案、不存在超范围经销;没有再委托和拆包销售等现象。种子经营档案(两证两帐)规范、基本规范的有20家,占检查总数的87%;不规范的有3家,主要存在不开购种凭证;台帐记录不及时。

3、种子标签标注检查情况: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规定,检查27个种子标签中,符合要求的种子标签有27个,占检查总数的100%。且二维码制作规范和可追溯实现。

4、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在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的检查中,销售的种子均为我市准入品种,没有未审先推的种子,检查的27个品种都符合要求,符合率100%。

通过监督检查,未发现经营假劣常规种子行为,但是部分经营户在销售蔬菜种子当中依然不规范的品种,执法人员对这部分产品的经营户做了限期改正和清退的要求,同时现场宣传《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标签使用说明》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农兽药整治百日行动

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及时发现禁限用农兽药违法销售、使用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大队按照《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关于开展农兽药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怒农办发〔2019〕393号)文件要求,于1月1日至3月1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执法车辆15车次,对我市农兽药经营主体、种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农药经营店28家次、兽药经营店11家次、规模养殖场3家次。未发现违规销售假劣农兽药行为。

(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3月10日,全国、全省2020年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视频会议精神、《xx省2020年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实施方案》、《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怒农办发﹝2020﹞61号)文件精神,有效遏制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市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0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怒农办发〔2020〕61号)文件要求,大队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乡(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截止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5人次,执法车辆50车次,检查种子经营店23家次、肥料经营店21家次、农药经营店60家次、兽药经营店40家次、饲料经营店71家次。检查中未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农资情况,对存在台账记录不全、无专柜销售、药品摆放不规范、与其他物品混杂销售等情况的经营户12户,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

(五)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

根据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农业农村部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的通知》(农牧发〔2020〕20号)、《xx省农业农村厅 xx省交通运输局 xx省公安厅转发农业农村部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文件的通知》(云农牧〔2020〕27号)及《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怒江州交通运输局 怒江州公安局转发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文件的通知》(怒农发〔2020〕106号)要求,为有效控制非洲猪瘟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严厉打击“炒猪”、违法违规调运等行为,保障生猪规范有序调运、确保恢复生猪生产安全生产环境,我市公路动物临时监督检查站24小时值班,对进出我市及经过我市的生猪调运车辆加强查证验物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严防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的行为发生,截止9月11日两个防堵点共检查车辆609辆,检查生猪7096头。

(六)兽药、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日常监管

大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5人次,执法车辆46车次,在****市辖区内开展兽药、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督执法检查,累计检查兽药经销店31家次、化肥经销店29家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销店69家次。对部分摆放不规范、制度未上墙、销售台账记录不全的经营店,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要求限期整改。

(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转发xx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通知(怒农便签〔2020〕148号)文件要求,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农资市场开展无证无照查处工作,通过全面的检查,我市25家农药经营、20家兽药经营店、23家种子经营店、26家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店、16家水产养殖户均有证照。

全年各项监督检查过程中,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6份,责令涉嫌违法经营户限期按整改要求改正其违法行为。

三、渔业渔政执法情况

(一)2020年禁渔期工作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维护自然水域生态平衡,切实加强渔业水域生态文明建设,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全市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州关于做好2020年禁渔期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关于印发《xx省“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1、印发了《****市2020年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市“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市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对禁渔期重点水域专项执法行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违规渔具渔法专项清理整治、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等渔业执法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各部门的职能职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印制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140余份,发放粘贴到各乡(镇);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录制成汉语和傈僳语双语版,及时传送到各乡(镇),要求在各村、组进行语音播放宣传,并利用电视平台进行播报,做到家喻户晓。

3、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执法车辆30车次,开展禁渔期专项执法巡逻检查,查获禁渔期非法下网捕捞5起,没收不符合规格的渔网10张,渔笼5个;放生鲤鱼约20斤左右,劝返非法垂钓人员35人次,并现场进行禁渔期通告相关内容和渔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大队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草局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执法车辆4车次,检查2个特种养殖场,未发现销售野生动物行为,发放宣传材料50余份。

(三)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

为做好“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之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工作,持续加大对电鱼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大队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 执法车辆8车次,开展联动协同执法,深挖排查违法电鱼活动线索,严厉打击违法电鱼活动、违法制造、销售电鱼相关器具的行为,加强对违法电鱼活动多发频发,群众反映多水域的执法巡查力度,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

(四)违规渔具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xx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 年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云农办渔〔2020〕86 号)和《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抓好 2020 年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怒农办发﹝2020﹞148 号)文件要求,大队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乡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一是检查各乡(镇)店铺是否销售用于电鱼、炸鱼、毒鱼的物品和工具;二是检查否销售不符合规格网具、电鱼器具等禁渔用具。共出动检查人员82人次,执法车辆20车次,开展违规渔具清理整治行动32次,召开违规渔具清理整治会议18场次,发放宣传材料 142 份,检查渔具销售门店3家,销售渔具摊位20个,收缴违规电鱼器具2套。

(五)开展怒江中上游国家级特有鱼类保护区“绿盾 2020”遥感监测点核实工作

根据《xx省生态环境厅、xx省交通运输厅、xx省农业农村厅、xx省水利厅、xx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联合开展“绿盾 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和《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怒江州交通运输局、怒江州农业农村局、怒江州水利局、怒江州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关于联合开展“绿盾 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执法车辆4车次,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对涉及我市****段怒江中上游国家级特有鱼类保护区内遥感监测点 167 个(其中涉及农业用地和鱼塘 7个,居民点 9 个,采石<矿>采沙点 2 个,乡村道路及桥梁 118个,易地搬及其他 31 个)进行核实,核实结果基本上与xx省生态环境厅的卫星遥感经纬度吻合,为此建议对涉及****范围的167个遥感监测点给予销号。

(六)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1、根据《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怒农便签〔2020〕215 号要求,对水产养殖户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在生产过程中是否使用国家禁止的饲料添加剂和是否违规使用《兽药管理条例》禁用对兽药和化合物、人用药、原料药以及假劣兽药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执法车辆2车次,检查水产养殖8家,同时与水产养殖户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8份;向水产养殖户发放《水产养殖明白纸2019年1、2号》和《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等宣传材料50余份。

2、根据《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近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怒农便签〔2020〕111 号要求,对水产养殖户渔业生产用电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水产养殖户的生产用电(增氧机、排灌设备、饲料投饵机等线路)方面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执法车辆10车次,检查水产养殖8家,与水产养殖户签订《****市2020年渔业生产安全责任书》8份,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

(一)协助开展农残检测抽样工作 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在六库城区各农贸市场、超市进行蔬菜农残检测抽样,共抽样117个蔬菜样品。

(二)协助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湛江、XX检测组)、州农业农村局开展例行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共出动执法人员7人次,在****市范围内抽取畜禽样品22个、农产品样品25个。

五、活畜禽承运车辆备案工作

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9号》规定对车辆所有人和承运人开展现场材料审核,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启用国家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系统的通知》(农牧便函[2019]1060号)文件要求,帮助车辆所有人或承运人通过微信小程序“牧运通”填报车辆信息,并完成网络备案审核工作,截止3月27日共受理活畜禽车辆备案43车次(其中:生猪车辆备案42车次,活禽车辆备案1车次)。此项工作按照省、州相关文件要求,于3月31日交予****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

六、农机监理工作情况

(一)对辖区农机驾驶人员及农机车辆的安全监督检查

根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实行对全市在册登记的农机拥有者和使用人员进行执法监督检查职责。至目前,全市在册拖拉机数为934台,年内无新增拖拉机,在册登记驾驶人有2181人,2020年新增驾驶培训二期共42人,驾驶人持证率达100%。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长效机制

1、加强与农业机化技术服务中心内部协作,及时沟通了解农业机械及驾驶人员登记信息和动态管理情况,以便为农机执法检查提供有效、准确的监管信息数据。

2、年内与市法院、公安交警、城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协助办案11起(提供农机违法协查信息);协助市公安交警大队处理拖拉机违法案件,吊销拖拉机驾驶证2本。

3、联合各乡镇农机管理站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及脱检清销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执法车辆13车次,深入4个乡镇,13个村民小组,检查拖拉机60辆次,普查拖拉机驾驶人60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11份。

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情况

全年办理一般程序案件5起(办结4起、正在办理1起),其中: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案件3起;经营劣兽药案1起,涉嫌销售不合格农产品案1起;罚(没)款金额共计人民币柒仟陆佰贰拾元整(¥7620.00元整),均已在法定期限内缴纳完罚(没)款;没收劣兽药1盒。

八、联合执法情况

(一)大队联合市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发展改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2020年“两会”和春季期间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出动车辆4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4户,检查食品小摊贩38户,检查餐饮单位2个,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个,检查大型超市1个,检查粮点储备库1个,粮点销售点1个,餐饮器具消毒经营户1户。

(二)大队联合市林草局、市森林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联合执法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执法车辆2车次,监督检查上江镇养殖场2家,六库镇农贸市场5个,餐饮店6家,超市3家。

(三)春耕备耕时期,按照《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违法销售、使用除草剂等农药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怒政办发﹝2020﹞7号)文件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高毒高残留农药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泸政办发﹝2019﹞119号)文件要求,大队联合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公安局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1人次,执法车辆4车次,到老窝镇、大兴地镇、六库镇3个镇开展违法销售、使用除草剂等农药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农贸市场3个、农药经营店3家、种子经营店2家。

(四)根据****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7月28日凌晨4:30分,大队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执法车辆2车次,对六库农贸市场生鲜猪肉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共检查了江东三和农贸市场、江西交通小区农贸市场和江西福愿农贸市场3个农贸市场,经过检查,发现交通小区农贸市场正在销售生鲜猪肉的2个摊位不能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产品上也未盖有动物卫生检疫部门的检疫公章,执法人员对这2个摊位约240斤猪肉依法没收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九、宣传工作情况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品牌效应和示范作用,深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全国试点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大队出动2人次,到上江镇大练地村城墙坝安置点参加****市 2020 年春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活动现场向搬迁点群众发放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禁用除草剂的倡仪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品安全知识读本》、《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兽药安全使用规定》、《草果 云黄连 滇重楼 栽培技术》等宣传资料680余份,向群众讲解有关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解决群众现场咨询涉及种养殖业疑难问题60件,达到了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初衷和目的。

(二)开展除草剂等农兽药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大队出动执法人员11人次执法车辆3车次,在老窝、大兴地、六库3个镇的3个农贸市场人员集中的地方以拉横幅,发放宣传单,播放双语宣传录音资料等方式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现场发放《农药管理条例》、《禁限用农药名录》、《禁限用兽药名录》、《****市农业农村局禁用除草倡议书》、《除草剂使用后带来的副面影响》、《农药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兽药安全使用规定、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宣传挂历等各类宣传材料共计1600余份;指导和解答咨询群众400余人次。通过宣传讲解,大大提高了农民群众的质量意识和守法意识,有效解决了盲目滥用或超剂量使用除草剂等农兽药的问题,为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为增强全民质量意识,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2020年9月4日,根据****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大队派出2名执法人员参加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0年“质量月”活动,活动主题是“建设质量强国 决胜全面小康”,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材料310份,其中: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手册30份、《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防止病死猪肉进市场宣传海报》30份、禁用限用农药名录100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禁止销售除草剂的通告80份、农药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50份、****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行动的通告20份。

十、组织、参加执法培训情况

(一)为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大队在5月15日组织举办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分管副局长、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16人参加了培训。

(二)8月15日至20日,大队15人参加了由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牵头组织的“全国渔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活动”,本次活动采用在线远程形式进行,培训课程包括中国渔业法律法规体系,渔业行政处罚案卷规范及文书制作,查处电鱼案件法律依据、取证要点及执法实务,涉渔公益诉讼及生态损害赔偿,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规范及标准,渔业行政执法程序等。

(三)8月31日至9月20日,大队4名执法人员参加了由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联合举办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网络培训班(第一批)”。培训内容涵盖了行政执法基本法律知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事项范围,农业行政执法技能,农业各行业执法常见违法行为及法律适用等。

通过培训学习,有效地提升了农业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为下一步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更好地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十一、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按照中央、省、州和市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完成全市农业执法工作的同时,大队全体职工积极参加全市精准脱贫工作。统筹安排时间,进村入户,深入农户摸底调查和对接帮扶,掌握每个帮扶农户的致贫原因和基本情况,并通过产业扶贫、异地搬迁、社会救助等措施推进精准脱贫。

十二、建立群众监督举报制度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效率,大队建立了群众监督举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xxxxxxxx),做到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给予处理,对举报人个人情况严格保密。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11起,均已处理完毕。

十三、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执法经费为纳入财政预算,执法设备装备不到位。

(二)执法人员来自不同站所,职称多样化。

(三)执法人员业务不熟,缺少系统性执法业务培训。

(四)执法人员长期接触农药,兽药等有毒有害产品,但是未把执法人员纳入享受有毒有害相关补助范畴。

(五)目前州市还没有有毒有害药物处理设备和场所,对没收的有毒有害产品缺少经费和措施。

十四、2021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培训和法制教育,提高综合素质。把对农业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常抓不懈,着力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改进执法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职业能力水平,以把执法培训转变成为了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在工作中严格执法、准确办案、快速处理突发事件、排障及时,为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基本装备类、取证工具类、快速检验类、特殊应急类四类装备建设,组建基层执法队伍,提升基层综合执法水平及监管能力。

(三)加强农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农资经营主体法律意识和守法意识。健全行业诚信自律机制,进一步落实农资经营主体责任。

(四)强化对农药兽药、种子市场的监督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

(五)加强屠宰场的监管和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保障鲜肉食品市场安全。

(六)强化农产品监管力度,加大对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种植大户及合作社,使用禁用限用农药、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农药行为的执法力度;积极配合州农业农村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其他站所农药、兽药及农产品检测抽样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农资产品的立案查处力度;

(七)加大我市9个乡镇21个农机销售点和9个维修网点执法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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