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建筑安全管理对策(精选十篇)
建筑安全管理对策 篇1
1.1 政府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
目前,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仅对建筑业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实施监督管理,而对全国各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监管工作未完全到位,也未全面有效地履行对建筑业和各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有关交通、铁道、水利、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对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不清,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综合监管职责不明确,也缺乏有效手段,建筑施工安全处于失控状态,存在管理盲区。严重问题,而有关部门也未及时纠正。
1.2 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薄弱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涉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责任主体。从历次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特大建筑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看,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到位,安全设施和劳动安全防护不到位。不少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资质,特别是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分包现象严重;不少监理公司的项目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有的设计单位对安全标准和规范重视不够,造成工程存在安全设计的缺陷等。
1.3 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执法监督乏力
一是目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有的建筑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已明显落后,特别是由于缺乏有强制性、可操作性的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投入明确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的规定等,造成企业在市场不规范竞争的低价中标中缺乏安全投入保证,产生大量事故隐患;三是执法监督不力,对逾期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整改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还未制定明确、有效的处罚规定和办法,行政执法和动态监管工作不够严格。
1.4 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民工大量涌向市场,进入“门槛”低的建筑业。目前,建筑业从业人员达4000万人,80%为农民工,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三分之一。不少农民工未经培训教育就上岗作业,有的虽然进行了培训,但培训往往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难以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这也是造成建筑事故多发的重要因素之一。
2 建筑安全管理的对策
建筑业是事故多发行业。建筑事故的发生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且绝大部分事故与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有关。因为尽管安全技术是建筑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但安全管理却是安全技术与安全规程实施的保证。本文将全面质量管理中四个阶段的任务运用于建筑安全管理,以期保证安全技术、安全规程、安全措施等在建筑企业中得到实施与贯彻,从而达到降低安全事故率、提高企业效率的目的。四个阶段分别是:安全决策阶段、计划实施阶段、效果检查阶段、汇总总结阶段,具体的实施流程为:计划-实施一检查一处理。
计划即选定企业安全管理目标的依据,主要是按照企业该时期的安全工作方针,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参照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相关规范、标准,以及企业当时的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及企业总体实力等因素,制定安全工作指标,编制安全措施计划。
实施即依据细化后的安全措施计划,必须严格明确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职责和权利,做到层层负责、逐级落实,按照既定进度进行实施,力争达到或高于制订的安全工作指标,并作出分析和汇总,以便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实施进程进行分析、协调及修正,必要时还可组织有关部门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最后确定出下一阶段的实施计划。
检查即建筑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的检查,尤其是对安全隐患大的部位、安全工作难于开展的薄弱环节采取重点部位重点检查监督的措施,力争确保工程的安全进行,最终,安全管理目标负责人应及时按照工程实际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与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的、最终的对比和评估。
处理是这四个阶段中关键的环节即对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检查评估后,企业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召集与安全工作开展有关的各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对整个安全管理工作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讨论、汇总和总结,总结工作中不足的方面记录下来作为下次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的首要注意重点,并将有效的经验或措施用书面形式总结下来,依照既定的工作程序纳入企业有关的技术或管理标准之中,加强企业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处理能力。
3 做好建筑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内容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前的教育培训,同时各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法,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是对农民工的培训进行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能确保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才能够实现安全生产,还应设立相应的奖励制度,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实施到位的班组或个人进行精神和物质方面的奖励。促进安全工作的良好进行和施工高效率的双赢,积极组织建筑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积极开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新工人及工人转岗工作培训和安全技能的培训。同时可开展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相关的知识竞赛或者主题活动,促进企业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风气,真正实现开展安全工作的目的。
摘要:在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的今天,各企业在重视利益的时候也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因此,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向安全管理要效益已经成为众多企业的共识。文章根据工作实践中得出的经验,提出对安全管理特点、目标、方法等方面的见解,希望能对读者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所启发,为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浅谈建筑安全管理对策及措施 篇2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2005年,我国建筑业完成总产值3万4745.8亿元,同比增长19.7%,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10018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5%,为推动国民经济快速、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建筑安全生产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安全生产,是建筑业长期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在建筑业高速增长的背景下,建筑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2005年,全国建筑业共发生伤亡事故2288起,死亡2607人,居工矿商贸领域第2位。1~4月份,建筑业重大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了40%和17%。其中,4月份,重大建筑施工坍塌事故多发,分别占重大建筑施工事故的63.6%和54.5%。本文针对建筑安全生产状况,从分析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提出在经济日益市场化的条件下,强化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促进建筑业安全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主要问题分析
近年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保持了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2005年,建筑业伤亡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11.4%和
6.5%。1~4月份,建筑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9%和1.2%。但是,当前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问题有以下4个方面。
1.政府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
目前,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仅对建筑业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实施监督管理,而对全国各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监管工作未完全到位,也未全面有效地履行对建筑业和各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有关交通、铁道、水利、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对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不清,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综合监管职责不明确,也缺乏有效手段,其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的难度大;由于政府机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有些建设工程(如化工、冶金及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建设项目),政府行业安全管理职责不明,行政监管主体缺失,建筑施工安全处于失控状态,存在管理盲区。如2006年5月19日,大连开发区沈阳音乐学院分院建筑工地发生模板坍塌事故,造成24名作业人员被埋,其中6人死亡,18人受伤。这起事故暴露出施工企业违法违规分包、转包,建设项目未经施工许可开工建设,施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上岗作业等严重问题,而有关部门也未及时纠正。
2.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薄弱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涉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责任主体。从历次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特大建筑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看,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到位,安全设施和劳动安全防护不到位。不少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资质,特别是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分包现象严重;不少监理公司的项目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有的设计单位对安全标准和规范重视不够,造成工程存在安全设计的缺陷等。如四川都汶高速公路董家山隧道工程“1222”死亡44人的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其中标企业将隧道施工分包给无资质的施工队伍,监理人员又未履行
安全监理职责;贵州务彭公路珍珠大桥拱架施工“115”死亡16人的特大跨塌事故,其施工企业未制定大桥拱架施工安装实施性施工组织方案并采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北京市西单“95”死亡8人的施工坍塌事故,存在严重设计计算缺陷等。
3.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执法监督乏力
一是目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有待进一步完善。如1997年颁布的《建筑法》,对于建筑领域调整的范围和对象,特别是有关建设管理和责任主体各方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职责定位、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不明确或缺失,有的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二是有的建筑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已明显落后,特别是由于缺乏有强制性、可操作性的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投入明确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的规定等,造成企业在市场不规范竞争的低价中标中缺乏安全投入保证,产生大量事故隐患;三是执法监督不力,对逾期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整改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还未制定明确、有效的处罚规定和办法,行政执法和动态监管工作不够严格。此外,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不够等。
4.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民工大量涌向市场,“门槛”低的建筑业。目前,建筑业从业人员达4000万人,80%为农民工,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三分之一。不少农民工未经培训教育就上岗作业,有的虽然进行了培训,但培训往往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难以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这也是造成建筑事故多发的重要因素之一。
对策及措施
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我国的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与发达国家的管理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建筑市场活动的主要参与主体包括政府、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都应承担起各自的责任,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共同促进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政府及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
1、建筑安全管理机构体系的总框架
建筑安全管理机构体系建设构想的总体框架,它是在较为完善的建筑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规范作用下,以及在社会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下,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主要通过安全中介组织等组织,对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安全中介组织可以接受政府委托,对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中介组织就自己的行为向政府负责。建筑承包商积极向业主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并接受业主的监督,同时也接受政府或政府所授权的中介组织的监督检查。项目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应该自觉接受政府的监督,认真向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并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2、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必须以《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目前,要实现两个转变:一是监督管理方式,要改变过去那种替代企业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的监督管理方式,要从繁重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二是监督管理内容,要改变过去只对工程实物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变为监督检查责任单位的安全管理行为,具体检查其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人员,安全经费投入情况,采用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管理和意外伤害保险情况等。
3、建立和完善职业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由于职业意外伤害保险包含积极的经济激励机制,因此,职业意外伤害保险是当今世界各国改善建筑业安全状况的一种最为有效、普遍使用的经济手段。我国建筑业也采用工伤保险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两种制度并存。但我国的这些制度都不够完善,还需积极探索。目前,我国主要应积极推行以工伤保险为基础,工伤保险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同时积极探索意外伤害保险行业自保或企业联合自保模式,通过工伤保险、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行业自保或企业联合自保三种保险模式促进建筑企业以及建筑业职业安全健康水平的提高。
二、建筑企业应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安全教育工作要从两方面开展,一是对企业领导决策层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其安全认识。二是对员工作业层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做好建筑施工企业领导层的安全教育工作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关键一环。据统计,企业领导层安全意识淡薄、法制观念淡薄是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之一。企业领导层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才能为执行层起到表率作用,才能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教育培训计划、经费得到支持和落实,执行层也才有动力抓安全生产工作。
建筑行业管理部门应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建立一个客观、有效的评价系统,每对各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安全生产状况不好的施工企业强制要求其领导接受相应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生产状况良好的企业领导可以少接受或不接受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目的就是提高其安全意识,培训内容应以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人为本”的安全思想、如何搞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等为主。
三、工程监理单位要落实安全监理制度
安全监理的目的是对工程建设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防护及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评价、动态监控管理和督察,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督促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地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以内,以确保安全性。
在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方面,有以下一些建议:
1、执行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和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对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安全技术措施;
4、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文明施工、卫生防疫、冬季防寒和夏季防暑等工作;
5、及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
四、建设单位要加强安全意识,规范自身的行为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在施工过程中有检查验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监督工程款项使用的权力,负责对各个环节进行综合管理,在整个工程
建设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因此,对建设单位的行为进行规范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己经就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作了明确规定,这就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加以实施。首先,建设单位对雇用承包商有很大的自主权,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书时,认真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设计,包括其安全目标及保证安全的措施和方法,在评标时,评委还要重点查看投标单位的安全设计,重视安全设计在施工过程中的作用,使建设单位在选择安全的承包商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其次,在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可以监督承包商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如积极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会议、到施工现场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提供安全检查报告等。再者,建设单位应当积极地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措施,应当保证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保证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的费用,提出合理的工期和造价,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我国建筑安全管理对策浅析 篇3
【关键词】:建筑;安全;管理
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我国的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与发达国家的管理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建筑市场活动的主要参与主体包括政府、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都应承担起各自的责任,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共同促进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政府及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
1建筑安全管理机构体系的总框架
建筑安全管理机构体系建设构想的总体框架,它是在较为完善的建筑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规范作用下,以及在社会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下,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主要通过安全中介组织等组织,对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安全中介组织可以接受政府委托,对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中介组织就自己的行为向政府负责。建筑承包商积极向业主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并接受业主的监督,同时也接受政府或政府所授权的中介组织的监督检查。项目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应该自觉接受政府的监督,认真向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并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2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必须以《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目前,要实现两个转变:一是监督管理方式,要改变过去那种替代企业安全员进行安金检查的监督管理方式,要从繁重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二是监督管理内容,要改变过去只对工程实物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变为监督检查责任单位的安全管理行为,具体检查其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垒管理机构、落实人员,安全经费投入情况,采用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管理和意外伤害保险情况等。
3建立和完善职业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由于职业意外伤害保险包含积极的经济激励机制,因此,职业意外伤害保险是当今世界各国改善建筑业安全状况的一种最为有效、普遍使用的经济手段。我国建筑业也采用工伤保险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两种制度并存。但我国的这些制度都不够完善,还需积极探索。目前,我国主要应积极推行以工伤保险为基础,工伤保险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同时积极探索意外伤害保险行业自保或企l业联合自保模式,通过工伤保险、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行业自保或企业联合自保三种保险模式促进建筑企业以及建筑业职业安全健康水平的提高。
二建筑企业应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安全教育工作要从两方面开展,一是对企业领导决策层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其安全认识。二是对员工作业层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
做好建筑施工企业领导层的安全教育工作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关键一环。据统计,企业领导层安全意识淡薄、法制观念淡薄是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之一。企业领导层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才能为执行层起到表率作用,才能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教育培训计划、经费得到支持和落实,执行层也才有动力抓安全生产工作。
建筑行业管理部门应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建立一个客观、有效的评价系统,每年度对各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安全生产状况不好的施工企业强制要求其领导接受相应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生产状况良好的企业领导可以少接受或不接受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目的就是提高其安全意识,培训内容应以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人为本”的安全思想、如何搞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等为主。
三工程监理单位要落实安全监理制度
安全监理的目的是对工程建设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防护及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评价、动态监控管理和督察,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督促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地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以内,以确保安全性。
在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方面,有以下一些建议:
1执行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和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对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安全技术措施;
4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文明施工、卫生防疫、冬季防寒和夏季防暑等工作;
5及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
四建设单位要加强安全意识。规范自身的行为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在施工过程中有检查验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监督工程款项使用的权力,负责对各个环节进行综合管理,在整个工程建设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因此,对建设单位的行为进行规范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对策探讨 篇4
1.1 制度方面
我国的建筑安全管理起步较晚, 相对于发达国家比较, 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 特别是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方面更是有所欠缺。所以急需进行加强和改进, 以加强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
一是责任不清, 各个施工单位没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所以安全责任无法划清, 对于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也不做及时处理, 为以后的施工埋下了隐患。
二是虽然国家有相关的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但在监督执行方面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 特别是在奖惩方面缺乏有利的政策和措施, 导致罚不严, 奖没有力度。
三是舆论监督力量不足, 建筑施工中的安全事故直接关系着某部分人的政绩及经济利益, 所以在对安全事故报道过程中, 会存在着许多不合规距的事情发生, 不能及时客观的进行报道, 甚至还出现漏报、瞒报、小报的现象。
四是市场规范机制欠缺, 尤其是业主市场行为较严重的不规范现象, 给建筑施工带来了安全隐患。很多业主拖欠工程款, 要求承包商垫付资金;承包商由于不能及时拿到工程款, 会在资金周转上遇到很大困难, 从而影响对安全的投入;工人也会由于不能正常领到工资而在心理上产生对立情绪, 诱发事故。
1.2 执行方面
随着建筑企业市场竞争的激烈, 部分建筑企业还认识不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面对激烈的竞争环境把经济效益做为企业工作的中心, 对安全管理只是口头上做做文章, 在实际施工中没有切实的做到“安全第一”的宗旨。同时, 由于建筑施工中人员的特殊构成, 从而导致施工人员流动性大, 缺乏安全意识, 所以在建筑行业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风险还居高不下。
2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2.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把
安全放在第一位, 在施工过程中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 做好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及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 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为企业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2 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我国分别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还有很多行业的规范与规程, 这些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起着保证和指导作用。在人力加强和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 与建设工程的有关单位包括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与参与工程建设的所有人员, 必须遵守这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2.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要求全企业全员参与的全过程管理。
在建筑工程中, 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一部分, 每一个人对安全生产管理都存着不同程度的影响, 所以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 需要调动起企业全体员工的积极性, 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从而促进安全管理工作在建筑施工中的实施, 同时其他参与施工的企业也有义务支持和督促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进行。
3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对策探讨
3.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建设方针需要我们及时落实, 建筑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同时根据国家的规定, 除了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外, 安全生产的教育制度也是十分重要的, 管理人员应运用各种形式,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对于新入行的人和一线工人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教育, 加强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技术的培训工作。制订安全措施计划, 在制定工程项目计划的同时, 必须编制安全措施计划, 提高劳动环境, 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监督检查是安全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企业不仅要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还应定期举行大规模检查, 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总结经验, 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问题。制定科学的安全事故调查制度,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 可以及时找到原因, 逐一上报, 同时还应对重人的事故进行鉴定分析, 确定性质, 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的处理。为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管理人员要根据国家规定, 做好防御工作, 加强安全质量管理。
现在的建筑企业中应当把安全生产做为企业的生产技术指标, 定期采取考核和奖惩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工人的生命安全, 所以现在的建筑企业质量和安全是一对对等的任务, 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所以对企业中的人工要强化其安全生产的意识, 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来保障工人施工中的安全。
3.2 现场施工管理措施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主要是针对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的各项因素在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工作。其中, 施工过程各项技术参数的控制与管理是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基础, 也是传统施工现场管理的重点。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施工技术人员对工程情况的掌握, 以此为基础进行施工现场各项技术参数的控制, 有效保障工程施工质量。现场管理不仅仅是施工过程各项技术参数的控制, 还需要对施工材料进行严格的存放与管理。
4 结语
施工企业要思想上重视、认识上到位, 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而在施工中应该建立健全施工人员入场教育制度, 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 以此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应与现场文明施工相结合, 建立安全检查规章制度, 确定安全检查人员, 明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内容。总的来讲, 在现场施工中,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第一的原则, 才能有效进行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陈震.浅谈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电子版) .2011 (21) .[1]陈震.浅谈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电子版) .2011 (21) .
[2]王林果, 尹川.浅析房屋建筑施工中的质量安全管理.中国电子商务.2009 (12) .[2]王林果, 尹川.浅析房屋建筑施工中的质量安全管理.中国电子商务.2009 (12) .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问题及对策 篇5
关键词:建筑工程 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作为经济建设主要保证条件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内容,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适应新形势、解决新矛盾、建立新体制是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十分重要和迫切的任务,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经过长期的实践已经形成了“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工作体制,并摸索出了一套适合于市场经济的管理办法。
一、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体制和工作方法中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后原有的体制和方法已经远不能适应今天的形势,政府转变工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从直接干预转变为宏观调控,在对企业“松绑”的同时也忽略了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使政府的劳动管理和监察功能和企业的生产活动“脱节”。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功能在有的地方可能会由于一些原因会受到牵制和削弱,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不是很健全和完善,从总体上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例如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划分过于分散,安全生产由国家经贸委统一管理,职业卫生的职业病防治由卫生部负责,工伤职业病的保险还归口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从实际工作上来讲很难把这项工作分开来做,协调工作困难,容易出现职能交叉和推诿扯皮和自立门户等现象。
(二)施工企业方面的问题
从施工企业内部因素而言,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主体,效益与发展是企业最先考虑的问题。市场竞争的风险时刻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关系到企业管理者的直接利益,在国家监察力度不够的情况下,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会千方百计的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安全生产的投入,既不改善作业环境,也不配发劳动保护用品,忽视对工人的培训与教育,甚至直接冒着发生伤亡的和职业病危害的风险强行生产。在有些企业市场竞争的风险远大于安全生产的风险,有的企业管理层甚至认为,用死伤几个人的代价来获得高额利润是值得的,片面追求利润的目标容易渗透诱导企业负责人产生急功近利的思想,一些企业忽视劳动安全卫生获得了潜在的和长远的效益和利润,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就会自觉或者不自觉的消极的应付甚至抵制政府的检察监督,忽视劳动者在安全健康上的基本利益,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这种现象就更加严重。如果政府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的话,企业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就会变成没人对安全生产管理负责。
(三)建筑市场外部环境的影响
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设单位压价,压工期,要求价格优惠,施工单位为了能够中标,在价格上进行恶性竞争,施工企业为了求生存,求发展,只得无原则的低价中标,忍痛让利,建筑产品计价不合理,各种合理的成本增加不能及时的反应到预算定额中去,建筑材料价格的波动因素,劳动力市场的人力资源成本增加等因素不能直接考虑到工程预决算中去,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就不会或者很少在安全方面投资,不购买劳保用品或者买低价劣质的劳保用品,不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有的企业因为具有上岗资格的工人待遇高,就干脆录用不具备上岗资格的工人。
(四)建筑工人素质不高
经济体制改革后,劳动者和企业关系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在私有制建筑企业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变成了雇用和被雇用关系,在国有制或者公有制占主体的企业,由于用工制度的改革企业雇用的建筑工人大多数来自劳动力市场,多数工人不再单纯地依靠铁饭碗,经济利益成为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的主要联系,这样劳动者自觉的维护自身利益就十分重要,而大多数建筑工人还没有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意识,或者没有能力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工会的作用在很多地方形同虚设,一部分建筑工人根本不知道有工会组织,在这种情况下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作用很难有效的实现。我国建筑企业所用的工人大部分是进城的农民,他们大部分是在农闲时才出来打工,很少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缺乏安全生产意识,农民工出来打工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赚钱贴补家用,要进行岗前培训会耽误上班时间和交培训费用,会给他们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他们大都不愿意进行专门的建筑安全培训,这样导致了建筑工人不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安全生产的意识。
二、建议与对策
(一)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制度,严格遵循政策制度.
目前我国关于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生产的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同时也是起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的组织、研究和决策。安全职能部门负责修订和不断完善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安全制度的制定要符合国家的法规和行业的安全规定,制度的内容要全面,尤其是在项目上要正对性强,项目的安全生产制度应具有时效性和可操作性,能具体反映项目的施工特点,面向生产一线,贴近职工生活,让职工体会并理解透彻,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利于指导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最终实现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
(二)落实安全教育与技能培训
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能提高人的安全意识,有效地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对新入职工和调换工种的职工进行基础安全教育,包括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技术的一般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明施工要求,工程基本情况,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另外施工项目要经常性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规定,新法规进行教育培训,使之在施工项目中得到推广和应用 。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材料、机械相对集中,存在多种危险因素,在错综复杂的施工现场对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是施工管理的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充分调动人的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对于违反安全規定的错误行为予以坚决制止,用人方面也要从人的身体状况和业务水平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全面控制。施工现场把机械、物料、及其他生产对象存放位置,存放状态,存放条件进行控制,体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原则。准确及时的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有效的控制,施工生产用电、特种设备作业现场、水灾、高空作业、滑坡、塌方危险地质地段、塔机作业、重点防火防盗区域、爆破材料的管理和使用、化学品的使用储存与使用、机械伤害等。
(四)加强安全检查、建立奖惩机制
在项目的安全生产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检查计划,检查形式要多样化,要进行常规性安全检查、特殊性安全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建立安全生产的奖罚机制,鼓励那些安全工作的先进人物,表扬先进事迹,警示和教育那些忽视安全生产的工作人员,使安全生产走向正规化、制度化。
我国建筑业安全管理对策研究 篇6
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 我国不断加大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 党和国对有关部门不断下发各项文件, 督促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 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之前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阶段, 各项准备还不够健全, 建筑企业在安全管理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这些问题和不足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1.1 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上, 从机构上的设置、人员配置, 以及员工的整体综合素质都存在一定的不足, 建筑施工企业对分包单位一般不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都是通过总公司来进行监督, 这样就造成了监督不到位的现状。一些施工企业没有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使监督工作流于形式, 有的地方虽然配备了一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但人员总体素质较差, 对技术、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缺乏, 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 不能有效的进行监督工作。
1.2 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建筑施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 经常出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管理责任脱节的现象, 造成安全工作很难进行开展。一些企业虽然也建立了一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但企业的主要领导对此毫不重视, 不能从高度上重视安全生产管理, 导致安全生产责任很难进行落实。
1.3 施工现场管理不严格
由于建筑企业的人员流动性程度较高, 员工的整体知识水平较低, 他们不能够有效的认识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同时, 一部分现场管理人员也不能够对安全生产充分重视, 对一些习惯性的违规行为和隐患问题不重视, 不对其进行认真分析, 制定解决对策。在施工中经常存在着脚手架搭设不规范, 架体与建筑结构的受力点不均衡, 不能有效符合要求;模板工程及基坑不支护不够重视或疏于管理, 防护措施不到位等现象频发。因此, 加大施工现场管理是预防事故发生的最直接手段。
1.4 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不足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可以使施工人员增强安全生产的意识, 从而对隐患进行排查, 消除隐患, 这是杜绝施工事故的基础。在建筑施工企业中, 现场的工作人员几乎都是从农村居民, 他们的知识水平较低, 对于安全意识的认识不够, 缺乏应用的安全管理知识, 容易出现群体违章或习惯性违规现象, 这对安全生产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但我国施工企业对于安全生产管理的培训认识不够, 培训力度不够, 没有形成系统性的培训模式, 这对于我国施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2 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建议
2.1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
当前, 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 我国安全生产的各种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 建设力度还不够。因此, 为了更好的促进安全生产, 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级政府和企业管理者要不断的提高认识, 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力度, 要认识到开展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 要不断的出台各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用法律体系来引导安全生产, 做好安全的生产的责任落实, 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 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2 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对于企业现阶段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建筑施工企业要进行认真自查, 找出企业发展中问题存在的不足, 进行深层次的原因, 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负责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研究决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通过外部聘请和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培养出适应组织发展实际的管理人员, 为企业发展提供保障。
2.3 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以有效的阻止企业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对企业管理者和员工行为都有一个监督和引导的作用, 生产者可以很明确的从规章制度中明白哪些事情是正确的, 哪些事情是不正确的。在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时, 要做到以人为本, 充分考虑员工的需求, 让员工能够清晰的从规章制度中理解明白。通过各类规章制度, 保障生命安全。
2.4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要不断的加大措施对员工进行培训, 增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能够学会排查一些隐患问题, 同时, 要让操作者学会一些处理隐患的技巧, 提高企业生产的安全性, 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 结论
安全管理是施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要高度的重视的一个问题, 在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过程中, 要对各项隐患进行深度分析, 通过采取有效措施, 消除隐患, 保障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推进社会发展。
摘要: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支柱产业, 它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 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 我国城市都会迎来大规模的建筑群增长。但是, 建筑业是一个复杂性较高, 危险性高、容易发生事故的行业, 安全事故的发生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安全生产的管理关系到社会发展的稳定, 对于促进社会进步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 必须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管理, 解除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解决对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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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兴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对策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1 (1) .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控制对策研究 篇7
随着建筑业在全国城镇化浪潮中快速的发展, 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据有关部门统计, 过去几年间, 建筑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频率已出现上升趋势, 建筑施工行业的危险性已得到了业内外的普遍关注。因此, 无论是从保障工人人身安全角度还是提高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角度出发, 对建设施工实行更为严格的安全管理控制已成为了施工行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将从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入手, 探讨如何在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控制。
1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1.1 施工人员缺乏专业素质
近年来国家建设、安全管理部门下发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的文件, 要求施工企业和施工人员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范和操作规程, 切实保障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然而, 一些施工单位的项目承包者为了追求生产效益, 只顾赶工期, 无视安全生产规范和客观生产规律, 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违章施工熟视无睹。还有不少施工单位为了节省人工成本, 招聘了大量的非专业人员进行施工, 对他们进行简单培训后就让其上岗工作。这些人员由于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往往贪图便利, 不严格遵循操作规范, 在实际操作中不时出现违规操作现象, 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1.2 安全管理制度不到位
除了施工人员缺乏专业素质这一主要因素以外,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频发还和建筑安全管理不到位有关。据笔者调查所知, 有的地方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仍缺乏严格和规范, 一些施工企业只追求工期和低成本, 对安全问题意识不到位, 在工程项目中标以后, 为降低工程的生产成本, 追求最大利益, 往往把一个整体的工程拆分成若干个小项目再分别承包给包工头, 那些包工头除要完成相应的工程量外还要自行负责安全问题。由于没有一个总体的施工安全方案, 或只停留在文件、口头上中, 因此往往可以看到在一项工程中若干个施工分包人各干各的, 施工现场十分混乱, 施工安全根本得不到保障。
1.3 施工环境复杂
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往往是较为复杂的, 众多的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工具等都要在短时间内进入现场。这些材料往往包括一些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 而有的施工单位由于缺乏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 没有将这些材料妥善安放和处理, 导致施工现场散乱, 各种易燃物质集中在一起, 一旦碰到了明火, 就会造成财产的巨大损失, 甚至导致人员伤亡。再加上有的施工单位没有做好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及检查, 施工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 增加了危险因素。
2 安全管理控制的具体对策
2.1 认真贯彻施工安全法律法规
施工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在思想上真正重视。把工程施工的安全时刻放在第一位, 在项目的每一个环节上抓严抓实, 同时保证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 形成公司、项目、工种联动安全保证体系。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施工单位要组建一支安全监督检查队伍做好相关的安全控制工作, 每个项目都要配备专职的安全员。安全员需要具备全面的专业安全知识和技能, 要考虑到施工场地内的各个因素, 包括处于主体地位的施工人员以及施工过程的所涉及到的各种材料、设备, 包括整体的施工安全环境。在施工现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控制要考虑他们的专业素质是否合格, 是否具备较高的安全意识, 生理和心理条件是否具备上岗资格等等;对物的控制要考虑各种材料危险性, 材料的摆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标准;对环境的控制考虑现场是否有安全预案, 是否有严格全面的安全生产制度等等。
鉴于不同施工现场环境都存在差异, 因此在实施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控制时不能盲目照搬他人的经验, 而是要因地制宜, 制定出一套完整的具有针对性的、可操作的安全管理控制对策。一般来说, 对策的制定必须要有专门的负责人员对施工环境的现场进行考察, 分析存在哪些危险因素, 同时还可以借鉴本单位或者同行的管理经验, 吸收事故发生的教训, 让对策更加完善。
2.2 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控制最有效的手段和措施就是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向他们再三强调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安全工作应当达到的标准, 提醒每个员工珍爱生命, 对自己和家人负责。在这一教育过程中, 尤其要注意农民工的安全教育, 强化他们的安全意识, 并落实违章作业的处罚。除了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以外, 施工现场还必须制定严格的制度, 任何一个进入施工现场的人都必须佩戴安全帽, 且掌握一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技能, 外来无关人员绝对不能进入施工现场。为了提高他们的重视程度, 负责人员可以采用违者罚款等较为强硬的措施来保障安全工作的实施。
2.3 做好建筑设施的安全工作
确保建筑设施的安全是安全管理控制主要工作。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建筑设施的安全性, 对不同的设备要进行针对性的管理工作, 不能放过任何危险因素。对设施的安全控制工作首要就是严格管理建筑材料和器材的堆放。不少施工人员图一时便利, 按照使用习惯随意摆放建筑材料, 往往不考虑安全因素。为此, 施工管理人员要严加整治, 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位置进行摆放。在堆放大型材料时, 要充分考虑吊车作业的影响范围, 确保不会发生任何意外安全事故。除此以外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控制还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 要注意施工现场吊装设备的安全, 在确定塔吊位置的时候一定要对现场环境进行实地考察, 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 并且在施工总平面上标明位置以后才能放置塔吊。一定要做到塔吊与所工作的建筑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确保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网能顺利搭建, 同时也保障塔吊在工作过程中不会和任何建筑物发生碰撞。 (2) 确保脚手架的安全稳定性。脚手架是施工人员作业、运输、堆放材料的主要辅助设施, 属结构性临时构架, 是伴随着整个施工过程的。为此, 手脚架的安全质量一定要得到保障。无论使用哪种材质、搭设方式, 都要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程》中的规定搭设。另外, 在拆除手脚架时也必须要按照拆除步骤、顺序进行, 避免意外发生。 (3) 注意卷材防水工程的施工。沥青卷材的施工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不仅是因为沥青的有毒性, 在熬制和铺设沥青的时候对施工人员的身体都会有影响, 还因为其工作地点大多都在高处或者是地下, 因此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既要避免被沥青烫伤或者是中毒, 还要避免发生火灾事故或者从高空坠落。施工单位安全检查人员要做到实时监督, 若发现防护措施不到位应立即禁止作业。 (4) 做好电气安全控制工作。施工用电是施工现场中最主要的安全隐患之一。在施工现场架设的电路都必须做好绝缘工作, 对破损电线及时进行包扎或者更换;尤其对用电机械设备的接地保护装置等要严格管理, 必须持证上岗, 禁止非专业人员使用。
3 结束语
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控制工作对工程施工来说是头等大事,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对项目及企业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失和影响。因此, 施工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安全, 警钟长鸣, 在制度上组织上全面采取必要的安全对策以保障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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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明利.企业安全文化与安全管理效能关系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 2012.
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管理的对策 篇8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现状
根据安全系统论的观点, 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可以概括为四点:人———人的不安全行为, 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物———物 (设备) 的不安全状态, 也是事故的直接原因;环境———不良的操作环境会对人的行为和物的状态产生不良的影响;管理———管理的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有时甚至是直接原因, 因为管理对人、物和环境都会产生直接的作用和重要的影响。
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来自农村或偏远地区, 文化素质和受教育程度参差不齐, 人员流动频繁, 安全防护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都是导致建筑企业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
除了工人的主观因素以外, 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也有不合理的方面。目前, 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是通过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来实施的, 安全管理人员与施工管理人员属于不同的岗位, 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被人为地割裂开来, 施工进度安排、人员调配、工序穿插、物 (设备) 的状态管理等与安全有直接关联的要素, 因为安全与施工管理人员岗位的不同而被人为的割裂, 对施工管理人员的考核与安全指标、安全状况挂钩较少, 甚至不挂钩。安全管理人员由于管理职位与其他人员级别等同或较低, 造成了安全管理指令执行不畅通, 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安全管理资源严重浪费, 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如项目总工、专业工程师或施工员、设备管理员等, 他们都具有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 同时, 也都具有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但在目前的安全管理模式条件下, 这些安全管理资源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还有, 有些项目经过分包、转包以后, 总承包单位或者“以包代管”, 甚至“已包不管”, 很多施工现场根本就没有专业的安全管理部门,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挥安全监督作用自然也更无从谈起了。
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对策
1. 加强领导。
企业各级领导必须把安全生产当做大事要事来抓, 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 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的党政工团组织必须切实做到居安思危, 警钟长鸣, 严格、认真贯彻国家颁发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例、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上。
2. 健全体系。
健全安全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技术人员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方位管理网络, 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作用, 通力合作抓安全。公司安全部门在分管经理的直接领导下, 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各分公司、工程处设安全股, 上从公司机关、下至每个专业施工班组均设由一把手全面负责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并由安全实践经验丰富、安全责任心强, 有较高威信的人员担任专兼职安全员。建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要针对特定项目施工过程中所采取的施工工艺可能产生的危险相应增加安全保护装置、采取安全措施、安全生产规则、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措施。
3. 注重安全检查和行业监察, 及时排除安全事故隐患。
企业必须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性、野外施工作业的特点, 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突击性或专业性的检查。受建筑工程施工的开放性、变化性等影响,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与施工作业环境也在不断变化。施工环境, 包括地理环境和大气环境, 也随建设过程的逐步进展而发生改变, 比如场所不断变化, 如临边、洞口、高处作业等增多;现场粉尘、有毒有害物质、噪声的产生等。随着施工作业的延续, 工人的劳动强度大, 安全意识有时淡薄或者下降, 会产生不安全行为。所有这些因素都是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 是造成事故的隐患, 而且这些事故隐患是随着建设工程施工的进展而不断发生变化的。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 如果不能及时发现这些危险因素, 将会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成重要甚至致命威胁。为此, 只有通过经常性的、突击性的、专业性的安全检查, 不断地、及时地发现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及时予以消除, 才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做到“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实践证明, 安全检查制度化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4. 认真做好事故调查、报告、分析、处理, 是做好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
从认识常识来看, 一般事故都是违反自己的意志而发生的。事故的发生, 将证实自己行为的错误, 由此而带来一种惩罚, 同时给自己一个反省改进的机会。通过事故的处理, 必将使自己从教训中增强安全意识、改变安全态度、提高安全能力, 同时通过安全事故的调查, 能提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特点, 进行事故规律和事故起因的科学分析, 其结论将是企业领导进行安全决策的重要基础。实事求是, 及时、如实、准确地上报事故情况, 才是明智之举。若是弄虚作假, 掩盖事实, 瞒报或谎报, 必将继续种上再次发生事故的根苗。
5. 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
安全教育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 是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的一项重要要求, 是企业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与安全知识水平的一种手段, 也是减少与预防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基本途径。
6. 加强对危险性高、事故频发点和容易出现群死群伤的项目工程进行专项治理。
抓高危险部位, 做到标本兼治, 应从以下几点进行重点的治理和关注:规范脚手架搭设;规范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和拆除;高度重视基坑支护;规范临边洞口及出入口的防护;规范现场施工用电;规范现场施工机具的防护;规范井字架的搭设;规范塔吊和外用电梯的搭、拆和使用。
7. 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根据安全检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的结果适当地对员工进行奖励和处罚, 有助于提高员工积极性和约束员工的不安全行为, 更有助于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根据目前的资料显示, 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处罚制度是比较完善的, 对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罚执行也是比较彻底, 但对安全生产的奖励比较少。
三、结语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 篇9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1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1 建筑施工单位和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
有的建设单位和人员法律意识淡薄, 安全行为不规范, 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事, 规避政府监管;有的建设单位不依法进行施工图审查、不依法招标和报建、不依法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有的建设单位还违法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甚至个人。这些现象都造成了建筑施工事故频发和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有的设计单位的安全行为不规范, 有的设计单位挂靠的人员多, 设计质量难以保证, 违反强制性标准的现象屡见不鲜;施工图审查后随意迁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擅自变更, 降低要求, 从而埋下了安生事故的隐患。
1.2 安全教育培训滞后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数量相对较少, 综合素质较低, 达不到工程管理的需要, 使得安全管理工作薄弱。另外, 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大部分一线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缺乏基本安全知识, 其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低下, 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比较滞后, 导致大多数人未经培训就上岗。有的工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虽然齐全, 也记录了教育培训等内容, 但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流于形式。
1.3 安全监督不到位
不能否认, 一些监督执法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不高, 不能正确履行职责, 有的甚至玩忽职守。有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不积极主动执法, 不采取“分片包干, 责任到人”的方式落实监督责任, 不强化责任监督人员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日常巡查职责, 致使规避监管行为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制止, 安全监督不能及时到位。已纳入监管的项目, 对事故隐患查处不力, 措施不坚决、整改不到位, 致使各种安全事故隐患无法及时消除。
2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及对策探析
2.1 加强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保证体系, 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教育, 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是安全工作方针, 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重点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做到安全生产组织到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措施到位, 努力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一些专业管理人员需要学习和掌握安全法规、劳动保护与消防、中小型机具、土方作业、现场临时用电、高空作业、垂直运输设备、模板工作、起重吊装、文明施工、现场急救等安全常识。
加强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提高其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自觉性, 是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本根源。针对务工人员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差、缺乏自我防护意识等现状, 充分利用民工学校等教学资源, 对建筑工人的建筑工程基础知识、安全基本要求进行强制性培训;鼓励技术工人参加技术等级培训, 提高职业技能水平;通过劳务交易, 规范劳务承发包行为, 杜绝闲散零星劳力上门推销或无合同上岗现象。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每年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学习, 时间必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同时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切实抓好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的基本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安全教育要注重实效, 切忌流于形式走过场。
2.2 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法规和运行机制
健全的法规要靠健全机构和高素质的人员去执行。所以, 必须进一步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运行机制, 加强各级监督机构的建设,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监督管理执法队伍。企业每年初要制定安全教育计划, 特殊工种、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 对新工人的岗前培训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 对全体员工可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 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地学习《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方面的有关标准及常用知识。同时, 执法监察机构同时要打破过去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只管施工单位的单一管理模式, 依据法律、法规, 不但对施工单位实施监督, 还要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和处罚, 依法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各种行为, 落实他们的安全责任, 使工地安全生产管理齐抓共管。
2.3 注重抓好施工现场和施工班组的安全活动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应当把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良好的形象结合起来, 做到安全生产, 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施工现场布置应周密策划, 围墙、大门、办公室等应美观大方, 现场料具堆放整齐, 职工行为文明, 材料设备标识清晰, 安全标志醒目, 并按规定标准的要求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和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制度, 施工班组上岗前, 还要按照当天的生产内容, 针对作业环境、天气状况和可能遇到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更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安全要求, 确保所有上岗操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2.4 坚持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坚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本企业所有在建项目进行自查自纠, 针对薄弱环节, 提出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实。特别要针对易发生事故的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进行重点检查。安全检查应做到全面彻底, 不走过场, 不留死角。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 对不及时整改的, 必须果断处置。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要跟踪监督, 直到彻底消除为止。检查结束后, 要进行认真总结, 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项目要予以表扬和奖励, 对安全工作做得差的项目要进行批评与处罚。
总之, 安全生产是建筑施工企业永恒的话题。建筑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严峻的安全形势所带来的挑战, 从而积极探索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在创建和谐社会的氛围中创造良好和谐的安全生产环境。
参考文献
[1]叶刚.浅谈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及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 2009, (6)
[2]全裕利.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管理[J].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问题及对策 篇10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在我国各行业安全事故中,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位居第三,排在交通和矿山行业之后,是事故多发行业。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镇化快速推进,我国基本建设规模逐年增大,科技含量高、施工难度大的工程日益增多,与之对应的安全事故也层出不穷,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日益突出,加之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日渐形成,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挑战。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现状和问题
1.政府对建筑市场的监管不到位。(1)一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家有关加强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精神行动不力、措施不到位,使一直由政府主导的安全管理出现了很多管理漏洞。对应依法纳入监管的项目未实施有效监管,有些地区还停留在突击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上,缺少日常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如有些地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人员缺编,没有经费来源,没有处罚依据,安监站的安监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2)管理权和处罚权分离削弱了安全管理的力度。有的城市将违反建筑安全生产行为的处罚权由工程安监部门改为城建执法局,使管理权和处罚权分离,削弱了安监工作力度,致使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2.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执行不到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管理工程,监督管理过程中应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国家近年来相继出台了《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对各方责任主体都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企业在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做了详细的规定,对安全监管职责和管理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但从目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来看,某些施工单位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仍存有侥幸心理。如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行业管理部门对其它相关责任主体单位的监管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不能严格执法。当前制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矛盾之一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
3.施工现场的各方对安全制度执行不到位。(1)是思想上不重视,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往往不健全,已制定的制度内容不能切合实际,并且不能认真执行。(2)目前施工企业雇用的劳务工基本上都是一些没有组织的散工,而且多是刚参加工作的农民工,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时有发生。据统计,建筑行业70%以上的事故都是因"三违"造成的。
4.岗前系统的安全培训教育落实不到位。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不健全,并且制度内容得不到落实,甚至根本不开展安全教育工作,不能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岗前安全教育没有真正落实,即使有也多是流于形式,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没有得到有效的提高。同时民工的流动性大,往往一个民工同时在几个工地干活,没有相对的稳定,造成管理上的困难。
5.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建筑施工现场物的不安全因素在减少,但人的不安全行为却没有得到有效的监控。工地上虽都配备了一定比例的专职安全员,但有的安全员责任心不强,没有真正履行职责起到巡查纠错的作用。
在当前的安全检查中,在施工现场时常发现多处隐患,但施工单位在检查时走过场,不能真正做到检查到位、整改到位。甚至同一性质的隐患问题自工程开工到峻工都得不到彻底的整改, 各级人员都存在着侥幸心理。有的施工单位对安全检查不重视, 甚至存在项目经理不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只是口头上强调安全, 但真正落实到工作中却应付了事,有的对安全管理人员的意见不予重视,认为是小题大做,存在这样的管理不到位肯定会造成事故。
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
1.完善政府监督职能。建设施工安全,加强监督是大事。各级政府应进一步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应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机制,改革细化安全管理监督程序。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继续完善安全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安全执法机构,配备一定数量和专业齐全的执法监督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同时严格实施安全生产的动态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各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应切实履行职责,监督人员要时刻牢记质量、安全重于泰山的神圣贵任,努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水平。要不断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强化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培训,提升安全监督档次。
2.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各有关部门应进一步研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面的薄弱环节,从中找出主要矛盾,根据实际结合现有的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完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最终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走上法制化的轨道,真正实现建设部提出的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
3.加大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管力度。建立新的激励机制行业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及其他单位的监管力度,使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如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一律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日常监管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进行严厉处罚,经过整顿,如果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可以重新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这样促使施工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地建立健全其建设系统人员培训机制。(1)建立民工准入制度。凡进入施工工地的所有民工必须先接受培训教育,一律持证上岗。此事应成为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考核、资质年检和升级的重要指标。让每一位工程建设参与人员都能接受培训和教育,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起建筑从业人员学习的网络。(2)要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业绩进行考评,作为从事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监理单位一定要制定出统一的监理程序和标准,规范安全监理行为,提高安全监理水平,并通过不断的培训,尤其是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理论与实践的培训,使监理人员安全监理意识强、能力强,真正达到任职要求,在建筑施工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5.加大安全隐患的查处力度。对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建立安全信用体系,并对其安全生产不良行为尤其是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凡有章不循,违规不纠, 屡出事故的企业应追究法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另外,还要视其情节轻重及责任大小,给予降低企业资质等级、吊销执业资格或停止投标的处罚。典型案例要进行新闻媒体曝光,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促进工作的目的。
三、结语
建筑施工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各个相关主体,应充分认识到施工安全工作任重道远,需要各责任主体多方面的共同努力。近年来我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已取得初步成效,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得到了进一步地改善,总体逐步趋于稳定。但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安全水平在管理制度和理念、评估方法手段、市场主动调节等方面还存在着很多不足,制约着安全管理向纵深发展,我国建筑施工事故年死亡率比起发达国家还高出许多,建筑安全水平要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任重而道远,需要建筑行业所有人的共同努力。
参 考 文 献
[1]刘玉府.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J].建筑.2010(2):45~48
[2]徐燕丽.浅析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J].中国建设教育.2009(9):42~43
[3]王德轩.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福建建筑.2008(8):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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