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标准及评分表(企业)

关键词: 评分标准 节能 责任制 能量

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标准及评分表(企业)(共7篇)

篇1: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标准及评分表(企业)

XX县2012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标准及评分表(企业)

总分:100分

自评: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本项自评考评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办法 分值 得分 得分 杜绝企业内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一、工作目标企业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每死亡1人扣6分;发生重伤事故的,每起扣3分;发生轻伤 25 遏制重伤事故,有效减少职业病发生和轻伤(分值:25分)事故的,每起扣2分;发生无人员伤亡事故的,每起扣1分。此项扣分不设底限。事故。

(一)企业内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未与企业各级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每少1个扣1分;无配套奖惩措施的,扣 4 配套考核奖惩措施。按时参加县、辖区及有1分;无工作计划的扣1分;未按规定参加有关会议的,每人每次扣1分。此项分扣

关部门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完为止。

(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定职责。对职代会或职工大会企业正职领导(厂长、董事长、总经理)无安全述职的扣1分;无“五同时”的,扣2分;进行安全生产述职。在计划、布置、检查、企业分管副职领导无“五同时”的,扣1分;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无会议签到、会议记录的,总结、考核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每次扣0.5分;无考核的,每次扣1分;未按要求落实“一岗双责”的,扣1分。此项分扣检查、总结、考核安全生产工作。按要求落完为止。实“一岗双责”。

(三)认真排查隐患,落实整改,实施岗位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的,扣3分;每季度未组织大检查的,少1次扣2分;

二、分

考评:

被考核单位: 工作责任安全确认制度;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未实施岗位安全确认制度的,扣1分;未按要求进行“三项行动”活动的,扣2分;对排查(分值:60分)产年”活动,推进“三项行动”活动。每季度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到位的,每项扣1分;以上各项工作,总体方案、总结、档案

开展不少于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报送检查记录和整改措施不齐全、有缺漏的、不报送的,每有一处缺漏扣0.5分。此项分扣完有关材料、信息、表格。为止。

(四)加强对本企业重大危险源普查和辨识未进行危险源普查、登记的扣3分;未进行重大危险源辩识,无档案登记的每项扣1分;

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确保企业 未报县安监局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每项扣0.5分。此项扣分不设底限。内重大危险源(点)得到有效监控。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持证上岗的,扣3分。安全管理人员(分管领导、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其他专兼职安全人员)未经考核取得资格的,每少1人扣1分;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4

(五)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抽查发现每少1人扣1分;企业新员工未经“三级教育”的每少1人扣0.2分;无全员培训档案的扣1分;未进行安全再教育的,扣1分。此项扣分不设底限。

(六)对职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未按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每项扣1分。未报送“安全生产月”方案、总结的育,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职各扣1分。未按规定参加“咨询日”活动,扣0.5分,未参加“咨询日”活动,扣1分。此项

工的安全生产素质和事故防范能力;积极参 扣分不设底限。加县安委会、辖区乡镇及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月”等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七)落实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审查。矿山建设项目以及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其安全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工程建设方案没有编写“安

设施设计要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全专篇”或者没有进行安全预评价的,发现一项扣1分;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

查同意;工程竣工后,要经原审查部门对项设项目未经批准开工建设的,扣3分。此项分扣完为止。目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八)企业要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专帐管理并用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不设专门帐户的扣1分;不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扣1分;无安全投入记录的扣1分;开支和事故救援。矿山、建筑施工企业以及 未按规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含逾期换证),扣3分。此项分扣

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要依照国不设底限。家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九)矿山、建筑施工以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足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扣3分;未按要求配备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每少1人100人的,按不少于2%的比例且不低于1扣0.5分; 子公司、分公司、车间(分厂、项目部)、班组没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 4 人配备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 人员的,每少一个子公司、分公司、车间(分厂、项目部)、班组,扣0.5分。此项分扣其他企业在300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安全生完为止。产管理机构,不足300人的按不少于1%的比例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未按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少1项扣0.5分;未按要求建立安全规章制度、规 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程、标准的少1项扣0.5分。此项分扣完为止。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扣3分;开展自查自评、但未经有关部门组织考评的,扣1分;获得 3

(十一)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自治区级标准化认可的,加1分;获得国家级标准化认可的,加1.5分。

(十二)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设备设施、特种设备管理要达到有关法规规定或标准,并按规定设立标志;建立完善企业内道未按要求设立标志的,每处扣0.5分;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未按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告知 3 路交通管理制度,道路达到安全标准,并按并设立周知牌的,每少1处扣0.5分;未建立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的扣2分;此项分扣 规定设立标志;建立完善外来人员进入企业完为止。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等;对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必须依法设立周知牌,如实警示。

(十三)企业依法为从业人员交纳工伤保险费;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依未按规定为全体从业人员交纳工伤保险费的,扣3分;发现少交一人扣0.2分。企业发生 3 法对事故受害人或其法定受益人给予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有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行为的,每项扣3分;不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伤害赔偿,及时有效地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此项分不设底限。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十四)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每年企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要求向政府报备,加0.5分,没有正式发布应急预案的,扣组织进行1-2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习。规2分;未对上救援演习后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改、完善的扣0.5分。应急救援组织模在500人以上的矿山企业、1000人以上队伍建设扎实健全,年内参与了县政府组织的应急救援行动的,加1分。3 其他高危企业,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 高危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防护用品用具、未按要应急救援人员。其他高危企业没有条件建立求签订救援协议的此项不得分。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就近与有资质的应急高危企业未按规定续签救援协议的,扣2分。此项扣分不设底限。救援组织订立救援协议。存在职业危害未按规定申报的,此项不得分。无职业危害分布图的扣1分;无定期监测检验的,扣1分;不安排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定期体检的,扣1分。体检率没有达到

(十五)企业应明确本企业职业危害分布并工作标准90%的扣0.5分。无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相关管理机构、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建立分布图,建立完善制度,定期检测检验,制度、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制度的,各扣0.5分;企业未上报职业危害基本情况调查表的,制定职业病和急性中毒事故的防范措施。企扣0.5分。4 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迅速启动应急预本企业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要求开展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的,每一起扣1分;此 案组织抢救,努力减少事故伤亡和财产损项扣分不设底限。失,配合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工作或组织查未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扣0.5分,未按要求上报相关工作的方处生产安全事故。案、自查及整改情况及工作总结的,扣0.2分。不积极主动配合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工作的此项不得分。获市级职业卫生先进企业加0.1分,自治区级加0.2分,国家级加0.4分。未建立并落实领导轮流带班制度的,扣1分;未按规定参加相关安全讲座的,扣0.5分;未参加相关安全讲座的,扣1分;此项扣分不设底限。凡未完成订阅自治区级以上相关安(十六)落实上级相关文件;参加有关安全全生产全年报刊杂志要求的,扣1分。凡在市以上报刊杂志发表相关文章的,加0.5分。3 讲座;订阅自治区级以上相关安全生产报刊 杂志。各单位要将完成上述工作目标及落实工作半年、年终未报送《安全生产履职报告书》的,每次扣5分;半年、全年未按时限报送《安责任的情况每半年填写一份《安全生产履职全生产履职报告书》的,每次扣2分。

三、工作报告报告书》,分别于6月30日和12月23日前,未报送总结、汇报、报表等材料的,每次扣2分;报送但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未按规

(分值:15分)由行政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送县安委办。定要求报送的,每次扣0.5分。各单位要按照县政府、县安委会、县安委办此项扣分不设底限。的要求及时报送总结、汇报、报表等材料。综合评定:

1、本对企业的考核主要与安全标准化创建挂钩,以获得安全标准化等级来评定优劣。有总体资料台帐不齐全、对考评工作不支持、不配合等情况的,考评组酌情扣分1—5分。

2、企业主要领导应参加会议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县政府4个季度防范重大安全事故会议或县委、县政府要求参加的会议;企业分管领导或有关人员应参加的会议为:县政府、县安委会或安委办要求参加的专题工作会议、例会等。

3、凡应用先进科学技术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视可运用情况加0.5至1.5分;在年终履职考评汇报中使用多媒体汇报且图文并茂的视情加0.5至1.5分。凡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相关工作成果得到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示范推广,可视情加0.5至1.5分;凡企业有获得自治区级以上与安全生产相关奖项的,每项加0.5分;获得国家级每项加1分。评定方法:考评时,所有相关资料由被考评单位提供,凡评分办法内的扣分项所列内容,均要有相关资料进行支持、说明,相关资料可以为文件、会议纪要、照片、报刊杂志和网页截图等,凡提不出相关资料的或资料虚假的,则按要求进行扣分。凡评分的加分项,同样要有相关资料支持、说明,要将有关资料复印件提供给考评组备案。如发生异议可向县安办反映。

篇2: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标准及评分表(企业)

分标准

部门:得分:

篇3: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标准及评分表(企业)

检查考核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杜绝违章行为,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检查考核奖惩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及时纠正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为目的。坚持安全监察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日常检查考核与集中检查考核相结合、领导检查考核与逐级检查考核相结合、矿安监部门专业人员检查考核与广大干部职工监督举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三条矿安监部门专业人员对检查考核负主要责任,要按照本办法规定行使奖惩职权,并及时向安全生产委员会、矿领导、安全生产会议汇报检查考核奖惩情况。

第四条管理、生产各部门和各区队、组一方面必须自觉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问题的处理意见不得拒绝、阻挠。另一方面又要一级查一级,自己查自己,对自己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实现安全生产的群查、群防、群治。

第五条每一个职工对事故隐患或者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矿安监部门报告或者直接向矿领导举报,对报告或举报有功人员将给予奖励。

第六条安监部门按照本办法严格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安监部门及人员的违纪行为有权向上级领导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七条矿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领导组(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检查考核的领导工作。成员如下:

主任:矿长

常务副主任:安全副矿长工会主席

副主任:总工程师各副矿长

组员:管理、生产各部门、各区队负责人专职安监人员

第八条领导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和修订检查考核办法,经领导组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

2.由矿长带队,每月组织一次集中的检查考核工作。

3.每月末召开一次检查考评会,总结当月检查考核工作,安排部署下月工作,讨论决定奖罚并公布执行。

4.检查和评价专职安监人员的工作。

第三章日常管理机构

第九条日常检查考核工作的管理由安全副矿长负责,安全科具体管理。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要求和生产实际制定每月检查工作重点。

2.具体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

3.组织专职安监人员下井开展不间断的安全监督检查。

4.接待和处理职工的安全问题举报。

5.负责检查考核工作的信息处理,汇总、上报、保管检查考核的各类信息,月工作总结报安全副矿长、矿长。6.具体组织每月领导组检查考评会,将考评总结、下月工作安排及奖罚结果行文公布。第四章安全特殊贡献奖 第十条为加大确保安全的激励机制,我矿实行安全特殊贡献奖,奖励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第十一条安全特殊贡献奖的获奖条件、金额如下:

1.为安全生产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提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后收到明显效果的,奖励500-5000元。

2.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或在抢救事故中有功者,奖励2000-10000元。

3.检举揭发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可能发生的事故的,奖励200-500元。

4.安全管理工作突出,内未发生任何事故的单位,年终给予1000-3000元的奖励。

5.领导组认为其他需要奖励的工作和行为。

第十二条安全特殊贡献奖由管理、生产各部门、各区队根据本办法提出申请报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签署意见,经检查考核领导组(矿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由矿长颁发奖励命令。

第五章安全奖

第十三条矿实行安全绩效工资,其中包含安全奖。奖金额度根据每个岗位安全责任大小确定(吨煤费用包干中包含安全奖),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挂钩发放。

第十四条安全奖的考核发放规定如下:

1.全月未发生各类事故,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质量标准化监察、检查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没有发现任何违章违纪的安全问题,全额发放安全奖。

2.发生责任死亡事故,全矿免发当月安全奖,责任领导和管理、生产各部门、各区队免发三个月安全奖。责任人除名,涉及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问题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发生责任重伤事故,责任领导和管理、生产各部门、各区队及责任人分别免发当月安全奖的20%、30%、50%、100%。

4.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全矿免发当月50%安全奖,责任领导和管理、生产各部门、各区队免发当月安全奖。责任人除名,涉及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问题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发生二级非伤亡事故,全矿免发当月20%安全奖,责任领导、管理、生产各部门、各区队免发当月50%安全奖,责任人免发二个月安全奖。

6.发生三级非伤亡事故,全矿免发当月10%安全奖,责任领导、管理、生产各部门、各区队免发当月30%安全奖,责任人免发当月安全奖。

7.全矿全年杜绝上述任何事故,年底每名员工加发一个月安全奖,专职安全监察人员加发二个月安全奖。(上述事故等级评定依照国家规定执行。)

8.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质量标准化监察、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实行经济处罚,处罚方式是扣减当月安全绩效工资。

第六章检查与处罚管理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检查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办法》等矿发有关规定。第十六条各级领导、专职安监人员在各种形式的检查中发现本办法的规定的处罚行为和现象,必须对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区队进行经济处罚。处罚要坚持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处罚的方式是填发《安全检查问题通知书》。样式和填写说明见附件一。

第十七条对查出的问题需要整改的责任部门、区队要立即按照通知书的要求组织整改,排除安全隐患。签发人要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做好记录,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的,视问题性质按本办法处以2-3倍的加重处罚。第十八条管理、生产各部门、各区队通过自查发现的问题也要逐级统计上报到安全科,矿对自查的问题不予经济处罚。

第十九条所有员工都要监督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对徇私舞弊、不负责任、消极怠工和不按规定处罚的检查人员有权举报,经调查核实的视情节轻重按矿规矿法处理。

第二十条安全科每月对处罚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当月检查考核领导组例会(安委会)讨论决定后由安全科行文公布。

第二十一条对责任人直接给与经济处罚的,财务部门可据此扣发安全绩效工资。处罚管理、生产各部门、各区队等责任单位的,要由责任单位落实到责任人头上,名单报财务部门扣发安全绩效工资。未落实到责任人头上的,一律扣发单位负责人的安全效益工资。

第七章一般罚则

第二十二条管理、生产各部门、各区队检查发现下列问题的处罚标准如下:

1.未完成上级布置的安全工作,处罚责任人50-100元,单位负责人20-80元。

2.安全责任制落实有明显差距,处罚责任人50-100元,单位负责人20-80元。

3.不按规定填写各种规定的安全记录,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元,单位负责人10元。

4.未按要求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安全文件,处罚单位负责人20元。

5.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蛮干,处罚责任人50-200元。

6.当班脱岗、当班饮酒、擅自离岗或做与工作无关事情,处罚责任人100-200元,单位负责人50-100元。

7.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和着装下井,处罚责任人50元,单位负责人20元。

8.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不畅、反馈不及时,处罚责任人50元,单位负责人20元。

9.发现设备隐患隐瞒不报,处罚责任人100-200元,单位负责人50-100元。

10.发生打架或黄赌毒问题,不管谁的责任,每人处罚100-200元,单位负责人100元。

11.发现应持证上岗未持证的,处罚责任人100元,单位负责人30元。

12.井下发现烟、火携带者以及酒后下井者,处罚责任人500元,单位负责人200元。

13.井下安全员发现问题必须协助采掘(采煤)队当班处理,当班处理不了的,出井向调度室汇报,如不汇报,处罚安全员100元。

14.井下各工种人员(包括安全员、瓦斯员)要严格执行手拉手交接班制度,提前出井者处罚100元,单位负责人50元。

15.井下发现严格禁止下井人员下井或严格禁止下井物品等下井,每发现一处(人、次)处罚当班验身员200元,单位负责人100元。

16.班前会议必须每班召开,并做好记录。如发现一次未开处罚跟班队长100元,无记录处罚50元;当班瓦斯员、安监员未参加处罚50元。

17.发现井下不戴安全帽或随意在井下躺卧睡觉者,处罚责任人50-100元,单位负责人20-50元。

18.发现井下吸烟者,处罚1000元,并开除出矿。

19.发现炸药.雷管丢失,处罚当班1000-2000元,处罚区、队负责人200-500元;责任人处罚1000元并开除出矿,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0.发现电缆及电气设备丢失,处罚当班500-1000元,处罚区、队负责人100-200元;责任人处罚500元并开除出矿,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1.发现链环、插销、刮煤棒及设备配件丢失,处罚当班200-500元,处罚区、队负责人100-200元;责任人处罚200-500元,数量巨大者加倍处罚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2.发现矿井设备、设施被破坏,处罚当班500-2000元,处罚区、队负责人100-500元;责任人处罚500-20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出矿,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3.发现井下私自打开矿灯闭锁装置的,损坏矿灯闭锁,处罚50-100元。

24.不履行交接班手续,提前出班或推后接班者,处罚50-100元,处罚单位负责人30-50元。

25.下井未佩带自救器者,处罚责任人100元,处罚单位负责人30-50元。

第八章专业罚则

第二十三条采掘各区队检查发现下列问题的处罚标准如下:

1.各施工点无施工措施、无作业规程、未经批准私掘乱采处罚1000元至10000元。处罚矿主管人员100-500元。

2.主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必须按中线开掘进,要求中线偏差正负10cm,腰线偏差不超过正负30cm,如巷道不够规格或超宽、超高都要扣减进尺,并处罚采掘(采煤)队1000-2000元。处罚矿主管人员100-200元。

3.放炮工作面没有设专人放警戒,没有另外加放炮指示标志,处罚采掘(采煤)队200-500元。

4.煤里发现夹杂2个以上雷管,处罚各采掘(采煤)队每个300元。

5.发现放炮装药时未充填炮泥,处罚采掘(采煤)队200元。

6.巷道支护要按作业规程要求支护,最大控顶距不得超过3m,主运输大巷lm一架有腿棚,回风巷每1.5m一架无腿棚,当班必须支好,发现每缺一架棚处罚采掘(采煤)队200元。处罚矿主管人员20元。

7.掘进巷道的密闭工程必须及时,在前一个联络眼打通后,后一个联络眼必须密闭(用砖砌墙,黄土,水泥抹面)回采永久密闭要求在45天完成,要求两道“三七”墙体,间隔50cm,中间夹50cm厚的黄土,在巷道两帮、顶、底必须开30cm深的槽体,保证密闭墙不漏风。采掘工作面的临时密闭必须用砖砌“二四”墙,黄土,水泥抹面。发现密闭不及时或不按规格密闭处罚采掘(采煤)队1000-2000元。处罚矿主管人员50-100元。

8.发现未按规定掘进到位后就回采,处罚采掘(采煤)队1000-2000元。处罚矿主管人员100-200元。

9.发现回采工作面的浮煤超过5%,,处罚采掘(采煤)队500元。处罚矿主管人员50-100元。

10.煤场发现有40公斤以上的大块石头,每个采掘(采煤)队处罚200元。

11.发现主井筒、运输大巷煤尘大,煤壁、电缆、设备粉尘大,处罚采掘(采煤)队500-1000元。处罚矿主管人员100-200元。

12.发现各硐室、各皮带头未按规定设置配备消防器材、工具就开工作业,处罚采掘(采煤)队200-500元。处罚矿主管人员20-50元。

13.发现井下各采掘(采煤)队未按规定配备三盏备用矿灯,缺一盏处罚采掘(采煤)队200元。

14.支护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支护数量不足,质量差,每处处罚采掘(采煤)队200-300元。处罚矿主管人员20-50元。

15.回采工作面两个安全出口不畅通,无支护,处罚采掘(采煤)队100-300元。处罚矿主管人员20-50元。

16.不按作业规程施工,巷道工程质量差,处罚采掘(采煤)队500-2000元。处罚矿主管人员50-100元。

17.回采工作面超前切眼贯通后,没有在24小时内及时密闭,处罚采掘(采煤)队100-300元。处罚矿主管人员50-100元。

18.巷道掘进没有按作业规程规定的距离开掘联络贯眼,处罚采掘(采煤)队100-300元。处罚矿主管人员50-100元。

19.发现倒车硐的距离小于50m,深度大于6m, 处罚采掘(采煤)队200元。处罚矿主管人员20元。

20.掘进巷道联络贯眼贯通后,上一贯眼没有在24小时内及时密闭,处罚采掘(采煤)队100-300元。处罚矿主管人员50-100元。

21.掘进工作面没有按规定进行探放水,探放水记录不完善,处罚采掘(采煤)队100-300元。处罚矿主管人员50-100元。

22.回采工作面每一刀采完后,顶煤没有回收干净,处罚采掘(采煤)队200-1000元。处罚矿主管人员50-100元。第二十四条检查发现通风、瓦斯、粉尘防治工作存在下述问题的,处罚标准如下:

1.无故停止主扇运转,处罚责任人500-2000元,单位负责人100-200元。

2.主扇机房卫生差,消防器材不齐全,处罚责任人50-100元,单位负责人20-50元。

3.主扇机房各种图纸、制度、记录不完善,每缺一项处罚责任人50元,单位负责人30元。

4.各用主扇(电机)损坏不及时修理,处罚责任人100-200元,单位负责人50-100元。

5.矿井的有效风量率低于85%,处罚责任人500-1000元,单位负责人200-500元。

6.没有按规定按时测风,没有填报测风牌板和测风报表,每缺一项处罚责任人200-500元,单位负责人100-200元。

7.没有及时调风、配风,造成工作面出现微风、无风现象,处罚责任人500-1000元,单位负责人200-500元。

8.局扇位置不合理或出现循环风,处罚责任人500-1000元,单位负责人200-500元。

9.局扇未实行“风电闭锁”,处罚责任人100-200元,单位负责人50-100元。

10.必须使用阻燃风筒,使用非阻燃风筒者每一米处罚责任单位50元。

11.局扇时开时停,处罚责任人100-200元,单位负责人50-100元。

12.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大于作业规程规定,每缺1米,处罚责任人50元,单位负责人50元。

13.风筒末端20米以外有破口,每有一处罚责任人50-100元,单位负责人50-100元。

14.风筒接头不严密或吊挂不符合规定或拐死弯,每有一处,处罚责任人50元,单位负责人50元。

15.通风设施工程没有按时完成,处罚责任单位500元。

16.通风设施质量差(如漏风、密闭不掏槽、墙面有裂缝、构筑材料不符合要求等),每有一项,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

17.通风瓦斯检测仪器没有定期检修和校正而继续使用,每发现一台,处罚责任人200元,单位负责人100元。

18.如发现随意乱拆墙、风桥者一次处罚200-500元。

19.各工作面风袋必须吊挂整齐,风袋口距工作面小于5米,风袋质量要求为600mm橡胶风袋,如不合格处罚责任单位300元。

20.采掘工作面和其它作业地点出现空班、漏检、瓦斯超限作业、瓦斯积聚(沼气浓度达到2%以上,体积达以0.5立方米,八小时未处理)现象,每发现一项,处罚作业队组、有关部门及瓦斯员各200-2000元,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1.没有按规定进行瓦斯巡回检查,每缺一次,处罚瓦斯员100元。

22.不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无”一炮三检”记录,处罚瓦斯员100元。

23.瓦斯检查没有做到”三对口”(即井下瓦斯牌板、检查员记录手册、瓦斯班报三者一致)或没有填写牌板、记录、报表、没有交接班签字,每有一项处罚瓦斯员100元。

24.没有定期洒水,井筒、大巷干燥,煤尘大,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25.主要运输大巷没有定期(一年)冲刷粉尘,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处罚矿主管人员100元。

26.灯房各种制度,记录不完善,每缺一项处罚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各50元。

27.灯房卫生差、消防器材不齐全,每有一条不符合规定处罚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各50元。

28.变电室卫生差、设备有灰尘、油垢或漏油、消防器材不齐全,每有一条不符合要求,处罚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各50元。

29.变电室内各种保护装置不完善,每缺一项,处罚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各50元。

30.变电室各种图纸、制度、记录不完善,每缺一项,处罚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各50元。

31.井上下通讯不畅通,处罚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各100兀。

32.不遵守操作规程,井下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处罚操作人员50元。

33.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处罚50元。

34.要求各采掘工作面的机电设备必须安装整齐,开关,风机要上架,电缆电线要吊挂整齐,高度不低于1.8m,每3m吊挂一个电缆钩。如电器设备缺一个挡板,弹簧垫、密封圈、压线板等视为失爆,每一处处罚责任部门500元。

35.开关、风机如发现一台不上架处罚责任部门100元。36.电缆线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每有一处,处罚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各100元。37.开关无闭锁(或失效)、防爆面未涂凡士林、接线工艺差,每有一项,处罚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各50元。38.各种声、光联络信号不完善、不灵敏,处罚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各50元。

39.各类电机没有风叶、风罩,处罚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各50元。

40.机电设备如有损坏必须在24小时内修复,否则处罚责任部门300元。如人为损坏丢失设备,两倍赔偿。第二十五条检查发现提升、运输工作存在下述问题的,处罚标准如下:

1.主提升机房及人车房卫生差,消防器材不齐全,处罚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各50元。

2.主提升机房及人车房各种图纸、制度、记录不完善,每缺一项,处罚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各50元。

3.提升钢丝绳没有按规定定期检查、更换,处罚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各200-500元。

4.提升绞车制动系统不完善,每缺一项,处罚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各200元。

5.提升信号不齐全,不灵敏,每缺一项,处罚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各100元。

6.提升安全保护装置(过卷、过速、限速等)不完善,每缺一项,处罚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各200元。

7.绞车司机工作粗心,不负责任,造成事故,处罚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出矿,并追究刑事责任。

8.提升串车未挂保险绳,处罚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各100元。

9.运输小绞车戗压杠不全,处罚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各50元。

10.运输小绞车附近卫生差,处罚司机30元。

11.不用联络信号联络运输,处罚当事人50元。

12.主井提升时,严禁蹬钩、蹬皮带、行人注意安全,否则处罚200元。

13.在大巷蹬皮带者,处罚50元。

14.摘挂钩人员不检查矿车连接情况、钢丝绳磨损情况而造成事故,处罚200-500元,造成人身事故的加重处理。第二十六条检查发现爆破材料及爆破作业工作存在下述问题的,处罚标准如下:

1.爆破材料库保管员及看守员脱岗一次,处罚100元。

2.雷管未编号,处罚保管员100元。

3.没有履行火工品审批手续,擅自发放,处罚部门单位负责人和保管员各200-1000元,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4.雷管、炸药没有分开运送,处罚运送员100元。5.运送雷管没有用绝缘袋装,裸露运送,处罚运送员100-200元. 6.运送人员对所领的火工品没有及时入井,无故在途中逗留,处罚200元。7.运送人员擅自超量领取火工品又未及时清退,并在箱外存入,处罚200元。

8.工作面雷管、炸药乱扔、乱入、混放,发现一次罚爆破工100-200元。

9.雷管、炸药箱破烂没有及时更换,处罚作业队组及责任人各100元。

10.雷管、炸药箱没有按规定分开一定距离存放;没有放在顶板完好、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或爆破警戒线

以外的地点,每有一项不合格,处罚作业队组及责任人各100元。

11.放炮器缺压线螺母、接小线处罚200元。

12.放炮器缺螺丝或随意在井下更换电池处罚100元。

13.不使用放炮器放炮,处罚爆破员500元。

14.放炮不使用炮土或水泥泥,处罚爆破员300元。

15.放炮不设置警戒,不发出信号,处罚爆破员及队长各300元。

16.起爆点到爆破点的距离小于作业规程规定,处罚爆破员100元。

17.放炮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混挂在一起,处罚爆破员100元。

18.爆破工不随身携带放炮器手把,处罚100元。

19.井下不处理”瞎炮”,处罚爆破工200元。

20.爆破员不按照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执行,违章操作,每发现一项,处罚100-200元。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未作明确规定或规定有明显问题的在实际执行中不断补充和修订完善。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经矿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正式颁布实施。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矿安全科。

安全监督检查问题通知书

检查人:第号

检查时间

被检查单位

负责人签字

被检查人签字

发现的问题

处罚意见

整改要求

复查情况及意见

领导组讨论意见

矿长意见

篇4: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标准及评分表(企业)

作 者:编委会

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年10月出版 开 本:16开精装 册 数:全三卷 光盘数:0 定价:798元

优惠价:368元

进入20世纪,书籍已成为传播知识、科学技术和保存文化的主要工具。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地发展,传播知识信息手段,除了书籍、报刊外,其他工具也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但书籍的作用,是其他传播工具或手段所不能代替的。在当代, 无论是中国,还是其他国家,书籍仍然是促进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传播工具。

详细介绍:

上篇 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设备评价标准

一、电站锅炉

二、汽轮机

三、电气一次设备

四、电气二次设备及其他

五、热工设备

六、电站化学设备

七、燃煤贮运系统

八、燃油贮运系统

第三章 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标准

一、劳动安全

二、作业环境

三、交通安全

四、放火、防爆

五、防汛

六、抗震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一、安全生产指导原则和安全目标管理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规程和规章 制度

四、反事故措施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六、安全例行工作

七、发包、出租和临时工安全管理

八、安全生产监督

九、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十、综合管理

十一、安全考核与奖惩

中篇 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壹评依据 第一章 生产设备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一、电站锅炉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二、汽轮机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三、电气一次设备安全性评价依据

四、电气二次设备及其他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五、热工设备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六、电站化学设备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七、燃煤贮运系统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八、燃油贮运系统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第二章 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一、劳动安全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二、作业环境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三、交通安全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四、放火、防爆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五、防汛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六、抗震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查评依据

一、安全生产指导原则和安全目标管理查评依据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查评依据

三、规程和规章 制度查评依据

四、反事故措施与妄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查评依据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评依据

六、安全例行工作查评依据

七、发包、出租和临时工安全管理查评依据

八、安全生产监督查评依据

九、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查评依据

十、综合管理查评依据

十一、安全考核与奖惩查评依据

下篇 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问题和整改措施 第一章 电力生产设备安全评价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电站锅炉

二、燃煤贮运系统

三、燃油贮运系统

四、汽轮机

五、汽轮发电机

六、电力变压器、电抗器和互感器

七、热工设备

八、化学设备

九、通信设备

第二章 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安全评价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电力安全工器具

二、电气安全防护

三、焊接作业安全

四、防火防爆

五、生产厂房和作业环境

六、道路交通和车辆安全管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安全评价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

三、关于工作票、操作票的执行

四、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

五、反事故措施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火力发电安全生产评价项目标准参数对照与考核评分办法及安全问题整改实施手册 火力发电安全生产评价项目标准参数对照与考核评分办法及安全问题整改实施手册

火力发电安全生产评价项目标准参数对照与考核评分办法及安全问题整改实施手册

上篇 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设备评价标准

一、电站锅炉

二、汽轮机

三、电气一次设备

四、电气二次设备及其他

五、热工设备

六、电站化学设备

七、燃煤贮运系统

八、燃油贮运系统

第三章 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标准

一、劳动安全

二、作业环境

三、交通安全

四、放火、防爆

五、防汛

六、抗震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一、安全生产指导原则和安全目标管理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规程和规章 制度

四、反事故措施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六、安全例行工作

七、发包、出租和临时工安全管理

八、安全生产监督

九、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十、综合管理

十一、安全考核与奖惩

中篇 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壹评依据 第一章 生产设备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一、电站锅炉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二、汽轮机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三、电气一次设备安全性评价依据

四、电气二次设备及其他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五、热工设备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六、电站化学设备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七、燃煤贮运系统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八、燃油贮运系统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第二章 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一、劳动安全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二、作业环境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三、交通安全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四、放火、防爆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五、防汛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六、抗震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查评依据

一、安全生产指导原则和安全目标管理查评依据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查评依据

三、规程和规章 制度查评依据

四、反事故措施与妄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查评依据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评依据

六、安全例行工作查评依据

七、发包、出租和临时工安全管理查评依据

八、安全生产监督查评依据

九、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查评依据

十、综合管理查评依据

十一、安全考核与奖惩查评依据

下篇 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问题和整改措施 第一章 电力生产设备安全评价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电站锅炉

二、燃煤贮运系统

三、燃油贮运系统

四、汽轮机

五、汽轮发电机

六、电力变压器、电抗器和互感器

七、热工设备

八、化学设备

九、通信设备

第二章 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安全评价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电力安全工器具

二、电气安全防护

三、焊接作业安全

四、防火防爆

五、生产厂房和作业环境

六、道路交通和车辆安全管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安全评价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

三、关于工作票、操作票的执行

四、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

五、反事故措施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作 者:编委会

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年10月出版 开 本:16开精装 册 数:全三卷 光盘数:0 定价:7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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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标准及评分表(企业)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分厂建立以部门为二级、各工段为三级、个班组为四级的安全管理体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机制,逐步构建一个覆盖全区、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安全生产网络,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一、二级网格化管理组织机构如下(分厂)格长:厂长

副格长:副厂长

安全员

格长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本网格及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本网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责任考核机制的落实;(3)组织制定本网格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8)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9)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10)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11)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2.副厂长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设备的检修计划安全方面的制定及落实。(2)负责设备的检修安全质量的考核

(3)负责设备安全维修和备件计划的制定和申报工作(4)负责安全设施备件的管理工作

(5)负责设备安全运行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和考核。(6)负责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按年度制定培训计划。

(7)负责定期将计算机系统的组态软件进行备份,以防损坏丢失。(8)负责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安全工作 3.安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有安全考核执行权。

(2)采取措施防止伤害、防止火灾、防止职业危害,定期安全检查,安排部署、指导安全工作事宜,并对危险岗位、危险设备以及安全操作进行监督考核管理。

(3)对危险物品、消防设施和安全设施装置的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人员处理,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组织现场处理,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4)对于特种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并督促有关人员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按期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5)协助公司安全部门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做好培训、宣传、教育工作。

(6对新调入的员工要进行好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工作。(7负责组织安全防火检查和实施安全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8)组织实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

(9)单位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0)在部门内部做好对工作辖区内危险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三级网格化管理组织机构如下(工段)

(一)运行工段 格长:工段长 格员:工段全体员工

(二)维修工段 格长:工段长 格员:工段全体员工

(三)磨房工段 格长:工段长 格员:工段全体员工

(四)电工工段 格长:工段长 格员:工段全体员工 1 工段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工段所辖人员具有考核权。在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安全等方面执行情况要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总结和考核;据实做好考勤工作。

(2)负责工段所辖人员的工作安排和调度,负责工段人员的技能培训和人才培养,负责工段“三防”管理,负责所管辖设备的维修维护管理,负责质量管理和工段的安全管理,负责工作环境、设备运行环境和卫生管理工作。在工作中要不断提高组织领导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业务技能。

(3)认真组织学习和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工段人员的安全防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布置安全具体工作。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工器具的安全性检查,安排现场作业安全事宜,安排工作要指定安全负责人,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5)认真组织开好班前会。有计划地学习公司和部门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传达和执行部门例会精神;安排部署工作和安全事项;总结近期的工作,讲评和考核组员近日的工作表现;通报和总结设备运行状况等。

(6)负责本专业技措、大修和日常设备维修巡检的工作安排与协调,合理安排、组织、协调并及时完成。

(7)随时掌握所辖设备的运行情况及主要设备备品、备件的库存情况。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及时上报检修计划和备件追加计划,做好备品、备件的合理使用和保管工作,保障设备可靠安全运行。

(8)负责生产中设备发生的事故处理,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事故排除,将事故的影响降到最低。

(9)根据生产需要及时合理制订备品、备件计划和材料计划,计划以节约资金和满足生产所需为标准。

(10)及时安排对本辖区设备的维护与检修工作,定期安排设备的巡检工作。

(11)负责抓好工段的建设工作。加强职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职工的工作技能,调动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强工段的凝聚力。(12)完成公司和部里交办的各项工作。

(13)教育本岗位人员识别和掌握本岗位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协助本部门做好综合管理体系要求的相关工作。

(14)做好对工作辖区内危险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2.格内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熟知并认真执行和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严禁违章蛮干,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2)积极参加有组织的学习与培训,并通过自学和实践,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具备本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和能力。(3)熟知并认真执行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和指挥,热爱集体,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踏踏实实、任劳任怨,忠于职守,团结同事,接受监督和考核。

(4)负责所辖范围内设备的巡检、维护。设备运行发生异常,要携带工具和资料必需品及时赶到现场,在安全保证的前提下尽快排除故障。

(5)负责所辖范围内设备的保养、清理。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环境条件,创建符合要求的设备运行环境温度,设备卫生和环境卫生要干净整洁符合相关标准,箱柜盘内外干净整洁标牌齐全符合相关标准;安全接地装置可靠,接地良好;定期巡检,定期维护。

(6)保证岗位间联络畅通。无关事项不准占用电话,现场作业要保持能与中控联络。

(7)认真详细填写值班记录,必要时要口述补充。写明原因、处理过程和结果,字迹清楚工整。

(8)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问题未处理完毕时,不准进行交接班。(9)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做到定期检查。

(10)掌握与本岗位有关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相关规定。

(11)做好现场安全设施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12)在受限空间作业和高处作业要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作业。

三、四级网格化管理组织机构如下(班组)

(一)运行甲班 格长:班长 格员:班组全体员工

(二)运行乙班 格长:班长 格员:班组全体员工

(三)运行丙班 格长:班长 格员:班组全体员工

(四)运行丁班 格长:班长 格员:班组全体员工

(五)电工白班 格长:班长 格员:班组全体员工

(六)电工倒班 格长:班长 格员:班组全体员工 1.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班组所辖人员具有考核权。在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安全等方面执行情况要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总结和考核;据实做好考勤工作。(2)负责班组所辖人员的工作安排和调度,负责班组人员的技能培训和人才培养,负责班组“三防”管理,负责所管辖设备的维修维护管理,负责质量管理和班组的安全管理,负责工作环境、设备运行环境和卫生管理工作。在工作中要不断提高组织领导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业务技能。

(3)认真组织学习和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班组人员的安全防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布置安全具体工作。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工器具的安全性检查,安排现场作业安全事宜,安排工作要指定安全负责人,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5)认真组织开好班前会。有计划地学习公司和部门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传达和执行部门例会精神;安排部署工作和安全事项;总结近期的工作,讲评和考核组员近日的工作表现;通报和总结设备运行状况等。

(6)负责本专业技措、大修和日常设备维修巡检的工作安排与协调,合理安排、组织、协调并及时完成。

(7)随时掌握所辖设备的运行情况及主要设备备品、备件的库存情况。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及时上报检修计划和备件追加计划,做好备品、备件的合理使用和保管工作,保障设备可靠安全运行。

(8)负责生产中设备发生的事故处理,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事故排除,将事故的影响降到最低。

(9)根据生产需要及时合理制订备品、备件计划和材料计划,计划以节约资金和满足生产所需为标准。

(10)及时安排对本辖区设备的维护与检修工作,定期安排设备的巡检工作。

(11)负责抓好班组的建设工作。加强职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职工的工作技能,调动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强班组的凝聚力。(12)完成公司和部里交办的各项工作。

(13)教育本岗位人员识别和掌握本岗位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协助本部门做好综合管理体系要求的相关工作。

(14)做好对工作辖区内危险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2.格内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熟知并认真执行和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严禁违章蛮干,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2)积极参加有组织的学习与培训,并通过自学和实践,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具备本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和能力。

(3)熟知并认真执行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和指挥,热爱集体,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踏踏实实、任劳任怨,忠于职守,团结同事,接受监督和考核。

(4)负责所辖范围内设备的巡检、维护。设备运行发生异常,要携带工具和资料必需品及时赶到现场,在安全保证的前提下尽快排除故障。

(5)负责所辖范围内设备的保养、清理。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环境条件,创建符合要求的设备运行环境温度,设备卫生和环境卫生要干净整洁符合相关标准,箱柜盘内外干净整洁标牌齐全符合相关标准;安全接地装置可靠,接地良好;定期巡检,定期维护。

(6)保证岗位间联络畅通。无关事项不准占用电话,现场作业要保持能与中控联络。

(7)认真详细填写值班记录,必要时要口述补充。写明原因、处理过程和结果,字迹清楚工整。

(8)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问题未处理完毕时,不准进行交接班。(9)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做到定期检查。

(10)掌握与本岗位有关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相关规定。

(11)做好现场安全设施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12)在受限空间作业和高处作业要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作业。**分厂安全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在第一责任人(格长)的领导下,明确部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2.建立健全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维修规程、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3.明确日常安全生产教育,采用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的工作内容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强调安全、提出安全措施,并作好记录。部门要检查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4.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部门安全月检、周检,安全员日常安全检查,工段(班组)岗位安全自查及交接班安全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存。

5.认真执行和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6.安全生产效果好,各类安全事故在控制的范围内,无重复性、多发性违章和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符合“安全事故控制指标”要求;重伤、群伤、死亡、火灾等安全事故为零。

(二)考核办法

1.二级格长考核参照公司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2.二级副格长考核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50~200元的扣款,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1)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2)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

(3)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

(4)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5)安全培训不到位。

(6)不认真执行和落实OH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条款。3.三级格长安全考核办法

未能完成下列工作情形的,相应给予50~200元的扣款,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1)监督本工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与考核;

(2)监督本工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3)保证本工段安全生产投入活动的有效开展,进行工段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标准化建设;

(4)设立工段不脱产安全员,并明确其职责,组织并落实本工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内容;

(5)建立工段和岗位人员交接班安全交底、班前会提示讲解、班后会评点分析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主持召开工段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形成工段工段会议记录;

(6)建立并实施工段内部安全互联互保、工段岗位描述、岗位风险辨识、对工段风险审核、岗位操作前手指口述、作业现场操作前风险确认等制度,并落实到位;

(7)建立并监督生产活动作业方案制订、审核、培训和作业记录制度的落实,明确现场监护人的安全职责,每次生产活动结束后,工段各岗位人员应当对负责的设备、作业场地、安全防护设施、物品存放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前后及作业过程安全;

(8)检查本工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9)组织并参与本工段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并参与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10)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和现场危害风险因素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迅速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配合调查处理;(11)每季度向工段全员或者职工代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和个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情况 4.四级格长安全考核办法

未能完成下列工作情形的,相应给予50~200元的扣款,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1)监督本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与考核;

(2)监督本班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3)保证本班组安全生产投入活动的有效开展,进行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标准化建设;

(4)设立班组不脱产安全员,并明确其职责,组织并落实本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内容;

(5)建立班组和岗位人员交接班安全交底、班前会提示讲解、班后会评点分析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主持召开班组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形成班组班组会议记录;

(6)建立并实施班组内部安全互联互保、班组岗位描述、岗位风险辨识、对班组风险审核、岗位操作前手指口述、作业现场操作前风险确认等制度,并落实到位;

(7)建立并监督生产活动作业方案制订、审核、培训和作业记录制度的落实,明确现场监护人的安全职责,每次生产活动结束后,班组各岗位人员应当对负责的设备、作业场地、安全防护设施、物品存放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前后及作业过程安全;

(8)检查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9)组织并参与本班组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并参与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10)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和现场危害风险因素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迅速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配合调查处理;(11)每季度向班组全员或者职工代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和个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情况 5.格内员工安全考核办法

篇6:寝室安全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1、寝室整体感受(寝室整体布置美观大方、干净整洁、合理有序,整体感觉舒畅,富有一定美感)。

2、空气新鲜程度(寝室内要勤通风换气、做到空气清新,无异味)。

3、墙壁干净状况(墙壁及门后禁止乱写乱画乱贴不健康不文明的字画,禁止钉钉子、乱挂衣物;墙角、门窗、天棚及电灯、电风扇应无灰尘无蜘蛛网)。

4、床单被褥整洁(被子叠放整齐、铺面平整干净且无杂物堆放。若有蚊帐,则应规范卷起或靠墙放下)。

5、书桌物品摆放(书架上的物品要求摆放整齐、有条理。禁止乱堆乱放其它杂物)。

6、地面卫生状况(室内外地面露出本色,保持干净无垃圾、无痰迹;清扫工具及其它物品摆放整齐;水桶、脸盆内不存放脏水,并保持洁净。鞋子摆放整齐、不乱丢乱放)。

7、阳台整洁状况(水池内干净无杂物、洗漱用品摆放有序、衣服悬挂整齐、玻璃透明洁净)。

8、洗手间清洁度(室内卫生间及时冲刷,垃圾及时清除。勤通风换气,无异味)。

9、垃圾处理情况(室内外无垃圾堆放,做到垃圾及时清除,无溢出现象,并保持垃圾桶干净)。

10、违规物品及事件(无私拉乱拉电线、网线现象;不私自使用违规电器,如:电炉、电饭煲、热得快等电热器具,正规厂家生产的饮水机除外;不在寝室内使用存有火灾隐患的物品。私自在寝室内饲养狗、猫、鸟等宠物)

11、在寝室安全卫生检查的过程中,一经发现有寝室私自开设小卖部等违规商业行为或不配合现象,评分作零分处理,并通报学院团总支书记。

寝室安全卫生检查评分细则

1、整体及空气状况(30分):整体环境良好,空气清新无异味25-30:整体环境较好,空间无异味15-25;整体环境一般,空气有异味5-10;整体环境差,味道重0-5

2、墙面及地面状况(20分):墙面干净整洁,地面物品摆放整齐(墙面允许装饰)15-20;地面较乱,墙面脏5-15;地面乱,墙面脏0-5

3、床褥及书桌状况(20分):被褥叠放整齐,桌面物品拜访整齐有序15-20;桌面较乱,床褥零乱5-15;桌面物品拜访无序,杂物过多,床褥零乱0-5

4、阳台及洗手间状况(15分):阳台物品拜访整齐,洗漱台干净整洁10-15;阳台杂乱,洗漱台脏乱0-5

篇7:护理安全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扣分标准 扣 分

制度职责21分查对制度:医嘱每天查对,护士长每周参与两次医嘱大查对,有 记录;治疗查对,换药、注射有签名见输液卡、治疗单。8 查看

一次未签名扣2分,发错药或打 错针1人次不得分

交接班制度:接班者提前5-10分钟到岗,交接班者均要掌握整个 病区状况,包括病人总数、危重病人人数、诊断、治疗、护理, 危重病人须床边交接班,病区财物当面点清,交班者按要求做好 清洁卫生,书写好交班报告,为下班做好必要准备工作,口头交 班内容记录在记事板上。8

查看 时间

交、接班者不知晓病区状况一处 扣2分,危重病人未床边交接班 一次扣5分,病区财物交接不清 扣2分。

岗位职责:每月组织护理安全学习及讲评,各班职责定期修订, 人人掌握职责内容并落实。5 抽考

一人不熟悉扣1分,一处未落实 扣1分。

抢救设备20分急救车:清洁、光亮、推行迅速,车内物品摆放有序、无杂物;急救药品:按性能分类放置,标签醒目、数量准确、无过期、变 质,急救器械:开口器、吸氧管、吸痰管、输血器、无菌棉签、砂纶、冰袋、5.1.20ml注射器、、电筒。以上用物均处于清洁或 灭菌有效期内。查看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护士熟记各类急救药品的放置地点、性能、剂量、用法、作用与 副作用。抽考

一人一处不熟悉扣1分,缺一支 急救药品扣1分,缺一样物品扣 1分。

氧气、洗胃机、电动吸引器处于备用状态,吸引瓶、湿化瓶清洁 消毒备用。查香一样不符合要求扣2分。

严格管理:专管护士每周检查3次有记录;班班交接有记录;护 士长每周检查2次有记录。5 查记录缺一次记录扣1分。

抢救技术10分人人掌握吸氧、吸痰、心肺复苏程序及相关理论;护理人员能熟 练操作,反应敏捷。抽考一人低于85分不得分。

非抢救情况不允许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时执行口头医嘱应复述2 遍。5 查看 时间

发现执行口头医嘱一次扣2分。

安全管理37分各处电路完好,通讯畅通,病房内禁用明火、电饮具、地面潮湿 处有防滑倒警示。5 查看

一处电灯不亮扣1分,一处电话 不通扣1分,病房内有明火扣2 分,有电饮具扣2分,潮湿处无 滑倒警示扣1分

积极对病人及家属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外出请假有相应手续,介 绍用氧安全、有“四防”标志。5 询问病人 看病历、看 现场

调查病历,一例未落实扣2分。

对有安全隐患的患者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并向患者 或家属进行宣教有记录,防止烫伤、滑倒、坠床、褥疮、窒息、自杀、出走。难免性褥疮上报护理部。8 查看

询问

现场调查有隐患患者。一人未宣 教扣2分,未采取措施扣2分, 未记录扣2分,未上报发生褥疮 不得分,坠床、烫伤等1例扣5 分。

治疗室一般药品无过期、混装。标签醒目,各班随时保持。4 查看一处不合要求扣1分。

护理隐患缺陷随时发现随时记录,每月分析讨论有记录。发生护 理事故应立即上报,严重差错24h内上报,一般缺陷差错一周内 上报护理部。8 查记录

一次未记录扣1分,漏报不得分, 缺一次分析讨论扣5分,推迟一 日上报扣0.5分。

实习生不得单独操作,带教老师应做到放手不放眼。5 查看 发现实习生单独操作一人一次 扣2分。

熟练掌握相关疾病的抢救程序、严格执行汇报制度。5 抽考不熟悉程序扣3分。

法律法规4分人人掌握与护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即《护理工作手册》、《护士 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德医风及相关法律。4 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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