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改造报废制度

关键词: 启封 报废 设备 制度

在充满活力和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场合需要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和公正的有效手段,也是我们工作的底线要求。什么样的制度是有效的?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设备改造报废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设备改造报废制度

设备更新改造、封存、启封、调拨、报废制度

A.设备的更新改造:设备需要更新改造,由矿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更新改造方案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批,批准后按设备购置程序执行。 1.设备的更新原则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旧设备,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

(1)设备老化、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

(2)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3)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4)经过预测,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2.设备的技术改造原则是促进生产发展的有效程度。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组织实施:

(1)节约能源、原材料,降低生产成本;

(2)改革产品结构,使产品升级换代,提高性能和质量;

(3)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B.设备的封存、启封:

1.设备封存是指闲置三个月以上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机电科批准后,填写封存单,上报集团公司审批批准后,交财务科办理停止折旧提交手续,封存设备必须达到完好。 2.封存设备需启用时,由使用单位向机电科提出申请,填写启用单, 上报集团公司审批批准后,交财务办理折旧费用提成手续。

3.停用封存、启用申请要填清理由、设备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日期、技术状况、用途等。

4.封存设备的所有附属设备、附件、专用工具等,随同主机清点封存,切断电源,做好防锈、挂牌保管工作。 C.设备的调拨:由机电科按局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拨单,其它单位不得私自调拨设备。

D.设备的报废:设备的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明细和意见,由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鉴定,机电科办理手续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设备报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高耗、低能不能改造利用; 2.使用年限未到,但效率低,达不到环保要求,无改造价值;

3.绝缘老化、无修复价值或能修复但修理费用超过更新费用的设备; 4.因事故或其它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5.腐蚀过甚,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的设备。

第二篇: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拆除及报废管理制度

1. 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2. 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经营资源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经营资源部审核,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批准,移交经营资源部财务处结算手续

3. 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得。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

4.设备设施的拆除要求

1)设备设施履行完成报废手续后方可进行拆除;

2)拆除前要履行审批手续,获得相关部门和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拆除;

3)设备设施拆除前要制定拆除方案,进行拆除过程中的危险性分析,制定控制方案,落实负责人,涉及易燃易爆的设备设施,拆除过程中要有专人监护。

4)拆除后的物品要按照事前的要求进行存放。

第三篇:特种设备采购、租赁、安装(拆卸) 、验收、 检测、使用、检查、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特种设备采购、租赁、安装(拆卸) 、验收、 检测、使用、检查、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 提高设备的三率 (即机械 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 ,确保设备安全,满足施工生产 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1. 一般规定

1.1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前必须要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验 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必须经专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备 案,合格后方可使用。

1.2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和使用说明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 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1.3任何人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 装置,及检测、指示、仪表、报警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 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1.4处在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机械 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 当发现有漏保、 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 有关部门应停止使用。

1.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 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1.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 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 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 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操作人员操作。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 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1.8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 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长发不得外露。 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 严禁 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1.9进行两班作业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习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认 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10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 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 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 听 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11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12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 必须及时抢救, 保护现 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 “四 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 使用范围

2.1本规定使用于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和各分承包单位自带的设 备。

2.2机械设备: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机械, 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 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龙门架及井架、混凝土 输送泵车等设备。 3. 管理职责 3.1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审批公司设备购买,租赁合同、同时审查合作对象是否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录》 内、主持公司设备安全检 查。

3.2公司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审批设备的需用计划,组织评审设备租 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合同条款会签,组织设备的进场, 监督检查出租方对设备维护保养和履约情况,组织对设备安全检查, 对各类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

3.3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是分管设备的领导,对本项目设备需 用计划进行评定。 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 对分包单位自带设 备进行监督管理,主持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3.4项目机管员:贯彻实施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制定设备需用计划, 保养维修计划, 参与本项目的设备验收, 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并留下 记录,组织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3.5操作人员: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操作,做好机 械的日常保养,持证上岗。 4. 设备采购和租赁

4.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 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4.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 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 (包 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 售后服务等) , 经过论证提出初步采购或租赁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4.3设备采购前,按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设备的生产厂商资 质及生产能力进行审查及评审, 选出合格的设备供应商, 需采购的设备必须在合格的设备供应商中进行采购。

4.4严禁采置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严禁采购和租赁不符合国家 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低劣、劣质、结构简陋、没有安全保障的机械产 品。

4.5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5. 设备的安装和拆卸

5.1大型专用和特种设备的拆装,要求必须具备拆装能力、持有相关 资质证书的单位,或邀请具有相关业务能力和资质的单位实施。 5.2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的拆装,必须按照设备制造厂的相关说 明并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拆装作业指导书, 负责拆装的工程人员必 须建立健全并实行岗位责任制,必须持证上岗。

5.3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的拆装必须如实做好记录。对在拆装过 程中发现的一般性缺陷和问题应详尽说明。

5.4凡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可行 的补救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5.5重大缺陷和问题经处理后,必须经过本单位检验部门并经安监部 门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5.6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在拆装后,必须进行检测、验收,并确 认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要求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后,方可正式运行。 5.7对于拆装工作自行实施的,完成后必须由上一级部门组织验收:送外实施的,必须双方共同组织验收。 6. 设备的验收检测

6.1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 在验收后 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 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1) 、合同或任务书。 (2)机械设备的 安装及验收资料。 (3)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6.2设备到货验收时,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良好,安全 装置是否齐全、 有效, 还需查验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设备设 计的安全技术规范,安装及使用说明书等资料是否齐全 ; 对于特种施 工设备, 除具备上述条件外, 还必须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6.3各种机械设备验收,应备下列技术文件:(1)机械设备安装、拆 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 (2) 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 试和说明书; (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 (4)安装操作规程; (5) 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机械设备) 、产品鉴定证 书、合格证书; (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 (7)其他注意事项。

6.4机械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 符合有关规定, 和使用等技术要求。

7. 设备的检查使用

7.1机械设备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尽可能降低对其周围环 境的影响。 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进行验收, 经 验收合格后,分类建立机械设备台账,并负责存留相关记录。 7.2项目部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标识工作, 按要求悬挂机械设备标识牌。 7.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禁止违规操作,设备 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监督操作人员, 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凡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7.4对于从事危险作业和危及人身安全的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和安全 措施。

7.5施工设备停放、检修、 安装应有统

一、 固定的位置,场地应安全。 对设备进行转移和检修保养时, 必须悬挂明显警示标识; 对电器设备 进行检修时,检修场所必须有雨棚等防雨装置。

7.6大中型施工设备必须定人、定机,实行机长负责制的人机一体化 管理。

7.7特种施工设备和大中型施工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过技术培 训,熟悉本机的操作、 保养和技术规程,并取得国家统一发放的“特 种作业操作证” ,严禁无证上岗。

7.8按照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规程,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如实填写相 关记录。

7.9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和检验,切实加强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监督 和检查。 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设 备,必须立即停机整改,待故障排除后,方能重新工作。 7.10实行设备出勤签证制,必须由现场调度或设备管理人员签字后, 设备方可出勤或运转。 对于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场地及路段, 或设备 存在严重故障隐患时, 现场指挥和设备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使用, 操作 人员有权拒绝操作。

7.11实行设备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 建立设备安全风险金, 并落实到 作业队、班组、单机(组)及个人,做到责任分明,定期考核,并把 考核结果同基层设备管理人员、操作和修理人员的个人收入挂钩。 8. 设备的保养

8.1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作业后 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 ,并对一 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8.2二级保养: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 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 润滑和调整, 并对可能有问题的 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的调整。

8.3三级保养: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 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三 级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完成。

8.4设备的各级保养由各设备产权单位负责。 9. 机械设备的维修

9.1小修:是一种维护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 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 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 小修应 结合保养进行。 9.2中修: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衡性 修理, 其目的在于消除总成间损坏出现不平衡的状态, 以及可能延长 大修间隔期。

9.3大修:是对设备的总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 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 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 以延长 使用寿命。

9.4机械设备的各类维修,均由设备产权单位负责实施,且由专业修理人员完成。

9.5项目部要做好 《运转记录》 , 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机械设备保养维修 月度计划,公司监督检查以上修理执行情况。 10. 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

10.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 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 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 但有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在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 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10.2设备报废手续: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确 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审 核,经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10.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 料、 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 经济上也是合 算的。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 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进行。

第四篇:5设备(包括应急救援器材)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安全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验收、

报废等制度

一、设备安装、拆除制度:

1. 机械设备已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通过了国家或省有关部门组织的产品技术鉴定。 2. 不得安装属于国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机械设备。 3. 各种机械设备应备下列技术条件:(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和详细说明书;(2)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4)安装操作规程;(5)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机械设备)、产品签定证书、合格证书;(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7)其他注意事项。 4. 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单位,应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活动。

5. 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则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装、拆除活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对其安装的机械设备的安装质量负责。

6. 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二、设备验收、检测制度

1. 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

在验收后30 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1) 合同或任务书

(2) 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资料 (3) 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 机械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使用的技术要求。 3. 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必须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标志,到所在地、市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将安全检查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调入正式使用。

三、设备使用制度

1.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机械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 3. 非机具工操作要追查责任人,并按公司规定处理。 4. 特种设备:

(一)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保证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特种设备档案必须是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检验全过程的文字记载,它向人们提供特种设备各个过程的具体情况,有利于掌握和分析特种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情况,具体包括

(1)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

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技术文件和资料: (2)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查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 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在作业中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 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统一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四、设备定期保养制度

1. 定期保养的目的:机械设备正确合理的使用和维修保养,起目的在于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有的损坏和不应有的机械事故。

2. 保养作业项目:清洁、润滑、调整、坚固、防腐等。

五、设备维修改造

1. 小修:小修的工作内容,注意是针对日常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和简单修复少磨损件,

同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的性能。 2. 项修:项修的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对状态恶化已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项目,按实际需要而进行的针对性的修理,项修时一般要进行部分拆卸、检查、更换或恢复失效的零件,必要时对基准件进行局部修理和校正,从而恢复所修复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证机械在整个大修间隔内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3. 大修;设备大修是机械在寿命期内周期性的彻底检查和恢复性修理。大修时,对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部件解体,恢复基准件,更换或恢复全部(合用的零件,修理设备的电气系统,修理设备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观等)从而达到全面消除修理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的规定、技术性能和精度。

4. 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验收保养、维修制度。 使用单位必须按期向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当检查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同时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规范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

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调入使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安装、维修保养和改造时,必须请用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的完成。竣工后,安装、维修保养,改造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天内装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保存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过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交付使用。

六、设备报废制度

标准或技术规程中有寿命要求的特种设备或零件,应当按照相应的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 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办理注销。

第五篇:设备(包括应急救援器材)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设计院网)

设备(包括应急救援器材)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一、 设备安装(拆除)制度:

1、 机械设备已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通过了国家或省有关

部门组织的产品技术鉴定。

2、 不得安装属于国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机械设备。

3、 爆破施工企业采购的二手机械设备,必须有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机械检验检测单位

出具的质量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并由使用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机械设备的技术检测报告,并由使用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

4、 各种机械设备应备下列技术条件:(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和详细说明书;

(2)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4)安装操作规程;(5)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7)其他注意事项。

5、 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单位,应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

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活动。

6、 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装、拆

除活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对其安装的机械设备的安装质量负责。

7、 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二、 设备验收、检测制度

1、 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

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1) 合同或任务书

(2) 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资料

(3) 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 机械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使用等技术要求。

3、 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必须持监督检验机构出

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市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京山登记。将安全检查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者位置上后方可调入正式使用。

三、 设备使用制度

1、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机械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

3、 非机具工操作要追查责任者,并按公司规定处理。

4、 特种设备:

(一)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保证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

完整、准确。特种设备档案必须是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检修全过

程的文字记载,它向人们提供特种设备各个过程的具体情况,有利于掌握和分

析特种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情况,具体包括:

(1)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

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查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

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在作业中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统一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四、 设备定期保养制度

1、 定期保养的目的:机械设备正确合理的使用和维修保养,其目的在于保证设备的正常运

转、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有的损坏和不应有的机械事故。

2、 保养作业项目:清洁、润滑、调整、坚固、防腐等。

五、 维修改造

1、 小修:小修的工作内容,主要是针对日常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

查,修整,更换和简单修复少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的性能。

2、 项修:项修是根据设备的襑技术状态,对状态劣化已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项目,按实

际需要而进行的针对性的修理,项修时一般要进行部分拆卸、检查、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必要时对基准件进行局部修理和校正,从而恢复所修复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证机械在整个大修间隔内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3、 大修:设备大修是机械在寿命期内周期性的彻底检查和恢复性修理。大修时,对设备的

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体,修复基准件,更换或修复全部(合用的零件,修理设备的电气系统,修理设备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观等)从而达到全面消除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的规定、技术性能和精度。

4、 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保养、维修制度。

使用单位必须按期向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当检查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同时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调入使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安装、维修保养和改造时,必须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来完成。竣工后,安装、维修保养、改造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装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保存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过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交付使用。

六、 设备报废制度

标准或技术规程中有寿命要求的特种设备或零件,应当按照相应的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机构报告。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办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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