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劳务承包合同

关键词: 住址 本合同 期限 乙方

餐饮劳务承包合同(精选9篇)

篇1:餐饮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了完善食堂小餐厅管理,确保接待各种来访客人的工作就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愿将 小餐厅承包给乙方经营,经营期限为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必须合法经营,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即时终止本合同,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直至追究经济法律责任。

三、承包经营期内,承包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因经营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于餐厅规模较小,又是本公司的内部服务单位,故甲方每月给予乙方 元补贴费。承包经营期内,乙方应承担经营期内除拆旧以外的一切费用,如物资采购费、小餐厅所有员工工资、水、电、餐饮用具维护费、职工住宿费等,若乙方与第三方产生纠纷,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四、承包经营期内,餐厅内所有的财物,乙方享有使用权和保管权,如在经营期内有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完好,遗失的乙方需照价赔偿给甲方。

五、承包经营期内乙方由甲方领导和管辖,乙方应自觉接受并配合甲方的检查和指导,做到饭菜新鲜、价格合理。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予以及时改进和落实,对甲方提出的特殊性保障(如甲方加班时的夜餐、各项值班就餐保障等)应予以无条件落实。

六、承包经营期内,乙方不得对外开放营业,不得拒绝甲方合理的营业要求,如有抵触事件发生,甲方有权即时终止本合同和停止发放补贴费,乙方还需赔偿由此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七、在承包经营期内,甲方对乙方经营状况不满意的,且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得不到及时落实的,甲方有权即时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八、承包经营期满,乙方有优先续签承包经营合同权。

九、除卫生许可证外,其余所有的证、照及其相关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

十、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为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十一、本着谁违约谁承担责任的原则,一方违约的须向另一方赔偿相应的损失,不可抗巨力因素除外。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部存一份,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篇2:餐饮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西部华旗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项目部 乙方:

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合同承包条例》有关规定,本着互相协作、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将承建的西安市胡家庙家和小区1#、2#楼工程劳务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各自责任,议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地点及规模

1.工程名称西安市胡家庙城中村改造1#、2#楼; 2.工程地点:西安市新城区胡家庙2村;

3.工程规模:两栋26层塔楼(剪力墙结构)及裙房、地下室建筑,总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约5889平方米,两层裙房约4606平方米。

第二条

承包方式

劳务大包承包,包括下述“第五条 材料机具配备”中乙方自备的施工用辅材费和工具、小型机械设备的使用费等。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

图纸范围类的所有钢筋、模板、混凝土、架子、文明工地防护等工程。

第四条

工程承包内容

1.钢筋工程:包括进场内材料装卸车、看管、堆放、加工制作、绑扎安装、各种接头的焊接及机械连接、支撑定位筋的焊接、预埋插筋(含建筑插筋)的制作安装、保护层支设、废料分类归堆等全部内容

2.模板工程:包括用料进出场装、卸车及倒运归码,进场钢模除锈刷油、木模制作,模板和支架安装、刷隔离剂,砼浇注中模板看护及拆卸后清理刷

3.混凝土工程:甲方供应商品砼、养护用的塑料薄膜、麻袋片和草袋,并提供砼泵、泵管、接头配件及砼布料杆。乙方自备其余辅材(如砼表面改善剂等)和砼振捣设备及机具,并负责机具的日常保养及维修。

4.脚手架和文明工地建设:除乙方自备铁丝、圆钉和手头工具外,其它材料(如架管、配件、架板、安全网、油漆及稀释剂等)由甲方供应

第六条

质量、安全和文明工地标准

1.结构质量为:合格,(国家现行质量规范标准)并达到甲方要求的清水混凝土标准。

2.杜绝机械设备及人员安全事故发生。

3.文明施工达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保证通过省级文明工地验收。

第七条

工程结算及支付

1.工程量计算

(1)地下室建筑面积的1.8倍计算(含桩头修补);(2)±0.000以上按正常建筑面积计算。2.工程款结算

(1)主体结构:按上述办法计算建筑面积

元/㎡标准结算; 以上结算标准包含了前述“第四条 工程承包内容”和“第五条 材料机具配备”中自备辅材及机械设备、工具的全部费用。3.工程款支付:

(1)10层以下按施工人数每人每月支付400元生活费;

(2)10层封顶按完成总量支付结算额的70%,以后每月5号前上报上月完成工程量,甲方确认后在十日内支付70%,结构主体封顶后支付到80%,(3)完成合同约定工程内容、经监理部门和甲方验收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后支付到85%,(7)负责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监督工作。(8)负责结构优质主体和文明工地的申报和验收组织工作。

2.乙方责任

(1)爱护甲方提供的办公、生活房屋和水、电设施;严格控制水电用量;并安排门卫负责进场材料的看管工作,丢失、损坏或出现事故乙方自理。(2)负责甲方供到场物资设备的装卸、搬运和整齐堆放;协助完成大型设备的基础施工

(3)保证自备机具、材料的按时足量到场;负责施工区二级配电箱至三级箱的电缆铺设和三级箱安装,以及三级箱至设备的自备电缆供应。(4)负责施工区地面供水点至楼层供水点的管路铺设,各供应点至用水作业面所需的塑料管(或胶管)自备。

(5)负责施工区及乙方生活区(垃圾自行处理)的环境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对现场所有机械设备和水、电设施的安全使用负责。

(6)负责结构构件现场定位(弹)线工作;认真领会施工技术交底、质量安全交底和进度计划安排,详细制定各项的落实措施,并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意外事故及事故处理负全责。

(7)负责劳力组织和管理,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质量、遵章守纪、职业道德教育,自觉接受甲方和工程监理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8)严守社会公德,搞好文明施工和宿舍文明,积极配合市容创卫、文明工地优质主体等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第十条

其他相关约定

1.领用甲方所供有材料、机具,乙方需专人在甲方库管员处办理出库手续,并负责现场管理。构成建安工程实体的材料(如钢材、水泥办理出库领用手续,辅助材料(如模板和脚手架材料等)和小型机具办理借用手续。

用;进场后按本人身份证登记造册报甲方。

10.乙方承包的工程保证不转包,并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达标。若转包或因质量、进度问题业主、监理严重不满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队伍进场,乙方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

11.施工过程中,商品砼进场,乙方立即组织浇注;若因乙方行动迟缓,造成整车砼报废,乙方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2.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一律不再出现零工;若合同约定外发生借用工,乙方保证积极配合,不分普、技工每工日按50元办理用工签证。

第十一条

乙方达到合同要求,总工期每提前或延误一天奖罚5000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文完)。

方(盖章):

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2010年

2010年

篇3:餐饮劳务承包合同

上接 (2010年第4期第8页)

针对本案争议的第二个事实———工程质量是否已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省建八公司对其主张的工程质量未达优良不是因原告及第三个的施工引发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1、1998年7月1日双方的《函件》。证明打桩工程不是其施工, 故打桩工程的质量责任不由其承担。

2、《A、B幢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证明书》。证明工程质量合格, 作为A幢的工程质量是优良的, 其与质检部门均盖章予以认可;对于B幢的工程质量, 省建八公司认为是优良, 聚宝娱乐城主认为是合格, 质检部门未注明质检意见, 工程的验收是由聚宝娱乐城组织的, 工程质量等级未评定的责任在聚宝娱乐城, 其所承建的工程没有任何质量问题。

聚宝娱乐城质证认为, 《函件》是复印件, 对真实性无法确认。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真实性无异议, 聚宝娱乐城对A、B幢的工程质量的评定意见均是合格工程。

建云建筑公司对省建八公司所提供证据材料的真实性无异议。

聚宝娱乐城对该争议事实除了提供与省建八公司一致的《A、B幢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证明书》外, 还提供了以下证据材料:

1、《昆明市聚宝餐饮娱乐城A、B幢餐饮楼质量鉴定意见》;

2、1999年12月10日的《隐蔽工程记录》、12月15日的《给水系统洗记录》、1999年12月16日、12月18日的《照明、动力配线施工绝缘电阻测试记录》及《排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1999年12月19日的《管道、设备水压试验记录》;

聚宝娱乐城认为, 上述证据材料证明省建八公司承建的工程是合格工程不是优良工程, 省建八公司有伪造竣工验收资料的行为。在施工中, 所使用的建筑材料不符合要求, 故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

省建八公司质证认为:对AB幢楼的鉴定意见的真实性无异议, 但对聚宝娱乐城的观点不予认可;聚宝娱乐城提供的A幢楼的工程验收证明书的第一页是换过的, 其它证据材料因是复印件, 不予质证。

建云建筑公司同意省建八公司的质证意见, 并认为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已经聚宝娱乐城认可。对聚宝娱乐城的其它观点不予认可。

法院认为, 对于原、被告双方共同提交并对真实性无异议的《A、B幢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证明书》及《A、B幢餐饮楼质量鉴定意见》, 法院作为诉讼证据予以采信。针对省建八公司提交的《函件》, 聚宝娱乐城提交的《隐蔽工程记录》、《给水系统清洗记录》、《照明、动力质配线施工绝缘电阻测试记录》、《排水管道通水度验记录》《管道、设备水压试验记录》等证据材料因系复印件, 不符合证据的形式, 且亦无相关证据相互印证, 故法院对上述证据材料不予采信。对A幢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证明书的第一项与双方所争议的工程质量无关联, 法院不予采信。故法院确认, A幢楼的工程质量为“同意交付使用”, B幢楼的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

针对本案争议的第三个事实———省建八公司与建云建筑公司之间的关系分包还是转包?

省建八公司对此争议事实无证据材料提供。

聚宝娱乐城对此争议事实提供了以下证据材料:

1、《起诉书》。省建八公司在承包工程之后, 将其所承包的工程转包给建云建筑公司施工, 由此证明省建八公司转包的事实。

2、建云建筑公司的《登记注册书》、《章程》、《等级证书》。证明建云建筑公司与省建八公司均是独立的, 且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人单位。

省建八公司质证认为, 对上述证据材料的真实性无异议, 但不能证明其与建云建筑公司是转包, 在其与建云建筑公司的诉讼中, 法院确认双方是分包关系

建云建筑公司同意省建八公司的质证意见。

法院认为, 对上述省建八公司及建云建筑公司对真实性无异议的证据材料, 法院作为诉讼证据予以采信。根据上述证据材料所证实的事实, 并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关于:“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的规定, 建筑工程分包是指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单位, 将其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 再发包给其他的承包单位, 与其签订总承包合同项下的分包合同, 总承包合同的承包单位即成为分包合同的发包方。而建筑工程转包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倒手转让给他人, 使他人实际上成为该建设工程的新的承包方。本案中, 省建八公司并未将其所承包的工程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交给建云建筑公司进行施工建设, 而是将而所承包的全部工程, 包括主体结构在内的工程交给建云建筑公司进行施工建设, 并在其与建云建筑公司的承包合同中约定了其收取利润的内容, 其并未实际履行与聚宝娱乐城约定的合同义务, 建云建筑公司从而成为建筑工程中新的承包单位, 省建八公司在与聚宝娱乐城的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 全部由建云建筑公司进行实际履行。省建八公司将其所承包的包括主体结构在内的全部工程交给建云建筑公司进行施工建设的行为, 符合我国《建筑法》中关于建筑工程转包的规定, 属转包行为。据此, 法院确认省建八公司在与聚宝娱乐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 又与建云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将其所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 (包括主体工程) 转包给建云建筑公司进行施工建设的事实成立。

针对本案争议的第四个事实———聚宝娱乐城已支付的工程总款数额?

省建八公司对此争议的事实表示无证据材料提供, 并认可收到聚宝娱乐城已支付的工程款1908500元。

聚宝娱乐城针对该争议事实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1、五份《付款记录》。证明聚宝娱乐城除了支付过双方无争议的1908500元的工程款外, 还以其它形式支付过工程款207298元。

2、1998年10月29日的《协议书》。证明双方达成了同意在工程验收后支付百分之五十的工程款, 余款在验收后一年支付的协议, 说明工程款的支付在履行过程中已发生变更。聚宝娱乐城已按约定及变更协议履行了支付工程款的义务。

3、1998年12月29日的《申请书》。证明聚宝娱乐城支付五万元后, 聚宝娱乐城在验收前无需再支付其他工程款, 聚宝娱乐城考虑到实际情况, 在此之后仍多支付了工程款给省建八公司。

省建八公司质证认为, 对于熊力签字的《付款记录》, 现已无法确认, 但聚宝娱乐城也未按协议履行义务, 直到现在为止, 工程已经竣工交付并已卖出, 聚宝娱乐城应付的款项到现在都未付清。建云建筑公司对聚宝娱乐城所举证据材料陈述如下意见:虽然熊力在《协议书》上已经签字认可, 但其无权代表省建八公司变更合同内容, 其它同意省建八公司的质证意见。

法院认为:双方在对帐过程中, 省建八公司确认其驻工地代表熊力有代收工程款并转交发票的行为, 且在付款记录上, 熊力对双方无争议的款项亦签字认可。且省建八公司及建云建筑公司亦未申请对熊力的签字进行鉴定, 故法院确认熊力的1999年1月18日的5000元;1999年2月13日的10000元;1999年4月14日的40000元和10000元;1999年4月19日的10000元;1999年6月7日的5906.4元;1999年10月18日的30000元;2001年2月19日的4000元;2000年1月31日的50000元;1999年6月26日至11月26日的38758.36元, 合计203664.76元。对其他人签字的收条因聚宝娱乐城无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与本案的关联性, 法院不予采信。对于聚宝娱乐城提交的《协议书》、《申请书》, 不能证明本案工程款支付的具体数额, 本字亦不作为诉讼证据予以采信。综上, 法院确认聚宝娱乐城已支付的工程总款数为2112164.76元。

针对本案争议的第五个事实———鉴定报告及补充鉴定报告是否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

诉讼中, 省建八公司申请对合同所涉工程造价进行评估, 经法院司法鉴定中心评估, 省建八公司、建云建筑公司所承建的昆明聚宝餐饮娱乐城A幢工程造价1701085.47元、B幢工程造价1496774.35元,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3197859.82元。

经质证, 省建八公司认为, 鉴定报告及补充鉴定报告存在以下问题:1、A、B幢楼的造价判断错误;2、主材价格依据错误;3、工程量存在差额及漏项;4、未完工程依据错误;5、相关具有鉴定资质的人员未实际参与现场踏勘, 必须导致鉴定结论的错误, 故申请重新鉴定

聚宝娱乐城对鉴定报告及补充鉴定报告无异议。

建云建筑公司同意省建八公司的质证意见。

鉴定人员出庭作证认为, A、B两幢楼的造价之所以出现差别, 是因两幢楼的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承受度、深断面、钢筋用量的不同等原因, 所以造价存在差异;关于材料价格的计算, 是严格依据双方签字认可的签证进行计算, 无双方签字认可的签证, 是按材料价格取证规则确定的价格及云南省建设厅在1998年11月发布的《价格信息》进行计算的;本次鉴定是严格按2002年5月9日三方认可的施工图纸作为评估依据, 在鉴定过程中, 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漏项的存在;针对现场踏勘, 在鉴定过程中, 尽管鉴定人员当时未到现场, 但三方当事人均在现场勘查笔录上签字予以认可。

法院认为, 在鉴定过程中, 由于鉴定人员未到现场进行勘验、测量, 导致鉴定、评估认定的计算数据不准确, 但这并不必然导致需重新鉴定, 仅需鉴定人员到现场对勘验、测量所得数据进行复核或补充鉴定即可解决。为此, 法院要求鉴定部门对此进行补充鉴定、评估。通过鉴定部门的补充鉴定、评估, 鉴定部门出具了《昆明聚宝餐饮娱乐城工程造价补充鉴定》, 鉴定结论为:A幢的工程造价为1711044.38元, B幢的工程造价与《司法技术鉴定书》的鉴定结论一致, 为1496774.35元, 两幢工程总造价为3207818.73元。省建八公司及建云建筑公司对其所提出的异议未能提供合法、有效和足以反驳的证据材料证实其异议的成立。故对省建八公司及建云建筑公司提出的异议, 法院不予采信。《司法技术鉴定书》与《昆明聚宝餐饮娱乐城工程造价补充鉴定》可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

建云建筑公司针对本案原、被告双方的争议事实当庭出示以下证据材料:

一、《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证明其所承建的工程的施工天数为147天, 并已按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聚宝娱乐城施工合同》约定的日期完成了工程的施工建设, 符合原、被告的约定。其所承建的工程完工后, 已将工程交由省建八公司进行验收, 之后, 该公司出具了A、B幢楼的工程质量为优良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其所承建的工程的造价, A幢为3941900元, B幢为3158400元。

二、省建八公司于2000年11月27日致聚宝娱乐城, 并抄送给其的《函件》。证明聚宝娱乐城已收到省建八公司提交的《竣工报告》及《工程结算书》。

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证明其与省建八公司是分包关系, 而非转包关系

省建八公司对上述证据材料的真实性无异议, 并同意建云建筑公司的质证意见。

聚宝娱乐城认为, 《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是虚假和伪造的, 该书没有其及权威部门的签字, 仅有建云建筑公司及省建八公司的单位印章, 不能证明工程已竣工验收。对于《函件》, 不能证明聚宝娱乐城收到工程结算书;针对"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证明了省建八公司将工程转包给建云建筑公司施工的事实, 其双方的关系是转包关系

法院认为, 针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中《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法院作为印证工期的诉讼证据采信。对于建云建筑公司以该份证据材料证实工程造价的事实, 因法院确认鉴定报告的合法、有效性, 故对该证据中《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以外的证据材料, 法院均不作为诉讼证据采信。对省建八公司与建云建筑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因三方对其真实性无异议, 法院作为诉讼证据予以采信。

综上所述, 法院确认以下案件事实:

篇4:餐饮劳务承包合同

对于此案如何定性存在不同的认识,其中主要有两方面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此案属于雇佣法律关系。理由是:单看丙从事该项铺地板工作的条件和报酬就能确定他们之间存在的是雇佣关系。如丙是根据甲和乙的要求来进行工作,是乙分派给丙的劳动任务,丙完成所分派的任务后取得劳动报酬。这些现象都符合雇佣法律关系的特征,因此应属于雇佣法律关系

第二种意见认为,此案属于承揽法律关系中的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承包关系民间俗称之为“揽活”、“包活”。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承揽法律关系”是一个广义的法律用语,囊括了各种各样的承揽合同和行为,其中建设工程类的各种承揽关系最为常见。其基本法律特征是:一、有工程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都应当是具备一定条件的单位,个人一般不能成为该类合同的当事人。二、合同标的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三、合同的基本内容是,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有权要求发包人给付报酬;而发包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同时,有义务接受该建设工程并支付工程价款。

而在实践中,常常会出现工程承包人或分包人将所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部分分包发包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如建设工程中的粉墙、刷白、管线安装等,这种情况并不是对工程的再次转包或分包劳务作业分包是将简单劳动从复杂劳动中剥离出来单独进行承包施工劳动,这类合同适用合同法律规范,同时又受工程建设法律规范的约束。所以,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不是劳务关系,也不是劳动合同关系,更不是雇佣关系,而仍然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在这种合同关系中,劳务作业承包人对其承担的劳务作业成果向劳务作业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向发包人就建设工程成果进行负责。但其中劳务作业部分的建设成果应当由劳务作业承包人与承包人共同向发包人负责。从劳务作业发包分包行为主体上看,发包劳务施工作业的可以是工程的总承包人,也可以是分包工程的承包人。从发包劳务施工作业的程序上看,承包工程的承包人分包发包合同范围内的劳务作业,不需经过工程发包人或上级工程发包人的同意。从对外关系上看,因劳务作业承包合同仍然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种类之一,劳务作业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履行合同方面,应当独立完成施工合同义务,独立承担对外法律责任。

这些法律特征与雇佣关系法律特征是明显不同的。即雇佣关系的合同当事人之间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服从的工作关系,雇员有义务根据雇佣合同的约定完成雇主安排的工作任务,并有权活动相应劳动报酬;雇主有权依照合同的约定获得雇员交付的劳动成果,并有义务给付雇员劳动报酬;在雇佣关系中,雇员为完成雇主安排的任务而实施的行为属“履行职务”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应当由雇主承担。对于雇员在履行职责过程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只有在雇主依法承担对外民事责任后,才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向雇员行使追偿权。

根据以上分析,能够看出上述案例法律性质:甲在把地板砖卖给乙时,承诺免费为乙铺地板,乙同意,甲与乙之间形成了地板铺设的施工合同。这个施工合同不同于其他施工合同之处,在于双方存在地板砖的买卖关系,从现象上看,铺地板砖的费用由甲承担而无需乙承担。这样甲就获得了乙家地板砖的铺设权,即施工承包权。在甲、乙之间,甲有义务根据甲的要求完成地板砖的铺设工程,乙有权获得乙交付的施工工程。而后,乙又将地板砖铺设的施工作业交给丙来完成,条件是由丙独立完成地板砖的铺设,乙按面积每平方米给丙5元钱的报酬。这些条件已经反映出乙与丙之间是一种建设工程施工作业的发包与承包关系,丙有义务完成地板砖铺设的施工作业,且有权从乙处获得报酬;乙有权从丙处获得地板砖铺设的施工作业的成果,并有义务向丙支付报酬。综上,乙与丙之间是一种建设工程施工作业的发包与承包关系,而且乙与丙就地板砖的铺设对甲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在这种法律关系的范畴,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丙对外只承担交付施工作业成果的法律义务,并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而其在独立完成施工作业工程中的行为损害后果则应自行承担。当然,在诉讼中如果查明发包人、承包人、施工人的资质存在问题,或者合同效力存在问题,则应当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相关人的责任,并依法处理,但这并不影响案件的定性

篇5: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项目李**、罗**等户私人建房A栋工程按规划和设计图、按时、按质、按量,确保安全地顺利施工,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项目李**、罗**等户私人建房A栋工程的所有劳务做工全权承包给乙方,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小型机器具(弯曲机、斗车、灰桶、面砖切割机、绑扎丝、切割片、焊机、钉子等等)。

二、承包内容

1、基础工程:桩基、放大脚板式板带的制做、地梁钢筋制安、砼的浇筑与护养,架空层的基础砖,其墙体的内侧抹灰,架空层预应力板的安装等等。

2、主体工程:钢筋制安、砼浇筑及护养,砖砌体等及钢筋焊接。

3、楼地面工程:地面砼垫层、楼地面的清理、落地灰的回收等。

4、屋面工程:1.8米的彩瓦隔热防水层。

5、装饰工程:外墙面砖或外墙漆,内墙抹灰,不包括外墙保温。

6、室外散水,楼梯的瓜米石面层的做工。

7、完成施工图中的所有的内容和因设计图变更的内容等等。

三、质量与安全

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每月的工程量,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因乙方操作失误技术不过关所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民事及经济责任。其材料损失甲方有权从其承包价款中扣除。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严重不符合要求以及半途停工不做,不能完成施工图及合同所约定的内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找他人完成该施工任务,且乙方的余款不予以支付,作为甲方另找他人完成该工程的追加款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与管理,如乙方人员浪费材料,不按操作规程施工,甲方有权处罚

五、安全责任的划分比例

由甲方负责保证买陆拾万元的保险,在修建过程中,如发生了安全事故,所用的所有费用,保险公司未赔偿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各赔偿一半,并且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甲方交()万元押金,竣工验收三日时返回给乙方。

六、单价及支付方式

甲方按建筑面积(注明:房产证面积)每壹平方米元结算劳务总款,但留百分之五(5%)作为质保金。每月按其工程量的支付人工工资,其余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结清。

七、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完成,雨天连续三天以上工期顺延(春节放假时间不在其内)。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篇6: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人:鸿升建司鑫凯基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工程的劳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鑫凯基、德阳核心区项目

2、工程地点;旌南片区

3、工程内容施工图及相关设计文件的内容

二、承包范围: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以及相关设计文件按质按量的完成所承担的所有施工内容,甲方只提供施工用的材料及管理,所有施工准备、机具、各种资料等均由乙方完成,材料的二次转运【包括上、下车等】人员组织等均由乙方完成,中途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个日历天

四、承包价款与方式、工程开工签定劳务合同确定

五、工程质量与安全

根据业主要求,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如承包单项评定为不合格,由乙方进行返工修理直至合格,其返工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为使工人增强安全意识,带队及班组负责人每天安排工作量,强调安全操作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六、文明施工奖罚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文明施工手册,在自己承包的范围内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严格把好材料节约关,不准乱锯、乱丢、浪费材料,如发现不按规定施工或浪费材料等,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或扣除劳务费。同时,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遵守工地一切规章制度未满法定年龄,不得来工地做工。如所有违反规定者,参照项目部相关规定处罚

七、双方约定:自本协议签定5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八、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资格审查,对乙方违反合同条款内容实施处罚经济赔偿及辞退的权力。

2.甲方保证施工用电用水畅通无阻,协调当地社会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3.甲方根据工程要求,安排乙方实施工程承包内容,乙方应无条件遵照执行。4.甲方提供给乙方尽可能方便的施工条件,并按劳务合同约定情况支付劳务费。5.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务费,乙方一切劳务纠纷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符合承包资质并有权对甲方提出合法要求,主动承担合同内容的全部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2.乙主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乙方不得擅自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出现的人身伤害及死亡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指令,并提出自己的见解,供甲方参考。4.乙方不得使用残疾及智力障碍的作业人员,不得瞒报,私自使用。同时乙方应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

5.乙方要管好自己的队伍,不得在工地及之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赌博、卖淫、嫖娼等。一旦造成犯罪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6.为确保工期,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保证工程足够的劳动力,不得消极怠工。

九、违约责任与其他

1.以上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反或造成工程停工,违约方按1000元/次或天支付给另一方。

2.如因乙方原因损害公司信誉、现场设备及对工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并从承包劳务费中扣除。

后生效

3.属于乙方自备设备,自带工具用具等,乙方必须自己保管,不得因此对甲方提出其他要求,更不得找借口影响开程质量和进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益。甲方;代表;

```年月日

篇7:劳务承包合同

劳务发包单位(甲方):劳务承包方(乙方):经甲、乙协商一致,就一事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乙方承包的施工内容

二、甲方提供给乙方模板、机械,乙方只负责施工

三、付款方式:每立方米浇筑为元,中途支付生活费,工程做完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四、安全责任:如在施工中不幸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篇8:施工企业劳务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实践中, 许多劳务结算纠纷常常旷日持久, 最终受损的是施工企业。有鉴于此, 在合同条款中要注意和控制以下几点。

1 劳务队伍的选择

劳务管理的前提是做好劳务企业的选择。目前施工项目上的劳务, 由于社会上存在着千变万化的劳务分包和形形色色的挂靠, 使其真伪难辨, 仅从企业资质、注册资本及财务状况是较难反映劳务企业的好坏。在劳务企业资质满足分包工作内容前提下, 应从具体施工的人员配备要求、资金筹措能力、设备情况、施工经历、施工成本等几个方面入手, 选择劳务企业应优先选择与企业有过良好合作关系对象, 在此基础上, 逐步发展壮大可选劳务企业。对待企业个别领导、设计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推荐关系劳务分包队伍, 项目部应该持谨慎态度。

2 劳务分包合同的拟定、执行

一份优秀的劳务分包合同, 首先是实现双赢, 然后是在质量、安全、进度上得到保障。同时, 作为一份经济性的文件, 其宗旨在于满足质量、安全、进度等前提下, 如何降低合同金额, 控制成本, 规避项目风险。拟定合同应该约定以下内容:

2.1 劳务分包工作内容、数量

劳务分包工作内容应该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和劳务分包内容等, 是合同的主要部分。劳务分包内容应详细而界线明确, 必须考虑结算时工程实物劳务工作量计量的可操作性, 结构部位的分割要注意减少不同的劳务企业之间的相互牵扯。劳务分包工作最好以清单的形式给出, 在清单中将具体的工作内容、费用内容、计量单位、劳务分包单价、甲供主材的消耗量及损耗率、辅材的使用、甲供机械的使用及计量、水电的使用及计量、扣除项目的计量及单价等给予一一说明

劳务分包工作的数量应明确是实际数量还是暂定数量, 对于暂定数量应说明其最终的确定方式。这项内容结算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 使结算操作更容易。

2.2 工程质量标准、施工检查与验收

工程质量应不低于设计图纸要求及施工企业与业主约定的标准和质量目标。要对采用的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进行统一说明, 对检查和验收的程序进行规范, 劳务企业应按本合同约定, 确保所完成的工程质量符合质量标准。

2.3 工期、地点和方式

劳务分包工作的期限一般有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并且在合同中明确了总工期, 说明工期如需顺延的理由。

劳务分包工作地点主要是指施工企业承认的发生结算工作量的地点, 超出这个工作地点所发生的工作量不予以计量结算, 这条是防止劳务企业利用合同不明确而要求多验工。

劳务分包工作的方式是围绕着劳务分包工作的期限和地点、工作内容、数量等确定的, 主要有固定单价、固定总价、按比例取费等方法。当无法确定工程数量时用固定单价比较合适, 但是施工企业的风险较大, 结算时经常出现超结现象。如果工程量容易计算, 不可预见情况很少, 还是易用固定总价, 这样不易超出施工企业成本, 结算时较好控制, 也有利于劳务企业及时调整施工成本, 优胜劣汰。

2.4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确定原则以市场为导向测算劳务单价, 实现双赢, 降低单价, 控制成本。

2.5 劳务分包工程量结算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中劳务分包工程量的确认结算的依据, 影响结算金额大小。合同中应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劳务分包工程量结算, 应做到:a.坚持定期结算;b.坚持现场验收c.完成的劳务工程量内容与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对照, 对相符的部分按照合同进行结算;d.超出的劳务工程量要进行原因分析及处理, 遵循谁造成超量谁承担的原则;e.末次结算的终结协议:当合同履行完成, 现场完成的工程量已确定后一定要按照合同要求对末次结算进行封帐, 并签订终结协议。封帐后未进入末次验工结算单的其它内容一律视为不存在。

2.6 双方权利、义务

双方权利、义务的明确主要是围绕结算制定的, 是为规范双方的行为, 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合同中承、发包双方应明确的权利、义务概括而言有:组织机构的形成;机构功能的确定划分;执行操作的实施规则;遵守事先约定;可以采取的措施;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等。

2.7 双方驻工地代表

双方驻工地代表为能够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审批验工计价, 签发相关指令, 指挥施工生产, 处理与项目相关事宜的人。在合同中应提前约定双方驻工地代表, 注明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 规范其在施工过程中的行为、职权。并要求其为公司法人或经公司法人书面授权者, 对于由公司法人授权人再授权者将不予承认。

2.8 支付方式

合同条款中应约定:a.民工工资款的支付:当期结算款首先由项目部受劳务企业委托支付民工工资, 剩余部分再支付给劳务企业。保证民工工资的及时足额支付。b.扣款情况:支付结算款时要对借款、材料款、机械款等进行审核并扣除。c.最后支付的留存金额:一般小于20%的结算款在发包人对决算资料予以确认后规定时间内付清。

施工企业资金困难时, 在过年、过节、学生开学等时间, 必须得保证民工工资、机械租赁款的及时适量支付。

2.9 材料供应

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和工程关键的特殊材料作为甲供材料。甲供材料主要是由施工企业根据工程施工计划进行采购, 施工时根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中的工程量计算材料的使用量, 由物资部门依据工程进度计划分供应劳务企业, 领取材料的同时双方签认领料单。每月应对供应材料进行核算, 超额部分应在结算款中扣除, 结算资料中必须要有物资部门出示的材料核算情况表。

小的周转材料及二、三项料应在合同中约定劳务企业自购或由施工企业供应后按实扣款, 由施工企业检查材料质量, 其材料价格包括在工程劳务分包单价中。但对于大型的周转材料, 例如:模板, 挂篮等, 由于价值较大并关系施工质量及安全, 一般由施工企业自购。

2.1 0 保证金交付与返还

履约保证金通常都是由劳务企业在签订合同前按合同价的一定比例向施工企业缴纳, 劳务企业按约定全面履行合同项下所有义务, 且完成的工作通过验收合格后, 施工企业不计利息返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约束劳务企业施工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退场、停工的手段。

2.1 1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变更和解除

当有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以外的劳务工作量或工程质量改变等实质性的要求变化时就要进行合同变更, 变更要在双方协商的情况下签订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是原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仍执行原合同。当劳务企业将劳务分包合同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时, 或其施工能力、技术水平满足不了合同要求时, 施工企业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1 2 争议的解决及违约责任

在合同中应该约定诉讼法院, 诉讼法院一般为工程项目当地的法院。承、发包人应约定造成损失的源起一方来承担违约责任。并办理书面洽商, 作为结算依据。

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是贯穿于队伍引进、合同谈判、合同签订、过程施工、中期结算、终结封帐、劳务报酬金支付的整个过程中, 它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工作, 它不但需要得到施工企业负责人的重视, 同时也需要施工企业各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和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

篇9: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就________工程施工劳务承包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价格:每平方米工价为____元。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3、总工期为:日历天________天。

4、阶段性工期目标:以甲方阶段施工计划为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第六条、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七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3、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4、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八条、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全部工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由乙方自理,乙方提交工人名单,甲方为乙方代办保险手续。

第九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次月15日前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_______%,余款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_______%付清。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_______%的劳务管理费。

第十条、争议纠纷解决

1、本协议的纠纷原则上采取平等、公平、互谅的原则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文件。

2、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协议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执行期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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