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管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共6篇)
篇1:管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监理第×驻地办
×
× 隧 道 工 程 安 全 监 理 细 则
批准:
××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1日
××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一、洞口、开挖、凿孔及爆破施工中的安全监理要点 1.洞口段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1)在隧道洞口段施工前,监督施工单位根据洞口附近的地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条件及施工条件等,预估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和隐患,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等,制定保障洞口段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
2)在平常的工作中,经常检查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三级交底落实情况等。
3)在××隧道出口的洞口段,出口狭窄,地形陡峭,在陡峭悬崖边缘,要求施工单位设置护栏和安全警示标志。2.开挖及凿孔
要求施工单位制定班前检查制度,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定板和两帮是否稳定。
2)机械凿岩,宜采用湿式凿岩机,可以降低粉尘对操作人员的危害,并按规定使用安全帽、口罩等安全防护用品。
3)站在渣堆上作业时,应注意渣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4)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5)为防止点击事故,开钻前必须详细检查各部位的绝缘装置,佩戴必须的绝缘防护用品。
6)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7)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8)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3.爆破
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3)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4)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独头巷不少于200m;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时,不少于500m。
5)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6)装药前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温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7)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
8)为防止点炮时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9)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管理;防止漏电引爆。
10)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哑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11)当发现哑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12)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械等均应撤离至安全地点。
13)两个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该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至安全地点。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
二、洞内运输作业时的安全要点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进行检查,并处于完好状态,其制动必须有效可靠,严禁人料混装。
2.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
3.所有运输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配戴防护用品,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爬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5.装渣用小型装载机配合翻斗车装渣时,应有联络信号,翻斗车旋转半径内严禁站人。6.洞内运输
1)洞内运输的车速应进行控制,不得超过:人力车5km/h;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 km/h,有牵引车及会车时5 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 km/h,有牵引车时15 km/h;会车时15 km/h。2)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3)在洞口、平交通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设专人指挥交
通。
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公司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5)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6)洞外卸渣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渣边缘0.8m处设置挡板。7)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8)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改用近光或小灯光。7.爆破器材运输
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国家规定。
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和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和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送时,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两辆车内运送,其间距相隔50m以上。有轨机动车运输时,雷管和炸药不宜在同一列车上运送,如果必须用同一列车运送时。装雷管与炸药的车辆必须用三个空车厢隔开。
3)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两层。
5)有轨机动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护送人员与装卸人员只准在尾车内乘坐,其他人员严禁乘车。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必须放在专用带盖的木质车厢内,车内应铺有胶皮或麻袋并只准放一层。
6)在竖井内运送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述规定要求: ①必须事先通知卷扬机司和井口上下联络人员。②除爆破工和护送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乘坐。
③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只准堆放一层,且不得滑动。运送其他炸药时,装载高度不得超过罐笼高度的2/3,并不高于1.2米。
④用罐笼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其升降速度不得超过2m/s,运送其他炸药不得超过4m/s。用吊桶运送爆破器材时,其速度不得超1m/s。
⑤司机在操纵卷扬机时,不得使罐笼或吊桶发生振运,必须按速匀稳操作。并对卷扬机等经常进行检查维修,确保使用安全可靠。
⑥运送电雷管时,应将其装入绝缘箱内,切断洞内所有电源,并检查钢丝绳是否带电。
⑦严禁爆破器材在井口旁、井底车场或巷道内停放。⑧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严禁运输爆破器材。
7)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动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三、支护作业中的安全要点
1)隧道各部包括竖井、斜井、横洞及平行导洞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例如,采用普通水泥砂浆锚杆支护、早强水泥砂浆锚杆支护、早强药包锚杆支护、缝管式磨擦锚杆支护、楔缝式内锚头锚杆支护、脱壳式内错头预应力锚索支护、喷射混凝土支护等。不管采用哪种方法支护,都应:
①隧道工程坑道开挖后,应尽快安设锚杆,且一般宜先喷射混凝土、再钻孔安设
锚杆。
②锚杆的孔拉、孔径、孔深及布置形式符合设计要求。③锚杆杆体露出岩面长度,不应大于喷泉层的厚度。
④应确保隧道工程辅助稳定措施中的锚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这些措施主要有:
a.环形开挖留核心土挡护开挖面。b.喷射混凝土封闭开挖工作面。c.超前锚杆锚固前方围岩(超前支护)。
d.管棚超前支护前方围岩(包括短管棚、长管棚、插板)。e.超前小导管注浆加固围岩和堵水。f.超前深孔围幕预注浆加固围岩和堵水。g.临时仰供封底。
h.隧道开挖工作面及围岩预注浆加固。
不管采用哪种方法,在施工中应经常观察地形、地貌的变化及地质和地下水的变民情况,预防突然事故的发生并应有应变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坚持先支护(强支护)、后开挖(短进尺、弱爆破)、快封闭、勤量测的原则,以确保施工安全。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整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进行加固。
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洞外多架5~8m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以确保施工安全。
4)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5)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渣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6)漏斗孔开挖时应加强支护,并加设盖板,供人上下的孔道应设置牢固的扶梯。7)采用木支撑时,应选用松、柏、杉等坚硬且富有弹性的木材,其梁、柱的梢径不得小于20cm,跨度大于4m时不得小于25cm,其他边接杆件梢径不得小于15cm,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cm。木支撑宜采用简单、直立、易于拆、立的框架结构,并应保证坑道的运输净空。
8)钢支架安装宜先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应遵守“起重吊装”的规定要求。9)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搭设牢靠,并经常检查。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分应检查合格,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左右。严禁将注浆管对人放置。
10)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以确保安全。
11)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表出现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为确保安全,观测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测量,注意各种情况的变化,并加强与施工班组的联系。
需强调的是:在锚杆作业中,发生的事故,多是因围岩或喷射混凝土剥落、坍塌
所造成,而其产生则是由于清理浮石不彻底、凿岩机械的振运、喷混凝土与受喷面粘结不良所致。因此,为了锚杆施工的安全,应加强观察,及早发现危险征兆,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应指定专人,规定定期进行锚杆抗拔试验,防止因锚杆滑脱而造成不安全事故。这是因为锚杆种类和锚固方法多种多样,可能选择不当或因地下水的影响使锚固砂浆流失或达不到强度,致使锚固力不足,从而导致锚杆滑脱。另外,必须执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技术检查制度,填写相关安全报表,分析安全动态,以便有效地进行安全管理。
在喷射混凝土作业中,在喷射开始前,应详细检查围岩受喷面的情况,应彻底清理危石、浮石,应根据喷射方式(干喷、湿喷或混合喷)、混凝土配合比等,采用合适的降尘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空气中粉尘含量,以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对从事喷射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进行喷射作业时,必须配戴防护用具(防尘口罩、防护面具、眼镜、胶皮手套、劳保雨鞋等)。当拌和机设在洞内时,应对拌和机和皮带运输机的回转部分予以覆盖,防止产生卷夹人身事故的发生。必要时,应在拌和机所在位置附近设置集尘机,以净化空气。当采用人工喷射时,应配备牢靠的喷射支架,以防止在发生管路堵塞时由于喷嘴剧烈振动而引起危害。当转移喷射点时,必须先关闭喷射机,在喷嘴前方不得站人。在处理管路堵塞时,喷头应有专人看管,以防消除堵塞后因喷嘴剧烈振动而引起摆动喷射伤人事故发生。
在钢拱架施工中应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例如:
①在钢拱架制作和搬运过程中,应将构件绑所牢靠,以防止发生整体构件或连接铁件碰撞伤人、车辆倾覆、构件附落伤人事故。
②钢拱架的架设应由专人按规定信号进行指挥,并随时观察围岩动态或初喷混凝
土层的变化情况,防止落石或坍塌引起伤人事故。
③在架设钢架前,应采用垫板等将钢拱架的基础垫平。架设时,应采用纵向连接杆件将相邻的钢拱架连接牢固,防止钢拱架倾覆或扭转、变形而带来不安全事故。④对钢拱架应经常进行检查,如发现扭曲、压屈等现象和征兆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必要时,应使其他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防止因坍塌造成伤亡事故。
2、衬砌作业中的安全要点
1)随着隧道各部开挖工作的推进,应及时进行衬砌或压浆,特别是洞门建筑的衬砌必须尽早施工,地质不良地段的洞口必须首先完成。因隧道的坍塌与落石最易引发事故。
2)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第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尖角。靠近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过。3)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的铺板,应钉铺结实。本板的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不得悬空。高于2m的工作平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m的安全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4)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所站人数及堆置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计算载重量。在安全技术交底时,要特别强调,使操作人员心中十分清楚有数。
5)由于洞内场地狭窄,故在洞内作业地段倾卸衬卸材料时,人员和车辆不得穿行,以免出现事故。
6)机械转动部分应设置防护罩,电动机必须有接地装置,移动或修理机器及管线路时,应先停电,并切断电源、风源。
7)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应堆放砌实在规划地点。
8)拆除灌筑混凝土模板内支撑时,应随拆随灌。当岩层破碎、压力过大地段的支
撑不能拆除时,拱圈部分应用预制混凝土柱代替木杆予以拆换。这样,既可保证拱圈部分浇筑质量,又可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
9)衬砌用的石料及砌块,应采用车辆运送,装卸车或安装块时宜使用小型机械提升。当砌筑高度在1.5m以下时,允许使用跳板抬运,但跳板应架到与隧道平行的位置。所用跳板、抬杆、绳具等必须检查,达到使用可靠,才可使用。
10)用石料砌筑边墙时,应间隙进行。当砌筑高度至2~3m时,应停止4h后方可继续砌筑,以确保安全。若墙后超挖过大,回填层应逐层用干(浆)砌料填塞,以免坍塌而造成事故。
11)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试运转,管路联接要完好,压力要正常,操纵压浆喷嘴人员应配戴护目眼镜及胶皮手套。喷浆嘴应用支架支撑牢固,压浆时掌握喷嘴的人员必须注意喷嘴的脱落,并设法躲避;拔取必须在撤除压力后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应在停止运转、切断电路、关闭风门后进行。
12)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小于26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的顺利通行,混凝土灌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栏杆。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13)严禁在洞内熬制沥表。
对于二次衬砌施工,其安全技术措施要点主要有:
①应根据通过模板台车内部车辆的限界,加适当的安全富余量,以确定模板台车内部的净空寸。大型车辆应在调车人员指挥下通知模板台车。此时,在台车内部作业的人员应暂时离开,不得站在模板台车内部:避免不安全。
②模板台车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新式模板台车为全液压及具有纵向移支的功能。
③灌筑二次衬砌混凝土的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脚手架上,并应配戴安全带。④应重视防止异物混入混凝土料斗中,当有异物进行料斗时,首先应使拌和机停止运转,然后取出异物,以免损坏机械设备等。
⑤当压送混凝土的管路或接头发生堵塞时,首先应消除管道中的压力,然后方可拆卸接头,进行疏通作业。此时,在接头前方(依照混凝土压送方向确定)不得站有其他作业人员,以免发生压送混凝土伤人事故。
四、特殊地质条件安全要点
1、熔岩地质条件安全监理
1)当熔岩地段出现涌水时,处理的原则是:宜疏不宜堵。具体方法要根据水源情况,采取一般排水、钻孔排水和泄水洞排水。
2)溶洞处理原则与要点是:“避、引、堵、越、绕”。避是在勘察设计阶段的原则; 引是处理溶洞水的基本方法,具体施工方法有:排水沟、涵洞、泄水洞等:堵就是封闭已经停止发育、无水的溶洞;越就是跨越规模较大的有水溶洞;绕就是在施工中,一时处理有难度,为了不影响施工进度,采用迂回导坑的办法先绕过溶洞,然后进行处理的施工方法。
3)当遇见熔岩地质带时,采取超前地质预报,弄清前方地质情况,采取相应的施工方法。隧道中如预计要穿过涌水地段,宜采取超前钻孔探水,弄清含水层长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止涌水提供依据。
4)如果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
2、断裂带地质条件安全监理
1)当遇见断裂带地质时,采取超前地质预报,弄清前方地质情况,为采取相应的施工方法提供依据
2)遇见断裂带地质时,要加强初期围岩支护,加大监控量测的频率,尽快施工钢筋砼二衬,是通过断裂带的隧道尽早形成封闭环。
3根据××××隧道地质条件和施工方法,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有针对性的制定××××隧道施工专项安全方案。
4××××隧道是全线的控制性工程,也是我驻地办监理控制的重点,安全、环保,高质量建好××××隧道,对全线早日建成通车具有重要意义。所以,××××隧道施工是我驻地办今后监理的重点,做到现场旁站,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巡视,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经常不定期地巡视。做到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把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隧道安全、高质量地建设。
××××公路第×驻地办
2008年10月1日
篇2:管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版号
受控状态
修改状态
发放编号
持有者
江苏某某发电厂二期工程项目监理部 批准人:
审核人:编写人:2
目
录
1、工程项目概况
2、安全监理监控目标
3、安全监理范围
4、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5、安全监理的工作方法及预控措施
6、对施工现场的控制要点
一、工程项目概况 江苏某某发电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600米W发电机组,占地面积22公顷,厂址位于某某市某某镇,北靠长江,南临某某公路,距某某市中心约18公里,水陆交通十分便利。
江苏某某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由某某电力设计院设计,主体工程总承包单位是江苏某某烟塔公司,其承建的主厂房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屋架采用28米跨度单坡钢桁架,主厂房长度164米,屋顶标高36米。煤仓间跨度14米,总长度164米,屋顶标高为49米。锅炉炉架为钢结构,顶部标高为66米。烟囱采用钢筋混凝土单筒结构,滑模施工,高度为215米,出口直径7.5米。灰库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筒仓结构,高度为24.0米,内径为15.5米。雨水泵房深度为-11.0米。盐城某某工程总公司承建的循环水泵房及引水系统工程,其沉井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为22米,分三次浇筑完毕,然后一次性下沉;取水顶管穿越长江大堤,顶管共二条,单条长度约275米左右。
二、安全监理监控目标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强化安全监理工作,通过严格监督执行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开展反违章活动,控制人、物、环境等不安全因素,达到杜绝人身死亡、重伤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的目标。营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创建安全文明的施工作业氛围。
三、安全监理的工作范围
3.1 在业主委托范围内行使安全监理的职责
3.1.1 审查承建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吊装方案、主要施工技术措施及现场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3.1.2 监督检查承建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1.3 审查承建单位编制的安全和环保工作程序。
3.1.4 监督检查并协调解决现场日常的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交通、机械安全管理以及环境、生活卫生、环保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3.1.5 审查承建单位大、中型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1.6 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3.17 严格控制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移交生产而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上述移交工作必须有安全监理参加并签署书面意见。
3.18 主持或协助项目法人组织的安全工作例会及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监督落实整改措施。3.19 参加安全环保工作会议,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4.1 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4.1.1 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合格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4.1.2 人的安全意识及思想状况。4.1.3 人的文化素质及技术水平。
4.1.4习惯性违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4.1.5 人的身体状况。4.2 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
4.2.1 机械设备的完好程度,安全状况及安全保护装置情况是否定期检查。
4.2.2 安全设施的配备,完好情况及使用情况。4.2.3 工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2.4 工程部件、材料、设备安置和堆放是否稳妥,有无隐患。4.2.5 危险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及使用状况。4.3 控制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4.3.1 施工现场的自然环境(基础和地下工程施工时土方的边坡系数是否符合规定)。
4.3.2 施工现场的电源情况,防触电、防伤害设施。4.3.3 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爆、防毒设施情况。
4.3.4 施工现场的高空作业区,孔洞盖板,安全网和安全围栏的安全防护设置情况。
4.3.5 施工现场的厂内交通状况。4.4 文明施工的实施 4.4.1 安全文明教育情况。
4.4.2 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及实施情况。
4.4.3 现场文明施工设施(安全围栏、宣传栏、警示牌、停车棚、休息棚)。
4.4.4 施工现场的面貌(整洁、工完料尽场地清及责任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4.4.5 现场、材料仓库的设备材料及机具管理(堆放整齐、管理有序、标识明显、防潮防腐措施等)。
4.4.6 现场环保设施(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物、废水、粉尘等污染物的处理措施)。
五、安全监理的工作方法及预防措施
5.1 安全、文明施工是安全监理现场管理的主要内容,督促各参建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经常巡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整治现场的脏、乱、差现象,及对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处于受控状态。
5.2 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对重大问题跟踪控制。
5.3 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完善安监网络和安全保证措施,提出监理意见。5.4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及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5 督促各施工单位制订对防火、防坍塌、防高空坠落、防触电、防起重运输和交通事故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
5.6 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5.7对施工现场日常跟踪监督检查
5.7.1现场日常监督、检查《安全规程》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执行情况,并督促整改。
5.7.2 查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落实情况,防无证上岗。5.7.3 关键部位实行现场监控。
5.7.4 查施工机具、工具的安全性能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5.7.5 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安全管理体系良好运转。5.7.6 对“三违现象”及时制止,做好记录,并督促整改。5.7.7 在施工现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及时责令暂停施工并报告总监,整改后方可复工。
5.8 对特殊施工方案严格审查,并现场监督实施,检查和消除实施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5.9 一旦发生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5.9.1 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5.9.2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5.9.3 检查事故处理和整改结果。
5.9.4 向监理部和业主安监部汇报事故情况和处理结果。5.10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监控
5.10.1 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任务进行交底,使每个施工人员都能了解施工项目的细节,避免盲目施工。
5.10.2 督促施工单位对现场存放的材料要按规定堆放整齐,并有标
牌。
5.10.3 督促施工单位对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及保护设施保持良好状态和技术性能。
5.10.4 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5.10.5 督促施工现场设立文明施工标示牌。
5.10.6 督促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完毕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指派专人负责清理。
5.10.7 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制定审批后的实施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施工纪律与技术纪律。
六、对施工现场的控制要点
6.1 是否按规定正确使用“三宝”(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和对“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楼道口)是否按规定设置了规范的安全防护设施。
6.2 机械设备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安全工况是否符合铭牌要求。6.3 起重机械设备有无限位保险装置,有无“带病”运转,超负荷作业,运转中维修保养现象及作业时是否专人负责指挥及大型设备吊装必须要有安全施工措施。
6.4 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是否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5 施工电源设施布置是否规范及特殊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二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和设有监护人。
6.6 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要求,特殊形式脚手架搭设是否制订了安全
技术措施及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落实情况。
6.7 电焊和气割作业的设备是否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和安全防护装置。督促加强现场清理,确认无火种隐患。
6.8 高空和交叉作业人员是否进行了体检和持证上岗,危险区域是否设围栏挂安全网及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篇3:浅谈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
1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是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 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 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施工准备控制主要内容概况有: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质量保证体系;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施工生产要素配置审查;安全管理及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把好开工关。在细则中, 对以上施工准备控制的主要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并明确具体的监理工作要求、合格与否处理、控制记录资料、责任人等。
2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是工程进度控制、材料质量的控制、施工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理。2.1工期进度的控制。在编写监理实施细则时应审核专项工程的总体进度计划, 对进度计划进行层次搭配分析, 工种配合分析, 季节气候分析, 生产要素配置分析, 不确定因素分析, 使该进度计划具备可操作性。要求施工单位报审年、月、周施工进度计划, 采用计划进度与实际施工进度比较的方法和即时调整工期的措施来控制工程施工进度。2.2材料质量控制。工程材料泛指构成工程的各类建筑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 它是工程建设的物质条件, 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在实施细则中对材料控制的具体操作要求进行细化, 应根据《条例》的规定, 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对各种主要材料制定外观质量检验要求、材料检测项目要求、性能及技术指标要求;审核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对进场材料的见证取样、核查材料检验程度及材料技术指标;按设计要求及规范标准对不同材料使用部位的不同, 分别制定物理性能、力学性能、热工性能、气密性性能、防水性能、耐火性能、光学性能和抗风压性能要求;控制各种材料的批量检测。为更好体现对工程材料方面的质量控制要求, 可通过表述的形式制定具体的 (工程主要材料质量检验要求基本表式) 来进行详细规定。表示出工程材料质量控制的各个环节。2.3施工质量的控制:在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主要是质量检查与验收。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 涉及到建筑工程施工过程控制和验收控制, 通过施工单位自检、报审, 监理的旁站、见证、平行检查对验收批及中间验收层次和最终验收的确定, 实施对工程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和终端把关, 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要求的标准。由于工程项目的质量检验工作, 具有流动性、分散性及复杂性和特殊性的特点, 监理人员也存在业务素质和工作经验的不同, 往往实施起来各有不同, 为使监理人员能有效地实施质量检验工作和对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的质量监控, 监理单位应制定出在经营范围内, 常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计划。通过统一化、规范化、格式化、表格化的质量检验计划书面文件, 清楚地向有关人员表明在某一环节应当检验的对象是什么, 如何检验, 检验的评价标准是什么。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公司质量检验计划的基础上, 针对具体工程的设计要求, 按照验收层次的划分, 编制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层次, 按规定一般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检验批是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控制的最小单位, 是形成各项施工检验资料和监理控制资料的基础划分, 是监理工程师检查控制对象层次的划分, 因此作为监理工程师首先在编写细则的同时, 应对所监理的工程, 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层次的划分, 按验收规范标准、质量要求对具体监理的工程进行规定, 可通过表述形式予以确定, 对具体单位工程所含的分部分项工程可通过"质量检查与验收层次划分表"的基本表式形式进行确定。2.4安全监理: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是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监理中, 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监理机构除了编写单位工程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之外,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专项工程监理细则中还要编制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措施及安全监理的资料管理等内容, 并附有施工阶段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图。安全监理工作应依据:a.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b.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c.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其他建设工程合同等。2.4.2安全监理的审查工作主要包括:a.审查专业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b.审核专业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 能否结合工程的特点, 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并签署意见。c.审查专项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资格,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d.审核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e.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2.4.3安全监理的工作措施主要包括:a.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b.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c.每天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d.核查施工现场建筑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并签署意见。e.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网架设、临时用电设备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并签认所发生费用。f.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 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2.4.4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主要内容:a.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b.每天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c.核查施工现场建筑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并签署意见。d.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网架设、临时用电设备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并签认所发生费用。e.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 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篇4:管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好事前控制
依据国务院 第393号令 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1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有关安全部分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签署意见,这也是签署开工报告的一个条件。
1.2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总监理工程师还要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主要包括:
1.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1.2.2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施工方案;
1.2.3土方开挖工程施工方案;
1.2.4脚手架安装、拆除工程施工方案;
1.2.5模板安装、拆除工程施工方案;
1.2.6起重吊装设备安装、拆除工程施工方案;
1.2.7拆除、爆破工程施工方案;
1.2.8高空作业施工方案;
1.2.9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
1.2.10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要有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施工方案;
1.2.1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1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施工方案。
1.3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承建工程要求的资质等级要求,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还要检查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专业队伍的施工资质。
1.4审查施工项目的安全保证体系,明确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同时,项目要设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要有安全员上岗证),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监督安全措施落实。项目经理部还要建立健全的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
1.5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6审查施工单位使用的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备的合格证或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安全合格证明文件。设备使用前,要检查安装单位出具的自检合格证明、向施工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及办理的验收签字手续及安装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作好事中控制
依据国务院 第393号令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1组织及参与有关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发出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跟踪整改情况。
2.2检查项目的安全教育情况,特别是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的岗前三级教育及变换工种前进行的安全教育情况(检查记录)。
2.3检查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杜绝无证上岗现象发生。
2.4检查施工现场场地布置情况是否与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相符,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要按规定放置各种警示牌。
2.5检查施工项目各相施工操作前的安全交底情况,有必要的、特殊工程监理工程师可以参加安全交底会,其它情况下只需检查安全交底记录。
2.6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情况,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检查施工用电线路架设是否符合要求;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是否符合要求;临时用电是否实行三级配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两级保护(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各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是否做到了“一箱、一机、一闸、一漏”,有门、有锁,有防雨、防尘设施等。
2.7检查施工用脚手架的搭设情况,检查立杆基础、水平扫地杆的设置、连墙件的设置、杆件的间距和剪刀撑的设置、杆件的搭接、水平网和立网的设置、脚手板的铺设、安全通道的搭设等,并检查搭设前向操作人员的交底和搭设完毕后的检查验收记录,签字要齐全。
2.8检查基坑的开挖与支护情况,检查是否按施工方案放坡或支护、坑边物料、土方堆放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边坡滑落的危险等。
2.9检查模板支拆情况,检查是否按施工方案的要求安装和拆除模板、立杆要稳定和牢固(钢管立杆下必须加上底座和垫板)、模板等施工荷载不能集中堆放、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模板安装和拆除前要进行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等。
2.10检查“三宝”使用和“四口”的防护,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正确使用安全带,建筑工程外侧要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阳台、楼板、屋面等要按规定进行防护。
2.11工地例会要对可预见的安全问题提出要求和整改意见,要警钟长鸣,会会讲安全,人人讲安全,有必要的要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3.事后控制
3.1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有组织地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向有关部门汇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工作。
3.2工程完工后,整理好安全档案,对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
4.做好监理工作的内业,监理工作内业是检查监理工作的内容之一,也是监理工作的记载。
4.1要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用以指导监理工程师的安全工作,要有安全监理责任制。
4.2做好监理日记,监理日记上要有安全专栏,安全专栏内要记录真实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方面的内容。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现场文明施工情况,各种会议及各方面安全检查情况,发生安全事故的详细记录。监理日记要有总监或总监代表的签字。
4.3监理月报要有安全方面的内容,要汇报所在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检查情况和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4.4各种会议(工地例会、临时安全会议等)要有会议纪要,工地理会要讲安全生产的内容,要有记录。
4.5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以书面的形式(监理工程师通知书)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施工单位以书面的形式(施工单位申请书,即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回执)将隐患的整改情况报给监理部。
4.6大型施工项目要设立安全管理台帐。
参考文献:
1.黄金枝,刘永新 工程监理/安全监理/项目管理规范操作手册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7
2.武树春,建筑施工安全设施计算书编制范例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权社 2005
篇5: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一、脚手架工程
(一)用途
“脚手架”是用脚手架材料所搭设的,以满足施工要求的各种临时性
构架。建设工地无处不存在。
正确设计、选择脚手架,不但直接影响施工工作的顺利和安全进行,而且也关系到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经济效益的提高,它是建筑施工技术
措施中的重要环节,在建筑施工中占有特别重要地位。
(二)分类
1.用途划分:操作脚手架、防护脚手架、承重支撑脚手架。2.构架方式划分:杆件组合式、框架组合式、格构组合式;移动台架 式。
3.设臵方式划分:单排、双排、多排、满堂、交圈、特形脚手架。
4.支圈方式划分:落地式、悬挑式、附墙悬挂式、整体拉升等。本节只讨论扣件钢管式和整体提升(爬升)脚手架。
二、扣件式专用钢管脚手架安全监理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自 1962 年从英国引进,现已成为建筑工地用途最
广、占施工成本较高、周转率最高的一种周转材料,也是发生安全事故较
多的部位,在建筑行业已引起高度关注。为此,建设部2001 年2 月9 日颁
布了《建筑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规范共七章,24 条强制性
条文。下面讨论落地式外脚手架的技术管理。现场实施、使用过程监督、拆除等四方面问题,也是监理工程师的日常工作。
(一)落地式外脚手架的技术管理监理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脚手架方案总体设计布臵、支撑方式等。
筑龙网
2、审查脚手架设计是否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的相关条文,并附计算书。
3、超过规范规定的部分要另行进行结构布臵、荷载分析,进行强度、刚度、变形稳定计算,画施工图附计算书。
4、特种结构的特殊脚手架应编写专项脚手架方案,操作脚手架和承重脚手
架可以共用,但应统一设计。
5、方案应对关键点关键部位的安、拆安全问题进行说明,并对作业人员进 行,安全技术交底。
6、高层建筑扣件式脚手架应有防电避雷设计。
(二)落地式外脚手架现场实施的监理
实施是决定脚手架质量的关键,监理工程师一定要在现场旁站监督,按设计施工。很多脚手架出问题是任由工人按经验搭设,不监督,不检查,不验收,出事在意料之中。乱搭、乱设问题归纳如下:
1、任意改变构架结构及其尺寸;
2、任意改变连墙件设臵位臵、减少设臵数量;
3、使用不合格的杆配件和材料;
4、任意减少铺板数量、防护杆件和设施;
5、在不符合要求的地基和支持物上搭设;
6、不按质量要求搭设,立杆偏斜,连接点松弛;
7、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搭设和拆除作业。在搭设时未及时设臵
拉撑杆件;在拆除时过早地拆除拉结杆件和连接件;
8、在搭、拆作业中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不设臵防(围)护和使
用安全防护用品。
9、不按规定要求设臵安全网。
筑龙网
(三)落地式外脚手架使用过程的监理
脚手架具有操作服务和承受一定荷载的功能,几乎现场所有工程和操作人
员都在使用,不同工种、不同施工阶段要求不同,对脚手架进行改变。如
现场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会造成乱用乱改,而发生安全事故,这种现象
时有发生。脚手架的使用管理应加强。
1、现场脚手架应实行动态管理,所有更改搭拆都必须向总包申请,监理 批准执行。
2、必须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制止和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必须完善防护措施和提高施管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素质。
4、监理工程师应发现、制止脚手架乱用现象: 1)随意增加上架人员和材料,引起超载; 2)任意拆去构架的杆配件和拉结; 3)任意抽掉、减少作业层脚手板; 4)在架面上任意采取加高措施,增加了荷载,加高部分无可靠固定、不稳定,防护设施也未相应加高;
5)站在不具备操作条件的横杆或单块板上操作; 6)搭设和拆除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7)在把脚手架作为支撑和拉结的支持物时,未对构架采用相应的加强 措施;
8)在架上搬运超重构件和进行安装作业;
9)在不安全的天气条件(六级以上风天,雷雨天)下继续施工; 10)在长期搁臵以后未作检查的情况下重新启用; 11)防雷设施完好性检查。
(四)落地式外脚手架的拆除监理
筑龙网 脚手架拆除过程安全隐患多,且常有事故发生,拆除方案应报监理工程师
批准。拆除过程施工单位安全专业人员应先书面交底,现场指导。监理工
程师现场旁站,并对下列问题进行监督。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防护用品佩戴齐全。
1.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 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
职责。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良好的通信装臵。2.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
在脚手架上,应另立设臵。
3.如遇强风、雨、雷暴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实施
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4.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拆除工艺要求和遵守 安全纪律。
5.建筑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
6.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 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 掷。
7.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挡笆—垫铺笆—防护栏杆
—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立杆。8.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两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 清,一杆一清。
9.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离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
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10.所有杆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筑龙网 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11.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
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12.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
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
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13.当时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或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 岗位。
14.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监理
一、技术管理的监理工作 《条例》17 条18 条19 条规定:
安装拆卸整体提升脚手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拆卸整体提升脚手架,应当编制安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整体提升脚手架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整体提升脚手架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
专业的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整体提升脚手架应当出具安全体格证明文
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这是监理工程师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起重机械)进行技术管理的主要内
筑龙网 容。拆卸方案在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执行。〃建设部规定--------建设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
[2000]230 号。
二、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装监理 1.爬架的组织 1)施工准备
施工前首先应根据设计将爬架所用材料按要求加工准备好;其次,应
有建筑物的设计位臵预留穿墙螺栓孔或预埋螺栓。2)爬架的组装
架子的安装应根据爬架的设计图进行,宜采用现场拼装的方法,其组 装顺序如下:
地面加工组装升降框→检查建筑物预留过连接点的位臵和质量是否符
合要求→用吊装设备吊装升降框就位并与建筑物连接→校正升降框并与建
筑物固定→组装横杆→铺脚手板→组装扶手栏杆→挂安全网。其它组架要求同普通扣件式钢管脚手架。2.爬架安装应符合的主要规定
1)水平梁架及竖向主框架在两相邻支承结构处的高差应不大于 20mm; 2)竖向主框架和防倾导向装臵的垂直偏差应不大于5‰和60mm; 3)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工程结构外表面,其中心误差 应小于15mm。
3.爬架交付使用前必须通过的检查项目
1)附着支承和架体已按使用式况的设计要求固定完毕;所有螺栓连
接处已按要求拧紧;各承力件预紧程度应一致。
筑龙网 2)碗扣和扣件接头无松动; 3)所有安全防护已齐备; 4)其他必须的检查项目。4.爬架的升降监理
爬架的下降原理同上升相同,只不过反向操作,即先下降固定框,再下降滑动框。
1)爬架升降前应进行全面检查。下一个预留连接点的位臵是否符合
要求;所有升降单元与周围的约束是否解除,升降有无障碍等 确 认符合要求时可进行升降操作。
2)升降操作应进行统一指挥。所有操作人员应非常熟悉自己的岗位 的操作程序;升降程序应编成书面图表,总指挥与每一操作点可 对讲。如用液压或电动升降的同步性应预先调试;超过升降高差 限值应暂停,改正后再复工等。
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现场监督,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旁站。
三、爬架的拆除
拆除方案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拆除爬架时,应设臵警戒区,由专人监护,统一指挥。拆除前应 先清理架子上的垃圾和杂物,然后,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逐步拆除,最
后拆除升降框。拆下的杆件应及时清理整修并分类集中堆放。
四、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综合检查 〃请查阅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篇6: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批准: 肖海涛
审核: 郁新华
编制: 尹占华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8年7月27日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搞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特制定本监理实施细则。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理工作。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3.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6《建设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7《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3.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3.9《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3.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标[ 1999]79号 应对废止法规和规范随时更新 4.职责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部经理)负责组织本细则的具体实施,并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总责。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5.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责任。
5.1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2工程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5.4检查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5.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物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5.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5.7检查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5.8检查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9检查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5.10检查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5.11协助施工单位督促检查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5.12检查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予案。
5.13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5.14核查从事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1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5.1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现场前进行查验。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6.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6.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6.1.1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6.1.2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6.1.3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气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6.1.4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1.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6.1.6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6.1.7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要求。
6.2督促、审查施工单位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程项目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2.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6.2.2土方开挖工程; 6.2.3模板工程; 6.2.4起重吊装工程;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6.2.5脚手架工程; 6.2.6拆除爆破工程;
6.2.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7.基坑支护安全监督管理
7.1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测等单位提供的有关基坑工程的技术资料。
7.1.1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深基坑开挖区边线外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地面及地下管网等状况的调查资料。
7.1.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有针对性编写了安全技术措施、监测措施、抢险措施、救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对于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其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咨询,监理工程师应查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咨询意见。
7.2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和基坑支护方案进行施工。7.2.1检查基坑边沿、上下通道等危险部位,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垂直作业上下有无隔离防护措施。
7.2.2检查基坑施工是否设置有效排水措施;若基坑施工采用坑外排水,应有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的措施。
7.2.3严禁坑边荷载超过设计规定。基槽开挖设置的安全边坡应符合安全要求,土方开挖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严禁超挖。积土、料具堆放和机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械设备施工与坑槽边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7.3及时检查施工过程中各项观察、监测记录资料。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以及对毗邻建(构)筑物和重要管线、道路进行沉降观测。
8.高处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8.1基本规定
8.1.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将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所需料具,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8.1.2检查施工单位在高处作业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8.1.3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8.1.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8.1.5检查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8.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
8.2.1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8.2.2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8.2.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1)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3)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8.2.4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情况。(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8.2.5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8.3安全帽
8.3.1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帽是否符合GB2811—89标准并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8.3.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8.4安全网
8.4.1检查安全网的规格、材质是否符合GB5725—1997标准,安全网是否取得建筑安全监督部门的准用证。
8.4.2检查工程外侧是否按规定用密目安全网封闭。8.5安全带
8.5.1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带应符合GB6095—85标准要求。8.5.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系挂安全带。8.6洞口作业安全防护
8.6.1检查现场每一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是否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进行防护。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8.6.2检查电梯井内是否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平网。通道口的防护棚是否牢固,材质是否符合要求。
8.7临边作业安全防护
检查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必须按规范JGJ80—91的规定设置防护栏杆。
8.8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8.8.1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加以确定。攀登的用具,其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
8.8.2攀登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规范JGJ80—91的规定。8.8.3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设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8.8.4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8.8.5悬空作业必须遵守规范JGJ80—91的有关规定。8.9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安全防护
8.9.1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8.9.2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8.9.3操作平台应在显著位置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8.8.4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9.施工机具安全监督管理
9.1不能在现场使用不合格的施工机具。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必须经过建筑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发给准用证或验收合格手续。
需持有准用证的包括:翻斗车、打桩机械等;
安装后必须有验收合格手续的包括:平刨、圆盘踞、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打桩机械等。
9.2施工机具必须按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除做保护接零外,还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按规定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最常见的此类机具包括: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潜水泵等。
9.3平刨、圆盘锯等施工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齐全、有效。9.4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平刨、电锯、电钻等多用联合机械。施工现场应尽量使用Ⅱ、Ⅲ类手持电动工具;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有保护接零,并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
9.5翻斗车不得无证司机驾驶,不得行车载人和违章行车。
9.6打桩机械行走路线的地耐力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打桩作业应有方案,并按操作规程进行打桩操作。
9.7施工现场使用的气瓶应有标准色标。气瓶存放、气瓶间间距、气瓶与明火间间距应符合要求。气瓶的防震圈和防护帽应齐全。
乙炔瓶使用和存放时,严禁平放。
9.8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在现场巡视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检查中发现施工机具使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指出要求整改,同时在监理日志中明确记载。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 10.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报监理审批。其内容包括:
10.1.1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位置及线路走向;
10.1.2负荷计算,变压器选型,导线截面选定。10.1.3绘制有关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系统图。10.1.4有安全用电措施和防火措施。10.2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
现场电工应符合国标GB5360—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中规定的人员,并持有近期考核技术证件。
10.3外电架设及防护监督
10.3.1在建筑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缘之间必须符合按电压等级决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的规定。
10.3.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必须满足最小垂直安全距离的规定。电线、电缆敷设应符合规范规定。
10.4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监督
变压器中性点工作接地与PE线重复接地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有关设备应按规定作接地和接零保护。10.5配电箱开关箱检查监督
配电系统应按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原则设置,并必须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均应标明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场所,周围不应堆放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电箱应有防雨措施,有门有锁。
10.6现场照明检查监督
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设漏电保护器。照明开关箱的金属外壳必须按规定作保护接零。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不应低于2.4米。
10.7隧道、人防工程、高温、导电灰尘场所或灯具离地高度低于2.4米场所照明,电源电压应使用安全电压,安全电压应符合国家规定。
10.8用电档案检查监督
10.8.1施工单位应有专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用电安全检查安装调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10.8.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和管理。可指定电工按时填写,内容齐全,清楚无误。11.拆除及爆破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11.1拆除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11.1.1 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11.1.2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案,监理工程师应查阅相关资料。
11.1.3检查拆除工程施工许可证。
11.1.4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拆除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11.1.5在拆除过程中,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拆除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施工,并按房屋拆除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1.1.6在房屋拆除的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监护。11.2爆破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11.2.1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特别是特种作业施工的范围,同时检查施工许可证。
11.2.2审核爆破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2.3施工单位必须事先编制爆破作业方案,报经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并征得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11.2.4爆炸材料的购买、运输、储存、保管,应遵守国家关于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
11.2.5爆破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作好下列安全准备工作:(1)建立爆破指挥机构,明确爆破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2)在危险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设备等,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防止爆破地震、飞石和冲击波的损坏。
(3)防止爆破有害气体、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4)在爆破危险区的边界设立警戒哨和警告标志,并派专人监护。(5)起爆前,督促人、畜撤离危险区。(6)制定排除哑炮的安全措施。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11.2.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爆破作业方案进行施工,并按爆破安全规程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2.施工起重机械和物料提升机的安全监督管理
12.1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应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装完毕后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12.2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12.3起重机械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2.4塔吊高度超过规定高度时应安装附墙装置,附墙处的建筑结构应由设计院设计,附墙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12.5起重机司机、拆装工、指挥人员必须取得省建设厅或相关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设备装拆与使用人员资格证》和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2.6起重机械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应停止作业:
12.6.1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超过允许工作风力等影响安全作业;
12.6.2起重机出现漏电现象;
12.6.3钢丝绳磨损严重、扭曲、断股超出规范规定、打结或出槽;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12.6.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12.6.5各传动机构出现异常和异响; 12.6.6金属结构部分发生变形。
12.7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必须整齐,出现爬绳、乱绳、啃绳,多层缠绕时不允许继续作业。
12.8物料提升机架体的制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物料提升机出厂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并附产品合格证。
12.9物料提升机架体安装和拆除必须按施工方案进行,物料提升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正式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12.10物料提升机必须按要求设置防坠落安全装置,该装置必须经有关部门鉴定认可。物料提升机的吊篮停靠装置、超高限位装置、超载限制器等限位保险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
12.11物料提升机应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由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检查内容包括:
12.11.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锈蚀、永久变形; 12.11.2扣件、螺栓连接的坚固情况; 12.11.3提升机构磨损情况及钢丝绳的完好性; 12.11.4安全防护装置有无缺少、失灵和损坏; 12.11.5缆风绳、地锚、附墙架等有无松动; 12.11.6电气设备的接地(或接零)情况; 12.11.7断绳保护装置的灵敏度试验。13.脚手架安全监督管理
13.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施工单位提交的脚手架施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工方案、模板支架搭拆方案,审查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方案实施。
13.2审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的上岗证。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13.3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的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13.4督促施工单位使用合格材料搭设脚手架。用于脚手架和模板支架的材料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的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施工单位在使用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13.5检查横向水平杆、脚手板、立杆、连墙件、剪刀撑与横向斜撑、栏杆等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13.5.1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不得出现“探头板”。
13.5.2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13.5.3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对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13.5.4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13.6检查脚手架外侧是否按规定设置密目安全网。
13.7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13.8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13.9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13.10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连墙件。
13.11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13.12模板支架
13.12.1审核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准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13.12.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支架进行检查验收。模板安装和混凝土浇筑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按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及时进行处理。
13.12.3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立柱的材料和间距应符合要求,并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
13.12.4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模板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
14.起重吊装安全监督管理
14.1审核施工单位的起重吊装作业方案,起重吊装作业方案应具有针对性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14.2审核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4.3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吊钩保险装置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
14.4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4.5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14.6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的规定。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14.7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型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说明书的要求。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当钢丝绳磨损、断丝达到报废标准时,不得继续使用。
14.8起重机作业的路面地耐力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地面铺垫措施应达到起重吊装作业方案的要求。
14.9起重吊装的吊点应符合设计规定的位置。每次吊装作业前应进行试吊。
14.10结构吊装应设置防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系好安全带。14.11起重吊装作业区域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5.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应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主要做好以下监督管理工作。
15.1督促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5.2乙炔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不得小于30m,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15.3现场用电、防雷设施等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146—88规定。
15.4施工现场应有与119专用电话、标设明显警示。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1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监督管理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活动,是建筑施工现场保证安全施工,以人为本,创建文明卫生环境的有效方法,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划和要求,主要做好以下监督管理工作。
16.1施工现场应有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的总平面布置,健全的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16.2施工现场大门整齐,“门前三包”落实,现场围墙规矩。16.3施工现场安全纪律牌等应悬挂在明显位置。16.4施工现场暂设工程井然有序,室内外整洁卫生。
16.5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构件等堆放整齐、道路无阻塞、供、排水系统畅通。
16.6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16.7夜间施工,应向有关管理部门申办夜间施工许可证,做好相关的安民告示并做好减少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措施。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8年7月27日
相关文章:
燃气锅炉运营成本分析02-04
污水管网运营方案02-04
管理创新推动企业发展02-04
农信社面试试题02-04
大学生推动创新发展02-04
推动创新驱动发展02-04
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推动妇女事业发展02-04
推动煤炭企业经济管理创新发展的措施分析02-04
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路推动企业发展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