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题目: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构想
摘要:我国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三农”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同时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和社会问题。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三农”问题的前提和保障。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关系到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至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在党和政府一贯的关注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和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相比,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事业还十分落后,从而影响了农村及整个社会的发展,成为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农村市场化改革的瓶颈性障碍。从法治的视野出发,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应当在社会安全理念、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理念、社会公平正义理念的催化下发展而成,以基于生存权、突出发展权、公平与效率优化配置、权利与义务相平衡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在现代化文明国家的法治化力量作用下实现制度的法制化以确保人的尊严,实现人的自由。本文从法理、立法角度,围绕如何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论题,运用分析、综合、比较等方法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同时结合国情和农村实际提出了对策,希望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完善尽一些微薄之力。本文分为四章: 第一章: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变迁。历史是现实的镜子,我们力求建立全新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就必须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变迁进行较为深刻的认识和反思。该部分分析了我国新中国成立以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以及存在的问题,为下文分析其立法必要性做铺垫。 第二章: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立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立和发展有着现实的必然性和时代紧迫性。本章从第一章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挑战,分析了存在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立法的缺陷。该部分还明确提出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立法是加快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必然诉求,是社会保障法的内在要求,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基本人权的需要,是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因此,得出结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立法刻不容缓。 第三章:国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之比较及借鉴。该章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分析和比较。通过国际比较,发现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弱点和缺焰,借签其他国家进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相关状况,在此基础上总结农村社会保障国际比较对我国的几点启示。 第四章: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构建。该部分是本文的核心和重点所在,围绕如何构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作为思考的出发点,从五个方面系统地论述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立法分析:立法价值取向、立法基本原则、立法模式、立法体系和立法内容。 立足于以上分析,本文对如何构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提出了一些思考:以农村社会保障立法为先导,以明确农村社会保障各种主体为基础,围绕农民的生、病、老三大生活问题,提出构建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法律制度、养老保障法律制度的具体思路。此外,对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其他内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予以阐述。本文的一些观点虽有所创新,但还有很多不足之处,需要在今后学习中加以完善。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障;法律制度
学科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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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1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变迁
1.1 家庭保障为主、政府、社区扶助的社会保障阶段(1949 一1956)
1.2 集体保障为主,国家适当扶助的社会保障阶段(1957 一1977)
1.3 市场化保障阶段(1978 一1991)
1.4 制度化保障阶段(1992 一至今)
2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立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2.1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2.1.1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1.2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2.1.3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2.2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问题的重要原因——立法的缺陷
2.2.1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立法严重滞后,立法层次低
2.2.2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不健全,立法空白多
2.2.3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缺乏良好的运行机制和法律责任机制
2.3 我国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困境
2.3.1 传统农村社会保障功能快速弱化
2.3.2 农村人口老龄化迫切需要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2.3.3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
2.3.4 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刻不容缓
3 国外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之比较
3.1 发达国家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分析
3.1.1 以英国为代表的福利型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3.1.2 德国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3.1.3 日本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3.2 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
3.2.1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
3.2.2 以智利为代表的“拉丁模式”
3.3 可供借鉴的经验
3.3.1 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一般途径:从城市到农村
3.3.2 发挥政府对构建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重要作用
3.3.3 以法律形式确立并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3.3.4 多层次多功能社保模式是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形式
3.3.5 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必须与本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4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构想
4.1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价值取向
4.1.1 农村社会保障立法以安全为首要价值
4.1.2 农村社会保障以公正为最终目标
4.2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立法的基本原则
4.2.1 以生存权与发展权相结合的权利保障原则
4.2.2 坚持公平与效率、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4.2.3 发挥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的积极作用原则
4.2.4 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
4.3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模式
4.4 构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多层次的法律法规体系
4.4.1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立法总体框架
4.4.2 推动相关配套法律制度的变革
4.4.3 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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