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作特点

关键词: 金融风险 储蓄 不断扩大 培育

运作特点(精选四篇)

运作特点 篇1

1 PE运作的基本模式

1.1 PE的概念

所谓PE (Private Equity Fund) , 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是以私募形式筹集资金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 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 而后通过上市、并购、回购等退出方式出售其所持股权以获取初始资本的回报利润。通常市场按投资方式和操作风格将私募股权投资分为风险投资基金, 产业投资基金, 并购投资基金。目前全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总额已经达到7380亿美元。私募股权投资占GDP的比例, 美国为1.4%, 印度是1.8%, 而我国仅为1.2%, 这预示着PE在我国还有着较大的发展空间[1]。

1.2 PE的运作方式

私募股权基金运作流程分为五个步骤:一是组建PE投资公司募集资金;二是通过项目筛选确定目标公司;三是进行投资方案设计购买公司股权;四是风险企业培育增值;五是选择合适的渠道实现股份退出获利。 (如图1) 。其中后两个环节最为重要, 风险企业培育是价值创造过程, 培育不当, 价值难以创造;退出方式是利润的实现方式, 选择不当, 难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目前, PE的退出方式主要有四种:即公开上市、股权回购、大企业收购或转售, 破产清算。

我们知道, 每一种退出方式都各有其利弊。通常说IPO是最高效的退出方式 (平均收益率为610%) , 但未必就适用所有的退出企业, 比如对于要在短时间实现退出的企业来讲它就不是最好的选择。所以说, 选择退出方式关键是看私募股权基金在选择退出时所投资企业当时的具体情况。总之, 只有安全地退出所投资的企业, 风险投资才可能实现高额的投资报酬 (或最小的损失) 进入下一轮投资计划。所以, 一般认为, 有效的退出机制是风险投资成功的关键。

2 中国PE发展现状分析

近年来, 我国经济高歌猛进, 经济结构调整日益深化, 投资环境不断完善, 加之政府的日益重视和大力推进, 这一切都为PE的发展奠定好了基础。

据不完全统计, 目前在我国以VC/PE基金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创新创业投资、高科技投资公司、投资咨询服务公司、投资法律顾问等各种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公司 (机构) 有近5000家, 投资领域涉及到国民经济方方面面, 投资额达千亿美元, 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尽管近几年中国的PE成长非常之快, 发展势头越来越猛, 但从指标, 募集的数量和募集的资金额来看, 只相当于美国的1/5左右, 规模还非常小。从投资的数量来看, 也只相当于美国的1/5或1/6。但是, 从收益看, 目前无论是本土的PE, 还是国外的PE, 在中国市场上所获得的回报率非常高。在中国的收益年平均回报率超过35%, 单个项目的收益率达到300%~400%, 甚至更高。

3 国内外PE运作特点比较研究

3.1 目标市场选择比较

国外PE投资中国主要选择上市公司, 注重并购投资和控股权, 如新桥资本并购深发展、凯雷并购徐工科技、贝恩并购国美等, 因为这些公司治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业绩有保障, 信息较透明等。

而国内PE主要选择未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具有代表性的有两种类型。一类是脱胎于中金公司直接投资部的鼎晖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下称“鼎晖”) , 另一类是联想控股下的弘毅投资公司 (下称“弘毅”) 。两者虽然在出生地、资金来源上形态接近, 但是在细分市场上仍有差异:弘毅专注并购投资, 鼎晖更多是成长性投资;弘毅多数项目是投资在国有企业, 鼎晖在新型民营企业市场叱咤风云;弘毅重视控股权, 鼎晖更多是参股投资。虽然二者目标市场选择各异, 但都取得了骄人业绩, 说明中国投资市场存在着差异化和梯度性, 这是各类PE共存共荣的基础。

3.2 操作方式比较

中国PE的操作方式主要是把一个未上市的公司做成上市公司, 然后通过上市、并购、回购等方式退出。但是在国外, 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 很多时候会把上市公司做成私有公司。主要是因为国外PE投资种类繁多、发展成熟;目标企业尤其是优势目标企业稀少, 竞争激烈, 成本较高;最重要的是国外PE有一个优秀的管理团队, 这个团队有着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 这是国外PE投资成功的根本保障。美国有一家研究机构曾经对私募股权基金运营成功的因素做过调查, 研究发现管理团队的技能、稳定性、动力、基金投资策略、基金结构、外部确认 (External validation) 、以及整体配合 (Overall fit) 在成功因素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30%、10%、10%、15%、10%、10%、15%。可见经营私募股权基金的核心在管理团队, 他在成功因素中所占比重达到50%, 包括管理团队的技能、稳定性和动力。而管理团队的技能又包括在私募股权基金方面的运作经验, 在产业部门工作的经验、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工作的经验;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则包括管理团队的凝聚力、历史业绩的稳定性、规划的连续性、财务上的稳定性;管理团队的动力在于对管理团队的激励措施[3]。

国内PE最缺失的恐怕就在这里, 再加上环境、文化上的差异, 导致国内外PE操作方式上的迥异。

3.3 收购方式比较

国外PE绝大多数采用杠杆收购, 即以较少的自有资金获得较多的目标公司股权, 收购方仅以少量自有资金, 主要依靠债务资本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这些债务资本多以被收购公司资产 (包括现有资产和将来的现金流等) 为担保而得以筹集, 债务和借贷利息将通过被收购公司的未来现金流支付。

国内PE大多采用非杠杆收购 (仅以PE募集资金为限) 。中国和其他新兴市场国家的PE做的杠杆非常少, 有一部分原因就是这些国家金融市场还不完善, 放贷的市场还不够, 融资渠道比较单一, 而在西方杠杆融资的渠道是非常多的。

3.4 管理制度文化比较

国外PE按通行的游戏规则, 要与被收购公司的管理人员签订“魔鬼协议” (对赌协议) 。所谓“对赌协议”, 就是指投资方与企业对于未来不确定性的一种约定, 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 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 如果约定的条件没有出现, 企业则行使一种权利。其本质是“价格回补机制”, 是一种带有附带条件的价值评估方式, 其实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目的是为了激励目标企业管理层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最少资本撬动最大收益的过程, 再用最大的收益包装上市, 从而方便投资方打通私募基金的最佳退出通道, 获得最大收益。被投企业若达到规定条件, 则PE向企业支付股份或者现金激励, 达不到, 则被投企业需向PE转让股份或现金本息, 甚至是控制权。签订对赌协议是投资者锁定风险的自我保护约定, 一般作为主协议的补充。

而国内PE, 并非都签订“对赌协议”, 有时是与被收购公司的管理人员缔结“婚约”, 结为“合法夫妻”。例如2006年, 弘毅投资在收购先声药业的签约仪式上, 弘毅的掌门人——赵令欢发言道:“弘毅和先声是一场恋爱, 我们是合作伙伴, 不是收购与被收购关系;先声管理层能力很强, 弘毅依靠他们实现共赢”。在弘毅投资国企的案例中, 都没有签订“对赌协议”。弘毅只需做关键的几件事:一是让核心经理层持股;二是改变原有管理体制, 建立新的决策、激励机制;三是帮助企业融资, 改变债务结构, 把短债改为长债、把高息债改为低息债, 或上市融资;四是帮助企业走向国际市场。这是国内PE的金融创新或“制度红利”。

3.5 投资理念比较

国外PE投资多为农夫型, 注重长期价值。而国内PE多为猎人型, 注重短期利益。农夫型PE会在成长前期进入一个企业, 参与度很深, 尤其在公司治理结构、财务框架的搭建方面都会给企业专业的指导, 相当于“种植”一个企业, 持股时间一般比较长, 股票上市之后也未必退出, 拿几十年的都有。中国本土PE大部分是“猎人型”, 一般在企业IPO之前才会进入, 纯粹的财务投资, 打一枪是一枪, 企业上市后一般迅速退出。此点说明:一是中国本土PE不成熟, 还处在初级阶段;二是缺乏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和管理经验。

4 中国PE发展的几点建议

结合我国的国情, 通过对比国内外PE运作模式、特点的不同, 应该从资金来源、组织形式、法律监管体制、退出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 促进我国PE健康有序的发展:

(1) 扩大我国PE的资金来源。如加大政府投资力度, 开放机构投资者的投资, 鼓励大型公司及其他企业投资, 引导个人投资者对PE进行投资, 广泛吸收民间的富余资本, 吸引国外投资者的投资等。并引导金融机构给予中国PE适当的杠杆收购支持, 使其真正做大做强。

(2) 积极推动发展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 用人民币投资中国企业, 并且在投资者选择退出方式时, 选择将目标企业在内地股市上市, 以回报内地投资者。

(3) 应注意多向国外PE学习, 学习其运作模式和操作规程, 应以股权和国内的市场为条件, 尽可能地跟国外PE合资, 培养国内PE人才、积累经验。

(4) 鼓励引导中国PE由猎人型向农夫型转变, 优化PE投资结构。猎人型投资频繁的搜寻目标企业, 无疑加剧了市场竞争, 提高了PE投资成本, 在PE少、目标企业多, 经济环境向好的初级投资阶段是可行的, 但随着经济环境的发展, PE投资种类的增多和成熟, 该种投资模式必不具有可持续性。因此, 要因势利导, 促使中国PE由猎人型向农夫型转变, 推动中国PE健康有序的发展。

(5) 鼓励民营企业主导的PE走向国际金融市场。国内PE走出去应该向金融服务业、资源矿业领域拓展。另外, 应利用电信业、银行业目前的高市值, 换股、参股世界一流的金融企业和机构。

(6) 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 出台行业标准, 提高投资成功效率, 控制盲目投资风险, 避免资源浪费。在国内市场鼓励设立外汇私募基金, 鼓励国内注册的合资PE机构在国内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 向有关部门购买外汇。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和商务部门应协调研究, 对PE收购应区别对待, 完善相关制度。

(7) 加强PE管理团队的培养。一方面加强培养基金管理人员, 打造具有国际水准的专业管理机构, 同时积极引进国外先进基金管理机构参与PE管理, 以全面提高基金管理水平;另一方面, 对基金管理人的主体资格实行严格限制, 如提高注册资本门槛, 将一些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作室以及资信不高的基金管理人挡在门外, 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参考文献

[1]程风朝.美国私募股权基金运作方式及启示[J].天津经济, 2007 (6) .

运作特点 篇2

私募股权投资,即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企业股权而非股票市场,有较长的投资回报周期,其退出方式有:上市退出、被收购或与其他公司合并、重组。私募股权投资具有门槛高、周期长、流动性差、回报率差异性较大等特点。

国内基金以币种分类分为两种,即人民币基金和外币基金。人民币基金是指它的资金来源是人民币,或者说是以人民币作为投出的币种。外币基金则往往以外币投出,外币基金投资需经过外管局审批,手续相对比较复杂。按组织形式划分可分为个人独资、公司制、信托制和有限合伙制等。个人独资形式是最简单的法律形式。公司制是最常见,也是目前法律法规最完善的形式。信托制是以信托合约的形式约定投资者、管理者和托管人之间的关系的一种组织形式,目前在上市时尚存在一定障碍。合伙制是国内私募股权投资运作的新形式。本文从中国第一家有限合伙制企业——深圳市南海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海成长(一期)”)一年来运作的雏形及与同行交流过程中形成的观点和看法与大家作些分享。

一、有限合伙企业运作的法律和政策背景 2007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2005年11月15日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是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律法规基础。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依照协议约定设立;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和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对创业投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凡遵照本办法规定完成备案程序的创业投资企业,应当接受创业投资企业管理部门的监管,投资运作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享受政策扶持。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创业投资企业,向国务院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在省级及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创业投资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含副省级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经与被投资企业签订投资协议,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以股权和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等准股权方式对未上市企业进行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得超过创业投资企业总资产的20%;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从已实现投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对管理人员或管理顾问机构的业绩报酬,建立业绩激励机制;国家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并引导其增加对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

二、有限合伙制与公司制、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比较。

1、有限合伙制与公司制比较比较项目

合伙制

公司制

机构与资本的稳定性 稳定性相对较低

稳定性高

委托代理风险

存有一定的代理风险

公司制法人治理结构具有一定优势

收益与成本

选择、谈判、签约成本较低,管理费用在合伙协议中约定,便于控制

选择与谈判成本不高,管理费用不好控制,运营时需支付更多的分立制衡成本。

公司治理

普通合伙人为管理人,自主决策权大,可最大限度地发挥管理者知识、技能与特长

权力分立与制衡可能牵制和约束管理人发挥

运作效率

资本运作形式灵活

提议、决策、执行与监督各有职能归属,有利于提高资本运作效率

税收

有不确定性

按机构性质纳税,确定性高。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有限合伙制与信托制的比较比较项目 合伙制

信托制

募集渠道

以普通合伙人号召力形成渠道

以信托公司作为渠道

募集形式

承诺募集制

募集到位制

投资顾问选择

由普通合伙人确定

由信托机构根据评审标准审核后确定

治理结构

普通合伙人是管理人,自主权度大

由投资顾问和信托公司双重管理

证监会认可程度

有不确定性

直接以信托方式投资证监会不认可,须以信托加合伙制的方式加以规避

税收

机构作为合伙人,税率按机构税率执行,个人作为合伙人,有多种可能性

信托作为有限合伙人,信托持有人税收相对确定

三、有限合伙企业的运作特点

1、避免双重纳税。

合伙企业作为非纳税主体,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2、资金使用效率高。

投资人的出资实行“承诺出资”,注册时无需验资,有投资需要时普通合伙人根据《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通知所有合伙人分批注资。没有好的投资项目时,认缴的资本可以暂时不到位,而在有了好的投资项目时,可集中投入资金,从而避免资金积压,提高使用效益。但在银行融资方面,有限合伙企业存有壁垒。

3、公司治理方面,有限合伙企业充分授权普通合伙人管理运作基金,运作简洁高效。

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治理时要面临双重决策机制的风险控制手段。在公司制形式里,股东权利至上,法律形式上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与话事权对等,换句通俗的话叫:谁出钱多,谁有话事权。公司制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次权力机构是董事会,虽经常由股东授权经营层管理,但掌握最终权利。但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出资额与决策质量并非有正比关系,有限合伙制尊重了普通合伙人的知识和智慧,普通合伙人有最高决策权,运作高效简洁。

4、激励机制体现普通合伙人的管理价值,分配制度有利于提升管理人的积极性。

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报酬及报酬方式在《有限合伙协议》中加以明确。执行合伙事务在收取一定管理费后,在将有限合伙人的资本全部收回之后,还会提取一定比例的超额收益提成,一般为20%。激励机制有利于提升管理人的积极性。

5、约束机制加强风险管理。

有限合伙制中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但不参与管理,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但有最高决策权,既尊重了普通合伙人的知识与智慧、又保护了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同时也显示了风险与责任对等原则。有限合伙企业一般在国内期限为5-7年,国外一般7-10,存续时间较短,有限合伙人不满意普通合伙人管理时,可在终止后选择其他普通合伙人。

为了控制道德风险,有些企业在《有限合伙协议》中作了有关同业竞争的相关规定:LP可以与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LP可以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对GP则作了相应限制,比如,南海成长的LP可以自己做创投,但作为南海成长的GP则不能从事与基金竞争性的业务,基金投资完成80%以后,GP才可以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约束机制,有效约束普通合伙人的投资行为必须做到尽职尽责。

三、国家尚未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配套实施细则,因此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中缺乏细致的指导意见和操作规程,导致有限合伙企业在运作过程中存有一些不确定性和操作标准有待统一规范的问题,同时,在运作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细节问题也值得同业商榷。

1、有限合伙企业所涉税收存在不确定性。

有限合伙企业税收包括有限合伙人的税收和普通合伙人的税收。合伙人纳税标准在很多地区仍不明确。有限合伙人的组成包括国有企业、社保、个人投资者、及其他公司。公司制有限合伙人纳税额为25%。个人有限合伙人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有可能会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一、比照个体工商户纳税情形。根据合伙企业所得税细则,纳税额为35%。

二、将个人有限合伙人投资股份定议为个人股。根据国务院98年相关规定,个人在二级市场抛出股票,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依据国内个人所得税法,可按照20%交纳财产所得税。GP理论上是个人或公司,公司按25%缴纳所得税,但目前深圳工商局因为法人不能承担无限责任因而不批准法人任GP,因此法人只能担任合伙企业的投资顾问。个人GP的征税标准在很多地区仍未明确。

税收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尤其在上海和天津地区已发布相关政策得到明确。2008年8月,上海发布了《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规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其中,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投资收益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天津发布的《关于在津设立股权投资机构(基金)的优惠政策办法》明确自然人有限合伙人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的比例税率。

2、有限合伙企业作为上市发起人,证监会虽已明确表态无障碍,但相关配套仍急待完善。

合伙企业是非法人,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开证券帐户要求是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没有提及合伙企业能不能开证券帐户,有限合伙企业的账户开立问题应尽快予以解决。

3、注册管理,各地标准各异,标准有待统一

深圳等地区工商局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地要求必须有独立的住址,但基金从本质上来说是不需要独立住所的。这一点在上海等地的政策上已经作了调整。在操作过程中,还发现深圳工商局要求外地LP必须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我们建议尽快予以完善。

4、国家创业投资优惠配套政策的适用问题。

根据创投企业的相关配套政策,创投企业在投早期项目时,投资额的70%可以作为应纳税款作抵扣。这个法条优惠是不是适合有限合伙企业仍不明确,我们呼吁协会等组织积极探讨加以明确。

5、基金采用银行托管,银行在资金投出时要监管,回收时银行也应起到监管责任,但开立银行帐户问题有可能导致银行监管流于形式。

在南海成长(一期)及后续有限合伙制基金运作过程中采用了银行托管制,但操作上仍存在困难。基金所投资的企业在托管银行开立基本账户,银监会规定,企业在同一家银行除基本账户外最多只能开立两个账户。但基金存在多个项目上市的可能,上市后托管至证券公司时,证券公司要求一只股票只能一个账户,这一要求就需要有限合伙企业同时开立多个账户。如在不同银行开立账户,起不到监管作用,在同一银行又不能同时开立多个账户,这一矛盾也需要加以重视,否则银行托管只能流于简单“银行管理”。

6、有限合伙人的参与度

法理上明确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但不参与管理,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但有决策权。但目前业内也存在一些有限合伙企业把有限合伙人GP化。深圳有一家有限合伙企业规定LP有一票否决权,实际上形成了委托关系不彻底的情况,不符合国际惯例,也不合法理。因此,有限合伙人参与度的问题在行业内也应予以规范。

7、普通合伙人的同业竞争的问题

为了控制道德风险,南海成长(一期)在《有限合伙协议》中作了有关同业竞争的相关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与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对普通合伙人则作相应限制,南海成长(一期)普通合伙人不能从事与基金竞争性的业务,基金投资完成80%以后,普通合伙人才可以投资。但这一举措并未在行业内得到普及,如何规定同业竞争问题应该得到行业内重视。

案例:南海成长(一期)介绍

《合伙企业法》于2007年6月1日生效,南海成长(一期)普通合伙人自2007年6月6日起研究合伙企业法、研究《有限合伙协议》、与有限合伙人约谈和签约,2007年6月26日终于成立了中国第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市南海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海成长(一期)期限五年,普通合伙人有自然人2名和法人1名,全面管理运作基金,2名自然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名法人作为投资顾问收付所有费用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南海成长(一期)有45名有限合伙人,其中法人2名,自然人43名,有限合伙人不参与企业管理和投资决策。南海成长(一期)规定有限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应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后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南海成长(一期)由郑伟鹤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任主投资顾问,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任联席投资顾问,信达律师事务所任法律顾问,托管机构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收取2.5%的管理费,管理费的收取以实收资本为基数。普通合伙人在投资人本金回收后提取20%的业绩提成。

南海成长(一期)设立投资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投资决策,投委会由普通合伙人及主投资顾问派员组成。

南海成长(一期)资金分两批按50%、50%的比例到位,首期资金1.25亿于7月15日到位,二期资金1.25亿于9月15日到位。合伙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注资,则前30天支付利息(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30天后,首批投资部分或前两期将以8折转让给其他合伙人。

美国大学董事会的运作及特点 篇3

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发达的高等教育,其成功的主要因素之一在于大学内部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与现代大学发展相适应的董事会制度。正如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在《校园的控制:关于高等教育管理的报告》(1982)所指出的那样:“董事会构成了(美国)高等教育管理结构的基石。”

芝加哥大学是美国著名私立大学、“常春藤”联校,由石油大王洛克菲勒捐资在1890年创办。《芝加哥大学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第三条明确规定,董事会拥有大学的最高决策权。大学校长向董事会负责,并执行董事会决策。芝加哥大学创立之初,即指定尼尔森、布莱克等21人为董事,负责第一年芝加哥大学的管理。芝加哥大学董事会属于独立董事会,体现了美国大学董事会的典型特征,本文以芝加哥大学董事会为例,介绍美国大学董事会的运作、特点及作用。

美国大学董事的任命和人员构成

美国大学董事会的董事,除了地方政府官员等当然董事外,一般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且任期较短。比如《芝加哥大学章程》规定:董事数量不超过50人,在董事会年会上选举新的董事接替已经连任5期(每期一年)的董事。组成董事会5个团体的董事人数大致相等。出于任何原因空缺的董事位置可以由董事会在任何会议上填补。董事超过70岁的,在该年开过年会后将自动停止董事资格。《章程》还规定了名誉董事和荣誉退休保留头衔董事的选拔标准和职责:董事会可以在任何常规会议上选举名誉董事;自2006年12月成为终身董事的到了2007年1月1日就成为荣誉退休董事。

美国大学董事会成员多数来自非学术性行业,校外人员占大多数,其中工商业董事和律师董事所占比重较高,比如1996年美国芝加哥大学的39名董事中,有工商企业董事23名、公共事务官员2名、学术管理人员1名、律师6名、大学教师1名、基金会董事1名、银行家1名、志愿者2名和其他人员2名。另外,根据对美国10所著名大学的298名董事进行的一项研究,从事非学术职业的董事占了85%。芝加哥大学现有49名董事, 校外人员、非学术人员占大多数,大部分为工商企业和律师界人士。

美国大学董事会的组织结构和主要职责

董事会一般设主席、副主席、秘书和司库各一人,其中,董事会主席的地位非常关键,是校长的顾问。美国很多大学的董事会主席由董事们轮流担任,任期只有一年。多数美国大学董事会设立常设委员会来处理各项具体事务。根据董事会的需要,可以增减常设委员会数量。

芝加哥大学董事会下设13个常设委员会,分别为:执行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学校规划和设施委员会、社区和公民事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发展和校友关系委员会、财务规划委员会、投资委员会、医学中心执行委员会、学生和校园生活委员会、董事职权委员会和大学合作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在年会上任命,任期到下一届年会终止。在常设委员会已经连任5期(每期一年)的,不得在委员会再接受任职,委员会的空缺由董事会在常规会或者专门会议上选举。

执行委员会由主席、大学校长和10名指定成员组成,董事会主席就任执行委员会主席。执行委员会行使董事会对大学的一切决策权。执行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将对董事会指定的一般政策的质疑提交给董事会考虑;向董事会提交下一年度的资金和运营经费预算,等待董事会批准;实施财务规划委员会部署的资金具体安排;评价并持续监管大学的长期发展规划;批准大学校长、教务长和副校长的薪酬变动;批准芝加哥医院大学董事的人选。

芝加哥大学其他常设委员会的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审计委员会:由至少5名指定董事组成,董事会主席是当然成员。主要职责:向董事会推荐下一个财政年度的独立审计人员;批准大学独立审计费用和审计范围,接受和评价芝加哥医院大学的年度审核;就以上结果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汇报一次。

校园规划和设施委员会:由至少5名指定董事组成,董事会主席、大学校长和财务规划委员会主席是当然成员。主要职责:评估和批准大学校园总体规划改革;评估和批准任何新建筑以及现有建筑的大型改造建设的位置、规划和建设过程;定期地评估现存校园建筑的管理和保存状况;评估和批准校园景观美化规划。

社区与公民事务委员会:由至少5名指定董事组成,其中董事会主席、大学校长和大学合作委员会主席为当然成员。主要职责:支持大学参加城市和州改善所有居民生活品质;就附近地区安全、提高公立和私立中小学质量、健康的商业环境、文化和休闲娱乐政策的实施与发展与政府部门进行协商。

薪酬委员会:由至少5名指定董事组成,董事会主席为当然成员。主要职责:批准大学的薪酬和福利计划;评估并批准各系的薪酬改革;评估和批准大学福利计划改革。

发展和校友关系委员会:由至少5名指定董事组成,其中董事会主席和大学校长是当然成员。主要职责:评估和批准大学的发展规划,包括主要发展政策和策略;监管当年发展项目的进展;监管实施发展策略和长远发展目标的进展;领导和支持大学的资金筹措活动;监管大学与校友和其他校外投资者的关系

财务规划委员会:由至少5名指定董事组成,其中董事会主席、大学校长、大学校园规划和设施委员会主席是当然委员。主要职责:定期评估和批准当前年度的资金和经济工作长期计划;每半年对大学内部和外部债务进行一次评估;对芝加哥医院大学的预算进行评估,并替董事会监管医院大学的经济稳定性。

投资委员会:成员包括至少5名指定董事,其中董事会主席和大学校长为当然成员。主要职责:确立大学的所有投资政策和策略,并与董事会的相关政策保持一致;监管投资管理、批准各类资产的安置,并对投资行为进行评估。

医学中心执行委员会:该委员会是按照芝加哥大学和芝加哥大学医学中心之间的从属协议成立的,包括9名成员:董事会主席、大学校长、医学中心的主管、医学中心董事会主席担任该委员会主席和其他5名医学中心董事。履行《芝加哥大学章程细则》赋予的与医学中心相关的所有职责。

学生和校园生活委员会:成员包括至少5名指定董事,其中董事会主席和大学校长是当然成员。主要职责:支持大学改善学生生活品质和体验;对提高学生生活品质的政策进行评估和推荐;监管为学生提供服务的措施和实践。

董事职权委员会:成员包括至少5名指定董事,其中董事会主席和大学校长是当然成员。主要职责:向董事会提交董事提名人选,应董事会要求,委员会也可以提名大学校长人选;评估董事的表现;提名董事会主席办公室人选。

大学合作委员会:成员包括至少5名指定董事,其中董事会主席、大学校长、发展和校友关系委员会主席和社区和公民事务委员会主席是当然成员。主要职责:帮助政府部门对大学的优势、成就、贡献和特点达到更为广泛的了解;帮助制定、实施和发展与大学资助者的交流政策,包括校内和校外、地方和地区、国家和国际层面。

美国大学董事会的运作机制

董事会是美国大学的法定代表和最高决策机构,是大学政治体制的核心。需要指出的是,美国大学董事会的这种重要权力不是每位董事权力的总和,也不能分解到董事个人身上。董事会只有以集体的形式才能行使其最高权威。没有董事会授权,董事单独做出的决策对高校并没有约束力。《芝加哥大学章程》对此有明确规定,比如,有关董事会“法定人数”的条款,清楚地显现出董事会的集体决策性。《章程》规定,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一构成代表董事会所有意愿的法定人数,在法定董事人数出席会议的情况下,大多数人的意愿可以代表董事会。但是,如果有以下事项发生:(1) 制定和修改《章程》,(2)选举董事和大学官员,(3)董事会指定某些委员会行使管理大学的权力,则必须接受全部在任董事的投票,获得多数董事通过才能决定。年度最终预算也需全部在任董事投票,并获得大多数董事通过。

美国大学董事会一般每年召开四次常规会议,其中最后一次为董事会年会。董事会的日程通常由董事会主席、秘书和大学校长确定,并提前通知各董事,董事会秘书负责对会议进行记录,会后分发给各位董事和当地政府部门。《芝加哥大学章程》对董事会议专门做出如下规定:(1)常规会议,董事会每年召开常规会议4次,会议日期由董事会决定;(2)年会,每财政年度的最后一次会议就是年会;(3)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会必须在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主席、副主席、至少3名董事或大学校长的要求下召开;(4)法定人数;(5)会议通知,董事会会议通知可以按照董事的地址采取个人通知、信件、传真或电报的方式。常规会议要提前5天通知,专门会议至少提前2天通知,通知要包括时间、地点和会议历时。

美国大学董事会的特点和作用

美国大学董事会历史悠久,法律地位明确,其运作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保障。美国大学董事会作为大学的法人代表,充分保障了大学自治权力和能动性。芝加哥大学作为私人斥巨资兴建的大学,从建校的最初构想、培养目标到具体规划和建设,无不凝聚着大学董事会的心血和付出。芝加哥大学发展成高级学术中心,并跻身于美国最著名十大私立大学之一,体制完善、运作高效的董事会功绩不可磨灭。

就董事的构成比例而言,美国大学董事会充分体现了“外行管理内行”的特点,非学术人员占到董事会成员的大多数,这既与根植于美国高等教育的传统有关,也较好地反映出各行各业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不同利益,而且有利于大学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更有力地吸纳社会有利资源。

美国大学董事会与大学校长分工明确,协作良好,富有特色。美国大学实行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是大学的最高决策机构,但是并不过问学校的日常行政事务。董事会是政策规划的制定者,大学校长是具体执行人,在董事会的政策范围内,校长可以自由行使其职权。董事会是大学的决策机构,大学校长是执行领导,决策和执行的权责清晰,这种管理体制有助于保证美国高校管理清晰有效,权责明确,各机构各司其职,大大提高了管理效率。

美国大学董事会成员来源多样化,有效避免了大学内部利益群体对大学的控制,大学更好地反映出社会的需求,为社会各界服务,避免成为仅仅有利于内部人的机构;董事人员多数来自校外,有助于大学对社会需求做出及时有效的反映,同时,董事会也可以利用熟悉大学情况的优势,向社会解释大学所做的工作,起到加强大学与社会沟通的重要媒介作用;董事会还可以在政府和大学有冲突的时候,在两者之间起到“缓冲器”的作用,有利于各方面协调。

当然,美国大学董事会发展到现在,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近年来,董事会的权力有所削弱,并且教师在董事会中的比例有加大趋势,董事的职责从原来对学校的宏观决策部分向筹集资金倾斜。尽管这样,美国大学董事会仍然是美国大学管理的基本制度。

美国大学董事会给我国的启示

董事会作为美国大学管理基本制度,对于今天美国成为世界一流大学最多的国家起到了重要作用。而在我国,由于多年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管理模式尚未从根本上改变,大学的自主管理权难以落实,许多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也未能够积极根据时代需求加以改变。再加上近年来大学纷纷扩招、合并,大学的规模急剧扩大,原来管理中的各方面矛盾更加突显,造成了今天大学管理较为混乱的局面,严重影响了高等教育的发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大学董事会作为顺应高等教育改革深入的一种探索,在一些高校纷纷兴起。笔者认为,在教育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借鉴西方国家高等教育管理的成功经验,建立大学董事会是非常必要的。我国大学董事会的成立和运行,可以加强大学管理权的分工,提高管理效率,使大学更好地顺应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但是目前,我国大学董事会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建设我国大学董事会制度,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健康快速发展,我们可以从美国大学董事会获得以下几点启示:

首先,在法律上确立我国大学董事会的地位,并尽快制定《高等教育法》与大学董事会相关的规章制度。美国大学董事会的法人地位、职责权限、成员产生和运作都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有法可依,权限清晰明确。大学董事会和校长的关系及职责都明确规定,各司其职,分工明确,保证了大学管理体制的内部协调。我国大学的法人地位目前仍然存有疑问,董事会的立法环节薄弱,从董事会的成立、运作到实际效果都比较随意,结构松散,难以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尽快对大学董事会予以立法,对于充分发挥我国大学董事会的作用,积极促进大学各方面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其次,我国大学董事会应该借鉴美国大学董事会多样化的特点,遵循市场规律,吸收关心高等教育发展的各方面代表做董事,特别是非学术人士参加,对于我国大学能够倾听各方意见,顺应市场发展,更好地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做到大学与董事会互惠互利,将能够促进我国大学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更好地为社会各阶层服务。

再次,我国大学董事会应该定位更加明确,完善各项职能,协调董事会与大学校长和各个职能部门的关系,董事会能够切实负担起明确的专门职能,真正在大学建设中发挥出自己的独特作用。

运作特点 篇4

1我国高校体育产业概述

体育产业是名副其实的朝阳产业。世界体育产业最发达的国家是美国,20世纪80年代,美国体育产业的总产值大约占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在各大行业总产值的排名中居第22位;20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体育产业的总产值已经超过了3000亿美元。在体育产业发达的北美、西欧和日本,体育产业的年产值已经进入了国内十大支柱产业之列。早在2000年,全球体育产业的总产值就高达4000亿美元,并以平均每年20%的速度增长着。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英国、德国、法国和意大利等发达国家的体育产业,总产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1.5%。[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开始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这也促使体育由“教育型”向“生活方式型”转变。人们对体育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让体育资源最集中、最充分的高校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这给高校体育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契机。

高校体育产业的消费群体主要来自学生、教师及周边的居民, 这些人的闲暇时间相对充足。高校的体育师资队伍是我国体育界高学历、高知识、高职称的知识技术密集型专业群体,在教学、科研、训练、健身指导等方面集聚了一流人才。另外,高校拥有完备的体育设施,比如标准的田径场、体育馆、游泳馆等,还有大量的图书资料、档案。这些都能为需要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最新的体育理论知识、健身方法指导。应当拓宽高校体育产业市场领域,提高经营效率;合理定位高校体育产业市场,正确选择高校体育产业发展路径;实行多校联合开发。[2]

2我国中部地区高校体育产业现状分析

我国中部地区发展相对滞后,GDP值只占全国的15%,虽然“中部崛起”政策已经实行多年,但居民的消费水平和学生的消费能力与东南沿海相比有一定差距。但在人口基数方面却优势明显,河南、湖北、湖南都是人口大省,加上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体育消费需求也不断扩大,我国中部地区许多高校体育运动尚未形成产业模式,大多数高校的体育场馆和设施如同学校教室一样,在教学活动之余就没有任何产业形式。许多高校修建了许多公共体育设施,但这些体育设施在教学活动之余吸引了大量学生前去运动锻炼,如篮球场、足球场在课余时间就如同集市一样热闹非凡。许多投资较高、一次性接纳人数较少的的体育场馆,如室内球类场馆、健美操馆、瑜伽馆等在教学工作之余大门紧锁。前来询问如何自费进行锻炼的教职工生、社会人员络绎不绝,如何通过合理的手段、模式发展体育相关产业。既满足了人们的体育消费需求又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产业运作模式,从而达到双赢的目的。

3我国中部地区高校体育产业的运作发展模式

3 . 1激发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热情, 从而增加学生的体育消费需求

没有需求就没有消费,没有消费就没有产业。为什么高校的饮食行业永远长盛不衰,这与民生息息相关,民以食为天,吃饭是人们的最基本的需求之一。在我国的中等教育范畴中,体育成绩不是中考、高考的一部分,因此体育教学基本被忽略,学生对体育课也是可有可无。因此学生在中学阶段没有形成良好的锻炼身体的习惯,加上体育技能的缺失,上了大学后自然不会积极主动地进行体育锻炼,结果我国的大学生素质每况日下。作为高校的体育教育工作者,可以在进行体育课教学时,多向学生讲解体育锻炼的益处与方法,并认真向学生教授运动技能、培养运动兴趣,从而提高学生体育消费需求。

3 . 2高校体育场馆向学生和社会开放

高校拥有社会单位难以比拟的场馆优势,如何利用好高校的优势,发展高校体育产业,成为本次在深圳大学举行的国际大体联学术大会的一个焦点话题。中部地区高校连年扩招,有的高校一年都招生一万多人,学生已经逐渐成为的体育消费的主力军。受全国大型体育赛事影响以及省内赛事的普及,许多高校修建了很多大型体育场馆。中部地区高校的体育场馆和设施已经明显完善。这些场馆在满足高校自己教学工作和竞赛任务的同时,可以定期向学生或社会开放,而不是大门紧锁,浪费资源。如在郑州的西亚斯国际学院、武汉的华中师范大学等学校为了能够提升本校承担全国大型大学生体育赛事的能力,修建了许多篮球、足球甚至高尔夫球场馆,普通学生在课余时间非常愿意自费来场馆活动,有时塑胶篮球场、足球场即使收取少量费用也人满为患。这样一来高校一方面促进了学生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增进的学生体质健康的发展;另一方面为学校带来的不菲的收入,进而能够更好的为学生、为社会服务。但必须保证“薄利多销”原则,因为面对的大多数群体是没有收入的学生,即使面对社会团体也要遵循中部地区特殊的市场形势。

3 . 3通过加大对高校高水平比赛的宣传力度来吸引更多的学生观众

我国高校体育竞赛活动不断发展壮大,高校运动队的竞技水平也不断提高,有的甚至能够和职业运动员相媲美。如山西的太原理工大学篮球队、湖北的武汉理工大学篮球队多次击败八一青年队、广东宏远青年队等专业球队。但很多比赛都是在封闭环境下进行的。有时即使比赛对外开放也难以看到太多的观众,这主要是对高水平比赛的宣传力度不够。在河南省内的高校比赛中有些项目贴出了海报,结果上座率一下提了上去。有时CBA职业联赛、中超联赛,国家队热身赛走进大学校园,只要有宣传一定会出现一票难求的场面。

3 .4在学生中间开设体育社团

体育社团是欧美国家高校大学生主要的体育组织形式,这些庞大的体育社团组织在大学生中间很受欢迎。

3 . 5发展高校的体育相关产业

中部地区高校在开发产地费和高水平比赛门票的同时,可以从侧面寻找体育产业的商机。运动场馆旁可以增加饮用水、饮料以及运动器材的销售,特别是在炎热的夏季对饮料和水的需求量很大,有时饮用水的销售利润大大超过了场地费收入。比如一个篮球场馆内有3块篮球场地,最多也就能够接纳100多名学生,但在夏天的一个下午却消耗了几千块钱的水,因此即使场地免费开放也能形成产业利润。

高校在举办校内或学校之间体育竞赛时,往往要准备相应的装备,如运动鞋、服等等。综合性院校校内篮球赛、排球赛、足球赛, 参赛队伍都在30个以上。能够满足这支庞大团体的参赛装备的供应也是笔不菲的收入。虽然价格不可能过高,但数量却是惊人的, 只要能够统一管理同样能为高校带了收入。

由于受场地限制,如网球场或羽毛球场很难一时间接纳太多的学生,但场地价格有不敢太高,由于高校学生大多是外地的,羽毛球、网球等项目入大学前也很少接触,许多学生对运动器材不了解,不知道去哪里购买,因此在场地旁可以直接增加运动器材的出售。使学生能够直接买到运动器材,去享受运动带来的乐趣。

3 . 6多鼓励高校教师参与体育锻炼

教师与学生相比,最大的优势便是有稳定收入,自然消费能力也是学生无法比拟的。现在高校教师的教学工作压力和科研压力都很繁重,但每年3个月的假期却是其它任何行业都难以匹敌。利用假期的时间组织教师或向教师宣传体育场馆设施的使用时间。

4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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