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办理流程

关键词: 用人单位 备案

备案办理流程(共9篇)

篇1:备案办理流程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流程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用人单位招用职工的备案程序

⑴、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⑵、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⑶、就业服务机构的招用职工登记表。

⑷、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⑸、已填写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

⑹、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新办用人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在招用后3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经审查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备案程序

⑴、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⑵、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⑶、上期已履行的劳动合同文本一份及《劳动用工备案表》;

⑷、续签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⑸、《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和《劳动用工备案表》;

⑹、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用人单位应在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经审查后,在《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⑴、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⑶、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⑶、变更前劳动合同文本及变更依据、《劳动用工备案表》;

⑷、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⑸、《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和《劳动用工备案表》;

⑹、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等发生变更后,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变更后3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经审查后,在《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及《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用人单位的注销

⑴、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⑵、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退休手续、《劳动用工备案表》; ⑷、宣布注销用人单位的文件、法院破产终结公告、工商部门注销登记证明;

⑸、《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和《劳动用工备案表》;

⑹、劳动者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及注销就业登记的手续; ⑺、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用人单位应自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经审查后,在《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注销之日起15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工备案注销手续。

附件2:

劳 动 用 工 备 案 表

说明:

1、请用人单位在备案的事项的()中画√,并填写相关内容。

2、本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用人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存档。

篇2:备案办理流程

第一步:信息采集

去单位所在社区办理信息采集,所需手续:(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劳动合同、(4)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需要要求社区开具信息采集完毕证明或在单位信息采集表上加盖社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手续!

第二步:招用备案

所需手续:(1)劳动合同(兼职与退休人员不签订)、(2)员工录用表(职工需到本人户口所在街(镇、乡)劳动保障事务所盖章)、(3)《就业失业登录证》(职工到本人户口所在街(镇、乡)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4)《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兼职与退休人员不需要填写)、(5)单位信息采集表及信息采集完毕证明。(6)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备注:退休与兼职人员需签订用工协议(打印格式),退休人员出具退休证原件,兼职人员出具原单位证明。

第三步:工资审批

所需手续:(1)单位信息采集表复印件、(2)劳动合同、(3)员工录用表、(4)《就业失业登录证》、(5)《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6)市属以上单位招(聘)用短期合同制员工名册、(7)已参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单位提供带有人数的缴费征缴单、(8)营业执照原件、(9)代码证原件。

篇3:谈现场签证的办理流程

现场签证是指承、发包、监理单位三方现场代表或其委托人就施工现场生产活动过程中,用以证实在施工中遇到的某些特殊情况涉及到经济、工期等责任事件所做的一种书面资料的签认说明。现场签证的范围一般包括:施工合同或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临时委托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以外的项目的确认;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后不容易描述进工程变更单或以后找不到痕迹的零星工程、零星项目,而定额中又无明确规定的一些问题,需要现场签认的工作量;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人员窝工、机械设备停滞及有关损失;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确认修改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工程变更导致的工程施工措施费增减等。

2 现场签证的原则

1)及时性:因建设工程周期性长,避免结算时只靠回忆来进行签证,故应该在变更发生之际及时处理。一般来说,在施工中随发生随进行签证,应当做到一次一签证,一事一签证,当日发生当日签认,即事签事毕、日签日清;如遇事件当日不能结束时,可以在事件结束后一周内办理完毕;特殊情况也应按合同约定的索赔事项的事件处理,但是必须让承包方或监理工程师在签收文件登记台账上签字收到报送资料。

2)实事求是:现场签证单是对施工现场发生情况的真实反应,首先未经核实不能盲目签证,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若无法准确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写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但应严格掌握把控尺度,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不得将其他因素考虑进去以增大数量进行补偿。

3)全面性:现场签证单一般来说都存在隐蔽性,所以在办理时应该全面表述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和主客观原因,必要时现场拍照留底或附当时的影像资料,以免在结算或审计过程中引起不必要的争议。

3 现场签证的办理程序

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上述现场签证的范围内的工作时,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现场签证的索赔。当合同对现场签证未做具体约定时,按照财政部、建设部2004年联合颁布的369号文———《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处理。

1)发包人提出修改或变更事项或承包人施工过程遇到与图纸或给定的前提(如地质)条件不相符时,承包人提出签证报告。

2)承包人就以上内容需要签证时,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地写出工程名称、签证单编号、签证原因、具体的修改方法或施工内容,包括投入该工作人员的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投入该工作材料类别和数量、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耗用台班、变更返工的数量,特殊材料或工艺(附影像资料)可以直接注明市场价格,办理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印章。

3)提交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现场代表,内容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 d内向发包人提出签证,发包人签证后施工。若未经发包人签证同意,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4)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签证报告后48 h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同意认可此签证报告。

5)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现场签证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4 加强施工阶段的现场签证

1)施工入场前期工作经常遇到的签证事项:a.施工单位进场前,现场应具备三通一平条件,但经常碰到实际条件不太成熟,现场内堆积大量建筑、生活垃圾,附属建筑物、构筑物、杂物等时,故要与建筑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协商处理方案,对工程量、运输方式、拆除方式、拆除价格等进行签证。b.拟建场地地下管线的移交和确认工作,需用书面报告资料请建设单位批示。c.办理场地水准高程、楼座坐标、建筑红线的确认工作,也需用书面资料向建设单位确认。2)土方工程及地基处理中签证问题:a.入场后第一任务是对场地的自然地坪标高进行测量,结合设计图纸中设计室外地坪与实际地坪关系,请监理、建设单位对场地自然地坪标高进行复测,并形成书面资料。b.土方开挖过程中,如发现古墓、管道、电缆、防空洞等障碍物时,将会同甲方、监理工程师的处理结果做好签证,如果能画图表示的尽量绘图,否则,用书面表示清楚。c.如果地下水位过高,需要编制出排水降水施工方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可后,可作为结算依据。d.地基如出现软弱地基处理时所用的人工、材料、机械应签证并做好验槽记录。e.现场土方如为杂土,不能用于基坑回填时,土方的调配方案,如现场土方外运的运距,回填土方的购置及其回运运距;大型土方的机械合理的进出场费次数。3)对于甲方外包单位施工桩基时,注意凿桩头的高度问题,一般设计图纸给定超灌长度,当凿桩头高度大于设计长度时,要办理书面确认手续,包括桩头运输距离、运输工具等的签证。还有桩间土的实际开挖高度都需书面签证。4)电梯基坑位于筏板基础下面时,电梯基坑的开挖,一般在褥垫层完成后开挖,要求技术员给定灰土挖土尺寸,标高与甲方办理或在开挖完成后与甲方实测实量。5)工程开工后,工程设计变更给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如施工图纸有误,或开工后设计变更,而施工单位已开工或下料造成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损失。工程需要的小修小改所需要人工、材料、机械的签证。6)停工损失。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停水、停电超过定额规定的范围。在此期间工地所使用的机械停滞台班、人工停窝工以及周转材料的使用量都要签证清楚。7)甲方供料时,供料不及时或不合格给施工方造成的损失。施工单位在包工包料工程施工中,由于甲方指定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必须进行二次加工的签证以及设计要求而定额中未包括的材料加工内容的签证。甲方直接分包的工程项目所须的配合费用。8)材料、设备、构件超过定额规定运距的场外运输,待签证后按有关规定结算;特殊情况的场内二次搬运,经甲方驻工地代表确认后的签证。为了真正体现工程造价,切实保护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工程建设中各方面都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用科学的方法,切实从具体工作做起,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提高现场签证的质量,尽量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有效降低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从而提高投资效益。

摘要:结合实际介绍了现场签证的概念、范围及原则,着重阐述了现场签证的办理程序,并提出了加强施工阶段现场签证管理的具体措施,以指导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提高现场签证管理水平,有效降低实施阶段工程造价。

关键词:现场签证,原则,办理程序

参考文献

篇4:备案办理流程

非移民签证办理流程办理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护照→确定所适用的签证类型→准备→张数码照片→填写在线申请表→打印好在线签证确认页→支付申请费→通过签证信息话务中心预约面谈时间→面谈准备及面谈→被告知通过或拒绝

解析一:签证类型

B短期赴美商务、论坛、展会、旅游、探亲、医学治疗

C1在美国过境

C1/D机组人员/船员

D海员

F1学生

M1非学术/职业培训、飞行学校

F2学生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子女

M2非学术/职业培训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子女

J1交流学者

J2交流学者的配偶及子女

H短期工作(H1b、培训者(H3)

H4短期工作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和子女

L公司内部调任工作者(L1、Blanket L-1)

L2L1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及子女

0在科研、艺术、教育、商业、体育等领域的杰出人才

P运动员、艺术家、专业演员

Q国际文化交流学者

I记者和媒体代表

解析二:如何填写在线申请表

自2010年3月1日起,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美国非移民签证的申请人都需填写新的在线非移民签证申请表,即“DS-160”表。请仔细留意新申请程序的变化和要求。领事处不接受任何不完整或是不正确的申请。

在完成在线申请填写前,请准备以下材料

1您的张可以用于在线申请时上传的数码照片。

2您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护照。

3清楚您需要申请什么类型的签证。

4访美期间您联系的个人/公司/机构的姓名、电话和地址。

5您的访问行程。

需要重申的是:请格外注意如何完整并正确回答申请表上的问题。尤其是护照信息、生日、性别、签证类型(在填写“赴美目的”须选择)。

当您开始填写申请时,您会首先看到含有正式说明的“非移民签证申请”界面。申请表有英文版,还有其他翻译成中文和其他文字的版本。如须选择一个在线申请的翻译版本,请在界面右上角的“SelectTooItip Language(选择提示语言)”栏中选择适用的语言。一旦选定后,当您的电脑光标移至选择文本上时,英文文本的翻译文字就会出现。请将鼠标移至下面的图表(一)上,您可以通过这个例子看到实际操作如何进行。

解析三:DS一160非移民签证在线申请系统常见问题

1.在哪里可以找到DS-160表?

可以在Consular Electronlc Applicatlon Center网站或者是从U.S.Embassy or Consufate网站上的链接访问DS-160表。

2.能用本国语言回答问题吗’

不能。所有的申请问题,除了特殊说明的,必须使用英文,并只能用英文回答。递交用英文以外文字填写的申请可能会被拒绝,而你将会被要求递交一份新的申请。

3.DS-160表上的所有项目都必须填写吗?

DS-160表上大部分的项目是必填的。注有“可选择”的项目你可以空着。有些项目也提供了“不适用”的选项。如果有些项目不适用于你,你可以在“不适用”字样旁打勾。其余所有的项目都必须填写,如果有任一必填项目是空白的话,系统将不允许你递交这份表格。在此情况下,屏幕显示“错误”信息提示,你只有将空白项目填写完整后才能继续申请。如果你对适用的问题未作出回答,你的表格也可能会被拒绝。

4.如果在输入信息时中途走开,会发生什么?

申请闲置20分钟之后,DS-160表就会“中断”。“中断”是为了保护你的隐私而设计。如果申请被中断,所有已经输入的信息都将丢失。为了防止可能出现的“中断”,你应该在填写申请过程的正常间断时进行保存。保存申请,单击在页面中下部的“保存”键。

要永久地保存你的申请,请选择“保存申请到文件”按键。然后,单击文件下载窗口中的“保存”键。在你的电脑上指定一个地方保存申请文件,浏览那个地方,并在另存为窗口中单击“保存”键。系统会将你的申请下载到指定的地方。一旦下载完成,你可以单击“关司”并返回到申请中。

你可以使用在“开始”页面上的“导入申请日期”的选项来上传你已经输入的信息。

5.在确认页上搁照片的地方有个“×”,这是什么意思?

这说明照片上传失败。因此,你需要在递交DS-160表确认页的同时附上张打印好的、符合要求的照片。请和受理你申请的使领馆具体确认如何将你的照片附在确认页上。在Nonimmigrant Photograph Requirements中可以找到打印照片的格式。如果确认页中包含了照片,那么照片上传功能就成功了,无需额外打印照片。

6.为什么在浏览页面的“编辑”链接下的修改不能保存?

为了保存在浏览页面上修改的信息,你必须使用每个页面下方的按键进行导航,不要使用浏览器中的“前进”或“后退”按键,也不要使用屏幕左方的按键。

7.在我递交申请之前我应该保存吗?

是的!如果可以,你应该在递交你的申请之前将其本地保存(保存在你计算机的硬盘上或是光盘上)。把数据本地保存有两个好处。首先,如果你的申请因为不完整而被使领馆拒绝时,例如你的申请含有所答非所问的内容,或者你没回答个关键的问题,你可以访问你保存好的申请信息,更正所答非所问的内容,或不完整的回答,无需再次填写一份新的申请就可以再次递交正确的申请。其次,如果你是个频繁的签证申请人,下次申请时你可以更新你保存好的申请,然后就可以递交更新过的申请了。你无需再次输入那些自上次申请之后没有发生改变的信息,这将节省你的时间。

8.面谈时需要带整套申请表,还是只需带张确认页?

不需要带整套申请表。唯一需要带的就是确认页以供读取你的申请信息。在整个申请过程中你始终需要带着这张确认页。没有这个,可能导致因无法访问你的申请而无法处理你的签证申请。

9.和家人或是个团队一起旅游,能创建一个家庭或团组申请吗?

是的。在“谢谢”页面上有一个创建家庭或团组申请的选项。当你选择这个选项时,你申请中的部分信息,例如:目的地将自动输入并显示在新的申请中。请注意如果你使用这个选项,你需要为与你同行的每一位家庭成员或团组中的每位团员创建各自的申请。

10.如果使用了“谢谢”页面上的“创建家庭或团组申请”选项,我可以修改由系统自动填充的信息吗?

可以的。如果陪同家属,举例说有不同的姓或是国籍,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之前可以修改信息。

11.如果使用DS-160表申请非移民签证,还需要其

它的表格吗?

不需要,但是有一个例外。当你在那些使用新在线非移民签证申请表DS-160的使领馆申请时,你只需要使用一张表格。对于那些已经转成新受理模式的使领馆而言,DS-160表已经替代了以下所有表格,DS-156、DS-156K、DS-157、DS-158和DS-3032,这些表格则不再需要。

注意:例外的是条约贸易商/条约贸易投资者类的签证申请,这个会在第十二个问题中进行解释。重要的是查询受理你非移民签证的使领馆网站,了解那里签证申请的信息。全球所有的使领馆将逐一转到DS-160表。因此,那些还没有转到新的在线DS-160表的使领馆依然需要所有的申请表。

12.正在申请条约贸易商/条约贸易投资者的E类签证,需要填写DS-160表和DS-156E表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你是E类中的主投资人(E-2)签证申请人,你只需要填写DS-160表。如果你是条约贸易商(E-1)或是执行官/经理/主要雇员,你需要填写DS-160表,且你或你的雇主需要填写DS-156E表。(明年的某个时间,将会使用一种新的E类签证商务信息表格DS-161。这个表格允许你或是你的雇主在线填表并在线将表格递交到美国国务院。在此之前所有E类的条约贸易商、执行官、经理和主要雇员将被要求填写和递交DS-156E表。)

请注意:如果您的护照从您面谈日期起将在一年内过期,或您的护照有损坏,或没有完整的空白页码,请在面试之前获得新的护照。

解析四:支付申请费

所有申请人必须在指定的中信银行交纳签证申请费。此费用不予退款。中信银行开具的两联收据须和其它申请材料起递交。提请注意:无论签证是否颁发,签证申请费用都不予退款。已经交纳了申请费用,但在一年之内没有递交申请的人也不能办理退款。但请在您申请签证前先了解下新的签证费用信息,以防费用有变。申请非移民签证的申请人若事先未支付相应的签证费将无法进入等候室进行签证面试。种类及费用:无须从美国开始申请的签证种类,如B1/B2(旅游、商务),学生(F1)或交流访问人员(J1)140美元(人民币938元),

须从美国首先申请的签证如H(工作)、L(公司内调遣)、0(特殊才能)、P(演艺人员)、Q(文化交流)及R(宗教工作者)1 50美元(人民币1005元),

未婚夫妻签证(K)350美元(人民币2345元)。

重要提示:申请人必须在申请签证当天呈交支付了所申请签证类型要求的正确的、足额的费用收据。

解析五:预约面谈

有些申请人无需为非移民签证面谈预约:那些小于14周岁或大于79周岁的申请人符合美领馆和中信银行的签证“代传递”程序或是“签证续办”。

请注意如果您符合“代传递”或是“签证续办”程序,并且选择预约并在领事处面谈,您的申请将在所有其他首次申请人受理完成之后才被受理。这可能导致您在等候室内等候几个小时。如果符合并使用了“代传递”或是“签证续办”程序,将节省您宝贵的时间和精力。

所有其他申请人都必须和美国在中国的签证信息服务中心进行签证面谈的预约。父母可以选择在面谈当天递交自己14周岁以下家庭成员的申请。除非签证官员要求,否则14周岁以下儿童无需入馆面谈。

进行预约,先从中信银行买一张密码预付卡或是访问签证信息服务中心网站在线购买密码卡。密码卡有两种:54元人民币12分钟通话或是36元人民币8分钟通话。没有用完的时间可以以后使用或是转移给另外一方。

有了预付卡,您可以致电签证信息服务中心进行面谈预约或是咨询有关签证程序的具体问题。请注意所有签证程序的信息都列在这个网站上。所有长途费用都是由致电者独自承担,并且所有的电话回复通常都短于30秒。

请明确您了解以下信息申请人的全名、护照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信息、旅行目的、居住地、是否曾经被拒签过等。

面谈的等候时间最长可能需要一个月或更多的时间,因此,您可以尽早申请以确保您在计划的赴美旅行之前收到您的签证。

签证信息服务中心号码:中国境内:4008-872-333-

中国境外:(+86—21)3881-461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7点下午7点,周六,上午8点下午5点

签证信息录音全年全天有效。更多有关预约的程序,团组预约程序以及未用完的付费卡退款,请见签证信息服务中心网站。

解析六:面谈所需材料及面谈

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沈阳都设有美国签证办事处。请于面谈时间前30分钟到达签证处排队。准备通过安全检查一些电子设备,如手提电话是不允许携带的。还有背包、手提箱、公文包、婴儿车也是不允许携带的。

申请人只应携带有关签证申请的文件+

在线签证申请确认页护照有效期至少1年以上,如果签证官需要,请;隹备好您以前的护照,51毫米×51毫米照片,由中信银行出具的签证费收据。

F&M签证申请人请携带由学校给出的“1-20”表格以及SEVIS费收据复印件一份。

J签证申请人请携带由赞助方给出的“DS-2019”表格以及SEVlS费收据复印件一份。

H、L、O、P和Q簦证申请人:请携带您的“1-797”或者国土安全局批准您此次签证类别的有关文件。

申请与家属随行签证的配偶以及/或者儿童:请携带与主签证申请人的关系证明。

在科学、技术领域有教育、研究、工作背景的申请人在面试时还必须提供以下文件:(1)美方邀请函以及/或者组织者/机构/大学的赞助信;(2)一份最新的简历,包括您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以及您目前工作的职责、专业知识和研究领域,(3)出版物清单;(4)一份完整的美国旅行行程,(5)对于商务旅行者,携带有关公司的产品和公司服务的信息,这有助于面谈:(6)对于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研究人员,您必须提供网址和您导师的基本信息。以上这些文件必须提供英文版本。由于您的申请可能会受到额外的行政处理,所以建议所有申请人,尤其是那些参与科学或技术领域工作的申请人在确定行程后尽快申请,最好提前至少60天以确保在大多数情况下有充分的时间来处理您的申请,这也有助您能有充分时问准备您的旅行。请注意,签证办事处无法加快我们的行政处理程序。而且您的签证有可能会受到额外的处理,这额外的处理不会被认为是为给予加急预约的目的而作为紧急处理的。

签证官在面试过程中也许会要求您出示更多的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包括,在美国的延期证明和美国亲属的关系证明,过去的境外旅游证明和在美国旅游或求学的资产证明。

当您到达领馆后,首先需要填写一份中国邮政的快递单,如果通过面试后,用于邮寄回您的护照,此项服务为付费服务,每份邮递费用为50元人民币。

篇5:解聘备案及失业证办理流程

2009-08-26 14:38

先拿《解除合同报告书》到大厅社保一楼解除合同窗口核定失业金,拿《失业金领取通知书》(合同期满或单位辞退的才有失业金,辞职的无,要三个月内办理),拿着失业金领取通知书、解除合同报告、户口本、毕业证、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办理失业证,如果办理失业证后马上就业的话,失业金可以在下次失业的时候领,如果领了失业金的话,当月就不能办理就业。

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⑴用人单位办理解聘备案,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失业保险金资格和月数。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持职工个人档案、单位和区(市)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已签章的《失业人员登记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市内四区用人单位到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解聘备案服务窗口、五市三区用人单位到单位所在市、区就业服务中心为职工办理解聘备案和档案转移手续。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用人单位报送的解聘备案材料,审核单位和个人参加并缴纳失业保险情况,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失业人员解聘备案手续,同时,按照国务院、省、市失业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审核、确认职工本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核定个人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月数,出具《参加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通知单》,由用人单位在3日内送达解聘职工个人。

⑵个人进行失业登记。

已解聘备案的人员应持《参加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机构参加统一的职业指导,并自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争议处理调解裁决文书、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60日内,持《失业登记通知单》回执、本人户口簿、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指定银行的结算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五市及城阳区到市、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证》(五市三区为《求职证》)。

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失业登记的同时,可向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五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填写《失业人员申领失业

保险金确认书》,由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五市就业服务中心核准其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资格。每月15日前核准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的,个人可自核准当月申领失业保险金;每月15日及以后核准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的,失业人员自核准的次月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因下列情况,本人不能申领的,可委托家庭其他成年成员持本人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向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五市就业服务中心申请代办申领手续:

①失业人员患病住院期间(凭医院开具的住院证明);

②失业人员患严重病症行动不便(凭医院诊断证明);

③失业人员患精神病院外治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

④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后第一个月内(凭婴儿出生证)。

以上情况消失后,应由本人按时申领。

失业人员未在规定的60日内办理申领手续的,视为放弃当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待其再次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时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予以合并计算,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⑶个人按月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实行按月申领制度。每月16日至20日,失业人员本人持《失业证》(《求职证》)和个人图章,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市)就业服务中心申领当月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当月未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不予补发,并自动顺延至下个月。连续2个月未申领的,视为放弃本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于每月28日后凭银行卡(存折)到代发银行(储蓄所)提取现金。⒊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参加一次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并给予培训补贴的由培训机构组织招收的职业技能培训。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符合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疾病病种的,由本人申请,经户口所在区、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批准,可在指定医院门诊、住院治疗。治疗结束后,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领取门诊、住院医疗补助金。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由本人申请,户口所在区、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同意,在市、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住院生育,可按规定申请领取生育补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死亡除外),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可按规定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⒋失业人员在哪些情况下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⑴重新就业的;

⑵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⑶应征服兵役的;

⑷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

⑸移居境外的;

⑹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

篇6:备案办理流程

首先需要成立分公司,成立分公司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首先是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供: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二.刻制上网印章

三.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四.到分管的税务局报到

第二部分

办理勘察设计企业入川备案所需资料

1、申请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工商注册地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外并依法取得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在我省参与招投标以及承揽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

(二)在我省已设立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分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

(三)人员、办公场所及技术设备等要求请参见《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备案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2、申报材料

(一)《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申请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

(二)入川勘察设计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专用介绍信。

(三)企业法人以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

(四)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五)分支机构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任命(聘任)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独立法人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

(六)分支机构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注册证书。

(七)分支机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除外)的职称证、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近期社保部门出具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的社保关系明细清单证明材料;已由原聘用单位购买社保并在原单位退休、调出的人员社保,应当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应资料。

(八)分支机构的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协议。

(九)入川企业必须具备的设备、设施购物发票复印件。

(十)续期备案的入川企业,应提供在川分支机构上年完成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清单,清单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规模、项目负责人、签章的主要技术人员并附施工图审查报告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入川企业,续期备案须提供勘察设计责任保险:

a、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专家委员会认定有勘察设计质量事故责任的;

b、被建设单位投诉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违法市场行为的;c、有不良行为纪录且受到行政处罚的;

d、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条文的。

4、办理程序

企业将上述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地上报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办公场址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颁发《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和《四川省建设类企业资质信息卡》。《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和《四川省建设类企业资质信息卡》有效期为一年,以发证之日起计算。需开展业务,应在届满之日起提前二个月申请办理,未申请续期的《备案证》和《资质信息卡》

自行失效。

篇7:备案办理流程

一、办理备案

1、先进行注册。登录“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系统”(网址:http://61.144.19.76/jgb/),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企业注册”,按提示内容认真填写注册信息,同时将企业营业执照传真至22831394,区经科局将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

填写注册信息时有两个事项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填写“属地主管单位”时,需要在下拉菜中点开“佛山市经信局”前边的“+”,然后点选“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二是法人代码应填写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此代码也是企业登录的帐号。

2、审核通过后,登陆“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系统”(网址:http://61.144.19.76/jgb/),用注册时填报的帐号和密码登录,进入系统后填报备案信息和上传附件,完成后选择相应的备案机关进行备案;

填写备案信息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填写“改造前主要产品能力(产品名称,年生产能力,实际年产量及市场占有率)”时,要填写企业现时主要产品的情况,具体内容按括号内提示填写。

二是填写“项目主要内容(主要设备技术及改造后生产纲领)”时,应先描述项目投入的情况,包括购置了什么设备,改造了什么环节等。再描述项目完成后的量化目标,例如产能扩大到**台,合格率提高到**等等,不同的项目会有不同的目标,应根据实际填写。

二是上传的招标情况说明,应明描述经对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项目是否属于必须招投标的范围,如不属于必须招投标的范围应明确指出不属于必须招投标的范围,如属于必须招投标的范围应说明应说明招标的内容,方式等内容。

三是上传的节能情况材料中,应明确说明项目完成后生产运转的年综合能耗,并折算成标准煤。

3、提交备案信息后,企业可登录“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系统”(网址:http://61.144.19.76/jgb/)查询备案项目审批情况(如企业在注册时点选了手机短信服务,将会收到短信提醒)。

二、领取备案证

当状态为已签发后,企业在系统导出并打印备案申请表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注明“由本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到区经科局领取备案证(顺德区政府大楼西五楼区经科局工业发展科)。

三、变更和注销

1、备案证一经出具,原则上不办理变更。有正当理由必须变更的,应在原备案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由项目承担单位向原项目备案机关提出申请。备案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申请单位应及时到原项目备案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未及时变更的项目备案证自动失效。

2、前款所称重大变化是指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产品技术方案、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地址发生变更。

3、项目承担单位变化的应注销原备案证并重新申请备案证。如备案项目不再实施的,项目单位应及时申请注销备案证。

办理变更和注销的,请登陆“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系统”(网址:http://61.144.19.76/jgb/)就已备案的项目办理变更或注销。

四、备案项目投入情况报送

篇8:备案办理流程

一、《公告》出台背景

随着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开,增值税发票在经济活动中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一些不具备自开票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和自然人等纳税人,需要到国税局申请代开发票,同时到地税局缴纳相关地方税费。虽然有的税务机关积极优化服务手段,方便纳税人代开,但是个性化的创新手段不能解决普遍性的问题,在一些地方依旧存在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报送资料复杂,国税地税多次跑、税务银行两地跑的情况,加大了纳税人办税负担。另外,由于缺少对办税流程的明示和指引,导致纳税人对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不清楚、不熟悉,增加了纳税人在办理过程中的不确定感。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税务部门相继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在办理流程方面,日前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强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进一步改进服务的通知》(税总函〔2016〕399号),明确办税服务场所要提供pos机刷卡等多种现场缴税方式,明确国税局代开增值税发票环节要代征地税局相关税费,避免了纳税人国税、地税、银行多次跑。在资料报送方面,本《公告》取消代开普通发票所需付款方相关书面确认证明等相关资料,厘清征纳双方的权责关系,由纳税人通过声明证明其开票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简化了相关资料填报。

为了让纳税人广为知晓代开发票的办理流程,增强纳税人办税的确定感,税务总局发布了本《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公告》从纳税人角度出发,以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场所代开发票为视角,按其所需办理次序描述。尽量做到简洁、清晰,让纳税人看得懂、看了就会办。

(二)《公告》明示了国税局代征地税局相关税费和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合作两种情况下的代开流程,增强纳税人办税的确定感。

(三)《公告》明确了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不需提供付款方相关书面确认证明(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除外),减轻了资料报送负担。

(四)《公告》将现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申报单》《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缴纳申报单》合并为《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简化了表证单书填报内容。

(五)《公告》要求各省税务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为细化、更有明确指向和可操作的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办理流程公告,切实将简化优化办税流程落到实处。

三、《公告》生效时间

篇9:备案办理流程

2009年7月我国正式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在接下来的两年多时间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中央机构以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各环节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规定和解释。随着各项制度安排和操作规程的逐步明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迅速上升,除试点银行、企业数量以及境外涉及区域不断扩大外,业务种类也由以贸易结算为主扩大到其他经常项目和部分资本类业务。本文将以进出口业务流程为基础,对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各环节有关的注意事项以及政策规定进行解读。

一、企业出口申请结算试点资格与银行开户的规定

(一)申请资格

有意向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企业应该首先获得试点企业的资格,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向人民银行等主管机构推荐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候选,待人民银行等机构核准后,取得资格。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当地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等有关部门,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选择国际结算业务经验丰富、遵守财税、商务、海关和外汇管理各项规定,资信良好的企业参加试点。

从具体操作来看,由于业务种类不同,涉及的环节不同,目前试点企业制度主要针对的是出口货物贸易,即办理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必须取得试点资格,但不涉及退税的企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采用人民币结算。对于进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所有企业均可直接采用人民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从事出口货物贸易被评审为试点的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财务会计制度健全,且未发生欠税的;(2)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2年以上,且日常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常、规范,能按税务机关要求保管出口退税档案资料;(3)近二年未发现企业从事“四自三不见”等不规范业务;(4)近二年未发生偷税、逃避追缴欠税、抗税、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5)近二年未发现虚开发票(含农产品收购发票)和使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出口退税等问题;(6)评审期间未涉及有关税务违法案件检查。

(二)选定银行

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需要开立专门的人民币账户,也没有额度限制,企业按规定开立多个人民币账户,也可在不同的银行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因此在获得试点资格之后,企业可以从已开立人民币账户的银行中选择其中一家作为信息主报告银行。所谓主报告银行,就是指负责提示企业履行相关信息报送和备案义务的境内结算银行。原则上为试点企业首次办理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境内结算银行。

试点企业在首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时应向其主报告银行提供的材料包括:《企业信息情况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企业提供);《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主报告银行将会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或其他有效方式,对试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受益人等自然人的身份进行核查,并填制《企业信息情况表》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

二、企业先进出口报关后结算的办理规定

(一)企业报关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企业按合同规定及货物装船到(发)货的情况以人民币向海关报关,报关时需要向海关递交的资料包括:(1)发票;(2)装箱单;(3)报关预录单;(4)报关委托书。根据规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在出口报关环节中,无需出示出口核销单。

(二)企业收、付款的相关规定

企业到银行办理付款或收款入账。收款时向银行递交的资料包括:(1)合同;(2)发票;(3)进(出)口报关单;(4)“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

有关真实性审核,试点企业应当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进出口报关时间,如实填写并提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收款说明》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提交证明其贸易真实性背景的单证(合同、发票),配合境内结算银行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人民币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银行将相关的收、付款信息及报关信息一一对应,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 IS)报送给人民银行,由人民银行事后进行监督检查。收款环节货款不通过待核查账户直接进企业人民币账户。境外银行和境外企业已在境内银行开立人民币账户中所存储的人民币资金也可用于跨境贸易支付。试点企业应当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准确记录进出口报关信息和人民币资金收付信息。

有关国际收支申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虽然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但仍需要进行网上国际收支申报。收到跨境人民币款项时,企业应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并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申报;对外支付人民币款项时,企业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同时办理申报。

此外,至货物出口后210天时,试点企业仍未将人民币货款收回境内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其境内结算银行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该笔货物的未收回货款的金额及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号,并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相关资料。试点企业可以将出口人民币收入存放境外,但应当通过其主报告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提交包括存放境外的人民币资金金额、开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用途及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号等信息的书面情况说明。

(三)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相关规定

企业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免抵退税的申报,申报出口退税时向税务部门提供的资料包括:(1)发票;(2)出口报关单退税联;(3)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企业申报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必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但应单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如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申报的,应在申报表中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报关单进行标注,如“KJMY”(跨境贸易缩写),如果税务机关有明确的规定,则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在备注栏设定标志。

外贸企业申报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可单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也可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申报。目前外贸企业退(免)税申报系统只能按照“美元离岸价”录入,试点企业在申报时,可直接输入人民币离岸价,核销单号不需录入,但是必须在备注栏标注“KJ”字样,否则系统审核无法通过。生产企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应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申报。申报时在系统的“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模块中,“原币代码”栏目必须填写“RMB”;“原币币别”栏目必须填写“人民币元”;“原币离岸价”栏目按照人民币离岸价的金额填写;“原币汇率”栏目填写“100”;“美元汇率”栏目按实际汇率填写;核销单号不需录入;“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模块中的“备注”栏目必须标注“KJ”字样,申报时单证不齐标志不能出现“H”。

三、企业先结算后进出口报关的办理规定

对于先结算后进(出)口报关的情况,企业首先要向银行提供合同、发票、进(出)口收(付)款说明以及预计报关时间,在银行办理付款或收款入账 (进口预付或出口预收);其次按合同规定及货物装船到(发)货的情况,企业向海关报关,企业实际报关时间与预计报关时间不一致时,应通知银行,由银行向管理系统报送相关更新信息;第三,凭出口发票、增值税发票和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免抵退税的申报。

试点企业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实行比例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制定。试点企业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25%的,应当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贸易合同,境内结算银行应当将该合同的基本要素报送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在国际收支中,预收款作为一般贸易项下预收申报,编号为101010。同时,试点企业还要明确用人民币结算与外币结算在政策规定上的差别。如表1:

四、企业进出口中的其他特殊情况的规定

第一,针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涉及进出口报关与结算币种不一致的情况,目前不同地区的规定存在较大差异。如山东省规定以外币报关以人民币结算的情况下,在银行办理收(付)款时应在《跨境人民币结算收款说明》或《跨境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中注明“外币报关人民币结算”字样和相应的外币报关单号。再如广东省出台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进出口报关与结算币种不一致问题处理操作指引》中对出口项下的规定总结如表2:

表1 人民币结算与外币结算对比

表2

第二、境内结算银行可以向境外企业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融资金额以试点企业与境外企业之间的贸易合同金额为限。

第三、试点企业可以在其他试点地区的境内结算银行办理人民币结算业务,也可以跨地区以人民币申报出口货物。

第四、试点企业来料加工贸易项下出口收取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30%的,试点企业应当自收到境外人民币货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其境内结算银行补交下列资料及凭证:企业超比例情况说明;出口报关单(境内结算银行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试点企业加工贸易合同或所在地商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境内结算银行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第五、跨境贸易项下涉及的居民对非居民的人民币负债,暂按外债统计监测的有关规定,由境内结算银行、境内代理银行和试点企业登录现有系统办理登记,但不纳入现行外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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