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内蒙古国税系统网上办税平台操作手册(纳税人端)(通用2篇)
篇1:内蒙古国税系统网上办税平台操作手册(纳税人端)
内蒙古国税系统网上办税平台操作手册(纳税人端)
一、系统下载
登录到内蒙古国税网站首页 → 点击“网上办税厅” → 点击“VPDN控件下载” → 保存到相应的路径
二、系统安装:系统下载后,需要进行系统安装。首次安装系统,选择默认的“完全安装”方式。
(一)安全安装
1、双击,系统自动启动安装向导,点击“下一步”按钮(注:①由于企业使用VPDN网络连接国税局,安装的目的地文件夹不可更改,安装路径必须为“C:Program Files航天信息集成处理”,否则通过软件无法启动。如果安装的计算机上没有C盘,请联系公司计算机技术人员更换电脑。②用户初次安装时使用“完全安装”,以后进行升级时必须使用“升级”安装,不能使用“完全安装”,否则会覆盖已有数据。)
2、出现许可证协议框,同意此条款,点击<是>按钮。
3、进入安装类型选择界面,选择您安装的扫描仪型号,因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安装扫描仪,此处应选择默认设置进行安装。
4、点击“下一步”按钮,出现对于以上设置的确认框。
5、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进行文件复制。
6、文件复制完成后,提示系统安装完成。点击完成按钮。
7、弹出VPDN的安装界面。
8、进入用户信息输入界面,输入VPDN账号和VPDN密码信息,在企业税号中输入本企业税号,点击下一步,系统安装VPDN控件,完成安装后提示安装成功。
9、点击“完成”结束VPDN安装操作,系统弹出重启电脑提示,用户需要重启电脑后,配置生效后才能正常使用本软件。
(二)版本升级:如果系统有内容更新,软件可以联网自动进行升级,也可以使用安装程序进行手工升级。以下是手工升级的步骤:
1、双击,系统自动启动修改、修复或删除程序。
2、选择“修改”选项,系统自动启动安装向导,点击“下一步”按钮,出现许可证协议框;如果同意此条款,请点击<是>按钮,进入安装类型选择界面,选择“版本升级”,点击“下一步”按钮,出现对于设置的确认框,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进行文件复制,文件复制完成后,提示系统安装完成。点击“完成”按钮后安装完成。
三、登陆网上办税厅
1、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点击的“网上办税
厅”。
2、点击“网上办税厅”,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页面,点击VPDN设置,(重
点强调:vpdn账号是“纳税人识别号+@+域名国税+vpdn+nm.如企业是呼和浩特地区的纳税人识别号是***0002账号就是
***0002@hhhtgs.vpdn.nm密码是在电信营业厅设置过的密码,如果一
个会计兼好几家企业也可以在一台电脑上进行操作,只需要点击设置输入别家的企业vpdn帐号和密码,前提是这几家企业都办理vpdn业务)→点击vpdn连接,进行连接→连接上之后,会提示“已连接”。
3、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登陆”按钮,进入“办税服务区”页面。(注:
用户名为纳税人识别号,用户初始密码为纳税人识别号后六位,如提示:密码或
用户名错误初始密码为税号后6位,企业没有到国税进行开户)
注意: 如果使用办税厅登陆软件,需先下载集成处理软件
(一)系统下载
如果纳税企业(98系统以外用户)在安装和配置完毕后仍不能登陆内蒙古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官网站或不能进入网上办税大厅页面,请下载“办税厅快捷登
陆控件”。下载方式:
首先打开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官网,点击“网上办税厅”按钮,1、打开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官网,点击“网上办税厅”按钮,2、进入登陆页面后→点击网络发票页面→在网络发票页面的相关下载里下
载“办税厅快捷登陆控件” →下载右侧出现的附件→保存到相应的路径→下载
完成生成一个压缩包的文件。
(二)系统安装
打开压缩包文件→双击内蒙企政0A→默认安装→安装完成后在桌面上生成新的图标
(三)系统设置
双击桌面上“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厅”软件→在弹出的页面
点击 “登陆大厅” →在弹出的页面里选择地区“内蒙”后点击“保存设置”
→点击保存设置以后,在弹出的界面里点击“返回” →返回之后重新点击“登
录大厅” →连接之后桌面右下角会有一个蓝色的图标。
(四)系统登陆
连接VPDN之后,弹出如下界面,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和密码,点击登陆(注:
用户名为纳税人识别号,用户初始密码为纳税人识别号后六位,如提示:密码或
用户名错误初始密码为税号后6位,企业没有到国税进行开户)
点击“登录”之后,登录到办税服务区
(一)网络发票子系统设置:纳税人初次使用网络发票子系统,需完成发票
管理员、单点/多点开票、开票点及开票人维护、开票点发票分配、打印等设置。
1、发票管理员设置
【第一步】在“服务专区”主界面上点击“网络发票”,显示“网络发票”
登陆界面。(注:用户第一次登录时,系统默认用户为系统管理员:system,初
始密码为:000000)
【第二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完毕,点击“登录”,即登录到网络发票子系
统,【第三步】在左边菜单栏点击“权限设置”,在展开列表里点击“发票管理
员设置”,将操作人员代码,名称及密码,手机号码输入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发票管理员的设置操作。(注:此处的发票管理员即为开票人员,能且只能设置一个,若再次进入本界面进行名称的修改,新名称将会替换掉之前设置的发票管理员名称)
【第四步】完成发票管理员设置操作后,必须退出系统,以“发票管理员”用户名重新登录系统,继续初始化的下述操作。
2、单点/多点开票设置:系统默认为“单点开票”状态,指纳税人指定一台电脑开票的情况,则无需进行此项设置操作,如果纳税人为多个地点多台电脑开票,则需选择多点开票。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点击“单点/多点开票设置”,选择“多点开票”。
【第二步】点击“提交”,设置完之后点击“返回”,重新进入系统。
3、开票点及开票人维护:对于单点开票的纳税人而言,只有一台电脑,且由发票管理员开发票,则无需进行此项设置操作。对于多点开票的纳税人,如总分机构、连锁店等,则需先设置成多点开票后,再通过此项设置,添加每个地点的开票人员。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点击“开票点及开票人维护”,在出现的开票点设置界面上点击“增加”。
【第二步】在出现的页面输入操作人员代码、操作人员名称、密码、手机号码及开票地点后点击“保存”即可。(注:此处的操作人员代码不能与“发票管理员”中的代码重复,但没有人数限制。)
4、开票点发票分配
①单点开票:单点开票的纳税人每购买一本新的发票,开具前,须先进入此功能菜单,对发票进行启用状态设置。操作如下:
【第一步】 购票后,进入系统,点击“开票点发票分配”,在页面上核对所购发票本的起始号和末尾号。
【第二步】确认无误后,选择需要开具的该条发票记录,点击“设置”,出现页面,在“当前开票段”上打钩后,点击“保存”即可。
②多点开票:对于多个地点开票的纳税人,需先设置开票点及开票人维护,再进行发票本分配。操作如下:
【第一步】购票后,进入系统,点击“开票点发票分配”,在页面上核对所购发票本的起始号和末尾号,确认无误后,选择需要进行分配的发票本,点击“设置”,(在此页面中,纳税人需注意五个地方:分配人,份数,发票号码起,发票号码止,当前开票段。)
【第二步】核对起始和末尾发票号与需要拆分的发票一致后,点击“添加行”,将“开票人”按开票需要,选择为发票管理员和其他开票人(起始发票号由谁开始开具就选择谁的名字),再将他们要开具的发票份数填入“份数”栏,系统自动计算并显示开票人能开具的发票起始号码,确认发票号无误后,在每条发票记录后的“当前开票段”空格上打钩,一直到需要进行分配的整段发票段全部拆分完毕。
【第三步】最后点击“保存”按纽,提示“分配成功”,这样就将该段发票拆分成所需要的多点开票模式。(注:拆分后的发票合计份数、起、止号码与未拆分前的总份数、起、止号码必须保持一致)
5、打印设置:纳税人在打印发票及申报表前必须进行打印设置。
【第一步】点击页面右上方“打印设置”,显示界面。
【第二步】点击“增加”,出现界面。(注:参照打印机类型: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本纳税人实际使用的打印机名称,若打印机类型不在选择列表中,可以任意选择一款型号;发票种类: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本纳税人需要打印的发票种类;左边距、上边距:纳税人可根据不同发票输入数值,调整套打的位置,建议纳税人在第一次打印前,设置值为0,并先用普通纸张测试发票套打的位置;启用:自动显示为启用状态)
【第三步】完成上述设置后,点击“打印”系统将打印出一张样票,纳税人将此样票与实际纸质发票位置进行比对,若仍有偏差,继续在上个界面内输入调整上、左边距的数值。
【第四步】再次点击“打印”,直到打印出来的样票位置与实际纸质发票相符,点击“保存”。(注:纳税人首次打印时,如果系统无法正常打印,可在网络发票服务右上方点击“下载”,进入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网络发票打印控件注册表添加”后,重启电脑即可进行票据打印。)
四、系统操作——网络发票
1、发票开具:使用“发票管理员”或其他“开票人”用户名登录系统后,在显示界面上点击“纳税人自行开票处理”,双击“发票开具”,在出现的下拉菜单里点击需要开具的发票种类。
首先,在页面最上方“购货方企业类型”中进行选择:企业/机关事业代码、/个人/其他。然后,依序填写发票相应内容,其中付款方名称、付款方识别号、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金额为必输项。销货方信息自动赋值。购货方名称:可以通过选择按钮选择购货方,也可以自行输入。商品名称:可以通过选择按钮选择货物名称。数量:需要自行输入。单价会自己赋值。也可以自行输入或修改。金额:根据单价和数量,自动计算。选择或输入完成后点击“保存/打印按钮”。
在票面右上方将显示网络发票受理号。此时,若已经进行过发票打印位置的调试,可直接选择打印机、点击“发票打印”按钮后即可打印该发票,若此时不想打印发票,可点击“返回”按钮,继续开票,事后,在“发票重打”模块中进行发票补打。
2、发票作废
在左侧菜单项显示界面上点击“发票作废” → 选择需要作废的发票,点击“作废”按钮,→确认后点击“确定”,则发票作废成功。
3、撤销作废发票
在左侧菜单项显示界面上点击“撤销作废发票” →点击“查询”按钮,选择要撤销的作废发票→然后点击“撤销”即可。(注:撤销发票作废只能对本月未验旧缴销的发票进行撤销。)
4、发票重打
企业在开具发票后没有及时打印的,可以在左侧菜单栏点击“发票重打”按钮→输入发票号码,选择发票种类后点击“查询” →点击发票记录前面的“明细” →点击 “发票打印”按钮,即可再次打印该发票。
5、空白发票作废(遗失或损毁报告):对于一些丢失或损毁的,无法再继续使用的发票,或企业还未开完但已经不需要再开具的发票,可在此模块将这些空白发票进行作废处理,操作如下:
点击“空白发票作废”按钮→输入作废发票号码的起止号码,选择作废原因,再
点击“空白发票作废”→确认后,空白发票作废成功,此时页面下方“空白作废发票”栏内有一条作废记录。
对空白发票作废有误或要重新启用的空白发票,点击前方的“撤销”按钮即可。
6、红字发票开具
在左侧菜单项显示界面上点击“红字发票开具”,选择发票种类,选择红冲原因(原因为销售全部退回、销售部分退回、开票有误时,无需选择红字发票行业分类;而红冲原因为销售折让、其他原因时,还需选择行业分类),点击“查询”。
在需要冲红的发票记录前点击“红冲”,系统将出现对应的发票界面,票面内容为企业原来开具的蓝字票信息,红冲原因为销售全部退回、开票有误时,票面内容不允许更改,纳税人核对红冲金额后,点击“保存/打印”,即可完成红字发票的开具。
7、发票验旧申请
企业领购的发票在开具完毕后,在去税务机关进行缴销前,需在此模块中进行发票验旧申请,申请信息传输到税务机关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传递单。生成传递单的发票信息,企业只能进行查询,不能进行其他操作。验旧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在显示界面上点击“开票处理”下的“发票验旧申请” →选择发票种类后,点击“查询” →选择要验旧的发票记录,点击“生成验旧单” →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即生成传递单→点击“确定”按钮。
此时,纳税人可将此传递单打印出来,也可点击“发票明细”查看要验旧的发票的明细清单。若纳税人误操作验旧,也可在生成传递单后,点击“删除传递单”,将发票退回。
8、取得发票验证
企业拿到的网络发票通过“受票验证(网络发票)”进行验证。登录系统后,在显示界面上双击“受票信息处理”,在下拉菜单里点击“受票验证(网络发票)”,输入开票日期、金额、网络发票号,购方税号自动赋值为本企业的税号,点击提交按钮,提示如下:收受发票验证成功
9、发票查询
(1)开票情况查询
登录系统后,在左边菜单栏双击“查询”,在下拉菜单里点击“开票情况查询”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发票种类必须选择),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导出部分或全部发票记录。在需要导出的发票记录前,导出标志上打钩,点击“导出”或点击“导出EXCEL”可将选中的发票记录导出;直接点击“导出”或“导出EXCEL”则导出全部发票记录(“导出”按钮生成XML文件,“导出EXCEL”则生成EXCEL文件)。点击发票记录前的“明细”,可显示该条发票记录的原票样。
(2)开票汇总情况查询
登录系统后,在左边菜单栏双击“查询”,在下拉菜单里点击“开票汇总情况查询”,输入要汇总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起始号,然后点击“查询”即可。
(3)单张发票情况查询
根据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开票日期查询发票的具体信息,点击“查询”。
(4)发票结存情况查询
查询企业发票本的结存,验旧情况。
(5)收受发票查询:受票方接收到系统所开具的网络发票可通过两种方式查询:
① 已使用本发票系统的企业可在本系统中查询核实收受到的发票信息;② 未使用本发票系统的受票方,如,个人、医院、行政机关单位等可在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查询并核实收受到的网络发票信息。
第一种方式操作如下:菜单项显示界面上点击“发票查询”下方的“收受发票”,输入要查询的收受发票的信息,或者按日期选择发票种类后,点击“查询”,点击发票记录前的“明细”,可显示该条发票记录的原票样。
第二种方式操作如下:点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网站主页右边的“发票查询”,输入收受发票的日期、金额、申报查询号,点击“查验”即可查证受票方收到的网络发票信息。
(6)验旧传递单查询
企业申请验旧的发票记录生成传递单后,可在此模块查看传递单的记录及状态。在左侧菜单项显示界面上点击“发票查询”下的“验旧传递单查询”,选择生成日期后,点击“查询”,点击“传递单”可查看该份传递单的明细信息。• 企业信息维护
发票开具时销售方企业信息由系统从税务机关获取并自动显示在发票票面上,纳税人可根据实际开票需要进行修改。点击“基础信息维护”下方的“企业信息维护”,(注1: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和税务机关代码不能修改,其它选项均可修改, 修改完毕,点击“修改”。注2:企业信息修改后进行开票时,需退出本系统,重新登录才能生效。)
• 往来客户维护
对于一些经常有往来的客户,可提前将客户信息在此模块处录入,以便日常开票时直接点击票面上购货方名称进行选取。在上图显示界面点击“基础信息维护”下方的“往来客户维护”,输入客户识别号或客户名称,可查询在本系统内已保存的客户信息。若要添加新客户信息,点击“增加”,录入客户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即可。若客户信息变更,可在上述界面上先选中要更改的客户记录,点击“修改”,出现客户详细信息后,进行更改并再次点击“修改”即可。• 货物信息维护
此模块功能与操作同“往来客户维护”类似。在左侧菜单显示界面点击“基础信息维护”下方的“货物信息维护”,销售方可将本企业经销的货物在此录入,方便开票时直接选取,具体操作请参见“往来客户维护”。
五、结束操作
办理完相关业务之后,需要将VPDN断开,否则无法连接互联网,如果使用的是网页链接,断开的方法即点击“断开VPDN。
如果企业使用的是快捷方式的连接,那么断开时直接点击右下角的图标,进行断开即可。
如果在未断开VPDN连接的时候,主动或者被动关闭所有浏览器,则需要进行以下操作:右键点击桌面上的“网上邻居”,选择“属性”,右键“ZKXXVPDN”,选择“断开”,否则将无法登录公共互联网,只有退出VPN通道后方可登录公共互联网。
篇2:内蒙古国税系统网上办税平台操作手册(纳税人端)
2016年2月
前言
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系统是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提速减负的一项便民举措,是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创新 之举、是积极响应纳税人便利化办税需求的惠民之举。系统采用“互联网+税务”新模式,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实现足不出户、居家办税,随时随地、实时查询涉税信息,实现了从实体办税向虚拟办税的转型,有效解决当前纳税人普遍反映的涉税事项办理等候时间过长等问题。
操作说明
本系统涵盖《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中依申请的事项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分为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行政许可七大类。除少数必须由您到办税服务厅领取、验换的事项,例如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等采用网上预约的方式外,其余全部采用网上办理方式。两种方式的办理流程分别如下图所示。
否系统登陆事项选择表单填写资料上传提交确认确认是否通过是打印结果 网上办理方式流程
否系统登陆事项选择表单填写资料上传提交确认确认是否通过是打印预约单凭预约单实地办理网上预约方式流程
一、系统登陆
您可以通过在IE浏览器地址栏输入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网址(http://wsbs.hb-n-tax.gov.cn/)或通过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点击网上办税系统链接两种方式进入网上办税系统,将CA密钥或已开通网上办税功能的金税盘插入电脑USB接口,点击网页上的CA登陆。CA登陆成功后,再点击界面中部的“涉税事项办理”。如下图1所示。
图1:系统登录
二、联系方式确认
您进入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系统后,系统首先会显示“纳税人联系方式确认”界面,用于核对您留存税务机关的联系方式是否正确。
图2:纳税人联系方式确认(1)请认真核对界面上的联系方式信息,如果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对发生变化的项目信息进行勾选。
图3:选取需要变更的项目
然后点击界面下方的按钮,进行相关联系人信息变更。
系统会自动调出变更税务登记表格,并将涉及变更的联系方式项目等全部列出,请您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录入,提交相关资料,保存后提交审核。(后续可参看下节内容)
图4:变更税务登记表
(2)核对界面上的联系方式信息,如果联系方式无变化,则点击下方的 按钮,进入业务事项办理界面。
三、网上办理
您可以通过三种方法选择需要办理的涉税事项:
方法一:通过依次点击事项大类、事项小类和事项名称选择。本系统中的事项分类和事项名称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中事项分类和事项名称以及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设置。
方法二:在搜索框中直接输入想要办理的事项名称,搜索该事项。方法三:通过辅助功能区的申请记录和收藏夹,快速进入已办理过的事项或已收藏的事项。
图5:事项选择
1、税务登记
包含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遗失补办、报告备案、报验登记。每个业务类别又包含若干业务事项。(1)设立登记
(2)变更登记
(3)停复业登记
(4)注销登记
(5)遗失补办
(6)报告备案(7)报验登记
2、税务认定
包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征收方式认定、非居民项目管理、其他事项认定、税收优惠备案;每个业务类别又包含若干业务事项。(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2)征收方式认定
(3)非居民项目管理
(4)其他事项认定
(5)税收优惠备案
3、凭证管理
包含发票领用、申请代开发票、发票验旧、发票其他服务;每个业务类别又包含若干业务事项。(1)发票领用
(2)申请代开发票
(3)发票验旧
(4)发票其他服务
4、申报纳税
包含重大涉税事项报告、退(抵)税办理、授权(委托)划缴协议;每个业务类别又包含若干业务事项。(1)重大涉税事项报告
(2)退(抵)税办理
(3)授权(委托)划缴协议
5、优惠办理
包含增值税优惠办理、消费税优惠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办理;每个业务类别又包含若干业务事项。(1)增值税优惠办理
(2)消费税优惠办理
(3)企业所得税优惠办理
6、证明办理
只包括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两个业务事项
7、行政许可
只包括企业印制发票审批、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非居民企业选择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这七个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四、表单填写
1、表单填写:如果您选定需要办理的事项,例如变更登记业务(见图6),系统会自动创建该事项对应需要填写的表单,下一步就需要您将表单填写完整,为区分每个栏次的不同填写规则,我们将表单底色分为灰、绿、白三种颜色。
灰色。例如图6中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变更前内容等。这类栏次需要填写的信息我们从系统中自动提取,不需填写,也不允许修改。您如发现相关信息有误,应通过变更登记程序变更。
绿色。例如图6中的变更项目、变更后内容栏次、经办人。这类栏次为必录项,有些通过下拉框选择录入,有些需要手工键入,有些虽然我们从系统中自动提取,但允许您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但不能为空,否则不允许保存。
白色。例如图6中的批准机关名称及文件。这类栏次为选填项,不做强制要求,如需说明则填写,不填写也可保存并发送税务机关审核。
图6:变更登记表示例
2、资料上传:系统会根据您填写的表单内容,自动判断您办理该事项需提供的资料,并显示在表单的附送资料中,请准备好相关资料,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将其制作成电子文档,上传到系统中,供税务机关审核时查阅。目前系统支持.doc,.xls,.jpg,.rar等常见格式。
如图7、8所示,直接点击附送资料后面的上传按键,在弹出的界面中点击上传附送资料,选中您电脑中存储的需要上传的文件,即可上传。
图7
图8 上传完成后,请用鼠标点击选中刚上传的文件缩略图,再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此项附送资料上传成功,表单中该项附送资料的附件状态变为已上传,如图9、10所示。
图9
图10
如有问题,系统会将相关栏次标为黄色突出显示,并有简单提示,请按提示修改。如图11所示
图11 填写完整后,请点击左下角的保存,直至显示操作已成功,如图12所示:
图12:保存成功
五、提交审核
当表单填写完整,所有附列资料影像上传成功,检查无误后就可以提交税务机关审核了,直接点击表单下面的按键即可。如有问题,系统会有相关提示,请按提示修改,直至显示操作已成功。如图13所示:
图13
六、查询办理进度
提交审核之后,您可以通过辅助功能区的申请记录模块,随时查看申请事项的审批进度,如图14所示:
图14 下图15、16、17分别为事项办理的不同状态:
图15:受理后正在审核的状态
图16:已经完成审核的状态
图17:其他状态
七、打印结果
通过申请记录中查询该事项对应的办理结果,可以直接打印相关通知书。(1)对于网上办理类事项,如果审核通过,则该事项已经办理完毕,您直接打印税务事项告知书或该事项的申请表单,留存即可。如下图18、19所示:
图18
图19(2)如果审核不通过,您可以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补正通知书,如下图20所示,如为不予受理通知书,则表示您不符合该事项的办理条件,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如下图20、21所示:
图20
图21 如为补正通知书,则表示您填报的表单或者上传的资料需要补正,请根据补正通知书上的内容做相应修改,再重新提交税务机关审核。如下图22、23所示:
图22
图23
八、网上预约
对于预约办理类,如果审核通过,您可以打印预约单,如下图所示。然后按照预约单上约定的时间,携带预约单上注明需携带的资料,直接到预约单上注明的窗口办理后续事宜。如下图24、25所示:
图24
图25 如审核不通过,与网上办理类类似,申请进度也可以显示为“不予受理”或者“补正资料”。您可自行打印通知书。如下图26、27所示:
图26
图27
九、运维管理
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系统纳税人端依托湖北省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登录,其运维管理与目前您正在使用网上办税系统保持一致。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运维团队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