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关键词: 食品 排查 管理制度 生产

食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精选6篇)

篇1:食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ⅩⅩ市ⅩⅩ食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1.目的

公司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度本规定。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

第一章 职责

第一条 公司成立隐患排查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经理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每月对公司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主要排查职责为:

1.安全部具体负责公司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排查; 2.各车间主要负责工艺技术方面存在的隐患排查; 3.综合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厂区生产设施、设备、电气、仪表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排查。

第二章

隐患排查与整改

第二条 隐患的等级认定: 1.轻微事故隐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轻微事故隐患:

(1)不按公司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规范的;

(2)危险场所安全标志不全的;

(3)不按时巡回检查各种安全设施,不按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或填写不全的;

(4)厂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

(5)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但不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6)其它一旦发生事故,致轻伤1至2人或导致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的。

2.一般事故隐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隐患:

(1)装置、设备、工艺有缺陷不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2)职工未经过培训、无证而上岗的;

(3)特殊工种职工未经过有关部门培训,无证上岗的;(4)厂房建筑年久失修未及时修理的;

(5)易燃易爆区域动火作业、东土作业、吊装作业、登高作业、抽堵盲板作业、断路作业不按规定办理作业票的;

(6)其它一旦发生事故,能致轻伤3至10人或一次重伤1至2人,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至10万元以下的。

3.重大事故隐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隐患:

(1)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装置,灌区等储存设施,与周边居民区、人员密集区、厂外道路、相邻工厂企业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2)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辅助生产装置、公用工程设施、运输装卸设施、电力线路、办公生活区等,相互之间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3)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储存区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4)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和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内设置休息室和非生产直接需要的办公室的;

(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机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6)生产或使用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液体的工艺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区域捏,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区域内,未按规定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

(7)易燃易爆和有毒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通风设施的;

未按规定和生产工艺要求必要的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的;

(8)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泄压面积、安全疏散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仓库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9)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不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等规定要求的。包括

①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物品露天贮存的;或在潮湿、易积水的建筑物内贮存的;

②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未隔离贮存的;

③压缩气体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存的; ④易燃气体氧气与油脂类物质混合贮存的;

⑤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与氧化剂混合贮存的; ⑥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未单独存放的。

(10)甲、乙类液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要求设置防火堤,或防火堤的容量、高度、强度,以及与储罐的间距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罐区布置(罐区总容量、罐间距、罐排数、罐区间距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罐区的专用泵(或泵房)布置在防火堤内,或专用泵(或泵房)和装卸设施与罐区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11)甲、乙类液体固定顶罐未按要求设置阻火器和呼吸阀的;甲、乙类液体为喷溅式卸车(进液)方式或进液管伸至罐底的距离不足的;

(12)液氨生产、储存、装卸区无泄漏后的吸收、破坏措施的;液氨储罐未按规定设置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的;液氨储罐与罐车之间的装卸管线上未设置止回阀和紧急切断阀的;液氨装车装置未按要求设置防超装装置的;液氨的装卸软管未按规定配置并定期监测和更换的;硫酸等强腐蚀性介质储罐未按规定设置防护围堰的。

(1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等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输使用登记证;超期未检或未按检验要求检修(停用)的;

(1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的压力表、安全阀超期未检,防爆膜未定期更换的;

(15)使用非法制作的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及安全附近件的;

(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区域内的电力装置(电机、灯具、开关等)不防爆,或防爆等级(类别、级别、组别)及线路敷设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1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区域内生产装置的控制室、变配电室、化验室、车间办公室、更衣室等生产辅助房间的电气设备达不到防爆要求的;

(18)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区、仓储装卸区的厂房、库房、设备、设施未按规定设置防雷设施,或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并符合要

求的;

(19)易燃易爆场所设备、管线等设施未按规定设置静电接地设施;汽车罐车和装卸栈台未设置静电专用接地线,或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并符合要求的;

(20)未按规定设置水、泡沫、蒸汽等消防灭火系统的;未按标准规定配置消防双电源的;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消防管路及消防栓的配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1)生产装置区、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定(或半固定)式水(或泡沫)喷淋灭火系统的,或未按规定设置小型灭火器材,或灭火器材的种类、数量及设置方式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22)工厂内的消防道路(环形通道或回车场地、道路宽度、净空高度、转弯半径)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23)存在其他有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的。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大事故隐患:

(1)生产或使用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装置,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厂外主要道路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有毒物质罐区、甲类易燃液体罐区,以及大于或等于10Mpa高压设备(介质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厂外主要道路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3)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有毒物质罐区、甲类易燃液体罐区,以及大于或等于10Mpa高压设备(介质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证、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的;

(4)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有毒物质罐区、甲类易燃液体罐区,以及大于或等于10Mpa高压设备(介质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管道,未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或未按规定定期检测及检测不合格的;

(5)存在其他可能导致特大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第三条 隐患的排查治理

隐患排查的内容及频率按照公司《风险评价程序》进行排查。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度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定经费、定整改措施。属于轻微事故隐患的由车间、部门立即整改;属于一般事故隐患的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由公司安全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安全部统一管理。属于车间整改的交由车间主任签收并负责处理,属于职能部门整改或组织整改的,交由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能够马上整改的隐患,各整改部门要按整改要求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完成后及时将隐患整改通知书返回签发部门,由签发部门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验证。因生产技术、工艺、设计等原因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反馈给安全环保部,成立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的隐患

治理领导小组,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隐患整改完成以后,公司总经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落实,整改情况由公司安全部汇总存档。

第三章 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对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部负责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台账,并组织、协调、参加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项目的措施制定、实施、验收等工作。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职能部门对公司隐患全面排查,并按照省有关事故隐患评估的规定及时组织评估,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等级、影响范围和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经评估属于重特大事故隐患的,公司应当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第六条 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治理期限和目标; 2.治理措施;

3.责任机构和人员、经费和物质保障; 4.应急救援预案。

如发现治理难度大、涉及范围广、危险程度高的重大事故隐

患,自发现之日起15日内,将评估报告书和治理方案报县政府及安全监督管理局和其他有关部门。

5.公司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时,应当采取严密的防范、监控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6.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后,公司应及时书面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7.对重大隐患项目拖延不改,根据公司有关奖惩制度,对责任部门和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

篇2:食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隐患检查与治理制度

一、目的:

为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检查与治理工作,有效防止、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公 司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现场、各库区、员工宿舍区的隐患检查与治理。

三、排查与治理要求及原则:

1、要求: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2、原则:“谁管理、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以

及五不放过原则(不放过任何一台设施、设备;不放过任何一个现场岗位;不放过 任何一项规章制度;不放过任何一个工艺流程;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四、职责:

1、组长(总经理):对本公司隐患检查与治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组织建立健全事 故隐患检查与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2、副组长(副总经理):指挥公司隐患检查与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安全干事(行政部): 3、1对本公司所有生产区域及库存区域进行事故隐患检查与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及整改落

实的核查。3、2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3、3每月组织安全检查小组对公司相关部门、生产现场及库区进行隐患检查,并对检查

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总结。3、4对各类事故隐患检查及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申报。

4、第一安全负责人(指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或部门主要执行人): 4、1对所属区内的安全工作进行不间断自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汇总,上报。4、2对所属现场进行巡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进行指导。4、3各班组长对本班组的事故隐患的自查和整改工作负责;各职员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 自查工作负责。各仓库管理员对自己管辖范围的事故隐患自查工作负责。

五、事故隐患含义及分类:

1、含义:部门/车间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操作规程要求,导致人、事、物的不安全状态出现或管理上的缺陷出现。

2、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较大和重大三级。2、1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的隐患。主要包括作业人员一般性违章操作、违

反劳动纪律和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等不安全行为,以及可在一个工作日内排除的 设施、设备、环境存在的一般性缺陷等。2、2较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包括严重的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

律和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等不安全行为;以及可在五个工作日内排除的设施、设 备、环境存在的具有较大危险性的缺陷等。2、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五

个工作日以上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以及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现场单位自身难 以排除的隐患。

六、隐患事故处理:

1、自查:由各部门或车间负责执行,车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可以根据各自需要每周组

织一次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2、巡查:由安全干事或指定专人不定期对各部门或车间的安全事项进行巡查,发现安全

事故隐患可向责任单位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限定责任单位进行治理整改。

3、检查:由安全检查小组选取每月月中或月末的一天对公司各部门或车间安全事项进行

检查,同时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4、治理: 4、1自查发现隐患后,应先报告,一般采用逐级上报的方法,即员工报班组长;班组长 报车间安全员;车间安全员报安全干事;安全干事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后上报安 全委员会组长,安全组长根据事故隐患的大小和具体情况作出决策。4、2具体上报方式: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上报,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书面报告,报

告人要把隐患的地点、事故隐患内容、建议措施、报告人姓名、报告接收人姓名、报告时间描述清楚。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安全干事,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4、3安全干事每次进行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做好登记备案。4、4安全干事查出事故隐患或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隐患进行核

实,并根据隐患的类型、大小和具体情况,上报安全委员会组长。其中对一般事故 隐患安全干事可以要求存有隐患的部门立即整改或者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将整改 落实情况上报安全组长。对较大、重大安全隐患由安全组长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进行实施。4、5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要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应上报安全干 事,安全干事根据隐患的种类可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如电气设施交给设备组,厂 房维护交给基建组等)。

七、奖惩:

1、根据隐患大小及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10---100元的奖励,全厂通报的形式,由安全检查小组申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2、各部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不上报或不整改的,一旦发现视情节轻重对相关部门第一安全员和相关责任人处于10---100元罚款。

3、对检查或治理事故隐患不力的相关部门第一安全员和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处以 50---100元罚款。

4、对宿舍区未经允许而乱拉乱接电器电线的,经手人给予辞退处理。

5、宿舍区内一经发现水管漏水的,住宿人员必须当天向公司设备科报告以便及时修复,若未执行的处于10---100元罚款。

6、禁止人员外出不关水龙头,若有外出不关水龙关的,一经发现给予辞退处理。

八、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字批准之日起实施。

篇3:食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作为重要的能源类型, 煤炭开采及利用对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生产的永恒主题, 也是煤矿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在煤矿企业生产过程中, 由于人、物、环境、管理等方面不安全因素, 导致安全问题频繁发生, 这一方面影响了煤矿企业正常生产和经济效益, 一方面也可能导致企业人员伤亡事故, 造成难以挽回的痛苦和损失。因此, 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隐患进行分析和研究, 并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来排查和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具有重要现实意义[1]。

1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分析

1.1 生产人员整体素质较低

煤矿生产人员是煤矿生产主体, 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生产技术水平、文化程度及心理素质等方面都能影响煤矿生产工作的质量, 进而影响煤矿企业事故发生率。另外, 部分煤矿企业人员流动性比较大, 再受安全培训时间短、安全生产观念差等因素影响, 致使部分煤矿无法按照“专管群治、全员管理”的原则来进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进而导致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据2014年全国重特大事故汇总数据显示, 2014年全年煤矿企业重特大事故多达14起, 参照事故调查报告, 一方面说明煤矿行业安全控制力度薄弱, 一方面也显示出人为因素对事故发生的影响较大。所以为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性, 就必须充分重视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在确保生产安全性方面的重要性, 尽量避免因人为因素造成煤矿事故。

1.2 生产机械设备管理水平低下

煤矿生产机械设备向高性能、自动化、机械化方向的发展是当前煤矿生产机械的主要发展方向, 合理使用生产机械设备是提高煤矿生产效率、降低生产劳动强度的有效手段。源自生产机械设备方面的安全问题主要包括两方面:a) 煤矿生产机械设备本身质量不高。比如部分煤矿企业为节约成本而采用了达不到标准要求或翻新的生产机械设备, 或由于其它原因, 采用了不适合生产实际情况的生产设备, 且在设备采购、入库等过程中, 未严格执行验收制度, 导致影响生产质量;b) 由于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 比如没有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日常维护检修走过场, 不注意设备运行环境等, 导致机械设备失检失修、超负荷运行、带病作业, 致使事故发生[2]。

1.3 受自然环境因素影响

煤矿生产环境大都复杂多变, 常常容易因自然灾害导致顶板、水、火、瓦斯和煤尘等事故隐患发生。根据事故隐患持续时间的长短, 可将其分为短期和长期两个类型。短期性事故隐患主要包括地质构造变化、涌水异常变化、临时性瓦斯超限、煤尘超标等;长期性事故隐患主要包括顶板压力、煤层自燃、煤尘和瓦斯爆炸、瓦斯超限及水患威胁等。

1.4 规范规程制度落实不到位

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国家制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规范煤矿生产行为, 实际工作中, 企业又会制定具体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 但部分生产人员由于综合素质水平较差、安全责任意识不强等原因, 即便是接受了培训、进行了学习, 仍不能主动将这些规范、规程、制度落实到实际生产操作中。从另一方面来看, 规范、规程和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实的原因在于煤矿企业缺乏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工作稳定性、持续性差, 导致生产人员生产行为的主观性、随意性, 进而导致生产安全问题频繁出现[3]。

2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策略

2.1 事故隐患排查的目的

为避免事故发生, 煤矿企业必须要根据生产实际情况来制定一套完善的隐患排查制度,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加以处理, 防微杜渐, 预防事故发生, 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性。

2.2 事故隐患排查的步骤

隐患排查治理应遵循“排查—四定—落实—复查验收—销号—分析评价”的程序, 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闭合管理。

a) 隐患排查。煤矿企业应落实从企业层面到具体工作岗位的逐级排查制度, 采取以定期及日常安全检查为主, 结合专项检查、要害部位检查、节假日及季节性安全检查等的方式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b) 隐患管理。所查隐患均应登记建档, 并按危害程度及专业类别进行分类, 隐患要严格进行四定 (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定处罚) , 并抓好相应落实工作;c) 复查验收。所查隐患整改结束后, 要经专职安全员复查验收并确认签字后方可销号;d) 分析总结。

企业应定期召开隐患分析会议, 评价安全生产状况。通过各专业自我分析总结、安监部门总体分析评价的方式, 梳理问题与不足, 总结本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并作出相应安排部署[4]。

2.3 事故隐患排查的实施重点

如上所述, 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的关键在于煤矿生产人员可及时有效地发现并处理事故隐患。因为人为因素是影响煤矿生产安全性中最为活跃的因素, 所以仍应通过培训、监督等手段, 提高各级生产人员安全素质, 落实防范措施, 做好预控工作, 并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管理力度, 做到:a) 不安全不生产;b) 隐患未得到彻底处理不生产;c) 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生产;d) 发现事故隐患, 应立即上报, 同时进行处理和整改, 并在上级指令下, 视隐患大小或严重程度做出是否需停止生产的决定;e) 交接班过程中, 上一个班的负责人应就安全生产情况、隐患处理情况等, 向下一个班的负责人交代清楚, 以避免后续作业中出现安全问题。

3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策略

3.1 提高煤矿生产人员的整体素质

不论是生产操作、隐患治理, 还是煤矿工作的其它方面, 都需要一支责任心强、有扎实技术、规范作业的生产人员队伍, 这对煤矿安全生产具有决定性作用。针对目前煤矿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安全知识掌握程度各不相同的情况, 煤矿企业应以人为本, 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制定科学完善的管理、培训策略, 做好人员入职培训、岗中考核等基础工作, 以不断增强全体生产人员的技术性与纪律性, 及对事故的预见性、防范性、应急能力。在此基础上, 还需确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不断增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责任心, 提高事故隐患的处理能力, 进而达到治理隐患、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目的。

3.2 加强生产机械设备的管理力度

生产机械设备是提高煤矿生产效率、确保生产安全性的重要条件。正如上述所述,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 部分煤矿企业生产机械设备管理不到位, 导致生产过程中安全问题出现。因此:a) 要根据本企业生产实际情况, 对不同方案进行比选, 做出最优化、最经济的选择, 并规范进行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工作;b) 还应注意机械设备间的相互配套性, 完善设备布局与运行环境管理, 保证设备能充分发挥效率;c) 要做到持证上岗、规范操作, 合理维护、按期按规定检修, 保证完好率、利用率及效率, 这样既能确保设备安全, 又能节约运行成本, 促进经济效益稳步增长。

3.3 合理调节不利环境因素

影响煤矿生产安全的环境因素可分为长期性和短期性两种类型。对于长期性事故隐患, 可采取重大危险源管理、仪器监测预警、合理配置生产设备、优化设计开采方案等手段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水平, 从而避免事故发生;对于短期性事故隐患, 可根据其突发性、临时性的特点, 通过应急设施设置、警示告知、安全培训等方式, 不断提高生产人员的生产知识水平及应急能力, 从而在隐患出现时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正确应对措施, 避免事故发生。

3.4 强化安全监管及隐患闭合管理工作

制定并完善规章制度、规程措施, 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重视现场管理, 定期组织、深入排查治理煤矿各生产系统、生产环节的安全隐患。按照“严标准、依程序、重细节、求闭合”的原则, 不断强化安全监管力度, 查执行、查隐患、查整改, 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未按规定报告、整改措施不落实的相关责任人, 要严格责任追究, 依法严肃查处。要保证工作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通过执行PDCA (计划、执行、检查、处理) 循环管理方法, 促进闭环管理持续改进机制的形成, 使安全质量标准和措施在体系运行过程中得到执行、隐患在体系运行过程中得到消除, 落实隐患闭合管理工作, 实现风险预控。

4 结语

当今社会经济在迅猛发展的同时, 对安全生产、高效生产、清洁生产、和谐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在煤矿企业管理工作中,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 充分认识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及抓好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深刻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切实把安全工作抓细抓到位。要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时刻紧绷安全弦, 始终把安全生产上升到事关职工生命安全与企业长远发展的高度来认真对待, 多方面多角度入手, 严抓安全管理, 落实全员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带动企业自上而下做好隐患排查管理工作, 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率, 提高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摘要:在中国煤矿生产过程中, 隐患管理工作的不足导致生产事故频繁发生。从煤矿生产工作中隐患产生的原因分析入手, 就隐患的排查方法和治理方法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治理,策略

参考文献

[1]刘艳萍, 曲福年, 任佃忠, 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2014, 5 (2) :185-188.

[2]裴永涛.新桥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研究及应用[J].企业管理, 2012, 23 (7) :96-97.

[3]唐黎标.感受日本的煤矿安全管理[J].安全与健康, 2013, 18 (2) :14-15.

篇4:食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翻开近几年来福建省煤矿安全事故选编,翻阅着一起起带血的事故案例。事故,是令人痛惜的,更是不堪回首的,它是用前人的鲜血和生命代价换来的惨痛教训,是留给后人一份特殊的“财富”。这是我省某煤矿发生的一起因顶板安全隐患不排除,敲邦问顶工作落实不到位引起的事故案例。2006年9月8号的中班,某矿综二队工人田某某(班长)、赖某某、林某某3人到+255-15#下运巷掘进工作面作业。早班作业人员交接班时告诉当班人员,掘进头顶板有脱层,经撬撬不下来,提醒当班人员要注意。中班3人到达迎头后,首先撬脱层顶板但也撬不下来,于是便不去在意,也不先套架就开始进行打眼、放炮和出渣作业。出完渣后才进行支架,田某和赖某2人在+255石门处锯木头做棚梁。约21:40分,田某和赖某听见“哎呦”一声和顶板冒落的响声,马上进入运巷察看情况,发现林某被冒落的顶板压住动旦不得,田某和赖某立即搬开石头,并赶紧打电话给矿井调度室汇报,请求救援。23:03分,林某被运送出井口,但在送去医院的途中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分析这起顶板事故原因。一方面,当班作业人员思想麻痹。早班矿井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时已经发现顶板脱层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但班长田某在明知存在较大隐患的情况下,没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带班冒险作业,导致脱层顶板悬顶面积进一步扩大而发生冒顶。另一方面,是执行规章制度不力的问题。当班安全员在查出较大隐患和发现空顶作业情况下,未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而放任至中班处理,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如何加强煤矿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如何加强事故源头的隐患治理,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是本起事故给广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的一个问题,应引起我们深思,不让同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事故源于隐患,隐患不除,则事故未已。鉴于现阶段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和高危重点行业企业安全隐患仍然相当严重的实际,国家安监总局把2008年定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安全监管总局局长王君在3月20日的总局干部大会上强调,要全面启动“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王君指出,今年是安全生产的“隐患治理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总局和相关部委也陆续下发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内容、重点、方法和要求。排查治理隐患,是加大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的重要措施,也是今年安全工作的一条主线。当前我们工作的重心,就是要着眼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一个行业一个行业的抓落实,一个领域一个领域的抓落实,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抓落实,一件事情一件事情的抓落实。当务之急,就是要推动各地全面启动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落实好煤矿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实施意见,把这项工作全面铺开,以此带动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要巩固和发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成果,切实做好停产检修煤矿、受灾煤矿的复产工作;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隐患点;健全重大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通过努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作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我们应该根据煤矿企业的灾害特点,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明确排查重点,深入开展多层次、多专业、多循环的自我排查和整治,努力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边远采掘头面、系统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篇5:食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根据XXX,为全面推进我城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我局扎实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城区安委办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了工作。主要是在全城区的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行业展开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以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重点是对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制剂生产企业的原料辅采购、生产流程和质量检验等实施GMP管理的监督检查。

(二)强化药品市场监管。结合对药品经营企业GSP再认证指导工作对药品市场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经营过期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以及上一阶段抽验不合格的药品进行立案调查。

(三)加强对特殊药品及村级卫生所用药安全的监管。开展对医疗机构、药品经营部门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毒性药品管理使用大清查行动;结合计生部门组织开展的打击“两非”行动,加大对村级卫生所及个体医诊所购进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和特殊药品及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工作。

(五)继续开展农村“两品一网”建设工作。目前,我城区农村药品三级监督网覆盖率达100%,镇药品配送网络覆盖率达100%,村级配送网络覆盖率达96%,“两品一网”运转正常。

(六)积极做好餐饮服务单位看点审查工作。

篇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规定,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如下:

一、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要素和主要环节: 营运车辆、客运驾驶人、运输线路、运营过程等。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的方式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以自查自纠的方式进行,重点是运输经营活的现场排查和日常排查。采用综合检查、专项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结合进行。

1、综合性检查:班组每周一次,车队每月一次,公司每季度一次;

2、专项检查:每季度一次,消防专项检查每月一次;

3、专业检查:对专用设备设施等进行技术检查;

4、季节性检查:根据运输任务和气侯变化,有针对性进行检查;

5、节假日检查:每个节假日到来之前进行检查;

6、日常检查:由驾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不安全状态及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原则和主要内容:

1、道路旅客事故隐患的治理按照“及时消除”的原则,能够立即整改的一般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公司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2、安全隐患治理方案主要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防范的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66553826@qq.com

上一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下一篇:煤炭安全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