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11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要点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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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1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要点和措施(精选8篇)

篇1:[7]2011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要点和措施

芦山县交通运输局文件

芦交„2011‟7号2011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要点和措施

2011年我县交通运输安全工作重点:进一步做好2011年度

交通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安全的监控工作;完善交通安全生产预案,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危桥险路整治工作的力度;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完成市、县下达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

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源头管理、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监管效能,提高监管质量;深化专项整治,强 1

化措施落实,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杜绝特大安全事故,遏制重大安全事故,控制安全大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点:

(一)成立交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交通局局长罗汉东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交通局副局长何力、李书镕同志担任,成员:养护段段长周玉华、县运管所所长赵昌鸿、路政中队副队长王博、收费站站长骆魁、车站站长王志伟、海事处副处长刘迎春、安全股匡奕华、建管股杨桂锦、工程股李会全、局办公室黄永。

(二)今年的灾后交通重建任务依然艰巨,交通运输安全要抓紧抓细抓落实。各单位要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重点抓住2011年度春运、“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第五届民俗节”“安全生产月”、汛期、“十一”黄金周等关键环节,早计划、早准备、早安排、早落实、切实做到领导、认识、责任、措施、投入、监管、奖惩“七到位”。

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演练,提高事故应急管理、救援和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一旦有事故发生,及时启动预案,及时到现场,各单位要相互配合,不得推诿。

(三)继续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切实负起责任,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消极厌战情绪,认真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四)加大安全隐患排整治力度,以灾后恢复重建交通建设工程、交通运输安全、水上漂流和危桥险路整治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建设,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六)加大安全投入,体现“以人为本”,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自我保护工作,努力改善职工上路执法、养护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条件,强化安全意识。

四、具体措施。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局属各单位,各单位要根据行业特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一)继续加强灾后重建交通工程和农村公路建设工作

在灾后重建公路改造中,要继续推行“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全面实行工程建设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合同》责任制。

(二)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1.公路养护,以安全养护为目的,全面开展道路隐患排查和整治。

加大公路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完善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对县境内公路的标志设施进行排查和管理要常抓不懈,对县境内管养公路不醒目的标志牌和视距不良路段要及时更新和整治;继续加强对已查危桥的监控;加强对未纳入灾后重建公路的路面整治,对不能及时处治的危险路段要设立警示标志牌,保证节假日

及民俗节通行安全;提倡安全养护,加强对养护职工的安全教育,养护生产和安全工作一齐抓,增强安全意识,做到“三个必须”:一是上路作业,必须穿戴好醒目的标志服、帽,二是危岩下作业,还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三是驾驶机动车辆上路作业的职工,必须证照齐全、合法;抢险队伍要落实到人头,汛期或特殊情况下,要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同时,加强大型机具的管理和保养工作,作业时严格操作规程,做到安全作业、安全抢险。

2.运政管理,做好安全关口前移工作,确保客运市场良好秩序。

一是加强对车站监督和检查;

二是加大路面安全检查,加强综合整治,保持打击非法客运的高压态势。积极配合公安、交警打击无证经营,维护正常的客运秩序,保证广大旅客出行安全;

三是把好源头管理关,认真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制度,严格 “五不出站”、“三品”检查、“安检”等规章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运输企业、车主、驾驶员和相关人员。

四是加强对维修企业的管理工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督促整改;

五是加强节日期间学生离校返家时运输车辆的管理,严禁超速超载;

六是做好汛期大雨天气和冬季大雾天气车辆运营管理;

七是做好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八是做好部门配合,加强道路沙石车辆运输管理。对违章运输或不按规范操作的运营车辆,依法查处,消除隐患,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篇2:[7]2011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要点和措施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我省交通运输“先行跨越年”。安全监督和应急管理工作必须顺应形势,适应大势,奋力先行,主动作为,切实为交通运输先行跨越服好务,当好保障,确保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一条主线”(基层、基础建设),落实 “两个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突出“三大重点”(隐患排查治理、队伍建设、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四种能力”(企业的内控能力、部门安全监管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安全工作创新能力),以“平安杯”安全竞赛活动为载体,着力开展“平安交通”建设活动,全面构建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监督和应急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法治化、现代化、专业化、高效化方向发展,为我省交通运输先行跨越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杜绝辖区水域运输船舶发生一次死亡失踪10人以上的重大责任事故,确保运输船舶安全面达98%以上,每载货吨直接经济损失控制在4.5元以内,每万总吨死亡人数控制在0.45人以内,努力实现道路、水路和交通建设施工领域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全面完成省政府、省安委会下达给我厅的安全目标任务。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以“平安杯”安全竞赛活动为载体,着力推进“平安交通”建设。

一是大力开展“平安杯”安全竞赛活动。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平安杯”安全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交安〔2011〕48号)部署,以“关爱生命、平安出行,先行跨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六比六看”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建设和“平安杯”安全竞赛活动,形成比学赶氛围,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研究制定“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和考核验收办法,适时召开“平安工地”建设现场推进会,并组织开展达标验收,上半年完成对省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考核验收,年内按交通运输部要求由各建设单位完成对所有建设项目的达标验收。

三是着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企业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全省安全示范乡镇渡口和安全示范客运站建设,三分之一的生产经营企业完成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状况级别认定,初步对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二)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为核心,着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3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各相关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加强责任考核,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二是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完善“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机制,确保高效运行。三是严格源头管理。严把交通运输企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准入关口。逐步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制度。积极推进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四是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查处,加大安全监管

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行为加大问责力度。强化安全管理激励约束机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三)以实施最严格的安全监管为手段,着力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继续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按照“重在预防,深挖隐患,强力整治”的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重点强化对旅客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二是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力度,保持整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继续加大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和开展船舶超载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非法营运和非法载客车船的治理。

三是深化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以“四客一危”为重点,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超载等违法行为。开展渡口、渡船隐患排查治理。开展船舶检验质量专项检查。四是强化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管理。加强道路运输“三关一监督”安全管理,督促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

五是组织春运、节假日、“两会”、建党90周年等重要时段的安全专项检查。加强防汛、寒潮大风、雨雪冰冻等极端气象灾害和滑坡、泥石流等重大地质灾害的预防预警,及时、有效处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

(四)以提高安全应急管理能力为目标,着力加强安全应急队伍建设。

一是建立安全应急轮训制度。制定轮训方案,着手开展安全应急全员培训,年内完成主管领导和安全骨干的培训。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培训,举办一期乡镇长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

二是建立安全应急管理专家库,为安全应急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

三是建立专兼结合的交通应急队伍,加强应急演练,拟在崔家营库区举办一次水上搜救演习;在黄石市举办一次道路运输应急演练。

(五)以“双基”建设为重点,着力完善安全应急管理体系。

一是制定和完善安全应急“十二五”规划、应急管理办法、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应急目标考核办法等,做到建设有规划,工作有程序,奖惩有办法,推进安全应急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

二是建立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和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努力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三是建立安全应急信息报告制度、企业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安全生产督查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的一线控制和现场监管。

四是完善应急预案。梳理已有应急预案,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重点完善雨雪冰冻交通运输应急预案。

五是加强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加快交通运输安全应急综合信息平台和公路治超系统、水上搜救应急管理系统、道路运输GPS信息系统、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系统建设,并注重资源整合、互通互联,提高安全应急的科技水平。建成省级水上搜救应急协调指挥中心一期工程,基本实现汉江仙桃至河口段水域船舶电子监控全覆盖。督促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全部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六是加强应急基地和安全应急装备、设备建设,提高安全应急反应能力和保障能力。

(六)以增强安全意识为导向,着力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集中开展第10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主流媒体平台,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栏、横幅等有效形式,在公路、车站、码头、服务区、收费站等各种场所,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宣传教育,提升全员安全意识,普及群众应急知识,提高群众应急自救能力。

2、开展安全文化创建。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调研论文评比,大力开展送安全

篇3:[7]2011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要点和措施

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 以下简称《通知》) 为核心, 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加强基础建设, 加强责任落实, 加强依法监督, 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抓手, 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 继续降低事故总量,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确保实现"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篇4:[7]2011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要点和措施

1.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1.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设立行政监管科(室),加快建立乡镇或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使监管网络延伸到基层。

1.2加强制度建设 制定并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分工意见》,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等有关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1.3强化执法监管 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市(州)、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的力量,依法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1.4探索创新监管模式 学习借鉴本省先进市(州)县(市、区)及外省经验,不断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总结经验,研究方式方法,示范推广成功模式。

2.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2.1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个体农户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农业部门监管责任。

2.2加强农药监管 加强农资批发市场和农药经营单位监管,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定期监测农药质量,及时查处销售、使用高毒农药及准用农药中添加违禁农药的违法行为,杜绝违禁和伪劣农药流向农村市场。

2.3督促落实生产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依法落实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管理制度,以“三品”产地为重点,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督促指导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和产品销售记录档案。

2.4加强部门合作 与食品、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完善信息通报、案件移交、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实行联防联控,形成监管合力。

3.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3.1开展农业标准化制修订 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结合我省农业发展实际,围绕主导产业,完善充实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大标准实施和推广力度。

3.2开展农业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组织实施农业部农业标准化示范县项目,配合各级世行项目办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活动,探索推进标准化的模式。

3.3加快发展“三品一标” 加大“三品一标”认证 扶持力度,加强认证后监管,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全年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300个。对获证产地和产品进行全面抽查,县级全面检查,市级抽查不低于30%,省级重点抽查不低于10%。检查不合格的,予以取缔。

4.强化农产品监测

4.1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全力推动省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建设;加大已经批准的30个县区的质检项目建设指导力度,加快资质认定,形成检测能力;积极争取新建质检中心尽快列入“十二五”建设项目。

4.2加大监测检验力度 重点开展主要鲜活农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制定监测计划,规范监测程序,提高检测水平,保证检测质量,通报检测结果、继续排名致函。全年开展省级例行监测3次,水果3次,食用菌1次,做好专项监测及应急监测。全年定量检测农产品样本5000个以上。

4.3实行检打联动 针对重点产品和重点地区开展监督抽查,依据监督抽查结果,及时查处问题产品,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5.切实抓好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

5.1开展风险评估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专家队伍,开展高风险抽检,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得力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5.2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报告制度,规范信息发布,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抓好世行项目

6.1建立世行项目组织机构 各市(州)和项目实施县要成立世行项目组织领导机构,全面加强对世行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推进世行项目扎实有效开展。

6.2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省、市(州)和项目实施县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超前谋划好项目,今年重点落实好省、市两级质检中心建设、监管设备争取、培训项目实施、标准化示范区建立等工作。

7.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7.1抓好培训工作 开展全方位培训。举办监管人员、检测人员、内检员、标准化技术推广等培训班,全面提高依法监管、标准化生产的能力和素质。

7.2强化宣传 重点依托吉林农网、12316新农村热线、12582信息平台、吉林农业杂志、吉林农业报及省内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形成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新闻媒体联系与沟通,密切关注舆论导向,及时发现和化解苗头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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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工作要点

一、2011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总结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与2010年相比,201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应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应降低17%。交通运输行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战略部署,坚持理论创新与行业实践相结合,坚持示范试点与推广应用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扎实推进,为实现国家和行业“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工作部署。2011年,李盛霖部长主持召开了2次部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部署,安排行业节能减排重点工作,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部印发了《2010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要点》,提出了在2011年重点推进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组织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印发了《关于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将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部署与行业实际相结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际成效。印发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十二五”水运节能减排总体推进实施方案》,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发挥了基础性指导作用。全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部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结合各地实际,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引导功能,推进低碳发展,初步形成领导重视、互相配合、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开展低碳试点。继续推进部重大课题“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研究”,组织完成了项目验收,总结并提升了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理论经验。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部印发了《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和《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工作方案》,选择确定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武汉、无锡10个城市开展试点。组织召开了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启动会和推进会,组织评审并批复了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试点城市实地调研,协调推进,具体指导,不断深化试点工作,标志着试点工作由试点启动阶段进入组织实施阶段。

(三)积极引导,确保公平,用好专项资金。在财政部的支持下,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2.5亿元用于支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部组织开展了专项资金项目申请和审核工作,成立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管理中心,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指南(2011)》,组织相关科研单位研究制定了专项资金申请项目节能减排量核算方法,编制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程序》,初步建立起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体系。从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专家库中遴选项目评审专家,经过项目专家评审会、部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办公室审议、在部政府网站公示、对部分申请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和暗访、部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等程序,对122个申报项目给予了补助。经核算,2011补助项目,除无法准确计算节能减排量的交通运输管理与服务能力建设类项目外,形成的节能量为31.5万吨标准煤,替代燃料量为22.4万吨标准油,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13.8万吨。

(四)政府引领,企业参与,深化千企行动。继续深入组织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召开了专项行动总结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和再部署,表彰了专项行动优秀组织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2011年,“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得到继续深化:“车”:积极推进甩挂运输;发布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汽车驾驶节能操作规范》;举办了机动车安全节能驾驶竞赛;试点推进绿色汽车维修技术;推广车辆智能化运营管理系统。“船”:组织实施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经沿江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审核批准列入拆解计划的船舶已达3742艘,拆改完工船舶3105艘,核准使用中央补贴资金3.85亿元;推广内河船舶免停靠报港信息服务系统、推进船用岸电技术的应用;在江苏、安徽开展天然气船示范项目;组织开展了建立绿色航运发展长效机制试点工作;进行试点企业及船舶的能效考核和认证。“路”:加快推进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修订发布了《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指导各地加快ETC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协调京津冀和长三角区域ETC联网运营,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经开通ETC的省份达20个,建成ETC专用车道3200条,ETC用户突破200万;开展高速公路运营节能技术应用与示范工程,推进路面材料再生利用技术的应用。“港”:继续推广应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和港口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油改电”;推广港口机械节能运行控制技术;开展了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利用技术研究。

(五)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推进重点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确定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务实推进,取得了实际成效。继续严格实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11年3月1日起废止了《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过渡期车型表》,所有申办营运资格的新购车辆(含进口车辆)必须符合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的车型不得投入营运。截至2011年11月,部已累计审查、公布了17批《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共发布达标车型22492个,其中客车车型占15.4%。新进入运输市场的达标车型共计251.8万辆,节约燃油142.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60.2万吨。继续严格实行客运运力调控政策,对于年平均实载率低于70%的县际以上客运班线,一律不得新增运力,并从严控制新增座位数。对一类客运班线、与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平行的客运班线,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增运力。对与现有班线重复里程在70%以上的二类以上客运班线,严格控制新增班线和运力。加强客运包车运力的调控,努力做到运力供需平衡。启动了甩挂运输首批试点工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确定甩挂运输首批试点项目(单位)的通知》,确定了26个项目为甩挂运输首批试点项目,发布了第一批甩挂运输推荐车型(10个半挂牵引车车型和6个半挂车车型)。编制了《甩挂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确立了“十二五”期甩挂运输试点工作的范围、总体规模及实施安排。

(六)组织评选,总结推广,发挥示范作用。经组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项目公示、部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确定并公布了20个交通运输行业第四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目前,已累计公布四批共80个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对总结节能减排经验、推广节能减排技术、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节能产品(技术)生产或经销单位自愿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荐、节能产品(技术)检测承担机构检验、专家评审论证、公示等环节,确定并公布了30项“十二五”期第一批全国重点推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产品(技术),为交通运输企业选择节能产品(技术)提供了指导,对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发挥了推进作用。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继续做好隧道半导体照明产品应用示范工程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了示范工程实地调研,组织相关机构开展示范工程应用效果检测,稳步推进半导体照明产品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

(七)科研攻关,完善标准,强化科技支撑。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统计监测及低碳政策研究”,启动实施了“黄金水道通过能力提升技术研究”、“公路甩挂运输关键技术与示范”等部重大科技专项;继续推进“公路运输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及系列标准研究”、“营运船舶燃料消耗量限值与CO2排放指数研究”、“公路工程温室气体排放评价体系与方法研究”、“内河宽浅船舶节能减排实用技术研究”等科研项目。进一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开展了“高速公路运营节能技术综合应用研究及示范”、“轻型电动轮胎式龙门起重机推广应用”、“中远之星客滚船太阳能光伏系统示范应用”等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深入实施山西忻阜高速公路等科技示范工程,推广了一批潜力大、应用广的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组织开展了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发布工作,“内河船舶电力推进系统”、“太阳能一体化航标灯”等节能减排类科技成果被列入2011年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在标准制定方面:批准发布了《汽车驾驶节能操作规范》等5项行业标准;完成了“营运船舶燃料消耗量限值及验证方法”等2项行业标准的审查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监测评价方法”等3项国家标准的报批;下达了“道路运输行业节能评价方法”等4项标准计划项目;开展了“港口流动机械节能系列标准研究”、“公路隧道照明节能技术标准化研究”等6项标准的立项研究。

(八)深入研究,积极应对,参与气候谈判。

部6次组团参加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和国际海事组织(IMO)框架下的谈判,出席UNFCCC德班会议和IMO第62届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向IMO提交了4份政策和技术提案;会同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信部报请国务院批准了坎昆会议后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减排谈判对策,有效维护了我国整体利益和行业发展利益。部组织中远、中海、河北远洋等12家远洋公司开展了船舶能效水平调研,初步掌握了我国远洋船舶的能耗总量、单位能耗及能效管理水平等基础数据,并与国际具有代表性的船舶能效水平进行了比对。

(九)重视宣传,开展培训,营造良好氛围。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201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部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1年部机关及部属各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组织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积极参加节能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成效,并要求各级机关带头开展节能减排。部机关组织了图片展、低碳体验日、公益讲座、环保纪录片等宣传活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紧密围绕节能宣传周主题,因地制宜,开展节能宣传和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在多双边领域加大行业节能减排对外宣传力度,利用多双边会议和各种交流活动,为学习交流国外先进经验、推动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走出去”和技术出口创造条件。举办了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培训班,还在全国交通局长培训班、部支持西部地区干部培训项目、名师讲师团项目中安排了节能减排相关课程。举办了“2011中国节能与低碳发展论坛”交通节能分论坛。宣传“安全驾驶、绿色驾驶、人文驾驶”理念,举办了第二届机动车驾驶员节能技能竞赛活动,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经验,提高了机动车驾驶员的节能意识和水平。

(十)公共机构,率先垂范,做好机关节能。通过成立部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印发了《交通运输部机关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部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节电工作的通知》等,进一步完善了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制度。定期召开部机关节油、节电、节水工作专题会议,采取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2011年部机关用油量与去年持平,用水量同比去年下降1.28%,部机关办公楼扣除因通信中心、海事、救捞、公安机房等用电设备增加带来的新增用电量后,用电量同比下降5.49%,顺利完成了国管局确定的2011节能目标;部机关被国管局和北京市水务局评为“北京市节水型单位”。优先购买经国家认证的节能型设备和产品,逐步淘汰高耗能办公设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部直属和所属派驻地方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分解落实节能减排目标,加强对部属各单位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指导和能耗统计工作。

二、2012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

2012年是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战略部署和完成“十二五”期节能减排工作任务的关键一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克服困难,不断拓展,务实推进,着力打造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百千”工程(十个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一百个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示范项目,一千家“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参与企业),确保取得实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精神,巩固提高对节能减排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思想认识,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各项节能减排政策措施,依据《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结合各地实际,立足于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节能减排项目实施、示范推广、监督检查、宣传培训等工作,切实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持续深入,为实现国家和行业“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奠定基础。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部署。

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具体要求,组织落实部发布的《关于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及部门分工方案,抓紧抓好重点工作任务的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强化目标责任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国家和行业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继续深入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工作,适时发布《交通运输行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二)深入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扩大试点城市范围。在“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研究”课题的基础上,完成“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统计监测及低碳政策研究”,进一步深化研究内容,丰富研究成果,充实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理论经验。继续组织做好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加快研究并出台促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加大对试点城市的支持力度,宣传推广试点城市先进成熟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公布第二批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提高试点工作的代表性。指导第二批试点城市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审查,督促试点城市落实试点项目,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试点城市所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支持、指导和监督,将试点工作与全省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紧密结合,带动其他城市加快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步伐。试点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落实部批复的试点实施方案,跟踪项目实施过程,及时解决困难,总结经验,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强与地方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定期向所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办公室报送试点信息。

(三)继续深入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组织做好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

切实发挥“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参与企业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示范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参与企业的支持与引导,逐步建立有利于发挥专项行动示范作用的长效工作机制。2012年专项行动的重点是:“车”——严格实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组织实施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在道路运输和港区推广使用天然气车辆;推广节能驾驶技术。“船”——研究提出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总体思路和实施方案;发布营运船舶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在内河运输试点应用天然气船舶;推广内河船舶免停靠报港信息服务系统;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的应用。“路”——进一步推进ETC联网工程;开展高速公路运营节能技术应用与示范工程;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做好隧道半导体照明应用示范工程;推进路面材料循环利用技术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港”——推进为靠港船舶提供岸电技术的应用;推广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油改电”技术的应用;推广带式输送机系统及其他港口机械节能运行控制技术。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加强行业指导,强化行业监督,督促行动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完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激励机制。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激励机制研究,探索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调查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以奖代补”政策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的引导作用。根据《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指南(2012)》,指导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申报2012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确保项目审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申请项目节能减排量核算办法,做到标准统一,核算科学,保证项目申请与审核工作顺利进行。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申请项目第三方审核试点,研究建立第三方审核程序,组织实施对2012部分申请项目节能减排量的第三方审核。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推进专项资金申请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的建设和运行。

(五)创新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模式。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区域性管理和主题性管理试点工作,为逐步形成具体项目管理与区域性管理、主题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积累经验。选定武汉、南昌、厦门和无锡市为专项资金项目区域性管理试点城市,指导试点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编制区域性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实施方案;选定港口RTG“油改电”技术应用进行主题性管理试点,集中时间、加大力度,在1~2年内基本完成港口RTG“油改电”技术应用项目的实施;选定天津港、青岛港、连云港港和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开展“低碳港口建设”主题性管理试点,指导试点港口编制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探索建立“立项评审、资金使用、过程跟踪、项目验收”的项目管理模式,切实推进试点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持续深入。

(六)加强并完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推进能源利用在线监测工作。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能源利用统计监测研究,突出顶层设计,健全指标体系,依靠科技创新,扩充监测手段。继续完善交通运输能耗统计监测报表制度,巩固并适度扩大监测范围,不断提高监测数据质量。继续组织做好港口、远洋船舶、营运客车等能源利用状况监测工作。针对目前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普通营运货车、内河船舶能源利用状况远程监测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前期政策研究,做好在线监测系统的设计。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要求,开发、建设在线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加快推进相关监测设备的研发和应用。力争通过一年的试点,在2013年正式启动普通营运货车、内河船舶能源利用状况远程监测,逐步科学准确地掌握全行业各领域的能源利用状况,不断提高能源利用监测水平。进一步研究完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考核体系方案。发布《中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与低碳发展报告》。

(七)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示范活动。在总结前四批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示范项目推选过程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推选过程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突出示范项目的示范性和引领性。2012年6月前完成交通运输行业第五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的推选工作,提高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积极性,扩大示范项目对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影响力。形成覆盖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全领域、反映全行业节能减排先进水平、体现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引领方向的百个示范项目,并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和经验交流活动。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研究并建立支持示范项目开展的长效机制。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继续组织做好隧道半导体照明产品应用示范工程,加强监督指导、过程跟踪和效果评价,确保示范工程按计划完成。

(八)继续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重点工作。一是继续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研究修订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和《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并积极推进标准升级。开展达标车型统计推优,遴选一批低能耗、高品质车型。进一步加强燃料消耗量检测机构管理规范化建设,对检测试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二是继续执行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投放新运力,发布道路客运实载率调查与测算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客运实载率两个“70%”的规定,提高客车实载率和能源利用效率。三是继续推行公路甩挂运输,深入组织实施甩挂运输试点工程,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和标准规范,评选并发布甩挂运输推荐车型,制定出台公路甩挂运输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是因地制宜推进天然气汽车在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及港口中的应用,建立健全相关标准规范,促进天然气汽车技术升级和天然气供应及配套设施建设,继续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引导。五是深入开展绿色汽车维修工程,组织编制绿色汽车维修指导意见和绿色维修作业指导书,开展绿色汽车维修技术交流和绿色汽车维修企业评选。六是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电话预约服务模式(“电招”)试点。七是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对天然气船舶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天然气船舶及相关加气设施的技术标准。八是制定并发布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相关标准,研究制定促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推广应用的相关政策。

(九)组织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

依据《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标准化工作。大力推进“黄金水道通过能力提升技术”、“公路甩挂运输关键技术与示范”等部重大科技专项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激励机制研究”、“公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研究”和“交通运输业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燃料汽车的问题与对策”等软科学研究。开展节能减排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启动“温拌沥青技术在寒区公路建设中的推广应用”、“低碳环保技术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的推广应用”等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深入推进京珠复线长沙至湘潭高速公路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科技示范工程、江西庐山西海高速公路安全绿色交通科技示范工程、云南昆龙高速公路运营节能科技示范工程等的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城市智能交通和长三角航道网及京杭运河水系智能航运服务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组织开展2012交通运输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发布工作,为推广节能减排技术搭建有效平台。继续推进节能减排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组织开展“营运车辆油耗检测设备技术要求研究”和“天然气汽车替代燃料量评价方法研究”等标准的项目研究。

(十)继续做好气候变化谈判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减排特别是市场机制措施方案的专题研究,为我对外谈判和对内决策提供技术支持。继续积极参与UNFCCC和IMO框架下的谈判,参加多哈会议和第63届、第64届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主动开展外交工作,发挥建设性作用,维护国家气候变化谈判的整体利益,为我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深入开展船舶能效履约研究,建立健全船舶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制度,研究完善船舶排放统计监测体系,为实施国际公约做好准备。继续利用多双边渠道,扩大对外宣传,推动行业“走出去”,学习借鉴国外先进节能减排理念、技术和管理方法,促进行业科学发展。

(十一)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宣传培训。多渠道、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先进经验和社会贡献,坚定全行业做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先进产品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推广与交流,为做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按照节能宣传周主题要求,组织做好2012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宣传周活动,大力推广交通运输节能低碳发展理念,促进公众节能低碳出行生活习惯和方式的养成,形成低碳出行、节能光荣的社会新风尚。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培训,结合节能减排工作重点,采取专家讲座、集体讨论、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提供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深入开展机动车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加大节能驾驶操作规范的宣传力度和营运车辆驾驶员继续教育中的绿色驾驶培训力度,逐步普及机动车绿色驾驶技术。开展出租车节能驾驶交流与竞赛。

(十二)继续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篇6:[7]2011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要点和措施

京建发〔2010〕732号

各区、县建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首都加快世界城市建设的关键之年,为确保建设系统做好2011年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本市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总体要求,制定了《2011年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要点》,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附件:《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1年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要点》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三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1年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按照全力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部署,贯彻建筑安全科学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全面推广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为契机,狠抓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的落实,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深入开展绿色文明施工达标活动,贯彻落实《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1-2015)》。

三、工作措施

(一)采取多种措施,落实市区两级建委监管职责

将全市建委系统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区县建委,年底对安全监督机构进行考核,将事故控制指标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每季度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区县建委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采取培训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继续做好协管员的聘用、培训工作,规范协管员行为,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中实施监管,在监管中体现服务。

(二)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遏制群死群伤事故

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继续强化和细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行为和论证程序,并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对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参建各方认真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继续开展以监控重大风险源为重点的安全管理工作,将重大风险源的控制管理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重点。推行“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关键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制度,确保施工前重大风险源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强化监理单位对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细化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工作。每季度组织对全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全面推行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在全系统推广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为契机,推行标准化样板工作,提升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基础化、制度化和标准化的认知度,真正建立健全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督促企业对所有从业人员和所有岗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切实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最终实现企业本质化安全。

(四)深入开展绿色文明施工达标活动,狠抓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的落实

本着规范管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关爱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原则,要求全市所有工地要严格执行《绿色施工管理规程》,采取切实措施做到刘淇书记提出的“五个100%”,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为保护地下水资源,新开工的工程限制进行施工降水。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降水的工程,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主要道路须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要设置洗车池和冲洗设施冲洗出工地车辆,拆除房屋的工地要进行洒水降尘、暂时不开发的空地要进行绿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清扫,减少扬尘污染。热水锅炉、炊事炉灶等必须使用清洁燃料。在中心城区、重要道路等重点区域,推行简洁、美观的施工围挡,提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形象。

(五)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针对施工企业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合格后,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变化很大的特点,加强对重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核查,防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同时对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施工企业,要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对于降低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其投招标资格,情节严重的,要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加大事故的曝光和处理力度,督促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主动履行职责。同时要加大对事故责任人员执业资格的处罚,督促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深化网格管理制度

一是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加强对起重机械的备案管理、第三方验收和使用、保养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安全评估工作,限制或淘汰老旧起重机械。二是开展深基坑的专项治理,必要时聘请专家进行检查,消除深基坑安全隐患。三是开展模板支架和大型脚手架的专项检查,从方案上、实体上把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四是抓好地下管线施工专项整治,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工程避免施工对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坏。五是做好防汛工作,重点做好地铁工程和深基坑防汛检查。对存在生产安全隐患的工地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并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暂停个人执业资格。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监管模式,制定每月网格检查的重点内容,加大对事故区县和日常执法力度较小区县工地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予以处罚并在网格检查月报中通报批评。

(七)其他工作

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施工现场非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宣传教育和配合管理工作职责,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火灾防控、交通安全、烟花爆竹安全、预防煤气中毒、内部保卫等工作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附件: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1年安全生产网格检查计划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1年安全生产网格检查计划

市区两级建委要全力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工作,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每月下旬组织网格组,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以月报形式上报。

一月:消防设施配备和“动火证”的落实;对民工进行依法燃放烟花爆竹和施工现场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预防煤气中毒的宣传教育;春节前保卫消防制度和值班制度。

二月:消防设施配备和“动火证”的落实;对民工进行依法燃放烟花爆竹和施工现场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预防煤气中毒的宣传教育;春节期间保卫消防制度和值班制度。

三月:劳务人员安全教育;两会周边工地的文明施工;深基坑冻融后的安全;临时设施的搭建。

四月:绿色文明施工;液化气的安全使用;高支模的实体安全。

五月:绿色文明施工;深基坑和高支模的实体安全。

六月:安全生产月工作;防汛预案的制定;中、高考周边工地文明施工。七月:绿色文明施工;临时用电;防汛应急响应;食品、卫生及防疫。八月:绿色文明施工;临时用电;防汛应急响应;食品、卫生及防疫。九月:国庆节前安全检查;生活区安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十月:绿色文明施工;液化气的安全使用;有限空间检查。

十一月:绿色文明施工;消防设施配备和“动火证”的落实。

篇7:[7]2011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要点和措施

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继续加大法规制度建设,强化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管。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为核心,突出对保障性住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罚力度,推动技术创新和新技术应用,加强工程抗震防灾能力建设,保持工程质量安全持续稳定的良好态势。

一、继续加大法规制度建设。完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修订初稿,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的制定,研究起草《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条例》。修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起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规定》。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领导带班、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等制度。

二、强化住宅等重点工程质量监管。一是研究制定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出有效措施,确保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二是组织开展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参建各方和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结构质量及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制度落实情况等。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0]41号),扎实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四是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5号部令),积极推行暗访、巡查和差别化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设置标牌制度,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三、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在全行业开展以严格执行标准规范为重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和教育活动,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宣贯工作,督促企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关键岗位持证上岗。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建筑行业特点,指导督促各地深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三是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强化建筑安全层级督查力度,加大对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地区、企业及个人的约谈督办和通报力度。四

是进一步规范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处理情况,加大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罚工作的力度。

四、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开展全国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推动法规制度和强制性标准的贯彻落实,促进各方主体改进和加强质量安全工作。二是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评估、监测管理、周边环境调查指南,配合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标准体系。三是充实技术力量。建立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继续开展在建地铁工程专业人员质量安全培训。

五、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保障能力。一是召开全国建筑技术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几年来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创新与进步工作经验,部署下一步工作。二是加强技术政策引导。做好《2011—2016年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发展纲要》和《2011—2016年建筑业信息化技术发展纲要》的发布和宣贯工作,开展2009-2010国家级工法评审工作和2010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编制完成《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评价标准》。三是推动新技术应用。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的宣贯工作,组织开展第七批新技术示范工程的申报。

篇8:[7]2011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要点和措施

2010年3月下旬,我会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指导下,召开第六届会员大会,顺利进行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以刘志峰为会长的新一届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理事会。

一年来,在各位理事和会员单位支持下,在各专业委员会和秘书处全体人员努力下,我会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自觉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公共住房和产业政策研究,积极帮助会员单位分析市场形势,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产业发展和市场运行中的意见、建议,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过对地方房协和企业的业务指导和协作交流,宣传省地节能、绿色低碳环保理念和技术,引导行业转变发展方式。同时,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和“广厦奖”评选为两大抓手,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升行业形象,为百姓的住有所居和行业平稳发展做出了努力。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围绕宏观调控政策稳定房地产市场

2010年一季度末,中房协换届大会后不久,国务院出台了新的“国十条”。我会积极配合政府贯彻宏观调控政策,抑制投机性需求,防止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及时发布季度房地产市场研究报告,引导房地产企业顺应形势,做好市场定位,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建议,1月中旬,我会就房地产市场形势向全国人大财经委进行了汇报;7月上旬和10月中旬,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汇报了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市场情况及相关建议;11月中旬,向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书面汇报了关于促进“十二五”时期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建议。之后,中央办公厅将建议印送了中央领导同志。

我会还会同全国商业联合会,举办了“商业地产在调整结构与产业升级中如何发挥作用”研讨会,邀请国家发改委、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地税局介绍产业、税收、金融政策,联系万科、中粮等企业的实际,与政府部门探讨了如何引导商业地产平稳发展等问题。

(二)加强政策研究,发挥专家支撑作用,围绕“十二五”城镇住房建设与房地产发展规划建言献策

协助政府部门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行业协会的重要任务。我会在协助政府宣传宏观调控政策,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同时,加大对房地产中长期政策的研究。2010年5月,我会牵头国务院研究发展中心市场研究所、企业研究所,国家发改委投资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等单位,完成了“我国‘十二五’期间城镇住房发展目标及政策建议的课题研究”,并及时上报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共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又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我们城镇住房建议与房地产发展规划建议。该规划建议已于12月21日征求了两会的两个专家委员会的意见。我们将根据专家们的意见抓紧修改上报,供政府部门决策参考。

为了围绕“调结构、稳市场,转方式、促升级”做好相应政策研究,我会联合中国房地产研究会,成立了102位专家组成的“房地产业与住房经济政策专家委员会”和“房地产业与住房技术政策专家委员会”两个专家委员会。我会的企业副会长也积极围绕行业发展建言献策。2010年1月下旬,我会副会长、绿地集团董事长张玉良以企业家代表身份参加了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征求政府工作报告座谈会。7月初,我会副会长、万科集团总裁郁亮以行业代表身份参加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

(三)发挥与地方房协的协同作用,加大与各地的交流、与有关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横向合作,积极拓宽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水平

换届大会后,为了进一步扩大协会的影响,刘志峰会长提出“服务政府有作为,服务行业有推动,服务会员上水平。”为了做好“三个服务”,加强与地方房协的协作配合,协助协会原宣传培训部更名为宣传培训与地方协会联络部开展工作,我会本着“征求意见听建议,问计地方找答案”的目的,在上海召开了换届后第一次全国房协工作座谈会。会上,北京、上海、浙江、广东、重庆、新疆房协负责人作了经验交流,其他地方房协也对协会今后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为我会拓宽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水平,履行好房协的职能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全国房协工作座谈会的指导下,我会吸取和采纳地方房协的建议,加强与地方房协的联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会员单位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讨应对方略。

刘志峰会长参加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四届五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提出地方协会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协助政府保证中央宏观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市场分析为企业服务到位,三是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和规范市场秩序到位。朱中一副会长参加了一些地方政府和房协召开的房地产座谈会和报告会,对促进地方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提出建议。苗乐如秘书长参加在长春召开的创建房地产经纪诚信企业研讨会,提出专业委员会要引导中介企业以诚实守信为本,引入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推动房地产中介企业透明操作、诚信经营。我会其他副会长、副秘书长也利用各种机会,为会员单位解决问题和提供服务。

2010年,山东、江西、山西、河北、江苏、辽宁、重庆等地房协换届大会期间,我会还派员进行了工作指导,进一步密切了与地方房协的联系。

2010年,我会继续与有关地方政府、兄弟协会、地方房协进行合作,成功举办了2010中国(潍坊)住宅产业暨房地产高峰论坛,会上,有18家副会长单位出席,共签订了6个合作项目;成功举办了2010年中国(上海)城市土地推介展览会、2010年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建材部品企业采购供应及装饰品牌论坛、2010年中国(北京)国际门窗幕墙博览会;与有关地方政府共同召开了“中国城中村改造暨房地产投融资经验交流大会”、“中国轨道交通与同城化地产论坛”、“2010国际塑料门窗及相关产品展览会”、“第一届中国国际门业博览会”、“2010第二届中国西部房车生活文化节”、“2010年国际(文登)休闲养老论坛”等活动;与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和北京市建委联合主办了第十届中国国际住宅产业博览会;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房地产商会在深圳共同主办了第十二届中国住交会;与中国市政工程协会、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在北京共同举办“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减排成果盘点及有关论坛。

上述活动,不仅丰富了地方的招商引资活动,还通过房地产上下游企业的各种联合,推进了协会与地方之间、协会与协会之间、企业与地方之间的合作交流。

(四)以提升住宅品质为目标,推动“广厦奖”在各地展开

“广厦奖”是国家正式审核批准的中国房地产行业的综合性大奖,代表着我国房地产综合开发的最高水平和荣誉。为了发挥“广厦奖”的示范带头作用,2010年,我会会同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对“广厦奖”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进行了修订,并及时收集各地评选机构和企业的反馈意见,正确指导地方和企业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协调解决了评选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召开了“广厦奖”评审专家会议和评审委员会工作会议,审定了“广厦奖”入围项目名单,并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网、中国住宅产业网上公示。2010年10月30日,我会在北京隆重举行了2010年度“广厦奖”颁奖大会,对获奖的64个项目和地方的一些评选机构进行了表彰。

在“广厦奖”评选工作中,我会结合国家省地、节能、环保政策,重点突出了获奖项目在提高住宅性能与品质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拓宽了项目的推荐和申报渠道,探索了与地方相应奖项衔接的机制,使评选工作从选拔到推荐,从培育到认定,从示范到推广,都有了新的进展。

(五)以信用评价体系为抓手,继续完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今年年初,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和国资委行业协会办公室批准我会和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在全国范围开展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按照刘志峰会长要求,两会成立了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和工作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房地产行业(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和《房地产行业(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起草制定了《房地产行业(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参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管理规定》调整了评价指标及评价分值,并召开部分省市房协负责人会议,就细化指标、评价程序、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的选用原则、评价收费方式和标准,以及信息核实、评价结果应用等问题征询各方意见。我会还联合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向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汇报了工作计划和进展情况,得到了相关司局大力支持。

为了向消费者和全社会负责,保证公平、公开、公正,我会还会同清华大学在上海中华企业集团、江苏太仓星都房地产有限公司等单位对指标体系进行了测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并决定在北京、河北、大连、重庆进行首批试点。

(六)以两会秘书处合署办公为契机,加强秘书处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

按照部党组要求,我会换届后,两会秘书处合署办公。目前,我会秘书处已与中国房地产研究会秘书处实现了部门合并,由过去的9个部门精简到5个部门。通过副秘书长交叉任职并兼任部门主任,各部门责任意识得到加强,工作效率有所提高,在组织重大活动和推进工作中,出现了更多主动迎前、相互补漏的情况。

为加强内部管理和考核工作,秘书处修订了公文、公章、文书、会议、人事、驻会人员考勤等六项管理制度,组织部门副主任以上工作人员进行任内述职,试行了年度财务预决算,加强了对专业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开展了“小金库”的自查。同时在举办活动中节约开支,严格控制管理费用支出,基本达到了两会秘书处合署办公后,财务规范操作,人事公平透明,业务一岗多能,经费略有盈余的效果。

(七)整合专业委员会资源,更好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

房地产要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协调发展,除了要做好秘书处工作外,还要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2010年,各专业委员会积极探索,开展了不少活动,取得了较好成绩。产业协作专业委员会以“推广低碳技术、建造百年建筑”为主题,会同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产业发展和技术委员会承担了第二届中国房地产科学发展论坛的组织工作。他们还通过清华百年房地产同学联谊会的人脉关系创建产业联盟,在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方面展开技术交流和案例教学,在低碳技术和节能减排方面作出了有益尝试。商业地产专业委员会抓住商业地产的发展契机,以项目开发为中心,以投融资、规划设计、新技术应用和全过程运营为服务手段,为会员单位编写行业报告,提供信息服务,搭建沟通平台,并在2010年中国零售商大会期间,主办“2010中国商业地产成都圆桌会议暨零售金融与商业地产高峰论坛”,与中国商业联合会共同发表了“中国商业地产发展备忘录”。产业与市场研究专业委员会发挥数据研究和分析专长,协助协会参与了2010中国房地产行业百强企业测评的研究工作,发布了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受到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高度重视,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从2010年下半年起在每月初进行报道。金融专业委员会在南京举办座谈会,邀请金融系统专家围绕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市场形势,对如何执行差别化的房贷利率等热点问题进行讨论交流。他们还通过该委主办的《中国房地产金融》杂志,对二手房交易展开专题调研,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提供了决策参考。中介专业委员会承担了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下达的“房地产租赁市场”研究课题,为房地产门基层门店店长进行业务培训,号召会员单位开展“创诚信企业、诚信员工”活动,对推进房地产经纪企业诚信自律发挥了积极作用。城市开发专业委员会受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委托,协助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召开了“19+10城市房地产改革与发展交流协作会第二十届年会”,围绕“商品房预售问题”进行了研讨。他们还对房地产企业资质等级划分、标准设定、业绩核定、证书年限、延续条件、退出机制等资质管理中的难点问题进行了研讨;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支持下,在兵团中开展了工业化住宅样板房建设试点。法律专业委员会在配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改、商品房预售合同修订、“城中村”改造案例分析汇编等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

为进一步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去年下半年,我会还根据房地产新业态的调整变化,按照“职能鲜明、体现特色,突出专业、持续发展”的原则,提出了调整分支机构和重新修订管理办法的议案,拟保留和合并、新成立下面七个专业委员会:城市开发专业委员会、建筑部品和产业协作委员会、产业发展和市场委员会、房地产法律事务委员会、房地产投融资委员会、房地产流通服务委员会、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委员会、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委员会、商业和旅游地产委员会、老年住房委员会。这个议案已征得了副会长的同意,将提请本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八)加强信息资源整合,组建《中房网》为会员提供服务

我会以两会网站和所属专业委员会现有网站为基础,与上海克而瑞信息服务公司合作,筹备建成了“中房网”。通过“线上测评体系+线下报告+服务”的运营模式,为会员单位提供房地产数据研究、交易指数服务。

我会还在重庆召开房地产期刊大会,探索期刊与网络媒体的合作;与《城市开发》杂志合作编辑《闪光的足迹》;与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社、新浪网、中国城市广播联盟合作,共同主办以“记录城市美好生活”为主题的2010“我的城市我的家”摄影大展,共征集作品67万余幅,参与投票人数达到800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九)开展了“两岸四地”交流和国际交往。

为了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及国际间行业协会的交往,我会在香港成功举办两岸四地房地产论坛,出席了2010中俄房地产公用事业论坛,与俄罗斯联邦地区发展部住房公用事业署就双方共同关心的住房公用事业等问题进行讨论。我会还参加了世界不动产联盟在印尼巴厘岛召开的第61届年会,妥善处理了2009年因甲型流感未能如期在北京召开第60届年会的善后工作。

虽然2010年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许多不足:一是两会秘书处合署办公后,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工作机制创新不够,协会凝聚力有待加强,如何发挥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作用还有待研究;三是如何将已有研究成果转化为政府的决策参考,并继续及时有效地反映会员的合理建议也有待加强。

2011年工作要点

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二五”规划建议、去年十二月中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去年年底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我会对2011年工作要点安排如下:

(一)既要协助政府贯彻好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又要加强产业发展与市场研究,开展市场预测分析,配合政府做好政策储备

继续协助政府贯彻好国十条等调控政策,引导企业顺应政策,理性发展。

整合研究资源,继续发挥专家委员会及有关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开展对房地产市场和热点问题的研究,定期发布市场信息,及时提出政策建议。协助政府部门提出我国“十二五”时期城镇住房发展目标,城镇住房建设与房地产发展规划及政策建议。办好《2010年中国房地产年鉴》。及时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基本住房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制定提出建议;对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提出建议。

(二)引导企业着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转变房地产开发建设模式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的主线。住房与房地产业在转变发展方面要着力抓好两项工作:一是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与房地产业态结构,增加保障性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普通商品房供应,培育和发展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同时,关注老年住房的研究与建设;引导商业地产、旅游地产、产业园区地产的发展。引导企业积极参加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二是转变传统的、粗放的开发建设模式,大力开发省地节能绿色低碳环保的项目,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要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的节能等标准,加强中小户型住房的设计创新,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与应用,积极推进住宅的性能认定,提高住宅的性能与品质。要扩大全装修房比重,推进便于管线维护更新和套型可变的长寿命高品质普通商品房建设。

上半年要完成“广厦奖”评选标准与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下半年要认真在一些城市就扩大全装修房比例、加强住宅性能认定及“广厦奖”申报项目的培育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为2012年广厦奖的评选工作奠定基础。

(三)加快推进对企业信用评价的试点和行业自律,协助政府抓好市场秩序规范工作

上半年,要会同北京、重庆、河北、大连等地方协会,完成对有关企业信用评价的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适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同时,结合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完善对诚信企业的表彰办法,争取在今年四季度对2010-2011年度的诚信企业进行表彰。从2012年起,将诚信企业的表彰纳入企业信用评价的正常工作。

“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抑制投机需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是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协会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对企业的诚信建设和行业自律,抓好市场秩序的规范工作。

(四)加强对会员的服务工作,引导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优化企业组织结构

借鉴兄弟协会和地方协会经验,创新服务形式和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及时向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政策咨询等服务,积极为企业搭建投融资及土地推介等平台,继续向政府部门反映企业的合理建议,维护企业与行业的合法权益,增强协会的凝聚力与影响力。配合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做好《房屋租赁办法》的宣贯培训。探索和加强对房地产策划师等房地产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房地产职业经理人等有关人员的素质,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协助政府做好企业资质管理,提高企业准入门槛。会同有关单位完善企业测评体系,做好500强企业测评工作;引导企业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鼓励企业做好做强做大。

(五)继续加强与地方房协及有关单位的合作,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继续加强与地方房协的联系,及时总结推广地方房协的工作经验;并与有要求合作的地方共同开展一些活动。

协会专业委员会调整方案在本次理事会通过后,要抓紧组建完善并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协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应当就房地产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加强企业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写字楼综合评价体系、旅游地产、老年住房建设、房地产投资融资、“城中村”改造中法律服务等问题进行一些专题研讨,以便为房地产新业态的发展和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探索经验、做出贡献。

继续与有关单位、有关兄弟协会共同办好住博会、住交会等活动,促进房地产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的强强联合。

(六)办好“中房网”,办好协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的刊物,加强对舆论的正面引导

要继续整合协会与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的网站,加强与中房网的对接,努力办好中房网;要利用并办好协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的刊物;通过数据分析,信息整合和线上线下服务,大力宣传房地产调控政策及成效,客观、正面报道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状况,引导居民在住房方面的理性消费、适度消费,营造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并为企业提供较全面的服务。

(七)积极推进海峡两岸的房地产企业交流,探索有意向的企业到国外、境外开拓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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