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农业工作要点(精选6篇)
篇1:2011年农业工作要点
胶农字[2011]1号签发人:逄增琪
2011年农业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农业工作要按照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的要求,以加快现代农业建设为主线,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继续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一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全面落实种粮补贴,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快推广优良品种和配套栽培技术,挖掘粮食增产潜力;
1继续抓好高产创建活动,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实施好小麦、玉米政策性保险试点,提高农业抵抗风险能力。
二是培育壮大优势产业。进一步巩固15万亩粮食和15万亩蔬菜示范区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继续实施15万亩花生和15万亩果茶花卉示范区建设项目,带动全市优势主导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同时,引导农民紧密结合市场需求,积极调整种植结构,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三是大力发展农业园区。立足当地资源,围绕优势产业,突出科技性、效益性、示范带动性,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园区,打造农业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全市农业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
一是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扩大流转规模,加快培育一批以农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为代表的规模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二是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协调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指导和帮助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全面提高合作组织的辐射带动能力和规范化建设水平,培育壮大一批产业特色明显、带动农户面广、市场竞争力强、运行机制健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经营的组织化程度。
三是坚持以农产品加工转化和营销流通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战略,扶持一批规模大、效益好,辐射作用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能力,完善供应链,延长产业链,加快形成产、供、销相衔接,贸、工、农一体化的产
业化格局。
三、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充分发挥农技推广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生产基地和专业种植大户的带动作用,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切实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提高其辐射带动能力。
二是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依法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强化农业生产安全保障。
三是继续抓好农业部“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的落实,健全以市农产品质检站为骨干、以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和加工企业快速检测室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大检测力度,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结合青岛市名优特品牌农产品推介活动,积极鼓励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质量认证和管理,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步伐,增加名牌农产品的数量和规模。同时,充分发挥认证效果和品牌效应,努力提高我市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逐步实现“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效益农业”的目标。
四、加快推进科技推广应用,提高农业科技支撑能力
进一步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加强农技推广能力建设,提高农技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好“科技联户”、“送科技下乡”、“赶科技大集”等活动,加强对重点乡镇、重点园区和生产基地的指导服务,不断扩大科技推广服务范围,增强农业科技的推广转化能力。积极实施新型农民、绿色证书、农业科技入户和农业实用技术等培训工程,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和科技应用能力。进一步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农业良种的更新换代步伐,提高作物良种覆盖率。积极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加强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体系建设,提高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能力。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规模,力争实现全市种植面积全覆盖,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和可持续发展。
五、严格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保障农民享有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扎实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进行重点治理,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完善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提高村级民主管理水平。全面落实惠农补贴,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给农民的实惠不缩水,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农业工作要点
胶州市农业局2011年1月4日
篇2:2011年农业工作要点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才发展方针,认真落实全国农业农村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及《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突出抓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农业技术推广骨干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以及农村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人才培养,统筹推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为实现农业农村经济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全面落实《规划》
1.制定《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尽早印发《规划》,编制《<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人事劳动司)
2.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加强宣传报道,在农业行业营造宣传贯彻《规划》、大力培养农业农村人才的良好氛围。(人事劳动司、办公厅)
3.研究制定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牵头单位结合实际制定《规划》提出的高层次农业科研人才推进工程、农业技术推广人才支持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能力提升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工程、农村实用人才技能开发工程等5个重大工程的实施方案,通过实施重大工程促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健康发展。(人事劳动司、科技教育司、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分别牵头,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种植业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参加)
4.召开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座谈会。交流各地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农村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经验做法,动员部署《规划》落实各项工作。(人事劳动司)
5.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印发《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实施方案》,启动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劳动司、科技教育司、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6.组织开展农业科技人才资源统计工作。按照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于6月底前完成2010农业科技人才资源统计工作并上报统计报告。(人事劳动司、科技教育司、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科技发展中心)
7.组织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农业科技人员专项试点工作。按照中组部“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试点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到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工作,加强“三区”农业科技人员培养,积极探索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提出正式实施的意见。(人事劳动司)
二、大力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8.积极引进农业领域海外高层次人才。按照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千人计划”实施工作的具体要求,积极物色人选、争取支持、创造条件,引进现代农业发展急需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认真落实引进人才的各项待遇。研究促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具体措施。(人事劳动司、科技教育司、发展计划司、财务司、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9.扶持培养农业科技人才。依托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行业科技专项等重大项目(工程),选拔培养150名农业科研领军人才,给予经费支持。(科技教育司)
10.大力培养农业技术推广人才。采取学习研修、学术交流和观摩培训等方式,扶持培养3000名有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着力提升科技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改善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结构。依托基层农技推广改革示范县项目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科技教育司)
11.指导做好院士专家农业企业工作站建设工作。出台工作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建立涉农院士专家信息库、农业企业技术难题需求库和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库,增设3-5个院士专家农业企业工作站,开展院士专家服务农业企业长效机制研究。(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12.加强农业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依托转基因重大专项开展科研创新团队人才培养。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在农业科研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打造农业科研创新团队。遴选农业科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组织举办团队首席科学家培训和考察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水产科学研究院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年活动,遴选优秀科研创新团队,评选中青年拔尖人才。建立热带农业科研人才创新团队基金和人才基金,推动建设农业科研创新人才基地(海南)和热带农业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示范基地。(科技教育司、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13.加强农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2010部系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指导部属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完成“两院”院士候选人遴选推荐、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人选推荐、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人选推荐工作,认真做好农业引智工作。(人事劳动司、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14.加强农业领域专家管理。完成第11批“博士服务团”成员考察及第12批成员选派工作,完成第7批“西部之光”人员培养及第8批人员接收工作。更新农业部高级专家库信息,不断提高对农业高级专家的服务能力。(人事劳动司、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15.积极探索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机制。坚持实践成才理念,积极探索和完善在实施农业重大科研推广项目中培养农业科研和推广人才的具体办法。制定出台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和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科技教育司、人事劳动司)
三、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16.继续举办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班。依托11个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举办50期带头人示范培训班,全年培训5000人,着力提高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分别牵头)
17.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出版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画册,认真总结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的发展经验、发展模式并予以推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18.积极培养农村经营型人才。以增强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为核心,通过学习培训、研讨交流、参观考察、观摩展示等方式,全年培训3000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19.着力培养农村经纪人。以促进产销衔接、繁荣农村经济为目标,在农产品主产区选拔扶持3000名农村经纪人,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显著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水平,培养造就熟悉农产品流通政策、经营管理素质较高、经纪行为规范的农村经纪人队伍。(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20.扶持培养农村生产能手。积极探索农村生产能手培训模式和工作机制,全年选拔扶持7000名农业生产经营一线、具有一定产业规模和良好发展基础、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农村生产能手,提高他们的务农技能。继续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实施力度,推进职业教育下乡进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实用人才。(科技教育司、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21.结合农业产业项目培养人才。积极研究完善结合农业产业项目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的具体办法。探索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人事劳动司、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相关业务司局)
22.配合做好农村实用人才资源统计调查。按照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完成2010农村实用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积极配合中组部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人事劳动司、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3.积极扶持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创业兴业。强化对大学生村官的服务,研究提出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休闲农业、领办示范园等的政策措施。(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乡镇企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分别牵头)
24.继续做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专题教材制播工作。按照全国远程办的统一部署,增强选题针对性、时效性,强化专题教材制作全过程监管,制作精品教材,全年完成365小时专题教材制播工作任务。(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专题教材制播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四、加强农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25.加强农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召开“金蓝领计划”试点工作总结会,认真总结交流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成功经验,研究提出加强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人事劳动司、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各行业职业技能指导站)
26.夯实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基础。积极做好农业行业职业标准、培训教材和题库建设工作,大力加强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队伍建设,举办鉴定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班。(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7.继续开展农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加大阳光工程实施力度,拓展培训领域,丰富培训内容,规范培训实施,提高培训质量。认真组织全国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继续推进蓝色证书培训,进一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完善农垦职业教育体系。(科技教育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乡镇企业局、兽医局、农垦局)
28.稳步推进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强农业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研究实训基地作用发挥机制。支持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购置鉴定设备,改善鉴定条件。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技能开发工程,继续探索农业技能服务型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发展计划司、各行业职业技能指导站)
29.组织举办农业职业技能竞赛。举办全国性农机技能竞赛,配合做好全国农业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促进农业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科技教育司)
五、加强人才工作调查研究
篇3:2011年农业工作要点
一、思路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农机化发展道路,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 以调整优化装备结构布局、主攻薄弱环节机械化、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为重要任务, 加强农机农艺融合, 落实完善政策, 培育发展主体, 促进技术创新, 建设人才队伍, 强化公共服务, 加快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 推动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力争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水稻栽植、玉米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提高3个、5个百分点以上;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不断拓宽, 农机化科技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为建设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 为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贡献力量。
二、工作重点
1. 认真贯彻落实农机化法律法规政策, 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
1) 推动法律法规政策落实。配合全国人大认真做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加快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制度, 加强宣传和指导, 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制定发布《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2011-2015年) 》。组织开展《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督导、调研活动, 指导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落实完善农机化发展政策。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 进一步促进农机化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2) 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争取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 适当扩大补贴机具品种范围, 将水产养殖机械、经济作物机械设备纳入补贴, 继续提高重点血防区及地震灾区县补贴比例, 提高大马力、高性能机具补贴额上限。配合财政部抓紧修订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 规范操作程序, 细化违规处理要求。完善补贴工作考评办法, 将工作绩效与资金安排挂钩。大力推进补贴管理软件系统普及应用。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监督检查。
3) 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农业部进一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工作方案, 引导各地通过合理确定购机补贴范围、补贴比例、优先次序和实施重点环节作业补贴等政策措施, 优先保证关键和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的需要。争取开展农机以旧换新试点。积极争取农机深松整地等作业补贴资金。整合现有资金项目, 加大对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的投入, 深入推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调整工作。
4) 做好农业机械化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协调有关部门, 及早落实2011年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项目投资, 新启动规划内部分县场的工程区建设任务。继续争取将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有关内容纳入《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等重大规划年度实施计划, 加大对农机化基本建设投入。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2. 积极培育农机化发展主体, 进一步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1) 发展壮大农机服务组织。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扶持指导, 规范和引导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康发展。深入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示范建设活动。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与农机生产企业等开展“社企合作”。
2) 强化农机维修管理工作。深入贯彻《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规范农机维修经营审批事项, 大力推进农机维修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开展大中型拖拉机生产企业维修服务能力评定工作, 推广先进农机维修技术和农机节能减排技术。
3) 组织农机抗灾救灾。密切关注异常天气和农业灾情, 迅速行动, 科学组织调度农业机械开展抢耕抢收抢种、改种补种、机械化病虫害防治作业, 积极参与兴修农田水利、修复损毁农田、抢运受灾物资, 减少灾害损失, 增强农业抗灾能力。
3. 精心组织农业机械化生产, 加快推进薄弱环节机械化
1) 组织开展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部署做好春耕”、“三夏”、“三秋”等重点农时农机化生产工作, 及时收集发布农机作业市场供需信息, 促进作业机具有序流动。扩大水稻、玉米跨区机收作业规模和范围, 积极推进农机跨区作业向机播、机插、植保等领域扩展。
2) 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及薄弱环节机械化。认真抓好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建设, 适时开展项目监督检查。研究提出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措施。加快发展马铃薯、油菜、花生等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协调推进林果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
3) 组织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发布《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 (2011-2015) 》,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加强对秋整地作业进度的督导, 努力扩大农机深松整地面积, 提高作业质量。
4. 大力加强农机化科技教育, 积极推进农机农艺融合
1) 推动农机科研创新。制定发布《全国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十二五”规划》。加强2009和2010年立项的行业科技和支撑计划农机化项目管理。编制“十二五”农机化行业科技项目计划。组织协调2011年农机化科研立项工作。
2) 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推动成立农业部农机农艺融合协调小组。建立农机农艺融合示范点, 推进各地农机农艺融合工作。组织研讨农机农艺融合的机制和措施。深入研究甘蔗生产机械化技术路线。
3) 加大农机化技术推广力度。制定发布《全国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十二五”规划》《全国设施农业工程技术与装备“十二五”规划》。组织召开全国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会议, 总结经验, 分析形势, 理清思路。指导各地全面完成基层农机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任务。编印农机化主推技术手册。加强对重点技术推广工作的检查指导。努力扩大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面积。开展设施农业装备技术示范单位建设活动, 努力提升设施高效生产和设施健康养殖科技水平。
4) 继续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制定发布《全国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制定并指导落实农机化教育培训年度实施方案。培训100万新购机农民。认真组织实施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加强农机培训体系建设和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开发工作。举办全国农机技能竞赛活动。
5. 不断强化农机质量监管, 深入创建平安农机
1) 开展农机化质量监督。组织开展农机化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制修订一批行业标准。完善农机投诉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农机质量调查和重点检查, 加强补贴机具质量监督。
2) 做好试验鉴定和推广目录制定工作。制定发布《全国农业机械化试验鉴定“十二五”规划》。组织完成《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评审, 协调指导地方做好省级目录管理办法制定及目录制定工作。组织开展第三批农机鉴定机构部级鉴定能力认定工作。加强对通过部级鉴定能力认定机构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
3) 加强农机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宣贯活动, 制定印发《拖拉机安全操作规程》、《联合收割机安全操作规程》《农业机械事故处理文书规范》, 起草《农机安全检验管理办法》, 促进农机安全法制化建设。
4) 组织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新增创建100个左右的示范县。争取投入改善农机安全监理设施设备条件。加强农机安全检验技术攻关研究, 加强事故及隐患分析研究。
5) 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积极推广免费管理的经验做法。采取措施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严厉打击超标准发放牌证、跨区域发放牌证行为。开展安全标准执行专项治理, 加强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知识竞赛。
6) 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努力提升推动农机化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
7) 加强农机化统计和形势分析。推广应用农机化管理统计直报系统, 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考评机制。做好2010年度农机化统计年报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农机化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定期对农机化发展趋势做出分析预测, 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8) 做好农机化信息宣传。制定2011年农业机械化新闻宣传工作要点。在重点时段、重点媒体掀起农机化宣传高潮, 为农机化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强对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和《中国农机化导报》等行业媒体的业务指导, 收集农机化网络舆情。大力推进农机化政务信息公开。
9) 加强机关建设和行业指导。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组织农机化发展重大问题研究, 建设学习型机关。加强司机关工作的绩效管理和考评。组织全司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工作。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党群活动。抓好全国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加强对部属农机事业单位、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的业务指导, 加强与农机科研、教学、生产、流通等有关单位的联系和沟通。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学习, 增强能力
组织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 强化农机化业务知识培训, 改善干部知识结构, 增强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和创新思维的能力。深入研究农机化发展的全局性、关键性、战略性问题, 把握发展规律, 努力提高推动农机化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建设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乐于实践的干部队伍。
2. 积极协调, 争取支持
主动加强与计划、财务、科技教育等综合司局和有关部委的沟通协调, 积极扩大共识, 争取理解支持, 增加资金投入, 努力改善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条件手段。
3. 凝聚力量, 形成合力
每位同志都要满腔热情地做工作, 切实负起岗位责任。重点工作牵头处室要具体负责, 参与处室要积极配合。讲团结、讲大局, 加强上下联动, 充分调动全系统、各事业单位、有关专家的力量, 努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4. 勇于创新, 提高效率
完善基本情况、基本数据、工作预案, 为科学决策、应急管理提供有力参考。及时总结提炼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 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 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5. 勤政廉政, 改进作风
落实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 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弘扬求真务实精神, 转变会风文风, 提升工作效能。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发扬艰苦奋斗、敬业拼搏、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 树立务实亲民的良好形象。
6. 加强督查, 落实责任
篇4:2011年农业工作要点
乡镇企业增加值突破1500亿元,同比增长15%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同比增长18%以上;实缴税金突破110亿元,同比增长15%以上;从业人员保持在260万人以上;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突破3000亿元,其中省级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旅游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步伐明显加快;抵御风险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品牌建设能力明显增强;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员工整体素质明显提升;主导产业在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方面的作用明显提高。
乡镇企业工作要点
一是继续强化政策落实,为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乡镇企业快速高效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深入开展全省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创业杯”竞赛活动。完善考核方式方法,确保考核体系的科学化、制度化。
二是继续增强职业技能,搞好农村二、三产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依托现有的培训资源,围绕农村二三产业发展需求,开展重点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2011年全省完成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旅游农业职业技能鉴定任务1万人以上,并且进一步完善各市(州)和重点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站基础工作。
三是开展合作交流活动,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对外交流合作。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探索企业间技术合作、贸易合作、投资合作等新机制。由单一开拓传统市场,向开拓新兴市场转变,全面开展农村二、三产业对外交流合作活动。在对外发展上,积极开拓国外市场,继续支持重点企业参加在美国和法国巴黎举办的国际食品博览会,开拓欧美新兴市场,增强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协作能力。在对内合作上,针对沿海发达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民营资本向北流动的新情况,积极构建南资北移通道,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到沿海发达地区进行招商引资、招贤引智,促进交流合作。
四是积极协调银信部门,切实解决农村二、三产业发展融资难的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金融机构支持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在已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的基础上,支持惠民农业担保公司全面开展融资担保工作,积极向银信部门争取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同时配合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搞好企业融资和上市的培训工作,提高我省农村二、三产业的融资能力和水平。
五是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推进农村二、三产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工作。组织企业参加农业部举办的适用技术推广与对接活动,有效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力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二、三产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机制。在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和我省9个专业分中心的指导下,进一步抓好企业自主研发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百户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为支撑的农村二、三产业科技创新平台。
农产品加工业工作要点
一是积极协调扶持政策,营造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环境。在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协调,争取尽早出台,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建设监测预警体系,搞好农产品加工监测分析与预警工作。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监测和预警体系,制订农产品加工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组建农产品加工监测分析预警网络体系、指标体系和数据交换体系,组织监测分析、专题研究和定期汇总,编制年度报告,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三是发挥龙头示范引领作用,继续搞好“农产品加工业百强企业评选”工作。为进一步发挥龙头农产品加工企业引领和示范作用,提高我省农产品加工业水平,在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按照《全省农产品加工百强企业评选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搞好农产品加工业百强企业评选工作,打造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和知名度。
四是启动玉米烘干和贮藏项目,抓好玉米等农产品产后储藏和加工。针对农产品产后储藏、保鲜、干燥等初加工环节方法落后、设施简陋、损失浪费严重、影响质量安全的现状,根据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的要求,将在我省实施玉米烘干和储藏项目,研究总结玉米产后保管措施,控制和减少玉米等农产品的损失。项目成果将在全国推广,目前有关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2011年下半年将在部分地方实施。
五是强化协作配合,切实加强农产品加工服务体系建设。以工作体系化和体系网络化为目标,建立内外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机构的协调合作,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强同市(州)、县(市、区)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形成职责明确、上下互动、相互支持的工作格局。
休闲旅游农业工作要点
一是搞好休闲旅游农业发展规划。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先进地区的发展经验,从规划入手,紧紧把握市场需求,结合我省实际和区域特点,依托资源禀赋、文化特色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五条具有北方特色休闲旅游农业精品线路,2011年规划建设1~2条精品线路。
二是搞好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县的评选推荐工作。按照农业部和国家旅游局的要求,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认真组织部分县(市、区)参加全国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县的申报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今年发展全国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县1~2个。
三是搞好休闲旅游农业企业星级评定工作。按照中国旅游协会休闲旅游农业分会的要求,搞好全国休闲旅游农业示范点评定工作。同时按照《吉林省休闲旅游农业企业星级评定办法》开展全省休闲旅游农业企业的星级评选工作,全力推动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十二五”期间将评定100户三星级以上休闲旅游农业示范企业。今年根据“评定办法”评选20户左右三星级以上企业。
四是搞好休闲旅游农业的培训工作。我省休闲旅游农业还处于起步阶段,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2011年省休闲旅游农业协会和中国旅游协会休闲旅游农业分会将举办1~2期休闲旅游农业专题培训班,请有关专家对休闲旅游农业企业的管理人员和部分工作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及岗位技能培训,推进休闲旅游农业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发展。
五是为休闲旅游农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围绕解决影响休闲旅游农业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制定扶持政策,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休闲旅游农业的意见》(吉政办明电[2010]29号)要求,结合实际切实解决好影响休闲旅游农业发展的用地、用水、用电等各种问题,形成促进产业发展的良好发展环境。
篇5:2011年农业工作要点
2011年工作要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11年“三农”工作部署,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1年中央1号文件、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和财政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重点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完善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方式,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强基础工作,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资金和项目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为实现粮食“八连增”和农民收入“八连长”、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2011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工作要点是:
一、以粮食主产区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为重点,强化农业发展基础支撑
(一)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及其他增产潜力大的地区的支持力
度。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更加注重对主产区的支持,支持优势产区发展棉花、油料、糖料等大宗产品和木本粮油等要求,按照“突出重点,集中资金,规模开发”的原则,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及其他增产潜力大的地区的支持力度,重点加大对各地区产粮大县特别是纳入《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的800个产粮大县的支持力度。适当兼顾其他地区,因地制宜地发展棉花、油料、糖料和木本粮油等优势农产品生产。
(二)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大搞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大兴农田水利等要求,明确除生态建设任务比较重的省(区、市)外,其他地区安排用于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和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的财政资金,不得低于土地治理项目财政资金的90%。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中央财政新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鼓励各地区积极利用中央财政存量资金安排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坚持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突出抓好以农田水利为主要内容的农业基础建设,加强抗旱能力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和培训,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强化农业发展基础支撑,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同时,继续在切块分配给各地区的中央财政资金中安排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为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提供可靠
的外部水源条件。
(三)认真做好利用金融资本实施土地治理项目试点工作。为增加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解决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资金不足的难题,加大信贷资金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011年拟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内蒙古、吉林、广东、甘肃、宁夏等5省(区)农垦企业开展全额贴息撬动银行贷款支持土地治理项目建设试点。要抓紧制定试点方案,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四)支持生态综合治理。加强农田林网建设,为项目区提供良好的生态屏障。生态脆弱的省(区、市)要集中本地区生态综合治理资金,重点向生态脆弱的地区或丘陵山区倾斜,积极支持草原(场)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土地沙化治理等。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将生态综合治理与发展当地的优势产业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生态治理的综合效益。
二、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五)继续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主要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积极扶持辐射带动能力强、与农民建立了合理利益联结机制的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加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储藏保鲜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60%以上资金要用于贷款贴息项目,贷款贴息项目中固定资产贷款贴息资金比例要达到35%以上。
(六)积极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种养。以发展壮大区域优势
主导产业和带动农民增收为目标,主要采取财政补助形式,重点扶持示范带动能力强、在工商部门注册、组织结构健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化种养基地,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标准水平、生产组织程度和生产效益。2011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补助资金60%以上要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要科学确定财政补助项目扶持的重点产业、关键环节,深入研究不同扶持对象、不同建设内容财政补助项目的立项条件,完善项目立项标准。
(七)大力支持大中城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切实抓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大销区就地生产和就地供应力度等要求,农业综合开发一方面通过实施土地治理项目,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为农民发展蔬菜生产提供基础条件,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加大对大中城市特别是北京、天津和环京津地区设施蔬菜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提高蔬菜应急保障能力,缓解蔬菜供求偏紧、价格上扬引发的矛盾。
三、加强沟通协作,抓好部门项目和外资项目建设
(八)加大部门项目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木本油料的扶持力度,加大良种繁育投入力度。启动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并将内蒙古、辽宁纳入治理范围,继续推进陕甘宁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好新型合作示范、优势特色种养示范、林业生态示范、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长江上中游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土地
复垦项目。加强中型灌区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民用水户协会,推进灌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促进灌区建立节约用水、自我积累、滚动发展的有效机制,确保改造后的中型灌区长期发挥效益。
(九)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部门的行业技术优势,做好投资和政策等衔接工作,探索建立部门项目和地方项目互相支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协作机制。积极探索与农业部门合作开展粮棉油高产创建活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巩固和完善联合布置部门项目申报、计划编报、联合批复计划等工作,加快计划批复,督促地方加快部门项目建设进度,严格资金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联合调研,强化部门项目管理培训。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积极参与部门项目管理,切实落实部门项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十)加强和规范部门项目管理。修订完善部门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地方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农发机构)在部门项目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等环节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参与有关部门完善“十二五”部门项目规划,尽早印发指导各地区工作。认真落实部门项目申报指南、加强部门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通知的要求,加强项目库建设,不断强化部门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对部门项目评审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择优立项。进一步做好部门项目计划汇总分析、统计等基础工作。
(十一)加强外资项目管理。完成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农业科技项目全部招标采购工作,督促地方做好项目扫尾工作,完成项
目提款报账工作。编制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三期项目竣工报告,汇总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继续实施好利用全球环境基金赠款适应气候变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积极配合审计署做好外资项目审计工作。加强与各有关单位的沟通协作,做好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工作,配合亚洲开发银行做好项目评估工作,争取项目尽快实施;做好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可持续发展农业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四、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机制创新
(十二)做好《农业综合开发条例》起草前期准备工作。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解决农业综合开发立法滞后问题,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拟进一步开展立法调研、提出立法框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做好《条例》起草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尽快启动《条例》起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十三)修改、制订配套制度办法。根据新修改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3号),及时修改开发县管理办法、项目评估办法、资金报账实施办法、加强验收工作指导意见、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考评办法、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制订土地治理项目管理费使用补充规定、综合检查办法、绩效评价办法、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的制度办法。编辑出版《农业综合开发制度汇编》。
(十四)推进机制创新。进一步推进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
经营项目有机结合试点工作,完善两类项目结合机制。适当扩大产业化经营项目“先建后补”试点。继续安排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地方先行投入”试点,促进地方落实财政配套资金。调查了解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密切相关的其他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继续探索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为平台,统筹使用支农资金的机制。同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积极探索其他有效扶持方式。
五、加强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强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十五)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争取中央财政较大幅度增加投入。加快利用外资有关前期工作步伐。落实地方财政配套保障办法,督促各地区在财政预算中足额落实财政配套资金。鼓励和支持各地区积极争取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土地出让金收入等其他渠道的相关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自愿为其直接受益的项目建设筹资投劳,吸引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增加对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
(十六)加强资金管理。做好资金分配工作,根据新形势下农业综合开发的目标任务,按照“综合因素法”科学分配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突出体现奖优罚劣。加强预算执行工作,努力加快2011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拨付进度,督促地方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和县级报账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2012年预算编制工作,科学测算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需求,努力争
取增加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提前下达2012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及部门项目资金指标。同时,做好提前通知地方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督促地方逐级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并全额编入下一年初预算,提高预算完整性。做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编报工作,加强对决算数据的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地方做好到期有偿资金清理和回收工作,确保有偿资金按期足额回收。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呆账核销和延期还款办法》的规定,做好到期财政有偿资金呆账核销和延期还款工作。
(十七)强化项目管理。抓紧完善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评审指标体系,积极推进两类项目评审指标体系在评审工作中的应用。加强专家库建设,充实完善项目评审专家队伍。认真组织做好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和配套实施的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以及新增开发县的评审工作。同时积极指导地方和中央有关部门严格按规定组织项目评审。进一步加强评审抽查工作,对问题多的省份加大抽查比例,对问题少的省份减少抽查比例。严格项目实施管理,大力推行资金和项目公示制、土地治理项目主要单项工程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主动吸收项目区群众参加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监督管理。将工程管护放在与工程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积极探索拍卖、租赁、承包和业主负责制等有效形式,明确已建成工程所有权、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措施,保障已建成的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十八)改进和加强统计工作。研究改进统计数据采集方法,— 8 —
保证数据来源科学可靠。探索对统计结果进行监测验证,提高统计数据公信力。督促省级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加强对基层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填列统计数据情况的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认真审核汇总统计报表,提交高质量的统计分析报告。加强统计工作质量考评,引导和督促地方各级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更加注重统计数据的分析应用,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十九)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为适应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信息管理系统扩展升级的需要,及时组织升级后的信息系统运行测试和软硬件安装,开展信息系统培训,督促地方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系统启用工作,落实有关费用,组建系统运行环境,切实做好运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信息系统下半年正式投入使用。在此基础上,继续完成项目库管理系统和整合财务软件、强化资金管理子系统功能等工作,最终实现对资金和项目全程监控监管。
(二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取消三年一次项目竣工验收考评,对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综合检查。重点检查2010年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情况、以及2009年和2010年两次综合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采取主动邀请财政部驻各地区专员办和继续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等形式开展检查。抓好检查培训,努力提高检查人员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认识和了解。积极开展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地方先行投入”试点等的专项检查。配合审计署做好2010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工作。对审计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按照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考评办法,组织开展工作质量考
评,将考评结果纳入资金分配综合因素,督促地方和有关部门提高资金和项目管理水平。同时,注重发挥基层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特别是乡镇财政所就地监管的作用,切实加强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督。
六、加强政策研究,扩大宣传影响
(二十一)抓紧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修改印发“十二五”工作安排意见。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有关要求,及早启动《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抓紧修改完善《农业综合开发“十二五”工作安排意见》。在广泛征求和充分吸收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将《规划》和《意见》提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及时召开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具体安排“十二五”工作,部署各地区或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十二五”规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确保国家规划落到实处。
(二十二)加强形势分析和政策研究。探索建立定期分析“三农”形势的制度,采取召开形势分析会议、请地方和有关部门报送相关材料等形式,加强对农业生产、农民收入和农村形势的分析研究,结合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汇总起草形势分析材料。加强对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发展食用油料、发展种业、发展畜牧业和林业等农业政策的分析研究,进一步拓宽视野,开阔思路,为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政策奠定基础,为更好地做好新时期的“三农”工作服务。
(二十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支农资金整合和统筹的— 10 —
研究,提出支农资金整合和统筹的意见。总结膜下滴灌节水技术试点情况。按照“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研究制订土地治理项目不同区域的扶持政策。组织开展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扶持政策研究,提出完善贷款贴息扶持政策的思路和建议。开展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调研工作,完善相关政策。开展投资参股经营项目后续监管工作调研,提出加强投资参股经营项目后续监管工作的意见。改进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和研究,提高调查研究质量,认真写出有份量、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二十四)扩大宣传影响。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把握好宣传时机,提高宣传的质量和效果。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在中央和地方重要媒体的宣传。积极做好重要信息报送工作,主动通过“财政信息专报”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重要工作动态。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简报》、《情况反映》质量,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送相关材料,汇报、反映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积极争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参观考察,虚心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发挥网络宣传快捷方便的优势,大力推进财政部门户网站农业综合开发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常态机制,及时更新网站上的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度、工作动态和其他信息。继续抓好《中国农业综合开发》杂志编辑、发行工作,充分发挥杂志的宣传作用。加强对地方宣传工作的指导,督促地方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二十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提高干部素质为目标,提高工作能力为核心,加大培训力度,改进培训方式,重点开展项目评审、资金管理、综合检查、信息管理系统等培训,努力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继续举办财政改革与发展、农业宏观政策等系列讲座。组织开展“农发青年下基层调研”活动,关心和促进青年干部成长。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农业综合开发干部队伍。
(二十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和利益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建设规定,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按政策制度办事,严格遵守资金分配和项目立项程序,在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都始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同时,按照新修改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重新开展权力梳理,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进一步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和干部安全。
(二十七)树立优良的工作作风。坚持“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财政工作宗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农民群众服务的思想。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牢记回良玉副总理“服务农民要有感情、开展工作要有热情、开拓创新要有激情、献身事业要有痴情”
篇6:2011年农业工作要点
一、基本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和新农村示范片建设为重点,整合科技资源,提升创新能力,加速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深入实施统筹城乡发展科技行动,推动创新要素向农村聚集,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服务农村民生改善,为我省农业农村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进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产业链示范
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特色优势农业产业,构建技术链,支撑延长产业链,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深入开展生猪、泡菜、薯类、家兔、茶叶、柑橘、食用菌和蚕桑8大科技创新产业链示范,新启动实施奶业、山羊、高粱、烟草、猕猴桃、林竹、水产、肉鸡等科技创新产业链示范,建立一批现代农业科技试点示范。筹备召开全省科技创新产业链示范工程现场推进会。构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继续加强四川创新团队建设,重点抓好以粮食生产重点县、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县为重点的30个核心县,开展“四新”、“五良”技术集成与示范。(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畜牧食品局、省水利厅、省委农工委、省知识产权局等单位负责)
(二)切实加强新农村示范片科技推广应用
针对新农村示范片科技需求,在示范片核心区重点建设一批农业科技园区,加强科技成果集成转化和推广应用。重点抓好“四新”:一抓新品种,建立与示范片主导产业发展相适应的良种繁育体系,加快培育高产、优质、多抗、高效、安全的新品种,选择适合大面积推广的优良品种,力争实现新品种全覆盖。二抓新技术,以增产、增收、节本、省工、节水为目的,实行良种、良法、良壤、良制、良机配套,推广粮食丰产、标准化种养殖和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技术,发展节约型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和设施农业,提高农民科学种养水平,力争实现新技术大面积配套。三抓新模式,创新耕作制度,推广轮作、间作、套种等多种模式,成片推广新模式,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四抓新机制,着力探索龙头企业、农民、科技人员之间的利益联结,构建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围绕新村建设,在新型村落民居建造技术、乡村环境治理技术等方面进行综合示范,推动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实现新突破。(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畜牧食品局、省水利厅、省委农工委、省财政厅等单位负责)
(三)启动实施“十二五”农作物及畜禽水产育种攻关
坚持自主创新,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坚持扶优扶强,把加快良种培育、做大做强种业作
为战略举措来抓,着力培育高产、优质、多抗、高效、安全的突破性优良品种。鼓励和引导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从事育种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加大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的扶持。加强种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深入推进“三个转变”,即:由注重品种数量,向着力培育突破性新品种转变;由单一品种选育,向实现良种良法配套转变;由以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为主体,向产学研联合推进良种产业化转变。启动试行农作物及畜禽水产良种转化推广奖励,拟开展3-4个品种试点,加快突破性品种推广应用。筹备召开全省农作物及畜禽水产育种攻关“十一五”总结表彰暨“十二五”启动大会。(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畜牧食品局、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省农科院、四川农业大学、省畜科院等单位负责)
(四)狠抓现代农业基础性公益性关键技术创新研究
重点开展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及油菜、水果、蔬菜、林竹等主要经济作物优质高效安全生产、水稻镉超标的主要成因及防治措施、轻简高效栽培、持续丰产、防灾减灾和病虫害防控,畜禽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新型兽药及疫病防控、生物饲料、粪污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秸秆的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中低产田快速改良及农田保护性耕作,林业生态修复、防沙治沙,农机装备,新型肥料、生物农药等农用物资,水文监测与预报、气象灾害监测与预警、节水灌溉、水土保持、水利信息化、水利现代化建设与管理、饮用水安全、水产养殖与水质保护、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病险水库加固除险、防汛抗旱减灾、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关键技术创新研究与集成示范。(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畜牧食品局、省粮食局等单位负责)
(五)启动实施现代农业千亿示范工程
“十二五”期间,在全省建设1000个万亩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每亩实现农业收入1万元,每个示范区实现农业收入1亿元,带动1000万农民增收。一是抓好50个园艺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着力建设一批园艺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加快我省“十一五”育成的突破性农作物新品种的示范推广,保障优质、高产种苗供应,力争五年内产业基地良种覆盖率达到100%。二是抓好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要按照规模化建设、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产业化经营、品牌化销售的“五化”要求,在每个示范工程实施县建设1-2个千亩标准园,努力促进产业基地单产、质量、效益和质量安全水平大幅提升。三是抓好万亩示范区建设。每个示范工程实施县每年新建和改造提升2-3个万亩示范区,辐射带动3-5万亩生产基地建设。四是抓好农产品及产地镉污染综合治理科技示范。在成都、德阳、泸州和凉山4个市(州)的12个县建设36个示范区,每个示范区100亩,探索解决农产品及产地镉污染的综合治理措施。五是抓好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综合示范区建设。每个示范工程实施县新建1.5-2万亩节水灌溉示范区。六是抓好牧区节水灌溉示范县建设。每个示范工程实施县新建1000亩节水灌溉示范区。(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委农工委等单位负责)
(六)启动实施新增林业产值千亿示范工程
大力推进林板家具一体化、竹浆纸一体化、特色经济林一体化建设,到2015年建成现代林业产业基地2000万亩,建设100个现代林业产业基地示范片和50个林业产业园区,力争实现现代林业总产值2000亿元,比2010年新增1000亿元;农民每年从林业上人均获得收入1000元,力争比2010年翻一番。一是加强良种壮苗繁育。着力加快早实、高产、优质核桃、银杏、油茶、油橄榄等品种的引进和选育,大力推广巨桉、台湾桤木、绵竹等优良速
生树(竹)种,使林业产业基地的良种壮苗使用率达到100%。二是着力抓高产高效林培育。着力推广组培苗造林、测土施肥、生物防虫等实用技术,采取除草施肥、整形修枝、更换品种等措施,加快现有低产低效林改造,全面提高林地单位产量和效益。三是加快推进林业产业化经营。要立足林竹资源,发展木竹和特色林产品精深加工,努力构建一批木竹家具、竹浆造纸、特色林产品加工园区。(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委农工委等单位负责)
(七)启动实施畜禽水产养殖标准化示范工程
通过在全省生猪、奶牛、蛋鸡、肉鸡、肉牛、肉羊、肉兔、水产优势区域实施畜禽水产养殖标准化示范工程,力争到2015年,全省主要畜禽水产规模养殖比重提高15-20个百分点,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小区(园区)占规模养殖小区(园区、场)总量的50%以上,畜禽水产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成为全省畜牧水产生产的主要形式,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畜牧水产业助农增收能力显著增强。大力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适度规模养殖农户”共建养殖小区(园区、基地)发展模式,突出“五化”的示范内容:一是畜禽水产良种化。加快我省“十一五”育成畜禽水产新品种的示范推广,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畜禽水产良种,品种来源清楚、检疫合格。二是养殖设施化。养殖场选址布局科学合理,畜禽圈舍、养殖池塘、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三是生产规范化。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畜禽水产饲养管理规程,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四是防疫制度化。防疫设施完善,防疫制度健全,科学实施畜禽水产疫病综合防控措施。五是粪污无害化。粪污资源化利用或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实现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清洁生产。(省畜牧食品局、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委农工委等单位负责)
(八)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科技培训及科技普及推广工作
充分发挥重大农业科技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凝聚人才、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重要作用,积极培养、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重点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10个。探索建立有利于中青年专家快速成长的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围绕我省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依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继续开展农业科技大培训、大示范、大推广“三大行动”,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实施丘区农民“双技能”培训工程,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强化科技普及,抓好科普活动月、科技活动周、送科技下乡、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等重点活动,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站栏员”建设。深化林业科技推广行动,促进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深入实施畜牧科技助农增收计划,促进现代畜牧业提质、扩面、增效。加快水产健康养殖、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节水、水土保持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科协、省林业厅、省畜牧食品局、省水利厅、省知识产权局等单位负责)
(九)推进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继续深化农业科研院所与涉农高校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区域和结构布局,积极转变机制,逐步建立以农业科研院所与涉农大学为主体的基础性、公益性农业科学研究体系。以农技推广示范县、乡镇或区域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为抓手,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加强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围绕我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区域布局,进一步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增强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转移扩散和辐射带动能力,建立完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80个。探索科技特派员、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统筹城乡发展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等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畜牧食品局、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协等单位负责)
(十)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与转化推广工作的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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