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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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精选6篇)

篇1: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泰丰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从而优化我校中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我校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的要求。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选拔中层干部,要着眼于提高学校行政干部队伍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拓宽选人视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新机制。通过推荐选拔,选出德才兼备、工作务实、群众威信高、组织管理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和调整现有学校行政干部队伍,把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成综合素质水平高、勇于改革创新、团结协作、廉洁奉公、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战斗集体。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该项工作按时高质完成,成立泰丰小学中层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褚振福

成员:李莉 李孝智 龚海燕

三、选拔职位设置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中层干部设置为:教导室正、副主任,教务室正、副主任,总务室正、副主任。

四、选拔范围

全校在编在职人员。

五、任职资格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熟悉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勤政廉洁,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团结同事,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小学一级以上职称,近3年来的考核均应达称职;

4、具有较强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学习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

5、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

六、程序与方法

(一)公布职位

召开教职工大会,贯彻学习选拔实施方案,公布职位和任职条件。

(二)推荐侯选人

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任职资格条件,在全校在编教师范围内推荐侯选人,主要就侯选人的德、能、勤、绩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经与侯选人谈话后拟定人选,并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

(三)民主测评

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校教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竞聘者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投票的人数应占学校在岗总人数的90%以上。民主测评采取100分制。

(四)领导小组评议。

领导小组通过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情况拟订人选。

(五)任前公示

将各职位拟任人选在学校校务公开栏上公示3个工作日,征求教师的意见。

(六)正式聘任。

各职位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正式聘任(聘期与校长任期相同),试用期为一年。

本实施方案由泰丰小学中层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报学区审批备案后实施,并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篇2: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总站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是关系到总站经济振兴、事业成败的一个关键问题。对于提高总站管理、推进总站改革和地质事业的发展,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践证明,为政之要、在于用人,而要选准人、用好人,最根本的就是要建立科学规范,富有生机与活力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根据我站组建的实际情况,在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厅局党组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建立我站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一、干部使用的民主推荐制度

1、民主推荐由党办主持。

2、民主推荐应遵循以下程序:

①确定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要求。②采取站长提名或党委推荐等方式推荐。

③采取召开推荐会,个别谈话自荐、举荐等方式推荐。④党办汇总推荐情况。

.⑤向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二、干部使用的组织考察制度

1、由党办组织考察。

2、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

3、考察应遵循的程序:

①采取个别谈话、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找考察对象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情况。

②与考察对象所在部门领导交换意见。

③将考察情况通报拟任职的主管领导。

④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

⑤向党委全面汇报考察情况,并提出使用意见。

三、干部使用的讨论决定制度

1、调动、提拔、任免由站长或党委提名,党委或站务会讨论决定,行政干部由站长任命,党群干部由党委任命。

2、讨论决定任免事项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或班子成员到会,对意见分歧较大或重大问题不清的暂缓做出决定,并尽快查清问题。

3、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应遵循以下程序:

①党办负责同志介绍对中层干部人选的考察情况。

②参加会议人员讨论。

③党委或领导班子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④对作出任免决定的干部由党办或委托站主管领导同本人谈话。

四、干部任免的纪律和监督制度

1、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或领导班子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需复议的须党委或领导班子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方可进行。如被讨论人选不合适,需要另提人选时,应经全面考察后再提交会议审议。

2、实行干部任免的纪委一票否决制。

3、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4、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5、不准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6、纪检、党办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对干部任免情况实行检查、监督。

7、基层单位和党员、干部、群众对选拔中层干部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向总站纪委或上级组织、纪检部门检举、申诉。

8、对没按规定程序办理、缺乏推荐、考察材料的拟任职干部,党委或领导班子不予讨论。

五、中层干部报告工作制度

中层干部每年向党委报告一次工作,遇重大问题随时报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3:分析边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关键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干部

边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指导, 按照“正确引导, 严格程序, 健全制度, 强化监督”的思路, 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 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 推动了人事机制改革, 为边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组织保证。分析边疆干选拔任用情况如下:

一、分析边疆干部选拔任用基本情况

边疆干选拔任用, 在地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 结合乡镇人大、政府换届工作,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 依照选拔程序,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 拓宽选人渠道, 前后有公开选拔、乡镇人大政府换届、县直单位干部选拔等, 调整提拔干部, 平职调整交流, 为边疆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分析边疆干部选拔任用主要做法

1、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边疆干选拔任用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 县委领导带头学习, 熟悉掌握。在学习中, “突出一个重点、坚持两个结合”, 以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 坚持把学习《条例》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 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结合起来, 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的重点内容, 同时结合乡镇人大、政府换届工作, 将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严肃换届纪律的“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通过宣传栏、横幅、手机短信、网络、媒体等方式, 营造良好的换届氛围, 并及时将《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手册》和《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发送给相关人员, 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按要求作出了严肃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 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和要求, 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2、提高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 始终坚持按章办事, 严格程序, 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 执行标准不走样, 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 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 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 明确规定, 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单位进行民主推荐时, 要求须有80% 以上的干部参加, 每次民主推荐前, 组织部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 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 真正做到精心组织, 操作规范, 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 把好考察关。在选拔任用干部时,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 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 坚持“群众公认, 注重实绩”的原则, 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 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考察对象确定之后, 由县纪委、组织部、人社局组成的干部考察组, 及时发出考察预告, 通过不记名投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 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 全面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 增强了考察干部的准确性。在组织考察时, 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 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 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 把好决策关。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 都主动征求县纪检委的意见。做到“三不上会”, 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常委会, 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常委会 , 没有征求纪检组意见的不上常委会, 严格按照《党委 (党委) 头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要求, 开好常委会, 做好干部任免工作。

3、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序操作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 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 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 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为选准人, 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引入竞争机制。结合人事机制改革和实际情况, 提出竞争岗位, 制定了《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方案》, 积极推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经过报名、审查、笔试、组织考察、面试、常委会研究等程序竞争上岗。

二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有关文件要求, 在开展了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 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增长干部的见识才干、丰富经验, 促其快速成长, 为干部的进一步使用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是不断完善审计制度。根据有关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要求, 对负有经济责任的部门领导干部, 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纪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审计结果报送县委领导。

四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 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 加大监督力度, 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 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 要认真对待, 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 如实向县委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 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 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五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纪委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 要求每位委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 并在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廉。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遵守和执行中央、区党委、地委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 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 测评结果由县纪委汇总后, 向县委汇报。

三、分析边疆干部选拔任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努力的方向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总的情况是好的, 但还存在一些差距, 一是干部考察评价体系及不同层次、不同职务特点的政绩考核体系尚不够完善;二是干部选拔渠道, 领导干部竞争性机制还不够完善。对此, 作了认真分析和深刻反思, 将努力在以下几方面加以研究和改进。

1、进一步加大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执行力度

在严格执行干部工作政策法规的基础上, 注重抓规范、抓深化。抓规范, 就是今后进一步注重“四严”:严格坚持原则, 正确把握干部工作方向;严格执行标准, 准确把握选拔任用尺度;严格履行程序, 规范选拔任用过程;严格遵守纪律, 恪尽职守, 公正廉明。抓深化, 就是结合实际, 进一步细化、落实干部工作政策法规。

2、进一步探索竞争机制, 科学构建人才梯队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总体要求, 从思想上找差距, 从机制上求突破, 从工作上找抓手, 积极与地委组织部沟通探索建立科级干部晋升渠道和机制, 搭建择优平台, 加大激励力度, 让能干者有位置, 想干事者有机会, 能干成事者有地位, 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各项事业发展需要的人才梯队。

3、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篇4: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关键词:高职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收稿日期:2010-03-12

作者简介:方拥华(1977-),女,江西九江人,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思政部教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党政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

近年来,随着国家重视高等职业教育系列政策的出台,高职院校获得了迅速发展,已构成中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大多数高职院度过了创建之初的“适应生存”关,开始将目标定位于“办出特色”上,有些实力较强的高职院已开始了“创建一流”的探索。而高职院校的稳步健康发展离不开广大中层干部。中层干部在院校体系中承上启下,是联系领导与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政令的贯彻者,任务的分配者和落实者,是学校稳步发展的关键。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职院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对于高职院校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拟结合高职院校的特点、要求,探讨如何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高职院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问题。

一、高专院校的特点及其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特殊要求

我国有数百所高等院校,大到国家重点大学,小到地方独立学院,在校内机构设置上基本相同。总体说来,高校是由各院系、各部处组成,学院和部处机关处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最前沿,由这些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所组成的高校中层管理干部队伍的整体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在某种意义上说,代表着学校的管理水平。因此,高校中层干部是高校管理队伍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是联系上级与下属的桥梁和枢纽,兼有领导与下属的双重身份,既是接受上级任务的代表者,又是带领群众的组织者,是实施本单位工作的决策者,始终起着承上启下,上传下达的重要作用。学校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规划,需要中层干部正确的理解、把握和创造性地执行,学校各项重点工作的完成,需要依靠中层干部的落实和推动。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层干部是建设和谐校园各项工作的有力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高职院校的管理工作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管理工作,除了有其他行业管理工作的性质外,还具有职业教育的特殊规律,因此,高职院校的中层干部既需要懂职业教育,又要掌握一定的现代管理学知识。而中层干部的素质和管理水平在相当程度上体现着学校的发展层次和水平,代表着学校的品牌和形象,是学校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高职院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与办学层次的不断提高,也对高职院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提出了特殊的要求。

高职院校的中层干部集领导、管理、执行于一身,肩负着比一般领导干部更加特殊的使命。高校是培养人的地方,培养的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因此,中层干部必须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应能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政治的坚定性,以及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高校干部还必须德才兼备,把德放在首位。高职院校中层干部要善于协调工作,勇于承担责任。高职院校中层干部在高校的管理体系中承上启下,承担着学校最为复杂的事务性工作,被称为“兵头将尾”。他们要把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定位、办学思路,通过部门和单位的实际工作,贯彻落实下去。他们要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要立足本职,胸有全局,既要对上负责,又要对下负责。他们在组织本部门基层教职员工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要积极处理好事务性工作,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全面把握一线教师的工作情绪,以较强的协调能力实现上下沟通,才能创造性地实现即定的工作目标。

高职院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既要防止单纯强调学术的倾向,也要防止单纯强调管理的倾向。高职院校中层干部应该是知识型、科学型的。高校的行政部门不同于政府机关,政府是科层体制,明确要求下级必须对上级负责。高校有着不同于政府的特殊性,高校的行政人员与政府机构的公务员是不一样的。高校的行政人员,要有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胸襟,要有尊重科学、崇尚自由与民主的胆识,为教学和学术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同时,高职院校是知识密集、人才汇粹的地方。中层干部要管理好知识分子,自己必须具备真才实学,具备广泛、合理的知识结构。一个高职院校中层干部如果没有一定的学历层次、学术背景、学风修养以及教学、研究的经历和经验,就难以把握学科发展规律和高职院校工作特点。从高校实际情况看,有一些干部岗位专业性比较强,比如教务处、财务处、科技处的干部以及教学单位的双肩挑干部等,需要配备文化知识较高的人员担任。另一些岗位可以配备一些管理能力较强的人员担任。但是,不论学校哪一部门的干部都要具备现代教育科学知识和现代管理知识。当前高职院校最紧缺的是既懂专业又懂管理的领导干部。因此,要鼓励高学历高职称、年富力强的专家学者从事管理工作,提高自己的领导和管理能力。

二、构建公开平等、规范有序的高职院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一)规范推荐提名

候选人提名是选拔任用高职院校的中层干部的关键环节。《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中要求把民主推荐制度确定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必须程序和基础性环节,明确规定多数人不赞成的不列为考察对象。这一规定的原则精神必须贯彻到高校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中去,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提名往往缺乏严格的程序,对于提名的主体、客体、权限、适用范围等没有详细的规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一些主客观原因,推荐结果很容易出现一些“感情票”、“关系票”、“利益票”,导致民意失真。按照规定的范围、程序和要求,组织有关方面人员参加推荐,确保民主推荐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成为规范推荐提名的重点。在具体的推荐方式上,要坚持集中推荐与平时推荐相结合,署名推荐与无记名推荐相结合,个别座谈推荐与会议推荐相结合,一轮推荐与多种类型推荐相结合,等额推荐与差额推荐相结合等方式,这样可以有效解决“一次推荐定取舍”的弊端。在具体的操作手段上,需特别注意以下四点:一是要在民主推荐前,组织部门要针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要结合教学单位、机关教辅单位的工作性质,制定出岗位职务具体标准和岗位要求,在此基础上,确定民主推荐的对象、范围、数量和时间。二是要合理界定民主推荐的参加范围及参加推荐的人数和合理比例,学术带头人、教师代表、教代会代表应参与推荐。参与推荐的群众应包括对其了解、熟悉的上下左右、方方面面的知情人。三要科学地设计推荐表。设计的项目要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群众推荐的意见,让与会人员能独立思考和填写,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四要通过综合评价,科学确定考察对象,对不同方面、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从中获取相对客观的民意,为学校党委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严格科学考察

干部考察是选拔任用高职院校中层干部的核心环节之一,考察工作能否做到科学、严密、全面、准确,直接关系到高职院校的中层干部选拔工作质量的高低。为了提高考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需要进一步完善考察制度,增强考察工作的科学性。首先,要建立健全考察综合指标体系,细化考察标准。即明确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将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考察内容细化分解,由此衡量干部德、能、绩、勤、廉等方面的表现,透视其本质、主流和发展潜力。其次,要注重考察方式方法。通过个别谈话、座谈、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等方式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征求意见人员范围要涉及主管校级领导、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正副教授、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党支部书记和与工作有关联的处室负责人等。第三,要拓宽考察渠道。使考察工作逐步由学校内部向社会延伸,由中、上层向基层延伸,由领导向群众延伸,由一时向平时延伸,由工作向生活延伸。也就是说不但要考察工作圈情况,还要尽可能地考察生活圈和社交圈情况,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考察格局。第四,要全面深入分析考察结果。把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结合起来,不简单地以印象取人;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起来,不片面地以分数取人;把集中考察与平常了解结合起来,不机械地以票取人。在此基础上,要注重充分运用考察结果,把考察结果作为干部任用时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用人的规则和程序

一是要实行党委讨论干部表决制,防止选人用人的偏差。对高职院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要坚持做到多数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部门认真考察的不讨论,集体讨论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校党委讨论任用干部时,经过充分酝酿,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拟提拔中层干部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赞成票超过应到会者的二分之一的才能提拔任用,工作人员统计票数后当场公布结果,并建立了校党委讨论干部工作档案。二是要认真落实任职前公示制。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的公示制,是近几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一项制度创新,也体现了干部工作中扩大民主的方向。现在很多高职院校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时基本上都采取了公示制,这一制度受到了广大教职工的欢迎,组织部门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程序办事,不能走过场,切实尊重公示结果。在公示时限上下不打折扣,给群众一个充分了解高职院校中层领导干部任用信息的时间。在公示方法上,不能只局限于校园公告,要辅之校园网等其它手段,让更多的“知情人”参与到中层干部选拔工作中来。公示结果无问题,下发任职决定。

三、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一)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选好人用好人,必须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真正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日常监督的长效机制。要坚持并完善推荐责任制、考察责任制和干部任免责任制。进一步强调向组织推荐干部必须对推荐的准确性负责,考察干部要保证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和评价的公正性,保证任免决策的民主性和正确性,以此强化推荐者、考察者、决策者的责任。在此基础上,还要建立相应的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依靠制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同时,制定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增强监督制度的可操作性,减少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确保监督制度覆盖到干部培养、选拔、考核、使用等各环节,避免出现监督“空挡”,使监督制度真正落实到位。二是必须完善监督制约网络,加强组织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坚持“校务公开”、“系务公开”和“部务公开”制度,特别是涉及人财物及教育教学管理的重大问题和师生职工利益的大事都应公开。组织部门要担负起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责任,要不定时地对新任命的领导干部进行跟踪调查,始终使领导干部在组织的监督之下。要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及党内民主生活会的监督功能和防错纠错功能;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期全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任用前公示制度,使整个选拔任用过程始终处在群众的监督之下。在干部任期内,也要拓宽、畅通监督渠道,坚持定期组织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到工会、教代会汇报工作,接受评议。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使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和权力运行始终置于有效的机制保障和制约之下,以避免选拔任用干部出现失察失误,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教职工拥护的领导干部选拔到学校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为保证学校健康稳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健全和完善退出机制

高职院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还应防止重选拔轻管理的倾向。健全和完善退出机制,也是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难点。解决干部能“下”问题,应建立起一套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符合高职院校特点的领导干部能“下”的机制,疏通能“下”的渠道。

首先要建立干部正常更替机制。一是对干部实行系统化管理,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制、试用期制和部分干部聘任制,试行最高任职年龄制度。聘任期满,通过组织考察,称职的可以继任或转任。不称职的,则可以“下”。试用制是进一步考察了解干部的有效途径,是对不胜任现职干部早发现、早帮助、早调整的有效方式。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考核指标必须抓住能集中反映干部素质和水平的关键内容,并尽可能量化、细化,全面反映干部德、能、勤、绩、廉的情况。要扩大参与考核的人员范围,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做到考准、考深、考细。通过科学的考评、可信的凭据,真正实现干部“能下”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使下来的干部“下”的“顺气”。三是要建立领导干部辞职制。要制定相关政策,对领导干部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的原则、条件、程序、处理办法作出系统的规定。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免职、辞职和降职制度的具体条件和实施办法,对政绩平庸者的下岗安置做出明确规定,促进干部正常“下”的运行机制的形成。

其次要制定干部“下”的配套措施。即制定退出岗位后的工作安排、工资待遇、福利保障、组织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一是要做好“下”的干部的安置。一方面,对因年龄原因“下”来的领导干部,采取改任调研员、主任科员等非领导职务的方式,让他们协助本级班子开展工作或专心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另一方面,对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可以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或者平级调整工作岗位,由原岗位调整到适合本人特长的领导岗位。如果以前既从事行政工作又从事教学科研的,可直接免去其行政职务,让其专门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从而较好地调动调整下来的干部的积极性,使他们的作用得以继续发挥。二是要落实好“下”的干部的待遇。对因严重违纪、滥用职权等行为受到纪律处分而“下”的干部,必须降低其工资待遇。对于因量才使用而被安排担任较低领导职务的干部,一般不降低其职级和工资待遇。对那些各方面比较优秀、工作称职,但由于年龄因素和任期因素而“下”的干部,应本着安抚的原则适当予以照顾。通过以上措施,较好地避免了能下工作中容易出现的待遇纠纷,势必有效地减轻改革阻力。三是要加强“下”的干部的教育管理。针对“下”的干部怕丢面子,有失落感等思想和周围的一些议论,学校应始终注意通过谈话谈心,做好“下”的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无论对到龄后退休干部、转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还是对能力欠缺或犯错误的干部,在“下”来前都要坚持谈话制,让他们感觉到领导对他们的关怀与重视,有利于他们正确评价自己,正确对待职务调整,以积极的心态对待新的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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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我镇在中层岗位竞聘工作中,紧密围绕优化干部选拔方式、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着力在科学设置环节、公开阳光操作、差额竞争选拔上下功夫,努力选出一支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社会认可的中层干部队伍。目前止,29位干部通过竞争上岗或民主推荐选拔任相应中层岗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有25人,占总数的86%;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28人,占总数的97%。

一、基本做法与主要成效

(一)周密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发动。镇党委把机关内设机构中层岗位竞争上岗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挂帅、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参加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责任分工,全面研究协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借鉴其他单位做法的基础上,制订了《镇关于开展机关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实施意见》,对选拔范围、参选条件、环节设置、具体时间和工作要求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并在全镇动员大会上进行布置。除了通过会议集中动员、分管领导分别谈话发动机关干部踊跃参与外,还通过会议传达、文件发放等形式在行政村、职能部门及企业层面进行了宣传发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民主推荐、监督,既拓展了选人用人视野,又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二)开展述职评议,深入调查摸底。对于推荐的干部,要求其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总结学习工作情况,并在全体镇

1村干部会议上进行书面述职,接受广大镇村干部的检查和评议,为各办(所、线)、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的民主推荐提供依据。同时,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前的走访座谈,分别从机关、行政村、职能部门三个层次召开座谈会或单独约谈,广泛征求各方对中层岗位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先后有80%以上的机关干部和行政村、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为中层岗位竞争上岗工作顺利开展获取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客观的第一线评议。

(三)平等公开竞聘,民主测评打分。通过资格审查的干部,参加公开竞聘活动角逐中层岗位。竞聘者阐述了各自的工作情况、个人特长、工作打算,不仅平时埋头苦干、成绩明显的同志受到一致肯定,一些充满活力、善于表达的年轻同志也引起了关注。在竞聘环节担任“评委”的,不仅有熟悉的镇村干部,也有不太熟悉的职能部门负责人;设计了《竞聘演讲人员及现职中层干部测评表》、《镇机关干部中层岗位推荐人选表》等表格,由各位“评委”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其结果作为党委集体研究确定人选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综合考察,集体决定人选。根据民主测评、推荐情况和岗位需求,镇党委分别对各位竞聘者的平时表现、岗位胜任符合度等方面情况进行了综合考察,提出任用意见。对镇书记办公会议酝酿的中层岗位聘用方案,镇党委(扩大)会议充分发扬民主,根据个体的性格特征、专业特长、工作经历等因素慎重研究、深入讨论,确保岗位相适、人尽其才。最终集体研究确定出中层岗位拟聘用人选。所

有拟聘用人选均进行组织谈话和任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才正式发文聘任。

(五)任前培训辅导,助其进入角色。为帮助竞争上岗的中层干部尤其是新进中层岗位的干部迅速转变角色、尽快进入工作状态,镇党委在镇委党校对全体中层干部进行为期两天的任前培训。培训内容不仅邀请县委党校老师就如何做好中层干部等方面作辅导,还请镇主要领导就提高中层干部执行力、加强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作了辅导;形式上不仅有领导专家授课,也有学员自主讨论、主题发言。同时,组织中层干部接受廉洁从政警示教育。

(六)加强任期管理,发挥中坚作用。把加强中层干部任期管理,确保中层干部持续发挥中坚作用作为该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重培训,成立机关青年干部学习组,党委班子成员任学习联络员,要求中层干部在定期学习实践中带头,部分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到全体中层。二是重锻炼,中层干部带头抓落实、抓执行,在每季度镇村干部大会上每个大办(所、办事处)负责人轮流上台述职。三是重激励,一方面在工作上给中层干部“压担子”,同时也关心中层干部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为中层干部创业创新、成长成才搭建平台。

(七)严肃工作纪律。规定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七不准”,即:不准超职数配备;不准临时动议研究任免;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改变集体做出的任免决定及建议;不准突击调整中层干部,或干预原任职单位干部的选拔任用;不准在考察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

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不准在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打击报复;不准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拉票。对违反规定的任免事项,不予批准;已做出的任免决定一律无效。

(八)通过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有利于营造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坚持职位、任职资格条件、方法步骤、面试答辩和任免程序等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有了更多的“发言权”。通过竞争上岗,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使干部人才资源得到了一次新的挖掘和开发,进一步拓宽了组织部门选人用人的渠道,为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需要的高素质乡镇后备干部队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的结构,提高乡镇干部的整体素质。通过竞争上岗,使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成为一种实际可能,加快了干部新老交替,进一步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三是增强干部的优胜劣汰观念,激发乡镇干部的进取心。竞争上岗,最大的特点就是公开竞争,这样较好地转变了干部群众普遍存在的一些陈旧思想观念,即变论资排辈为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观念,变照顾迁就为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观念,变坐等“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的观念等。通过竞争上岗,使参与竞争上岗的同志从中看到自己知识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普遍有了压力感和危机感,从而增强了他们学习业务和提高素质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激发了干部奋发进取的内在动力,有效地转变了工作作风,增强了敬业精神,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虽然我镇的中层干部任用选拔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任后管理不甚到位。一些中层干部长期工作在同一环境,接触面较窄,受培训较少,纳新能力较差,创新意识不强,又加工作任务繁重,成长空间较小,容易产生疲软心态和应付心理,影响工作绩效;工作考核结果没有准确运用,导致个别中层干部思想滑坡,以为干好干坏一个样,创先争优意识淡薄,起不到表率作用。

篇6: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试行意见》、《××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若干意见》、《关于××小学校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实施意见》、《××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讨论稿)》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选拔任用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包括教导处正副主任助理、总务处正副主任、助理、大队辅导员等),以及校际间中层干部的选拔交流。学校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可参照本办法。

三、选拔任用的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民主集中制原则

3.依法办事原则

4.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5.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选拔任用条件

1.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3.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中受欢迎。

4.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选拔任用资格:

1.大队辅导员至少有一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

2.在本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因校际间中层干部同级交流的除外)

3.具有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4.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大队辅导员及总务主任职称要求除外);

5.身心健康;

6.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由学校讨论后报总支、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后,破格任用。

六、选拔任用程序

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学校支部负责实施。

(一)本校教师中选拔中层干部的程序:

1、中层干部人选的产生可选择组织选拔或公开竞聘两种程序:

(1)组织选拔的程序:

①民主推荐

A.推荐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B.推荐以召开教职员工会议填写推荐票为主要形式,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C.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召开民主推荐会,教职员工参与率在80%以上,民主推荐会应向与会人员公布

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人员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并组织填写推荐票。

由学校党支部汇总推荐结果,列出推荐集中的人选名单。

②校长提名:

A.根据群众推荐的结果和工作需要,按1:1.5的比例提出符合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资格的人选名单,征求学校党支部意见;

B.部对校长提名人选初审后,应召开全体党员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考察预告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校长。

③确定考察对象

A.党支部应根据民主推荐和校长提名人选的测评结果,经与校长酝酿后,召开支部委员会议(无支委会的学校应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讨论),可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确定考察对象。

B.委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既要充分重视民主推荐、测评的结果,又要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但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C.校长和党支部充分酝酿的人选,不提交支部委员会讨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D.的考察对象报党总支审议,党总支必须在7天内给予答复。有不同意见再进行酝酿或报组织干部科。

(2)通过竞聘产生中层干部人选的程序:

①竞聘的组织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组成由校长、书记、党支部成员、行政、教代会代表等人员组成的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小组。

②公布拟聘中层干部岗位、职数及任职条件,组织教师自荐及群众推荐。③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小组列出教师自荐及群众推荐较为集中者的名单。并根据情况任职条件等要求,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竞聘人选名单。

④竞聘演讲:

A.演讲由竞聘工作小组主持实施。

B.演讲的内容、时间、地点由竞聘工作小组提前三天通知。

C.演讲后竞聘人应当场进行答辩,并由竞聘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进行评价。

D.工作小组汇总评价情况,并据此确定考察对象。

2、党支部考察

(1)支部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2)如下

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

采取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表、查阅资料等考察方式,广泛深入地

了解情况;

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

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主要缺点

和不足,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任用建议等内容。一经任职,考

察材料要归入学校党支部文书档案。

(3)考察组由两名党员组成(有支委的学校其中一人必须是党的组织委员)。

考察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纪律,考察材料要签署考察人姓名及日期,对考察材料负责。

(4)个别谈话的对象一般不少于15人,范围为学校校务会成员,中层干部,党

员教师代表、民主党派教师代表,考察对象所在组室的同事和其他有关人员。

(5)党支部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或全体党员会议,并可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听取考察组考察情况汇报,并就考察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党支部意见或建议。

3、校务会议讨论和校长决定

(1)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由学校党支部负责人(如校长兼书记可由支委成员

代行,无支委的学校由总支指定一名党员)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公开竞聘、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后,由校长决定;

(2)如果校务会议讨论意见有严重分歧,一般应暂缓决定,待条件成熟后,再行讨论。

(3)经校长决定后的拟任人选,须上报党总支,经党总支审定。总支在7天内予以答复。

4、任职

(1)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在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后对拟任对象进行校

内公示。公示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

职手续;

(2)实行职务聘任制。每届聘期为一~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3)决定聘用的干部,由党支部同本人进行任前谈话,反馈考察评价,指出努力方向,提出廉洁自律、群众观念、组织纪律等要求,干部的任职时间,以聘任之日起算,并由学校发给聘任书。

(4)中层干部任职年龄的上限一般为男不超过57周岁,女不超过52周岁,特殊情况需报上级领导。

(二)从外校调入的教师,担任学校中层干部,须经以下程序:

1、校长收集有关人选的情况资料,包括:工作经历、学历、工作能力、特

长、原学校工作情况等,交党支部讨论,形成党支部意见。

2、如确定人选,将名单报党总支,7天内给予答复。

3、校务会议讨论和校长决定。

4、确定的人选应在拟担任的岗位上挂职锻炼一年,一年后由学校按“本校教师中选拔中层干部的程序”进行操作。

(三)校际间中层干部交流:

1、校长收集有关人选的情况资料,包括:工作经历、学历、工作能力、特长、原学校

中层干部岗位工作情况等,交党支部讨论,形成党支部意见。

2、如确定人选,将名单报党支部在7天内给予答复。

3、校务会议讨论和校长决定。

4、确定的人选实行职务聘任制,聘期同前。

七、回避

1、学校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2、干部考察组成员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八、考核及免职

(一)考核:

1、学校党支部每年对中层干部考核一次,考核采取全员民主测评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2、全员测评的项目后附。

(二)免职:

学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1、达到任职年龄上限的。

2、在考核、干部民主测评中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超过参加测评人数的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3、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

4、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的。

免职手续:

学校党支部向党总支汇报,并征得党总支同意。

九、纪律和监督

1、选拔任用学校中层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并遵守中共中央颁布的《党

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各项纪律;

2、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以及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

3、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由上级组织部门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学校党政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对干部选拔聘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群众有权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如情况属实,视后果轻重,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十、附则

本试行办法由党支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中共××××× 小学党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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