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标准(精选十篇)
灯具标准 篇1
汽车灯具被人们形象地比喻为车辆的眼睛。夜间行车,驾驶员借助灯具的照明和信号看清车辆周围及其他车辆或行人。当车辆要进行转弯时,通过车上的信号灯向周围的其他车辆和行人发出相应的转弯或制动信号,以引起注意,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正是由于汽车灯具是最为重要的汽车主动安全部件,我国政府早在推出强制性认证之前,就制定了汽车灯具强制性检测规定。世界各国对于汽车灯具安全法规和标准也给予高度的重视。
1我国汽车灯具安全标准现状
汽车灯具安全标准在我国汽车强制性标准体系中所占数量最多。目前我国M、N、0类汽车灯具强制性国家标准共有14项,占我国已发布的汽车强制性标准总数的1/5。这14项标准中,包括一个整车的灯具安装标准GB 4785-2007《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其余灯具产品则制定相应的配光性能标准。而按照产品分类,则可分为照明类灯具和信号类灯具(含回复反射器)。照明类灯具包括前照灯、前雾灯、前位侧灯、后位灯、倒车灯、后雾灯、后牌照板灯和驻车灯等;信号类灯具包括示廓灯、制动灯、转向信号灯和侧标志灯等。另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相关资料显示,目前还有汽车昼间行驶灯配光性能、汽车用LED前照灯、货车及挂车车身反光标示灯等多项汽车灯具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在制修订过程中,不久后即将发布实施。
2 ECE汽车灯具法规现状
欧洲ECE (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汽车技术法规,由欧洲经济委员会下设的车辆制造专业组(WP 29)负责制修订。而汽车灯具法规也一直是ECE法规工作的重点,WP 29专门成立灯光及光信号工作组(GRE)负责该方面技术法规的工作。到目前为止,WP 29共制定127项ECE汽车技术法规,其中有30多项是关于汽车灯光方面的,约占整个ECE法规的1/3。其中,有关前照灯15项,光信号及后牌照板照明装置10项,白炽灯泡3项,灯光与光信号装置的安装4项,反射器及标志牌5项。欧洲ECE法规体系是目前全球最具权威的汽车技术性法规体系。为适应汽车工业技术的不断发展,ECE法规一直在不断修订和补充更新,以保证利用现代技术提高车辆行驶的安全性。ECE灯光法规的制修订工作是基于两个方面进行的:其一,为适应汽车灯具技术发展的需要,保证车辆行驶的安全性;其二,进行欧、美、日汽车法规的协调,以求达到世界范围内汽车技术法规的统一。
3我国汽车灯具安全标准与ECE法规体系的对比
3.1我国汽车灯具安全强制性国标以ECE法规为参照体系,并积极采用ECE法规
国际上,汽车灯具标准法规主要有两大体系:欧洲ECE体系和美国SAE体系。全球采用欧洲ECE体系的国家己相当广泛,远远超出欧洲范围。因此,针对我国的国情与国际上的综合发展趋势,国内的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就国际两种不同体系的灯具在各种道路条件下照明状况进行了大量的对比试验和论证工作。结果表明,在我国道路条件下,采用ECE体系的前照灯对行车安全更加有利。因此,我国最终选择了欧洲ECE体系作为我国汽车灯光标准的参照体系,并积极采用ECE法规作为我国强制性标准。
我国现行M、N、0类汽车灯具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基本采用ECE相关法规(见表1),14件国家标准大部分与ECE法规为非等效采用(NEQ)关系。通过进一步分析可见,在采用ECE法规的过程中,我国标准中均删除了管理性条款,少部分标准则修改了试验方法或检验规则。而大部分技术要求均与ECE法规中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各标准法规差异主要如下:
3.1.1 GB 4599-2007与ECE R1:1998、ECE R5:1998、ECE R20:1998、ECE R31:1998、ECE R112:2001主要差异为:删除了管理条款;删除了部分附件;删除了检验规则,并修改了试验方法;增加了相关灯丝灯泡和封闭式灯光组的光电性能表和电性能表。主要技术要求与法规一致。
3.1.2 GB 4660-2007与ECE R19:2000主要差异为:删除了管理条款;删除附录中部分内容;增加了相关灯丝灯泡的光电性能和电性能表;增加了检验规则,并修改了试验方法。
3.1.3 GB 5920-2008与ECE R7 REV4主要差异为:删除管理条款,删除了“制造厂一致性检验的最低要求”附件,增加了检验规则。主要技术要求与法规一致。
3.1.4 GB 15235-2007与ECE R23:2002主要差异为:删除管理条款;删除了部分附件;增加了检验规则。主要技术要求与法规一致。
3.1.5 GB 4785-2007与ECE R48:2001主要差异为:删除了法规中有关管理方面的部分章节和附录。主要技术要求与法规一致。
3.1.6 GB 11554-2008与ECE R38 Rev2 Amend2主要差异为:修改了第一章的范围;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法规中有关管理方面的内容;增加了检验规则。主要技术要求与法规一致。
3.1.7 GB 11564-2008与ECE R3:2005主要差异为:修改了范围,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有关管理方面的部分章节和附录。主要技术要求与法规一致。
3.1.8 GB 17509-2008与ECE R6 REV3 AMEND5主要差异为:删除了管理条款;删除了部分附件;增加了检验规则。主要技术要求与法规一致。
3.1.9 GB 18409-2001与ECE R77:2000主要差异为:本标准除管理条例外,技术内容等同。
3.1.10 GB 21259-2007与ECE R98:2003主要差异为:删除了管理条款,增加了检验规则,并修改了试验方法。主要技术要求与法规一致。
3.1.11 GB 19151-2003与ECE R27:2003主要差异为:管理条款没有纳入;ECE R 27中要求做完一般要求和形状尺寸检验后即对4只样品进行耐温性试验,而本标准把耐温性试验放在了测量CIL值后进行,并且由4只改为2只。
3.2我国汽车灯具安全强制性国标紧跟ECE法规的同时,也存在标准滞后等问题
由于世界经济一体化以及汽车工业快速发展等原因,我国近几年加快了ECE法规转化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速度。尽管我国的汽车灯光标准积极紧跟并采用ECE法规,但在标准制定的进度上,仍比ECE法规滞后3~5年。因此,使得我国标准的部分技术参数、检测方法和判断依据因ECE的修改而存在差异,甚至部分标准技术要求落后于ECE法规。例如,GB 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是汽车灯具安装的重要强制性标准之一。而在过去的20年中,我国仅进行了3次修订。而本标准对应的ECE R48其修订频率是所有ECE法规中最高的。在GRE工作组每年召开的两次会议上都会有代表提出对ECE R48修改的内容。我国现行的GB 4785-2007是NEQ2001版本ECE R48。然而,ECE R48则经过多次修订,目前现行的版本为2008版(Rev.1/Add.47/Rev.5)。因此,GB 4785标准仍滞后于现行的ECE R48法规,在技术要求上也存在一定差异。GB4785-2007的4.1.10.1条规定,当人站在车的前方,向车的尾部看去,不能见到红光(如图1所示)。ECE R48:2008法规也是如此规定,但红色侧标志灯除外(见表2)。红色侧标志灯虽然在车前方能见到,但信号可见度很小,因此,当夜间行驶时,不影响对方车辆驾驶员对信号的辨别。目前国内很多车辆尾部也装有红色侧标志灯,如果GB 4785-2007的主体部分的要求不作修改,将会影响标准的实施。如此看来,ECE R48:2008法规比我国GB 4785-2007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更强。
4结语
随着ECE灯光法规的不断更新,我国的汽车灯光标准一方面应适当加快步伐,及时跟进,积极采用;另一方面对于我国汽车灯具行业而言,要注重与ECE等国际标准组织的信息沟通,更要做好自身汽车灯光的标准体系建设工作,不能一味被动接受,应积极参与到国际灯光法规和标准的制修订中。
参考文献
[1] 豪彦.我国汽车强制性标准发展动态(二)--主动安全标准(灯光)[J].汽车与配件,2004,5.
[2] 徐志强.汽车灯具安装标准中欧之技术差异分析[J].上海汽车,2008,12.
灯具、吊扇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篇2
灯具、吊扇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范围
本施工工艺标准适用于室内、外电气照明、灯具及吊扇安装工程。不适用于特殊场所,如矿井,船舶等地的电气照明灯具及吊扇安装工程。
2、施工准备
2.1材料要求:
2.1.1各型灯具:灯具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规定。灯内配线严禁外露,灯具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灯箱歪翘等现象。所有灯具应有产品合格证。
2.1.2灯具导线:照明灯具使用的导线其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500V,其最小线芯截面应符合表3-37所示的要求。
线芯最小允许截面
表3-37
安装场所的用途
线芯最小截面(mm2)
铜芯软线
铜线
铝线
照明用灯头线
民用建筑室内
工业建筑室内
室外
0.4
0.5
1.0
0.5
0.8
1.0
2.5
2.5
2.5
移动式用电设备
生活用
生产用
0.4
1.0
—
—
—
—
2.1.3吊扇:其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扇叶不得有变形现象,有吊杆时应考虑吊杆长短、平直度问题,并有产品合格证。
2.1.4塑料(木)台:塑料台应有足够的强度,受力后无弯翘变形等现象;木台应完整,无劈裂。油漆完好无脱落。
2.1.5吊管:采用钢管做为灯具的吊管时,钢管内径一般不小于10mm。
2.1.6吊钩:花灯的吊钩其圆钢直径不小于吊挂销钉的直径,且不得小于6mm;吊扇的挂钩不应小于悬挂销钉的直径,且不得小于10mm。
2.1.7瓷接头:应完好无损,所有配件齐全。
2.1.8支架:必须根据灯具的重量选用相应规格的镀锌材料做成支架。
2.1.9灯卡具(爪子):塑料灯卡具(爪子)不得有裂纹和缺损现象。
2.1.10其它材料:胀管、木螺丝、螺栓、螺母、垫圈、弹簧、灯头铁件、铅丝、灯架、灯口、日光灯脚、灯泡、灯管、镇流器、电容器、起辉器、起辉器座、熔断器、吊盒(法兰盘)、软塑料管,自在器、吊链、线卡子、灯罩、尼龙丝网、焊锡、焊剂(松香、酒精)、橡胶绝缘带、粘塑料带、黑胶布、砂布、抹布、石棉布等。
2.2主要机具:
2.2.1红铅笔、卷尺、小线、线坠、水平尺、手套、安全带、扎锥。
2.2.2手锤、錾子、钢锯、锯条、压力案子、扁锉、圆锉、剥线钳、扁口钳、尖嘴钳、丝锥、一字改锥、十字改锥。
2.2.3活扳子、套丝板、电炉、电烙铁、锡锅、锡勺、台钳等。
2.2.4台钻、电钻、电锤、射钉枪、兆欧表、万用表、工具袋、工具箱、高凳等。
2.3作业条件:
2.3.1在结构施工中做好预埋工作,混凝土楼板应预埋螺栓,吊顶内应预下吊杆。
2.3.2盒子口修好,木台、木板油漆完。
2.3.3对灯具安装有影响的模板、脚手架已拆除。
2.3.4顶棚、墙面的抹灰工作、室内装饰浆活及地面清理工作均已结束。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检查灯具吊扇——组装灯具吊扇——安装灯具吊扇——通电试运行
3.2灯具、吊扇检查:
3.2.1灯具检查:
3.2.1.1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检查灯具是否符合要求:(a):在易燃和易爆场所应采用防爆式灯具;(b)有腐蚀性气体及特征潮湿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式灯具,灯具的各部件应做好防腐处理;(c)潮湿的厂房内和户外的灯具应采用有汇水孔的封闭式灯具;(d)多尘的场所应根据粉尘的浓度及性质,采用封闭式或密闭式灯具;(e)灼热多尘场所(如出钢、出铁、轧钢等场所)应采用投光灯;(f)可能受机械损伤的厂房内,应采用有保护网的灯具;(g)震动场所(如有锻锤、空压机、桥式起重机等),灯具应有防震措施(如采用吊链软性连接);(h)除开敞式外,其它各类灯具的灯泡容量在100W及以上者均应采用瓷灯口。
3.2.1.2灯内配线检查:
(a)灯内配线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
(b)穿入灯箱的导线在分支连接处不得承受额外应力和磨损,多股软线的端头需盘圈,涮锡;
(c)灯箱内的导线不应过于靠近热光源,并应采取隔热措施。
(d)使用螺灯口时,相线必须压在灯芯柱上;
(e)日光灯接线见图3.2.1.2。
图3.2.1.2日光灯接线图
3.2.1.3特征灯具检查:
(a)各种标志灯的指示方向正确无误;
(b)应急灯必须灵敏可靠;
(c)事故照明灯具应有特殊标志;
(d)供局部照明的变压器必须是双圈的,初次级均应装有熔断器;
(e)携带式局部照明灯具用的导线,宜采用橡套导线,接地或接零线应在同一护套内。
3.2.2吊扇检查
3.2.2.1吊扇的各种零配件是否齐全。
3.2.2.2扇叶有无变形和受损现象。
3.2.2.3吊杆上的悬挂销钉必须装设防震橡皮垫及防松装置。
3.3灯具、吊扇组装:
3.3.1灯具组装:
3.3.1.1组合式吸顶花灯的组装:
a首先将灯具的托板放平,如果托板为多块拼装而成,就要将所有的边框对齐,并用螺丝固定,将其连成一体,然后按照说明书及示意图把各个灯口装好。
b确定出线和走线的位置,将端子板(瓷接头)用机螺丝固定在托板上。
c根据已固定好的端子板(瓷接头)至各灯口的距离掐线,把掐好的导线削出线芯,盘好圈后,进行涮锡。然后压入各个灯口,理顺各灯头的相线和零线,用线卡子分别固定,并且按供电要求分别压入端子板。
3.3.1.2吊顶花灯组装:
首先将导线从各个灯口穿到灯具本身的接线盒里。一端盘圈、涮锡后压入各个灯口。理顺各个灯头的相线和零线,另一端涮锡后根据相序分别连接,包扎并甩出电源引入线,最后将电源引入线从吊杆中穿出。
3.3.2吊扇的组装要求:
3.3.2.1严禁改变扇叶角度。
3.3.2.2扇叶的固定螺钉应有尽有防松装置。
3.3.2.3吊杆之间,吊杆与电机之间,螺纹连接的啮合长度不得小于20mm,并且必须有防松装置。
3.4灯具、吊扇安装:
3.4.1灯具安装:
3.4.1.1普通灯具安装:
a塑料(木)台的安装。将接灯线从塑料(木)台的出线孔中穿出,将塑料(木)台紧贴住建筑物表面,塑料(木)台的安装孔对准灯头盒螺孔,用机螺丝将塑料(木)台固定牢固。如果在圆孔楼板上固定塑料(木)台,应按图的方法施工。
b把从塑料(木)台甩出的导线留出适当维修长度,削出线芯,然后推入灯头盒内,线芯应高出塑料(木)台的台面。用软线在接灯线芯上缠绕5~7圈后,将灯线芯折回压紧。用粘塑料带和黑胶布分层包扎紧密。将包扎好的接头调顺,扣于法兰盘内,法兰盘(吊盒、平灯口)应与塑料(木)台的中心找正,用长度小于20mm的木螺丝固定。
图3.4.1.1圆孔上固定塑料(木)台做法
c自在器吊灯安装:首先根据灯具的安装高度及数量,把吊线全部预先掐好,应保证在吊线全部放下后,其灯泡底部距地面高度为800~1100mm之间。削出线芯,然后盘圈、涮锡、砸扁。根据已掐好的吊线长度断取软塑料管,并将塑料管的两端管头剪成两半,其长度为20mm,然后把吊线穿入塑料管。把自在器穿套在塑料管上。将吊盒盖和灯口盖分别套入吊线两端,挽好保险扣,再将剪成两半的软塑料管端子紧密搭接,加热粘合,然后将灯线压在吊盒和灯口螺柱上。如为螺钉口,找出相线,并作好标记,最后按塑料(木)台安装接头方法将吊线灯安装好。
3.4.1.2日光灯安装:
a吸顶日光灯安装:根据设计图确定出日光灯的位置,将日光灯贴紧建筑物表面,日光灯的灯箱应完全遮盖住灯头盒,对着灯头盒的位置打好进线孔,将电源线甩入灯箱,在进线孔处应套上塑料管以保护导线。找好灯头盒螺孔的位置,在灯箱的底板上用电钻打好孔,用机螺丝拧牢固,在灯箱的另一端应使用胀管螺栓加以固定。如果日光灯是安装在吊顶上的,应该用自攻螺丝将灯箱固定在龙骨上。灯箱固定好后,将电源线压入灯箱内的端子板(瓷接头)上。把灯具的反光板固定在灯箱上,并将灯箱调整顺直,最后把日光灯管装好。
b吊链日光灯安装:根据灯具的安装高度,将全部吊链编好,把吊链挂在灯箱挂钩上,并且在建筑物顶棚上安装好塑料(木)台,将导线依顺序偏叉在吊链内,并引入灯箱,在灯箱的进线孔处应套上软塑料管以保护导线,压入灯箱内的端子板(瓷接头)内。将灯具导线和灯头盒中甩出的电源线连接,并用粘塑料带和黑胶布分层包扎紧密。理顺接头扣于法兰盘内,法兰盘(吊盒)的中心应与塑料(木)台的中心对正,用木螺丝将其拧牢固。将灯具的反光板用机螺丝固定在灯箱上,调整好灯脚,最后将灯管装好。
3.4.1.3各型花灯安装:
a组合式吸顶花灯安装:根据预埋的螺栓和灯头盒的位置,在灯具的托板上用电钻开好安装孔和出线孔,安装时将托板托起,将电源线和从灯具甩出的导线连接并包扎严密。应尽可能的把导线塞入灯头盒内,然后把托板的安装孔对准预埋螺栓,使托板四周和顶棚贴紧,用螺母将其拧紧,调整好各个灯口,悬挂好灯具的各种装饰物,并上好灯管和灯泡。
b吊式花灯安装:将灯具托起,并把预埋好的吊杆插入灯具内,把吊挂销钉插入后要将其尾部掰开成燕尾状,并且将其压平。导线接好头,包扎严实,理顺后向上推起灯具上部的扣碗,将接头扣于其内,且将扣碗紧贴顶棚,拧紧固定螺丝。调整好各个灯口。上好灯泡,最后再配上灯罩。
3.4.1.4光带的安装:
根据灯具的外型尺寸确定其支架的支撑点,再根据灯具的具体重量经过认真核算,选用支架的型材制做支架,做好后,根据灯具的安装位置,用预埋件或用胀管螺栓把支架固定牢固。轻型光带的支架可以直接固定在主龙骨上;大型光带必须先下好预埋件,将光带的支架用螺丝固定在预埋件上,固定好支架,将光带的灯箱用机螺丝固定在支架上,再将电源线引入灯箱与灯具的导线连接并包扎紧密。调整各个灯口和灯脚,装上灯泡和灯管,上好灯罩,最后调整灯具的边框应与顶棚面的装修直线平行。如果灯具对称安装,其纵向中心轴线应在同一直线上,偏斜不应大于5mm。
3.4.1.5壁灯的安装:
先根据灯具的外形选择合适的木台(板)或灯具底托把灯具摆放在上面,四周留出的余量要对称,然后用电钻在木板上开好出线孔和安装孔,在灯具的底板上也开好安装孔,将灯具的灯头线从木台(板)的出线孔中甩出,在墙壁上的灯头盒内接头,并包扎严密,将接头塞入盒内。把木台或木板对正灯头盒,贴紧墙面,可用机螺丝将木台直接固定在盒子耳朵上,如为木板就应该用胀管固定。调整木台(板)或灯具底托使其平正不歪斜,再用机螺丝将灯具拧在木台(板)或灯具底托上,最好配好灯泡,灯伞或灯罩。安装在室外的壁灯,其台板或灯具底托与墙面之间应加防水胶垫,并应打好泄水孔。
3.4.2特殊灯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3.4.2.1行灯安装:
(a)电压不得超过36V;
(b)灯体及手柄应绝缘良好,坚固耐热,耐潮湿;
(c)灯头与灯体结合紧固,灯头应无开关;
(d)灯泡外部应有金属保护网;
(e)金属网、反光罩及悬吊挂钩,均应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分上。
在特别潮湿场所或导电良好的地面上,或工作地点狭窄,行动不便的场所(如在锅炉内、金属容器内工作),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3.4.2.2携带式局部照明灯具所用的导线宜采用橡套软线,接地或接零线应在同一护套线内。
3.4.2.3手术台无影灯安装:
(a)固定螺丝的数量,不得少于灯具法兰盘上的固定孔数,且螺栓直径应与孔径配套;
(b)在混凝土结构上,预埋螺栓应与主筋相焊接,或将挂钩末端弯曲与主筋绑扎锚固;
(c)固定无影灯底座时,均须采用双螺母。
3.4.2.4安装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有防止其碎裂后向下溅落的措施(除设计要求外),一般可用透明尼龙丝编织的保护网,网孔的规格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4.2.5金属卤化物灯(钠铊铟灯、镝灯等)安装:
(a)灯具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电源线应经接线柱连接,并不得使电源线靠近灯具的表面;(b)灯管必须与触发器和限流器配套使用。
3.4.2.6投光灯的底座应固定牢固,按需要的方向将驱轴拧紧固定。
3.4.2.7事故照明的线路和白织灯泡容量在100W以上的密封安装时,均应使用BV-105型的耐温线。
3.4.2.836V及其以上照明变压器安装;(a)变压器应采用双圈的,不允许采用自耦变压器。初级与次级应分别在两盒内接线;(b)电源侧应有短路保护,其熔丝的额定电流不应大于变压器的额定电流;(c)外壳、铁芯和低压侧的一端或中心点均应接保护地线。
3.4.2.9手术室工作照明回路要求:1.照明配电箱内应装有专用的总开关及分路开关;2.室内灯具应分别接在两条专用的回路上。
3.4.2.10公共场所的安全灯应装有双灯。
3.4.2.11固定在移动结构(如活动托架等)上的局部照明灯具的敷线要求:(a)导线的最小截面应符合表;(b)导线应敷于托架的内部;(c)导线不应在托架的活动连接处受到拉力和磨损,应加套塑料套予以保护。
3.4.3吊扇安装:
将吊扇托起,并把预埋的吊钩将吊扇的耳环挂牢。然后接好电源结头,注意多股软铜导线盘圈涮锡后进行包扎严密,向上推起吊杆上的扣碗,将结头扣于其内,紧贴建筑物表面,拧紧固定螺丝。
3.5通电试运行:
灯具、吊扇、配电箱(盘)安装完毕,且各条支路的绝缘电阻摇测合格后,方允许通电试运行。通电后应仔细检查和巡视,检查灯具的控制是否灵活、准确;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吊扇的转向及调带开关是否正确,如果发现问题必须先断电,然后查找原因进行修复。
4、质量标准
4.1基本规定
4.1.1一般规定
4.1.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3.0.1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1.1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气调试人员等,按有关要求持证上岗:
4.1.1.1.2安装和调试用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使用时在有效期内。
4.1.1.2动力和照明工程的漏电保护装置应做模拟动作试验。
4.1.1.3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4.1.2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
4.1.2.1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4.1.2.2因有异议送有资质试验室进行抽样检测,试验室应出具检测报告,确认符合本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4.1.2.3依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的新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4.1.2.4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4.1.2.5经批准的免检产品或认定的名牌产品,当进场验收时,宜不做抽样检测。
4.1.2.6照明灯具及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4.1.2.6.1查验合格证,新型气体放电灯具有随带技术文件;
4.1.2.6.2外观检查:灯具涂层完整,无损伤,附件齐全。防爆灯具铭牌上有防爆标志和防爆合格证号,普通灯具有安全认证标志;
4.1.2.6.3对成套灯具的绝缘电阻、内部接线等性能进行现场抽样检测。灯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MQ,内部接线为铜芯绝缘电线,芯线截面积不小于0.5mm2,橡胶或聚氯乙烯(PVC)绝缘电线的绝缘层厚度不小于0.6mm。对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灯具(水下灯及防水灯具)的密闭和绝缘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4.1.2.7开关、插座、接线盒和风扇及其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4.1.2.7.1查验合格证,防爆产品有防爆标志和防爆合格证号,实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安全认证标志:
4.1.2.7.2外观检查:开关、插座的面板及接线盒盒体完整、无碎裂、零件齐全,风扇无损坏,涂层完整,调速器等附件适配;
4.1.2.7.3对开关、插座的电气和机械性能进行现场抽样检测。检测规定如下:
1)不同极性带电部件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小于3mm;
2)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MQ:
3)用自攻锁紧螺钉或自切螺钉安装的,螺钉与软塑固定件旋合长度不小于8mm,软塑固定件在经受10次拧紧退出试验后,无松动或掉渣,螺钉及螺纹无损坏现象;
4)金属间相旋合的螺钉螺母,拧紧后完全退出,反复5次仍能正常使用。
4.1.2.7.4对开关、插座、接线盒及其面板等塑料绝缘材料阻燃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4.1.3工序交接确认
4.1.3.1照明灯具安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4.1.3.1.1安装灯具的预埋螺栓、吊杆和吊顶上嵌入式灯具安装专用骨架等完成,按设计要求做承载试验合格,才能安装灯具;
4.1.3.1.2影响灯具安装的模板、脚手架拆除:顶棚和墙面喷浆、油漆或壁纸等及地面清理工作基本完成后,才能安装灯具:
4.1.3.1.3导线绝缘测试合格,才能灯具接线:
4.1.3.1.4高空安装的灯具,地面通断电试验合格,才能安装。
4.1.3.2照明开关、插座、风扇安装:吊扇的吊钩预埋完成:电线绝缘测试应合格,顶棚和墙面的喷浆、油漆或壁纸等应基本完成,才能安装开关、插座和风扇。
4.1.3.3照明系统的测试和通电试运行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4.1.3.3.1电线绝缘电阻测试前电线的接续完成;
4.1.3.3.2照明箱(盘)、灯具、开关、插座的绝缘电阻测试在就位前或接线前完成:
4.1.3.3.3备用电源或事故照明电源作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前拆除负荷,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合格,才能做有载自动投切试验:
4.1.3.3.4电气器具及线路绝缘电阻测试合格,才能通电试验:
4.1.3.3.5照明全负荷试验必须在本条的1、2、4完成后进行。
4.2普通灯具安装
4.2.1主控项目
4.2.1.1灯具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1.1灯具重量大于3kg时,固定在螺栓或预埋吊钩上:
4.2.1.1.2软线吊灯,灯具重量在0.5kg及以下时,采用软电线自身吊装:大于0.5kg的灯具采用吊链,且软电线编叉在吊链内,使电线不受力;
4.2.1.1.3灯具固定牢固可靠,不使用木楔。每个灯具固定用螺钉或螺栓不少于2个;当绝缘台直径在75mm及以下时,采用1个螺钉或螺栓固定。
4.2.1.2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mm。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载试验。
4.2.1.3当钢管做灯杆时,钢管内径不应小于10mm,钢管厚度不应小于1.5mm。
4.2.1.4固定灯具带电部件的绝缘材料以及提供防触电保护的绝缘材料,应耐燃烧和防明火。
4.2.1.5当设计无要求时,灯具的安装高度和使用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5.1一般敞开式灯具,灯头对地面距离不小于下列数值(采用安全电压时除外):
1)室外:2.5m(室外墙上安装);
2)厂房:2.5m
3)室内:2m:
4)软吊线带升降器的灯具在吊线展开后:0.8m。
4.2.1.5.2危险性较大及特殊危险场所,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使用额定电压为36V及以下的照明灯具,或有专用保护措施。
4.2.1.6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4.2.2一般项目
4.2.2.1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积应符合表4.2.2.1的规定。
表4.2.2.1导线线芯最小截面积(mm2)
灯具安装的场所及用途
线芯最小截面积
铜芯软线
铜线
铝线
灯头线
民用建筑室内
O.5
0.5
2.5
工业建筑室内
0.5
1.O
2.5
室外
1.0
1.0
2.5
4.2.2.2灯具的外形、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4.2.2.2.1灯具及其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涂层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4.2.2.2.2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做保护扣,两端芯线搪锡;当装升降器时,套塑料软管,采用安全灯头;
4.2.2.2.3除敞开式灯具外,其他各类灯具灯泡容量在1OOW及以上者采用瓷质灯头:
4.2.2.2.4连接灯具的软线盘扣、搪锡压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接于螺口灯头中间的端子上:
4.2.2.2.5灯头的绝缘外壳不破损和漏电;带有开关的灯头,开关手柄无裸露的金属部分。
4.2.2.3变电所内,高低压配电设备及裸母线的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
4.2.2.4装有白炽灯泡的吸顶灯具,灯泡不应紧贴灯罩;当灯泡与绝缘台间距离小于5mm时,灯泡与绝缘台间应采取隔热措施。
4.2.2.5安装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采取防止玻璃罩碎裂后向下溅落的措施。
4.2.2.6投光灯的底座及支架应固定牢固,枢轴应沿需要的光轴方向拧紧固定。
4.2.2.7安装在室外的壁灯应有泄水孔,绝缘台与墙面之间应有防水措施。
4.3专用灯具安装
4.3.1主控项目
4.3.1.136V及以下行灯变压器和行灯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4.3.1.1.1行灯电压不大于36V,在特殊潮湿场所或导电良好的地面上以及工作地点狭窄、行动不便的场所行灯电压不大于12V:
4.3.1.1.2变压器外壳、铁芯和低压侧的任意一端或中性点,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4.3.1.1.3行灯变压器为双圈变压器,其电源侧和负荷侧有熔断器保护,熔丝额定电流分别不应大于变压器一次、二次的额定电流;
4.3.1.1.4行灯灯体及手柄绝缘良好,坚固耐热耐潮湿:灯头与灯体结合紧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反光罩及悬吊挂钩,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手柄上。
4.3.1.2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灯具(水下灯及防水灯具)的等电位联结应可靠,且有明显标识,其电源的专用漏电保护装置应全部检测合格。自电源引入灯具的导管必须采用绝缘导管,严禁采用金属或有金属护层的导管。
4.3.1.3手术台无影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3.1固定灯座的螺栓数量不少于灯具法兰底座上的固定孔数,且螺栓直径与底座孔径相适配;螺栓采用双螺母锁固;
4.3.1.3.2在混凝土结构上螺栓与主筋相焊接或将螺栓末端弯曲与主筋绑扎锚固;
4.3.1.3.3配电箱内装有专用的总开关及分路开关,电源分别接在两条专用的回路上,开关至灯具的电线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的铜芯多股绝缘电线。
4.3.1.4应急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4.1应急照明灯的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另有一路电源供电;或者是独立于正常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供电:或由蓄电池柜供电或选用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具;
4.3.1.4.2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电源转换时间为:疏散照明≤15s;备用照明≤15s(金融商店交易所≤1.5s);安全照明≤0.5s
4.3.1.4.3疏散照明由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安全出口标志灯距地高度不低于2m,且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里侧的上方:
4.3.1.4.4疏散标志灯安装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应安装在1m以下的墙面上。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大于20m(人防工程不大于10m);
4.3.1.4.5疏散标志灯的设置,不影响正常通行,且不在其周围设置容易混同疏散标志灯的其他标志牌等;
4.3.1.4.6应急照明灯具、运行中温度大于60"C的灯具,当靠近可燃物时,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当采用白炽灯,卤钨灯等光源时,不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物件上;
4.3.1.4.7应急照明线路在每个防火分区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有防火隔堵措施;
4.3.1.4.8疏散照明线路采用耐火电线、电缆,穿管明敷或在非燃烧体内穿刚性导管暗敷,暗敷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电线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的铜芯绝缘电线。
4.3.1.5防爆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防爆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5.1灯具的防爆标志、外壳防护等级和温度组别与爆炸危险环境相适配。当设计
无要求时,灯具种类和防爆结构的选型应符合表4.3.1.5.1的规定;
表4.3.1.5.1灯具种类和防爆结构的选型
爆炸危险区域防爆结构
照明设备种类
I区
II区
隔爆型
d
增安型
e
隔爆型
d
增安型
e
固定式灯
o
×
o
o
移动式灯
△
o
携带式电池灯
O
o
镇流器
o
△
o
o
注:O为适用:△为慎用;×为不适用。
4.3.1.5.2灯具配套齐全,不用非防爆零件替代灯具配件(金属护网、灯罩、接线盒等);
4.3.1.5.3灯具的安装位置离开释放源,且不在各种管道的泄压口及排放口上下方安装灯具;
4.3.1.5.4灯具及开关安装牢固可靠,灯具吊管及开关与接线盒螺纹啮合扣数不少于5扣,螺纹加工光滑、完整、无锈蚀,并在螺纹上涂以电力复合酯或导电性防锈酯;
4.3.1.5.5开关安装位置便于操作,安装高度1.3m。
4.3.2一般项目
4.3.2.136V及以下行灯变压器和行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3.2.1.1行灯变压器的固定支架牢固,油漆完整;
4.3.2.1.2携带式局部照明灯电线采用橡套软线。
4.3.2.2手术台无影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3.2.2.1底座紧贴顶板,四周无缝隙;
4.3.2.2.2表面保持整洁、无污染,灯具镀、涂层完整无划伤。
4.3.2.3应急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3.2.3.1疏散照明采用荧光灯或白炽灯;安全照明采用卤钨灯,或采用瞬时可靠点燃的荧光灯;
4.3.2.3.2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装有玻璃或非燃材料的保护罩,面板亮度均匀度为1:10(最低:最高),保护罩应完整、无裂纹。
4.3.2.4防爆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3.2.4.1灯具及开关的外壳完整,无损伤、无凹陷或沟槽,灯罩无裂纹,金属护网无扭曲变形,防爆标志清晰:
4.3.2.4.2灯具及开关的紧固螺栓无松动、锈蚀,密封垫圈完好。
4.4建筑物景观照明、航空障碍标志灯和庭院灯安装
4.4.1主控项目
4.4.1.1建筑物彩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4.1.1.1建筑物顶部彩灯采用有防雨性能的专用灯具,灯罩要拧紧:
4.4.1.1.2彩灯配线管路按明配管敷设,且有防雨功能。管路间、管路与灯头盒间螺纹连接,金属导管及彩灯的构架、钢索等可接近裸露导体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4.4.1.1.3垂直彩灯悬挂挑臂采用不小于10#的槽钢。端部吊挂钢索用的吊钩螺栓直径不小于10mm,螺栓在槽钢上固定,两侧有螺帽,且加平垫及弹簧垫圈紧固;
4.4.1.1.4悬挂钢丝绳直径不小于4.5mm,底把圆钢直径不小于16mm,地锚采用架空外线用拉线盘,埋设深度大于1.5m:
4.4.1.1.5垂直彩灯采用防水吊线灯头,下端灯头距离地面高于3m。
4.4.1.2霓虹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4.1.2.1霓虹灯管完好,无破裂:
4.4.1.2.2灯管采用专用的绝缘支架固定,且牢固可靠。灯管固定后,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小于20mm。
4.4.1.2.3霓虹灯专用变压器采用双圈式,所供灯管长度不大于允许负载长度,露天安装的有防雨措施;
4.4.1.2.4霓虹灯专用变压器的二次电线和灯管问的连接线采用额定电压大于15kV的高压绝缘电线。二次电线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小于20mm。
4.4.1.3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4.1.3.1每套灯具的导电部分对地绝缘电阻值大于2MQ;
4.4.1.3.2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无围栏防护,安装高度距地面2.5m以上;
4.4.1.3.3金属构架和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及金属软管的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
4.4.1.4航空障碍标志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4.1.4.1灯具装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最高部位。当最高部位平面面积较大或为建筑群时,除在最高端装设外,还在其外侧转角的顶端分别装设灯具:
4.4.1.4.2当灯具在烟囱顶上装设时,安装在低于烟囱口1.5~3m的部位且呈正三角形水平排列;
4.4.1.4.3灯具的选型根据安装高度决定;低光强的(距地面60m以下装设时采用)为红色光,其有效光强大于1600cd。高光强的(距地面150m以上装设时采用)为白色光,有效光强随背景亮度而定;
4.4.1.4.4灯具的电源按主体建筑中最高负荷等级要求供电:
4.4.1.4.5灯具安装牢固可靠,且设置维修和更换光源的措施。
4.4.1.5庭院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4.1.5.1每套灯具的导电部分对地绝缘电阻值大于2MQ:
4.4.1.5.2立柱式路灯、落地式路灯、特种园艺灯等灯具与基础固定可靠,地脚螺栓备帽齐全。灯具的接线盒或熔断器盒,盒盖的防水密封垫完整。
4.4.1.5.3金属立柱及灯具可接近裸露导体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接地线单设干线,干线沿庭院灯布置位置形成环网状,且不少于2处与接地装置引出线连接。由干线引出支线与金属灯柱及灯具的接地端子连接,且有标识。
4.4.2一般项目
4.4.2.1建筑物彩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4.2.1.1建筑物顶部彩灯灯罩完整,无碎裂:
4.4.2.1.2彩灯电线导管防腐完好,敷设平整、顺直。
4.4.2.2霓虹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4.2.2.1当霓虹灯变压器明装时,高度不小于3m;低于3m采取防护措施;
4.4.2.2.2霓虹灯变压器的安装位置方便检修,且隐蔽在不易被非检修人触及的场所,不装在吊平项内:
4.4.2.2.3当橱窗内装有霓虹灯时,橱窗门与霓虹灯变压器一次侧开关有联锁装置,确保开门不接通霓虹灯变压器的电源;
4.4.2.2.4霓虹灯变压器二次侧的电线采用玻璃制品绝缘支持物固定,支持点距离不大于下列数值:
水平线段:0.5m
垂直线段:0.75m
4.4.2.3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具构架应固定可靠,地脚螺栓拧紧,备帽齐全:灯具的螺栓紧固、无遗漏。灯具外露的电线或电缆应有柔性金属导管保护:
4.4.2.4航空障碍标志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4.2.4.1同一建筑物或建筑群灯具间的水平、垂直距离不大于45m;
4.4.2.4.2灯具的自动通、断电源控制装置动作准确。
4.4.2.5庭院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4.2.5.1灯具的自动通、断电源控制装置动作准确,每套灯具熔断器盒内熔丝齐全,规格与灯具适配;
4.4.2.5.2架空线路电杆上的路灯,固定可靠,紧固件齐全、拧紧,灯位正确;每套灯具配有熔断器保护。
4.5开关、插座、风扇安装
4.5.1主控项目
4.5.1.1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的区别,且必须选择不同结构、不同规格和不能互换的插座;配套的插头应按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区别使用。
4.5.1.2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4.5.1.2.1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4.5.1.2.2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
4.5.1.2.3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4.5.1.3特殊情况下插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5.1.3.1当接插有触电危险家用电器的电源时,采用能断开电源的带开关插座,开关断开相线:
4.5.1.3.2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并带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安装高度不低于1.5m。
4.5.1.4照明开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5.1.4.1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开关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操作灵活、接触可靠;
4.5.1.4.2相线经开关控制;民用住宅无软线引至床边的床头开关。
4.5.1.5吊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5.1.5.1吊扇挂钩安装牢固,吊扇挂钩的直径不小于吊扇挂销直径,有防振橡胶垫:挂销的防松零件齐全、可靠;
4.5.1.5.2吊扇扇叶距地高度不小于2.5m;
4.5.1.5.3吊扇组装不改变扇叶角度,扇叶固定螺栓防松零件齐全;
4.5.1.5.4吊杆间、吊杆与电机间螺纹连接,啮合长度不小于20mm,紧固:
4.5.1.5.5吊扇接线正确,当运转时扇叶无明显颤动和异常声响。
4.5.1.6壁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5.1.6.1壁扇底座采用尼龙塞或膨胀螺栓固定;尼龙塞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不少于2个,且直径不小于8mm。固定牢固可靠;
4.5.1.6.2壁扇防护罩扣紧,固定可靠,当运转时扇叶和防护罩无明显颤动和异常声响。
4.5.2一般项目
4.5.2.1插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5.2.1.1当不采用安全型插座时,托儿所、幼儿园及小学等儿童活动场所安装高度不小于1.8m:
4.5.2.1.2暗装的插座面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4.5.2.1.3车间及试(实)验室的插座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小于0.3m特殊场所暗装的插座不小于O.15m同一室内插座安装高度一致;
4.5.2.1.4地插座面板与地面齐平或紧贴地面,盖板固定牢固,密封良好。
4.5.2.2照明开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5.2.2.1开关安装位置便于操作,开关边缘距门框边缘的距离0.15~0.2m,开关距地面高度1.3m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2~3m,层高小于3m时,拉线开关距项板不小于100mm,拉线出口垂直向下:
4.5.2.2.2相同型号并列安装及同一室内开关安装高度一致,且控制有序不错位。并列安装的拉线开关的相邻间距不小于20mm。
4.5.2.2.3暗装的开关面板应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4.5.2.3吊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5.2.3.1涂层完整,表面无划痕、无污染,吊杆上下扣碗安装牢固到位:
4.5.2.3.2同一室内并列安装的吊扇开关高度一致,且控制有序不错位。
4.5.2.4壁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5.2.4.1壁扇下侧边缘距地面高度不小于1.8m
4.5.2.4.2涂层完整,表面无划痕、无污染,防护罩无变形。
4.6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4.6.1主控项目
4.6.1.1照明系统通电,灯具回路控制应与照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应正常。
4.6.1.2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5、成品保护
5.1灯具、吊扇进入现场后应码放整齐、稳固。并要注意防潮,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以免碰坏表面的镀锌层、油漆及玻璃罩。
5.2安装灯具、吊扇时不要碰坏建筑物的门窗及墙面。
5.3灯具、吊扇安装完毕后不得再次喷浆,以防止器具污染。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成排灯具、吊扇的中心线偏差超出允许范围。在确定成排灯具、吊扇的位置时,必须拉线,最好拉十字线。
6.2木台固定不牢,与建筑物表面有缝隙。木台直径在150mm及以下时,应用两条螺丝固定;木台直径在150mm以上时,应用三条螺丝时成三角形固定。
6.3法兰盘、吊盒、平灯口不塑料(木)台的中心上。其偏差超过1.5mm。安装时应先将法兰盘、吊盒、平灯口的中心对正塑料(木)台的中心。
6.4吊链日光灯的吊链选用不当,应按下列标进行更换:
6.4.1单管无罩日光灯链长不超过1米时,可使用爪子链。
6.4.2带罩或双管日光灯以及单管家无罩日光灯链长超过1米时,应使用铁吊链。
6.5采用木结构明(暗)装灯具时,导线接头和普通塑料导线裸露,应采取防火措施,导线接头应放在灯头盒内或器具内,塑料导线应改用护套线进行敷设,或放在阻燃型塑料线槽内进行明配线。
7、质量记录
7.1灯具、吊扇、绝缘导线产品出厂合格证。
7.2灯具、吊扇安装工程预检、自检、互检记录。
7.3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竣工图。
7.4电气照明器具及其配电箱(盘)安装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7.5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8、安全环保措施
8.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8.2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8.3所有移动式电动工具,都应在二级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8.4人力弯管时,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8.5砖墙剔槽、打眼时,榔头不得有松动,凿子应无卷边、裂纹。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楼板下面、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8.6管道烧焊接时,要持特种操作证工作,开具动火申批手续,有监护人员和配备灭火器材。
8.7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清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
8.8所有扶梯都应有防护脚、防滑绳,使用角度为600~700为宜,严禁使用缺档、断档扶梯。
8.9材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的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
8.10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
8.11办公室、更衣室等照明安装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不准用花线、塑料胶质线乱拉。
灯具标准 篇3
中国传统灯具的造型不但能够体现我们民族的文化氛围、观念形态,也能反映出生产力水平的高低和人文素质。
一、中国传统灯具造型在现代灯具设计应用中存在的不足
传统灯具的造型元素单一。传统灯具的造型往往受传统经验的束缚,造型局限于简单的方形、圆形等基本造型。在丰富多变、追求个性的现代社会,单一的造型无法使中国传统灯具得以传承。传统灯具在造型上多以彩绘的形式出现,对于传统手工艺的制作单位而言,中国传统灯具的造型往往加大了灯具制作的成本,对制作过程的要求比较高,很难在市场上得到普及,不便于市场的推广和广泛的使用。制作相对简单的灯具形式又不能比较精致的表现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这是现在灯具市场中国传统灯具难于进一步推广的重要原因。
传统灯具的功能单一。传统灯具仅限于部分实用的功能,以吊灯的形式为主,其他的功能形式则很少出现。现代的灯具实用功能更齐备,更追求装饰功能。传统灯具的形式不能只停留在原有的基础之上,需要与人们生活的需求相适应。在中国传统灯具的功能改进上除了应当考虑灯具的照明功能,也应该和灯具在空间的装饰功能相协调。在中式的室内装饰设计以及有特殊性质的中国传统风格比较浓郁的场所,灯具的装饰作用能够起到烘托的效果。适当增加灯具在使用过程中的功能需要,有利于中国传统文化元素的推广和传播。
传统灯具使用材料单一。由于传统灯具使用烛光作为照明的基本手段,使得传统灯具造型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足以体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含蓄和视觉上的美感。外观材料一般都以纸、布、丝绸等材料制作,以薄、轻、透为特点进行设计。使用周期受到限制,并且材料自身的特点使其清理成为难以处理的问题;现代新型的材料如PPR、金属、塑料材质等广泛使用可以在保持传统风格的基础之上,更有效地解决灯具使用的实际问题。同时现代材料的使用能降低灯具在制作中的成本,便于维护和保养,在制作工程中,创造新颖的光影效果。
传统灯具设计单一。传统灯具的图案仅限于龙或凤等吉祥图案,而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符号,形式多样化、抽象化,在现代灯具设计应将加强传统元素设计和应用,不是对传统表现形式的单纯模拟,而是经过对形式提炼后的系统性的总结和发挥,将能够表现中国传统元素的内容和新的元素加以融合来进行中国传统灯具的设计。发扬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厚积淀的重要作用,引入国学,著名典故等比较新颖的形式进行灯具设计的改造和强化。
传统灯具的制作手段落后。制造传统灯具的竹子、木条等需要制造者具有一定的手工基础,对手工工艺的要求也比较严格,现代加工技术不够。在保持传统风格的前提下适度简化加工技术难度,使其更好地与市场相结合。传统灯具的制作成本高:传统灯具的材料、手段、制作产量限制,从而其制作成本高。传统灯具在制作过程中对材料的加工和处理需要特殊的方法,适于精品的生产,对于一般性质的产品的使用和推广应采用先进的加工技术来进行。
二、中国传统灯具造型要素与现代灯具相结合
与现代的使用需求相结合。就现在灯具市场的需求而言,灯具除了照明和装饰的功能以外,也是体现空间体量、展示文化氛围的重要手段。适度开发新的造型形式,符合时代感的传统灯具造型,在公共空间、展示空间、居住空间和大规模的娱乐、餐饮空间中都能够得到比较广泛的推广。
与现代生产技术相结合。生产技术决定着中国传统灯具在市场的占有程度。以往复杂的制作工艺和相对要求较高的制作工艺,严重的制约着传统灯具的发展。中国传统灯具的造型改造与现代技术的结合可以突破传统灯具结构上的需求和应用。传统的以木材和竹条进行编制的结构骨架,在现代技术中可以通过其他的处理方式进行解决。如采用PP-R、PVC等新型材质,即经济又能便于造型的塑造。现代生产技术的流程步骤性强,制作过程相对简便,新型中国传统灯具的造型在材料的改造上必然带来施工技术上的革新。
与视觉审美的时代性相结合。传统灯具的造型能力主要体现在外形上的视觉效果,点缀的作用比较强,特别是采用精细的制作手法制造而成的宫灯、花灯,都直接通过自身的装饰效果来烘托气氛。而现代的灯具造型表达光感的形式比较多样,不仅仅局限于灯具的直接效果,光晕以及光的二次折射效果更加受到装饰装修过程中的重视。传统灯具的造型如果要在市场的机制下得以发展,就需要在视觉的审美上具有时代性。
与精神需求的一致性。中国的传统灯具具有祭祀、指引、宗教信仰等多重含义。现代精神需要体现的形式,在传统灯具造型的表达上会有所不同。需要在其原来功能的基础上,加上时代性比较强的造型元素来进行塑造。灯具在造型上的表达与精神的需求的表达在形式上一致。
中国现代灯具设计针对现代人的思维方式,通过对传统灯具设计之内涵作深入而系统的研究,以传统灯具设计中突出的文化精神特征为根基,借助现代材料和制作工艺,既讲究灯具的装饰性美感又注重制作的便利,从而创造出了许多极具民族特色、民族神韵的新形式。中国传统灯具的造型设计能加强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播力量,丰富市场的灯具内涵,让企业在展示自身形象的同时,更好地进行灯具造型的开发和产品促销活动,满足消费者对中国传统文化任职的需要和使用的需求。
中日汽车灯具标准环境试验对比分析 篇4
汽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以下简称汽车灯具)是汽车十分重要的安全部件之一,安装使用在车外,长期暴露于空气中,时刻经受着温度变化、气候变化等,使用条件恶劣,为了保证汽车灯具足够的可靠性和寿命,各国对汽车灯具环境试验制定了相应标准,那么分析各国标准的联系和区别是非常必要的。目前有关于中美欧汽车灯具环境试验对比分析,未有对中日汽车灯具标准这方面进行比较,本文将对此进行具体分析。
我国汽车灯具整灯环境试验项目有[1]:前照灯和前雾灯的热循环试验、通用热循环试验、热冲击试验、热变形试验、盐雾试验、防尘试验、随机振动试验、防水试验、配光镜强度试验、耐润滑油、耐燃油和耐清洗液试验、光源辐照试验;关于前照灯、前雾灯塑料配光镜或材料试样有[2][3]:耐温试验、光源辐照试验、耐化学试剂试验、耐洗涤剂和燃油试验、机械磨损试验、配光镜涂层附着力试验;塑料配光镜的整灯试验:机械磨损试验、配光镜涂层附着力试验。
日本汽车灯具环境耐久性项目有[4]:耐温度性试验、耐腐蚀性试验、防尘试验、耐振性试验、防水试验、合成树脂灯罩的耐气候性试验、耐冲击性、绝缘性。
1、标准中都有的试验项目的对比分析
(1)耐温性试验
分析可知我国标准中对于照明用灯具只有单独的高低温循环试验,对于信号灯有单独的高低温循环试验,还有在高温条件下,灯具按规定条件动作试验。试验结束后目视观察外,更侧重对配光性能的考核。
日本标准按照灯具主要用途、性能、构造及功能细分了灯具等级,根据等级试验条件不同,对于所有汽车灯具都是在高温状态下,灯具进行动作试验;在低温条件下,灯具进行放置试验。试验结束后目视检测外观等。
(2)耐腐蚀性试验
我国盐雾试验适用于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用来确定其耐盐雾腐蚀性。试验箱温度35℃±2℃,试样经历10个循环,每个循环喷雾23h,干燥1h。试验后试样应无腐蚀,配光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
日本标准汽车灯具耐腐蚀性试验,电镀零件和喷漆零件有各自不同的试验方法和结果判定。喷漆零件的有效面试验,一般采用十字划痕,对于成型产品也允许采用双方协定的其他替代方法。试验时间双方协商,有24h、48h、96h、168h、240h、480h、720h。试验后应无腐蚀、起泡、脱皮、表面上应无直径大于或等于2mm的涂层软化,对于起泡、脱皮,其直径应小于2mm,且在每10cm2表面上不多于1个。电镀零件的有效面试验,根据镀层种类、规格,选择不同盐雾试验种类和试验时间。盐雾试验种类有中性盐雾试验、酸性盐雾试验和铜加速酸性盐雾试验,时间有8h、16h、32h等[5][6]。
分析可知我国标准采用中性盐雾试验,结果判定侧重配管性能的考核;日本标准区分了电镀零件和喷漆零件,具体试验条件和试验时间不同,盐雾种类有中性盐雾试验、酸性盐雾试验和铜加速酸性盐雾试验。
(3)防尘试验
我国标准防尘试验适用于封闭式灯除外的照明和光信号装置,试样按照实车安装状态,打开泄水孔或其他开孔,经历20个循环,每个循环扬尘6s,之后间歇15min。试验后,最大发光强度或亮度不应比试验前降低10%以上。
日本标准:试样按照实车安装,打开所有泄水孔或者双方协定的开口都关闭的状态,每15min扬尘2s,车灯在试验过程中按照15min点亮、15min熄灭动作,连续试验时间5h。试验后,最大发光强度或亮度不应比试验前降低10%以上。
分析可知:中日标准防尘试验最大区别在于日本标准在防尘试验过程中灯具需点亮、熄灭进行动作。
(4)耐振性试验
分析可知,我国标准此项试验为随机振动,车型种类不同,相应试验条件、试验时间不同,试验后除了目视检查,更侧重对配光性能的考核;日本标准为定频振动,阶段4或阶段7按协定选择,试验时间短,试验后目视检查。
(5)防水性
分析可知我国标准和日本标准都有两种方法选择,但在试验设备要求、试验具体操作,试验时间及试验后对结果的判定都不一样。
(6)耐气候性试验
分析可知我国标准采用促进耐气候试验,试验后对试验进行目视和透过率检测;日本标准两种试验方法可选择,试验后侧重对色度的考核。
2、标准中单方有的试验项目的分析
3、结束语
分析可知,中日标准汽车灯具环境试验的具体要求差别较大,有的项目我国标准考核严格,如耐振性试验;有的项目日本标准考核严格,如耐腐蚀性试验、耐气候性试验。我国标准更侧重对塑料配光镜前照灯、前雾灯的试验,结果判定更侧重对配光性能的考核。日本标准侧重在具体试验过程中灯具同时进行动作试验,在有些试验项目上规定的更具体。总之,通过对比分析,了解不同标准的要求和侧重点,为设计及试验提供参考。
摘要:从适用范围、试验条件和结果判定对比分析我国汽车灯具标准与日本汽车灯具标准中环境试验的具体试验内容,了解不同标准的要求和侧重点,为设计及试验提供参考。
关键词:汽车灯具,环境试验,对比分析
参考文献
[1]GB/T10485-2007《道路车辆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环境耐久性》.
[2]GB4599-2007《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
[3]GB4660-2007《汽车用灯丝灯泡前雾灯》.
[4]JIS D5500《汽车用车灯》.
[5]JIS D0201《汽车零件的电镀通则》.
[6]JIS D0202《汽车零件的喷漆通则》.
[7]JIS D1601《汽车零件的振动试验方法》.
会议室内照明灯具由筒形节能灯具 篇5
(1)筒形节能灯
满足高大空间设计要求,照明效率高,可满足高难度的照明要求; 一灯双光源,一种灯体可适用于多种规格光源,并配有钢化玻璃,符
合IP54防护等级;
嵌入式横置筒灯,镀锌钢板灯体保证灯具的强度; 铝制高效反射器经过银色阳极化表面处理,灯具效率高,峰值光强大,节省费用;
符合LG3 Cat2配光标准,并配备可调光电子整流器; 嵌入式安装,3个可调节弹簧卡片固定,适用1-24mm厚度天花板。镇流
器箱及灯座固定板可背后拆卸;
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EN60598及GB7000标准。
(2)筒形节能灯光源
四针式三管紧凑型节能荧光灯,32W; 可配合高频电子式镇流器和调光器使用,寿命比同类白炽灯长10倍; 可使用直流电源、太阳能电池和交流电供电; 适用于任何电压,并可调节光强。体积小,显色指数Ra大于80,光通量2400流明; 与白炽灯同样光线分布对称均匀;
(3)筒形节能灯用可调光电子镇流器
配合光源使用,额定工作电压:230V-240V,额定工作频率:0/50-60; 1秒钟完全预热启动,适用于频繁开关的场合; 电磁兼容性符合EN55015/GB17743-99标准 谐波含量控制符合EN61000-3-2/GB17625.1-98标准 抗干扰性能符合EN61547标准 符合欧洲有关安全、性能及EMC电磁兼容性的认证;取得中国CCC强制
认证
自身发热量极低,可安装在木材或塑料表面 过压保护电路可保护镇流器耐受短时浪涌脉冲高压和临时性电压过高
(小于320V)
(4)荧光灯带
双管支架,可安装T5或T8荧光灯管; 厚钢制灯架,可吸顶或吊装,卡式盖板,容易安装/维护; 保护级别IP20,符合BS4533.102.1984 可加装反光人字铁罩
(5)荧光灯带光源
T8直管式三基色荧光灯、36W,与电子式镇流器配合使用,可更省电,令光线更舒适,灯管寿命更长; 显色指数Ra大于80,光通量大于3000流明;
(6)荧光灯带用可调光电子镇流器
配合光源使用,额定工作电压:230V-240V,额定工作频率:0/50-60; 0.5秒钟热启动,适用于频繁开关的场合; 电磁兼容性符合EN55015/GB17743-99标准; 谐波含量控制符合EN61000-3-2/GB17625.1-98标准; 抗干扰性能符合EN61547标准; 符合欧洲有关安全、性能及EMC电磁兼容性的认证;取得中国CCC强制
认证;
自身发热量极低,可安装在木材或塑料表面; 过压保护电路可保护镇流器耐受短时浪涌脉冲高压和临时性电压过高
(小于320V)。
(7)主席台照明用筒灯
铝合金灯筒; 300W进口一体化光源; 符合国家安全认证。
(8)灯光控制系统
灯光控制系统需通过欧共体安全及品质合格标准CE认证,并且适用于
所要求的负载(白炽灯、荧光灯、节能灯等);
所有的灯光控制设备-调光箱、调光或开关模块、控制面板和控制接口
要充分考虑兼容性和接口的一致性;
钢板构造的调光箱,挂墙式安装; 380V或220V下均可使用,无需任何辅助电源; 模块时设计,调光箱内可同时安装不同类型的调光模块或开关模块,每个模块均可随意插入或抽离柜体;在系统内应有足够的冗余,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调光箱应提供电源断路器保护装置及紧急直通模式开关; 调光箱采用自然对流冷却,无风扇散热,噪音低;并且能够在0-40度的环境温度范围内可24小时连续工作;
调光箱内最多可容纳24个调光控制回路,每个回路均设有LED状态显示
灯,了解回路的工作状态;
每个调光模块的额定值不小于10A,并且包含热磁性支路断路器,用于
超载或完全短路保护;
内置10条不同的调光曲线,对每一回路的照明亮度均可连续调节; 通过对系统软件的设定,在同一空间,可形成不同灯光场景,营造不同
气氛,配合不同活动需要,预制场景储存在控制器内,通过手动或自动切换实现;
控制面板能够调用同区域内的任何一个场景,或直接调控负载的亮度,具有红外接收和面板锁定功能;
断电前所设置的各种照明参数均能记忆并永久保存,再通电时,迅速恢
复原有照明状态;
遥控器与接收器的控制距离不小于7米; 能和其他系统联动,包括音视频设备,楼宇安全设备及中央控制系统
等;
当讯号归零时,每个回路采用独立继电器隔断电源,确保维修人员安
全;
如何选购家装灯具 篇6
灯具市场鱼龙混杂,有些商家在销售灯具时会以次充好,消费者在选购家装灯具时一定要仔细谨慎。那么如何选购即美观又实用的灯具呢?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如何选购家装灯具吧。
选购灯具,安全第一
在选择灯具时先看质量,检查质保书、合格证是否齐全。最贵的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太廉价的一定是不好的。通常情况下,要到正规的灯具市场或大型建材超市去买,这样购买的灯具才有质量保证。很多便宜灯质量不过关,往往隐患无穷,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1.查看灯具中的附件
如灯具中需要用到电子镇流器,应选购装有反常保护电子镇流器的灯具。选择镇流器时,尽量选用tw值较高的一种(如tw130),尤其是灯具散热条件差时,更应注意这一点。tw是镇流器线圈的额定最高工作温度,在该温度下,镇流器连续工作寿命通常不低于10年。
2.注意灯具中用的导线截面积
购买时可以看一下灯具上的导线外的绝缘层印有的标记,规定灯具上使用的导线最小截面积为0.5mm/平方米,有的厂家为了降低成本,在产品上用的导线截面积只有0.2mm/平方米,在异常状态下,会使电线烧焦,绝缘层烧坏后发生短路,产生危险。
3.注意防触电保护
灯具导致触电,一般是采用了不符合要求的灯座,或灯具带电部件未加罩盖等防触电保护措施所致。正常情况下,使用时灯泡旋入使灯具通电后,人要触摸不到带电部件。
灯具需按需购置
首先,灯饰是新居装修的点睛之笔,挑选时一定不能马虎。选择灯具时,可以按照室内布局、装修风格、照明面积及照明区域等需求选择购买。
其次,灯具规格、尺寸、大小也要与相应的照明区域配套。选择灯具,要按功能区分:普遍照明灯和重点照明灯。普遍照明灯采用一般照度即可,而对于艺术品、玄关等空间要采用重点照明。
1.客厅照明
一般来说,客厅以选用庄重、明亮的吊灯或吸顶灯为宜。如果房间较高,宜用白炽吊灯或较大的圆形吊灯,这样可使客厅显得通透。如果房间较低,可用吸顶灯加落地灯,这样客厅显得明快大方,具有时代感。灯具的造型与色彩要与客厅的家具摆设相协调。
客厅是家庭成员活动的中心区,灯饰的数量与亮度都要有可调性,使家庭风格充分展现出来。多采用一般照明与局部照明相结合的方式,即一盏主灯,再配其他多种辅助灯饰。如:壁灯、筒灯、射灯等等。
2.卧室照明
卧室主要功能是休息,但不是单一的睡眠区。卧室适宜多配几种灯,吸顶灯、台灯、落地灯、床头灯等,应能随意调整、混合使用,以营造出温馨和气氛。灯具造型、色彩的选择,要以营造恬静、温馨的气氛为主。照明方式以间接或漫射为宜。室内用间接照明,天花板的颜色要淡,反射光的效果才好。卧室中应尽量避免将床布置在吊灯的下方,这样人在床上躺着时,不会让灯光刺激眼睛。
3.餐厅照明
餐厅的餐桌要求水平照度,故宜选用强烈向下直接照射的灯具或拉下式灯具。灯具的位置一般在餐桌的正上方。灯罩宜用外表光洁的玻璃、塑料或金属材料,以便随时擦洗。也可用落地灯照明,在附近墙上还可适当配置暖色壁灯,这样会使宴请客人时气氛更热烈,并能增进食欲。
4.书房照明
书房应以明亮、柔和为原则,选用白炽灯泡的台灯较为合适。写字台的台灯应适应工作性质和学习需要,宜选用带反射罩、下部开口的直射台灯,也就是工作台灯或书写台灯,台灯的光源常用白炽灯、荧光灯。书橱内可装设一盏小射灯,这种照明不但可帮助辨别书名,还可以保持温度,防止书籍潮湿腐烂。
5.厨房照明
厨房照明对亮度要求很高,由于人们在厨房中度过的时间较长,所以灯光应惬意而有吸引力,这样能提高制作食物的热情。一般在操作台的上方设置嵌入式或半嵌入式散光型吸顶灯,嵌入口罩以透明玻璃或透明塑料,这样,顶棚简洁,减少灰尘、油污带来的麻烦。灶台上方一般设置抽油烟机,机罩内有隐形小白炽灯,供灶台照明。若厨房兼作餐厅,可在餐桌上方设置单罩单火升降式或单层多叉式吊灯。光源宜采用暖色白炽灯,不宜用冷色荧光灯。
6.卫生间和过道照明
这些地方一般使用吸顶灯,因为需要照明的亮度不大,且水汽大、灰尘多,用吸顶灯便于清洁,而且利于保护灯泡。厨房中灯具要安装在能避开蒸气和烟尘的地方,宜用玻璃或搪瓷灯罩,便于擦洗又耐腐蚀。盥洗间则应采用明亮柔和的灯具,同时灯具要具有防潮和不易生锈的功能。
选购灯具需顾全大局
在灯饰选择上要注意风格的一致。灯具的色彩、造型、式样,必须与室内装修和家具的风格相称,彼此呼应。华而不实的灯饰非但不能锦上添花,反而画蛇添足。在灯具色彩的选择上,除了须与室内色彩基调相配合之外,当然也可根据个人的喜爱选购。尤其是灯罩的色彩,对气氛起的作用很大。灯具的尺寸、类型和多少要与居室空间大小、总的面积、室内高度等条件相协调。
另外,由于现在灯具样式层出不穷,买灯饰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现代灯饰的发展趋势,以免新买回去的灯饰便遭淘汰的厄运。并且,从省电的角度出发,可以多安装节能光源。
买灯具时还要仔细验货。灯饰以玻璃制品为主,属于易碎品,经过长途运输,难免会出现划痕或破损。由于灯饰一般都悬挂于家中显要位置,哪怕是微小的损伤都会影响使用效果。
不同年龄层次灯具选购
选购时还要考虑不同年龄层次的布灯要求,因为不同的年龄对灯饰需求也有不同标准。
儿童对灯饰就要求:护眼、安全、环保。灯具的选择不仅要考虑其安全性及材质是否环保、造型是否符合儿童的心理特点,对于做学习照明的灯具来说,光源明亮自然,更能保护好儿童视力。
青年人对灯饰要突出新,奇,特。主体灯应彰显个性,造型富有创意,色彩鲜明。壁灯在造型上要求以爱情为题材,光源要求以温馨,浪漫为主。
中年人是家庭的主导,也是事业上的栋梁,灯饰造型,色彩力求简洁明快。布灯既要体现出个性,也要体现主体的风格,如用旋臂式台灯或落地灯,以利学习工作。
灯具标准 篇7
美国国家电器商联合会 (NEMA) 于近期发布了编号为LE-62008标准, 题目是:决定商业, 工业和居住用灯具的目标能效值的过程 (Procedure for Determining Targe Efficacy Ratings for Commerical, In-dustrial, and Residential Luminaires) 。成为继发布了光源和镇流器能效值要求后的NEMA照明系统标准的组成部分。
目标能效值 (target efficancy ratings) 的缩写为TER, 原来NEMA已陆陆续续出版过关于灯具方面的标准LE5, LE5A和LE5B, 现在用LE-62008标准替代原来的三个标准。
灯具标准 篇8
1.1 灯具产业集中度低
灯具作为照明电器类产品, 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经济建设中必不可少的器具。现代灯具在住房、景观、道路、工业、商业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多个领域均有广泛的应用。目前我国灯具总产量位处于世界第一的位置, 行业规模较大, 但市场份额较大的企业仅有十余家, 市场集中度较低。从区域分布来看, 中国的灯具企业主要集中于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地区, 其中珠江三角洲灯具企业发展得比较早, 也相对成熟。此外, 我国灯具产品的品牌化水平较低, 知名度高、竞争力强的品牌产品较少。
1.2 区域集群化
得益于改革开放后宽松而自由的发展环境和大量的海外定单, 长三角和珠三角灯具产业发展势头迅猛。这些地区在改革开放后的三十年中积累了资金、销售渠道, 逐渐形成了市场影响力, 使得其他省市在短期内很难对其构成实质冲击。同时, 长三角和珠三角这两个地区又分别具备各自的特点和优势。
1.3 灯具企业的生产和管理水平比较低
我国灯具产品的发展存在诸多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 我国灯具多为家庭用照明灯具及其零配件, 而用于工业、商业等领域的附加值高的大型灯具相对较少。第二, 我国的灯具产品在性能、设计、材料以及工艺等方面, 与国际先进产品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第三, 我国灯具企业的生产和管理水平比较低, 相应也缺少有影响力的品牌。
2 我国灯具行业的发展前景
2.1 国际环境
从发展趋势来看, 我国灯具市场需求巨大。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 发达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包括灯具在内的一般照明电器产品生产向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转移。这主要是因为:一是中国的工业体系比较完备, 具备生产制造这些灯具产品的条件;二是中国的劳动力成本仍然比较低 (虽然目前有所提高, 但相对还是比较低的) 。这些有利条件使中国逐步成为照明电器产品的生产大国、消费大国和出口大国。
2.2 国内需求
未来我国灯具行业的需求仍快速增长, 主要基于以下几点:第一,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民用机场、高速公路、铁路、港口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等的建设需求,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而不断加大, 这其中的每一项工程都需要灯具产品的照明。第二, 城市亮化工程方面。城市广场、街道、建筑物等的照明, 已普遍分布于各个大中小城市甚至城镇, 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城市亮化工程方面对灯具产品的需求会持续增加。第三, 工业照明、商业照明方面。一些研究表明, 良好的照明有助于缓解视觉疲劳, 这对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因而许多工厂越来越重视灯具的应用。
2.3 国家政策
国家政策也对灯具市场的发展起到了重大推动作用。灯具尤其是LED (半导体照明) 灯具的发展前景广阔, LED灯具低碳环保、高效节能, 符合节能减排的环保要求, 将是灯具产品发展的主流趋势之一。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中,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第一个具体领域就是LED, 该规划对LED发展目标做出了明确表述, 积极推动中国LED照明产业进入世界前三强。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确定之后, 各个部委相互配合, 都在加紧部署半导体照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国家发改委正在委托相关部门编制《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研究总报告》, 照明产业得到国家政策的明确支持, 必将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
3 标准及标准化
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它建立在经过实践检验的文字性成果的基础之上, 在相关具体参与方的协商确定后, 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和公开形式发布, 作为与之有关的自然人或法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国际标准化组织对标准的定义是:“基于一致并由公认团体批准的标准化成果的文件。为获得最佳秩序, 对重复使用的问题给出答案的文件, 它在一致同意的基础上, 由公认团体批准。”
按照标准化对象, 通常把标准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大类。按照标准的适用范围, 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级别。行业标准是指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行业标准是对国家标准的补充, 是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标准。从执行角度, 还可以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是指国家鼓励自愿采用的具有指导作用而又不宜强制执行的标准, 即标准所规定的技术内容和要求具有普遍的指导作用, 允许使用单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灵活地加以选用。《灯具交易市场建设和经营管理规范》是行业推荐性标准, 兼具行业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的特点。
4 灯具交易市场行业标准建设的必要性
4.1 标准是促使行业规范化的基础
标准是现代工业社会的基本法规, 国家标准非常重要, 如果国家没有大家认可的标准, 那么行业发展将混乱不堪。标准不仅是对企业的规范性的约束, 更是保护消费者和规范行业的一个行为。行业标准的规范, 有利于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利于维持市场经营秩序、促进交易的规范化、专业化。因此, 标准是促使行业规范化的基础, 是行业发展所不可或缺的。
4.2 秩序规范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必要条件
规范的市场秩序是反映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的重要方面。市场经济是通过规范性的市场来起作用的, 如果市场秩序不规范, 将会扭曲市场经济。回顾一下市场经济演变和发展的过程就会发现, 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功能的发挥并非杂乱无序, 而是一个有序和规范的演进过程。秩序规范是市场经济运行与发展的必要条件, 同时也是市场经济正常发展的内在要求。
首先, 秩序规范才能保证市场主体利益的正常实现。其次, 秩序规范才能体现市场规则和保证公平竞争。市场经济是一种规则经济, 也是一种竞争经济。实现交易的规则规范和竞争公平就必须有规范的市场运行秩序。最后, 秩序规范才能发挥市场经济的内在功能。市场经济最主要的功能在于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但这个合理配置是以正常规范的市场秩序为前提的。
4.3 行业标准缺失制约行业发展
我国某些行业标准定制滞后, 但标准化是趋势。经过飞速增长之后, 灯具行业进入一个全新时期。但灯具行业发展过程中浮现出来的各种问题, 都要靠制定相应的标准规范和约束。虽然我国灯具行业发展前景诱人, 但目前灯具交易市场缺乏行业规范, 致使消费者信心不足, 企业品牌度低, 行业信任感不强, 严重制约了灯具产业的发展, 具体表现在:灯具行业标准缺失、专业化的灯具交易市场缺乏、销售人员对新型灯具的知识缺乏、传统灯具技术含量低、销售商利用销售信息的不对称欺骗消费者、产品真假难辨、灯具款式雷同、产品虚价过高、售后服务没保障、灯具产品废品回收不规范等问题。由于以上突出问题, 严重制约了我国灯具交易市场规模的扩大以及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因此, 需要建立行业标准性质的《灯具交易市场建设和经营管理规范》, 对国内灯具交易市场进行规范, 净化市场, 协调生产商、经销商和市场管理者三方利益, 达到三方共赢, 以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的灯具交易市场体系。
5 灯具交易市场行业标准建设的重要性
5.1 标准化能提高企业竞争力, 促进良性竞争
行业标准化的过程中, 企业也是受益主体。标准化提高企业竞争力, 促进良性竞争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 标准化能帮助企业获得潜在的竞争优势。行业标准的及时出台增强了标准的及时性和市场适应性, 同时使企业在行业标准化过程中促进自身利益, 形成持续改进机制, 从而获得潜在竞争优势。
其次, 标准化既能为优秀产品进入交易市场劈开前路, 又能把不合标准的产品拒之门外, 使得交易商增加了交易市场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和企业经营的信誉度, 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最后, 标准化使得交易透明度提高, 能帮助交易商与顾客增加交易机会, 减少交易成本, 减少风险承担。
5.2 标准化有助于推动区域品牌的建立, 发挥品牌对资源的优化配置功能
强化区域品牌技术支撑, 要创建一个强势区域品牌, 在市场竞争中逐步由产品竞争、资产竞争转向品牌竞争。区域品牌属下的产品质量、生产管理、销售服务、形象标识等都必须建立完善的标准, 这是区域品牌的技术性支撑条件, 需要完善行业相关标准来实现。如果缺乏行业性的管理标准、“各自为政”, 不仅无法依托灯具区域品牌, 也对该品牌造成极大的损害。
5.3 标准化有助于整合行业资源, 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标准化的作用还在于, 能够在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品牌发展战略的指引下制定规范, 对区域品牌进行科学定位, 创造有效的企业刺激反应模式, 诱导企业的进入、退出、重组、缩小及协作、联合, 使产业集群在无形资源与有形资源的配置、营销力量的配置等方面达到品牌拥有者、管理者的要求。
5.4 商品交易市场需要推进行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灯具属于电器类产品, 对质量安全的要求更为明显, 对此需要重点突出和细化规范, 对抽样检测、质量鉴定和责任约束要强化;消费者对灯具尤其是新型灯具的真假辨别和质量安全缺乏了解, 市场管理方在知识宣传、销售管理和信用管理方面需要加强。通过制定行业标准完善我国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及管理体系, 加强行业规范与指导, 提升商品交易市场的服务功能, 通过市场规范推动商品交易的专业化和品牌化发展, 强化市场竞争能力, 以标准规范和引导市场, 为行业发展创造条件, 从而促进商品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并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1]洪涛.用效益观点正确评价市场经济秩序[J].中国商人, 1996 (3) .
[2]刁永祚.市场经济运行与秩序规范[J].福建论坛 (人文社会科学版) , 2001 (6) .
[3]曾婷.标准化法律制度研究[D].重庆大学, 2007.
灯具标准 篇9
3月27日,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于CCBN2015展会期间,举办《电影电视用白光LED灯具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标准宣讲会,来自广电行业的专家、电视台灯光从业人员、参加标准编制的企业技术人员以及CCBN参展代表约60余人出席会议。
会上,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常务副秘书长陈默对标准的编制背景、过程及学会今后在标准方面的发展方向进行讲解,编制组组长边清勇对标准做了权威解读,编制组成员宁金辉详细讲解了灯具重要参数的测试过程。与会专家和代表还进行了互动答疑。
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于2012年底启动《电影电视用白光LED灯具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标准的编制工作,并纳入总局行业标准研究项目。该标准由学会牵头组织,中广电设计院、广播电视规划院、中央电视台以及多家生产企业参与了标准起草工作。编制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针对灯具的关键技术指标如噪声、显色性、光斑质量、灯具发光效能等进行了历时半年、足迹遍布国内主要生产企业的调研测试工作,取得了大量的试验数据,为标准的编制提供了依据。同时,该标准广泛征集了来自设计单位、电视台灯光技术人员、检测机构、大专院校、国内主流LED影视灯具生产企业的意见。该标准是广电行业第一个灯具标准,也是学会牵头制订的第一个LED照明应用技术标准。
防爆灯具与普通灯具的区别 篇10
日常生活离不开灯具, 吸顶灯、吊灯、壁灯、落地灯、台灯是我们生活中最最常见灯具, 还有路灯、公园里的庭院灯、广场和体育场馆的照明灯….等等, 这些灯具都属于普通灯具。那么什么才是防爆灯具, 又如何区别于普通灯具?下面从几个方面作详细的分析。
1 防爆灯具的定义和使用的场所
防爆灯具是指能在可能发生爆炸的环境中安全使用的照明灯具。
防爆灯具用于可能发生爆炸的爆炸性气体环境中。我们比较了解的有炼油厂、化工厂、危险品仓库、石油平台、煤矿井下等存在爆炸性气体、蒸汽及爆炸性粉尘环境的场所。
防爆灯具也用于面粉厂、纺织厂等有爆炸性粉尘环境的场所。由于面粉厂和纺织厂等细小纤维悬浮在干燥的空气中, 并达到一定的浓度后, 当遇到热和火花或者明火也会爆炸。
可能发生爆炸的环境就是爆炸性环境, 是指在大气条件下, 气体、蒸气或雾状、粉尘的可燃物质与空气构成的混合物, 在该混合物中点燃后, 燃烧将传遍整个未燃混合物的环境。
2 防爆灯具与普通灯具的主要区别
防爆灯具应该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 在外壳明显处和铭牌上设置“Ex”+防爆类型和防爆等级+温度组别组成的防爆标志 (防爆类型见下一章节) , 防爆标志包含有该产品采用防爆标准的基本信息, 如“Ex dⅡBT4”应该符合GB3836.2标准;“Ex eⅡT4”应该符合GB3836.3;“Ex deⅡBT4”应该符合GB3836.2和GB3836.3标准。同时, 铭牌上要有检测单位的代号和认可序列号, 也称为防爆合格证号, 如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防爆合格证号是NLE12345, 当防爆合格证号后带U (NLE12345U) , 表示这是一个防爆元件或者部件;当防爆合格证号后带X (NLE12345X) , 表示该产品在使用上有限制。这是从标识区别防爆灯具和普通灯具的最好方法。
许多人将工矿灯具和防爆灯具混淆, 从执行的标准体系来说, 防爆灯具采用GB3836.x系列标准和GB12476.x系列标准, 对应的国际标准为IEC60079—x系列标准和IEC61241—x系列标准。而工矿灯具虽然也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灯具, 但是工矿灯具不能用于爆炸性环境中, 检验标准一般采用GB7000.x系列标准, 对应的国际标准为IEC60598—x系列标准。
不管是防爆灯具还是普通灯具均是灯具, 在生产、仓储、救援中都作为照明使用, 这是防爆灯具与普通灯具的共同点。
防爆灯具除确保有一般照明灯具安全性以外, 不管在正常工作时、还是在灯具发生故障时, 防爆灯具的表面温度必须低于爆炸性环境中的点燃温度, 因为不同爆炸性环境, 它的危险气体或者粉尘的燃点不同。另外在开灯和关灯过程中, 灯具的电线连接处、灯头、启辉器等部位在受到老化、冷热变化、振动时不能产生火花, 塑料灯具的表面在工作和维护保养时不能产生静电和有耐光老化的能力。
防爆灯具在爆炸性环境场所使用时, 由于电气设备在工作时不可避免地产生电火花或形成炽热的表面, 它们一旦与爆炸性气体或者爆炸性粉尘相遇, 就会导致爆炸事故的发生。因此, 它在满足一般照明要求的同时还要确保灯具使用期间, 不会对环境、人、财产造成危害。
在灯具的标准体系中, 也可以区别它们。我们国家规定, 普通灯具和一般工矿灯具必须符合GB7000.x系列标准, 防爆灯具必须符合GB3836.x系列标准和GB12476.x系列标准, 但是作为防爆照明灯具, 应该符合防爆要求的同时, 还应满足照明灯具GB7000.x标准相关要求。
3 防爆灯具的分类与普通灯具分类的区别
普通灯具分类是按照防触电类型来分类的, 一般分为0类 (基本绝缘) 、Ⅰ类 (接地保护) 、Ⅱ类 (加强绝缘或补充绝缘) 、Ⅲ类 (安全特低电压) 。
根据防爆标准的规定, 防爆灯具应该按照爆炸性环境的使用分为Ⅰ类、Ⅱ类、Ⅲ类。
Ⅰ类为煤矿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 习惯称为矿用防爆灯;
Ⅱ类为除煤矿外的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习惯称为厂用防爆灯;
Ⅲ类为粉尘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习惯称为粉尘防爆灯。
也有按照灯具的安装型式或采用光源等进行分类, 如:
根据防爆灯具的安装方式分类, 主要有固定式防爆灯具、可移式防爆灯具等。
根据防爆灯具采用的光源情况, 有白炽防爆灯、荧光防爆灯。采用节能型光源的防爆灯具, 又称节能防爆灯。防爆灯具采用LED光源的称为LED防爆灯等等。随着新型光源的出现, 防爆灯具的类型将越来越多, 同时防爆技术在不断发展中。
4 防爆灯具的主要 (防爆) 型式与标准关系
普通灯具的型式有固定式、可移式、嵌入式等。但是, 防爆灯具中的“型式”有它特定的含义, 它代表的是一种防爆技术、防爆原理或者防爆结构。
根据防爆灯具采用的防爆技术或者防爆原理, 常见的防爆灯具有隔爆型防爆灯具、增安型防爆灯具、多种防爆技术混合在一起称为复合型防爆灯具, 每种防爆型式都有相应的标准要求, 复合型的防爆灯具应该同时满足多个标准的要求, 如防爆标志为Ex deⅡCT3的复合型防爆灯具应该符合GB3836.1、GB3836.2、GB3836.3标准。
在本文截稿前防爆电气产品的主要国家标准 (简称) 与相应的防爆型式如下:
GB 3836.1—2000通用要求
GB 3836.1—2010通用要求 (2011.8.1起实施) ;
GB 3836.2—2000隔爆型, 用小写字母“d”表示;
GB 3836.2—2010隔爆外壳, 用小写字母“d”表示 (2011.8.1起实施) ;
GB 3836.3—2000增安型, 用小写字母“e”表示;
GB 3836.3—2010增安型, 用小写字母“e”表示; (2011.8.1起实施)
GB 3836.4—2010本质安全型, 用小写字母“i”表示;
GB 3836.4—2010本质安全型, 用小写字母“i”表示 (2011.8.1起实施) ;
GB 3836.5—2004正压外壳型, 用小写字母“p”表示;
GB 3836.6—2004充油型, 用小写字母“o”表示;
GB 3836.7—2004充砂型, 用小写字母“q”表示;
GB 3836.8—2003无火花型, 用小写字母“n”表示;
GB 3836.9—2006浇封型, 用小写字母“m”表示。
GB 3836.13—1997电气设备的检修;
GB 3836.14—2000危险场所分类;
GB 3836.15—2000危险场所电气安装 (煤矿除外) ;
GB 3836.16—2006电气装置的检查和维护 (煤矿除外) ;
GB 3836.17—2007正压房间或建筑物的结构和使用;
GB 12476.1—2000防粉尘点燃, 用DIP表示 (GB3836.1—2010包括粉尘) ;
GB 12476.4—2010本质安全型, 用字母“iD”表示 (2011.8.1起实施) ;
GB 12476.6—2010浇封保护型, 用字母“mD”表示 (2011.8.1起实施) ;
GB 12476.7—2010正压保护型, 用字母“pD”表示 (2011.8.1起实施) 。
5 防爆灯具的检测和认证
目前, 普通灯具基本上纳入3C强制认证范围。但是, 防爆灯没有纳入3C强制认证范围。
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2003) 22号文取消了防爆照明灯具生产许可证审批, 所以, 防爆灯具是目前防爆电气产品中唯一不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防爆电气产品, 目前, 防爆灯具的检测按照GB3836.1-2000附录A的要求送国家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并发放防爆合格证。
防爆灯具是可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使用的特殊灯具, 目前国内生产企业在设计生产和使用防爆灯具时, 仅考虑GB3836 (对应IEC60079) 系列标准的要求, 而GB7000 (对应IEC60598) 系列标准的相关规定往往被忽视。
IEC60598—1的第六版第0章对防爆灯具还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作了规定, 同时我们还注意到, 在IEC60079—0的2000年版在标准的开头也有相同的规定, 也就是说, 在IEC标准体系中, 防爆电气特殊标准和灯具一般安全要求标准对防爆灯具还应符合相应安全要求的规定是完全吻合的。
IEC60598—1第0章对其与IEC60079系列标准的关系的表述是:“对IEC 60079覆盖的防爆灯具, 除了IEC 60079的要求以外, 还要符合IEC60598—1系列相关标准的要求, 当GB 7000系列标准与IEC 60079标准有矛盾时, 优先考虑IEC 60079的规定。”
IEC60079—0第1章第二段的表述是:“除了直接关系的爆炸危险的要求以外, 本标准没有规定特殊的安全要求。”
按照IEC60598—1和IEC60079—0标准的规定, 进行防爆灯具的设计应使防爆灯具符合防爆标准的同时也符合通用灯具的安全要求。所以, 对一个隔爆型投光灯具来说, 除了符合GB3836.2 (IEC60079—1) 标准的规定以外, 还应符合GB7000.7 (IEC60598—2—5) 的要求。
参考文献
[1]GB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S] (eqv IEC60079—0:1998) .
[2]GB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S] (mod IEC60079—0:2007) .
[3]GB3836.2—2010, 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S]. (mod IEC60079—1:2007) .
[4]GB3836.3—2010, 爆炸性环境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S]. (idt IEC60079—7: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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