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同性婚姻(精选九篇)
同性婚姻 篇1
关于同性婚姻的替代制度, 有些已在相关国家实施, 有些还在构想和完善阶段。现今主要的替代制度有民事伴侣模式、契约模式。民事伴侣 (civil partnership) 和民事结合 (civil union) 虽然在表述有差别, 但在实质并无太大差异, 其本质都是一种“去婚姻化的生活伙伴关系”。本文强调的是制度的功能, 所以可将民事伴侣和民事结合放到一起讨论。
采用民事伴侣立法模式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英国、德国、北欧、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新泽西州、哥伦比亚特区等。该模式区分传统婚姻模式和民事伴侣模式, 异性婚姻 (marriage) 受婚姻法的调整, 民事伴侣 (civil partnership) 受伴侣关系法的调整。其本质特征是:法律认可民事伴侣作为一种非婚姻的结合关系。该结合关系包含财产权、继承权、共同生活义务、关系终止的限制、收养与监护权等权利。
关于契约婚姻, 波斯纳有一段精彩的论述:“随之无过错婚姻。婚前协议的产生和赡养费越来越少, 婚姻关系正往契约式方向演变。这种演变推动了同性婚姻的发展。随着婚姻变得越来越像一个契约, 我越发不理解, 为什么同性恋者可以自由签署其他合同, 而不同签署婚姻这个合同呢。”[1]法国《民事互助契约法》于1999年10月通过, 《法国民法典》第515-1条规定:民事互助契约是两异性或者同学成年自然人为组织共同生活而订立的协议。[2]波斯纳和国法的立法思路是将婚姻是将婚姻视为一个大契约, 其规定双方所希望得到的权利。但笔者以为, 既然婚姻契约可以有一个, 也就可以以此延伸至多个契约, 即可以将“共同生活”所需要的权利更为细致地分解, 订立多个契约, 以保障这样的生活状态。婚姻契约将婚姻的内容和权利契约化, 更为自由和灵活地保障了双方的权利, 这种方式使得“婚姻”更加脱离集体和社会, 越发变成私人之间的事情。其弊端在于因为自由而缺少限制和制约, 使双方的关系不如婚姻关系和伴侣关系稳固。
婚姻、民事伴侣、契约婚姻犹如从下至上的金字塔。婚姻底座浑厚, 最坚固、最稳定, 但其文化基础也最难撼动。婚姻契约最灵活、最自由, 但最不稳定, 也最缺乏婚姻的象征意义和精神内核。笔者以为, 随着时代的变更, 随着传统的消减, 以及“平等、自由、宽容”等观念在中国社会的演进, 同性婚姻会是一个趋势。但以现在的状况而言, 同性婚姻仍然受制于传统文化, 根深蒂固的文化难以卒除。当我们在提倡社会要对同性恋更多宽容时, 对于传统我们也应该更加宽容。所以, 制度的演进就要循序渐进, 不能贸然与激进。强调实时、完整地保护同性恋者的同性婚姻, 反而不到很好保护的效果。一者激化矛盾, 二者是制度和文化脱节, 失去生命力。
由此, 笔者以为, 现阶段中国同性恋问题, 可以从契约婚姻开始。对于婚姻中的某些核心权利, 诸如财产、遗产、共同生活、解除关系等, 可以用多项契约加以规范。从尊重契约的精神开始, 慢慢走向对同性恋事实和同性关系状的包容。当歧视越来越少, 但宽容越来越多时, 法律就可以确认伴侣状态, 继而可以使伴侣状态在细致的权利上逐步向婚姻演进, 不断降低交易成本。当然, 契约婚姻和民事伴侣并非一个截然分割的对立状态, 两者演进的过程中可以相互融合, 相互补足, 在制度的安排上更加灵活。
制度的改变要以文化的转型为前提, 当新制度和旧文化之间存在巨大隔阂, 就需要有过渡性的制度进行缓冲和调节。“渐进”是社会和文化的让步与宽容, “相对的牺牲”则是同性恋者要支付的代价, 这种代价不是妥协, 而是与社会、与文化的和解。对于整个社会, 重要的不仅是要认清保护和尊重同性恋这一目的, 同样重要的是我们抵达目的的方式。电影《十月围城》中中山先生谈及革命和社会时说了一句话, 本文用此话做结:欲求文明之幸福, 必经文明之痛苦。
参考文献
[1][美]波斯纳, 贝克尔.反常识经济学.李凤译, 中信出版社, 2011, (4) :11.
美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之路 篇2
作者:藤原暴 2015-06-27 第134期
2015年6月26日注定是历史性的一天。美国的最高法宣裁定同性婚姻在全美合法。
1924年12月10日
德国移民Henry Gerber在芝加哥成立了美国第一个公认的同性恋权益组织。伊利诺斯州特许发行了美国第一本同性恋出版物:《友谊和自由》。1962年1月1日
伊利诺斯州废除了鸡奸法,这是全美第一个废除该法案的州。1969年6月28日
石墙暴动
石墙是美国纽约市格林威治村的一家酒吧。当时纽约正在肃整同性恋酒吧以及同性情侣。在一个早晨,警察突击检查了该酒吧并殴打了顾客。这引起了一场暴力示威冲突。石墙暴动常被认定是美国史上同性恋者首次反抗政府主导的迫害性别弱势群体的实例,亦被认为是美国及全球同性恋权利运动发迹的关键事件。1970年6月28日
第一次同性恋游行
为了纪念石墙暴动一周年,纽约、芝加哥和洛杉矶举行了同性恋游行。1974年1月1日
同性恋不再被认为是一种病
同性恋行为不再收录入美国精神医学学会和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内。1975年1月1日
Elaine Noble宣誓就职
Elaine Noble是美国历史上第一公开自己同性恋身份后在政府任职的人。1975年到1979年她在马萨诸塞州众议院任职。1976年11月2日
哈维·米尔克的崛起
哈维·米尔克1977年在旧金山县议会的竞选证明了同性恋群体可以组成一个选区。米尔克敏锐的政治嗅觉和煽动性的风格使他成为了一个英雄。但这同样招致了敌意和憎恨,米尔克也成为了同性恋解放运动上第一个殉道者。1977年1月1日
反同性恋运动
同性恋运动的兴起的同时也遭遇到了大量反同性恋运动。
1977年,一名叫安妮塔·布莱恩特的美国选美大赛亚军呼吁废除迈阿密-戴德县的一条法案。该法案旨在禁止对于性取向的歧视。安妮塔领导了一个叫“救救我们的孩子”的组织,她声称“那些人(同性恋群体)希望通过法律来告诉我们的孩子,除了现有的正常生活,还可以有别的活法。”安妮塔承诺要领导这次十字军运动来组织美国发生之前从未发生的事。1978年11月27日 两起暗杀
旧金山市的市长乔治·莫斯克尼和监督委员会委员哈维·米尔克在旧金山市政府大厅被前监督委员会委员丹·怀特暗杀。1979年5月29日
1979旧金山骚乱
怀特仅被判处7年监禁激怒了旧金山市的同性恋群体。陪审团因“精神错乱”抗辩赦免了怀特的一级谋杀罪名。超过1000人进行了游行,事件最终演变成骚乱。1980年1月1日
民主党支持同性恋权力
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一份声明宣布他们支持同性恋权利,“所有群体都不能够被歧视,无论这种歧视基于种族、宗教、国籍、语言、性别还是性取向。” 1981年1月1日 艾滋病出现
艾滋病的出现使得之前对于同性恋群体的认同一扫而空。艾滋病在美国出现后迅速在同性恋群体中肆虐。1982年1月1日 同性恋伴侣福利
Village Voice是第一家为同性恋伴侣提供福利的商业机构。加利福尼亚州的伯克利市在1984年也效仿此举,从而成为了美国政府从事该项事业的里程碑。1987年3月24日
ACT UP,对抗艾滋病
对抗艾滋病联盟ACT UP渐成气候。这个机构组织了多次抗议活动,其中包括1988年的一次抗议活动关闭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993年1月1日
夏威夷州短暂允许同性结婚
夏威夷州最高法庭判决宣布该州不能在没有违反平等保护条例的情况下禁止同性恋情侣结婚。1993年12月21日 不要问,不要说 美国国防部采纳了“不要问,不要说”政策,该政策允许同性恋群体在隐瞒其性取向的情况下在军队服役。1996年1月25日
《出租》登上舞台
涉及性和艾滋病的歌舞剧《出租》在非百老汇的戏剧界公演并且获得了普利策奖。同年晚些时候该剧也在百老汇上演。而该剧目的创作者乔纳森·拉尔森却在公映的前一天突然死亡。1996年9月21日
捍卫婚姻
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捍卫婚姻法案。该法案规定婚姻只能在男人和女人间发生。1997年4月16日
是的,我是同性恋
艾伦·德詹尼斯宣布出柜。1998年11月3日 夏威夷修宪
夏威夷州投票通过了第二宪法修正案,该法案授权州政府通过管理和教育的方法阻止同性结婚。1999年1月1日 加利福尼亚州的伙伴关系
加州建立了同性伴侣注册登记处,并且首次允许同性恋伴侣到医院探访。2000年7月1日 一个新纪元
佛蒙特州成为第一个同性恋伴侣民事结合合法化的州。2003年6月23日 劳伦斯诉德克萨斯州案
在劳伦斯诉德克萨斯州案中,联邦最高法院推翻鲍尔斯诉哈德威克案先例,以及德克萨斯州《反鸡奸法》,宣布各州政府不得禁止成年人间相互同意进行的同性性行为。
2004年2月24日 布什支持禁止同性结婚
美国总统布什宣布他支持关于禁止同性结婚的联邦宪法修正案。同年晚些时候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投票反对了该宪法修正案。2004年5月17日 我愿意
马塞诸塞州成为第一个同性结婚合法化的州。在古德里奇诉公共卫生部案中,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判断禁止同性结婚违反马萨诸塞州宪法。2004年11月2日
11个州定义婚姻 11个州通过了把婚姻定义为男人和女人结合的宪法修正案。它们是阿肯色州、乔治亚州、肯塔基州、密歇根州、密西西比州、蒙大拿州、北达科他州、俄亥俄州、俄克拉荷马州、俄勒冈州和犹他州。2006年3月5日
断背山赢得3个奥斯卡奖
断背山赢得了最佳导演,最佳改编剧本和最佳配乐三项奥斯卡奖。2006年11月7日
8个州提出禁止同性结婚
8个州提出禁止同性结婚的宪法修正案。它们是科罗拉多州、爱达荷州、南卡罗来纳州、南达科塔州、田纳西州、弗吉尼亚州、威斯康辛州和亚利桑那州。但是最后只有亚利桑那州通过了该法案。2008年5月15日
加利福尼亚州裁定禁止同性结婚违宪
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庭裁定禁止同性结婚违宪。从2008年7月16日开始,加利福尼亚州的同性恋情侣可以合法结婚。2008年10月10日 康涅狄格州同性结婚合法化
康涅狄格州最高法庭裁定同性结婚合法。2008年11月4日
8号提案在加利福尼亚州通过
将婚姻权界定为仅限于一男一女的8号提案在加州同性婚姻合法化仅仅4个月后被通过。2009年4月3日
爱荷华州法院废除禁止同性结婚法令 爱荷华州最高法院废除了禁止同性结婚的法令,成为了美国第三个同性结婚合法化的州。这条新的法令在同年4月27日施行。2009年4月7日 佛蒙特州同性结婚合法化
佛蒙特州参议院和众议院在推翻了州长吉米·道格拉斯的否决权之后合法化了同性恋婚姻。2009年5月6日
新罕布什尔州同性结婚合法化
新罕布什尔州立法机关投票通过了使得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提案。2009年5月26日
加利福尼亚法院通过8号提案
加州最高法院通过8号提案,但是该法院裁定在此法案通过前结婚的18000名同性恋的婚姻是合法的。2009年12月15日 华盛顿特区同性结婚合法化
华盛顿特区法庭以11比2的票数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提案。2011年1月31日 伊利诺斯州民事结合合法化
伊利诺斯州州长帕特·奎恩签署了保护宗教自由和民事结合法案。该法案使得同性民事结合在2011年6月1日以后变得合法。2011年6月24日
科莫签署法案使纽约州同性结婚合法化
纽约州州长安德鲁·科莫签署了使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案。纽约州自同年7月24起可以合法的同性结婚。2011年9月20日
“不要问,不要说”法案被废除
确保同性恋群体可以服役的“不要问,不要说”政策在一个月的争论之后被废除。国会、总统、国防部、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都签字同意废除该政策。超过13000人被不光彩的开除军籍。2011年9月30日 国防部允许同性结婚典礼
美国国防部允许随军牧师主持同性恋婚礼。2012年5月9日 奥巴马支持同性结婚
奥巴马总统在ABC新闻上宣称自己支持婚姻平等。2012年11月6日
缅因州、华盛顿州和马里兰州同性结婚合法化 2013年3月18日
希拉里克林顿支持同性恋婚姻
前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宣布她支持同性恋婚姻。2013年3月21日 科罗拉多州赞同民事结合
科罗拉多州成为第九个允许民事结合的州。2013年3月26日
8号提案和捍卫婚姻法案法案在美国最高法庭
数十年来美国最高法庭在同性结婚的问题上开始出现松动。2013年3月27日 完整的婚姻
经过两天的辩论之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看似要废除把婚姻定义为男女结合的捍卫婚姻法案法案。2013年4月29日
NBA球员出柜
华盛顿奇才队的球员杰森科林斯在一次独家专访中宣布自己出柜。他是美国主要体育运动中第一位公开自己同性恋身份的运动员。2013年5月1日
科罗拉多州开始同性恋民事结合 2013年5月2日 罗德岛州同性结婚合法化
罗德岛州以56对15票通过同性结婚合法法案。成为了第十个允许同性结婚的州。
2013年5月7日 特拉华州:第11个允许同性结婚的州。2013年5月14日
明尼苏达州:第12个允许同性结婚的州。2013年5月23日 童子军接受同性恋
美国童子军修改了沿用超过100年的禁令,允许同性恋者加入童子军。2013年6月25日
美国最高法院就8号提案和捍卫婚姻法案进行裁决
这是两个里程碑式的裁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同性伴侣和异性伴侣享受相同的联邦福利。同时还认得加利福尼亚州禁止同性恋结婚的法案是低级法庭废除了高级法庭的法案,这是违法的。2013年10月18日
新泽西州最高法庭裁定该州在同年10月21日起可以同性结婚 2013年11月5日 伊利诺伊州同性结婚合法化 2013年11月13日 夏威夷州同性结婚合法化 2013年12月19日
新墨西哥州最高法庭支持同性结婚 2013年12月20日
一名联邦法官废除了犹他州禁止同性恋结婚的法案 2014年1月6日
最高法庭停止了犹他州的同性结婚 2014年7月18日
卡罗拉多州停止批准同性结婚 2014年10月6日
联邦最高法庭驳回6个州关于限制同性婚姻的上诉
俄克拉荷马州、印第安纳州、犹他州、弗吉尼亚州和威斯康辛州的上诉要求限制同性婚姻的请求被最高法院驳回。2014年10月25日 又有6个州承认同性婚姻
阿拉斯加州、亚利桑那州、爱达荷州、北卡罗来纳州、西弗吉尼亚州和怀俄明州承认同性婚姻。2015年1月16日
联邦最高法院同意裁定在哪些州同性恋可以结婚
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同意回顾之前肯塔基州、密歇根州、田纳西州和俄亥俄州关于支持禁止同性结婚的上诉决定。2015年6月26日
最高法院裁定同性结婚是一项人人皆有的权力。
2015年6月26日注定是历史性的一天。美国的最高法宣裁定同性婚姻在全美合法。(编译自时代杂志)
凤凰网 官方微信 微信扫描二维码 更多
往期回顾
中国能否取代美国?中法民众最有信心 日本坚决不信 你可能不知道,日本民众有多反战
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你需要知道的十件事 揭秘:几百块的瑞士表 除了中国还能去哪买
婚姻:从异性到同性? 篇3
在美国,一些州正挑战1996年的婚姻保护法案。这一法律将婚姻定义为一男一女之间的结合,剥夺了同性恋者的权利。华盛顿特区于2012年3月宣布同性婚姻合法。如今在美国有6个州(以及华盛顿特区)认可同性恋者的婚姻。另外3个州(缅因州、马里兰州和明尼苏达州)也就此案在11月进行了投票。
就像堕胎问题一样,同性婚姻问题,是自由主义者和保守主义者之间文化战争的热点问题。2012年3月5日英国的天主教红衣主教基斯·奥布瑞恩谴责同性恋婚姻是“离经叛道”,把它与奴隶制度和堕胎相提并论。如今也并非所有的保守派都反对同性婚姻,英国首相卡梅隆对保守党议员说,他计划在2015年前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此事关乎平等,”他说,“但更关乎承诺和责任。保守党一直相信,我们彼此结带相连,所以,不是说我虽然是保守党人,却支持同性婚姻,而是说,我支持同性婚姻,正是因为我是保守党人。”
同性婚姻会不会在全球范围内合法化还很难说,不过在西方应该是大势所趋,婚姻法这种西方的发明是如何从异性走向同性的呢?
从家族契约到个人满足
在欧洲,几百年来,婚姻都是家族间的私人合约,以确保财产能够世代相承。在上流社会,一个家族与另一个家族联姻,主要考虑的是政治联盟和社会契约。曾经给法国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写过传记的英国作家安东尼娅·弗雷泽说:“当时,对王后的要求不包括长相如何,王室婚姻通常是为了外交需要和生育继承人。”婚姻历史学家斯特凡妮·孔茨在《婚姻,历史》里提到一张英国德贝郡1413年的结婚契约上,新娘姓名一栏空着,竟然是因为父亲还没想好把哪个女儿嫁出去。
到了宗教改革时期,以德国牧师路德为首的清教徒提出了“伴侣式婚姻”的观念,丈夫和妻子间的情感纽带才是婚姻的原因和目的。清教徒的婚姻观其实是对天主教贞洁观的反叛,对早期天主教徒来说,为了弥补人性弱点才不得不选择婚姻。正如圣保罗所说:“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清教徒倡导丈夫和妻子间相互尊重和爱戴,其实是提供了对婚姻新的解读,清教徒开始把婚姻看做一种精神友谊。
亨利八世制造了有史以来最大的婚姻麻烦。他本来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结婚的目的就是为了能有个儿子继承王位,也因此他不断寻找短期情妇来满足自己对漂亮女人的欲望,这些女人的命运比他那个倒霉的王后凯瑟琳好多了。但是因为王后没有生出儿子,他决定同凯瑟琳离婚,但被罗马教廷拒绝。亨利八世于是干脆跟教廷决裂,宣布自立山头,创立一个可以离婚的宗教。
而英国诗人弥尔顿首先根据清教徒的婚姻观推导出了其合理的逻辑结论:离婚。和一个女人结婚不久,弥尔顿就发现,他们夫妻间毫无共同点,于是弥尔顿成了离婚的坚定支持者。他说,当婚姻的崇高目的——满足而幸福地谈话不再,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强迫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保持婚姻关系。弥尔顿死了几百年之后,“没有共同语言”成了离婚的正当理由。如此看来,早期清教徒关于婚姻的观念中孕育着更加激烈的个人主义的种子。
如今,人人都同意清教徒所谓的“尊重和爱戴”是成功婚姻的核心,但是大多数人还会增加另外一种毫无疑问的因素,那就是“浪漫爱情”。17世纪英国哲学家伯顿在他的《解剖忧郁》(17世纪英国仅次于《圣经》的畅销书)中表达了当时人的普遍共识,他说,婚姻是爱的良药,而爱本身是一种需要克服的疾病。浪漫爱情首先进入了流行的忏悔日记和小说中,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开始影响布尔乔亚阶层的婚姻观,出现了被简·奥斯汀称为“比翼双飞的幸福”。浪漫开始进入婚姻领域。今天,最受尊重的结婚理由就是你坠入了爱河。以清教徒的婚姻观为基础,西方文明试图创造一种把一生的伴侣和不那么持久但更让人沉醉的快乐——浪漫热情,结合在一起的婚姻观。对此,萧伯纳讽刺地将婚姻描述为:“他们受制于最强烈、最疯狂、最蛊惑人心而又转瞬即逝的激情的支配。婚姻还要求他们宣誓永远保持处于这种过度兴奋、异乎寻常而又让人心力交瘁的状态,直到死亡将两人分开为止。”
与此同时,人们对婚姻幸福的期待值越来越高,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西方人越来越强调自我。著名的加拿大哲学家查尔斯·泰勒研究了500年来的内心生活转变史,他认为对待自我需求的态度转变是单向的:欧洲人以前认为个人从属于更大的整体,比如说人类和神圣秩序的一环,以此为基础来获得对自我的认知。从文艺复兴开始个人主义兴起,个体通过自我表达来发现自我,这段距离让西方人从教堂的忏悔室转到了精神治疗师的沙发上。如果说跟谁结婚这个问题,一开始是为了满足家族和集体的利益,那后来就是为了满足自己。随着避孕和生殖技术的发展,性与生殖相分离,于是异性恋婚姻的成立和延续完全取决于个人的喜好,换句话说,婚姻的成立和延续完全取决于个人的喜好,西方人对婚姻的观念为同性婚姻提出了可能。
政府的权力
美国2000年的人口调查(第一次开始搜集同性恋数据)显示,有59.4万对同性伴侣生活在美国,这当然是不完全数据,因为很多人不愿意向政府公布性倾向。如果说婚姻只是两个人的自愿结合,那早就有同性婚姻了,但是婚姻需要第三方——政府的认可。若亚当和夏娃在今天结婚,他们也需要购买一个公民结婚证。
在宗教改革之前,罗马教廷从不要求牧师必须出现在婚礼现场,对当事人来说,私下里海誓山盟就足以称其为婚姻了。这给富贵人家造成了无数麻烦,总有些不听话的孩子私下里缔结婚约,威胁到家族间的联姻计划。为了避免这类麻烦,北欧的清教徒要求婚礼必须有证人在场,举行公开的仪式。他们还把强制执行婚礼的规定赋予了新兴的世俗政府。英国人的对策是“结婚预告”:打算结婚的新人,要连续3个周日在教堂宣布婚约,给予社区内的人足够时间,以证明任何一方都没有在别处结婚。渐渐地,政府或者说地方治安官获得了颁发结婚证的权力。
nlc202309011029
尽管如此,在穷人当中,在政府监管不到的地方,非正式婚姻处处可见。在美国建国初期,人口稀少,散居各地,治安官和法官鞭长莫及,管不过来。为了减少私生子的数量,大多数地方都认可建立在相互同意和同居的事实之上的婚姻,如果你说自己已婚,邻居们就相信,法律也就认可。南北战争之后,在道德学家和社会学家的推动下,政府开始对婚姻进行规范。要想结婚,就要提供体检报告,患有梅毒和淋病的人禁止结婚。到了19世纪末,美国所有的州都规定结婚需要政府部门颁发结婚证。
在美国,经过几十年的改革,进入婚姻殿堂的男人和女人大多都有了一张结婚证。而与之伴随着的是婚姻内的权利与义务的愈发平等。过去的婚姻观念认为,男人不但拥有妻子的财富,还拥有她的身体。今天在美国的每个州,在中国和大多数国家,男人和女人在赡养费,孩子的监护权、抚养权,离婚时候的财产分割权等方面都是平等的。以前因为家庭暴力而引发的逮捕和上诉非常罕见,如今已是常规程序,1984年以前,一个男人绝不会因为强奸自己的妻子而被捕,如今在美国50个州这都被认定是一项犯罪。
同时,美国有关婚姻自由的法律不断得到扩展,这是通过一系列的案件实现的。在1950年代,美国种族隔离现象仍然十分严重,白人男性理查德·洛文和黑人女性米尔德里·德杰特相爱了,根据当时弗吉尼亚的法律他们不能结婚,于是他们跑到华盛顿特区结婚,然后再回到弗吉尼亚州的家中。但是几周之后警方以违反弗州法律为名将两人逮捕并起诉,1967年联邦最高法院判其胜诉,沃伦大法官指出,弗州法律违反宪法。
1977年,威斯康星州废除了“未支付孩子抚养费的父母不得再婚”的法律,1987年美国最高法院第16任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认为,自由结婚是基本人权,即使犯人被剥夺了各种宪法权利但是不包括结婚的权利。此后监狱的犯人也可以结婚。
既然自由结婚是基本人权,那为什么自由结婚的权利不能赋予同性恋呢?美国争取同性恋婚姻权的关键胜利发生在2003年6月,美国最高法院正式宣判并裁定“劳伦斯诉德克萨斯州案”(Lawrence v. Texas)中的《反鸡奸法》违宪。1998年,约翰·劳伦斯和泰伦·加纳因在德克萨斯州休斯敦的公寓内发生同性性行为而被警察逮捕,据该州刑法第21条,其行为被认定为轻罪。此案后上诉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安东宁·斯卡利亚大法官对此表示强烈反对,并预言最高法院的意见将不可避免地促使司法系统许可同性恋婚姻。
在现代行政体系下,公民的婚姻证包含着一系列的法律、财产和医疗权利。像移民的公民权一样,结婚证通往一个更安全的社会。这也正是同性恋争取婚姻权利的原因之一。2010年11月伊迪丝·温莎控告政府在她的同性伴侣,44岁的西亚2009年死后,要求她支付363053美元的联邦地产税。而她们于2007年在加拿大已经结婚了。2012年10月,曼哈顿联邦上诉法院作出裁决,以违反宪法为名推翻了1996年婚姻保护法。1996年通过的《保卫婚姻法》虽然已经濒临绝境,不过它依然写在书本上。
婚姻的意义
美国50个州的婚姻之战一片混乱的同时,不结婚的美国人越来越多。独居和不结婚是美国作家艾瑞克·克莱恩伯格《单飞》的主题。在西雅图、旧金山、丹佛、费城、华盛顿特区和芝加哥35%到45%的房子里只住了一个人,在曼哈顿几乎一半房子只住了一个人。美国的情况已经让人吃惊,但是美国的独居率比欧洲的要低。在美国,没结婚的成年人比结婚的成年人还多。
随着结婚人数的减少,人们对婚姻的幻想越来越多。结婚行业每年的收入有700亿美元,是电影行业的两倍。新娘杂志是报摊上最赚钱的,真人秀《单身女郎》和《单身汉》是美国最受欢迎的电视节目。同时,婚姻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在经济不稳定的时代,每个人能够获得的唯一依赖和慰藉都来自婚姻伴侣。经过政府批准的,期望能保持一生的亲密关系,现在承载着沉重的责任。
允许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结婚对现代的婚姻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呢?支持者认为没有任何影响,根本不存在结婚证短缺这样的事,而反对者认为,我们当前社会的组织形式将会崩溃。历史告诉我们,两种观点都有偏颇之处。
婚姻是个人成长的一个过程。基于性别它赋予一个人新的角色。几百年来,这都是一个让男人成为丈夫,女人成为妻子的仪式。而在很长的历史时期,这是一个人一生的社会角色。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同性恋婚姻非常危险,它从语义学上改变了这个世界的意义,改变了丈夫和妻子的含义。语言是公共的,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同性婚姻威胁到每一个人。反对同性婚姻最激烈的理由缘于它的象征意义,同性婚姻标志着父权制法律的衰落和极端自我目标的实现。同性婚姻让人不安,不仅仅是因为它背离了现代意义上的婚姻,更是因为同性婚姻是极端化的现代婚姻。
当然也不要把这种转变想得太过激烈,毕竟改变传统意义上妻子和丈夫的角色和行为规范一直以来都是女权运动的目标。同性婚姻并非突变,它不过是男人与女人之间婚姻关系自然走向的最高峰。
同性婚姻 篇4
一、关于同性恋的争论与社会态度变迁
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上, 同性恋倾向与行为并不总是受到歧视和压制的。在古希腊、雅典、古罗马以至于封建时代的日本, 同性恋现象蔚然成风。同样, 在中国古代的诸多记载中, 虽然没有使用“同性恋”这一称呼, 但有很多隐讳的表达。例如“断袖”“龙阳”“分桃”“男风”等词婉指男同性恋现象。[1]
直到20世纪初, 同性恋在西方社会仍普遍被认为是病态和罪恶的, 在精神病学正式成为医学的分支后, 同性恋则被认为是精神病的一种。到1973年, 美国精神医学学会才把同性恋从精神疾病的诊断与分类表中去除。此后在许多其他国家和地区却仍然坚持同性恋是一种疾病或精神疾病。截至2015年, 全世界已有荷兰、比利时、西班牙、加拿大等16个国家通过了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法案, 美国越来越多的州也开始认可同性婚姻。整个社会对同性恋的态度日渐开明、包容、尊重和认可, 已成为全世界范围内不可避免的趋势。
在中国, 同性恋这一概念自问世开始, 直到2001年之前还被“中国精神病学协会”分类为精神病, 但2001年新版的《精神病诊断和统计手册》已将同性恋剔除。中国精神病学协会多数成员认为, 同性恋并不是反常行为, 这项决定标志着中国社会中的保守主义者开始容忍同性恋少数族群, 但是同性关系长期以来仍然是一个禁忌话题。[2]
对于同性恋的形成原因, 先天说与后天说的争论由来已久。先天说强调同性恋形成中的生理因素, 如遗传基因、激素水平、大脑结构的影响等。后天说则强调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 如童年环境、青春期经历、模仿等因素。
近年来, 对同性恋成因的先天因素研究取得了不少进展, 关于如何看待这些研究的发现, 一直存在激烈的论争。一方认为如果能证明同性恋这种性取向是先天的, 将大大有利于同性恋者获取社会的同情和认可, 因为他们是生来如此, 并没有选择的余地。争论的另一方则认为, 即使同性恋是后天习得的, 他们也完全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性取向。他们还担心, 如果查明了导致同性恋倾向的先天因素, 会被一些歧视同性恋的人所利用, 以达到消除同性恋的目的。例如, 如果能够清楚地鉴别“同性恋基因”, “今后就会有人试图‘矫正’成年同性恋者, 或发现天生的同性恋胎儿并将其流产掉。”[3]
二、西方同性恋现象对传统社会的挑战与启示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 西方的同性恋解放运动愈演愈烈, 而关于同性恋现象越来越多的研究和讨论也逐渐改变了人们对同性恋的刻板印象。直到20世纪末, 大多数人都认为, 所有非异性恋形式的性活动都是不正常的甚至变态的。而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为, 这些非常规的性行为只是个体选择以不同的方式获得快感, 如果不伤害他人则不应受到歧视。21世纪与同性恋现象有关的理论研究也出现了一些明显的特征, 例如逐渐从辩护姿态转变为出击姿态;从打破传统转变为建设新秩序;从对少数边缘群体的研究转变为关注同性恋关系对人类社会婚姻制度的挑战。这种挑战和启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 它表现为对几千年来人类父权制社会普遍实行的一夫一妻制异性婚姻关系的挑战, 以及对基于血缘关系的传统亲属制度和家庭网络的挑战, 昭示出人类的新型人际关系和新的生活方式的一种可能性。法国思想家福柯认为, 同性恋生活方式对于现存文化秩序来说是一种“发明”, 通过同性恋的实践可以去“定义和发展一种生活方式, 它可以造就一种文化和伦理”, “去发明一种至今仍属不可能的存在方式。去设计一种能增加快乐的关系, 避开人们规定好的现成规则。”[4]Weston认为, 美国同性恋者挑战了家庭以基因和性活动为基础的假设, 创造了另类的亲属制度和完全不同的家庭类别。也就是说, 他们选择的家庭基于友情、爱慕、个人选择和名目繁多的性、社会或经济关系。这类家庭提供了代理的亲属关系, 使得家庭成为一个扩散的稳固的单元。因此, 他们塑造了美国文化中传统意义之外的亲属关系。[5]正如美国学者列文所说, 同性恋这一行为不仅创造了极为有意思的亲属关系和家庭网络, 还遵循抑或挑战了传统文化对家庭生活的期待。欧美社会中出现的新生育技术对于传统亲属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 与亲属关系相连的文化意识和价值相应地塑造了生育技术的转变, 这些技术又被应用到其他社会和文化之中, 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化。[6]
同时, 同性恋现象鼓励所有被权力和主流文化边缘化的人们向一切严格的分类提出挑战, 实质是对传统主流文化中权力话语的挑战。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的同性恋权利运动可以看作是对既存权利结构的挑战, 反抗主流社会为个体贴上特殊身份标签、将个体固定在某种社会地位上的做法。20世纪的性解放运动带来了一系列的重大的社会变化, 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整个西方社会文化放松了对同性恋的禁忌。
三、中国同性恋群体婚姻家庭现状
在同性婚姻合法的欧美国家, 同性恋家庭的重构挑战了以基因和性活动为基础的传统家庭模式, 创造了另类的亲属关系和完全不同的家庭结构。而在以“孝”为家庭核心伦理观和社会评判价值的中国, 在同性婚姻尚未被立法承认的情况下, 同性恋者并未像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西方同性恋者那样不断发起同性恋社会运动, 争取同性恋婚姻权利, 而是选择向父母隐瞒实情, 违心地与异性缔结婚姻关系。富晓星、张可诚通过对北京、上海、沈阳、天津、西安、成都等地不同年龄阶段的男同性恋群体的观察和访谈发现, 男同性恋群体发展出三种特殊的隐形婚姻形态:第一, 婚外有“婚”, 指同性恋迫于家庭和社会舆论的压力, 与异性恋的异性建立婚姻关系, 但同时与同性存在婚外情和婚外性行为。在这种情况下, 同性恋者与异性配偶一起居住甚至抚养子女, 履行家庭职责, 其父母、家人一般不知情。第二, “两个儿子的婚姻”, 指在同性恋父母知情后, 由震惊、不解、愤怒到接受现实, 进而默许自己的孩子与其伴侣以事实婚姻的形式一起生活。在“家丑不可外扬”观念的影响下, 父母往往将自己孩子的伴侣看做另一个儿子 (干儿子) , 接纳为家庭成员。第三, 男同女同形式婚姻。男同性恋与条件合适的女同性恋缔结受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婚姻, 但婚后多采取分居形式, 而与各自的同性伴侣同居。双方在婚前会签署关于经济、法律、社会责任和权利的协议。[7]这些隐形婚姻形式力图在不违反现有婚姻制度的前提下, 满足同性恋者的欲望和情感需求, 是一种兼顾性取向和婚姻制度的变通策略与实践。但无论同性恋群体采取何种策略, 在面对婚姻制度和社会文化时, 这一群体都面临着无法逃避的困境。
四、结语
在同性婚姻不合法的背景下, 无论当代中国社会背景下的同性恋者选择何种婚姻模式, 都无法避免形式婚姻中的欺骗和分裂, 无法避免对异性配偶权益和情感的伤害, 也无法逃脱对婚外恋的道德谴责。即使有一天中国通过了同性婚姻法案, 也难以一劳永逸地化解同性恋者生活中的困扰和障碍。也许, 解决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探索如何将同性恋者导入传统婚姻的轨道中, 而是要充分认识到传统婚姻制度的局限性, 承认它与同性恋倾向的不兼容, 并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改进和扬弃。
同性恋在中国不是一种简单的社会现象, 它是对既存的宏观亲属制度、社会结构和异性恋权力话语的一种挑战和颠覆, 也为同性恋者个体的婚姻家庭生活带来了无法避免的困境和障碍。如何在重重障碍下保障同性恋者的法律权利, 进一步完善婚姻制度、子女领养制度, 如何在维护少数群体权利的同时维持家庭和社会稳定, 都是未来研究需要解决的重要难题。
参考文献
[1]同性恋-维基百科[EB-OL].[2014-12-19/2015-2-28].http://zh.wikipedia.org/zh-cn/%E5%90%8C%E6%80%A7%E6%88%80.
[2]China decides homosexuality no longer mental illness[J].South China Morning Post.Associated Press, Thursday 8 March, 2001.
[3]李银河.同性恋亚文化[M].北京:今日中国出版社, 1998.
[4]米歇尔·福柯 (著) , 佘碧平 (译) .性经验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1.
[5]Weston, Kath.Families we choose:lesbian, gay, kinship[M].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58.
[6]南希·列文 (著) , 周云水 (译) .同性恋的婚姻、生育和亲属制度[J].思想战线, 2010, 36 (01) .
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弊大于利辩论 篇5
首先,我方表明我方不歧视同性恋,也能理解同性恋这一群体。但是,若要把同性恋婚姻合法化,这绝对是弊大于利的。以下是我方观点:
第一,合法化意味着得到了政府的承认,而政府引导着整个社会的价值导向。可以试想,如果政府支持了同性恋婚姻,那么会有更多的人觉得同性恋婚姻是一种主流行为,变相的鼓励了同性恋。那么,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个社会将会到处是同性恋,那么就不得不考虑种族的延续问题,同性恋者又该怎样繁衍后代呢?如果是丁克家族的话,那么遍地皆是的丁克家族将会导致人口锐减。如果说小孩子可以靠领养而来的话,那么他们又该怎么称呼这个所谓的“爸爸妈妈”?这无疑是对公众价值观的一次巨大冲击。
第二,再来说说为同性恋婚姻立法的问题。要是其合法化,实际上是一个巨大的法律修订工程,必须从民法、婚姻法、收养法、国籍法甚至刑法(如重婚罪、遗弃罪)上都加以相应的修改;在没有做好这些准备工作、充分讨论之前,空谈同性婚姻合法化是不负责任的空中阁楼。.同性婚姻合法化,更容易导致立法目的上的混乱。例如,同性伴侣中很难说清谁是弱势一方,则现有法律体系中对妇女的保护规定完全不知所措。
第三,同性婚姻的合法化,只能代表小部分人的利益。在同性婚姻立法问题上的看法,大家的看法还是比较保守的,只有不到三成的人赞成,超过七成的人是反对的。在大部分人接受这种观点之前,立法是极不现实的。我方承认法律应当有适当的超前性,但绝对不意味着法律可以罔顾大多数人的意见而特立独行,因为权力是属于全体人民的。
同性婚姻合法化浅析 篇6
关键词:同性恋;同性婚姻;合法化;立法模式
中图分类号:D9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11-0060-02
同性恋作为一种游离于主流文化之外的亚文化由来已久。在人类社会,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同性恋现象都有一定的存在。
一、概述
(一)相关概念。
同性恋一词最早由德国医生Benkert于1896年创造的,指一个人在性爱、心理、情感上的兴趣主要对象均为同性别的人,无论这样的兴趣是否从外显行为中表露出来,那些与同性产生爱情、性欲或恋慕的人被称为同性恋者[1]。
本文中“同性婚姻”与婚姻法中“婚姻”的一般概念不同,指同性伴侣关系受到某种程度上的法律承认,可以通一系列程序要求从而享有部分或全部配偶权益。
(二)同性恋发展简史。
公元前2600年的一个古埃及的墓穴中,出土了两个男性的尸体,互相拥抱,姿势亲密[2]。早期古罗马共和国时期,西塞罗曾建议“同性关系不仅应当被社会所接受,而且还应当让他们承担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因此应当将婚姻用在他(她)们身上。”[3]公元342年,罗马皇帝公布了一个法令,任何卷入到同性关系的人都要受到惩罚。公元10世纪左右,随着基督教在欧洲大陆婚姻方面取得主导权后,同性婚姻成为一种禁忌,甚至是犯罪。
15世纪后,女同性恋开始出现。1885年Henry James出版了小说《波士顿人》,描写了两个未婚女性长时间生活在一起,形成类似婚姻的事实状态。随后人们将女同性婚姻称为“波士顿婚姻”,并且被社会普遍接受。19世纪,一些性学家认为同性恋是一种“情感变态”的反常现象,是生理和神智的倒退。
现代同性恋运动始于美国“石墙事件”。1969年6月27日,在纽约格林威治村,警察照例对同性恋酒吧Stonewall进行搜捕,没有人知道为什么经历了这么多年迫害的同性恋者会在那天晚上反抗,且示威持续了5个夜晚。之后全球性同性恋权益运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与西方社会相比,中国古典文献对同性恋的记载比较多,“龙阳”、“分桃”和最著名的“断袖”都是对男同性恋者的委婉说法。
二、同性婚姻的正当性
(一)否定同性婚姻的弊端。
有一份对生活在大中城市受过良好教育且相对年轻“活跃”的同性恋者的调查显示:由于受歧视,30%~35%的同性恋者有过强烈的自杀念头,9%~13.96%的人有过自杀未遂的经历,67%的人感到非常孤独,63%的人感到相当压抑,超过半数人由于不被理解感到很痛苦并严重影响生活和工作[4]。
(二)同性恋是正常的自然现象。
在人类性文化发展史中,同性恋现象是种普遍存在的行为模式。从本质讲,同性恋是对异性不能产生性要求和性满足的自然生理现象。美国精神病学会和美国心理学会分别于1973年和1974年作出将同性恋剔除出疾病分类的决定。世界卫生组织也于 1992 年确认:同性恋是属于少数人的自然现象,并不再将其列为心理障碍(性变态)。2001 年第三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同样将同性恋从疾病分类中剔除,同性恋在我国不再是病态了。
苏格拉底、柏拉图、米开朗基罗、培根、莎士比亚、达芬奇、拜伦都被认为是同性恋者。王尔德因为自己的独立秉性而入狱,支持瓦格纳的路德维希二世和管家双双跳河自杀身亡,指挥家恩斯坦曾与老师同居过,哲学大师福柯死于艾滋病,日本的小说家川端康成大学时曾有过一段同性恋情,作家三岛由纪夫在作品中也承认了自己同性恋的倾向。中国的演员张国荣、作家白先勇、艺人蔡康永、导演关锦鹏等等都是公开承认的同性恋者。他们在为社会做贡献的同时也忍受着社会歧视带来的痛苦。
(三)婚姻形式是变化发展的。
就我国婚姻形式的历史发展来看,经历了原始群婚、血缘婚、抢亲婚、族外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等六个阶段[5]。在不同时期不同社会环境中,婚姻承担的功能也不尽相同,各阶段的婚姻形式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都是得到主流道德认同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对婚姻的选择逐渐从物质条件中解放出来,更多的去关注心理上、情感上、生理上和生活上的非物质需求。当繁衍后代不是再是婚姻的唯一目的,对爱情和幸福的追求最终促成婚姻关系的产生。而对于产生这些感情的理由,我们为何要强行做出划分呢?
三、同性婚姻的可行性
(一)社会观念。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人们的观念也在不断更新,对人的个体的尊重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对他人生活方式选择的理解程度也越来越高,对同性恋的接受程度也在不断提高。
(二)国际环境。
自2001年4月1日荷兰成为第一个允许同性伴侣登记并认可其婚姻有效性的国家,到2013年4月23日法国参议院赞成同性恋伴侣可与异性恋一样享有结婚的权利,全球已有14个国家全国性、美国9个州与首都、巴西3个州及墨西哥首都均先后承认同性婚姻的权利并准予注册。此外,十九个国家及四个国家内的司法区域承认“民事结合”;六个国家及一个美国的州承认其他司法区域的同性婚姻。还有在几十个国家及美国多个州,有关同性婚姻的政治与法律辩论正在进行中。
(三)法理基础。
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实现人权的基础,也是法律对公平、自由、秩序的追求。
《世界人权宣言》第 2 条宣称:“人人有资格享受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别。”1999年的《世界性权宣言》称“性权利是人类基本的权利,是人权的内容之一,是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格的其他内容不可分割。性权利是人类生而有之的,性权利的基础是自由、平等和尊严。”我国《宪法》规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也规定了“尊重和保障人权”。同性恋者与所有的自然人一样,在法律人格上是平等的,其婚姻权不应以任何原因而被剥夺。
在我国,同性恋者有结婚的权利,但没有选择与同性伴侣结婚的自由。当同性恋者的性取向无法改变,且同性恋者之间的情感关系和性关系形成了稳定而持久的状态时,同性恋者与伴侣缔结婚姻的诉求被提出来了,这种自由应当上升为受法律所保护的自由。
同性婚姻立法可以明确同性伴侣的权利,产生法律上的约束,预防和避免同性恋者混乱的私人生活,也为同性伴侣正常生活中的纠纷提供解决机制,从而更好地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健康地发展。
四、同性婚姻的立法模式
(一)各国同性婚姻立法模式。
1.同性婚姻立法模式,即直接承认同性婚姻和一般婚姻有着一样的法律地位。
荷兰是第一个允许同性婚姻的国家,直接修改婚姻法中婚姻的定义, “婚姻是一种契约关系,是不同性别或同性别的两个人缔结的关系”[6],从而赋予了同性伴侣与异性伴侣一样的权利。荷兰采用了登记伴侶制度、婚姻制度和同居制度三种方式来调整同性婚姻关系。不愿意“结婚”的异性恋者可以选择登记伴侣关系,希望缔结婚姻关系的同性伴侣可以转而登记婚姻关系。只要经过登记,伴侣关系和婚姻关系之间可以互相转化。荷兰的同性婚姻模式是真正的婚姻制度,首次让同性恋者拥有婚权,形成合法的配偶关系。
2.民事结合或公民结合模式,是种类似婚姻的民事状态,但没有婚姻的名分。主要用于为同性恋伴侣提供与异性恋伴侣相同的权利,也可以用来表示不希望进入法定婚姻,希望处于一种类似于普通法婚姻结合的异性恋者结合。伴侣双方可以约定财产权利、互相忠实和扶养义务。民事结合制度并没有明显地规制一种人身关系, 而是一种特殊的契约合同关系,对于同性伴侣生活纠纷的解决具有实际意义,但很少与婚姻关系中配偶的权利和义务相同的内容。
法国1999年通过了《民事互助契约法》,在尊重传统婚姻的前提下,对《法国民法典》进行修改,将民事互助契约规定为“两个性别为异性或者同性的成年的自然人订立的协议,目的在于共同生活”,同时也适用于既不想缔结婚姻关系也不愿办理同居关系的异性恋者[7]。民事互助契约关系的形成是伴侣双方签订协议后进行登记,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在协议中进行约定。伴侣双方不能共同收养子女,只能以各自的名义单独收养子女。
3.同居伴侣关系模式或注册伴侣关系模式,即在不同程度上,提供少于婚姻的权利。在有些国家或司法区域,异性恋与同性恋都可以注册为同居伴侣。在可以注册同性婚姻的国家或司法区域,同性婚姻的伴侣可以举行婚礼,但在不承认同性婚姻的地方,类似婚礼的仪式称为“承诺仪式”,双方借此确立两人关系,互相承诺履行婚姻义务。但这种关系不被法律承认或保护。
英国在2004年11月18日颁布了《同性伴侣关系法》,仅调整同性伴侣关系,而英婚姻法只调整异性伴侣关系。该法案将同性伴侣规定为“两个具有相同性别的人之间的特殊的共同生活关系”,与异性“婚姻”相对应,通过设置一种新的身份来调整同性之间的“结合”。在同性伴侣的权利方面,双方可以通过意思自治的方式分配财产;同性伴侣只能单独收养子女;同时命令禁止社会就业领域对同性恋者的歧视。义务方面,规定了同性伴侣之间应相互忠诚,如一方有不忠实的行为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利,则受害一方有权申请撤销或解除同性伴侣关系。
(二)我国立法模式选择。
受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婚姻是男女两性结合的观念已根深蒂固,若颠覆传统观念将同性婚姻和异性婚姻完全等同,势必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秩序,使人们陷入困惑与恐慌。我国也没有把身份关系契约化的习惯,不易被接受。笔者认为同性伴侣的模式更适合我国国情。同性伴侣实质是一种类似婚姻的法律地位,“伴侣”与“夫妻”相对应,通过制定一部《登记伴侣法》对《婚姻法》进行补充,同性伴侣可以通过登记获得类似婚姻法项下的多项权利,既能够满足广大同性恋者追求幸福美满家庭生活的意愿,也能够最低限度地影响人们的婚姻价值观。
同性伴侣法可比照婚姻法制度构建,具备以下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实质要件:限于两人且为同性;达成合意;达到法定年龄(考虑青年身心发展程度、学业情况和独立生活条件以及男女平等的法律原则,男女均为22岁);同性伴侣双方皆无配偶或与他人有伴侣关系;有以下亲属关系不得缔结同性伴侣关系,包括兄弟或姐妹,伯叔与外甥,姑与侄女,姨与外甥女;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缔结同性伴侣关系的疾病者。
形式要件:申请登记伴侣关系的当事人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该登记机关宜与我国婚姻登记机关相同。
我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的法律会对同性婚姻立法问题做出应有的评价。
参考文献:
[1]彭晓辉.性科学概论[D].科学出版社,2000年
[2]文森特·帕里罗等担待社会问题[M].兵等译.华夏出版社,2002年
[3]管乐.同性法律问题思考[J].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报,2006年
[4]蒲琼尤、李倩.中国同性恋者生存状况调查[J].环球,2007年
[5]陈一滴.浅论中国同性婚姻合法化[J].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10年
[6]傅晓龙、刘安琪.大学生对同性恋的认知和态度调查及实质研究[J].中国性科学,2012年
[7]熊金才.同性结合法律认可研究[M].中国法律出版社,2010年
同性婚姻 篇7
本文以下将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对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做出的同性婚姻合法化裁定进行探讨。
在实体方面,本文主要探讨同性婚姻合法化问题牵涉的有关宪法基本权利。毫无疑问,异性婚姻更契合自然规律和婚姻的本意,但值得关注的是,作为社会广泛群体部分的异性恋者是否能基于这种多数的地位就自己的主观意愿出发排斥和摒弃作为社会另一部分人自由追求幸福的权利,社会主流道德观是否应当成为限制和制约另一部分社会群体自由发展并受到应有尊重的枷锁?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宪法对同性恋者的权利保护主要体现在对其自由权和平等权的保护两个方面:自由权保障同性恋者不会因其同性性行为及其他社会行为而受到侵害,而平等权则赋予了同性婚姻以正当性的理由。自由权的基本内涵即在合理限度内,公民有自由选择其生活和发展方式而不受外界干涉的权利。这种自由权不应当因个人的性别、民族、宗教有所差异,同样的,也不因个人的性取向差异而有所不同。因此,同性恋者享有并得以积极行使自己的自由权,并享有不因行使自由权而受到歧视和压迫的权利。就平等权而言,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安东尼·肯尼迪在相关裁决中解释称,“根据宪法,同性伴侣寻求婚姻时,与异性伴侣享有相同的权利。而贬低他们的选择,弱化他们的人格是否定了他们这种权利”。美国联邦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对于平等原则做出如下表述:宪政国家的一个基本共识是,政府或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单位不能任意的区分公民中的不同人群,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对他们规定不同的权利和义务。[1]基于此,同性恋者同异性恋者同样应当作为主体享有追求幸福,缔结婚约并受法律保护的平等权利。从更深层次上来看,同性恋者的是一种典型的社会意义上的少数人群体。因此,我们更倾向于探讨在现代民主制度的框架下对少数人群体的宪法权利或者基本人权所应持有的态度。不论从功利主义的角度还是从经济边际效应来分析,提高对少数群体的保护程度,无疑会增加社会整体的幸福指数。就同性恋群体来说,已有医学研究证明其与艾滋病并没有直接联系,且不会干涉社会的正常发展和人类繁衍,所以,虽然同性恋者是社会的少数人群体,但对于其基本权利给予相应的保护也是必要且有利的。
在程序方面,本文主要探讨在美国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下,本案法官通过裁定确认同性婚姻合法是否僭越职权范围而违宪。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对判决提出不同意见的主要理由即为“最高法院不是一个立法机关,同性婚姻是不是一个好想法与最高院无关”。联邦最高法院虽然不具有狭义上的立法权,但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却不可避免要对法律做出一定的解释以使其能与具体的案件事实相结合,同时联邦最高法院还肩负着对议会所制定的法律进行合宪性审查的职权,联邦最高法院实际上拥有一部分广义上的立法权。在本案中,肯尼迪大法官主要是从违宪审查的角度对裁定正当性进行了论证———根本权利将获得最严格的宪法保护或者说采用严格审查标准,民主过程的决议(即立法)仍是被审查的对象。[2]这将问题的本质又归结为这样一个议题,即结婚权是否是宪法所规定的根本权利之一。婚姻的本质就是,通过这一长久的结合,两个人可以一起享有其他自由,诸如表达、亲密性和精神生活,这些对于任何人都是适用的,不管其性取向为何。据此,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同样具有结婚权,且所形成的婚姻关系同样应当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六条指出(一)成年男女、不受种族、国籍或宗教的任何限制有权婚嫁和成立家庭。(二)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会单元,并应受社会和国家的保护。[3]这从某种意义上也承认了结婚权和婚姻平等权是基本人权。基于此,联邦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合法在程序上是具有正当性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此次裁定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在其宪政精神和政治制度的构架下具有正当性和合宪性,为作为少数群体的同性恋者在正当民主程序之外谋求基本人权做出了合理限度内的努力,另一方面,在对于同性恋问题矛盾纷争迭起的社会背景下,对于本案裁定书的论证仍应继续补充和斟酌,以实现服众和摆脱强夺立法权嫌疑的目的。
摘要:2015年美国联邦法院通过裁定确定同性恋婚姻在全美合法标志着同性恋和同性婚姻问题在美国发展到了一个新高度,宪法作为保障公民权利的根本法,为同性恋者提供了最基本法律保护,也成为肯尼迪大法官撰写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判词的依据和来源。本文主体部分实体的宪法权利和程序上裁定效力两方面对美国同性婚姻合法化进行了评述,对其正当性和合宪性进行了论证。
关键词:同性婚姻,美国宪政,基本人权
参考文献
[1]黄明涛.同性婚姻判决的宪法学分析——解读欧伯格菲案的多数意见[J].中国法律评论,2015,04:137-145.
[2]方若琪.美国同性婚姻合法化历程述评[D].安徽大学,2014.
同性婚姻 篇8
Obergefell和Arthur是美国俄亥俄州的一对同性情侣。2013年时, 由于渐冻人症 (ALS) , Arthur已经病重。于是, 他们趁着最高法院宣布推翻《捍卫婚姻法案》 (DOMA) 时在马里兰州登记结婚。但是, 根据俄亥俄州的法律, Obergefell不能把名字写在Arthur的死亡证明上。为此, 他们于2013年7月19日起诉称, 俄亥俄州政府歧视在其他州已经合法结婚的同性伴侣。他们的诉请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但是, 第六巡回法庭于2014年11月6日推翻了这一判决。原告不服, 将本案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2015年1月16日, 最高法院决定将本案与其他三起同性婚姻案件合并审理。
二、争议焦点、判决理由及判决结果
本案有两个争议焦点。第一, 第十四修正案是否要求各州认可同性伴侣之间的婚姻;第二, 第十四修正案是否要求一州承认在另一州已被认可和缔结的同性婚姻。
为解决上述争议, 在考虑指导原则和先例之前, 判决书首先回顾了婚姻制度的历史, 并指出, 婚姻制度在不断变化, 而婚姻制度的此种动力也推动着同性婚姻的发展。
随后, 肯尼迪大法官大篇幅地论述了第十四修正案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 而同性伴侣同样享有这一权利。因此, 同性婚姻应该得到认可。其一, 第十四修正案正当程序条款下的基本权利包括了有权做出对个人尊严和个人自治至关重要的私人选择, 而这就包含决定自我认知和信仰。其二, 四项基本原则和传统决定了婚姻在宪法中是一项基础权利, 因而同样地适用于同性伴侣之间, 保障此种权利也是个人自治的内在要求。其三, 第十四修正案要求平等保护派生出同性伴侣间自由婚姻的权利。现在的婚姻法在本质上就是不平等的, 它拒绝了同性伴侣享受异性伴侣所能享受到的福利;其四, 婚姻权是个人自由里固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依照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和正当程序条款是不可剥夺的。而现在的法律在同样的条件和条款中将同性伴侣排除在婚姻之外, 所以理应无效。
最后,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做出如下判决:第十四修正案要求各州为同性伴侣颁发结婚证明, 并认可同性之间在他州已被认可和缔结的婚姻。
三、本案对美国国内的影响
此判决出来后, 同性恋者及其支持者拍手称快, 奥巴马称“这是迈向平等的一大步”。当然, 此判决还是受到了保守力量, 尤其是保守宗教团体的强烈反对。
以下笔者将从经济、政治和社会三个方面对其影响进行讨论:
(一) 经济, 同性婚姻合法化将促进美国经济的发展。
根据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威廉姆斯研究所的研究报告显示, 加州在2008年允许同性婚姻后, 三年内有5.1万对同性配偶结婚, 为加州创造了约3.92亿美元的财富。该机构还预测, 美国各州放开同性婚姻之后, 可能产生总值为26亿美元的收入, 为政府创造1.847亿美元的税收, 并增加13, 058个工作岗位。
(二) 政治, 共和党和民主党在美国大选中的博弈将受到影响。
即使年轻的共和党人对同性婚姻渐持包容态度, 但共和党在传统仍倾向于反对其合法化。民主党总统竞选人希拉里表示, “我们仍应坚定信念, 继续推进此事业”。故一直以来, 在争取LGBT选民的支持上, 共和党一直位处劣势。但此出判决后, 很可能将减少LGBT人群及其支持者对民主党在该议题上态度的关注, 从而改变其在新一届大选中的地位。
(三) 社会, 该判决将引领新的社会规范和道德伦理的形成。
正如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 最高法院引用第十四修正案权利平等条款裁决种族隔离违宪, 从而引发了美国南方各州直至全国的黑人民权运动。对此判决, 我们不妨预测在社会风气日趋开放和包容的美国, 该判决将让同性婚姻更加天然地融入到整个婚姻制度和社会规范。
四、本案的启示
美国该判决也将对中国产生直接影响。例如, 美国人每年在中国收养了数千孤儿, 那么将来美国的同性配偶是否可以合法地在中国收养孤儿呢?《收养法》和《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对此并无规定。再例如, 中国《婚姻法》排除了同性婚姻, 那么同性的中国公民与美国公民在美国登记结婚后在中国生活又将处于何种法律地位呢?我国法律对此仍无界定。法律上的这些空白都可能在将来出现, 这就要求我国尽快在立法和司法层面做出回应。
参考文献
[1]Mollie Reilly.Obama praises Supreme Court's decision to legalize gay marriage nationwide[N].The Huffington Post, 2015-06-26.
同性婚姻在马萨诸塞州 篇9
据马萨诸塞州的最新资料统计,到2008年9月,该州有1.22万对同性婚姻——其中64%是女同性恋者,同期的结婚总数为17.03万对。这一结果导致了一些实质性的变化——同性婚姻业务变得十分兴盛,甚至通过天主教慈善机构领养儿童的业务也忙碌起来——某些案例以前几乎是无法想象的。
以律师玛丽·博诺托为首的律师团曾代表7对男女同性恋者提起诉讼(因州卫生部拒绝他们的结婚要求),这起诉讼可以算得上是里程碑式的。查尔默斯和林奈尔是7对男女中的一对。他们俩1988年在沃切斯特相识后就一直生活在一起,如今居住在维特斯威尔镇远郊林奈尔孩提时代生活的住宅附近的另一座房子里,与他们生活在一起的还有16岁的女儿帕格,她还是婴儿时就被这两个男子领养了。
小镇上唯一的同性恋家庭
维特斯威尔位于马萨诸塞州的中南部,距离大都市波士顿以及同性恋聚集地普洛文思顿相距较远,镇上没有其他同性恋家庭,不过这个家庭感到生活得很自在。平时在生活中充满自信的帕格正在她上学的中学协助建立一个支持同性恋者联盟。当她的两个父亲结婚时,她说道:“我所有的朋友都表示他们愿意来参加婚礼。”
查尔默斯是附近斯鲁思伯利一所小学的课程协调人,而林奈尔是一所医疗中心的护士部门经理。他们表示他们无需婚礼来证明相互之间的责任,但他们感谢别人对他们婚姻关系的认可,也欣慰能获得稳定的法律承认。
他们俩表示,镇上许多与他们交谈的居民都意识不到同性恋配偶这一事物——在2004年之前,他们享受不到一般家庭的权利,包括收入税的减免,看病时的决定权,财产继承权……此外,还有一件事:有了正式的家庭关系之后,如今解释“丈夫”这一称呼,较为方便了。
“不止一次,”查尔默斯回忆,“当我在社交场合介绍理查德时,说,‘这是我的配偶’(这里用的英文词为partner,而partner还有‘合伙人’的意思),而别人往往会问,‘噢,你们办的是什么公司?涉及什么业务’?”
7对提起诉讼的同性恋配偶中有一对女同性恋者,名叫吉娜和赫迪·诺顿史密斯。她们居住在女同性恋氛围浓烈的大学城北安普顿,并有两个儿子——9岁的奎恩和12岁的阿维里。与其他原告一样,她们在法律生效的2004年5月17日结了婚。赫迪是白人,办了一个冷餐铺,而吉娜是非洲裔美国人,在一所小学担任课堂助理。两个儿子都是赫迪生的混血儿,而这个家庭的姓取自吉娜和赫迪两人没有结婚前各自姓的复合词(诺顿-史密斯)。
“当我们准备好生育孩子时,我们想要详细咨询每一个细节,因为我们感到异性家庭的孩子拥有的很多保障,而我们却没有,”赫迪说道,“当婚姻关系终于确定时,我们松了一口气——知道被纳入了法律的框架之中,法庭理解了我们这种家庭。”
赫迪和吉娜对于同性恋婚姻反对者的呼声颇为恼火,这些人认为孩子不应该由两个母亲和两个父亲的家庭来抚养。“我们的孩子很出色,”吉娜说,“让人们瞧瞧我们是什么样的人,这种生活很有趣。我们会将更多的母爱给予孩子,这种家庭能享受更多的天伦之乐。”
反对声正在减弱
在马萨诸塞州,2004年以来的一个最显著变化是,民选官员们对同性恋婚姻的反对声逐渐减弱。早在2003年,当州最高法庭裁定禁止同性婚姻是违宪的时候,州议会似乎存在着足够的票数来提出全民公决议案——试图推翻法院的裁定。然而原本想将支持同性恋者婚姻的议员赶下台的努力并未能成功,而支持同性恋者婚姻的议员戴瓦尔·帕特里克又当选了州长。于是在2007年,州议会以151票对45票,否决了要求进行全民投票的提案。
2008年,州议会里支持同性恋婚姻的人又获得了一个胜利:废止了1913年的一条法律条款——禁止外来的同性恋者在马萨诸塞州结婚。州众议院的投票结果为119票对36票。
在州议会中,政治领袖们如今几乎趋于一致的观点与2003—2004年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当年,激烈的辩论使一些议员寝食难安,以参议员玛丽安·沃尔西为例,她的选区包括波士顿和靠近城区的郊区,居民以天主教和观点保守人士居多,所以同性恋婚姻成了一个社会公共问题。当法庭裁定后,沃尔西面临着来自选民的巨大压力——他们想知道她是否支持推翻法庭裁决的努力。
“对立双方都有数百人要求我与他们见面,”沃尔西说,“大家都想知道我将如何投票。”她研究了法律条文,参加了无数次与选民的见面会,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最终认为法庭的裁决是正确的——无需全民公决。
“在这件事上做出抉择是艰难的,”她指出,“我作出了决定,认为它的本质其实是一项民事权利——宪法要求你保护这种权利,而不是取消这种权利。”沃尔西描述了一些选民对她的决定的反应犹如“燃起一场大火”,——她面临的是激愤的选民,饱含仇恨情绪的邮件,死亡的威胁和天主教神职人员的指责。不过她在2004年还是再次当选,2006年面对反对同性恋的竞选对手,她又获胜了。
“他们说婚姻总是应该发生在男性和女性之间,”沃尔西若有所思,“我以前认为这一说法并不错。我做过类似的承诺,然而这种承诺不切实际。”
在其他州仍遭遇困境
不过对于所有享受同性恋婚姻的配偶来说,联邦政府和大多数州都还没有承认他们的结合。作为对马萨诸塞州做法的某种意义上的抵制,自从2004年5月以来,有26个州通过了法规修正案,明确地将婚姻限制在男性和女性之间。
曾打赢了同性恋婚姻案件的“男女同性恋代言与维护事务所”是位于波士顿的一家法律事务所。它在今年3月提起一项新的诉讼,挑战联邦婚姻条款中关于禁止联邦政府承认同性恋婚姻的部分。奥巴马总统曾保证致力于废止该条款,但自从他入主白宫后,这一事务还没有列入他的优先工作目标。
迈克尔和里克·麦克马勒斯在2006年结婚后,去巴拿马度蜜月。当他们返回美国时,边检关口的移民局官员要求他们分别接受护照检查,因为美国法律不承认他们的婚姻。这两名同性恋男子后来领养了一个儿子,到5月份已满2岁;一个女儿,刚刚1岁。他们计划在联邦婚姻法不改变之前,不再到国外旅行。
在马萨诸塞州,结了婚的家庭有不少优先权,如向州有关机构申请领养儿童等。“他们知道我们是一个长期维持稳定的家庭。”迈克尔解释说。而在别的地方,如阿肯色州,选民们在去年秋季通过了一个投票提案——禁止同性恋家庭领养儿童。
此外,在每年的纳税季节到来时,两个大男人仍不得不以双倍的成本填写两套纳税表格,以单身身份向国税局缴税。这令他们颇为沮丧。